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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度层面上看,土地制度涉及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土地制度中,土地权利是土地市场交换的客体《,物权法》对各种土地权利的完善直接推动了土地市场的发展。《物权法》使土地权利制度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进一步明确了集体土地的产权代表,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或者划拨设立,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续期及地上附属物的归属问题等。《物权法》显化了土地资源的资产特性,揭示了土地作为不动产是物权所有人的权利客体,明晰的资源产权和有偿的使用制度的确立必将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解决了由于产权不清、主体不明等引起的土地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比如《,物权法》详细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并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为用益物权,这些规定填补了我国在这方面的一项空白,使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了具体的法律依据,使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加稳定、明确,从而有利于促进土地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另外,《物权法》还确立了土地用益物权的基本体系,使中国土地权利制度建设取得一定的成就。
加强对土地市场的有力监管
在现代法制国家,无论是土地征收,还是土地征用,皆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自不待言。土地征收或土地征用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一则可以使政府行使公权力时须依严格的程序防止国家权力对他人财产权进行不适当干预;二则可以使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他项权利人在顾及国家公共需要的前提下,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获得公正、必要的补偿。
名义上,我国现行法基本上仅涉及土地征用。《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即称,该条例的规制对象为土地征用。(注:该条例颁行于1982年,现在仍然生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规定了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可因“国家征地”而发生变更。(注: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在这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更是由于土地的征收还是征用不甚明确。若依通说,“国家征地”应理解为国家对集体土地的征收,因为它引起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更。若依现行法的规定,则是对集体土地的“征用”。宪法、法律和法规并未规定“征收”,而只规定了“征用”。另外需要看到,土地征收也是曾经施行过的。(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家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实际上,现行法所规定的土地“征用”确实引起了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即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即规定了“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亦明确了“国家建设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五条。)这样,现行法的土地征用客观上就是一般所指的土地征收。
现行法名义上为土地征用,实际上却是土地征收。无论是土地征收,还是土地征用,都是国家凭借公权力对他人土地权或土地他项权利予以强制性剥夺,但这种强制性剥夺须以存在公共利益为条件。公共利益具有较为广泛的范围。国防、交通事业、水利事业、公共卫生、教育、政府机关及慈善事业等,即其适例。公共利益并非都具有永久性,如军事工事可因特定军事目的已完成而无存在的必要。在此情况下,是否无需将他人的土地所有权予以强制征收而是对他人的土地他项权利予以征用,并非无考虑的余地。从公共利益的性质及需要出发,对具体的公共利益事项予衡量,将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予以恰当划分,使集体土地所有权不致遭受国家公权力的过分干预,应是保护土地资源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予以界定,将土地征用从土地征收中分离出来,使土地征收名副其实,是物权和土地立法中应注意的一个问题。
二、土地征收的性质土地征收为国家凭借公权力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予以强制剥夺,不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这正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所言,“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被征用社队干部和群众应当服从国家需要,不得妨碍和阻挠。”(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四条。)另外,“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因途径给予补偿。”(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强制性和补偿性是土地征收的两个基本特征(注:可参考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研究》(上),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333页。);但是,从土地征收的发动到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的过程看,土地征收不仅仅只具有这两个基本特征。
在实施土地征收时,必然涉及到法律适用的问题。《宪法》、《土地管理法》、《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等为目前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据。应当承认,国家为社会管理的需要,须行使行政管理权,土地管理亦不例外,在土地资源日益稀缺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行政机关如果从部门利益出发行使社会管理的职能,则有可能导致行政权的滥用及权利保护的不力。对土地征收性质予以重新审视十分必要。因此,土地征收行为应具有合法性;土地征收必须严格依法实施,禁止滥用土地征收权。
土地征收虽具有强制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为之。《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实施土地征收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土地征收得以实施的前提条件,如不存在公共利益的需要则无土地征收可言。而如何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并非容易。现行《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原《土地管理法》中的“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需要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可说明立法已开始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界定持谨慎的态度。如何进一步明确公共利益范围是立法的一个任务。而由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仍然生效,如何协调法律法规的效力对土地征收来说有其现实意义。(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2条规定,“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需要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按照本条例办理。”)即使法律法规之间的效力可通过立法原则及技术解决,对“公共利益”、“国家建设”与“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社会公共事业”的理解和解释,将会对土地征收产生影响。有学者主张将公共利益界定为公共道路交通、公共卫生、灾害防治、科学及文化教育事业、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及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森林保护事业,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国家基于发展商业目的的事业,不得适用征收。(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在公共利益和经济政策间作严格界定,对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十分必要。根据经济政策,需要使用农民土地的,应采用财产转移的法律规则,而不再实行现行的征地制度。(注:孙宪忠:《不动产物权取得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3卷),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公共利益与土地征收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土地征收行为目的应具有公益性,即国家征收集体土地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土地征收的强制性和公益性相联系,且公益性是强制性的基础。
土地征收是国家行使其“最高所有权”的体现。我国并不存在私人土地所有权,土地征收是在国家和集体之间展开的。在我国,土地征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由其内部成员构成。集体财产权的实现,既是其自身财产权的实现,同时也是其成员财产的实现。土地征收既涉及农民集体的利益,也涉及其成员的利益。承认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定性,可以将因实施经济政策而引起的土地开发排除在土地征收之外。这对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具有现实意义。以此为基础,还可以说,土地征收权具有专有性,只有国家享有征收集体土地的权利,企业和公司等经济组织不能以实施经济政策的名义进行土地征收,亦不应通过国家达到征收土地的目的。
土地征收的直接法律后果之一,是对补偿和安置方案的实施。“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这便是土地征收争端解决机制,政府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当土地征收争端发生时,如果政府的终局裁决不能使集体及其成员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则司法救济请求权的行使应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及其成员的权利。问题在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及其成员以什么途径寻求救济?
宪法对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确认,要求对国家财产权和集体财产权予以平等的一体保护。国家实施土地征收时,一方面有权行使其“最高所有权”;另一方面,“最高所有权”的行使应在一定范围和限度内进行,否则即构成土地征收权的滥用,与土地征收行为的合法性相悖。如以建经济开发区为名草率征收大片良田,而因经济开发区最终未建致使良田荒芜。滥用土地征收是对国家财产权和集体财产权未能予以平等的一体保护的体现。为防止土地征收权的滥用,除了需对征收土地的目的进行严格限定外,似有必要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考虑其他措施。(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二十一条前段规定,“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土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前已述及,强制性和补偿性是土地征收的基本特征。土地征收的强制性仅仅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不是其他原因。土地征收的强制性并不能导致土地征收行为是行政行为。的确,有许多学者主张土地征收行为是行政行为,且土地征收争端以行政诉讼程序解决。(注:如在台湾地区,土地所有人如对于政府征收其土地而引起补偿数额争端时,应以行政争诉程序解决,而非审理私权的普通法院所审理。可参考张曼隆:《土地法》,台1996年版。)不过,虽然公益性和土地征收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且土地征收的公益性是强制性的基础,但强制性与行政行为之间并不具有必要的因果关系。如土地所有人建筑房屋逾越疆界时的土地购买请求权,虽具有强制性,但并不能否定该请求权的民事属性。(注:台湾地区民法为平衡邻地所有人因须容忍土地所有人使用其地之不利益,规定得请求土地所有人,以相当价额购买越界部分之土地。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9页。)实际上,在土地征收上,也有不以行政诉讼程序解决的法例。(注:德国基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剥夺所有权只有为公共福利的目的才以被允许;剥夺所有权只有依法律或法律的原因进行,且该法律对损害的方式和措施有所规定。该赔偿必须在对公共利益进行公平衡量之后确定;对损害赔偿的高低有争议时可以向地方法院。)土地征收主要涉及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及对原土地所有人与他项土地权利人的补偿。国家财产权和集体财产权的一体保护,要求土地征收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而不是厚此薄彼,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上亦如此。另外,以出于公共利益的强制性为开端的土地征收,与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及土地征收补偿的实施,应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土地征收时,土地所有权的变更与其说是国家行使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一个结果,还不如说是权利转移的一种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征收所引起的土地所有权的变动使得土地征收的后果具有物权性。土地征收补偿金的确定,与其以行政管理的方式进行,不如在平等的基础上为之,以既能保障不同民事主体财产权的实现,又能激活农村土地市场的发展。
从土地征收行为目的的公益性、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定性、土地征收权利的专有性、土地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及土地征收措施的强制性、土地征收的补偿性和土地征收后果的物权性的意义上说,土地征收是民事行为。
三、土地征收与物权变动土地所有权的本质,在于它是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所享有的排他性的权利。对土地所有权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土地的权利的干预或剥夺,一般构成对土地所有权的侵犯。近代以来,这一观念受到了挑战。土地征收使得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移于国家之手。土地征收权的核心,在于不需要土地所有人的同意而强制取得其土地。土地征收权与土地所有权冲突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是土地征收权对土地所有权排他性的否定。
土地征收权的行使,实际上是使不动产物权发生了变动。物权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构成物权的变动。探讨土地征收与物权变动的关系,可进一步认识土地征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影响,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为国有土地所有权时所涉及到的物权法上的问题。从广义上说,物权的变更包括主体的变更、客体的变更及内容的变更;而严格意义上的物权变更则是客体和内容的变更。(注: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5页。)土地征收权的行使,使得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由集体变为国家。土地征收时土地所有权的变更涉及到土地所有权的取得和丧失-国家取得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而集体丧失了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土地征收也会引起征收土地物权内容的一些变化。就土地征收而言,被征收土地上物权的消灭是相对的消灭。
土地征收引起的物权变动,属于非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它不要求具备依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即须为有处分权人所为,须有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及须经登记。且因是之故,因土地征收而取得土地所有权,为不经登记即可取得。其中的原因,在于土地征收不依原土地所有人的意思表示而由国家强制力介入便可发生物权变动,且物权的状态亦已明确,不经登记并不妨碍交易的安全。(注: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7页以下。)经土地征收取得的国有土地所有权不需登记实际上已为实践所采。“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注: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第二条。)
一般情况下,土地征收引起的土地物权变更,特别是土地所有权变动具有不可逆性,即集体所有的土地一经征收其所有权不能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当地县、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收回的土地,作以下处理:(1)按审批权限,有偿拨给其他符合征地条件的单位使用;(2)“借给生产队耕种。生产队在耕种期间,不准在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种植多年生作物。国家建设需要使用时,生产队必须立即交还,不得再提出补偿、安置的要求。……”(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二十一条。)“生产队”这一概念虽已为生产合作社和集体经济组织所取代,只具有历史意义,但这并不影响对因征收引起的土地所有权变动不可逆性的探讨。
对土地征收需对其目的进行严格限制,以防土地征收权的滥用;而对土地征收目的的确定,也直接影响到土地征收权的正当性。上述对经征收的土地不予使用达一定期限的处置方法,存在着逻辑上的混乱。应该是存在征收土地的需要再进行土地征收,即先有需要后有征收。如土地征收达一定期限不予使用,则按审批权限有偿拨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使用,不免产生征收土地后再寻找用地者的嫌疑;而“借给生产队耕种”的情形也是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因此,不能将公共利益需要的原因与国家行使土地征收权的结果颠倒。因征收而引起的土地所有权变动的不可逆性不是没有疑问。
土地征收引起的土地所有权变动的不可逆性,意味着国有土地总量的增加和集体土地总量的减少。为避免土地征收权的滥用及维持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必要的静态平衡,当征收的土地不予使用达一定期限或征收土地后不以原目的使用及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能否恢复原土地所有人的所有权,并非无考虑的余地。另外,土地征收只能以公共利益为目的,而公共利益应是征收土地前就设定了的,否则极有可能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及土地征收权的滥用。公共利益为国家和社会的一个永恒主题,在物权变动上限制土地征收权的滥用时,能否考虑既能保证土地征收权的正当性、又能维护及促进公共利益的办法呢?(注:如上文所说的将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分离。再如台湾地区土地法规定了保留征收制度,即举办事业将来所需的土地,在未为需用以前,预为呈请核定并公布其征收的范围,禁止妨碍征收之使用。这对我们应该有所启发。)
对集体土地的征收,除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外,还涉及土地他项权利,即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其他土地权利,如抵押权、租赁权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动,是否、能否引起土地他项权利的变动?在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中,抵押人可抵押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土地征收的实施,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后,在集体土地上设定的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的抵押权因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消灭而成“虚权”。抵押权为一种期待权;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因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消灭而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因此,土地征收后如何处理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的抵押和抵押权的关系以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的关系将是抵押制度的一个难题。土地征收后,集体土地地上权、租赁权一般也消灭,同时也会涉及到对地上权人、租赁权人的补偿问题。这在下文会有所述及。
四、土地征收引发的主要问题客观地讲,土地征收的社会影响具有两面性。如果土地征收权行使得当,可以增进社会福利,促进土地资源更加有效地利用;但如果滥用土地征收权,则构成对集体及其成员财产权的侵犯。土地征收法律规则的完善及正当程度对土地征收本身有重要影响。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经济秩序的有序化及法律秩序的有序化需要一个过程。在此背景下,重视对土地征收引发的主要问题显得必要而又紧迫。
土地征收的补偿性问题目前还未进行深入、全面的研究。《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补偿费标准是否合理需要进一步考虑。“土地补偿费”应是农地地价的直接体现,而农地地价则为农地所有权在未来年期收益的资本化区域平均价格。由于农地市场的不发达,如何确定农地地价,使其趋于客观、合理需要一个过程。就集体土地的地上权和租赁权而言,土地征收的补偿涉及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特别是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紧密联系,进而言之,也许可以说,集体土地的市场化过程,也是土地征收日益完善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土地征收法律制度如何起到积极的作用,既能促进土地征收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又能推动农村土地市场的发展,值得认真研究。
直到现在,土地仍然是绝大多数农民(户)的安身立命之所在。尽管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的就业和安置以市场为导向而有多种途径有其可行性,但并不能否认土地是绝大多数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作为社会保障的替代物,为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在农村的失业保险功能方面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注:姚洋:《中国农地制度:一个分析框架》,载林毅夫、海闻、平新乔主编:《中国经济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虽然在发达地区,农村居民的绝大部分收入来自农业以外,但土地征收的补偿费和安置费等仍然是被征收了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是其成员的重要生活保障。因此,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安置费的确定标准,应从如何维持社会保障所要求的生活水平出发。实际上,这也是在维护农村的公共利益。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目的需要完成,农村的公共利益也不容忽视,否则会助长城乡差别。
我国土地档案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中指出,土地档案管理包括:地籍管理档案、土地利用规划档案、建设用地档案、土地监督检查档案、土地科技管理档案和土地管理教育档案等。土地整理档案是土地科技档案的一种,整理内容是对成片土地上的道路、水源、农居建设及耕地坡度改造等,工作内容主要有选址、测量、科研论证、规划设计、审查批复、资金预算、招标、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等多个环节,所涉领域涵盖工程建设、田间道路、农田水利、护林绿化、土地复垦等。在土地资源分配利用、流转、收益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转变传统观念,创新服务机制,研究档案管理工作规律,是实现土地整理档案资料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技术保障。
一、提高土地整理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土地整理档案详细记录了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等关于土地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的过程,通过土地整理措施的实施,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调整了土地资源利用结构,改善了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在土地资源分配利用、流转、收益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研究和探讨如何规范、提高土地整理档案管理工作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整理档案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提升土地整理档案的利用效率。
二、土地整理档案管理的策略探究
(一)提高档案管理认识,是土地整理档案管理的基础。1.加强学习,增强意识。要认真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充分认识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从主观上树立工作责任感和严肃认真做好工作的思想意识,按工作优先,服务至上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更积极主动的投身于档案管理工作中。2.增强宣传,提高认识。加强对档案管理和保护档案资料的宣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档案资源的价值,从主观上对档案管理有个全新的了解和认识,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档案法制建设,使档案工作开展做到有法可依。3.争取领导支持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向领导宣传土地整理档案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让领导层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从机制上加强档案管理,重视人员、硬件、资金等投入,确保人力、物力和资源的合理配备。
(二)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素质是土地整理档案管理的前提。档案管理是非常复杂、烦琐的工作,是业务性很强的专业性工作,因此要加强档案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培养档案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的精神;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培养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培养严谨、细致、认真地做好档案收集、归档及保管工作的态度,树立扎实干,服务优,守纪律,创一流的坚定信念。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做好档案分类处理是土地整理档案管理的重点。土地整理档案所要保存的内容是具有价值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以及声像等文件资料。在管理中要依照选址、测量、科研论证、规划设计、审查批复、资金预算、招标、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等不同阶段进行细致分类,认真归档。要认真负责的对归档项目进行审查,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单项工程要有项目负责人审定。分类是土地整理档案管理中的初级工作,分类要细致,归档要认真,才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后期土地规划、利用环节的重要作用,是土地资源长期发展的历史依据。
(四)将档案资料数字化管理是土地整理档案管理发展的必然需求。1.开展管理人员技术培训是实现数字化管理的技术保障。随着网络技术的大力发展和信息技术的逐渐深入,不仅大大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而且提高了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持久性,在引进先进的土地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后,要邀请业内专家对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转变管理理念,提高熟练操作软件的技能,定期考察管理人员的技术基础和工作能力,是实现数字化管理的技术保障。2.档案资料数字化管理是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必然需求。当前正处于推进“四城同创、提升耕地质量、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宜居涪陵”建设的重要时期,土地征用与土地流转、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等工作大量涌显,档案查询、调卷和出具证明等工作繁多,管理人员的纸质业务堆积如山,为满足群众对档案资料的查阅和利用需求,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利用价值,实现档案资料的安全管理和便捷查阅,需要做好网上备份、分类,建立数字化管理体系,因此,土地整理档案数字化管理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需求。
三、结语
总之,土地整理档案管理要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在社会经济建设中发挥较大效用,最大限度的发挥国土档案的使用价值,为土地的开发利用提供最真实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唐宝莲,吴建华.档案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及三者的关系[J].科技档案,2006(03).
2.土地储备资金周转周期滞后于贷款期限造成高额的财务费用土地储备资金来源单一,主要依靠商业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对土地储备资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对于储备项目的贷款最长不能超过两年。而对于土地储备的实际操作来说,土地征收时虽有经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告和相应的补偿条例,但在征地拆迁中仍面临重重困难,拆迁标准难以满足住户要求,出现“钉子户”,不仅增加征收难度,而且耽误了工期,客观上增加了土地收储资金成本;即便土地征收完毕,还要进行相应的道路维修、保证一定的绿化率、水电暖正常供应、相应的基础设施完善后才可出让,出让后资金的回笼也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土地的征收、开发、出让再到资金的收回,这个过程远远超过两年。土地储备资金周转周期严重滞后于银行贷款周期,造成的直接后果是贷款本金不能及时归还,同时还产生大量的利息和滞纳金,这笔巨大的财务费用无疑给土地储备机构带来巨大的负担,长此以往整个资金链条将会中断,后果不堪设想。
3.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和政府的干预给土地储备资金带来一定的风险“房地产市场具有固有的周期性,各个周期中的拐点是由市场、政策、资金流等多种因素共同决定,很难通过一定的手段进行预测。虽然,土地储备机构的作用是通过土地储备资金来调控土地市场,保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防止出现大起大落现象。但是,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也会给土地储备机构带来直接的影响。””在我国,土地储备资金执行的是收支两条线管理,房地产市场景气时,土地出让产生的收益大部分归入地方财政;而房地产市场萧条时,土地流拍比例较高,出让的土地资金难以回笼,成本难以弥补,此时,地方财政能否给予支持直接决定土地储备机构的资金链条能否正常运行。”此外,由于我国的土地具有公有性质,土地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为了保证集体的利益,政府会通过一定的规章制度、政策的制定、税收优惠、协议出让等一系列的措施进行干预。而这种干预是不以市场变动为基础的,具有非市场性。往往这种干预滞后于市场调节,造成土地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影响土地储备资金的使用效率。
4.土地储备资金所面临的其他风险土地储备资金面临的其他风险主要包括:一是,政策变动给土地储备资金带来的风险;例如:金融、房地产和其他相关政策变动直接影响土地储备资金。央行上调存贷款利率、提高存款准备金额度、提高贷款门槛,土地储备资金的融资成本直接受到影响。“又如,国家银根紧缩,市场中流通资金不足,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土地储备资金融资困难;再如国家税收的调整也会对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带来一系列的不利影响;二是,资金的筹集规模和资金的回笼周期滞后于土地的收购和开发,造成资金链条断裂。目前,旧城改造如火如荼,为了加快旧城改造,土地储备机构迅速、大规模地收购、储备土地,而这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倘若资金筹集不足、出让土地资金难以迅速回笼的话,整个资金链条将迅速崩裂;三是,在土地出让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出现,难免造成土地流拍或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成交,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回笼或者亏本收回等。”
二、对于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存在的风险提供的几点建议
1.拓宽土地储备资金的融资渠道,改善结构,合理规划用途创新和拓展储备资金的融资渠道,增加土地储备资金的规模,改善土地储备的结构,摆脱对商业银行贷款的依赖,不仅降低了土地储备资金的风险,也提高了土地储备资金的使用效率。新的融资模式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实现:
(1)央行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降低土地储备资金的贷款门槛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如降低利率、延长贷款周期、延长还款周期,对于不能及时归还的贷款能减收或免收滞纳金等;
(2)“根据自身实际,效仿企业发行债券、保险、信托、中期票据等方式进行社会融资,其收益应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当然这种情况需要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可行性探讨与探索。
(3)积极争取拥有一定闲置资金的机构的支持。例如,社保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机构存在一定的闲置资金,可采用一定的方式获取此类机构的支持。土地储备资金是以政府为担保的公益基金,具有一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既可增加土地储备机构的融资规模,又可提高社保机构和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收益,对其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4)效仿期货市场,进行平衡交易。根据市场变动情况,购买、出让土地期权,最大限度的少市场变动、部门协调、基础开发等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此外,在融资渠道和融资规模有一定保证的前提下,还应合理规划土地储备金的用途,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储备金的收益。可以依据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上年度土地储备费用结合年度储备土地坐落、原用途、前期开发程度等情况,科学拟定土地储备费用、合理安排土地储备融资规模。土地储备融资资金应按照专款专用、封闭管理的原则严格监管。不得将土地储备贷款用于城市建设以及其他与土地储备业务无关的项目。”
2.建立土地储备资金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强大、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土地储备资金正常、安全运行的有力保障,对于深化房地产改革,促进土地集约化利用,推动城市建设,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体系首先要有一个良好的内控环境。良好的内控环境需要从战略上、组织机构、人员配置、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管理;其次,良好的内控体系,需要有效的控制措施来保障。财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如:不相容职位相互分离、定期轮岗换岗、授权审批控制、绩效考核控制等。”此外,进一步增强同级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土地储备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检查,确保土地储备资金的安全。
2关于电子地图定义和分类
2.1电子地图的定义
随着时代的变迁,科学的发展,计算机制图技术与传统手工制图方式相比,实现了质的飞跃,电子地图产品也就应运而生了。电子地图是按照一定的组织方式,分别以记录、文件、数据库等形式,将正确的地图数据存储在有关介质上的数字地图,它是一种矢量化的图件,支持无极放大。
2.2电子地图的分类
国内外有许多的厂商在生产、销售各种形式的电子地图,这些电子地图多已公开出版,一般不涉及密级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
1)以光盘出版物为载体的电子地图,它们大多是专题地图,以专业内容为主,既有矢量格式,又有栅格格式,其中以小比例尺的栅格数据为主。
2)网络地图,即在Internet上供用户查询的地图。由于栅格数据应用广泛且使用方便,网络地图主要以栅格数据为主。此类地图一般内容精练,以交、边界、水系、居民地等为主要要素,有的涵盖了全球范围。
3)GIS、GPS行业用的专业地图,定位精度高,数据采集一般都源于纸介质的地形图,很多数据来源于某些国家级权威测绘成图单位,如美国的地质调查局(USGS数据),人口调查局(TIGER数据)。这些数据经由专业公司加工成各种所需的数据,包括增加、删除、整饰等工作,精练成大众或专业数据。
3MAPGIS对电信电子地图的要求
在电信专业GIS系统中,MAPGIS需要的数字地图一般为两类:地理底图数据和专业电信管网数据,二者比例尺可以不同。在全省集中模式时,除需要本地网地理底图外,还需要一张全省行政区划略图。全省行政区划略图和本地网地理底图必须采用相同的坐标系和坐标单位。下面就将二种形式的地图做一个详细的说明。
1)对于MAPGIS本地网管线管理系统所使用的地图数据精度要求如表1。
2)MAPGIS对全省行政区划略图数据精度要求如表2。
表1MAPGIS本地网管线管理系统地图数据精度表
文件格式
MAPGIS65
文件大小限制
无限制,可以管理海量数据。
比例尺
理论上:1:500或1:1000或1:2000用来采集管线数据很方便,减少管线数据制作成本和时间;但是考虑费用等实际情况,只要用户能完成管线数据的制作,MAPGIS对比例尺不作具体要求。推荐:市区采用1:500~1:2000,县城采用1:10000,郊区采用1:50000。
坐标系
独立平面直角坐标或经纬度坐标,坐标单位是米。
方里网坐标值
要求
大地基准点
要求
数据分幅
要求,专业GIS管线数据是由不同比例尺数据拼接而成,所以数据必须分幅存放。
底图数据根据国家标准图式的要求分层管理,具体可分为:
控制点、
居民地和垣栅、
交通、
独立地物、
公共设施、
水系、
地貌、
境界植被层、
地图库文件格式为*.dbs,将各个分幅数据建立成一个地图库,方便数据检索和查询以及数据采集等功能。
图层名称后面的“必须”表示该层不能缺少,“可选”表示该层可以没有。
同一层的要素用同一颜色表示
点文件(格式为*.wt,内容包括注记和子图)
─控制点层(黑色):必须
─居民地和垣栅层(黑色):必须
─交通(红色):必须
─独立地物(黑色):可选
─公共设施(黑色):必须
─水系(蓝色):可选
─地貌(棕色):可选
─植被(绿色):可选
─境界(黑色):必须
─其它(黑色):可选
线文件(格式为*.wl,同一层内各级要素用不同参数区分,如铁路和公路用不同的参数分开)
─控制点层(黑色):必须
─居民地和垣栅层(黑色):必须
─交通(红色):必须
─独立地物(黑色):可选
─公共设施(黑色):必须
─水系(蓝色):可选
─地貌(棕色):可选
─植被(绿色):可选
─境界(黑色):必须
─其它(黑色):可选
区文件(格式为*.wp)
─居民地:面状居民地,可选
─水系:面状水系,可选
─绿地:花坛、公园、林地等,可选
(如果担心颜色遮盖影响其它目标突出,可以不选。)
表2MAPGIS对全省行政区划略图数据精度表
文件格式
MAPGIS65
文件大小限制
无限制
比例尺
1:250,000–1:1,000,000
坐标系
独立平面直角坐标或经纬度坐标,坐标单位为米。
方里网坐标值
要求
大地基准点
不要求
数据分幅
不要求
包含数据
点文件(格式为*.wt,内容包括注记和子图)
─主要城市(注记和子图):必须
线文件(格式为*.wl)
─道路:必须
主干铁路
主干公路(国道、高速公路、主要公路等)
─境界线(省界、市界、县界):必须
区文件(格式为*.wp):必须
─行政区内填上不同的颜色
4如何制作满足系统要求的电子数据
要制作满足电信专业管线GIS系统要求的电子数据,一般要求数据制作人员必须对MAPGIS地理信息系统平台软件比较熟悉,了解MAPGIS数字制图的工艺流程。
数据制作分为地理底图数据和专业数据。地理底图数据一般通过购买后转换而来,专业管网数据可以通过购买后转换而来或直接在地理底图上采集形成。下面以制作电子底图数据为例说明数据的制作流程。
4.1格式要求
如果电信部门采购的数据格式不是MAPGIS65格式,可以利用MAPGIS自带的数据转换模块将其它格式数据转换过来。目前市场常见的数据格式多为ARC/INFO格式数据和AutoCAD的DXF数据,由于格式的差异,必须在编辑好两种软件的符号、线型、颜色、图层、图案等对照表后,数据的转换才会符合格式要求。即使如此,转换过来的数据仍需要进行数据的整理和完善。
4.2制作要点
1)数据整理,包括图层、颜色、符号、线型的检查和拓扑错误检查。
2)数据分幅存放,分成不同的目录,按照不同图层名存放在计算机里。
关键词:口述历史 地方文献 工作方法;
中图分类号:G25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1(b)-0000-00
1 简述口述历史
口述历史是访谈者向受访者提问的方式,通过笔录、录音、摄像等手段,将储存在受访者大脑中的各个时期历史事件经过口头方式表达出来;再经过加工整理和开发加以利用,形成有价值的历史文献史料。口述历史大概始于20 世纪40 年代,1948年,美国内战史专家苗文斯创建了历史上第一个口述历史的专门研究机构哥伦比亚大学口述历史研究室, 标志着口述历史的产生;并于60、70年代在加拿大、英国、法国、新加坡、日本等国家迅速发展。我国对开展口述历史的研究起步较晚,利用口述历史方法搜集资料,是在50年代;主要以笔头记录或以录音带形式保存下来,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直到近年来,才引起相关机构及史料研究学者的重视,2004年成立了中华口述历史研究学会,标志着我国的口述历史研究有了一个初步的架构。随着网络信息的飞速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录音、摄像器材为开展口述历史工作提供了较为便利的条件。然而,在网络环境下如何开展对口述历史资源的采集、整理、保存和开发利用还有待进行进一步的关注和研究。
2 图书馆开发口述历史资源的意义
2.1 口述历史是图书馆特色馆藏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书馆作为学校文献信息中心, 要满足不同层次的读者需求, 仅提供常规的信息资源已经不能满足, 这就要从现有文献资源以外寻求新的增长点。口述历史作为一个新载体,它是通过对当事人和知情人进行口述访谈,从中所获得的信息。口述历史有着独特的学术价值,可以弥补文字及其它资料的不足;是促进馆藏多元化, 对馆藏信息资源的有力补充和完善;因此,口述历史是图书馆特色馆藏的重要组成部分。汕头大学图书馆特藏部在国内图书馆界率先开展口述历史资源采集开发工作, 其采集资源在学校科研工作中及社会各界得到很好的利用,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这也足以证明图书馆开发口述历史资源的重要性和社会价值。
2.2 口述历史在地方文献工作中的意义及其紧迫感
地方文献具有明确的地域性和史料性,地方文化是地区社会发展的历史见证,是人们生活、生产劳动中积累的文化遗产。这些地方文化的在逐渐消失, 甚至有些民间技艺已经面临失传。由于生命、记忆是有限的,决定了我们应以紧迫感态度来抢救人类历史文明中即将流逝的文化遗产。我们要趁当事人、知情人还在的时候,深入实地调查访问,收集、整理他们的口述历史;挖掘、抢救文字记载资料上缺少的部分,弥补史料中的空白。我校坐落在南海之滨的广州黄埔港,深入细致挖掘、抢救、整理、研究、整合南海神庙,黄埔古村,黄埔古港等文化史料。促进区域文化的发展繁荣,有着刻不容缓,责无旁贷的责任。
3 图书馆口述历史工作的开展
3.1采访前的准备工作
3.1.1口述历史议题的拟定与计划
口述历史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填补特色文献建设中文字史料的空隙,所以在议题的制定中要具有独特性、唯一性、价值性等。所搜集的口述资料关系到特色馆藏的质量,所以议题的选定必须慎重。确定了议题后,就要制定口述历史计划,包括采访人、口述人、时间地点、口述时间、开场白、口述大纲、口述历史的目的和实施程序等,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
3.1.2相关设备的准备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数码科技的发展和普及,并迅速成为开展口述历史工作必选器材,在开展口述工作前期要投入经费购置如摄像机、录音设备、照相机等,这是开展口述历史的必要的硬件保证。
3.1.3采访人员选定及培训
开展口述历史工作是图书馆一项比较新的工作,无论是人员的配备还是采访经验来说,都可以说是从零开始;所以在采访人员的选定上,我们要跟据采访的工作性质、要求,挑选采访人员。采访人员必须具备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熟悉当地的文化。确定了采访人员,我们就要对他实施培训工作。首先,必须让采访人员对采访计划、目标、范围、内容有清楚的认识,其次加强对采访人员在采访过程中提问的技巧与风格的培训也是至关重要的。为了更有效的获取资料,保证采访效果,采访人员必须对相关事件、重要人物有所了解;对访谈对像的年龄、受教育程度、生活环境、喜好等基本情况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3.1.4访谈对象的选择
在开展口述历史中,选择合适的访谈对象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关系到史料的利用价值真实可靠。首先,实地走访,认真调查,根据所需条件逐一筛选。受访者首选长者,因为他们大多是经历过重大历史事件,阅历比较丰富,所述说的历史史料颇有研究价值。如我馆确定的受访者,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广州著名古村落――黄埔村(因为它坐落在海上丝绸之路的发源地黄埔古港而闻名)胡氏第二十一代传人胡永堪先生,他无论对黄埔古港还是黄埔村的历史都颇有学术见解;是参加过许多记录片的实地拍摄的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可谓是口述历史访谈者的最佳人选。
3.2做好采访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3.2.1把握主题和正确引导
在采访中把握主题, 问到点子上这是访问中实质性的、要害性的问题。正式的采访通常是按既定计划和访问提纲进行的,但是由于受访者大多数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记忆力都有所下降;对历史事件因时间久远, 往往出现偏差。此时, 采访人应做好引导工作,凭借自己掌握的知识, 进行巧妙的提问。 采访中有时遇到一些把握不准的事实或情节, 这时采访人员需要运用一定的技巧,把握住采访主题, 并挖掘其内心更深层次的看法。在采访中难免心神紧张, 也会影响表达、记忆的,采访人员要随时揣摩对方思想、情绪、感情、顾虑,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发问,消除其紧张情绪,做好引导工作。
3.2.2形式灵活的提问
在采访中提问是一门学问,它关系到口述历史资料的质量。为了在采访中更好与受访者产生有问有答的效果,在采访前多次登门拜访,与受访者进行思想交流,为正式采访营造良好气氛。采访人提问的质量直接影响被采访人回答问题的质量高低,所以在采访前要作好准备。了解一下被采访者的相关资料、历史背景,做到心中有数, 以便提问时切中要害。提问时还要注意,尽量避免有关涉及个人隐私或与受访者敏感的话题,以免陷入僵局,影响采访效果。因采访的对象、内容、场合不同,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有时可以开门见山提出问题;有时却要婉转地提出,所以采访中必须掌握提问的技巧。
3.3口述历史资源的整理和开发利用
3.3.1口述史料的整理
通过采访得到原始的口述历史材料是比较杂乱的,不具学术逻辑。对采访收集到的口述历史, 需要向其他文献资料一样进行专业的整理, 才能为读者提供有价值资源。首先对采访收集的录音、摄像等资料反复听、认真看;对于其中不清楚或含糊的地方加以校正、补录、拼接、编辑等。在对于与主题不相干的内容进行删减,要尽量保持口述史料内容的原貌。对收集到的口述史料要进行鉴别, 尤其是对关键的人物、时间、事件等做必要的考证,整理后资料要返回给受访人核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需要将口述历史录音、摄像等资料转换为文字资料,在转换过程中, 尽量保持访谈的原汁原味。图书馆收集口述历史史料最终目的是加以利用,所以要严格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对录音、录像等进行分类标引等编目工作, 编制目录、主题、摘要、采访人、受访人、时间、地点等详细的检索点。随着网络信息化、数字化的发展,对收集的口述音像资料可以通过相应的转换软件直接实现影像文件格式转存到计算机上,将口述历史资源数字化, 供读者使用。
3.3.2提供口述史料的服务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广泛利用,把加工整理好的口述史得以充分利用成为可能。在特藏室设立口述历史专柜并按主题进行分类编号,把收集整理好的口述史料制成DVD和配套的文字史料、数据库加以保存,便于读者随时查阅。读者要获取完整口述资料必须来图书馆特藏室, 并由馆员为读者提供咨询服务。另外,还可以将口述历史记录加人到MARC书目数据中, 通过读者借阅提高对口述历史资源的利用。随着互联网等现代技术的应用, 为口述历史的充分利用提供了便捷的条件。把采集好的录相资料以影音文件的格式转存到计算机上,实现资源数字化后再通过整合就成一个供读者共享的口述历史数据库。
4 结语
图书馆进行口述历史资料的收集、采访与开发利用工作。 对于挽救历史资料,为不同层次的读者提供独具特色的历史史料;为促进区域文化的发展繁荣,有着重要的意义。口述历史是促进馆藏多元化, 是对馆藏信息资源的有力补充和完善, 口述历史将成为图书馆特色馆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陈俊华.图书馆开发口述历史资源探索.图书情报工作2006(6):126-129
中图分类号:D9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4)01-0000-01
一. 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农村土地经历了公有制后也实行了变革,实现了以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对土地有了经营自,从此,农民成为了土地的主人,对土地结构及种值上进行了合理的调整,随之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得到完善,此项土地制度的改革受到了农民的拥护,促进农村的快速发展,以及日新月异的变化。随着土地法的实施,土地制度更加完善,但仍有一些地方机构无视法律的存在,对土地的使用和分配上存着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农村的稳定。下面就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方面进行简要的分析,以力求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妥善的解决:
1.农村村民宅基地违法层出不穷
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日常居住的必备基础对农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由于利益的驱使,农村宅基地的取得虽然国家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依照,但在目前农村宅基地的问题上却存着诸多的违法现象:首先,农村宅基地是以建房者的人口情况进行分配的,所以部分农民利用欺骗的手段骗取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审批;其次,农民的宅基地只允许家庭拥有一块土地,但私下里一些农民为了利益驱动,非法转让宅基地,并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多处宅基地进行转卖,从中获得暴利。然后,违背宅基地的用途,或在原有宅基地上超面积的扩建,对国有土地进行违法占用。
2.节约用地意识薄弱
跟随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土地资源愈来愈展现紧张化的趋势,为什么会造成土地资源的如此紧缺呢?首先是实际土地数量的有限,这不是人力所能弥补的资源方面的短缺,其次是人为原因引起的紧缺,主要体现在人们对土地资源的挥霍,一是如今的非农建设大批占用耕地, 二是当前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为了追求施工速度的一些地方,忽视建设规划合理安排。
3.土地承包经营操作不规范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大减少,导致集体经济薄弱,此外固定承包费成为一些地方少有的经济来源,除此几乎没有其他收入,甚至出现新的债务。因此,为了提高集体经济的收入,少许地方的基层干部随便更改《土地承包合同》,调整或收回属于农民的承包土地,使农户的权益受到很大的损害。有一些地方的基层领导为了获得在城市建设中的个人利益,未经承包户许可强制流转农户承包土地,集体土地出售,或由高对外出租获取经济效益,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挪用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造成农民不满,甚至群体上访事件一再发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土地产权主体模糊不清。农户以承包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家庭承包制下,农村土地所有权仍然归农民集体所有,但集体土地产权不清的问题依然存在。按照我国现行法律,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是“,集体”究竟指哪一级,究竟由谁作为管理主体来行使土地管理权,有关法律对这两个问题规定较为含糊甚至相互矛盾。
(2)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不稳定。履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完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根据人口的变化,在绝大多数地区,周期性地进行土地调整屡见不鲜,但是此调整严重侵害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虽然农民和集体签订书面的关于土地的合同是在政府的要求,但在现实中,随便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不少地区的农民基本没有书面的土地承包合同。
(3)对农民的土地征用制度明显不公平。在实际工作中的地方政府,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任意占用农民土地,有很大的随意性。在政府确定征用土地时,也不征求农民的意愿,红头文件就宣布实施。征用只是象征性的补偿农民失地和一点结算费用,与实际价格相差甚远。这种不公平的土地征用制度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
(4)存在不健全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由于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实施,农村土地政策一直强调需要稳定的契约关系,以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在强调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政策上永远是许可和激励承包期内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少许地方采用行政手段,直接收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收回农户承包地的一些地方,农民甚至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补偿。
二.解决农村土地管理中问题的对策分析
1.严格土地审批,土地审批程序的审查中,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个房子,每户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标。农村村民有两个房子的,必须由村民小组将剩余土地收回,统一安排。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并在事实上已经形成了超标准住房用地的,原则上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拆除。许多住宅由于房地产继承权等的原因,村民们可以出售多余住房,也可以维持现状,但不能翻建,房屋毁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对于新建的房屋,要实现建设用地审查结果向公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严格遵守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管理制度,农民的合法权益要维护,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执政,确保相关路线和政策的实施。村干部不得在土地承包期间干预或强制农民进行土地的流转,不能损害农民关于土地承包的自主决定权。农民有权决定土地的流转期限以及流转方式,关于土地的补偿款和相关标准都应当由双方自行商讨决定,坚决抵制违反合同的非法途径。
3.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改革现行的征地制度。土地征用是政府为了公共目的,以法定程序强制收取他人土地所有权而给予合理补偿的行政行为。土地征用具有三个条件:政府特有的权力、用于公共目的的需要和给予合理补偿。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现行法律无法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的问题,需要有新的立法和政策。我们应该对农民实行公平补偿,探索不同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严格界定动用国家征地权力的公共利益范围。
4.做到保护耕地和经济发展并重,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征地方案组织征地,严格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在地方拆迁补偿土地的补偿安置中的规定,要先安置后拆迁,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证不浪费耕地的合理利用。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要改变图书馆旧有的馆藏结构,指导思想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隶属机构的原因,各地方社科院图书馆之间一直是“块状”并列的兄弟关系,缺少必要的交流与协作,各馆均为独立建设、独自发展。加之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学科众多、内容涵盖的范围广,图书馆的馆藏建设基本上都是遵循“小而全”、“大而全”的办馆方针,无法形成自己的收藏特色和收藏优势,并且各馆的重复与短缺现象大量并存,不仅造成了资金和资源的极大浪费,也使得图书馆专业化服务的水平和质量难以提高。这样的状况如果再不加以扭转,那么在失去特色的同时也将失去自己作为专业图书馆存在的价值。
1.2特色化馆藏建设要重点突出“专业性”和“地方性”的特点
为科研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是各地方社科院图书馆的办馆宗旨和工作重点,要建立特色化馆藏无疑是要重点突出其自身的这种“专业性”和“地方性”的特点。
1.2.1“专业性”就是要突出本院的学科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各地方社科院的社科研究工作都已形成了自己一定的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它们可以说是各地方社科院的“金字招牌”,也是各地方社科院今后的发展重点。图书馆进行“专业性”特色馆藏的建设,就是要联系本院社科研究中的这些“特色”和“优势”,重点组织和采购与此相关的文献信息资源,通过对这些学科的专业文献及参考用书的合理收集形成本院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的藏书优势,在满足科研需要的同时创建自己的“专业性”特色馆藏。
1.2.2“地方性”就是要加强对地方文献的搜集
地方文献是对地方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地理以及重要人物事件、民间风俗等方面内容进行客观反映的文献书籍。各地区社科机构的研究对象和党政领导部门所制定的种种政策无不受本地区的这些因素所制约,这就决定了地方文献在促进当地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中有着其它类型文献资料无可替代的重要借鉴作用。作为地方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各地方社科院图书馆有必要在立足于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了解的基础上,研究分析出与其它地区不同的又具有开发意义的问题,进行情报资料的挖掘和搜集,创建具有“地方性”特点的特色馆藏,直接为社科研究服务,为当地党、政领导部门的决策服务。
2突破图书馆原有的服务模式,大胆引进“学科馆员”制度,为重点学科和重点课题提供对口性跟踪服务,使图书馆的参考咨询工作向纵深发展
2.1“学科馆员”制度的概念及其发展现状
“学科馆员”制度是指以学科为对象,依托具有图情专业学科背景、又拥有某一类学科的专业知识,熟悉图书馆馆藏结构和资源利用手段、具有较强的信息捕捉和组织加工能力的图书馆高级专门服务人员,与某一学科建立对口服务的模式。它对促进图书馆信息资源交流,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和为科研服务的能力,实现图书馆服务创新都具有重要意义。
2.2地方社科院图书馆有必要建立“学科馆员”制度
地方社科院图书馆的服务对象是从事社科研究的专业人员,他们对文献需求的最大特点就是学科专业性强。随着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逐渐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社会科学的各个研究专业对所需文献信息资料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作为社科研究的信息基地,各地方社科院图书馆如果还只是进行一些传统的、被动的信息参考和咨询服务显然已经不能适应科研工作的发展和科研人员的要求。为适应服务对象的发展,图书馆需要对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进行大胆创新。
2.3地方社科院图书馆建立“学科馆员”制度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2.3.1在借鉴它馆经验的同时要看到差异的存在
“学科馆员”制度起源于高校图书馆,目前比较成熟的经验也大都来自于高校图书馆。而科研专业图书馆无论是在馆藏资源、人才结构还是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都与高校图书馆存在差异,各地方社科院图书馆建立“学科馆员”制度,需要借鉴其它类型图书馆的建设经验,但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差异的存在。
2.3.2对“学科馆员”的资格不搞一刀切
“学科馆员”并非谁都能干,对“学科馆员”的选拔是有资格要求的,但是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照搬国外的标准去规定、统一“学科馆员”的条件。要结合社会科学研究的特点,着眼于馆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重点挑选那些工作经验丰富、具备相应的知识结构并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沟通能力、爱学习肯钻研的馆员担任“学科馆员”。
2.3.3根据本院、本馆的实际选择服务对象,不搞面面俱到
社会科学研究门类众多,各学科和专业之间的划分也越来越细,基于图书馆的部门建制和人才结构等方面的现状,目前大多数地方社科院图书馆尚不具备为全院每个专业都配备“学科馆员”的能力,因此,服务对象的确立非常重要。图书馆要结合自己的馆藏优势和人才状况,着重选择那些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培养和建立对口的“学科馆员”,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面面俱到,防止制度走样变形。
2.3.4注重实用价值,不拘泥于传统的模式
针对各地方社科院图书馆高水平服务人员普遍较少的现状,“学科馆员”制度不要拘泥于其传统的模式,即一人对一所、一人对一个学科的服务模式,而应更加注重它的实用价值。可以选择“学科团队”的形式,由图书馆有学科专长的人员领衔组建“学科团队”,采取一个团队对应一个科研所、一个学科,一个团队对应多个科研所、多个学科的服务模式,以缓解当前人才资源不足的压力。
3改革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创建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新机制
人事管理制度在图书馆的制度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它决定着馆员的选用和配备标准。合理而先进的人事管理制度直接影响着馆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是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稳定的馆员队伍的重要改革措施。
由于体制的原因,各地方社科院图书馆基本上都还是沿用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尤其是在用人方式和组织结构等方面没有太大变化。这种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强调的是对纪律和制度的约束,对馆员服务品种的创新和服务质量的提高没有系统的考虑,不利于形成良好的用人机制,制约了图书馆的发展。各地方社科院图书馆要进行特色化馆藏建设、创新服务方式并建立“学科馆员”制度都需要有一支高品质的馆员队伍作保证,需要营造和建设吸引、培养高素质的馆员队伍的环境和机制。因而有必要对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新机制。
3.1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责任制
图书馆岗位责任制就是要把图书馆的总体目标细化或分解、划分为个人目标的过程。它把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到每个职工身上,明确规定他们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对其数量和质量确立标准。图书馆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责任制是强化馆员的岗位责任意识、增进图书馆工作效率、确保图书馆服务质量的基础环节,对地方社科院图书馆管理科学化程度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
3.2制定完善的馆员培训和发展制度
“培训和发展”是一个组织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终生教育”、“终生学习”新理念的具体表现。各地方社科院图书馆要谋求发展,就不能忽视馆员的发展。馆员的发展是图书馆发展的基础,也是图书馆发展的前提,因此,图书馆需要建立完善的馆员培训制度。要根据图书馆业务机制和专业化特点制定相应的专业培训方案,并帮助每个馆员制定持之以恒的职业发展规划,有意识地提高馆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以适应图书馆未来发展的需要。在大力引进人才的同时,要重点培养一批优秀馆员朝着“学科馆员”方向发展。
3.3构建并适用高效能的激励机制
1、背景
超现实主义(Surrealism)1924年产生于法国,意在表现艺术家渴望创造某种比现实本身更真实的东西,也就是说某种比仅仅描摹所见事物更有意义的东西。[1](P.328)超现实主义艺术家明确强调受理性控制和受逻辑支配的现实是不真实的,只有梦幻与现实合一才绝对的真实。他们把生与死、梦幻与现实、过去与未来结合在一起,使艺术作品展现出神秘、恐怖、荒诞、怪异等特点。超现实主义运动不仅在绘画领域,也波及到小说、电影、戏剧、诗歌等多个领域。超现实主义的重要画家有西班牙的达利、米罗(MiroJoan),德国的恩斯特(MaxErnst)、比利时的马格利特(MagritteRene)、瑞士的克利(KleePaul)、法裔美国画家唐吉(YvesTanguy)等。
2、达利生平
图1萨尔瓦多·达利
萨尔瓦多·达利(SalvadorDali)(1904-1989),出生于西班牙加泰隆尼亚地区的费格拉斯,是超现实主义中最积极、最具有影响力的一位,活跃于绘画、雕塑、建筑、工艺美术等多方面领域。
达利从小生活在一个艺术氛围浓郁的环境中,14岁时就在费格拉斯市剧院举办的当地艺术家作品展中展示了自己的油画作品。17岁在马德里费尔南多美术学院学习绘画期间结识了电影导演布努埃尔(LuisBunuel),并且合作拍摄超现实主义影片《安达卢西亚狗仔》。21岁时拜读了弗洛伊德(SigmundFreud)的杰作《释梦》,对他的艺术创作产生了巨大影响,同年(1925年)他在巴塞罗那的达尔毛画廊举办首次个人展览。22岁前往法国巴黎拜访毕加索,参观卢浮宫博物馆,23岁时完成了第一幅超现实主义油画《蜜比血甜》。
达利受到法国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家拉康(JacquesLacan)的博士论文《论偏执性精神病与个性的关系》的启发,独创"偏执狂批判法"(ParanoiacCriticalMethod)的艺术手法,即追求极度的无理性。但他不主张完全排除理智的作用,听任下意识的自然流露,而是用自己的理智来掌握和处理潜意识世界,将自己的幻想、梦境或潜意识,通过逼真的绘画技法造成一个荒谬绝伦而又十分酷似客观现实的幻觉世界,使人过目难忘,记忆深刻。基于他早期打下的坚实的写实基础,结合这种创作方法,达利完成了一系列独具风格的作品。其早期代表作品《记忆的永恒》(1931年),安排和构图布局是偶然的随机的,也就是说这些画面中的各个细节是彼此孤立,互不相干的。自30年代中期开始,达利又将创作方式演变成为双重意象风格的造型手法,画面效果似是而非,由于图底的转换,呈现出双重意象的效果,使画面内容不断地变幻。
达利一生不断地进行探索,而且很关心科学的发现,总希望能利用它开拓新的表现领域。弗洛伊德对他的评价是:"一个典型的西班牙人,充满了热情和表达自己的欲望"。尽管世人对他的一生有褒有贬,但他的成功绝非偶然,他以超人的天赋在所涉及的领域独树一帜,表现出其过人的想象力与创作才华。
3、达利图底反转形作品的解读
早在16世纪,意大利画家杰斯佩·阿奇姆波蒂(GiuseppeArciboldi)就在自己的油画中利用图底关系,以蔬菜水果和树木组成人的头像。达利在他的图底反转形作品中,将这种能够使一个图像呈现出两个形象的特殊创作方法发挥到极致,在设计各种奇特画面形象的同时,作品呈现出双重意象,传达复杂的象征性含义。[2]下面我们从创作方式、创作手法及画面内容来探讨达利图底反转形的天才运用。
3.1图底关系
图底关系,有时也被称为正负形、反转现象,在达利的作品中更多地趋向于双重意象。凡是被封闭的曲面都容易被看成"图",而封闭这个面的另一个面总是被看成"底"。而且面积较小的总是被看作"图",面积较大的面总是被看成"底"。[3](P.305)艺术家通过对画面上图形的形状、大小和布置关系的调节来达到图形和背景关系的模棱两可,画面表现出图底关系的转换。在有关图形与背景的图底关系变换的作品中,以鲁宾杯最为有名。人们在画面看到的空间是人还是杯子,完全要看他注视的角度是在图形上还是在背景上,或是看整体还是看局部。由于观点的不同,将分别出现不同意义的画面,即双重意象(DoubleImage)。[4]
图2妄想狂的面孔
3.2写实手法与双重意象的天才运用
艺术家的职业要求是必须把所有的知识转化成视觉形象。他能够取得多大的空间效果或取得什么样的空间效果,主要取决于他运用了什么样的形状、大小、色彩、方向等知觉因素。[3](P.365)达利巧妙地布局空间,在变形的基础上以双重意象法处理图底关系,创作出一组具有双重意象和奇异梦幻效果的作品。
远看图2《妄想狂的面孔》,我们可以看见整个画面呈现出一个睡卧于海滩边的女人头像,这是画面的"图"。由近细看时,这个"图"即女人的头像,实际上是由海滨歇息的人们以不同的姿态或坐或躺,加上海边的小丛林、岩石共同组合而成。这是由于轮廓线起到的双重职能,位置相似规律就在这儿发挥了作用。按照这个规律,位置相近的线条将被组成同一个图形。[3](P.305)所以连续或坐或躺的人体由于位置相近,线条相似组成女人的侧面轮廓,人的视觉习惯性去找寻另外某种相关性,于是小丛林、岩石就成了女人的头发与脸部。
图3有伏尔泰胸像在内的奴隶市场
图4眺望大海的加拉于18米外变成亚伯拉罕·林肯像
艺术家能自觉地将有关美学规律和构成方法应用到创作中。达利非常娴熟地运用这些规律和方法来处理图底关系,他要么将一个形象隐藏在另一个形象之中,或者用一些形象组成另一个形象。在他的具有双重意象的典型作品中,就有两个贵妇人与奴隶的形象,加上前景中一个似托盘的物像巧妙地组合形成伏尔泰的雕像(见图3)。人像与人像的叠加,在达利看来也可以有特殊的甚至令人意外的表现方式。他将林肯的肖像进行放大虚化,再与缩小放置于画面中心的画家妻子加拉的肖像以双重意象的方式并置,加拉深色的头发巧妙地组成林肯肖像的眼睛,画面充满了神秘的气息,观众的视线在大小肖像之间变换(见图4)。
在图5《三代人--老年青年幼年》中,特定山脉的中空效果是一个人物的脸部,构图小的背面人像组成这个人物的五官,画面其它区域的形状别出心裁地布局,构成另外的主题人物。他往往企图以这种方式仿效梦境中的混乱现象,同时也将深刻的人生浓缩在一个小小的画面之中,观者的视线在图与底的关系中跳跃,主题也随之慢慢清晰。
图5三代人--老年青年幼年
图6看不见的男人
达利以他特有的方式控制好形状、大小、色彩等布局,并巧妙地控制这些区域之间的空间来创作他的作品。实际上,艺术家控制这些区域的目的并不是别的,而是在于确立作品正面平面的统一,以及加强积极的图形与半隐半现的消极图形之间巧妙的平衡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所有的图形都最大限度地为整个构图的表现做出贡献。[3](P.318)达利以其卓越的想象与精湛的技艺,巧妙地处理图底关系,将一些常人觉得没有关联的、看似随意的元素以不可思议的方式联系到一起。因为画面构思得非常奇特,局部表达得既精准又仔细,为他不合常理的构思增加了某种可能性与合理性。在图6中,画面内许多随意放置的雕像与物体,仿佛一组记忆片断,共同组合构成这个不太明显的、"看不见"的男人。
二十世纪的艺术家不满足于简单地表现他的眼睛所见,他们已经清楚地意识到隐藏在这个要求后面的问题了。[1](P.329)我们平常所见的画面中,每一笔触的颜色只表达一片树叶,一只眼睛,而在达利的作品中,则成功地将这笔颜色表达了两种事物,让画面呈现双重意象。达利将写实手法与双重意象法加以结合,巧妙地处理图底的关系,通过有意识地追求无意识,用理性控制画面以达到一种非理性,使画面效果似真似幻。潘诺夫斯基曾提出:"艺术创作是一种理性的活动。"达利始终追求理性地处理潜意识世界,从表达手法上看,他的一些作品是将一个形象隐藏在另一个形象之中(见图4、图8),或者用一些形象组成另一个形象(见图2、图3、图5、图7),或者是一些似是而非的形象(见图6)。不管哪种形式,都是他超乎寻常的想象和下意识的美学规律、构成手法的天才运用的结果。
历代艺术家在创作他们的艺术作品时,趋向于表现有强烈悲剧色彩的主题,人们在咀嚼与回味中体会出艺术家情感的表露,达利在此方面的表达也是独具匠心。他的作品《达利与骷髅》与其他艺术家在表达生与死、与毁灭、美丽与恐怖对立并存的象征寓意上有异曲同工之妙。[2]达利由最初的写实,经历了印象主义、未来主义、立体主义等各种风格的学习和借鉴,再发展成为超现实主义运动的大师。以其罕见的手法,创造了奇妙多端的艺术世界,确立了超现实主义的流行形象。他在著作《达利的秘密生活》中曾说过:"性本能成为创作之后会产生艺术,死亡恐惧会产生爱情,而对于空间与时间秘密的探索则有助于理解形而上学和宗教。"达利作品中流露出超现实的格调,源于他特殊的表现才能,对哲学的通晓及对社会、人生的领悟。
在其创作过程里,达利善于在表象世界中加入他自己的怪诞奇想,而这些奇想又出自生命中令人难以捉摸的素材,诸如:性、死亡、变态、苍穹等。在达利的作品中,他把不同事物任意地组合在一起,再以具有真切细腻的局部形象,造成荒诞不经的,甚至是恐怖的境界(见图3),使他的作品理性与非理错,产生出一种超乎寻常的视觉冲击力,给人深深的心灵震撼。
在梦境中,人们经常产生奇怪的感觉,觉得人和物体互相融合、互相易位(见图6)。达利画面中的梦境内容以图底反转形作为主要手段,从确定以"图"为中心,以"底"为辅助的布局,进而达到图底形状的相互作用,表现的内容也就不同程度地发生了变形,以此达到平面图形中图底关系的模棱两可的双重意象。变形是能使我们达到一定的艺术目的的一个必要的和有用的工具。[3](P.402)达利以本能、潜意识为本源,以不寻常的理性方式处理梦境,合理地将他幻想中的梦境内容变形,将固有物体的形象变形、变异,或将细小的对象放大,并进行精细的写真,创造出视觉空间的荒诞(见图2)与离奇(见图6),展示和宣泄来自内心的压抑,作品充满幻想(见图8)与恐怖(见图7)的同时,记录着种种理性之外的梦境状态。
4、结语
通过对达利作品的探析,我们能清晰地明了天才的作品来源于艺术家对现实、对理想的孜孜不倦的追求。达利一生结识了许多不同的艺术家和学者,并与之交流、切磋。他不断探索,不断地超越自我,形成独特的偏执狂批判法的艺术创作手法,使看似简单的画面,蕴含了双重意象。尤其在创作的过程中,他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将形式构成的原理与方法进行合理地运用,并善于将身边的理论与观念(如弗洛伊德理论),通过巧妙构思与布局,揉合一些灵异的主题或看似信手拈来的母题,用超级天才的想象,将现实生活中的惊人片断混合在一起,表达他的内心感受,让作品呈现出无以复加的怪诞和超出寻常的想象。
不论是真实的还是想象的,达利作品中肖像画的关键部分和许多真实场景就是取自他孩童和少年时代的情景,以及早些年生活中的风景。他自幼形成的要与众不同的心态在创作中得到了更为明皙的体现。他力求控制形状之间的重叠与交错,让重叠部分产生一些新的形状,不同形状的并置又形成共同的轮廓线,产生图与底的反转效果,引发观众不同的解读,从而领略画面的双重意象。这一切都是在追求一种非理性中的理性,现实中的超现实。
达利的作品或具有神秘的气息,或表达荒诞与怪异,或暗示人的本能,无不体现他的内心的感受和渴望,加上观者的个人体验,达利图底反转形作品展示出他对图底关系的天才运用,同时也向我们传递一种超乎寻常的双重意象。
参考文献
[1][英]贡布里希:《艺术发展史--"艺术的故事"》,范景中译,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1991年版,第328页,329页。
[2]王端廷:《现实难以超越--达利艺术的现实维度》,《美术》,2000年第6期,第15页。
[3][美]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腾守尧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05页,365页,318页,402页。
[4][日]朝仓直巳:《艺术o设计的平面构成》,吕清夫译,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91年版,第167页。
ResearchonDoubleImageinSalvadorDali’sWorks
HuWen-juan,WuWei
(SchoolofPackagingDesignandArt,HunanUniversityofTechnology,Zhuzhou412008,China)
Abstract:SurrealismisaschooloftheModernArt,andSalvadorDaliisaveryfamousartistinthemovement.Thispaperanalyzesdoubleimageinhisrepresentativeworksfromtheangleoficonology,andpointsouttheartisticfeaturesinhiscreatingtechniques,creatingformsandpicturecontentsoastoillustratehissuccessfulmanipulationofdoubleimage.
Keywords:SalvadorDali;figureandground;doubleimage;surrealism
[关键词]冲突;冲突管理;冲突管理策略
一、引言
近百年来,人们对组织冲突的认识有着三种不同的观点,即冲突的传统观点、人际关系观点和互相作用观点。冲突的传统观点认为,冲突是不利的,冲突会给组织造成消极的影响,因此应该尽可能避免,而管理者有责任消除组织中的冲突。人际关系的观点认为,冲突必然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于所有组织之中,应该接纳冲突,并认识到冲突可以给组织带来好处。现在普遍接受的是冲突的辩证观点——相互作用观点。该观点认为,过于融洽、安宁、合作的组织容易对变革的需要表现为静止、冷漠和迟钝,因此领导的任务是维持适度的冲突,当组织内部冲突太多时,应设法尽力消除冲突,当组织内冲突太少,应通过各种方式适度地激发冲突,以维持组织的生命力。尽管以上三种观点对冲突的认识存在差异,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即组织中冲突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应该对冲突进行管理。冲突管理是一个过程,是一个系统模式。整个过程包括冲突的诊断、冲突的干涉、冲突管理的效果和冲突结果反馈四个阶段。冲突管理策略,是冲突双方在面对冲突时采取的行为倾向。在冲突的干涉阶段将运用到冲突的管理策略,而且冲突管理策略的选择和运用是决定冲突管理是否有效的关键。
就有关冲突的研究文献来看,冲突管理策略的相关研究是大多数专家学者热衷于探讨的话题。综观理论界的研究,我们大致可以将其分为两条主线:一是仅局限于冲突双方之间,在面对冲突时所采取的策略研究;二是冲突双方突破彼此的界限,让双方之外的“第三者”来管理冲突的策略探讨。
笔者在对以往研究成果归纳总结的基础上,对前人关于冲突管理策略模型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和评价,并且提出了未来可能研究的方向。
二、冲突主体的冲突管理策略
1.二维度冲突管理策略模型
在冲突主体管理策略这一领域的研究中,最早也是最具有影响力的专家当属Blake和Mouton,他们第一次把对冲突的研究从一维空间(即把冲突分为竞争性冲突或合作性冲突)转向了二维空间。
1964年,Blake和Mouton首次提出处理人际冲突分类模式。他们将横坐标定义为“关心人”,纵坐标定义为“关心生产”,从而区分了五种冲突管理策略:问题解决(problem-solving)、平滑(smoothing)、强制(forcing)、退却(withdrawal)和均分(sharing)。
美国行为科学家Thomas对该模型作了进一步解释。他认为发生冲突以后,参与者至少有两种可能的反映:关心自己和关心他人。其中“关心自己”表示在追求个人利益过程中的武断程度;“关心他人”表示在追求个人利益过程中的合作程度。于是就出现了五种不同的人际冲突管理策略。
后来,Rahim、Wall及Canister使用和Blake、Mouton及Thomas相似的概念,重新定义了横坐标和纵坐标,五种管理策略的名称也有所改变,但是大都仍然没有摆脱两维度的研究范式(见表1)。
除了以上关于维度界定和各种管理方式描述的研究外,也有许多专家学者对五种具体管理策略的效度和冲突主体的选择偏好进行了研究。
Burke(1970)曾对上述五种策略的有效程度进行过调查,他发现使用合作策略常能有效地解决冲突问题;强制策略效果很不好;回避策略和克制一般很少用,使用时效果都不好。卡洛琳(Canary&Spitzberg)等人通过调查适当的冲突策略和效果之间的关系发现,结合或合作的策略往往被认为是有效的,但也不总是这样;而竞争或分配性的策略被认为是中等有效率;回避则被看作既不会有效,也不会适当。
虽然一些专家学者认为合作或者问题解决方式是处理冲突的最恰当的方式,然而其他人的研究也指出,是否能够有效地处理冲突,处理方式的选择更依赖于情境。一般来说,合作和某种程度的妥协方式对于处理战略问题是适当的。其余方式可以用来处理策略的或者日常问题。
在冲突主体的策略选择偏好方面,Rahim(1983)通过研究发现,性别差异影响人们的行为策略,男性倾向于使用竞争策略,而女性倾向于其他几种策略。在上下级的冲突中,上级倾向于强迫或支配,而下级则更愿意逃避或妥协(HowatG&LondonM,1980)。
Jehn和Weldon(1995)通过比较中国和美国经理的冲突解决风格发现,中国经理更喜欢消极的冲突处理风格,如避免;而美国经理更喜欢主动解决问题的风格,直接并很快地关注任务相关的冲突。
除了来自西方视角的研究人员所作的探索之外,也有许多学者从中国文化的视角出发,对冲突的管理策略进行了研究。如Knutson&V.R.Smith(2002)、Chen&Liu(2002)、Hwang(2002)、Tjosvold(2001)等。具体来说,在预测中国社会中冲突是如何处理时,Hwang结合一些基本的中国文化价值观,如关系(guanxi)、面子(face)、人际和谐(inter-personalharmony)和恩惠(favor),提出一个冲突解决模型。在模型中,Hwang提出两个冲突管理维度:一个维度是追求或放弃个人目标;另一个维度是维持或忽视人际和谐。他认为如果一个人选择放弃人际和谐,他或她会选择直面对方,而如果一个人选择维持人际和谐,他或她会选择容忍对方。郭朝阳(2000)结合Thomas的两维度模式,考虑冲突双方的胜负情况提出了胜负决策模型。其中横轴表示自己的结果,纵轴表示他人的结果。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可能有的四种不同管理策略:负负策略、胜负策略、胜负均衡策略、胜胜策略。
在Liu和Chen(2002)对中国国有企业的冲突处理战略的研究中,根据频度,被试者应用五种策略的排序是合作、强制、妥协、克制和回避。王国锋(2005)在其硕士论文中,通过对四川省140家企业的问卷调查分析,认为中国高管人员在两种冲突情形下,他们首选的方式最多的是合作,在讨论工作中出现的个人之间情绪上争执时,如果整合达不到目的,则可能寻求上级的斡旋以及双方的让步。
2.三维度冲突管理策略模型
以上冲突管理策略模型的研究是在两维度的思维定势下进行的,近年来有学者突破两维度,扩大到多维度。Nicotera(1993)就是一个代表。他提出了一种三维度模型,即关心自己的观点(attentiontoone’sownviewpoint)、关心别人的观点(attentiontotheother’sviewpoint)和理性的破坏(rationaldis—mption)。在这一模型中,前两个维度反映了个人从两个相反的角度看待或讨论问题的程度,第三个维度描述了在看待或讨论问题过程中个人情绪因素,进一步来说也就是该模型考虑了情绪因素的作用,很好地把问题和情绪区分开来。从这一点来说,该模型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3.冲突主体冲突管理策略研究的发展脉络
由以上关于冲突管理策略的研究可以看出,前人研究的角度主要是从冲突的主体来考虑的,从这个角度出发,又向两个方向发展:一是由二维度模型向多维度模型拓展;二是在两维度的研究范式下,研究两维度的不同界定和具体的管理策略。就后一个发展方向而言,目前的研究又呈现两种趋势:一方面,专家学者关注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的冲突管理策略的模型构建;另一方面,研究人员关注的是在给定的模型下,由性别差异、文化差异等造成的冲突管理策略选择偏好研究以及某一特定层次(如高层管理团队、项目团队)人员对策略选择偏好的探讨。
三、引入“第三方"冲突管理策略
无论是一维模型、二维模型,还是有待进一步探讨的多维模型,它们研究的中心是冲突主体双方。但是,当冲突双方不能有效解决时,第三方将被引入。正如J.N.MartinandNakayama的研究,他们在总结跨文化冲突交流研究中,在确立人们用来对人际冲突情形的反应的几种管理类型和策略时,又加进了一种“仲裁或间接(Mediation)”的方式。显然,这种“仲裁或间接(Mediation)”方式的实施则是脱离冲突主体的“第三方”。
然而,第三方的引入也是需要一些条件的。美国学者Moore(1996)曾经列出了一个需要第三方介人的条件的清单:(1)双方出现了紧张的情绪,以致阻碍了问题的解决;(2)沟通不畅;(3)隐藏在有效交换背后的误解或成见;(4)不断重复出现的否定行为(生气、相互谩骂、不断责备别人等),在双方之间形成了障碍;(5)有关问题的重要性,数据的收集或评估等方面严重不一致;(6)双方之间存在实质上的或可察觉的不相容的利益,而且不可能调解;(7)不必要的(但冲突双方觉得有必要)价值差异使双方产生隔阂。
一般来说,第三方引入后,主要扮演以下三种角色之一:调停人(conciliator/facilitator)、协调人(mediator)或仲裁人(arbitrator)。与之相对应,第三方主要采取两类方式解决冲突:调解(mediation)和仲裁(arbitration)。调解“最初是使在双方都不失颜面的条件下作出一定的让步,然后促使双方迅速找到有效的冲突处理办法”(Rubin,1980)。仲裁即双方当事人为解决纠纷,自愿将所发生的纠纷交付第三者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Rubin同时指出,虽然引入第三方有利于冲突的解决,但是也存在弊端:(1)第三方可能会打断本来已经启动的冲突解决过程;(2)第三方往往会在处理冲突中加人自己的兴趣、判断、利益等;(3)引入第三方可能使本来已经逐渐冷却的冲突由于第三方的调解又重新燃起。因此,第三方的目的应该是慢慢地给冲突双方灌输一种合作的解决问题的态度,而不是为了快速地处理冲突(Deutsch,1990)。
四、对未来研究方向的预测
1.冲突管理策略的多维度模型需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虽然利克特瑞Nicotera提出了三维度模型,很好地区分了解决问题过程中的情绪因素,但是,该模型各维度确立的立足点仍然是冲突双方。如果学者们结合“第三方”的思想,把模型的维度拓展到冲突双方以外去考虑,那么多维度模型的研究将越来越广阔。
2.关注信息技术对冲突管理策略的影响
由于网络和计算机的普及,人们处理问题变得越来越灵活,发生冲突的双方并不一定面对面,而且这种冲突也不易观察或发现。那么由于网络和计算机技术的运用,冲突管理策略模型是否会有所变化?冲突主体选择冲突管理策略的偏好是否受网络和计算机技术的影响?这需要学者们去探讨研究。
3.组织内部不同层次人员冲突管理策略的对比研究
随着工程建设的飞速发展,地基处理手段也日趋多样化,复合地基由于其充分利用桩间土和桩共同作用的特有优势和相对低廉的工程造价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本工程应用CFG桩和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充分发挥了CFG桩的高承载力性能和水泥土桩的抗变形性能,并通过褥垫层的设置发挥桩间土的承载力。
1.基本原理
CFG桩复合地基粘结强度桩是复合地基的代表,目前多用于高层和超高层建筑中。CFG桩是水泥粉煤灰碎石桩的简称(即cementfIying-ashgravelpile)。它是由水泥、粉煤灰、碎石、石屑或砂加水拌和形成的高粘结强度桩,和桩间士、褥垫层一起形成复合地基。CFG桩复合地基通过褥垫层与基础连接,无论桩端落在一般土层还是坚硬土层,均可保证桩间土始终参与工作。由于桩体的强度和模量比桩间土大,在荷载作用下,桩顶应力比桩间士表面应力大。桩可将承受的荷载向较深的土层中传递并相应减少了桩间土承担的荷载。这样,由于桩的作用使复合地基承载力提高,变形减小,再加上CFG桩不配筋,桩体利用工业废料粉煤灰作为掺和料,大大降低了工程造价。
夯实水泥土桩是用人工或机械成孔,选用相对单一的土质材料,与水泥按一定配比,在孔外充分拌和均匀制成水泥土,分层向孔内回填并强力夯实,制成均匀的水泥土桩。桩、桩间土和褥垫层一起形成复合地基。夯实水泥土桩作为中等粘结强度桩,不仅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淤泥质土、素填土、粉土、粉质粘土等地基加固,对地下水位以下情况,在进行降水处理后,采取夯实水泥土桩进行地基加固,也是行之有效的一种方法。夯实水泥土桩通过两方面作用使地基强度提高,一是成桩夯实过程中挤密桩间土,使桩周土强度有一定程度提高,二是水泥土本身夯实成桩,且水泥与土混合后可产生离子交换等一系列物理化学反应,使桩体本身有较高强度,具水硬性。处理后的复合地基强度和抗变形能力有明显提高。
复合地基设计中,基础与桩和桩间土之间设置一定厚度散体粒状材料组成的褥垫层,是复合地基的一个核心技术。基础下是否设置褥垫层,对复合地基受力影响很大。若不设置褥垫层,复合地基承载特性与桩基础相似,桩间土承载能力难以发挥,不能成为复合地基。基础下设置褥垫层,桩间土载力的发挥就不单纯依赖于桩的沉降,即使桩端落在好土层上,也能保证荷载通过褥垫层作用到桩间土上,使桩同承担荷载。
由基体(天然地基土体)和两种增强体三部分组成的人工地基,既能发挥CFG桩高承载力和良好的排水作用的特点,又因CFG桩的插入而使水泥土桩的侧限约束作用得到增强。同时,由于设置了夯实水泥土桩,地基土的变形能力可得到有效的改善,并同时提高了土体的抗剪强度,亦可使CFG桩避免产生刺入破坏的可能。
2.工程概况
河南科技大学综合实验楼的主楼为12层,另才有1层地下室,副楼8层,均为框架结构。地基采用CFG桩与水泥土桩复合地基进行加固处理,两种桩总桩数约为3600余根。复合地基承载力设计值350kpa。CFG桩采用长螺旋钻成孔,桩身强度为20MPa;水泥土桩采用机动洛阳铲成孔,桩身强度为5MPa:褥垫层采用5~10m砾石,厚度为0.2m。
2.1工程地质条件
在建的河南科技大学综合实验楼位于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北侧。场地地形较平坦,地貌单元属涧河II级阶地。其工程地质条件如表1所示。
编号土层名厚度(m)承载力标准值(kpa)极限侧阻力标准值qsik(kpa)极限端承力标准值pqk(dqa)
1填土0.50-3.10———
2黄土状粉质粘土及粉土(新近堆积)4.70-7.0010036—
3黄土状粉制粘土0.70-1.7016040—
4黄土状粉制粘土及粉土1.50-2.1018042—
5黄土状粉制粘土1.00-2.4015048—
6黄土状粉制粘土及粉土2.50-4.5018050—
7黄土状粉制粘土及粉土2.60-4.9017046500
8黄土状粉制粘土及粉土2.00-4.1015540350
9黄土状粉制粘土及粉土3.00-5.2018052550
10卵石7.50650—2100
2.2平面布置综合实验楼占地45×143.4m2,主楼高52.5m,平面形状为长方形,主楼东、西两侧各有一副楼,高38m。复合地基所采用的桩的类型有3种:CFG桩,水泥土长桩,水泥土短桩。布桩时考虑桩受力的合理性,尽量利用桩间土应力σs产生的附加应力对桩侧阻力的增大作用。通常σs越大,作用在桩上的水平力越大,桩的侧阻力越大。此复合地基采用夯实水泥土短桩与CFG桩成排间隔布置,CFG桩与水泥土短桩间隔0.75m,并在褥垫层周围采取水泥土长桩围护的隔水措施。主楼的CFG桩有效桩长不小于12m,水泥土桩短桩有效桩长不小于7.5m,水泥土桩长桩有效桩长不小于12m,副楼的CFG桩有效桩长不小于14.5m,水泥土桩短桩的有效桩长不小于7m,水泥土桩长桩的有效桩长不小于14.5m,桩径均为0.5m。由于此场地19.3m处出现地下水位,而设计的CFG桩达到地下26m,这就需要降水处理。CFG桩复合地基的设置,不仅可以大幅度的提高地基承载力,而且具有很好的排水作用,这就无需其它的排水措施。水泥土桩体具有很高的模量,因此,用夯实水泥土桩加固的复合地基比原地基变形模量会有较大增长,抗变形能力有明显提高。
3.试验结果分析
3.1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
受现场条件限制,试验采用对不同桩型单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按单桩处理面积加权平均的办法,评价CFG桩和水泥土桩混合地基承载力。试验有两组复合地基试验,每组试验各有一个CFG桩与一个水泥土桩单桩复合地基试验点。两组CFG桩与水泥土桩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P-S曲线如图1所示。第一组为CFG-308#和SNT-410#,第二组为CFG-518#和SNT-632#。从P-S曲线可以看出,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曲线基本属于渐进型的光滑曲线,不存在陡降点。取s/b=0.01(b为方形压板的宽度)对应的荷载,其值均超过最大加荷量的一半,因此取最大加荷量的一半作为CFG桩、水泥土桩的单桩复合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即CFG桩单桩复合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大于550kpa,水泥土桩单桩复合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大于200kpa,对两组值进行加权平均后,可知CFG桩与夯实水泥土桩混合桩型复合地基承载力不小于375kpa,复合地基承载力提高1倍,满足设计要求。分别对两组中的CFG桩及夯实水泥土桩的试验曲线作比较,两组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相差不大,说明主楼部分的地基土质分布比较均匀,基底持力层的承载力和压缩模量差别不大。
3.2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结果
试验进行了2根水泥土桩及2根CFG桩单桩静荷试验,Q-S曲线如图2所示。CFG桩单桩极限承载力不小于1000KN,地基承载力提高130%;水泥土桩单桩极限承载力不小于5000KN,地基承载力提高近20%,均满足设计要求。从曲线可以看出,4根桩的总沉降都小于10mm,远小于《规范》要求,且沉降随时间、荷载的变化都是均匀的,基本上是弹性的。由此可以看出,当Q=1000KN时,CFG桩还没有达到极限承载力状态,当Q=500KN时,水泥土桩也没有达到极限承载力状态,还有很大“储备”。由卸载曲线可以看出,桩的弹性回弹量很小,最多只有2m,说明桩体刚度很大,沉降量主要是由于桩整体下沉造成的。从单桩复合地基静荷试验的结果分析,692#CFG桩比53#CFG桩的桩间土好,382#水泥土桩比416#水泥土桩的桩间土好,单桩复合地基承载力偏高。说明桩间土的作用明显,压板下桩土协调作用效果良好。
3.3轻便触探试验
为对比加固前后桩间土承载力的变化,完工后,布置了7个轻便触探点进行试验。综合分析桩间土测试结果可知,经水泥土桩与CFG桩处理后浅层桩间土的承载力基本值不低于120kpa,比地基处理前的桩间土承载力有所提高。
3.4应变桩身完整性检测
本工程低应变检测CFG桩桩身完整性463根桩,检测比例约为30%。所测的463根CFG均属于完整桩或基本完整桩。主楼、副楼均没有影响正常使用的桩。
4.结论
(1)以复合地基静压结果数据看,本工程所采用的组合型复合地基的应用,可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两种桩的优点,使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地基变形得以降低和控制。
(2)复合地基中由于CFG桩桩体材料可以掺入工业废料粉煤灰、不配筋以及充分发挥桩间土的承载能力,其受力和变形类似于素混凝土桩,具有地基承载力高、变形小、稳定快、施工简单易行、工程质量易保证等优点,工程造价一般为桩基的1/3~1/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非常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