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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再来看看第二条途径让孩子进入流入地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开办的专门招收流动儿童的简易学校。这也是办法规定的最需要解决途径。但是这途径在现实面前也遇到了诸多问题。
1.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问题。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地方政府是负责筹措经费,设置学校的主要负责部门,教育经费也是按户籍学生人数下拨。目前,一些特大城市自身义务教育经费比较紧张,加之特大城市流动儿童少年的基数相对较大,再为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专门投入笔经费,负担较重。
2.公办学校的现实状况。近几年各地,尤其是特大城市,相继出现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升学高峰,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学位非常紧张。许多学校都存在着超大班额教学的状况直接影响了义务教育的质量。在此情况下.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接收流动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着学额的现实局限。3.学费问题。在目前情况下,完全由流入地政府投入经费解决流动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并不现实。为此,有人提出,这部分经费应由流出地政府承担。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大,且来自四面八方,此办法在实际操作上难度较大。目前,现实中比较通行的办法是由学校向流动儿童少年的家长收取借读费或教育补偿金。但由于一些学校收费都很不规范使得流动人口中的低收人群体难以承受,除此之外.各个公办学校名目繁多的收费却让那些低收入的民工望而却步。因此,在实际当中,公办学校并不能成为解决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主要途径。那么就剩下最后条途径了,进人社会力量举办的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或简易学校。这类学校通常是由流动人口自身开办的习惯上称作打工子弟学校,打工子弟校是在城市和城镇现有教育资源不足以完全吸收流动儿童少年时的一种合理而必然的选择。由于流动儿童的空间分布极其集中,他们一般分布于城乡结合部地区.这就使这些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全日制中小学难以全部承担流动儿童少年人口的教育任务。在这样的背景下,允许流动人口中的一些人开办“打工子弟校”来解决流动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不仅是合理的,也是必然的选择。事实上,各地流动人口在开办学校方面已经走在了政策的前面。早在90年代初期,北京市的流动人口就开始举办“打工子弟校”了。迄今.共有百余所规模不等的“打工子弟校“,小者只有10来名学生,而大者学生人数将近2000人。对于这些打工子弟校.流动人口家长是普遍持支持和欢迎的。各种“打工子弟校”受欢迎的主要原因是:收费低廉,管理灵活基本解除了家长的后顾之忧。然而,这些受到欢迎的打工子弟学校却由于自身的先天不足而受到各地的查禁。“打工子弟校”中比较普遍地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卫生条件较差。为了节省开支打工子弟学校尽量减少投入每班的人数尽量最大等。第二,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狭小的校园简易的校舍使得些学校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第三,教学质量问题。由于打工子弟校的工资一般较低因而难以吸引较高水平的老师。新开办的“打工子弟校“是很难在短期内达到城市和城镇的办学标准的,因此很难获得办学许可证,大部分还戴着”黑帽“。但是这些学校被取缔之后,孩子们怎么办呢?实际上,很多打工子弟学校是在家长的配合下和教育主管部门打游击,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孩子有书读。这也是打工子弟学校屡禁不止的根源所在。
近年来,我国城乡义务教育的发展差异显著,突出表现在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这种差距加剧了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失衡,阻碍了义务教育目标的实现。2005年5月25日,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今后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校际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这表明我国义务教育政策将发生转变,从忽视农村教育发展转为优先向农村地区、弱势群体倾斜;从集中优质资源打造重点学校、培育精英的教育转向面向大多数人的教育,重视基础教育的公共性、公平性。义务教育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它作为一项公共支出,理应由国家承担,政府提供。本文从财政的角度,提出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对策。
一、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必要性
(一)义务教育机会均等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要求。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本组成部分,而义务教育的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则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础。在现代社会里,人的基本教育权利,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作为政府提供的最低标准的合格规范教育,保障的是人的基本人权和发展权利。所以,为所有儿童提供平等的义务教育权利和机会,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要求,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职责。为此,无论儿童出生于城市还是乡村,政府都应该为各地区提供均衡的经费,使他们接受相同条件和水准的义务教育。
(二)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手段。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如果不加以有效遏制,必将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农村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的水平如何,关系到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如果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不足,必然造成农村文盲增多、劳动力素质下降,使其陷入“落后—贫困—教育水平低下—更落后”的不良循环。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投资就是生产投资,通过接受教育,人们的经济决策效率得到了提高,人们的获利能力也相应得到了提高。而且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如农村,初等教育的投资收益率是最高的。因此,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是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手段。
二、促进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财政政策
(一)加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并明确政府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全部责任方。其一,中央政府要下决心压缩其他开支,确保国家教育财政性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4%,并在2010年达到4.5%左右。各地政府也要严格按照新修改的《义务教育法》的要求,教育投入要确实做到“三个增长”,年初看预算,年终查决算。人大要加强对同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法律监督。其二,各级教育投入既要解决总量投入不足的问题,也要解决配置不均衡的问题,明确政府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全部责任方。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中,要对农村义务教育给予更多的政策照顾和倾斜,真正缩小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Adz的差距。
(二)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分担责任。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是实施“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以最困难的县乡两级财政为主体。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相当部分县乡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仅依靠县乡的财力是很难保证的,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必须在强化县级政府作为管理主体的管理责任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分担责任,加大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主体责任,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可以根据各级政府的现实财政能力,对东、中、西部三类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的各项经费的初始来源和责任作出明确合理的分工,对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危房改造等义务教育所需要的各项教育经费,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分别由各级政府财政来分担。建议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承担主要责任,对中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承担部分责任;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省级政府也应承担本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部分经费。通过明确各级财政主体的投入责任,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真正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体系。(三)同一区域内,以学生数为标准,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拨款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不区分城市和农村,以学生数为标准,实行义务教育均等化拨款制度。以北京为例,2001年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财政局重新修订了《北京市普通教育事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新标准对满足教学所必需的正常运行经费做了明确规定,不再分为城镇、农村标准,实行统一的公用经费标准。市级财政还专门设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规定每年至少投入一亿元重点支持农村小学布局调整、改善办学条件、消除危房、信息化建设、教师培训等项目,为“城乡统一标准办学”提供了资金支持和制度保证。
美国民族教育政策与实践在20世纪60年代之前呈现出同化主义、英语中心主义、教育隔离制三个显著的历史特征。首先,老移民用主流文化同化新移民,目的是把他们变成符合盎格鲁—撒克逊文化取向的美国人;其次,美国少数民族的语言选择经过了从语言多样化到“英语惟一合法”的转变。再次,美国少数民族长期以来在隔离的学校体系中接受劣质教育。直到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兴起,少数民族才争取到一定平等的权利。由于种族主义和白人至上主义的影响,19世纪至20世纪60年代美国少数民族教育政策与实践呈现出三个显著的历史特征。
一、同化主义
从殖民地时期到20世纪60年代,同化主义教育传统一直控制着美国的少数民族教育和移民教育。美国的早期移民,主要来自西欧和北欧,其中英国人最多,影响力最大。因而英国的语言、法律、宗教观念、政治传统和政治体制都转变成了美国社会的主体,构成美国主流文化的基本骨架。
美国的教育,也主要是英国教育模式的移植。盎格鲁—撒克逊的教育思想、教育实践占据支配地位。“从殖民地时期到十九世纪,美国教育的主要形式都是盎格鲁—撒克逊式的。非新教式的学校,从未占据过主导地位。”同化论坚持有必要保留英国式的体制,英语以及英国的文化模式,使之在美国生活中占支配地位并成为规范;强调灌输社会主流民族—盎格鲁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强调单纯学习有关基本事实的知识。同化论认为教育是将社会的少数民族塑造于主流民族之中的必要手段,公民教育其实是对少数民族文化进行限制和改造的过程。“美国化”本质的目的在于强力限制少数民族的文化特征,使他们遵循主流文化的语言、价值和行为规范,将移民们的本民族文化及其附属物清除,变成一个个符合盎格鲁—撒克逊文化取向的美国人,并以很快的速度完成这一过程,后来被形象地称为“高压同化”。
1909年,美国著名教育家卡伯里(Cubberly)这样总结同化主义教育的重要作用:1.拆散各民族群体和居民点,使各民族移民同化和融合成美利坚民族的一部分;2.向儿童灌输盎格鲁—撒克逊的正义、法律、秩序的观念以及现行政治,并培养他们对美国的民主制度及在民族生活中有永恒价值的东西的尊重。在同化主义理念的指导下,儿童无论从哪里来,具有什么背景,都一律接受同样的对待:读主流社会的书,参加主流社会的考试,不考虑民族和文化差异。少数民族和新移民的文化,包括语言、习俗、宗教、传统等,受到轻视和压制。
在同化论盛行的同时,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种比较宽容、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理论逐渐形成,这就是熔炉理论(Themeltingpot)。熔炉理论的代表人物是美国历史学家F.J.特纳(F.J.Turner)和英国犹太作家张维尔(IsraelZangwill)。该理论认为美国是个大熔炉,来自不同民族和种族的移民都会融入其中。移民原民族的实体和文化像原料一样在熔炉中不断熔化和改造。主流文化影响和同化着移民的少数民族文化,同时,少数民族文化反过来影响和作用于主流文化。二者在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同文化和摆脱了祖先纽带的美国人。如果同化主义的理想是要把所有移民按照英国盎格鲁式的意识形态同化,那么熔炉理论的提出则是看到了不同种族、文化的差异性而“”的结果,其着重点在于把不同文化盎格鲁化后铸出新的文化,从而形成有别于英国的美国特性。与同化论相比,熔炉理论的出现意味着进步。前者把主流文化凌驾于少数民族文化之上,完全排斥少数民族文化。而熔炉理论至少开始关注少数民族文化,给予它们与主流文化同等的文化原料供给者的地位。当然,熔炉论把移民的同化和文化融入简单化,理想化,同实际情况相去甚远,五六十年代后受到愈来愈多学者的否定。
二、英语中心主义
美国少数民族的语言选择,经过了从“语言多样化”到“英语惟一合法”的转变,形成少数民族教育中的英语中心的特点。
建国初,由于英国文化的巨大影响和实际需要,英语在一些地方和场合成为通用语言。但这并不排斥美国居民使用其它语言。在一些城市和农村定居点,少数民族语言常常在商业、学校和宗教机构中使用。联邦政府对于语言的选择采取不干预政策。建国初几任总统甚至支持使用多种语言。而且,为了鼓励家长把孩子送进学校而不是送去工厂做工,一些公立学校承诺在公立学校传授学生的本民族文化和母语。内战期间,政府的不干预立场占主导地位,他们包容语言多元化现象并鼓励公立学校推动民族语言教育。
南北战争后,产业革命开始,人们需要一种通用语言来处理迅速增加的工商、政府及公共事务,这种实际需要使英语变得日益重要。大量的法律、政府文书用英语写成,政府事务以英语为媒介处理,在工作中人们很可能因为看不懂英文警示而出现伤亡。以上种种事实,提出了对于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的要求。此外,19世纪末20世纪初新老移民之争,大大增强了美国的排外主义情绪。为了压制这种情绪的滋长,美国政府采取了要求移民学习英语的政策,并以此作为获得公民权的条件,当排外主义情绪日渐强烈,在英语和盎格鲁—撒克逊文化的基础上建立美利坚民族认同的想法逐渐占上风时,部分州立法规定学校中的部分科目必须用英语讲授。这样,公立学校不得不改变了包容各种民族语言、文化的传统而采取美国化、同化外来非英语国家移民的策略。威斯康星州1889年通过《本尼特法案》(theBennettLaw)规定,英语是一些课程唯一的授课语言。虽然由于地方社区学校和地方公立学校长官的强烈反对,《本尼特法案》于1891年被废除,然而,它却为制订“英语唯一合法”的法律奠定了基础,成为一个开始。
“英语惟一合法”的法律对少数民族语言的消极作用明显,对移民及其后裔的学校影响很大。例如,德裔移民原有巨大的双语(小学)和第二语言(中学)教学网络,包括教会、私立、公立学校等。1900年,约有20万孩子在公立小学接受德语教育,1914年,在密尔沃基(Milwaukee)、辛辛那提(Cincinnati)、克利夫兰(Cleveland)和代顿(Dayton)的公立学区至少有1/3的小学生接受英语德语双语教育。然而,1917至1919年间,美德处于战争状态时,随着中等德语教育的缩减,英、德双语教育课程被大大减缩了,实际上,德语已经被取消。
在英语同化教育作用下,到移民第二代、第三代能讲父母语言的人数越来越少,由于语言的障碍,少数民族学生在学校中无法享受平等的教育,学习成就很低,直接影响到他们成人后的生活质量。
三、教育隔离制
自十六世纪黑人被贩运到美洲起,到十九世纪南北战争,白人殖民者把黑人当作“黑奴”,从未考虑到他们受教育一事。南北战争后,黑人在名义上取得了
政治地位和教育权利。但北方企业主和南方种植园主一如既往地剥削黑人,使黑白平等教育原则成为泡影。
黑人长期以来在隔离的学校体系中受教育,质量低劣,无论人均教育费、就学率、在校学习年限、教育质量、交通工具、直观教具、实验室设备、学校建筑、教材、教师工资及培训等方面都不如白人学校,黑人不能享受与白人同等的教育机会。
隔离学校中黑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逆来顺受,为白人忠实效力的黑人。因此他们所受的教育与生活道德和劳动生产紧密联系,以职业课和家事课为主。主流社会希望把他们培养成勤劳、节制、诚实的人,培养成忠心为主、生活节俭、信守契约、没有侵犯性的人。
1896年,最高法院在“普莱西诉弗格森”一案中判决“隔离但平等”(separatebutequal)合乎宪法,即为白人和黑人学生提供相同质量的公共设施予以隔离不违反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中的平等保护条款。批准南北方种族隔离可达60年,从而支持了种族隔离的教育制度。直到1954年,美国高等法院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布朗诉教育委员会(Brownv.BoardofEducation,1954)一案做出裁决,了1896年“普莱西诉弗格森”一案的裁定,判决迫使黑人就读种族隔离学校违反美国联邦宪法。法院认为:“把黑人学生同白人学生隔离是对黑人的歧视,给黑人的身心造成了难以磨灭的伤害。”此案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意义最重大的裁决,标志着“合法的”种族隔离在美国的终结,换言之,受法律保护的在公共场所的种族隔离的终结。
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高考英语将实行社会化考试,这一决策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热议。现阶段高中英语教育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教学效果不够理想等原因,外语教学受到不少质疑和批评,外语教育政策的评估与调整刻不容缓[1]。实际上,外语教育政策最终要落实到外语课程政策上,高中英语课程政策主要由《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标》)、教材政策及高考英语政策组成,其中《课标》是核心[2]202[6]。但长期以来,中国对外语教育政策与教学实践的衔接还关注不够。语言政策与语言教育衔接性研究是以问题驱动的,基于语言教育实践并以政策为指向的研究,中国当前以语言教育规划为核心的衔接性研究正当其时。外语教育政策属于公共政策的分支[3]28。公共政策过程包括议程设定、政策制定、实施、评估、调整、终结,其中实施过程是检验政策有效性的最关键环节[4]8,而外语教育政策的实施成效在于其对于外语教育的目标是否实现,这又依赖于政策的上传下达及政策目标与教育实践之间的衔接效果[3]125。鉴于此,文章主要以《课标》为政策对象,从教师对政策的认识与评价、教师的教育实践、学生对教学实践的反馈3个方面,对高中英语教育政策与教育实践衔接性及其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反思现有研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一、高中英语教育政策与教育实践衔接性研究
(一)教师对高中英语教育政策的认识与评价
中国高中英语教育政策由中国教育部基础一司和二司制定[5]248。2003年,教育部颁布《课标》,明确提出培养学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目标,它的形成建立在学生语言技能、语言知识、情感态度、学习策略和文化意识等素养整体发展的基础上。李娅玲指出中国外语教育政策的制定主要表现为自上而下的“内输入”模式,缺少自下而上的意志上传[3]176-183。教师是《课标》客体的重要组成,是将政策转化为教学实践的关键群体[6],同时,教师也会作为政策制定的主体发挥重要作用。教师对政策的认识与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教学实践,对此进行考察对政策的落实尤为关键。从既有文献来看,此方面的成果还比较少。罗桂秀通过问卷考察了40位教师对高中英语课程政策的态度与认识[6],研究发现:在《课标》方面,大多数教师认为《课标》培养学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目标过高,最难实现的课程子目标是语言技能目标与文化意识目标,《课标》的制定未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学习需求,60%的教师认为《课标》中最难操作的实施建议是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在教材方面,多数教师认为教材存在缺陷,教材内容和课后练习并没有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以及批判性思维能力;在高考英语方面,多数教师认为选择题题型并不能有效考察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高考试题与教材的课后练习并未有效衔接,也没有很好地体现《课标》规定的课程目标。徐冠兴调查发现,天津市部分参与课改的高中英语教师对《课标》理念的贯彻存在偏差[7],对其规定的课程目标认识不足。张曦元也发现,教师对《课标》认识不足[8]。不过陈芳发现,教师理解和实施《课标》的能力自评在多个方面与所在学校学生的英语能力无显著关系[9]。这些研究显示,尽管《课标》政策引导着课程教学,但大多数高中英语教师对此教育政策的认识相对不足,评价褒贬不一,进而可能影响政策在教学中的实践。
(二)教师的教育实践
政策的实施是政策过程的最关键环节,事关政策成效的达成。英语教育政策与教育实践的衔接就体现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衔接好坏体现在教师是否按照政策规定的目标进行教学。在外语教育政策实施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是政策的主体,但教师才是真正把政策转化为教学实践的主体,没有教师的实践,政策就只是文本而已,如果忽视教师作为教育实践者的角色,忽略外语教育实践本身,无疑会为外语教育践行制造障碍[2]126。对教师的教育实践状况进行实证调查至关重要。从既有文献来看,涉及教育实践的研究较少,主要从教育实践(即政策实施)面临的困境及教师的教学实践两个角度进行研究。第一,教育实践(即政策实施)面临的困境。目前政策实施还面临诸多障碍,如政策脱离实际、经费投入不足、政策落实不到位、应试教育制度影响严重等[3]193-196。整体上,实施《课标》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对学生评价难、评价方式单一、老师负担过重[10];某些课程目标前后矛盾,要求过高,不易实施;对《课标》的理论基础的可靠性的疑问造成的困难;现存的高中英语测试体系对其实施带来的阻力;其他因素如师资缺乏、课程资源不足、教师接受培训和学习的机会少等[11];《课标》未兼顾阶段性、地域性差别和城乡差异,缺乏相关部门的支持,应当贯彻多模态教学,解决教学的费时低效问题[12];教材使用期限问题;还有一些学校擅自更改课程时数,与素质教育背道而驰[13]。因此相关部门应针对以上问题制定相应方案,为教师的教学实践与《课标》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第二,教师的教学实践。教师的课堂教学是否遵从《课标》规定的5个方面的目标,是检验外语教育政策与教育实践衔接好坏的依据。语言技能方面。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对学生语言技能的训练厚此薄彼,对于学生听力、阅读技能的训练远超对口语、写作技能的训练[7]。申丽调查发现长沙3所高中英语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听说读写4项技能均存在一定问题,如阅读理解水平不高、阅读速度慢等,原因在于教师仍侧重传统的教学方式,学生缺乏科学阅读与学习习惯的引导,学习动机不强[14]。张曦元发现,应试教育的影响导致教师过多注重培养学生的应试能力;学生英语水平参差不齐、阅读能力低下等[8]。邓兆红发现英语教师对跨文化交际知识的了解程度不高,未遵循跨文化交际教学的基本原则,未采用科学有效的教学模式,高中生跨文化交际能力也普遍较低[15]。语言知识方面。语法教学和词汇教学存在一定弊端,很多教师仍采用填鸭式教学,未能引导学生通过比较、探究等方式自己发现语法和词汇规则,因此学生并不能做到学以致用[7]。情感态度方面。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教师忽视了人文素养教学,学生也缺乏情感态度学习的积极性,情感态度目标与教学实践脱节[16]。学习策略方面。教师在教学中对学生的学习策略缺乏深入、系统地引导[7]。文化意识方面。学生和教师文化意识目标缺失,实施难度大。教师自身文化知识欠缺,对文化教学不重视且教法单一,学生对文化学习动力不足,教师应加强自身文化素养,正确引导学生,培养其文化意识及批判思维能力[6][17]。既有研究显示,《课标》规定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较低,教师教学实践效果也不尽如人意,教育规划与教学改革势在必行。教师课堂对《课标》政策的实践研究成果十分有限。
(三)学生对教师教育实践的反馈
作为外语教育政策的重要客体,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实践的评价与反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师的教学实践是否符合学生的实际学习目标与需求。如果教师并未按照政策规定的目标进行教学,反而却符合学生的学习需求,说明学生的学习目标与教育政策的目标相背离[2]127,间接表明政策目标的不合理。而涉及该方面的研究也十分不足。罗桂秀调查发现,约50%的学生认为学习英语最主要的目的是掌握听说读写各项技能,约30%的学生是为了应付高考,而60%的教师秉持“一切以高考为中心”的思想;多数学生认为,未来学习和工作所需的英语能力与高中阶段学习和考核的知识很大程度上不相符[6],这说明语言教育规划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学习需求。郎雪调查了高中英语课堂形成性评价的实施情况,发现多数学生认为,教师在课堂上很少能设置符合学生需求的教学活动,很少为学生创造自主学习条件,平时不会记录学生的课堂发言等课堂活动情况,期末成绩仅由考试分数构成[18],可见,学生在形成性评价中的主体地位未得到充分实现,评价方式仍以传统的终结性评价为主。孙勇发现,高中生对目前传统的英语写作教学兴趣不高,认为写作训练的有效性低,希望教师采用符合学生兴趣、激发学生创造思维的教学方式[19]。研究表明,学生对教师英语课堂教学实践的反馈状况不容乐观。学生作为政策的接受者,其态度对评估政策的有效性尤为重要,在学习需求、方式和手段多元化的当今时代,学生对课堂教学的反馈亟待得到充分重视,这方面成果也需加强,以进一步提高课堂的有效性。
二.主要不足与反思
既有研究对促进高中英语教学改革意义重大,也丰富了中国外语教育政策与规划研究,但成果仍比较有限,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一,从理论支撑来看,现有研究的理论基础较为单薄,理论建构不足。外语教育政策的研究是以语言政策和规划理论为基础的,由于语言政策和规划理论的不完整性,外语教育政策研究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3]27。因此,如何从理论高度构建中国外语教育政策的研究体系,还需更多的关注。第二,从研究内容来看,诸多研究对外语教育政策(如《课标》)的内容介绍和描述居多,但缺乏深入的探讨;而教师对高中英语教育政策的态度和评价、教师的教育实践状况、以及学生对教师教育实践的反馈是探究教育政策与实践衔接状况从而进一步检验政策有效性的关键因素,这三方面的整合研究却鲜有见及。政策制定者需要知道政策的有效性如何、传达者传达效度如何、接收者学习需求的达成度如何,每个环节都紧密相关,值得深入调查研究。第三,从研究方法来看,目前此领域实证研究成果较少。邹为诚指出,研究外语教育政策,应采取定性调查、补充式定量调查和文本分析相结合的手段[20]。外语教育政策与教育实践的衔接好坏与政策的有效性直接相关,建议各学者加强此领域的实证研究,从理论走向实践,既要有理论的分析,又要有实践的探讨,关注课堂教学,通过记录教师的教学实践以及测试学生的综合语言应用能力来反观政策的有效性。此外,由于外语教育政策属于公共政策的范畴,可借助公共政策的研究框架,为外语教育政策研究提供全新的思路。第四,探索新的研究视角。总体来看,中国的外语教育,缺乏战略层面的整体思考和规划[21]。长期以来,中国高中英语教育实践深受“费时低效”的困扰。从外语教育政策发展角度来看,“费时低效”是对外语教育政策最为核心的价值问题的判断,主要是对外语教育政策和制度的有效性提出质疑[22]208。而政策的有效性又与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估各个环节密切相关,因此外语教育的“费时低效”不应仅仅归结于外语教师的教学问题,而应当审视中国整个外语教育政策制度。外语教育政策与教育实践的衔接不足并不能简单归于教学方法或课程设置问题,更关涉到语言政策问题,涉及政策制定、实施、评价和调整环节,更牵涉到国家发展战略、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大局。需关注政策过程的各个环节,尤其是实施和评估环节,从公共政策分析视角探究外语教育政策与教育实践的衔接状况,在研究政策本体的同时,更要关注政策主体及客体,并探析影响其衔接性的各种因素,以期进一步提高中国高中英语教学的质量,促进政策制定和落实的科学化。
三、结语
文章聚焦国内近年外语教育政策与教育实践衔接性及其相关问题研究现状,从教师对政策的认识与评价、教师的教育实践、学生对教学实践的反馈三个方面对高中英语教育政策与教育实践的衔接性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并反思既有研究存在的不足。学界目前对外语教育政策与教育实践的衔接性研究关注还比较不足,需构建科学的研究体系,丰富研究内容,拓展研究视角与方法。
作者:杨荣华 董云云 单位:河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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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不只是针对学生的文化教育以及德育等教育方面的内容,学校的行政管理也很重要,行政管理是教育的领头羊,只有行政管理到位得当,教育才能在这一平静的大背景下顺利向前,行政管理在高中教育阶段尤其如此。高中是学生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转折阶段,关系着学生的未来,因此对高中教育中行政管理出现的问题要予以重视并及时提出对策解决这些问题,方能让高中教育健康发展。
一、高中教育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新课改在尽力实施,目的是解决高中教育中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引导教育平稳发展,利于学生,利于政府,利于社会。随着新课改的深入,部分老旧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那些根深蒂固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并且新的问题不断浮现。其中主要面临的行政管理的问题有:盲目扩大规模,忽略了特色;资金短缺导致的教育质量下降;高中教育所处在的复杂而敏感的社会位置。由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受教育的条件也相对增加,对于教育环境和教育设施的要求也不断拔高。因此目前很多高中学校盲目的扩大办学规模,增加校区,扩大校区面积,大力招聘教师,合并学校。这样一来,学校的特色被稀释或者消失不见了,生源杂乱,管理方式回溯到传统的模式,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这样的做法从反面削减了教育质量,失去了本来引以为傲的教学特色。还有一种情况便是教育模式的多元化趋进,很多高中现在都合民办,综合高中为一体,从目前的情况看,这样的合并让学生在毕业时有了更多的选择,既可以选择继续深造,也可以选择就业。但是这种相对中庸的做法让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教育资源分配方式不合理,衍生了高中教育中各种新的问题。另一个方面是学校的办学资金方面的问题。目前我国高中教育的资金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社会资金的注入;二是学生学费;三是政府拨款。这其中的政府拨款是主要的资金来源,由于政府拨款并不是不竭之源,因此在高中教育行政管理方面,特别是资金管理方面就会出现问题,教育质量随之下降。同时也由于资金的不足导致很多民办高中学生的家庭的负担增加,整个教育链出现问题。最后一个问题是目前高中教育在国民社会中所处的复杂而敏感的位置。高中阶段,学生的生理开始成熟,心智处于羞涩懵懂的青春期,从而决定了这个时期受教育学生的复杂性,管理成本增加,教育成本增加。同时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受教育意识得到空前解放,家长和社会各方对高中教育的关注程度与日俱增,因此高中教育像被放在放大镜下面一样,所有的不好和问题都被放大,所处的这样的位置给高中教育的行政管理带来的压力也与日俱增,管理难度空前上升。此外就是高中教育处在初中教育和大学教育之间,大学属于高等教育,初中属于义务教育,这就给夹在中间的高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高中教育起到承上启下、完美衔接的作用。因此高中教育便不知不觉被放到了一个及其敏感的位置上,所带来的行政管理难度可想而知。
二、高中教育行政管理的对策
针对高中教育所处的位置,社会大环境所决定的发展方向,出现的各种问题,在行政管理方面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尽快得出相应的措施,出台相关政策,在保证高中教育行政管理良好运行的情况下平稳地发展文化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不辜负社会和各界人士的希望。本文提出的对策主要有:优化高中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建设高质量的管理队伍;科学合理地利用各方教学资源。行政管理中最重要的部分便是管理体制,也就是各个管理阶层的职能规划,明晰每个管理部门的职能,各个部门各执其事,做到管理中的清晰明了。在每一个方案实施之前都应该有相关部门经过一定的流程,提出方案,讨论方案,评估方案的可行性,表决、执行、反馈是这一流程的主要步骤。优化职能之后,从内部看来,管理人员的素质便是决定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为行政管理提供一个优良的人文环境是行政管理良好向前的保障,国家或是政府部门通过有效的措施对高中教育中的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问答,考核,对管理成果进行评估。建立一个高素质、高质量的行政管理队伍,是提高行政管理质量的关键一步。最后就是整合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地利用各方资源,提高管理的效率。在新课改的大环境下,作为适应性的第一人,教师便成为了管理中的重点,科学的培训会让教师在适应新课改的过程发挥重要的带头作用,保障高中教育的顺利向前发展。
三、结语
高中教育阶段是一个敏感而多变的阶段,处在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中间,处在一个复杂的位置上,因此对于高中教育的行政管理要提起十二分的精神,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一同打造一个良好的高中教育的环境。
参考文献:
二、现阶段中国残疾人教育政策存在的问题
注重提出大体要求,实现途径较为模糊。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推动我国残疾人事业与世界的接轨,残疾人教育作为残疾人事业的关键点逐步得到重视。在法律保障、工作引导等方面,政府作出了一系列政策回应:《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等等。这类大方向上的政策文件给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了法律保障的同时,也提出了大体要求,每阶段也都有需要完成的任务和指标,但对于具体的实现途径却鲜有提及,文件颁布之后也没有用其他较为细致具体的实施政策或者行动指令进行另外的补充,这对于下级单位来说就成为了一个需要自行琢磨的难题。政策制定较为分散,少有系统性的专攻。在每阶段的政策分析中,可以发现后期政策的覆盖面呈扩大的趋势,包括了师资、经费、体制等各个方面,然而针对一个方面的政策往往是孤立的状态——例如,对于优秀特教园丁的评比,政策仅围绕评比作出了选拔和授予的通知,而忽略了交流会等形式可能让榜样对其他特教教师产生的带动效果,所以就没有作出后续的宣传等政策支持;通知举办了盲、聋、培智学校学生的艺术汇演,没有在前期出现在艺术培养方面的政策支持,也没有在后期出台针对表现优秀的团体或个人的宣传交流。在残疾人教育的其他方面,类似情况还有许多,都体现了已有政策的分散性。政策更新还未完全跟上残疾人现实需求。现阶段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相较于刚起步之时已经有了相当大的发展,但要做到完全和国际接轨,还有一段距离。对于残疾人来说,义务教育是基本要求,高等教育也是对自身做出的更高要求,但真正的需求其实远不止这些:不是能够进课堂就够了,而是能够更好地学习,学习得更好。例如在高校中,没有无障碍通道的教学楼比比皆是,图书馆没有盲文书籍,宿舍大部分都是为健全学生设计的,没有相应设施的帮助,残疾学生基本无法自理生活。政策做到了让残疾学生进入大学读书,但却没有考虑到仅仅“踏进校门”是不够的。如何能够让残疾人在教育方面真正做到“无障碍”?这将是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下一阶段发展需要思考的关键问题。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利)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是说这种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文部省设置法》首先指出,本法的目的是:明确规定文部省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确定能高效地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文部省以振兴与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及文化为己任,是一体化地处理上述事项及有关在宗教方面的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完成前条规定的所辖事务,文部省拥有下列权限。但是,其权限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任务是艰巨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学习、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引向深入,从而使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2007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从2007年起,考入这6所学校的师范生不仅免交学费和住宿费,还能得到国家的补贴。我国在相当长时间内曾实行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重返大学校园。当年9月,随着首批10933名免费师范生先后进入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就读,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的落实跨出了坚实的第一步[1]。与此同时,新的问题也随即进入人们的视野:免费师范生教育将给师范教育带来哪些影响?师范教育该如何改革?对免费师范生应当如何培养?本文试图对此做初步探讨。
一、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背景及意义
自1997年开始,师范大学逐渐实行收费制度。10年后的今天,师范教育收费的负面影响开始显现,报考师范院校的优秀生源明显减少;师范院校毕业生中相当一部分主动放弃教育工作;由于倾斜政策不到位,中小学教师不可避免地从农村走向城市、从贫困地区走向发达地区,从一般学校向重点学校集中,教师资源分布不均日趋严重。同时,由于对高师院校的发展缺乏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师范教育呈现被弱化的倾向。从长远来看,这些均不利于教育的百年大计。
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直接影响到地区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在广大农村地区,师资匮乏问题成为农村儿童失学、转学的重要原因。而同时,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对高质量的优秀师资的需求量也必将快速增长。在这种背景下,培养、输送合格的大学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成为高校尤其是高等师范院校当仁不让的责任。如同高水平大学必须要办好本科教育一样,师范大学首先要办好师范类系科专业。当然,师资队伍的建设需要投入,需要建立健全法规政策。
作为涉及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两个领域的一项鼓励性的教育政策,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意义正在于:首先,教师是制约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师范生免费教育是全面持续提升中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其次,国家通过公共财政干预来调控师范教育的发展,能够提高教师地位和职业吸引力,从根本上有利于保障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能够吸引优秀学生报考教师教育专业,并到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任教,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再次,在当前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每个国家都高度重视教育尤其是师范教育的发展,注重国民精神、知识和能力的训练、国民人格的培养和文化传统的传承。而担负这种责任的便是由师范教育所造就的师资。所以,从国家战略和民族本位的角度看,师范教育是国家和民族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事关国家改革和发展的全局。
二、师范生免费教育面临的问题
任何政策从制度设计到具体实施,难免会有新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审慎地分析师范生免费教育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于该政策的顺利推行将大有裨益。
1.部属师范院校师范生教育免费,可能会带来非部属师范院校的不公平
如果将优惠政策仅限于部属师范大学,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优化和全面提升将很难顺利实现,其表现出的地区差异、校际差异将会更大。国家如果只是在某些师范院校搞试点,势必会对其他师范院校产生冲击,影响他们的生源,造成新的对其他非部属师范院校的不公平。我们必须认识到,能够到服务于基层教育事业的,多数还是地方师范院校的毕业生。相对于部属师范大学,本身就缺乏吸引力的地方师范院校,更需要国家的财政支持,更需要免费的师范教育。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曾明确提到,在六所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叫做示范性举措。所以,要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在于该项举措在全国各地的推广实施。在这样一个指导思想下,进一步研究总结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经验,应该是在更大的范围进行推广。
2.师范教育免费政策可能难以惠及真正需要享受政策优惠的学生
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在言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时,是与“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使困难家庭的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相提并论的。由此可见,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一个重要出发点是为了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难的问题。教育部部长周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有利于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就读师范,鼓励优秀大学生毕业从教”。由此看来,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另一个出发点在于提高师范生的生源质量。事实上,随着师范教育免费制度的推行,师范院校生源质量的改善,不排除只是出于政策的优惠措施而选择报考师范院校的现象,也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学生都是乐于从教。
因此,如果国家对师范院校实行免费政策,必须有非常具体的细则,这种免费政策要让该享受的人享受到,尽量减少漏洞。师范生中途退出师范专业、未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安排或其他情况不愿履行协议内容时,应退还所享受的国家资助经费的本息,并按资助经费交纳相应的违约金。退还资助经费的方式可以借鉴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让这部分补贴都用在有志于献身教育事业的师范生身上。
3.免费师范生可能导致学习动力不足,进而影响师范教育质量
对绝大部分免费师范生来讲,他们会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并且从根本上讲,免费师范生更适合做教师,首先在招生环节,学生填报志愿时是自主选择,所以他们会根据自身的职业选择进行人生规划。但免费师范生由于缓解了过多的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很容易导致学习动力不足,这样,无论素质高低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都去任教,将会降低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因此,也需要配套措施相继跟进,以保证每一位免费师范生能够真正珍惜学习机会,按照优秀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被六所师范院校录取的学生入校后,要接受有针对性的培养,各个学校还要建立淘汰机制,对学习成绩或者表现不好的学生要淘汰出列。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韩震说,该校对此按照协议有终止条款,其中一项是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学业包括学业上达不到相应标准,比如说知识上的、教学实践当中的学分不达标,如果拿不到学分可以终止学业[2]。
另外,在师范生就业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免费组织他们进行双向选择,为他们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如果毕业生想得到自己希望的岗位,他在学校期间的学习表现将是很重要的依据。
4.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高度重视职前关爱,职后保障可能成本太高
师范生享受了国家提供的免费教育待遇,就应有服从国家需要、服务国家教育事业的义务,成为国家输送给农村及贫困落后地区的优质师资。要使广大师范毕业生能够长期从教,并在教师岗位释放最大的热情和作用,国家应该进一步为他们创造深造、发展的机会和空间,如此方能收到长远效果。
目前的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包含了就业和激励方面的优惠措施:第一,对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实行统一调配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就业政策。师范生毕业时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岗位;未落实工作岗位的免费教育师范生由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工作。第二,免费师范毕业生作为就业单位的正式教师,与其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中央财政对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中西部地区给予了一定的支持,而地方政府和农村学校要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第三,对免费教育师范应届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以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服务期间,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对工作业绩突出、学业特别优秀的还可继续攻读教育博士学位[3]。
以上免费师范生的职后保障政策无疑是极具吸引力的,但从中可以看出职后保障的成本可能太高。
三、几点思考
1.增强教师职业的吸引力是关键
从教师教育的发展规律来看,强化师范生特质的“免费”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只是权宜之计。要从根本上稳定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特别是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到艰苦地方从教,提高教师岗位的吸引力是关键。以国外的一些经验为例:德国教师是国家公务员,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可以终身任职。在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中,德国教师的工资待遇最高。为提升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德国联邦和各州政府投入大量经费为师范生发放专门补助,同时不断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加大对教师继续教育的经费投入,教师基本免费参加在职进修。法国政府在不断提高在职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同时,还为教师培训学院培养的新教师制定了新的工资标准。新工资标准的特点是工资额得到大幅度提高,初等教育教师工资与中等教育教师工资完全拉平,大大提高了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初等教育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日本教师享受公务员待遇。韩国教师收入水平高于其它行业从业人员[4]。相比较而言,我国免费师范教育制度硬性规定毕业生到基层从教3年,尚难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基层教育师资队伍的问题,只有逐步提高基层教师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才是解决问题的长久之计。
2.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必须使外部激励转化为师范生的内在需要
在我国当前教育经费紧缺、教育成本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国家对师范院校实施的师范生免费政策,为有志于教育事业的学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2007年六所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非常顺利,生源的数量非常充足,学生报考非常踊跃,最后招生的数量、质量都很好[5]。免费师范生首次招生情况良好,这为免费师范教育的推广实施提供了可喜的开端。可见,无论国家的师范教育如何改革,真正热爱教育、甘心献身教育事业的人员对教师职业的情感、信念是永恒的。正如师范教育免费政策出台后,有学生家长所言,即使师范教育仍旧收费,还是愿意子女报考师范院校。还有的教育工作者坦言,自己选择教师这个职业,正是由于可以通过自己的工作去影响他人。但在师范教育免费政策的吸引下,会有越来越多的优秀中学毕业生报考师范院校,其中也不乏部分人对奉献教育事业缺乏足够认识和充分思想准备者。因此,师范院校还应该加强对免费师范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到基层的教育服务期,对他们的人生发展是宝贵的财富,使他们将接受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的目的上升到报效祖国、振兴民族教育的高度并内化为自身的精神需要。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在对免费师范生的职业理想和师德教育上颇费心思,学校将师德教育贯穿于免费师范生进校、学习、入职的全过程。
3.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免费师范生培养质量
目前中央提出我国教育的发展目标是让广大适龄儿童既能“上得起学”,还要“上好学”。这涉及到师范院校的责任,要求师范院校提高师范生的综合素质[6]。近来不少专家、学者呼吁,基础教育的改革、提高要从师范生的培养抓起。因此,高等师范院校要从拓宽知识面,健全人格等方面调整师范生培养目标,提高培养质量。
国家选择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作为试点,一方面反映了国家对高素质教师和优秀人才从教的期望,另一方面也是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质量和优势的认同。为提高免费师范生的培养质量,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采取了多种措施,制定了相应的培养计划,主要包括:实施宽口径、厚基础的教育;针对免费师范生立项设置教育研究与拓展类课程;强化教育教学实践环节,加强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安排师范生到中小学进行教育见习,高年级师范生到中小学实习半年;实行导师制,由本校优秀教师和中小学优秀教师组成导师组,指导师范生的学习、实践与研究;加强师范生的职业理想和师德教育;设立“师范生基础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专题基金,用于支持相关课题的设置和研究等措施[7]。
4.国家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探索师范教育免费制度的多种模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在我国各地区间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状况长期存在,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现象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如果把教师培养看作是纯粹的市场行为,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和全面提升将是一个缓慢过程。而国家通过公共财政干预机制来调控教师教育的发展,提高教师地位和职业吸引力,有利于保障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
同时,国家有关师范教育的政策也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就目前的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而言,因其“有条件”之原因,可能会将部分有志于教育事业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拒之门外从而失去好的生源。因此,在政策设计时一定要允许免费和非免费师范专业的共存,这既是给不同考生以公平选择,也更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师范教育长远发展的需要。今后师范教育免费制度可尝试多种有效形式,比如经济发达地区的师范院校学生实行交费上学,毕业后没有服务期限制,不一定从事教育工作;贫困地区则仍然实行师范生免费上学和服务期制度。亦可借鉴新加坡、法国、韩国等国家的做法,实行低收费的师范教育,并加以多种补助手段,这样才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投身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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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何齐宗,胡青,凡.高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254-255.
在我国,很少有学者或官方文件使用“教育福利政策”概念,与此相近的概念主要有教育资助政策、教育救助政策,等等。笔者以为,采用资助或救助的概念表述,强调的往往是经济援助或某一方面的扶持措施,其背后逻辑更多体现为一种救济施舍而非公共教育服务的责任担当,这远远不足以涵盖教育福利的核心要义。
福利经济学派的开创者英国经济学家庇古认为,福利由效用构成,效用就是满足,人性的本质就是追求最大的满足即最大的效用,也可以说是追求最大的福利。从经济学视角看,教育本身具备正外部性效用的典型特征,因而与福利密切相关。所谓教育福利,是指以促进和保障教育权利公平为目标,通过各种途径为扶持和发展教育事业所做出的努力,从而达到提高国民素质、推动个人和社会全面发展的整体效用。
从功能主义观点出发,有学者将社会福利分为“补救型”的社会福利和“制度型”的社会福利两种类型[①],前者的服务目标主要是针对“弱者”,后者则强调为全体社会成员服务。据此,作为社会福利重要组成的教育福利亦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普惠型”教育福利,强调所有社会成员都有权享有一定年限或某种类型的教育,并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维护其受教育权利或机会,如向适龄儿童提供“免费义务教育”;二是“选择型”教育福利,基于事实上的教育不公平状态和促进教育的整体效用考虑,倾斜性地为弱势群体提供福利服务,保障其受教育权利落到实处。社会学理论一般认为,所谓弱势群体是由于某些自身障碍或缺乏经济、政治、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多指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爱和照顾的人群共同体[②]。
与社会政策旨在“解决社会问题以实现公正、福利等特定的社会目标”[③]的根本观点相契合,所谓教育福利政策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具有普遍意义的教育公平问题,为调节和满足社会或特定群体的教育需求,提升其教育福祉,通过一定的决策程序,制定并颁布实施的系列法律、条例、措施和办法的总称。从动态分析,教育福利政策涵盖政策决策、执行、监督和评价的全部过程;从静态分析,教育福利政策特指相关法律、条例和措施等具体表现形式。如前所述,基于政策指向的目标社会群体,教育福利政策可以分为“普惠型”教育福利政策和“选择型”教育福利政策。采用何种教育福利政策,往往与一定的国家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特定结构以及社会文化背景等因素密切相关。
一、教育福利政策的功能
教育福利政策的宗旨在于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进而深刻影响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推动社会协调全面发展。总理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曾强调指出:“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
(一)政治功能:保障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教育福利政策的合法性基础,教育福利政策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教育公平包括入学机会公平、受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结果公平三个层面。与此相呼应需确立三项基本原则:机会均等原则,即不论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观点、民族或社会出身、经济条件或家庭背景,所有人均有相同的机会升入教育系统某个特定学习阶段;过程公正原则,即学习者在大致相当的环境和条件下接受教育,并且基于公正的规则要求开展竞争;结果补偿原则,即对处于相对弱势的受教育群体予以必要支持,保障其平等参与学习和竞争,共享教育发展成果。诚如罗尔斯主张:“为了平等对待所有人,提供真正同等机会,社会必须更多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于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④]。
“在现代社会,受教育已经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受过教育的公民难以融入现代社会,其个性、尊严和基本需求也得不到充分的发展和实现”。[⑤]通过制定和落实教育福利政策,尤其是借助各种途径对教育资源进行调节和再分配,为贫困学生、残疾学生、流动人口、女性群体等常常处于教育困境的人们提供必要补偿,可以有效地维系和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公平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比如随着教育主体多元化,公立、私立学校以及不同等级学校之间在法律地位上存在微妙差异,在不同教育机构接受教育,往往会导致教育福利的待遇迥然,民办学校学生助学贷款难即是一例。从更深层次分析,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后,如何均衡资本逐利本性与教育公益属性二者之间的摩擦和冲突,需要不断完善教育福利政策来加以和统筹发展。
(二)经济功能:提高个人收入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增长
现代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推动经济长期增长最主要的动力来自知识(人力资本),这些知识一方面可以转化为新技术和新产品,直接推动经济增长;一方面会通过溢出效应增加社会的知识总量,长期推动经济增长。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教育与人们的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之间的共变关系越来越密切。个人的受教育程度,将直接决定其工作机会的选择和工作报酬的水平。
明瑟收益率是衡量教育与经济收入相关度的重要指标,表示社会成员每多接受一年教育,在经济收入上提高的百分比。北京大学岳昌军教授基于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据研究表明:简单明瑟教育收益率从1991年的2.76%上升至2000年的8.21%。而且,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年均教育收益率呈现出明显的递进规律。相对接受小学教育者而言,初中、高中、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年均教育收益率依次为3.74%、5.24%、5.40%、6.24%和8.84%[⑥]。通过完善和落实教育福利政策,为人们更多更好的受教育机会,有助于缩小社会教育差别,进而弥合日益拉大的社会收入差距。事实上,也惟有均衡发展教育,才能将我国庞大的人口资源转换为人力资源,从而为国民经济的永续发展注入不竭动力。“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支出,教育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大大高于诸如资本品的其他要素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尤其是在知识经济的形态下,这种趋势更加明显。”[⑦]
(三)社会功能:促进社会流动,建设和谐社会
社会阶层结构是社会结构体系的核心内容。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呈现出典型的“金字塔”特征:极少数位于塔尖的群体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并占据大部分社会资源;大部分群体居于塔基,他们缺乏必要的社会话语权,生活状况常常处于贫困线和温饱水平之间;介于二者之间的中间阶层群体只占社会的少数。有研究表明,受教育水平与职业选择高度相关。从事较高层次职业的人,往往具有较高的受教育水平;从事较低层次职业的人,往往受教育水平也较低;不同的职业选择本身往往意味着不同的社会声誉、社会地位和资源拥有程度。
社会流动是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源泉,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社会分层理论认为,形成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的前提是有开放的社会空间、合理的社会流动,尤其底层成员能够有机会向上层流动。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认为,学校教育的社会功能有二:一是社会化,二是社会选拔。柯林斯曾尖锐地指出:教育是限制经济领域中具有优厚报酬职位的竞争者数量的筛选工具,帮助那些接受过较高层次教育的人占据这些职位。[⑧]在现代社会,教育对于社会分层的影响更加深远和广泛。在社会差别不可避免的前提下,如果能赋予处于社会底层而往往成为弱势群体的人们以更多的教育机会和必要的救济支持,他们就有可能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奋斗,顺利流动到经济、政治、社会地位更高的阶层,从而改善不合理的社会结构现状。反之,若缺乏必要的教育福利,贫困家庭“缺乏知识和技能”的素质缺陷就会如同疾病基因一样代际相传,世代沉沦于社会的底层。(四)文化功能:消除“贫困文化”,促进社会融合
美国社会学家与人类学家奥斯卡·刘易斯提出的“贫困文化”观念认为,长期生活于贫困之中的穷人,会逐渐脱离社会主流文化、不受主流文化的影响而形成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即特定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价值观念等。这一“贫困文化”的形成和存续,会对周围的人,特别是穷人的后代产生深远影响并且代际相传。处于“贫困文化”体系保护下的穷人群体,彼此之间维系着简单的人际关系,以血缘、亲缘、地缘为半径而建立的社会关系网络规模小,社会资本质量低。而且,由于“贫困文化”的阻隔,穷人与主流社会的接触机会很少,无法通过社会关系网络获取更多的稀缺资源。“贫困文化”现象割裂了社会群体之间的融合,并极有可能造成彼此间的对立和冲突,与建设和谐文化的努力方向背道而驰。
哈夫曼和沃尔夫认为,教育具有积极的外溢作用[⑨]:教育可以改善穷人的知识贫困状态,改变观念、行为、意识与精神面貌,增加与主流文化接触的意愿和机会,增强社会参与能力,扩大其人际交往的范围,从而提高穷人的社会资本存量,切断贫困代际传递的纽带;教育可以增加医疗卫生知识,改善配偶和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降低因病致贫的风险;教育可以降低生育率,减轻家庭抚养子女的负担,等等。诚如郑杭生教授所主张:“要消灭贫困,首先必须改造贫困文化……而要摆脱贫困文化的束缚,就应当增加他们及其后代与主流文化接触的机会及其被主流文化接纳的技能。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教育,即促进教育机会的均等”。[⑩]
二、教育
福利政策的价值取向
任何时期的教育福利政策都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上世纪70年代,西方许多国家经济发展下滑,一些所谓的“福利国家”开始更弦易辙,大力削减包括教育在内的庞大公共开支,一些学者也开始鼓吹“高福利的负面效应”和“市场机制的高效率”。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在《政府在教育中的作用》一文中提出,公共教育制度是一种政府的垄断,缺乏必要的市场竞争将导致效率低下、资源浪费,无论从经济从社会还是从教育上看都是失败的,唯一的出路是走市场化的条件。哈耶克则认为片面强调社会正义会促使人们对市场秩序产生各种不切实际的期望,市场和竞争原则才是教育活动的基础和依据,并主张国家对教育的投资规模完全应由教育投资的回报率来决定,而一个社会如果要从有限的教育投资中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报,就应该将投资集中于少数尖子的高等教育。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免费加助学金”的福利教育模式,与西方许多所谓“福利国家”在表面上具有某些共同性,由此在理论界和政策制定者当中产生深刻影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要避免福利化的观点成为共识。基于这一逻辑假设,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政府一方面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另一方面则在包括教育福利在内的社会福利领域逐步退隐。“教育不是免费午餐”成为改革时代的流行语。直至上世纪末期,随着社会公平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暴露,政府渐次认识到公共服务对于社会良性发展的重大意义,“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关注民生”等概念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同,并引领政府职能转变的努力方向。随着政府角色转型趋势的日益显著、迅捷,教育福利政策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和演变趋势更加清晰。
(一)从消极走向积极
传统社会福利是以公民的各种权利为理论基础,如社会权或公民权等,福利政策常常被看作是消极的再分配功能,是障碍经济发展效率的因素。近年来,各国政府和社会政策研究者开始重新检视社会福利和社会政策的作用。新福利主义理论认为,经济全球化、劳动力的流动性、家庭生活的复杂化以及社会结构的变化迫切要求改变旧有的社会福利制度,增加教育福利的支出,因为只有用于人力资本的投资,才能增加个人参与经济机会的可行性。
教育福利具有人力资本投资功能,通过提高受教育者的知识和技能,增强其社会生存和发展能力,从而减弱对一般性社会福利的依赖。教育福利政策不是简单的社会再分配方案,而是变被动恩惠式福利为主动进取式福利,变事后补偿利为事前预防利,是“授人以渔”而非“授人以鱼”,这也有助于增强整体社会福利政策的可持续性,并推动教育福利政策的关注重点从扶助弱势群体的“选择型”福利逐步拓展到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普惠型”福利。我国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渐进路程很好地阐释了这一趋势:由少数贫困地区到中西部农村地区,再到全国农村地区,直至2008年秋季在城市全面铺开,最终实现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在一片蓝天下”。
(二)从济贫走向发展
传统的教育福利政策,关注的往往只是少数贫困特殊群体,以致人们似乎形成这样一种思维定势:教育福利是社会的善义之举,仅与救济经济贫困学生相关。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人们逐步认识到贫困不只是物质和经济的匮乏,更是一种“能力的剥夺”,“社会排斥”的概念由此开始纳入对贫困的阐释当中,教育福利政策更多地关注通过教育路径促进社会的整合与可持续发展。教育福利的供给对象开始逐渐覆盖贫困群体之外的其他社会群体,如女性群体、有残障者、流动人口及其子女、少数民族群体,以及其他在接受教育方面处于劣势的群体。就此而言,教育服务的性质已经具备更多的公共特征,即从基于救济的目标向发展的目标逐步延伸。
教育福利本身即是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教育公平进而推动社会公平的实现是教育福利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不论其身份、地位、家庭出身、财产背景如何,尽量满足所有社会成员在接受教育方面的现实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为此,一方面要营造积极的公平教育环境,实现教育权利面前人人平等;同时要采取必要的优惠政策和特别保护措施,以弥合现实中存在不同群体间的教育不平等鸿沟。事实上,通过必要的帮扶措施,帮助教育弱势群体及个人走出困境,并使其有效地参与社会公共生活,共享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成果,正是暗合了“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全面发展的价值选择。
(三)从单一走向多元
早期的西方国家,教育福利政策的决策主体和行为主体都是政府,尤其在“福利国家”流行时期,政府的角色得到空前强化。国家高度介入教育福利领域,以公共权力干预市场分配不公,使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成员的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与此同时,教育服务质量欠佳、效率低下、严重、政府负担过重等问题也沉疴日深,“教育市场化”呼声鹊起,且愈演愈烈,“福利多元主义”日渐占据主流观点:强调教育福利服务可由公共部门、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家庭与社区共同来负担,政府角色逐渐转变为福利服务的规范者、福利服务的购买者、物品管理与仲裁者,以及促使其他部门从事服务供给的角色。
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采用“国家─单位制”的模式,基本由政府包揽了所有的教育福利内容。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国退民进”的角色变迁过程在教育福利领域同步上演。与西方国家不同的是,我国政府在教育福利多元化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角色缺位,一是忽视了政府的主导作用,“一退了之”;二是忽视了对教育福利的社会组织体系的培育;三是教育收费制度和准入制度政出多门,缺乏科学统一的规范;四是个人及其家庭负担教育成本比例普遍超出其承受能力范围。但无论如何,我国政府推进教育福利多元化的大方向是清晰的,由“福利国家”逐步演变成“福利社会”是促进教育福利事业发展的有效路径。在新的制度框架下,政府的教育福利角色从过去的直接提供者变成主导者,但政府依然是教育福利政策中最重要的角色,包括政策的主导决策者、教育福利资金的提供者、教育服务质量的监控和评估者、教育福利社会组织的扶持者,等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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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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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Collins,Randall.FunctionalandConflictTheoriesofEducationalStratification.AmericanSociologicalReview[J],1971(36):1002-1019.
教育政策是实现整个国家教育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反映了政府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对教育发展不同途径和方向的选择,其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志与愿望。从1985年开始的教育体制改革到2006年这22年间,年均出台88.8件教育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促进了教育的快速发展,同时也改变了家庭教育消费,特别对收入增长缓慢的农村来说,教育政策变化影响着他们的家庭生活消费。
一、教育政策的变化发展
(一)不同类型划分的教育政策变化分析
1、教育管理政策的内容及主要变化。一是各种宏观指导性的政策,主要包括法制建设、政治思想教育等方面的内容,该政策的变化主要强调了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弘扬社会主义精神风貌。二是教育经费的政策,主要包括拨款、学费、国家助学贷款等方面的政策,其变化始于1985年。在这之前,中国教育财政体制主要是单一的国家供给制,无论义务教育还是非义务教育,由私人分担的比重都不大。1985年后,基础教育实施财政分权改革,基础教育投资责任层层下放,农村地区教育筹资负担加重,特别是非义务教育收费制度改革提高了教育收费标准,使家庭分担教育成本的比例不断上升,其变化对家庭教育消费影响较大。三是教育管理的政策,包括教育举办权、后勤社会化等问题,该政策的变化强调了教育决策的自、不同层次办学主体的资格以及高校后勤管理社会化的问题。四是教育环境的政策,该政策主要强调包括校园周边环境、学生外出活动安全、校园文化建设等内容。
2、教育教学政策的主要内容及主要变化。教育教学政策主要包括以下5种政策:一是教学的各种具体政策,包括课程、教材、教学计划等方面的政策;二是关于教师的政策,包括教师的培养、培训、聘任等问题;三是关于学生的政策,包括学生的学习、思想、品德等问题;四是关于质量的政策,主要反映在优秀人员奖励、教学评估等方面;五是有关学术的政策,包括学术组织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对教育教学单位自主办学条件下的教学活动规范化管理,其变化对农村教育消费的影响很小。
(二)不同层次划分的教育政策变化分析
1、基础教育教育政策变化。基础教育是提高整个人民群众和民族的文化素质,关系到整个民族文化和素质的根本。因此,国家不断地集中精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不断制定和出台政策指导来支持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基础教育投资责任的变化:基础教育投资责任层层下放,农村地区教育筹资负担加重,为了扭转了农村教育政策不力的状况,2006年起开始实行了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重要政策。
2、高等教育教育政策变化。高等教育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教育,它是一种非义务教育,且其常具有十分突出的专业性。中国的高等教育由过去的精英教育逐步向大众化教育转化,高等教育收费由国家主要供给逐步向个人负担转变,大众化教育使得高等教育不断扩展,特别是1999年后的扩招,高等学校的数量急剧上升,为了适应时代对高等教育超常规发展的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教育政策来规范和引导高等教育。这些高等教育政策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教育经费、教育教学管理、教育管理等方面,而且这些政策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的产业化
和市场化。
二、教育政策变化与农村教育消费的影响
(一)农村教育消费变化状况
本文以中部地区的江西省1995~2007年农村居民的教育文化人均现金支出为例来说明农村家庭教育消费的变化状况。
1、农民家庭教育消费支出成为家庭消费的主要部分。从表1可以看出,文教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一直维持10%以上,最高达16.23%。对于广大农村家庭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家庭来说,教育消费支出在农村家庭总支出中居于首位,这多是以农村家庭一部分成员取消享受资料、发展资料,仅维持低层次的生存需要为代价的。
2、农民家庭教育消费结构比较单一,学费支出成为教育消费的主要部分。农村教育消费比较单一,消费支出主要为学费支出,学费支出占教育支出的比例基本上都在75%以上,特别在高校扩招和还没有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免费的那几年,学费支出基本上占教育支出的80%以上,最高达84.94%。这一点说明农村除了缴纳学费以外,用于提高综合素质的其他教育却很少。
3、国家义务教育免费政策使农民受益。2006年开始在西部地区和部分中部地区实施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重要政策,从表1的数据可以看出,农村教育消费占收入和占消费支出的比例从2006年开始有所下降,到2007年均下降近2个百分点。
(二)教育政策变化对农村教育消费的影响
教育政策对农村消费影响最大的政策就是教育经费的政策,其变化特点若拿“90后”的话来说就是“以前读小学要钱,读大学不要钱,轮到我们现在是读小学不要钱,读大学出大钱”,这说明了基础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在收费方面的差异。由于目前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免除了学杂费、书本费,初中生每学年的收费仅400元至800元,对于农村来说负担也不算不大。随着中考和高考升学率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村学生进入高中或中职学习,非义务教育的高中(高职)及高等教育的教育消费支出大增。以江西省调查为例,高中生每学年的收费为2000~3800元,另外由于乡镇级的高中制学校较少,基本都集中到县城及以上,所以农村学生多数都是住校,因此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的支出对于农村家庭来说偏高。
另外,高等教育消费年年递增,已成为一些农村家庭的最大负担。从1995年至今,大学学费从每年几百元一路飙升至4000-8000元不等,学费猛涨约15倍。40%的农村家庭认为教育消费支出负担重,50%认为较重,只有10%认为轻。这道出了教育体制的改革使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由国家财政单一供给向多渠道筹集转变,多种渠道的学校自筹经费在高校经费投入结构中的比例呈上升趋势,这使得高校向受教育者收取较高的学费,这对大部分农村家庭的教育消费形成了一定的压力。
(三)教育消费支出对农村家庭生活水平的影响
教育政策使农村的文化水平大幅上升,科技文化给农民增收带来了收益,农村生活水平日益得到改善,农村教育消费支出增加。但在农村出现的教育消费型贫困与当前教育收费居高不下密切相关,使得农民不堪重负。从表1数据可知2007年江西省人均可用于储蓄的金额最大为1102元(用收入减去生活消费支出),而1位大中专生1年的学费最低在4000元以上,也就是说,农民家庭中4人才能送1个大中专生上学。而因“家庭收入低-没钱投资教育-子女就业机会少-子女收入低-新一代家庭收入低”,这成为一个贫困代际传递的“怪圈”,“教育消费型贫困”带给许多农民担忧的前景。
三、提升农村教育消费的对策
(一)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致富能力,提升教育消费能力
虽然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政策,使农村文化水平得以提高,但农民的教育消费质量和水平依然不容乐观,现行的高教收费政策对广大农民来说压力依然巨大。因此,积极关注地方特色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出台具体的支农措施,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致富能力,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村居民教育消费的承受能力。
(二)提高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和教育投资回报率,增强农民教育消费的信心
对于农村家庭而言,接受教育要付出很高的成本,其接受教育是为了改善生存条件,但其收益却并不明显,这显然会抑制农村教育消费的增加。各级主管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要积极推动大学生就业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搭建各种双选平台,提供公平竞争的就业机会,提高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另外一方面可以对农村大学生回乡创业提供补助或提供创业基金,一定程度上实现教育消费的投资回报,提高农民教育消费的积极性。
(三)加强金融部门对农村教育国家助学贷款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金融部门要在教育消费方面有所作为,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助学贷款政策,及时了解掌握贫困学生助学贷款的实际需求,加强助学贷款品种和服务方式创新,探索将保险引入助学贷款业务的新途径,对符合条件要求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贷款支持。
(四)设立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支持农村学生,减轻农村家庭教育消费负担
政府可以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投放更多的资金用于国家奖学金、助学金项目,鼓励学校通过各种途径设立更多的奖学金项目,这样既可以鼓励农村贫困的品学兼优学生勤奋学习,有可以为农村家庭教育消费减轻负担。
参考文献:
与企业的联系,其教学模式还是以传统的理论模式为基础,以学生“凭空构想”的商品包装来完成实践教学,知识覆盖面过窄,缺少与相关课程的关联,知识更新跟不上市场发展的需要,教学方法陈旧,导致包装设计教育游离于市场之外。“两耳不闻市场事,一心只作设计图”,这样的作品,只能是与市场需求、人们的消费需求脱节的“纸上谈兵”,缺乏实用性。我国包装设计人才培养模式与教育体系存在的现状,与设计艺术与工程技术严重脱节有很大的关系,包装设计课程究其内涵来说是体现在科技与艺术的有机结合上。目前,在高校艺术设计专业中,包装类课程一般是划分为平面设计课程,通常开设有包装结构、包装材料、包装设计等课程,这些仅仅是包装设计的基础。“包装设计的教学应该是一个整体的、系统的过程”[3],教学中不仅要让学生了解材料、结构、设计,更需要让学生有整体的、全局的思想,让学生了解到包装设计是一门多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的学科。“跨学科”教育是经济快速发展对教育的需求,跨学科教育就是跨越不同知识研究领域,与相关的、邻近的专业、学科相交融。对于包装设计来说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与设计门类相近专业融合,如与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等;二是“与技术学科及相关学科的融合”[4],如与市场营销、消费心理学、材料学、印刷工艺、机械自动化等。这种跨学科教育打破了各学科界限,使相关知识系统重组,在强调包装设计课程系统教育的同时又能以实用性为前提进行人才的培养。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包装设计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