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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2005年)1995年到2005年间,在全球低碳转型的大背景下,我国政府推行了若干制度,自上而下地开启了我国碳金融市场制度变迁之路。1995年,由人民银行的《关于运用信贷政策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起到了最初的引导作用,引导信贷资源流向低碳环保领域。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又进一步制定了企业的环保标准和要求,明确规定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不予贷款。在这一阶段,我国政府一方面受到国际上低碳经济革命和发展低碳金融大趋势的影响,另一方面出于解决国内各种环境问题的需要,发起了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但由于经验不足、国内金融体系不完善、低碳意识不强等原因,导致这一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较为缓慢,碳金融市场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起来。
(二)选择以强制性制度变迁路径为主
诱致性制度变迁路径为辅的时期(2006年至今)2005年以后,我国政府继续加大力度推出了一系列绿色信贷宏观政策以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政策。2008年,国内三家碳排放权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相继成立。在第二阶段,强制性制度变迁仍然是主导,但与第一阶段有所不同的是,各金融机构也开始加入到该轮“绿色革命”的浪潮之中,并陆续推出了“绿色信贷”、“低碳基金”等业务。有履约义务的企业开始寻求降低成本的路径,比如通过碳交易、碳抵消、CDM项目等方式来降低履约成本。2014年7月,北京首个碳排放交易抵消项目———顺义区碳汇造林一期项目在北京环交所正式挂牌,这意味着重点排放单位有了更多碳交易履约的方式。因此,在这一发展阶段,我国碳金融市场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是以强制性变迁为主,诱致性变迁为辅的。
二、我国碳金融市场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特点及其导致的不足
(一)以强制性变迁方式为主
我国碳金融市场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在两个阶段都表现出以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导的特征。首先,这会导致碳金融市场对政策有很强的依赖性,政策变化很容易引起市场波动,尤其是碳价的波动。而且,各政策之间若缺乏协调,反而会导致减排成本相对提高。其次,其他各方,包括履约企业、金融机构、环保机构和个人等民间团体处于被动地位,被动地接受既定的政策,他们的需求在制度上没有完全体现出来。最后,政策具有移植性。我国在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试点时借鉴了EUETS的运行机制,但由于当时金融基础设施不够完善,金融生态也跟西方存在很大差异,因此难免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我国碳金融市场制度的路径选择以强制性变迁为主的原因在于:在开始阶段,政府较民间团体更早认识到制度变迁的收益大于成本。面临着减排承诺以及气候变化的压力,政府不得不强制进行二氧化碳控制。制定低碳政策、建立碳金融市场能够使减排成本最小化。政府的最大收益在于通过制度变迁使宏观资源配置的效率得到增进。此外,也能够提升我国的国际形象。
(二)民间团体缺乏制度变迁积极性强制性变迁路径
在碳金融市场建立初期是比较高效的,但过于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会导致民间团体的主体地位缺失。政府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把碳金融市场作为其履行国家职能及减排承诺的工具和手段,很容易导致碳金融市场运行机制的僵化,缺乏应有的活力。履约企业则更多是出于规避行政处罚,被动地参与到碳排放权交易。金融中介机构普遍存在对碳金融工具的价值、碳金融产品项目开发、操作模式和交易规则等不熟悉的问题,市场上无论是产品数量、功能还是多样性方面都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民间团体制度变迁收益无法弥补成本,导致诱致性变迁缺乏发动力。对于民间团体而言,其获取的收益是指在新的制度安排下获得的碳排放权,或通过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实现利润。但在获得这些收益的同时,企业也面临着生产成本(包括购买排放权的成本)的增加。金融机构方面,用于开发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前期投入成本也比较大。因此,民间团体缺乏制度变迁动力。
(三)缺乏环境文化环境文化
在一个环境文化水平较高的社会里,人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着科学的理解,他们认为不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这种意识会渐渐融入到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去,表现为在衡量生产生活优劣的标准中,有环境标准这一项。如果人们更愿意购买环保产品,投资环保型企业,则会提升环境资产在企业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程度,那些低碳环保型企业在碳金融市场上更具有价值。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以环境污染为代价的,“边污染、边治理”的方法已经难以为继。另一方面,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已经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然而,环保在更多时候只是喊喊口号,流于形式,大部分人仍未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如果仅在制度层面规定了碳排放权的价值,而这一价值却未被大部分人接受,那么这一制度将失去有力的支撑。
三、我国碳金融市场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政策建议
自1995年提出“低碳政策”以来,我国碳金融市场就逐步走向完善。一个好的制度能让我国碳金融市场早日完善,并起到降低减排成本及促进金融市场多元化的双重作用。反之,将导致已经建立起来的碳金融体系陷入无序与停滞状态。因此,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碳金融市场当下发展的路径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一)注重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的适时转换
在我国碳金融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过程中,政府长期以来占据主导地位,民间团体则处于被动地位,进入了以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诱致制度性变迁为辅的路径依赖。然而,任何一项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是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共同作用的结果,这就要求我们要适时促进这两者之间的转换。2005年之后,由于之前政府对政策制定存在预期偏差,导致对国内碳金融市场产生“后发性”成本预期不足,致使新的制度安排偏离预期方向。在碳交易试点建立起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碳价不稳定,交易量也寥寥可数。原因在于政策没有充分考虑到诱致性变迁主体的需求,使得诱致性变迁进度缓慢,二者之间没有实现很好的衔接。另一方面,当履约企业、商业银行等诱致性变迁主体发起诱致性制度变迁时,由于部分法律法规不完善、碳产品不明晰、监管落实不到位等原因,使得诱致性变迁成本加大,进而延缓了诱致性变迁的进度。因此,政府要保证规则透明、信息公开,使市场参与各方对市场运行有清晰认识;还应在政策颁布之后给予市场参与者一段时间让其消化政策带来的变化。在新时期,我国应注重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的适时转换,通过发挥二者的优势,达到良性互补之效。
(二)培育诱致性变迁主体金融中介机构
以及履约企业等诱致性变迁主体的需求才是碳金融市场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政府要逐渐退出市场主导地位,让位于机构和企业。具体措施是:政府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激励力度,通过税收政策优惠、财政担保、风险补偿、专业人员培训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领域的投资,引导资金流向节能减排项目和环保型企业。鼓励国内金融中介机构同国外机构进行合作,研究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碳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对碳金融市场的风险进行分析,建立起专门的监管体系,从而保障诱致性变迁主体发起制度变迁的顺利进行。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语境成为我国目前的主要目标。对于农村的经济建设,主要的目的是发展现代化农业,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从而有效提升农民的收入。根据农村经济目前的情况来看,农村金融业在解决其经济发展问题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但目前农村金融业发展中存在很多问题,其中尤其是金融抑制对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严重阻碍。因此,加强对农村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问题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一、农村金融抑制的具体表现
(一)金融市场的竞争机制不完善
根据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现状,其金融组织存在多样化的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经济发展有很大促进作用。但这些金融组织之间并未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导致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其中首先是农业发展银行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其日常营业务十分有限。同时,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的经济发展中只能通过农产品的收购来发挥政策性金融组织的作用,这样导致其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受到严重限制。其次是农业银行的业务与商业银行类似,这样就导致其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作用越来越小。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促使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唯一正规金融组织,担负起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渠道的责任。但在实际的运作中,农村信用社与农村经济的关系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其并不能稳定的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渠道。
(二)单一的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单一是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的主要表现形式,其中交易手段落后和交易品种的单一是农村金融存在的普遍现象。而对于一些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而言,这样的情况表现的尤为突出,因为存贷机构只有农村信用社,导致金融商品的交易渠道受到严重限制。其中具体表现为金融市场中间业务的缺乏,除信贷业务之外的其它业务覆盖范围很小,并且证券投资等综合性金融业务在农村地区很少,导致农民不能有效的方式获得更多金融投资渠道,影响农民的收入。
(三)利率的资源配置作用不能正常发挥
根据我国的情况来看,统一的利率管制在城市地区发挥了有效的作用,但在农村地区的作用显得十分有限。虽然政府针对农村信用社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性策略,但也未能让农村金融的资源配置得到较好的配置。同时,利率策略的制定缺乏实用性,导致农村银行的发展受到各方面因素的阻碍。另外,农村中邮政储蓄的利率过高导致资金大量外流,从而对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严重阻碍。
二、金融深化的有效策略
(一)加强对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
对于农村金融的发展而言,金融产品的创新是其根本途径。其中可以通过对融资渠道的拓展,让农村的金融发展能够有更多外来资金的支持。同时,要不断对农村金融担保的方法进行创新,通过有效的农业保险措施的制定来加强其风险保障能力,避免农村金融因不稳定因素的影响而受到阻碍。另外,由于农村地区对保险的认识不足,导致其保险的购买率很低。因此在发展农业保险的过程中还要不断加强对保险的宣传,让农民们对保险的重要性有全面的认识,从而积极购买相应的农业保险。在实际的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中,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策略,并且要将现代化的移动互联网逐渐应用到农村经济建设中,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减少对农村金融的管制
农村金融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政策支持,因此在对农村金融进行改革的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对农村利率的管制,并且要减少金融机构的审批限制。其中可以根据供求情况对利率进行适当调整,从而避免利率对市场的运行造成影响。并且能够有效调整农村金融中投资与储蓄的关系,从而让市场机制得到充分发挥。要达到这样的目的,首先需要大力发展农村民营金融业,不断改善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质量,积极引进先进的金融工具,从而提升农村金融的服务能力。其次要不断对农村资本进行开发,让农村金融中的资本具有多样性,从而促进市场竞争的正常进行。并且改变邮政储蓄在农村金融中的单一资金吸纳状态,通过更多的产品让农村的资金能够得以保留,从而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三)改善农村资金流动现状
目前的农村资金流动主要以外流为主,这对农村地区的金融发展造成很大影响。因此,在不断发展农村金融的过程中需要不断改善农村资金的流动状况,让更多的外地资金流入农村,并减少农村资金的外流。其中可以增加农村的投资渠道,并给予其政策上的资金引入优惠,让更多的外来资金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同时,可以对农民进行金融常识的宣传和教育,让农民能够有基本的金融观念,从而通过农民与政府的共同努力促使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
三、结束语
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农村金融抑制将会导致农村的经济发展速度受到严重限制。因此,在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对农村金融的管理,通过有效的方式让农村逐渐形成多样化的金融市场,并丰富其金融产品,从而让农村金融得到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雅卉,谢元态.试论我国县域金融抑制与深化[J].农村经济,2013,06:76-79
1前言
电容器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外壳表面在喷漆前难免沾上油污,长期以来基本上采用汽油清洗后再用布擦的除油方法,导致表面喷漆的前处理工序工作量很大,且操作环境恶劣,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电容器外壳油漆表面附着力一直不高,经常出现油漆层脱落,棱、边、尖角处容易生锈等现象。另外由于设备陈旧、老化,致使工作效率不高,环境污染大,危害操作者的身体健康。为了改变这种落后状况,在经过调研、借鉴、试验、研究后,终于确定了适合电容器表面处理的工艺方案。西容公司在2001年5月建成了集合式电容器产品表面处理生产线;这条线的建成大大的提高了电容器表面油漆的附着力,同时改善了操作者的工作环境,提高了工作效率。本文就如何提高电容器表面处理质量及其设备性能和方法等技术特点进行简要介绍和分析。
2试验过程
在实际生产中由于漆膜的表面附着力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如:油污、锈蚀、表面粗糙度、固化时间、杂物、漆膜厚度等),采用不同的表面前处理方法,对漆膜的表面附着力影响程度不尽相同,但对于电容器表面来说,解决表面油漆的附着力是关键所在,油污和表面粗糙度又是影响表面油漆附着力的两个最重要的指标,下面就主要从这两方面入手,对其进行讨论研究。
2.1试验方法、依据
2.1.1样板的制作:
对不同材质的钢板表面喷丸处理后进行喷漆。
2.1.2采用的标准:
a)抛丸处理的表面粗糙度执行GB6060.5-1988《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喷)丸、喷砂加工表面》
b)按GB1727-1992《漆膜一般制备法》喷两遍特种快干环氧底漆(E06-2),一遍丙烯酸聚氨脂磁漆(双组份)。
c)按GB9286-198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进行模拟试验。
2.1.3附着力等级划分:
采用手工划格法,刃口规格为刃口角30°,刃口厚度50~100μm,切割数为6×6,切割间距为2mm。附着力等级分为6个级别,0级最好,5级最差。评级方法是:
a)0级:切割边级完全平滑,无一格脱落。
b)1级:在切口或交叉处涂层有少许薄片分离,但划格区受影响明显不大于5%。
c)2级:切口边缘或交叉涂层脱落明显大于5%,但受影响明显不大于15%。
d)3级:涂层沿切割边缘部分或全部以大碎片脱落,或在格子不同部位上,部分或全部剥落,明显大于15%,但受影响明显不大于35%。
e)4级:涂层沿切割边缘,大碎片剥落,
或一些方格部分或全部出现脱落,明显大于35%,但受影响明显不大于65%。
f)5级:大于第4级的严重剥落。
掌握上述油漆在各种状况下的漆膜附着力,从而确定最佳的表面前处理工艺参数。
2.2试验样品
2.2.1钢板Q235-A50mm×120mm×1.5mm
2.2.2钢板Q235-A250mm×250mm×5mm
2.2.3不锈钢板0Cr1350mm×120mm×1.5mm
2.2.4BFMH238.5/-3334-1×3W集合式并联电容器
2.2.5BAMH11/-1000-1×3W集合式并联电容器
2.3试验结果
2.3.1对普通钢板沾污烷基苯油后采用不同前处理方法进行测试的结果见表1。
由表1可知:
a)普通钢板沾污烷基苯油后用布擦拭,测定漆膜附着力为3级。
b)普通钢板沾污烷基苯油后用汽油擦拭,测定漆膜附着力为2级。
c)普通钢板沾污烷基苯油后用清洗剂擦拭,测定漆膜附着力为2级。
2.3.2普通钢板沾污烷基苯油经抛丸处理后试验结果见表2。
由表2可知:
a)普通钢板表面沾污烷基苯油后用清洗剂擦拭并进行抛丸表面粗糙度参数为Ra1.6~Ra3.2μm时,测定漆膜附着力为2级。
b)普通钢板表面沾污烷基苯油后用清洗剂擦拭并进行抛丸表面粗糙度参数为Ra3.2~Ra6.3μm时,测定漆膜附着力为1级。
c)普通钢板表面沾污烷基苯油后用清洗
剂擦拭并进行抛丸表面粗糙度参数为Ra6.3~Ra12.5μm时,测定漆膜附着力为0级。
d)经与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进行对比,普通钢板表面粗糙度在Ra0.8~Ra1.6μm范围之内,因此未作抛丸试验,其漆膜表面附着力与普通钢板沾污烷基苯油后用清洗剂擦拭,测定的结果同为2级。
普通钢板沾污PEPE油清擦试验结果见表3。
由表3可知:
a)普通钢板沾污PEPE油后用布擦拭,测定漆膜附着力为3级;
b)普通钢板沾污PEPE油后用汽油擦拭,测定漆膜附着力为2级;
c)普通钢板沾污PEPE油后用清洗剂擦拭,测定漆膜附着力为2级。
2.3.3普通钢板沾污PEPE油用清洗剂擦拭抛丸试验结果见表4。
由表4可知:
a)普通钢板表面沾污PEPE油后用清洗剂擦拭并进行抛丸表面粗糙度参数为Ra1.6~Ra3.2μm时,测定漆膜附着力为2级;
b)普通钢板表面沾污PEPE油后用清洗剂擦拭并进行抛丸,表面粗糙度参数为Ra3.2~Ra6.3μm时,测定漆膜附着力为1级;
c)普通钢板表面沾污PEPE油后用清洗剂擦拭并进行抛丸表面粗糙度参数为Ra6.3~Ra12.5μm时,测定漆膜附着力为0级;
表面未经机械粗化处理的样板表面粗糙度在Ra0.8~Ra1.6μm范围之内,因此未作抛丸试验,其漆膜表面附着力与普通钢板沾污PEPE油后用清洗剂擦拭测定的结果同为2级。
2.3.4不锈钢板沾污PEPE油清擦拭验结果见表5。
由表5可知:
a)不锈钢板沾污PEPE油后用布擦拭,测定漆膜附着力为4级;
b)不锈钢板沾污PEPE油后用汽油擦拭,测定漆膜附着力为3级;
c)不锈钢板沾污PEPE油后用清洗剂擦拭,测定漆膜附着力为3级。
2.3.5不锈钢板沾污PEPE油后用清洗剂清擦抛丸试验结果见表6。
由表6可知:
a)不锈钢板沾污PEPE油后用清洗剂清擦并进行抛丸,表面粗糙度参数为Ra0.8~Ra1.6μm时,测定漆膜附着力为3级;
b)不锈钢板沾污PEPE油后用清洗剂清擦并进行抛丸,表面粗糙度参数为Ra1.6~Ra3.2μm时,测定漆膜附着力为2级;
c)不锈钢板沾污PEPE油后用清洗剂清擦并进行抛丸,表面粗糙度参数为Ra3.2~Ra6.3μm时,测定漆膜附着力为1级;
d)不锈钢板沾污PEPE油后用清洗剂清擦并进行抛丸,表面粗糙度参数为Ra6.3~Ra12.5μm时,测定漆膜附着力为0级。
2.4试验结果
通过进行以上油漆前表面处理工艺应用研究,对各种表面处理工艺方法的对比分析,清洗、抛(喷)丸等表面前处理方法对本企业产品来说,不失为一种最佳的表面处理工艺。对于采用脱脂剂清洗或采用汽油清洗,表面附着力相当,但采用脱脂剂清洗可重复利用,成本低,而汽油清洗后不能重复利用,且易挥发、不安全,所以最后即采用脱脂剂进行清洗。再者由于抛丸机设备比较庞大,而且抛丸只适用于产品外型简单的流水线生产,所以选用了喷丸设备,弹丸直径为1.0~1.5mm,工件表面加工后粗糙度参数定为Ra6.3~Ra12.5μm,以使表面喷漆层的附着力达到最理想的状态。
3集合式电容器表面处理生产线
工艺流程确定后,为双加改造提供了依据,首先制定了设备的技术条件,对设备进行了选型。
3.1喷丸室的要求:①要有足够的操作空间;②要有可靠的劳动保护装置及安全保证措施;③工件清理后表面粗糙度为Ra6.3~Ra12.5,每小时清理面积不小于30m2。
3.2喷淋室的要求:①采用不锈钢箱体;②应有蒸汽加热系统;③脱脂和清洗自动完成;④喷射距离应在1m以上。
3.3喷漆室的要求:①要有足够的操作空间;②要有可靠的劳动保护装置及安全保证措施;③通风要有加热系统。
以上三室采用手推地轨小车连接,小车承重10t以上,可分别进入每一个操作室单独工作。对方案反复论证后,对图样进行了确认,最终选用了苏州苏达涂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设备,随即进行了设备的制造、安装。
在设备安装期间对方案及时进行了改进,尽量适应生产的要求。设备安装平面布置图如下:
喷丸室、喷淋室、喷漆室相互独立,中间用小车轨道连接,小车可以在轨道上穿越工作室,形成集合式产品表面处理流水线。产品通过左侧喷丸室进行表面喷丸处理后,可进行表面清洗,也可通过喷淋室直接进入喷漆室喷漆。当产品外表面有油迹时,在清洗时只要将产品推入喷淋室内,它就会按照预先设定好的程序自动对产品表面的油污进行去油、清洗,经清洗干净的产品凉干后即可喷漆。喷漆采用德国WIWA进口设备,此设备的特点是出漆量大、效率高、喷射压力高、附着力好且极大地节省了漆料。
4漆层附着力验证试验
设备使用后,对经该设备表面处理后大型产品油箱的油漆附着力按以下步骤进行验证。
4.1样品准备
4.1.1将产品油箱外表面进行喷丸处理,表面粗糙度达到Ra12.5~25μm,且致密、均匀,无氧化皮,并将表面丸粒及灰尘用压缩空气吹净。
4.1.2表面喷一遍特种快干环氧底漆(E06-2),常温干燥两小时后,同样再喷第二遍底漆,常温干燥两小时。最后再喷一遍丙稀酸聚氨酯磁漆。
4.1.3产品油箱表面未经喷丸处理,采用布擦拭、汽油擦拭、清洗剂擦拭后,喷两遍底漆一遍面漆。
4.1.4将钢板样板一面进行喷丸处理,另一面采用汽油清洗,并进行表面喷涂。
4.1.5在产品表面进行喷丸处理,喷丸后表面粗糙度均匀,但不要求致密,进行表面喷涂。
4.2试验依据
按GB9286-198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并结合美国国家标准ANSI/ASTMD3359-1978《用胶带试验测定附着力》进行附着力测试。
4.3试验方法
4.3.1分别取经喷丸处理和未经喷丸处理的产品油箱外表面的上部和下部及箱盖上喷丸、喷涂较均匀的部位进行划格,切割线数为6,间隔为2mm,用胶带对格阵部位进行粘贴,并用铅笔顶端的橡皮擦平稳的摩擦胶带,观察胶带下面的颜色以判断是否已经和胶带粘紧。待粘紧后,在90±30s的操作时间内,拿住胶带的一端,沿着与其原位置尽可能接近180°的方向迅速将胶带撕下。并用放大镜检查格子区域涂层从底材或前一道涂层分离的情况,进行评级。每台进行了3组试验,试验结果见表7。
4.3.2分别取经喷丸处理和未经喷丸处理的样板,在边缘(距边缘5mm以上)及中心以上述同样的方法进行6组试验,试验结果见表7。
4.3.3取经喷丸处理的样板及产品,经清洗剂清洗后,表面再喷一遍面漆,在边缘(距边缘5mm以上)及中心以上述同样的方法进行3组试验,试验结果见表8。
产品装配后,油箱表面经脱脂清洗后喷最后一遍丙烯酸立体锤纹漆,试验结果见表8。同样,用喷漆后的样板表面经脱脂清洗后喷丙稀酸聚氨酯磁漆试验结果见表8。
通过以上产品及样板的试验,可以看出喷丸处理后的产品表面,经喷漆后,表面油漆的附着力都在0级到1级之间,而未经喷丸的表面油漆附着力都在3级到5级之间,两者对比相差三个等级以上,且未经喷丸的表面油漆脱落都在基体材料与底漆之间,即使没有被撕下的漆层边缘处也有大面积的起层现象。经喷丸的表面即使沿切口有少量剥落或分离,也是在底漆与面漆之间。对于喷丸不够致密的表面,也将影响油漆的附着力,但剥落也是在底漆与面漆之间。经脱脂清洗后面漆与面漆之间附着力、底漆与面漆的附着力都较强。
5结论
二、信用卡的种类
迄今为止,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已分别先后向社会推出了“长城卡”、“牡丹卡”、“金穗卡”、“建设银行万事达、维萨卡”,一些地方银行亦在各地发行了自己的信用卡。
三、信用卡的适用范围
信用卡产生的结算关系一般涉及三方当事人:即银行、持卡人和商户。商户向持卡人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商业信用,然后向持卡人的发卡行收回货款或费用,再由发卡行或代办行向持卡人办理结算。
四、信用卡的申领与使用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单位卡和个人卡的申请与使用不尽相同。
1.单位卡
凡申领单位卡的单位,必须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并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该单位符合条件并按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以后,银行为申领人开立信用卡存款账户,并发给信用卡。单位卡可以申领若于张,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人书面指定和注销。
在单位卡的使用过程中,其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单位卡的持卡人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并一律不得支取现金。如果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单位卡的持卡人必须按前述转账方式转账存入。
2.个人卡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事能力的公民可申领个人卡。个人卡的主卡持卡人可为其配偶及年满18周岁的亲属申领附属卡,申领的附属卡最多不超过两张,也有权要求注销其附属卡。
五、信用卡在消费中的结算程序
持卡人持信用卡消费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持卡人将信用卡和身份证件一并交特约单位
如果信用卡属智能卡、照片卡可免验身份证件。特约单位不得拒绝受理持卡人合法持有的、签约银行发行的有效信用卡,不得因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而向其收取附加费用。
(2)特约单位应审查信用卡
特约单位受理信用卡时,应审查下列事项:
①确为本单位可受理的信用卡;
②信用卡在有效期内,未列入“止付名单”;
③签名条上没有“样卡”或专用卡“等非正常签名的字样;
④信用卡无打孔、剪角、毁坏或涂改的痕迹;
⑤持卡人身份证蚩ㄆ恼掌氤挚ㄈ讼喾?但使用智能卡、照片卡或持卡人凭密码在销售点终端上消费、购物,可免验身份证;
⑥卡片正面的拼音姓名与卡片背面的签名和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一致。
(3)办理结算手续
特约单位受理信用卡审查无误的,在签购单上压卡,填写实际结算金额、用途、持卡人身份证件号码,特约单位名称和编号。如超过支付限额的,应向发卡银行索取并填写授权号码,交持卡人签名确认,同时核对其签名与卡片背面签名是否一致。经审查无误后,对同意按经办人填写的金额和用途付款的,由持卡人在签购单亡签名确认并将信用卡、身份证件和第一联签购单交还给持卡人。特约单位在每日营业终了,应将当日受理的信用卡签购单汇总,计算手续费和净计金额,并填写汇计单和进账单,连同签购单一并送交收单银行办理进账。收单银行接到特约单位送交的各种单据,经审查无误后,为特约单位办理进账。
六、信用卡的透支规定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信用卡的持卡人在信用卡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款项时,可以在规定的限额内透支,并在规定期限内将透支款项偿还给发卡银行。但是,如果持卡人进行恶意透支的,即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持卡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信用卡透支额,金卡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普通卡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信用卡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关于信用卡透支的利息,依《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0.05%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0.1%.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1.5‰。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算。
七、信用卡的销户
持卡人不需要继续使用信用卡的,应持信用卡主动到发卡银行办理销户。持卡人办理销户时,如果账户内还有余额,属单位卡的,则应将该账户内的余额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个人卡账户可以转账结清,也可以提取现金。
持卡人透支之后,只有在还清透支本息后,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办理销户:
(1)信用卡有效期满45天后,持卡人不更换新卡的;
(2)信用卡挂失满45天后。没有附属卡不更换新卡的:
(3)信用卡被列人止付名单,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
(4)持卡人死亡,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
(5)持卡人要求销户或担保人撤销担保,并已交回全部信用卡45天的;
(6)信用卡账户两年以上未发生交易的;
(7)持卡人违反其他规定,发卡银行认为应该取消资格的。发卡银行办理销户,应当收回信用卡。有效信用卡无法收回的,应当将其止付。
八、信用卡的挂失
从根本上说,金融市场和金融体制是实物经济发展的结果和需要,是为实物经济服务的,我国发展金融市场、设计金融体制也必须从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现代经济增长的途径有三个:一是通过要素积累,增加资本、劳动和自然资源这三大投入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二是经济结构转移、产业结构由低级向高级转换;三是技术变迁.每个国家的要素、禀赋中自然资源是先天给定的,在生产中大规模增加自然资源比较困难。劳动力的增长受到人口出生率的限制,"各国、劳动力变动的差异不大,一般年增长率在:1%一3%之间。唯一对经济增长率有大的影响的是资本积累的变化,各国在要素投入增加方面的主要差异就:是资本积累率的不同、经济增长还可以通过经济结构升级的方式实现。将投入要素由低效率的部门向高效率的部门重新配置,同样数量的投入要素的产出能在此而增加。在经济增长的的三大源泉中技术变迁是最关键的。技术创新使得资本的边际效率不会下降,从而维持经济长期增长。单纯依靠增加要素投入的外延式扩大再生产迟早会停滞下来的,而且市场竞争会使这种经济增长方式在资源耗竭之前就早早失去活力。产业结构的升级会促进经济增长,但是产业结构升级的基础则是技术进步。技术进步使既定要素投入可以生产出更多、更有竞争力的产品,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从而实现经济增长。技术变迁与资本积累关系密切。现代技术创新从科学研究、控制实验到新产品试制、投产,需要花费大量的资本投入,同时,许多先进的技术需要资本设备作为其载体,技术创新往往体现在资本设备性能改良上。技术的升级实质上是通过资本积累来实现的,技术进步和资本积累两者相互促进。相互依赖。而一个社会资本的积累和配置效率决定于资本市场的效率;资本积累的速度和规模与资金的投资回报率正相关。资本积累的高回报取决于资本的配置和利用效率。现代金融体系存在的基本价值就是积累资本,配置资本,资本的配置效率依赖于金融体系。的效率。我国目前的金融改革出发点必须定位于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使其能够很好地动"员资本、配置资本,服务于经济发展。
二、我国金融市场的现状;落后与混乱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长期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金融体系是为实现这一战略服务的,由于我国是个落后的农业国,资本极为稀缺,因此,如果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本,资本价格就会非常高昂。而重工业一般是资本密集型的,投资周期长,风险大,需要从国外进口机器设备。这样,在市场机制下,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就会落空。为了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国家只好人为压低利率和汇率,以便降低资本价格。在这种情况下,金融市场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政府用行政手段直接分配稀缺的资本。这种计划体制可以保证处于优先发展地位的重工业获得足够的资本支持;但是却牺牲了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稀缺的资本没有配制到生产率最高的部门。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为了调动各方面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对经济的控制逐渐放松。即遵循所谓"放权让利式"改革。随着资源配置、的计划控制减弱,乡镇企业等非国有企业发展起来,由非政府部门掌握的剩余也多了起来,加上国有企业改革也在一步步走向深入,自扩大,因此客观上产生了对金融服务的需要。国家为了重建金融体系,开始改变资本分配体制,对国有企业的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先后重建了四家专业银行,90年代初又恢复了证券市场,外汇管理也逐渐放宽。人民币大幅贬值。但是,在国有企业完全市场化以前,金融市场化会导致国有企业的资本成本大幅大升。国有企业因为有政策性负担,没有自我生存能力,完全市场化必然使大部分国有企业无力负担资本成本而无法生存。为了保护国有企业,国家并没有让金融体系市场化,而是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四大专业银行80%以上的贷款给了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很难得到银行贷款。其它融资渠道如有企业无缘。改革开放以来,非国有经济发展很快,是中国量。但是,非国有经济缺乏正常的融资渠道,进入正式的金融体系杨本很高。甚至不可能,极大地限制了非国有经济的发展,除了银行以外,国家也陆续开始恢复或新建成保险、信托、证券等金融市场,这些非银行金融部门发展很快,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国有企业改革滞后,国有企业仍然承担着政策性负担,国家也仍然要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负一定责任,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之间不能在产品市场上开展公平的竞争。这在金融市场上则表现为金融市场缺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各健全的法制,金融市场十分混乱,非市场因素太多,不能有效动作,没有起到为技术创新呼经济增长积累、配置资历本的作用。
三、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基本特征
如前所述,技术变迁对维持长期经济增长起着关键作用,而技术变迁又与资本积累关系密切,正是经济发展对资本积累和配置的需要才产生了金融市场,因此,金融市场的发展目标只能是为经济发展高效率地筹集和分配资本。为了实现这个大目标,金融市场发展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融资,另一类是间接融资,两者各有优势,互相补充。直接融资方式主要有发行股票、债券等,资金供需双方直接进行交易、或者在中介机构帮助下实现直接交易。间接融资主要是银行贷款,资金供给着将钱存到银行,银行再把集中起来的资金贷放给资金需求者,实现社会剩余的动员和资本化。在直接融资中,由于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之间往往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监督技术问题,相对来说,资金供给者,特别是小额资金供给者,很难控制资金需求者的资金运用,面对的投资风险很大。作为反面,由于不受或很少受到资金供给者的监督,直接融资的资金需求着可以较为自由地使用筹集到的资金,一旦经营失败,也不必负偿还责任,因此筹资风险小而且还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在发行股票或债券时进行炒作,以获得溢价发行的好处。但是,间接融资的情况恰恰相反,资金供给者只要将钱存到银行即可,由于商业银行受到中央银行的监管,有存款的再保险机制,投资风险完全由银行承担,因此资金供给者面临的风险微不足道。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企业或其他资"金需求者却必须面对银行的严格监督,从贷款申请到使用、还款,都受到专业水准很高的银行监督,在相当大的长度上保证了贷放资金的安全。在间接融资中,投资者的资金回报比较稳定可靠,银行承担了投资风险,并负责资金经营,所以要分离一部分投资收益,资金所有者得到的回报比较直接投资少。但是直接投资者面临很大的投资风险,一旦投资失败,连本带利一概亏蚀。对于资金需求者来说,由于信息不对称,为了说服资金供给着购买本企业的股票或债券人需要做许多工作,而且需要付给投资者的报酬也较高,因此直接融资成本高昂。但是,如果通过间接融资,因为资金的直接供给者只是一家或数家银行、交易成本低廉、因而其融资成本就会大大下降。
从资金拥有者和资金使用者的角度来说,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的各有利弊,在现实经济中,金融市场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结合,最有效的金融结构取决于企业、生产的性质。如果一个经济中的企业以资金密集型的企业和产业为主,其融资渠道以从大银行贷款和发行股票、债务为主。如果一个经济中的企业是以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为主,则有效的融资方式应以中小银行贷款和企业自有资金为主。
研究国际金融传递机制,对于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建立有效防范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国际金融传递可分为正常传递与非正常传递两种类型。正常传递指在维持各国汇率稳定和金融市场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国际资本的流动和影响,非正常传递指引起各国汇率剧烈波动和金融市场秩序混乱的国际资本流动,它不仅由一国的金融危机影响到另一国,而且造成各国和地区之间的连锁反应,即危机“传染”。本文所讨论的国际金融机制,主要指后一种类型。
一、传递源与被传递对象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国际环境下,由于种种原因首先爆发金融危机的国家(地区)称为“传递源”。受传递源影响,同样的危机很快出现在其临近或周围的国家或地区,这些国家或地区称为“被传递对象”。一般情况下,国际金融危机的“传递源”多发生在区域经济链条较为薄弱的环节上。那些被传递的国家或地区,往往与传递源国家在经济类型、金融体制、发展模式等方面有相似之处,具体来说,可大致分为两种情况:
(一)经济一体化区域内高度相关的投资贸易关系。以这次东南亚货币危机为例,东盟五国较为全面地进入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阶段是在1976年2月五国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以区内实行特惠关税区时算起。当时东盟各国为了迅速发展经济纷纷实行50出口导向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由于当时美、日、欧占东盟进出口总额的60%,使得东盟各国经济极易受到西方经济波动的影响。为此,东盟决定采取扩大区内贸易的政策,政策的实施使得东盟五国的内部贸易、投资比重迅速上升,各国经济命运由此被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同时对东盟的这些经济总量相对较小的国家来说,对外部波动极为敏感,加上各国在产业和进出口结构上有很大的相似性及竞争性,那么一旦某国货币受到投机者冲击而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和下跌时,自然也会迅速影响到其它国家的外汇市场,从而造成货币危机的传递。
(二)国家之间存在某种货币一体化安排。1992年欧洲外汇市场波动的背景正是国际投机势力看准了欧盟货币体系中,成员国虽然安排了相互间汇率浮动上下不超过2.25%的界限,这种货币一体化安排客观上要求各国一致的货币政策和利率水平。但由于当时东西德统一不久,德国政府对赤字融资的需要要执意维持马克较高的利率,最终以英镑为首的其它低利率货币遭受投机者抛空而跌破限界,退出欧洲汇率机制,整个西欧经济也陷入衰退。在这种一体化的货币安排下,任何一种薄弱的货币受到攻击都可能引起整个区域的市场动荡。
二、传递媒介、传递途径与传递过程
在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资本市场自由化的国际环境中,货币政策传递机制越来越依赖于市场价格即汇率和利率等竞争性变量。区域金融危机发生,汇率和利率成为国际金融传递的主要媒介。特别是汇率变动直接对国际和一国经济发生作用。在上述两个例子中,作为传递源的国家都因过去的刻板的盯住汇率政策不能应付国家经济和金融环境的变化,并都改变了汇率制度,实行浮动汇率制度,从而引起货币大幅贬值而发生金融危机。既然国际金融的传递媒介是利率和汇率,那么样国际金融市场特别是外汇市场和资本市场就自然成为主要的传递途径。
国际金融危机传递的过程可概括如下(以东南亚金融危机为例):由于泰国周边国家的货币大多与美元挂钩,当泰铢贬值后,泰国的出口竞争力便得到加强。与泰国出口结构相似的周边国家为了维持本国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也会竞相使本国货币贬值。正是基于这种预期,国际投机者必然要对这些国家的货币做空头,而投机性的抛售就会对这些国家的货币产生巨大的贬值压力。另外,心理因素也会加速金融危机的传递。由于经济类型的接近,东南亚国家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与泰国类似的经济问题,如汇率制度缺乏必要的灵活性,不良债权、经常项目逆差等,投资者也害怕当地会发生金融危机,于是干脆把资本从新兴市场撤走,从而导致其它国家的金融危机实际发生。
三、现代国际投资组合理论———金融危机传递机制的一种理论解释
投资组合理论是现资组合行为的基础理论。而近年来的研究表明,随着各国国内经济的发展,当前分散投资决策的主要因素已经由证券的种类构成转向证券的地区构成上来了。马克维茨的资产组合理论认为,每一种资产组合的风险可以用其收益的方差来度量,整个资产组合的风险大小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组合中各资产的风险大小、各类资产所占比重以及不同资产之间的相互关系。那么在分散投资时,在既定收益下必须尽量减少资产之间的相关度,从而降低总体风险。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由于长期的经济往来和一体化发展,其证券之间的相关系数已经变得很大,仅限于发达国家的投资组合已经无法很好地削减风险。在这种情况下,西方的投资组合必然会把部分投资换成回报。而这些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往往被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投资板块加以管理,一旦其中某一国的货币风险上升,国际投资组合即对自身做出修正,这种修正行为就是把属于该地区板块的证券和货币抛出,从而引起该板块对应的整个地区的货币动荡。
1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所取得的主要成果
(1)以市场经济原则为导向,逐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金融组织机构体系。
首先是分设了专业银行和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打破了长期以来的“大一统”的计划金融体制的框架。先后恢复和分设了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
其次是成立投资信托类型的金融机构和发展城乡信用合作社。1979年至1984年,先后成立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投资银行以及上海市投资信托公司,以后各省市也相继成立地方性的投资公司和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984年以后,不少大中城市相继成立城市信用社,成为为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服务的金融机构。
三是实现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分离,在法律上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的性质、职能和地位,以及明确了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化。
(2)改革信贷资金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起中央银行间接金融调控机制。
信贷资金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中国宏观调控手段从直接控制向间接调控转变的关键。从1979年起,先是在部分地区试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但新体制仍然存在各专业银行与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之间吃“大锅饭”的问题,指令性计划指标管理为主的框框仍然没有打破。
(3)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金融市场,建立了金融市场的基本框架。
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逐步推行,使人们重新考虑建立金融市场问题。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之间的短期拆借市场;二是证券市场。货币市场中的贴现业务和同业拆借市场首先得到培育和较快发展。1981年上海市首先出现商业票据承兑贴现业务,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正式开办了商业票据承兑贴现业务。1994年以后,商业汇票在全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一些沿海经济发达省市被广泛使用,成为企业主要的结算方式和融资手段。1985年,中国先后在广州、武汉、上海等一些大中城市成立了同业拆借中介机构,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形成了一个以中心城市或经济发达城市为依托,跨地区、跨系统的同业拆借市场。
2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
当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在全球范围产生广泛影响情况下,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仍在稳步进行,金融开放渐进扩大,但也应该看到,我们所处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已经发生了许多的变化。伴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的浪潮滚滚而来。金融变革和金融创新在世界范围内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同时,在国内也遇上了经济发展格局从需求过旺到需求不足的变化。在这种既面临挑战又面临机遇的条件下,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将会有怎样的发展趋势?
2.1积极进行金融组织机构的深化改革
今后除应完成机构调整任务,加快新机构同各方面关系的磨合,建立新的工作制度,发挥新机制的优点,进一步搞好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工作外,必须花更大的力气加强金融监管。并把这一工作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尤其要与促进国有企业尽快实现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运营机制、改善经营管理、彻底消除新的亏损的各项改革相联系。商业银行要真正企业化,真正实行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市场经济原则,优胜劣汰。
2.2银行利率市场化
目前我国利率仍处于双轨制,官方规定的利率水平较低,而市场上利率较高,其原因是违约风险贴水较大,这使得利率市场化改革面临困境,对此,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法律法规,建立良好的信用体系,降低违约风险,保持经济的稳步增长和低通货膨胀率,逐步扩大利率的浮动范围,最终完全放开利率管制。按照自主经营的原则,银行有权自定贷款条件。在中央规定的最高利率和最低利率幅度内,银行可根据时常资金供求情况自定利率,灵活调整利率,运用利率杠杆,调节资金供求。实现资金商品化和利率市场化。
2.3谨慎对待金融自由化。稳步把握市场开放的程度
金融自由化是今后改革的方向,对我们来说,金融自由化也就是走向国际金融市场,与国际惯例接轨。对此,我们一方面要持谨慎的态度,另一方面要积极创造各种条件,稳妥地实行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这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今后我们需要进一步提高经济实力,丰富从事国际金融活动的经验,培养一大批能熟练进行国际金融业务操作、精通国际金融活动的金融财务人才。具备了这些条件,人民币不但应该实现自由兑换,而且应该逐步发展成为重要的世界货币之一。今后引进外资银行的力度会加强,因为中国需要借鉴其管理体制和操作方式,提高银行的管理水平与素质,为中国金融机构走向国际市场积累经验。
1992年美国国际集团首家获准在华营业以来,外资保险公司一般以每年一至两家的速度进入中国市场。至2000年底,已有9家外资保险公司和11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获准在中国经营保险业务。众多的外资保险公司正在中国潜在巨大市场的吸引下排队等待进入。
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速度同样是很快的。日本的寿险市场在开放了30年之后,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只占1.3%的市场份额。而我国开放8年将超过了这一水平。在保险业开放试点城市上海,外资保险公司数量已经多于中资保险公司。
(二)加入WTO议定书对保险业开放的承诺
根据议定书,保险业的开放承诺为:
1.企业设立形式方面:(1)加入时,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在华设立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外资比例可以达到51%。加入2年后,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设立独资子公司,即没有企业设立形式限制。(2)加入时,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在华设立合资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外方可以自由选择合资伙伴。合资企业投资方可在减让表所承诺范围内,自由订立合资条款。(3)合资保险经纪公司在加入时的外资股比可达到50%,加入后3年内,外资股比例不超过51%,加入后5年内,允许设立全资外资子公司。(4)允许外资保险公司按地域限制放开的时间表设立国内分支机构,内设分支机构不再适用首次设立的资格条件。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按照审慎监管的原则审批市场准入。
2.经营地域方面:(1)加入时,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和非寿险公司在上海、广州、大连、深圳和佛山提供服务。加入后2年内,允许外国寿险和非寿险公司在以下城市提供服务:北京、成都、重庆、福州、苏州、厦门、宁波、沈阳、武汉和天津。(2)加入后3年内,取消地域限制。
3.业务范围方面:(l)加入时,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向在华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财产险及与之相关的责任险和信用险服务;加入后4年内,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向外国和中国客户提供所有商业和个人非寿险服务。(2)加入时,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向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提供个人〈非团体〉寿险服务。加入后4年内,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向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提供健康险服务。加入后5年内,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向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提供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服务。
4.营业许可:加入时,营业许可的发放不设经济需求测试(数量限制)。申请设立外资保险机构的条件是:投资者应为在WTO成员国有超过30年经营历史的外国保险公司;必须在中国设立代表处连续2年;在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亿美元。
同证券业一样,保险市场也是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盟)急待进入的市场。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我国守住了一些关口:一是外资进入寿险领域只能设立中外合资寿险公司,而且,外方股份不得超过50%,外方不能拥有管理控制权;二是不承诺保险经纪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三是拒绝了外方要求的每年必须开放若干家外资保险公司,只承诺按审慎原则审批准入。尽管如此,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起点还是高于其它新兴市场国家。如泰国,从允许外资准入到外资在合资企业中拥有49%的股权的时间跨度为11年(1993-2003),拥有50%的股权则需要15年(-2007)。
(三)中国保险业因循WTO规则开放后的压力
中外资保险业的竞争力差距同样体现在规模悬殊上。1848年成立现已进入我国的英国保诚集团管理的总资产为2400亿美元;1862年成立的美国恒康相互人寿保险公司管理的总资产达1267亿美元。而我国最大的寿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管理总资产仅746亿元人民币,约合90亿美元。中国再保险业仅有唯一的一家中国再保险公司,权益性资产仅1.33亿美元,而伯克希尔·汉塞威再保险公司的权益性资产为401亿美元。专业人才匮乏也是一个重要问题,中资保险公司在险种设计、保费精算、公司经营、市场营销和保险资金运营等方面都严重缺乏专业人才。
(四)中国保险业应对加入WTO的改革对策
一是加快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股份化改革。二是调整产品结构。产险公司险种结构的调整以大力发展责任险和信用、保证险业务,将传统的财产险类业务与新兴的责任险类业务整体发展;寿险公司的险种结构调整应当以发展非传统型寿险产品为主,在满足保户保障储蓄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保户的投资需求,使得保单的保费、保额、现金价值和保险期限都可以随保户的需求而改变,进一步提高我国设计开发报销和监管非传统寿险产品的能力。三是拓宽保险公司投资渠道和比例限制。四是积极与银行结成战略联盟,充分利用银行的网点、客户和资金优势,交叉销售保险产品。
第四节人民币资本可兑换
资本项目可兑换常常被认为是中国进行市场化经济改革的最后一个环节。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的资本项目自由化改革一度中断,以致于监管当局很长时期内不愿意公开谈及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问题。然而,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压力,特别是加入WTO以后,我国的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必然会加快。
一、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含义
货币自由兑换可理解为:一种货币持有者可以为任何目的而将所持有的货币按市场汇率兑换另一种货币的权利。在货币自由兑换的情况下,即使在国际收支出现逆差的时候,货币发行当局也保证持有任何国家货币的任何人享有无限制的货币兑换权。
人们通常所说的可兑换常常可能指的是不同的内容,它可能指经常项目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对内可兑换,也可能指完全可兑换。在IMF协定中,“可兑换”只是指的是“经常项目可兑换”,既不包括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也不涉及居民之间的可兑换;同时,它指的只是“对外可兑换”,即只适用于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国际交易,而不适用于国内交易。
资本项目可兑换指的是“消除对国际收支资本和金融账户下各项交易的外汇管制,如数量限制、课税及补贴”。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基本要求,就是对资本项目交易的资金转移支付不得加以限制和拖延。具体表现为:(1)不得对因收购海外资产而要求购买外汇实行审批制度或施加专门限制。(2)不得限制到国外投资所需转移外汇的数量。(3)不得对资本返还或外债偿还汇出实行规定审批或限制。(4)不得因实行与资本交易有关的外汇购买或上缴制度而造成多重货币汇率。如果人民币实现了自由兑换,则人民币对外币的兑换、人民币和外汇资金的对外支付和转移将不受限制,人民币汇率将由国内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居民可以自由选择和持有货币资产;各种货币资产的国际国内转移将不受限制。
二、现行国际收支中资本项目的管理
通常所说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是指对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资本和金融帐户及其相关的项目所进行的外汇管理。根据IMF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的分类,所谓资本和金融项目交易,指的是资本项目项下的资本转移、非生产/非金融资产交易以及其他所有引起一经济体对外资产和负债发生变化的金融项目。这里,资本转移是指涉及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变更及债权债务的减免等导致交易一方或双方资产存量发生变化的转移项目,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转移、债务减免、移民转移和投资捐赠等。非生产/非金融资产交易是指非生产性有形资产(土地和地下资产)和无形资产(专利、版权、商标和经销权等)的收买与放弃。资本及金融账户(即我们通常简称的资本项目)分成44个项目。按照管制项目的多少排序,IMF182个成员国中,中国排在第8位,处于严格管制阶段。
中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对跨境资本交易行为本身进行管制,主要由国家计划部门(如计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如人民银行、证监会、外经贸部)负责实施。二是在汇兑环节对跨境资本交易进行管制,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实施。
(一)资本项目交易环节
对金融市场准入的限制: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境内购买B股和中国境内机构在境外上市的证券;限制居民到境外出售、发行、购买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不允许境外外国投资者在境内出售、发行股票、证券及货币市场工具;不允许外国投资者购买A股和其他人民币债券、以及货币市场工具。在对外借贷款(包括对外担保)的限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自行筹借长短期外债;境内其他机构对外借款有限制,如首先要取得借款主体资格,然后是要有借款指标,并要经外汇管理部门的金融条件审批;境内金融机构经批准后才可以遵照外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对外放贷;一般情况下,境内工商企业不可以对外放贷,但可以经批准提供对外担保。
对直接投资(包括不动产投资)的限制:对外商在华直接投资限制不多,主要是产业政策上的指导;境内机构对外直接投资有一定限制,如国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等。
(二)资本项目汇兑环节
允许境内机构开立外汇帐户保留资本项下的外汇收入,国家不强制要求其结汇。如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申请开立外汇帐户,用于其资本金的收支。
对于境内机构在境内进行资本项下本外币转换。目前我国实行实需交易原则,境内机构只要提供真实的交易背景或需求后,汇兑基本没有限制,可以申请结汇,也可以申请购汇。例如,境内机构借用外债后需要转换为人民币使用,只要其提供真实交易背景,其结汇是允许的。境内机构偿还外债需要购汇,我国的法规同样允许其购汇。当然,借用外债后要进行登记,这是外债还本付息的前提条件。
表1我国资本项目管理概览
资本项目内容管理现状
直接投资1.外国及港澳台在大陆的直接投资资本金及协议借入投资
额经外汇局审批后予以结汇。外方利润可兑换汇出。
2.大陆在境外的直接投资由外汇管理机关审查其投资风险及
外汇来源,投资收益必须调回国内。
间接投资1.境外发行股票发行所得外汇均要调回境内,结汇要
凭资料到外汇局申请。
2.境外发行债券发行必须列入国家利用外资计划,所得外汇必
须调回境内,偿还债务凭《外债登记证》或《外汇贷款登记证》
申请,经批准方可汇兑。
其它资本项目1.外国政府贷款向外经贸部申请并由其审批,由其授权金融机
构办理转贷管理事务。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方可结汇
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务院审批,相应国际金融机构评估,由
国务院正式批准,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方可结汇。
3.国外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只有经过批准的金融机
构和一些大企业有直接向外筹资权力,中长期(一年以上)国际商
业贷款必须列入国家利用外资计划,由国家下达外债指标。
4.国外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短期贷款短期国际商业贷款(一年以下)
实行余额管理,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每年下达短期外债余额控制指标,
限额负债。
5.偿还外债本金凭外债登记征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后方可汇兑。
6.存放国外存款个人家庭不得在境外开立私人账户,境内机构在
境外开立外汇账户要经外汇管理部门审批。
7.对国外贷款和投资经外汇管理局审批。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1993年12月28日)。
尽管整体上我国属于资本项目严格管制国家,但也应看到,我国已有相当部分的资本项目事实上已经不存在管制。正如戴相龙行长指出的,我国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涉及到40多个项目,其中20多个项目已经开放,没有开放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中国企业直接向外举债和把人民币兑换成外汇进行对外投资;二是外币投向中国本币证券市场。可以预计,随着中国加入WTO,资本项目的管制将逐步放松。
三、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收益与风险
对于资本项目可兑换,各国无一例外地都慎之又慎。JagdisBhagwati(1998)指出:“任何国家如果想开放资本自由流动,必须权衡利弊得失,考虑是否可能爆发危机。即使如某些人假定的那样,资本自由流动不会引发危机,也要将经济效率提高带来的收益与所有的损失相比较,才能作出明智决策。”中国经济要走向开放型经济,人民币可兑换是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但是,理论和实践表明,资本项目可兑换对于发展中国家的风险极大。因此,我国在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中,应综合考虑正反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尽量趋利避害。
(一)收益分析
1、降低交易成本
一是减少了烦琐的审批手续。目前,我国资本项目实行逐笔审批制。这种事前审核和经常项目事后核销的工作量极大。企业要做成一笔出口业务,正常情况下至少要到外汇局三次(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备案,收汇核销),无疑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二是企业汇兑费用直接得到减轻。现行结售汇制使银行获得了固定了两笔交易手续费,企业的成本则同比例上升了。三是压缩了寻租空间。只要政府对许可证的发放不是完全规范化和公开化,寻租者就会以各种方式影响政府官员的决策。存在经济租金就必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腐败行为。
2推动金融市场的完善和深化
一是促进外汇市场的发展,表现为:外汇市场的资金来源和范围扩大,更多的外汇进入市场;外汇交易方式更新,逐步将有形市场转为推行远程柜台交易;涌现多样化的外汇市场工具;交易币种增多。
二是推动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和国际化。境外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深入参与,将带来新的市场规则、工具、技术和资金;还会直接促进境内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不在于金融机构数量的多寡,而在于交易规模的扩大及交易品种的多样化,开放资本项目是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之一。
3、便利国企重组及其跨境资本运营
中国急需境外资本收购、兼并和改组一部分大企业,外商也看好具有厚实的客户基础和庞大的经营网络等优势的中资机构,有意愿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实施大手笔的跨国并购。国家经贸委已经出台了《关于国有企业利用外商投资进行资产重组的暂行规定》,表明了中国政府在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和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大胆利用外资的积极态度。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为外资参与国内企业的跨国兼并、重组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促进外资以多种形式投资国有企业改革与改造。同时,同样重要的是,资本项目可兑换后,中国的企业、银行可以更方便地去海外上市,进行跨国资本运营。
4、提高金融调控和监管的有效性
资本项目可兑换后,中央银行原则上无须频繁出没于外汇市场,也无须被动供给外汇或人民币。这样,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将不再受到外汇市场状况的僵硬影响。资本项目可兑换后,部分过去非法流动的外汇资本也会回归金融体系,接受监管当局的监管。
(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风险分析
1.人民币汇率风险上升
国内金融市场深度开放后,金融活动所引发的纯金融性资金交易所导致的本外币间的转换将增多,市场供求中资本项目性质的外汇比重将增加,决定人民币汇率的因素将逐步由现在的经常项目收支为主转变为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综合收支状况。加入WTO后,人民币汇率将在更大程度上受国际金融市场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国际游资也能通过外资金融机构更轻易地进入中国市场。中国的部分金融资产也将为境外投资者持有,外汇市场的波动将更加频繁。
2加重中国资本外逃的潜在风险
资本项目可兑换对于中国的最大风险在于货币替代和资产替代广泛发生后的资本外逃。货币替代和资产替代“一边倒”的趋势引起的资本外逃一方面直接减少了国内的资本形成,另方面中央银行为制止这种趋势将被迫提高利率以吸引资本流入,高利率的结果同样压抑了国内的投资热情。可见,资本项目可兑换引起国内投资缩减是必然的,而中国作为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投资无疑是最紧要的事。
四、中国经济深度开放形势下的资本项目可兑换压力
1、WTO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推动
WTO并不直接对外汇制度作出安排,但它将外汇管制视为非关税壁垒之一。本章第二节已经指出,GATS第十一条已对外汇资本流动和汇兑便利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和要求,敦促成员国国重新审视并放松那些可能实质性阻碍外资金融机构有效进入市场的资本管制。目前,WTO规则正日益向推动资本流动自由化方向发展。
90年代中期以后,IMF开始改变其立场,转而积极推动资本帐户的自由化。1995年10月,IMF的一份正式研究报告指出:“由于工业化国家早已完成了经常帐户的可兑换,而且多数发展中国家也已接受了《IMF组织协定》第八条款的内容,因此,IMF今后将把各国的资本帐户作为其主要的监管对象。”在1997年的世界银行和IMF第50届年会上,IMF执行主席正式向与会各国提出了修改基金组织章程的设想,其主旨就是将资本帐户自由化列入修改后的章程。此后,IMF还专门成立了一个临时委员会,以探讨将资本帐户自由化写入新章程的问题。
在《中国入世工作组报告》“外汇和国际收支”部分,针对工作组的一些成员国担心中国会使用外汇管制来管理商业和服务贸易的水平和构成,中国代表已承诺,中国将根据“WTO协定”的规定以及WTO中与IMF相关的宣言和决定,尽中国在外汇方面的义务。根据这些义务,除非IMF另有规定,中国将不采取任何法规或措施达到限制任何个人或企业得到进行经常项目下国际交易所需外汇的目的。另外,中国代表还承诺,中国将根据“IMF协定”第8条款5节的规定,提供外汇方面的信息,并提供在过渡审查机制看来必需的其他外汇方面的信息。
2、开放型经济大发展的内在需要
一是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的全面渗透,以及跨国公司在其财务计划与风险管理中需要的一系列复杂而又崭新的金融交易的扩展,将对中国现有的汇率与资本管制提出严峻的挑战。二是中国对外贸易呈现从传统进出口方式向以投资带动和以承包工程带动方式的转变趋势,与贸易流动相伴随的国际资本流动会不断增加,微观层面的企业对投资自由化及资本流动自由化的呼声也会越来越高。
3.管制的有效性愈受挑战
资本项目管制的有效性将进一步下降。首先,经常项目可兑换后,为实施资本项目管制,必须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进行区分。然而,从国际收支角度看,国际收支大部分交易同时具备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交易的特性,因此,客观上造成难以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进行有效区分,部分资本项目资金混入经常项目逃避管制。其次,我国部分资本项目实际己经放开,由于资本本身具有可替代性,对一种工具进行控制而对另一工具不进行控制就会导致资金流向未受控制的工具,容易出现资本项目监管真空或漏洞,导致资本管制有效性降低。
值得关注的是,银行市场全方位开放后,将对资本项目管理展开深层次冲击。通过本外币相互质押贷款渠道、通过外资银行联行往来渠道、通过咨询公司渠道、以及通过对背贷款渠道等,我们的资本项目事实上基本上无法守住。换言之,外资银行全方位进入中国市场以后,可以有多种途径绕开资本项目管制,致使现有的管制措施失效。
4.难以承受的管制成本
与管制的复杂性相对应,资本项目管制成本也急剧攀升。在管制日益无效的情况下,管制成本的上升需要认真考虑。
五、谨慎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
前已述及,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既有内在动力,也有外在压力。这当然意味着我们必须积极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但是,这也并不意味着我国推行资本项目可兑换就应“快”字当头。从制度变迁的意义上说,推动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重要的是要分析我国的经济条件。市场机制发育成熟、经济基础健康、宏观调控技术娴熟以及金融体系稳健等,通常被列为一国进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必备条件。显然,在近期内,我国尚不完全具备这些条件。在条件不成熟时强行推动自由兑换,必然会推高其风险的一面。
不过,也应看到,中国独具的某些条件使得资本项目可兑换可能产生的风险没有那么大。一是长期以来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双顺差。在国际上,发展中国家普遍是经常项目逆差,资本项目顺差。而我国1982-2000年,资本项目顺差累计高达1905亿美元,经常项目累计顺差则为985亿美元。二是WTO效应所促进的大量且长期的资本流入,对于资本项目可兑换也将产生积极的正面效应。
总之,对于资本项目可兑换我们应采取积极的态度。正如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所指出的:“尽管我国还没有一个资本账户开放的明确时间表,但有一点可以明确,即中国实现资本账户开放只是迟早的事情。在开放的经济中,放松管制是一种普遍趋势,但自由兑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开放不等于不管理,管理也不等于消极的限制,要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外汇管理理论和方法。”
我们认为,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必须稳妥推动,具体而言,在一个相当长时期中,我们对于资本项目可以实行分类开放的战略。
1.尽快放开类
尽快统一对不同交易主体的资本项目管理标准。例如,对国内金融机构面向外资企业的信贷存在很多限制。而发达国家却是鼓励。又如现行法规规定境外法人或自然人作为投资汇入的外汇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结汇。对于外商直接投资,由外汇局审批其资本金结汇已无太大的实际意义,应取消对外汇资本金兑换人民币的限制,允许外资资本金直接办理银行结汇。
目前我国实行的资本项目管理上,法人和自然人、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往往存在区别管理等。外汇市场的交易主体资格需要放宽,由指定银行扩展到大企业,再到非居民,但限制交易品种。
意愿结售汇制需尽快实现。可考虑改即时结汇为灵活的“限期结汇”,将在限期内结售的外汇在银行开立专户存储。在从强制结汇发展为意愿结汇的过程中,可能会经历将限额结汇制度推广到所有中资企业的过渡阶段,然后随着最高限额不断提高而逐步过渡到意愿结汇。考虑参加WTO后外资流入增加的情况,可以适当扩大企业和居民购汇需求。
2.逐步放宽类
金融机构海外融资。我国金融机构在海外融资已有十多年历史,银团贷款、海外借款和发债等一些融资方式都已采用。其间因取消双重汇率制度、日元升值等原因,发生过汇率风险。但最大的问题还是金融机构本身经营不规范所引起的风险。总体上,应给予合格金融机构更大海外融资自。一般企业的海外融资还需要严格的控制。
外商投资企业在A股上市融资。中国企业已走出国门进行融资,对外国企业开放本国证券市场也势在必然。
3.偏严掌握类
国内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我国是一个对外投资的小国(拥有全球跨国投资存量的6%,但对外投资仅占全球的0.54%),累计投资额约为260亿美元。我国的境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繁琐,涉及部门多,对外投资存在严格的外汇管制。但至少现在看来这些管理仍然十分必要。至今为止,我国5800个对外投资项目很少是成功的。可见,我国缺乏真正的“好企业”。在国有企业未转换机制,又未从多数竞争性行业退出的情况下,放开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的汇兑限制,无疑给国有资产流失打开了大门,也增加了境内资本外逃的机会。
在归纳世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发展金融促进贫困减缓的措施。
1金融发展与贫困减缓:国际经验
1.1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稳定
BulirandGuide(1995)以及Sarel(1997)指出,最影响贫困减缓的宏观经济现象之一是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将通过影响实际工资水平和通胀税对一国总的收入平等和贫困减缓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理论上保持较低的可预期的通货膨胀水平将有助于金融发展,经济增长和贫困减缓。然而,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稳定并不是金融发展成功的唯一条件。
1.2实行有效的金融中介机构监管
在实践中,监管当局通常会对金融机构进行限定,如固定的开业时间,设立分支机构的要求,合格员工的标准。过高的要求通常会降低金融中介机构在贫困地区开展金融服务的积极性,从而减少了穷人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
1.3发挥专业金融机构(SpecializedFinancialInstitution)的作用
专业金融机构在金融发展促进贫困减缓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在评估信贷方面,它们较少地依赖客户的信贷历史、资产数量和会计记录,这使得那些缺少历史财务报表的中小企业也可以获得贷款。
1.4提高会计记录水平
准确的会计记录是金融机构衡量其投资者,所有者和合作者的重要指标。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审计水平和会计水平都不高,接受过专门训练的会计师也比较少,这极大地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其经营状况和资产负债状况的评估。为审慎起见,很多金融机构都不会轻易贷款给这些中小企业。因此,努力改善会计记录水平是非常必要的。
1.5建立征信体系
征信系统的建立可以极大地改善一国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状况。它可以促进金融机构将贷款发放给那些在一段时间内还没有建立信誉的新兴企业,以及那些在小额贷款中有过良好记录的但收入并不高的个人,因而被视为担保品体系的一个良好的补充。
1.6加强产权保护
良好的产权不仅是财富形成的基础,还是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有效机制,因而有利于金融中介机构评估贷款。研究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就会发现其颇有体系:立法完备;行政管理分工细致;多层次的司法体系是最主要的保护手段;律师作用重大。美国正是通过上述完备的体系得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这给了我们发展中国家很多启示。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个有效的产权制度的运行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稳定的契约制度,登记和管理产权的机构,以及发生纠纷时有效的司法和执法体系。只有如此才能真正保护所有者的产权,才能让产权制度在低收人人群获得金融服务缓解贫困中发挥实效。
1.7完善小额信贷机构
小额信贷机构在理论上被认为具有特殊优势,相比商业银行而言,它更了解当地的信息,进入门槛低,更倾向于为当地贫困的农村人口提供贷款,可视为商业银行的一个重要补充。
2金融发展与贫困减缓:中国道路
由于我国金融发展在结构和功能上,存在着与贫困减缓不协调的事实,而要缓解这个事实,结合我国国情和世界经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2.1保持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长动力减弱,外贸出口明显放慢,企业投资意愿和能力减弱,消费热点进一步降温。为此,我们首先要抓紧落实近期出台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计划。其次,高度重视做好就业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逐项落实国务院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七项措施和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六项措施。最后,我们必须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要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变化,既要严密防范外来冲击,也要加强防范和化解内部风险,始终保持我国银行业稳健运行。
2.2破除我国农村金融抑制。鼓励农村金融机构进入
其具体解决措施有:一是正规金融全面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真正发挥功效,形成完整的农村金融体系;二是建立市场准人制度,放开对民间金融的管制。从法律上明确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允许民间金融更加灵活的利率浮动范围。三是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风险监管。
2.3解决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提高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水平
在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不仅普遍还很严重,干扰了银行正常的信贷决策程序。因此,国家应制定合适的税负以防催生中小企业会计造假,此外还应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完善现有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体系,加强社会会计监督机制。
【关于昨日次新股集体跌停】
1、次新股对咱们而言,属于“无缘”,我本人则霉到至今不知道新股是什么,所以不操作,关心也少,也就是说次新股暴跌和我们没半毛钱关系。
2、次新股只是从年初位置跌回来而言,谁知道会不会随着行情再来一波,它也再来?概率很大吧?所以顺势跌出空间。
3、那么,次新股到底该怎么看呢?我觉得既然是次新,N个涨停打开后后面本来就是投机占比大于一切,还有什么好考虑的,普通票你预测未来成长,次新股你高几个门槛预测,很容易自我安慰,深度调研又有多少人做的到,所以本质还是投机大于一切,所以和我们的价投结果盈利交易不相合,只会在现金充裕,闲了蛋疼的时候随缘参与。
股票投资分析论文范文二:
【大盘】
雄安是完蛋了,没人能接,也没人敢接,可燃冰什么的见光死板块新闻一过马上就萎。哦对,这是事件刺激的题材都不行,你也许会问那雄安不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吗?对啊,这阵风比较大,你看现在不是也过去了吗?有人觉得自己做上第二波了,有人觉得根本没有第二波,如果从小散的盈利状况来看,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二、金融危机下对公允价值的质疑
美国的一些银行家、金融业人士以及国会议员指责公允价值是导致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认为金融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在市场大跌和市场定价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导致金融机构过分的对资产按市价减记,低估了金融资产的真实内在价值,且加速了金融资产价格的下跌。由于巨额亏损和资本充足率下降,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资产抛售力度,对加重金融危机推波助澜。
10月,60名美国国会议员联名写信给sec,要求暂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他们认为失灵的市场常常意味着没有什么价格可以作为基准来盯住,如果银行不必按照市值来给资产定价,金融危机就会慢慢消退。
三、公允价值对金融机构的影响分析
(一)公允价值如实反映市场波动所导致的金融机构经营业绩的波动
当市场处于非理性繁荣状态时,金融机构手中持有的大量以公允价值计价的金融工具价格也随之飙升,从而产生巨额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反之亦然。以a股市场为例,-,我国金融机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剧烈起伏(见表1),而公允价值在其经营业绩中又占较大比重,如,海通证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当年度净利润之比为19.44%,中国平安达44.19%,中信证券和中国银行分别为24.74%和27.15%。因此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也随公允价值剧烈波动。
不能因此而断定是公允价值的引入引起了金融机构业绩异常波动。客观地说,由于公允价值对利率、汇率、税率和资产价格的波动相当敏感,公允价值能够揭示市场变化所导致的金融机构经营业绩的波动。
(二)公允价值还可能缓和金融机构的业绩波动
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交易性金融资产必须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公允价值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变动必须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待出售时再转为投资收益。因而出售时确认的损益对当期的影响将明显小于按历史成本计量的影响。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而不是一次反映收益,缓和了经营业绩的波动。
(三)公允价值并非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
sec应美国参众两院的救援法案要求,就公允价值对金融业的影响进行了全面研究,12月30日提交了题为《studyonmark-to-marketaccounting》的研究报告。明确认为公允价值并非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陷入危机的主要原因。真正原因是信用衍生产品投资巨额损失、金融资产信用质量不透明以及贷款方市场信心严重缺失。该报告赞成会计界关于公允价值会计让投资者认识到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情况的观点。
四、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目前经济环境下的必然选择
(一)公允价值的产生背景
20世纪70年代,美国会计界和金融界一直对金融工具,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等争论不休,从而使人们逐渐认识到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严重缺陷,进而怀疑财务报告信息的相关性。由此产生了公允价值的概念。80年代末的美国储蓄及贷款危机促使fasb广泛推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90年代后,衍生金融工具产品的大量出现及随之而来的金融风险,使公允价值成为其唯一被正式认可的计量属性。
9月,fasb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统一了公允价值的涵义和计量方法。接着又于2月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9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选择》,强制美国公司尤其是银行和金融机构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特定的金融资产和负债。
(二)公允价值的科学性
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外部的利益关系人,会计信息应当对其决策有用。公允价值是现行交易中的估计价格,它立足于当前的交易价格,是最贴近资产和负债真实价值的价格信息。从本质上讲,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符合决策有用观的要求,能够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信息,因此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这主要是因为公允价值计量有以下优势:
1、能使相似的资产或负债项目产生相似的确认、计量结果,使不同的项目出现不同的结果,增进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能如实反映现行条件下与资产相关的预期经济利益的流入,或与负债相关的预期经济利益的流出。
3、既能如实地反映继续持有决策对业绩的影响,又能如实反映取得或处置决策对业绩的影响。
4、可以比较容易地反映大多数风险管理战略的影响,有助于风险识别与管理。
5、能够较好地满足资本保全尤其是实物资本保全的要求,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三)金融危机后公允价值的广泛引入仍是大势所趋
fasb于10月了一项解释公告,进一步阐明按市值定价的会计准则,该解释公告允许金融企业对部分流动性较低的资产以高于这些资产当前售价的水平进行定价,这并未像一些人所希望的那样取消按市值计价的会计准则。
11月11日,在由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提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一份调查报告中提到,公允价值不是造成金融危机的原因,对于金融市场的信用至关重要的公允价值应该保留下来,并建议加强公允价值相关信息的披露。
,sec副首席会计师stephanie hunsaker表示“sec最近完成了由国会委托的对公允价值会计的研究,该研究认为公允价值会计不应被暂停使用,但需要进一步改进。”
五、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难以体现其公允性
公允价值的应用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1、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或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参考熟悉情况的交易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或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资产或负债的当前公允价值。
3、不存在活
跃市场,且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应用估值技术等确定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就第一、第二层次而言,有时市场价格并非由于市场自身的原因而上下波动,据此确定的公允价值并不具有公允性,很难真实公允地体现产品的价值。而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认定,是建立在合理的主观判断和准确可靠的估值技术基础之上的,鉴于无法保证主观判断的可靠性,估值技术也存在误差,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结果同样未必公允。
(二)公允价值的可靠性难以保证
公允价值的确定依赖于活跃的相关资本市场,然而当市场环境动荡不安时,市场交易价格会大幅波动,从而影响信息资源及时准确的获取。如果不存在相关资产的活跃市场,则运用现值技术等估计,但如果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的信息都很缺乏,公允价值的判断便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现值的主观估计成分较大。公允价值的可靠性难以保证。
(三)公允价值计量的实际操作难度大
多种多样的金融衍生产品增加了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加大了公允价值的弹性空间,增加了获取公允价值信息的难度,特别是许多没有相关市场价格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更不易确定,需要运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来对公允价值进行估值。而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点以及折现率的选择等也是不确定的,在计量操作上同样面临着很大难度。
(四)公允价值的计量具有顺周期效应
公允价值的的顺周期效应,是指市场利好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产品在利润表上显示大量浮动收益,价值高估。诱使各大企业管理层滋生片面乐观的情绪,进而诱使股东增添超额利润的冲动;而一旦经济下滑,相关金融资产价值看低,价值低估,金融机构要提高减值准备,这势必会影响金融机构的盈利水平和资本充足率水平。
六、规范与完善公允价值计量及披露方式
(一)规范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和确定标准
1、明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而对于非金融资产、非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如何取得,准则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为防止价格操纵导致的公司利润管理、公允价值会计信息失真,应明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范围。
2、规范公允价值确定的标准。对于已经存在活跃、公开的交易市场的,应由国家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明确其中符合公允价值确定标准的市场,其交易价格可以直接使用,形成相对统一、标准的公允价值信息;如需运用估值技术确定的,由相关部门指定研发机构,制定标准的估值模型系统,集中采集有效的市场数据,同时简化系统使用者所能调控的要素,以降低主观因素对估值的影响。
(二)完善公允价值披露模式
市场失灵时,公允价值计量会使资产价值偏离而不是公允。而历史成本有其优势,应该综合利用历史成本的更具可靠性与公允价值的更具相关性的特点,使两者有效结合,实施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计量基础并用的计量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