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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水利工程设计理念的运用,其具有非常强的地域性特征,因为不同的地理区域气候状况以及生态环境各不相同,所以应该针对不同的服务目标,制定不同的设计策略。但是由于生态设计理念的应用在我国的起步较晚,并且相关的工程实践以及研究工作开展的较少,所以在评价指标以及评价方法方面还不够完善,实际操作性不强,缺乏地域性特征。因为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到力学工程,所以国家对于水利工程在稳定性和安全性方面规范了强制性的标准,但是却没有对生态服务目标有明确的标准,所以生态设计理念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缺乏相关的依据,发展的进程比较缓慢。
1.2设计人员和生态科技工作者的合作机会比较少,相关机制尚未完善
水利工程设计人员在流域生态需水规律的基础上进行设计的意识较弱,尚未把生态服务目标当作常规设计要素进行考虑的意识普及。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介入比较迟,大多数是在确认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之后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又由于目前我国环境评价管理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市场尚不规范、不完善,环境评价单位主要替业主考虑,而相对地,对生态目标考虑就较少,更有甚者,有的隐瞒工程生态影响的真正后果,造成很多水利工程的负面影响太过突出,而生态效益却不显著。水利工程设计人员和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者合作的机会和机制较少,生态水利工程的开发和设计也相对滞后。
1.3在协调方面,生态水利工程和原有水利工程设施存在一定的困难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很多区域的水资源出现了短缺以及分配不合理的现象,尤其是在自然保护区以及大型水库的周边区域,需要重新进行设计。但新的生态水利工程是在原有水利工程设施的前提下进行改造与优化,需涉及的因素很多。大都分是需要依靠原有水利工程设施,对一些分水工程与蓄水工程进行科学合理地配置、重新调整水的去向或是对区域来水量进行重新分配等。原来水利工程设施的服务对象和功能必然会受生态水利工程的介入的影响,比如:原来工程的防洪灌溉功能、排水标准、发电效能等,更有甚者,会对原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造成一些风险。因服务目标和功能的差异是原有水利工程和生态水利工程最为显著的差异,所以在开发生态水利工程的同时,有必要适度调整原有水利工程的服务目标和功能。因此,生态水利工程设计需要系统全面考虑的问题是怎样实现生态水利工程和原有水利工程设施的协调运行。
1.4生态水利工程设计中,相关的生态水文测验资料不够充分
水文过程对生态过程的正负影响机理的分析若不能从水文测验站的观测资料去分析,在生态系统的自组织规律的基础上,就很难寻求生态水利工程的技术参数、设计理论和方法。相对而言,我国目前的水文测验工作比较落后,水文测验站尚未适应目前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对资料的需求。目前,我国还未正式开展有关生态水文站方面的设计和布局,相关报道在国内也很少有。
2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应遵循的理论和技术路线
2.1以工程水文学和生态水文学为工程设计的基础
若要为生态水利工程的设计提供基础,必须重视工程水文学和生态水文学的结合。由于生态水利工程的服务对象很广,一般同时涉及畜牧业、林业、湿地、农业、草原以及江河湖泊等生态用水与城镇、工业、居民、消防等经济生活用水,因此,若要生态水利工程的设计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首先必须弄清生态目标对水资源的时空要求规律。
2.2对工程可能影响的关键生态敏感目标进行分析
受工程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生态目标应当能够由生态水利工程的设计准确识别,同时在工程规划阶段给予充分考虑,这是生态水利工程设计理念应该遵循的重要理论。一项水利工程设计需要考虑的因素众多,从生态性的角度出发,就应该对关键的生态敏感目标进行分析,分析工程的修建会影响到哪些区域的生态平衡,区域内气候环境以及各项生态因素的变化,会对水利工程的运行造成影响。尤其是大型水库的设计,要对上游地区的自然降水、洪水期倒灌以及径流等各项因素进行分析,由此来对水库的蓄水能力以及水量的运用进行合理设计。对于水库建设后,泄水量的变化会对下游区域的生态环境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变化进行分析,从而为生态设计提供充分的参考依据。
2.3生态水利工程的设计应当和环境工程设计进行有机结合
对于生态水利工程的设计,如要实现水量和水质同步科学配置的目的,应充分吸收环境科学和工程的理论与技术。生态设计理念的出发点就是在水利工程中将环境工程中的理论进行实践,水利工程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还应增强生态效益的作用表现。现阶段,我国的水污染现象比较严重,因此,在生态水利工程设计理念中应有机结合水污染。所以在设计的过程中,要对当地的生态环境进行详细的考察,然后有针对性的制定设计方案,降低水污染所带来的危害,提高水利工程的生态效益。因此,生态水利工程与水污染控制工程的结合是今后生态水利工程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1.管道土方开挖
管道沟槽采用机械开挖,沟槽结合管径大小开挖成梯形,底宽0.6~0.8m,上口宽1.0~1.2m,沟深1~1.5m,开挖出的土堆放在沟槽外1m,如果超挖用细土回填并夯实整平,沟槽底高程允许偏差为±20mm,沟槽底不得有0.5cm的颗粒。
2.管道土方回填
管道安装完试压前除接口外的沟槽先人工回填至管顶以上50cm。回填土中砖、石、木块等杂物应清除干净,管道两侧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的回填土不得含有机物、冻土以及直径>25mm的石块和直径>50mm的土块,回填土应由沟槽两侧对称运入槽内不得直接扔在管道上,以免管道位移拉开接头和砸坏管道,回填其它部位时应均匀运入槽内,不得集中推入。在管道平面转弯处外侧前后3m内回填土方要夯实,干容重不小于自然土的干容重,夯实厚度等于管道直径。
3.管道安装
沟槽每500m作为一个验收单元,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管道安装。将管节下入验收合格的沟槽,管节承口朝向上游,管节下入沟槽时不得与槽下的管道相互碰撞,管道安装的主要工具为紧绳器,将止水胶圈放入管节承口,量出承口的长度在插头上作出相同长度的标记,在插头上涂抹肥皂水,严禁涂抹溶剂、易挥发物、油脂。用紧绳捆住相邻管节的插头和承口,缓慢操作紧绳器手柄使承口外边与插头上作出的标记吻合即可。
二、管网工程生态化设计
管网工程设计需依据水源、加压站、各供水规划区的位置,考虑村村通公路工程建设,从便于施工管理、管线经济的原则确定管线位置。由于扩建区水厂位置及城乡水源水厂位置已确定,管道布置按经济、方便运行管理确定不存在方案比选,但存在输水管道运行方案的比选,这是管网工程生态化设计最为关键的内容。
1.输水干管道建设方案比选
依据管道布置从城乡水源加压站预留出口开始,由北往南铺设管道依次向海楼科克布运水厂、集镇水厂、达旺库木水厂、墩力曼水厂,主管道继续向南铺设到托依堡镇克其玛达水厂,主管道向东南继续铺设至托依堡集镇水厂500m3的蓄水池,从水源加压站到托依堡集镇500m3的蓄水池输水管道长38.6km,如果在管道中不设加压站。为满足各水厂的配水压力需配置高压管道才能满足整个规划区的供水要求,由于满足配水要求所有的输水主管道全部按配水要求设计,管道的设计流量增加一倍,管道工程投资高、高压泵运行费用高。而采用分级加压供水需在主管道节点处设加压站及调蓄池,该段管道的长度为18.5km,设计管径为PVC400—12.0km、PVC315—6.5km,管道投资为335万元。如不设加压站从水源加压站到节点之间的管道同时增加3座水厂的配水流量,管道设计管径为RN500—18.5km,由于管径大采用玻璃钢管,管道投资为775万元,这样相比在管道中设加压站投资经济,设加压站后管道的输水压力<0.6MPa,运行管理要求低,不设加压站后管道的输水压力0.8MPa。可见采用分级加压供水压力小、运行管理方便、适合农村现状供水条件,这样本次管道扩建采用分级加压的供水运行方式。
2.管材选用的方案比选
由于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小、人均投资低,目前大都采用PVC—U管材、有价格低的优点,但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的提高,使用管道的管径也加大,对管道的运行安全要求更严,从管道的运行安全重要性考虑,需对大管径的管道进行性能和价格比较,提出适应农村输水安全、可靠的管材。考虑项目区地下水和地基土对金属材料有腐蚀性作用,采用金属材料投资高,所以不采用金属材料,而球墨铸铁管适应大管径且重量大、施工难,这样可供选用的有玻璃钢管(FRP)和聚乙烯管(PE管)和硬聚氯乙烯(PVC—U),考虑PVC—U相比、FRP、PE管在小管径方面有价格和施工优势,这样对400mm以上的FRP、PE两种管材进行主要技术指标及优缺点比较。按照相同压力和流量下聚乙烯管和玻璃钢管所需的过水断面、相应的内径进行经济比较。本次扩建虽采用最大管径为400mm,考虑该管道主要是从水源调蓄池至海楼乡调蓄池,考虑工程的重要性及供水压力要求低,采用PVC—U有价格优点,施工维护方便,所以本次扩建的管道全部采用PVC—U,设计管道压力0.6MPa。从工程占地、土石方开挖量、水土流失危害、水土保持投资等方面分析,选用不同的管材其变化不大,故对水土保持的影响一般,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故从水土保持角度考虑,认为主体工程推荐方案合适。
在两大法系日益融合的今天,判例在成文法国家虽未取得法源地位,却发挥出不容忽视的作用,如Zweigert Kotz所说:“毫不夸张地说,普通法系的遵循(先例)原则与大陆法系的做法效果是相同的”。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自1987年起开始以公报形式公布典型案例,2004年,提出了以典型案例指导审判工作的思路。为此,判例产生的合理性问题成为我国学者和司法实践者的讨论热点。否定者多认为判例在成文法国家缺乏生存的土壤,赞同者则多从两大法系的融合与借鉴,以及判例在审判活动中的作用等方面入手指出判例制度的优越之处。然而,笔者认为判例产生的合理性基础根植于成文法制度本身,是成文法体系下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结果,亦是自由裁量权有效行使的必然要求。
一、判例的产生是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结果
1.成文法制度下判例的性质
英国学者艾伦・沃森认为,判例在成文法系国家具有如下特征:(1)案情事实不如普通法陈述的详细,与普通法判决相比而言,记录了更多固定的法律和极少的确凿事实。(2)判决似乎把这一判决归到一个理论系统的框架里。(3)记录者的主要目的似乎要陈述判决所阐明的法规和原则,强调的重点完全置于一般性之上,而不是法律的具体性之上。
上述区别固然产生于两大法系国家法官的不同思维方式,但不同思维方式的形成却源于两种体系下法官的不同职能。判例法体系中,法官享有造法权,其在审判活动中通过判例确立的法律制度和规则本身即为法律,对日后的审判活动具有直接拘束力,因此必须详细记录案件事实,才能为以后相同或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直接依据。判例的法源属性导致了其内容是在创造法律本身,而不是把判决归入到现有的理论体系中。然而在成文法国家,法官造法被严格禁止,审判活动的唯一依据是成文立法。因此,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首先要把案件事实套入现行法中进行法律关系定性,其筛选和记录的是与该法律关系有关的事实,而非案件的所有具体情况。定性法律关系后是要将已定性的案件事实在现行法中对号入座,如有可直接适用的条文,则直接适用;如无可直接适用的条文,则需要法官通过对已有条文或法律原则的解释,确定个案可适用的成文法条文。成文法国家的判例便产生于后一种情况。虽然此时法官也需要对法律条文或原则进行分析、解释,但其目的是为了找出已有的法律原则或一般性规定适用于个案的理由,而非创制新法。成文法系国家的法官职能决定了在审判活动中形成的判例不可能具有法源性,只能是基于解释而适用成文法的结果,具有释法性。
2.判例的产生是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结果
成文法作为最大理性的产物,在成文法国家曾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然而正如拉丁法谚云:法律必有漏洞。立法者和司法者很快发现,如不寻求一个合理方式对成文法之漏洞进行补充,那么成文法将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面前变成一滩死水。在大陆法系国家,对法律漏洞与漏洞补充的认识,经历了从绝对的严格规则主义到自由裁量主义的发展演进。启蒙运动后,成文法国家以三权分立思想曾顽强抵挡着司法权对立法的介入。然而,随着成文法漏洞的不断暴露,法学家和立法者不得不面对成文法存在局限性的客观现实,并开始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由于法典的真正意义体现在运用之中,作为法律适用者的法官便成为弥补成文法漏洞的最佳人选,授权法官在具体案件的审理中享有裁量的权力也成了弥补成文法漏洞的最佳手段,近现代法学家将法官的该项权力称为自由裁量权。
然而,成文法体系下的自由裁量权并不能等同于判例法体系下的法官造法权,即便裁量带有必然的创造性,也远非立法意义上的造法。在成文法体系下,法官审判活动所适用的只能是成文立法,只是适用时会经常如巴洛-博普雷法官所称,是“通过民法典,超越民法典”的。但无论如何,超越都必须是通过成文法来完成的。让我们对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做一个现实考察。以民事法律制度为例,基于自由裁量权形成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来自于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解释;一般人格权制度形成于对宪法中人权保护条款的解释;让与担保制度是对“物权法定”之法进行扩大解释的结果。实践印证了巴洛-博普雷的话,成文法国家的自由裁量权须在成文法的框架中行使,是释法的手段。
除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外,成文法国家的释法方式还有以制定法的形式解释制定法,如制定单行法,以及我国制定的司法解释等。但作为释法结果的判例,却只能来自于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正如达维德所说,“在罗马日耳曼法系各国,判例的作用只有同法律的作用联系起来才能弄清楚。由于在所有这些国家法学家们的现有倾向是总要依据法律条文,判例的创造性作用总是或几乎是隐藏在法律解释的外表后面”。法官通过行使自由裁量权解释成文法,对其进行补充,而这一创造性活动的结果通过一定技术性规则的确认便形成了判例,判例的形成与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有着必然而不可割裂的联系。当学者们在讨论移植、借鉴判例法所形成的判例制度在成文法国家会出现水土不服时,恰恰忽视了成文法国家的判例其实就根植于其自身,成文立法就是判例产生的土壤,自由裁量权的不可缺更是为判例的产生埋下了种子。
二、判例的产生是自由裁量权有效行使的必然要求
一项权力的有效行使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该项权力的行使是否符合权力设置的目的,即是否有效果,二是该项权力行使是否符合效率原则的要求,即是否有效率。
首先,判例的产生是自由裁量权合目的行使的必然要求。法律需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一般性,对此,成文法无疑具有明显的优势。然而,普遍性和一般性虽概括了同类事物的共性,却无法涵盖具体事物的个性,这使得法律不可避免地与具体适用对象的个别性、特殊性对立起来,也使司法常常在获得所谓法律公正的同时丧失了客观公正。由于社会生活日益丰富多变,这种个案的非公正性已非个别现象,严重违背了法律之公平、正义。司法追求的目标不应停留在抽象公正的层面上,而是应该无限的接近客观公正。为弥补成文法难以兼顾个体而造成的必然疏漏,将法之公平、正义落实到客观,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应运而生。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是,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离不开法官的主观认识,很难做到尺度统一。“同案不同判”的结果让法的预测性和安全价值大打折扣,这样的自由裁量权行使显然与其设置的目的背道而驰。为防止自由裁量权不合目的的行使,对法官的认识进行有效的统一变得十分必要。判例本身是自由裁量权行使的产物,其严格的说理过程体现了自由裁量权在对某项成文法内容进行解释时的最充分理由。以自由裁量权的最合理行使结果来统一自由裁量权对同一或类似问题的认识,排除了外力对自由裁量权的干涉,无疑具有较大的合理性。可见,判例的产生是自由裁量权合目的行使的必然要求。
其次,判例的产生也是提高司法效率的必然要求。在审判活动中,个案审理都须从零开始的方式显然与司法效率的要求相违背,同时也造成了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由于判例的可参照性和比照性,法官在遇到同一法律问题时,可以直接参照先例,不必对同一法律问题重新思考,极大提高了审判活动的效率。同时,判例可以使人们较精确地预测自己的行为后果和纠纷的审判结果,并基于对法律预测功能的信赖减少诉讼,服从审判,接受执行,进而大大提高了司法效率。正如博登海默所说:“遵循先例可以节省时间并保养法官的精力,与此同时还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费用。它使法院在一个法律问题每次重新提出时就重新考虑该问题的作法就成为不必要。”
在成文法体系下,自由裁量权的不可或缺为判例的产生奠定了合理性基础,判例在成文法国家的产生也应该是一个被发现而非引入的过程,为判例正名,将有助于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参考文献:
[1]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克服法律局限性的工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基因工程所引发的生命伦理问题
2.1、人类生命本性的问题
人类基因干预技术所引发的诸多问题当中,人类生命本性问题是最基本的。由于人类基因干预技术的作用对象是人类自身的基因,干预的也是基因在人类自身的表达,所以这从根本上要带来人类本性问题的追究。通常我们所关注的人类生命本性,也就是人,多是从生物学上对其有直接的感受。而实际上,人类生命本性存在的伦理问题要从生理、心理、社会等多个方面去考量,既要对人类生命的本性做医学、生命科学上的理解,更要对其哲学上、伦理学上的本性做出深刻的认识。
2.2、基因技术的风险问题
首先,对于技术风险而言,在人类体细胞基因治疗技术当中,技术风险是指在技术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对人体的可能存在的伤害,而这种伤害总是以不同程度的概率存在,或是以不确定的方式或形式存在,涉及到病种的选择、载体的安全、治疗基因表达的有效性以及对生殖系的潜在性损伤等。
其次,对于社会风险而言。人类基因干预技术的社会应用已经超出了最初为了造福人类的善的本意。人类基因干预技术好似一把悬在人类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特别是在对它的社会应用上,从最开始人类发展就没有哪项技术可以保证绝对安全,何况是在技术的发展初期。无论是基因治疗技术还是基因增强技术都是如此。
2.3、社会公平与正义问题
公平与正义始终是人们迫切关心的问题,而对于公平和正义的追求则面临着技术和伦理上两难的困境。人类基因干预技术的初衷是非恶的,以人类彰显自身能力的科技展现对自然宇宙的祛魅,是人对自身奥秘的探寻。或者说,对于人类基因干预技术本身,并不负载着价值的判断,但由于具体的实践应用中仍然会带来很多问题,并不能真正实现善与美的效果。因为社会资源相对于人类发展的需要而言是相当有限和匮乏的,因而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能够享有通过增强技术来改善或提高自身的能力。技术带来了人与人之间的人为的差异,这实质上是破坏了社会公平和正义。
2.4、基因优生可行性问题
關于人类基因干预技术实现人类的优生所引发的伦理问题,其关键所在就是人的双重属性。由于人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自然对应于个体人与社会人之间的一种矛盾,同时由于基因决定论所带来的片面观点,也忽略了人的成长及完善过程是一个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内因就是决定人的自然属性的人类基因,外因就是决定人的社会属性的社会环境。同时,对于“优生”的界定问题,也是造成人类基因优生战略能否实施的一个关键。如果只是针对个体,通过对基因的干预,达到治愈疾病特别是遗传疾病的目的,这是一种在技术上或者伦理上都可行的一种行为。如果是通过人类基因干预技术实现的是人种的改良,这将在技术与伦理上都得不到支撑。
3、人类基因干预问题的解决途径
3.1、用技术与伦理捍卫生命尊严
首先,基因科研人员要对干预后代人的基因担当道德责任和风险责任,要明确当代人对后代人的需要和利益的道德约束。当代人在干预人类后代的基因过程中,要确保后代风险最低化,尊重代际之间的公平。其次,在生殖系基因治疗中,当代人也要有义务对后代人的健康负责,父母可以通过医学手段来避免后代可能的伤害,但不应该一味强调后代的权利,这是因为患有遗传疾病的后代没有自主选择的能力,只能由当代人为其做出选择。因此,为了后代的治疗性利益,当代人有权利更换后代的遗传基因,但不是随意地按照自己的意图去设计后代的基因。最后,当代人有道德义务提升后代人的健康利益,同时将潜在的风险最低化。无论后代拥有什么样的权利,一项可以消除严重遗传疾病的新科技的应用,都是无可厚非的。同时,要充分估计和尊重后代人的应有权益,以便防止盲目地接受技术对人类基因的干预。
3.2、完善技术风险评审监督机制
一要提升人类基因干预技术相关人员的规范意识和自觉性,在涉及技术关涉伦理等环节做到自检和审查。二要认真遵守生命伦理的一些基本原则,如知情同意、不伤害等原则,同时在技术关涉医学伦理等问题上拒绝任何的歧视条款,杜绝关于人类基因干预技术科研和临床应用当中的一些“潜在规则”。三要对临床研究的质量和风险管控实施全过程周期式监管,切实保护受益者的人身权益不受侵害。四要建立健全伦理委员会风险审查机制,将审查落在实处,特别实施审查临床试验的暂停和终止制度,对于发现可能存在对受试者发生人身风险及危害的非正常事件相关信息、处置方式及结果时,有权暂停或终止临床试验。五要做好问题上报问责,建立完整的试验治疗临床应用不良反应(事件)处理预案和紧急上报程序,同时,与有关人员应保持与受试者良好沟通,及时发现不良事件。
3.3、通过基因立法保证公平正义
我国应结合介入管制与订立暂时性立法的模式,制定“积极研究、慎重推广、加强管理、稳妥推进”的方针,①坚持国家干预原则、授权许可原则、禁止滥用原则、保护隐私原则、基因资源保护原则。首先,人类基因干预技术立法应积极地介入管制各种与人类基因技术相关的研究活动与应用领域,以对人性尊严的严密保护为优先;其次,立法应对有争议的人类基因技术研究先采取保留的态度;再次,立法有意识地采取消极应对的方式,只就有必要解决的个别问题提出零星的规范,做最小限度的干预。对于人类基因干预技术的立法规制,应结合当前世界上主要的几种立法模式,建立一种以人性尊严为理念,在水平层面以人类基因干预技术为基本法律,同时辅助以配套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法律体系。
3.4、实现个体与社会均衡的优生
要想达到在个体与社会之间协调,实现人类的优生就必须将人类基因干预技术限制在小范围合理的区域内使用。因为,在人类追求人性与社会性均衡的过程中,始终无法克服二者的统一。人类属性的二重特征会使得人类在追求自身完美的过程中忽略自身的社会性。这就是人类基因干预技术的大范围使用,如大批量的克隆人、进行人体器官的贩卖、非医学目的的基因增强等。将个体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相结合,在个体和社会均衡之间达到与人类基因干预技术的密切融合,这是我们实现人类优生的最佳切入点。
总而言之,我国对基因工程的生命伦理问题研究与西方国家有着很大的差距。我国当前的任务是应当加深对生命伦理学的研究,在进行理论研究的同时应与实践紧紧的结合在一起,即要把基因工程技术与生命伦理相结合。只有这样我国才能够进一步的促进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与进步,最终达到更好的为人类造福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姬妍.我国人卵交易的伦理法律问题研究[D].安徽医科大学,2016.
1水利工程对河流生态系统的影响
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水利工程对经济与社会有着巨大的作用,同时也要看到水利工程对河流生态系统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人类整治河道修筑堤坝等活动人为的改变了河流的多样性、连续性和流动性,使水域的流速、水深、水温、自水流边界、水文规律等自然条件发生重大改变。这些改变对河流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未来的水利工程在权衡社会经济需求与生态系统健康需求这二者关系方面,似应强调水利工程在满足人类社会需求的同时,兼顾水域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可持续性。
2生态水利工程
从学科发展角度看,现在的水利工程学的学科基础主要是工程力学和水文学,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主要对象是水文系统,往往忽视生命系统的现状和未来风险等问题。学科的进一步发展应吸收生态学理论及方法,促进水利工程学与生态学的交叉融合,用以改进和完善水利工程的规划及设计理论,形成水利工程学新的学科分支——生态水利工程学。生态水利工程学作为水利工程学的一个新的分支,是研究水利工程在满足人类社会需求的同时,兼顾水域生态系统健康与可持续性需求的原理与技术方法的工程学。生态水利工程的内涵是:对于新建工程,是指进行传统水利建设的同时(如治河、防洪工程),兼顾河流生态修复的目标。对于已建工程,则是对于被严重干扰河流重点进行生态修复。生态水利工程将与传统治污技术、清洁生产(生态产业)及环境立法和资源管理一起,成为河流生态建设的主要手段之一。
3生态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原则
3.1工程安全性和经济性原则
生态水利工程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在河流综合治理中既要满足人的需求,包括防洪、灌溉、供水、发电、航运等需求,也要兼顾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生态水利工程既要符合水利工程学原理,也要符合生态学原理。生态水利工程的工程设施必须符合水文学和工程力学的规律,以确保工程设施的安全、稳定和耐久性。工程设施必须在设计标准规定的范围内,能够承受洪水、侵蚀、风暴、冰冻、干旱等自然力荷载。按照河流地貌学原理进行河流纵、横断面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河流泥沙输移、淤积及河流侵蚀、冲刷等河流特征,动态地研究河势变化规律,保证河流修复工程的耐久性。
对于生态水利工程的经济合理性分析,应遵循风险最小和效益最大原则。由于对生态演替的过程和结果事先难以把握,生态水利工程往往带有一定程度的风险。这就需要在规划设计中进行方案比选,更要重视生态系统的长期定点监测和评估。另外,充分利用河流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规律,是力争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产出的合理技术路线。
3.2提高河流形态的空间异质性原则
一个地区的生境空间异质性越高,就意味着创造了多样的小生境,能够允许更多的物种共存。反之,如果非生物环境变得单调,生物群落多样性必然会下降,生物群落的性质、密度和比例等都会发生变化,造成生态系统某种程度的退化。由于人类活动,特别是大规模治河工程的建设,造成自然河流的渠道化及河流非连续化,使河流生境在不同程度上单一化,引起河流生态系统的不同程度退化。生态水利工程的目标是恢复或提高生物群落的多样性,但是并不意味着主要靠人工直接种植岸边植被或者引进鱼类、鸟类和其他生物物种,生态水利工程的重点应该是尽可能提高河流形态的异质性,使其符合自然河流的地貌学原理,为生物群落多样性的恢复创造条件。
在确定河流生态修复目标以后,就应该对于河流进行生物调查、地貌历史和现状进行勘查和评估,建立河流地貌数据库和生物资源数据库。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GIS)是水文、河流地貌和生物调查的有力工具。关键的工作步骤是在以上两种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确定环境因子与生物因子的相关关系,必要时建立某种数学模型。河流环境因子包括河流河势、蜿蜒度、横断面形状及材料、流速、水位、水质、水温、泥沙、营养盐的迁移转化、水文周期变化等。研究的内容包括:调查单个生物因子的基本需求,评估各种生物因子的相互关系和制约条件,对于“关键种”或标志性生物的环境因子进行分类和评估。在众多的环境因子中,识别那些对于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具有重要意义的环境因子,在此基础上进行河流地貌学设计和生物栖息地的设计。
3.3生态系统自设计、自我恢复原则
生态系统的自组织功能表现为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自组织的机理是物种的自然选择,也就是说某些与生态系统友好的物种,能够经受自然选择的考验,寻找到相应的能源和合适的环境条件。
将自组织原理应用于生态水利工程时,生态工程设计与传统水工设计有本质的区别。像设计大坝这样的人工建筑物是一种确定性的设计,建筑物的几何特征、材料强度都是在人的控制之中,建筑物最终可以具备人们所期望的功能。河流修复工程设计与此不同,生态工程设计是一种“指导性”的设计,或者说是辅设计。依靠生态系统自设计、自组织功能,可以由自然界选择合适的物种,形成合理的结构,从而完成设计和实现设计。成功的生态工程经验表明,人工与自然力的贡献各占一半。
传统的水利工程设计的特征是对于自然河流实施控制。而设计生态水利工程时,要求工程师必须放弃控制自然界的动机,树立新的工程理念。因为依靠人力和技术控制自然界是不可能的。人们要善于利用生态系统自组织、自设计这个宝贵财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需要强调的是,地球上没有两条相同的河流,每一条河流的特点都是各不相同的。因此,每一项生态水利工程必须因地制宜,充分尊重每一条河流的自然属性和美学价值,寻求最佳的生态工程方案。
自设计理论的适用性还取决于具体条件。包括水量、水质、土壤、地貌、水文特征等生态因子,也取决于生物的种类、密度、生物生产力、群落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在利用自设计理论时,需要注意充分利用乡土种。引进外来物种时要持慎重态度,防止生物入侵。
3.4景观尺度及整体性原则
河流生态修复规划和管理应该在大景观尺度、长期的和保持可持续性的基础上进行,而不是在小尺度、短时期和零星局部的范围内进行。在大景观尺度上开展的河流生态修复效率要高。小范围的生态修复不但效率低,而且成功率也低。整体性是指从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出发,掌握生态系统各个要素间的交互作用,提出修复河流生态系统的整体、综合的系统方法,而不是仅仅考虑河道水文系统的修复问题,也不仅仅是修复单一动物或修复河岸植被。
景观则是指生态学中的景观尺度。景观尺度包括空间尺度和时间尺度。为什么在景观的大尺度上进行河流修复规划?首先,水域生态系统是一个大系统,其子系统包括生物系统、广义水文系统和人造工程设施系统。广义水文系统又与生物系统交织在一起,形成自然河流生态系统。而人类活动和工程设施作为生境的组成部分,形成对于水域生态系统的正负影响。水域生态系统受到胁迫时,需要对于各种胁迫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综合、整体研究。其次,必须重视水域生境的易变性、流动性和随机性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生物种群的基本生存条件。水域生态系统是随着降雨、水文变化及潮流等条件在时间与空间中扩展或收缩的动态系统。再者,河流生态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与周围生态系统随时进行能量传递和物质循环,一条河流的生态修复活动不可能是孤立的,还需要与相邻的流域的生态修复活动进行协调。最后,河流生态修复的时间尺度也十分重要。河流系统的演进是一个动态过程。每一个河流生态系统都有它自己的历史。河流生态修复是靠时间做工作的。有研究指出,湿地重建或修复需要大约15~20a的时间。因此对于河流生态修复项目要有长期准备,同时进行长期的监测和管理。
3.5反馈调整式设计原则
生态系统的成长是一个过程,河流修复工程需要时间。从长时间尺度看,自然生态系统的进化需要数百万年时间。进化的趋势是结构复杂性、生物群落多样性、系统有序性及内部稳定性都有所增加和提高,同时对外界干扰的抵抗力有所增强。从较短的时间尺度看,生态系统的演替,即一种类型的生态系统被另一种生态系统所代替也需要若干年的时间,期望河流修复能够短期奏效往往是不现实的。
生态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主要是模仿成熟的河流生态系统的结构,力求最终形成一个健康、可持续的河流生态系统。在河流工程项目执行以后,就开始了一个自然生态演替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并不一定按照设计预期的目标发展,可能出现多种可能性。
意识到生态系统和社会系统都不是静止的,在时间与空间上常具有不确定性。除了自然系统的演替以外,人类系统的变化及干扰也导致了生态系统的调整。这种不确定性使生态水利工程设计不同于传统工程的确定性设计方法,而是一种反馈调整式的设计方法。是按照“设计—执行(包括管理)—监测—评估—调整”这样一种流程以反复循环的方式进行的。在这个流程中,监测工作是基础。监测工作包括生物监测和水文观测。评估的内容是河流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的状况及发展趋势。常用的方法是参照比较方法,一种是与自身河流系统的历史及项目初期状况比较,一种是与自然条件类似但未进行生态修复的河流比较。
在反馈调整式设计过程中,提倡科学家、管理者和当地居民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通过对话、协商,以寻求共同利益。提倡多学科的交流和融合,提高设计的科学性。
参考文献:
[1]董哲仁.水利工程对生态系统的胁迫[J].水利水电技术,2003,(7):1~5.
[2]董哲仁.生态水工学的理论框架[J].水利学报,2003,(1):1~6.
[3]董哲仁.河流形态多样性与生物群落多样性[J].水利学报,2003,(11):1~7.
[4]MitschW.J.,JorgensenSE..EcologicalEngineeringandEcosystemRestoration[M].PublishedbyJohnWiley&Sons,Inc.,Hoboken,NewJersey,2004:134~137.
[5]董哲仁.荷兰围垦区生态重建的启示[J].中国水利,2003,(11A):45~47.
[6]O’NeillR.V.,D.L.DeAngelis,J.B.Waide,etal.AHierarchicalCon-ceptofEcosystems[M].PrincetonUniversityPress,Princeton,NJ.1986:153.
针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投资渠道单一,运行维护资金短缺等问题,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等四部委于2002年6月7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下发以来,全国各地先后开征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但由于各地措施和力度不一,加之收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垃圾处理费用的收取率一直较低。据统计,2006年、2007年、2008年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率分别为16.98%、20.22%、23.58%,其他城市的收费情况也基本相同。因此,结合近年来的实践,对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的实施,本文提出了以下几个观点供参考。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定性为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部委《通知》指出,“按照垃圾处理产业化的要求,环卫企业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前垃圾处理是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要创造条件,结合环卫体制改革,尽快向经营服务性收费转变”。本文认为,目前处于垃圾处理市场化初期,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定性为行政事业性收费较为实际,更有利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推进。
1、坚持“产生者付费”与“谁污染,谁治理”原则
作为生产生活的主体,每个人都直接或间接地产生垃圾,即人人都是垃圾的产生者,都要占用、使用环境资源。经营服务则具有经营和服务的双重性,对企业来说,只有进行了服务才能收取费用,而对于垃圾产生者来说,可以选择服务主体,但不论选择哪一个服务主体,其产生的垃圾最终要纳入人类共同的环境进行处理,即从垃圾的最终状态来看并不存在选择性。湖南省政府转发四部委的《通知》中认为“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企业应与收费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湘政发)[2002]34号)。由此看来,假如垃圾产生者不与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那么垃圾生产者就可以不交费,有哪一个垃圾产生者会自愿主动地签此服务合同呢?既然人人都是垃圾产生者,都得交纳垃圾处理费,因此,把它做为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更为合理,也更具实践操作性。
2、税收问题
如果将生活垃圾处理费定性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还应交纳一定的税费,如果定性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就不存在税收问题。目前我国生活垃圾收费不但收费标准不高,而且征收率低,致使政府每年还要投入一大笔资金用于垃圾处理。推行垃圾处理市场化后,企业既要保持运转,还要盈利,垃圾处理费征收税费,不利于市场化的推进。
3、在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情况下,付费者选择经营服务企业面临的问题
随着垃圾处理水平的提高以及环境保护的需要,不少城市由目前单一的卫生填埋处理向焚烧处理等多种处理方式发展,不同的处理方式产生的环境效益不同,处理成本费用也相差很大。按照市场化的要求,付费者可以选择处理成本低的企业,这样,不利于多种垃圾处理方式的发展,不利于高科技含量处理技术的推广和提高。
4、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低,最主要的原因是缺乏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建设部颂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7月1日起实行)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0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办法》的这一规定,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然而,按照四部委《通知》明确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定性以及湖南省政府转发四部委《通知》中要求“收费企业应与收费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来理解,收费企业与交费者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不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行为是一种合同违约行为,合同违约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而不应该通过罚款这种行政处罚方式。因此,生活垃圾处理费定性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更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精神,更有利于该办法的实施。二、收费主体应该是政府或其委托的政府部门
将垃圾处理费定性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收费主体应该是行政事业单位。但按照四部委的《通知》精神,垃圾处理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垃圾处理费的收费主体为企业。实际上,在垃圾处理的市场化初期,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经营企业很难收取或足额收取这项费用。因为垃圾处理费不像水费、电费及其他公共服务产品,对于不交水费、电费的,水电部门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的行业措施,而对于不交垃圾处理费的,不能做到不准倒垃圾也不能够让人不产生垃圾。实际上,在征收垃圾处理费的大部份城市,收费主体并非企业,而是政府某些部门。如有环卫部门直接上门收费的,有财政部门代扣的,还有公安、规划、交通、社区、物业管理等代收的。而收费用途都是用于垃圾处理的各个环节。垃圾处理是一项公益事业,国外许多城市垃圾处理也是以公益性为主,有的具有公共服务和市场化双重性质,而不完全是市场性的,不能够完全按照市场的运作机制来调节。城市生活垃圾的收运及处理大都是承包性质的,一般是由政府拨款,国营或私营企业承包来经营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而不完全按照市场化运行的。例如:德国一些城市的法律规定经营生活垃圾处理的企业既不得亏损,也不得盈利;丹麦哥本哈根市政府规定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加拿大蒙特利尔市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一半是由政府经营,一半是由私营公司经营,都以承包方式经营。这些实例表明,城市生活垃圾经营企业的属性仍然是公益性的。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补充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的不足,是许多国家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主要目的之一。政府作为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者,有职责筹集资金并加大投入做好垃圾处理工作。因此,尽管垃圾处理推向了市场,但政府的管理、协调、筹资职能不能丢,政府应该承担垃圾处理费收费主体的职责。
三、收费方式应该突破行业瓶颈,为其提供高效的收费载体与通道
按照《通知》精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对象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涉及范围非常广。对如此广泛的收费对象,靠人力上门收取,其工作效率低,效果差。因此,很多城市都在积极探索通过一种公共载体实行“捆绑收费”,较普遍的做法是通过水费、电费捆绑收取,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由于电力、供水属不同的行业,受其行业监督管理制约,在实质性的推行中落实缓慢。本文认为,由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对象非常广泛,为提高收缴率,可以采取多种收费方式。对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由财政部门代扣收取;对个体经营者可以由工商部门代收;对城市居民、暂住人口可以委托社会、公安部门代收;对交通运输车辆可以委托水、电行业代收。以上方式要靠涉及的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收”,且协调性工作量大,收费成本仍然很高。为提高收费效能,降低收费成本,提高收缴率,应该突破行业瓶颈,在制度上、法律法规上进行修改、完善,以便于各地政府建立一种以水费或电费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产品为载体的收费通道。
四、实施垃圾处理收费,应该加快制定收费的法律,为收费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四部委的《通知》为垃圾处理收费提供了政策依据,但由于该费的收取涉及到千家万户,没有法律做保障,收费制度的推行难度相当大。国外实施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很早,如美国于1924年、日本于20世纪50年代、韩国于1995年就开始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在多年的实践中,各国为强化收费手段,制定和完善了收费的法律法规。如丹麦1986年制定和实施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法令,德国的《避免废弃物产生及废弃物处理法》中规定了联邦政府可以颁布垃圾处理收费条例,法国的《环境污染法》,日本的《废弃物处理与清扫法》,韩国的《废弃物管理法》,泰国的《公共卫生法》等都明确了实施垃圾处理收费的规定。我国实施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起步晚,更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立法,为实施垃圾处理收费提供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等: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R].2002-06-07.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理处置技术[M].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2001.
1.2可持续发展性可持续发展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战略目标,而水利工程是利国利民的建设项目,所以在工程设计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满足现代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还要充分的考虑到对子孙后代所带来的利益。生态理念在水利工程设计中的应用,就是确保水利工程能够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从而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惠及子孙后代。
1.3社会性水利工程具有公益性的特点,在使用的过程中会发挥很大的社会价值,比如防洪抗旱、蓄水灌溉、发电航运等功能,所以生态理念的应用,会根据当地的社会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发水利工程的功能,充分发挥社会价值。
1.4经济性水利工程不仅具有基础功能,同时还会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根据工程当地的自然特性,科学的开发相应的经济属性,比如旅游业的开发,会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从这个角度看,生态理念的应用不仅具有经济性,同时还合理规划了资源配置,降低了能源的浪费,在保护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经济性的特点。
2生态理念在水利设计中的应用策略
2.1充分发挥水文工作的支撑作用在水利设计中,应用生态理念,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水资源,这就要求充分发挥水文工作的支撑作用,即通过有效的水文工作,不断为水利设计提供充足的水文资料,从而在水利工程中全面落实生态理念。也就是说,要想将生态理念更好地应用于水利设计中,必须重视资料采集和资料整理的作用。淤作为水利设计单位,尽量与水文工作单位进行有效合作,特别是水利主管部门需要有效地协调这两个部门。于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在水文工作中,还必须完善硬件设施,及时采用先进理论与技术,以便确保水文工作所采信息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只有这样,才能将生态理念更好地应用于水利设计中。
2.2做好河道改造的生态理念应用在水利工程中,加强河道改造工作十分重要,同时要综合考虑水利工程可能造成的各种影响,然后制订科学合理的方案,并严格按照国家生态发展的基本要求,确保河道长久、安全运行。因此,改造河道的过程中:淤要以生态平衡理念为基础,针对岸边保护、水量疏浚、周围绿化等许多方面,有计划性地进行改造;于要求保证所改造河道的安全运行,并且使其与自然环境能够和谐发展,同时具有吸引游客的魅力,令四方游人不断前来参观该地区,从而促进经济发展,真正实现利国利民的优质水利工程。
2.3做好堤岸建设的生态理念应用堤岸建设也是水利工程的重点项目,做好堤岸建设中的生态理念应用,也有利于生态理念在水利设计的更好应用。当然,建设堤岸时,必须改变传统知识理念,要求针对经济发展的评价指标,能够建立一个健全的生态环境全面保护评价指标,尤其要重视分析和评估建设中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由于目前生态环境要求协调经济发展与自然生态环境,使二者能够和谐共存,严格制止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而获得经济增长的不良现象。因此,进行堤岸建设的时候,相关人员一定要对周围自然环境进行全面调查,将自然环境因素考虑到水利设计中,有效把握堤岸建设的安全系数。
2.4提高水利工程设计人员的素质在水利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的素质是水利设施安全使用性能的重要保证,将生态理念充分的应用于水利设计中,提高设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前提条件。具体地讲,在水利设计部门,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设计人员专业素质对水利工程未来发展的重要性,从而构建专业团队,加大培训力度,不定期进行生态评价与环境保护的培训工作。因此,在水利设计中合理地应用生态理念,不断提高在岗设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我校成教招生与录取程序为:首先,分析省高考生源库人员的分数构成情况,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然后根据各专业考生分数段的分布情况设置各个专业的筛选条件进行正式生的录取;如果满足条件的学生数少于计划招生数,还可以招收部分未达到分数线的学生,这些学生属于跟班先读的进修生。新生编班后,接下来将按照培养计划学习,进入学籍管理阶段。
1.2成教招生与学籍管理的功能模块设计。
为了实现成教上述特定的业务管理流程,软件研发时设计了如下功能模块:(1)学历教育录取辅助分析;(2)新生录取;(3)新生编班;(4)进修生入学籍。(5)校内与校际学籍异动管理;(6)学生奖惩管理;(7)招生库信息查询;(8)学生与班级信息查询;(9)学籍异动与奖惩查询;(10)教学计划制订与管理;(11)授课任务制订与管理。
2系统设计方案
2.1系统开发与运行环境。
应用程序开发环境为2010集成软件开发平台和SQLServer2008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运行环境为Framework4.0。前后台共享服务器上的同一数据库。
2.2系统数据模型设计。
成教招生与学籍管理数据库设计时,要依照实体完整性和参照完整性原则设计数据表结构,要尽量减少数据的冗余。此外,为了将来系统功能扩充的需要,设计了表示学历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和非学历教育的大类实体,设计了表示业余、脱产、函授、远程的形式实体等等,并在设计学生实体时,增加大类、形式、层次等实体的参照属性。
3系统特殊业务的实现技术
3.1学历教育录取辅助分析。
本模块用于分析当年高考生源库信息中各个分数段考生的分布情况,以确定录取分数线。系统设计了按科别、专业、性别、站点等选定的条件,查询考生在指定分数段分布情况的可选条件查询。还设计了直接输入指定条件查询指定分数段的考生分布功能。
3.2新生编班。
新生编班要完成编班和编学号两项功能。首先在班级管理中添加班级信息,然后,在新生编班模块中把招生库指定的学生批量或单个加入班级中。如果这个班中有进修生,再用直接添加的方式加入进修生。班级成员添加完成后,接着在同一用户界面进行班级成员的自动或手动编学号。
3.3进修生入学籍。
进修生是指未正式录取而先跟班就读的学生。他们按照所跟班级的培养计划完成所有课程的学分,但是要跟着考取后编进的班级毕业。为了解决成教这种特殊的进修生管理问题,对每个学生实体定义了自然班和学籍班两个班级属性,自然班为完成学分的班级,学籍班是跟随毕业的班级。进修生入学籍模块就是完成进修生录取后转变为正式生,并分配归属的学籍班的功能。
3.4其它模块的实现技术。
学籍异动包含退学、休学、延长学籍、离校、在校、毕业、保留学籍等变动内容;学籍转变包含复学、留级、转专业等校内学籍转变,转学转专业等校际学籍转变;奖惩模块包含三好学生和优秀班干部等奖励登记,处分、记过、留校查看等惩罚登记。在设计学籍异动与奖惩模块的应用程序时,主要需要一个友好的界面,作好相关信息的登记,并显示在学生信息查询及学籍卡打印等模块查询结果中。成教学院一般有多个合作办学点,由于办学点师资结构的差异,因此,同样专业在不同教学点的班级会有不同的教学培养计划。因此,在编写教学计划制订与管理模块的应用程序时,采用了按班级制订教学计划的方案。另外,考虑到同样专业班级与班级间,年级与年级间教学培养计划有很大的相似度,因此,设计教学计划订制与管理模块操作界面设计时,提供了复制原有教学计划进行修改订制的功能,为使用者提供了很大的方便。授课任务订制与管理是为每学期按教学培养计划开设的课程分配授课教师。这个模块与班级教学计划、教师信息库、课程信息库、班级信息库等都有关联,设计授课任务订制与管理模块的应用程序时,把这些相关信息呈现在同一个用户界面中,供操作人员点选。这一功能使系统更加友好,提高了系统的适用性。
1水利工程对河流生态系统的影响
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水利工程对经济与社会有着巨大的作用,同时也要看到水利工程对河流生态系统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人类整治河道修筑堤坝等活动人为的改变了河流的多样性、连续性和流动性,使水域的流速、水深、水温、自水流边界、水文规律等自然条件发生重大改变。这些改变对河流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未来的水利工程在权衡社会经济需求与生态系统健康需求这二者关系方面,似应强调水利工程在满足人类社会需求的同时,兼顾水域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可持续性。
2生态水利工程
从学科发展角度看,现在的水利工程学的学科基础主要是工程力学和水文学,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主要对象是水文系统,往往忽视生命系统的现状和未来风险等问题。学科的进一步发展应吸收生态学理论及方法,促进水利工程学与生态学的交叉融合,用以改进和完善水利工程的规划及设计理论,形成水利工程学新的学科分支——生态水利工程学。生态水利工程学作为水利工程学的一个新的分支,是研究水利工程在满足人类社会需求的同时,兼顾水域生态系统健康与可持续性需求的原理与技术方法的工程学。生态水利工程的内涵是:对于新建工程,是指进行传统水利建设的同时(如治河、防洪工程),兼顾河流生态修复的目标。对于已建工程,则是对于被严重干扰河流重点进行生态修复。生态水利工程将与传统治污技术、清洁生产(生态产业)及环境立法和资源管理一起,成为河流生态建设的主要手段之一。
3生态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原则
3.1工程安全性和经济性原则
生态水利工程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在河流综合治理中既要满足人的需求,包括防洪、灌溉、供水、发电、航运等需求,也要兼顾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生态水利工程既要符合水利工程学原理,也要符合生态学原理。生态水利工程的工程设施必须符合水文学和工程力学的规律,以确保工程设施的安全、稳定和耐久性。工程设施必须在设计标准规定的范围内,能够承受洪水、侵蚀、风暴、冰冻、干旱等自然力荷载。按照河流地貌学原理进行河流纵、横断面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河流泥沙输移、淤积及河流侵蚀、冲刷等河流特征,动态地研究河势变化规律,保证河流修复工程的耐久性。
对于生态水利工程的经济合理性分析,应遵循风险最小和效益最大原则。由于对生态演替的过程和结果事先难以把握,生态水利工程往往带有一定程度的风险。这就需要在规划设计中进行方案比选,更要重视生态系统的长期定点监测和评估。另外,充分利用河流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规律,是力争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产出的合理技术路线。
3.2提高河流形态的空间异质性原则
一个地区的生境空间异质性越高,就意味着创造了多样的小生境,能够允许更多的物种共存。反之,如果非生物环境变得单调,生物群落多样性必然会下降,生物群落的性质、密度和比例等都会发生变化,造成生态系统某种程度的退化。由于人类活动,特别是大规模治河工程的建设,造成自然河流的渠道化及河流非连续化,使河流生境在不同程度上单一化,引起河流生态系统的不同程度退化。生态水利工程的目标是恢复或提高生物群落的多样性,但是并不意味着主要靠人工直接种植岸边植被或者引进鱼类、鸟类和其他生物物种,生态水利工程的重点应该是尽可能提高河流形态的异质性,使其符合自然河流的地貌学原理,为生物群落多样性的恢复创造条件。
在确定河流生态修复目标以后,就应该对于河流进行生物调查、地貌历史和现状进行勘查和评估,建立河流地貌数据库和生物资源数据库。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GIS)是水文、河流地貌和生物调查的有力工具。关键的工作步骤是在以上两种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确定环境因子与生物因子的相关关系,必要时建立某种数学模型。河流环境因子包括河流河势、蜿蜒度、横断面形状及材料、流速、水位、水质、水温、泥沙、营养盐的迁移转化、水文周期变化等。研究的内容包括:调查单个生物因子的基本需求,评估各种生物因子的相互关系和制约条件,对于“关键种”或标志性生物的环境因子进行分类和评估。在众多的环境因子中,识别那些对于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具有重要意义的环境因子,在此基础上进行河流地貌学设计和生物栖息地的设计。
3.3生态系统自设计、自我恢复原则
生态系统的自组织功能表现为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自组织的机理是物种的自然选择,也就是说某些与生态系统友好的物种,能够经受自然选择的考验,寻找到相应的能源和合适的环境条件。
将自组织原理应用于生态水利工程时,生态工程设计与传统水工设计有本质的区别。像设计大坝这样的人工建筑物是一种确定性的设计,建筑物的几何特征、材料强度都是在人的控制之中,建筑物最终可以具备人们所期望的功能。河流修复工程设计与此不同,生态工程设计是一种“指导性”的设计,或者说是辅设计。依靠生态系统自设计、自组织功能,可以由自然界选择合适的物种,形成合理的结构,从而完成设计和实现设计。成功的生态工程经验表明,人工与自然力的贡献各占一半。
传统的水利工程设计的特征是对于自然河流实施控制。而设计生态水利工程时,要求工程师必须放弃控制自然界的动机,树立新的工程理念。因为依靠人力和技术控制自然界是不可能的。人们要善于利用生态系统自组织、自设计这个宝贵财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需要强调的是,地球上没有两条相同的河流,每一条河流的特点都是各不相同的。因此,每一项生态水利工程必须因地制宜,充分尊重每一条河流的自然属性和美学价值,寻求最佳的生态工程方案。
自设计理论的适用性还取决于具体条件。包括水量、水质、土壤、地貌、水文特征等生态因子,也取决于生物的种类、密度、生物生产力、群落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在利用自设计理论时,需要注意充分利用乡土种。引进外来物种时要持慎重态度,防止生物入侵。
3.4景观尺度及整体性原则
河流生态修复规划和管理应该在大景观尺度、长期的和保持可持续性的基础上进行,而不是在小尺度、短时期和零星局部的范围内进行。在大景观尺度上开展的河流生态修复效率要高。小范围的生态修复不但效率低,而且成功率也低。整体性是指从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出发,掌握生态系统各个要素间的交互作用,提出修复河流生态系统的整体、综合的系统方法,而不是仅仅考虑河道水文系统的修复问题,也不仅仅是修复单一动物或修复河岸植被。
景观则是指生态学中的景观尺度。景观尺度包括空间尺度和时间尺度。为什么在景观的大尺度上进行河流修复规划?首先,水域生态系统是一个大系统,其子系统包括生物系统、广义水文系统和人造工程设施系统。广义水文系统又与生物系统交织在一起,形成自然河流生态系统。而人类活动和工程设施作为生境的组成部分,形成对于水域生态系统的正负影响。水域生态系统受到胁迫时,需要对于各种胁迫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综合、整体研究。其次,必须重视水域生境的易变性、流动性和随机性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生物种群的基本生存条件。水域生态系统是随着降雨、水文变化及潮流等条件在时间与空间中扩展或收缩的动态系统。再者,河流生态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与周围生态系统随时进行能量传递和物质循环,一条河流的生态修复活动不可能是孤立的,还需要与相邻的流域的生态修复活动进行协调。最后,河流生态修复的时间尺度也十分重要。河流系统的演进是一个动态过程。每一个河流生态系统都有它自己的历史。河流生态修复是靠时间做工作的。有研究指出,湿地重建或修复需要大约15~20a的时间。因此对于河流生态修复项目要有长期准备,同时进行长期的监测和管理。
3.5反馈调整式设计原则
生态系统的成长是一个过程,河流修复工程需要时间。从长时间尺度看,自然生态系统的进化需要数百万年时间。进化的趋势是结构复杂性、生物群落多样性、系统有序性及内部稳定性都有所增加和提高,同时对外界干扰的抵抗力有所增强。从较短的时间尺度看,生态系统的演替,即一种类型的生态系统被另一种生态系统所代替也需要若干年的时间,期望河流修复能够短期奏效往往是不现实的。
生态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主要是模仿成熟的河流生态系统的结构,力求最终形成一个健康、可持续的河流生态系统。在河流工程项目执行以后,就开始了一个自然生态演替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并不一定按照设计预期的目标发展,可能出现多种可能性。
意识到生态系统和社会系统都不是静止的,在时间与空间上常具有不确定性。除了自然系统的演替以外,人类系统的变化及干扰也导致了生态系统的调整。这种不确定性使生态水利工程设计不同于传统工程的确定性设计方法,而是一种反馈调整式的设计方法。是按照“设计—执行(包括管理)—监测—评估—调整”这样一种流程以反复循环的方式进行的。在这个流程中,监测工作是基础。监测工作包括生物监测和水文观测。评估的内容是河流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的状况及发展趋势。常用的方法是参照比较方法,一种是与自身河流系统的历史及项目初期状况比较,一种是与自然条件类似但未进行生态修复的河流比较。
在反馈调整式设计过程中,提倡科学家、管理者和当地居民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通过对话、协商,以寻求共同利益。提倡多学科的交流和融合,提高设计的科学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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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会计作为会计学专业主干课程之一,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会计工作实践上来讲,都是一个重要环节。成本会计的内容可以从两种角度界定,一种是以成本核算为核心,主要包括成本报表编制、成本计划和成本分析等。另一种是成本会计在此基础上还包括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等内容。其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成本会计的基本理论、成本核算、成本分析以及其它成本管理的内容。同样以成本核算为主。本文以第一种角度来分析。
(二)成本会计课程的特点
成本会计课程内容决定了它的特点:计算多、方法多、公式多、表格多,容易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产生腻烦心理。成本核算是成本会计的核心,其运用的方法多且灵活,不同的费用有不同的方法,不同的方法又适用于不同的情况。比如辅助费用的分配,方法有直接分配法、交互分配法、计划成本法、代数分配法、顺序分配法5种方法,每一种方法都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在成本会计中,每一种费用的计算与分配、成本核算方法的使用都要有一个载体,就是表格。因为计算方法众多,所以表格的编制方法与格式又有很多种,可以很灵活。各种要素费用的分配、辅助生产费用、制造费用等需要编制费用分配表,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需要理解成本计算单,也是表格。要理解这些表格以及其中的方法运用、数字的来源,有一定难度。而且学生是在学习《基础会计》、《财务会计》等课程时,学习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方法比较多,计算简单,编制分录是主要内容。而成本会计课程内容是以表格的形式主要讲计算,表格众多,表格之间也有联系,学生往往难以理解数据之间的来龙去脉。因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之能在学习中获得收获和成就感,应该结合学生心理特点,探讨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应用。通过分析学生的学习体会和对课程的认识等方面,改进成本会计课程教学,使学生在学习中能够更加积极、主动,直至热爱这门课程的学习。
二、成本会计教学中的难点
(一)教学内容局限
成本会计教学内容,一般是以传统工业企业的成本核算为主。其主要内容是在学习成本费用分配方法的基础上,对整个产品成本形成过程再做进一步介绍。也就是说,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看不到各种费用分配方法在整个产品形成过程中的计算,仅仅是单一的费用计算方法学习,无法从产品成本形成的全过程看到一个完整的案例,要使学生掌握产品成本形成和计算的完整过程,把课程核心的成本核算各部分内容衔接起来有一定难度。
(二)理论与实践脱节
成本会计核心内容是成本核算,目前对成本会计的教学,常见的多是采用以教师为中心的单向灌输式教学,教师讲,学生听,但是学生的听能消化吸收的能有多少,每一堂课是很难衡量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即教师讲的基本是理论知识,缺乏趣味性,且欠缺实践环节,缺乏实用性。学生缺乏对制造业生产的直观了解和认识,也很难直接把握实际操作方法。会计的实务操作性很强,成本会计也不例外。但是对于课堂讲授的各种计算方法等,要求学生真正了解,有一定的困难。因为会计资料对于一个单位来讲,有一定的保密性,是不变随意外传的。这也造成在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的差距。
(三)学生学习兴趣不浓,积极性不高
成本会计主要是通过成本数据的前后勾稽关系来反映成本核算流程的,而这种数据的前后来龙去脉又主要是通过成本核算的有关表格反映的。由于表格的应用有一定局限性,不可能将所有表格都绘制在黑板上,只能单一地从书本上针对表格解释数据的来源与计算,学生听起来易产生疲劳感,教师的教学效果就很难达到。大学生作为一个青年群体,朝气蓬勃,在大的时代背景下,他们有着更多的未来个人发展的空间。同时,他们也容易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影响。会容易受到拜金主义的冲击等等。成本会计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它的应用性强,其内容主要介绍成本核算的方法。学习过程计算较多,这些计算多以表格的而形式呈现出来,内容显得枯燥乏味,且不易掌握。学生理解有难度。这样一门课程如果没有恰当的教学方法与手段作为补充,不足以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结合学生心理特点提出的改革思路
(一)整合教学内容,易于学生学习
学习的主体是学生,教师教学要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首先应从学生易于把握的角度,规划整合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的不连贯,加之学生学习过程中往往急于求成,缺乏耐性,很多学生认为成本会计课程计算较多,不容易掌握。整合教学内容,应该从整体出发,合理构建成本会计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例如,可以在介绍基本方法的基础上,结合一个完整的例题、案例进行成本会计整体说明。既可以帮助学生从成本核算上掌握计算过程,又利于同时理解账务处理。同时,结合现代成本管理的需要,也为了避免与其他相关课程(如管理会计)重复,在保留成本会计传统体系中的理论与方法的同时,简化过多涉及其他管理领域的内容。适当介绍成本控制战略等成本管理领域的新概念、新理论、新方法,使成本会计的体系内容更具前瞻性。
(二)加强实践教学,利于学生学习
大学生重视所学内容的有用性,因为将来要就业、要深造,体现自我价值。如果课程有用,则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避免消极心理。成本会计教学要“有用”,教学内容应与会计岗位工作和学生的今后就业需求密切相关,这样才能使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融为一体,不脱离社会需求。为此,在成本会计教学中,应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这是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也使学生体会到成本会计在不同行业中的运用以及在经济管理中的重要性。同时可以提高学生动手能力。例如开设实训课,学生完成实训任务,认识到自主学习的乐趣,体验工作任务完成的成就感。引导学生积极的学习态度。也可以分组分批深入生产一线,到企业中去,了解真实的生产情况。了解实际生产过程,便于理解不同企业类型适用不同的成本核算方法、做好成本计算工作。只有这样,学生才能真正理解书本知识的重要性和有用价值。
(三)扩充教学方法,培养学习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学习成本会计往往以学习财务会计的思维习惯来对待,对成本会计核算体系缺乏理解,因而感觉学习困难,很少感到学习成本会计很有趣。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成本会计教学的重要一环。如何培养学习成本会计的兴趣呢?可以通过使用多种教学方法来引导学生。比如
1.项目教学。项目教学法是指从学生实际应用技能出发,将学生在校期间应掌握的技能分成若干个项目,每项项目的结构形式均是围绕该技能形成所组成的,与就业岗位工作任务密切相关的行动化学习任务。学生一边学习,一边实践,教师在旁进行指导。有利于给学生带来成就感,从而激发学习兴趣。
2.多媒体教学结合图示教学法,使用多媒体,图示直观明了,配以文字、图像、声音、动画、视频说明,费用的计算、结转过程形象生动,有利于集中学生注意力,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
3.翻转课堂。翻转课堂的应用,直接讲解与建构主义学习结合。学生已不再是课堂和教师的简单的受众,而是课堂和学习的主人,可以从网络、视频中自主学习,学生掌控自己的学习,根据自身情况安排和控制学习,而不再是简单的课堂上教师指令的回应者。教师的角色从内容的呈现者转变为学习的教练,增加了教师与学生的互动,也有时间回答学生的问题,实现对每个学生的个别指导。在作业问题上,也可以将集中的问题汇集起来,专门、及时的给予指导。同时,也有机会观察到学生之间的互动。教师是引导学生的学习,而不是简单的指挥学生。这样更利于学生理解理解课程的内容,真正成为学习的参与者。
4.探究式教学方法。探究式教学方法的主要思想是开发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自主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学生通过课下自己的努力去探索和发现知识。课上向教师提出问题,而不再是由教师先向学生发问。我国现代杰出的历史学家蒙文通,在华西大学、四川大学任教时,使用的考试方式即由学生出题问先生,往往考生的题目出口,先生就能知道学生的学识程度。这种方式获得的知识和能力更加扎实、印象深刻。
1厌氧处理法
厌氧微生物可以在无氧环境下生存,那么将这些微生物置入废水中,就能够让废水中存在的有机物分解成CO2和CH4等物质。具体过程大概经过三个步骤:第一,水解发酵。这个环节主要是废水中的有机物在厌氧微生物的作用下被分解成较为简单的有机物,比如纤维物质在厌氧菌的作用下转化成蛋白质以及糖类等,然后再进一步转换成脂类以及氨基酸等物质,接着进行转换就能够转变成脂肪酸和甘油等物质。接着添加一些产酸菌,就能够将这些物质进一步转换成乙酸、丁酸以及醇类物质。参与这些发酵活动的微生物包括了拟杆菌属、真细菌以及双歧杆菌等厌氧微生物。第二,转化成乙酸或者氢气环节。这主要是利用产氢产酸菌将第一阶段中间衍生物如丙酸和丁酸和各种醇类等进行转换,形成乙酸和氢气,同时伴随二氧化碳气体产生。第三,转化成甲烷。在这个阶段主要是运用产甲烷菌将第二阶段生成的乙酸、氢气以及二氧化碳进行发酵反应转化成甲烷。其具体的处理方法包括了厌氧接触法、升流式厌氧污泥层反应器以及生物膜等方法。
2好氧处理法
这种方法就是将好氧微生物放置在拥有大量氧环境下,使之快速繁殖,然后通过好氧微生物对污水中的有机物进行氧化分解,从而转化成二氧化碳以及水和硝酸盐等物质,这样就能够实现对污水的净化。目前这种方法比较简单,而且灵活性较强,比如有活性污泥法以及生物转盘法等。
二对固体垃圾进行微生物发酵
转化成肥料对于固体垃圾的处理,可以在这些固体废物中置入大量的嗜热的微生物以及硝化细菌、纤维分解微生物等,然后再为这些微生物的快速生长提供一定的环境,并能够促进微生物反馈回路的形成。比如对于部分中温微生物,如果温度升高或者不能够适应该种微生物生长时,就能够变成负反馈机制,此时会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然后嗜热微生物的在高热环境下活性增强,于是又再次形成正反馈回路,也就是高温微生物的数量快速增长会让温度出现升高,但是如果温度上升到一定程度,同样也会对嗜热菌构成负面影响,于是嗜热菌的数量增长就会变缓,最终让这个温度保持在一定范围之内。根据最新对不同微生物的研究表明,白腐真菌能够很好的分解含苯有毒污染物,所以注意这类真菌的培养则能够很好的分解固体垃圾。
三运用微生物对废气进行净化
微生物也能够对废气进行净化,对此第一,要对废气进行液相转换,然后通过液相环境置入微生物从而实现对废气进行降解,其中产生的代谢物则能够进入到液相环境中,部分可以作为细胞代谢能源,另一部分比如二氧化碳被析出。比如通过微生物净化二甲苯就可以在室温环境下进行,其中废气含有二甲苯的浓度达到了每立方米为250mg~2500mg之间,气流量则为每小时100L~400L,废气在空塔中的时间为28s~83s,该塔的阻力将为12.8Pa~40.9Pa之间,根据实验结果得出,该生物膜填料塔在处理含有二甲苯的废气具有良好的效果,总有效去除率达到了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