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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筑立面色彩设计与建筑整体设计的关系
建筑立面色彩不是孤立存在的,在建筑设计过程中色彩也不应该是偶然随机的选择。宏观范畴至城市面貌规划,具体定位到建筑风格设计,都是色彩根植的土壤和衍生变化的基础。色彩有其自身的视觉影响力,对于空间环境有最直接的塑造能力,从这方面看色彩具有独立性;色彩是物质的表皮和最外在的视觉现象,常常结合物质的综合因素形成整体形态,从这方面看色彩又有依附性。所以,在建筑立面色彩设计时需要结合城市历史文化、建筑风格面貌来选择,同时也需要考虑所选色彩的独立表现力。
1.2建筑立面色彩与建筑整体设计过程的交互
在建筑设计前期,设计建筑立面色彩时需要考虑的是与城市规划理念的协调性,与所处景观环境的大关系。在场地分析阶段,设计建筑立面色彩时要考虑建筑朝向,朝向决定了光源对于建筑立面色彩变化的影响程度。在建筑方案设计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建筑体量、建筑结构与立面色彩的关系。图面上小块色彩与建筑体量上所覆盖的大面积色彩,在视觉感受及心理影响力上是有巨大差异的。在选择建筑材料方面,要综合考虑色彩与材质的结合,同一色彩在不同质感建筑材料的视觉表现上是大有不同的。综上所述,建筑立面色彩的设计贯穿在建筑设计的各个环节中,每一环节都有相关联的色彩因素设计的侧重点,各个环节的色彩因素碰撞、凝结、整合后,生成的立面色彩是与建筑最有机的结合。
2建筑立面色彩设计的实施方案
每一种色彩都有自己的独特属性,即色彩三要素,其决定着色彩的视觉印象,在实际的色彩调配中可以依据色彩三要素临摹出相同的颜色,也可以调整任意要素改变色彩样貌。色彩三要素即色彩的相貌、明度、纯度。下文将从色彩属性的角度,理顺色彩在建筑设计中的调整脉络。
2.1色彩相貌的定位
在建筑设计过程的最初阶段,建筑立面色彩设计的目标是色彩相貌的选择。这里的最初阶段是指设计前期的相关准备,以及场地设计。建筑立面色彩是构成城市视觉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色彩设计可以强化城市的地域性特点,展现城市历史文化气质。因此,从城市规划的相关概念着手,是立面色彩相貌定位的开始,会有一个对应的色彩范围。场地设计是在基地现状条件和相关的法规、规范的基础上,组织场地中各构成要素之间关系的设计环节。在色彩设计方面主要体现的是建筑与景观道路等环境的色彩关系,不同色彩的搭配碰撞会产生迥异的色彩环境氛围。这阶段要在已经选定的色彩相貌范围里进行筛选,考虑建筑立面色彩与景观色彩的协调性。
2.2色彩明度的选择
在建筑设计的中间阶段是建筑立面色彩进行调试的过程。建筑设计的实质是建筑结构、使用空间、风格样式的设计,三者都有对应的色彩表现方式,在方案设计中要把每一设计侧重点与建筑立面色彩的调整结合起来。选定色彩相貌就是明确了色彩的基本样貌,调试色彩的明度之后,出现的就是相对准确的色彩面貌。首先,在建筑结构的设计过程中,相应的立面色彩设计要考虑到在自然光线条件下,由结构变化带来的色彩明暗变化。同一颜色,受光部分色彩明度会提高,背光部分色彩明度则会降低。色彩调整时主要考虑建筑结构上的主入口和人流量较大的建筑立面,这部分结构的光线,以及光线下呈现的色彩变化展现着建筑立面色彩面貌。其次,在建筑室内外空间的设计过程中,要考虑到空间功能与色彩营造的环境氛围之间的关系。同一颜色,不同色彩明度的空间给人的心理影响力会有较大差异。最后,建筑风格样式与建筑立面色彩在视觉表现力上需要有高度一致性,基础是需要对于建筑历史与建筑美学有扎实的认知。
2.3色彩纯度的调试
在建筑设计的收尾阶段,是结构、设备、材料等各种细节的协调、落实,这阶段建筑立面色彩也要最后调整色彩纯度至最终的色彩面貌。建筑结构经过计算会在方案上有一定的调整,结构上的增补与删减会或多或少的改变建筑体量;建筑设备的添加在稳定建筑功能性的同时,也会在建筑内部及外部空间上有造型改变;选择不同的建筑材料,其质感与初定的立面色彩结合会产生丰富的视觉感受。所以,在方案交付施工前的收尾阶段,会有建筑立面色彩的微调,调整的因素主要是色彩的纯度。
3结语
首先是城市规划的要求,城市规划对于平面设计影响较大,诸如用地的性质限制、布局结构形式的限制等,均以规划条件书的形式对相关工作形成了影响,其中,建筑的密度、用地范围、建筑周边的绿化率、建筑的停车库建设、日照系数、建筑高度等,也是不容忽视的层面。建筑周边的交通设计和场地的形态,也是巨大的影响因素。此外,相关设计规范和设计的要求对于最终设计效果的影响也较大,其最终的限制属于技术以及功能方面的,诸如我国的民用建筑设计规则之中,对建筑的相邻关系、红线关系、建筑物的突出设计以及道路的设置等,均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对于建筑周边的绿化率以及管线的敷设形式,也进行了深入的规定,以确保建筑在采光以及通风方面可以有较好效果。在平面设计之中,还需要充分的考虑到消防以及建筑防火间距等等要素,事实上上述问题也是平面设计的基本要求。对于相关专业,也有着严格的要求,诸如建筑的专业设计结构形式、柱网的尺寸、建设的地下室工程状况以及基础形式等等,均是不小的影响,此外,空调机房的布置形式、场地的排水建设、各种类型管网的建设以及室外架空管网的设计等,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还需要充分的对上述问题加以分析,以促进平面设计效果和总体质量的增强。
二、建议及对策
根据上文平面设计在建筑应用过程之中的制约因素进行综合性的分析,可以对实践工作开展过程当中需要重点把控的部位和需要全面加强的项目有着全面的了解。下文将针对实践操作之中平面设计理念的完善和基本设计思想等进行细致的探究,旨在促进建筑设计质量的增强。
首先,是建筑的总平面设计布局形式,其中包含有实体的布局、场地分区、绿地的建设安排以及交通建设的安排规划。需要确定各个元素之间的形态关系,同时还需要注重场地的基本形态。结合场地的使用功能,对其内容进行分区,采用集中式的布置形式,对各个项目的功能内容进行设计,并且还需要突出上述元素的三维形态,突出其特征,进而形成一个基本的建筑空间方案雏形。此外,还需要在每一个设计环节之中对各个元素的特点进行反复推敲,对方案设计思想及理念进行不断的调整,进而确定出最佳的方案。在平面设计的前期,需要积极的与业主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的了解业主设计思想,在理解了任务和规划方案的基础之上,对各个场地的功能性要求进行明确,在最大程度之上利用建设的场地,对各个场地的功能性需求进行确定,熟悉建筑方面的专业知识,对施工的方案进行不断的研究与分析,加强平面设计设置方案的科学性,对功能进行改善。此外,还应当逐步的对设计思路进行调整,从多方的利益着手,实现最佳的设计效果,通过上述步骤,全面的增强建筑平面设计效果。详细平面设计主要工作内容有场地内道路骨架布置,停车场布置、竖向布置、管网布置、园林绿化布置等,这一阶段多是具体性和实在性的工作,偏重技术性和规定性。是总平面布局的细化量化过程。总的来讲,建筑平面设计的思想理念革新,是促进工作进步的关键点,故应加强重视。
文化建筑在我国建筑设计领域独树一帜,尤其是在文化属性表达上,更是将文化建筑的建筑特色与自然环境、人工环境、社会环境进行融合,突出对人的审美性、物质性、艺术性、精神性的意蕴表达。从文化建筑平面艺术设计的时间与空间关系上,不能孤立地审视文化建筑格局,而是要从文化建筑平面设计思维、审美心理,以及对公众的审美传达等方面,来增添文化建筑的平面艺术审美体验。本文就文化建筑与平面艺术设计展开融合论述,并以首都博物馆为例,挖掘与呈现其审美表达方式。
1文化建筑与平面艺术设计
建筑领域中的文化建筑,泛指以文化教育等为功能基础的各类综合性建筑,如博物院、图书馆、展览馆、文化遗迹、学府等建筑形式。相对于其他建筑,文化建筑除了遵循建筑结构设计要求之外,更要挖掘建筑的文化功能,特别是在创造特色文化内涵上,需要利用平面艺术设计手法来打造独具文化韵味的建筑美学风格,如印度的泰姬陵、法国的凯旋门、英国的大本钟,以及中国的故宫等。这些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下的建筑设计风格,既展现了文化建筑自身的功能特点,又从精神文化上发挥了教育功用。平面艺术设计始于环境要素,而建筑设计源自其结构与功能,文化建筑与平面艺术设计的融合,旨在通过建筑学、艺术学理论,突出文化建筑的美观性与舒适性,以及文化教育功能。作为泛称,对于文化建筑平面艺术设计中的审美表达,也需要从建筑内部结构、建筑外部环境,以及建筑规划总体有序性上,展现文化建筑艺术设计审美创造,满足人对文化建筑的心理体验与审美鉴赏。
2文化建筑平面艺术设计的审美内涵
美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感知觉心理波动的理解与感受。美学认为,美有两种,一种为主观倾向美,另一种为客观倾向美。对于文化建筑的审美表达,就是基于文化建筑的美感,从建筑的直观美学与客观美学价值中作用于人的审美心理。审美心理学家提出,审美是人类心理活动规律的一种体现,也是对美感的体验活动,多表现为人的知、情、意。建筑平面艺术美学主要是设计师通过平面构图等来营造建筑环境,运用美学要素来吸引受众,让受众从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等方面来感知建筑环境的美学意蕴。同样,对于文化建筑,设计师要把控当代受众的审美心理共性,改变文化建筑平面设计与空间环境之间的关系,以多样化艺术语言来表达审美共性心理,激发受众的情感共鸣,呈现文化建筑的独具特色的文化审美感受。2.1平面艺术设计中的审美创造。文化建筑平面艺术设计是一种审美创造活动,是基于对人与建筑、环境之间的合规性、合目性的统一,从而改造建筑结构与环境的关系,使其更好地满足人的审美规律需求。美学提出,“‘劳动’是活的,是塑造形象之火。对于‘劳动’本身,并非机械地劳动,而是基于创造性内涵‘活’的劳动,具有明确的目的性、规律性。”同样,恩格斯也提出,“人离开动物愈远,他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就愈带有经过思考的、有计划的、向着一定的和事先知道的目标前进的特征”。可见,愈是高级的、复杂的劳动,就愈需要进行周密、细致的艺术设计。所谓建筑平面艺术设计,就是要在追求美的过程中,以审美创造为目标来满足公众的审美心理。创造也是创新的过程,艺术设计的生命在于创新,平面艺术设计也在创新,如何从独具前瞻性、独创性的审美创造中推陈出新,就需要立足公众的审美诉求,进行创造。意大利前卫设计师李特萨斯在评价查理•依姆斯设计的椅子时提出,“并非只是设计椅子,而是设计一种坐的方式”。由此可见,对于文化建筑而言,平面艺术设计师需要结合受众对文化建筑的审美诉求,从而营造适宜的审美环境,达到审美创造的目标。2.2平面艺术设计中的审美欣赏。对于受众而言,其审美欣赏是什么?文化建筑平面艺术设计有哪些是值得欣赏的?简而言之,对于文化建筑平面艺术设计的审美欣赏,就是从受众的审美体验中获得心理上的美的感受。比如对建筑外观的审美愉悦,对建筑空间的审美享受,对建筑结构的和谐体验等。无论是何种审美欣赏,都将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受众的审美认知。同样,文化建筑平面艺术设计中的一些技术缺陷、不足等问题,也将影响其审美欣赏体验。总的来说,无论是平面艺术设计形式上的审美愉悦,还是精神上的审美满足,都会与其内外形式的合理、悦目化设计有直接关系。
3首都博物馆在平面艺术设计中的审美表达
作为文化建筑,首都博物馆更具典型性。作为我国最大的综合性博物馆,首都博物馆在平面艺术设计中更加注重审美表达的运用。3.1对公众审美需求的满足。文化建筑在建筑结构与格局上,不仅要满足功能服务,更要从体现审美价值上为受众营造独特的感官体验。也就是说,建筑与其文化属性的融合,旨在对受众精神与情感的双重交流,以凸显文化建筑的内涵价值。如何做到服务受众,需要从设计思想上表达真诚,从审美享受上突出人与建筑、环境的统一和谐。首都博物馆内部陈列的文物具有丰富的文化价值,在对其内容进行分类基础上,依照相应的时间、种类来进行有序陈列。一方面,从文物展示中突出文化意义;另一方面,从文物与博物馆平面艺术结构设置上形成内在契合。比如一些地域性文物、特色性文物设置专门的平面空间进行陈列,增强其艺术审美价值。3.2对设计思维的多维化表现。平面艺术设计同样需要讲究设计思维的创新与变化,文化建筑也不例外。文化建筑在融入审美艺术理念时,与其他建筑环境不同,需要从特殊性艺术符号设计与运用中挖掘和增强平面艺术的内涵,增进受众与文化建筑间的情感融合。当然,平面艺术设计也表现出矛盾性,有时在呈现不一样的艺术情感时可能与受众的认知相悖。当然,从文化建筑平面艺术设计思维表现来看,多维性变化就是从服务性视角寻找与文化建筑的自身特征相契合。首都博物馆主展厅宽大宏伟,各陈列品依据建筑格局有序排列。在平面设计上,室内文物与室内平面空间环境浑然一体,充满了浓厚的文化气息,也让文物文化与设计师的设计思维形成历史追溯感。比如沙盘、模型、浮雕、书籍等多种文物构成的展览群,融入现代多媒体技术为受众营造视、听多维感官体验。
总之,文化建筑平面艺术设计,不仅要从形式上借鉴不同的设计风格,还要从根本上构筑受众审美心理与整个建筑空间环境之间的契合点。毫无疑问,文化建筑与平面艺术设计,不仅是满足个体性审美诉求,还是将广大受众的审美共性作为基础性审美特征,从而表达建筑空间平面艺术设计的丰富内涵与审美体验。
建筑项目的场地环境是方案设计中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排除建筑场地环境的不利因素,巧妙利用环境的有利因素,是方案设计完善、充分、合理的重要前提,也是设计师的专业设计能力的一个体现。建筑环境的场地分析主要在下面几个方面进行:
1)建筑场地内部环境:此处的内部环境要求涉及到建筑场地内是否有需要保护的植被、文物、建筑等,主要是指建筑场地的用地范围,包含城市规划的红线及退线要求、场地地形高程等。对建筑场地内部环境的充分考虑将直接影响到方案设计与平面图生成的质量。
2)地理环境的分析:建筑场地的地理环境与方案设计过程中的通风采光、日照间距、平面关系、结构形式等设计部分有着密切的关系。例如,某项目地理环境的主导风向为北偏西,那么建筑项目设计的主要通风区域应该是西北方向通风,若设计成垂直与主导风向,则在建筑项目的完工后,其通风问题就会成为影响设计质量的主要因素。
3)区位环境分析:为了全面考虑到方案设计的合理性,需要对场地的区位环境进行综合的分析。对场地区位环境的分析应当考虑到建筑场地周边房地建筑的分布情况和城市设施安排以及城市地区规划因素等。
4)建筑场地交通环境:交通是人类进行各种活动重要基础,为了建筑项目于外界的交流,在方案设计过程中合理的组织周边的人流、车流情况,安排好动静分区,根据实际的集散情况与建筑的性质,有针对性进行的合理的总平面图布局,以保证建筑的合理交通要求。
1.2项目功能分析与功能分区
建筑项目的不同往往会有不同的功能要求,其方案设计的平面图生成应当充分考虑到项目的功能并根据其功能和结构进行功能分区。根据使用者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活动情况和各功能区之间的联系以及各区使用的频繁程度,可以对建筑项目先做出初步的功能判断,然后根据做出的初步判断进行图面操作,以形成在建筑设计中常用的气泡图。气泡图是一种对建筑功能关系的简化,是一种通行的使用手段。明确建筑项目的功能性质后,要实现进一步的方案设计与平面图生成,需要根据建筑项目的空间属性以及功能关系,对建筑空间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功能分区的主要目的是对建筑项目的各种空间进行有效的功能设计,使各空间之间合理联系又不会产生互相的干扰,以促进建筑项目使用的人性化和方便性。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先根据建筑空间的主辅、内外等性质进行合理分类,并结合它们的各种功能及其功能联系进行初步的功能分区,完成意识中的大概平面图设计。
1.3项目的交通流线组织
在人流与使用量比较大的公共建筑中,其内部功能多而复杂,为了避免建筑内各部分之间的互相干扰,交通流线组织是一项比较重要的平面图设计手段。比如,在某大型酒店的前台接待区的设计中,如若忽略了水平交通与垂直交通交汇作用下的流线组织,则会导致在酒店建筑使用时,已入住客人常与等候电梯的顾客产生交通流线的互相,影响酒店的使用形象。为了避免交通流线在投入使用时产生的相互干扰,在具体的设计中我们应当注意到对不同性质与功能的交通流线进行合理的区分,针对建筑的功能特点,把项目的交通流线进行合理组织规划,为使用者创造一个方便舒适的交通环境。同时在设计时应当注意要分区设置人流与物流,将流量较大的区域设计在建筑的主要出入口附近,流量较小的区域则要远离其主要出入口,这样就能形成较为合理的交通流行组织,达到方便交通与流通便利的目的。平面图中交通流线的设计应该符合建筑项目功能对其使用程序的要求,尽量缩短交通流线长度与方便性吗,力求流线设计的简洁明快。另外,在建筑平面图设计时必须要考虑到室内外交通流线的相互联系以及城市宏观交通与建筑项目内部交通的合理联系问题。建筑的方案设计与平面图设计中,若没有保证与城市交通的有效联系,该设计无疑是低质量的。
二、简约主义风格在平面设计中的运用和体现分析
1.简约的图形
图形是平面设计中的重要元素,其在平面设计中的发展经历了简单——复杂——简单的过程。一开始的平面设计,受制于艺术设计发展水平,其图形往往都是简单直观的,能够表现出其基本的含义即可。而伴随着设计水平的进步和平面设计表达的需要,很多新的图形创作手法,如电脑制图、立体图形等也广泛出现在了平面设计中,这在使平面设计得到丰富的同时,也带来了人们视觉审美上的疲劳。在这种情况下,简约风格的图形便应运而生,其在简单直观的同时,还有着独特的深意,满足了人们对图形外观和内涵的审美需要。如标志设计。标志设计是对图形元素要求最高的平面设计门类,其既要简单明了,又要能体现出标志的内涵。中国某航空公司的标志设计,就选用了一只振翅欲飞的凤凰。凤凰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祥物,有着平安、幸福的寓意。一方面,作为航空公司来说,选择“百鸟之王”的凤凰,与公司的性质相吻合,也体现出了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雄心和壮志;另一方面,凤凰本身所具有的平安、幸福的寓意,对机飞行来说,也是再合适不过的。设计者用极为简练的线条,勾勒出了凤凰昂首飞翔的姿态,可谓是言简意赅,富含深意。山西某白酒的标志设计,是一幅简化的中国山水画,一个牧童骑在牛背上,手指着远方,这样的设计灵感来源于大诗人杜甫的那句“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而在今天的标志设计中,设计师用图形的形式对这一典故进行了有机的运用,在表明了该酒身份的同时,也体现出了该品牌的历史、文化和质量。又如招贴设计。招贴设计是放置在公共场所的广告,利用文字、色彩和图形将信息迅速、准确地传达出来。在视觉图像泛滥的今天,唯有简约的图形,才能引起人们对招贴的关注。如2012年大学生招贴设计展获奖作品《“空洞”的人生》,就是对简约图形的完美运用。整个作品中没有使用文字和色彩,只有一支竹笛,这支竹笛是竖着面向观众的,若干个黑色的音孔一字排开,就是作品名字中的“空洞”;但是这里的“空洞”是加引号的,意在表明,人生就像是竹笛,摆在面前的是一个个黑洞,但是如果我们去感悟生活、创造生活,那么我们的生活则将不再空洞,而是响起了宛转悠扬的旋律。这幅作品仅仅用一个图形,就表明了“生活”这个深刻的主题。所以说,当下的平面设计中,那种繁琐的图形已经不再多见,多是这种外观上简单明了,却又饱含深意的简约图形,这在充分满足人们审美需要的同时,也带给了人们以深刻的思考。
2.简约的色彩
色彩是平面设计中最直观的要素,虽然其本身只是一个自然现象,但是每一种色彩都有一种心理暗示,从而能给人一种先入为主的印象,因此色彩成为了作品中带给人们感受的第一要素。平面设计中的简约色彩,或者是用单一、直观的色彩直接展现作品,或者是遵照色彩规律,用简单的色彩对比来阐明主题,从而形成强烈的视觉冲击感,达到以一当十、简洁高雅的艺术效果。如标志设计。中国联通的标志是一个大红色的中国结。红色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寓意着喜庆和吉祥,而红色的中国结更是圆满和热情的象征,其采用了直观色彩展示的方式,将企业文化的内涵充分地表达了出来。又如一家国际著名的快递公司,在公司标志和包装设计中,就曾经做过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快递行业普遍喜欢用大红色和绿色,但是这家快递却使用了紫色和橙色的搭配,这是一种少见的色彩组合,能给人一种陌生的感觉,一方面,企业想要在众多快递行业中脱颖而出,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另一方面,人们收到快递的时候,都会有一种新鲜和陌生的感觉,这与紫色和橙色组合带给人们的心理反应是一致的。确立了色彩组合之后,小到一个包装袋、大到运输的飞机,随处都可见这个醒目的标志。这个科学的色彩设计为企业的成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其按照色彩规律,让不同色彩之间发生对比关系,达到了最初的设计目的。又如海报设计。香港著名设计大师靳埭强近年来十分喜欢运用中国的水墨元素进行海报设计。水墨元素,意味着往往只有黑白两种颜色,但正是这两种常见的颜色,却在靳埭强的笔下散发出了无穷的魅力。他为2008年奥运会设计的举重海报中,整个作品只有黑白两个颜色——白色的底子和黑色的图案、文字。白色给人以纯洁之感,也暗示了本届奥运会的公平和公正;而黑色则是一种力量的凝聚,给人以厚重的感觉,两者互为对比又互为依托,体现出了简洁、清晰的设计效果。他为宁波服装节设计宣传海报时,依然只用黑白二色,画面中有一只黑色的竹尺,以表现出服装的主题,同时又在竹尺上方勾勒出了一道弧线,两者组成为了一个衣撑,从而进一步表明了主题。黑白的固有属性和心理属性,在他的手笔下产生了精妙绝伦的简约设计,给观者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3.简约的文字
1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中三方的关系
建设方、设计方、集成方是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的三个主要主体。他们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是研究的主要对象。实际上,参与工程实施的单位往往多达几十家,其承担的工作各不相同,就目前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实施中大致涉及到以下几方:建设方、设计方、系统集成方(弱电系统总/分承包方)、工程总承包方、工程建设监理方。以上各方在工程实施中扮演着各自的角色。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和实施与传统的建设工程相比,对参与工程的各方而言,无论其工作程序、内容、与其它各方的协调等都有所不同。为便于分析和解决问题,根据工作的职责和界面,将贯穿工程全过程的各方归纳为:建设方、设计方和系统集成方。三方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中的工作职责和范围包括以下几点,见表1。
三方在工程中的职责和范围表1
对象
工作职责和范围
建设方
落实施工前的有关前期工作,提出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的明确需求,落实建设资金,制订工程时间目标,安排落实各项计划,协调各种关系,组织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接收管理。
设计方
总体负责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设计,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设计规范和业主的需求进行系统总体设计及有关文件编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平衡各工种设计问题,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及有关问题,参与竣工验收工作。
集成方
依据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根据业主的总体工程时间目标,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施工规范,依据设计所提供的土建、结构、水、风、电设计图及有关技术参数,制定详细的节点计划时间表、系统深化设计、设备供货、组织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实施,协调各分包的施工、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提供竣工资料、系统培训、保修期内的维护和保修。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计算机、通信、自动控制技术的发展,将有更多的系统进入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范围,其设计、施工和安装等也朝着系统多、技术新和管理难的方向发展。事实上,建设方、设计方、集成方这三方,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中,既是利益的共同体,又是互相制约、互相牵制的一个临时组合体,他们对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实施,不管是质量,还是进度,都将产生极大的影响。
三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关系见图1。
注:合同关系协调关系
图1三方在实施过程中的关系图
三方对工程的影响和制约的有关因素见表2。
三方对工程的影响和制约表2
对象
对工程影响和制约
建设方
资金筹措与到位情况,需求预测和项目建设的标准与定位,筹建班子、技术人员的水平,外界因素的影响。
设计方
业主需求明确与否,设计人员技术水平,土建、结构、水、风、电各工种的平衡协调,现场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响应的及时性。
集成方
设计方设计文件和系统深化设计的深度,系统有关技术参数、接口的提供与开发,前、后道工序的影响,与有关设备供应商的协调,与各其它工种的工作界面、进度和组织协调。
2各方的职责技术界面划分
为了保证智能建筑工程真正达到预期的目的,基于对工程实施的各阶段的分析,除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外,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应按以下8个阶段进行:
(1)建筑智能化系统方案设计;
(2)建筑智能化系统初步设计;
(3)建筑智能化系统深化设计;
(4)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
(5)建筑智能化系统调试;
(6)建筑智能化系统初步验收及试运行;
(7)建筑智能化系统竣工验收;
(8)建筑智能化系统保修及维护。
以下将工程各方的职责及相关工作的界面划分及其流程进行归纳和总结:
2.1建筑智能化系统方案设计阶段
建设方组织专家、顾问、设计方在建筑扩初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建筑智能化系统的方案规划设计、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和立项等。
2.2建筑智能化系统初步设计阶段(见表3)
初步设计阶段的职责及主要工作表3
对象
职责及主要工作
建设方
建筑智能化系统需求书或招标文件编制
设计方
智能建筑扩初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初步设计
2.3建筑智能化系统深化设计阶段(见表4)
在这一阶段,系统深化设计工作主要由集成方来完成。集成方按照招标书的要求,根据设计方完成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初步设计进行系统深化设计。
集成方提供的深化设计,应由设计方来审定是否符合建筑扩初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初步设计和招标书的要求。如果符合,则进入建设方和集成方的合同签署;如果不符,集成方应对深化设计作出修正。以上工作应循环进行,直至全部相符,然后进入下一阶段。
深化设计阶段各方对工程的影响和制约表4
对象
对工程影响和制约
建设方
资金筹措与到位情况,需求预测和项目建设的标准与定位,筹建班子、技术人员的水平,外界因素的影响。
设计方
业主需求明确与否,设计人员技术水平,土建、结构、水、风、电各工种的平衡协调,现场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响应的及时性。
集成方
设计方设计文件和系统深化设计的深度,系统有关技术参数,接口的提供与开发,前、后道工序的影响,与有关设备供应商的协调,与各其它工种的工作界面、进度和组织协调。
2.4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阶段
2.4.1施工前的准备
在完成上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建设方与集成方可签订弱电工程总包合同,并可转入工程施工阶段,为保证工程施工的如期按质完成,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极为重要。各方职责及主要工作内容(如表5所示)。
施工前各方职责及工作内容表5
对象
职责及主要工作
建设方
①监督、检查集成方工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②协调设计方和集成方的系统深化设计③认定集成方提出的工程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工艺流程、施工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措施和计划;设备安装、验收方法;隐蔽工程验收计划和方法;设计更改制度、协调会议制度等④参与工程所需关键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商或分包商选择的谈判并予以确认⑤提供和保证现场施工条件
设计方
①协助建设方认定集成方所完成的系统深化设计②协助建设方,认定集成方提出的施工有关制度,如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流程、设计更改制度等
集成方
①完成系统深化设计和工程施工组织②完成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工艺流程、施工管理制度、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计划等的制订③完成设备、子系统和系统测试、验收程序、方法
设计方和集成方的接口
弱电工程管线施工图的设计审查和签署
建设方和集成方的接口
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完成子系统分承包方的供应商的选择,并完成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
2.4.2施工阶段(如表6所示)
在工程施工阶段,上述各方的职责表明,相关各方在施工中有许多的接口或交叉。其技术接口就是设计文件、施工文件和安装验收文件。因此,必须严格控制设计更改流程和设计更改的各方权限。
施工阶段各方职责及主要工作内容表6
对象
职责及主要工作
建设方
①协调设计方、建筑总包方、集成方和监理方在工程实施中的配合②监督和检查工程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③参与设备安装环境及条件的验收④参与设备的开箱验收⑤参与弱电管线的安装验收⑥协助质监部门,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⑦参与设备的安装验收
集成方
①全面组织和协调弱电工程的施工②组织进场设备和材料的验收③组织对设备安装现场环境及条件的检查④参与弱电管线的安装验收⑤完成隐蔽工程的质监验收⑥完成设备的安装验收
工程总包方
①按照弱电工程设备施工图,完成弱电管线的安装②提供弱电大型设备的吊装条件和工具
工程监理方
①监督和检查弱电施工质量②参与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③参与设备的开箱验收④组织弱电管线的安装验收⑤参与设备安装环境及条件的检查⑥组织设备的安装验收
图2表示了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各方的关联。特别是涉及设计更改及其确认,应在工程施工以前就作出规定,一般来说,应由集成方进行设计修改,由设计方认可修改,由建设方和监理方批准修改。
2.5建筑智能化系统调试阶段(如表7所示)
调试阶段各方的职责及主要工作内容表7
对象
职责及主要工作
建设方
①组织对系统的试用②审查准备接收的各种文档③准备接收系统的使用和维护人员,建立相应组织④组织对系统的全面测试
集成方
①实施并完成系统集成联调工作②完成系统功能和性能测试③准备并完成系统验收和移交的各种文档④系统提交建设方进行试运行
工程监理方
①参与系统功能和性能的测试②参与系统试运行后的全面测试
2.6建筑智能化系统初步验收及诫运行阶段(如表8所示)
试运行阶段各方职责及主要工作内容表8
对象
职责及主要工作
建设方
①参与子系统的用户技术培训②组织并参与各系统的初验③审查所有移交文档④完成试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设计方
①审查所有初验文件②参与子系统的初验
集成方
①提交所有初验文件②组织并完成系统的初验③组织实施子系统的用户技术培训④提交系统运行和维护文件
工程监理方
①审查所有初验文件②参与子系统的初验
2.7建筑智能化系统竣工验收阶段(如表9所示)
竣工验收阶段各方职责及主要工作内容表9
对象
职责及主要工作
建设方
①组织并参与各系统的验收②提交系统试运行记录③审查所有移交文档④提交系统运行和维护管理文件
设计方
①审查所有验收文件②参与各系统的验收
集成方
①提交所有验收文件②组织并完成系统验收③系统移交建设方运行
工程监理方
①审查所有验收文件②参与各系统的验收
2.8建筑智能化系统维护及保修阶段(如表10所示)
维护及保修阶段各方职责及主要工作内容表10
对象
职责及主要工作
建设方
①系统日常运行②监视系统的使用情况并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③定期完成系统使用情况分析和系统应用效果统计④提出系统扩充、更新或升级的规划⑤进行系统维护成本及其产生效益的分析
设计方
①定期回访用户,听取用户的意见②记录系统运行情况,检查设计效果
集成方
①按服务承诺提供系统维护和故障处理的技术支持和现场服务②进行系统使用情况的分析、故障情况的分析,提出系统扩充、更新或升级的建议意见
3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互提技术文件及其深度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文件是建筑智能化系统在其生命周期即方案、设计、实施、调试、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全过程的记录和依据,其中部分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是工程管理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在全面综合研究建筑智能化各系统的技术关键、实施要点以及工程实际经验的基础上,对工程相关各方互提技术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提出有关具体要求。
为保证各阶段技术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规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文件编制的管理,在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的具体情况,制定有关要求。它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工程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
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有关行业和工程建筑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现行的有关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有关行业的工作程序。
本研究根据"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和"上海市智能住宅小区功能配置试点大纲"建立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互提技术文件内容及其深度要求体系,该体系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工程各阶段互提技术文件表;
一、引言
建筑工程监理对于工程成本与工期的管理控制,工程整体质量的提升等诸多方面的工作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甚至在某种层面上遏制了建筑工程项目中的腐败行为的发生,为我国社会建设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由于工程监理在我国的发展起步相对较晚,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工程监理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与不足需要我们在实践过程中不断的摸索改善。
二、当前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分析
(一)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管理不规范
当前很多建筑工程监理具体实施过程里,除监理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以及部分监理机构资质不达标之后,还存在较为严重的市场整体不规范的问题,首先是建筑工程监理市场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行业性壁垒问题,对监理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造成了极大的阻碍与制约,再者,相当部分地区存在着根深蒂固的地方保护主义问题,违法违规阻碍外地市场主体的进入,少数地方政府机构通过对政策漏洞的利用,采取各种内部方法和手段对本地企业加以保护,正是上述的区域垄断和行业保护导致很多外地企业和外部行业难以打进其他市场,极大的限制和阻碍了市场的良性竞争,从而无法在更大范围内对建筑监理市场内部的资源配置加以合理及时的优化,进而阻碍了整个监理市场的良性发展。
(二)监理机构资质管理机制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存在着供求关系失衡的问题,过度竞争导致了恶性竞争和不良竞争的出现,直接造成整个建筑市场混乱局面的发生,比如某些地方单位和个人片面看重建筑工程监理带来的各方面丰厚的经济收益,于是想尽办法通过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创建监理单位,但是这种监理单位不管是在技术还是人员素质方面都不具备实施工程监理的资质,少数监理机构甚至不能作为法人实体进行自负盈亏,更有甚者只有在由监理工程任务的时候才临时凑人,从而对监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事业心造成严重影响,此外还有一些监理单位承包监理任务的过程中存在着将监理工程业务违规转包给一些资质较差的单位进行监理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发生都是监理机构资质管理机制不完善的结果。
(三)监理工作队伍整体素质能力不高
当前建筑监理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与不足很大一部分来源于监理工作队伍成员的整体素质能力较低的原因,人才的欠缺直接导致很多问题无法得到满意的处理,当前绝大部分从事建筑工程监理的人员并不是科班出身的专业监理人才,其中相当一部分都是从事施工管理和工程设计的工作人员进行兼职监理,这些人往往都是经过简单短期的临时培训便走上监理工作岗位,其对具体监理工作规范认识不够深入全面,对相关监理技能掌握的不够熟练,很多人将工程监理简单的理解成工程质量监督来加以对待,再加上工程监理工作环境恶劣、收入不高,很多高素质人才不愿意主动进入这个行业,久而久之就造成了整个工程监理队伍成员的整体素质偏低,制约了工程监理行业的整体发展。
三、推动建筑监理事业更好发展的建议措施
(一)强化对建筑监理市场的管理规范化
对建筑监理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应当从法制建设的完善入手,国家在这方面的工作已经做了很多,比如出台落实了《建筑工程监理规范》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条例,建设部门还颁布了《工件监理合同范本》,这些制度规范的建设与完善对我国建筑监理市场的管理规范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很多地方还没有能够在这些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方面落到实处,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还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各建筑监理市场主体的规范管理力度,如要严格规定所有建筑工程企业在选用监理单位时一定要严格根据《招标投标法》中的明文规定进行公开、公平、公证的严格招标投标,严厉禁止出现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问题,对于部分直接委托项目,建筑单位与监理机构要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程序,政府监管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对有关材料的备案记录和监督,对于不符合程序规定和要求的工程,监管机构一律不予备案验收。
(二)重视建筑监理单位资质准入门槛建设与管理
对于当前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存在的资质较差却得不到有效管理的问题,相关职能监管机构应当对相应的监理单位资质与准入门槛问题进行严格的管理,首先,对于有违法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监理机构行为,要将其列为资质检查管理的重点对象加以检查处理,以有效制约和规范监理单位的行为,保证不发生类似的违法违规行为,再者,监督管理对于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理单位,除了要进行重点查处之外,还要给予严厉的处罚,比如吊销监理资质证明,禁止再次进入监理行业市场等重罚手段,通过强有力的惩罚措施来达到以绝后患的管理目的,其次,要对监理单位的市场准入门槛进行严格限制,确保凡是进来的都是优秀的,杜绝资质不合格的监理单位混入到建筑工程监理市场当中,最后,要坚决打击部门分割和地方保护的约束,构建统一、公平、有序的建筑监理市场,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维护行业市场繁荣稳定。
(三)重视对监理工作队伍整体素质能力的提升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对监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如果没有一直高素质、高技能的监理队伍,监理工作的实效性必将大打折扣,因此应当重视对于监理工作队伍整体素质能力的提升,首先,政府主管机构在监理单位和审批和整顿过程中要对其监理队伍加以严格的把关,比如对一些固定专业监理人员低于60%以及人员建制方面不独立的单位,不予批准成立,以保证建筑监理市场整体人员素质处于较高的水准,再者,监理机构自身要重视对现有监理人员队伍的培训和再教育工作,通过专业的培训教育和相关知识技能的宣传推广与实践,让监理人员不但具备传统的工程监理能力,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设计监理技能以及在项目施工前期的咨询能力,以更好地适应现代工程监理工作对于全过程监理能力的需求,此外,工程监理单位还应当积极配合高校等人才培养机构的人才教育工作,通过提供实践机会以及产学研合作等方法为自身,也是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兼具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复合型监理人才,从而提升整个建立市场人才的质量。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工程监理对于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面对当前建筑工程监理行业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与不足,我们必须加以认真对待,给予足够的重视,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完善和弥补,以促进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 建筑工程;超面积;原因分析;对策
Key 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super area;reason analysis;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1-0136-02
0 引言
目前,我国一些基本建设工程存在少批多建现象,其产权登记前的实测建筑面积与规划批准的建筑物设计面积存在较大差异,很多建筑工程还超出了合理误差,但在建设过程中并未违反规划审批图纸进行施工,这种现象导致有些建设单位因“超面积”被罚款,也给城市建设管理带来诸多难题,影响了城市建设的正常秩序。本文拟通过分析这类按图施工而出现的“超面积”现象的产生原因,结合目前工程管理中的难点,就如何解决建筑工程“超面积”问题进行探讨。
1 产生原因
1.1 计算口径差异 建筑工程的设计单位在编制设计文件时,有关建筑面积计算标准执行的是建设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而项目建成后房产面积测量执行的是国家和省市房产测量规范和相关规定,两者在房屋某些部分的计算口径上存在一些差异,由这些差异导致的房屋实测建筑面积的数据大于规划批准建房面积,其差值超出合理误差,造成“超面积”的表象。这种情况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超面积”。
1.2 少报、虚报
1.2.1 由设计单位疏忽而产生的少报 由于设计单位在出设计成果时往往只注重出图,在建筑形式和结构规范方面投入很多精力,而对文字说明及面积计算的复核并未认真对待。认真出图无可厚非,毕竟建筑形式承载了一个建设项目的功能与品味,结构牢固是建筑安全使用的重要保障,但是,一套完整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文字说明及相关图纸,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上加盖了技术认可章之后,就不仅仅要对图纸负责,还应对每一个尺寸、每一个文字、每一个数字负责,但由于个别设计单位有些设计人员对这部分工作的不重视,在设计阶段就会少报建筑面积。比如,建设单位在审图时提出一些变更要求,而这些变更是会增加建筑面积的,设计单位仅做好了图纸的变更,而没有重新计算建筑面积,不变更设计说明中的相关内容,而建设单位拿着这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到相关部门报批,在工程建成后就会出现“超面积”问题。
1.2.2 因超规划指标而恶意虚报 这种行为非常恶劣,在利益驱使下,某些建设单位心存侥幸心理,而个别设计单位也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为了给建设单位谋取不当利益而在设计文件上故意少报建筑面积,使建筑面积的数值从表面上看符合规划指标的控制要求。这种由于弄虚作假而获得规划批准的建设项目,由于建筑工程本身真实的设计面积大于许可面积,其建成后实测出现“超面积”情况是必然的。
2 对“超面积”问题的处理难点和尝试
目前最紧迫的是要解决建筑工程“超面积”中超出合理误差部分如何妥善处理的问题。《关于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确认和超建面积处理的若干意见》(杭政办函[2004]174号,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对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批准建房面积(含经依法批准增加的建筑面积)在合理误差范围外的部分,由规划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违法建筑物,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超建面积部分进行处罚,其中被没收房产按市政府《杭州市依法没收的建筑物处置方法》(市政府令第16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关于贯彻实施〈杭州市依法没收的建筑物处置办法〉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3〕2号)进行处理。”但是在实际的工程管理中,对上述规定的操作存在欠妥之处和一定的实施难度,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违法建筑物的认定不能一概而论 通过对“超面积”现象产生原因的分析我们知道,并不是所有的“超面积”都是由建设单位主观恶意造成的,如果其少报、漏报的面积更正以后总面积仍符合规划控制指标,或者其建成后的实测面积也仍在规划控制指标之内,换言之,如果提供准确的计算面积报批,有些项目还是可以获得批准的,那么只要按图施工,就符合城市规划,故将其超合理误差部分认定为违法建筑物是不合理的。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1
“营改增”是将营业税应税项目改为缴纳企业增值税,即对产品及服务增值部分进行纳税,避免重复纳税环节,以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加企业发展能力,来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对于这次税制改革而言,建筑企业如果不能及时、正确地改变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应对“营改增”后给企业管理和会计核算带来的一系列变化,新税制改革不但不能够减少企业税负,而且会使企业税收负担大幅上升。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后建筑企业财务核算的变化
(一)应纳税税种的变化。营业税属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税款将由销售款来承担并从中扣除。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用公式表达为:价内税的税款=含税价格×税率;价外税的税款=[含税价格/(1+税率)] ×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建筑企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计征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和抵扣将成为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又一重要工作内容,较以前征收营业税来讲,增加了工作量和难度。
(二)税率的变化。建筑企业“营改增”前按税率3%计征营业税;“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按11%的税率计征增值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通知形式下发了财税[2011]110号文件,文件明确规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一起,适用11%税率,对于当期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三)纳税期限有所变化,“营改增”税制改革前,建筑企业是以实际结算款或索取营业额当天为纳税义务时间;“营改增”税制改革后,建筑企业由税务机关按应纳税大小核定缴税时限。
(四)会计的核算科目和核算内容变化。“营改增”税制改革前,建筑企业依据营业收入计算企业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按当期实际结算收入计算缴纳当期应交税费,通过“应交税金—营业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营改增”税制改革后按增值税计税原理,以增值额为计征对象,施工按当期全部结算收入及价外费用确定企业销售额,计算当期销项税额;对于购进的建筑企业物资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税务认证,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根据建筑企业上述内容计算应缴增值税,要使用“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五)财会人员素质变化。“营改增”税制改革后增加了许多操作环节,对建筑业的财会人员是个新的挑战。在日常工作中,要进行增值税的抄税、报税、认证工作,还要进行附加税费和个税的申报缴纳,既涉及国税又涉及地税,加大了工作量和操作难度。应对基层财会人员的“增值税”知识加强培训,准确核算税额,加强纳税策划,以降低建筑企业税负。
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由于税收与经营环境的现状,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既定建筑企业11%税率,从理论上讲,由于材料、设备抵扣等原因,计算建筑企业税负略有减轻,但实际计算中,绝大多数建筑企业的税负增加超过了90%。
建筑企业实施“营改增”后,从建筑的人工费成本进行分析,人工费成本占总工程成本35%左右,是主要的成本费用,由于现阶段人工费用高速上涨,人工费又不能抵扣,给建筑企业税负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为了反映“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直接影响,现举例分析:某建筑企业年营业收入额11000万元,实际成本为10000万元,按《中国上市公司业绩评价报告2011》中,对建筑行业上市公司数据分析来看,2010年建筑行业的工程结算成本,原材料成本约占55%,人工成本费用约占35%,其他费用成本比例不超过1O%,按此计算,“营改增”前,年应交营业税330万元(11000*3%);“营改增”后,在没有新购固定资产的情况下,能够抵扣建筑项目进项税额661.11万元[(5500+1000) *17%/(1+17%)]*70%(按照现行的税收规定人工成本费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其余费用假设都能参与抵扣;理论上建筑企业可获得进项税发票的占比是70%);年销项税额1090.09万元[11000*11%/(1+11%)],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428.98万元(1090.09-661.11),比“营改增”前缴纳营业税时要高98.98万元。如果当年新购施工设备1000万元,这样能够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便增加145.30万元,即:[1000*17%/(1+17%)],企业税负才比原来交营业税时减少45.32万元,但企业不可能在年产值11000万元,毛利1000万元的情况下,每年新购1000万的施工设备,何况按一般十年的折旧来算,进入成本的折旧已占10%,企业也不可能除了人工成本(35%)、材料成本(55%)、机械折旧(10%)之外而没有别的成本发生,在产值一定和生产周期一定的情况下,新购设备的折旧也必然会增加企业的成本,挤占利润空间。
依照上例,针对工程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总价款与购进材料之间的比例关系进行分析:如建筑企业的合同总价款为X,所耗用的全部材料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为55%,该建筑企业的销项税额则为X*11%/(1+11%)=0.099X,当建筑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等于营业税时(暂不考虑附加税费的影响),该建筑企业的进项税额应为:0.099X -0.03X=0.069X,设取得进项税发票所占的比率为Y,则建筑企业购入材料可抵进项税额为X*55%*17%/(1+17%)*Y=0.069X,Y=86.25%,也就是说,当购进的材料占合同总价的55%时,建筑企业在无固定资产购入的情况下,购进的含税材料取得的发票能抵扣的比率达到86.25%,才能与原营业税税负持平,而经过反推可知,如果抵扣率达到百分之百,购进材料需占合同总价的47.50%,可获得进项发票的占比与材料总额占合同总额比例成负相关,而购进的商品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很难达到86.25%的比例,理论上建筑企业可获得进项税发票的占比是70%,但企业测算后发现,其中只有不到50%能在实际中获得,即便购入固定资产可以增加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但在合同总价款和施工周期确定的情况下,也需要考虑固定资产的投资回收问题。在实际情况中,除主材外,其他材料如配件、低值易耗品等多半为小规模纳税人所售,只能取得普通发票而无法抵扣,成为建筑行业实行“营改增”后在税款抵扣中无可避免的硬伤,而一些购进商品中抵扣率低的材料和项目,如商品砼、运费等,更是使企业的税负雪上加霜。
根据上述例题,我们明显的看到企业的税负在“营改增”后,不但没有减少,相反的还相应增加了。在商品材料采购占合同总额一定比例的情况下,进项税发票的占比直接影响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是否会高于税制改革前的营业税,而在实际情况中,施工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水、电、风、气等动力耗费以及设备租金、贷款费用等都无法取得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使得建筑企业在“营改增”后实际税负增加,至少在这些对应的行业(如供电所、银行等)都实行“营改增”后,在普及和完善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建筑行业都需要承受由此而带来的阵痛。
三、建筑企业对“营改增”后税负影响的应对措施
建筑企业获取增值税发票困难无法按理论扣除等问题是现实存在的,但建筑业面临刚性税制改革是国家政策的大势所趋,无可避免。所以,建筑企业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对“营改增”做好无条件承接的准备和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应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经营行为,实行精细化管理,增加进项税的抵扣额,优化企业资产结构,提高企业自身的获利能力,增强建筑企业在市场中竞争能力,尽可能抵消“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引进新进的先进机械设备、流水线,减少施工人员作业,以降低在施工过程中人工成本费用的支出,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
(三)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工成本费用占总成本费用的比重较大,如在上例中,人工成本占成本总额的35%,具体来看,其中除了本企业自身发生的人工成本费用外,很大一部分还包含着劳务分包成本,我国对劳务公司能否实行营改增税改还没有确切定论,建筑企业在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中对涉税部分如何商定无疑是项重要因素。
(四)建筑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对业主方的招标文件里有关涉税内容的条款,如甲供材、代购系统设备等方面,应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归属问题在合同谈判中予以高度的关注和明确,避免出现企业税款无法抵扣的情况。
(五)建筑企业在内部管理上,要积极转变旧观念,加强源头控管,从材料采购环节抓起,在比质比价和洽谈合同时,就要树立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和抵扣的观念,提高抵扣率,减轻企业的税负。
结合建筑企业“营改增”税制改革实施对税负及操作方面的影响,提出了相关的建议。总而言之,建筑企业的“营改增”要适应经济环境,优化内部管理,提高核算水平,认真学习相关税法知识,重视增值税的核算,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策划平台,把“营改增”作为促进企业加强内控的契机,加强纳税策划,以达到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工程质量监督实践经验和成果
从1984年《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间题的暂行规定》以来至1990年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00年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2000]38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2003]162号)等,对监督机构的设置、管理以及质量监督的内容与程序等均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使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监管理论在实践中逐步成熟,并不断的发展起来;另一方面,目前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共有质量监督机构2659个,人员41941人,这些监督机构从青藏铁路、三峡水利工程、小浪底水库到高达492米的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奥运主场馆“鸟巢”实施了科学的监督,使我国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升,重大质量事故总体上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同时在有效落实参建单位的质量责任、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宣传贯彻有关质量法律、法规、标准等方面做出了很多工作,为保证我国经济的全面快速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2 当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2.1 建设市场问题
由于目前我国处于大发展的阶段,投资主体、施工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等也处于膨胀发展阶段一些建设单位因工期、利润趋使等因素,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办理施工许可,不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即开工建设,不办监督手续,脱离监督;为了最高利润,片面采取“最低价”中标,采购劣质材料,强调工期牺牲质量。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挂靠现象严重,违法分包,包而不管,偷工减料。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中介机构恶性竞争,甚至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一味迎合委托方的不合理要求,无理变更设计,在不合格材料、文件上签字,出假检测报告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给建筑质量留下了很大的隐患。
2.2 质量监督问题
面对大规模、高速度发展的建设市场,目前质量监督工作也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
2.2.1 80年代1名质量监督人员监管工程3~5万,现在中等城市1名质量监督人员监督工程达30~50万,而且监督内容也从单一实体监督发展到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等监督。
2.2.2 目前监督责任更加深化,问责制也越来越严峻,而监督费从2008年11月也停止收费,造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任务重、责任广、人才流失、监督推诱的现状。
2.2.3 目前监督工作内容不断增加,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等机构的质量管理、节能工作管理等相继纳人监督范围,而且监督工程也向“高、深、大、难”方面发展,给监督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2.2.4 监督体系不顺、性质模糊、地位不清、无行政处罚权利。目前监督机制也处于“三步到位(基础、主体、竣工)”的基本模式,与当前控制工程质量风险、防范事故的政府要求不接轨。
2.2.5 监督方法、手段单一、落后,单靠传统“看、敲、摸、听”、核查资料已不适应当前国家快速发展,一旦诚信机制弱化、质量资料虚假将给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处理带来不准确的信息。
3 创新监督模式
3.1从按部就班的“平均化监督”向突出重点的“差别化、分类监督”转变。
3.1.1 监督工程差别化管理。
将重点工程、政府投资工程、风险大的高难度工程及特大型工程、村镇工程管理纳人到主要监督内容,对不同的工程制定相应的监督方案,确保工程质量整体受控。
3.1.2 监督企业差别化管理。
针对资质相对低、素质相对差、有严重不良记录的企业承建的工程,强化监督频次与力度。可根据资质级别、工程类别等进行梳辫子,分类检查。
3.1.3 监管领域差别化管理。
要针对监督范畴的不同地域(如山坡、郊区),实施不同监管要求。
3.1.4 监管环节差别化。
要针对工程不同部位、工序、环节,特别是高、难、新的新工艺及技术风险高的环节强化监督。可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监督方案、监督交底和巡查。
3.1.5 监管人员差别化。
要根据监督人员专业职称、技术水平、监督工作经历与工作责任性,针对工程特色合理配置监督力量,提高工程的监督效率。
3.2 建立市场与现场联动的监督机制。
将工程质量现场监管与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资格管理结合起来,从多个环节严格把关,探索实行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构建资源共享平台。强化“市场”与“现场”的联动,营造公平、有序、规范的建设市场环境,为工程质量提供保证。
应以“现场”为龙头,制定一套系统、完善的针对现场中质保体系、人员、实体等方面的制约措施,与稽查、市场、开发等部门联动进行处罚。
3.3 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科学监管。
以网络为支撑,强化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实效。建立统一的监督电子平台,全面加强对工程项目、参建企业和从业人员等基本信息、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的管理,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
3.4 探索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建立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举措,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政府形象和社会安定等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可首先探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强制性保险,通过市场化的经济手段落实企业质量责任。
3.5完善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3.5.1 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机构,完善内部机制、工作程序,市、区县要以一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挂帅,专门成立健全的质量投诉机构和完善的工作程序。
3.5.2 加强质量投诉管理机构人员办事行为准则、自身业务培训,要体现出规范化办事作风,避免被投诉人间接投诉。
3.5.3 加强日常质量监督工作考核与质量投诉挂钩。质量投诉工作完成不到位、目标不达标的考核一律不合格。
3.5.4 对于难办事件、重点事件、群访事件要及时上报,加强质监与市场、开发、稽查等部门的沟通、联动,探索通过质量保险制度、资质资格准人制度等市场机制加强质量投诉工作。
3.5.5 加强技术鉴定工作,一方面组成专家库,另一方面可与有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建立技术合作协议。
3.5.6 每年定时召开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会议.
3.6将目前的“三到位”模式改变为以平时巡查为主要手段、以行政执法为基本特征的工程质量监督模式
3.6.1 进一步规范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要完善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机制,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和积极开展各类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综合检查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机构要从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建材、混凝土强度、地基处理、门窗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要形成制度化和常态化,检查指标、方法、内容要进行优化,使检查更加规范化,更具可操作性。
3.6.2 监督检查要严格执法。
3.6.3 监督检查要严肃,不能走过场,发现问题要严格执法,要与市场、开发、稽查等部门联合制订可操作性强的处罚办法。
3.7 制订严格的监管人员考核办法。
施工工地试验检测工作存在的试验检测数据及报告的造假行为和试验检测人员无证上岗现象等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目前,工地试验室主要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试验人员素质低,持证上岗率低。一方面,工地配备的试验检测人员都偏少,特别是专业人员少,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另一方面是持证上岗人员数量匮乏。相当一部分试验检测人员是从其他部门转行而来的,因此他们得到的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就值得怀疑。
(2)试验检测设备、场所等硬件配备不足。这方面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实验仪器的配置上,在实际施工中很多单位要么仪器数量不够用,要么仪器的精度达不到要求。二是试验检测配置的场所、环境条件简陋,不符合要求。工地的试验室环境一般较简陋,室内采光、通风不好,不满足试验检测工作需要,且存在安全隐患。工地试验室整体布局和功能分区不合理,未按规定将不同的试验项目分设试验室,未将相互干扰的仪器设备隔离,影响了仪器精度和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3)有的检测部门不执行统一的检测费用价格,在激烈的竞争中互相压低价格,为了承担试验检测任务不惜任何手段,造成越正规的检测部门,很可能不如较差的检测部门;
(4)有的检测部门为了部门的利益,不按规定办事,弄虚作假,开假报告,为竣工资料埋下了定时炸弹;
(5)工地不按规定的时间做试块,试块与施工时的不一样,后补送试,有的形成建筑质量差,试块质量好,完全是为了应付交工;
(6)有的工地有时根本不送试验,专找违法的经营检测部门,给钱就直接开报告,严重的破坏了检测工作的科学性;
对于存在的问题,如何做好试验检测工作是一个值得思考与探讨的问题,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具体要求分析如下:
一、对检测部门的要求
1.检测部门要有有关审查部门批准的资质证书,否则视为非法;
2.人员要保证素质要求,人员要精练,试验工程技术人员要满足需要;
3.检测仪器要定期维修,保养和检定,试验用的有关药剂要备足和保管好;
4.要有一定的流动资金和储备资金以满足必要的设备购置,同时设备也要及时更新;
5.要有全面的可执行的管理制度,确保试验工作的正常开展,一个部门没有一个好的管理制度,也就没有好的工作质量,制度是管理的必要措施,一个部门要制定好业务范围,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三为一体的管理制度。
二、要搞好见证取样工作
目前由于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送检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取样不规范,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而出现了检测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给工程结构留下了质量隐患,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结构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更好地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检验制度,从而能取得真实代表质量特征的有关数据,科学评价工程质量,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从而确保工程质量,这就要求我们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见证取样制度在保证检测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等方面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在执行过程中仍然暴露出以下一些问题:
(1)见证人员的自身素质还不到位。由于见证人员绝大部分为监理人员,而目前监理人员存在一些问题,如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廉洁自律不够等也存在于见证人员中,使得见证工作呈现“走过场”现象。有些见证人员将样品的真实性片面理解成样品只要在现场的母体中提取即可,忽视了样品的提取要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或规范的检验批的要求,最终导致一个小区几栋甚至十几栋的建筑共用一份检测报告的现象时有出现。
(2)见证人员的配置还与工程建设量有一定的差距。目前,有些建筑工程现场见证人员数量远远不够,特别是近一两年,建设工程规模越来越大,有些监理单位由于见证人员的数量不够,将某一见证人员的证书复印多份在其监理的各个工地使用。这从根本上不能满足检测见证的有关规定。
(3)检测机构对见证人员的核查流于形式。有些检测单位在接受见证样品委托时,为了满足于客户,不认真核查见证人员签字的笔迹,导致见证所取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得不到保证。针对目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督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将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中去。
(2)进一步在制度上明确施工现场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加大见证人员培训考核的力度。
(3)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的行为,使其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见证取样核查的职责。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敢于拒绝接样、并在必要时通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大查处监理单位对于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同时,质量监督机构还应检查检测机构是否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样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一旦发现问题应严肃查处。
三、技术人员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件事
1.技术人员是部门骨干,是核心力量,要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本人业务范围内的技能,要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和计算机管理;
2.检测工作是科学工作,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大意,否则会给工作带来损失;
3.不但要做好份内工作,还要搞好工作的上,下衔接,密切配合,因为检测工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4.按委托任务认真试验,不得减少程序,要出据真实的检测报告;
5.检测报告一定要真实,不可后补,严格禁止不试验,就直接出假的检测报告,检测人员不得接受送试单位的贿赂,违者应受严重处罚。
试验的审核工作是试验质量的最后一道把关程序,是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千万不能把审核工作视为多余,审核人员要认真把关,对试验人员要严格要求,校对审核工作不但要在最后把关,更要在试验过程中进行校对审核,不能迁就马虎大意,更不能留有私情,要为部门的成果负责,以提高部门对外的信誉程度。
五、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现在的检测部门已改过去的企业单位管理模式,加强财务管理尤为重要,因为财务管理体现一个部门的综合管理,尤其是现金管理更要加强,严防资金流失,以免部门造成经济损失,财务要设专门人员管理,部门资金实行一支笔批准有效。
六、加强试验资料的档案管理
试验工作必须加强档案管理,档案是技术资料保存的依据,可供长期核对,查找,可解决一些不必要的试验纠纷,试验资料要设专人管理,要设有专用的档案柜,不得与其他办公用品混存,严防潮湿变质,丢失。
七、要实行必要的奖罚制度
奖罚也是推动工作的一种手段,要实行多劳多得的制度,在工作中对工作成绩较大的人,要实行必要的奖励制度,对工作造成一定损失的,也要建立惩罚制度,有奖罚严明的制度,也能体现人人平等和谐的工作环境,奖罚制度要以奖励为主,惩罚为补,奖罚结合。
以上是我对建筑试验检测的管理要求的一点看法,在今后的工作中还会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只有积极的探索,,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重视研究,努力提高工作水平,才能使建筑试验检测工作迈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冯志红,靳红;浅谈建筑材料试验与检测[J];房材与应用;2003年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