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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消费观,既是一种生活态度和一种生活方式,同时也是一种哲学观和一种意识形态,一方面,生态消费观是一定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集中反应,另一方面,其又在一定程度上反作用于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发展,并在塑造和谐人格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生态消费观所倡导的适度、全面、绿色和可持续的消费,实际上体现的是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发展关系,彰显的是如何处理诸多关系的正确态度,这种关系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生态文明理念是否能够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是否能够贯彻。当然,不良的人格和不和谐的人际关系也是构建和谐的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障碍,更是构建生态文明社会的重要阻力。纵观人类对于自然界无情的掠夺和疯狂的践踏,从某种程度上看,也是人对人(代内或代际)的剥削与掠夺进一步发展和升级的结果,体现的是不良人格和人际关系的不和谐。所以,进一步传播生态消费观,使其在塑造社会成员的和谐人格方面,在促进和谐人际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而通过间接的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关系,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
(二)生态消费观是构建“两型社会“的价值基础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要把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做好,要把构建“两型社会”任务放到国家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两型社会”的构建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积极参与其中,下大决心和大力气才能见到成效,如果没有正确和科学的消费观作为指导,没有正确的消费伦理,在实践中很难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的保护。当然,在生态保护原则的指导下合理地安排我们的生产、生活,并不是要求我们降低甚至是放弃生活的质量,而是要求我们的生产、生活必须同自然环境相和谐,在环境和资源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在生态平衡所要求的限度范围内,合理规划与安排的一种新型生活方式。生态消费观是以保护环境,促进身心和谐发展为目的,更加注重生活质量提高的崇高的精神追求,放弃各种以享受性和挥霍性物质消费为核心内容的消费价值理念,生态消费观提出的消费理念,是在自然资源、能源可承受基础上的消费,这对于构建“两型社会”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人类对于地球的开发利用,一方面使得人类社会突飞猛进地发展,同时也使得地球陷入生态灾难的窘境,许多不可再生资源面临枯竭的危险,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也出现了挥霍浪费问题,地球的资源只能满足人的需求和消费,却无法满足人的欲求和浪费,这样的一种盲目的消费和无度的浪费,在毁灭了地球的同时,其实也毁灭了人类自己。在资源能源问题成为热点问题的同时,环境问题也凸显出来,传统消费观导致了“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社会生活方式,对于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灾难性的破坏,环境污染、土地沙化、白色垃圾、沙尘暴、赤潮等原本只是一些环保主义者和政府相关部门关注的问题,现在均已成为老百姓街头巷尾热议的问题。如今,资源和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悬挂在每个社会成员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都有坠落的危险,如不妥善、及时地处理,我们赖以生存的这个星球将毫无未来可言。由此可见,以节约的方式进行生产,以环保的态度进行生活为特征的生态消费观的广泛传播和被接受被认可是我们构建“两型社会”必不可少的价值基础。
(三)生态消费观强调适度消费、绿色消费,推进美丽中国的构建
生态消费观是一种出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型价值理念,倡导适度消费、绿色消费和与国情相适应的消费、同奢侈消费相区分的适度消费,突出展现的是满足人基本生存需求的消费。适度消费也可以称之为合理消费,指的是在不断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的同时,把消费水平控制在资源、环境、经济和技术等客观条件所允许的范围内的消费。这种消费理念,以提高人们生活质量为中心,倡导健康、理性、有利于生态平衡的消费,强调在消费时,不仅要考虑到自身利益得到满足,同时也要考虑到他人及社会的整体利益,不仅要考虑到代内人的利益,更要考虑到代际人的利益,反对以铺张浪费为特征的过度消费,反对以满足虚荣心为特征的奢侈消费和超前消费,提倡适度、和谐的消费。这一理念是对传统消费观和消费模式的扬弃,是对人类消费活动在更高层面上的理性规范,也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更深刻的把握,更是生态消费观念和活动的基本原则。绿色消费,也被我们称之为可持续消费,是以适度节制消费为特征,以避免和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为目的,以崇尚自然和保护生态为理念的一种新型消费行为和消费过程。绿色消费是生态消费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该理念在实践过程中的客观需求。绿色消费,从狭义范围来看,特指的是对绿色产品的消费,从广义视角来看,指的是一切无害于资源和环境的消费。作为与“两型社会”相适应的绿色消费模式也分为不同的层次,第一个层次,可以称之为绿色消费,也就是狭义的绿色消费,只要是符合可持续发展和不污染环境的消费都可称之为绿色消费,例如我们自觉抵制对环境影响比较大的“黑色”产品而使用绿色产品的消费行为。第二个层次,可以称之为循环消费,这种消费对丧失了实用价值的消费品进行循环再利用,以尽可能减少对能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侧重于消费品的反复利用,例如用洗完脸的水冲拖把,少消费甚至不消费一次性消费品等消费行为。第三个层次,可以称之为低碳消费,低碳消费是绿色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减缓人类活动对气候的破坏并逐渐达成一种互相适应的良性发展状态的消费理念和消费行为,其侧重点则是在消费行为中尽量减少CO2和SO2等有害气体的排放,例如我们提倡选择低能耗的商品,倡导公共机构的节能政策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低碳消费。
(四)生态消费观倡导与国情相适应的消费,促进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与国情相适应的消费,是指在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同时,把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相结合的一种可持续消费理念。改革开放30余年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走上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快车道,尤其是梦幻般的发展速度更是让人叹为观止,正如我们看到的,我们仅用30年的时间就取得了西方发达国家100多年的发展成果,但是我们也注意到,西方发达国家100多年逐渐出现的环境和资源问题也在中国30年里集中的显现出来,环境污染、土地沙化、资源浪费等问题日益突出。如今,中国人口达到了13亿,但主要资源(水、耕地、矿产资源等)人均占有量却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2;GDP总量世界排名第二,但单位GDP能耗却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4倍;石油连续多年净进口,2010年后70%以上依赖进口;我国南方水资源污染严重,七大水系中40%的水已经丧失实用功能;我国的SO2排放量世界第一,CO2排放量世界第二;进入21世纪以来,奢侈品消费在欧洲遭遇冬天的时候,却在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抢滩登陆,到如今,中国已经取代美国成为仅次于日本的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面对如此严酷的问题,如果中国不迅速转变生产与生活方式,如果中国不迅速转变原有的传统消费观念树立与国情相适应的生态消费观,则人类历史上突发性环境危机对经济、社会体系的最大摧毁,将可能出现在中国。
二、构建生态消费观的现实途径
生态文明视域下的生态消费观应遵循以人为本的根本原则,遵循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构建原则,立足于世情、国情,从实际出发,探索并构建有益于人类自身、有益于社会,有益于自然发展的生态消费观。
(一)培育生态消费观的文化底蕴
要树立生态消费观,首先要通过加大宣传教育,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让人民充分了解传统消费观所导致的各种危害性,进而从以自我为中心转移到自觉控制自我的行为、合理节制自我的欲望,通过合理规划对自然的利用与开发,使自己的消费行为趋于理性,最终实现人的生态化。加大宣传力度,我们一方面可以通过各种传播媒介来宣传文明的、健康的、新型的消费理念,如被大众广泛接受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平台、社会公益宣传栏等,通过公益广告、记录纪实片、动画漫画等直观形式进行宣传和教育,另一方面,社会各机构、各单位、政府各部门也可以通过参观学习、社会实践、理论探讨等多种方式进行教育和研究。因此,倡导生态消费观,培育生态消费的文化底蕴,需要新闻媒体、教育部门、政府和社会各界联合起来形成合力,通过广泛的、系统的和大众化的宣传教育,燃起人们热爱自然、崇尚自然的高尚道德情操,从内心深处真正地认识到自然环境的重要性和自然资源的不可替代性,进而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消费观,形成社会主流思潮,为资源环境和人类社会协调、持续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
(二)强化生态消费观的政策引导
生态消费,作为一种新型的、科学的消费模式,离不开制度与政策的支撑。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制定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扶植与鼓励生态消费,为推广和普及生态消费理念提供可靠的保障与支撑。一方面,通过制定有关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产品生产、流通的全过程。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用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指导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等多环节,鼓励绿色产业和相关链的构建,制定推动绿色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构筑绿色、生态产品的市场网络,以满足消费者对该类产品的消费需求,对于生产节能、低耗、环保产品的企业可适当地进行财政补贴,对于购买此类产品的消费者进行价格补贴,同时严控那些高污染、高能耗、低质量和不符合行业标准的产品生产,改变企业的“高生产—高消费—高污染”的运作模式。另一方面,通过制定有关的政策来规范、调节人们的消费行为,对个人的消费行为进行及时干预和科学引导,通过税收等相关政策来限制和消除不合理的非生态消费,如通过征收奢侈品税来节制消费者的奢侈消费,通过制定相关金融政策来限制消费者的超前消费,通过相关的优惠政策促进产品生产与流通,减少消费者的过度消费等,培养起广大消费者的生态消费观念,真正做到理性消费。
(三)加强生态消费观的科技基础
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基本环节,实现四个环节的生态化,使四个环节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形成良性循环的生态化产业链,这是构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的主要任务,同时也是培养和树立生态消费观的重要途径。生产是消费的前提和基础,消费是生产的目的和动力,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应在生产过程中,转变生产方式,加大科技投入,夯实科技基础,由粗放型生产向集约型生产转变,鼓励低能耗、低污染的绿色产业发展,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清洁产品和生态消费品;在分配过程中,在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指导下,进行对科技含量较高的生态型产品的合理分配,发挥新型产品的生态化价值,物尽其用;在交换环节中,理清交换的中间环节,使交易的方式简单、透明、公开,尽量避免在交换过程中产品的再次污染;在消费领域,则应提倡生态消费,侧重于商品的使用价值,侧重于消费品的循环再利用,不能用时尚的标准来决定商品的使用寿命,在其使用价值没有被消耗殆尽时,其结构和功能没有被完全破坏时,就不应被舍弃。
1引言
国外汽车工业发展已有百年历史,论文在消费信贷方面已呈多元化的发展趋势,适应当前汽车工业发展的步伐。而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起步较晚,国内汽车消费信贷在贷款主体、风险管理水平、市场秩序等各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国在汽车消费信贷领域的落后现状,严重制约了汽车产业的发展,汽车市场的迅速发展对我国工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又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改善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从而带动汽车工业的发展,并推动经济的发展。
2国外汽车消费信贷的特点
国外汽车工业经过百年的历史发展,在汽车消费信贷方面,由最初的全款支付方式,转化为一个完整的“融资—信贷—信用管理”的运行过程,这为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国外汽车消费信贷已经比较成熟。本文以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汽车消费信贷为研究背景,得出了其消费信贷的特点。
2.1汽车金融服务主体多样化
国外汽车金融服务的机构主要有:汽车金融公司、银行、信贷联盟、信托公司等。在汽车融资销售方面,以美国为例,汽车金融公司占39%,银行占26%,其他机构占35%。在国外,银行在汽车消费信贷方面的优势已逐步被其他金融机构所取代,因为其他机构相较于商业银行在这方面具有更明显的竞争优势。它们更多的是与汽车公司的利益紧密相关,在汽车行业不景气时,银行往往出于风险的考虑,会逐步收缩汽车消费信贷的规模;相反,其他机构由于与汽车公司的利益休戚相关,不但不会减少信贷规模,还会以零利率的汽车贷款换取汽车销售的增长。其次,在经营的专业化程度方面,其他机构也比银行具有更多的优势。风险控制、业务营运等方面,其他金融机构都形成了一套独立和标准的业务系统,不仅降低了交易费用,而且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2.2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全面
随着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扩张和竞争的加剧,毕业论文金融服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也逐步扩大,应消费者的要求,设立了产品咨询、融资、租赁、保险、零部件供应、维修保养、新车抵押和旧车处理等领域,从而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对汽车生产销售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辅助作用。在德国,大众汽车公司为客户提供信用卡,使其在保险、维修、燃油的同时也享受了低利率透支的待遇。在美国,客户不仅可以获得汽车贷款服务,也可销售各种形式的汽车租赁服务。
2.3风险管理比较完善
目前,国外在汽车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体系,不仅降低了信贷的风险,而且也扩大了汽车消费信贷的规模,从而促进了汽车销售的增长。为降低汽车信贷的风险,国外已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汽车信贷社会服务体系: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调查机构、抵押登摘要:我国在汽车消费信贷领域的落后现状严重制约了汽车产业的发展,开展个人汽车消费信贷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比较分析中外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状况,找出影响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的制约因素,最后,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一些相关的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汽车金融;消费信贷;风险管理
1引言
国外汽车工业发展已有百年历史,论文在消费信贷方面已呈多元化的发展趋势,适应当前汽车工业发展的步伐。而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起步较晚,国内汽车消费信贷在贷款主体、风险管理水平、市场秩序等各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国在汽车消费信贷领域的落后现状,严重制约了汽车产业的发展,汽车市场的迅速发展对我国工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又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改善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从而带动汽车工业的发展,并推动经济的发展。
2国外汽车消费信贷的特点
国外汽车工业经过百年的历史发展,在汽车消费信贷方面,由最初的全款支付方式,转化为一个完整的“融资—信贷—信用管理”的运行过程,这为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国外汽车消费信贷已经比较成熟。本文以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汽车消费信贷为研究背景,得出了其消费信贷的特点。
2.1汽车金融服务主体多样化
国外汽车金融服务的机构主要有:汽车金融公司、银行、信贷联盟、信托公司等。在汽车融资销售方面,以美国为例,汽车金融公司占39%,银行占26%,其他机构占35%。在国外,银行在汽车消费信贷方面的优势已逐步被其他金融机构所取代,因为其他机构相较于商业银行在这方面具有更明显的竞争优势。它们更多的是与汽车公司的利益紧密相关,在汽车行业不景气时,银行往往出于风险的考虑,会逐步收缩汽车消费信贷的规模;相反,其他机构由于与汽车公司的利益休戚相关,不但不会减少信贷规模,还会以零利率的汽车贷款换取汽车销售的增长。其次,在经营的专业化程度方面,其他机构也比银行具有更多的优势。风险控制、业务营运等方面,其他金融机构都形成了一套独立和标准的业务系统,不仅降低了交易费用,而且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2.2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全面
随着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扩张和竞争的加剧,毕业论文金融服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也逐步扩大,应消费者的要求,设立了产品咨询、融资、租赁、保险、零部件供应、维修保养、新车抵押和旧车处理等领域,从而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对汽车生产销售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辅助作用。在德国,大众汽车公司为客户提供信用卡,使其在保险、维修、燃油的同时也享受了低利率透支的待遇。在美国,客户不仅可以获得汽车贷款服务,也可销售各种形式的汽车租赁服务。
2.3风险管理比较完善
目前,国外在汽车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体系,不仅降低了信贷的风险,而且也扩大了汽车消费信贷的规模,从而促进了汽车销售的增长。为降低汽车信贷的风险,国外已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汽车信贷社会服务体系: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调查机构、抵押登为了降低汽车消费信贷违约所带来的风险,往往会要求保险公司开办履约保证保险[2]。然而,保险公司这时既要承担车贷保险的风险,又要承担道德风险,巨大的风险则是保险公司难以承受的。这种情况下,银行极有可能失去有效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从而延缓了汽车销售速度。
3.4法律制度不健全
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起步较晚,还未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尽管《贷款通则》、《担保法》针对消费信贷有一些介绍,但还没有形成汽车消费信贷的相关立法、司法、执法成套的法规。这就造成了商业银行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无章可循,而且一旦借款人违约,会出现耗时耗力、执行难的局面。相对于汽车消费者的权益尽管受到现行《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保护,但是与上述法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还是不完善,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4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对策分析
(1)在汽车消费贷款方面,应该打破银行一家独汽车市场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有关统计显示,从发达大的现状,当然单纯采用国外的措施(商业银行退出大部分市场份额,让汽车专业金融公司占居主导地位)也是不明智的。我国应根据现实国情采取适当可行的方法。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合作打开市场,利用银行资金充足的优势,把资金贷给汽车金融公司,由汽车金融公司做贷款零售,银行与其共同分享利益。在汽车信贷服务质量方面,应尽量涵盖汽车售前、售中、售后的全过程,同时还要开展购车储蓄、融资租赁、汽车消费保险、信用卡、汽车旅游信贷等业务[3]。这些举措不仅推动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也有利于汽车销售的迅猛发展。
(2)汽车消费信贷必须建立在以个人信用管理为业务核心的基础之上,要具备一套完整的、有效的个人信用管理技术和办法,从而保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信用管理体系应分为贷前、贷中、贷后三部分。贷前的工作主要是针对个人资信水平、财产状况、收支状况调查与评价;贷中的工作主要是个人信用状况监控,观察是否及时的偿还贷款,财产状况有无重大变故等;贷后工作则是对个人信用风险处置,并对其结果利用网络实现资源共享。
(3)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车贷险的风险广泛复杂,单凭保险公司的能力是远远不足的,而由于贷款银行的业务比较多,在这方面的专业人才也较少,其力量也是不足的,所以更科学的方法是加强多方合作。贷款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三者形成一个联盟,共同拟订合作协议,共同承担风险,共享利益。这样就可以借助银行资金的优势、保险公司人员的专业、经销商的担保,减少风险,化解危机,维护汽车金融市场的繁荣与稳定[4]。
(4)应进一步建立与汽车消费信贷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使得银行和保险公司在贷款人发生违约行为时,能够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英语论文健全的法律制度应该对个人的信用制度、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等进行严格的规范,对消费者的还款行为的监控责任也应进行明确。
5结语
汽车消费信贷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手段已经越来越受到关注。它不仅可以调节汽车供求矛盾,而且可以提高居民购买力、扩大内需,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我国汽车市场而言,我国己经形成一个巨大的买方市场,发展个人汽车消费信贷对于有效地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汽车消费信贷制度,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李玉泉,卞江生.论保证保险[J].保险研究,2004(5):1-6.
维多利亚时代的美国,是一个人人都遵循储蓄、节约和克己等生活规则的国家。南美战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使美国民众的生活愈加拮据,维持正常的生活是可以的,但只要出现失业、疾病等微小的家庭变动,人们便无法支付能力范围之外的费用。唯一也是最直接的方式只有借钱。因此典当和赊账成为了当时比较盛行的融资方式,这就是消费信贷的前身。然而随着“镀金时代”的到来,生产者们为了购买土地、扩大生产、开展业务、种植庄稼,越来越依赖于来自正规和非正规的隐蔽放贷网络的信贷业务。
基于以上背景,1904年费城的里特兄弟百货公司请它的记账客户推荐三位熟人,并给予他们在本店享有赊账业务的特权。随后,零售商、商业银行、个人财务公司、融资公司开始大量开展信贷业务。在1915年之后的20年间,放贷机构采取了新策略,以便以积极进取的方式追逐在消费信贷市场上可被获取的利润。他们创新性的分期付款方式,给人们的借贷方式带来了一次革命。在19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大多数百货公司实施了管理改革,其中包括对赊账的集中管理,这使新的业务得以展开。管理制度的改革带来了更多愿意赊账消费的顾客,为了能够加快身份认定的速度、促进交易量的增加,商人们在世纪之交开始向经过评估的赊账顾客发放小金属身份牌———现代信用卡的鼻祖。
与此同时,来自廉价商品分期付款零售商的压力迫使之进行现金交易的商店不得不做出让步。1903年,沃纳梅克百货公司可以分期付款购买钢琴……。到了20年代,美国的中产阶级可以任意在他们喜欢的百货商店,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缝纫机、点唱机、橱柜等生活耐用品了。对于分期付款,有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值得一提:美国福特公司分期付款购买汽车。1908年福特公司针对大众市场推出了一款T型车。然而在第一年的投产中,T型车旅行版售价为800美元,这相当于一个一般产业工人几乎半年的收入,而一名白领会计也要花掉一年工资的1/4来购买汽车。汽车在家庭收入中占如此之高的比例,即便低档汽车的高花费也树立了一道明显的障碍,阻止了真正的汽车大众市场的形成。因此,福特公司开始向符合条件的买主提出分期付款,美国的汽车产量在五年之内长了两倍之多。至今,美国通过消费信贷而购买的汽车占汽车总销售量的80%~85%。消费信贷在美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二、美国消费信贷的现状
完备的信用报告体系是信贷业发展的坚实基础。美国的三大信用报告公司(TransUnion、Experian、Equifax)拥有上亿消费者的信用数据,各信用机构与银行、商业企业都可以实现即时准确的数据交换。在消费信贷运行的同时更有法律的有力保障。针对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公平授信和稳定美国经济等问题,美国国会制定并完善了相关的信用管理法律。同时,还制定了失信惩戒机制,无论是青少年还是成年人一但失信,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在消费信贷业超级发达的美国,信贷产品种类繁多:有旅游贷款、装修贷款、奢侈品贷款、学生贷款,更有个人债务重组贷款等新型贷款。也就是说,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可以在美国一一被满足。而与中国提供信贷的单一机构不同,美国的多个组织都可以提供上述多元化的信贷产品,商业银行、储蓄机构、财务公司、信用社甚至是非金融机构的商业企业均可以提供上述服务。
三、影响消费者信贷决策的因素
1.预算约束:即平均收入水平。长期来看,消费者的各期消费之和应该等于各期收入之和。而对于每一期而言,未来收入不仅要偿还借款的本金,还要支付利息,剩余的才能用于消费。消费者要把一切支付都计算进去,将剩余作为基础资金来进行信贷决策。
2.未来收入预期增减:在未来消费额稳定的情况下,当未来收入预期高于当其收入时,消费者往往会选择满足当期需求,实行消费信贷;而当未来收入预期低于当期收入时,保守的消费者便不会超支消费。
3.消费习惯:笔者认为,消费习惯是一个人进行消费信贷决策的基础性原因。偏好保守、谨慎型消费者,往往也会偏好储蓄,使当期收入始终大于当期消费;而偏好超前消费的消费者,无论当期收入负于当期消费之差有多大,即使是借款消费也会选择消费。
4.利率水平和还款周期:当期利率水平和消费者对未来利率水平的预期都会影响信贷决策,一旦消费者预期未来利率水平变动幅度过大,往往不会进行信贷消费或使信贷金额尽量达到最小,因为此时的信贷是不划算的。而还款周期的长短也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决策,大多数消费者会选择消费周期短的信贷产品进行购买。
四、我国之借鉴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社会总需求一度下降。生产领域,特别是出口加工业严重受损,而企业为避免遭受更大损失,只能缩小生产规模甚至是裁员。失业率提高、消费锐减是其必然趋势,致使整个社会进入一个恶性循环。消费信贷是我国金融事业中较有发展潜力的一个领域,我们可以利用消费信贷的发展机遇来刺激内需,这不单是一项应急措施,更是一项有利于我国经济长远发展、行之有效的举措。
在我国,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机构只集中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应当适当放宽该业务的机构准入标准,让更多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但要注意对准入机构的评估监管,做到“松而不滥”。积极创新、完善信用报告体系,扩大个人信用数据库,使相关数据信息能够迅速、无阻碍地传递。政府还应加强信用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制度漏洞,使消费信贷业务能够有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法律保障。
消费信贷能够满足消费需求,将收入购买力的未来预期增量提前转化为现实的消费购买力,同时与即期的购买力汇合,形成更大的消费能力,既拉动了内需又促进生产,最终达到刺激经济增长的效果。然而在这繁荣的背后,更应该注意消费信贷的信用监管和准入制度,一旦维系此系统的规则被破坏,便会造成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银行债务不断积压,最后威胁到整个金融体系。美国次贷危机发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此。学会如何利用这把双刃剑,才能使它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1.伦德尔·卡尔德.融资美国梦:消费信贷文化史[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黄小军.美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历史和现状[J].国际金融研究,1999(5)
1.知情权
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为了保障消费者行使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了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知情权的目的是使消费者得到充分信息。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拥有完全的信息,而消费者并不具备各个经营者提供物品和服务的价格、质量、特性、效能等方面的充分知识,而且一般来说,与经营者相比,消费者获得的信息比较少。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能达到消费者效用最大化。所以,通过赋予消费者知情权、对经营者课以提供适当信息的义务,以便消费者行使选择权,否则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失灵,使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机能。
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当包括两方面内容:(1)要求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2)消费者有权询问、了解商品或服务的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在第二方面的规定内容空洞,有待充实。消费者知情权的目的是使消费者得到充分信息,以便消费者能够按照个人意愿和需要进行选择。
2.选择权
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竞争法中的消费者利益主要是指消费者选择商品和自主交易的权利”,实质上表现为选择权。例如地域卡特尔提供分割市场或采购渠道手段使参加卡特尔的成员在其各自地域内享受垄断地位,剥夺消费者或用户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如拒绝交易、搭售等可能会直接限制消费者的购买渠道,也可能会妨碍竞争者进入相关市场,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控制企业合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市场上有多个竞争者,最终还是给消费者更多选择的机会。
以卡特尔为例。无论是价格卡特尔,还是数量卡特尔和地域卡特尔,都会产生如下危害:掠夺消费者剩余,减少社会福利。因为“如果一种产品的生产商联合抬高价格,消费者就得多付款,这就使社会收入个公平地从消费者手中转向生产者的手中,成为他们的垄断利润。不仅如此,产品不合理地抬价后,有些消费者本来可以消费得起的商品因为价格过高,消费者不得不放弃他们的消费打算。这部分损害虽然没有流向生产商,但是因为减少了社会消费,也会成为社会的净损失。”然而,如果除垄断者的产品外还存在消费者比较满意的替代品,有足够多的厂商相互竞争,不同品牌相互之间替代性相当强,消费者可以在很多方面有差异的竞争性产品中挑选,从而避免这方面的损失。消费者可能会选择替代品的行为对垄断者形成有利的制约,垄断者不敢滥用垄断势力。
3.公平交易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根据欧共体条约第82条(c)的规定,一个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如果对于相同的交易采取不同的交易条件,由此使某些交易对手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这种行为即歧视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实践中,最严重的歧视行为是价格歧视,即“卖方对购买相同等级、相同质量货物的买方要求支付不同的价格,或者买方对于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货物的卖方支付不同的价格,从而使相同产品的卖方因销售价格不同或者买方因进货价格不同而获得不同的交易机会,直接影响到他们之间的公平竞争。而且,同一产品的不同批发价直接影响到零售价,不同的零售价则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价格歧视行为不仅影响市场竞争,而且还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歧视虽然主要是垄断者针对交易对手的垄断行为,但最终会使消费者对同样的商品支付不同的价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对消费者的合法的歧视行为或差别待遇的前提条件是,消费者存在着选择自由,即市场上存在着替代品或有效竞争。
4.自由权
根据私法自治原则,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有权通过签订合同,决定与某个消费者进行交易,或不与某个消费者进行交易,或对不同的消费者实施差别待遇。在这里,私法自治的前提条件是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替代品,经营者之间还存在着竞争。为保障消费者的自由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经营者已有的、可供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凡是经营者投放市场的商品或服务,只要消费者接受经营者提出的条件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经营者不得拒绝提供。与知情权一样,这也是消费者行使选择权的基础。
侵犯自由权的典型情形是索取垄断高价。按照欧共体条约第82条(a)的规定,索取垄断高价是指一个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直接或间接地实行不公平的购买或销售价格。厂商利润最大化的条件是产品的边际利益等于边际成本,而垄断者为了攫取垄断利润,在高于边际成本的水平上定价,掠夺消费者剩余,进而造成社会福利损失。“竞争法的理论认为,垄断者或者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凭借其市场优势,非常可能向市场提供比其实际可能生产的数量少得多的产品,而且与此相适应,索要与其生产成本相比不合理的高价。因此,反垄断法在这里的任务就是要求这些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保持在与市场竞争条件下相适应的水平,目的是维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
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实质是侵犯消费者的自由。消费者的自由权被侵犯的结果是消费者效用被垄断者掠夺,造成价值损失,减少社会福利。
二、基本权利的性质与功能
1.消费者的权利是法定权利
消费者的权利是法定权利,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剥夺消费者权利的法律行为无效。作为法定权利,其内容是由规定的,对其进行限制的法律行为也是无效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名、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作为法定权利,其内容由法律直接规定。与物权法定原则不同的是,消费者在消费合同中可以创设新的权利类型,但其有效的前提条件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的强制或禁止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原则。2.侵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适用本身违法原则
侵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如果通过一个合同侵犯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各国反垄断法都规定,为获取超额垄断利润而进行的共谋定价一律被禁止。侵犯选择权、自主交易权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取垄断利润。
三、基本权利的功能
1.维护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
反垄断法的功能是维护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有效发挥其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提高社会总体福利,保护公共利益。提高消费者福利是维护市场机制有效运转的手段和必要条件。
反垄断法的任务是维护市场机制,因为市场机制可以优化配置国民经济的资源,从而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企业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是维护市场机制或提高效率的手段。当然,维护市场机制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前提,因为“只有当市场上存在竞争,企业能够灵活地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情况,即根据需求者的愿望配置资金和生产资料,社会生产资源才能实现优化配置。”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必须维护市场机制和自由竞争。
2.私法自治的工具
私法自治产生垄断,垄断危害私法自治,打破垄断有利于保障私法自治,促进自由竞争。“《禁止垄断法》的保护法益,是作为公益的自由竞争经济秩序,而这种法益只要由《禁止垄断法》加以维护和促进,消费者就有了选择商品和服务的自由。这种自由正是《禁止垄断法》给予消费者的自由。”
自由权、选择权是私法自治的内容和体现。如果消费者能够充分地行使自由权、选择权,对经营者的垄断行为进行制约,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保证市场机制正常地发挥功能,从而无需国家干预。国家干预是私法自治的补充、辅助手段。
反垄断法保护自由竞争,自由竞争是私法自治的前提,所以私法自治不能危害自由竞争。
3.为权利而斗争
法律赋予消费者权利不仅体现了保护弱者的社会思想,更是活生生的力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体现了国家权力的作用,行使基本权利制约垄断行为更要靠所有消费者的努力。行使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不仅是消费者对自己的义务,是对国家社会的义务,是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而斗争。
基本权利是一般民事权利的保障。如果消费者不能行使或充分行使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可能就会受到侵害,所以基本权利发挥着保障基本人权的功能。
[论文关键词]消费者权利基本权利功能
[论文摘要]消费者权利是一种制约和平衡的制度。消费者的权利可以划分为两种。一种以安全权为中心,其依据在于生存权。他们只是一般民事权利,不具有反垄断法上的意义。另一种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实质是消费者的自由权。在反垄断法中,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属于强制性规定,而垄断者的义务属于禁止性规定。如果消费者认为他们被卡特尔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所损害时,可以提起私人的反垄断诉讼。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除了具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外,还可以制约、限制垄断者通过限制竞争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妨害市场竞争,维护竞争机制。
参考文献:
一、畸形消费的概述
畸形消费是由于消费变态心理而引起的消费态势,是一种不良的消费方式。由于社会生活和消费心理特征的多样性,消费表现为正常消费和畸形消费。与正常消费相比,虽然畸形消费所占比重不大,但由于我国消费者众多,其消费总量的绝对数也不容忽视。特别对于相关企业来说,研究消费心理学关于畸形消费的表现和成因,可以为其正确区分正常消费和畸形消费,进而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提供帮助。例如,当一个企业的产品由于某种原因已使消费者产生心理障碍,导致出现畸形消费行为时,该企业仍在维持原来的经营方针而继续生产此种产品,或已经察觉情况不妙但又不知原因所在而盲目采取对策,就会在某种程度上加剧问题的严重性。所以如同对正常消费态势进行研究一样,展开对畸形消费的分析同样也很重要。
二、畸形消费的表现及成因
由于社会生活和消费心理特征的多样性,消费表现为正常消费和畸形消费。而且,即使是畸形消费,也会因其产生的内在原因和外在条件的不同而有多种表现。
1.抢购和待购消费及其形成原因。抢购是指消费者在短时间内由于某种因素的考虑发生的超过实际需要的购买行为。一般分为涨价抢购、俏货抢购和盲目抢购。严格的说,如果商品涨价和商品短缺的客观事实确实存在,那么涨价抢购和俏货抢购这两种抢购方式也应当归入理性消费之列;反之,如果并不存在上述的相应客观可能性时,那么这两种抢购就属于盲目消费的范畴。盲目抢购是不加分析、无计划、非理性的购买活动,它属于畸形消费的范畴。
待购则是指消费者虽然确实有实际需求,但由于某种原因的出现,消费者认为不是购买的最佳时机而表现出的暂时不消费的行为。由于上述同样原因,待购可分为理性待购和盲目待购。不管是抢购还是待购,只有当其归属于盲目消费范畴时才可定性为畸形消费。产生盲目消费抢购或待购行为的原因主要在于消费者缺乏安全感,总想通过抢购或待购的方式来消除这种不安全感。当社会不安全因素增多或消费者个人心理承受力较差时,容易产生上述畸形消费。
2.癖好消费及其成因。癖好消费是指超过正常消费程度或正常范围的嗜好消费。并非所有的癖好消费都属于畸形消费,只有当某种癖好消费对个人或社会可能造成有害影响时才可将其认定为畸形消费,如嗜酒如命、吸烟成癖、过度沉迷上网则应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警惕。
产生畸形癖好消费的缘由既有社会传统习俗的原因,也有个人性格和生活习性的原因,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都应采取适当方式加以控制或限制,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3.排斥消费及其成因。排斥消费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消费产生了心理障碍而拒绝购买的暂时不消费态势。排斥消费一般分为差距消费排斥和信任消费排斥。差距消费排斥即由现实商品与消费者需求期望之间存在差距造成的排斥。如某家生产奶粉的企业被曝光生产销售了劣质奶粉后,消费者对其所有的奶制品都会产生怀疑和不信任,而产生抵触消费。排斥消费的具体表现是否属于畸形消费,取决于是否存在促使排斥心理障碍产生的客观事实,如果确实有客观事实,那么消费者不仅有理由而且也应该拒绝购买;只有当并不存在足够的客观事实,消费者仍坚持拒绝的态度时,则此种表现才属于畸形消费的范畴。
产生畸形消费的原因主要在于消费主体的偏执倾向。这些消费者往往不愿改变自己已经形成的观点,不管实际情况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他们仍然以自己的主观判断作为评价事务的标准。
三、畸形消费原理的运用
畸形消费原理的运用,并非意味着通过对相关问题的分析去迎合消费者不正常的消费心态,而是要通过对畸形消费的认识去指导企业的相关活动,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服务。
1.重视消费者的抢购与待购,消除消费者的不安全因素。
不管是畸形抢购还是畸形待购,虽然在短时间内看似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但从长时间看,它们的存在均会对企业的长远利益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上市公司而言尤其如此。试想如果消费者对某企业怀有不安全感,即使是畸形抢购或是畸形待购,也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从而破坏企业的声誉。所以,企业应认真对待畸形消费现象所产生的危害,并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去消除消费者的疑虑。如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尽可能使消费者和社会了解企业的发展前景;通过各种手段制止或消除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传播;不从事可能给消费者产生各种误解的活动等。企业不应因不正常的抢购和待购属于畸形消费而听之任之;反之,应采取认真的态度给予对待,通过消除消费者的不安全感使其对企业的发展充满希望,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同时也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做出贡献。
2.树立社会市场营销观念,逐步消除畸形癖好消费。如果从短期的利益加以考虑,畸形的癖好消费对于企业来说可能是件好事。因为嗜酒如命和吸烟成癖的人越多,给酒厂和烟厂创造的利润就越高,似乎对企业有好处。但如果从长远角度考虑问题则情况恰恰相反。因为当畸形癖好消费达到一定程度后,其超过了正常的消费程度和消费影响,必然会由于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而遭到社会和大多数人的抵制,最后会致使相关企业失去生存空间。目前,许多烟厂倒闭、酒厂关门的事实正是这一过程的真实写照。所以,那些与畸形癖好消费有关的企业也应通过对畸形消费的认识,及早树立社会市场营销观念,尽快实现本企业投资方向的调整。社会各方也应共同努力,为早日消除传统陋习做出努力。
3.合理界定排斥消费,满足正常消费需求。通过对排斥消费产生原因的分析可知,如果不对排斥消费进行科学的分析,笼统地把所有的排斥都归结为畸形消费,就很可能使企业看不到自身所存在的问题而失去大量的消费者。一般来说,正常限度内的消费差距排斥和信任消费排斥的产生,是由于企业的技术或生产因素造成的,这些无疑给消费者在心理上造成障碍。因此,企业应认真寻找原因,制定合理的对策来消除这些心理上的障碍。如针对合理的差距消费排斥,企业应全面分析可能促使消费者产生心里障碍的所有因素,然后根据核查结果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或进行生产调整去缩短现实商品与需求期望之间的差距;针对合理的信任消费排斥,企业应认真核查给消费者造成信用危机的真正原因,然后采取恰当的方法或宣传或以新的形象来消除消费者的不信任感。由于消费者的不信任感一旦形成,便不会在短期内消除,所以企业可采取更换品牌的做法来消除这种排斥消费。如果企业已出现了畸形排斥消费,企业也不能坐以待毙,而应采取积极的对策,如加大促销攻势,通过说理的方式促使消费者改变态度,同时应加强对企业的宣传,给消费者一个美好的企业形象。总而言之,要想消除消费者心中已经形成的心理障碍,就必须采取符合人们心理机制规律要求的合理手段去施加影响,从而改变消费者对企业或产品的印象。
与正常消费相比,虽然畸形消费所占比重不大,但由于我国消费者众多,其消费总量的绝对数也不容忽视。特别对于相关企业来说,通过对不同消费的比较分析,研究消费心理学关于畸形消费的表现和成因,可以使企业更恰当的摆正自己的位置,因势利导地去处理自己与市场消费的关系,从而为增强企业的适应性和提高企业的社会地位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吴健安.市场营销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2.甘碧群.消费者行为学[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3.[美]菲利普•科特勒.营销管理(新千年版第十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1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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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汽车工业发展已有百年历史,论文在消费信贷方面已呈多元化的发展趋势,适应当前汽车工业发展的步伐。而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起步较晚,国内汽车消费信贷在贷款主体、风险管理水平、市场秩序等各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国在汽车消费信贷领域的落后现状,严重制约了汽车产业的发展,汽车市场的迅速发展对我国工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又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改善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从而带动汽车工业的发展,并推动经济的发展。
2国外汽车消费信贷的特点
国外汽车工业经过百年的历史发展,在汽车消费信贷方面,由最初的全款支付方式,转化为一个完整的“融资—信贷—信用管理”的运行过程,这为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国外汽车消费信贷已经比较成熟。本文以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汽车消费信贷为研究背景,得出了其消费信贷的特点。
2.1汽车金融服务主体多样化
国外汽车金融服务的机构主要有:汽车金融公司、银行、信贷联盟、信托公司等。在汽车融资销售方面,以美国为例,汽车金融公司占39%,银行占26%,其他机构占35%。在国外,银行在汽车消费信贷方面的优势已逐步被其他金融机构所取代,因为其他机构相较于商业银行在这方面具有更明显的竞争优势。它们更多的是与汽车公司的利益紧密相关,在汽车行业不景气时,银行往往出于风险的考虑,会逐步收缩汽车消费信贷的规模;相反,其他机构由于与汽车公司的利益休戚相关,不但不会减少信贷规模,还会以零利率的汽车贷款换取汽车销售的增长。其次,在经营的专业化程度方面,其他机构也比银行具有更多的优势。风险控制、业务营运等方面,其他金融机构都形成了一套独立和标准的业务系统,不仅降低了交易费用,而且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2.2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全面
随着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扩张和竞争的加剧,毕业论文金融服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也逐步扩大,应消费者的要求,设立了产品咨询、融资、租赁、保险、零部件供应、维修保养、新车抵押和旧车处理等领域,从而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对汽车生产销售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辅助作用。在德国,大众汽车公司为客户提供信用卡,使其在保险、维修、燃油的同时也享受了低利率透支的待遇。在美国,客户不仅可以获得汽车贷款服务,也可销售各种形式的汽车租赁服务。
2.3风险管理比较完善
目前,国外在汽车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体系,不仅降低了信贷的风险,而且也扩大了汽车消费信贷的规模,从而促进了汽车销售的增长。为降低汽车信贷的风险,国外已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汽车信贷社会服务体系: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调查机构、抵押登记部门、催收和追缴部门、旧车拍卖中心等,这些机构大大降低了汽车消费信贷的成本,减少了汽车信贷风险。健全科学的资信评价体系,是保证汽车消费信贷的关键,是促使汽车公司正常运作的重要环节。国外的信用机构采用的是高度的货币电子化将个人消费信用档案、个人收支状况等重要信息通过信息网络反映出来,银行及其他相关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得比较全面的资料[1]。为了进一步降低信贷的风险,对融资的车辆要求设定抵押权或取得所有权,要求购买者对融资车辆购买保险,要求经销商及主要股东对融资合同做连带保证,并对逾期未缴款客户进行催收,并且通过健全的网络系统对有效追踪催收后客户付款情况进行及时记录,以便以最快方式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债权。
2.4具有健全的法律保证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汽车消费信贷、汽车工业发展的关键。在美国,统一的《商法典》、《贷款条件表示法》和《公平交易委员会法》等相关法律,对买方与卖方的权利义务、担保责任等问题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如汽车消费信贷的流动抵押权、分期付款融资与汽车消费信贷相关问题均做出了明确的法律界定。在日本,《分期付款销售法》则对通商产业省的责任进行详细周全的介绍,着重于对分期付款销售的监控与调节,保护购买者的利益。这些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大大提高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运转效率,减少了贷款呆帐的风险,避免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秩序的混乱。
3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存在的问题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高级消费用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强,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消费信贷的兴起,国家比较成熟的金融市场来看,汽车消费金额的60%~70%都依赖于贷款。然而,我国汽车工业发展比较晚,汽车市场还不能与发达国家的相比,特别是中国汽车金融市场起步不过10年,还存在着包括市场主体、服务产品单一以及风险防范机制不够完善和不规范等问题。
3.1汽车金融服务主体比较单一
在我国;商业银行是目前开办汽车消费信贷的主要机构,约占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95%。医学论文而其他相关的金融机构由于受资金来源限制较大,所占的比例很小不到5%。这些都不适应汽车工业发展的要求。
3.2汽车消费信贷服务质量低
消费信贷其实是一种金融服务,所以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该市场的发展。所以,汽车消费信贷并不是单指将车卖出,还必须将售后服务纳入这一过程中。目前,多数提供消费信贷的机构已清楚认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均以自营或联合等不同的形式提供汽车销售一条龙服务和售后服务。然而售后服务的深度与细致度方面,国内与国外之间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3风险防范机制不规范
金融机构从事消费信贷业务都把防范风险、保证安全放在首位。金融机构贷款与否,首先要考虑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个人征信制度,因此金融机构对借款者的偿债能力及资信状况都难以及时准确地把握。这就极大的缩减了信贷的规模及范围,从而影响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也不利于汽车工业的发展与壮大。在信用制度不完善而消费者可提供的抵押物有限的情况下,银行为了降低汽车消费信贷违约所带来的风险,往往会要求保险公司开办履约保证保险[2]。然而,保险公司这时既要承担车贷保险的风险,又要承担道德风险,巨大的风险则是保险公司难以承受的。这种情况下,银行极有可能失去有效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从而延缓了汽车销售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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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法律制度不健全
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起步较晚,还未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尽管《贷款通则》、《担保法》针对消费信贷有一些介绍,但还没有形成汽车消费信贷的相关立法、司法、执法成套的法规。这就造成了商业银行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无章可循,而且一旦借款人违约,会出现耗时耗力、执行难的局面。相对于汽车消费者的权益尽管受到现行《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保护,但是与上述法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还是不完善,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4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对策分析
(1)在汽车消费贷款方面,应该打破银行一家独汽车市场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有关统计显示,从发达大的现状,当然单纯采用国外的措施(商业银行退出大部分市场份额,让汽车专业金融公司占居主导地位)也是不明智的。我国应根据现实国情采取适当可行的方法。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合作打开市场,利用银行资金充足的优势,把资金贷给汽车金融公司,由汽车金融公司做贷款零售,银行与其共同分享利益。在汽车信贷服务质量方面,应尽量涵盖汽车售前、售中、售后的全过程,同时还要开展购车储蓄、融资租赁、汽车消费保险、信用卡、汽车旅游信贷等业务[3]。这些举措不仅推动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也有利于汽车销售的迅猛发展。
(2)汽车消费信贷必须建立在以个人信用管理为业务核心的基础之上,要具备一套完整的、有效的个人信用管理技术和办法,从而保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信用管理体系应分为贷前、贷中、贷后三部分。贷前的工作主要是针对个人资信水平、财产状况、收支状况调查与评价;贷中的工作主要是个人信用状况监控,观察是否及时的偿还贷款,财产状况有无重大变故等;贷后工作则是对个人信用风险处置,并对其结果利用网络实现资源共享。
(3)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车贷险的风险广泛复杂,单凭保险公司的能力是远远不足的,而由于贷款银行的业务比较多,在这方面的专业人才也较少,其力量也是不足的,所以更科学的方法是加强多方合作。贷款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三者形成一个联盟,共同拟订合作协议,共同承担风险,共享利益。这样就可以借助银行资金的优势、保险公司人员的专业、经销商的担保,减少风险,化解危机,维护汽车金融市场的繁荣与稳定[4]。
(4)应进一步建立与汽车消费信贷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使得银行和保险公司在贷款人发生违约行为时,能够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英语论文健全的法律制度应该对个人的信用制度、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等进行严格的规范,对消费者的还款行为的监控责任也应进行明确。
5结语
汽车消费信贷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手段已经越来越受到关注。它不仅可以调节汽车供求矛盾,而且可以提高居民购买力、扩大内需,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我国汽车市场而言,我国己经形成一个巨大的买方市场,发展个人汽车消费信贷对于有效地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汽车消费信贷制度,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李玉泉,卞江生.论保证保险[J].保险研究,2004(5):1-6.
【论文摘要】现代性消费文化是围绕着消费由资本为其奠定基础和方向、以文化形式显现出来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原则,由此资本逻辑成为现代性消费文化的本质规定。从资本逻辑的视角看,生产与消费的脱节造成资本增殖的失败,因此资本必须要在文化上发挥指导和引领作用来促进生产和消费的结合,从而在深层上保证剩余价值的实现和资本再生产的循环,现代性消费文化正是由此生成。
一、“现代性消费文化”的界定
消费文化是一个特定的范畴,它是以利润为目标、以现代市场为方式批量生产消费性商品的文化样式,它不会出现在“前现代”或“传统”所标识的自然经济形态中,也不是现代社会中仍然残存的自给自足的消费模式,消费文化的本质规定性在于:它只能在买与卖的交换关系中才能实现自身的文化样式,正是经过了“买卖”关系的中介之后,消费文化与传统文化产生了质的区别。如果说传统文化往往还保有纯文化的形式,为了文化而文化、为了艺术而艺术,那么现代消费文化则根本不打算掩盖自己与利润的关系,它最主要的方式便是通过公司行为去组织消费品的销售,并以利润的最大化为根本目标,这不仅使得以自给自足为特点的传统消费模式因无法满足现代人的消费欲望而丧失了自己的生存优势和存在根基,而且使得像电影、书籍、报刊、比赛等精神产品彻底地商业化,成为了只有在买卖关系中才能存在、才能呈现自身的文化商品,这样就把消费文化的生产从根基上拖进了资本的运行轨道中,资本属性成为消费文化的本质规定性。
很明显,资本定义了消费文化,决定着它的存在基础、运行原则和发展方向。所谓现代性消费文化,本质地来说是围绕着消费由资本为其奠定基础和方向、以文化形式显现出来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原则。可以再明确地将现代性消费文化的性质归纳如下:(1)对商品符号意义和象征意义的消费成为现代日常消费的主导模式,消费已经成为文化现象(消费的文化理解)。(2)消费是人们据以认知自身和现实生活的意义源泉,是现代人自我认同和自我表达的主要形式,由此生存具象化为消费模式,消费成为建构他们自身及其日常生活的现实力量(生存方式和行为原则)。(3)无尽的文化形式为无限的消费需求和欲望提供了最合适的表达渠道,从而使资本最大限度地增殖自身得以可能(资本规定性)。(4)文化的公共性保证了某种特定消费模式的可推广性,这一点使得资本能够在更大的时空范围内制造出与某种消费模式相适应的特定消费欲望(消费文化的可推广性)。
资本逻辑是现代性消费文化的本质规定,资本决定着现代性消费文化的性质和方向,既然如此,就应当在资本逻辑的视域中考察现代性消费文化的生成路径,这样才能探寻到现代性消费文化的深层根源及其生成过程,从而把纷繁复杂的消费文化表现形式融合为统一整体,对现代消费文化问题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认识。当然,本文只是此种研究方向的一种尝试。
二、生产与消费的脱节:资本逻辑的二律背反
资本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获取剩余价值,只有获取剩余价值,利润才能得到保证,资本再生产才能持续进行。这意味着资本必须为扩大再生产创造条件,无论处于何种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会产生怎样的自然后果和社会结果。资本把现实生活世界的各个事物都要收编进自身的增殖体系中,把尽可能多的社会成员变成资本增殖机器的环节,使一切事物都要实现资本化。资本从本性上来说不承认任何限制,它的扩张过程打破了国家和民族的疆域,最终的必然结果就是世界市场的形成、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的世界化。“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遥远万里的人们由于资本的纽带作用而发生相互联系,资本把整个世界建构成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现代性世界,一切都处于错综复杂、无穷无尽的资本因果联系中,一切都由于资本而获得了自己的呈现形式,这正是马克思所强调的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只有这样,单个人才能摆脱种种民族局限和地域局限而同整个世界的生产(也同精神的生产)发生实际联系,才能获得利用全球的这种全面的生产(人们的创造)的能力”。资本第一次真正地实现了世界的通约,由此造就了一个包罗万象而又本质同一的总体性世界。
资本所造就的总体性世界并不意味着资本主义社会成为内在有机的统一体,资本攫取剩余价值的持续欲望会不断地冲破社会有机的生存外观,致资本再生产于不可能,这就是资本逻辑的二律背反:生产过程和交换过程的脱节,或生产与消费的脱节。资本运动的生产过程是资本增殖自身的过程,但要实现这一点,必须依赖市场交换过程的顺利进行,否则资本就无法实现自身;同时,资本的本性从根本上决定着资本家会想方设法压低工人工资以获取最大化的剩余价值,克制自己的消费欲望以将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转化为再生产的资本,而资本的扩张必然导致消费品规模的扩张,由此造成了资本逻辑的二律背反:以限制消费为前提的资本扩张,导致的结果却是消费品规模的扩张,从而破坏了资本再生产的条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把从产品到商品、从商品到货币的转换称为“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而一定是商品所有者。”
资本逻辑的二律背反在现实层面上表现为商品向货币跳跃的失败,这就违背了资本增殖的本性,必然为资本所不能容忍。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本积累的重心在生产资料的生产上,生产性消费是剩余价值实现的主要途径。因此,尽管资本家尽可能地缩短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从而压低工人的工资,但这并不妨碍资本获取剩余价值。到19世纪末,随着资本向日常生活领域的扩散,生活消费品的生产逐渐成为资本积累的主要来源。因此,如何发现和刺激日常生活的消费需求就成为了资本再生产的关键条件。但是,资本榨取剩余价值的本性决定着资本家总是千方百计地压低工人工资,这样工人的低工资必然导致整个社会的低消费状况,资本逻辑的二律背反成为资本自身前进的障碍,资本必须要寻找到合适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这个方式正是以泰罗制科学管理原理为理论基础的福特主义生产方式。2O世纪初,美国工程师泰罗面对企业中普遍存在的怠工现象,提出了他的科学管理思想,以代替当时占据主导地位的经验方法。他经过多年研究发现,一个人把生铁装上车的过程可以分解如下:(1)从堆上或地上把生铁铲起来(一分钟的百分之几);(2)带着所铲的东西在平地上走(每走一英尺所需的时间);(3)带着所铲的东西沿着斜板走上车(每走一英尺所需的时间);(4)把生铁扔下(一分钟的百分之几)或放在堆上(一分钟的百分之几);(5)带着空铲走回原地(每走~英尺所需用的时间),从中不难看出,泰罗制科学管理的精髓是动作、时间的细分和标准化,通过计量工具的精确化,工作被拆分为“一分钟的百分之几”和“一英尺”的细微动作,这就是由泰罗所开创的劳动形式化和合理化。
在资本主义生产的现实层面,美国实业家、福特汽车公司创始人福特充分吸取泰勒制科学管理原则,创立了旨在高效率生产产品的福特主义生产方式。例如,将汽车的部件彻底标准化,并在流水装配线上批量生产。生产过程强调同质产品的一致性、标准化和大量生产,每个工人从事单项任务,工作高度专业化,按照比例付酬。福特主义生产方式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因此促进了工人工资的增长,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大众有效需求的增长,第一次创造了资本主义经济的生产过程和交换过程的有机结合,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资本逻辑的二律背反。
为什么福特主义生产方式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二律背反问题呢?这是因为,资本家发现,如果人们手中持有的货币足够多,但是,如果他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价值观不及时更新的话,那么人们的消费模式就跟不上手中货币的增长速度,由此而来工人工资的提高对于有效需求的培养就不会发生实际意义,这时特定的消费价值观的培养成为了资本再生产的关键环节,这一点尤其在以“灵活积累”为特征的后福特主义生产方式中得到了确证。
福特式生产方式需要长期和庞大的固定资本投资,在人们需求稳定而且单一的情况下,它确实能够实现规模经济效益,降低产品成本。然而问题在于,一旦需求出现不稳定、多样化的情况,福特生产方式因同质产品的批量化生产而致的僵化、单板的弊端就体现出来。2O世纪7O年代的石油危机及其随后的美国汽车工业的下滑,是福特主义生产方式衰退的标志性事件。伴随福特主义生产方式的衰退而来的是后福特主义生产方式的兴起。后福特主义生产方式具有前者一些不具备的特点,如更加关注特殊化的产品,关注产品的用户化,风格和质量尤其受到重视,较短的生产周期,富有弹性的生产过程。为了适应并引导消费大众的需求,资本一方面改变生产过程的内部环节,另一方面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消费者身上,研究如何才能制造出花样繁多的新的消费需求。因此,资本必须要在人们的价值观,即文化上发挥指导和引领的作用,才能进一步促进生产和消费的结合,从而在深层上保证剩余价值的实现和资本再生产的循环,现代性的消费文化正是由此生成。
三、文化形式:二律背反的解决途径
福特主义和后福特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社会历史意义,它不仅使得日常消费品的大规模生产成为可能,从而资本能够进入消费品生产领域,而且通过改变社会的整体精神气质,深刻地改造了大众的消费模式,使得大众不再以“需求”为尺度自然地进行自己的消费,而是以潜在的“欲望”为导向主动地建构自己的消费,这就是流行于西方社会并向全世界扩散的消费主义。所谓消费主义,是指不是为了实际生存需要的满足,而是追求被文化形式所不断制造出来的欲望的满足的生存方式和价值观,它具体表现为把占有更多的物质财富和消费更多的高档商品作为人生成功的标志,并以此作为生存意义的源泉和人生价值的尺度。消费主义所表征的是人们被刺激起来的消费欲望,而欲望满足的意识必须在一定的文化价值系统中才能获得合法性。
欲望往往被看成是纯粹主观的个体事情,其实这种自然主义看法深深掩盖了欲望的根本的社会性质。“我想要某种东西”至少表明:这种东西与某种生活方式联系在一起,“想要”本身就与人们愿意及如何在社会中生存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联系不管是否被意识到,它都作为显性意识的前提进入到了每个人的意识深层,这正是文化进入个体身心的过程。因此,首先是具有价值取向的文化系统在人们的各种需要和欲望中确定哪些应当得到满足、满足多少和怎样满足,哪些需要和欲望是必须加以控制和禁止的,现实生活的人们才能去追求某种特定的生活方式。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生活方式本身是相对的文化范畴、社会范畴,而消费主义企图把追求无尽欲望的满足说成是自然的和普遍的,无疑具有了意识形态的性质,这就把理论的触角深入到了为某种利益格局做合法性辩护的现代性消费文化系统。
在现代社会中,大众的基本生存需要都已经得到满足,资本要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必须要通过广告、电视、电影、宣传等各种文化手段和文化形式向大众推销适合于资本增殖的生活方式,因此,现代性消费文化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无止境地追求欲望的满足,“资产阶级社会与众不同的特征是,它所要满足的不是需要,而是欲求,欲求超过了生理本能,进入心理层次,因而它是无限的要求。”脚醴一旦消费者的消费愿望经欲望中介后达到无限的层次,那么资本增殖就具有了可靠而持久的保证,这其中发生关键作用的杠杆便是消费文化对大众生活方式乃至个体身心的影响和重塑。
一
一般认为,消费异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世界进人消费时代的伴生物。所谓“消费异化”是指消费超越了自身的内涵,使人的消费价值目标发生偏离,导致消费观念和价值取向扭曲,消费的原始、本真意义发生了改变。这种消费“在本质上是一种‘异化消费’。本来意义上的消费是对使用价值的消费,其目的是对需要的满足,这是正常消费。异化消费则是使消费与‘需要’、‘使用价值’相背离,过度地去追求不必要的消费,造成巨大的浪费,这是不合理的消费。“人们的消费就不再是满足日常生活需要的一种手段,而成了一种对商品象征意义的符号消费,即成了一种异化消费。论及消费异化及其种种表现,可谓涉及诸多领域,俯拾即是。择其要者,仅从以下两个侧面略作说明。
其一,符号化的扭曲与曲解。消费或消费行为“符号化”是指人们消费的目的并非为了满足于各种消费品一般使用价值,而是为了追求具体需求以外的某些符号表征。“人们所消费的,不是商品的服务和使用价值,而是它们的符号象征意义。”闭现代社会,商品(包括各种服务)越来越多地带有符号意义与特征,符号已成为商品的另外一种价值。然而,符号毕竟不是商品的全部属性,也不应淹没商品最基本的属性。一段时间以来,相当一部分国人过分看重消费品的符号意义,过分追求符号的外延意义,使符号意义发生扭曲,消费行为、观念发生了异化。一些人的消费目的更多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符号欲望”。其中有腰缠万贯,一掷千金的富豪大款,也有追逐“时尚”,还谈不上富足的工薪族。前者消费过程中追求各种名目的名牌、高档消费品,目的是为了昭示自己的富有—消费品是其身份、富有的象征、标识,并不考虑消费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是否相符。对于豪华、奢侈的追求彻底消解了消费品最基本的属性。于是,抽什么品牌的香烟,开哪国生产的高档名车,穿哪个名牌的时装成为这些人的消费追求;于是,为了迎合这部分人的消费需求,应运而生地出现了名目繁多的“天价”消费品:“天价年夜饭”、“天价香烟”、“天价豪宅”……。虽然他们只是人群中的少数或极少数,但所造成的“负激励”效应却是巨大的,催生了另一部分不属于富豪、大款阶层的、对消费和商品符号化情有独钟消费者。这些人的收人显然无法和富翁大款相提并论,但对符号化的追求并不示弱:消费的目的也是为了显示身份、地位,照顾“门面”,满足虚荣心。于是,收人并不丰厚的“白领”吃住高档,穿用名牌—追求高消费,成为生活水平的虚假符号。超前消费导致了少数人“花明天的钱,今天尽情享乐”的消费观念和价值取向。有学者指出,高消费“为消费异化提供了温床”闭。无论在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这种过度符号化的异化消费都是非理性消费,应当予以批判。
消费符号化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异化了消费品的基本功能,是消费行为的异化,但实际上是价值观念的扭曲,产生的各种负面效应—所谓,卜经济”效应,远远超出消费领域或经济领域。其中,消费文化的导向作用在今天越来越显示出强劲的势头。整个消费过程中,人往往受商品—符号的左右,人与商品的关系也发生了异化。针对符号及其消费意义的逐步增多,许多时候物品消费即是符号消费的现实,有学者指出:“符号消费的实质在于社会身份的建构”。人们购买消费品、商品的主要目的并非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而是为了追赶潮流、领略时尚、炫耀财富与富有等等与真正的商品属性毫不相关的欲望—“符号欲”。此间,人是否“在场”取决于商品的符号“价值”。因此,“借助商品的符号价值,人们可以解释为什么商品变成了欲望和着迷的对象,炫耀性消费为什么会发生,为什么有些商品会得到人们的偏爱,而这些问题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所无法解释的。的确,根据生产决定消费的理论,无法解释人们对符号消费的“执著”。也许我们只能从文化的视角进行剖析。因为“人的符号活动的实现就是‘文化’、‘文化世界’。据此,有理由认为,消费文化的“异化”是根源所在。
其二,浪费消费。某种意义上讲,浪费消费也属于消费符号化性质,与消费符号化有所不同的是,浪费消费不仅是消费符号化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且凸显浪费特征,形式多种多样,甚至渗透到大多数人的日常生活当中。所谓浪费消费顾名思义,消费本身即是浪费,丝毫不顾及节约理念的存在。一个比较典型的事例是国人送葬时的花圈开销。一项统计资料显示,国人每年为死者送葬烧掉的花圈价值竟然高达13.3亿人民币!无论出于何种需求目的,满足什么类型的消费需求,每年白白烧掉十几亿元人民币的纸张,对于一个人均资源非常不富裕的国度来说,都是一种巨大的浪费。中国本是一个有着勤俭持家,厉行节约节约浓厚传统的国度,但由于消费主义以及某些不良风气的影响,优良传统正在被人淡漠,各种消费中的浪费达到了惊人的地步。时下的国人,无论身居穷乡僻壤,还是大都市市民;无论是大款巨富,还是贫困人群,均对青年人的婚姻开销表现出非常高的积极性和热情。从嫁妆购置,到大摆婚宴,场面与铺张一直呈上涨势头。各种花费,数量巨大,其中不乏有无谓的、属于浪费性质的支出。当下青年人结婚上的花销和“大方”的心态,穷人和富人并无本质差异,可谓“富人有一富人的奢侈,穷人有穷人的浪费”。人们在分析国人在婚丧上花销的浪费原因时,大多强调陋俗文化在作祟。陋俗文化、不切实际的攀比之风的确助长了消费浪费风气的蔓延。这些分析有一定的道理,但从更深层次剖析,不难发现这些浪费消费也属于消费的异化,背离了消费行为、消费模式最基本的准则:合理、正当、健康。
涉及国人消费行为中的浪费问题,除了前面列举的两个典型事例外,还可以列举出许多。尽人皆知的事例可信手拈来:餐桌上的浪费、一次性用品的泛滥成灾、名目繁杂的“豪华包装”等等。国人每年在餐桌上的浪费不舍为天文数字,“豪华包装”的资源浪费同样惊人,媒体屡屡予以尖锐批评,依然有禁难止。无疑,这些浪费消费也属于消费异化,堪称日常生活消费中另一种特殊“符号消费”。消费异化的大行其道与消费主义思潮的涌人有直接关系。但剖析各种非理性消费,又不能简单地将其归咎于外来文化的影响。必须承认,我们自己原有的某些消费陋俗文化的存在,有意无意之中助长了消费主义思潮背景下的消费异化。显然,由于消费异化种种负面效应,致使消费异化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问题。许多情况下,浪费消费、消费异化在现实生活中助长了陋俗文化的蔓延,反之,借助消费异化,陋俗文化也得到了大行其道的“有力支持”。两者可谓“相得益彰”。过分追逐符号化、浪费铺张是消费异化的主要内容,从不同角度凸显着非理性消费的特征。针对五花八门的浪费,有人建议出台《反浪费法》。诚然,依法治理浪费有可取之处,但对于消费异化、浪费消费的治理完全“依法办事”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消费毕竟是个人权利,在权利本位社会里,抵制消费异化主要还应来自道德、文化层面的支持。文化不可能彻底改变、扭转消费异化,但健康的消费文化对于倡导理性消费、合理消费、适度消费、节约消费,自觉抵制消费异化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
关于消费异化、浪费消费等,学术界多有论述,但主要侧重经济学、社会学、文化学等学科领域。笔者认为,应侧重文化批判的视角认识消费异化,以及由此衍生的各种异化现象是必要的。如何营造符合中国国情的消费文化和文化氛围,一直是人们关注的课题,笔者认为应侧重如下几方面:
第一,文化的批判与批判的文化。所谓文化批判,主要指既对各种直接影响人们消费心理、价值观的陋俗文化进行批判(并非对整个消费文化进行批判),还应对伴随消费主义进人本土时挟带的种种消极的价值观和消费理念予以批判,如与异化消费密切相关的享乐主义、金钱至上等价值观的批判等。这里所说的批判的文化主要指,建构新型消费文化过程中,刻意培养消费者对本土陋俗文化、外来消极文化认知的自觉,使广大消费者能够理性地消费,能够对消费异化有本质的认识,进而强化对消费异化的抵抗力。当然,批判的目的不仅仅限于颠覆,更重要者在于建构。我们确实需要建构新型的消费文化,一方面通过新型的消费文化抵制陋俗文化的侵蚀;另一方面,则通过新型消费文化的建构,实现文化批判的目标。批判消费异化,营造健康向上的消费文化,首先应在理论上对消费意义予以认知。必须告知国人,什么样的消费理念、行为模式才是合理的、理性的、健康的,才是我们倡导推行的。一般来说,消费的第一推动力是需求,即消费是由需求决定的。消费者消费各种消费品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满足某些精神需求。消费异化消解了消费品的自然属性、物理属性,突出、追求的是符号价值,说到底是一种文化的异化。因此,展开对消费异化的文化批判是必要的。
第二,关注消费伦理。根据让·波德里亚的消费理论可知,消费具有伦理性,是一种伦理现象。因此,消费必须遵守相关伦理的约束。今天的消费伦理应侧重两方面内涵:一是弘扬传统文化中勤俭节约的理念,并使之成为消费理念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勿忘可持续发展、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积极提倡可持续消费。消费理应恪守相应的伦理准则种种带有“透支”性质的各种消费,既是消费的异化,也有违于合理的、适度的消费原则。“适度消费的精髓是节约。崇尚节俭的消费是自古以来的美德,即使在物质生活富足的今天也还是一种美德,仍需大力提倡。我们主张节约,决不是让人们去过‘苦行僧’式的生活,不是反对人们追求更幸福的生活,而是为了避免资源的过度浪费,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破坏,使人、社会与自然能够和谐发展,而这正是为了使人们更幸福的生活。
针对消费异化、符号化,除了应当大力倡导合理消费之外,还应经常告诫国人,能够挥洒自如消费的只是少数人,绝大多数人应选择适度消费,“适度消费就是在满足人类生存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在不降低消费水平的前提下,人们的消费不超出自然的承载能力与个人生理的承载能力,消费水平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收人水平,排除多余消费和避免超前消费。时下某些人的消费行为与国家倡导的节约经济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也与收人、国情形成了悖论:一方面,我们承认自己是发展中国家;另一方面,对各种高档奢侈品的消费比之发达国家并不逊色;一方面存在着生产过剩与消费拉动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则是对商品符号和意义的狂热追求;一方面,我们认同资源并不富足的现实,另一方面,消费资源消费的大手大脚让发达国家“望尘莫及”;所谓消费的“个性化”,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的平均收人并不相称……。这些悖论说明了消费伦理的缺失(有人称之为失范),有必要针对消费异化、浪费消费重塑新型的消费伦理观念。
第三,倡导理性的消费价值观与合理适度的消费理念。什么是理性消费价值观?我们认为,核心内容应是适度消费,对各种消费有一种“量力而行”的自觉,能够认知消费品的物的属性和符号之间的关系,不为符号所左右,符号不会是消费价值的全部。消费只是人生存和发展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必须对消费有正确认知。物质消费能够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也具备激发人们向往幸福生活的功能。然而,不健康的消费理念往往把正常的消费异化为对物质、消费品占有的无限冲动,并形成了赚更多的钱,购买更多的消费品,纵情享乐的循环圈。这些现象与商品、消费的泛化与马克思所说的“商品拜物教”价值观念绝无二致。任何形式的消费异化,一览无遗地表现为消费者对物质财富的极度追求,必然导致物欲泛滥,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无止境的物欲追求必然随之泛滥,各种腐朽、没落思想均可在此找到滋生的土壤,对人们精神生活的负面消加作用是巨大的。
消费异化对人们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使人们的思想、精神也随之发生异化。“人们在享受消费所带来的满足和快乐的同时,却沦为了消费的奴隶,人们在消费中迷失了自我,进而导致精神家园的失落”。“费异化使人越来越与自身的本质相异,丧失着美好、素朴的‘精神家园’。事实证明,异化消费、过度消费、把消费视为生活终极目的的行为模式并不能够给人增加幸福感,无法体验精神生活的神圣与崇高,大多仅仅局限于物欲消费的满足,人沦落为物、享乐的附属物。主体性在物质消费、符号消费、追逐富足中悄然沦落,满足各种欲望的多重选择与精神家园逐步缺失并存,消费异化支配下的人势必缺少精神超越,批判意识无从谈起。故此,建构新型消费理念、消费价值观不仅是对消费异化的批判,更有助于人们回归自己的精神家园。消费社会的现实不可回避,批判消费异化,建构新的消费理念、价值观念则是国人不能绕过的思想历程。
广告是一种行之有效的促销方式,促销方式随着市场营销观念的演进而不断深化。消费者地位的日益被重视,使得现代广告活动确立了“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现代广告本着“进入潜在顾客”心智的原则,站在买主的立场上,从外向里,为消费者设计生活,其直接结果是广告引导了消费时尚、加速了消费流行,控制了某种文化趋向。譬如:呀呀学语的城市儿童最先学会的居然尽是些广告词。“牛肉在哪里?”这则广告,在美国几乎家喻户晓,以致在很多场合已成了弄虚作假的代名词。研究广告与时尚、流行的互动关系,有助于寻找广告传播的最佳途径。
流行,心理学上解释为“以某种目的开始的社会活动,使社会集团的一部分在一定期间中能够一起行动的心理强制。”它代表了某种生活格式,是众多人相互影响、迅速普及的结果,它会引起众多人的注意、兴趣和模仿,影响到社会的各种人,使人们相互之间发生连锁的感染。在日常生活中,流行突出表现在装饰、礼仪、生活行为三个方面,广告在传播过程中形成的消费流行大致有这样一些:
物质的流行。比如时装、化妆品、装饰品、发型和耐用消费品的设计等,这些物质形态的流行反映了城市生活中的时髦事物或热点现象,一般都是通过广告的力量来完成的。以洗发水为例,20世纪70年代,中国人对头发里的头屑根本不屑一顾,正是在中美合资广州宝洁公司旷日持久的广告宣传下,中国人才认识到,有头屑是件丢人的事,于是人们恐慌了,这种恐慌便慢慢发展为一种时尚:用高级洗发水去头屑。
色彩的流行。商品的标准色是现代企业商品的代表色,它能体现企业经营理念,表现商品特性,在增强气氛、吸引注意方面,能产生强烈的诉求力,使企业和商品的形象能快捷、准确地为消费者所把握。因此,那些具有强烈的识别效应、知觉刺激、引发生理反应以及影响生活习惯、社会规范、、自然景观的色彩在广告促销中一旦出现,就成为其他企业竟相仿效的色彩系统。像可口可乐的红色、IBM的蓝色、柯达的黄色、富士的绿色等,已经成为色彩世界中的经典色而被仿效。
语言的流行。成功的广告,其广告词往往不胫而走,流行于社会,被应用于各种场合,成为人们表达思想、交流感情的口头语。如:“今年二十,明年十八”,“挡不住的感觉”,“味道好极了”,“杉杉西服,不要太潇洒”等等。流行的广告语直接反映了流行品背后的意识形态,对这些词汇的解读,是探寻人们观念心态的一把钥匙。
行动的流行。一些广告中宣传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往往也会成为人们的日常行为方式。如保健、上网、休闲、娱乐等等,都是以商品的形式出现,通过广告的宣传而成为一种消费行为的流行。
广告形成的消费流行,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生活的进程,人们价值观的取向,公众行为规范的选择。纵观人类流行史,每一次的流行变迁无不映射出当时的时代特征与社会变迁的轨迹。广告以其特有的形式反映时代精神,广告形成的消费流行以不同的面貌特征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运动、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及文化思潮的变化。诚如《流行预测》一书的作者Rita·Perna所说的:“流行,就定义而言,是时代的一种表现”。广告语进入社会日常生活后形成的流行语就是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它的变化反映了社会的变化,折射出人们的文化心理和社会心态。日本民间广播联盟研究所在对广告宣传与社会语言生活进行调查后指出:如果把成为流行语的广告辞按不同时代有顺序地排列,就会构成一部社会世态史。孩子们会因其语感和节奏把它们作为语言游戏,用于开玩笑、打岔别人讲话、寒喧、应答、感想、说明等;成年人则把它们赋予某种情愫,表现某种特定的心态。透过可口可乐公司和百事可乐公司近一个世纪广告大战的帷幕,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广告语言所承载的时代观念的嬗变:20世纪20年代,可口可乐以“提神、解乏、令人爽快”为广告定位,向社会输送着崭新的时代观念“喝新鲜饮料,干新鲜事儿”;20世纪30年代,百事可乐崛起,面对竟争对手,可口可乐从美国经济飞速膨胀,积极向世界扩展这一基础上确立了广告的诉求点,“可口可乐,一个全球性的符号”;到“二战”结束,可口可乐这一响亮的广告语已不单纯是一种行销手段,它包含了更多的经济、文化、乃至政治的意味成为世界范围内的时尚品牌;20世纪60年代,百事可乐瞄准“二战”后成长起来的新一代,亮出了“新生代的选择”这一面旗帜,很快被崇尚个性、张扬自我的新生代所认同,百事可乐成了“年轻、活泼、时代的象征”,喝百事可乐成了年轻一代人的时尚;20世纪80年代,可口可乐痛定思痛,紧随时代,推出了“挡不住的感觉”这一口号,又一次把美国文化渗透到世界各地,成为宣传美国生活方式的“大使”。
广告形成的消费流行有其深厚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条件。
一是意识形态——消费主义盛成。作为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其性质和发达程度最终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即由社会生产力发达程度所决定。只有当人们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基本上满足了低层次的物质需要之后,才有可能去追求“流行”。比如对个性消费的理解,人们只有满足了吃饱、穿暖、住好之后,才渴望追求自由、新颖、独特的个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主义已经成为主流意识形态,消费意识在人们的意识结构中,正在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人们的消费行为清楚地体现了背后所暗藏的意念,“……社会要中兴,消费是中心/快乐无罪,花钱有理/好好时尚,天天向上/生活是一种消费,时尚是一场恋爱/爱消费,不要浪费/要资讯,你不要太逊/右手拼命工作,左手拼命刷卡/大脑指挥赚钱,小脑指挥花钱……”这则时尚杂志的广告语清楚地表明了消费主义的生活态度。消费主义的膨胀,必然刺激人们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日趋增长的需求,加速了人们对新颖、入时的物质商品与娱乐、体育、消闲等方面的追求和消费。因此,广告形成的流行也就自然而然地加快了。所以说,社会经济的繁荣和人们经济收入的提高,是消费时尚产生和流行的社会基础。
二是传播模式和手段——大众传播媒介的发达。大众传播媒介具有普及率高、覆盖面广、重复性和模拟性的特点。大众传播媒介的发达,为消费时尚的快速传播与扩散提供了现实可能。广告传达的某一内容或行为之所以能在一个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广为流传,主要是依靠了不同传播媒介的传播,使个别的心理与行为流传开来。人们足不出户,就能看到目前社会上流行什么服装、什么文化、什么思潮。尤其是名人广告,名流、名人、明星的一举一动,一穿一戴,无不强烈地吸引着人们的眼球,名人的权威效应,对消费时尚和流行起着极大的示范作用。三是个体主观条件——心理因素。首先是从众心理。按照社会心理学的观点,人们在进行各种活动时,都会自发和产生一种从众心理。这种从众心理表现出的现象之一就是“流行”。譬如,广告流行语的传播速度有时候往往以几何速度增长,是因为许多人使用广告流行语是为了满足一种趋赶时髦的心理需要,从众心理会使广告流行语在极短的时间内在某一区域达到普及的地步。其次是模仿心理。急于模仿社会上那些正在流行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以求社会认同,适应迅速变化的社会生活,获得安全感,从而达到心理上的平衡,是现代人融入社会的先决条件。这种企及社会认同的急于求成的心理,使得人们竞相创新与随从,从而加速了消费时尚和流行。近20年来流行的“名流+品牌”的消费模式之所以给人们树立了追求的典范,因为“名流+品牌”几乎是“地位+品位”的代名词。最后是补偿心理。时尚本身具有新异性,带着鲜明的“标新立异”倾向,它最能迎合现代人的个性追求与自我实现的愿望。现代人自我意识的急剧发展,强烈需求社会承认他们的“自我价值”,承认他们是“不凡的一个人”。而一些人或者由于贫困,或者由于文化水平低,或者认为自己的职业不够理想,或者长得不够“帅”等等,总是觉得自己社会地位比不过别人。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他们不择手段,在公众面前摆阔、“亮相”,试图以此出众来弥补自己的不足,希望通过追求时尚来克服自己的自卑,实现心理的补偿、表现和自我扩张,引起他人注意并得到社会承认。
1、消费者对信贷消费缺乏安全感
消费者在消费商品或服务时,面临着多种风险,如生理风险、金融风险、功能风险、心理风险。消费者自然想让风险最小化。但是,因为信贷消费作为一种新的消费交易行为,大多数消费者对此毫无经验可言,因而,进行这种购买带有更大的风险[3]。其次,提供信贷消费的经营者比较复杂,除对诸如国有商业银行外,消费者对其他经营者(如零售商等)的资信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因而,对经营者存在不信任感;再次,随着经济转型,改革的深入,人们原有的一些福利在调整,而且医疗改革、教育改革等多种涉及人们切身利益的改革未来发展形势不明朗,预期消费中不可知因素太多。加之职业的不稳定性加剧,量收入减少,发生支付不能,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如生存权能否得到保护?多大程度的保护?诸如此类的问题没有明确。最后,信贷消费合同一般是由在经济方面具有绝对优势地位的经营者事先拟定的格式合同,其可能将预定的合同条款强加于消费者,从而排除双方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的可能性。经营者完全可能利用格式合同处心积虑地保护自己的权利,而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诸多因素使消费者对信贷消费产生不安全感,感到风险太高,毕竟消费安全是消费者关心的首要问题,“如果感到风险很高,消费者自然不会购买。”[4]。
2、信贷消费条件太苛刻
对于消费者来说,我国目前信贷消费条件太苛刻,一是信贷消费付款期限较短,小汽车一般为一年,住房按揭一般是10~20年,最长的也仅30年。这要求消费者必须有高收入,以北京市为例,目前能够享受信贷消费的知识分子大多是公司或行业内的高薪者,其家庭月收入多在5000元以上,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每月近2000元的还贷费让他们有心无力[5]。以南阳市为例,目前一般家庭的月收入800~1500元,要支付上千元甚至数千元的信贷款是不可能的。仅此条件就将绝大多数消费者排除在信贷消费之外,无怪乎信贷消费难形成规模,从而拉动经济发展,另外还有诸如职业、年龄,甚至户籍等条件限制。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1)我国至今并未建立起完善的个人信用评价和监控制度,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信用存在担心;(2)经营者惧怕提供周期更长的信贷,总希望能尽快地收回债权。以住房按揭为例,我国目前最长的也仅30年,而发达国家在十五年前就推出了长达140年之久的住房按揭。有人认为是因为我国消费者收入太低,实质上,收入高低只是相对于信贷付款而言,如果周期更长,相应的定期支付的还贷款也就越少。
3、信贷消费机会不均等
信贷消费机会均等是指消费者在同一信贷消费条件下,享有同等的获得信贷消费的机会。这是法律平等、公平价值在信贷消费问题上的体现。其中的信贷消费条件根据信贷消费的特征,只能以消费者信用、偿债能力为依据。而目前我国信贷消费存在的机会不均等,主要是全国性或地方性的信用监控制度未建立起来,对不同户籍、职业、年龄等的消费者的信用难以长期持续监控,经营者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常常还将职业、年龄、户籍等作为信贷消费条件,从而造成不同职业、年龄、户籍的消费者享有的信贷消费机会不同,如南阳市一些银行规定外地人的住房按揭不予办理。此外,信用评价不科学,信贷消费条件不公开等因素,也使消费者可能受到歧视,且无申辩机会。
二、我国信贷消费的法律对策
加强信贷消费立法是消除我国目前信贷消费市场存在的问题的基本对策,这是由法的功能所决定的。通过立法,应当建立健全下列一些主要的法律制度。
1、信贷消费之债权让与制度
债权让与,即债权人让与,是指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第三人享有[6]。近代各国民法均承认,债权原则上得为让与。我国《民法通则》191条也规定债权人可转让债权,但该条要求经债务人同意。《合同法》第79条则规定,债权人可以自由地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我们认为,信贷消费之债权转让,应当与一般之债权转让有所不同,其一是受让人资格应作限制。因为信贷消费之债的关系乃建立在双方当事人的信用的基础上,因而应当保护债务人不因债权人将债权转让于他人蒙受交易便利或交易安全之损害,否则,会增加交易成本,必然会降低消费者对信贷消费的安全感。因此,受让人应当是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金融公司等),因为金融机构布局、交易规则、资信等都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和保证交易安全,可以消除消费者对信贷消费的不安全感。但是如果债权人、受让人的债权得不到保护,那么,其就不愿转让债权,因此还必须对转让方式予以限制,一种是金融机构间债权的转让与继受,双方根据持有债权的时间合理公平分享利益和风险;第二种是贴现,即提供信贷消费的零售商等非金融机构,将信贷消费票据(这里指广义的票据)或合同予以转让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低于票据或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将货币兑付给转让方。这个比例即为贴现率。这两种转让方式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从而使债权人乐意转让债权,而不致于对消费者强行索债;同时由于债权人可随时将债权转让而收回资金,因此,也愿意提供更长期的信贷,有利于降低信贷消费条件和成本。2、个人破产制度
个人破产指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按照破产程序,在保留他和他所供养人的生活必需费用和必要的生活用品情况下,将其财产拍卖,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债权人的一项法律制度。破产制度的社会意义在于维护民事流转与商事交易的安全;对债务人而言,可以保护债务人,保障债务人及其所供养人的基本生活,同时,可以使诚实而遭遇不幸的债务人从债务的深渊中解脱出来,去创造一个新的生活。因而日本法把破产法称之为“更生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的。正因为如此,个人破产制度可以鼓励消费者信贷消费。但是,如果经营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那么经营者将不愿提供信贷消费或提高信贷消费条件以阻碍信贷消费,因此,个人破产制度还必须保护债权利益。实际上从债权人角度来说,个人破产制度“可以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人不得不倾其家产、尽其所能,切实承担起偿债责任,克服那种拍拍胸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不要拉倒,一笔勾销’的社会现象,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可能地得以实现。”[7]但从我国目前来看,由于个人信用监控制度不完善,市场经济不成熟,个人对自己信用的轻视,对恶意信贷消费、破产欺诈立法和执法的不完善,为了使经营者提供信贷消费的积极性不受到遏制,平衡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应当强化立法和执法,加强对恶意信贷消费、破产欺诈的查处,并且将恶意信贷消费、破产欺诈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追诉时效延长至5~8年。
3、格式合同的监管制度
为防止经营者利用格式合同损害消费者利益,各国法律建立了对格式合同的监管制度。主要有三种体制,一是对格式合同条款的审查制度,此方式旨在事前预防;二是对格式合同的监督制度,这种方式强化对整个交易过程的监督;三是由专门机关统一制定一些普遍适用的格式合同条款,这种方式也旨在事先预防。这些监管方式“有利于克服狭隘的个人利益和部门利益的局限,保证一般契约条款的公正性。”[8]我国合同法对格式合同作出一般规定,但未规定监管制度;而一些特别法,如《保险法》则规定采第三种监管体制。实际上,单纯的事前预防是不够的,应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结合起来。因此,将第三种体制与第二种体制结合起来,作到对重要的格式合同条款由专门机关统一制定,对所有格式合同由相应的机构进行日常监督。同时,在相应的机构中,必须要有相当数量的消费者代表,才能保证所有格式合同的公正性,及时纠正对消费者不公正、不合理的条款,确保信贷消费安全。
4、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制度和信用监控制度
消费者的信用评价可采用等级制或得分法。但无论采用哪种方法,要公平地评价和长期持续监控消费者的信用,首先应当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系统。评价系统应包括下列因素:消费者的职业状况、收入状况、银行帐户的大致数额和地点、赊帐或其他债务、付帐习惯、婚姻状况、诉讼、交易记录及品质、习惯、道德等因素。还应当确定这些因素彼此间关系,在评价系统中的权重等。其次,建立专门机构评价监控和经营者自己评价监控体制。专门机构是独立于特定经营者的信贷消费服务机构,它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是经营者与客户或用户)的关系,它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信用报告而获得酬金。经营者自己评价与监控则由经营者根据自己的评价系统和方式来评价和监控。再次,建立合理的信息收集程序制度,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专门机构信息收集一是自行调查,如采访邻居、朋友、同事以及调查过去交易记录等;二是与客户形成互动关系,客户将消费者的有关交易信息提供给专门机构,专门机构将对消费者的评估结论和监控情况提供给客户,客户再把有关信息提供给专门机构,如此循环。经营者的自行评价与监控一般都根据过去经验的统计,或作主观评估。在合理程序中必须建立对消费者的不利信息通知制度,也就是在消费者的信用报告中,如果某些信息(包括过时信息)对消费者不利,可能会对信用评价结论产生不利影响,则应将这些信息通知消费者,消费者有权对其作出解释或予以纠正。专门机构的评价与监控是通过大量客户与机构长期持续互动,从而占有大量的动态信息,对任何消费者的评价系统标准相同,因而评价结论更公正,保证不出现歧视。经营者的自行评价与监控的信息来自自己与消费者的交易记录,信息占有量较少,且可能不持续,因而评价的科学性很值得怀疑。因此,应当建立全国性或地区性的专门机构作为消费者信用评价与监控的重要制度。通过科学的评价与监控制度,可以对消费者的信用作出公正评价,从而消除经营者对消费者信贷经营的担心和确保消费者信贷消费机会均等。
5、信贷消费机会均等制度
为保证信贷消费机会均等,应当建立公平的信贷消费条件,提供信贷消费的经营者关心的是消费者信贷能否顺利得到偿还,而保障消费者清偿债务的是信用和清偿能力。因此,信贷消费条件主要以消费者的信用和清偿能力为条件,而不得以性别、学历、种族、宗教、民族、肤色、年龄、婚姻状况、户籍等作出歧视性规定。美国的《信贷机会均等法》、《B条例》对此作的明文规定,可资我国借鉴。其次,信贷消费条件应公开。“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公开信贷消费条件,可以监督信贷消费条件是否有歧视性条款,同时建立消费者的申诉制度,如果消费者认为自己受到歧视,有权向有关组织或机构提出申诉,直至诉讼。
综上所述,通过立法,建立信贷消费之债权让与制度、个人破产制度、格式合同监管制度,消除消费者对信贷消费的不安全感。建立对破产欺诈和恶意信贷消费民事诉讼时效延长制度,信贷消费之债权让与制度,科学的信用评价和监控制度,使经营者愿意提供更长期限的消费信贷,降低信贷消费条件和交易成本。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制度和监控制度,信贷机会均等制度,消除信贷消费机会不均的障碍。从而使大多数的普通的消费者敢于并且有机会、有可能获得信贷消费,信贷消费才可以逐渐成为规模,真正拉动经济增长。
注释:
[1]娄祖勤.《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年出版,P1~2;
[2]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三季度货币执行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文告》,2002年第23号第3页
[3][4](美)J.布莱思.《消费者行为学》,北京:中信出版社,1999年出版,P39
[5]张玉玲,李晓露.“知识分子眼中的‘信贷消费’”,载《光明日报》,1999年8月23日第6版.
[6]王家福.《民法债权》,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出版,P69.
[7]曹思源.“论现行破产法的修改”,载《经济法学、劳动法学》,1999(4);
[8]李昌麒,许明月.《消费者保护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出版,P272.
参考文献:
1、赵旭东《合同法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1年11月出版
2、黄勤南《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出版
(一)美国的消费信贷状况
二战后,信用消费成为美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五十年代中期至今,美国消费信贷一直呈现高速增长势头。消费信贷不仅支撑着许多“支柱”产业,还改变了美国人的生活。那些没有太多收入的美国人和有钱人一样购买相同的商品,使他们可以像有钱人那样生活。美国拥有稳定的经济系统、完善的法律机制以及发达的科学技术,其得天独厚的条件,使它成为世界上消费信贷最发达的国家。
(二)美国消费信贷发展的基石——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
1.完备的个人信用报告体系
在美国,信贷机构通常依靠信用报告机构来完成信用调查工作。三大个人信用报告公司(TransUnion、Equifax、Experian)的数据库涵盖美国上亿消费者的信用档案,每年出售数以亿份信用咨询回复,各信用报告机构与银行和零售商之间都实现了电脑联网,一次信用查询在线答复时间不超过几秒钟。美国还有一些公司专门搜集个人社会经济背景数据,为信贷机构提供了解个人信用的重要依据。完备的个人信用报告体系,为美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
为解决消费信贷发展中出现的诸如保护消费者隐私权、正确报告消费者信用状况、公平授信等问题,20世纪60年代末至80年代期间,美国国会开始制订相关的信用管理法律,并逐步完善,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框架体系。其主要目标是:稳定美国经济、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和解决一些特殊的社会问题,如房屋租赁、小企业发展、农业和少数民族问题。目前,美国有16项关于基本信用管理的法律,这些法律与政府出台的相关法规构成了美国消费信用体系正常运转的法律环境,随着市场环境的发展,美国相关法律也在不断地修正和完善。
3.全方位的失信惩戒制度
对失信者的惩戒是美国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失信惩戒机制主要围绕三方面发挥作用:一是法律支持失信记录方便地在社会传播,把失信者对交易对方的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使失信者付出惨痛代价。二是明确规定对失信者进行经济处罚和劳动处罚。三是对严重失信行为根据相应的法律进行制裁。美国还设立了少年法庭,对青少年失信亦加以惩戒。
(三)消费信贷品种多样,消费信贷提供者众多
1.丰富的消费信贷品种
美国的消费信贷品种极其丰富,有用于购买奢侈品、耐用消费品的贷款;用于度假、家庭住宅修缮的贷款;用于其他服务的贷款;二次房屋抵押;学生贷款;个人信用额度、个人资金周转贷款、个人债务重组贷款等等,充分满足了社会各阶层对消费信贷的多样化需求。其中,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信用卡最为典型。
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大最完善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体系。其住房抵押贷款对解决中低收入者购房起到了促进作用。住房抵押贷款已成为美国银行业的重要支柱,占到美国银行业信贷业务总量的40%以上,中小型银行该比例甚至高达60%以上。2000年,美国每寸十辆售出的新家用车中就有九辆是通过贷款实现的。仅新车贷款产生的利息收人即高达200亿美元。有关研究指出,如果没有汽车贷款,美国年新车销量至少要减少50%约800万辆。
2.众多的消费信贷提供者
在美国,消费信贷提供者有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储蓄机构、信用社以及非金融的企业机构,众多的消费信贷提供者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授信机构通过高科技,许多信贷决策在几秒内做出,较复杂的家庭财产抵押决策一般在几小时内就可做出,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美国的商业银行攫取了全美消费信用市场的很大部分份额。截至2002年底,商业银行共持有30.4%的总消费信用贷款、大约60%的房屋净值信用余额。
美国的财务公司在消费信贷市场有很大的影响,其中通用汽车承兑公司、通用电器资本公司及福特汽车信用公司等闻名于世,到2002年底,财务公司的消费贷款占有)2.3%的市场份额,仅次于商业银行。
一些非金融企业,诸如零售商、加油站等也从事一部分消费信贷业务,向商品和服务的个人购买者提供赊欠便利。本免费毕业论
二、美国消费信贷对我国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