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7-14 09:26:02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篇1

一、QS市场准入的要求

“QS”是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在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与其一起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企业声明,该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该产品经过国家核定,有市场准入资格。企业证明,这个产品是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企业承诺,食用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只要购买加贴有QS标志的产品,就是获得国家认定的放心食品。国家对于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食品。

二、企业应对食品市场准入制度(QS认证)对策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通过保持环境卫生,维持必备生产设备,控制加工工艺及过程,严格要求原材料、产品标准、人员健康等生产必备条件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针对不同的食品出台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确定其保障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具体要求。

1、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准备工作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应充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密切结合相关产品审查细则的具体要求,尽早完善和准备好资料和证书收集、生产场所布局图及工艺流程图、规章制度等三类材料。

(一)资料及相关证书收集。对于新筹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先办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有营业执照可使用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还应准备好生产场所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上述材料中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生产场所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的企业名称、生产地址需一致,不得有任何出入,如有出入需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最后企业还要准备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以及当地环保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 (环境影响批复及验收报告或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二)生产场所及生产工艺流程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绘制好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周围环境平面图及生产工艺流程图。在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中需标明各功能间的生产功能及面积,平面图中还需体现主要生产设备实际摆放位置以及人流物流方向。周围环境平面图需标明四周实际环境情况,要求25米内无污染源。生产工艺流程图中应附关键控制点说明,关键控制点的参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具体关键控制点参照相关审查细则。

(三)建立企业规章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的规章制度包括:1.治理结构图,结构图中应明确各岗位职责,重点岗位包括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检验人员、采购人员、销售人员等;2.企业执行标准,食品生产企业应先确定所生产产品是否具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如没有则使用经备案的企业标准。企业执行的标准要与实际工艺保持一致;3.产品标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需按照《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设计好产品标签;4.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及清单;5.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清单及有权使用证明;6.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7.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供应商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格检验证明或报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在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期证明其真实性; 8.员工健康证、检验员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检验员除了持证上岗外还应具有检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

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人员的基本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以及食品生产获证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根据所处不同岗位,不同企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及法律知识。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熟悉《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掌握企业生产的食品质量信息,及时关注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形势。食品生产加工人员应熟悉企业作业指导书,掌握食品企业关键部位关键控制点,能熟练操作生产设备,对各项生产数据能详细如实记录。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及检验人员要熟悉产品标准,了解产品特性,能做好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的检验工作,质量管理人员还应做好产品风险信息收集工作,及时为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提品质量分析报告。

3.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程序包括:企业申请,接受质检部门组织的审查和检验,合格者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1)企业提出申请时,应当向省级或者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填写好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提交的申请书第一页要注意加盖单位功章或法人签字(预核准企业)及在首次申请、延续换证、变更中选出实际相符的一个打勾;在申请书中的申请人陈述这页中要注意:第1点中企业名称是预先核准还是登记注册,已登记注册的企业要申请人签名及加盖功章(预核准企业只要法人签字),同时还要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等其他书面材料,这些证件的复印件都需加盖单位功章(预核准企业只要法人签字)。(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接到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企业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书面材料审查合格的,由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省级或者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发出后,会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审查组完成现场审查工作,这一时期企业要充分做好现场审核的准备.特别是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所负责的领域知识要熟练,以便更好的配合审核组的工作。审查通过的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并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企业所在地质监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情况的回访确认。所提交的整改材料如是需拍照片的一定要注意:整改前与整改后拍照的方向需一致。申请企业在许可抽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样品送检,检验机构在收到样品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这个环节需注意:有的企业是用快递寄出送检样品,那么要及时与检验机构联系确认送检样品是否寄到,并问清楚要交多少检验费及检验机构的帐号和户名。检验机构会在出具检验报告的2个工作日内向审查中心和申请人递送检验报告。(3)经审查,企业不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或者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但是产品抽样检验不合格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向企业发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企业接到《不合格通知书》后,应当进行认真整改,两个月后可以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上述文字对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做了简要介绍,并梳理了取证过程中需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准备的材料及取证程序。但食品生产许可证具体核查时还要查阅子文件以及与现场核对,进行详细考核和评比,企业在取证核查前应按照实际情况做好充分准备。

参考文献

篇2

生产许可证的sc意思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中的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

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于具备某种产品的生产条件并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依法授予的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生产许可证适用于企业发证、换证、迁址、增项等的生产许可证申请。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取证的,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分别填写申请书。

(来源:文章屋网 )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质检总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质检总局确立今年打假重点 等 质检总局公布绿茶产品抽查结果等 质检总局监督抽查童车等31种产品 质检总局颁布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 质检总局:购买凉席小心甲醛超标 等11则 李长江:质检总局原局长的“罪”与“罚” 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新增嘧霉胺、硝磺草酮等产品相关标准 质检总局公布7种电子商务产品抽查结果公布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04年度免检产品类别目录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香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饼干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国家质检总局对22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印发《关于加强质检系统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 质检总局公布2016年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 质检总局开展“质检邀你看企业,质量安全大家行”活动等一组 国家质检总局大质检文化建设工作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等 国家质检总局曝光防非典产品制假案件 国家质检总局唇膏口红产品质量专项抽查结果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中国 > 科技 >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农药等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的公告》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农药等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的公告》 杂志之家、写作服务和杂志订阅支持对公帐户付款!安全又可靠! document.write("作者: 本刊编辑部")

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和《国家质检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5号)的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新颁标准、国家产业政策等有关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对农药等相关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部分具体要求进行了修订。现将农药等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3年2月5日附件:农药等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 《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内容: (一)条款1.2 修订内容如下: 1. 表1中取消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规格内容: 2. 表1中新增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规格内容: (二)条款3.7修订为: 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3.7.1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的决定》(国发〔2005〕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的规定,农药产品列入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为: 3.7.1.1淘汰类: (1)自2005年12月2日起,淘汰采用钠法百草枯生产工艺、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螨醇工艺; (2)自2010年10月13日起,淘汰规格为10%草甘膦水剂,淘汰敌百虫碱法敌敌畏生产工艺,淘汰农药粉剂雷蒙机法生产工艺; (3)自2011年6月1日起,淘汰小包装(1公斤及以下)农药产品手工包(灌)装工艺及设备。3.7.1.2限制类: (1)自2005年12月2日起,限制新建敌鼠钠盐(敌鼠钠)、溴鼠灵原药、溴敌隆原药、杀扑磷原药、水胺硫磷原药生产装置; (2)自2011年6月1日起,限制新建福美双原药、杀虫双、三氯杀螨醇原药;限制新建草甘膦原药、毒死蜱原药(水相法工艺除外)、三唑磷原药、百菌清原药、阿维菌素原药、吡虫啉原药、乙草胺原药(甲叉法工艺除外)生产装置。 3.7.2根据《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1586号公告》的规定,自2011年6月15日起,停止受理灭线磷原药、硫丹原药、杀扑磷原药、甲拌磷原药、克百威原药、灭多威原药、氧乐果原药、水胺硫磷原药、56%磷化铝片剂、40%杀扑磷乳油、甲拌磷乳油、甲基异柳磷乳油、灭多威乳油、40%氧乐果乳油、35%水胺硫磷乳油、硫丹乳油、3%克百威颗粒剂、灭线磷颗粒剂等农药新增生产许可申请, 停止批准上述农药的新增生产许可证。 3.7.3根据《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745号公告》的规定: (1)自2012年4月24日起,停止受理百草枯母药和水剂新增生产许可证申请,停止批准新增百草枯母药和水剂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2)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生产许可证、停止生产,保留母药生产企业水剂出口境外使用,允许专供出口生产; (3)自2016年7月1日起,停止百草枯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3.7.4根据《关于严格控制新、扩建或改建1,1,1-三氯乙烷和甲基溴生产项目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办〔2003〕60号)的规定,2003年7月1日起不得新建、扩建或改建1,1,1-三氯乙烷和甲基溴(溴甲烷)生产装置,2015年1月1日起停止溴甲烷的生产。 3.7.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26号)、《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485号)等有关规定,申请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核准或延续核准文件。 3.7.6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规定,对于生产列入表1中标*的品种并且其生产方式为“生产”的企业,应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生产列入表1中标*的品种并且其生产方式为“加工”或“分装”的企业,应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7.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2011〕20号)的规定,敌百虫、敌敌畏、磷化铝的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三)条款4.1.1.4修订为: 4.1.1.4 农药企业应提供国家核准或延续核准文件(或公告)复印件,其核准的生产方式、生产场所应与企业实际情况一致。 申请新增原药品种的企业,应提供该原药品种的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四)条款4.1.1.7修订为: 4.1.1.7 申请企业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的电子文本,电子文本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申请书电子文本(Excel)》格式填写,请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产品质量监督”页面“生产许可”栏目中下载。

篇4

中图分类号:F27;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01

食品质量安全是直接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2009年2月28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提出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目前,已有28大类食品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范畴。我国食品工业的生产技术水平总体上同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我国,存在大量的小微食品生产企业。随着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新制度的出台,一些小微食品生产企业面临着是否退出食品生产行业的两难选择。

一、小微食品生产企业现状

1.企业规模小

小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多由作坊生产发展起来,以传统的家庭模式为主要生产方式,家庭成员为主要工作人员,沿袭着规模小,人员结构简单,技术力量不足,企业管理制度缺失的发展模式。

2.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

小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部分是以手工加工方式为主,企业管理者文化层次较低,不具备专业知识背景的居多,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足,质量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感差。从业人员工作岗位不固定,人员流动性大,工作习惯随意。

3.生产条件较差

小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多生产厂房小,功能分区混乱。加工设备简陋,使用时间长,维护保养不足。一些小微企业还一直沿袭着以往家庭生产的模式,生活生产不分离,厂区环境脏乱。

二、获得生产许可应满足的条件

早在2004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国已制定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及审查细则。审查通则及审查细则从环境卫生、生产资源、原辅材料、生产加工、产品、人员、检验、包装及标签标识、贮运、质量管理等方面详细规定了取得或拟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国家质检总局与2010年4月7日公布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一)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四)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五)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

三、小微企业如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1.提出申请

拟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三)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四)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五)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六)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七)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八)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九)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2.迎接现场核查

许可机关受理食品企业提出的许可申请后,将指派二至四名核查人员组成核查组到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组将依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现场核查表》和相应的审查细则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对照性核查。核查分质量管理职责、企业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过程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检验6个部分,共42个核查项目,其中车间要求、生产布局、生产设备、设备清洗、企业标准、采购验证、质量控制、检验设备为重点项目,企业应根据核查表的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3.不合格项整改

核查组现场核查结束,将对企业现场生产条件给出是否符合的核查结论,并将在企业查出的不合格项填写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合格项改进表》中,被核查企业应当针对核查组提出的意见尽快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4.送样检验

现场核查合格的企业,核查组将对企业成品库内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许可抽样检验。生产企业应将所抽取的样品妥善保存,并与规定时间内送至具有相应检验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

四、小微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注意事项

1.增强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安全生产的意识

通过媒体、网络、参加培训班以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日常监管活动,及时了解食品行业的动态,学习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出台。注重和同行,尤其是和大企业的交流,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屏除落后的生产观念,建立正确的主体责任意识。

2.把好原辅材料验收关

小微食品生产企业缺少对原辅材料进行全项目检验的手段,为保障食品安全,达到准入制度的要求,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应注重原辅材料的验收工作。食品生产加工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品原辅料生产食品。以未经加工的农、渔产品为原料时,应选用新鲜、质地优良的原料,避免腐坏变质原料的掺入。以已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为原料时,应向供方索要所购产品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合格检验报告等。涉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应注意生产许可证副本明细中是否涵盖该产品品种。

3.注重生产资源和环境卫生

小微食品生产企业规模虽小,但也必须具备与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生产设施、生产设备以及原料处理、生产加工、原料与成品贮存等场所。使用特殊设备生产加工食品的,还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企业周围应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企业生活区、生产区应当相互隔离;生产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坑式厕所应距生产区25米以外。厂区内牢记应密闭式存放,并远离生产区,排污沟渠也应为密闭式,厂区内不得散发出异味,不得有各种杂物堆放。企业厂区、生产加工车间、原辅材料与成品库房、贮运工具的卫生条件和企业环保措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4.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

小微食品企业因规模小,场地限制等原因,容易发生原料与半成品、成品的混合堆放,造成原料与半成品、成品的交叉污染。为防止生产过程中人为造成的污染,要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控制生产过程。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的制定应当科学、合理。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或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5.重视出厂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所有企业应当进行生产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容易南发生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格的情况,因此出厂检验尤为重要。出厂检验是确保产品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准确、及时地出厂检验,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问题,找出问题,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合格的同时,降低企业的风险。

五、小结

食品安全法颁布以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仍时有发生,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势在必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选用产品时也注重产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小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为适应市场需求,应从质量管理、企业场所、生产资源、采购质量、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多方面进行提高,达到食品生产许可条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

篇5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与人们生活水准的不断提高,大豆制品质量问题在消费领域表现出来,食品安全事故屡有发生,严重地影响了社会发展环境、经济生态条件和人民的身体健康,大豆制品与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关注。

一、建立大豆制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必要性

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米、面、油、酱油、醋5类民用食品的专项调查和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其结果令人担忧。全国这5类食品的生产企业总数约为6万家,中小企业占70%,大豆加工企业4400家,年设计大豆加工能力9700万吨,大豆油脂年产量390万吨,豆制品年产量1500万吨。这些中小企业中,80%是100人以下的小作坊,15.6%的企业没有营业执照,25.3%的企业根本就没有标准或是不执行标准,64.3%的检测结果表明:5类食品平均合格率仅为59.9%,其中酱油合格率不足33%。

为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保证产品质量,适应加入WTO经贸形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质检总局在2002年分别发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两个规范性文件,具体要求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有方案、有步骤、有人员、有结果、有重点地对与人们日常生活最密切的食用植物油、豆制品、酱油5大类食品实行质量市场准入制度,设定进入经济领域的门坎。

市场准入是指为了防止资源配置低效或过度竞争,确保规模经济效益、范围经济效益和提高经济效率,政府职能部门通过批准和注册,对企业的市场准入进行管理。市场准入制度是关于市场主体和交易对象进入市场的有关准则和法规,是政府对市场管理和经济发展的一种制度安排。它具体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对市场主体的登记、发放许可证、执照等方式来体现。

二、大豆加工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重要性

食用植物油及豆制食品被首批列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重点产品名录》中,也是首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经济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按照食品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生产加工企业除了获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外,还需申请并按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自2003年8月1日起,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实施无证查处。到时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再生产,而擅自生产的企业视为无证生产,其产品不得销售;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但从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流程来看,如果企业各方面的条件均符合要求,最短需要3个月时间才能够取证,一般情况下需6个月。因此,大豆加工企业应积极申请办理,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大豆加工业可向所在地的市(地)级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申请书。但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或大豆食用植物油及豆制品日产量分别超过100t、200t和200t以上的加工企业,应当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办证。

三、大豆加工业如何应对必备条件的审查

食用植物油及豆制品的生产必备条件的审查,分别为41、45和42项。共分成三大方面:全部质量管理;工艺装备设施;原料产品检验。大豆加工食用植物油与豆制品企业应按照《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准备全面迎接审查。

按大豆加工业生产必备条件审查内容及要求表,查阅企业质量管理方面的文件存在的问题,如有的企业没有设置专门质量管理部门、过程控制的程序不完善、内容不够具体等;加工工业与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厂房的设计不够合理,生产车间过于拥挤,部分设备缺乏安全设施、加工设备、设施中滞留物料、残留较多,设备维修不及时,漏水、漏油、漏料、漏剂现象较普遍等;按大豆加工业生产必备条件审查内容及要求,查看化验室及有关记录、文件:检验设备不完善或有设备但不能正常使用;有些加工业一些强制性校准的计量器具、仪器有漏检或检验过期现象,无合格标识;有些加工业原材料的验证记录和报告不全,原料和产品检验没有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单不规范。

四、大豆加工业市场准入制度要求

大豆加工业,应该不断完善质量管理方面的文件,做到责任明确、分工明确、奖罚明确,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落实,做到以法治厂。

厂房的设计要合理化,要有切实可行的辅助和设施,要及时清理加工设备、设施中滞留物料;要定期进行生产设备维修、保养,搞好生产车间内外的环境卫生;改进生产设施,选用有效磁选设备和自动监控设备;对提供包装物的厂家索取检验证、合格证,并按包装物标准验收,同时做好记录;对于各车间关键工序或关键点作业指导书和各岗位操作制度,应根据不同车间的要求分别制定量化指标。

大豆加工业应该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要求,配齐出厂检验所需设备,对于强制性校准的计量器具和仪器应及时送质检部门检查,并贴好合格标识和做好记录;建立不合格原料和产品处理规范,做到按规章制度衡量,依据相应法规办事。

参考文献:

1、纪正昆等.建立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制度[J].食品工业科技,2003(1).

篇6

一、恪尽职守,努力完成领导交派的工作任务

上半年,根据省局要求,在去年食品普查的基础上开展了一次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整顿活动。在这次整治活动中,本人负责起草了集中整顿方案,将食品普查中发现550家无营业执照企业及小作坊移交*工商局查处,将562家无卫生许可证企业及小作坊移交县卫生局查处,将118家无证、无标生产企业移交我局稽查大队查处,对剩下的152家企业分为A、B、C三类,根据企业的质量管理情况和经营情况实施动态管理,严格监控。

根据国家局79号令规定,依法组织对6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备案。

质监科的工作,除了应完成预算创收工作,还得完成了市局、县局交派的行政管理工作,创收、管理两不误,每月巡查食品许可证企业5家,暗查食品市场1家。工作中能主动克服困难,统筹兼顾,努力完成了各项业务。

如何在短时间内提高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管理意识,是我们在工作中的主要困难。今年,本人加班加点,数次到企业现场指导帮助,共指导6家糖果企业,4家紫菜企业,1家冷饮厂,4家米厂,6家五类换证企业申证。按照验收细则、验收通则完善申请书,具体落实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种记录,配置化验室。每一家企业的申证,我们都要几十次的到企业现场,在指导糖果厂申证期间,本人将星期日作为“糖果厂专门服务日”。很多企业老板都是小学文化,但经过我们共同努力最终让他们取得成功。目前上述21家食品企业均通过现场审查。就在今天(*年12月14日上午),上述6家糖果企业已从市局监督处领走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也就在今天,*县徐福茶厂、*县沙河粮油贸易有限公司2家食品企业已经市局监督处受理,近日即将现场审查。

**紫菜有限公司获得食品现场审查A级,目前*市A级只有两家,*大喜庆食品有限公司、*县丰源米业有限公司获得食品现场审查B级,现场审查B级的企业在全市也屈指可数。

许可证管理工作,涉及到广泛的知识领域。为不断适应新的工作需求,本人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丰富自己的知识面,从企业的厂房设计、流程布局、管理体系、产品检验等方面尽力为企业提供热情周到的咨询服务。本人通过电脑、教材、报刊和请教专业人员,加强对ISO9000、HACCP、GMP等管理体系学习,先后熟悉桶装饮用水、紫菜、冷冻饮品、糖果、食品添加剂和茶叶相关领域行业知识,认真学习相关食品标准,认真学习相关卫生规范。下一步,本人将加强挂面、淀粉制品领域知识的学习。

今年,本人组织完成了64家工业产品许可证年审工作。指导1家建筑外窗企业扩项申请。指导1家食品添加剂企业、1家五硫化二磷企业申证。

团结是发展的动力,在积极推进许可证工作的同时,本人注重协助局内各兄弟科室开展工作。今年来,共为4家紫菜企业修订企业标准,协助计测所对许可证企业化验仪器、计量器具检定工作进行把关。多次在局稽查大队查处许可证企业违法行为过程中提供业务咨询。

二、勤政廉洁,保持良好的道德修养

篇7

2、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产品执行标准文本、检测报告等材料;

3、市局进行现场审核,写出审查报告上报省局。

二、*省企业质量体系认可申报

1、到市局质量科申请,填写申报表;

2、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产品执行标准文本、检测报告等材料;

3、市局组织对企业质量手册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写出审查报告上报省局。

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报

1、到市局质量科申报,填写申请表;

2、提供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环保证明等材料;

3、按省局要求,市局对企业生产设备、生产条件、检测手段、是否满足申报生产许可证的基本要求等进行现场审核,并将初审情况上报省局;

4、国家总局或省局派出审查组对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合格后由国家质检总局发证。

四、省免检产品申报

1、到监督科申请,填写申请书;

2、提供连续三年省级以上监督抽查或定检合格报告、质量管理手册、产品在全省行业名次排位;

3、市局审查,后上报省局。

五、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

1、到市局监督科申请,填写申请书;

2、市局对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代码证书和质量管理手册进行审查;

3、材料合格后,由评审组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

4、评审合格后,市局组织对产品进行发证抽样检验;

5、检验合格后,市局将评审报告上报省局。

六、监督抽查定检不合格后处理工作

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公告、公示、新闻媒体曝光、经济处罚、整改五项制度进行处理。

1、帮助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

2、企业写出整改报告报市局监督科;

3、企业提供复查申请,市局组织进行抽样检验;

4、整改结果上报省局

七、质检机构计量认证/质量认可程序文件审核

1、到市局监督科申请;

2、市局对质检机构质量管理文件、质量程序文件及申请书进行审查;

3、市局将审查意见上报省局。

八、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办理

1、到市局计量科申请;

2、申办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到省局进行新产品申请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省检合格后,取得样机合格证;

3、考核发证

⑴、省管产品:由省局进行考核发证;

⑵、市管产品:市局对申办单位的计量标准考核、计量检定人员考核证明、产品技术标准、检定规程(检定方法)、质量管理和计量管理文件(或制度)等材料进行审查,对申办单位计量法制管理、产品质量和生产条件进行现场考核,经考核合格后,颁发证书。

4、收费依据:按豫价字〔1992〕137号文件规定收费。

九、计量合格确认

1、到市局计量科申请;

2、市局对企业计量合格确认体系文件、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内审报告进行审查;

3、考核:⑴、A级计量合格确认由省局组织考核;⑵、B级计量合格确认由市局组织评审组进行考核;

4、考核合格后颁发证书。

十、计量标准考核

1、到市局计量科申请;

2、市局对企业的计量标准考核申报书、计量标准技术报告、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等材料进行初审,同时对不属于市局考核范围内的报省局进行考核;

3、市局聘请考评员对企业进行现场考核;

4、市局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审核合格后颁发证书。

十一、省、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申报

1、到市(县)局标准化科(标准计量股)申请,填写申报(任务)书;

2、到县局申报的,由县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评审,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局标准化科;

3、到市局申报的,由市局对申请及申报(任务)书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初审;

4、市局对初审通过的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对符合要求的批准列入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计划,下达承担单位实施;

5、市局对初审通过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申请和申请(任务)书上报省局。

十二、无公害产品专营市场(店、柜)申报

1、到市(县)局标准化科(标准计量股)申请,填写申报书;

2、提交营业执照、管理制度、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供货协议、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复印件;

3、到县局申报的,经县局初审合格后,由市局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

4、到市局申报的,由市局初审后组织评审;

5、对评审合格的,下发批准文件及铜牌。

十三、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1、到市局标准化科申请;

2、市局按照《*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对企业标准文本进行初审:

⑴、属于省级备案的企业标准,要求企业到省局备案;

⑵、对申报的企业标准文本不合格的退还企业进行修改;

⑶、企业申报的企业标准,由标协等中介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通知企业参加审查企业标准的会议;

⑷、按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由担任审查的专家组长进行确认;

3、提交企业标准备案书、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审查纪要及汇总表、审定人员名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各一式三份报市局标准化科备案;

4、企业产品标准在符合有关规定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备案程序。

十四、代码工作

1、新办代码证和换证、变更、迁入、迁出:

⑴、申办单位到市行政服务大厅42号窗口申请,提供有关证照(企业营业执照、行政机关成立批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和印鉴、身份证,填写申请表;

⑵、交费:依据发改价〔2003〕82号文件规定交费;

⑶、5个工作日内到市行政服务大厅42号窗口领取证书;

2、年检代码证:

⑴、携带代码证书(电子副本)到市行政服务大厅42号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照(企业营业执照、行政机关成立批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和印鉴、身份证、填写申请表;

⑵、交费:按发改价格〔2003〕82号文件规定交费;

⑶、2个工作日内到市行政服务大厅42号窗口领取证书。

十五、锅容管特使用证申办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

2、市局对申办单位提交的设备图纸、合格证、开工报告、检验合格报告进行审核;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24小时;

4、收费依据:按豫价市字〔1992〕088号文件规定收费。

十六、锅炉安装许可证申办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

2、市局对申办单位提交的质量保证手册、单位技术人员、设备明细表等材料进行审核;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40小时;

4、报省局审批;

5、收费依据:按豫价市字〔1992〕088号规定收费。

十七、锅炉化学清理方案工作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

2、市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清洗单位资质、清洗方案、清洗合同等材料进行审核;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24小时。

十八、锅容管特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

1、申请人持使用单位介绍信到市局锅炉科申请,并提交1寸照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时限:工作日内80小时(含考核、发证时间);

3、收费依据:按豫价市字〔1992〕88号文件规定收费。

十九、气瓶充装单位资质申报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填写申请表;

2、市局对申办单位提交的充装质量保证书、图纸和当地政府注册登记证复印件、消防意见书及储罐资料进行审核;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40小时。

二十、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委员会资格初审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填写申请表;

2、市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本单位焊工清单和技术人员、设备清单进行审核;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40小时。

4、报省局审批。

二十一、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安全认可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填写申请表和资格考核表;

2、市局对申请单位资格进行初审;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40小时。

4、报省局审批。

二十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技术资料初审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填写申请表;

2、市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质量手册、工厂概况、当地政府注册登记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审查;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80小时;

4、报省局审批;

5、收费依据:按豫价市字〔1992〕088号文件规定收费。

二十三、行政复议

1、当事人认为县级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市局行政复议办公室(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

2、市局在5日内进行审查,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3、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4、市局复议办自受理申请之日7日内,将行政复申请书副本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篇8

质检总局在2003年制定并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至今为止已经有大约30类食品纳入市场准入准度管辖范围,制度要求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申请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肉制品生产与销售。肉制品生产企业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基本流程如下:首先,准备各项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材料,包括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与复印件、肉制品加工场所平面图、所有功能区平面图与设备布置图、肉制品生产清单、关于肉制品安全自查、生产过程与人员健康证明等的记录表格等,并向当地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其次,质检部门按照肉制品生产企业提交的资料,依法、依流程展开对各项资料的仔细审查,并到生产现场对比资料一一核查与抽样检查;最后,在各项检查结果确保无误的情况下,由质检总局向肉制品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

2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主要是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方法》《食品质量安全质量准入核查通则》以及《食品安全法》等政策法规,依据肉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肉类品种,有针对性地对其加以现场核查。但是,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肉制品生产企业会因各个方面的影响而出现较多的问题,有必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对应的整改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数点:

2.1质量管理职责不明与整改措施

肉制品质量管理职责通常包括五个核查项目,从管理职责、质量目标、组织领导三个层面探析并核查肉制品生产企业现行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责任与考核评价等。(1)问题。为满足国家质量监管要求,虽然很多肉制品生产企业已经制定并完善了质量管理制度与系列文件,但因缺乏科学的指导,使得很多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乏善可陈,难以实现对各项肉制品加工流程的规范作用,且可操作性较低,未细致记录整个质量管理过程。(2)整改措施。根据以上所阐述的问题,从以下数点着手:其一,要求肉制品加工企业能够将质量管理置于企业发展的核心位置,针对不同的肉制品,分析其质量安全易发问题,制定对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实现个性化管理。比如,针对生香肠类、生培根类、中国火腿类、中国腊肠类、风干肉类、腊肉类、咸肉类等腌腊肉制品,明确其质量问题主要包括酸败、产品氧化、污染、添加剂超量,明确主要控制环节:原辅料质量、温度控制、添加剂、产品包装等;针对肉干类、肉松类、油炸肉类、肉冻类、肉糕类、白煮肉类等酱卤肉制品,明确其问题主要在于微生物污染、添加剂超量等,其主要控制环节依旧是原辅料质量、温度控制、添加剂、产品包装。通过该种方式明确各项肉制品的质量控制要点,制定对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以此来实现对肉制品质量的专项管理。其二,要求系统性地分析肉制品生产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先进性、全面性,预测其质量管理效果,对比同类型、同规模肉制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效果,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企业后续的质量管理效果加以监督管理,以此来不断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其三,要求推进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根据肉制品的整体生产流程来落实各项质量管理责任,比如,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其流程主要包括:选料、修整、配料、腌制、灌装、成型、熏烤、蒸煮、冷却、包装。在明确整个生产流程与各个流程任务量的同时,科学分配各个生产车间的人员,让对应的人员能够负责对应的岗位,摒除以往一岗多职或者一职多岗的生产方式。如此,不但可实现整体生产流程的系统化管理,还可在相应流程出现问题时,直接按照质量管理制度锁定对应的负责人,明确质量问题,制定对应的解决措施,从而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大[1]。

2.2肉制品生产企业生产场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肉制品生产企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核查主要针对的是其生产厂区、排水系统、库房、加工间等硬件设施,判断其是否满足《审查细则》和《审查通则》要求。(1)问题。其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六点:其一,肉制品企业厂房设计与布局缺乏合理性,各个工序间存在迂回防范,可能会造成交叉感染;其二,厂区各个位置整洁度不够,存在胡乱摆放、堆积杂物的问题,且在生产车间布满油污;其三,生产车间湿度、温度、空气洁净度满足不了肉产品加工需求,部分小型肉产品加工企业会选择以电风扇来替代空调,导致生产车间内非洁净的空气不断流动,导致肉质产品被污染;其四,生产厂区防虫、防鼠、防蝇等设备不足;其五,照明设施缺乏保护装置;其六,各种原辅料、成品在仓库内胡乱堆放,或者与消毒、洗涤用品混放,容易造成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2)整改措施。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整改生产场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其一,合理布局生产厂房,重新改造。①针对腌腊肉制品,要求设置独立的原料冷库与辅料库,并具有原料解冻车间、选料车间、配料车间、包装车间等,各个车间按照生产流程进行布置,避免出现交叉感染,若是生香肠类企业,还需建设成型车间,若是腊肠类企业,还需配备成型车间、晾晒车间与烘烤车间;②针对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熏烧烤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等,除了配备以上的车间外,还需将热加工车间布置为生熟加工区的分界线,并在热加工车间布置熟料出口、生料入口,让生产人员直接通向熟料加工区、生料加工区;③针对发酵肉制品,除了以上车间外,还需配备发酵车间,并将发酵车间当作生熟加工区的分界线,设置熟料出口、生料入口,让生产人员直接通向熟料加工区、生料加工区。其二,在厂区内设置覆盖各个生产区域的给排水系统,以此来更好地处理各种生产废水与污水,严禁厂区内设置坑式厕所、垃圾堆、臭水沟等影响生产卫生的场所。其三,各个生产厂房墙壁、地面要求使用无毒、可冲洗、防水防潮的材料,地面各个位置平整,不存在大面积积水,在排水口位置设置网罩,用来防鼠;定期清扫生产现场各个区域,包括天花板、门窗、墙壁、地面,使其不会堆积污染物。其四,在各个加工区域布置防蝇虫设备设施,引入利于清洗消毒的废弃物存放设施,避免害虫滋生,并定期安排保洁人员使用消毒工具对其加以清洗。其五,在车间人员入口处设置更衣室、消毒池、消毒设施;在车间外侧布置厕所,选择水冲式厕所,配备排臭装置、手清洗消毒设施,出入口位置装上屏障,避免厕所正对车间出入口,排污通道严禁与车间给排水管道共用一条通道;按照各种肉产品加工的要求,设定好生产车间的温度、湿度,加装空气清新装置,提升室内空气流动速度的同时,避免污染气体涌入[2]。

2.3生产资源提供问题与整改措施

生产资源提供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生产设备、技术标准、人员配置与专业水平、文件管理等能否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1)问题。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其一,肉产品生产设备精度、性能难以满足各项肉产品的生产所需,比如,部分肉产品企业为节省开支,在引入相应检验设备时会以次充好,从而难以真实、全面地检测出肉产品的真正质量;其二,生产设备未定期清理,其中存在滞留物,导致设备发生轻度霉变;其三,生产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对各项安全生产知识、质量管理知识与技能掌握程度不足,他们未能按照国家与行业标准来展开肉产品系统性的生产与检测,难以保障肉产品质量;其四,提供的肉产品相关标准不全,比如,部分肉产品企业难以及时提供包装物标准、产品检验标准等。(2)整改措施。其一,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引入各项专业生产设备,对应各项肉产品的生产流程,引入对应的选料设备、修整设备、配料设备、包装设备等,不同的肉产品种类还应补足相应的生产设备。比如,腊肠类需配备灌装设备、晾晒设备、烘烤设备等,火腿类则需配备发酵设备与晾晒设备等,所有的设备都必须满足其生产质量标准。其二,引入温度控制设备,装入智能化温控系统,使其满足各个工序的加工要求;直接用于肉产品加工的设备应选择无毒无害、不生锈、耐腐蚀、不易滋生微生物病菌、易清洗消毒的类型;装备与肉产品生产能力匹配的包装设备、装填设备与运输工具等。其三,对生产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化的培训。把握以下要点:1)进行有针对性、个性化的培训。针对生产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所处的岗位以及负责的工作内容,制定培训内容。比如,针对生产人员,培训内容主要集中在各项设备的正确使用、无菌操作、生产注意事项等,以此来降低培训压力,使生产人员快速掌握当前阶段切实所需的知识与关键性技能。2)注重长效培训。因肉产品生产行业发展迅速,各项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理念、生产设备等在不断地更新,要保障生产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在各个阶段皆能保额完成其岗位任务,有必要推行长效培训机制。每月分批次安排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并可引入其他肉产品的安全管理案例来进行实践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意识,避免其因专业知识或者技能不到位而出现食品安全问题;3)注重考核评价。定期对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展开考核评价,评价内容主要集中在其培训结果、日常操作失误率、对生产流程优化提出的建设性意见等,并构建对应的激励机制,以此来提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好地完成培训任务,履行好岗位责任[3]。

篇9

一、以来食品监管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根据省、市局、县政府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庐食安委〔〕3号文件精神,我局立即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狠抓落实。制定了《庐江县质监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整治的范围,明确了人员分工、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对各项工作内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细化。

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特别是对量大面广、季节性强和高风险食品的监管。我局确定了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摸清企业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47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8家,小作坊1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监管,并按规定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及时调整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实行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为切实做好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源头监管工作,解决好监管工作量大,人手少,任务重的突出问题,我局将庐江地域分成庐南、庐北两个监管区域,将机关业务股室和稽查队人员编成两个监管组(庐南监管组和庐北监管组),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企业、定责任的监管模式。

(四)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及中、高考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5家。

(六)根据企业产品的风险程度和企业规模不同,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及时开展巡查、定检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月下达食品加工企业巡查计划,月底严格考核。截止目前我局共巡查食品企业115家(次),抽检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65批次,涉及米、面、油、调味品、白酒、黄酒等10大类。

(七)认真做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工作,确保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物质按照规定添加。全县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使用登记。

(八)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利用网站、报刊,“3&8226;15”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共印制和散发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5000余份,对食品生产企业下发了庐质食〔〕12号《关于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制作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和谐局面。

(九)开展食品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时做好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帮助、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理布置车间、设备,建立化验室。今年以来已经为29家换发生产许可证企业编制、修改申请书、质量手册等材料,指导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对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监管信息,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为监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茶叶和含乳企业使用的奶粉等专项检查。检查茶叶生产企业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含乳食品企业2家,均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行为。

(十二)协助上级部门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上半年国家级监督检查企业2家,抽取样品2组,省级监督检查企业6家,抽取样品7组,样品检验均合格。

二、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监管经费尚未全部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在食品企业抽取检验样品检验不得收取检验费,且需要购买样品,作为监管部门只能依靠当地政府给予解决,今年到目前为止政府只给了很少的一部分监管经费,这笔监管经费早已用完,还有绝大部分监管经费没有着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监管人员少,工作任务多。由于监管人员数量有限,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下半年食品监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结合我局实际,拟在下半年开展以下工作。

(一)监管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监管工作重点

1、监管的重点时段。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为重点监管时段。

2、监管的重点地区。重点地区为城乡结合部,镇、村地域。

3、监管的重点产品。重点产品为量大面广、季节性和高风险食品。

(三)监管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对已掌握的食品生产企业,补充相关数据,完善档案内容。实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提高监管的覆盖面、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控。一是加强巡查。以打假责任区为基础,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每个企业一年巡查不少于2次,重点企业加大巡查次数。二是定期监督检验。对企业产品定期抽样检验,一般企业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一年抽样检验不少于1次。三是专项抽查。除实施产品监督检验外,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和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不定期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四是产品强制检验。对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或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但不按规定对产品出厂实施检验的企业,实行产品强制检验制度。对没有获得许可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大强制检验的次数,严格限区域销售。

篇10

1、确保两个安全。我局以“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契机,2012年初,对我县的食品企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日常巡查和回访,并全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我局执法人员深入食品企业配料间、生产现场及原料库,严格检查企业进货记录台账及添加剂使用记录台账,完成了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并帮助、督促有潜力的食品企业进行条件改造,为其进行各项咨询服务,完善各项制度,搜集资料向市局递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组织到期换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到期换证工作。在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检查中,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复查验收,严格杜绝特种设备“带病作业”。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宣传力度,在城区主要街道、小区悬挂横幅,专门设立了特种设备咨询服务台、投诉举报台,并将新的法律法规印发成册,分发到十三矿、首山一矿等大型企业,对即将到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前通知,并及时联系市局进行检验。

2、确保事业人员津补贴的发放。市局召开行政事业人员津贴发放工作会后,我局迅速召开了两次党组扩大会议,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六部委关于津贴发放的相关规定,随后又召开了全体职工会,宣贯了津补贴发放的相关规定。津补贴发放政策宣贯后,事业人员对这次津补贴发放工作不是很理解,存在抵触情绪,一度曾经消极怠工。局党组根据这一情况,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分管口事业人员情况,分别做好思想工作,并认真解释省政府津补贴发放相关规定,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绝大部分职工都能够理解这次津补贴发放的相关规定,并积极投入到正常的工作中。

3、认真开展市局组织的各项活动。2012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素质提升年活动”、“企业服务年”、“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多项活动,我局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下发了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实施。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境界有了较大的提高,服务意识得到了增强,业务水平得到了提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5、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为了使质监工作公开化、透明化,我局加大了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力度,并将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并出台了《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截止目前,我局共在市级报刊发表信息10篇,在市局政务信息发表10篇,在市局网站发表信息10余篇。另外,我局在“ 3.15”活动、新的《食品安全法》宣贯活动中,都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质监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及假冒伪劣产品的辨别方法,受到了市民的欢迎,提升了质监形象。

三、亮点工作开展情况

2、标准化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加大了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力度,目前已经达到验收条件,力争早日通过验收。二是煤焦化循环工业园区创建工作,我局积极引导园区内的企业按照《企业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系列国家标准要求,建立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化体系,企业整体技术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目前,我县的煤焦化循环工业园区已被省局批准为试点园区。

3、地理标志的申报工作。目前“里川烟叶”地理标志申报工作已到了最后的攻坚阶段,《襄城里川烟叶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书》已逐级上报至国家质检总局审批。另外,我县的“五彩红薯”地理标志申报材料已经许昌市质监局批准申报至河南省质监局。

4、加强内部管理。新年伊始,我局对照全年工作目标,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股、室、队,办公室对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和督办,每季度对各股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在全局通报,并组织半年初评和年终考评,根据考评得分情况进行精神与物质奖励。同时,经局党组讨论,修订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五个方面的二十四项规定,并重申了双百分制度,明确了扣分和加分的事项,使奖惩分明,有效地调动了大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争当先进的积极性,制度的严格追究落实为我局的稳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公文传递及落实情况

2012年,我局响应市局号召,实行“无纸化办公”,对市局通过邮箱发送的文件及通知,及时查收、回复,并在第一时间交局长批阅,交负责人办理落实。对市局要求上报的材料、信息,安排专职人员积极上报,从未出现过一起漏报、迟报的现象。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县的企业举步维艰,导致我局的执法难度加大,依法组织收入困难。

2、对于事业人员津补贴的发放,虽然我局已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但仍有少部分事业人员仍心存疑虑,把一些消极因素带到了工作中。

3、我局缺乏计量检定、质量检验方面的专业人员,为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一些障碍。

4、行政执法方法单一,缺乏对企业的深入了解、与企业负责人的沟通,在执法技巧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对获证企业的巡查回访频次,加大对无证企业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名牌产品的培育力度。

2、继续开展两个安全大检查,重点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检查,确保全县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

3、继续开展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计划生育药械市场、成品油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

4、开展x光、心脑电图等检定项目的设备购置和认证工作,使以上设备早日投入使用。

篇11

1、确保两个安全。我局以“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契机,2012年初,对我县的食品企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日常巡查和回访,并全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我局执法人员深入食品企业配料间、生产现场及原料库,严格检查企业进货记录台账及添加剂使用记录台账,完成了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并帮助、督促有潜力的食品企业进行条件改造,为其进行各项咨询服务,完善各项制度,搜集资料向市局递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组织到期换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到期换证工作。在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检查中,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复查验收,严格杜绝特种设备“带病作业”。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宣传力度,在城区主要街道、小区悬挂横幅,专门设立了特种设备咨询服务台、投诉举报台,并将新的法律法规印发成册,分发到十三矿、首山一矿等大型企业,对即将到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前通知,并及时联系市局进行检验。

2、确保事业人员津补贴的发放。市局召开行政事业人员津贴发放工作会后,我局迅速召开了两次党组扩大会议,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六部委关于津贴发放的相关规定,随后又召开了全体职工会,宣贯了津补贴发放的相关规定。津补贴发放政策宣贯后,事业人员对这次津补贴发放工作不是很理解,存在抵触情绪,一度曾经消极怠工。局党组根据这一情况,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分管口事业人员情况,分别做好思想工作,并认真解释省政府津补贴发放相关规定,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绝大部分职工都能够理解这次津补贴发放的相关规定,并积极投入到正常的工作中。

3、认真开展市局组织的各项活动。2012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素质提升年活动”、“企业服务年”、“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多项活动,我局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下发了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实施。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境界有了较大的提高,服务意识得到了增强,业务水平得到了提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5、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为了使质监工作公开化、透明化,我局加大了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力度,并将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并出台了《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截止目前,我局共在市级报刊发表信息10篇,在市局政务信息发表10篇,在市局网站发表信息10余篇。另外,我局在“ 3.15”活动、新的《食品安全法》宣贯活动中,都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质监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及假冒伪劣产品的辨别方法,受到了市民的欢迎,提升了质监形象。

三、亮点工作开展情况

2、标准化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加大了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力度,目前已经达到验收条件,力争早日通过验收。二是煤焦化循环工业园区创建工作,我局积极引导园区内的企业按照《企业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系列国家标准要求,建立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化体系,企业整体技术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目前,我县的煤焦化循环工业园区已被省局批准为试点园区。

3、地理标志的申报工作。目前“里川烟叶”地理标志申报工作已到了最后的攻坚阶段,《襄城里川烟叶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书》已逐级上报至国家质检总局审批。另外,我县的“五彩红薯”地理标志申报材料已经许昌市质监局批准申报至河南省质监局。

4、加强内部管理。新年伊始,我局对照全年工作目标,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股、室、队,办公室对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和督办,每季度对各股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在全局通报,并组织半年初评和年终考评,根据考评得分情况进行精神与物质奖励。同时,经局党组讨论,修订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五个方面的二十四项规定,并重申了双百分制度,明确了扣分和加分的事项,使奖惩分明,有效地调动了大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争当先进的积极性,制度的严格追究落实为我局的稳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公文传递及落实情况

2012年,我局响应市局号召,实行“无纸化办公”,对市局通过邮箱发送的文件及通知,及时查收、回复,并在第一时间交局长批阅,交负责人办理落实。对市局要求上报的材料、信息,安排专职人员积极上报,从未出现过一起漏报、迟报的现象。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县的企业举步维艰,导致我局的执法难度加大,依法组织收入困难。

2、对于事业人员津补贴的发放,虽然我局已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但仍有少部分事业人员仍心存疑虑,把一些消极因素带到了工作中。

3、我局缺乏计量检定、质量检验方面的专业人员,为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一些障碍。

4、行政执法方法单一,缺乏对企业的深入了解、与企业负责人的沟通,在执法技巧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对获证企业的巡查回访频次,加大对无证企业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名牌产品的培育力度。

2、继续开展两个安全大检查,重点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检查,确保全县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

3、继续开展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计划生育药械市场、成品油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

4、开展x光、心脑电图等检定项目的设备购置和认证工作,使以上设备早日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