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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社会学?社会学的核心命题是什么?在社会学发展史上,对于这两个问题一直以来是争论不休的两个问题。社会学自创立之日起,就是一门边界模糊的学科。明确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也就明确了社会学的核心命题,这两个问题是一致的,所以本文试图在探讨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中折射社会学的核心命题。社会学一词来源于拉丁文的“社会”和希腊文的“言论”“学说”的结合。
就其一般的意义而言,社会学是一门关于社会的科学。1838年,法国实证主义哲学家西方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首先提出并使用社会学概念的,目的是要表明一种新的不同于以前那种思辨的社会哲学或历史哲学的实证社会学说。但是由于社会概念本身含义的广泛性和不确定性,使得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长期以来总是显得模糊不清。因此对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也是众说纷纭,大家莫衷一是。与此同时对社会学的核心命题也没有统一的定论。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指出:“社会学是一门试图说明性的理解社会行为,并由此而对这一行为的过程和作用做出因果解释的科学”。[1]这是从行为角度对社会学所下的定义。而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凯姆指出:“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最基本规则是要将社会现象当作客观事物来看待”。[2]显然,他把社会现象作为社会学专门的研究对象。即他是一种以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的观点。美国社会学家戴维·波普诺则指出:“社会学的主要目标就是观察我们的社会世界,提供一种客观和不偏不倚的方法。这一目标不是政治性的,而是科学性的。它是认识的导向”。[3]即社会学是对于人类社会和社会互动进行系统客观研究的一门学科。无论是古典社会学家还是近代社会学家以致现当代的社会学界对于此问题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提法。但是通过分析他们的社会学思想还是可以窥见其中所反映的社会学的核心命题的。
二、社会学区别于其他各学科的特征:研究对象的不同
社会学是一门试图用科学的思维逻辑来讨论人类社会和社会生活的学科。这也是严复对社会学的基本定义。与心理学比较,社会学不关注心理过程,而关注客观的、可测量的社会现象;与政治学比较,社会学不单纯关注国家和政体,而是把两者都当做人类的组织活动,关注组织所具有的共同属性;与经济学比较,社会学不关注所谓的经济现象,譬如价格、竞争、垄断,但却关注经济现象的社会基础及其相互关系;与人类学比较,社会学不关注所谓地方性的文化、象征和意义,而关注具有普遍意义、可解释的文化现象。这些不同都体现了社会学的独特之处。这些都是社会学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显著特征,由此可见,社会学的核心命题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现象之中。
三、从经典时期的社会学家对社会学研究对象的论述窥见社会学的核心命题
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中,古典始终占核心地位。主要原因在于古典通过社会传播机制在漫长的岁月中成功的建构了人们认识和想象自己以及社会的问题意识、基本框架,如野蛮与文明、秩序与进步、身体与灵魂等等,这些都是人类难以挣脱的思维模式。所以虽时过境迁,可古典的生命总是历久弥新,向古典的回归是一种重要的学术方式[4]。
研读经典时期的社会学著作对我们澄清社会学的核心问题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们可以从埃米尔·迪尔凯姆那里学到社会事实的经典命题,从马克斯·韦伯那里学到社会行为以及理想类型的经典命题,从格奥尔格·齐美尔那里学到社会学被形式化的经典命题。从三位经典社会学大师那里可以看出社会学的核心命题。
(1)埃米尔·迪尔凯姆: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5]。迪尔凯姆把在社会层次上发生的种种现象称为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在笛尔凯姆看来,正是这些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构成了社会。因此,笛尔凯姆把这些社会事实视为社会学的独特研究对象。他在《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一书中写道:“社会事实是任何可以对个人施以外在制约作用的固定或不固定的行为方式,或在一个社会中普遍出现的、同时不依赖于个人而独立存在的任何行为方式”。[6]这就是说,社会事实是这样的一种独立存在,尽管它们常常分布在个体身上或采取个体的形式,但绝不能把它们等同于纯粹的个体事实。对笛尔凯姆来说,一种思想和一种行为,如果仅仅发生在单独的个人身上,不能算作是社会事实,只有通过某种方式或过程成为多数人的共同思想和行为时才获得社会事实的性质。这一点和前面米尔斯在《社会学想象力》中提到的社会学想象力的心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并且他们都道出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在笛尔凯姆看来,社会事实,即社会学独特的研究对象,仅仅由有限的一组现象构成。这些现象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第一类是属于社会形态学方面的社会事实。包括:社会群体的地理环境、人口的分布、数量及密度、人们之间的交往情况、交通状况、住房样式等等。这些社会事实属于物质性社会事实,它们共同构成了社会的“解剖结构”。对这类社会事实的研究构成了社会学的一个特有门类:社会形态学。
另一类是属于社会生理学方面的社会事实。包括:宗教、道德、法律、习惯、风俗。时尚、舆论、公共情感等制度性或非制度性文化,笛尔凯姆把他们统称为“集体意识”或“集体表象”,属于非物质性社会事实。它们在社会生活中各自发挥着特有的功能,维持或调整着人们之间的关系,使社会联结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集体意识构成了社会的“生理结构”。对它们进行的专门研究构成了社会学的又一个门类:社会生理学。
将社会事实的性质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后,社会学的特定解释层次、研究领域以及它的学科性质也就随之确定了。社会学是对社会事实进行实证研究的一门社会科学。它既不同于孔德所建立的那种包罗万象的带有哲学思辨色彩的宏大理论体系,也不同于那种在个体生理学和心理学基础上对社会现象所作的推演和解释。笛尔凯姆找到了社会学的独特对象,从而使社会学成为具有坚实基础的独立学科。
(2)马克斯·韦伯:以解释的方式来理解社会行动[7]。马克斯·韦伯是人文主义理论的传统主要代表。在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上他提出:“社会学是指这样一门科学,即它以解释的方式来理解社会行动。”[8]由此可见,韦伯把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集中到人的社会行动上面,并把对社会行动的“解释性理解”视为社会学的重要方法。
在韦伯看来,社会学研究人的行动,是因为每个人都赋予它一定的意义。行动之所以是有意义的,是因为某个或若干个行动者将其主观意义与其行动联系起来,不论这种行动表现为内心活动还是外部行为,表现为对某件事情的放弃或是对某件事情的忍受。韦伯的理解社会学的对象是社会行动。理解不可能在没有作为被理解对象的社会行动的条件下而独立存在。
关于社会行动,韦伯认为,社会行动应该称作这样一种,即行动者以他主观认为的意义而与他人的行为相关,即以过去的、现在的或将来所期待的他人行为为取向。按照韦伯的理解,作为社会行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行动者个人赋予其行动以意义,即行动者个人采取行动的动机。第二,行动者所采取的行动包含着以他人的行为为目标,即行动者主观意识到与他人的联系。只有具备这两个条件,个人的行动才可以称为社会行动。总之,在韦伯看来,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在于人们社会行动,因而社会学的核心命题就落到了社会行动上。
(3)格奥尔格·齐美尔:社会交往的形式和过程——社会互动[8]。格奥尔格·齐美尔理解的社会学主要是“社会化”的过程和形式。这种社会学思想受康德哲学先验范畴认识论的影响,着重研究社会中剥离了具体内容而普遍存在的社会形式,用形式规约繁杂的社会内容。齐美尔仿照康德的提问“自然如何可能”,提出“社会如何可能?”他对此的回答是社会互动关系。齐美尔分别分析了基本的、体制化的乃至游戏的互动形式,如上级下级的秩序、竞争、秘密和秘密社会、穷人、(书信)交往、群体的量和规模与个体的关系等。正在于此,齐美尔成了“形式社会学”以及后来“社会冲突论”的奠基之父。齐美尔认为,社会学作为一门科学就要研究人类面临的问题和他们的行为规律。社会学要阐明的是一种社会事实,即个人由于相互作用而形成了群体,同时个人被群体所决定。由此可以看出他强调的是一种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即社会学要研究各种社会交往的形式。
米尔斯在《社会学的想象力》中指出,社会学的想象力是一种心智的品质,这种品质可以帮助人们利用信息增进理性,从而使他们看清世事。即“个人只有通过置身于所处的时代之中,才能够理解他们自己的经历,并把握自身的命运,他只有变得知晓他所身处的环境中所有个人的生活机遇,才能明了他自己的生活机遇”。[9]因此,具有社会学想象力的人能够看清更广阔的历史舞台,发现现代社会的构架,通过这种想象力,个体性的焦虑不安就被体现为明确的社会性困扰,公众再不漠然,而是参与到这样的公共论题中。总之,社会学的想象力使我们看到,一些看起来是个体的事情,当把他放到一定的社会经济背景中去的时候,却成为社会的现象。在这一点上,米尔斯的“社会学想象力”与涂尔干的“社会事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四、社会学的核心命题
对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即它的核心命题的认识是多种多样的。但是这许多的关于社会学的独特的研究对象主要有以下两类[9]:
1.侧重以社会为对象
这一观点重在研究社会的结构和过程,社会的运行和发展,社会的秩序和进步等,主要体现了社会学史上的实证主义传统。这种观点认为社会学主要研究社会文化、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社会变迁、社会控制、社会保障。
2.侧重以个人及社会行为为研究对象
这一观点主要体现了社会学史上的反实证主义传统,它认为社会学主要研究人的社会化、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社区、社会生活方式。
对二者进行一定的综合应该是必然趋势。也就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活”的社会有机体,是现实的、具体的、作为整体的社会。它研究的不是一般抽象的社会形态及其变化发展的普遍规律,而是由具体的个人通过各种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所结成的现实的社会,以及这个现实的社会的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
总之,社会学的核心命题就在于这些社会事实、社会行动以及社会交往的形式是否具有社会学意义,并且在其背后所映射的社会学意义。我们学习社会学,就是要运用社会学的想象力来分析我们周围的社会,包括社会事实、社会行动、社会交往的形式,它是我们了解社会、认识社会的一门学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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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埃米尔·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规则[M].胡伟,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16.
[3][13][美]戴维·波普诺.社会学[M].李强,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3.
[4][22]肖瑛,曾炜.中国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挑战、危机和超越的寻求[J].社会,2007(2).
[5][7][9][19]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131,105,84.
[6][14][法]E.笛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规则[M].胡伟,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13.
[10][17][美]C·赖特·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M].陈强,张永强,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社会变迁,国有企业也在顺应社会与市场转型的过程中进行了一系列的从企业的产权制度、领导机制、经营制度到劳动就业、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变革。直至二十一世纪的今日,国有企业改革已经把每个工人的利益深深地卷入其中,同时给企业自身和整个社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本文在分析国内关于国企改革过程中工人阶层研究的部分文献基础上,用社会学的视野进行归纳总结,以期对工人阶层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和帮助。
一、国有企业工人阶层的地位变迁及内部阶层的分化
从50年代到70年代,国有企业的工人阶层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声望以及政治待遇、经济收入和身份高于其他阶层。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国企工人在三资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外部冲击以及企业内部改制的双重压力下,其政治、经济地位的优越感已消失,代之以经济上陷入“相对贫困”、精神上面临来自外界与自我的双重轻视,并且还面临着越来越重的失业威胁。冯同庆把这种地位的下降具体表述为劳动权益的失落、资本利益的失落和政治权利的削弱,认为导致这种阶层地位下降的原因是因为改革建立起的新的阶层结构与公有制深层制度化结构没有有机的结合,处于一种矛盾状态。李亚雄则认为“权利与市场混合机制”是塑造了工人阶层的地位的最重要的结构化因素。周长城1997年在对某大型国有企业的调查时,先将职工按照劳动方式的不同分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三个层次,并研究发现:无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处在转型期的工人阶级的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都在下降,工人阶级内部也出现了分化。同时,很多研究已经表明不同层次的工人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政治地位、职业心理、行为取向等方面上存在显著差异。
二、国有企业工人的心理研究
国有企业工人的心理研究包括心态、满意度、社会心理承受力和阶层意识等方面。企业改革关乎每个工人自身的利益,其对工人阶层心理的影响也是巨大的。郭星华根据2000年一项对北京市国有企业职工的调查结果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国企职工关心的首要问题是自身的经济利益;安全与稳定是他们十分重要的社会需要;同时,一些国有企业职工存在着失落与失衡的心态。毕素华认为国企职工对经济体制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大大增强,但其适应性还不强。他们对改革中出现的腐败现象、两极分化和分配不公、社会风气滑坡、社会治安不稳定等社会不良现象存在着较大甚至强烈的不满。这些都需要建立起良好的表达机制,以防止不满情绪的膨胀和社会的不稳定。阶层意识体现的是社会阶层的主观性建构,现在已经成为社会分层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赵炜从对国有企业职工阶层意识的分析来看,职工的阶层意识和职工所处的经济、社会地位基本上一致,但相对于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变化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罗忠勇在提出工人的阶层意识的基础上,通过调查发现:工人有明确的阶层认知,大多数工人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处在社会结构的中下层和下层,工人对本阶层的利益有明确的认同,但工人的阶层利益维护意识淡薄。这反映出当前国企工人普遍对自身地位评价较低,相对剥夺感较强。
三、失业下岗职工的研究
目前,国内关于失业下岗职工的研究主要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入手。宏观方面主要包括通过经济制度和社会结构的分析,来寻找导致失业下岗的原因以及政府治理失业问题的政策选择研究。
微观方面包括:第一,影响下岗职工再就业选择的因素,其中,社会资本,人力资本甚至是政治资本在再就业中的作用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早在1998年,风笑天在对武汉市四家“下岗”情况较为严重的企业职工的调查研究发现:在社会资本变量中对职工能否再就业起决定作用的是:亲戚和朋友的社会地位,而和自己具有同质性的父母和配偶的社会地位、社会网络的规模等因素没有显著影响。社会资本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再就业信息和机会的获取以及资金的供给。另一方面,个人的职称或技术级别,教育程度等人力资本对于再就业也有显著作用。然而在2002年,赵延东的研究表明:尽管社会资本对职工再就业的作用是相当明显的,但这种作用的发挥受到制度背景的制约,随着劳动力市场制度的逐渐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的重要性日益下降。更为严重的是,对于那些处于社会底层的下岗职工来说,社会资本带来的却是“负面效应”。与社会资本形成对照的是,人力资本随着劳动力市场制度的建立完善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作用则表现得越来越显著。可是,李培林基于一项调查发现,与一般的常规推论相反,在下岗职工的收入决定、阶层认同和社会态度等方面,存在着“人力资本失灵”现象,即下岗职工以往的人力资本积累对提高收入水平和促进社会态度的理性化不再发挥作用。究其原因,可能是市场转轨和产业结构改造的大转折时期,会发生劳动力市场“知识技能系统”的改变,从而导致人力资本的断裂。谢桂华则把人力资本的作用更细致的描述为:教育程度高的工人更有可能再就业,工人下岗前所获得的工作经验和技能无助于他们再就业。政治资本对再就业的概率没有影响,无论是党员还是前干部在再就业方面都没有优势。在我看来,“人力资本的失灵”更是把职工培训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摆在了企业和社会的面前。在如今这个信息爆炸的年代,知识更新换代的速度越来越快,工人要想保住自己的“饭碗”,没有一定适应企业发展的知识素养和工作技能是不行的。这就需要企业和社会能够给工人提供学习的机会和场所。
第二,失业下岗职工的转型适应心理。很多学者在研究失业下岗职工时都提到他们的“等、靠、要”思想,并将之归因于“单位习性”。单位习性即是在国有企业中形成的感受、经济收入、生活方式、语言使用、社会交往等固有的社会习惯,它包括相对固定且封闭的生活交际圈、规律性的休假制度、丰厚而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社会保障及身份上的优越感等等。而国有企业失业下岗人员在原单位体制内形成的“单位习性”制约着失业者转型适应和社会认同的进度和深度,进而影响着失业者再就业路径的选择。刘爱玉认为差异性资源赋予工人不同的市场能力,越是拥有市场相容性资源的工人,越是表现出对市场的适应和对集体行动的回避。越是拥有市场排斥性资源的工人,越是表现出对企业的依赖,一旦企业依赖难以为继,若缺失预防性正式制度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则集体行动的可能性较大。
四、国企工人的行动回应
以破产、倒闭、出售、兼并和股份制改造等手段进行的国有企业改制引起了大规模的减员,这类群体必然会对正在生长形成中的新体制和结构产生行动回应。李静君通过对20世纪90年代初广州一些国有企业的调查,认为“集体无行动”是国有企业工人的劳动政治形式,这种集体无行动表现为:冷漠、不合作、公共责任的侵蚀、积极性缺乏、缺工、工作场所的无效率。她认为社会主义工作生活的经历影响了工人对制度变革过程中的回应与解释。然而,1995年之后,国企进一步的改革使得国有企业工人行动的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集体行动已经成为工人表达其利益诉求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这种集体行动是有限的。冯同庆认为,工人是具有认知能力的社会行动者,中国的企业改革使工人以“主人翁”形式体现的特殊利益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这虽然是工人始料未及的,但以往的“主人翁”地位升华出的自尊并不会同步失去。作为社会行动者的工人地位越是下降,反而越强化了自尊。工人的社会行动具有明显的以实现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的自尊和自信特征,他们的行为选择在不满与容忍中更倾向于后者。工人总体上希冀的是有基本保障的工作和生活。刘爱玉依据大量丰富的个案访谈资料发现,工人在因制度变革而利益受损的情况下,没有利益组织起来的公开的集体行动,工人的行动回应方式主要是服从、消极退出、个人倾诉,集体无行动不是企业政治的主要形式,这种选择的集合构成了中国社会总体的稳定,使得改革得以继续推行。而佟新在研究工人的集体行动时更注重的是行动的文化基础。她认为工人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负面经历凸显了他们对社会主义文化传统的认同,兼并式改革所具有的私有化性质激发了工人们的“主人”观念,加剧了工人对“共同体”和“家园”的留恋与集体认同。事实上工人们意识到自己所留恋的,能够提供生存保障的传统国有企业的“庇护”已经逝去,但他们可能借助那个时代的文化传统来为其群体利益的实现寻找合法性和可能性。这种延续着的社会主义文化传统亦可能改变中国市场化发展的路径。五、国企工人的社会流动
社会流动是社会分层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的议题,它关注的是社会不平等结构的形成过程和结构状况的变化。90年代以来,我国工人的社会流动与农民的流动相比,更多的是表现为体制的变动和收入的变化。体制的变动,是指工人从“体制内”单位即全民和集体等公有制单位向“体制外”单位即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流动。收入的分化,是指工人阶层或群体中的一小部分通过岗位竞争或重新择业等途径进入社会的较高收入层,而有些工人会随着经济分配结构的转变进入社会低收入层甚至是贫困层。这种分化又称为结构性社会流动。影响工人社会流动的因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力资源,包括体能和智能型资源、整合性资源和勤力性资源;二是社会资源,包括先赋性社会资源和后致性社会资源。郑路则通过数据分析进一步指出:劳动力从国有部门向非国有部门的转换体现出市场化改革的阶段性特征。随着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推进,从业人员从国有部门流入非国有部门的趋势呈上升性态势,且教育因素发生了从阻碍转换到促进转换的变化;单位级别的意义减弱,而单位类型的制约日益明显;政治资本中党员身份的阻碍作用依然明显,家庭出身和干部身份的作用日渐消失。
国企改革从开始至今已经有二十年了,从以上综述看,学者们对于国企工人的地位变迁、内部分化、行动回应和社会流动的关注是颇多的并形成了一定的理论体系。尤其是对失业下岗职工的研究更是成为了国企工人社会学研究的焦点。这也是符合社会学把解决社会问题作为其学科宗旨的要求。但是,对于国企工人在改革后社会身份的重构过程以及由此引起的工人阶层的整体分化研究较为欠缺,工人的阶层意识研究还应得到进一步的深入。此外,随着市场转型和国企改革的深入,国企工人的研究角度应该是历时态的,这就需要学者们对这个阶层投以不断的关注,并为解决他们切实的问题提供理论上的帮助。
参考文献:
[1]冯同庆.工人阶级内部阶层关系的变化与工人阶层的地位[J].工会理论与实践,1997,(3).
[2]李亚雄.转型期的社会分层机制与工人阶层的地位变迁[J].江汉论坛,2002,(12).
[3]周长城.国有企业中职工的社会地位与层化[J].社会科学研究,1999,(2).
[4]郭星华.北京国企职工心态调查[J].工会理论与实践,2000,(5).
[5]毕素华.转型期国企职工社会心理承受力探析[J].中州学刊,2002,(6).
[6]赵炜.国有企业职工阶层意识研究-对一家国有企业阶层关系的调查与分析[J].工会理论与实践,2002,(5).
[7]罗忠勇.转型期工人的阶层意识[J].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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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李培林,张翼.走出生活逆境的阴影-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中的“人力资本失灵”的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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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赵定东.论大型国有企业失业人员的转型适应与社会认同-基于辽宁省的个案访谈[J].社会,2006,(3).
[13]刘爱玉.适应、依赖与社会结构—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国企工人[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5,(4).
关于科学的价值中立的观点,在西方哲学思想中在较长时期内影响了占主导地位的科学观和认识论。一般认为马克斯韦伯引入了现代的事实—价值两分的观点。他在《社会学与经济学中“价值中立”的意义》这一经典论文论述了两方面的观点[1]。第一点他吸取了休谟的思想,认为在规范与描述之间、在断言某物实际上是什么与理想上应当是什么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我们加于事物的价值不属于这些事物的真理性,科学关心的是描述实际发生了什么,并且解释为什么。自然,科学能够而且必须注意个人和团体在事实上怎样做出评价,但他们却不能从根本上真实地记录这个或那个事物是内在地有价值的,因而是在范畴上应当被评价的。韦伯的第二个论点是有规定性的。他从不认为价值是无足轻重的,也从不宣称每个人,特别是社会科学家应当总是避免价值判断。与此相反,他坚持提出指认与评价的区别,二者不容混淆。一个人在表达价值判断时,不应当自称这种判断是得到科学地确认的;因为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当社会科学家推崇某种行动时,他们应当尽力地说明自己所说内容中哪些是科学的发现,哪些是具有很不同地位的政策建议。这是知识分子的真诚品质与尊重真理的原则所必然要求的。
20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一般都竭力提倡科学与价值、描述与规范、实然与应然判断的严格区别,要求社会科学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亨普尔指出,有关科学的价值中立问题,可以说是围绕着两个不同的方面而展开,这就是:(1)科学家的实际研究行为,和(2)批判评价和论证科学断言和程序的方法论标准。在科学家的实际行为层次上,价值评价作为科学研究的一个诱导因素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道德的准则、审慎的思考和个性等等显然会影响科学家对所研究领域、问题和所采取的方法的选择。社会和政治价值有可能削弱研究某些特殊问题领域的努力,也可能鼓励人们赞同某些并无可靠根据的理论。当然,作为一种规律,科学研究中决定采取或放弃一个特定的假设或理论,将强烈地受到认知价值或准则的影响,这反映在他们坚持某种方法论程序的标准上。[2]
正是在构成研究行为的重要的诱导因素这个问题上,价值评价与科学研究相关联。因此,必须在心理学、社会学和科学史解释科学研究行为时考虑价值评价的作用。然而,这种科学解释在谈到科学家受价值影响的时候,并不涉及任何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它在解释科学家接受或放弃一个理论时,并不论证这个理论的合理性,或表明这是个不合理的科学程序。而合理性问题要求的是在可以获得的证据和其他系统的根据的基础上对理论进行批判的评价。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传统的科学观,特别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主张科学理论与证据关系有明确的客观标准,并认为这种标准可用证据与理论之间的肯定或否定的的逻辑关系来表示,由此而为科学的客观性与价值中立说提供了依据。按此观点,恰当的科学研究及其结果是独立于研究者个人的成见、信念或态度的,因而可以把某些程序看作违反了科学规范,并可以用对科学以外的价值观的过度依赖来解释研究者违背恰当的科学行为的动机。
与上述科学哲学观点相类似,现代知识社会学(或科学社会学)的鼻祖卡尔曼海姆也把自然的与文化的区别了开来,把数学、自然科学与宗教、道德、实践领域等其他方面明确区分开来。“可以说,形式知识在本质上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其内容并不受个别的主体及其历史社会条件的影响。但在另一方面,显然存在着范围广泛的主体事务,它只能由某些主体、或在某些历史时期被接受,而且从个人的社会目的来看,这也是显而易见的。”[3] 他认为,自然科学具有可重复性,而宗教道德等文化的领域则具有不可比的特征。所以他断言,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非真理的。一般来说,意识形态的特征是对其范围广泛的对象进行高度明确的阐述,对其追随者有权威的明确的命令性。与其他类型的信仰相比,意识形态更加系统化,围绕一个或数个突出的价值观而整合。它往往抵制信念的变革,它的接受或推行还往往伴随着鼓动性的宣传。谁接受它,谁就要完全服从它,谁的行为就必须完全渗透着意识形态。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产生于特定的文化中,因此它不可能与该文化的重要因素完全分开。意识形态故意掩盖人们的动机与利益,这就迫使利益与对抗着的人们相互欺骗,并用貌似普遍化的方式掩盖狭隘的局部目的和利益。意识形态不会把系统地追求真理当作自己的一项义务,因而采取取教条主义的认识态度,不愿接受新经验和真理。作为一种文化的产物,意识形态对社会科学的影响尤其明显。
曼海姆坚持认为,凡政治的或是涉及世界观的一切知识,不可避免地都是有党性的。他因此而暗含的论点是,像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均无法摆脱意识形态和党性的束缚,所以他也承认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有不同的思想。这些观点引起了美国实用主义者胡克的争论。胡克在肯定了曼海姆的开创性工作以后指出,困难在于,曼海姆承认,表现阶级立场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导致在科学意义上被认为“真”的那些关于事物性质的理论和发现,因此,问题就转移到这些“真理”是否取决于导致探索和发现这些真理的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这一点上。“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既然随着历史时期而改变,曼海姆认为这问题就成为一个知识社会学的问题。……现在假定科学的处理方法和客观性是同一的,使曼海姆感到头痛的问题是:任何一种的科学知识是怎样成为可能的?曼海姆在他的书中,不同的一页就有不同的答案,而使读者对于他真正相信什么完全感到茫然。”[4] 实用主义作为一种独特形态的科学主义思想,对此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胡克实际认为,即使存在阶级或党派观点的相对性,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仍然存在超越主观价值的客观性基础,比如根据经验基础所作的证实或证伪的判定。这是我们过去在认识实用主义时所忽视了一个重要论点。
因此,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观点,反映了西方一些思想家在科学发展以后对其根本任务的一种认识论的反思。在科学知识系统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以后,有必要主动排除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干扰,以相对纯化的方式对待其研究,以便适应客观性的要求。
对绝对价值中立说的批评
韦伯和逻辑实证主义者关于科学价值中立说的观点,在近数十年受到了西方哲学家主要是历史主义者和科学实在论者的批评或挑战。库恩以来的历史主义学派深刻地批判了科学的积累发展观,论证了科学理论的根本转变不简单地只是对关于事实的增长了的知识作出的理性反映。而科学不同学派之间的转换更像是信仰的转变,没有太多的合理性基础可言。劳丹则提出了一种关于科学家理性行为的适中的观点,指出理性的行动者持有各种目的和关于世界的预设信念,为了合理地接受一个信念,他必须能够限定与自己的目标和信念有关的推理范围。劳丹试图把科学合理性的一般要求与价值论、方法论和事实层次的共识统一起来。
科学实在论者普特南对事实与价值关系的看法具有某些独特的意义。他公然声称自己要为一种几乎被推翻了的观点恢复名誉,这种观点认为事实与价值的区分无论如何也是模糊不清、无法实现的。因为事实陈述本身,以及人们据以决定什么是事实和什么不是事实的科学探究实践活动,都预设了价值。普特南指出,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传统观点是建立在科学的工具的成功和多数人的一致意见基础上的。怀疑价值判断具有认识功能的一个理由是,它们不能用“科学方法证实”,而且在福柯所讨论的伦理学观点中还强调调,在伦理问题上,人们不可能取得普遍一致或大多数人一致的意见。许多人相信科学理论的正确性可以作出使大家满意的论证。但在事实上,对于任意选取的一个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人们不可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赞同。许多人对于科学和很多理论都是可悲地无知,至于科学的工具的成功,由于科学的意义决非仅限于它的实际应用性,故不能由此而推出科学的合理性。所以,用工具的成功与多数主义来证明科学真理的合理性和价值真理的非合理性,这是站不住脚的。[5]
普特南强调,至少有些价值必定是客观的。精确科学的理性上的可接受性取决于像“融贯性”和“实用的简单性”之类认识上的优点,因此,至少有些价值词项不仅仅代表使用这些词项的人的情感,而且代表了它们适用的那些事物的属性。如果这些词项不代表理论的性质,而仅仅代表有关人对理论所持有的“态度”,那么像“正当的”、“充分确证的”、“最有效的解释”等等,必定也完全是主观的。因为理性上可接受性不可能比它所依赖的参项更为客观。因此,至少这些价值词项具有某种客观的用法,即某种客观的正当性条件。同样,对于伦理学判断的主观方面也不能强调过分了。如果说,在科学领域坚持科学是一项客观的事业,并不等于认为每一个科学问题都有一个确定性的答案,某些科学问题也许有一些客观的、不确定的答案,那么,在伦理学领域,某些价值见解是确真的,某些是确假的。“总而言之,某些价值见解(以及某些意识形态)肯定是错误的,某些见解肯定不如其他见解,在这个意义上坚持伦理学探究是客观的,同坚持根本没有任何不确定性的情况这种愚见,是两码事。”[6]
由此可见,普特南在科学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上,竭力从两方面来阐述二者之间的融合、统一与制约。一方面,他不同意证实主义和旧实在论把事实与价值截然分开的观点,而坚持科学对客观真理的追求与融贯性、正当性、实用简单性和完美性等价值要求的统一,科学的客观性与多元性要求的统一。另一方面,从伦理价值的角度来看,普特南又不同意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价值观,而认为至少有些伦理价值是有客观标准或依据的。就认识而言,对于概念构架的任一选择,都是以价值为先决条件的,在选择一个描述日常人际关系和社会事实的构架时,在众多的因素中首先会涉及到人们的道德价值。因此,真理理论以合理性理论为先决条件,而合理性理论又以我们关于善的理论为先决条件。
普特南试图把事实与价值、真理与价值有机地、内在地统一起来,既不放弃实在论的客观真理论的基本前提,又不接受事实一价值两分的传统观点。其观点属于一种形式的价值真理论,是对那种离开人的能动的认识过程,而仅仅在本体论上强调真理是对实在或事实的纯客观描述的传统实在论的批评。它告诉人们,追求直理的科学不是与人的价值无涉的中性活动。
那么,是否可以像相对主义者所断言的那样,由此而彻底否定事实与价值、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区别呢?显然也不能。正如普特南所断言的,每一个事实都有价值负载,每个价值又都负载着某个事实。这后一命题说明,没有客观性依据的价值不能算作真正的价值。因此,这里的价值又与传统的事实价值两分观点所说的价值已不完全是一回事,因为后者主要指的是主观价值。可见对价值的不同解释预设了不同的结论。而从根本上说,价值具有主观与客观两重属性,纯粹的主观价值显然无法与客观性或科学性相统一。这里便存在不同层次的价值问题,客观性与价值只能在科学发展的高层次上统一起来。 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
前面论述了当代西方哲学有关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一些基本观点,这些观点为我们合理解决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提供了借鉴。
就本来意义而言,社会科学是以社会为对象的系统的知识探究,因此它在实质上与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有所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基本立场、态度和方法上。从基本立场来看,社会科学以追求关于社会的事实知识或确切知识为基本任务,因而一般不预设立场。真正的社会科学是真诚而无畏的,无须迎合某些特定的个人或社会集团的口味,因而所采取的态度是合理的怀疑。研究无禁区,一切似乎已成定论或天经地义的东西或结论,都可能成为社会科学家的怀疑对象。即使有可能在研究的过程中否定自己的先前结论或成见,也在所不惜,真正的社会科学家是“无我的”,不怕否定自己。因此,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是社会科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方法论上,社会科学多用归纳法、统计法等科学方法,以便从具体的社会现象中得出规律性的东西。尽管归纳法是不可靠的方法,但为了探究事实,社会科学家仍然频繁地使用,包括统计法等科学的归纳方法。
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追随者则与此不同。他们固执地追求信仰,从抽象的观念、原则、口号出发,竭力为某些特定社会集团的利益服务,因而他们采取的是教条主义的顽固态度,对既成的传统和信念不敢怀疑或质疑。其方法大多为演绎法,即从抽象的大前提出发,推演出脱离现实的结论,所以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尽管也打着科学的旗号,但其论证方式却十分繁琐,追求华丽的词句或动听的口号,实质则空洞无物,思维也不讲究逻辑,经常出尔反尔。归纳法和统计方法在意识形态那里只具有纯粹工具的意义,事实成了任人打扮的女孩子。
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还存在一定的区别 ,前者指的是像政治学、经济学、人类学等与自然科学更为接近的学科,可以采用经验研究和统计学等手段,后者指的是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学等更具有文化特点和包含更多价值判断的学科,往往与特定文化的价值观分不开。然而,当代的一个发展趋势是日益要求人文学科也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即采用更多的科学方法和论证方式。比如,伦理学曾被认为只是关于规范价值的学问,但是,20世纪的科学主义者提出了伦理学不能与现实生活相脱离的任务,伦理价值前提应从实际生活的伦理中得出。因此,人文学科如仍停留在传统的相对价值的水平,永远自说自话,无法像科学那样可作广泛而重复的比较和讨论,那显然是一种落伍的表现。
将人文和社会科学只当作特定社会集团的学问,是其利益的集中表现,甚至提出所谓民族特色的科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等,这实际上是将这些学科降至不具普遍意义的私学的水平,与占星术、风水术没有多少区别了。一门学科只有在成为可跨文化共同研究、讨论和验证的学问时,才能成为公认的科学。社会科学也许因为研究对象的文化特色而加入了某些价值因素的考虑,从而有可能影响研究者对具体社会问题的看法,但每门科学都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的公理、原则、范畴或概念,以及公认的研究和验证方法,包括共同的逻辑工具。比如政治学中的国家、政体、民主制、权利等概念及相关学说,用于民意调查的统计方法和一般数学及逻辑方法,便属于这种共同基础性的东西。
当然,如前所述,纯粹的绝对的价值中立在科学研究中也只是一种难以实现的理想,类似于乌托邦,而且正如普特南所说,从更高的境界来看,脱离客观性的价值只是主观价值,并不具有真正的价值意义。然而,这仍然不能说明科学研究丝毫不需要警惕主观价值的束缚或影响,妨碍认识客观性的实现。而且,人的认识与科学发展的高低阶段之分,在时间上也有侧重点先后的区别。可以说,只有在较低层次上解决了事实与价值相对区分的问题之后,才能实现较高层次上统一的任务。
由此来看我国当前的社会科学研究,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处于较低层次的主客不分、科学与意识形态混淆的状况。举例来说,伦理学几乎还没有脱离规范伦理的阶段,对于当前人们实际上如何处理或对待人伦关系,较少作实事求是的描述性研究,一般仍停留在从抽象规范向下推演的水平。诚然,规范伦理是伦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作为科学的伦理学还要从事认定事实的工作,这就需要进行某种程度上价值中立的研究,避免把伦理的“应当”误作“是”。在传统伦理的研究上更存在事实与规范不分的情况,例如有人把写在经典中的规范伦理与中国社会实际处理人伦关系的事实混为一谈,几乎不指出两者间的区别;更有人将战后日本等东亚社会的成功归结为孔孟之道,对于这些国家在长期传统中形成的带有自身特点的伦理道德作如此轻率的概括,更显出概括者社会科学研究常识的欠缺。
至于像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社会科学,也程度不等地存在着事实与价值混淆、应然判断与实然判断不分的情况。一些人不懂政策宣传与事实认定之间的区别,硬是把“应当”当作“是”,不懂得意识形态与科学并不是一回事。立场相对中立的问调查和事实报告,特别是在涉及政治、性等敏感问题上,做得还相当不够。有时候则以感情代替法律判断。例如,某个新兴小城市近年在吸引外资和城市建设及环境卫生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但其干部在工作作风上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长期要求机关干部普遍加班加点,休息时间极少,在维护城市卫生时采取了一些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严厉惩罚措施等。这些都是涉嫌违反现有法律、侵犯公民权利的问题。但有研究者写文章把这些归结为“善良违法”,试图以其行为结果的某些成绩来论证其违法行为的合理性。请注意这里的“善良违法”这一提法,这是用伦理价值判断来限定事实判断。如果有点现代科学的常识,便不会这样来认识问题。因为事实首先是,这些规定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的基本精神,至于行动者的动机是否善意,则完全是另外的问题。以对动机的价值判断来为违法的行为作辩护,显然是难以服人的。
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历史上的中国社会在“百家争呜”时期多种学派并存竞争,源于民间的学问可以被某些统治者所利用,但尚未出现官方垄断学术的局面。只是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一切学问才被打上了官方的烙印。其结果是历史、文学、哲学都摆脱不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成为广义的统治术的一部分,更不用说法学和政治学了。这种情况甚至蔓延到自然科学,如天文学为皇帝订立历法服务。当西学经过外国传教士之手传到中国时,官方思想已严重僵化和落后,采取了抗拒的态度。直到20世纪初的政治和文化变革,才最终冲破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才得以在在中国生根。然而,近百年史仍然是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争取相对独立的奋斗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真正得到贯彻,经历了百般曲折,至今仍然是项艰巨的任务。一些人习惯于唯上、唯书,偏偏不唯实, 连面对现实的勇气都没有,制造了许多指鹿为马、改事实、严重脱离实际的“研究成果”,以“遵命为术”为己任。因此,解放思想是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克服传统的体制弊端,使研究者真正摆脱各种束缚,取得真知。
由此可见,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存在着较普遍的事实与价值不分的问题。当然,社会科学中的事实与价值,客观性与价值判断之间的区别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二者在更高层次上可以统一起来。但在较低层次,在社会科学发展的初级阶段,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则是更为重要的任务。只有解决了低层次的区分问题,才能解决更高层次的统一问题。另一方面,绝对化地理解科学的价值中立,在两者之间划出截然分明的界限,同样也会陷入乌托邦主义,因为我们只能做到大致的区分。
因此,问题正在于掌握一个合适的度。如果把纯粹的绝对的客观性与完全的主观价值当作两个极端,那么实际的研究者总是处在两者之间的某个位置上。我们的社会科学研究在相当程度上还处在靠近主观价值的一端,有必要经过艰苦的努力,更接近客观性那一端,当然,谁也无法奢望达到彻底的客观性这一理想状态,只能尽力做到比较高的客观性。反之,毫无客观性的自觉要求,让科学与主观价值混淆不清,那就连起码的科学性也无法保证。 注释:
[1] 论文载于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1949年自由出版社英译本,第1—47页。
关于科学的价值中立的观点,在西方哲学思想中在较长时期内影响了占主导地位的科学观和认识论。一般认为马克斯•韦伯引入了现代的事实—价值两分的观点。他在《社会学与经济学中“价值中立”的意义》这一经典论文论述了两方面的观点[1]。第一点他吸取了休谟的思想,认为在规范与描述之间、在断言某物实际上是什么与理想上应当是什么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我们加于事物的价值不属于这些事物的真理性,科学关心的是描述实际发生了什么,并且解释为什么。自然,科学能够而且必须注意个人和团体在事实上怎样做出评价,但他们却不能从根本上真实地记录这个或那个事物是内在地有价值的,因而是在范畴上应当被评价的。韦伯的第二个论点是有规定性的。他从不认为价值是无足轻重的,也从不宣称每个人,特别是社会科学家应当总是避免价值判断。与此相反,他坚持提出指认与评价的区别,二者不容混淆。一个人在表达价值判断时,不应当自称这种判断是得到科学地确认的;因为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当社会科学家推崇某种行动时,他们应当尽力地说明自己所说内容中哪些是科学的发现,哪些是具有很不同地位的政策建议。这是知识分子的真诚品质与尊重真理的原则所必然要求的。
20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一般都竭力提倡科学与价值、描述与规范、实然与应然判断的严格区别,要求社会科学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亨普尔指出,有关科学的价值中立问题,可以说是围绕着两个不同的方面而展开,这就是:(1)科学家的实际研究行为,和(2)批判评价和论证科学断言和程序的方法论标准。在科学家的实际行为层次上,价值评价作为科学研究的一个诱导因素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道德的准则、审慎的思考和个性等等显然会影响科学家对所研究领域、问题和所采取的方法的选择。社会和政治价值有可能削弱研究某些特殊问题领域的努力,也可能鼓励人们赞同某些并无可靠根据的理论。当然,作为一种规律,科学研究中决定采取或放弃一个特定的假设或理论,将强烈地受到认知价值或准则的影响,这反映在他们坚持某种方法论程序的标准上。[2]
正是在构成研究行为的重要的诱导因素这个问题上,价值评价与科学研究相关联。因此,必须在心理学、社会学和科学史解释科学研究行为时考虑价值评价的作用。然而,这种科学解释在谈到科学家受价值影响的时候,并不涉及任何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它在解释科学家接受或放弃一个理论时,并不论证这个理论的合理性,或表明这是个不合理的科学程序。而合理性问题要求的是在可以获得的证据和其他系统的根据的基础上对理论进行批判的评价。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传统的科学观,特别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主张科学理论与证据关系有明确的客观标准,并认为这种标准可用证据与理论之间的肯定或否定的的逻辑关系来表示,由此而为科学的客观性与价值中立说提供了依据。按此观点,恰当的科学研究及其结果是独立于研究者个人的成见、信念或态度的,因而可以把某些程序看作违反了科学规范,并可以用对科学以外的价值观的过度依赖来解释研究者违背恰当的科学行为的动机。
与上述科学哲学观点相类似,现代知识社会学(或科学社会学)的鼻祖卡尔•曼海姆也把自然的与文化的区别了开来,把数学、自然科学与宗教、道德、实践领域等其他方面明确区分开来。“可以说,形式知识在本质上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其内容并不受个别的主体及其历史社会条件的影响。但在另一方面,显然存在着范围广泛的主体事务,它只能由某些主体、或在某些历史时期被接受,而且从个人的社会目的来看,这也是显而易见的。”[3]他认为,自然科学具有可重复性,而宗教道德等文化的领域则具有不可比的特征。所以他断言,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非真理的。一般来说,意识形态的特征是对其范围广泛的对象进行高度明确的阐述,对其追随者有权威的明确的命令性。与其他类型的信仰相比,意识形态更加系统化,围绕一个或数个突出的价值观而整合。它往往抵制信念的变革,它的接受或推行还往往伴随着鼓动性的宣传。谁接受它,谁就要完全服从它,谁的行为就必须完全渗透着意识形态。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产生于特定的文化中,因此它不可能与该文化的重要因素完全分开。意识形态故意掩盖人们的动机与利益,这就迫使利益与对抗着的人们相互欺骗,并用貌似普遍化的方式掩盖狭隘的局部目的和利益。意识形态不会把系统地追求真理当作自己的一项义务,因而采取取教条主义的认识态度,不愿接受新经验和真理。作为一种文化的产物,意识形态对社会科学的影响尤其明显。
曼海姆坚持认为,凡政治的或是涉及世界观的一切知识,不可避免地都是有党性的。他因此而暗含的论点是,像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均无法摆脱意识形态和党性的束缚,所以他也承认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有不同的思想。这些观点引起了美国实用主义者胡克的争论。胡克在肯定了曼海姆的开创性工作以后指出,困难在于,曼海姆承认,表现阶级立场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导致在科学意义上被认为“真”的那些关于事物性质的理论和发现,因此,问题就转移到这些“真理”是否取决于导致探索和发现这些真理的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这一点上。“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既然随着历史时期而改变,曼海姆认为这问题就成为一个知识社会学的问题。……现在假定科学的处理方法和客观性是同一的,使曼海姆感到头痛的问题是:任何一种的科学知识是怎样成为可能的?曼海姆在他的书中,不同的一页就有不同的答案,而使读者对于他真正相信什么完全感到茫然。”[4]实用主义作为一种独特形态的科学主义思想,对此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胡克实际认为,即使存在阶级或党派观点的相对性,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仍然存在超越主观价值的客观性基础,比如根据经验基础所作的证实或证伪的判定。这是我们过去在认识实用主义时所忽视了一个重要论点。
因此,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观点,反映了西方一些思想家在科学发展以后对其根本任务的一种认识论的反思。在科学知识系统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以后,有必要主动排除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干扰,以相对纯化的方式对待其研究,以便适应客观性的要求。
对绝对价值中立说的批评
韦伯和逻辑实证主义者关于科学价值中立说的观点,在近数十年受到了西方哲学家主要是历史主义者和科学实在论者的批评或挑战。库恩以来的历史主义学派深刻地批判了科学的积累发展观,论证了科学理论的根本转变不简单地只是对关于事实的增长了的知识作出的理性反映。而科学不同学派之间的转换更像是信仰的转变,没有太多的合理性基础可言。劳丹则提出了一种关于科学家理的适中的观点,指出理性的行动者持有各种目的和关于世界的预设信念,为了合理地接受一个信念,他必须能够限定与自己的目标和信念有关的推理范围。劳丹试图把科学合理性的一般要求与价值论、方法论和事实层次的共识统一起来。
科学实在论者普特南对事实与价值关系的看法具有某些独特的意义。他公然声称自己要为一种几乎被了的观点恢复名誉,这种观点认为事实与价值的区分无论如何也是模糊不清、无法实现的。因为事实陈述本身,以及人们据以决定什么是事实和什么不是事实的科学探究实践活动,都预设了价值。普特南指出,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传统观点是建立在科学的工具的成功和多数人的一致意见基础上的。怀疑价值判断具有认识功能的一个理由是,它们不能用“科学方法证实”,而且在福柯所讨论的伦理学观点中还强调调,在伦理问题上,人们不可能取得普遍一致或大多数人一致的意见。许多人相信科学理论的正确性可以作出使大家满意的论证。但在事实上,对于任意选取的一个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人们不可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赞同。许多人对于科学和很多理论都是可悲地无知,至于科学的工具的成功,由于科学的意义决非仅限于它的实际应用性,故不能由此而推出科学的合理性。所以,用工具的成功与多数主义来证明科学真理的合理性和价值真理的非合理性,这是站不住脚的。[5]
普特南强调,至少有些价值必定是客观的。精确科学的理性上的可接受性取决于像“融贯性”和“实用的简单性”之类认识上的优点,因此,至少有些价值词项不仅仅代表使用这些词项的人的情感,而且代表了它们适用的那些事物的属性。如果这些词项不代表理论的性质,而仅仅代表有关人对理论所持有的“态度”,那么像“正当的”、“充分确证的”、“最有效的解释”等等,必定也完全是主观的。因为理性上可接受性不可能比它所依赖的参项更为客观。因此,至少这些价值词项具有某种客观的用法,即某种客观的正当性条件。同样,对于伦理学判断的主观方面也不能强调过分了。如果说,在科学领域坚持科学是一项客观的事业,并不等于认为每一个科学问题都有一个确定性的答案,某些科学问题也许有一些客观的、不确定的答案,那么,在伦理学领域,某些价值见解是确真的,某些是确假的。“总而言之,某些价值见解(以及某些意识形态)肯定是错误的,某些见解肯定不如其他见解,在这个意义上坚持伦理学探究是客观的,同坚持根本没有任何不确定性的情况这种愚见,是两码事。”[6]
由此可见,普特南在科学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上,竭力从两方面来阐述二者之间的融合、统一与制约。一方面,他不同意证实主义和旧实在论把事实与价值截然分开的观点,而坚持科学对客观真理的追求与融贯性、正当性、实用简单性和完美性等价值要求的统一,科学的客观性与多元性要求的统一。另一方面,从伦理价值的角度来看,普特南又不同意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价值观,而认为至少有些伦理价值是有客观标准或依据的。就认识而言,对于概念构架的任一选择,都是以价值为先决条件的,在选择一个描述日常人际关系和社会事实的构架时,在众多的因素中首先会涉及到人们的道德价值。因此,真理理论以合理性理论为先决条件,而合理性理论又以我们关于善的理论为先决条件。
普特南试图把事实与价值、真理与价值有机地、内在地统一起来,既不放弃实在论的客观真理论的基本前提,又不接受事实一价值两分的传统观点。其观点属于一种形式的价值真理论,是对那种离开人的能动的认识过程,而仅仅在本体论上强调真理是对实在或事实的纯客观描述的传统实在论的批评。它告诉人们,追求直理的科学不是与人的价值无涉的中性活动。
那么,是否可以像相对主义者所断言的那样,由此而彻底否定事实与价值、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区别呢?显然也不能。正如普特南所断言的,每一个事实都有价值负载,每个价值又都负载着某个事实。这后一命题说明,没有客观性依据的价值不能算作真正的价值。因此,这里的价值又与传统的事实价值两分观点所说的价值已不完全是一回事,因为后者主要指的是主观价值。可见对价值的不同解释预设了不同的结论。而从根本上说,价值具有主观与客观两重属性,纯粹的主观价值显然无法与客观性或科学性相统一。这里便存在不同层次的价值问题,客观性与价值只能在科学发展的高层次上统一起来。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
前面论述了当代西方哲学有关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一些基本观点,这些观点为我们合理解决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提供了借鉴。
就本来意义而言,社会科学是以社会为对象的系统的知识探究,因此它在实质上与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有所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基本立场、态度和方法上。从基本立场来看,社会科学以追求关于社会的事实知识或确切知识为基本任务,因而一般不预设立场。真正的社会科学是真诚而无畏的,无须迎合某些特定的个人或社会集团的口味,因而所采取的态度是合理的怀疑。研究无,一切似乎已成定论或天经地义的东西或结论,都可能成为社会科学家的怀疑对象。即使有可能在研究的过程中否定自己的先前结论或成见,也在所不惜,真正的社会科学家是“无我的”,不怕否定自己。因此,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是社会科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方法论上,社会科学多用归纳法、统计法等科学方法,以便从具体的社会现象中得出规律性的东西。尽管归纳法是不可靠的方法,但为了探究事实,社会科学家仍然频繁地使用,包括统计法等科学的归纳方法。
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追随者则与此不同。他们固执地追求信仰,从抽象的观念、原则、口号出发,竭力为某些特定社会集团的利益服务,因而他们采取的是教条主义的顽固态度,对既成的传统和信念不敢怀疑或质疑。其方法大多为演绎法,即从抽象的大前提出发,推演出脱离现实的结论,所以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尽管也打着科学的旗号,但其论证方式却十分繁琐,追求华丽的词句或动听的口号,实质则空洞无物,思维也不讲究逻辑,经常出尔反尔。归纳法和统计方法在意识形态那里只具有纯粹工具的意义,事实成了任人打扮的女孩子。
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还存在一定的区别,前者指的是像政治学、经济学、人类学等与自然科学更为接近的学科,可以采用经验研究和统计学等手段,后者指的是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学等更具有文化特点和包含更多价值判断的学科,往往与特定文化的价值观分不开。然而,当代的一个发展趋势是日益要求人文学科也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即采用更多的科学方法和论证方式。比如,伦理学曾被认为只是关于规范价值的学问,但是,20世纪的科学主义者提出了伦理学不能与现实生活相脱离的任务,伦理价值前提应从实际生活的伦理中得出。因此,人文学科如仍停留在传统的相对价值的水平,永远自说自话,无法像科学那样可作广泛而重复的比较和讨论,那显然是一种落伍的表现。
将人文和社会科学只当作特定社会集团的学问,是其利益的集中表现,甚至提出所谓民族特色的科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等,这实际上是将这些学科降至不具普遍意义的私学的水平,与占星术、风水术没有多少区别了。一门学科只有在成为可跨文化共同研究、讨论和验证的学问时,才能成为公认的科学。社会科学也许因为研究对象的文化特色而加入了某些价值因素的考虑,从而有可能影响研究者对具体社会问题的看法,但每门科学都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的公理、原则、范畴或概念,以及公认的研究和验证方法,包括共同的逻辑工具。比如政治学中的国家、政体、民主制、权利等概念及相关学说,用于民意调查的统计方法和一般数学及逻辑方法,便属于这种共同基础性的东西。
当然,如前所述,纯粹的绝对的价值中立在科学研究中也只是一种难以实现的理想,类似于乌托邦,而且正如普特南所说,从更高的境界来看,脱离客观性的价值只是主观价值,并不具有真正的价值意义。然而,这仍然不能说明科学研究丝毫不需要警惕主观价值的束缚或影响,妨碍认识客观性的实现。而且,人的认识与科学发展的高低阶段之分,在时间上也有侧重点先后的区别。可以说,只有在较低层次上解决了事实与价值相对区分的问题之后,才能实现较高层次上统一的任务。
由此来看我国当前的社会科学研究,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处于较低层次的主客不分、科学与意识形态混淆的状况。举例来说,伦理学几乎还没有脱离规范伦理的阶段,对于当前人们实际上如何处理或对待人伦关系,较少作实事求是的描述性研究,一般仍停留在从抽象规范向下推演的水平。诚然,规范伦理是伦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作为科学的伦理学还要从事认定事实的工作,这就需要进行某种程度上价值中立的研究,避免把伦理的“应当”误作“是”。在传统伦理的研究上更存在事实与规范不分的情况,例如有人把写在经典中的规范伦理与中国社会实际处理人伦关系的事实混为一谈,几乎不指出两者间的区别;更有人将战后日本等东亚社会的成功归结为孔孟之道,对于这些国家在长期传统中形成的带有自身特点的伦理道德作如此轻率的概括,更显出概括者社会科学研究常识的欠缺。
至于像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社会科学,也程度不等地存在着事实与价值混淆、应然判断与实然判断不分的情况。一些人不懂政策宣传与事实认定之间的区别,硬是把“应当”当作“是”,不懂得意识形态与科学并不是一回事。立场相对中立的问调查和事实报告,特别是在涉及政治、性等敏感问题上,做得还相当不够。有时候则以感情代替法律判断。例如,某个新兴小城市近年在吸引外资和城市建设及环境卫生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但其干部在工作作风上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长期要求机关干部普遍加班加点,休息时间极少,在维护城市卫生时采取了一些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严厉惩罚措施等。这些都是涉嫌违反现有法律、侵犯公民权利的问题。但有研究者写文章把这些归结为“善良违法”,试图以其行为结果的某些成绩来论证其违法行为的合理性。请注意这里的“善良违法”这一提法,这是用伦理价值判断来限定事实判断。如果有点现代科学的常识,便不会这样来认识问题。因为事实首先是,这些规定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的基本精神,至于行动者的动机是否善意,则完全是另外的问题。以对动机的价值判断来为违法的行为作辩护,显然是难以服人的。
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历史上的中国社会在“百家争呜”时期多种学派并存竞争,源于民间的学问可以被某些统治者所利用,但尚未出现官方垄断学术的局面。只是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一切学问才被打上了官方的烙印。其结果是历史、文学、哲学都摆脱不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成为广义的统治术的一部分,更不用说法学和政治学了。这种情况甚至蔓延到自然科学,如天文学为皇帝订立历法服务。当西学经过外国传教士之手传到中国时,官方思想已严重僵化和落后,采取了抗拒的态度。直到20世纪初的政治和文化变革,才最终冲破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才得以在在中国生根。然而,近百年史仍然是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争取相对独立的奋斗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真正得到贯彻,经历了百般曲折,至今仍然是项艰巨的任务。一些人习惯于唯上、唯书,偏偏不唯实,连面对现实的勇气都没有,制造了许多指鹿为马、改事实、严重脱离实际的“研究成果”,以“遵命为术”为己任。因此,解放思想是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克服传统的体制弊端,使研究者真正摆脱各种束缚,取得真知。
由此可见,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存在着较普遍的事实与价值不分的问题。当然,社会科学中的事实与价值,客观性与价值判断之间的区别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二者在更高层次上可以统一起来。但在较低层次,在社会科学发展的初级阶段,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则是更为重要的任务。只有解决了低层次的区分问题,才能解决更高层次的统一问题。另一方面,绝对化地理解科学的价值中立,在两者之间划出截然分明的界限,同样也会陷入乌托邦主义,因为我们只能做到大致的区分。
因此,问题正在于掌握一个合适的度。如果把纯粹的绝对的客观性与完全的主观价值当作两个极端,那么实际的研究者总是处在两者之间的某个位置上。我们的社会科学研究在相当程度上还处在靠近主观价值的一端,有必要经过艰苦的努力,更接近客观性那一端,当然,谁也无法奢望达到彻底的客观性这一理想状态,只能尽力做到比较高的客观性。反之,毫无客观性的自觉要求,让科学与主观价值混淆不清,那就连起码的科学性也无法保证。
注释:
[1]论文载于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1949年自由出版社英译本,第1—47页。
中图分类号:C0 文献标识码:A
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从根本上说就是人。为此,人性就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绝对不可能绕开的核心命题。休谟就曾说过:“显然,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关系,任何学科不论似乎与人性离得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1]但是关于人性,笔者在此并不想陷入无休止的争论,而只想紧扣社会科学研究的主题,来看看我们应当怎样研究人性,才更有助于社会科学的研究。
我们注意到,社会科学所要研究的人,并不是一种静止不动、死气沉沉的东西,而相反是活生生、有血有肉、会思考会行动的一种生物,并且显然正因如此,才产生了一切有意义的结果。所以社会科学研究人,不是要去解剖它的生理构造,而是要去观察、说明和解释人的行为,这才是社会科学研究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从这个主题出发,笔者以为,要使对人性问题的探讨具有意义,那就只有把人性与人的行为联系起来才行。也就是说,社会科学研究人性,实际上就是根据一定的人性假设去解释人的行为;反过来,社会科学解释人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在探讨人性。这就正如有学者所言:“多年来,已有许多人提出多种理论解释人的行为。对其中包含的人性的基本观念和它们所主张的原因需要作仔细分析。这是因为,理论家相信人是什么样的,这种信念既影响他们最充分讨论人的行为的哪些决定因素和机制,也影响他们未考察哪些决定因素和机制。”[2]
一、“经济人”与“文化人”假设的对峙及其整合
社会科学在对人的行为进行解释时,所形成从而所依据的人性假设有好多种,比如“生物人”、“精神人(心理人)”、“经济人(理性人)”、“社会人”、“文化人”、“进化人”等等。我们注意到,在这些人性假设之间有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大体上形成了“经济人”与“文化人”两大假设相对峙的局面,其它的人性假设则分别依附于它们。这种对峙,既表现为它们在社会科学中占有最大的“市场份额”,也表现为各自的支持者不断争论,相互排斥甚至是相互攻击。
(一)“经济人”假设
“经济人”假设自然在经济学中非常流行,“经济理论家们总是预设,经济行为就是人们寻求最优化某种清晰可辨的目标函数的行动。在经济学中,理性是在工具的意义上来说的,即选择达到既定目的的最佳手段”[3]。简单地说,“经济人”总是选择以最好的手段达成目的。
在笔者看来,“经济人”假设其实是和“生物人”与“精神人”假设站在一边的,它就是在这两种假设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实际上,“经济人”假设与成本-收益分析密不可分,也就是说,人们被假定是在对其行为的成本与收益(预期)进行权衡的基础上而作出决策的,以期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而手段就是人们所必须付出的成本,达到目的则是其行为的收益,所以选择以最好的手段达到目的,也就是选择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之所以“经济人”会这样进行选择,这完全源于趋利避害的生物本能,毕竟人首先是一种生物。在“经济人”假设中,手段形成成本,所以是害,而达到目的形成收益,所以是利,因此选择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或者说以最佳手段达到目的,还原到底,就只不过是人们趋利避害(有利则趋之,有害则避之;取大利舍小利,迎小害避大害)的表现而已。因此“经济人”假设其实是建立在“生物人”假设基础之上的,吸收了人作为一种生物而具有趋利避害的本能这一要点。又由于在“经济人”假设中,人们进行利害权衡从而作出选择的过程,需要理性思维,所以这个假设又从“精神人”假设中吸收了一部分养料,并且正是在此意义上,“经济人”亦被看成是“理性人”。
(二)“文化人”假设
与“经济人”假设唱对台戏的是“文化人”假设。这种假设在社会学和人类学别流行。著名的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说:“没有文化,我们便根本不能被称为通常意义上我们所理解的‘人’”。“社会学家们提到文化时所关心的是人类社会那些通过学习而非遗传获得的方面。这些文化要素只有被社会成员共享、合作和交流才能得以发生。它们形成了社会中的个体赖以生活的基本环境。一个社会的文化既包括无形的方面——信仰、观念和价值,这是文化的内容,也包括有形的方面——实物、符号或技术,它们表现着文化的内容”[4]29-30。照此说来,人只不过是文化塑造的产物,人性就表现在文化之中,而文化就是社会化。文化既然塑造了人,那么当然也就塑造着人们的行为,人们就是按照文化的指示而行为的。所以有人类学学者说,关于文化,“最近的定义,倾向于清楚区分实际行为的一面与存在于行为背后的抽象价值观、信仰和世界观的另一面。换句话说,文化不是可见的行为,而是人们用以解释经验和导致行为并为行为所反映的价值观和信仰。那么,可为人所接受的现代文化定义便是:文化是一系列规范或准则,当社会成员按照它们行动时,所产生的行为应限于社会成员认为合适和可接受的变动范围之中”[5]241-242。这就是“文化人”假设对人的行为的解释。
“文化人”假设是与“社会人”假设站在一边的,二者也实在不好区分开来。比如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56吉登斯就说过:“社会就是把个体连接在一起的具有内在相互关系的系统,……所有社会的整合都依赖这样一个事实:它们的成员是在共同文化造就的结构化的社会关系中被组织起来的。没有社会,文化就不可能存在;反之亦然,没有文化,社会也不可能存在。”[4]29不仅如此,由于文化总是跟一定的社会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文化便具有差异性和可变性,这样一来,“文化人”假设与“进化人”假设[7]也是站在一边的。
(三)过去整合的失败
总的来看,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看似诸多人性假设林立,实则是以“经济人”和“文化人”假设为代表的两大阵营相对峙的局面。这相对峙的两类人性假设,分别强调人的生物(自然)属性与文化(社会)属性,或者说塑造人性的内在因素与外在因素,各执一端,从而在对人的行为进行解释时,一个走内向路线,一个走外向路线。这两类各执一端的极端假设,虽有一定的解释力,但人也因此被分裂了,从而从根本上损害了它们的解释力。
实际上,人显然是既具有生物性又具有文化性的,是二者的统一,人的行为也必定是这二者共同作用的产物[8]76。所以,我们必须把这两种假设整合起来,也就是要把人的生物性与文化性统一起来,恢复一个完整的人,以获得对人的行为的完整而合理的解释。
应当说,这种整合的尝试早已有之,但在笔者看来,过去的努力是失败的。之所以失败,关键就在于,过去人们尽管看到了应该将人的生物性与文化性整合起来,但却没有把握住和揭示出二者是怎样结合在一起而对人的行为产生作用的,从而大而化之,浮于表面[9]。有的学者也试图去探索这两种属性的相互关系,但只是泛泛地谈二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实际上等于什么都没说[10]。还有的学者试图根据的实践观,将二者整合在人的实践中,但依然是空洞的泛泛而谈[11]。更有甚者则是简单地罗列这两种属性,或者简单地将二者相加了事,那更是失败[12]。
二、“文化-生物人”假设的提出
为了把人的生物性和文化性整合起来,要避免重蹈过去失败的覆辙,我们就必须攻克两种属性是怎样结合在一起而对人的行为产生作用这个关键性的难题。为此,我们需要深入剖析“经济人”和“文化人”两大假设的缺陷和贡献。
(一)“经济人”假设的缺陷与贡献
如前所述,“经济人”假设,还原起来就是一个趋利避害的“生物人”假设。应当说在这一点上,这个假设并不是错误的。中国古人早就说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13]1540但是“经济人”假设的确有问题,就在于它有一个错误的假定,这是直到晚近才为个别经济学家所开始注意到的问题[14]5。
我们知道,尽管人人都是趋利避害的,但人们所追逐的利和所避免的害并不是什么客观的东西,而完全是主观的范畴,那是一个人根据其需要而进行主观判断或预期的结果。即,对于任何人来说,符合其需要的,就会被认为是有利的,反之则会被认为是有害的,因此需要是一个人判断何者为利及何者为害的唯一标准。但是对人来说,需要是有生物性需要和文化性需要之分别的。比如吃喝拉撒和是生物性需要,而爱情、家庭、友谊、形象、隐私、尊严等等则是文化性需要。生物性需要是先天的生物本能,是人作为一种生物而产生出来的需要;文化性需要是人在后天的社会生活中习得并产生出来的,即是社会化的结果。如果说生物性需要是人所共有且稳定的话,那么文化性需要则有所不同,它是有差异且会变化的。显然,正是文化性需要彰显了人之为人的特性。然而也正是在这里,“经济人”假设作出了错误的假定。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经济学帝国主义”的鼓吹者加里·S·贝克尔认为[15]7-8,经济分析假定一个人的偏好不随时间的变化而发生根本性变化,而且即使是在来自于不同社会和文化的人们之间,其偏好也没有很大的差异。稳定的偏好不是指对具体产品或劳务的偏好,而是指选择的实质性目标。这些实质性偏好和市场上的具体商品或劳务没有确定的联系,它们显示的是生活的根本方面,比如健康、声望、肉体快乐、慈善或妒忌。也就是说,贝克尔所说的偏好并不是指一个人对某个具体商品或劳务的需要,而是指抽去了具体对象的形式上的需要。但即便如此,“无差异的稳定的偏好”这个假定也是错误的,因为在人的需要中,只有生物性需要才是如此,而文化性需要则是有差异且可变的。比如说对人权的需要就不能说是无差异且稳定的,因为这个文化观念在过去没有过,甚至直到今天在很多地方都还没有或者未被人们所接受。
由于坚持“无差异的稳定的偏好”这个错误的假定,“经济人”假设就存在两个重大的缺陷:一是假设的过度简化,导致对人的行为的解释同一化,而难以解释人们行为的差异(在相似的情境下);二是对人的文化性的轻视或忽视,在一定意义上是把人降低到动物的水平上。照这种假设分析起来,好像只要向一群饥饿的人投下面包,每个人就都会并且总是会像狗一样去扑食,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总之,“经济人”假设的贡献仅限于提出了人的趋利避害的行为机制,而不是“无差异的稳定的偏好”这一错误的假定。
(二)“文化人”假设的缺陷与贡献
尽管相对于“经济人”假设,“文化人”假设注意到了并且也特别强调文化属性的作用,但它也有两个重大的缺陷。
首先是作为“文化单一决定论”,“文化人”假设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忽视了人的生物性,仅仅用文化性来解释人的一切行为,这是行不通的。著名的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就曾告诫说:“我们必须立即承认,如果不与环境和他人发生联系,人类动机几乎不会在行为中得以实现”,但是“一旦承认了这一点,也应继续告诫理论家,要防备过分注重外部、文化、环境或情景。我们的中心研究对象毕竟是有机体或性格结构。情景理论很容易走这样的极端,使有机体仅仅成为情境中的一个附加物体,大概等同于一个障碍物,或这个机体试图获得的某个对象。我们必须记住,个人在一定程度上创造了他的障碍物和有价值的对象”[16]33。“遗传的或其它生物方面的因素既非唯一地起着作用,也非丝毫不起作用;这是一个程度的问题,是一个多或少的问题”[16]150。比如说在文天祥的案例中,文天祥就并不只是产生了维护个人名誉或尊严的文化性需要,他也产生过求生的生物性需要,因为文天祥在与元军的对抗中,曾被元军俘虏并一度逃脱过。若他并无求生之需要,又何来逃脱之行为呢?可见“文化人”假设仅仅用文化性来解释人的行为是不够的。
其次,“文化人”假设虽然看到了文化性对人的行为的作用,但对于这种作用的机制的认识却是错误的。这个假设以为文化是直接针对行为的规范,人的行为就是接受文化的指示的结果。但事实并非如此,人的文化性仍然是通过趋利避害这个生物机制而对人的行为起作用的。也就是说,文化并不能直接促发和指示人的行为,它仅仅是塑造人的文化性需要(通过社会化过程),这种需要再通过趋利避害的机制而对人的行为产生作用。如若不然,文化上说我们要懂礼貌,那岂不是人人时时都有礼貌行为了?
总之,“文化人”假设的贡献仅限于指出了人具有文化性需要,文化性对其行为也具有作用,而不是它对文化性如何作用于行为的错误认识,即以为文化是行为规范,直接指示人们如何行为。
(三)“文化-生物人”假设的提出
通过比较“经济人”和“文化人”假设的缺陷与贡献,我们可以确认:第一,人首先是而且始终都是一种生物,它不仅具有先天的稳定的生物性需要,而且固有一种趋利避害的生物机制——这是其永恒的行为法则。这就是对人的生物性的基本界定。第二,人同时也是文化(社会化)的产物,由此塑造了人的具有差异性和可变性的文化性需要——这是人之为人的特性。这是对人的文化性的基本界定。第三,人的文化性并不能超越趋利避害这个生物机制,而恰恰就是通过它而对人的行为产生作用的。据此,笔者提出“文化-生物人”假设:人是在生物性需要和文化性需要的推动下,通过趋利避害的生物机制而作出行为选择的。
具体说来,“文化-生物人”假设意味着:人类首先是而且始终都是一种生物,它总是产生人所共有且稳定的生物性需要,但人类同时还过着社会生活,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产生出人各有异且会变化的文化性需要。其次,需要(无论是生物性需要还是文化性需要)是人类行为的深层动因或者说动力,由此导致人们产生动机,即采取满足需要的行动的冲动。再次,产生动机的人们将寻找满足需要的手段并通过趋利避害机制而进行选择。即人们将首先根据其需要而对所找到的手段作出主观的利害判断(能满足需要的就有利,妨碍需要满足的则有害),然后在利害判断的基础上进行理性的利害权衡(有利则趋之,有害则避之;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最后根据利害权衡的结果对手段作出选择,从而产生相应的行为(行为选择)。
笔者以为,“文化-生物人”假设应该是很好地整合了“经济人”和“文化人”两大人性假设,从而恢复了完整的人。因为我们没有轻视或忽视人的生物性和文化性中间的任何一个,并且找到了人的生物性与文化性相互结合而对人的行为产生作用的方式,即趋利避害的生物机制。
三、“文化-生物人”假设的运用
笔者提出“文化-生物人”假设,是着眼于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去运用的,否则这项研究也就失去了意义。为此,我们就需要说明一下究竟应该如何来运用这个假设。
(一)运用“文化-生物人”假设的前提
任何假设的提出和成立,都是有前提条件的,因此在运用时,就必须要首先指出这些前提条件。对于“文化-生物人”假设来说,其前提条件为:首先,该假设只对有意识状态下的人才适用。在无意识的情况下,比如昏迷、睡眠、麻醉等等,人不能产生需要和动机,不能采取行为,当然也就无法对其进行分析了。其次,该假设只对能够社会化的人才适用。能够社会化的人才具备与他人交流的能力,才能习得人类的文化,才算是真正完整的人。而那些无法社会化或者社会化过程出现严重障碍的人,比如先天性痴呆、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等,严格说来并不是真正的人,顶多算是一种生物。对于这些“人”,按照一般生物来分析就够了,这里的假设对此是不适用的。
不过总的来说,上述两种情况,或者只是极少数的非常案例或非常状态,比如植物人、昏迷者,因而不必予以关注;或者即便是正常状态,比如睡眠,但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也不具有什么意义,因为我们很难想象人类是在这种状态下创造历史的。所以,如果有人以上述情况来反驳这里的人性假设,那么我们将认为那不值一驳。
除去上述两大前提外,“文化-生物人”假设也的确有它的局限性,那就是它只能用于分析和解释单个人的单个行为,至于构成我们社会生活的人际互动,那就必须要用到博弈模型了,因为人际互动是双方甚至多方的战略互动行为。但由于人类的所有活动都是由单个人的单个行为所构成的,所以我们说“文化-生物人”假设不适于用来分析和解释人际互动,那仅仅是说不能够直接用于分析和解释人际互动的过程和结果,但却可以用于分析和解释博弈某一方或某个人的单个行为。其实,“文化-生物人”假设与博弈模型并不冲突,相反,前者正是后者的前提、基础和起点。
(二)运用“文化-生物人”假设进行分析和解释的步骤
根据“文化-生物人”假设,分析和解释一个人在一定情境下的行为,切入点在于把握此人当时的需要是什么及其相对程度如何。
首先,把握一个人的需要是什么,也就是需要的具体内容或内涵是什么,这有助于我们分析和解释这个人对于为满足需要而寻找到的手段进行利害判断的情况,因为利害判断的一般法则是:能满足需要的就有利,妨碍需要满足的则有害。而要把握一个人的需要是什么,我们就要仔细观察当时的情境,包括行为者自身的生理状况和所处的环境状况,因为一个人的需要不是由内在的生理刺激,就是由外在的自然或社会环境刺激而引起的。通常来说,在相似的情境下,人们所产生的生物性需要会是相同且稳定的,比如在口渴时产生对水的需要。但是对于文化性需要来说,这却未必成立,因为每个人的社会化经历存在差异,这就需要我们更深入地去了解一个人的社会化经历背景。比如说,在饥饿且走投无路的情境中,有的人会去乞食而有的人却不会。不去乞食的人,可能就是深受“廉者不受嗟来之食”教育的人,他们在那种情境中,可能产生了对尊严的文化性需要。
其次,把握一个人的需要的相对程度,这有助于我们分析和解释一个人对于其所找到的手段进行利害权衡的情况。事实上,在对寻找到的手段进行利害判断之前,没有人会仅仅产生一种需要。如果说把手段所用以满足的需要称作一级需要的话,那么随着手段的出现,人们就会产生其它一些基于手段的刺激而产生的需要,可称之为二级需要。比如在乞食的案例中,对食物的需要是一级需要,一个人为满足这个需要所找到的手段,即乞食,就会刺激二级需要,即对尊严的需要的产生。正因为多种需要的连锁产生,才导致人们对于所找到的手段在进行利害判断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进行利害权衡,这样才能最终确定该手段是有利还是有害的。比如在乞食的案例中,从对食物的需要来说,乞食是有利的,但从对尊严的需要来看,乞食又是有害的。那么乞食这一手段到底是有利还是有害的,这就需要进行利害权衡了。可见利害权衡是更加复杂的利害判断。
而在利害权衡的过程中,某一项需要的程度越高,其所占的权重就更大,从而决定着利害权衡的结果。比如在乞食的案例中,对于那些深受“廉者不受嗟来之食”教育的人来说,对尊严的需要的程度就远远高于对食物的需要,从而在利害权衡的过程中,前者占据更大的权重,所以决定着利害权衡的结果,即判定乞食这种手段是有害的。所以我们需要把握一个人各项需要的相对程度,才能解释此人对于其所找到的手段进行利害权衡的情况。
那么怎样才能把握一个人某种需要的相对程度呢?这确实是有难度的。在乞食的案例中我们已经看到,即使是在相似的情境中,同一种需要的相对程度也可能会因人而异,甚至就是同一个人,也可能会因时而异。但是人们的需要的相对程度还是有一些规律可循的,即生物性需要的相对程度与一个人的生理失衡程度成正比,而文化性需要的相对程度则与一个人的社会化程度成正比。比如说,饥饿是一种生理失衡的状况,因此这种生理失衡越严重,对食物的需要程度就越高;而一个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如果深受“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价值观教育,那么他对贞洁的文化性需要程度就越高。这样的话,通过仔细调查一个人的生理失衡状况和社会化经历背景,我们还是可以把握一个人某种需要的相对程度的。
最后,在利益权衡最终作出后,一个人对于所找到的手段的选择也就出来了:如果手段被判定为有利,那么就采取,否则就抛弃,转而寻找替代手段。不管怎样,这种对于手段的选择,都将导致人们作出某种行为选择:采取某种手段,或者抛弃某种手段而寻找新的手段。而人们的这些行为选择,无不体现出趋利避害的特征。这样,根据“文化-生物人”假设,我们就解释了一个人的行为。
(三)“文化-生物人”假设的理论意义
“文化-生物人”假设不仅可以直接用于分析和解释单个人的单个行为,而且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发展出更为复杂的行为模型(比如博弈模型),以分析和解释更为广泛和复杂的行为和活动,因此该假设的运用是前景广阔且充满希望的。可以说,如果“文化-生物人”假设确实能够将从前四分五裂的各种人性假设,特别是“经济人”和“文化人”假设都统一起来,从而恢复一个完整的人,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元假设,那么社会科学研究就有了一个统一的基础,“经济学帝国主义”和“社会学帝国主义”这两种偏颇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主张则必将坍塌,而社会科学研究的大同主义则有望实现。
有人可能会担心人性假设的统一会使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学科失去身份特征,不过在笔者看来,这可能正是一件好事。社会科学的出路,本来就在于破除学科壁垒和偏见,而走上一条融合统一的道路,因为那才符合社会科学研究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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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世界正发生着人类历史上最重大的革命,这场革命将使我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发生人类文明史上的改变。这场革命的核心就是知识。从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的角度讲,人类社会经历过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现在进入了知识社会(阿尔温·托夫勒在他著名的《第三次浪潮》中,预言这种改变是有史以来最深刻的社会巨变和创造性的重建。并将人类文明称之为农业化浪潮,工业化浪潮,第三次浪潮——信息化浪潮)。
纵观人类文明的变迁,会发现人们对知识的界定,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时代背景的不同而变化着,形成了多种认识观点。知识社会中”知识”的概念比传统的概念要宽泛得多。经合组织在《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一书中将知识划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知道是什么的知识(Know—what)。是指关于事实方面的知识。第二类——知道为什么的知识(Know—why),是指自然原理和规律方面的科学理论。第三类——知道怎样做的知识(nKow—how),是指做某些事情的技艺和能力。第四类——知道是谁的知识(Know—who),涉及谁知道和谁知道如何做某些事的信息,这在社会高度分工的经济中显得尤为重要。
正是基于对”知识”的这种重新认识,才使得人类对于知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和功能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上的觉醒,从而推动了实践意义上的社会变革。从社会生产与分配方式看,生产资料的内容体现着不同社会经济时代主要特征,例如农业社会表现为土地,工业社会表现为资金资本,而知识社会则表现为知识资本。知识资本已经成为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指广义上的实施企业化管理的组织)最重要的经济资源。世界管理大师(知识经济理论的创始人)彼得·F·德鲁克在《后资本主义社会》(Post—capitalistsociety)中提出,知识资本的比例远远大于资金资本,成为生产要素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之一。他的论断一针见血:”世界上没有贫穷的国家,只有无知的国家”,”知识的生产率将日益成为一个国家、一个行业、一家公司竞争的决定因素”。
有人断言,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二十一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这种对未来社会发展的主流的认识恐怕没有多少人会去反驳,但问题在于”建设者”(一个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人群名称)能否立足于这样的认识去进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活动。
面对知识社会的发展需要,电大教育,作为中国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将如何提高教学质量,发挥其重要作用呢?下面就会计教学目标定位、有效组织会计教学活动、学校管理等三个方面对上述论题做一些探索。
一、电大会计教学目标定位
(一)、影响会计教学目标定位的因素
会计实践、会计理论、会计教育三者构成了有机的整体。从会计发展历程来看,社会经济发展对会计的需求,决定着会计教育与教学。会计教育总是立足于社会经济活动的需要,应用会计理论研究成果推动会计实践的发展。因此,会计教学中心的定位实际上是动态的、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为前提的。
就当前会计实践的需要来看,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呈现出经济组织形式多样化、市场交易复杂化、生产要素构成多重化、信息技术普及化、学科研究细分以及应用综合化的发展趋势,这直接导致了会计教学内容的复杂化、教学手段的多样化、会计教育的阶段化。
因此,会计教学目标定位应当充分考虑上述经济的、技术的、学科研究与应用等各因素的影响。
(二)、电大会计教学目标定位——培养能力型会计人才
无论”以教师为中心”,还是”以学生为中心”,都是教学理论研究中认识的发展历程。无论前者还是后者,都落在一个实体的定位上,这导致了教学主体的割裂,忽略了教学主体的互动,而且不适应教育教学的开放性的时代特征。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结合电大生源特点,会计教学目标应当定位于培养能力型会计人才。
所谓能力型人才,不同于以往的应用型人才。应用型侧重于知识的转移,而能力型是侧重对知识的再创造,即对会计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发明出与之相适合的新方法。这才是知识社会所需要的人才。
从教育哲学观来讲,大学教育的理想目标是使得一个受过教育的人既为生活做好准备,又为谋生做好准备。然而实际上这总是难以两全。著名教育家梅贻琦在《大学一解》中就此阐述到:”通专虽应兼顾,而重心所寄,应在通而不在专。……夫社会生活大于社会事业,事业不过为人生之一部分,其足以辅翼人生,推进人生,固为事实,然不能谓全部人生寄寓于事业也。”就电大的会计教学目标来说,培养能力型会计人才实际上是兼顾了两者。
这一目标的实现,要配合以专业知识传授及技能训练为立足点,以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学习能力和创造能力为主旨,以人文文化熏陶为拓展的教学模式。
二、合理组织会计教学
从会计教学体系的构成环节看,会计专业的教学计划、教材以及考核都对教学质量有重要的影响。教学计划决定了专业知识之间的有机联系,考核内容(教学大纲、考试内容)直接导引”教”的目的和”学”的目标的深浅度。但本文主要是针对会计教学组织形式中的课堂教学、课外读书、网络学习三个方面对提高会计教学质量做一些探讨。
(一)会计课堂教学
在传统的教育体制中,每个学校都把自己视为教育的终点。一旦学生上完足够的学期,其教育过程即告”完成”。但在知识社会中不存在这种”完成的教育”。教育贯穿了整个人生,只有终生受用的知识,没有终生够用的知识。如前所述,为实现教学目标,电大会计课堂教学应当通过传授会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来提高学生的思考能力(包括认识与发现能力、判断与推理能力、分析与综合能力、归纳与演绎能力等)、学习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并将人文文化寓于其中。换句话说,在课堂上要做两件事:第一,教给学生一定范围的专业知识;第二,使学生变得越来越聪明(能力型人才)。具体把握以下几点:
1、教师须有充分的知识积累
在教师备课的时候,教科书无论如何不能作为知识的唯一的来源。(这恰恰是目前存在的现象!)教师应当知道的东西,要比他教给学生的多10倍、20倍。教科书对教师来说,只不过是他应当”善于弹离的跳板”而已。例如讲解复式记账的原理时,对复式记账方法产生的时代背景要进行一个简单描述,这就牵扯到中世纪欧洲的经济、政治、宗教等方面知识,仅靠一两本书是满足不了需要的。教师不应该充当复读机的功能(难以置信的是现实中的念教材竟然成为了一种教学现象)。如果一位教师在课堂上照本宣科,那么可以断定,这位教师距教育工作者的素养要求还差甚远。再者,课堂上,教师关于教材的思考,使用的精力越少,则学生的脑力劳动的效率越高。如果教师把全部注意力都用在自己关于教材的思考上,那么学生感知所教的东西就很费力,甚至听不懂教师的讲述。
2、运用探索问题式的授课方法
大量的教学实践表明,以事实为起点、解决问题为终点、提供充足的知识背景这种探索问题式讲课方法很适合会计课堂教学。
学生的脑力劳动是教师脑力劳动的一面镜子。假如学生还没有具备作为掌握知识的工具的那些能力,而教师已经把源源不断的新知识硬塞给他,那么这种囫囵吞枣的后果就是将学习变成了苦役。
会计学科知识具有实践性以及以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知识作为理论支持的特点——这是对会计学科特点的极为重要的认识起点。会计”事实”是支持思考的素材,教师应当选用一部分事实放在课堂上讲,而把另一部分事实留给学生自己去搜集和加工。对搜集事实的过程给学生提出一些方法上的指导,教给学生如何对事实进行思考,以此来培养学生搜集和加工事实的技能。
课堂上的提问以及练习是经常使用的互动手段,但不可以反复咀嚼已经熟知的东西,以免引起学生对知识的冷淡和轻蔑的态度。提供的材料既包含一定”份额”的已知的东西又包含一定”份额”的新的东西,这是一个不可突破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唤起学生建立在思维本质上的稳定的兴趣,并体验解决问题的成就感。
对有能力的同学提供现实中的会计难题,比如将会计究竟是什么、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衍生金融工具、国际会计的协调化、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价值的确认与计量、网络技术对会计的影响、会计控制功能的实施、环境会计问题等一些新问题在相关学科里提出来,可以开拓学科知识的认识领域,引导学科知识的深入与探索,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
3、区分机械学习与判断分析
会计学科知识总是包含机械成分和判断分析部分。比如会计核算的程序,就是机械操作。而会计事项的处理则需要会计的判断分析。会计教学不应该有”更容易掌握”的出发点,将全部的知识都转为机械记忆。当学生的头脑需要考虑、深思和研究问题的时候,教师却让它摆脱思考,使出教育学上归纳的所有的”巧妙”办法,使自己的教学变得尽可能地”容易理解”,这样做是很愚蠢的。这就好比是给聪明伶俐的头脑做催眠术,使它变得迟钝起来,贻害不可估量。应该尊重思维的客观规律,少一些武断。慷慨于事实吝啬于概括,把思维能力的成长体验提供给学生。
在优秀教师那里,学生学习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他们对学习的对象采取研究的态度。有经验的教师明确地认识到,详细讲解某一原理、事项或理论,就是不仅要向学生揭示问题的实质,而且要教会学生思考的方法,使他们能够依靠自己的努力做出详细的解释。对会计政策、会计理论、会计实务传授”唯一正确”的认识倾向是有害的,这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反思能力、批判性思维。事实上,会计实践已经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需要职业的判断能力。因此,把一些知识的”砖瓦”递给学生,让他去掂量,怎样把这些”砖瓦“用到正在建筑的”楼房”上去,是一种高明的训练思维创造活动的做法。
4、提供适当的课后案例以巩固知识
巩固知识不应当仅仅归结为当教师刚刚讲完时就立刻喊学生起来回答问题。给学生布置适量独立完成的课后案例,让他们去深入思考教科书内容,这才是巩固知识的有效手段。
尽管学生可以通过机械记忆来识记基本的会计理论、会计知识,但是主要地还是在运用知识的过程中掌握它们。教师应当努力为教材的无意识记忆创造一系列条件。概念、观点、方法不应罗列太多,否则将导致记忆成本过高,变成只有学习没有智力的脑力浪费。当然,提示学生在听讲过程中做简要的笔记,把主要的逻辑点及其顺序记录下来,以及课后的整理,这也是一种巩固知识、训练抽象思维能力的有效办法。
5、融人人文文化,浸润生命对美的理解
人生光有点小聪明、仅掌握一些简单工具技巧是远远不够的。意识到这一点的不只是教师。劳伦斯·H·萨默尔斯(哈佛大学校长)曾经就人文教育的重要性说到:假如我们葬送了人文教育的薪火相传,一切将覆水难收。我们需要拥有一种最基本的判断力,这种判断力既无法从对自然科学的探寻中得到,也不能从社会科学中获得。人文科学应被置于人类所有阅历的顶峰。
知识社会的教育观,既不能容忍有知识的野蛮人(这种人过着吃穿富足而精神贫乏的生活),也不能容忍有文化的非专业性人才(这种人缺少责任感与效率观)。(后者比前者贻害更大)
教师只有对会计学科知识的人文内涵有充分的认识,才能有意识地把人文教育融合进会计教学当中,让学生感受和欣赏会计理论知识与会计实践活动的理性与人文之美。
(二)课外阅读
课堂教学毕竟是时间短暂而宝贵,大量的学习还是在课后进行。
电大会计教学以专科层次为主,设置的任何一门课程都不能覆盖经济生活中的各个复杂方面,很多问题要在更高级的课程中解决,甚至一些问题则根本不能在课堂上解决。
但是,对于一些课堂上没有明确讨论过的学科中的问题,则可以通过阅读,并将它们与所学过的基本原理联系起来思考,从而得到满意的解决。
阅读应当跟学习紧密地联系起来。通过阅读能深入了懈并思考各种会计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理论支持和会计实践中的热点问题,这样将有助于学科知识的掌握与拓展。
科学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着,教师不可能做到把层出不穷的事务、概念、理论、方法、制度等完全补充到课堂教学里去。因此,阅读就成为教学过程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教师要为学生提供课外阅读的书目。在学校图书馆里,应当有足够的书籍,用来扩充学生在教材方面的知识。(不幸的是,电大系统书籍少而且陈旧是常见现象)
对于一个善于思考的学生来说,他在脑力劳动上所花费的时间,用在阅读教科书上是很少的,大部分的时间是用在阅读非必修的书籍上的。思考习惯的形成,思考能力的提高,在决定性的程度上是依赖于课外阅读的。就这一点来说,课外阅读是培养学习能力的主要途径。如果一个学生只读教科书,把全部时间都花费在准备必修课上去,那么知识的积累、学习的效率是令人担忧的。
著名作家林语堂在”论读书”中尖锐地指出读书之忌,可拿来以警示:1、所读非书。学校专读教科书,而教科书并不是真正的书。读一部《小说概论》,到底不如读《三国》、《水浒》。2、无书可读。因为图书馆存书不多,可读的书极有限。3、书读不好。学校所教非慎思明辨之学,乃记问之学。记问之学不足为人师,《札记》早已说过。书上怎样说,你便怎样答,一字不错,叫做记问之学。学堂所以非注重记问之学不可,是因为便于考试。
(三)网络学习
知识经济时代教育的开放性不仅体现在教育的终生性,还体现在现时教育的无限性,后者依赖于互联网提供的广博之信息。加拿大人马歇尔·麦克卢汉说过,改变中世纪大学的并不是文艺复兴运动,而是印刷书籍的出现。同样,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是知识社会教育赖以支持的信息传播前提。
计算机网络所提供的教学资源是任何一个课堂上的教师都无法比拟的。大量的分析素材(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丰富的案例资料)和教学课件、丰富的书籍与文章、随时的BBS讨论与快捷的邮箱传递功能等等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无限的选择机会和交流手段,学生可以按需索取,自我服务。
三、学校经营管理政策
一提到教学质量,有人马上就联想到教师。这样片面、孤立的看问题,是犯了认识论上的错误。教学质量的提高是一个学校整体运营的综合结果。事实上,学校教育理念的定位、理念实施的制度体现、激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考核与评价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每个环节都会影响到教学质量。教师只是其中的一环。况且教师作用的发挥常常受制于学校的激励政策以及教育投入的比重。
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07-0000-01
五四时期是中国翻译理论取得较大进步的时期,这一时期涌现出大批著名的文学大家,这些大家也往往是翻译名家,为推进翻译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一时期无论是社团和流派还是关于翻译的论争较之以往都大大增加了。本文简述文学研究会与创造社两个社团关于翻译的论争,探究其对于翻译发展的意义。
1.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
了清王朝的封建统治,结束了长期的帝制。又在思想领域沉重地打击了统治中国两千年之久的,享有绝对权威的封建思想文化,为做了思想准备。“五四”运动则揭开了中国历史新的一面,在世界思潮的影响下,中国的文化思想领域,包括翻译领域,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这个时期白话文取代了文言文,进一步促进了翻译的发展。五四时期作为中国现代翻译文学的发端时期,这一时期的翻译活动在思想上有明确的目的,即为当时的政治和新文学服务,从翻译队伍上来看文学社团不断涌现,想成各自的风格和特色。在蜂起的纯文学社团中,文学研究会和创造社是它们的两个中心,代表了不同的思想和艺术倾向。
2.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简介
创造社是“五四”初期成立的文学社团,是中国现代文学团体。1921年6月由郭沫若、成仿吾、郁达夫等人成立。“创造社成员的译介活动,从理论到实践都有自己的风格和特点;译作方面,主要是译介西方浪漫主义作家作品和文学思潮,译风上,具有一种激情和创造性。创造社译介活动中的这一特点也可以说是创造社所标示的‘创造精神’在译介活动上的反映。”(方梦之,2004:365)
文学研究会是中国现代文学发展初期的著名学术团体,1921年成立由周作人、朱希祖、蒋万里、郭绍虞、许地山、耿继之沈雁冰叶圣陶郑振铎、王统熙等发起,倡导“为人生”的艺术.(温儒敏,2007::15)其文学主张和创作实践均倾向于现实主义。
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在发展过程中均吸收了大批优秀的文学家和翻译家,为翻译和文学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郭沫若早期将翻译和创作比作“媒婆”和“处女”曾备受争议,然而其后期主张“好的翻译等于创作”“翻译是一种创造性的工作”以及强调的“译者主观感情的投入”、译诗应讲求“风韵译”(即兼顾诗歌的字面、意义、风韵)这对于文学翻译的指导意义是显而易见的。郁达夫提出的“学、思、得” 三条翻译标准是对翻译生者的要求,可以视作是对严复三字理论的一个补充。矛盾提倡现实主义文学,认为翻译文学作品和创作一样重要,对于翻译本身的艺术要求,认为翻译不可失却“神气句调”,强调“神韵”这一重要观点。郑振铎则首次向国内翻译工作者介绍了英国翻译学家泰特勒《论翻译的原则》一书,及其的三原则。他不仅介绍了泰特勒的翻译理论,而且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3.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关于翻译的论争
从两个社团代表译家和译学观点不难看出,创造社的主要成员如郭沫若、成仿吾、郁达夫等都是早期留学海外,受到浪漫主义与唯美主义思潮的影响,而文学研究会的成员郑振铎、沈雁冰、许地山等较早受到社会主义思潮影响,提倡现实主义,注重文学的社会功用,重视重译和对弱小民族文学的翻译。这些差异促成了两个社团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这次论争。
3.1.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翻译论争的经过
“翻译的文学价值、功用问题,文学翻译与文学创作的关系、特别是文学翻译对作家创作所起的作用问题,是中国翻译文学的理论探讨的重要论题之一。”(王向远,2006:143)
针对文学与创作的关系,文学研究会与创造社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论争。论争缘起于1921年1月上旬,郭沫若给《时事新报》主编李石岑的一封信,郭沫若在信中谈到“翻译事业与我国青黄不接的现代颇有急切之必要,虽身居海外,亦略能审识。不过只能作为一种附属的事业,总不宜时期凌越创造,研究之上,而狂振其暴威”。论及翻译的价值郭沫若写到“翻译底价值,就专就文艺方面而言,只不过报告读者说:‘世界底花园中已经有了这朵花,或又开了一朵花,受用罢!’……所以翻译事业只在能满足人占有冲动,或诱发人创造冲动为能事,其自身别无若何积极的价值,而我国内对于翻译事业未免太看重了” 在信的末尾,郭沫若指出“处女应当尊重,媒婆应当稍加遏抑”(黄淳浩,1992:187-188)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郭老首先是肯定了翻译在特定时期的价值,但继而将二者对立起来,认为翻译的作用远低于写作,翻译附属与写作,翻译和创作分别比作“媒婆”和“处女”,这种说法过于绝对化,显然是不正确的,因而引发了文学研究会成员的批评。
1921年6月10日,郑振铎在《文学旬刊》上发表《处女与媒婆》一文,质疑郭沫若‘翻译是媒婆’的说法,认为他‘未免有些观察错误了’。随后矛盾也与1921年12月10日在小说月报上发表《一年来的感想与明年的计划》译文,认为郭沫若将翻译比作盆花不妥,认为翻译和创作一样重要。(参见咸立强,2008:50-52)郑振铎在1923年7月2日《文学旬刊》上发表的《翻译与创作》中,更把翻译比作是“奶娘”。
3.2.对于论争的反思
双方的争论在一定意义上推动了翻译理论的发展,但是论争的双方无法心平气和地探讨、抒发各自的见解,而是以各自的刊物为阵地,采取笔伐的态势,相互攻击,后期更是为论争而论争,这与论争的初衷探讨翻译问题相背离。如果两大社团可以心平气和地探讨当时翻译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这样对于文学翻译理论建设的作用也会更大一些。
在今天看来,翻译和创作是同等重要,各自发挥着不同的社会作用。当然,郭沫若后期的文学思想和翻译思想都发生重大的转变,并提出“翻译是一种创造性的工作,好的翻译等于创作,甚至还可能超过创作。”(陈福康,2000:263)这充分肯定了翻译的价值和意义,修正了自己先前的看法。
4.结语
五四新文学作为西学翻译之后的又一次,无论是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远远超过了第一次翻译。这一时期涌现出的大批优秀的文学家、翻译家,各类文学社团的兴起也为这一时期的文学和翻译发展提供了一个平台。创造社和文学研究会在中国文学翻译史上的作用也是不可磨灭的,大量的文学翻译和文学译作对于这一时期文化启蒙和唤醒国民的救亡意识也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 陈福康.中国译学理论史稿(修订本).[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2] 方梦之.译学辞典.[Z].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3] 黄淳浩编.郭沫若书信集(上).[Z].‘致李石岑’ [A].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12
【正文】
科学技术传播(TheTransmissonofScienceandTechnology以下简称科技传播)是指科技信息的交流、沟通与分享的过程或行为。它是实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关键。哲学家培根早就指出:知识的力量不仅取决于它自身价值的大小,更取决于它是否被传播以及被传播的广度与深度。科学技术是否被传播,传播的结果怎样,不仅直接影响着科学技术本身的价值,而且影响着科学技术的社会价值。本文拟就科学技术传播的社会价值作一些初步的分析和讨论,以此就教于学界同仁。
科技传播的社会价值是科技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技术的一种文化形式。科学技术作为人类的创造性劳动,既是人类认识客观存在的智慧结晶,又是人类认识客观存在的武器。从价值论的角度看,科学技术是“对于事物存在价值的确认。……事实上不可能找到一种科学知识,它不是对事物存在价值的断定。因为那样的知识没有反映事物存在的合理性和客观性,没有揭示宇宙联系和规定的丰富性,没有揭示事物所遵循的规律,因而也没有任何指导人的社会实践的能力。”科学技术正是由于其本身的价值所在,才有了传播的可能与必要,才有了其社会价值意义。正如马克思所说:“由于自然科学被资本家用作致富手段,从而科学本身也成了那些发展科学的人的致富手段。”“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扩展,科学因而第一次被有意识地和广泛地加以发展、应用,并体现在生活中,其规模是以往的时代根本想象不到的。”今天,发达国家工业生产的增长大约有三分之二来自先进的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生产力。国家的强弱及其国家在世界舞台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科技发展水平及有效地利用科技成果的能力。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并对社会进步起决定性影响的思想深入人心。近20年来,许多国家和政府纷纷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如美国的“星球大战”,欧洲的“尤里卡计划”,日本的“技术立国”等,即是科学技术所具备的社会价值的表现。科学技术的传播过程,无论这种传播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只有经过传播过程或传播活动,科学技术才能内化为生产者的技能,进而作用于劳动对象,发展社会生产力,推进社会各领域的变化。重视科学技术的生产力作用,就必须重视科学技术的传播。换句话说,科技传播是使科学技术的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直接生产力的必要环节,其社会价值意义即在于此。
一、社会成员科技意识的提高及整个社会科技氛围的形成
日本森谷正规认为,一个国家的技术向来是该国文化的产物。日本之所以能在二战后获得飞速发展,就在于它使来至欧美的技术,适应了日本的环境,即取决于日本“技术性格”与“技术风土”的相适应。我国长期以来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崇尚道德人伦,轻视工艺技巧的社会民众心理不能不说是近代以来,我国科学技术落后的一个重要因素。虽然我国历史上不乏将西洋先进科学技术传播给国人的贤仁志士,但终因没有适宜的社会文化环境而未能产生较大的社会效果。我国发展的历史及科学技术发展史都表明,社会及其所属成员对科技的认识、态度和评价是影响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一因素能转化为制约或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主观精神和客观社会条件。科技意识就是以这些认识、态度和评价为基本内容的。较高的社会科技意识,会使全社会自觉意识到科学技术的巨大社会价值,增强对科学技术的理解,形成尊重科学技术劳动和科技劳动者,支持科技事业的社会环境,影响、吸引更多优秀的社会成员投身科技。所以,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非常重视通过科学技术传播工作,将科学技术普及,进而提高社会成员的科技意识,形成全社会理想的科技氛围,如在英国的许多会议厅、甚至餐厅墙上悬挂的更多的是科学家的画像;我国特别行政区——香港仅科技传播的专门机构就有10几个;我国长春市图书馆也建立了国内第一个“院士厅”,厅内挂有许多院士的画像及生平介绍。各国政府都在通过各种形式的传播将科技意识、科技思想、科技态度传递给每一个社会成员,从而影响他们对科学技术的态度,影响他们对科技的理解、重视、支持及内化为科技劳动的积极性。科学技术的生产力功能只有依靠人的自觉的有意识活动才能实现,这种意识就是科技意识。科技意识的能动性是和它的超前性(相对于某一具体实践而言)、科学性不可分的。在科学技术的作用越来越大的当今世界,对科技的传播会使科技社会一体化发展,这样,科技才能适应社会环境,取得社会的认可,为社会及社会成员所容纳,才能被劳动者主动地内化为自己的知识,变成生产工具和从事实践活动的武器。
社会成员的科技意识问题实质上是一个社会民众心理问题,是社会发展的一定时期社会民众对科技价值的基本判断和基本态度。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社会民众心理的产生是特定文化传统和现实文化状况共同作用的结果,正如著名社会心理学家DavidG.Myers所说:“社会心理的变迁更多地是基于文化而不是过程。不同文化中的人可能形成不同的主张,并具有相同的形成方式”。在Myers看来,人的社会心理主要表现为人的社会态度,包括人的信念、意愿、好恶、目的、相信等等,这些社会态度作为一种价值判断会深深地影响甚至决定人的社会行为,于是,在人的社会态度和社会行为之间形成一种内在的关联效应。如果人的社会态度以一种普遍的社会共识被民众所拥有,就会在人的社会行为中形成一种内聚力,表现为较为一致的社会行动;相反,社会态度的混乱或多样,也必然引致混乱的社会行为或多样化的社会行动,社会就失去了其整合力。Myers认为,人的社会行为与社会态度之间的关联性用右图表示。
附图
从这一图示可以看出,态度与行为的关联性具有内在的双向导引途径,态度可以决定行为,行为也可以决定态度。行为和态度的内在关联构造又存在于一个更大的社会背景之中,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因而可以说,行为态度的相互作用是在作为整体的社会环境的影响之下进行,而通常我们对于态度的认识则主要是通过被表达出来的态度实现的。Myers认为,态度和行为的这种关联性具有非常普遍的意义,它真实地反映了各种文化传统中的基本状况,是一种普遍的结构模式。
根据Myers的结构模式,人们不难作出如下分析,即在一个社会中,如果其社会成员在信念、意愿、好恶、目的、相信等社会态度方面对科学技术的社会意义和社会价值具有良好的判断,具有发展、推进、大力利用和规范科学技术的良好社会共识,即具有良好的科技意识或关于科学技术具有良好的社会心理态度,那么,人们在行为上就会做出发展、推进和大力利用科学技术的活动,并通过这种活动,形成更好的有利于科技进步的社会氛围。如上分析结果表明,科技态度或科技意识在推进科技进步和发展中确实具有不可或缺的极其重要的作用,而全民科技意识的提高必然要得力于科学技术的传播,这是不言而喻的。
从传播的角度看,并非所有科技成果都能得到社会的承认,都能内化为人们的社会态度,都能存在于人们的科技意识之中。事实上,只有被社会所承认的科技,才能引起其成员对它的重视、理解,才能真正变成民族的科技,才能具有旺盛的生命力。贝尔纳在《科学的社会功能》中指出:“只有能够理解科学的好处的全部意义并加以接受的社会,才能得到科学的好处。”科技意识是理解科技的基础,科技意识的获得靠科技的传播。
二、科学技术的传播有利于科技知识的现实生产力转化
科学技术总是最先被少数的科技工作者所拥有、掌握,而科技的发展要靠全社会的力量,科技对社会的作用也必须借助于社会的力量。这就要求科学技术必须变少数人掌握为多数人掌握。而要达到这一转变,必须通过科技传播。通过科技传播,科学技术与生产力三要素相结合,转变为现实生产力。
科学技术与劳动者这一生产力中最活跃要素的结合。通过科技的传播,劳动者掌握了科学技术,从而提高了智力,提高了支配自然的有效性。科学技术与生产工具相结合,知识形态的科学技术通过生产工具“物化”出来,创造了新的生产力。科学技术与劳动对象的结合,使得新的劳动对象不断被开拓出来。运用科学技术的力量能够创造出自然界原先没有的劳动对象。新的生产工具、劳动对象无一不是科技的“凝聚物”。马克思关于“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著名论断,深刻地反映了这一本性。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今天,人才、科技、信息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本。计算机与自动控制技术的产生与发展,尤其是信息高速公路的普遍应用,使生产工具中增加了信息化、智慧化、网络化的新的计算机控制系统,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引起了社会产业结构的巨大变革,改变了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及管理国家的方式。信息高速公路的建立,一方面使得科技信息的传播、交流与共享速度、容量成倍地增加,人们能够很便捷的获得最新的科技、经贸信息,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人们能通过信息高速公路进行有效的合作,尤如一个单位。这样,科学技术在传播的过程中又促进了它自身的发展和其它学术的传播。正是由于科学技术的传播,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才能引起欧洲技术的变革、生产工具的改进和人们思想与行为选择的变化。哥伦布的航海之行不能不说是指南针传播的结果之一。马克思在《机器、自然和科学的应用》中评价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中的三大发明时曾提出:“火药、指南针、印刷术——这是预告资产阶级社会到来的三大发明。火药把骑士阶层炸得粉碎,指南针打开了世界市场并建立了殖民地,而印刷术则变成新教的工具,总的来说变成科学复兴的手段,变成对精神发展创造必要前提的最强大的杠杆。”
在知识经济扑面而来的时代,由于各种仪器的标准化、微型化和商品化,知识的获取、整理、支配、利用等操作在今天已发生了变化,我们有理由认为,信息机器的增多正在影响并将继续影响知识的传播,就象早先人类交通方式(运输)的发展和后来音像流通方式(传媒)的发展曾经做的一样,今天的科学技术传播对于知识这一重要生产要素的拥有及拥有质量来讲起着“瓶颈”的作用。正如后现代哲学家利奥塔尔所提出的那样,知识只有被转译为信息量才能进入新的渠道,成为可操作的。因此,我们可以预科,一切构成知识的东西,如果不能这样转译,就会遭到遗弃;新的研究方向将服从潜在成果变为机器语言所需的可译性条件。不论现在还是将来,知识的“生产者”和使用者都必须具备把他们试图发明或试图学习的东西转译到这些语言中去的手段。这也就是说,在科技高速发展及物化的时代,无论是科学技术的创造者还是科学技术的接受者,都必须掌握科学技术传播的知识或工具。
三、科学技术传播有助于塑造正确的社会价值体系
科学技术是人类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过渡的重要保证,它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扩大和深化的结晶。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加广泛深刻地引起社会各领域的变化,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及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甚至从根本上影响到社会价值体系的重塑。由于科学技术在其本性上具有深刻影响社会价值体系的功能,所以,科技传播必须在有效的和正确的社会控制之下进行。
新科技传播对人类社会价值体系的影响来说,可作如下概括:
首先,科技传播会深深地改变我们的文化观念。正如美国哲学家Lowrance所说,“科学已经消除了大量的文化神秘,清除了许多谜信,使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魔法的世界上,它把物质转化成毒气、体液、香味、惩具和生命力,重铸了身体和心灵、自然和教养以及古典的技术和手艺,展现了人类的那个大写的手。科学揭示了死亡、遗传和健康的原因、回答了人类的起源,指明了人类的趋向,使我们有能力理解我们所见所说的意义。科学不仅描述了特殊的文化,而且帮助我们精心制作不断变化的文化和社会观念。”
其次,科技传播能够创造全新的公众认识,形成新的社会透视热点。在科技传播过程中,当利用大众传媒手段对最新科技成果宣传报道和分析时,往往会在公众中造成强烈的震撼,创造出全新的大众认识,从而形成全社会对某些科技成果的关注,形成新的社会透视热点,从而动摇、修正或重铸出新的道德的、伦理的、审美的、行为的或实践的、甚至宗教的规则,这些规则在社会价值体系中的变迁,对于科技自身的发展和人类整体的演进,都会产生推进或阻碍的作用。
第三,技术的社会传播能够强有力地改变竞争社会选择的注意力,改造人们的价值观念。例如,在Lowrance看来,太阳能的广泛应用和储存方法的不断跃进,意味着大范围内对太阳能电池的梦幻般的进步,不是基于更有效的制造业,而是基于科学的发现。太阳能的技术应用所具有的这种促进人们价值观念的状况,并不是人为的,而是技术传播的结果。
第四,科学的社会传播能够澄清和帮助分析人们的社会选择,帮助提高公众的注意力。科学描述因果现象,人们的社会行为和态度是基于知识而改变的。因此,基于科学的认识和知识,有助于改变人们的社会态度和行为,对此,前文已作了较深入讨论。
第五,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传播同样具有改变人的现实价值体系的功能。
从如上几点讨论可以看出,科学技术的社会传播对于改变人的现实社会存在,尤其是对于改变人的现实社会存在的观念或社会价值体系,是影响甚大的,之所以会如此,是由科学技术的基本的社会功能决定的。
我们知道,科学技术知识是思想启蒙和思想解放的先导,科学技术对人的智力、思维方式都有重大的促进作用。随着科技的综合渗透,科技与社会的一体化发展,科技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社会事务的必要成份,贯穿于社会及社会事务管理始终。科学技术为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科技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物质与变化条件。任何一种科技的发明与传播都会不同程度的引起人们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例如,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发现,不仅丰富、发展了物理学理论,而且导致时空观、运动观和物质观发生了深刻的革命,改变了人们考虑问题的角度。资产阶级用科技这一物质手段,倡导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反对宗教神学的封建的世俗权威。“在技术方面,蒸汽机的产生及其广泛使用,极大地刺激了整个社会生产领域,钢铁工业、机器制造业、交通动力业、冶金和化学工业等生产部门的迅速壮大,一个席卷欧洲大陆的第一次产业革命普遍展开,导致了世界性的工业革命,这是一个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进步的狂飙时代。”可见,正是由于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的发展及其广泛传播,才有了人的较为全面、较为彻底的解放和自由,从而使人充分发挥其潜能,摆脱自然的束缚,使人的认识及其实践逐渐从宏观领域走向微观领域又走向宇观领域。科技价值观、科技思想和科技方法逐渐深入人心并成为人们认识改造世界的理性工具。每一次科技革命及其科技传播都在科技普及的基础上,不同程度地解放了社会成员的脑力,提高了社会成员的智力,引起了人们思想观念的根本性转变。正如亨利·哈里斯所说:“在二十世纪里接受教育的人——不管他知道不知道,不管他喜欢不喜欢——没有一个能够不受哈维、牛顿、达尔文、以至普朗克的学说所影响”。
四、科技传播有助于科学技术自身的发展
任何一种科学及其物化形式——技术都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科学技术是为解决某个或某些方面的问题产生的,所以科学技术只有变成现实的武器,才能实现它的社会目的。由于社会的系统性,某一问题的解决,仅靠一门科学或一种技术的运用是不可能的。它一方面要依靠其它科学技术知识,另一方面需要所有参与人对科学技术的掌握运用。如果离开科学技术的传播这一客观行为,科学技术知识就不能成为社会的力量。所以,就科学技术产生的直接目的的解决来讲离不开科学技术的传播,而每一次科学技术知识的传播结果都是以后科学技术产生与发展的前提或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著名科学家牛顿讲,我之所以站得高,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由于科学技术知识的可传播性及其被传播,人类知识、人类文化才能得以继承和完善。事实上,任何一种科学技术的发展、完善本身都是继承的结果。拿内燃机的设计原理来说,它是从汽缸内部产生热汽,这明显地区别于从汽缸外输入蒸汽的蒸汽机原理。但是,它同蒸汽机一样,都是靠热汽推动活寒在汽缸内运动而产生动力的,这是它对蒸汽机原理的继承和改进。任何科学技术的发展都是一个由传播到吸收、继承,再到发展完善,然后再传播的过程,科学技术本身也正是在这样一个不断反复的过程中,得到补充和修正从而获得发展。
根据如上讨论可知,科学技术对人类及人类社会所引起的积极社会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科学技术的传播也带来了一定范围的反功能、负价值。马克思讲:“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象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我们看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渡的疲劳。新……的财富的源泉……变成贫困的根源。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和自身卑劣行为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佛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我们的一切发现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具有理智革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现代工业科学与现代贫困、衰颓之间的这种对抗,我们时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这种对抗,是显而易见的、不可避免的、毋庸争辩的事实。”事实上,科学技术每将人类带向文明一步,人类都要为此付出相当大的代价。现代科学技术在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却增加了高科技犯罪;能源为人类提供了动力,但带来了环境的污染,生态环境的破坏;原子核裂变在为人类开辟了一种新的能源——核能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毁灭性的危机,1945年8月6日日本广岛原子弹爆炸就是铁的例证;电视使人们信息灵通,生活丰富;但却浪费时间,影响工作、学习及儿童的社会教育。克隆技术的发明、运用,克隆人的出现既能避免减少人类工作的负荷、损伤,却也可能带来更多的混乱、犯罪。科学技术越发展,科技传播越迅速,科技消极的社会功能暴露得就越明显。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科学技术传播亦是如此。我们应在积极推进科技传播的同时,有意识地将科技传播的负面效益限制在最小范围,并利用其它科技知识加以彻底解决。只有科学技术才能最终解决认识世界、改变世界的问题。对此恩格斯早就指出:“在科学的猛攻下,一个又一个部队放下了武器,一个又一个城堡投降了,直到最后,自然界无限的领域都被科学所征服,而且没有给造物主留下一点立足之地。”
总之,科技传播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快速交通工具的出现,增加了人类活动的半径;电视机的普及,使“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成为可能;航天技术的发展,开始了人类“太空旅游”的年代;电子计算机使人类信息共享。科技传播以其巨大的力量无孔不入地进入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推动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今天随着知识越来越成为新型的生产要素,科技传播的功能及其价值必将日益明显。科技传播的速度与质量将成为一个民族知识拥有与操作的基础环节。所以,加大科技传播力度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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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U.S〕亨利·哈里斯《科学与人》商务印书馆,前言。
作者简介:马崇坤(1976――),男,丹东辽东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
大学生的社会化问题如何看待,导大学生的社会化如何正确引向着健康、正确的方向发展,不仅是社会学,而且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试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大学生的社会化问题作一下粗浅的分析。
一、大学生的社会化定义
大学生的社会化:人在特定的社会物质文化条件下,通过与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成为具有独立人格的社会合格成员的过程称之为社会化。社会化的根本任务就是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明确生活的奋斗目标、学习社会行为规范、培养社会角色、明确社会责任感,自觉地以社会规范来制约自己的行为。这个不断学习与完善自我的过程就是社会化过程。
二、大学生社会化的构成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现在社会里,一个人必须掌握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这就需要通过学校教育得到普及和充实。对刚从少年步入青年的大学生而言,大学生阶段是他们身心、知识等各方面承上启下的转折时期,是走向社会,独立承担的准备时期,是人生的关键时期。同时这一时期的广大青年学生也达到了社会化的成熟阶段,是他们正常社会化的最后阶段是他们正常社会化的最后时期,从此就要步入广阔的社会,成为广大社会的一员。这一时期,我认为大学生社会化的构成主要有校园性、宿舍性、社会性的特点。
校园性
踏入大学校园后,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但环境改变了,面临着一种重新分化组合局面。环境与地位的变化促使大学生总结积累人际交往经验。努力锻炼在公众场合善于表达自己。与他人沟通交往能力。学校经常组织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使大学生走出自我,融入集体之中
宿舍性
宿舍作为大学生生活的最小群体,三、两个人,但是每天他们的成员之间都要有最直接的交流。班级、学校乃至社会上白天发生的事,他们甚至可以在熄灯后 沟通。这种信息交流最直接、最坦诚。
社会性
大学生即使在校园也是生活在社会大背景之中。他们也是在时刻关注自我和关注社会发展之间达成一种动态平衡,绝对不能脱离社会实际、社会责任,要采取因势利导,更不要单纯地沉溺于对自己的未来的自我理想设计之中。
大学生的社会化问题
1、思想上
存在着不安和动摇,对自己的未来抱有各种幻想,对自己即将跨入的社会了解不够,感到某些困惑不解,社会价值观的多样化增加了自己认识和选择的困难。
2、观念上
现在的大学生充满着激情,个性鲜明,能够勇于追求社会上的令人向往的事物,十分迫切想了解社会生活中的种种现象,并寻找到解决的自己答案,并积极对比联想到如何度过自己的人生。但是因为他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激情也同样尚未不稳定,感情强烈而面对困难的时候就会脆弱,阅历储存的知识、社会经验都是累积不足,使其在个人观念上常常表现为主观性、片面性和时代性的特点。
3、因素上
大学生的社会化受许多因素制约
(1)、微观环境的影响
笔者认为大学生社会化的微观环境最主要是指他们学校、班级、宿舍、及其所参加的学校各种社团组织、教师群体以及家庭。上述这些群体对大学生社会化的发展具有及其重要的影响。对以后的成长也是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要引起我们的足够的重视。
a. 班级、宿舍影响。班级和宿舍是大学生直接生活其中的最简单,也是最基层的社会群体。也可以这样说他们是微环境的细胞。因为在班级和宿舍里。学生成员间无论是上课还是在宿舍里他们面对面的互动,从而形成非常亲密的关系并能建立起非常好的感情。每个大学生刚一入学,都能归属于固定学校、班级和宿舍。每一个人当然社会关系就处在这些群体之中,个人思维、行为习惯、价值观、知识结构等,都受着这些群体以及其中的其他人的影响。大学生的个性的形成和发展主要地也是在生活的群体中实现,尤其是在其直接生活的初级群体中实现的。
(2)、宏观环境的影响
宏观环境对大学生社会化的作用和影响并不十分显著,它不能决定大学生社会化的具体情况和细节,但他却是决定大学生的内容、性质和方向等等。
a. 典范作用的影响。不同的社会阶段有不同的典型人物特征,我们要充分认识典型人物的时代特征,可以利用这些道德模范,学习标兵,各种能手,使学生向他们看齐,让他们成为心中的偶像,人们在思想上、认识上得到充实,是社会得到充分的认识,并弘扬的社会的正气。
b. 社会负面效应的影响。社会负面倾向虽然是少数的,但是也会自觉不自觉影响着学生,使学生产生消极影响,从而对年轻人的发展极为不利,作为思想政治工作者尤其要重视这一重要环节。
当然,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对大学生社会化的作用和影响,并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时候相互结合、对学生影响也是此消彼长的过程的。这也是我们要注意的环节
高校大学生社会化问题对策研究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特别是思想政治辅导员更应该把目标应该放在大学生社会化的方向上,应该与时俱进的把大学生的社会化引导正确的方向发展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要以研究大学生社会化问题作为基本落脚点,根据当代大学生社会化的特点有的放矢采取正确工作方法。同样学校应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特别是具有自己鲜明特点的校风、班风,以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组织、引导学生成立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协会并结合专业特点成立一些专业协会,定期开展活动。
一、引言
关于第二语言习得理论的分类,有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五分法,甚至有的研究者提出了52种学习理论。其中三分法的赞同者居多。多数专家认为,语言习得理论大致可分为外在论、内在论和社会文化论。内在论是这三大理论流派中最庞大的一个,主要分为两大流派──先天论和认知论。认知论又包括信息处理模式、连接主义论、信息竞争模式等理论。三大理论流派中,社会文化论是当今研究的热点。它主要包括新近出现的对话论、活动论、实践共同体等理论。早年研究者多对内在论和外在论进行了比较研究,但内在论尤其是认知论与社会文化论方面的比较研究并不多见,本文试从这一角度对其进行初步的探讨,以期对外语教学和研究有所启示。
一、认知论与社会文化论的主要观点
1.认知论的主要观点。
20世纪70年代以来,二语习得研究对象从单纯的语言开始转向学习过程中学习的主体等因素,在研究学习者外部因素时,开始对曾经被视为是"黑箱"的学习过程进行了全面探讨。
认知论认为,第二语言习得是一个心理过程,是二语知识系统的发展和在交际中的使用。从认知的角度研究,第二语言习得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把语言等同于一般性的知识,把学习一般知识的方法应用于语言学习之中。认知论包括信息竞争理论、信息处理论和其他多种理论。无论哪种理论都认为:第二语言学习是对一种复杂认知技能的习得。学习一种外语,就是学习一种技能。把语言习得等同为一般的认知过程,认为第二语言习得过程就是一个语言信息在大脑中输入、加工、处理,新旧信息各个阶段的重组和连接直至自动化的过程;试图以人类学习一般知识的过程为依据来认识第二语言习得,只要经过最初的机械练习,以及不断的信息处理和加工,通过掌握语言规则,就可以逐渐达到信息处理的程序化和自动化。
2.社会文化论的主要观点。
社会文化论综合了理解人类行为的多个学术领域,发展出超越了个体与环境的二元论的概念。人类通过能动地作用于外部世界而变革外部世界,进而变革自身,在这种交互作用的过程中使客体的心理表象得以表征与具体化。借助心理表象的中介,主体与客体世界的关系得以实现,从而说明人类受外部客体的制约,特别是受社会环境的制约。因此,二语习得同样受到社会因素的制约。社会文化论强调二语习得中社会文化的作用,强调学习者的内在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之间的互动,从而丰富了第二语言习得理论,也为研究第二语言习得提供了新的研究方法[4]。维果茨基狭义的社会文化理论认为,社会关系和文化制品在组织人类特有的思维中扮演主要角色,并提供了一个不孤立于社会环境而可以系统研究认知的框架。
二、认知论与社会文化论的区别
1.强调语言习得模式中的不同环节。
这两大理论都承认语言习得模式是输入(或环境或刺激) 语言习得内部机制输出(或习得的知识,或行为)。但认知论更关注语言习得的内部机制;而社会文化论则更重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以及二者的关系。
2.与心理语言过程的关系。
社会文化理论与包括认知论在内的其他语言学习理论的根本区别是社会环境和心理语言过程不再被看成是两个分开的现象,社会化和语言习得不从产生它们的语言交互环境中剥离出来。对二语习得者来说,语言发展产生于社会交往的过程中,在社会交往中二语学习者积极参与意义建构,并通过该过程习得第二语言。
3.运用发展法来分析学习者语言习得时的隐喻不同。
认知论的隐喻是习得,即学习者接受语言输入,习得语言并储存在头脑中,在需要的时候输出。社会文化研究方法的隐喻是参与,个人在学习中起一定的作用,但个人最终能独立完成的能力必须在社会交往中以协作的方式获得。社会文化理论因此为语言学习提供了一个更全面的视角,认为个人和社会融为一体,语言知识和语言使用不可分离[7]。
4.二语习得领域的相关研究方法。
以临近发展区为例,二语习得领域的研究大部分集中在微观发生领域,即在逐句的话语交际中来认识学习者第二语言的内化。社会文化理论的微观发生研究从认为交互导致语言学习,转向认为交互是语言学习发生的场所,从而为二语习得研究提供了更多的方法选择。
5.对于语言输入、输出在二语习得中的作用的探讨。
Krashen的输入假说与Swain的输出假说对语言输入与输出活动在二语习得中的作用持有不同甚至相反的观点。认识论并未对这一矛盾提出解释。但运用社会文化理论探讨语言输入与输出活动在二语习得中的作用时,他们的分歧可以得到解决。维果茨基认为人类高级思维功能建构于社会、文化、历史和教育的环境中。而这个环境是一个由社会相互交流编织成的网,一个由语言输入与输出的辩证统一体。所以,语言输入与输出活动的相互作用引起第二语言的发展。
6.相互交流中参与谈话者的作用的不同理解。
受认知论启发而提出的相互作用假说对于在帮助学习者理解以及被理解的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与社会文化论有着不同观点。其主要区别在于对个人认知过程的强调不同。相互作用假说强调学习者头脑中的个人认知过程。相互作用通过给予学习者需要的输入来加速内在的过程,最终使那些认知过程成为可能。社会文化论者认为,通过社会的相互交流而发生的学习过程中,交流会话更重要,他们认为,随着社会活动中知识的内化,人们借助中介控制和重组他们的认知过程。
三、认知论与社会文化论对外语教学的启示
1.认知论对外语教学的启示。
内在论强调学习者从自身经验背景出发对客观事物的主观理解和意义建构,重视学习过程而反对现成知识的简单传授。认知学习论为现今的外语教学带来了一场新的革命。该理论认为学生学习时头脑中的认知结构和认知加工过程是决定学习结果和学习效率的直接原因,教材、教法等一切外部条件虽然重要,但都只是影响学习的间接因素。这种观点对我们今天的教学有许多启发。教师要让学生充分参与到教学活动中,采用现代教学手段,以激发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对学习材料的深入思考,提高对新学知识的解释、推理、运用能力,树立教学目标的新观念。从发展的角度来看,没有什么教学目标比使学生成为独立的、自主的、高效的学习者更为重要。所谓独立,是指学生离开老师,甚至离开学校之后还能继续学习;所谓自主,就是让学生去主宰、支配学习内容,而不是由学习内容来支配、控制学生,变"要我学习"为"我要学习"。 教师在创设学生学习的外部条件时,必须以学生头脑中的认知规律为前提。这些外部条件指能激起学生努力去从事思考和记忆等心理活动的事件。外语教师要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抛弃"一言堂"的传授方法,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重视学生内在认知动机的作用,这里的内在认知动机是指由学生的学习活动本身所引起的学习动机。
2.社会文化论对外语教学的启示。
最近发展区是维果斯基社会文化理论中的重要概念,儿童现有水平与经过他人的启发帮助可以达到的较高水平之间的差距,就是“最近发展区”。维果斯基认为:教学不仅应该考虑儿童已经达到的水平,而且要考虑儿童经过努力可能达到的水平。只有当教育走在发展之前时,才是好的教育,他主张教师要重视学生学习的最佳期限,不应盲目拔高或迟滞,以免错过最近发展区。据此,可以得到以下启示:①学生是自主积极的学徒式学习者。②学生的学习受背景影响。③教学应向学生提供挑战性认知任务和有效支架。④教学是一个相互作用的动力系统。最近发展区对学习英语的启示是:教师在英语教学中,应关注学生学习的背景,倾听学生需要;激发英语学习兴趣,创设有效支架;创设活动情境,增强参与意识;发挥学生特长,体验成功乐趣;提倡合作学习,享受合作成果等。
四、结语
不管是二语习得研究的主流认知论还是研究的新热点社会文化论,在外语教学中的应用都有可以兼容的部分。正像Zuengler和Miller文章的标题"认知和社会文化: 两个平行的二语习得视角?"所预示的一样,社会文化视角可能是在原有的世界之外开创了另一个新天地。如Yoric所倡导的,假如我们能为学生多建几座桥梁让他们从中选择的话,相信他们到达终点的可能性就会大很多。二语习得研究的社会文化视角只是这众多"桥梁"中的一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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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终生学习思潮逐渐深入人心,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日益提高。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成教学生长期受到社会的漠视与责难,时到今日从未得到社会的重视和改观。随着成人教育的蓬勃发展,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成人学生数量日渐增多,在社会竞争愈发激烈的大环境中,成人学生的心理问题更有蔓延与增长之势,严重影响了成人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危及到成人教育教学质量甚至成教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关注成人学生的心理问题已成为迫切解决的现实课题。
一、成人学生心理问题概述
成人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社会对成人教育的漠视,对成人学生的淡然,已逐渐成为阻碍成人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成人教育对象的成人学生,作为社会中的特殊社会群体,其心理问题愈发严重,更值得我们去关注与研究。成人学生心理问题颇多,但主要表现为强烈的自卑感、冷漠的人际关系、消极的人生态度三个方面。
1.强烈的自卑感
成人学生大部分都是高考落榜生,与考入普通高校的学生相比的确存在一定的差距,可以说是出于无奈才接受成人教育的。为此,他们普遍存在着自卑感,认为自己低人一等,对自己的未来发展缺乏自信。加上家庭的责难、社会的歧视,让他们总觉得自己不如他人,一无是处,于是自暴自弃,得过且过。
2.冷漠的人际关系
成人学生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子。其家庭背景存在很大差异,家庭条件不同。在与别人交往时不主动、过于羞怯,过多地考虑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对自己的言行极端压抑。同时,很多学生与网络为伴,沉迷于网络游戏,生活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之中,与现实中的同学交流甚少。
3.消极的人生态度
成人学生由于强烈的自卑感,失去了敢于面对困难的勇气与决心,缺乏勇于探索和创新的意志。在现实生活中意志消沉,缺乏上进心,对未来一片茫然。不仅在学习上不努力,在人际关系上也缺乏主动与人沟通,在业余时间更是无所事事,生活单一且无任何意义,总而言之,成人学生消极地对待身边的人和事情,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和激情,更失去了对生活的热爱。
二、成人学生心理问题溯源
探究成人学生心理问题产生的缘由不难发现,影响成人学生心理问题的成因很多,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成因。但就具体而言,主要有学生自身、学校和社会三大因素。
1.自我认知的偏离
根据现代社会心理学家利昂·费斯廷格的社会比较理论可以得知,人们对他们的能力水平和态度做出正确的准确评估需基于两点。其一,在缺乏直接的自然标准时,人们通过与他人比较进行自我评价;其二,人们应将自己与相同水平的人进行比较。然而成人学生的自卑感源于同普通高校学生的比较,甚至是普通重点高校的学生比较,由此可以看出他们寻求的比较对象就是错误的,同时社会比较理论的比较目的不仅是为了获得准确的自我评价,更是获得自我强化、自我进步的一种途径。因此成人学生在对自己和他人进行比较时,比较的目的应该是认清自己缺点,吸取别人的优点,而不是自卑、消极的逃避。
2.学校关怀的缺失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将人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目前,很多普通高校把成人教育学院仅仅当着一种创收的手段,忽视了对成人学生的细心呵护。缺少了学校的人文关怀,成人学生就像没爹没的孩子,成人学生至进学校后,学生的日常管理、教学管理等一切由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学校几乎不予过问。由此可以看出:在成人学生与全日制统招学生之间,学校给予学生的关怀存在极大反差,这种差距体现出的是教育的不公平、学生的不平等。学校关怀的缺失让成人学生难以找到归属感,在一个缺乏温暖的集体中冷漠、孤僻等心理问题便产生了。
3.社会偏见的误导
偏见是对一个群体或个人的一种评价,它包括对圈外群体的负面态度和对圈内群体过于积极的正面态度。同时,偏见具有广泛的破坏力,如:人们对一个人所属群体的偏见会影响他们对这个人的评价。在社会的大家庭中,许多人认为成人教育是不正规教育,是普通高等教育的补充,是汇集为拿文凭的在职人员、学习成绩较差的落榜生的场所,于是在社会中时常听到对成人教育的质疑声和披露声,一系列关于成人教育替代论、消亡论的陈词滥调甚至在学术文章中也经常可见。社会的偏见导致的不仅是对成人教育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难以抹去的阴影,对成人学生更是一种内心深处的伤害。诚然,成人学生的学习成绩普遍比普通高校的学生成绩要差,综合素质相对较低,但是绝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全面否定成人学生的个性特点。在成人学生中也有相当多素质较高、能力较强、具有个性特长的有上进心的学生。
三、成人学生心理问题解码
相关实践证明,成人学生的心理问题解决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通过学生自身、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顺利完成。 转贴于
1.学生正确认识,重塑自信心态
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想让学生彻底走出心理阴影,还需要学生自身的努力,让他们正确地认识自己,调整自己的心态,全面地剖析自己,正确认识现状,重塑学习、生活的信心,引导他们从不同的途径走向成功。
围绕培养学生自身的信心,要做到以下几点:其一,自我定位,树立学习专业的信心。要让学生充分认识、了解、审视自己,了解其优劣势,让他们认识到自己喜欢做什么,适合做什么,从而依据“克己之短,扬己之长”的原则学自己喜欢的课程,做适合自己的事情。这样给他们造成一定的心理优势,保持乐观的心态,迎接每一天的学习和生活。其二,自我表扬,树立实现价值的信心。人自身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因此要想获得成功,只有在不同时期、不同空间审视自我,了解自我,接受每一次的挑战。在经历每一次挑战时,给足自己信心与掌声,让自己充满激情去实现自己的理想。其三,自我规划,奠定实现成功的信心。美好的憧憬、百般的无聊、无奈的悔恨、极度的茫然是大学生们一般都要经历的情感变化,是对大学生活感知的结果。刚进大学时的好奇心让其对大学生活有了美好的想象,熟知大学生活后的他们开始欣然接受自由大学给他们带来的无聊与空虚,一直到后来的悔恨和茫然。不妨追问是什么原因致使他们丧失了原有的斗志?不难发现是因为他们没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因此,为学习制定计划,为生活设计颜色,为人生设定目标,是当今学生们逃脱落入俗套的重要方法,更是成人学生实现成功的必然选择。
2.学校倾力关注,构建平衡心理
成人高等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建设培育了众多人才,更为社会发展作出了难以衡量的贡献。然而,受社会传统偏见和思想误区的影响,我国成人高等教育受到了国家的“特殊待遇”,成人学生遭受了严重的不公平对待。在一定程度上,成人高等教育沿袭了普通高等教育的教学方法、学籍管理、班级管理和课程设置等,针对成人学生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学校并未对此提出相应的教学要求,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很多学校就算制订了规章制度,但都是形同虚设,没有严格执行。同时,对成人学生更是缺乏人文关怀,学生没有安全感,没有体验到家的感觉。然而,再放眼看看学校对统招学生的态度,这种两重天的待遇不得不让成人学生感到失望,由此产生心理的极度不平衡。为此,学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导向,平等地对待每一位成人学生。具体做法为:第一,将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统一纳入学校的发展规划。成人教育不是学校创收的手段,而是培养符合社会发展的优秀人才的场所,其根本任务就是培养人才、服务社会,为此,成人教育的发展应列为学校发展规划的重要部分。第二,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成人学生可以选择统招学生所学课程并和他们一起上课,经考试合格者学校承认其所修学分。第三,成人学生享有与统招学生相同的参加学校课外活动的权利。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成人学生同样有权利参加。这样不仅丰富了他们的业余生活,更为他们提供了与其他同学交流的机会,更体现了学校对学生的公平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