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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逐渐成熟,信用交易已成为现代市场流通的基本特征之一,信用经济的雏形开始形成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已显著提高。我国人均GDP已达1000美元,部分发达城市和沿海地区已超过2000美元(信用经济启动期的标志),有的地区甚至达到了4000美元(信用经济活跃阶段的标志)。与此同时,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绝大多数商品已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从1996年下半年开始,我国600多种主要商品都出现了供大于求的状况。
买方市场的基本特征是供大于求,商品相对于市场购买力过剩。为刺激市场需求,各种信用交易工具将陆续推出,信用贷款、赊销赊购和信用消费逐步增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利润率下降,竞争手段逐步从质量、价格、服务发展到交易方式,信用交易渐成潮流(国际国内市场均是如此)。
近年来,我国政府为保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实施了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政策。从1998年开始,信贷消费日趋活跃,社会对信用工具的需求越来越大。各类信用交易规模迅速扩大,有些行业的赊销比例高达90%以上;信贷消费和刷卡结算和已成为广大城市居民的新时尚。
2、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现代市场流通体系正常运转的根本保障
信用交易的基本特征是接受信用的一方对提供信用的一方价值回报的滞后性。由于受信方在未来某个时间偿还意愿和偿还能力的不确定性,同时又没有担保和财产抵押,因此信用风险总是和信用交易相伴而生,或者说,在信用交易过程中,信用风险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
信息经济学告诉我们,一般情况下,信用交易中授受信主体所掌握的信息资源是不同的。受信主体对自己的信用状况和还款风险等有比较清楚的认识,而授信主体则较难获得这方面的真实信息,他们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非对称信息将导致市场交易前期的逆向选择和后期的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程度越大,产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就越大。信息经济学同时指出,各经济主体间的交易活动实际是在不断搏弈的过程,在有限的搏弈或一次性搏弈中,发生欺骗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把个体间的搏弈转换成个体和整个社会的搏弈,搏弈的次数会大大增加,经济主体就会自觉塑造自己的信用形象,放弃失信行为。
由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授信主体很难获得受信主体的真实信息。同时,由于经济转轨时期我国的立法及执法体系不健全,企业制造虚假信息几乎不受成本(惩罚)的约束,虚假信息的普遍存在进一步加剧了信用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使授信主体面临超常的道德风险。
没有完善的信用体系保障,守信者得不到有效激励,失信者得不到应有惩罚;企业进行信用风险管理得不到信息和服务的支持,信用风险无法有效地化解和转移。最终必然导致企业大量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坏账过高、拖欠成风和整个市场经济秩序严重紊乱。目前我国市场上出现的其他秩序混乱现象,如制假贩假、坑蒙拐骗、逃税骗税、走私骗汇等违法犯罪行为,归根到底也是严重的失信行为,它引发的是社会性的信用危机,导致整个市场风险过大。这些现象也与信用体系不健全,企业自身信用意识和管理水平太低,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直接相关。
与此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是企业的生命,也是其生存发展的前提。一方面,信用好的企业可利用信用方式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进行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另一方面,企业通过建立科学的信用管理制度,可借助各种信用活动,开展信用销售,维护老客户,发展新客户,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和交易规模。在信用活动中,企业超常地发挥了自己的生产和销售能力,大大提高了运作效率。
二、制订信用相关法规是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当务之急,也是健全我国现代市场流通体系的重要内容
1、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内涵是建立良性信用机制
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机制,它综合运用各种社会力量和制度,共同促进社会信用的完善和发展,鼓励和弘扬守信行为,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形成良性信用机制,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和规范运行。
社会信用体系至少包含如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良好的信用文化、信用教育和信用管理;
(2)完善的信用立法和失信惩罚机制;
(3)政府对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行业的高效监管;
(4)公共信用信息的开放与使用;
(5)市场化运作的信用中介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
2、信用立法滞后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瓶颈
当前,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已成为举国上下的共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已被明确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牵头单位;诚信已被列入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信用教育和培训逐步展开,企业和公民信用意识得到提高;金融机构和企业信用管理开始得到重视;信用中介机构得到初步发展;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组织已具雏形(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已于2001年12月成立)。但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信用立法相对滞后,已经成为制约信用体系建设的瓶颈,应尽快列入我国的立法规划,抓紧制订。
目前已经进行的信用交易和信用服务实践表明,信用立法的滞后,严重制约了信用交易规模的扩大和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由于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不开放,影响了征信报告质量,进而影响了市场需求;由于消费者信用信息无法获得,导致我国消费信贷手续烦琐、风险过大,进而使得消费者、银行和商家办理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信用管理行业的主要分支——收帐业务被一刀切地封杀,使欠债人成为最大收益者,三角债前清后欠,屡清不止;而保理业务由于限制太严,导致业务开展量小,企业无法获得满意的贸易融资和风险担保服务;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而发展的信用担保行业成为风险最大的行业之一,发展缓慢,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这些都影响了我国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的执行,可以说,信用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已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
3、信用体系相关法规的制订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信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运行,可以保障及时有效地收集、整理和公开信用信息,使交易各方能够查询到对方的信用信息,改善信息不对称的状况,提高交易的成功率。同时,通过失信惩罚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对那些带有欺诈性的交易行为进行自动处罚,使不守信的行为主体在市场中无法生存和发展。
信用法规事关所有经济主体的权益保护和公平交易,必须在保障个人隐私、企业商业秘密和国家经济安全的前提下,参照国际经验和我国具体国情,对征信数据的界定、开放、采集、查询,信用服务的开放和规范等做出科学规定,以保障我国信用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流通秩序的正常运转。
三、关于我国信用法规建设的若干建议
1、我国迫切需要建立的几部重要信用法规
参照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必须尽快建立下述五项信用法规,按起草顺序依次是:《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开放条例》、《企业征信管理办法》、《个人征信管理办法》、《征信行业发展促进法》和《公平债务催收法》。其主要内容如下:
(1)《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开放条例》主要界定政府和公共部门开放征信数据的内容和程序。
(2)《企业征信管理办法》规范企业征信信息和企业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办法。
(3)《个人征信管理办法》规范个人征信信息和个人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办法。
(4)《信行业发展促进法》扶持、规范征信机构的发展,普及征信服务。
(5)《公平债务催收法》规范商账追收行为,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功能。
鉴于新建立的信用法规与原有的法律可能会有一定的冲突,应专门研究《合同法》、《商业银行法》、《企业破产法》、《担保法》、《档案法》、《保密法》、《统计法》《民法通则》《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刑法》等与信用法律的相容性,修改或重新解释其条款。
2、近期可考虑制订的几项市场流通领域信用管理规章
由于一方面社会信用体系和相关法规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过程,通常需要数年时间;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可能一下子制订出一套成熟完善的信用法规,即使能参照国际经验制订出一套比较先进的信用法规,也不一定适合我国国情。但是,现在市场流通领域存在的失信问题必须尽快得到有效扼制,经济秩序必须尽快得到改善和规范。为解决这个矛盾,我们研究了美国和欧洲信用法律建设的进程,发现这些国家都是先在市场流通和金融领域制订一些级别较低的信用规章,然后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最终成为比较完善的法律,融入国家信用体系法律框架。鉴于我国的现状,我们认为可以先在市场流通领域出台一些信用管理的规章。这样既可以缩短立法过程,解决当前市场流通领域信用管理法律空白的紧迫之需,避免因长期不能完成信用立法工作而给市场经济带来不良影响,又能承上启下,为下一步建立更高层次的信用法规提供经验、奠定基础。
为此,建议商务部根据市场流通领域的特点和需求,先行制订几项级别较低,颁布程序相对简单的信用管理规章。近期可考虑制订如下信用管理规章:
(1)《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流通企业信用信息采集的内容、方式、采集机构、管理部门、信息查询者的方式、信息保密等;
(2)《企业信用评估管理办法》。确立统一的评价体系、认证标准;建立信用标识制度,确定认证标识;监督管理数据更新方式和周期。流通企业信用评估制度必须在流通企业信用信息开放制度建立后方可实施。
(3)《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指导意见》。要建立一个规范有序市场流通秩序,除了外部的信用体系和相关法治环境外,市场主体的信用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是非常重要的。该指导意见根据我国企业特点,参照西方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建立科学信用管理制度,从而降低和避免市场信用风险,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4)《不良信用信息披露办法》。该办法对如何收集、披露市场主体不良信用记录、信息内容、公布方式、公布机构、查询要求、资料保存时间等做出明确规定,逐步建立起失信惩罚机制;
(5)《商账追收试点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规定商账追收机构试点范围、收账机构资质标准、行为规范、管理部门、惩罚措施等内容。
3、信用立法调研的进程安排
信用法律体系的建立,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近期可由全国整规办和商务部有关部门牵头,成立课题组,组织有关专家开始各项调研工作。流通领域信用管理规章可在一年内分步制订和颁布;《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开放条例》、《企业征信管理办法》和《个人征信管理办法》是其他法案的基础,可在一到两年内完成对这三个信用法案的调研起草工作,然后在三到五年内对另两部法规完成调研起草准备工作。
围绕建立上述法规的主要调研工作包括:
(1)各国信用法律法规及其立法执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2)我国现有与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
(3)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信用数据开放内容和方式;
(4)征信机构信用信息采集和的形式;
(5)市场流通领域企业信用数据开放、评估的规则;
(6)促进征信机构发展和监管的方法;
一、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现状城市地下管线是城市的重要生命线,是现代化城市高效率、高质量运转的根本保证。近年来,国内各城市结合道路改建扩建,不断加大地下管线设施建设力度,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大大提升。以济南市为例,目前济南市共建有供电、供水、供暖、供气、通讯、排污、消防、照明、宽带等20多种地下管线,管网遍布整个城区,总长度约1万公里,其中城区供排水、供暖、供气管线的长度就达5,000多公里。这些管线涉及城建、电力、信息、广电、铁路、公安、军事等多个部门,基本上由各权属单位和各行业部门进行铺设和管理。
济南市和国内大多数城市一样,都没有建设像欧美城市那样先进的地下综合管廊(共同沟),各种管线都是平铺直埋,密密匝匝像“蜘蛛网”一样遍布整个城市,由于在地下管线建设方面缺乏统一规划管理,因而导致道路随意刨掘和“拉链工程”屡见不鲜,特别是野蛮施工造成地下管线受损事故频繁。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济南市仅供水和燃气管线受损事故就近600起,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万元,间接损失高达数千万元。如清河北路工程施工中,曾造成一直径1,200mm的供水主管线“下折漏水”,致使周围10km2范围内停水或降压,近1。2万用户停水。地下管线受损事故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城市生产和居民生活,也严重损害了政府威望,社会各界对此反响很大。更为严重的是,地下管线受损还将给城市安全带来巨大隐患。由于地下各种管线相互邻近,其中一种管线受损,极有可能影响到另一种管线的安全,特别是电力、燃气等高危性管线一旦发生事故,势必出现连锁反应,不仅财产损失巨大,而且还会严重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2009年3月27日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路一根直径300mm的中压天然气管道被施工单位挖断,直接影响了城市东部城区5,200多户居民用气,离事故泄漏点约30m处就有一个加油站,如果燃气着火,其后果将不堪设想,这条管线在一个月内被同一家施工单位先后两次挖断。
二、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地下管线受损有时是难以避免的,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城市无一例外地都发生过此类事故。但地下管线受损事故频繁发生则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从实际情况看,造成城市地下管线受损的主要原因,除了部分施工企业野蛮施工外,更深层的原因是城市管理问题,凸显了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上还存在着“重地上、轻地下”的观念。
1、地下管线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按照相关规定,在道路或管线施工前,其他管线产权单位都派专门监护人员到场,同时提供管线具体图纸,但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十分突出,有的施工单位擅自移动挖掘位置、扩大挖掘面积;有的施工单位不严格按照规划定点和图纸设计进行挖掘铺设,变更后不按规定办理变更设计手续;有的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管线覆土深度远远低于规划要求和施工标准,为其他管线的施工埋下安全隐患;还有部分施工单位为抢工期,采取“歇人不歇马”的做法,轮班操作挖掘机的施工人员对管线铺设情况不相互告知,导致地下管线受损事故频繁发生。
2、对野蛮施工事故的赔偿处罚机制不健全。从目前情况看,野蛮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线受损,虽然影响范围大、造成的损失重,但在处理中却缺乏相关适用的具体法规和措施。现有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也仅仅只是规定了施工企业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却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相应的处罚机制。目前,因施工造成的管线受损事故,通常都是由管线产权单位与施工企业双方协商处理解决,但赔偿数额远远低于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2008年济南市燃气管线受损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但赔偿数额不足10%,至于间接损失和相应处罚往往是不了了之。正是由于这种对事故处理手段不强的做法,导致野蛮施工屡禁不止。
3、对地下管线建设缺乏统一管理。由于地下管线投资主体不同,产权单位隶属关系复杂,而城市又缺乏一个专门的部门对地下管线建设实施统一管理和协调,因而往往是各管线产权单位各行其是,管线建设随意性较大“,随建随报”现象十分普遍,造成了同一条道路在较短时间内被多次挖掘,给城市管网的安全运行埋下巨大隐患;还有不少建设单位以所谓重点工程为由,自行简化报建手续,施工前对地下管线不查询、不勘测、不办理规划定点和建设工程许可,甚至“建而不报”,因而出现了“今天你挖断我的电缆、明天他刨漏你的水管”的问题。
4、地下管线信息管理滞后。目前,由于缺乏对管线产权单位向城建档案部门报送竣工资料的强制措施,加之这些单位隶属关系复杂难以协调,致使城市地下管线资料归档率低,许多城市地下管线档案资料残缺不全,地下管线信息资源无法做到共享利用,严重制约了城市建设发展。
部分管线产权单位管理粗放,许多“竣工图”实际只是一种“示意图”,仅能反映管线大致走向和方位,缺少垂直定位,甚至有的管线产权单位连自己的管线具置都不知道,给后续管理带来很大难度。
三、完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机制
1、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立法。为确保城市建设和城市安全,必须依法对地下管线规划建设进行管理。进一步加快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法规的立法进程,明确城市地下管线的管理体系和执法主体,进一步规范地下管线的规划审批程序、建设要求和管理内容,特别是要对管线竣工测量和报送城建部门备案等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强化法律责任和保障措施,使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同时,研究制定地下管线共同沟的具体实施规范、技术标准、使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试点建设,为共同沟技术推广积累经验。
2、逐步形成城市地下管线统一管理机制。城市地下管线的管理实际上是对地下空间资源的一种管理,是一项政府行为。针对各种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各自为政、多头管理的问题,各城市应成立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统一行使协调职能,负责制定全市地下管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对地下管线的开挖施工进行协调管理,承办管线工程的申请、查勘、初审、发证及挖掘回填作业的监督检查和验收,负责地下管线事故的监察处理和仲裁。今后,凡是没有管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的管线项目,一律不再给予审批,坚决杜绝“随建随报”行为。
3、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环节管理。
将各类地下管线发展规划统一到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在规划中要明确各类管线的建设时序,使各类管线的建设时序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相一致。同时,要对各类管线规划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不按既定规划要求进行管线建设与管理的,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纠正。加强城市道路管理综合规划工作,指导各管线权属单位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避免各类管线之间及与相关建(构)筑物之间的矛盾,为各类管线的工程设计、施工及管理提供条件和依据。
4、强化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环节管理。
严格要求管线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报批手续,进一步加强对管线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对不履行报批手续、不按照批准的方案施工、随意改变管线方位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把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入单位信用档案,并视情节、性质及危害程度,分别予以通报、经济处罚、评标扣分、限制市场准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有关责任人的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罚;对因野蛮施工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安全事故的,司法机关要严格依法追究施工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5、严格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和归档管理。地下管线工程属于隐蔽工程,如不进行竣工测量、编制管线工程竣工图,将严重影响今后新建改建管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也会给城市安全留下事故隐患。今后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进行竣工测量,编制符合国家标准的管线工程竣工图,报城建部门归档管理,有关部门必须强化监督、加强管理。对于不按规定查询地下管线的,规划部门不得对其管线工程进行规划定点审批;对于不办理规划定点和建设工程许可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6、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地下管线资料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不可缺少的基础性信息资料。地下管线普查的直接目的是查清地下管线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城市统一的地下管线信息共享平台,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奠定基础。鉴于国内各城市地下管线基础资料欠账太大,已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新一轮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各城市应成立专门的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开展全市地下管线普查补测工作,并依据普查数据资料,建立起综合地下管线动态管理系统,实现数字化管理。
主要参考文献:
配电工程项目建设实行业主项目经理制和项目经理工程质量终身制,首先各业主项目单位要配足配强工程项目管理经理,加强项目经理的考核培训,赋予项目经理相应的管理权利,同时实行工程质量业主项目经理终身负责制。
每个项目立项后,马上指定一名项目经理,加强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验收、结算等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层层把关,对配网项目的质量终身负责。
(1)施工图设计环节:从工程的第一环节开始把好质量关。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必须以《配电网现场规范化建设标准》及国家颁布的相关的规程规范作为配网设计的依据;积极在配网工程设计中应用《省公司的10kV配网典型设计》成果,从源头上将配电网规范化建设标准纳入设计。
(2)设备采购环节:把好设备质量关。配网工程的物质采购严格执行省公司有关的招投标文件规定。项目经理依据设计单位开具的设备材料清册及时上报工程物资需求。通过统一物质招投标选用安全可靠,性能优良的设备。
(3)配网施工环节:在施工过程严把质量关。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企业资质、业务能力、装备水平、工程业绩、企业信誉等全面考查,通过招投标选出业绩优良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中应明确安全、质量、进度等相关责任,并签订安全协议。项目经理密切跟踪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协调工程中间验收,配合工程阶段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及时收集隐蔽工程签证和验收资料,做好工程缺陷记录并督促整改。
全国首创推行电缆施工人员资格认定和作业计分制,确保电缆施工质量。工程施工的安装人员均要经过新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培训,重要设备由专业厂家人员进行安装,确保安装的工艺标准。
(4)验收环节:是检验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配网工程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实行三级验收制度。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项目的验收必须以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配电网现场规范化建设标准》为依据。项目完工后,由业主项目经理发起,业主项目单位组织工程验收,由设备主人(运行接受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等单位参与,现场对土建及电气部分进行验收,施工单位准备验收报告,征求各验收部门意见,并一次性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各方应在验收表上签字以示负责。
2.实行项目监理制强化施工质量管理
所有配网工程都应由项目责任部门负责委托监理。在配网工程中做到“强势监理”,充分发挥监理在配网工程中的作用。各配电工程监理项目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对施工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项目监理的狠抓施工质量的举措如下
(1)、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需要监理旁站部位进行旁站,并作好旁站纪录,同时每天做好监理日记。
(2)、对各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和质量签证;
(3)、遇到问题,及时通知业主和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解决,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4)、对钢筋、接地体预埋件等分项工程进行隐蔽验收检查。隐蔽工程监理必须到位并拍摄照片作为工程资料予以存档。
(5)、严格工序管理,对于每一道工序的验收,监理都直接参与到施工全过程,采取见证、旁站、巡视或平行检验等工作。坚持对工程实行全方位监理。坚持上道工序未完成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施工中要求施工方填写分项质量评定表,记录应该实事求是,数据真实。对于中间验评表格,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审签认。
(7)、对于施工过程中图纸存在的疑问,要求施工队会同各方确认后再施工,不可擅自改变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档案人才流动性较大,很难培养和留住档案人才。这一点与档案管理工作自身的特点息息相关:一是工作强度大;二是工作比较枯燥、繁琐;三是工资待遇不高。对于人员的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在政府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期限的大背景下,我市工程档案部门受理档案验收的承诺期限由7天缩短为3天,而且增加了档案预验收环节,工作量和工作压力的骤然加大,对档案人员的耐性提出了更大的考验。
1.2档案数量的增加对档案管理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服务技术和服务方法比较落后。资料搜集和整理依然仅靠人工处理的方法,信息化发展缓慢导致工作效率和服务效率普遍较低;(2)即使有些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已经对档案实施了信息化管理,但档案实体的整理和档案信息化扫描的工作进度无法保证即时完成,从而影响了档案提供利用工作水平;(3)相比于一些发达国家,我们的管理理念、管理技术、管理设备严重落后。而且各个城市之间城建档案管理水平发展不平衡。这是由两个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对城建档案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重视程度不够;二是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导致资金投入力度不足。
1.3档案数量的增加对档案利用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档案数量的增加直接导致档案利用量的增加,加之人员不足、管理水平相对落后,导致档案利用需求很难在第一时间得到满足,由此导致档案部门在政府、企事业单位及民众心目中的公信力下降,从而也影响到部门自身的发展。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档案信息,是对我们城市建设档案部门提出的最基本要求,但是当前形势下,我们有些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这一点上难以做到。
2提高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对策
2.1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人才队伍建设
(1)通过“感情留人、事业留人以及适当的待遇留人”,广泛吸纳人才,打造一支专业的档案管理人才队伍。适当提高城建档案管理人员的待遇。(2)要定期不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对于优秀的管理或技术人才,要给予重点培养。(3)通过绩效考核机制的建立,对工作优异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以此鼓励先进、激励后进。
2.2提高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1)对档案进行全面的核查,在对竣工档案资料进行移交时,包括前期准备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等资料都要保证其完整、准确、规范和系统。(2)档案信息化工作的基础是档案的著录。由于每个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单位的条件不同,应该研究制定统一的《城建档案著录细则》,以实现档案著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3)合理组卷,在整理过程中如若发现案卷内容混乱,无页码等现象出现时需要重新进行加工,并将有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组卷合理化和规范化不仅有助于科学管理、优化馆藏,还能提高计算机管理的利用效率。(4)档案分类号以及档案题名的准确无误有助于提高检索查准率。对一些含义不清或模糊的题名要进行及时的处理,避免出现计算机无法识别的情况。
2.3提高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促进了先进信息技术与档案管理工作的融合,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实现网络一体化:借助相应的软、硬件平台,通过扫描、录入等方式,实现档案的“三态”同步,从而实现网络检索和在线阅览,大大提高了城建档案的利用效率。我们的社会已经处于一个信息爆炸的时期,信息技术的在各行各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城建的档案管理也必须跟上时展的步伐,将一些已经不符合或者陈旧的管理模式加以改进和创新,以此更好的为城市建设提供服务。将先进的信息技术引入到城建档案管理上来,从根本上提高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2.4通过服务外包的形式提高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由于档案管理单位的人员和编制有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取服务外包的形式,来完成城建档案的实体整理、图片扫描和数据录入工作,也不失为解决当前矛盾行之有效的方法,并且该方法已经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城建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和提供利用工作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2.5提高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档案的“社会意识”
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城市建设服务是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自身的价值所在。我们必须紧紧围绕这个中心,为社会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档案信息,充分发挥自身的价值。我们要注重服务理念、方式方法的不断创新,实现由传统服务向现代服务的转变:一是要改变“重藏轻用”的旧观念,树立“以用为主”的新观念,如指引群众通过“依申请公开”的方式申请利用。二是开展城建档案编研工作,将信息整理加工成册,提供给社会利用。三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将信息主动给社会。城建档案部门一定要充分提高“社会意识”,由此提高自身价值。另外,城建档案部门还要加强自身的宣传,通过提供良好的服务来提升整个社会的“城建档案意识”。
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管理信息系统由信息子系统和审批管理子系统2部分组成。信息子系统各年度项目申报通知、政策法规、新闻信息以及统计报表等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审批管理子系统实现了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请信息在线填报和省市县各级主管部门对项目从材料审核、审批立项、项目下达、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的全流程监管,省市县三级管理机构及申报单位间数据信息可以互联互通、协同互动、数据共享。
2功能实现
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功能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审核材料(区县级)、审核材料(地市级)、地点审查(省级)、材料初审(省级)、专家评估(省级)、立项下达(省级)、设计批复(省级)、绩效评价、运行管护、专题呈现、信息查询、统计报表、收发管理、系统管理(见图1)。
2.1系统管理
项目管理系统提供基础数据初始化功能,主要包括各行政地区资料等;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权限,省级管理部门可管理授权地市级管理部门的操作权限,地市级管理部门可管理辖区内的县市区管理部门的操作权限。
2.2项目材料在线填报
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其中:项目概况以在线填写的方式进行提交,其他材料如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制作成doc、pdf等格式的文件以附件形式提交。项目申请提交成功后,可以进行受理信息查询,在县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之前,还可更正申请材料。
2.3项目材料初步审核
县级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核人员登录系统后,可对管辖区内用户所申报的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初步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退回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修正错误后可以重新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项目材料上报给地市级主管部门审核(见图2)。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核人员登录系统后,可对管辖区内需要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退回相应县区级主管部门处理,审核通过的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处理。
2.4项目省级审批与下达
经过市县2级初审通过的项目申报材料上报到省级后,首先进行地点审查和材料初审,地点审查主要看项目是否与已经投资建设的项目存在重复,材料初审主要材料格式是否准确充分、要件是否真实完整。经过地点审查和材料初审的项目由省级农业和财政主管部门联合组织专家评估,主要评估项目是否可行、设计是否合理、预算是否科学并给出是否予以立项的结论。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估结论,结合地方基本农田、农业生产等客观因素,按照项目投资控制额度和标准,科学平衡的拟定项目安排方案,并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财政部门下达项目资金,由农业部门下达项目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根据省级下达的资金和项目计划开展项目设计,审计必须经过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5信息查询统计与地图
2.5.1项目信息查询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查询项目包括:项目类型、项目级别、所在市级、所在县级、所在乡镇(街道办)、项目年度等。查询信息实行分级显示,一级为项目简要信息,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组织单位、承担单位、建设地点、总投资、建设内容、竣工验收、绩效评价、运行管护等信息;详细信息使用二级栏目显示,使用超链接或程序命令形式查看。信息系统具有汇总、导出、打印、浏览等功能。
2.5.2项目地图
项目信息可以呈现分级地图。如果鼠标移动到某市(县)则弹出批注框显示该市各类项目数和投资总额,再点击该地点则弹出清单列表显示所有的项目。在地图当前图层为地级市图时,当鼠标移动到地图上的某市,则弹出批注框显示该市各类项目数和投资总额(见图3)。双击鼠标右键(点中某一地级市),系统进入县级图层,移动到地图上的某县时,则弹出批注框显示该县各类项目数和投资总额(见图4)。双击鼠标右键(点中一县),系统进入县级图层,移动到地图上的某县时,则弹出批注框显示该县所有项目清单(见图5)。继续点击项目清单中的定位,可以在地图上定位项目所在位置,也可以点击项目名称显示项目明细资料。定位后,当鼠标移动到地图上的某项目时,则弹出批注框显示此项目的明细资料,实现双向查询功能(见图6)。
2.5.3统计报表与文件收发
项目管理系统提供省、市、县各级主管部门需要的管理报表,包括专业的统计表和分析图表,可以生成多种格式的报表文件。各级用户均可以向上级或下级传递公文、通知、告示等,省级用户可向全省传递,市级可向省级或市属下级单位传递,县级可向市级或省级传递。
我家曾请过一位十八岁的四川姑娘帮助做家务,她很聪明能干,但念到初二上学期,就辍学来京打工。问她为什么不把初中念完?她说:“老师刚初中毕业,什么也讲不懂,白交钱”。我买了初二至初三的课本,要她自学,告诉她很多人靠自学成才,今后知识不够,做什么工作都难。还给她买了字典,让她查生字,对她说:“看不懂,就问我”。但她不会自学。
我家最近又请了一位家务女工,安徽人,65年出生,小学一年级没念完就参加劳动。她们村子前面是江,后面是湖,是渔米之乡。如此富足的地方,据她说,村子里60年
至70年出生的20位姑娘,只有一位完成义务教育,其他几位均分别不同时期辍学。现在都30岁—40岁,已为人之母。
从上述二例中,提出了以下若干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是,什么样资质的人可以从事义务教育?增加教师的工资保障,发到什么人头上?目前够资质的师资紧缺,或有资质的人不愿下农村,特别不愿到边远、穷困地区,怎么办?能否由当地选培初中毕业生或高中毕业生,分别到中级师范和高级师范院校去定向培养?同时兼顾作为一种对贫困家庭的扶贫措施,从贫困家庭选择合格青年定向培养?对城市贫困家庭的相应青年,也定向培养,在农村从教数年后,可以安排进城就业(如同转业军官的安置)。
二是,法制问题。依法强制适龄人员必须接受义务教育,不允许想上就上,不想上就不上;同时,缴什么费、缴多少,也要有明确规定。现在城市学校变着花样创收,班上效率不高,另开休息日补习班而且必须去。
三是,歧视女孩问题。一个家庭同时有两个孩子上学,负担重时,女孩让男孩。女孩受义务教育,应依法与男孩平等,歧视是违法的。由于一批女人才被落后观念截流,致使这次十六大,妇女占的比重与人口比重不相称。
四是,普及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一般是西部地区差一些,但也不尽然。东部如河北、中部如安徽,也有在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适龄人。
五是,教学模式、方法、内容如何更有助于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如何革除应试教育和纯灌输式教育的弊端?可否加一部分开卷考试、相互讨论后答卷等形式?把念书搞得生动活泼从而提高他们独立思考及自学的能力。另外,无论小学还是初中,课外辅导材料同一科目重复的版本太多,多了影响学习效率,(但老师要求学生都买,实际只是为了增加学校推销的收入)。
我认为应当有点新思路:
第一,把义务教育当作一项重要的国策来推动。第一责任人是中央政府。有必要设立直属国务院的专门职能部门,像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那样。并把义务教育的普及进度和扫肓成效,当作对各级政府业绩的考核指标;在义务教育方面发动一个社会运动,与关于不搞运动的精神并不矛盾(这是在搞重点突破,掀起全民的意识,重视教育,不是整人运动)。①其实,义务教育更需加强政府支持力度;②而信息化可以由市场引导。
第二,采取积极鼓励的政策,让更多的青年人从事义务教育事业。城市农村的师资资源极不平衡,城市的不去农村,农村的也不回农村。对非师范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因专业不适应,难以就业的,可定向给予师资训练,使其走上教育岗位。根本上,是要加大师范教育的规模,提高师范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第三,在义务教育阶段,精选传统文化知识,充实现代科技知识(包括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适用经济学的知识等),给学生一定的发家致富的知识与能力;要组织有水平的专家编写材和课外辅导材料,并改变低质重复、价格昴贵的现象。
1加强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1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施工合同是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1.2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少数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不规范。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1.3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和和经验不足,将造成我的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同时,使工程发包商认识不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君子协定。
君子协定指合同当事双方的口头承诺。由于许多工程合同的履约过程时间跨度较长,若没有书面协议,一旦一方毁“约”,将给另一方造成很大的损失。
(2)签订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3)合同主体不当。
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其次,承包商应当具有承建相应工程的资质。
(4)合同文字不严谨。
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
(5)合同条款挂一漏万。
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的往往是漏掉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6)无主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就像不存在的“无源之水”。
(7)国际间合同的疑问。
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存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2.2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应沟通的没有沟通。
合同履行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缺少沟通。相关的部门各自为政,互不沟通,出了问题相互推诿。
(2)应变更的没有变更。
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使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
(3)应发出的书函没有发。
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这一点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4)应签字确认的没有签字确认。
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5)应追究的过了诉讼时效。
履约中出现了应该诉讼事件而没有及时诉诸法律,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6)应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
《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有的企业对抗辩权认识不足,不会合理的行使。
(7)应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没有足够重视。
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
(8)合同的履行仅注意了主要义务的履行,没有注意随附义务的履行。
有些义务要求对方的履行时间长。如在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对方反映,这不仅仅是服务质量的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
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对策
3.1建立专门合同管理部门
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企业应专门成立法律事务部门或设置法律顾问,来统一审核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履行。这是由企业法律顾问职责、任务所决定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有“管理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同时,该办法也赋予了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经济合同的任务。
3.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培养和锻炼一批与企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懂法律、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懂外语的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合同管理队伍。
3.3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现代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信息量也不断扩大,信息交流的频率与速度也在增加,相应地工程管理对信息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信息化管理给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签订、履行乃至终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既是现有合同的总结,又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资料。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的信息管理,必须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有关信息进行链接,做到资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项目管理费用;二是加强对项目参与方的信息管理,信息发出的内容和时间应有对方的签字,要及时处理对方信息的流入。
3.4实行合同实施监督
工程实施监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施工合同监督可以保证施工合同实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进行。首先要协调业主、工程师、项目管理各职能人员、所属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或做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工程小组都有全局观念;合同项目管理的有关人员每天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管理。其次是实行合同评审制度,每份合同签订前就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法律风险。还要跟踪合同实施情况。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可能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偏离。这就需要合同实施情况跟踪,以便尽早发现并纠正偏离。
3.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不仅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的生存能力。
4总结
总之,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既是项目实施的有力保证,又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作为工程项目的各参与方必须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从而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尹贻林.合同法与工程合同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0.
[2]丁土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众所周知,邯钢成功的经验是模拟市场核算,根据市场销价不断自觉地主动地持续地降低原材料和成本。邯钢认真实行“包保核”,包就是要求每个职工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保就是保证给后续部门职工提供便利和条件,核就是根据劳动成果核定每个职工的奖金工资和福利,真正实现按劳分配。邯钢通过实行“包保核”,使得企业福利和职工工资收入挂钩,邯钢广大职工才能够始终保持社会主义的积极性,能够坚持不懈地提高产品质量,生产适销产品,不断降低成本。
邯钢将成本管理作为企业管理核心的管理思想具有普遍意义,作为建设企业,尤其是建材企业,其竞争的实体要素趋同,如生产的产品趋同,质量趋同,生产技术和工艺趋同,产品功能也趋同;同时这类企业在竞争中受品牌价值、企业形象等软因素的影响也不大。在硬性因素趋同,软性因素不起作用的条件下,企业欲取得竞争的胜利只有在成本上下功夫,通过降低成本来赢得价格竞争的胜利。邯钢成本管理的普遍性有以下两方面:
一是成本在任何企业经营管理中都占有重要地位。企业一切经营活动的最终目标就是获取利润,而利润=收入-费用,这里费用就是成本+税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占有的市场份额是很难有大的变化的,也就是说企业收入很难有大的突破,而税金又是按固定比例上缴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获利多少关键取决于成本的高低。在同一类型的企业中,谁的成本低谁就能获得比他人多的利润,谁就占有了市场竞争的优势。
二是成本管理属于企业内部管理,因此容易通过采取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创新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国大部分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弱化,成本管理的预期收益潜力很大,将成本管理放在突出地位,挖掘蕴藏在企业内部的巨大利润源泉,是国有企业走出困境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走向成熟,企业管理走向科学的一个重要阶段。
2、强化企业成本管理的措施
2.1更新观念,树立作业成本管理思想
作业成本管理思想建立在一种新的企业观的基础之上,即把企业看作是为满足用户的需求而设计的作业集合体,要求企业始终面向市场,同时把企业生产过程分解为增值作业和不增值作业两部分,要全面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就应尽量消除不增加价值的作业,对于增加价值的作业,也要提高其运作效率,减少其资源消耗。
邯钢“模拟市场”的做法,就是以市场为起点,从产品在市场上被接受的价格开始,采取“倒推”的方法,一个工序一个工序地剖析其潜在效益,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最终核定出先进合理的目标成本,同时通过制定的先进合理的目标定额和目标成本实行成本否决,把重点放在提高各项作业的质量和效益上,对不必要的作业和质量不佳的作业实行否决,以消除不增加价值的作业。
2.2搞好成本的全过程控制
邯钢成本管理中的目标成本主要是围绕着生产环节,这也就存在了不足之处,即并未涉及生产的事前和事后阶段。因此,建设企业在强化成本管理之时,应唱好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三部曲。
成本的事前科学预测,重点是目标成本的制定,这是实施成本控制的关键。制定目标成本事前要做好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测算,对影响成本升降的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把人力、物力消耗和费用开支划定在一定的标准内,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目标成本,并逐步修正和调整。
事中控制是为了及时检查目标成本的执行情况,测算目标成本能否完成,发现脱离目标的偏差,及时分析原因,对不利因素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并施以种种控制手段,以保证目标成本的实现。在实施事中控制时,坚持以材料消耗定额为标准,控制材料耗费;以控制出勤率指标,来保证总产量任务的完成,限制生产工时的浪费。通过纵向的层层把关,横向的检查、监督,把事中成本控制落到实处。
事后分析是下一轮事前科学预测的开始和这一轮成本控制工作的改进、提高。通过事后分析查原因,找不足,正确评价业绩,合情合理地实施奖惩,是对实施成本控制工作的肯定,是成本控制工作的继续。目标成本与实际成本总是有差异的,通过事后分析,及时检查、修正、补充,以达到控制成本和提高效益的目的。
2.3建立成本管理责任制
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就是按生产组织系统,在企业内部划分若干个成本中心,各成本中心只负责计量和考核发生的成本费用,每一个成本中心有办法计量、控制并调节的可控成本之和即形成该成本中心的责任成本。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把企业的责任成本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层次直到执行人,有助于增强职工成本意识,实行全员成本管理,有效地克服了职工成本意识薄弱的问题,使广大职工树立起全员全过程的自我控制意识,以责任控制成本,以利益驱动责任,调动各层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企业应从三个方面着手,有效地发挥成本管理责任制的控制作用:一是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建立以“三总师”,即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为主要责任人和以各科室责任归口的横向成本管理责任制;二是建立总经理、各分部经理、班组长全面负责的纵向成本管理责任制;三是加大成本考核力度,实行节奖超罚,使之与每一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由这三个方面,形成纵横交织、立体交叉的成本管理责任制网络,加之以严格的责任成本考核制度,从而促进企业目标成本的实现。
2.4提高领导者素质,强化成本管理意识
现代企业管理就是人的管理,领导者在企业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往往造就了一个企业的兴衰成败。成功的企业家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强烈的成本管理意识是一个管理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成本核算是企业经济核算的核心,是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如果管理者没有成本核算的基本常识,没有强烈的成本管理意识,不能把成本管理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就很难在生产经营中进行正确的决策,企业也就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胜利。然而,提高领导者素质,强化其成本管理意识,并不是一促而就的事情。领导者应该有“如果不提高自身素质就可能被淘汰”的内在动力,和市场竞争的外在压力,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2.5建立现代化的成本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成本管理工作质量的提高,范围的扩大,信息量大幅度增加,传统的手工处理方法已无法及时、准确地完成这些信息的处理、传递及反馈过程,以致于影响了企业决策的科学性。电子计算机的发展为现代成本管理提供了新的手段,使得原先手工难以解决的繁杂问题便于解决,同时对成本信息失真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式。目前我国只有少数企业采用了信息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现代成本管理的发展。解决的办法主要应加大人力、资金的投入,尤其应在软件开发和人员培训方面下功夫,尽快建立企业的现代化成本管理信息系统,为完善企业的成本管理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陈虹,颜廷标邯钢以成本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思想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财务与会计,2001,(4)
1、1选好监理单位
选择一个好的监理单位,将对项目管理起到积极作用。因此业主对选择一个较好监理单位至关重要。业主在选择监理单位一般应考虑以下因素:
(1)必须选择依法成立的监理单位,即选择取有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专业对口的监理单位。
(2)被选择的监理单位应具有较为广泛监理人员,具有足够可以胜任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技术,经济、法律、管理的各类人员。
(3)被选择的监理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技能和工程建设监理的实施经验。
(4)被选择的监理单位应具有较高的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监理同类工程的经历。
(5)被选择的监理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较好的监理业绩。
根据以上因素业主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或直接委托的方式选定监理单位。黄河防洪工程监理单位一般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经过严格选择程序来选择监理单位。
1、2选好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选定后,根据监理单位提供的总监工程师候选名单,业主要详细考察,认真选择总监理工程师,这是因为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驻到建设项目上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他直接和业主、承包人协调工作,在项目监理过程中,扮演着一个很重要的角色,承担工程监理最终责任,因此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管理经验,能够公正、公平、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合同,具备较好素质,并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和注册证书的人选。在具体选择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被选择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精通所承担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知识,且专业对口,能够正确处理重大技术问题。
(2)被选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广泛的管理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3)被选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有良好的理论和道德修养。
(4)被选择总监理工程师还具有较强的决策应变动能力。组织指挥协调控制能力。
总之被选总监理工程师不论在专业技术上,管理水平上,领导艺术上,还是在组织协调能力上都要有较高造诣,很好的素质,才能有效地领导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完成监理任务。
1、3配好监理队伍
工程监理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监理人员同样需要具备良好的素质,不仅要懂设计、施工、试验和合同管理,而且更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员配备,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选配,在配备时不仅要配足监理人员,更重要的要注意各专业人员的搭配。根据人员配备情况由监理单位向工地派住项目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开展监理工作,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向各项目或专业委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并授权,使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黄河防洪工程建设是以地市局为单位设立监理机构的,根据工程项目情况设置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分工负责,司其职。一般大堤加高工程每标段设一名总监理代表,五公里设一名监理工程师,每公里一名监理员负责。
2、监理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监理单位确定后,为能及时开展监理工作,明确委托和被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权力和利益。以及对监理人员授权的范围,就必须签订一份监理合同书。监理合同实属商业行为,必须依法签订,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更改和解除,一方因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就应承担违约责任。签订一个较为完备的监理合同,约束双方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是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的基础。同时应加强合同管理,业主应明确专人,经常对照合同检查自己是否按合同的要求,履行了合同规定义务,业主的职责那些还没尽到,业主的权力那些受到了侵犯。是否因业主造成了违约责任,此时应自觉的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从而确保业主正确履行好合同。
3、加强对监理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业主的职责。
3、1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审查
监理单位派出的机构和人员到场后,业主应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监理机构是否设置合理,(2)监理人员是否按合同的要求提供,人员数量上足与否,总监理工程师是否按合同规定的人选,(3)监理人员配置结构是否合理,(4)监理工程师是否具有资格和注册证书。必要时业主应组织到场的监理人员进行考试和考核。发现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及时进行更换,发现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不合理要及时进行调整。
3、2审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监理人员进场后,应在研究合同和工程设计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分析,编写监理规划,通过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编写使监理人员全面了解所监理工程情况。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编写完成后,应报业主严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项目总目标是否与合同目标一致。(2)项目组织是否合理。(3)投资、质量、进行控制的措施方法是否得当。(4)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是否落实。(5)组织协调方面式、方法和内容是否齐全。(6)监理报告编写内容和报批程序如何规定等内容。业主通过审查认为可行即可签字执行,否则提出修改意见,令其进行修改。
3、3业主应大力支持监理工作
监理由业主通过委托的方式,请来帮助业主工作的,监理的各项工作离不开业主的支持。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依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和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进行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对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当业主与施工单位发生矛盾时要进行协调。因此监理任务艰巨,责任也得大,但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只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又无合同关系,双方均系业主雇用,监理要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对工程建设质量、工期、投资进行检查与评定,实施控制管理。监理必须发出对不合格的工程整改返工,和核减结算工程量等指令。在这些重大问题上,业主的态度至关重要。因此业主对监理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请求应给予支持,同时要为监理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利于监理工作的开展。
3、4业主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实行建设监理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分工要合理,根据业主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鉴订的《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业主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积极创造施工的基本条件和外部环境工作方面,包括组织建设投资到位,订购材料设备,申请办理征地折迁,联系水电供应和对外交通,决定工程建设的重大设计变更,以及同地方政府群众组织协调,协调设计、监理单位的关系,处理好设计变更。监理单位的主要精力应放在搞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上,具体的要协助业主演选择好承包单位,签订好工程施工合同,督促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审核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搞好检查和验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造价控制。检验工程计量和掌握工程款项支付,调解各方争议,处理索赔等。总的讲,业主“主外”,监理“主内”,“内外”配合,相互呼应才能搞好工程建设管理。如黄河系统在实行监理制的初期,就形成了“内外”不分的局面,抽调了大批的技术管理人员组建较为宠大的项目办,插手施工管理工作,造成了职责不分,责任不清,该管的事没管好,不该管的事插手去管。纠其原因主要是对监理人员不放心,总认为监理人员管不好在建工程,结果降低了工程建管水平,造成了经济损失。反思之后笔者认为:业主应“有所为”“有所不为”。
4、几点认识
通过近几年对监理工作的管理使我深刻的认识到:
4、1监理队伍的素质有待加强
2城市园林管理的新思路
目前,城市园林管理的现状不容乐观,存在着比如管理意识不高、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各种问题,因此,需要创新园林管理的思路。
2.1在管理中引入市场机制
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各行各业的市场化步伐加快,在园林管理中同样可以引入市场机制。目前的直线式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因此只有逐步完善市场管理、质量管理和投招标管理,以及工程监理等各种中介机构、发展咨询服务市场才能适应市场的快速发展,提高园林的管理水平。
2.2在管理中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
为适应现代园林管理的需要,在园林管理中应首先建立信心网络化的管理网络,设立相关的管理网站,以网络平台为基础,提高管理的效率,降低园林管理的成本。通过增加管理信息的透明度,确保园林管理工作公平、公正展开。第二,应通过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比如先进的遥感技术、对城市的绿地现状进行监管,比如浙江省杭州市便利用遥感技术进行管理,分析和监测绿地的增减情况,对绿地的现状做出快速的反应。
2.3加强园林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在城市绿地管理中,应加强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随着各项管理事业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应建立和完善关于园林管理方面的法律政策。对于城市园林管理来说,应从项目立项、设计到建设,再到养护管理,均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执行,从而体现出依法管理的严肃性。但现阶段,我国关于园林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还有待完善,因此,在城市园林规划中,应把管理的形式通过法律规定下来,某个阶段的管理也必须体现出法律的规范性,对建设过程中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的现象,应严肃追究责任,并建立信用制度,加快推进信用评定和管理制度建设,加大园林执法力度,确保园林管理依法有序推进。
2.4加大宣传力度,人人参与园林管理
城市园林是市民的共有财产,因此,对于城市园林的管理,人人应发挥自己的作用,发挥主人公精神。众所周知,中国人缺乏公共精神,对于公共事务从来是缺乏参与的热情和兴趣,因此,这也不利于城市园林的管理。对于城市园林管理部门来说,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提高人们保护园林的意识,自觉与破坏园林的行为作斗争。
企业在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方方面面的经营和管理目标。健全而合理的内部管理制度,不仅可以大幅提升企业的管理沟通效果,将企业长远战略发展方针政策溶于管理制度中,使得内部信息传达和沟通准确顺畅;而且还可以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所偏差的经营问题予以向上反馈,有助于管理层及时调整及时改进,从而实现企业系统目标。
2、有利于营造平等友好的工作氛围
完善而健全的制度建设过程可以有效保护企业的管理者和员工的切身利益,有效弥补管理上的不足和漏洞,从而杜绝贪污寻租的现象发生。企业的管理制度稳定而健全并且地位在领导职权之上,这样的科学而规范的管理形式使得员工在心理上有所保障,职工的业务行为和操作只要是在企业的管理制度范围之内的,就可以不必按照领导的喜好而行事,便于员工发挥自身主动性,从而拥有工作职权。对于经营管理者而言,可以按照管理制度来行使职权,从而有利于形成自我约束,相互监督的行为处事方式,避免个人主义和官本位现象的出现,有利于营造平等友好的工作氛围。
3、有利于形成良好企业文化
当一个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管理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才会开始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的制度建设过程一定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必经之路也是基础管理规范。拥有现代化的管理规范制度体系,企业在流程执行过程中可以提升员工的业务素质,从而营造出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塑造出高效而有绩效的企业管理形式,从而提升社会评价和口碑。
二、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原则
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企业得以顺利运行的必要条件。企业管理制度应具有合法性、可行性、严肃性和先进性,为满足“四性”要求,管理制度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系统原则
根据系统论的观点来阐述企业管理制度体系,深入分析各项管理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功能作用,从而从根本上揭示了作用于企业管理效率的要素和内涵。在企业内部控制和管理过程中,业务流程的长短和效率决定了各个部门的运行效率。将企业的管理活动按照业务的开展进行设计,以流程为导向进行管理制度建设,从而满足了系统性流程管理的原则和思想。
2、以人为本原则
在企业的组成成分中,最重要关键也是最具有可变性的就是员工。但是企业管理是否能取得成功、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的功能都是通过“人”来实现的,可见只有在各个业务环节都充分发挥了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能力,企业才能够取得经营目标。3、稳定性与匹配性相结合原则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对于不利消极因素总是要进行不断否定的过程,保留和发扬其中的积极因素,并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吸收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进行自我调整自我完善,从而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这就从客观上需要遵循和按照稳定性和适应性相匹配的原则。
三、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宏观对策
做好企业管理制度建设从宏观上来说需要关注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1、增强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科学性
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包括了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单项制度,它们共同组成了有机整体,这就需要各个单项制度之间彼此关联相互支撑,既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发挥有效作用,有所侧重,同时也要组合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只有在科学性的基础上建立起的管理制度,才能使得各个管理制度合理配合,自然衔接从而发挥制度的整体协同作用,保证管理制度的积极性和合理性得以发挥。
2、增强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实用性
在企业制度方面,每个企业各有千秋,由于制度本身所具有的规范性和规律性,因此在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过程中,除了要符合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和行业属性之外,还要求制度和企业的长远发展相契合,只有符合自己的发展道路才是最合适的。如果企业不顾客观情况而照搬其他成熟管理制度生吞活剥,轻则会使企业正常的作用无法发挥,重则可能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投入。
3、提高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可操作性
现代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决定了如下特点:问题要尽量简化,形式不宜繁琐,体系建设不宜复杂。相应的管理制度应当是详略得当,简化有效。根据企业不同的实际情况,对于当前急需执行的任务,优先发展的制度予以制定并执行,同时随着企业的业务需要和制度需求的认识加深,再根据重要性对原有的制度进行完善和更新,从而逐步有步骤地建设完整完善的管理制度。循序渐进的流程和完善的体系建立过程可能会起到更加明显的效果。
4、确保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时效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一体化不断推进,现代企业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相应地,企业管理理念、方法等也要发生相应变化,这就使得原有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产生了滞后性、不适应。因此,企业在制度建设过程中,一定要遵循与时俱进的提升和改善。与时俱进就要求管理制度建设和企业组织建设相结合,管理制度随着组织架构的变动而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只有在不断地变化中进行完善,才能够从性质上实现企业人员、制度和职能的相互搭配从而提升企业的管理竞争力。
5、保持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先进性
美国宏观经济学家熊彼特认为,创新是企业增长利润的来源。企业要对于瞬息万变的市场进行适应,就需要进行持续创新和学习,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有所创新的行为模式是企业想要得到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目前,国内企业还处于快速发展期,同时也碰到了良好的机遇和发展机会,企业必须以开拓创新和勇于发展的进取精神,落实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发展,从而全面综合的提升企业形象和潜力,以迎接新任务,适应新变化。
四、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微观流程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有一定的程序,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管理制度的优劣,进而影响到企业管理活动的成效,整个企业的存亡兴衰。因此,在进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时一般要遵循以下流程。
1、进行企业管理制度的调查研究
制定和计划企业管理制度,需要做好准备工作,首先,安排企业中涉及制度建设的部门和管理人员、专职人员对于现状进行充分的调研。在结合国家大形势及方针政策路线的基础上,学习其他优秀先进企业的管理制度经验上,进行分析,从而从根本上保证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2、管理制度的起草拟写
在进行了前期调研的基础之上,就要进行制度的起草阶段。起草阶段的工作可以根据各个部门具体工作进行,组织不同领域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在进行资料草拟阶段,可以多准备些相关的资料以便开展后续工作时有大量的资料进行整合。管理制度的规章内容是由标题、发文时间和正文三部分组成。其中主要的标题内容通过事项和文体进行组合。发文时间写在标题下面(也可以写在正文之后),有时还要写上经什么会议通过。正文一般有三种写法:
(1)条目式。即整个规定从头到尾部都以条目的形式反映。一般前一、二条写制订本制度的原因、目的、依据等,中间写具体内容,末尾几条写实施说明,如适用范围、执行日期、解释权、与原有关制度的关系等。
(2)总则、分则、附则式。其中总则要写明制定该制度的依据、目的、意义、原则;分则要写明该制度的具体内容;附则要写明该制度的生效时间、适用范围、解释权等。
(3)前言、主语、结语式。其中前言写制定制度的目的、依据、原由;主体部分写规定的具体内容,一般分条写,可以列若干个小标题,小标题下用序码排列条目内容;结语部分写实施说明、执行日期、解释权等。一般来说,内容比较简单的用前言、主体、结语式;内容比较复杂的用条目式;内容复杂、层次较多的用总则、分则、附则式。不论采用哪种形式,一般都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即总则或前言或条目式的前一、二条,都是说明制定该制度的依据、目的、意义或适用范围(也有的把适用范围放在最后一部分);第二部分,即分则或主体或条目式的中间部分,这部分是制度的核心内容,要写的周密、准确,层次清楚、条理分明;第三部分,即附则或结语或条目式的最后一、二条,都是写该制度的实施说明,如执行日期、解释权等。
3、管理制度的讨论审议
草稿写成以后,应进行讨论审议。讨论审议应在拟稿人员中间和有关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中进行。并报请有关部门会签和专家领导审定。讨论审议是制定制度、完善制度的重要环节。对制定的管理制度应进行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查漏补缺,精益求精。讨论审议可先在拟稿人员中间进行,在草稿初具规模后,再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一道进行会签、修改,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最后经企业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对于涉及企业整体利益或职工切身利益的管理制度,如工资、住房、医疗、职工教育等,需提请有关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