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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规范会计行为的制度、措施相继颁布和实施,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法规制度已实施;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正推行规范管理;会计处理方法和计算方法已基本消除行业差别等等,而相应的会计监督体系和监督方法已趋向成熟、初步形成了法律规范政府监督、市场引导、行业自律的监督格局。我国基本会计准则的实施,基本上实现了计划经济会计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换。会计准则的出台不仅涉及到会计领域,还涉及到国家财政税收、预算、证券等方方面面。
一、会计的权责发生制
会计实务中一直是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的基础。对于权责发生制,国际会计准则解释为:“按权责发生制,要在交易事项和其他事项发生时而不是在收到和支付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时确认其影响,而且要将它们记入与它们相联系期间的会计记录并在该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予以报告。”这一解释明确了要在“发生”时确认,并不是在“收到和支付”时确认。权责发生”制在理论上应用于具体的会计事务中,应该完全按照权利是否形成、义务是否发生为标准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但在会计实务中,一般也很难严格遵守这一原则,比如现行会计实务对权责发生制可能会产生以下的冲击:
(一)对于一些已经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没有相应的交易活动而无法确认,致使权责发生制显得不够完善,如:企业在长期的经营活动中,因经营优良形成的商业信用,即商誉,就不能确认入帐。
(二)期权、期货金融工具的出现对传统的权责发生制确认基础提出了挑战,因为金融工具的应用往柱是一种契约形式,契约双方在契约开始生效时只是享有某种权利或某种义务,并没有发生交际的款项支付,契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最终是否得到履行,在契约生效时往往无法预料。
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真实性原则也称为客观性原则或中立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村经济业务的处理需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计量经济业务、制定会计政策、选用会汁方法必须忠实表达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持不偏不倚的中立态度,要以客观确定的证据作为会计记录的基础。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整个社会的经济法律环境日趋规范化和透叫化,社会各个阶层对会计信息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但是,并非所有信息绝对真实。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各个会计信息的需求阶层。个真实的会计信息会给信息的使用者造成决策上的失误,对单位本身,甚至对整个国民经济都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危害。会计信息失真按其原因可分为三类:违法性失真、规范性失真和技术性失真。
违法性失真是指有关单位和人员为了局部和个人利益,故意违反有关财经法规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这也是最主要的会计信息失真的类型,主要原因在于有关单位和个人受利益驱动的影响,故意违反财经法规,但单价内部和外部的约束机制又很不健全,不能很好地给予检查,例如: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问题、单位内部和外部的控制与监督问题等等。
规范性失真是指山于会计规范的不科学性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当违法性失真得到控制后,规范性失真便成为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类型。这一问题的解决需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和逐渐的规范。
技术性失真是指山于会计人员素质上的局限性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由于会计人员专业知识的局限性,对会计规范理解不透,只重视会计规范的形式,而忽视了会计规范的实质,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必须加强会计立法,规范会计体系,明确会计人员的责任。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建立健全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与可靠性
相关性原则要求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而会计信息与信息使用人之间是否具有相关性,取决于这些信息是否有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及时性,而预测价值是会计信息有助于使用者在决策时能预测未来。反馈会计信息能使使用者证实或修正以往在决策时所判断的预测结果。
然而,构成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两大特性的相关性和可靠性,是两个含义不能确指的概念。相关性最初是指一般相关,是将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变动信息部视为与使用者经济决策有关的信息。众所周知,会计信息现在早已达到了一般相关的要求,目前财务报告已经能够基本满足现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借款人、雇员和其他的供府商、政府及其机构和众等一系列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但是,信息使用者再满足一般性需求以外、还需要一些特定决策等方面的信息。例如,投资者会关注投资报酬和投资风险、更需要能够帮助他们正确作出“或购或持或售”决策的信息,提供评估企业股利支付情况的资料;贷款人则会关心企业偿位能力信息;政府及其机构更为关心有利于决定税务政策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信息等等。
相关性和可靠性是同等重要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有用的信息一要可靠、二要相关早已成为信息使用考和信息提供者的共识。然而、如果说信息的有用性是其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函数的话,其相关性和可靠件之间就不一定是互为函数的关系。我们知道,在某些情况下,有的信息相关性很好,世可靠性较差;有的信息可靠性很好,但相关性却较差。相关性与可靠件并非总是在同一方向上影响信息的有用性,但是又必须尽可能统一于信息有用性原则之下。如果信息相关性失去了可靠性的支持,那就会降低甚至失去相关性,它们会对使用者产生误导作用。如果信息虽然真实可靠,但就是与使用者的需求相差其远、也会因个具备相关性而失去可靠性的存在意义。可见,相关性和可靠性是紧密连系在一起的,既不能离开可靠性去谈论相关性,也个能离开相关性去谈论可靠性,它们总是问时在影响或决定着信息的有用性。我们要对这两者加以相同程度的重视,提高信息相关性的举措,绝对不能以降低或失去可靠性为代价,而任何强化可靠性的做法,也绝不能离开相关性的导向,片面强调其中任何一方的改进或改革,都很有可能给信息有用性带来严重的后果。
四、对稳健性原则的认识
会计学界对稳健性原则的含义有不同的解释和理解。一般认为稳健原则的产生缘于会计估计和不确定性,是对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的会计信息进行陈报的一个限制条件。综合来看,对稳健原则有三种不同的认识:较前稳健原则是指,在金额上尽可能多计可能发生的负债和费用,尽可能少计或不计可能发生的资产和收入。在时间上,尽可能早地确认负债和费用而尽可能迟地确认资产和收入;第二种是广为接受的传统含义,即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既不无视可能的损失,又不计提过多的准备,同时不预计可能取得的资产和收入;第三种看法则认为不确定性事项发生的可能性才是决定取舍的标准。
目前,人们对稳健原则心有疑虑是因为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能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它也给管理当局进行利润操纵留下了余地,反过来可能损害到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人们对于适度稳健的看法是矛盾的,一方面适度稳健克服传统稳健原则只确认损失不确认利得的缺点,使信息具有真实公允.但另一方面,由于获取利得的判断带有主观性,确认标准难以确定,允许确认或有利得,则使利润操纵的空间更加扩大。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在采用稳健性的会计政策上的态度是不同的.稳健原则在中国并个过时,它也应成为我国会计准则中一项重要的信息质量原则.如果不实行稳健原则,可能使企业不能释放帐务上的风险,而且,用之过度,则又会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玩弄数字的工具,同时使国家政策蒙受损失,因而有必要对稳健原则的运用进行严格的规定.对因不用稳健原则以及滥用这一原则而损害信息的真实、公允的,一方面应加强独立审计的监督,另一方面在会计人员的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可以采取适度稳健原则及遵循充分披露原则.而提高投资者的水平,培育成熟的证券市场也是非常必要的。
我国财务会计已形成一套完整且前后一致的会计原则体系,而管理会计由于出现的时间比较晚,其原则体系尚不完善。为此,会计理论界正在作不懈的努力,认真研究管理会计原则并构建适宜的原则体系,对于完善管理会计的基础理论,指导管理会计的具体实践都有重要的意义。
在过去的研究中,一般笼统地探讨管理会计原则。笔者认为,管理会计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决策层次;二是决策支持层次;三是执行与控制层次。因此,管理会计原则体系应当围绕决策与控制来分别界定。本文讨论有关控制的管理会计原则。它应包括下列十个方面。
第一,可控性原则。可控性是指责任中心只能对其职权范围内可以控制的经济活动负责。这就要求企业把经济责任同管理权和决策权衔接起来,做到运用、管理、指挥、负责统一,并且尽可能使各项经济责任数量化,能够直接用会计方法进行核算和考核。当然,由于各责任部门之间的相互依存,很难制定出完全可控的指标,“有经验的成本会计师和经理人员认为,一个项目是可控制还是不可控制,很不容易确定,”只能从控制的程度、时间、空间等来考核。
从控制的程度看,可控指标分为两类:一是责任中心完全可以直接控制的指标;二是责任中心通过采取措施,对其有一定影响的指标。包括部分可以控制的指标和通过运用一定的经济杠杆可以间接控制的指标。例如,新产品试制指标常被看成是试制部门的可控指标,可是,这个指标中包含了大量难以估量的因素,因而设计部门只能尽可能采取措施,设法将其费用控制在预算之内。不过这种控制并不排除实施过程中发生修订预算的可能性。
从时间上看,“时期的设想很重要”,某些在短期内不能控制的指标,在较长时期看来是可控制的,如折旧费。过去不能控制的指标,现在却是可控的,同时,现在可控的指标在将来有可能变成不可控的指标。
从空间上看,某指标是否可控,随责任层次、责任中心的不同各异。“例如,机器的保险成本对生产部门经理可能是不可控制的,但对于保险部门经理确实是可控制的。”上层次的可控制成本不一定是下一层次的可控成本,下一层次的可控成本一定是上层次的可控成本。因而,一般来说,同一指标在较低管理层次不可控制,而在较高层次则可以控制,在同一责任层次上平行的职能部门之间也会有这一责任中心不可控制的指标,而在另一责任中心则变得可控的情况。因此,要求各责任中心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不同的可控范围,使经济责任同经济管理权、经营决策权统一起来,按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进行考核。这一点对具有双重责任性质或者是涉及两个以上责任中心的经济事项更为重要。如固定资产折旧,从折旧比例的规定方面看,车间是无能为力的,不能承担经济责任,这方面的责任只能由上级管理部门负责,但从固定资产的使用方面看,车间、班组、个人等责任中心,这些固定资产的使用者,使用固定资产就应当对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负责,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完好率负责。因此,应当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这种性质做出具体分析,并根据事物的特点划分责任中心所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
第二,责权效利相结合原则。为保证责任目标的实施,必须在各责任中心分工负责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管理权限,同时,为了保证调动各责任层次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还要经常对各责任中心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进行成果评价,使各责任中心的经济利益与其贡献大小挂起钩来,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奖励责任者。因此,在管理会计中责任、权力和利益是统一的、一致的。“责”是关键,“权”是保障,“效”是标准,“利”是动力。贯彻责权效利相结合原则,应特别注意责任的不可转移性,即责任应当明确、肯定,不能任意转移。具体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同层次中只有一个责任中心,就由该中心负责,不得(能)转向其他中心。
二是上下层次间也不能互相推委责任。即上层次的责任中心要对自己及所属的下层次的责任中心负完全责任。如某一分厂厂长对该分厂的全部经济活动负责,而某一班组长只对这一班组可控的经济活动负责。
第三,灵活性原则。一方面是指获取用于生成管理会计信息的资料来源渠道具有多样性,它既包括来自企业内部的资料,又包括来自企业外部的情况;另一方面是指对资料的管理方法具有灵活性,应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会计管理方法。
第四,可理解性原则。可理解性是指所提供的管理会计信息必须是简单明晰、通俗易懂、便于各类使用者而不是特定使用者掌握和利用的信息。管理会计信息应根据不同信息使用人理解程度的高低和用于决策的不同,适时地为不同信息使用人提供可理解的信息。
第五,例外管理原则。例外管理原则是指企业主管人员应负责处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涉及全局性的重要问题,而将次要的工作或不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完全放手让下级管理人员去处理。这里“例外”事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一是从质的方面看,对某一责任中心关系比较大、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大的因素可作为“例外”事项管理。二是从量的角度看,一方面指在责任目标管理中,差异(包括正差异和负差异)较大的因素,作为“例外”事项管理;另一方面差异虽未超过规定标准,但长期在限度的一侧徘徊,凡统计数字在标准的某一侧连续出现七次以上,应视为控制不严或标准失效所致。三是从时间观念看,重要的问题随时作为“例外”管理。
第六,可操作性原则。可操作性指管理会计采用的各种方法与技术应尽可能简易可行,便于操作,能为大多数管理会计人员所掌握。对于能够准确定量的资料应通过建立数学模型的方法尽可能由计算机完成。相同的方法和技术对不同层次管理会计人员的可操作程度不同,管理会计人员应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操作方法和技术。
第七,及时性原则。及时性指决策依据的信息与决策的执行应能够及时满足经营管理对决策的需要。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指及时进行决策;另一方面是指及时进行控制。财务会计中更强调信息处理的真实,管理会计中更强调决策与控制的及时。
第八,整体性原则。责任中心的划分与考核,要以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划分责任范围时,要做到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管,使责任中心之间一方面要防止重复,另一方面要防止无人负责区的出现,即要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从纵向上看,自下而上,都要层层负责,其组织层次每升高一级,责任也增大一级,各责任中心随时提供其业绩完成情况,直到最高层次;每一责任中心还要负责、检查其下属的业绩,最高层次承担企业经济活动的全部责任。从横向上看,各责任中心要接受横向责任中心的管理、控制。这样纵横责任链交织成责任网,以明确各自的经济责任。
企业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企业总目标的实现。因此,企业内部必须有一致的目标,尽管各自都有自己的分目标,但必须受总目标的制约与协调。如在企业日常工作中有可能一个人为超额完成产值而不愿接受小件订货,还有可能工厂为追求利润而不愿生产微利产品等,因此,在管理会计中贯彻整体性原则,制定责任目标时应从国家、企业的总体目标出发,克服以上不良倾向。
第九,一致性原则。一致性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与各责任中心利益要保持一致,企业的总目标是分解和制定各责任中心目标的依据,各责任中心目标是实现总目标的保证。当一项决策与决策的执行对企业有利而对国家不利时应当坚决放弃这项决策与决策的执行,相反,当对全局有利而对局部不利时,局部利益要服从全局利益;二是决策与控制的程序及方法应保持前后一贯,便于决策的制定及执行;三是各项指标的计算口径、考核评价业绩的标准要前后一致,若不一致就会使决策及其执行偏离客观真实的基础,导致决策失误,使各责任中心目标与企业整体经营目标脱节。一贯性并非绝对的一贯,随着决策经营环境的变化和管理控制要求的不同,决策与控制的方法可以适当变化,使产生的决策与控制更为有效。
第十,可验证性原则。可验证性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决策依据的信息本身要能够被验证;二是做出的决策在执行中能够被检验。贯彻可验证性原则,可以判断决策信息的相关性和准确性,便于找出差异和进行差异分析。可验证性既是决策的原则,也是对决策结果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的依据。
一、稳健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准则中的体现
(一)存货的计价
恰当地选择存货的计价方法,对于真实反映存货的价值是非常重要的。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允许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计算发出存货成本,这样使企业出售和耗用存货的成本接近当前实际水平,并与当期收入相配比,有助于较客观地反映企业现时条件下的经营成果,特别是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使得企业不致因货贬值而表现为虚增利润。此法又使得期末存货的成本与现时价值相差甚远,为了完整、真实地反映存货的价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允许企业对其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用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在一定范围内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同直线法和工作量法比较,并不改变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也不改变固定资的折旧总额,只改变了固定资产折旧在各年的分布情况,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早期提的多,晚期提的少,从而加快了固定资产折旧的速度。实际上加速折旧法在西方早已被广泛采用。依据固定资使用的经济属性,固定资产的实用性能与其使用时间成反比,理应加快企业成本费用的补偿,加快企业技术设备的更新步伐,提高企业的生产发展能力。特别是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可提前收回固定资产投资,减少因物价上涨而发生的货币时间价值损失,实现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的统一。另一方面,采用加速折旧法能使企业会计账面上的早期收益相应减少,后期增加,能使企业延迟纳税。相当于政府给企业提供若干年的无息贷款,刺激经济的增长,实际上从长远的角度看,加速折旧法不会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通过迅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盈利水平,从而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因而,加速折旧法既符合企业稳健的原则,也能促进整个社会的经济增长。
(三)对收入的确认施加了严格的限制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只要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显然对收入的确认更加注重交易的经济实质。这些限制条件可以表述为:当处理含有不确定性的问题时,只有在有绝对把握时,才能确认收入。否则,即使商品已经发出,或即使已经收到价款,也不能确认收入。“建造合同”准则规定:跨期合同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而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时,应按可补偿的成本确认收入;如预计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可见准则中对于收入的确认愈加谨慎。
(四)对自创无形资产的处理更趋稳健
自创、研制开发无形资产的开发、研制费用,由于开发研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将开发研制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只将专利申请中的注册费、审题计费、律师费等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又如为提高企业品牌效应,增加商标知名度而支付的广告宣传费,实际上是促成品牌成为著名商标的一项重要劳动耗费,从理论上讲应成为商标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出于谨慎的原因,广告宣传费则一接计入当期损益,开发费用则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资本化。另外,自创商誉由于存在着一系列不确定因素,如商誉的存在与作为整体的企业有关,不能单独存在,也不能与企业可辨认的各项资产分开来出售。故从稳健性原则考虑,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没有确认并计量自创商誉的价值。
(五)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对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股息的处理,除取得时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利或股息外,以实际收到时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显然,这是从投资企业稳健的角度来确认股权投资收益的。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对于投资企业的取得成本大于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差额,作股权投资差额处理,应在一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冲减“投资收益”科目;对于投资企业的取得成本小于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差额,记人“资本公积一股权投资准备”科目核算。为什么不增加“投资收益”?因为增加投资收益,必然增加利总额,必然会多交所得税,引志企业的现金流出,而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并未引起企业现金流入,因此,没有现金流入却要现金流出,不符合企业的稳健性原则。
(六)或有事项的确认
国际会计和审计界都很重视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它自被引入会计和审计领域后,便成为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中一个重要的基础概念和应用原则。它的引用对于强化对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性问题的核算,简化核算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实施以评审内部控制为基础的现代审计方法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研究现代会计审计理论与方法必须首先研究重要性原则及其应用。
目前,世界各国对于重要性原则(Materiality)的表述虽不尽相同,但对重要性概念的认识却是基本一致的:都认为信息的错报或漏报可能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就是重要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ALSC)认为:“如果信息的错报或漏报会影响使用者根据财务报表采取的经济决策,信息就具有重要性。重要性取决于在发生遗漏或错报的特定环境下所判断的项目或错误的大小。”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1987年10月公布的《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指出:“重要性涉及财务资料误报(包括遗漏)的数量或性质,不论是个别的还是合计的,根据周围的环境,作为这种误报的结果将会对人们依据这些资料做出尽可能合理的判断或决策产生影响。”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亦要求企业会计核算必须遵循重要性原则,但并未对其作出明确的定义,只是规定: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分别核算、单独反映、力求准确、作重点说明;对于不重要的经济业务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可以简化核算、合并反映。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6年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审计重要性》的定义,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
显然,(1)重要性概念总是针对会计报表而言的。判断一项经济业务是否重要应视其在会计报表中的错报或漏报对会计报表使用者所作决策的影响而定。若一项业务在报表中的错报或漏报足以改变或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判断,则其是重要的;否则就不重要。(2)重要性必须从会计报表使用者角度考虑,因为会计报表是为了满足其使用者的信息需要编制的。当然,会计报表使用者应是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并能够理性的做出判断和决策的人。(3)重要性的判断离不开特定的环境。企业不同或时间不同判断重要性的标准也就不同,重要不重要是相对的,对重要性的评估需要运用专业判断。(4)重要性与相关性虽都要考虑信息对决策者的影响或引起的差别,而且决策者需要了解的(即相关性的)信息往往就是重要的信息,但二者间仍存在着重大区别,不能混淆:相关性取决于决策者对信息是否感兴趣,而重要性则取决于信息是否对决策者起作用,不披露此类信息是否足以引起重大的差别。有些信息可能与决策相关,但因其金额过小,不予披露不至影响使用者的决策,此类信息即为不重要的信息。(5)运用重要性原则是为了把握住问题的实质,抓住关键点,兼顾效率和效果,以实现较小的成本、较大的效益之目的。
重要性判断标准的确定是运用重要性原则的关键。重要性标准应针对会计报表使用者来确定。由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多元性和多层次性,他们对会计报表信息的使用要求各不相同,因而对重要性的判断就有了多重标准。西方各国自70年代以来长期致力于统一重要性标准的研究。在美国,重要性标准的确定主要来自四方面的努力:政府宏观调控机构、民间会计职业团体、司法判例和学术界的长期实证研究,也已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然而,即使在今天,世界各国的会计界和审计界也未能就重要性划定一个统一的标准,都只是针对各种具体情形制定了一些较模糊的标准或只是规范了确定重要性标准的基本原则与方法。虽然各国尚未对重要性标准形成统一的认识,但都认同重要性具有数量和质量两方面的规定性,重要性有数量和质量两种标准。重要性的数量标准是指重要性的金额界限,它主要是通过大量的实证调查研究得到的经验数据或数量指南,又称重要性水平。比如国际著名“六大”会计公司使用的数量指南为:(1)税前净利的5~10%(净利大时用5%,净利小时用10%);(2)总资产的0.5%~1%;(3)权益(净资产)的1%;(4)营业收入的0.5~1%;(5)根据资产总额与营业收入中较大的一项确定一个变动比率,并选取同期会计报表中都最小的重要性水平作为会计报表层的重要性水平(即最低原则)。而重要性的质量标准往往是通过对各种影响报表使用者决策的因素进行定性分析之后得出的结论,又称定性标准。由于重要不重要是相对的,不存在绝对标准,对重要性判断标准的确定只能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在实务中,由于定性标准比定量标准更难操作、更难把握,故定性标准在实务中也较少使用。
会计中重要性原则的运用体现于会计核算的全过程,在会计估计及会计政策的选用等需要会计人员主观判断的各个方面均有广泛的运用。现将有关法规规定的重要性标准简列如下表:项目法规及其颁发机构重要性标准每股收益的稀释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第15号意见书降低每股收益低于3%时视为不重要。分部(店)报表及分部的确认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FASB)第14号财务会计准则其收入不低于合并收入10%者应视为分部披露。资本性租赁的认定美国FASB第13号财务会计准则租赁期不低于资产使用年限的75%或租赁最低付款现值不低于资产公平市价的90%(不含租赁契约规定的执行成本)者应作为资本性租赁。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单独列示美国证券委员会(SEC)第41号会计公告占资产总额5%以上或本类合计10%以上的项目为重要项目应单独披露。应收本公司高级员工及股东款项美国SEC规章S—X第5-04规则应收高级职员及主要股东款项如超过2万美元或资产总额的1%者详细披露。非资本化的融资租赁,约定责任的现值资料美国SEC第147号会计公告现值如为长期负债、股东权益和约定责任现值三者之和的5%或本金化对收益的影响为最近三年平均收益的3%或以上者,应予披露。长期债权投资相关费用的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指南)(1998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数额不大,可采用一次摊销法,于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数额较大的,可采用分次摊销法。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国际会计准则(IAS)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如果投资者直接拥有或通过附属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者20%或以上的表决权,除非能够清楚的表明并非如此,即认为投资者具有重大影响,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其投资。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
——合并财务报表和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我国财政部颁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1995年)如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控制一个企业过50%的表决权,或虽不足50%但能实施控制时,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相表,如某子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按有关标准得出的比例均在10%以下,可以不纳入合并范围。主要投资者个人的确定及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要求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应认定为主要投资者个人;零星的关联方交易可不予披露,重大的交易应分关联方及交易类型披露。主营业务收入与附营业务收入的区分与科目设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指南)主营业务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日常活动中的主要活动,是企业的重要业务,应重点加以核算;附营业务属于企业日常活动中次要的交易,可设“其他业务收入”予以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讲解)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折扣和折让,由于这两种情况在企业发生得较少,对企业影响不大,可以作为非调整事项在报表附注中进行说明,也可以在发生年度的会计报表中反映。重大会计差错的定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企业发现的使公布的会计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为重大的会计差错。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区分我国工业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不具备固定资产条件的列作低值易耗品。财务情况说明书应说明的事项我国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第85条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期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等。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的披露我国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对于将在一年内到期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应从“长期投资”帐户余额中扣除并单列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项目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的披露同上对于将在一年内到期应偿付的长期负债应分别从“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帐户中扣除并单列在流动负债项目中。内部固定资产交易的合并抵销问题我国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的暂行规定》内部固定资产交易发生不多,或其交易对企业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不大的,也可以将其视为企业集团外交易不进行抵销处理。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等待摊费用项目我国《工业企业财务制度》(1993年)企业发生的大修理支出一般可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但对于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预提或待摊的办法。或有负债项目的披露我国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1992年)对于“由企业负责的应收票据贴现”即“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等项目应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补充资料中。上市公司重大事件的披露要求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抵押、出售或报废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时,应编制重大事件公告书向社会披露。借款利息的会计核算我国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短期借款利息不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而长期借款利息应预提,且需通过“长期借款”并专设明细科目反映。
另外,我国企业财会法规中规定的对“应付债券”、“长期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分设明细帐予以核算,将企业的各种往来款项分为“应付帐款”与“其他应付款”、“应收帐款”与“其他应收款”,有关存货如包装物的核算,实务中存货管理的ABC分类法、成本控制中的例外管理原则等均体现了重要性原则的要求。
在审计中,重要性原则的运用也贯穿于审计工作过程的始终。主要表现在:
1.规划审计工作,编制审计计划时,合理评估重要性水平,据以确定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
由于计划重要性水平越低,意味着可容忍的会计报表或帐户余额中的错报、漏报的金额越小;而可容忍的错报金额越小,为保证审计工作能发现所有超过或容忍错报的重大错误所需要的审计工作量和证据就越多。因而,重要性水平与审计证据间呈反向变动关系,计划重要性水平越低,所需获取的审计证据越多。美国“审计标准说明书”和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均规定:审计人员在计划审计工作时,应当综合考虑有关法规对财务会计的要求、被审单位的规模与业务性质、相关内控等因素,结合自身的经验对重要性水平作出初步评估即确定“计划重要性”(Planningmateriality),其目的是确定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及其决定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2.评价审计结果时,重要性水平有助于合理确定审计意见类型和审计报告的种类。
审计人员在评价审计结果,确定应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时,应当汇总已发现但被审单位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将其同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相比较,确定该汇总数是否超过重要性水平或其性质是否重要。如汇总数超过重要性水平或属性质重要,审计人员应考虑扩大实质性测试的范围或提请客户调整报表;如客户拒绝调整,或实施扩大测试后,该汇总数仍超过重要性水平,应发表保留意见(比较重要时)或否定意见(非常重要时);如汇总数接近重要性水平,审计人员应实施追加审计程序或提请被审单位进一步调整已发现的错报或漏报,以降低审计风险;如汇总数远低于重要性水平且性质不重要,可发表无保留意见。在具体确定审计意见类型时应进行定性判断,充分考虑影响审计意见类型的各种因素的重要程度。
3.在审计过程中,重要性判断直接影响对审计风险的评估。
根据《国际审计准则》的定义,审计风险是指当会计报表存在重要错报或漏报时审计人员发表不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由于重要性是审计人员从报表使用者角度进行判断的结果,因而重要性水平确定的越低,审计人员通过审计不能查出会计报表中重要错报的可能性(机会)越大,审计风险就越大。此时,审计人员只能通过执行更详细的符合性测试或实质性测试程序来降低审计风险。可见,审计风险与重要性水平间呈反向变动关系。即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反之亦反。把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这种反向关系可使审计人员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保证审计工作的效率与效果。
一、绪论
谨慎性原则在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中都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其在会计领域的地位勿庸质疑,本文将从其概念、运用、其实施的必要性和在我国会计发展中的正确应用等方面进行理论上的论述,肯定谨慎性原则在会计理论中的地位无法替代。
二、会计谨慎性原则概述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它是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要求人们在会计处理上保持谨慎小心的态度,要充分估计到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发生的收益,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企业决策者提高警惕,以应付纷繁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把风险损失缩小或限制在极小的范围内。谨慎性原则包括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等方面谨慎稳健的内容。
三、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
3.1提取坏帐准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赊销行为是企业开展销售业务的主要方式,由此引起的一部份应收帐款无法收回在所难免,客观存在的,于是形成了坏账。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转销法。另一种是备抵法,虽然考虑应收帐款中可能的坏帐损失风险,通过计损坏帐准备,防止了利润虚增,资产虚增,符合谨慎性原则。但根据近年的实际情况看,企业按千分之3~5的比率提取坏帐准备,由于准备额过低,坏帐准备金额明显不足,未能达到谨慎核算的目的。因此,新制度规定应收帐款按备抵法取坏帐准备的提取比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自行确定,同时规定对期末应收票据、预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等都应列入风险管理中,这样使企业更加谨慎地反映其财务状况,不限制估计坏帐损失的方法,让其象成本核算那样自行选择适合的核算方法,固定下来,按提取比例提取,超支者报批或督促企业加强管理,从根本上减少坏帐的发生。
3.2加速折旧
总的来说,我国不少企业的折旧率水平还是比较低的,不能适应企业技术更新,发展生产的内在要求,为此现行新会计制度在强调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同时,允许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其中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点:第一、许多固定资产在使用初期效率高,生产能力大,早期的营业收入大,为做到收入与成本恰当配比,就应让这些资产具有最大经济效用的早期多计提折旧;第二、因技术进步而产生的无形损耗,使得固定资产的大部分价值应在短期限内收回等等。因此,允许一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中选定一种方法,是完全必要的。
3.3低估存货
由于受到市场价格因素的影响,企业以前购进的存货的价值可能低于当前市价,造成企业面临潜在的存货损失。这时,可通过低估存货损失,高计产品当期销售成本,从而减少当期利润的办法来得到补偿。其具体方法有:第一是当企业的产品发生滞销时,为了抵偿存货报废发生损失对企业的消极影响,或者防止商品因大批削价而影响经营利润,企业可以提取削价准备。第二是在市场物价持续上涨时,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对发出或领用的存货进行计价,低估存货成本。后进先出法的优点是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成本最接近当时的市价,不仅可以使存货的价值得到完全的补偿,而且由此计算出来的盈亏最体现当时的实际水平。
3.4收入确认与谨慎性原则
收入准则对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的确定规定了以下原则:(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的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以上四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确认收入,任何一条件没有满足,既使收到贷款也不确认收入。这充分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四、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正确使用
4.1充分认识谨慎性原则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原则
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手中掌握着大量的金钱和帐务,同时受着外界或这或那的诱惑,并且会计人员的决策将关系到整个企业或者公司的生存与发展,所以会计人员首先应该在思想上重视谨慎性原则,正确认识和使用谨慎性原则。与此同时,企业或公司领导应该重视对会计人员谨慎性的培养和重视,既要做好谨慎性培养的工作也不能过度谨慎。
4.2体现谨慎性原则的会计准则和制度的相关条款应尽量具有可操作性
从我国现有会计规范看,有些体现谨慎性原则的具体方法可操作性比较强,如存货的后进先出法、加速折旧的方法等。但是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资产减值谁备数额起决定作用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较为困难,这为会计人员实施谨慎性原则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可就“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问题制定出一些行业规范性具体标准,以指导企业会计人员的实践行为。
4.3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
任何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在会计实务中的贯彻和运用都离不开会计行为的上体—会计人员。所以企业应抓好内部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不仅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这将为谨慎性原则的正确运用奠定基础。一个优秀的会计人员应能够掌握如何适度地运用好谨慎性原则,准确把握谨慎性原则的实质,在对不确定性的事项进行估计和判断时,做到客观和公正,避免主观随意性。努力配合企业决策者的工作,使企业既能防御未来的风险,又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
4.4加强审计监督
充分发挥独立审计的外部监督作用,为谨慎性原则的正确运用构造“防御”体系。为防止企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用或滥用谨慎性原则,应加强以独立审计为核心的外部监督体系,确保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和谨慎性原则的合理运用。
4.5将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和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地结合起来
将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地结合起来,谨慎性原则的运用首先是对会计领域中存在的不确定性事项进行判断时所体现的一种态度;其次,才表现为一系列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的判断会导致其对方法的选择,当然也会导致不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结果最终会影响到信息使用者特别是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因此,凡是与谨慎性原则运用有关的、会影响投资人和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对目前和未来理性判断的信息都应在财务报告中作出全面陈述,包括体规谨慎性原则的若干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应用的背景、产生的影响等。
五、结语
在对会计谨慎性原则理论进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提出了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中的运用,全面地总结了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个方面事务中的运用,并给出了多项合理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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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中重要性原则的量化在会计核算中重要性原则与会计信息成本效益直接相关。坚持重要性原则,就能够使提供会计信息的收益大于成本。对于那些不重要的项目,如果也采用严格的会计程序,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就会导致会计信息的成本大于收益。重要性原则认为对于不影响决策的经济业务和事项,无须在会计报表或会计记录中单独反映,重要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在会计记录成本和财务报表的准确性与使用者的相关性之间进行权衡,确定哪些业务和事项是重要的,哪些是不重要的或是无关紧要的。在一般人看来,会计提供的信息越多,会计人员就越负责,其实当陈报的信息过多时,真正相关的项目就有可能被掩盖,冗长而繁琐的信息会影响到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会计准则指出在实务中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时,应当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数字作为比较基础,并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我国对一些特殊的事项和业务的重要性的数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举例如下:1.主要投资者个人的确定:间接或直接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为主要投资者,包括自然人和法定代表人。2.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中对重大影响的定义: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当一方拥有另一方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或者一方虽然只拥有另一方20%以下表决权资本,但实际上具有参与财务和经营决策的能力,一般认为对另一方具有重大影响。3.投资核算时根据持股比例决定成本法还是收益法。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则认为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该情形使用成本法。4.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区分。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超过2年的作为固定资产。5.分部报告的编制考虑重要性原则。如10%重要性标准,达到75%的要求;数量要求———最多10个。6.中期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企业重要性程度的判断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而且重要性原则的应用应当保证理解企业中期末财务状况和中期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相关的信息。7.会计报表的项目列示也体现了重要性,如:固定资产项目的列示。8.会计报表附注中涉及到重要性的项目有11个方面,而这正是有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和使用会计信息。如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或有事项的说明、资产负债日后事项的说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企业合并、分立的说明等。会计机构将重要性原则的使用权下放到会计人员,而同时又强调执行这一原则的重要性,这对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相关性带来了冲击。首先重要性与否取决于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这导致了一些会计事项处理的非规范性,导致一些反映不重要经济业务的会计帐户异常。
例如“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骤减。其次在一些业务中重要性原则缺乏一种操作性界限。例如:在计提八项减值准备时,资产减值多少才应当确认?再如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其股标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如公司发生重大债务或公司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应当编制重大事件公告书向社会披露,但重要性标准是什么呢?从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我们不仅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更重要的是加强对重要性标准的研究,我们不可能对每种业务都制定重要性标准,但可以制定一个适应大多数情况的数量判定标准。在美国有人提出了称为“咨询的方法”,即对于净收益相关项目的“咨询”(比率)。L.A.伯斯特认为以税后净收益的10%~15%的较宽范围作为判断什么是重要的和不重要之间的区别点。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关于重要性的讨论备忘录中,也提出了类似的一个基于咨询方法来判断重要性的定义,这个定义表述如下:“如果现实的或潜在的效果的数额等于或大于相应的财务报表中的数额的10%,则这种情况被视为是重要,如果现实的或潜在的效果的数额是相应的财务报表中的数额的5%~10%之间,这种情况是否具有重要性就应视情况而定。”还有一种方法由A.拉帕波特(A.Rappaport)倡导的,他认为重要性标准应是一个财务上的趋势平均数。通过计算某个账户数额的趋势平均数来确定其重要性水平。这无疑给我们指明了研究方向。
二、审计中重要性原则的量化审计工作中,应用重要性的原则是为了提高审计效率和保证审计质量。注册会计师对于重要性所要求的职业判断高于会计人员的要求,一是因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采用了抽样审计,由样本特征去推断总体特征,重要性使用的不当会影响审计结论;二是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环境还要考虑被审计单位的经济环境、行业环境来进行重要性判断,而会计人员仅需考虑企业的影响因素;三是过高或过低的重要性水平对注册会计师都不利。在审计准则中,我国对重要性的运用比会计准则规定的比较规范,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运用重要性原则的情形有二:一是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此时,重要性被看作是审计所允许的可能或潜在的未发现错报或漏报的限度,即注册会计师在运用审计程序以检查会计报表的错报或漏报时所允许的误差范围。二是在评价审计结果时。此时,重要性被看作是某一错报或漏报或汇总的错报或漏报,以及是否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判断和决策的标志。并且指出评价审计结果时的重要性水平可能不同于编制审计计划时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审计准则中对运用重要性原则提出了一般要求,并对重要性的金额和性质也作出了一些规定:一般说来,金额大的错报或漏报比金额小的错报或漏报更重要;但有些错报或漏报从量的方面看并不重要,从性质方面却是重要的。例如:超级秘书网
(1)涉及到舞弊与违法行为的错报或漏报。因为舞弊与违法行为反映了管理当局或其他人员的诚实和可信性存在问题。对于会计报表使用者而言,蓄意错报或漏报比相同的金额的笔误更重要。
(2)可能引起履行合同义务的错报或错报。
比如,某项错报或漏报使得企业的营运资金增加了几百元,从数量上看并不重要,但这项错报或漏报使营运资金从低于贷款合同规定的营运资金数变为稍高于贷款合同规定的营运资金数,这就影响了贷款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所以是重要的。
(3)影响收益趋势的错报或漏报。例如,某项错报或漏报使收益每年递增%的趋势变为本年收益下降1%,使盈利变为亏损等,就具有重要性。
(4)不期望出现的错报或漏报。如果发现现金和资本账户存在错报或漏报,就引起重视。
(5)注意小额错报或漏报可能累计成大额的错报或漏报。在审计过程中,会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的判定基础通常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其计算方法有固定比率法、变动比率法两种。固定比率法在选定判定基础后,乘上一个固定百分比,求出重要性水平。这个百分比是多少,世界各国的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都没有作出水平,百分比在实务中的指南是:税前净利润的5%~10%(净利润较小时用10%,较大时用5%);资产总额的0.5%~1%;净资产的1%;营业收入的0.5%~1%。如果同一期间各会计报表的重要性水平不同,注册会计师应当取其最低者作为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账户和交易层次的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方法有分配和不分配的两种方法,在实务中,很多注册会计师选择资产负债表账户作为分配的基础,国际上许多会计公司采用不分配的方法。尽管审计准则对重要性有比较完备的规定,但在使用上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企业经营风险的加大,信息使用者越来越需要更多的信息以评估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的不确定性。这样,在会计中如何减少、处理不确定性日益成为国内外会计界关注的重要问题。
1会计中的不确定性及其原因剖析
1.1外生性不确定性
1.1.1会计对象的不确定性。会计对象是存在于会计信息系统之外的企业的交易、事项与情况(经济业务)。企业的经济业务的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经济业务本身难于精确测量所带来的个确定性,如无形资产摊销,每期应摊销多少难于准确地计算。二是经济业务复杂多变所引起的不确定性。特别是一些创新经济业务,如创新金融工具大多是一种尚未履行的或处于履行中的合约。由于金融市场瞬息万变,金融工具的合约在签订之后,往往存在着流动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多种风险。营销创新,如超“新三包”服务承诺,以旧换新、名目繁多的有奖销售等未来结果高度不确定。三是由于经济业务在时间上延伸到未来时,从目前(资产负债表日)来看经济业务的结果往往是不确定的,如未来事项等。
1.1.2环境变化所引起的不确定性。外部环境的变化也是导致会计系统输出(会计信息)具有不确定性的一个重要原因,税法与会计法规的变更、会计政策的变化等都会对会计系统造成影响,使会计信息具有不确定性,如石油和天然气会计中完全成本法(full-costapproach)和成功法(successful-effortsapproach)替换会导致储量资本化数字出现巨额差异。
1.2内生性不确定性
1.2.1会计要素的不确定性。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
会计要素的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第一,要用有限个静态的会计要素反映周而复始的动态资金运动,必然会因为以点代面、以偏概全而产生反映的不确定性(不能真实、完整地再现经济活动的全貌和实质);第二,会计定义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如资产和负债,美国FASB在SFAC中均以未来的经济利益来定义(资产为未来的经济利益,负债为未来经济利益的牺牲),而确认的第一个标准就是符合定义。由于未来的经济利益具有不确定性,所以,这个定义会给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带来不确定性。
1.2.2会计基本原则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会计基本原则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规范。会计原则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第一,原则本身的矛盾会使会计操作无所适从,如相关性原则和可靠性原则、充分披露原则和重要性原则等;第二,会计基本原则如权责发生制、稳健原则等的应用要进行人为的估计和判断,这必然会带来会计处理上的不确定性。
1.2.3具体会计准则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具体会计准则是会计实务工作的操作指南。具体准则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主要是对同一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允许采用不同的方法所引起的不确定性。
1.2.4会计人员行为所引起的不确定性。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工作中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主要是指,不同的会计人员由于技术水平、职业道德等的不同,对同一经济业务的处理会得出不同的结果的问题。这里面既有技术方面的原因,也有管理当局的压力、会计人员的舞弊、合理差错等原因。
2不确定性会计对象的处理原则
为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对不确定性会计对象有必要进行适当的处理。但是,切忌任意扩大不确定性会计对象的范围,人为地左右会计信息。在处理不确定性会计对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如下原则。
2.1谨慎性原则。在处理不确定会计事项时,遵循谨慎性原则是会计界长期以来形成的惯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竞争和风险的日益加剧,对不确定经济事项,尤其是程度较高的不确定事项,保持充分的谨慎是非常必要的。对经济业务的处理要合理估计各种风险和损失,不低估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费用。
2.2中性原则。中性原则强调在处理不确定事项时坚持不偏不倚的立场。首先,在对不确定事项进行估计时应选用中性的估计方法,既防止企业盲目乐观,先期扩大利润,又杜绝企业借谨慎性原则而扩大费用,虚减利润,延迟纳税。如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准备和或有事项”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期望值的估计,应反映所有的概率分布,最好应用加权平均的办法。”“计量不确定性经济业务时,应选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这样,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客观性。
2.3重要性原则。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完全对称的信息环境是不存在的。因此,也并不是所有的不确定经济事项都必须事无巨细地予以确认、记录和披露。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和信息用户的要求,那些对报告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重大影响或对信息用户具有重大影响的不确定性会计对象,应当详细地予以反映、披露。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是把占资产总额5%以上或占成本合计数10%以上的经济业务视为重要的事项,应予以充分反映。
2.4充分披露原则。充分披露原则要求企业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对那些不能纳入会计报表但又重要的不确定事项,以表外附注的形式予以充分披露,以达到真实、公允、客观地向信息用户传递企业经济信息的目的。在《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中,就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处理已经作了明确的说明,要求以附注的形式对其进行充分的披露。
2.5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由于经济现象的复杂性,使得交易或事项的外在法律形式不能完全反映其经济实质。这就要求会计核算必须根据交易或事项的实质进行。对不确定事项必须充分考虑其经济实质,如预计负债、未决诉讼、商业承兑汇票等很可能发生的负债,从法律的角度并不具备相关的证据,而从经济实质来看则应当谨慎处理、适当确认。
最后,在信息的披露上,遵循充分披露原则,对不能在会计报表中披露的信息要在报告中以附注的形式予以披露。对影响较大的不确定事项,如有必要应进行专题分析,以满足相关用户的要求。
3不确定性会计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
3.1对商誉的处理。一般而言,自创商誉存在于那些长期具有超额获利能力的少数企业中。它既可以通过未来现金流量的贴现值确定,又可以通过股票市价总额与其净资产重估价进行比较来确定。就现实来说,自创商誉可分两步确认:①表外披露;②表内确认。作为企业无形资产与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并在若干年内进行分摊,计入损益中。
3.2对应收账款的处理。企业通过计算其应收账款以相应概率为权数的加权平均数,可得到比较准确的应收账款额,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这样做可以提高报表数额的可信度,向使用者提供真实的企业资产的信息。
一、会计中重要性原则的量化在会计核算中重要性原则与会计信息成本效益直接相关。坚持重要性原则,就能够使提供会计信息的收益大于成本。对于那些不重要的项目,如果也采用严格的会计程序,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就会导致会计信息的成本大于收益。重要性原则认为对于不影响决策的经济业务和事项,无须在会计报表或会计记录中单独反映,重要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在会计记录成本和财务报表的准确性与使用者的相关性之间进行权衡,确定哪些业务和事项是重要的,哪些是不重要的或是无关紧要的。在一般人看来,会计提供的信息越多,会计人员就越负责,其实当陈报的信息过多时,真正相关的项目就有可能被掩盖,冗长而繁琐的信息会影响到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会计准则指出在实务中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时,应当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数字作为比较基础,并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我国对一些特殊的事项和业务的重要性的数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举例如下:
1.主要投资者个人的确定:间接或直接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为主要投资者,包括自然人和法定代表人。
2.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中对重大影响的定义: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当一方拥有另一方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或者一方虽然只拥有另一方20%以下表决权资本,但实际上具有参与财务和经营决策的能力,一般认为对另一方具有重大影响。
3.投资核算时根据持股比例决定成本法还是收益法。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则认为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该情形使用成本法。
4.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区分。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超过2年的作为固定资产。
5.分部报告的编制考虑重要性原则。如10%重要性标准,达到75%的要求;数量要求———最多10个。
6.中期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企业重要性程度的判断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而且重要性原则的应用应当保证理解企业中期末财务状况和中期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相关的信息。
7.会计报表的项目列示也体现了重要性,如:固定资产项目的列示。8.会计报表附注中涉及到重要性的项目有11个方面,而这正是有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和使用会计信息。如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或有事项的说明、资产负债日后事项的说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企业合并、分立的说明等。会计机构将重要性原则的使用权下放到会计人员,而同时又强调执行这一原则的重要性,这对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相关性带来了冲击。首先重要性与否取决于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这导致了一些会计事项处理的非规范性,导致一些反映不重要经济业务的会计帐户异常。
例如“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骤减。其次在一些业务中重要性原则缺乏一种操作性界限。例如:在计提八项减值准备时,资产减值多少才应当确认?再如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其股标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如公司发生重大债务或公司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应当编制重大事件公告书向社会披露,但重要性标准是什么呢?从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我们不仅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更重要的是加强对重要性标准的研究,我们不可能对每种业务都制定重要性标准,但可以制定一个适应大多数情况的数量判定标准。在美国有人提出了称为“咨询的方法”,即对于净收益相关项目的“咨询”(比率)。L.A.伯斯特认为以税后净收益的10%~15%的较宽范围作为判断什么是重要的和不重要之间的区别点。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关于重要性的讨论备忘录中,也提出了类似的一个基于咨询方法来判断重要性的定义,这个定义表述如下:“如果现实的或潜在的效果的数额等于或大于相应的财务报表中的数额的10%,则这种情况被视为是重要,如果现实的或潜在的效果的数额是相应的财务报表中的数额的5%~10%之间,这种情况是否具有重要性就应视情况而定。”还有一种方法由A.拉帕波特(A.Rappaport)倡导的,他认为重要性标准应是一个财务上的趋势平均数。通过计算某个账户数额的趋势平均数来确定其重要性水平。这无疑给我们指明了研究方向。
二、审计中重要性原则的量化审计工作中,应用重要性的原则是为了提高审计效率和保证审计质量。注册会计师对于重要性所要求的职业判断高于会计人员的要求,一是因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采用了抽样审计,由样本特征去推断总体特征,重要性使用的不当会影响审计结论;二是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环境还要考虑被审计单位的经济环境、行业环境来进行重要性判断,而会计人员仅需考虑企业的影响因素;三是过高或过低的重要性水平对注册会计师都不利。在审计准则中,我国对重要性的运用比会计准则规定的比较规范,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运用重要性原则的情形有二:一是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此时,重要性被看作是审计所允许的可能或潜在的未发现错报或漏报的限度,即注册会计师在运用审计程序以检查会计报表的错报或漏报时所允许的误差范围。二是在评价审计结果时。此时,重要性被看作是某一错报或漏报或汇总的错报或漏报,以及是否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判断和决策的标志。并且指出评价审计结果时的重要性水平可能不同于编制审计计划时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审计准则中对运用重要性原则提出了一般要求,并对重要性的金额和性质也作出了一些规定:一般说来,金额大的错报或漏报比金额小的错报或漏报更重要;但有些错报或漏报从量的方面看并不重要,从性质方面却是重要的。例如:
(1)涉及到舞弊与违法行为的错报或漏报。因为舞弊与违法行为反映了管理当局或其他人员的诚实和可信性存在问题。对于会计报表使用者而言,蓄意错报或漏报比相同的金额的笔误更重要。
关键词 财务会计 新会计准则 医院
一、目前《医会制度》中所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
自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完成,每一家医院都根据我国的《医会制度》为根据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对医院内部相关表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加强。在实现对医院内部再生产的同时对相关的卫生事业的良性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绝大部分的医院相关的会计工作也实现了现代化以及现代化;个别大型医院还对总会计师责任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践行,使得会计工作逐渐向现代化以及规范化靠拢。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的会计制度中还有很多的纰漏以及不足。
(一)医院坏账准备相关的提取并不完善
医院的坏账准备会随着社会统筹病人的增多而不断增多,即使医院医保制度执行得很规范,也会以“超大盘”的形式而扣减,有时扣减率高达30%。虽然医院可以按会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但计提的坏账准备远低于可能发生的坏账。坏账准备按国家统一的比例提取,且已经发生的坏账损失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冲销,致使大量呆账、坏账长期挂在账上,妨碍了资金的周转,也使医院的流动指标、偿债能力失真,影响了投资者的决策。
(二)虚假增加了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
在医院对《医会制度》进行执行的过程中,对于固定资产方面并不依照折旧金计算。在医院的资产负债记录表上,对于固定资产项目数额的记录只是记录为原数额,并没有进行有效地折旧处理,使得实际资产数额与财务报表上的记录之间存在较大的出入。
(三)并不能将无形资产有效的资本化
对于医疗行业而言,其本身就是高风险以及高技术的行业,对于其无形资产而言,绝大多数属于精神财产以及知识财产。医院为了实现对自身发展需求最大的适应,一定会开展一部分有极大经济效益的科研项目,这些项目需要的费用支出较大,如果不能将其有效的资本化,将其有效地反映在财务报表中,那么对于后期开展的财务考核结果以及收支结余而言,将产生极大的不真实。
二、在新的《中国企业会计办公准则》下对医院财务会计相关的制度进行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入,出现了办医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趋势。会计总是依存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大环境而存在,具有发展性、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特点。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对原制度理论及相关体系产生了巨大冲击,为日益扩大的医院经济活动提供了有用的计量和确认方法,因此,借鉴新会计准则完善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对医院经济业务进行核算、监督,实现不同类型的医院在会计核算、财务报告方面的趋同性势在必行。同时,根据新会计准则,借鉴国际通用报表体系,对医院的净资产科目、财务报告的列报等内容进行表述和修订,使各类医院发生相同或相似的交易及事项达到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三、新的《中国企业会计办公准则》对医院财务会计相关的制度进行改革的建议
(一)加强对医院内部无形资产的核算
对于医院而言,其无形资产的涵盖范围以及涉及面非常的广阔,并且绝大多数属于精神财产以及知识财产。比如每一家医院的临床研究结果、医院本身的社会形象或者是医院医疗信誉等等,所以,笔者建议医院在统计负债表中可以增加无形资产这一个项目,实现对医院资产实际情况的完整反映,使得医院的资产信息全面化,并且可以很好的切合医疗市场的实际需求。除此之外,应该对医院实际的无形资产进行准确的计量、核算,并且合理的确认,同时可以按照每一个时间段进行平均摊销,在记录是,可以归纳到对外医疗服务的成本项目中。
(二)做好提取坏账的准备
对于医院而言,其坏账主要便是与应收取医疗款项有管理,正是因为这样,在进行提取坏账的准备过程中不能将病人的医药费款项包括其中,必须以:应收取医疗款项+应该收取的在院病人应付医药费-预取的医疗费款项+其他类型的应收取款项作为整个坏账准备条件下的提取技术。针对某些并不能有效回收但是数额又相对较大的坏账而言,在对当前收支平衡不造成任何的影响的情况下,直接在支出中进行相关的数额冲销。
(三)对固定资产相关的折旧方法进行有效的完善
在新的《中国企业会计办公准则》中,并且将以可以对固定基金账户进行取消,增设一条累积这就账户条款,在医院资产的负债表中可以作为医院实际固定资产相关的备抵科目,使得医院本身的会计报表可以对医院的净资产、收支结余以及资产进行有效、真实的反映。根据我国目前所实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而言,从实际来讲,医院对一些已经淘汰的设备或者是毫无价值的存货都必须确认为资产项目中的一项,正因为这一条使得企业财务报表与实际资产数量并不符合,而对于企业而言,使其提供的财务相关的信息也毫无可靠性与真实性可言。笔者建议此处可以参照我国《固定资产》中相关的规定,在医院财报表“固定资产”项目下在进行“企业固定资产维修资金”子项目。并且对医院病房、设备维护等所需要的资金进行核算,同时对固定资产专修所造成增加的价值进行可靠的反映,实现对资产价值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可靠性的保障。
参考文献:
根据心理学理论,兴趣是儿童进行活动的主要动力。儿童的兴趣总是和一些积极、肯定的情绪相联系,它可以激发儿童的求知欲,可以降低儿童意志努力的程度,使其注意力较长时间集中在一定活动内容上,并能唤起儿童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的欲望。有了兴趣,儿童就会主动地、自觉地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在教学过程中充分表现自我、完善自我。而缺乏兴趣的教学,尤其是单纯理智的学习,需要儿童付出更多的意志努力,把注意力长时间集中在单一的教学过程中,这对于兴奋性程度高、意志力薄弱、注意力易分散、转移的儿童来讲无疑困难重重。此外,由于理智性的学习缺乏一定的情景和趣味,儿童始终处在羞怯、惧怕说错的情绪状态之中,影响儿童丰富的想象,不能充分自由地表现自己的思想,使儿童产生厌倦情绪,甚至形成恶性循环。幼儿期、童年期的儿童更多地需要借助于外在兴趣来唤起事物内在的、深刻的兴趣。
因此,在教学活动中,需要教师通过各种生动、形象、有趣的手段来激发儿童的兴趣,在语言教学中应主要以语言本身的兴趣为主。各种游戏、全身性的反应活动、直观教具、录音、录相都是为了引起儿童对语言本身的兴趣,通过种种方式帮助儿童理解,加深记忆。
为了唤起儿童的语言兴趣,往往又要依赖各种有趣的教学方式,其目的是力求通过儿童的各种感觉器官丰富儿童对语言的认识、理解、想象,强化儿童对语言的记忆。同时我们看到在各种有趣的活动中,还会形成儿童良好的情绪、意志品质以及活泼的个性。
快乐活动性原则的语言学理论认为,语言具有群体性、生活性,并依不同的身份、角色而变化。不同的群体,语言的特征不尽相同。儿童的语言必然带有童年期的特征,比如以单音节词为主,善长于韵律儿歌,歌曲。此外,由于儿童的生活是准成人化的,因此更多地喜欢富有幻想的儿童故事以及拟人化的动物故事。童年期的儿童还非常喜欢游戏,在游戏中可以尽情发挥自己的想象,所以利用儿童对角色游戏、角色语言最有兴趣这一特点来组织英语教学,对学生的学习非常有利。
综上,快乐活动性原则,是儿童英语教学必须遵循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我们在确定教学内容和选择教法时就有了明确的方向。
二、快乐活动性原则在儿童英语教学中的运用
儿童期英语教学内容应当是儿童感兴趣的,日常生活中儿童经常接触的,易接受的生活常识、故事、歌曲等。在儿童英语教学中我们认为要将以上内容传授给儿童,还须在教学方法上贯彻快乐活动性原则,才能使儿童主动接受,变儿童外在的语言兴趣为内在的兴趣。
(一)歌曲、韵律儿歌法
根据儿童对歌曲、韵律儿歌、舞蹈非常感兴趣的心理特点,在教学中应充分发挥它们的优越性来带动儿童,提高他们对英语学习的兴趣。例如:教授字母时,有ABC字母歌;教数字时有韵律儿歌One,Two,Three,Four;教颜色有与之相配合的歌曲Red,YellowBlueandGren的小诗WhatIsRed?教星期、月份有DaysofAWeek、TwelveMonths等等。还可利用歌曲教授日常用语。例如Good Morning To You,Hello.Happy New Year.What’s Your Name.Let Us Sing Together或利用歌曲教授句型。如在教授“正在进行时”,我们可运用歌曲Are You Sleping?The Bus Is Waiting来引导与帮助儿童掌握并理解这一时态。如果再配上与歌曲内容相符合的动作,边唱边跳,效果会更好。
(二)游戏法
运用游戏进行教学,是激发儿童英语学习兴趣的另一种有效方法。例如,在复习动物名称时,我们可采用猜谜的方式,即根据一些动物的特征编成易懂易记的儿歌,根据它来猜是什么样的动物。如“鼻子象勾子,耳朵象扇子,大腿象柱子,尾巴象辫子”(elephant)。还可根据学生所听到的一些动物的叫声进行复习。如果教师在课下准备一些动物头饰,在课堂上组织学生做《我是谁》的游戏,即教师戴上某一种动物的头饰问“WhoamI?”学生回答“Youare….”如果教师能结合以上几种方法进行教学,效果会更好。通过游戏的生动性和竞争性,激发了儿童的学习兴趣,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充分发挥了儿童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既调节了学习的节奏,又锻炼了儿童的语言能力,在愉快协调的气氛中巩固了学到的知识,这种自觉参与实践的活动,对儿童英语教学尤为有效。
(三)情景法
1、直观教具
在教What’s this?It’s….This is….That’s….Is this…?Is that….Are these…?Are those…?These are….those are…时,运用直观教具,例如实物、图片、简笔画等,会使学生充分发挥形象思维的优势,在最短的的时间内获取知识。
2、用图片叙述故事
在教学中依据所学内容配备一些有趣,易懂的短故事,对培养儿童的实际运用能力,增强趣味性很有帮助。即根据故事内容画成图片,让学生在图片的帮助下复述故事,这样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扮演角色
荆新,会计学专业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1979~1983年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本科生,获学士学位。1983~1986年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生,师从我国著名财务学家王庆成教授,获硕士学位。1990~1995年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生,师从我国著名会计学家阎达五教授,获博士学位。1986年起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3~1994年兼任为德勤国际会计公司研究员兼译员,参与财政部企业具体会计准则研究起草工作。1994~1997年兼任为财政部预算会计改革研究组成员,参与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起草研究工作。1995~1996年作为高级研究学者在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访问,主要研究美国财务会计概念体系。1996~2000年在美国、中国台湾的六所大学讲学,介绍中国会计教育、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预算会计改革。现兼任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中青年财务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
荆新教授学术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会计理论与准则、财务理论与模型、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等。1986年由阎达五教授指导并发表的《中国企业会计原则体系的探讨》一文,提出企业财务会计原则和企业管理会计原则体系的设想,指出中国企业会计原则体系可有根本原则、一般原则、具体原则三个层次构成,并详细阐述了各层次的具体内容,被选入中国会计学会《1986年会计论文选》,并被列入中国会计学会1989年编印的《近年来我国会计原则研究文献索引》。荆新教授在我国会计准则的研究与设计过程中,与阎达五教授一起于1992年初步形成特殊业务和特殊行业会计准则的基本思路,1993年进一步提出具体会计准则分为“通用业务准则、特殊业务准则、特殊行业准则和特殊经营方式准则”四种类型,并作了基本界定,1994年在《试论特殊会计准则―兼论会计准则体系及立项》一文中更为明确提出,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可以设计为“一般通用会计准则”和“特殊专用会计准则”两个系列,分别简称为“一般(或通用)会计准则”和“特殊(或专用)会计准则”,从而构成我国企业财务会计准则的基本机构。
荆新教授长期研究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先后发表了《中国预算会计准则结构设计》、《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思考》、《预算会计的发展趋势与机遇》、《试论基金会计》等学术论文,其博士学位论文《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理论框架》,首次提出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理论,受到以杨纪琬教授为主席的答辩委员会的高度评价。1998年《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理论框架》(独立专著)获北京市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000年“建立全国事业单位新型会计体系与政策研究”(研究项目)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
在教学中,荆新教授注意将知识融会贯通,不仅教学生学会,还教学生会学,鼓励学生形成自己的思想、观点。在他的课堂上,信息容量大,学生主动提问、热烈辩论已成为习惯。荆新教授不仅注重智的传授,还注意德的培养,要求他所指导的学生尊重师长,与人为善,博采众长,厚积薄发;强调培养学生的思考方式;注重论文选题要有创意,有现实意义和长期价值;鼓励自己指导的研究生广泛与其他导师接触,吸收各种观点和思维方法,博采众长以丰富自己;强调论文要理论联系实际,要求研究生深入实际,系统掌握科研方法,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研究生的实践和调查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