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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及其理论渊源的研究,西方学者大都借鉴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进行分析。由于跨国银行是以提供金融服务为经营对象的特殊的金融服务性企业,所以对跨国银行发展动因的理论分析,又不同于一般的跨国企业。
1比较利益理论———产业组织理论的延伸
对跨国银行理论的研究是在跨国公司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的,1960年,史蒂文·海默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开创性地将传统的产业组织理论应用于对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分析。产业组织理论是以同一商品市场的企业关系为研究对象,以产业内的最佳资源分配为目标,研究产业内企业规模以及企业之间竞争与垄断关系的应用经济理论。
美国芝加哥大学商学院的罗伯特·阿利伯教授在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上研究跨国银行对外发展的比较优势。阿利伯得出的结论是:在给定的市场上,银行的效率和银行的数量是反向关系的,即银行在集中率高﹙数量少﹚的国家比集中率低﹙数量多﹚的国家有更高的收益,也就是说在银行集中率越高的国家,银行的存贷利息差越大,其银行体系的效率越高,未来的成长潜力越大。在银行高度集中的国家,银行的规模往往很大,相对较小的国内市场限制了这些银行的发展,只有走向国际市场,才能实现其规模经济效益。
美国经济学家赫伯特·格鲁贝尔在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跨国银行功能的三分类理论,这个理论回答了跨国银行在与东道国的竞争中如何获取比较优势。格鲁贝尔将跨国银行分为跨国零售型、跨国服务型和跨国批发型三种类型,每种类型都有相应的比较优势。跨国银行会根据自身的优势实行不同的发展战略,以便发挥优势,避免趋同,寻找自己的利润增长点。格鲁贝尔的三分类理论为跨国银行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2内部化理论———交易费用理论的延伸
1937年科斯在其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中首次提出了“交易费用”的概念。内部化理论是科斯交易费用理论在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战略中的一种应用,最初由巴克莱和卡森提出。卡森在《跨国银行演变的理论透视》一书中,用“内部化理论”来解释跨国银行形成和发展的原因。他认为,由于金融市场的不完善及处于国际财务保密等一些特殊金融服务的需要,有些金融业务很难与别国银行合作展开,而跨国银行通过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的灵活性,可以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和风险。
内部化理论的两个假设前提是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不完全市场,强调市场的不完全性如何使企业将垄断优势保留在企业内部,并通过企业内部使用而取得优势的过程。当这一过程超越国界便会形成跨国企业。内部化理论认为,中间产品市场上的不完全竞争,是导致企业内部化的根本原因。这些中间产品,不只是半成品、原材料,更为重要的是专利、专有技术、商标、商誉、管理技能和市场信息等知识产品。由于中间产品市场的不完全,企业在进行知识产品的外部交易时,存在着泄密的危险和定价的困难,企业为了克服这些障碍需要付出高昂的交易费用,所以外部市场对于中间产品的交易既是昂贵的,又是低效的。企业不得不以内部交易机制来取代外部市场,将知识产品的配置和使用置于统一的所有权之下,并在对外直投资中加以利用,从而降低交易费用,使企业的技术投资获得充分的报偿。
跨国银行不仅向客户提供最终产品,而且还进行研究开发、培训员工、形成独具特色的服务技术和管理技能等,并利用转移价格通过跨国银行网络销售这些中间产品。由于信息不对称,这些中间产品很难定价,因而存在不完全外部市场,因此传统自由贸易的赫克塞尔———俄林模型(以下简称H-O模型)不再适用。为了克服外部市场不完全性,跨国银行通过组织内部市场以降低交易费用,此时H-O模型中的国家特有优势变为企业特有优势,正是这种优势激发了银行服务的跨国界延伸,因而内部化的前提条件是不完全市场。由于市场不完全,银行在让渡其中间产品时难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也不能通过市场来配置其资源,保证银行效益最大化。通过形成中间产品的内部市场,银行可保留对中间产品的控制权,防止中间产品的扩散以免失去这种优势,所以中间产品的内部市场化尤为重要。中间产品优势是银行的公共产品,通过离岸扩张这种优势可被充分利用。20世纪60年代美国银行向欧洲市场发展可以很好地说明内部化理论,60年代初期,欧洲美元市场形成,欧洲市场宽松的监管环境及较高的获利水平吸引了大量美国银行向欧洲市场投资,1963年,美国政府实行利息平衡税、自愿对外贷款计划等条例限制美国银行对国外客户贷款以防资本外留。美国银行为了逃避这些管制,纷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特别是在伦敦从事欧洲市场业务。跨国银行从事欧洲业务的机理有:由于跨国银行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地位,它们能内部化对某种货币的优势;由于跨国银行仅与大客户打交道,它们提供的产品具有优势,因而跨国经营可以在比较低的固定成本下内部化这种比较优势;跨国银行通过跨国界经营以逃避国内监管趋严引起不断增加的经营成本并将其内部化。
银行实行市场内部化的目的是消除市场缺陷,目标是获得内部化本身的收益,但市场的内部化也会增加其它成本,银行此时必须承担分配和定价成本,所以市场内部化也并不是没有成本的。银行市场内部化的进程取决于其对内部化收益与成本比较的结果,内部化最好的结果是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
3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对跨国公司各种理论的折衷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是由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邓宁提出的。1977年,英国里丁大学教授约翰·邓宁发表著名论文《贸易,经济活动的区位和跨国企业:折衷理论探索》,提出了国际生产折衷理论。邓宁认为:早期理论都只是对跨国公司行为作了部分的解释,不能成为跨国公司的一般理论。他强调,对外直接投资、对外贸易以及向国外生产者发放许可证往往是同一企业面临的不同选择,不应将三者割裂开来。应该建立一种综合性的理论,以系统说明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动因和条件。他把自己的理论称为折衷理论,其意图是要集百家之长,熔众说于一炉,建立跨国公司的一般理论。
邓宁认为,一国企业﹙包括跨国银行﹚之所以能跨国经营,关键在于拥有:所有权优势。主要表现为企业所拥有的某些无形资产,特别是专利、专用技术和其他知识产权;内部化优势。这是指拥有无形资产所有权优势的企业,通过扩大自己的组织和经营活动,将这些优势的使用内部化的能力;区位优势。这是指特定国家或地区存在阻碍出口的因素而不得不选择直接投资,或者使直接投资比出口更有利的各种因素。区位优势是造成对外直接投资的充分条件,当一个企业同时具备前两种优势,并能确认获得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区位优势时,对外投资常常是企业不可避免的选择。邓宁对这三种优势的分析见表1。
根据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分析框架,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各种因素对银行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见表2。
4总结
以上各种理论各有侧重,但总体上遵循这样的机理:当银行境外业务比境内业务存在超额利润,即收入更高或成本更低时,银行境外投资就更有利可图,实现净收益的最大化,从而产生国际化经营的动机。可以用一个模型来分析此结论。
模型假定:①银行和厂商一样,是具有有限理性的“经济人”。②金融市场由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两部分组成。③银行占有有限的生产要素。④金融市场为非完全竞争市场,包含以下几点:a.要素流动限制,要素报酬国家间差别化;b.金融产业流动限制,金融产品价格国家间差别化。c.各国税负、技术水平、风险系数不一致,且不同市场均存在信息成本。d.有些国家存在金融管制,产品价格(如利率)并非市场出清。
银行在国内、国外要素投入的过程为:
MRi=αIim﹢bi;MRj=βIjn﹢bj;
s.t.m﹤0,n﹤0,TR=Ri﹢Rj,I=Ii﹢Ij
其中,MR为边际收益,I为投资量,TR为总收益,R为收益,i为境内,j为境外,则:
maxTR=dTR∕dIi=0,推出MRi=MRj
由于是非自由竞争市场,m≠n,bi≠bj,α≠β,则:
MRi=MRj推出αIim﹢bi=βIjn﹢bj
当βIjn﹤αIim﹢bi-bj时,Ij>Ii
即此时银行在境外业务的收益比境内业务的收益大(收入更高或成本更低),这时银行境外投资的收益最大,产生跨国经营的动机。无论是用哪一种理论来说明跨国银行的国际投资,最终都是在当境外投资存在超额利润即境外收益比境内收益大进行国际投资的。
参考文献
1薛求知,杨飞.跨国银行管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2马之騆.国际银行学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3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要成功实施品牌战略,必须借助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契机,使品牌建设与银行的整体定位、整体战略相结合,从根基上提升银行的品牌价值。
第一,要明确企业定位,累积品牌优质内涵。能否建立银行的强势品牌,与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密切相关。银行国际化品牌的塑造,要依靠持续的、有历史传承的产品和服务积累、经验积累、能力积累、社会资源的积累;要通过综合比较,实现差异化定位,改变长期以来同质化特点明显的问题;要处理好利润最大化和信誉最大化之间的关系,实现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完美结合。
第二,要学习国际经验,提升品牌建设水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打造国际化品牌,就是要参照国际标准,按照国际先进银行的通行做法,引进现代管理经验和经营理念,形成后发优势;培养、巩固和提高商业银行参与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
第三,提升人力资源水平,夯实品牌建设智力基础。品牌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银行要通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员工的服务技能、业务素质和创新意识。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系统和有针对性的人力资源培养和开发方案,为品牌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持。
第四,加强战略管理,增强品牌战略执行力。好的品牌战略,不只是符合银行的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更重要的是必须能渗透到银行经营的各个层面,内化到银行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要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推动,打造个性鲜明、联想丰富、高价值感、高美誉度与忠诚度的强势品牌。因此,必须重视战略管理对品牌建设的关键作用,加强品牌战略与经营管理的联结度,强化品牌战略执行力,整合银行内部资源。
二、坚持金融产品营销与服务的不断创新
银行要发展,必须不断创新,努力追求和发展具有创新意义的产品营销与服务。
(一)金融企业营销定位多层次化、特色化、创新化
1.多层次定位。目前,各家银行片面追求高档次,统一向“高品位”看齐,把市场目标集中定位在大企业和高端客户。然而,纵观我国目前现状,大型企业和高消费者仍只是少数,而金融企业的自身特点要求客户具有极大的广泛性和持久强劲的存储力。商业银行应主要把市场目标定位在广大中小企业和消费群占绝大多数的普通工薪层和中等收入者,同时,集中优势资金兼顾大企业和高端客户,实行多层次定位。
2.营销特色化。银行要根据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按照客户需求、进行市场细分。在为客户提供全部金融产品和服务中,应突出自己在业务经营上的特色,从而有别于竞争对手,确定自己在市场上的最佳位置。
3.要注意创新。以动态营销取代静态营销,现代金融企业必须抛弃过去传统的以不变应万变的静态营销思想,要驾驭未来,必须以变应变,随时根据市场和客户的变化情况,调整其经营内容和服务项目。其次,以市场开发取代占有。随着金融竞争和市场细分的加剧,银行必须采取创造市场的策略,推出新举措,创造新思想。在市场定位上作调整战略调整,以期形成各自特定的客户群体和服务范围。再次,以关系建立取代产品推广。广大客户认购金融产品的决策,更多的是建立在知识、信息、信任、关系、他人赞扬等基础上。
(二)注重服务增值,开展“特色”、“名牌”、“创新”服务于文化特色之中
客户和市场的不断变化,决定不求大而全,求精尖,求规模优势,应成为服务战略上的选择。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银行效益的高低,更多的取决于服务水平的高低。那么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服务的本质在于具有文化特色。现代营销需要使买卖关系淡化为文化展示与交流,从而拉近客户与银行的关系。无论是“名牌”、“特色”还是“创新”服务,都是经营多年的实践创造出来的有鲜明个性的服务“精品”,它以一种文化形态渗透在企业经济活动之中,体现在银行与客户接触的各种层面上,并赋予银行名称以特有的内涵,使其信誉倍增,极富魅力,对客户有较大的吸引力,银行也能够取得可观的效益。因此,了解银行营销面对的文化环境,了解目标客户的文化背景,消除文化障碍,争取客户的文化认同,是商业银行营销的重要任务之一。
2.服务的根本在于革新银行的服务理念。就服务本质来讲,客户从银行服务中得到结果只是一种满足感,一种方便感,一种被尊重感,一种精神愉悦感。这种感觉和感受的形成,不仅来源于服务设施、服务环境,而且更来源于服务者本身,来源于服务者所提供的超常的高于一般标准的服务。能否做到这一点,取决于服务者是否具有丰富的金融商品知识,娴熟的服务技能,更取决于是否具有先进而独特的服务理念,这是形成“精品服务”的关键所在。银行要注重服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通过教育和培训,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现代金融企业营销意识,自觉掌握金融商品有关知识和接待技巧,从而最大限度地取得营销交易成功。
三、坚持多样化的营销手段
由于金融营销自身的一些特点,因此,应采用符合其特点的多样化营销手段。这些营销手段主要有:
第一,开展知识营销。随着高新技术手段在金融产品中的广泛应用,客户也越来越感到迷茫而不知如何使用这些产品。因此商业银行在努力开发出知识含量高的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同时,还必须引导客户进行使用。通过知识营销,使客户了解并懂得如何使用金融产品以及使用所带来的便利。
第二,加强网络营销。网络技术的发展对金融企业的传统业务方式提出了挑战。尤其在银行业,与传统银行相比,网络银行有着较为明显的优势,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为方便和快捷的服务。它打破了时空界限,24小时服务,而且不受地理位置的限制。因此必须加强网络营销来建立自己的品牌以获取更多的客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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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RogerA.Kerin;StevenW.Hartley;WilliamRudeliusMarketing《TheCorewithOnlineLearningCenterPremiumContentCard》,清华大学出版社
我国国有银行的资本结构具有不同于一般商业银行的虚置资本现象,即所谓的“担保代替注资”(张杰,1997)。在国家实施金融抑制的条件下,绝大部分的居民储蓄都流入了国有的银行体系,从而充当了这种担保性注资的真实资本载体。这样,国家就收稿日期:1999-12-16可以在不用通过财政付出真实资本来向国有银行注资的情况下,凭国家担保来成功地实现对国有金融产权的控制,并依此来支持国有经济的成长。
在有国家担保的情况下,资本充足率就显得不是很重要了。这是因为,银行能够正常运转的最关键之处在于其能保证充分的资产流动性,可以随时应付可能出现的“挤兑”等流动性问题。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正是为了保证银行资产的流动性才作出的一项重要规定,目的是通过限制银行的过度放款来保持储户对商业银行的信心以提高其抗风险能力。然而在我国,虽然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很低,甚至是在净资本比率从1990年的641%下降到1995年的实际-739%②的状况下,国有银行体系不但没有出现流动性问题,反而其贷款总额和存款总额同时呈现出很高的增长率(当然,没有出现问题并不意味着没有风险)。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即使是处在“技术上已破产”的状况下,只要有国家的担保,居民方面就不会存在信心问题,国有银行也就不必担心不良资产的产生而导致的净资本比率下降,因此仍能照常运转。所以说,在当前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的各个重点之中,资本充足率并不是最重要的。
二、即使国家在静态上补足了某一时刻国有银行的资本金,却很难在动态上有效抑制住新生不良资产的增加
1中国的渐进改革需要体制内产出(国有经济)的平稳增长,否则GDP增长率将出现大幅度下滑,渐进改革也将难以为继。而体制内产出的平稳增长又需要国有金融的强力支持,从而使得政策性金融支持难以在短时期内明显缩减,政策性不良资产将是渐进改革所必须付出的成本。我们有理由这样认为,迄今为止,中国的渐进改革是成功的,这主要是因为在体制外产出(非国有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体制内产出保持了平稳的增长态势,从而在整体上呈现出GDP的较快速度增长。然而体制内产出的增长是离不开国有金融体系支持的。国有部门在过去的十几年里获得了国有银行体系贷款总额80%左右的信贷支持。这其中有一大部分是政策性贷款(1994年数据:中国工商银行18%,中国银行22%,中国建设银行53%,中国农业银行48%,平均比重达3525%①),还有另一大部分是面对受政府保护的国有企业“倒逼”而发放的软约束贷款。我们不妨把这两种贷款合称为政策性金融支持。事实上这部分贷款总是与低效率、不良资产等名词联系在一起。原因也很简单:获得政策性金融支持的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总是将这部分资金看作是可以不予归还的国家注资或补贴,他们从借入资金的那一天起就没有准备还本付息。所以可以这样说,只要中国还处在渐进改革的过程当中,国家通过国有的银行体系对体制内产出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也可以看作是替代财政补贴的一种金融补贴)就是必需的,那么新的政策性不良资产的产生也就是不可避免的。
事实上正是国家付出了金融资源低效率配置(产生了巨额的政策性不良资产)这个巨大的隐性改革成本才买来了中国的渐进改革,否则体制内产出将必然出现较明显的下滑,渐进改革将难以为继。若改渐进改革为激进改革必然使改革成本显性化,会在短期内导致GDP增速下降和失业率上升。由于国家绝对无法承担如此之大的改革成本在短时期内迅速显性化,因为这有可能直接导致民心不稳,社会矛盾激化,这不仅是政府肯定无法承受的,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绝对不愿看到的,所以维持渐进改革模式是正确的和必要的。但也正是维持渐进改革的必要性决定了国有银行的商业化经营就很难短期内在真正意义上实现。
2国有的金融产权使得国有银行经常产生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机会主义冲动,而这种冲动又是一种缺乏风险约束的单方面趋利行为,最后形成了大量的投机性不良资产。国有银行具有自己的效用函数是很自然的事情。在完成了国家对其分派的政策性任务之后,国有银行必然会追求自身的效用偏好,而发放由自己决策的商业性贷款是其追求本行利润最大化等目标的主要手段。但由于银行产权的国有性质,作为人的各银行机构就会产生机会主义冲动,在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下过度发放某些高风险贷款(如给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贷款),结果导致大量不良债权的产生,我们不妨将此称为投机性不良资产。由于国有金融产权的退出成本将很高和剩余索取权的不可转让、不可分割性,使得国家作为注资者和出资人无法通过行使退出权或转让产权来威胁国有银行的机会主义行为。国有银行正是利用了国家在产权上的劣势来满足其自身的效用偏好,同时也容易出现金融资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其表现形式则是投机性不良资产的大量积累。
3国有银行在风险压力和外部竞争压力不足的情况下,自身也缺乏更多的金融创新激励,金融服务水平相对较低,呈现出明显的X非效率特征。对于一个国有垄断企业来说,没有私人能够合法占有企业的剩余,所以监管效率低下,许多技术上可行的、实际上也很容易做到的事情,人们却往往没有积极性去做,所以生产了X无效(杨小凯,1997)。这个论点对于国有银行也是适用的,国有银行人均利润远低于股份制银行就是一个明证:据统计,1995年四大国有银行的人均利润率仅为111万元,远低于中信实业银行3953万元和中国光大银行3949万元的水平(武捷思,1996)。
从以上三点的分析我们基本上可以得出结论:只要国家还处在渐进改革的阶段,即使国有银行的资本金比率在某一个时点上达到了8%这个目标,也容易因为国有银行不可避免的资源配置低效率和X非效率而再次呈现出下降的趋势。国家要维持8%这个目标,就得不断给国有银行注资。
三、国有银行改革的重心应是设法阻断不良资产的再生机制
我们都知道治病要除根,国有银行的病根究
竟在哪里?毋庸质疑,不良资产的不断再生甚至加速增长是当前金融改革的最主要问题,而其中政策性金融支持是导致不良资产不断产生的重要原因,所以对其应在改革中首先予以解决。因为这个病根不除,任何存量改革都是无效的。笔者认为,政策性不良资产源于渐进改革本身,所以并不能在国有银行内部体制的改革中得到解决,而只能在渐进改革这个更宏观的层次上逐渐消化。以下就抑制政策性不良资产问题从整个渐进改革的角度提出两点建议:1在非国有经济对GDP增长贡献份额已远远超过国有经济却又得不到足够外源融资的情况下,国家应鼓励国有银行逐渐加大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力度。这样做的合理性在于:一方面,非国有经济的发展速度更快,信用约束要相对好于国有企业,银行收回本息的可能性要大于向国有企业发放的贷款,这样就会减少新增不良资产的发生。而更重要的是,国有银行因此还可以在我国加入WTO直接面对外资银行竞争之前抢先争得一批信誉良好的非国有经济客户,增加优良资产的比重和银行利润,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从而进一步减小入世可能会给国有金融体系带来的冲击,这对于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另一方面,非国有经济在得到更多金融支持的情况下,发展会进一步加快,从而对拉动经济增长、解决再就业、补贴利益受损阶层等方面都会有很大的帮助。也就是说,国家因此可从“国内外援”(樊纲,1994)那里得到更多的改革收益以弥补日益高昂的改革成本。尤其是在当前国企改革已到了最后攻坚阶段的时候,这种体制外产出的增长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可以这样说,给非国有经济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既有利于渐进改革的顺利进行,又有利于国有银行在实质上向商业化转变。当然,如果非国有经济得到了相对更多的信贷份额,那么国有企业所能得到的份额必然会相对减少,体制内产出的增速也自然会下降。但我们只要能够遵循循序渐进的方式,用向非国有经济提供金融支持所获得的收益增量来抵消因体制内产出下降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渐进改革就能够顺利的进行下去而不会向激进式改革转化。
(三)开发具有当地社区特色的金融产品。美国的社区银行最为典型的特色之一,是对客户的深入了解并相应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其贷款主要面向附近社区的存款者及相关社区内的中小企业和农户,是以社区成员现实生活中的金融需求为导向,提供高效、便利化的“一对一”式金融服务。贴近社区、方便百姓、亲情服务、灵活应变的经营理念是社区银行克敌致胜的法宝。事实上,社区银行已经成为美国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主要金融服务提供商。这些服务涵盖中小企业贷款和农业贷款、较低收费的支票和一些投资产品、不同种类的楼宇按揭和消费者贷款产品、较低收费的信用卡和借记卡服务、以及自动提款和电子银行等等。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很不一样的,各个地区的金融服务需求也是有很大的不同。社区银行因为立足当地社区,在金融产品开发自上就有很大的优势。社区银行针对地方不同的企业量身定做适合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利用银行信息广泛和拥有相关专业人才的优势,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提出建议或者帮助其拿出开发的具体方案。
(四)政府政策的支持是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从美国社区银行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在社区银行成立的初期,政府的保护性政策使得尚未成熟的社区银行取得了蓬勃的发展。而且美联储一直没有专门针对社区银行的限制性政策。而且为促进社区银行发展,美国出台了诸如免征各种税赋,无需交存款准备金,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自主决定存贷款利率等特殊政策。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社区银行的不断发展壮大提供了强大的助推力。反观我国,不但对中小银行的鼓励措施不多,反而限制规定比比皆是,对有民间资本、外资背景的中小银行在市场准入、持续经营等方面设置重重障碍与枷锁,使其发展步履维艰。虽然最近政策限制有所放松,但是程度还远远不够。要逐渐破除束缚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障碍,鼓励其发展。
二、美国社区银行的发展情况
根据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家协会(ICBA)的定义,社区银行是指在特定地区范围内组建并独立运营,主要为当地中小企业、农场主和个人客户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并保持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的小银行。美国社区银行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殖民时代,是由移民社区中的商人或农民建立起来的。总的来看,发展过程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由发展时期(1837~1929年)。这一时期不存在严格的银行进入壁垒,由此银行在短期内迅速增加,其中大部分是小规模的社区银行。第二阶段,严格管制时期(1930~1980年)。这一时期由于严重的世界经济危机,美国监管当局出台了一系列的限制政策,直接后果就是隔离了地域竞争、产品竞争(至少是部分业务)和价格竞争,因而实力较弱、规模较小、专门服务当地的社区银行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第三阶段,放松管制时期(1980年至今)。这一时期限制措施相继被取消,管制逐渐放松。这种状况给大银行带来了扩张的良机,而中小银行则面临严峻的考验。实践证明,美国社区银行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在新环境下进入了一个平稳经营的时期,并逐渐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摘要】美国社区银行自组建以来,经历了发展的高峰和低潮,但是至今仍然有旺盛的生命力。研究美国社区银行对于我国中小商业银行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社区银行中小银行美国中国
“‘综合性开发金融机构’一方面要从事政策性非盈利业务来弥补‘市场失灵’,另一方面要开展商业性盈利业务来避免‘政府失灵’,使银行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所长李扬如此解释。
而在改革方向确定之后,“现在重要的是如何找到一条合适的转型之路。”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贺强教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按照央行预定的工作时间表,2006年政策性银行将按“一行一策”的原则,分步制定、实施改革方案。《中国经济周刊》获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的“个性化”改革方案均已完成,并由央行上报到了国务院。
政策性银行要“变脸”
央行行长周小川此前曾在多个公开场合表示,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环境已经发生变化,需要对其职能定位进行动态调整。
1994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相继成立。“当时的主要目的,是实现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分离,以解决国有专业银行身兼二任的问题。之后,3家政策性银行承担了从工行、农行、中行、建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分离出来的政策性业务。”国家开发银行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王大用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据介绍,国家开发银行主要承担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柱产业重大项目的长期融资;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是农副产品收购贷款;而进出口银行的成立则是搭了前两家的顺风车—上世纪90年代初,国内进出口贸易中机械设备贸易还只是少量。
而目前,国内对资本利用的手段和技术都与以往有天壤之别,中长期商业性资金已经能够较容易较安全地进入过去需要政策性金融大力支持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机电产品领域。因此有专家认为,国内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经营的条件业已成熟。
据公开资料显示,10年前,我国机械装备产品出口占全部出口的比例只有31.4%,而到2005年,我国机械装备产品出口额占全部出口额的比例达到55.6%。出口竞争能力加强,要求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基础已不复存在。
除了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政策性银行自身多年来累积形成的不良资产,也令其难以再按既有的模式负重前行。
“政策性银行现在的坏账不比商业银行少。”北京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刘健说,政策性银行成立之初,只是为了完成政府所需要的项目,并没有考虑资产质量,以及是否需要足够的资本金,是否要像商业银行一样管理等问题。但运作了几年后,这些问题都凸现出来了。
对于政策性银行的不良贷款到底有多少,说法并不统一。如有学者和媒体估计,进出口行的不良贷款规模在百亿元人民币左右,农发行不良贷款的规模更大,约有数千亿元,而国开行的不良贷款率虽然较低,但相当部分是10年以上的长期贷款,短期风险难以显现。新方案猜想
根据央行的规划,政策性银行将尽快转变为有竞争力的综合性开发金融机构,但“一行一策”的改革方案对外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中国经济周刊》曾致电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新闻处询问,得到的都是“还没有具体方案消息”的答复。
而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松奇日前撰文指出,3家政策性银行改革方案的初步设计系由中央银行研究局人员参与,在行长周小川的亲自指挥下完成的。
他认为,尽管3家政策性银行在功能定位、业务范围、产品服务、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差异,并且改革方案也将采取所谓的“一行一策”,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面临的改革内容和目标却有相当多的共通之处。
他举例称,所有者权益比率及资本充足率过低的问题在3家政策性银行中普遍存在。因此,新方案必定要包括多渠道充实资本金并建立长效、可持续的资本金补足机制方面的内容。
从中国目前状况来说,既然确定了“纯国有血统”不变,那么,资本金的补充只能由财政注资、汇金公司注资以及在国内外市场发债券这三个渠道来完成。
另外,既然开发性银行在功能上兼具政策、商业双重特性,那么,开发性银行在财务管理和考核上也理应采取分账管理方式。分别设立指令性账户和指导性账户可能为一种解决办法。
其中,指令性账户用于记录和反映完成国家政策性任务目标的资金、财务状况,指导性账户则用来记录和反映配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战略所从事的各项自营性、开发性项目的资金与财务信息。而一旦设立了指令性和指导性两类账户,3家开发性银行的资金来源、运用、风险管理、监管主体等各个方面都会发生新的变化。
“变脸”难题
“3家银行要转向开发性金融,首先面临的问题是缺少法律支撑,监管部门正常的监管也缺乏相应的依据。”北京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刘健不无担忧地表示,由于部门利益冲突,争议近三年之久的《政策性银行管理条例》草案到目前还无法顺利通过,这样会产生很多的负面影响,如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界定无法律依据等。
国务院研究与发展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也表示,对于“商业性”与“政策性”的划分,无论商业银行还是政策性银行都希望有一个权威的说法,这样才能各司其责,各安其位,如果不从法律上加以明确的话,规划再好也会出问题。
知情人士透露,就政策性银行转型定位,央行与银监会的意见比较统一,即采用分账管理,设立国家账户和银行账户,国家账户专司政策性业务;银行账户则统筹《商业银行法》允许开展的所有业务,不享受政策优惠。
“但是,参与方案设计的财政部更强调政策性。如果几大部门不能达成一致,转型工作就很被动。”上述人士说。
二、政策性银行契约体系构建的外部条件
(一)明确的契约目标
新公共管理契约责任尽管是为代政府实现公共管理的目的,并不排斥经济效益,在准公共产品领域尤其如此。因此,新公共管理出现多目标化,包括社会效益目标、经济效益目标、程序性目标等,但不同的公共领域目标应有所不同,且必须明确。那么政策性银行的目标究竟应是政策性还是商业性,是坚持经济有效性,还是社会合理性?若坚持社会效益为目标,还要不要市场化?金融资源论认为,在资源配置目标上,商业性金融配置首要目标是经济有效性,政策性金融配置首要目标是社会合理性。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必须履行特定职能,处理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政府必须弥补市场失灵。①从中国现实来看,政策性银行建立15年来,中国国民经济金融化程度大幅提高,市场能力越来越强,各行业发展更加充分和成熟,需要政策性银行支持的传统领域逐步缩小。但仍有一些行业和领域需要国家“扶上马、送一程”,如“三农”行业、县域经济、小微企业、技术创新企业,事关经济结构调整和国家竞争力提升的某些高风险性投资产业和领域,商业性金融机构普遍不愿介入,仍需政策性金融落实国家各项政策目标。由此可见,政策性银行仍应坚持政策性社会效益目标毋庸置疑,但政策性目标是否为第一目标?笔者认为,经济效益至上的商业性金融的负面效应正是政策性金融弥补和纠偏的价值所在。商业性金融根据“金融啄序”规律,垂青低风险高回报的优质客户,忽视和拒绝高风险低回报的弱势行业领域,造成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马太效应”,正因为此,需要政策性银行作为“白马骑士”来解决市场失灵。若政策性银行也以经济效益为第一目标,则加剧了商业性金融的负面效应。因此,政策性是政策性银行的灵魂,代为执行国家责任,扶持产业发展,贯彻产业和金融政策是政策性银行的天职。市场化运作是指经济主体根据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和市场机制的要求,按照企业化的运营方式通过市场配置内外部资源,实现自身效益最大化的经营手段。②公共设施与公共服务项目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政策性银行也要承担市场风险,按照市场化原则办事。但市场化运作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将市场化当做目的,为了市场化而市场化,在经济领域内屡见不鲜。如果我国电网改革,强行引入竞争实行市场化,将电网南北分治,但各自在南北领域内仍然是垄断,有市场化之“名”,却无市场化之“实”。在经济学上,如果某项技术产品呈现规模经济特征,即生产的边际成本少于相关范围的产量平均成本,即具有了自然垄断的特点。在实践中,电力、网络等基础设施系统的固定成本巨大,且为一次性投入,增加新的准入者则需要重复建设,是一种巨大的资源浪费。③对于有些领域市场化不仅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而且还造成重复建设的资源浪费。政策性银行采用市场化运作与其坚持社会效益的政策性目标并无冲突。在契约体系建设中,仍应坚持社会效益的目标,同时将市场化运作融入到契约建立、履行、评价等各个环节,确保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各方积极性的充分发挥。
(二)责、权、利角色的合理设置
政策性银行的目标是履行公共管理职能,不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但同时又要求资源配置和机构运作更为合理和有效。因此,政策性银行与政府之间是一种“委托-”契约。即负有公共管理职能的政府委托政策性银行代为实现政府的部分责任。在这个契约中,各方的责、权、利、效的角色责任应配置合理。
1.受托人职权和权利。
即便政策性银行追求社会效益,但它是在目标的指引下和规则的约束下,能够有自主选择决定权的“人”。经理人制度应赋予经理人相应的职权、权利,并根据效果给予利益奖励。但就我国政策性银行情况并非如此,对于政策性目标的误读,使政策性银行和高管背负更多的国家义务、道德责任和行政干预。而行政性的人事关系和薪酬机制,使其工作人员缺乏活力和积极性。因此,政策性银行不仅应有职权,而且应有契约和法律保障的明确职权和权利。
2.委托人的职责和受托人的责任。
即便在普通私人企业中,也难免出现“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两种极端。尤其是由于国企普遍的“老板缺位”特点,政策性银行“内部人控制”现象更为严重。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管理若缺乏有效监督,不仅难以实现公共管理职能,还可能成为“内部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将委托人的监管职责和受托人的管理责任通过契约明确,才能作为双方责任划分和追究的明示依据,这也是削弱“内部人控制”损害的重要前提。
3.第三方机构和公众的监督和约束。
承担着公共管理职能,向社会提供准公共产品的政策性银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其经营管理不应当是私人、秘密的、不受监督的。哪些行业和领域应当通过政策性银行予以扶持?政策性银行内部的内控体系是否适当?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完成效果如何?已经成熟的行业是否需要退出?在契约关系中,政府是名义的委托人,仅仅依靠其道德感、责任心来实现对受托人的监管,并不现实。在经济集中向经济民主转变的经济背景下,需要审计、评估、律所、研究机构等专业的第三方机构的参与,也需要公众通过听证、信息披露等途径开展广泛的监督。
(三)外部程序的民主、透明、科学
在普通契约中,契约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市场竞争等途径减少信息不对称以达到充分合意。而在公共管理特殊契约关系中,政府与企业地位不平等,公众监督和表达途径受限,造成契约构建、履行、评价中信息不对称,契约目标不可避免出现偏离。政策性银行与政府的契约构建需要外部程序主要是政府、第三方机构、公众和企业之间的程序,包括契约目标决策程序、监督程序、信息披露程序、考核程序、行业退出程序等。(四)司法上引入对民事责任的实质判断和责任追究传统上对国企负责人的行为仅有形式评价,没有实质评价,只有对违反刑法和党纪的司法追究和行政问责,不过问对履约过失的民事责任。而新公共管理强调契约性,更注重契约实效,并通过实体化的价值判断追究民事责任。国外的新公共管理实践中,“合同形式的责任不再是程序意义上的,对程序的依赖让位于质量控制和责任落实;合同化的公共责任日益纳入司法审查,意味着司法对行政的控制趋于实体化,从单纯的行政责任发展为经济激励和法律责任,以完成公共目标。”①引入对民事责任的实质判断是经济民主化和实质正义的要求,也需要司法体系改变固有的定势,不能以“豁免”和“自主商业判断”等法律观念使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经理人仅受党内约束。
三、政策性银行契约履行体系的构建
(一)有效制衡的企业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
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产权和银行绩效的提高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②但治理结构与银行稳健运营之间存在必然性联系。参照公司法建立和商业银行法有关原则,建立“三会”构架,并成立专业的风险内控管理机构、财务机构、人事管理机构等,保证各机构间有效制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科学的公司治理机构框架下,还应增加内部风险控制,约束政策性银行信贷扩展冲动,强化规范经营。由于政策性银行信贷扶持对象是根据政府政策导向来选择的,在实践操作中存在“四个弱化”:弱化项目准入,弱化贷前调查,弱化贷款担保,弱化贷后管理。“四个弱化”不可避免地造成“三个风险”:因信息不对称形成的信用风险,因贷款对象集中引起的同向化市场风险和内在约束体系脆弱产生的操作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限度内,实现“保本微利”经营,是保证政策性银行可持续经营与发展的基本前提。反之,若风险过大,政策性银行便有被当做“唐僧肉”沦为“第二财政”的可能。政策性银行应对国家指定的贷款项目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同时,进行经济效益评估和社会效益评估,并确定该项目可承担的风险,同时,结合市场需求变化,动态调整贷款分类,并提取风险准备金,启动盈利项目对亏损业务的风险补偿机制。政策性银行应践行契约义务,建立更为具体的内部控制流程和科学的管理体系,监管机构更有义务建立公司治理标准,制定内部控制目标,并监督契约的实际履行。
(二)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没有对契约履行的考核评价,契约责任就无从谈起。日本在政策性银行改革中,重点完善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由两大类指标组成,共计八项内容:一类是关于政策性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稳定资金供应、满足紧急情况下的资金需求、提供金融服务和经济信息、补充和完善商业性融资活动不足等四项公益性指标;另一类是围绕机构经营绩效,包括风险管理措施、组织运作情况、专业人才培养和机构盈利状况等四大类商业化指标。当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评价标准均采用商业性金融的评价标准。如银监会2007年公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政策性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和监督管理将参照商业银行的标准,即保持在8%以上,没有考虑到商业银行的开办业务的特殊性和资本金来源的特殊性。2009年1月,财政部为了加强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监管,规范金融绩效评价工作,印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办法设置了盈利能力指标、经营增长指标、资产质量指标和偿付能力指标,共四项指标,几乎全部都是经济性指标。这样的监管法规有失公道,若严格和认真地贯彻下去,必然造成两个不公平。一是逼迫政策性银行收缩政策性业务,积极开展商业性业务,在金融市场中与商业银行开展“同构”竞争,政策性银行坐拥国家信用兜底、财政补贴等各种优惠政策,与商业银行开展市场竞争有失公平;二是若政策性银行严格恪守“本职”,继续突出政策性职能,在承担了较重“政策性负担”的情况下需要与商业银行使用相同的监管和评价标准,显然有失公平。②这两种不公平最终导致整个金融市场的低效率。我国政策性银行契约体系中可以借鉴日本政策性银行改革中的八项指标,引入社会效益指标,同时每年进行动态调整。
1、适应中国加入世贸之后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挑战
到2006年,中国将按照加入世贸的承诺,全面放松对于外资银行进入银行市场的限制,中国的银行业如果不能抓住剩余的2年的过渡期的机会,对国有银行进行大规模的重组改革,中国占据主导地位的国有银行难以有足够的市场竞争力。
2、中国经济下一阶段的持续增长:需要一个高效率的金融体系的支持
中国的改革开放在经济增长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改革开放以来的平均增长率达到9%以上,但是,由于中国的银行体系承担了中国经济转轨中的巨大成本,同时也由于银行体系的低效率,使得中国的银行体系在转轨过程中积累了较大的不良资产,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障碍之一。下一阶段中国的经济增长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更为强劲,如果不对银行体系进行全面的市场化改革,就有可能为中国下一步的改革累计新的不良资产包袱。
3、提高中国金融结构的稳定性
中国经济的增长十分强劲,中国金融业是中国经济中最活跃的组成部分,其风险状况对于整个经济的影响十分显著,目前中国的金融业总资产20多万亿,17万亿贷款余额,如此大的金融总量对经济运行来说举足轻重;如果银行体制中积累的不良贷款如果规模过大,对于中国的金融体系的稳定也会形成潜在的威胁。
4、中国把国有银行改革作为金融改革的重点
从目前的银行改革趋势看,2006年全面开放银行业之前是迅速改革国内银行体系的最后机会。较之1998年的资产剥离,这一次的注资是实质性的资金注入,而不仅仅是名义上的剥离,这是一个相当大的进步,显示了中国政府对于在2006年之前全面改革银行体系的决心。反观一些国家,长期以来因为对银行体系累计的高额不良资产等问题犹豫不决,导致经济一直缺乏活力,而到近年来,一些国家的政府也开始痛下非常之举和多次的增资扩股,使得一些国家的银行体系有了很大的改观,基本上已经恢复了它的活力和生机,这给予中国的银行改革同时以正面和反面的参考和借鉴。长期以来,金融改革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相对来说较为滞后,而金融改革中又以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最为滞后。如果说中国在改革的早期尝试新设一些市场化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增量的改革来触动国有银行的改革、施加“外部压力”的话,那么,现在看来,这种改革思路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事实证明并不能真正有力地推动国有银行转向商业银行。因之,此次中国决定注资450亿美元外汇储备资金对两大国有银行进行改造,主要是具体考虑到了国有商业银行在中国银行体系中一直仍占有支配性、主导的地位,所以必须还要从内部、从治理结构上加大力度全面改革和完善。
二、当前中国的国有银行改革的主要内容
1、全面的资产重组和财务重组:主要是注入资源进行不良资产的清理
根据中国银行2002年年报,到2002年底,按五级分类法统计,其不良贷款总额为4085亿元,最后损失类贷款高达1874亿元。建行至2002年底不良贷款总额为2680亿元,其中损失类为569亿元,但可疑类亦有1289亿元之多。两家银行的损失类贷款超过2000亿美元,这应该算是其不良资产的底线。用于核销不良资产的资金主要包括准备金、拨备前利润和资本金。目前中行的准备金覆盖率为22.09%,即有近900亿元的准备金。建行的准备金覆盖率为13.4%,即有350亿元的准备金。但是,这部门准备金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类贷款,因此需要动用近两年的银行利润来核销不良资产。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推动下,2002、2003年中国的两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经营性利润均达到500亿元人民币左右。在此基础上,按照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国有商业银行将财政部原来持有的所有资本金全部用来核销不良资产。经过初步的框算,经过准备金、新增利润和资本金以及其他形式的举措,基本上可以核销历史上的不良资产。
2、注资
经过大规模的不良资产清理之后的国有银行在不良资产比率方面看是一个比较“干净”的银行,但是也是一个没有资本金的银行,此时以外汇储备注入资本金,则起到了在新的银行框架下补充银行资本金的作用。
2003年,受到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影响,中国的外汇储备急剧增长了1600亿美元,因此即使去掉450亿美元,到2003年年底还有4032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仍然高出按照国际标准计算的最优规模。实际上,从1994年中国出现汇率并轨以来,外汇储备就呈现稳定上升的趋势。从央行的角度来说,尽管减少了外汇储备,但是投资科目增加了,过去用外汇储备购买美国国债,所得到的收益率不过2%,现在将外汇储备投资于国内的商业银行,可以更好地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经中国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专门负责向试点银行注资、并监督注入资金的运营。中国国家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派员组成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国中央汇金公司今后将以中行和建行的最大股东的身份,督促银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力争股权资产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
3、产权结构的重组
主要是强调引入具有国际水准的战略投资者,通过技术转移、改善公司的股权结构等,促进银行的治理效率的提高。
4、上市
这主要是指通过促进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在证券市场上市,改进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引进市场的约束,促使国有银行改进经营管理水平。
5、改革的重点在于促进国有银行治理机制的转换
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改革,此次注入的各种公共资源有8000多亿元人民币,为了促使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不再制造新的高额不良资产,此次改革的重点在于转换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也就是所谓“花钱买机制”。从制度变革的角度看,这属于强制性的制度创新。
中国的银行监管部门在这两家银行的内部治理方面提出了10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制度;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制定清晰明确的发展战略,实现利润最大化;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制;整合业务和管理流程,实现机构扁平化和业务管理垂直化;建立市场化和规范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审慎的会计原则,加强财务管理,严格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信息科技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化优势,积极推进重组上市进程;加强人员培训和公共关系宣传,做好综合改革的相关工作。
同时,中国的银行监管部门还参照全球经营管理水平较好的商业银行的主要财务指标,对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制定了包括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比率、资产回报率等在内的7项财务考核指标,督促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在经营绩效方面达到国际银行业的先进水平。
三、客观看待中国的银行体系积累的不良资产及其发展趋势
此次中国政府对中行和建行的注资,动用了较大规模的公共资源,显示中国政府支付了中国的国有银行因为承担转轨成本形成的不良资产。
长期以来,国有银行实际上支付了经济转轨的成本,如何处置这个成本,直接影响到银行未来的改革方向。如果通过全面的不良资产清理和注资,就可以切断历史包袱对两大商业银行改革的制约,在银行市场形成新的竞争格局。实际上中国政府以前曾经尝试也期望国有银行靠自己内部管理完善,靠内部的经营能力慢慢消化历史形成的包袱,但事实上庞大的不良资产包袱不但拖累四大银行,还使得难以在客观上对国有银行的经营状况进行一个客观的评价考核。通过注资和一系列的改造,可以使中行和建行先行一步,同时在中行和建行的改革改组中证明行之有效的举措,也完全可能在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中借鉴实施,从而对整个国有银行的改革发挥积极的示范作用。
1、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历史形成分析
根据初步的统计,在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中,30%不良贷款的形成来自于各级政府干预,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干预;30%的不良贷款来自于对国有企业的信贷支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的调查统计显示,目前国有银行超过50%的贷款是向非国有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以及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个人助学贷款和个人汽车信贷)发放的。10%的不良贷款是由于国内部分地区法律环境较差、法制观念薄弱所导致的。15%来自对部分行业如军工生产的转型所导致。
因此,总的来看,仅有20%的不良贷款是由于国有银行自身管理经营不善所造成的。因此,虽然不良贷款总体规模较大,但是比较而言,国有银行自身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比重并不高。
2、中国当前具备了解决银行体系不良资产的有利条件
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于银行体系稳健经营重要性和金融体系脆弱性所可能带来的巨大的金融风险的认识,推动了中国的决策层下定决心改革国有银行体系。
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中国政府已经基本放弃了对国有银行的行政干预。
中国的政府部门已经从法律角度明确了商业银行决定贷款的自主性。
中国的政府已经逐步放弃了对国有企业的贷款义务。
中国9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持续、稳定的经济增长,为改革创造了条件。经济的持续增长使得利用现有资源改革国有商业银行成为可能。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国有大型企业上市步伐的加快,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改善也为商业银行解决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的问题带来了可能。
亚洲金融危机使得监管机构和国有商业银行开始关注降低不良资产比例的问题,到目前为止,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重比危机之前下降了近50%.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法律法规,包括《破产法》、《证券法》和《公司法》等均在进一步的完善修订之中。
新增贷款质量相对优异,近几年的新增贷款的不良资产比率在2%以下,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准。
中国强劲的经济增长带动的贷款资金需求,为商业银行化解不良资产创造了积极条件。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在于:快速推进的城市化效应;国际投资向中国转移的世界工厂效应;以汽车和住房为代表的新兴消费品升级效应;民营经济主导效应;以及重化工业化带动效应。
另外,中国的监管机构制定了相当严格的不良资产考核办法。以2004年颁发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为例,该办法一是强调“对银行风险进行全面监控”。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监测和考核包括对不良贷款、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风险的全面监测和考核。二是加强“对不良资产余额和比例的双重考核”。三是体现非现场和现场监管的有机结合。中国的银行监管部门分别在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总行设立“派驻监管小组”,收集、分析四家银行总行经营管理和综合改革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
四、中国政府对中行和建行的率先改革会产生多方面的积极影响
初步归纳起来,此次中行和建行率先启动改革,可能产生以下5方面的积极影响:
一是可以切断历史包袱对两大商业银行改革的制约,在银行市场形成新的竞争格局。
二是可以促使中国的国有银行更有效地、自主地配置金融资源,发挥其对经济增长的支持作用。通常来说,不良资产的下降会带来银行贷款投放能力的上升。这次通过大规模注入资金,再配套相应清理不良资产的措施,对于增大国有银行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是非常有利的。这也正是国有银行积极调整资产结构的机会。
三是意味着探索出一条多元化、高效率地利用外汇储备的新的途径。
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包括五家银行监管机构:联邦储备银行、货币监理局、联邦存款保险机构、储蓄机构监管局、全国信用社管理局。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促进金融机构监管的一致,以达到保护银行存款人的利益,保护银行存款保险基金,促进安全稳健的银行操作的最终目的。按照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的报告包括:
1、按照联邦储备银行要求提供的银行控股公司Y系列报告,其中包括:
(1)并表报告(Y—9C)。此报告是银行控股公司以合并数据为基础汇总编制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附表和表外业务。并表报告涵盖了银行控股公司的所有机构的全部业务,包括母公司、银行、非银行机构等,是监管者评估和监管银行控股公司财务状况的主要信息,每季报送一次。这些信息在联储季报以联储统一的银行控股公司运作报告的形式披露。通常情况,这些信息被认为是公共信息,可以从信息自由办公室取得。
(2)母公司报告(Y—9LP)。此报告主要是指银行控股公司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与投资、现金流量相关的附属报表以及备忘项目。这些信息主要是用来评估和监控银行控股公司母公司的财务状况。此服告每季报送一次,数据在联储季报上披露,可以通过信息自由办公室得到。
(3)非银行附属机构报告(Y—11)。此服告有选择的从银行控股公司的单个非银行附属机构中收集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表外业务、权益资本变动信息和备忘事宜。监管者将此报告信息与Y系列的其他报表信息联系起来,用来评估主要从事非银行业务活动的银行控股公司情况和监控非银行业务的数量、性质和经营情况。此报告要求每季报送一次,一般情况下,此报告信息被认为是公共信息,通过信息自由办公室披露。
(4)国外分支机构报告(FR—2314)。此报告包括含有备忘录的资产负债表及其附表和利润表,主要是用来确认美国银行机构的国外分支机构当前和潜在的问题,监控其在某一特定国家的活动。通常这些数据是为了更好地了解整个集团的经营活动,特别情况下,是为了了解个别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报送周期为总资产超过20亿美元或者表外经营超过50亿美元的机构按季报送。这些数据是保密的,不能公开出版。如果需要,可以得到一些汇总数据。
(5)结构报告(FR—Y6A)。此报告主要反映银行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及州立银行的投资及注册名称、注册地、地址、组织结构等的变化。联储利用这些信息,按照《银行控股公司法案》、《金融服从现代化法案》、《Y条例》对银行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及州立银行的法人机构进行监管。当这些机构的投资及活动发生变化时,需要在发生变化的30天内报送报告。此报告信息公众如提出需要可以通过适当的联储银行得到。但在特定条件下,报表编制者也可以要求对这些信息保密,不对外公布。
(6)联营公司报告(FRY—8)。主要反映银行控股公司内部银行与非银行机构间的交易信息。报告中专门有一部分说明资产的转移及收入的详细来源、信贷扩展活动、表外业务、税收等情况。这些信息主要是用来评估和监控银行控股公司内部银行和非银行附属机构之间的资产和其他交易活动,目的是为了确认对附属机构的财务状况有负面影响的集团内部交易和资产负债数。此报告每半年报送一次,每年6月和12月的最后一天为截止日。此外,当发生某一项大的资产转让时,则需要在10天之内报送临时报告。
2、联邦金融机构监管委员会要求的银行形势报告,包括:
(1)核心报告(FFIEC031)。此报告是包括海内外分支机构的收入和经营情况的并表报告。
(2)外国银行在美国的分支机构(FFIEC002),主要是指外国银行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和代表处的资产负债报告。
3、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的其他银行监督报告。除以上报告外,联邦金融检查委员会还要求报送一些其他报告,如:国别风险暴露报告、信托资产报告、管理阶层与主要股东的负债情况报告。
4、监督报告中包含的信息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股本的变化情况及其他项目,如贷款、证券、其他资产、逾期的非应计贷款、资本充足状况。
以上报告中,联储要求的报告由联储负责保管,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要求的报告,由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保管。
二、公共财务报告
证券交易委员会旨在保护公共投资者利益,要求包括银行业在内的所有寻求公共投资的产业,充分披露信息并提交公正的财务报表。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公共财务报告包括质量和数量信息、管理阶层关于业务和部分划分的利润情况以及风险管理信息的讨论和分析、内部管理报告、外部审计报告。
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的财务报表包括:
1、近2年的资产负债表;
2、近3年的收入报表;
3、近3年的现金流量表;
以服务为导向的营销模式取决于商业银行经营的基本特征,商业银行也是一种服务类企业,但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内容都是涉及金融方面的,货币和银行的银行的金融产品作为银行提供服务的一种载体是无法独立存在的。如果将商业银行看作是服务型企业那么银行的营销就是服务营销,而传统的营销服务可以分为三种:支持、便利和核心服务。现在的商业银行以主客户关系营销模式为主,这种服务导向从另一方面决定了商业银行营销中最大的难点就是把握服务的质量,但是在服务人员的实际工作中,因为每天都要接触大量的客户,而这种庞大的客户群体中又存在着许许多多的不确定性因素,所以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对服务质量的把握和控制。
1.2银行营销中的关注重点客户
有学术报告指出,在很多的行业之中存在一个共同的盈利定律,企业80%的利润是来自20%的客户群体,而商业银行作为一种服务类企业也存在这种盈利定律,所以商业银行开展的营销行为一定要对重点客户给予高度的关注,并且要尽最大的努力与这些重点的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应对合作关系,银行要积极的提高重点客户的满意度这样才能换来客户对银行的忠诚。在与重点客户的合作中要注重双向沟通,不能一味的去重视加深对客户的认识和了解,还要向他们介绍商业银行的现状和经营理念,这样加深重点客户对银行的认识才能确保双方能够建立一种高度的信任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商业银行在与重点客户的合作中一定要是实现银行和客户共赢,在提高银行利益的同时也要提高客户的利益,这样才能与重点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
1.3银行营销中的团队力量
如今人们的物质生活要求越来越高,银行的单人服务已经难以满足客户对金融产品的多元化需求,而商业银行又拥有强大的服务团队,因此商业银行要积极发展这种团队所具备的的综合竞争优势,将银行营销模式向团队营销过渡,打造团队服务重点客户的营销方案。
1.4银行营销中的以技术为核心
商业银行的服务类型都带有数字产品特征和金融产品特征,在以客户为主的营销过程中充分利用自己的核心技术和客户建立长久的关系。例如银行所拥有的综合数据库技术、面向对象技术、数据挖掘技术和在线分析处理技术等,这些核心的技术都可以为商业银行制定完善合理的营销策略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这样银行就可以通过对比分析确定一个面向主要客户的服务方向,如此才能确保商业银行的营销模式取得成功。
2、我国商业银行现行营销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在经过调查发现,我国很多商业银行虽然也在积极的进行营销活动,但是里面存在着三个较为普遍的问题:观念不足、体制不完善。
2.1商业银行对营销观念认识不足
很多商业银行虽然是在主客户的营销模式之中,但是在实际的工作管理中并没有将经营理念和服务观念完全转化到客户的身上,他们对银行营销理念的认识只是停留在表面的字面含义中,根本没有将其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是要满足客户对金融产品的多样化需求,要认识到满足客户的需要比推销银行产品对银行的发展更加重要。银行不能只是要求工作人员微笑的面对客户,要将银行营销的管理模式和理念结合起来,可以定期的开展员工对银行营销的学习活动,也可以组织员工到其它营销管理较好的商业银行进行限时的学习,真正的做到银行每一位员工不仅仅了解以客户为主的营销理念,更要掌握以客户为主的工作方式和内容。
2.2商业银行营销组织体制不完善
商业银行若想要真正的实现银行营销的作用就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银行营销组织体系。国内的很多商业银行虽然设立了营销组织体系,但是体系之中各个部分的职能不够明朗,严重缺乏专业的统一化服务标准,这种低效率的服务现象直接阻碍了商业银行的发展。银行在设置营销组织的时候要对客户群体分类,不同类型的客户全设置不同的部分和主要负责人,要有针对性的服务。而且要提前了解各个类型的客户群现在对金融产品的需求方向,这样才能更快更好的服务银行所有客户,为银行与客户建立长期的关系切实的起到推动作用。
银行业的改革主要集中在国有银行内部的调整。从方法论角度看,领导者所遵循的解决问题思路是结构-行为-绩效范式(structure-behavior-performanceparadigm):即局限于先从银行结构看各银行的现有功能及其行为,然后看其行为所实现的绩效。对于银行改革来说,遵循这种范式是有其局限性的,它主要着眼于原有结构内部的修修补补、拆拆装装,或者把杂牌军收编到正规军系列当中,比如把城市信用社改头换面为城市银行,把农村信用社看作为准国有银行。这样,银行改革举措不少,老问题却还没有改掉。此外,这种改革思路导致有大一部分需要发挥的功能还没有银行或者其他信用机构去发挥。举一个例子:在我国农村地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在从农村收缩业务,农村合作基金会去年已经清理撤并,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发放三农贷款的最主要机构,但已经基本失去合作金融的性质。根据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所课题组对全国五个省中五个村的金融服务需求最新调研结果,这些现有正式金融机构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五个村中,唯独温州的一个村的金融服务需求满足得好,其原因是当地的地下钱庄和非正式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得好,尽管它们“非法"的这类基本的问题。一种更好的银行和信用体系改革思路应该是从该系统的功能出发,探究需要什么样的信用制度、信用机构、规则等等来承担这些功能。
证券业的改革除了其现有结构内部的改革之外,有更大一块内容涉及在现有证券业务边界之外的增量改进,也就是大量的金融创新。开放式投资基金即将出台,《基金法》即将出台,私募基金出台问题也提到了日程上。这种原有证券业务边界之外的增量改进,从方法论上看,实际上是无意识地遵循功能-结构-范式(functional-structuralapproach)的结果;如果从演化角度看,有些像是无意识地遵循功能-发生学-范式(functional-geneticapproach)的结果。功能-结构-范式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卢曼(NiklasLuhmann)提出来的,功能-发生学-范式的形成也与他的贡献有关联(Willke,1993年,第6-7页)。笔者去年年底曾向德国中国问题专家何梦笔教授探讨过这类方法论问题。最近美国著名金融学家博迪在北京作报告,也建议我国金融学家多注意从金融的功能出发去看金融问题(博迪,2000年),这一方面为我国学界开阔了思路,另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一直来重视不够,不能把一些已经规范、成型的东西及早吸收,以至于博迪教授能够语境四座。看来我国经济学家应该多从其他学科吸收方法论养分,包括从社会学。
功能-结构-范式的要义在于:在一个系统(system)形成过程中,得关注系统与环境(environment)的功能关系,比如证券业系统与整个金融业系统的功能关系、或者与整个中国经济乃至与全球经济的功能关系;从系统的功能出发,我们为实现这些功能而发展一些规则和制度,对系统结构化,这一方面包括对现有系统内部构造进行优化,另一方面在系统中加入一些现有系统中尚未存在的必要因素,这类因素可能是随后构成一个子系统。实际上,我国考虑开放式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和股指期货出台,均属于此意义上的增量改进;如果我们从功能出发来看我国证券业制度、机构和规则从无到有的演化过程,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是从演化角度看证券业功能的实现过程,那么功能-发生学-范式与上述功能-结构-范式一样适用。两者均强调系统形成过程(Systembildung),只不过后者更强调生物学特征,如演化/进化(evolution)和发生学(genetics)的维度。
私募基金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比如它能满足这样一种需求:有一部分投资者拥有万贯家财,看中某一高风险创业投资项目,因而在基金管理人的安排下,共同为该项目筹资,至于它的销售与赎回(涉及投资者的退出机制)都由基金管理人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包括监管者在内的证券业人士恰恰是因为看到了私募基金的某种功能,从而考虑到“零星构建"(在哈耶克的意义上)这样一种制度安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终将促成证券业系统中这一"子系统"的形成。
功能视角与一般经济学中的需求导向(demand-orientation)观点是一致的:市场上的供给者必须面向需求,类似地,制度供给者必须面向制度需求者的需求。这里,需求的满足就是实现功能。上述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与下“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是截然不同的,有着质的差别:有些决策者今天认为我要这么来,明天想那么来,干脆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得了,这不也是功能视角的结果吗?问题没那么简单。前一种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面向的是制度需求者/消费者的需求,在其中,消费者发挥了作用;后一种"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所面向的是制度供给者本身的"需求",因为不成其为真正的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而体现一种专断独行的自行裁量权,在其中,制度生产者在行使本该由消费者行使的""。
据《中国证券报》最新报道,随着中国证券市场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中国证券市场监管思路发生了从控制风险思路转向揭示风险思路的转变。这一转变非同小可!这正是投资者/需求者所需要的。投资者对风险的偏好程度不同,有些人属于风险中性型,有些人属于风险偏好型。一般来说,风险与回报存在对称关系:低风险,低回报,比如国库券市场情况;高风险,高回报,比如股市的情况,私募基金的情况,股指期货的情况。让不同风险偏好的人都能满足其需求,就需要多种多样的投资工具,包括私募基金、股指期货等等。
如果银行主管部门能够从各种制度安排的功能、需求出发看问题的话,我们的银行改革可能就会走得快一些,目标取向也会明确一些(那就是金融服务需求取向)。如果银行主管部门多学一点证券业主管部门,思路也能从控制风险思路到揭示风险思路,那么能够更多面向民营企业(这就是一种功能!)的民营银行就会加入我国的银行业,温州的地下钱庄和成会就会正式化和合法化,它们可以通过风险定价来提供金融服务,获得相应回报。监管部门就可以通过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管取“不发展"战略。而恰恰是由于我国银行主管部门片面重视现有结构/系统的稳定,即片面重视抑制金融风险和保持金融与社会稳定,从而抑制和禁绝这方面的制度创新--于是制度供给者的"需求"(即对稳定和听话的"需求")替代了制度需求者的需求(即民营银行这一制度安排的需求),银行系统本身也因此陷入一种国有银行垄断、坏帐率高、效率低的低水平"均衡"当中,而尤其说这是一种"均衡",毋宁说是一种"非均衡"状态,因为国有商业银行高额不良贷款问题仍在累积,"火山"仍在冒烟。看来是银行主管部门学习运用功能论的时候了。
参考文献:
银行保险,又称银保融通,狭义上是指银行作为保险公司的兼业人实现保险分销;广义上是指保险公司或银行采用的一种相互渗透和融合的战略,是将银行和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联系在一起,并通过客户资源的整合与销售渠道的共享,提供与保险有关的金融产品服务,以一体化的经营形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银行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协议合作,即银行与保险公司通过合作协议或非正式的合作意向建立合作关系,建立销售联盟。(2)由银行和保险公司合资成立新的金融机构,结合双方优势,由新的机构经营银行保险业务。(3)通过兼并收购,将两个独立的银行和保险公司合并。(4)银行成立自己的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设立自己的银行。
银行保险是近些年来才引起学术界关注的,但实际上银行业与保险业相互结合已经有悠久的历史了。例如,比利时的CGER、西班牙的GaixaoofBarcelona以及法国的CNP,这些公司自从19世纪就已经全面提供银行与保险服务了。不过一般认为,银行保险的真正出现,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银行保险发端于欧洲,在比利时、意大利、德国、英国、荷兰、瑞士等国,其实现的保费收入占寿险市场业务总量的20%-35%,而在法国、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银行保险相对更为发达的国家,这一比例曾达到60%。目前,欧洲500家大银行中46%的银行拥有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附属机构;保险公司也广泛涉足银行业务,在英国有17家银行为保险公司所拥有,法国有9家保险公司拥有12家银行。限于立法,美国在这方面发展稍逊于欧洲,但已有赶超之势。据统计,美国已有4000多家银行从事保险业务,银行保险迅猛的发展势头令世人瞩目。在东南亚和拉丁美洲,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已开始重视欧洲银行保险的经验,银行保险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方式正逐步推广。在新加坡,银行和保险的并购活动非常活跃。在香港,银行在推出与按揭贷款相联系的保险产品的同时,也推销家居保险、火灾保险、责任保险,许多保险公司也纷纷与银行合作,推出一些与信用卡销售有关的小额免核保的寿险产品。可以说,银行保险的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二、银行保险发展的动因分析
银行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动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经济宏观方面的动因,也有银行业、保险业自身微观利益的驱动。
(一)银行保险发展的宏观动因
1.社会环境的变化
随着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进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人口的平均寿命显著提高,而人口增长率却不断降低,导致DR指数(thedependencyratio,指退休人口与工作人口的比例)急剧上升。人口老龄化趋势对发达国家的社会养老金计划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为了缓解压力,西方国家政府采取了各种方式以刺激私人养老金计划。从而为寿险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机。
2.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
由于人口结构的变化、收入的增长以及对更高生活水平的期望,人们的储蓄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高收益的长期储蓄保障型金融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随着技术进步和金融一体化的发展,资本市场日益发达。伴随人们金融意识的逐渐增强,资本市场上日益增长的复杂的投资工具也比低收益的银行存款更具有吸引力。低通货膨胀率也使得人们愿意购买长期的金融产品。
3.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
税收因素对银行保险的影响在某些国家可能是最大的。银行出售的储蓄及投资产品均须交纳所得税,而保险产品的保费和给付则在很多国家得到减税甚至免税的优惠待遇,所以深受顾客欢迎。银行也就很自然的青睐于保险产品,尤其是投资性质的寿险和养老金产品。
4.金融监管的放松
20世纪70年代,世界经济形势发生了剧烈变化,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浪潮风起云涌。鉴于此,西方国家纷纷放松金融管制,默许银行、保险、证券合业经营,之后又从法律上加以确定。如英国、日本先后于1986年、1997年实行“大爆炸”式的金融改革,放松监管,允许合业经营。美国也于1999年11月废除了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通过了《金融现代化服务法案》,正式从法律上允许合业经营。金融监管的不断放松使得银行能够进入保险领域,为银行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安排。
(二)银行保险发展的微观动因
应该说来自社会、经济宏观方面的因素只是为银行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银行保险迅速发展的推动力主要来自于银行业、保险业微观利益的驱动。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银行保险业务,这种结盟可以产生规模经济效应以及无形资产的有形化效应。具体从银行业、保险业两方面加以分析:
1.银行业方面的因素
作为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企业,银行也必然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实现利润最大化的途径无非就是增加收入的同时,不断降低成本。
如前所述,技术进步、金融一体化进程、金融管制放松等,导致银行经营环境恶化。一方面,银行同业内竞争加剧,另一方面其他金融机构,如非银行金融机构、外国银行、金融产品的零售商等不断挤占本国银行业的市场份额。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使银行产品的可替代性越来越大,银行客户的忠诚度不断下降,资金来源日益困难,经营能力相对过剩。西方国家金融市场已经是高度成熟的市场,银行不太可能进行价格竞争,于是不得不去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相比较而言,其他金融服务产品和市场却有了发展良机,如投资产品、年金产品以及承诺高回报的一揽子寿险产品等,受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影响,市场需求迅速扩张,利润增长较快。银行介入保险业正是看中了这一点。
实际上,银行经营保险既可获得直接利益,也可获得间接利益。这主要表现在:
(1)银行开展银行保险业务的边际成本极低。这是因为银行具有其他机构无可比拟的分布广泛的分支机构和高科技设备,开展银行保险可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资源,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员工工作效率,获得营销的经济性。
(2)充分利用信息资源,提供优质服务。银行拥有基本的现金账户,这是开展多样化业务的平台,也是银行客户信息来源。银行据此开展保险服务可以使交易过程更为简单、便捷,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银行还可以据此掌握有关客户购买习惯、经济状况和财务管理手段等,从中发现未被注意到的销售机会。
(3)实现金融一体化服务,增强客户忠诚度。作为金融机构的客户,他所得到的服务种类越多,其忠诚度就越高。无论是退休金储蓄、住房投资、子女的教育储蓄,还是金融市场的其他投资,客户总希望在一家金融机构得到满意的服务,否则,他就有更换金融机构的可能性。银行开展银行保险业务,实现金融一体化服务,可尽力满足客户对不同金融产品的需求及对投资增值的关注,从而增强客户忠诚度,增强银行资金实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此外,银行可借助其卓越的晶牌价值,优良的信誉,拓展保险市场的广度和深度。
目前,在银行保险最为发达的法国,来自保险业务的利润占银行全部纯利润的比重达10%-15%。
2.保险业方面的因素
保险业经过多年发展,传统的营销手段已经不能给保险公司带来业务上的突飞猛进,而银行保险为保险公司开拓了新的营销渠道,提供了发展机遇。
(1)借助银行资源,提供新的服务,扩大营业规模。银行、保险合业经营使保险公司能够使用银行数据系统深入了解客户,可以针对客户要求提供新的服务产品,如提供具有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等,为保险市场注入活力。利用银行分支机构作为保险销售渠道,可以解决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足的问题,使保险公司有机会接触数量巨大的潜在客户,因而有可能大幅度地扩大营业规模。
(2)可以降低分销成本。通常通过银行保险这一方式的分销费用约为保费的3%,而传统意义上的人销售费用可高达8.5%(上述比例为平均水平,且不含管理费用)。使用银行的人员和柜台销售产品,有可能使保险公司营销成本降低,而且不必管理销售人员(酬劳、培训或人员流动等)。
(3)保险公司借助银行与客户业已形成的信任关系,可以有效地缩短寿险产品和客户之间的距离,并借助银行品牌和形象优势,扩大保险公司对市场的开发深度。
三、国外银行保险发展动因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合作始于20世纪90年代,现在还仅限于银行作为兼业人销售保单及代收代付保险费这一浅层次上,但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际从业人员,似乎都对银保进行深层次合作持乐观态度。根据对国外银行保险发展动因的分析看,当前我国银保进行深层次合作动因不足,银行保险进一步发展尚需时日。
就宏观层面看,我国步入了小康社会,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等各方面生活条件有了极大改善,人口老龄化趋势已初步显现,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无疑我国保险业发展潜力巨大,银行保险发展的社会环境条件优厚。但应该看到,国外银行保险是在金融市场高度发达,银行业、保险业发展已十分成熟,金融竞争异常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发展起来的。我国金融市场仍处于成长阶段,发育不成熟,金融商品少,投资灵活性差,银行保险在我国的发展缺乏市场环境条件。同时,我国采取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管理模式,由于金融市场发育不成熟,潜在风险巨大,金融监管不能轻易放松,银行保险深层次发展缺乏制度安排。
就微观层面看,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缺乏驱动力。目前,银行和保险公司生存的空间相对宽松。我国商业银行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垄断地位仍不可动摇。虽然我国证券市场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银行一些的传统客户,但银行贷款仍为大多数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近年来,全国银行各项贷款年均增长仍在10%以上。从银行的资金来源看,虽然股票、国债等分流了部分储蓄,但在银行存款利率不断下调的情况下,银行储蓄额仍不断上升,年增长率也都在10%以上,甚至很多年份在20%以上。总的来说,银行从事传统业务的生存环境相对还比较宽松。这导致银行在传统存贷业务中仍然喜欢批发业务,这是目前银行从事保险业务效果不太显著的原因之一。我国保险业恢复经营以来,发展势头十分迅猛,1995—1999年每年保费收入以26.3%的速度递增,这与发达国家保险业承保能力过剩形成鲜明对比。保险公司在展业压力不大的情况下,仍钟情于传统的销售方式,对银行保险还处于尝试阶段。另外,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居民缺乏保险意识,个人购买保险的主动性较差,大都属被动型购买,保险公司也不得不更多地依赖个人人展业,银行采用柜台销售保险产品的方式往往无人问津。
总之,我国的国情决定了目前银行保险还只能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银行保险的深度发展还有待时日。不过,既然银行保险已成为一种国际潮流,作为日益融人国际金融市场体系的中国,当然也不能置之不理。当然,我们最需要做的还是加快改革步伐,为银行保险的深层次发展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彭雪梅。我国银行保险的比较研究及其模式设计闭。金融论坛,2001,(10)。
[2]张洪涛。对我国保险业发展银行保险的思考闭。金融与保险,2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