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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的管理核心是一个滚动项目库,一套数量化指标体系。主要目的是通过建立依公共财政的思想设立的量化指标体系,将单位报送的若干年专项项目,按照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量化评价,将评价的结果按照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依次提供资金安排意见,以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优化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领导科学决策和外部有效监督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一个滚动项目库。各单位申报财政补助的所有专项项目,均纳入项目库管理,项目库本身具备项目维护、项目评价、项目排序、财力控制、审批流程管理等多项功能,并与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审系统相结合,将专项资金预算纳入整个部门预算,并将明确的财政补助专项转入财政预算执行系统进行管理。
一套量化指标体系。作为专项项目库管理的基础,专项指标评价体系要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进行设立,将审批专项资金的思维过程予以细化、量化,分解为若干指标,并对应相应的分值。将申请财政补助的所有专项项目全部纳入此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评价,得出相应的分值,供项目库进行排序。
二、细化指标,建立体系
从各角度全方位地评价每一个专项资金项目,就必须根据可能涉及的专项资金的情况,设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其结果才有说服力,也才能据以提出科学的项目取舍和资金拨付的决策参考意见。因此,细化指标和建立指标体系是专项资金项目库工作的重中之重。
专项资金项目库指标体系遵从全面评价原则、财政效率原则和项目优先原则。接项目的性质分为(l)建设性项目;(2)车辆、设备购置项目;(3)维修、小型改造及租赁项目;(4)会议、活动项目;(5)业务费、培训费、开办费、手续费、临时人员费等项目;(6)科技三项、企业挖潜改造支出等6大类进行分类排序。鉴于支农项目有其特殊性,暂不列入专项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在专项项目分类的基础上,将项目评价指标分为两大类分别对项目进行评价:项目基本评价指标(以下简称“基本指标”)和项目分类评价指标(以下简称“分类指标”)。基本指标是项目库中所有项目均要进行评价的指标;分类指标是分别对各类专项的不同性质而设定的评价指标。每一类指标按照公式1,分别计算出基本情况指标得分和特性指标得分。
评价得分=∑(第I项指标总得分×第1项指标权重)公式1
再根据每类所设的权重比例,并考虑附加分等条件进行修正并代入公式2计算出本项目的最后得分。
评价得分=∑(第1类指标总得分×第1类指标权重)十附加分公式2
基本评价指标的评价范围是所有专项项目,每个专项项目不论项目类别均要按照基本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基本评价指标对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评价,主要包括项目所属产业、项目主要功能、项目替代成本、资金配套率、项目受益范围和受益时间等,每项指标有一个基本分,另有具体可能情况的相应系数,二者乘积即为本项的得分。如项目所属产业指标以行业系数确定权重,若某专项项目对应项目所属产业为科技,其行业系数1.0,本项的基本分为20分,则此项目本项指标的得分=20×1.0=20。
分类评价指标按不同分类设立,能体现国家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指标,这些指标的设立,既要符合项目自身的特点,又要有利于量化测算,比如建设性项目可以设立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时间限制、资金使用计划等分类指标进行测算。又如科技三项及企业挖潜项目可以分为关于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的指标、关于项目单位的指标、关于项目本身的财务经济指标等三项指标。总之,各类项目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评价目的细化后的测算指标,计算分类评价指标的得分。超级秘书网
项目附加分和减分主要是对项目外在性及某些未能列入上述指标体系的特殊项目,以绝对分调增调减,综合平衡。
每一个项目都要先进行项目基本评价指标的评价,具体到某一类项目又分别应进入各自所属类别的项目分类评价指标进行评价;然后将项目附加分和减分计入,根据最后的得分在该项目所属类别内各项目间进行滚动比较,择优提供资金支持。
三、管理形式
申报与评价。单位申报专项项目采用年度申报与临时申报相结合的办法,项目库的评价分为定期评价与不定期评价。各财政拨款单位应于每年报送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一并报送今后几年拟进行的专项项目,同时提供项目申请报告及附属资料。申请报告和附属资料必须全面、详细、准确。财政预算部门收到后,将专项项目用专项资金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将结果录入专项资金项目库。
一、引言
近几年来,在中央、省里水利发展政策的有力推动和水利补助资金的大力支持下,朝阳水利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水利工程建设形成了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新格局。同时,水利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就需要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本文提出了加强水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的新思路,从水利工程运作程序、机构健全管理、加强施工控制、加大资金管理力度等几个方面作为分析。
二、规范水利工程运作程序
水利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一)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系指具有法人资格和地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立或认定,对建设工程项目负有法定责任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在工程建设中形成的一套由项目法人担负相应责任的制度,坚定不移地付诸实施,项目法人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二)全面推行招投标制
招投标制是“四制”的中心环节,是实行“四制”的基本内容。通过招投标选用具备一流素质的承建队伍,以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建设进度,对于建设资金的管理是非常关键的。凡是符合招标规模和条件的建设项目均实行公开招标,按照合理低标法评标,“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强中选廉”。通过标段细化,虽然增加了管理难度、协调工作量,但有效地节约了资金,通过项目概算调整,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更多的建设项目中。附属工程和零星设备,按照询价制度,采用“同等产品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的原则选用供应商。
(三)对工程实施建设监理制
建设监理制是工程质量过程控制的重要环节。建设监理制是指项目法人通过招标或委托,选用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根据已经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监理合同、建设合同等规定,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充分授予监理“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职能,积极为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创造条件,树立和维护监理的权威,对监理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四)以合同管理制规范业主与中标单位间的行政行为
合同管理制,就是整个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招投标文件等约定签订书面承诺,用以规范、监督和约束业主与各中标单位间的行政行为。按照合同制要求,管理处与工程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中标单位依法签订了合同协议,明确质量目标、质量责任、奖罚措施等。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协议、安全及消防责任书。
三、健全机构,落实管理责任
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首先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一般可分为如下几个部门:
(1)工程管理部。管理部主要负责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现场协调、政策处理、资金使用、宣传教育等工作,制定工序验收参与制度、现场巡检、重要部位旁站等规章制度。
(2)工程治安值勤室。及时做好工程的协调、治安、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施工秩序,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3)质量监督项目组。项目组由质监、设计、建设等单位人员组成,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质检活动,解决质量和技术难题。
(4)各施工和监理单位,成立工程项目部,全面推行项目负责人制和项目法人管理。
四、加强施工过程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也制约着资金的使用,只有保证施工遵循设计,质量保证第一,才不至于到工程后期阶段出现超投资的现象发生。工程在质量管理体制上,应建立项目法人统一管理、施工单位严格自控,监理单位认真核查,政府监督全面到位,使用单位提前介入的质量管理保障体系,严格把好“四关”。
(一)把好材料关
工程使用的钢筋、水泥、砂石骨料、膨润土、石料等主材,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材料进场前由建设、监理踏勘考察施工单位选定的厂家,就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厂家的生产能力和服务质量提出综合评价,优选厂家。材料进场后由施工单位实验室、监理部和工程部对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材料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监理单位按照不少于施工单位抽检总数的20%送第3方检测单位检测。并做到不合格材料严禁进场,已进场的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到本工程中。(二)把好施工队伍素质关
水利工程往往由于施工面广,施工班组多,工段间施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为确保质量,工程队伍管理上实行样板法。进场的队伍必需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完成样板段。通过监理和业主验收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三)把好现场验收关
严格“三检”制逐级验收,前道工序未完成通过验收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并按照规范要求办理好工序签证手续,技术不达标、资料不全一律不予验收。对完工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按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和验收规程及时组织评定和验收,各单位工程投入使用前组织阶段验收。
(四)把好建设过程关
(1)逐级建立工程质量目标责任制、质量一票否决制度。明确质量目标、责任、权利和奖罚措施,落实到每个单位工程、单元工程,甚至施工中的每道工序。工程质量责任制的建立和逐级督查,强化了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质量意识,促进了工程施工中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有力地推动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
(2)处理好工期与质量控制关系。建设过程中处理好工期控制与质量控制的关系,绝不因工期紧或赶工期而牺牲质量;处理好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间的关系,质量控制上推行“小业主、大监理”逐级督查的质量管理体制。
五、加大管理力度,确保资金安全
水利工程资金管理应作为一项严肃的纪律来抓,资金问题是一条高压线,任何人都不能违规操作。为此采取以下几项措施,切实加强财务和资金管理力度。
(一)健全财务制度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在贯彻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省、市的相关制度。
(二)规范财务程序
(1)设置工程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工程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负责工程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
(2)按照国债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在建设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同时设立配套资金专户,专款专用,防止人为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串项、置换现象发生。
(3)严格规范资金支付程序,即根据进度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管理处,经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法人代表批准后予以支付。
(4)涉及工程任何款项,不得采用现金支付。
(5)积极编好工程建设项目各种报表,认真做好工程投资成本核算工作。
2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重分配轻管理
在《地质灾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主要规范了项目申报及项目资金分配,而缺少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适宜的财务核算及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各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中控制意识薄弱,许多单位把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只是赋予会计核算、资金支付等简单的服务性工作,把财务管理完全游离于业务管理之外。财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支出无有效的控制和监督手段,各项费用基本上是实报实销,专项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和专项资金的效益是符合预期等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甚至不予过问,严重弱化了财务控制意识,造成了财务管理在专项工作中始终处于盲从地位,无法发挥监督、控制职能。如:地质调查项目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管理制度,它从项目的立项、生产组织、成果资料汇交、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的验收等,它把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机的联系在一起,而在实际项目的立项、生产组织、成果上报及财务管理上,各项目偏重项目立项管理及成果管理,忽视项目财务管理。以预警调查为例:2001年中地环(2001)43号文对邻水县等11个县市地灾调查与区划作为一个项目下达至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批复预算220万元,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作为总站的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极为重视,为保证项目进度及工程质量,省厅以川国土资发(2001)176号文分成11个子项目下达给6个单位,即4个地勘单位和成都理工大学,省地环总站,各子项目经费20万元,总站按要求下拨项目经费至项目具体承担单位,各单位开据行政事业性收据在该项目中列外协费。各子项目早已提交了地质成果,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因缺资料汇交回执单(电子文档)无人问津,一拖多年,不利专项经费管理。再则,分散下达多个承担单位,其性质不一,所执行财会制度不同,增大了财务管理的难度,要按现行国调办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存在客观困难。
2.2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批复约束力不强
1)预算编制标准及编制办法缺失,项目申请立项编制预算时,借用相关预算标准及编制要求,不能客观准确反映具体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特点,出现预算标准不能全覆盖地质灾害相关工作手段,存在漏项和重复预算两方面的问题。如地质灾害勘查项目设计预算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中“岩土工程勘察”标准进行编制,而地质灾害勘查设计项目中1:5万比例尺等工程地质测绘无费用标准;地质灾害防治施工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概、预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组织编制,而水利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水库、水电站等)和引水、河道工程部份组成;地质灾害基础调查评价,按中国地调局地质大调查《关于印发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标准》编制;地质灾应急抢险及预警预报项目按我省财政项目管理等。2)主观上项目承担单位预算编制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单位内部部门协调好,注重预算编制质量,项目立项时技术部门与经济管理部门沟通好,且预算编制人员对单位所从事的主业生产流程熟悉,预算编制水平较高。国有的单位生产组织和预算两张皮,主要表现在单位领导思想意识方面,重项目技术方案及是否能够把项目资金引进来,只要能把项目拿下来,生产组织方式是可以改变的,有的单位预算编制人员对项目生产流程、生产组织方式、工程技术手段无基本常识,有的单位预算直接由技术人员按项目工程手段编制,根本不管项目预算有何要求,认为这才是理所当然申报资金形式。3)财政预算批复存在随意性。由于缺乏明确的核定标准,对于申报项目预算资金超过控制额的项目,财政预算批复时往往采用“一刀切”的方法来平衡预算,导致某些按实际申报预算的单位得不到充足的资金,致使工作难以开展,同时也使的项目单位为避免预算被削减虚高预算编制,助长超额申报预算现象。
2.3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性差
在现行财政体制条件下,由于申请和审批的时间安排不尽合理,几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都是在次年的三四月份才获得财政批复的专项资金,而地质灾害专项资金常年主要在待分配资金中落实,项目资金下达到单位更是接近下半年甚至年终,项目承担单位垫资现象普遍且增量项目预算资金大,显示出项目承担单位对年度工作缺乏客观预期。拨款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的不一致,不仅影响了工作进度和质量,而且影响了财务对资金的有序管理,甚至给项目承担单位导致资金管理失控。比如震后地质灾害勘查资金,投入资金量大,承担单位众多,项目任务重,时间紧,按照《四川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实行预拨制,项目工作在按规定时间内全面完工,而项目资金至今滞留财政,项目资金保障不到位,给项目承担单位带来了资金和项目核算管理困难。再如:我站主要承担全省地质灾害调查、应急抢险、监测、评价及开展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等地质灾害应急抢险专项,且属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批复与项目开展不一致,项目资金保障严重滞后,对于突发性地质灾害专项资金的保障,往往是拆了西墙补东墙,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省政府、省厅立急成立了6个汛期地质灾害督导组,奔赴地震重灾区,我站为组长单位,其他成员由四川省各大地勘局派出,动员会上,省厅业务部门领导要求各组不能给基层国土部门增添负担,经费由总站先支付,我们财务工作必须服从大局,一方面要保障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加一方面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当年经费未下达。我站将大调查专项资金垫付于该项目,最终只好采用预提费用列支项目成本,这不仅违背了大调查专项资金核算管理办法的规定,也完全不符合财政集中支付管理要求。
2.4预算执行缺乏规范的要求和标准
预算制定固然重要,但预算的执行更为重要,目前地质灾害项目资金因预算下达滞后,各单位预算执行问题突出。一方面上级拨款难以满足正常需要,导致预算的执行难以按计划完成;另一方面,预算的执行缺乏规范的要求和标准也是一方面的原因。许多项目承担单位都感受到了预算执行上的混乱,但始终没有这个方面的规范要求出台,与逐年加大的预算规模很不相称。
2.5专项资金核算和使用不规范。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了承担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治理项目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这就决定了项目承担单位性质不一,我省地质灾害项目承担单位有行政、事业、地勘、院校、建设集团等单位,各自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又有所不同,加之地质灾害专项资金管理又没有明确的核算管理要求,项目会计核算存在不规范的现象较普遍。如:项目经费通过往来账进行核算;专项资金之间互相混用;成本划分不准确等。地质灾害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主要表现:一是普遍存在经常性经费挤占专项资金现象,其主要原因是经常性经费无保障;二是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专项资金滞留在财政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缺乏跟踪机制,项目经费节余无分配办法,致使项目承担单位节约意识淡薄,致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2.6购置专用设备的报废及毁损处置存在较大困难
专项资金购置专用设备如何按规定程序实现报损,账实相符有难度。
事业单位的管理者要意识到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本单位的财务控制力度,提高本单位全体员工对专项资金管理的认识,督促本单位的各个职能部门全面配合财务部门的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进而提升专项资金的利用效率,最大程度的发挥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社会效益,并通过对专项资金管理的全程跟踪监控,以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工作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素养与职业道德素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加强对金融、会计及财务方面知识的学习,熟读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从而为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实施奠定理论指导基础,杜绝出现资金的浪费现象。政府部门可定期组织各个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与技能考核,以此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实操水平,确保专项资金的优化管理。
(二)不断健全与完善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健全与完善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约束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为专项资金的有效管理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虽然国家财务部门已经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但这些规定大多是原则性的规定,事业单位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还需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才能确保专项资金管理与单位的实际情况相吻合。各事业单位需要严格参照我国的财政、会计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的相关规定,改进与完善单位内部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申请、发放、使用和报销等各个环节,并对具体的操作流程进行严格监控。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事业单位可以建立相应的激励制度,以此鼓励单位全体员工共同配合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执行。
(三)加强事业单位的财政监督,落实专款专用
各事业单位中需要使用资金的部门,需要严格遵守单位内部财会管理的要求,建立与健全系统的会计核算制度,独立核算专项资金。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要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项目的实施进度,按要求办理专项资金款项使用计划申报与资金支付的相关手续,保证资金实现专款专用。此外,为了避免专项资金的使用环节出现违规情况,事业单位应健全自身的内部监督与控制制度,一方面,财务部门需要成立专门的监督检查小组,加强与资金管理部门的日常交流协作;另一方面,加强财务部门和预算编制部门相互协调,从而让事业单位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渗透于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之中,积极转变事业单位的财政监督方式,加强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考核,实现立体化、全方位的财政监督。
(四)健全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
政府财政部门可以通过实行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制度,进而全面调动各事业单位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的工作积极性,结合不同实施项目的具体特点,将评价指标进行细化,完成对专项资金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以及事后考核的多层次、全方位评价,运用科学的评价手段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状况进行考评,依据考评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同时把考评结果纳入来年的专项资金申报及审批参考依据之中。
(五)加强对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绩效审查
当前,确保资金管理与使用状况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是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与关键所在,而资金绩效性审计却并非审计工作的主要环节,虽然在审计报告当中对资金管理方面的审计建议有所涉及,然而大部分是基于对资金管理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而存在的,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让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规范化,但针对绩效性这部分的审计建议涉及较少。针对这种情况,事业单位在日后的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中,需要增加对专项资金绩效性审查的力度,将审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作为根本出发点,重视绩效审计的内容,重视专项资金使用前与使用后项目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并就专项资金使用后所造成的社会效益进行绩效审查,随后结合专项资金使用前后的差异,对其本质原因进行分析,探寻造成差异的问题所在,在对问题进行客观评价的同时,提出有建设性的专项资金审计建议。
2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2.1集成创新的目标成果导向模糊
专项资金始终紧紧围绕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专注于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的研究和攻关,逐渐形成了品种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体系类项目和探索性项目几大类别,研发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创新项目初期只是将主要成果目标定位于品种、技术等单一点上的创新,尚未实现由技术点到技术面再到全产业链覆盖的集成创新,集成重大科技成果的目标导向并不突出。随着农业科技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与创新需求的不断升级,这一现状已不适应现代农业科技发展对于集成创新的要求,科研团队与科技成果分散存在的状态,难以从整体上组装集成出具有影响力和冲击力的大成果。
2.2缺乏利益趋同引导的组织方式
当前,传统农业优势技术研究领域在研究内容与学科建设上普遍存在重叠与交叉,一些能够体现新兴农业发展趋势,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先导、前沿产业和边缘领域并不容易获得支持与重视。而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方式相对分散,承担单位的基本科研单元又普遍较小。因此,在没有统一科研目标导向与合理利益分配机制引导的状态下,各申报主体之间难以形成明确的团队分工与层次排位,容易将项目的立项与执行定位于分“盘子”和抢占资源,进而对自身所掌握资源和信息形成保护意识,加剧彼此之间条块分割,甚至可能出现恶性竞争。有限的资源难以聚焦,不仅无法促成紧密的学科体系,也难以在团队建设中产生聚集优势,同质化趋势将不断降低科研协同创新效率。
2.3过程管理与绩效考核有待加强
专项资金由财政厅委托省农科院组织实施并负责项目的全程管理,此举解决了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激发了科技创新的原动力。但是专项资金所涉及项目的数量、领域、单位和专家的体量较为庞大,项目执行期间有限的管理人员难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与监管,不利于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另外,目前专门针对专项资金项目特点与目标的绩效目标考核机制尚未真正建立,难以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若对成果产出与转化的激励不足以拉大科研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那么思维方式将难以摆脱“重立项、轻过程”的老套路。
3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模式的建议
经过广大科技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各方力量的支持,专项资金已经走过了6个年头的光辉历程,对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带动了财政支农方式的转变,积累了宝贵的管理经验,为全国科技创新方式的探索提供了参考。为了更好地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创新需求,根据专项资金的运行现状,结合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要求,针对性地提出关于改进专项资金管理运行模式的一些建议如下。
3.1贯彻落实顶层设计,明确项目管理目标
通过积极创建和宣传重大科技成果培育的目标导向机制,强化对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管,培育具有重要社会影响科研成果的意识已经在科研人员中初步形成并得到统一。围绕这一工作重心,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应借助科研绩效评价、政策倾斜等渠道,最大程度调动和提升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与积极性,通过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凝聚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协同攻关能力。特别是在重点项目和奖项的服务支持上,要把专项资金作为推动全省重大科技产出的主要抓手,由省农科院牵头,策划遴选出重点部署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并从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等环节开展全程化、便捷的项目管理服务。科研管理部门立项前就要引导科研人员先行一步,紧密围绕当前国内外学科发展的前沿与农业生产中的关键性技术需求,结合团队优势与科技成果的定位和特点积极引导,为提高科研人员对重大项目的占位申报和主持实施能力做好铺垫与准备工作。
3.2调整学科结构布局,构建交叉型创新团队
针对创新专项申报主体分散不成体系的现状,一是建议在全面梳理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学科特点的基础上调整学科大类结构,进行统筹分类,按照农作物、动物、生命环境、食品与信息及加工与装备五大类别设置一级学科群。再由学术委员会讨论按照领域划分设立二级学科组,每个二级学科组内部都可以选出一名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由所在团队根据当前学科发展的现状,提出3~5年的学科发展规划与成果目标方案,经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只有通过调整现有学科结构布局,才有望打破单位内部各个小团体的利益堡垒,聚集优势科研资源形成创新的内生动力。二是重新组合包装全院科研力量,打破“专业所—研究室—项目组”的单一框架设置,以二级学科组为基本单元,以专项资金为平台,探索建立以产业为主线,以学科带头人为领导,以重大成果产出为目标,以利益共享,责任共担为原则的多层级人才培养机制与学科交叉型团队建设机制,进而在全省范围内深化有特色农业科研单位之间的联合协作,加快构建江苏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形成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竞争有序和支撑有力的良性发展格局。
3.3强化立项审核,规范评审机制
专项资金所支持的项目数量与资金体量在持续增加,现有科研管理力量难以确保过程管理的全面性。为降低项目风险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管理部门应根据所划分学科类别建立专家库,旨在汇集各领域的归口专家,从源头上为项目启动把关,避免盲目立项。遴选入库的专家只负责对各自归口领域内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竞争性进行综合评判。一般项目可通过问卷或打分的形式完成,重要项目的评审则需会上讨论,并全部参加盲审。对于科研人员则要求坚决破除“分盘子、要经费”的消极思想,敢想敢干,且能够提出明确具体的支持要求和保障需要。项目的最终立项必须签订合同书与成果责任状,明确界定实施的具体时间段、负责人和详细成果,同时启动责任追究与末位淘汰制。对参与的专家不设身份限制,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成员均可以自荐或推荐的形式入库。同时,为提高项目审核的效率与可操作性,所吸纳专家除特邀顾问之外均需参加针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考核和成果产出的统一培训。管理部门可邀请专人对专家进行培训,培训后方可参加评审。
3.4调整项目结构模式,提升集成创新能力
建议专项资金调整为前瞻性项目、体系类项目、产业类项目、应急性项目和推广服务类项目五大类别。设立前瞻性项目,旨在为原始创新提供一个宽松的探索环境。专项资金应针对制约区域农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难题进行长期性的非项目化支持,不设置目标绩效考核,鼓励尝试,包容失败。通过加强高新技术的前沿跟踪研究,为新兴学科发展与冲击高层次奖项打好基础。其中,也包括设立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产业发展研究服务的软科学课题。设立体系类项目,旨在围绕培育重大成果的目标导向,进一步扩大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围绕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性技术需求建立全省同类优质资源协同攻关的合作机制。设立产业类项目,旨在搭建多元合作创新平台,集中优势资源加快推动具有较大实际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产出,提高成果的产业化程度。建议将该部分项目选题完全向市场与企业开放,科研单位负责把握研究的大方向,企业根据自身需求与市场需要给出具体命题并享有成果最终知识产权。设立应急性项目,目的在于处置农业生产过程或科研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急需解决的重大突发性事件或问题,为高层管理者决策及时提供处置方案或政策建议。根据紧急程度,可随时成立应急课题组开展工作而不受选题范围、申报流程等常规要求的限制。设立推广服务类项目,旨在依托科研项目成果的熟化程度来设立的一种孵化与推广应用型农业项目,通过其对农业科研成果的中试熟化,客观、真实地评价研发成果的稳定性、适应性和效用性,从而降低大规模推广应用的使用风险。其承载着农业服务活动所需的物资、资金和机制等,是沟通科技创新与实际生产需求的桥梁,是破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度低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实用型人才的重要平台,是提高科技服务实效的主要抓手。
专项资金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项资金大多直接来自财政拨付,可分为发展性专项资金和事业性专项资,涵盖了国民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其资金规模大,使用效果影响范围广。
一、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问题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预算难做、支出随意、决算和绩效评价缺失等问题,具体如下: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存在偏差
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专项资金收入和支出在时间和数量上脱节的问题:一是不管项目是否能批准,其前期经费使用都在经常性经费中列支,挤占了经常性经费;二是项目资金拨付滞后,有的项目资金在项目完工结算后才到位,有的项目资金已到位但拨付进度滞后;三是单位自筹部分调入专项资金核算缺乏必要的审批手续;四是项目立项后没有实际支出,最后将资金移用到其它项目或转入单位的其它收入;
五是项目完工后结余不上交或转入经常性经费没有完善的审批手续;六是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材料等有形、无形资产后续管理上政府财政部门和具体管理部门脱节。这些现象给专项资金规范核算带来了困难,也削弱了预算编制的作用。
(二)财务控制作用弱化事业单位对财务人员的重视程度普遍不高。
多数单位财务人员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中只是承担了会计核算和资金支付等简单的服务性工作,对具体的业务和决策了解不多,财务人员对各专项资金活动的事前和事中的辅助控制作用没有体现出来,财务人员无法根据业务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支付。对于专项科研经费较多的单位,科研人员没有精力也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对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造成了资金管理的真空。
(三)专款支出开支范围不明确具体哪些开支能在专款中列支,哪些开支不能在专款中列支,相关规定一般只是明确了一些大的原则,缺乏对具体操作的规定。而实际情况比较复杂,财务人员只能凭理解去审核监督。一些单位则存在任意扩大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列支办公设备购置费及招待费,违背了专款专用原则,无形中也造成了“合法浪费”的现象。
(四)专项资金结余处理不及时专款下拨到单位,单位完成专款规定的项目后,有时会节约下来一部分资金,结余的这部分资金如果不进行处理,会导致单位挂账的专项资金结余项目越来越多。
这些项目的结余资金是构成单位银行存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单位却不能用这部分资金来开支日常支出,导致这部分资金留在账上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而另一些项目多、资金量大的单位,各项目资金之间存在相互调剂、混合使用的现象,导致一些项目未按计划规定要求实施。
二、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建议
加强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使用效益,是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科学构建预算编制体系应当建立预算编制制度并统一预算编制表格和编制程序,然后结合单位的发展规划确定来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据此编制下年度预算。此外,还应明确专项资金申请条件,分清轻重缓急,优先考虑必须的项目,科学合理地在预算中列示项目。
(二)落实专款专用原则使用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要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规定应设立专户的还必须在银行开设专户;严格按规定的用途和标准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强化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和杜绝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现象。
(三)完善整套项目管理体制具体有:
一是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立项、筛选、论证制度,组织专家组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评审,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审报告,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建立滚动的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
二是各资金使用单位在专项开展之前应制定详尽的费用预算,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三是建立绩效拨款机制,项目开始时先拨启动经费,以后每个季度拨款要根据项目的进度和上次拨入经费的使用情况拨付,如果上季度经费结余较多,在下季度拨款时作相应扣除。
四是各资金使用单位在资金支出过程中应加强业务人员与财务人员的沟通,使财务人员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及时安排项目资金。
五是在项目完成后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进行项目报销工作,并进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形成专门项目决算,阐明形成预算和决算差异的原因。
六是应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将项目结余资返还财政,不能私自挪作他用。
七是项目期间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项目结束后应归项目依托单位所有,要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四)强化财务控制工作要将财务部门的职能定位于全面参与资金使用的决策与控制。
财务人员应该参与到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对于整个过程进行统筹规划,根据“资金流到哪里,管理管到哪里”的思想,加强对资金支出方面的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高效率。这需要整个单位提高对财务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积极配合。
(五)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指考核部门公共服务的成本耗费和效率水平,根据不同项目支出结果,比较项目之间的社会成本效益,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比较不同支出组合所产生的社会价值,以及单一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可以在事前、事中或事后进行:事前评价,有利于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事中评价,可以分析研究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事后评价,则可以审查和评价项目支出成果是否符合目标要求。
三峡水库是我国最大水力发电设施,同时它也为三峡航运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三峡工程所带来的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对周边地区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2011年三峡后续规划工作开始实施,着力打造一个人与自然文明和谐发展的新三峡。三峡后续规划专项资金审计也得到了创新,本文就三峡后续规划专项资金的审计特点和方法进行深入探究。
一、概述
三峡水利工程于1994年开始动工,当时我国正处于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由原来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国家经济实力比较弱,对三峡工程的建设缺乏资金支持,所以三峡地区移民资金多由募集到的三峡工程建设资金、发电收入、银行贷款所组成。三峡工程对库区移民专项资金的管理十分严格,在资金管理方面由公司对资金进行统一的规划,实施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方式使得资金的使用权得到分化并充分实现专款专用。库区移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库区移民,保障移民的生活,但同时也服务于三峡工程的建设。由于三峡移民专项资金的来源和用途较为特殊,三峡移民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呈现出法定性、强制性、时间长、对象范围广等特点。
三峡后续规划工作与2011年开始逐步开展,后续规划工作的对象不仅仅限于库区移民,还包括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的移民和长江中下游受影响区的相关问题等,三峡后续规划工作所涵盖的范围更广,内容更加具体,一共涉及四个省市的39个规划项目,其资金来源改为主要由中央的财政补助和地方财政资金两个部分组成,大大降低了社会资产的占有率。
二、三峡后续规划工作专项资金的审计特点
(一)审计内容具体化、丰富化
三峡后续规划工作所涉及的项目及范围更加广泛,涵盖了社会、人文、环境、经济等多个领域,这使得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审计工作在履行财政资金监督职能的同时还要围绕三峡库区发展的主线实现三峡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审计为三峡建设带来的积极作用。审计具体内容包括:实现移民安稳致富,充分保障移民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保护生态环境,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地质灾害的防治,解决三峡工程带来的地质灾害问题;农业综合开发,选择更适合库区的农业发展模式,实现科学发展;交通港口设施,发掘三峡工程的剩余价值,推动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等一系列项目。
三峡后续规划专项资金的审计内容要求:从宏观的角度出发,把三峡后续规划工作放在社会视角下,围绕政府这个中心点,充分发挥审计参与国家治理的工作,积极发现问题,寻找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实现三峡后续规划移民安稳致富、保护生态环境、防治地质灾害等总体目标。
(二)审计主体多元化,涵盖范围广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三峡后续工作总体大纲》以及《三峡库区后续工作实施计划》要求,三峡后续规划专项资金由地方财政部门进行预算管理,实施项目的资金收入纳入地方财政进行预算的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需要地方财政审批拨付,三峡库区后续规划专项资金审计与地方财政预算审计一样纳入地方审计机关的监督范围,从国家审计到地方审计机关逐一进行审计,这使得三峡库区专项资金的审计主体呈现出多元化、多层次的特点。三峡库区移民资金延续了以往单位项目法人的管理模式,地方移民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并对移民专项资金进行统一的规划与管理,针对移民大型项目的资金管理则由省级移民主管部门进行,移民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主要由国家审计和国家授权的地方审计机构完成。
(三)审计类型多样化,目标明确
三峡后续规划的工作内容范围更加广泛,这就势必使得审计内容也增多,三峡后续规划专项资金的审计具体包括了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单一项目专项资金的审计、项目效益审计等。三峡后续规划专项资金审计的类型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但是其审计目标仍然是围绕项目的实施效果展开的,重点解决三峡库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推动三峡库区经济发展,加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着力打造三峡库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补助作用的同时加大地方政府对三峡项目的资金规划工作,实现项目资金安全与社会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这就要求政府深入贯彻三峡后续规划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审计的目标要更加明确,积极推动三峡后续规划专项资金审计目标的实现。
三、三峡后续规划专项资金的审计方法
三峡工程是国家发展中的重点工程,随着国务院对《三峡后续工作实施规划编制大纲》的批复,三峡后续规划工作开始逐步进行,三峡后续规划呈现出所涉及的项目众多、资金数量大、建设工程量大、耗费时间长等特点,因此在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中,必须要对其进行合理科学的规划,保障项目的有效实施,及时反思工作对项目规划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项目规划的科学性。这要求审计部门要不断创新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效果,对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严格把关,推动库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行之有效、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法对三峡后续规划工作的开展就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完善审计评价体系,实现审计目标
完善的审计评价体系是实现审计目标的重要前提,它可以提供较为完善的审计方法,顺利通过各项评价指标(包括合规性审计评价指标和效益型审计评价指标)。由于三峡后期规划的特殊性,对于审计评价体系的完善需要注意:不仅要遵循整体的法律基准,还要引入专门针对三峡特点的标准,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方面,审计评价体系的标准要包括国务院或省、市下达的规划、方案、暂行条令等,如《三峡库区后续工作实施规划》、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在具体实施期间根据三峡的实际情况调整和细化。另一方面,注重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及生态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的评价需要从大的方面来审计,所涉及的主要是项目对当地经济的带动效果,具有可以通过经济增长率、收入水平等指标来间接反映。社会效益指标更多的是反映群众的民生问题,可量化指标包括失业及养老保险投保率、再就业率等。生态效益指标所涉及的就是环境问题,需要我们在注重经济发展之余要更多的关注生态文明建设。
(二)推动审计资源集约化,实现资源统筹
审计资源集约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在审计三峡的四个级别(国家审计署、省(市)、市、县)当中,审计资源集约化可以有效避免重复审计和漏审计的现象发生。审计资源集约化可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针对上述问题,审计资源集约化会将总的权利收归到最高领导层,通过最高领导层的组织和计划,将任务分配给下属机关,自身可以随机跟踪审计某一地方,进行监督。其二,充分发挥社会中介审计组织的力量,解决人员缺少、成本较高的问题,有效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其三,通过资金监督做到所有信息互通共享,避免,切实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强化各种审计类型的应用,保障审计监督的有效性
各种审计类型的综合应用可以保证审计监督的有效性。三峡后续的工作规划多且繁杂,很多情况下会出现项目覆盖的现象,由于审计的力量十分有限,不单单是对三峡的审计,其余项目的审计我们都无法保证审计的全面性,所以我们只能依靠多种审计类型综合应用来提高审计监督的力度。具体做法:一以国家最高审计组的工作部署为中心,开展全面的资金审计工作。二通过资金预算管理来间接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三根据三峡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资金审计。
四、结语
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关系到当地的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民生问题,需要引起高度的关注,笔者通过分析现阶段三峡库区后续资金审计的工作现状,对如何进行后续审计工作、建立完善的审计体系进行了思考,以期为三峡后续规划专项资金审计工作的实践提供基础。
参考文献:
[1]车纲.试论专项资金效益审计创新[J].审计月刊,2006(22).
1.政府管理的理论基础
“维修资金”是住房的保障资金,更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其不仅关系到开发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多方主体的利益,更关系到人身安全、社会稳定。政府介入“维修资金”管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来自政府职能的转变。“责任政府”要求政府要负责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而社会保障的公共属性、市场失灵、制度环境因素、新公共管理理论等各种因素,都决定了政府必须介入管理。随着“服务政府”的提出,政府的介入管理还要有“顾客至上”的服务意识,优化行政服务,适应市场化社会的需要。
2.政府管理存在政策依据
《办法》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这为政府管理维修资金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撑。不仅如此,《办法》还对政府管理维修资金提出了一些政策性的指导:一是政府主管部门代管维修资金时,要委托一家商业银行进行专户专存。二是在业主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时,政府主管部门有责令改正权和审核同意权;审核同意后,应通知银行划出维修资金。三是政府主管部门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布相关情况。四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开发建设单位、业主、银行等个人和单位的违规行为有责任追究权。
3.政府管理存在现实需要
从“维修资金”管理的内容看,交存方面单纯依靠业主自觉性归集“维修资金”不可能不大,而政府的归集能力无疑是最强的,政府可借助强制性措施完成归集。从“维修资金”的使用方面看,业主由于缺乏工程维修知识,因此选择维修方案也往往较困难。物业公司毕竟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在使用从“维修资金”中难以避免不合规现象。而政府的经验更丰富,可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现“维修资金”的维修功能。从“维修资金”涉及众多业主,资金的安全和公平使用都是业主特别关心的问题,而政府的信息公开程度大,监督力度也更强。从“维修资金”的管理主体看,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后,可选择自行管理维修资金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但由于业主公共权利意识缺失、民主参与意识淡薄,小区业主大会成立比例较低,大量“维修资金”处于无人监管而政府不得不管的状态。即使有的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业主自治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模式受诸多因素制约,难以有效运行,还需要政府必要的介入管理。
二、政府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讨论了政府介入管理合理性与必要性之后,回归“维修资金”的现实管理问题。政府在“维修资金”的管理中,可发挥哪些作用?在资金的代管上,政府首先要保障资金的安全,同时可合理选择投资方式实现闲置资金的保值增值。在资金的使用上,由于涉及单位较多、流程较繁琐,政府应在保障资金合理公平使用的同时,高效管理资金。在资金的监管上,政府可通过信息公开,监督不合规现象,借助公共权力追究违规单位法律责任。但目前政府在“维修资金”的管理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维修资金”投资过于保守,难以实现保值增值
为了确保“维修资金”的安全,政府管理部门目前主要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维修资金,少数城市将“维修资金”转向定期存款或购买国债。但是,面对近年较高的通货膨胀率,这些投资方式过于保守,“维修资金”难以实现保值增值。由于我国法制尚不健全,缺乏诚信体系,若在建筑物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时再筹集“维修资金”太困难,容易贻误维修时机。因此“,维修资金”的归集基本在业主入住前就完成。结果必然是大量资金处于闲置状态。“维修资金”数额理论值巨大,动辄几千万元、上亿元,个别城市甚至达到了几十亿元、上百亿元,如此一笔巨额资金若管理不善,将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2.信息管理系统缺失,管理效率低下
目前,大部分城市政府管理部门对“维修资金”的管理并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信息管理系统,导致资金的管理效率低下。在整个“维修资金”的管理中,业主信息极其重要,可以说贯穿管理始终。从业主交存到银行专户专存,从业主申请使用到政府身份审核再到银行划款,以及政府对资金情况的监管,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涉及业主信息。而信息管理系统的缺失必然会带来业主信息管理不善、工作效率低、执法遇阻等问题。“维修资金”使用难就是最为典型的管理问题之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均规定“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要达到面积、人数双重“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要求。而采用传统的纸质方式投票,不仅工作量大、耗时久、成本高,如果业主不在还无法投票表决,很难实现预期效益。此外,信息管理系统的缺失导致业主身份识别困难。当前,住宅小区规模往往较大,动辄成百上千人,若要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政府管理部门在审核申请时识别业主信息就要耗时很久,大大降低了“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
3.政府监督不力,业主利益受损而束手无策
“维修资金”的安全和依法使用是其管理的根本要求。而目前由于政府监管不到位,资金安全存在潜在威胁。自“维修资金”制度实行以来,物业服务企业挪用盗用“维修资金”的案例层出不穷。例如,郑州“丰乐花苑”的业主发现,2013年2月20日“维修资金”被扣除100多元,咨询后才知是物业公司申请“维修资金”达40多万元,且第一笔资金已到账,而业主们对这笔资金的使用毫不知情。这反映出政府在审核、监督上不力。不仅如此,政府对维修期内房地产开发商对房屋维修责任的监督力度也不够。“维修资金”是用于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如果维修期内房屋出现问题,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但当房屋出现问题时,很多开发商将责任推给施工方或一拖再拖,业主也没办法。此时也无法动用“维修资金”,这就使得很多维修期内的房子得不到及时的维修。
三、对政府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议
对上述问题,政府管理部门首先要弄清楚自身在“维修资金”管理中应起到的作用。目前,“维修资金”管理制度还处于发展初期,政府在提供必要引导与监督的同时,面对“维修资金”管理中的难题应积极应对,疏通管理的各个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推动“维修资金”制度健康快速发展。
1.评估维修准备金,拓宽保值增值渠道
面对“维修资金”保值增值的压力,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协调好“维修资金”的维修功能和保值增值。建议采用“维修准备金+增值投资”的管理模式,即一部分资金作为维修准备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在银行,以保障住宅小区日常的简单维修,其余闲置资金用于保值增值的投资。一是在维修准备金上,政府要投入必要的力量衡量合理的额度或比例,进而小范围试点,最后推广应用。二是政府应积极拓宽保值增值渠道,可通过加强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加速开发专项维修资金适用的保值增值产品。在尊重业主意愿的基础上,实现多渠道保值增值。例如,针对“维修资金”数额巨大且具有特殊性,可与商业银行协议存款,充分利用协议存款流动性强、收益率高等优势,实现“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
2.开发“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
要缓解“维修资金”使用难的问题,建立“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成为必然。但是建立信息系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需要政府管理部门牵头。政府管理部门一是要注重业主档案信息的管理,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在业主交存“维修资金”时,就做好业主信息的录入和整理工作。同时,政府管理部门应加大“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的宣传力度,强化业主信息更新的重要性。二是在系统设计上,可建立电子投票子系统来解决投票难的问题。例如,2008年,厦门率先推出了电子投票系统,随后深圳、北京、广州、上海、长沙、南京等城市也开启了电子投票系统。在南京物业网首页就可找到“业主表决平台”,小区业主可通过用户名、密码进行公共决策。通过电子投票系统投票不仅便民、准确度高,而且更加高效透明,易于管理部门进行存档。因此,政府管理部门可借鉴这些城市的成功经验,采用电子投票系统,一定程度上缓解“维修资金”使用难的问题。
莒县财政局以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不断完善财政监管手段和方法,构筑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体系,切实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升了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了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提高了财政资金的经济社会效益,更好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实施制度创新,建立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精细化管理机制
财政专项资金是国家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手段,如何管好用好资金,确保真正发挥效益,是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县级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2008年以来,我们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监管、提高效益”四个方面入手,不断健全和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先后制订了《莒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莒县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莒县财政惠民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莒县乡镇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解决了目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突出存在的问题,一是解决了部门协调问题。针对过去项目申报过程中出现的越权申报、多头申报、部门职责不清等问题,通过制度的制订完善,明确规范在项目申报、建设、监管过程中部门职责权限和程序,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二是解决了资金拨付程序问题。通过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完善资金拨付方式,保证了项目资金按进度及时、快捷到位,民生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更加顺畅;三是解决了会计核算问题。通过建立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制度,真实、全面反映了专项资金运行的全过程,进一步促进了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提高了项目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四是解决了财政监管问题。通过制定完善监督检查办法,丰富了专项资金监管手段和方式,进一步强化了财政监督职能,保证了依法理财。
二、构筑全过程动态监管体系,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注重资金监管与项目建设的有机结合,财政监管始终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一)完善财政项目立项决策机制,确保财政专项资金投向科学合理。一是逐步完善财政项目库。为提高财政专项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发展规划,先后建立了包括经济发展项目、民生项目、教育危房改造项目、畜牧规模养殖场、支农合作组织项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等财政专项项目库。截止目前,全县各类财政专项项目入库985个。二是健全项目论证制度。在组织项目申报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项目可行性、资金使用效益、项目承担单位申报意愿、单位资质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论证。如,在选择村村通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地时,对各地供水需求、地质条件、项目所在地政府协调能力等因素进行了充分论证,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了11处建设地。由于前期论证有力,施工条件得到充分保证,群众非常支持,项目建设取得了成功,我县采取的山丘区集中供水建设模式在全省得到推广。
(二)强化财政专项资金运行监管,确保资金监管全方位、无缝隙。一是完善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方式。注重资金与项目结合,严格按程序、按进度及时核拨资金。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县级报账提款,项目资金直接支付建设单位。二是规范项目监管。督促项目建设实施“五制”管理,即招投标制、监理制、法人制、公示制和审计制。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对一些总投资规模较大,单项工程额较小的项目,实行集中采购,合并招标,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对投资规模大的重点项目,采取全国范围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省内专家进行评标,如沭河拦河坝、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对项目建设实施工程监理,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动态监管。实行项目法人制,完善质量问责机制。实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制,核实项目支出内容,剔除不合理费用,节约财政资金。实行项目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规范民生资金管理。协调有关业务部门、乡镇政府及银行系统,完善补贴操作流程,加强部门协调,从基础数据采集、审核到数据库建立、导入发放系统、资金发放、发放信息反馈等步骤进行细化,每个环节都明确职责、时间进度等要求。目前,我县已将种粮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水稻良种补贴、大中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补贴等各项惠民补贴全部通过“涉农一卡通”系统发放,2009年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各类民生补贴9871.46万元,涉及30余万农户。
[中图分类号]6475 [文献标识码]B
随着我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不断推进,为了加强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被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本文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出发点,综合运用文献调研等研究方法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其权重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基于模糊综合评判法的综合评价体系,最后以河北省某高校结构工程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为对象,对构建的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了验证分析,以期对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有效开展有所裨益。
一、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评价指标的选择应充分体现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绩效综合评价的特点,选取的评价指标要力求全面,不遗漏与评价目标相关的任何重要方面。
2.相关性和重要性相结合原则。为了客观公正地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进行评价,选取的评价指应与评价目标存在直接联系,同时基于评价活动本身成本效益的考虑,在选择评价指标时应根据评价指标在整个评价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将那些重要的、具有代表性的、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指标纳入评价指标体系,避免冗余。
3.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原则。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的绩效同时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有的可进行定量分析,有的则不能进行定量分析。在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时,对于能够进行定量分析的因素,则选择适当的定量指标;对于不能进行定量分析,则选择适当的定性指标,按照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原则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4.投入指标、过程指标和产出指标相结合原则。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绩效水平的高低,既受投入条件制约,又受日常管理过程影响,最终体现在资金的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效益上。根据这一逻辑,本研究选择按投入指标、过程指标和产出指标为整体架构构建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5.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既要符合科学合理、客观公正评价的需要,同时还要兼顾可操作性,在具体评价指标的选取上,立足我国高校资金运行管理的基本状况,确保能够方便地获取评价需要的基础资料和数据,确保评价工作顺利有效实施。
(二)指标体系及权重的确定
1.指标体系的确定。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综合运用文献调研、实地访谈和德尔菲法等三种方法,根据指标遴选的基本原则,分别从投入、过程和产出三个方面入手进行了指标体系的构建。在具体操作上,首先通过文献调研和实地访谈掌握了大量的基础资料和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根据德尔菲法的基本原理,选择了八位专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了三轮调查征询。在征询过程中,对于已列入征询而多数专家认为不重要的指标,在下一轮征询中直接删减对于前一轮征询过程中多数专家补充的指标,则和其他指标一起进入再一轮征询,经过三轮征询,专家意见基本趋于一致,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2.指标权重的确定。指标权重采用专家会议法和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在具体操作上,根据多数专家的意见,借助层次分析软件yaahpv6.0构造了判断矩阵,通过该软件计算出了各指标权重,并对判断矩阵的逻辑性进行了一致性检验。最终确定的评价指标递阶层次结构及指标权重详见表1(评价标准略)。
二、基于模糊综合评判法的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构建
高等教育专项资金使用具有多投入、多产出的特点,而且投入与产出之间具有明显的模糊性,对应关系不明显。基于这一特点,本文遵循模糊综合评判的思路,构建了基于模糊综合评判法的综合评价体系。具体过程如下:
(一)确定因素集
根据评价指标递阶层次结构,将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根据其内在联系划分为三个层级的因素集,分别用Bi、Cij、Dijk表示,其中i、j、k分别表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的序数。
(三)确定模糊关系矩阵,进行综合评判
由于影响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绩效的因素较多,因此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采用三级综合评判模型。
1.进行一级模糊综合评判。一级模糊综合评判需要构造一级单因素模糊关系矩阵。首先需要设计《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其次将被评价专项资金有关的背景资料和基础数据资料提交评价专家,评价专家在了解专项资金基本情况及进行必要现场考察的基础上,对第三层级因素集中的每一个主要观测点在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中进行判定;第三是分别汇总评价专家就某一主要观测点评定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的次数,用这些次数分别除以评价专家的人数,计算出隶属度;最后根据不同主要观测点的隶属度构建出一级模糊关系矩阵。
三、基于模糊综合评判法的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案例研究
本案例研究以河北省某高校结构工程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为对象进行,运用又建立的评价体系对该专项资金绩效进行模糊综合评价,在此基础上对综合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行验证。
(一)专项资金概况
河北省某高校结构工程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总计80万元,其中40万元用于设备采购,10万元用于人才培养和引进,15万元用于对各类科研及相关工作的支持(包括科研项目、专利申请、专著出版、科研等),15万元用于学术交流。项目建设期,共发表学术论文40篇,其中三大检索论文10篇;完成科研项目14项;利用专项资金加强科技平台建设,同时配合使用中央财政和学校自筹资金购置科研仪器和设备,新增实验室面积约4000平方米,达到投入使用条件引进正高级工程师2名,在读博士2名,新增副教授3名,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3名。
(二)评价过程和结果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国家财政加大了在各行各业的建设资金的投入。但是,财政专项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发挥专项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已成为当前财政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拟就财政专项基金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管理和核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初步探讨。
一、目前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国家和地方政府针对专项资金相继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但是,专项资金在使用中违规现象严重,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很强,会计核算混乱,没有做到专款专用,影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1.资金支出环节管理不到位
一些单位专项资金的支出缺乏有效的控制和监督手段,经办人员没有控制意识,有的没有专项资金使用的详细的费用预算以及结算清单,对于业务部门报上来的各项数字只是简单汇总,而没有从财务角度加以分析和利用,特别是缺乏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价以及相关同类专项使用标准的归纳,没有通过费用预算进行专项资金支出控制,没有对资金使用结余或者超支的原因做进一步的分析。
2.专款支出的开支范围不够明确,会计核算不清楚,未做到专款专用
一些单位存在任意扩大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随意列支其他费用开支,违背了专款专用原则。会计核算混乱,相当一部分单位的专项资金核算看不出“专项”,有的与单位内部其他开支混合核算;有的虽然划分了专项资金科目,但未具体到“项目”或者“什么项目”。有的单位甚至为了应付检查,将多个专项资金科目以及其他资产类、费用类科目随意调账、汇总,应付了事。
3.监管力度不够,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行为缺乏有效制约手段
目前财政部门对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缺乏明确的惩罚措施,相关的制度和法规建设滞后,缺乏处理的依据和有效手段。对于一些不按预算执行或随意改变支出用途的问题,特别是以前年度发生的违规事项,目前还只是要求今后加以改正,而没有相应的惩罚机制,使得监督往往流于形式,缺乏应有的力度,直接影响了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导致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二、对策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做到一项资金一个办法,先有办法后使用资金;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实现项目执行的刚性约束;加强财务管理,明确会计核算,加大监管力度;加强项目审计,确保专项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使用目的。
1.强化预算编制,明确专项资金管理方法
加强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就是要细化预算,使预算支出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项目和每项开支上。合理确定同类情况下项目的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参考;同时要有效控制或精简专项资金中一些人员经费开支的比重,使专项资金预算能够反映资金的最终用途和成果。对纳入预算的项目,要填列详细的资金来源、项目内容和完成进度计划,便于有关部门了解和管理。在项目开展之前,要制定详细的预算方案,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在项目完成后,业务经办人员要及时进行项目结算工作,并进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分析,便于准确向有关部门汇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强化财务控制意识,加强财务人员参与力度
财务人员应该参与到资金管理的全过程,特别是要参与资金使用的决策与控制。要对财务部内部进行合理规范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界定以保证财务的职能得以有效的实现,在此基础上,对于整个过程进行统筹规划,尤其是要加强对资金支出方面的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高效率。业务人员应加强与财务人员之间的沟通,使财务人员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合理安排调度项目资金,保证按期付款,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促进专项资金规范核算
根据不同项目支出结果,比较项目之间的社会成本效益,在可能的情况下比较不同支出组合所产生的社会价值,以及单一项目实现效益情况。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有赖于专项资金核算提供的会计信息,而实施绩效评价又能促进专项资金进行规范核算。进行综合评价,可以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判断资金使用效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可以在事前,也可以在事中或事后。事前评价,有利于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事中评价,可以分析研究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事后评价,则可以审查和评价对项目支出成果是否符合目标要求。通过建立专项资金效绩评价分析制度,对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规范会计核算,强化监督管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4.加强会计人员培训,规范会计核算,专款专用
要加强单位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专项资金管理的培训,尤其是加强专项资金核算要求的培训,使财务人员在思想上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科学性,加强管理,在业务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政策执行,坚决做到专款专用,按项目核算,账目清晰明确。
三、关于账务处理
我国政府补助准则明确采用收益法。在确认收益时采用总额法,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金额或者费用的扣减,以便反映政府补助事项的全貌。改变企业将政府补助冲减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成本的多渠道列支状况,无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还是分期摊配计入各期损益,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最终均计入利润表中的“营业外收入”项目,以提供企业非正常或非经常经营以外的利得信息。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