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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广义的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两者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
1.性质不同: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法律性;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2.作用范围不同: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会计职业道德则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
3.实现形式不同: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制定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会计法律制度主要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会计职业道德既有国家法律的相应要求,又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
■三、 违反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法律的主要表现
违反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法律的主要表现:做假账。造成会计人员做假账的问题, 具有多方面的复杂原因,客观表现为违反《会计法》等, 私设帐本, 目的是千方百计为逃避财政、税务、审计、外汇、海关等部门的监督,为企业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从会计人员方面分析, 做假账的成因主要有二:一是屈从领导的压力, 被动做假;二是会计人员个人自律意识不强, 为谋私利挺而走险。从企业及单位方面分析, 促使会计人员做假账的动机有三:一是企业本身的利益所需;二是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公司利益的需要;三是监督机制和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
■四、 加强会计道德建设教育的有效途径
(一) 营造良好的职业氛围
会计人员道德的内部环境依赖于本单位严格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其外部环境则要在全社会营造出新的道德价值趋向, 并不断赋予鲜明时代的道德特色加以规范。一方面, 要大力宣扬敢于“求实讲真”的先进人物的事迹和经验, 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他们的安全和利益不受损害; 二方面, 还要使做假账等违纪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的、有力度的惩处, 加大违纪违法的机会成本, 保证这种惩处远远大于其违纪违法所得的利益。
(二) 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及其评价体系
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目的, 就要将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固化为会计人员的观念和信念, 并对其行为选择产生积极、有效的影响。进行会计职业道德评价,首先要确立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 其次要选择恰当的评价方法。其评价方法应包括社会评价方法和自我评价方法两个方面, 而社会评价方法又包括社会舆论评价与传统习俗评价两个方面。
(三) 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性和监督机制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执行不仅受制于外力, 更重要的是通过会计人员的自我判断、自我选择、自我调节、自我约束来体现道德规范的内容及要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自律性要求我们必须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的社会性和非强制性。比如:第一、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跟踪监测系统, 及时判断会计职业道德的状况及所处的阶段, 发现会计职业道德演进的新动向; 第二、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考核制度, 把职业道德标准作为会计执业的必备条件, 严格执业资格验审制度, 凡是有做假账行为并依纪依法受到严重处分和刑事处罚的,一律取消其执业资格; 第三、建立由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多管齐下的监督机制, 对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和督促。
参考文献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广义的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两者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
1.性质不同: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法律性;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2.作用范围不同: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会计职业道德则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
3.实现形式不同: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制定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会计法律制度主要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会计职业道德既有国家法律的相应要求,又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
■三、 违反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法律的主要表现
违反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法律的主要表现:做假账。造成会计人员做假账的问题, 具有多方面的复杂原因,客观表现为违反《会计法》等, 私设帐本, 目的是千方百计为逃避财政、税务、审计、外汇、海关等部门的监督,为企业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从会计人员方面分析, 做假账的成因主要有二:一是屈从领导的压力, 被动做假;二是会计人员个人自律意识不强, 为谋私利挺而走险。从企业及单位方面分析, 促使会计人员做假账的动机有三:一是企业本身的利益所需;二是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公司利益的需要;三是监督机制和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
■四、 加强会计道德建设教育的有效途径
(一) 营造良好的职业氛围
会计人员道德的内部环境依赖于本单位严格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其外部环境则要在全社会营造出新的道德价值趋向, 并不断赋予鲜明时代的道德特色加以规范。一方面, 要大力宣扬敢于“求实讲真”的先进人物的事迹和经验, 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他们的安全和利益不受损害; 二方面, 还要使做假账等违纪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的、有力度的惩处, 加大违纪违法的机会成本, 保证这种惩处远远大于其违纪违法所得的利益。
(二) 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及其评价体系
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目的, 就要将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固化为会计人员的观念和信念, 并对其行为选择产生积极、有效的影响。进行会计职业道德评价,首先要确立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 其次要选择恰当的评价方法。其评价方法应包括社会评价方法和自我评价方法两个方面, 而社会评价方法又包括社会舆论评价与传统习俗评价两个方面。
(三) 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性和监督机制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执行不仅受制于外力, 更重要的是通过会计人员的自我判断、自我选择、自我调节、自我约束来体现道德规范的内容及要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自律性要求我们必须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的社会性和非强制性。比如:第一、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跟踪监测系统, 及时判断会计职业道德的状况及所处的阶段, 发现会计职业道德演进的新动向; 第二、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考核制度, 把职业道德标准作为会计执业的必备条件, 严格执业资格验审制度, 凡是有做假账行为并依纪依法受到严重处分和刑事处罚的,一律取消其执业资格; 第三、建立由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多管齐下的监督机制, 对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和督促。
参考文献:
一、管制理论与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模式
(一)管制的经济学含义
按照《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的解释,管制是指政府为控制企业的价格、销售和生产决策而采取的各种行动,政府公开宣布这些行动是要努力制止不充分重视社会利益的私人决策。丹尼尔·F·史普博将管制定义为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机制或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供需决策的一般规律或特殊行为。曾国安教授将管制界定为:管制者基于公共利益或者其他目的依据既有的规则对被管制者的活动进行的限制,并将管制分为政府管制和非政府管制两大类。综合而言,管制作为国家干预市场的一种方式,通过政府依据一定的法律规章对微观主体的市场进入、价格决定、产品质量和服务条件等施加直接的行政干预而体现一定的政策目的。关于管制存在的原因,存在以下几种学说:1.管制机构酝酿论,该学说认为管制在行业内部受损集团的请求下,为了行业内部的利益分配,经济性管制机构才得以成立。2.行业保护论,即行业本身为了保护在位的厂商和防止潜在进入者,要求成立管制机构。3.公共利益论,即保护消费者。4.政府管制俘虏论,该理论认为管制是一种由国家供给的商品,由于企业利益集团和消费者利益集团之间的政治力量比对差异,政府管制是为满足产业对管制的需要产生的。不同的管制学说,提醒我们既要看到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同时也要注意其局限性,对政府管制应进行理性反思并加以完善。
(二)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模式比较
从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来看,属于非营利组织的管制,即非营利组织的管制者基于组织利益或者公共利益,依照该组织制定的规则对所属成员或者其他相关主体的行为进行的管制。按照世界各国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管制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完全管制型、混合管制型和自由管制型。
1.完全管制型,即由政府专门立法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注册税务师机构和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准则、职业道德以及执业质量控制等进行规范,甚至对职业服务的定价也由政府管制。以日本为例,政府制定《税理士法》,严格规范税理士的职业准入、执业标准以及职业道德等执业行为。完全管制型模式的优点是,注册税务师和注册税务师机构的执业行为较为规范,注册税务师的素质较高,通过统一规范的行业管理,可以降低税务服务过程中涉税成本,从而促进税务服务需求。但是,国家为此承担的管制成本很高,不能有效发挥民间组织的自律作用,而且会影响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独立性和自由发展。
2.混合管制型,即一方面政府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管理法规,进行宏观行政管理,另一方面,成立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组织,进行具体事务管理。其中,以自我管制为主,政府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微观层面的管理虽有介入,但介入的幅度与程度较低,性质上属于自律管理为主的混合管理模式。美国即采取这种行政管理与民间自律相结合的模式,在政府设有注册税务师管理局,是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其行业组织为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人会等。美国财政部还制定了《管理纳税人规则》,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准入制度、注册税务师业务之限制与责任、惩戒程序等基本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部分管制型注册税务师制度综合了政府集中管制和民间自我约束两方面的优势,既能保持行业独立性,又能合理配置资源。
3.自由管制型,即国家管制很少,不专门立法和设立管理机构,只管一般工商登记。注册税务师行业微观层面的事务均通过其职业组织来实施控制。通常这种管制模式,职业垄断性不强,强调行业自由竞争,主要依靠行业自律监管。以澳大利亚为代表,注册税务师登记委员会是独立于国家税务局的组织,负责注册税务师的资格认定和注册税务师机构的开业登记管理。此外,作为民间组织的租税协会,还定期给会员提供资料,负责税务人培训等。其优点是节约国家的税收成本,能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的作用,但是,由于市场准入相对容易,注册税务师机构素质可能参差不齐,纳税人的监督成本也相对较大。
二、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的政策功效
(一)规定行业准入制度以协调行业供求
从保护行业利益角度看,对注册税务师行业进行管制,需要对特定约束条件下该行业的供求状况进行估量。注册税务师需求主要取决于国家经济发展状况、税法制度完善程度。一国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对税务服务的需求层次也不相同。由于注册税务师的多数业务与会计师、律师的业务范围重叠,因此在政策上涉及两个方面问题:其一,是否对注册税务师进行职业垄断,即是否设计职业税务师制度,职业税务师与律师、会计师职业的关系如何。其二,如何协调各职业业务范围之间的关系,即应考虑设定的职业垄断领域是否得当。在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制度供给方面,由于涉税知识和技能的特殊性,通过政府管制设定行业准入制度来决定进入该行业的必备条件非常关键,设置这样的行业准入标准,可以排除不胜任的和低质量的税务服务进入市场,也有利于区分与其它行业的执业行为,规范注册税务师执业行为。
(二)制定职业规范、惩戒制度确保服务质量控制
由于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特殊技能要求,基于公共利益保护考虑,除了通过设置行业准入制度,弥补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市场失灵之外,还需要一定的职业规范控制服务质量。执业标准的制定因各国注册税务师制度传统而有不同,在有些国家是通过民间组织制定严厉的准则和惩戒制度来约束其成员,而发展中国家或转型期国家则多数通过国家立法来确定执业规范。对服务质量的控制,还可以考虑通过一定的职业监督方式,如税务机关监督、内部控制机构监督或公众监督方式来实现,这些都应在管制制度中加以规定。
(三)注册税务师的职业定位与职业操守
对注册税务师进行规制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帮助人在税制和客户之间达到一种恰当的平衡。所以,注册税务师管理规章应体现注册税务师的职业定位,并对其职业操守加以规定。现代税收国家税法理论和立法实践,大多将注册税务师视为独立于税务机关,为维护纳税人利益,协助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专家。注册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会面临两方面的利益冲突:一方面是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保障税法公平、效率等的国家利益;另一方面是实现最低限度纳税的客户(纳税人)利益。当国家利益与客户利益相背离时,基于注册税务师职业独立性的考虑,以忠于客户利益为基本原则。注册税务师为保守客户秘密,可以不向税务机关告发,应是其基本职业操守。另外,与注册税务师职业独立性相关,还应考虑税务官员能否进行注册税务师业务。在转型期国家,注册税务师机构与税务机关的牵连关系会影响到注册税务师的职业忠诚和信誉度,也会制约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理论实践
从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实践来看,主要沿袭大陆法系国家的制度传统,实行完全管制模式。在行业准入上也采用日本、德国的税务师职业垄断模式。针对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的实践,我们认为应加快完善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制度,由完全管制模式向混合管制型模式转变,发挥管制和市场两种手段来规范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
(一)建立健全注册税务师制度体系
首先,要加快《注册税务师法》的立法步伐。一方面,要先抓紧制定《注册税务师条例》待日趋完善后,在适当时机向人大提案批准颁布《注册税务师法》。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注册税务师的法律地位、法定业务范围等。另一方面,为保证注册税务师执业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应构建起税务服务执业准则规范体系,指导和规范税务行为。
(二)建立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行业管理体制
鉴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尚属初级阶段,为保证其稳步健康发展,应当建立税务行政监督与行业协会自律的相结合的混合管制模式。行业行政监督主要由税务行政部门对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及其机构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负责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和备案登记等工作。协会行业的主要是发挥监督、自律、指导、服务的作用,负责制定执业质量标准和惩戒制度,对成熟业务制定统一的业务操作规程;统一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强化行业自律制度建设。
(三)提高注册税务师的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
注册税务师行业是一项知识密集、技术密集、高智能综合产业,所以提高专业素质是客观要求。执业人员不仅要熟悉税收政策法规和掌握操作技能,还要具有丰富的财会知识,要懂税收、懂核算、懂管理。要从思想上把以人兴业建立高素质人才队伍作为战略任务来对待。以提高专业素质为重点,促使从业人员真正做到终身学习,提高专业判断能力和执业水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强烈的开拓意识、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以上措施将有助于改善注册税务师行业制度环境,形成合理有效的管制制度和结构,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继续创新发展,最终构建起纳税申报、注册税务师鉴证、税务监管的高效、公平、合理、综合、立体的税收征管监督制约机制,促使国家、纳税人、注册税务师走向合作共赢,增进整个社会的福利
参考文献
1.丹尼尔·F·史普博,《管制与市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5页
2.曾国安:《管制、政府管制与经济管制》,《经济评论》,2004年第1期,第93-103页
3.《税法起草与设计》(第一卷),V·图若尼主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译,中国税务出版社2004年版,第143页
一 税收文化定义
税收是一个极其古老的财政范畴。夏朝的贡,商朝的助和周代的彻就是中国税收的起源形式,而标志着中国税收成熟的则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欧洲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也已经出现了税收的雏形。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税收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即产生了国家之后的产物,同时它也是私有财产制度和国家相互作用的必然产物。因为私有财产制度需要国家这个暴力机器来维护,而维持国家这个机器正常的运行必须得有一个保障,这就产生了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税收。
对于税收的定义,古今中外学者给予若干表述,这里不一一赘述,仅举一例: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1]。
文化“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指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文化是一种历史现象,每一社会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文化,并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2]夏征农主编.辞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2]。”
高培勇曾引用辞海“文化”含义,说:“税收文化可以解释为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围绕税收形成的精神财富的总和。它既是传统的,又是与时俱进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有自己传统的税收文化。同时,税收文化随着时代的变迁、制度的变革而不断地处在演进的过程中。” 吴俊培则认为税收文化则是一种围绕税收形成的意识形态。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所长陈东琪认为税收是人类的一种经济行为,税收文化则是研究税收这种经济行为的行为,所以文化在这里可以说是行为学方面的东西。他强调研究税收文化,更重要的应该从纳税主体——纳税人的角度来进行。这些是国内一些主流学者对税收文化的定义描述。
二 中西税收文化比较
说到现代税收文化,笔者认为它不仅是对传统的、历史的税收文化进行重新思考和重新审视,对当今国内税收文化的洞察和总结,更有对西方税收文化的旁观与借鉴。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财税体制越来越规范、税收征管越来越完善、税法也更普及以及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我国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法制环境也逐步取得成效并初步形成了良好的税收文化。但是,税收文化的混乱和滞后现象依然很严重。第一,纳税人与征税人的地位不平等,从而由于征税方权利大于义务而带来的征税权的随意性和纳税人义务大于权利而带来的纳税意识的漠然性。第二,我国税收体制环境存在许多问题。首先是“抑商”的文化传统阻碍了税收文化的完善。其次是在改革以前的苏联模式的财税体制下,税收作为国家的一项职能被异化为国家主义的机制,其后又出现了非税论和税收万能论的思潮,使我国对税收的职能始终界定不清,税收文化更是无法发展[[3]朱云飞,刘军.税制改革与我国税收文化的完善[J].经济论坛,2004,(20):93.][3]。而目前的各级政府间税权关系不清及政府与国企关系理不顺依然未能提供一个促进税收文化发展的体制环境。第三,税收立法工作的滞后和税种体系结构的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税收目标的实现,不利于良好税收文化的形成。
上述严重的税收文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中国传统税收文化影响的结果。中国儒家讲究人治,强调德主刑辅,正是这种思想使长期以来中国的税收制度具有随意性,不重视税收法律主义,很难做到依法治税,出现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而西方奉行依法治国思想,如柏拉图晚年提出“法治国”方案,卢梭认为法律是公意的体现,从而以此为根源的治税思想要求一切涉税活动以法律为标准,正真树立了税法的威严。另外,中国封建政府没有对民众提供出什么公共物品,人们的朴素税收理想是“三十税一”、“轻徭薄赋”等,还有就是不敢最先惟恐最后的中庸思想和攀比心理,结果是你偷我也偷,不偷白不偷[[4]李玉红, 陈新宇.中西税收文化比较[J].共商税是,2005,(9),40.
][4]。而在西方,不懂税法,甚至违法、偷税是一种不道德的象征,这也是偷税行为在西方社会中普遍受到谴责和蔑视的原因。
三 税收文化的内容
一般意义上,文化可以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部分。三者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税收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也可以分为三个层面。
(一)理论层面
税收文化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所建构的税收制度、税收思想、税收管理和税收文化观念的总和。税收文化建设,首先应从理论上入手,进行税收文化理论的研究,以此引导税务人员的理想、思维、价值观、行为准则等。第一,要从理论上正确界定税收文化的涵义,加强理论研究,提高人们对税收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第二,围绕税收与文化的主题,对诸如税收与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公共关系学等的关系问题开展理论论证,宣传和树立税收文化观念,激发人们对税收文化的兴趣,加快税收文化理论建设的步伐。第三,在完善我国税收文化的基础上,批判地吸收外来税收文化中的税收道德观、价值观,结合中国国情加以分析和利用。
(二)制度层面
税收文化制度是税收文化的核心和准则,它既通过固定的行为规范,推动税收理论文化的发展,又将其成果作用于税收文化的行为。税收制度文化包含税收法律、法规的建设。通过建立统一的税法,使收税人克服执法的随意性,真正做到依法治税。对于纳税人来说,税法的严肃性是以全社会必须遵守为准则的,依法纳税风气也要在税收制度文化建设中逐步形成。另外,税收制度文化建设还涉及到税务系统本身的制度建设问题,如行为规范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监查处罚制度等。税收文化制度的制定要体现合理性、先进性、可能性,应能提高整个税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重视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把培养税务人员的群体意识和良好的工作作风作为税收文化制度建设的重点。
(三)行为层面
税收文化行为 是税收文化理论导向的结果,是税收文化制度约束的反映。税收文化行为是税收文化最真切的内涵,它反映着税收人员的品德、语言、仪表、工作作风、人际交往、娱乐方式等。进行税收文化行为建设要注意两点,一是塑造税务人员良好的形象。税务人员代表国家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与众多纳税人直接接触,其形象如何,关系到整个税务机关及党和政府的声誉。二是加强税务人员职业道德的建设。税务人员如果缺乏职业道德,缺乏政策观念和纪律性、原则性,在复杂的执法环境中就会胡征滥罚,为所欲为,所以要加强其职业道德建设,使税务人员具有良好的道德规范,秉公执法,文明征税。行为建设是税收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税收文化要达到的终极目的。从全社会角度来说,税收文化建设要使全新的纳税观念深入每个公民的脑海,形成在纳税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氛围。对税务机关来说,税收文化建设使税务人员在正确的价值观指导下,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准,赢得纳税人的尊敬和信任支持。
税收文化所要求的是在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等的基础上,将税务人员的思想、作风、行为统一起来,成为税务机关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的内聚力。上述三者中,税收制度是税收文化的基础。从治税思想到税制的建立,从税种的开征到税收的管理,从征纳双方的相互关系到税收对政治经济的相互作用,形成了孕育庞大税收文化体系的胚囊。因此,没有国家的税收制度也就没有税收文化。一个缺乏文明的税收制度不会产生引导社会进步的税收文化,它的价值取向也无法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当然,税收文化是税收管理的高级形式,就像企业文化是企业管理的高级形式一样。
四 税收文化的特征
税收文化不同于其他文化.具有以下五个鲜明特征:
(一)税收文化的导向性
不同的行业文化有不同的价值观,有不同的管理制度,有不同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税务部门通过制度、文件等形式,把本系统的价值标准、职业道德的要求告知税务干部,引导税务干部的心理、性格、行为,即在对个体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起导向作用的基础上,从而对税务部门整体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具有导向作用。
(二)严肃性
税收文化是法制文化的一种其外在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但本质是弘扬税法必须庄重、高雅、严肃。
(三)独特性
税收文化是围绕税收活动而产生的精神产品具有行业的特质。
(四)广泛性
建设税收文化必须动员全系统的每一个机关、每一名干部都来参与动员社会各界都来参与.不能仅仅局限于专门机构和少数人。
(五)传承性
一方面需要税务干部一代一代地言传身教、日积月累、不断积淀,另一方面也需要在继承传统的同时.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跟上发展步伐.体现时代特色。
(六)长期性
文化需要丰富的底蕴需要长期积淀。建设税收文化不可能一缴而就必须长期坚持.一以贯之抓反复反复抓。
五 税收文化的功能
和以往的有关税收理论相比,税收文化既从市场经济的建立,也从社会整体协调发展的文化角度,提出构建人文支点的税收理论。税收文化是从更高的文化层次上去认识税收与经济的关系,税收与社会的关系,税收与人的关系。因此税收文化应对税收文化的基本功能有所了解。
(一)导向功能
税收文化的导向功能主要是指税收文化强调重视人的因素,重视挖掘人的潜在能力和重视人的心理的研究。税收文化认为人的管理是管理的核心,从而强调建立以人为中心的管理制度的思想,这对于我们建立科学的税收制度和管理理论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调动了征纳双方积极性的税收文化,表达了一定的文化价值观念和共同遵守的信念,它引导每个成员接受核心化的意识形态的共同价值取向,即纳税是光荣的,偷漏税是可耻的价值标准。使每个人意识到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自觉地遵守税收制度方面共同的准则,形成一致的行为取向。
(二)激励功能
激励的手段一般有以下几种:
目标激励——设置科学的目标,激发和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
领导激励——通过领导的以身作则,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性;
压力激励——通过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情感的沟通、交流,相互了解,愉快合作;
榜样激励——通过榜样的示范作用,激发出上进心。税收文化建设作为促成整体优势的内在要素和整合性机制,促使税收新秩序尽快得以建立,使良好的国民纳税观念尽快得以形成。从税务机关建设来说,税收文化以文化为手段,创造出人人都受重视和尊重的氛围,注重培养税务干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每个成员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税收更好地发挥调节经济,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
(三)凝聚功能
文化具有一种强有力的凝聚力量,它可以使拥有同一文化价值观的成员产生认同和归属感。提倡税收文化可以激发起税务人员加强自身素质建设的要求,共同的价值观把不同性格、不同情感的税务人员团结在一起,成为文化素养高、廉洁奉公的国家公务人员。税务机关具有强大的合力,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完成税收任务。税收文化建设使广大公民的纳税意识得以加强。在共同的价值标准的支配下,依法向国家履行纳税义务的整体意识的逐步形成,便会使整个社会法制程序和文明水平迅速提高。税收文化提高了人们的认识,表现出一种强有力的凝聚功能。
(四)规范功能
税收文化可以通过共同的信念、共同的职业道德标准,对税务机关形成一种规范的力量。它具有使每个成员进行自我教育的作用,可以使每个成员自觉地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地遵守职业道德,依法治税,廉洁奉公,做到文明征税,使国家税收任务通过税务人员的努力能够顺利完成。
(五)综合功能
税收文化在税收实践中是不能离开社会文化的。它的存在涉及到政治文化、经济文化、法律文化、行政文化、心理文化等范畴。与诸种社会文化现象相关联。税收文化在实践中,融合了其他文化形式的力量,综合为自己独特的文化现象。由此看来,税收文化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六 新时期税收文化的建设
如今世界处于2008年金融危机的恢复期,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之际,我国的税收文化对内起着培育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纪律严明的税务管理者的作用,对外则承担着构建依法治税、诚信纳税的税收外部环境的重任。税收 文化该如何建设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笔者的建议如下:
(一)抓紧理论研究
通过整理中国的传统税收文化典籍,借鉴国外的先进税收文化理论,结合当前税收实际,大胆探索,创新理论,逐步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税收文化的科学理论体系。为解决税收文化建设人才奇缺的现实问题,应考虑在相关的大专院校设立研究科目,开设相关学科专业,丰富理论研究内容。
(二)优化载体工程,丰富先进税收文化的创建形式
通过加大税收文化基础设施投入,切实建设好图书馆、阅览室等学习教育场所,以及俱乐部、游艺室、运动场等文娱活动场所,把工作重点转向基层;并有组织地开展各种有效的创建活动,优化媒体,增强吸引力,使先进的税收文化在人民群众中广为传播。
(三)以税收工作为中心,提高税收文化的内在质
税收文化同税务工作是密切联系的。坚持以税收文化为依托,带动其他工作的健康发展,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即建立一整套以税收管理为核心、党政管理为基础、其它制度为辅的规草制度。领导班子要敢于坚持原则,开拓奋进,承担责任,从实际出发,对全体工作人员负贵。同时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关心群众生活、
注盆工作方法联系起来,使税务干部树立起关心政治、积极参政议政的良好风尚。
(四)推进艺术创新,繁荣税收文艺创作
税收文化艺术是先进税收文化的最佳表现形式,对人民大众接受先进税收文化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通过在税务系统发掘人才、在社会上吸纳人才、请艺术院校培育人才等形式,不断壮大税收文艺队伍。并切实提高税收文艺创作的精品意识,及时重奖“优秀税收文艺作品”,大力繁荣税收文艺创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税收文化不断引向深入。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48-0073-03
1 高等教育及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
高等职业教育应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来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强调理论教学和实践训练并重,毕业生具有直接上岗工作的能力。同时,许多学校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职业技能考核标准,对学生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使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按照教育部规定的“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里明确规定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要针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会计专业高职毕业生就业的现状分析
本科生、高职生和中职生共同构成了会计人才市场的大部分份额。本科生在就业时因长于基础扎实、综合能力突出而受到市场欢迎,中职生则长于实践能力突出并且自身定位较低,因此也较为适应市场,只有高职生近些年因各高职院校教育目标定位不清,教学设置与社会需求严重脱节,因此就业时并不能具备用人单位所要求的能力,而且高职毕业生就业定位不准确,对就业形势盲目乐观,过分要求高待遇等,导致就业时处境尴尬。
本人对江苏6所高职院的 200 名会计专业毕业生寄出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98份,其中已就业的人数达到 189 人,平均就业率为 94.5%,略高于全国高职院校的会计专业的平均就业率。从下表中可见会计类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的还是会计类工作,就业去向是比较集中的。
从上表中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教学过程中,对银行结算业务,特别是纳税申报业务的教育和训练是严重不足的,这必然会影响毕业生的就业。
3 会计专业高职教育教学现状分析
3.1 课程设置不合理和考试方法单一
目前,课程设置模式过于传统,缺乏创新,重专业,轻基础能力拓展。高职会计专业各课程教学安排中,一般有40%左右的课时安排的是公共基础课,如经济数学、英语等,其他60%安排的是专业理论课和专业实践课,专业选修课偏少。不能按照实际会计工作岗位要求组织教学,实习实训的绝大部分内容是账务处理,其实是准则、制度讲解的继续,是将平时做在作业纸上的作业改做在账册、凭证上而已。
3.2 教学内容重复和教材陈旧
近几年来,会计新业务不断涌现,我国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教学内容注重于准则、制度的讲解,过分强调会计核算内容;教材内容陈旧老化、交叉重复、内容偏多、不全面、理论偏深,缺乏特色鲜明的高职会计实践教材。现有教材内容相互之间往往是分割的、不成体系的。如某一出版社出版的《财务会计模拟实训》教材的内容和《财务分析模拟实训》教材的内容描述的是两个不同会计主体、不同会计期间的经济业务,两本教材之间的内容没有相互连接。
3.3 缺乏完善的实践教学基地
高职会计实践教学基地有两部分:校内会计模拟实训室和校外实习基地。但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由于经费短缺等原因,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远未达到要求,部分院校根本没有建立专门的会计模拟实训室,而是在普通教室进行教学,上课也与理论教学相差无异,老师讲,学生做。二是校外实训基地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都把财务信息作为商业秘密,让这些流动性很强的学生做这些重要的工作是他们所不愿意的,这样学生就很难见到真实而全面的会计资料,更难参与到实际工作中去。
3.4 对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不够重视
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对会计专业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不够重视。虽然有的学校重新开设了德育课程,但均属公德方面的内容,开设会计职业道德修养课程的学校很少。即使涉及,也多是一般性的政治说教和情理性的规劝,过于虚拟和笼统。而对于职业性问题的伦理道德因素的深层讨论较少,道德教育性的案例更少。因学生在学校期间,学校不重视给学生灌输会计职业道德观念、职业风险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当学生面临实际工作中的道德冲突时,就无所适从。
4 以就业为导向完善会计专业高职教育的对策
高职会计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实用型的会计人才,为提高高职会计专业学生的素质,实现学校教育与就业岗位的“零距离”,高职会计教学必须对现有的会计教学进行改革,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调整课程体系结构,深化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实训基地,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从而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高技能的会计人才。
4.1 合理定位会计专业高职教育目标
要真正做好高职教育工作,使专业培养目标更加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了解社会对会计专业人才知识结构及能力素质的要求,因此要合理定位会计专业高职教育的目标。高职高专会计高职教育目标实际上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面向中小型企业,掌握会计核算、税务处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税务处理、财务控制和审计查证业务的基本技能,熟悉计算机数据库语言和微机系统维护技术,能运用计算机熟练处理会计业务的技能型人才。而且会计高职教育目标必须与现实相符,并具有前瞻性,需随着社会变化不断进行修正。
4.2 优化会计课程体系,完善实践教学基地
高职会计教育培养的是高技能型的会计人才,如何实现高职会计教育与社会对高技能型会计人才需求的对接,如何提高高职毕业生就业率,是高职院校面临的一个难题。我认为,高职高专会计专业制定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应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必须从对学生基本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抓起,将中小型企业会计岗位需要的能力培养作为重点教育内容,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学生毕业后适应人才市场日益变化的新要求。一是理论课程体系应符合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以目前社会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及能力培养的要求,应强调基础理论知识的适度和够用,为学生以后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实践课程体系应以服务社会为目的,以综合素质为基础,以职业能力为根本,积极整合、优化会计专业实践课程体系设置,积极探索建立以职业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的专业课程体系。
4.3 择优选择会计教材,改革会计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
我们应该借鉴澳大利亚的做法,将一些比较流行的优秀教材作为学生们在课堂上使用的教材。比如在我国,一年一度的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的教材就比较优秀,因而,某些课程可以直接将其作为学生使用的教材。除此之外,学校应该尽量鼓励教师采用一些全国知名的优秀教材。在课堂上进行面授时,要更广泛地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比方说以多媒体教学、情景模拟教学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带动教学方法、课程内容乃至教育思想的变革,使过去单一呆板的课堂教学变得丰富多彩,以培养适应企业和社会需要的高质量人才。一般来说,电化教学媒体用于教学重点、教学难点和教学手段难以表达的教学内容,或者运用电化教学媒体旨在提高教学效率,加大课时的知识容量,开阔学生视野,或者是为了增强思想教育的内涵。
4.4 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
改革考试方式,可以将理论知识的考核转化为实践技能考核,将考核内容趋于灵活性和实用性。如基础会计,可用填制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等几种形式来替代简单的选择、判断和问答。同时,加强实训课程的考核,对于实训课程分别设计各种科学合理的可操作的考核方法,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目前,在很多高职院校,毕业论文往往都是流于形式。因此,本人认为,我们可以取消对会计专业毕业论文的要求。与其要求其毕业论文,不如要求他们提交企业财务分析报告、案例研究报告或市场调查报告等更有价值的科研成果。
4.5 始终抓紧会计诚信教育
会计教育不仅传授必需的技巧和知识,而且要灌输道德标准和敬业精神。首先,要在专业计划中设置“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课程,通过在校阶段的教育,向学生灌输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使学生树立会计职业道德观念。除采用增加单独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的方法外,在教学中,应突出案例教学研究和分析道德冲突的解决途径和方法,帮助学生培养职业道德观念,为他们毕业后进入会计职业打下良好的道德基础。其次,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学校要将职业道德教育纳入正常的教学内容中,增加学分比重,针对不同学生特殊需要,采用辅导教育方式,通过开设会计职业道德课程加强引导,开展各种公益活动,强化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诚信观念。再次,结合会计专业课程讲职业道德。专业课教师在教学设计中应将职业核心能力的元素融合到日常教学中,根据会计职业工作的特点,就可能出现的问题提起学生的注意和重视,让学生知道在哪些方面、哪些情况下容易出现问题及出现什么问题,并给他们以具体的指导,指出正确的应对策略,从开始即为他们建立起“拒惑防变”的能力,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最后,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考核标准,建立一个完善的、系统的职业道德评价体系。评价过程中一定要将学校、教师、学生协调统一起来,坚持公平合理实事求是对同学们的职业道德方面的认识做出正确评价。对于评价的结果,要建立会计专业学生的会计职业道德考评档案,将每年的考评情况计入个人档案,以促进良好的职业道德形成。
4.6 加强就业指导力量,实行全过程跟踪
从整个就业趋势来看,高职会计专业的就业形势仍较为严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对会计需求较少,中小型企业和自主创业逐渐成为会计人才需求的主力军。因此,要与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建立良好的长效互动联系。可用以下方式:一是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制度,二是大力发展“订单”培养,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或依托会计专业发展校办企业,走前校后厂、校企合一的办学路子,如成立校办记账公司等,促进高职会计教育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的紧密结合,与劳动就业的紧密结合,为毕业后顺利就业创造条件。
总之,高职会计专业教育与就业环境的对接,不但要培养人才的专业技能,而且要加重培养人才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理念和知识更新的能力,进而提高就业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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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蒋梅.大学生就业权益及其法律保护[J].高等教育研究(武昌),2006(10):77-81.
[3]孙晓玲.澳大利亚大学会计教育及对我国大学会计教学的思考[J].改革与战略,2004(6):85-86.
会计职业判断贯穿于会计工作的始终,主要表现在会计原则的选择与协调、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等方面。会计职业判断能力是《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高职会计专业学生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1、会计专业学生职业判断能力培养的内容
(1)从会计职业岗位能力看,会计职业判断贯穿于会计职业的各岗位,如出纳岗位,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其应具备的核心能力,而要达到这一能力需要运用职业判断来进行;又如税务岗位,也需要灵活运用职业判断来处理该岗位应具备的核心能力即税款计算、纳税申报及税务处理等事项。
(2)从会计处理流程看,从识别原始凭证,判断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到判断经济业务的性质,做出正确的会计处理,填制记账凭证;到合理地设置账簿并进行相应账簿登记;再到组织财产清查和账簿的核对;最后编制财务报告,每个步骤都需要会计人员不同程度的职业判断才能完成。
(3)从会计业务处理看,会计职业判断涉及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各个环节。确认主要解决某项经济业务“是什么,是否应当在会计上反映”的问题;计量主要是对计量属性的判断即主要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判断选择;记录主要是会计凭证、账簿等载体的选择和运用;报告则主要是判断在报表体系中应反映哪些会计要素,以何种方式批露,披露哪些信息等。其中,确认和计量需要会计人员专业判断,在整个会计行为中起导向(决策)作用。
(4)从职业判断解决的问题看,会计职业判断主要是回答:“是什么”、“在何时”和“怎么做”。“是什么”的问题主要是在给定的事项或环境下决定事实是什么,需要运用哪些原则和定义,如:某类资产是否能归入流动资产?“在何时”的问题主要是决定某些事项被确认的时机,如:何时需要确认该项资产的减值?“怎么做”的问题主要是一些计量问题,如:如何确定该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5)从会计专业相关课程的设置来看,对于属于简单的、重复性的、日常性的判断,如登记账簿、核对账簿等,通常会随着会计人员实务操作经验的积累都能熟练地运用。难点主要在会计处理方面,特别是复杂的、具有不确定性的事项。因此,根据高职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高职学生认知规律设置循序渐进的会计相关课程时,应将高职学生会计职业判断能力培养的重点放在专业核心课程的学习中。
2、课程体系设置及内容的改革
(1)会计专业学生职业判断能力培养课程体系设置的改革。为了实现高职会计专业培养具有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技能型人才的目标,会计专业在课程设置上需按照会计专业岗位能力要求重新构建,在实践中应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第一,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关系。基础课可本着拓宽素质的原则进行设置,要压缩其学时比重;在保证“两课”、经济数学、外语、计算机、体育等课程的同时,可增加人文方面等通识性的课程,适当增加专业课的比重。
第二,专业课的开设。专业课的设置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职业基础课程,主要开设《应用文写作》、《经济数学》、《经济法基础》(突出税法)、《财政与金融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等课程,这是培养学生会计职业判断能力的必备条件;二是会计工作岗位化课程,这是专业教学的核心,可按照企业常见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设置《出纳实务》、《基础会计实务》、《财务会计实务》、《成本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实务》、《审计实务》、《财务报表分析》等核心课程,会计职业判断能力的培养主要依赖于这些核心课程;三是职业技能课程,主要包括计算技术、基础会计实训、专业会计实训(包括商品流通、行政事业等)、社会调查、就业指导、毕业作业(调查报告或论文)等课程,其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以及综合技术应用能力,这是会计人员熟练及恰当运用职业判断处理会计事项的必要保证;四是拓展专业知识面的选修课程,主要包括《统计学原理》、《物价学原理》、《市场营销》、《消费心理学》、《商品与广告学》、《礼仪》、《文学常识》等课程,在保证岗位化课程、职业技能课程和职业基础课程开出的同时,可适当扩大专业课选修的开设范围,使学生有更大的弹性选择空间。
第三,课程设置和会计考证的关系。专业课程的设置要尽可能与国内会计资格考试相衔接,便于学生和鼓励学生积极取得相关会计资格证。
(2)会计专业学生职业判断能力培养相关课程内容的改革。会计职业判断必须依赖于扎实的专业知识,因此,会计教学要注重对学生专业知识水平的培养。
一方面,会计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实践工作中,会计人员因对企业、国家、社会所承担的责任不同,可能会面临职业道德准则的冲突,此时该如何做出选择?财政部在1996年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对会计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提出了要求,明确了会计人员在从业中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的问题。因此,在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应重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培养职业判断意识。要求会计人员建立一种职业判断的意识,这是会计人员正确运用职业判断和提高职业判断的前提条件。为此,会计人员应从学生时代起,在接受会计教育过程中建立和培养会计职业判断意识。二是加强诚实守信教育。在加强学生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教育中,首先,注重养成教育,这要求职业行为基本规范的教育要寓于高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其次,在课堂教学中,通过仿真的会计环境,使高职学生在实践教学环节中能够及时、准确、真实地公布最终的会计核算结果;最后,在会计专业课教学和职业道德教育中,教师要多设“疑”,通过对问题的深入思考,使高职会计专业的学生逐步形成诚实守信的意识。
另一方面,增强法律观念。会计职业的专业性很强,融技术方法和专业理念于一体。在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中,会计职业判断始终面临着客观性与相关性、稳定性与适用性、利益驱动与公允价值等观念和立场的矛盾与斗争,始终伴随着道德因素。为此,会计人员必须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接受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因此,对会计人员应从学生时代起,在会计教育过程中增强法制观念,加强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是完善会计职业判断的有效保障。
三、会计专业学生职业判断能力评价体系的构成
高职会计专业学生职业判断能力评价体系,是指对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判断能力从会计职业判断意识、会计职业道德、会计专业知识以及会计实践操作四个方面进行系统评价的体系,其基本内涵是会计职业判断实行的可能性、公允性、现实性和准确性四个方面。理解会计职业判断能力评价体系的内涵应注重把握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1、会计职业判断意识是进行会计职业判断的前提
长期以来,会计人员习惯于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来处理经济事项,而且,财务制度中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选择和运用也做了详尽的限制性规定,从而限制了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的范围。而新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人员转变传统观念,认识到会计职业判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新思维方式,增强职业判断意识。
2、会计职业道德是衡量会计职业判断公允性的最低标准
会计职业判断把很大一部分权利给予了会计人员,因此会计人员是否遵循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判断的公允性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要求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进行评价,也就意味着对会计职业判断中的公允性进行了控制。
3、会计专业知识决定了会计职业判断的现实性
会计职业判断贯穿于会计工作的始终,主要包括会计原则选择、会计政策选择、会计估计等。因此,是否具备足够的会计专业知识是会计职业判断现实性的核心内容。
随着商业模式和经济交易的创新,应对复杂业务和辅助组织决策并为组织创造价值已成为会计职能转变的一个突出特征。会计职能的这种特征对职业会计师提出了更为宽泛和复杂的综合性能力结构要求。近年来,我国地方院校的会计硕士(MPAcc)规模不断扩大,如何立足于组织价值创造和外部不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构筑会计硕士在未来长期职业生涯中所需的综合胜任能力,是推动会计专业硕士教学改革的基本方向。
一、会计的价值主张对职业会计师胜任能力的新要求
会计服务于经济发展,并与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互动的演进关系。在新的经济环境下,以核算和对外报告为主的企业会计系统难以适应当今企业持续发展的要求。在商业环境变化和经济业务日趋复杂的情况下,企业会计系统必须对组织在社会中的功能、地位形成一个全面的理解,以便反映会计在企业价值创造中的战略作用。企业会计师的目标是如何为组织创造价值,其职能定位即从传统的预算管理和历史业绩评价转化为快速的实时分析,并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做出战略响应。与之相适应,会计教育及其课程设计应以会计的价值主张为依托,发展学生的综合能力。具体来说,会计在成功地执行组织战略、支持决策方面已显示了突出的作用:一方面,会计在组织中的综合职能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流程和数据的技术整合,使得组织中各功能单元之间可以进行有效的沟通,改进企业领导行为,并以这种方式增加企业的整体价值。另一方面,尽管负责财务报告的会计师承担着分析经济交易实质的传统责任以适应日益复杂的业务需要,但他们的责任实际上已被扩展到包括风险报告、业绩指标估计和组织的可持续性等多个领域。这些新领域的责任不仅需要会计师有更加宽广的能力内涵,也为会计师在风险暴露、业务结构变化、资本配置调整以及扩展的业绩指标等方面对企业高管进行咨询提供了机会。此外,会计师越来越需要减少税务申报的时间,集中精力构建纳税规划和税务策略,以便改进企业的财务业绩。因此,会计的价值主张或增加组织价值的职能是综合性、战略性和国际性的,它要求会计教育应立足于学生长期职业生涯的综合能力培养。
二、职业会计师综合能力生成的BSC解构
(一)职业会计师胜任能力要求的变迁
20世纪40年代,美国便设立了以能力要求为主要目标的会计硕士(MPAcc)教育项目,职业会计师能力要求的探索因此提上日程。例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9年了《进入会计职业的核心胜任能力框架》;2003年,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了《成为胜任的职业会计师》,在很大程度上,这个能力框架成为影响职业会计师教育国际标准的重要力量。
成立于1977年的国际会计教育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Education Standards Board,IAESB)一直致力于发展和提高全球会计教育质量,以强化全球会计从业者服务于公共利益的胜任能力。近年来,IAESB根据会计教育环境的变化不断对会计教育准则进行修订。在新修订的国际会计教育准则中,基本内容包括8个教育准则和3个国际会计教育实务声明,突出了职业会计师多个方面的胜任能力:技术胜任能力(Technical Competence),职业技能(Professional Competence),职业价值观、伦理和态度(Professional Values,Ethics and Attitudes)以及职业经验(Professional Experience),并区分了职业经验和实践经验(Practical Experience)。值得关注的是,国际会计教育准则特别强调发展职业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胜任能力,因为职业道德界定了会计师作为一个职业人员的行为和特征。职业道德的五大原则是诚信、客观、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保密与职业行为。相应地,影响会计师在实践中客观执业的职业道德威胁的情形包括自身利益的威胁、自我评价的威胁、过度推介的威胁、密切关系的威胁、外界压力的威胁。
针对职业会计师胜任能力的长期职业实践,Lawson(2014)等人研究指出,会计教育的综合能力框架包括三个相互联系的能力要素:(1)基础能力,即所有商科类专业学生所需要的,是宽广的管理和职业会计能力的支撑,可以为学生的终生职业做好准备,包括沟通、定量方法、分析性思维和解决问题、人际关系以及技术水平。(2)宽广的管理能力,这有利于帮助会计师有效地与其他成员合作共同为组织创造价值,包括领导力,道德和社会责任,流程管理和改进,治理、风险管理和合规,以及附加的核心管理能力,即金融、投资、人力资源管理、运作管理、营销、经济学、商法、并购和国际化;智力、社会和心理能力的发展在财务与会计领域是至关重要的,它能够让人在世界的任何地方发挥职业职能。(3)会计能力,是会计师在技术支持下将管理与分析综合起来,以辅助企业成功地制定和执行战略,具体可以概括为六种类型:外部报告和分析,计划、分析与控制,税收合规和税务规划,信息系统,保险和内部控制,以及职业价值观、伦理和态度。这些能力是通过较长时间的连续教育、培训和工作经历的相互作用而成的结果。
在经济国际化和转型升级的进程中,由于我国会计专业硕士的蓬勃发展,学界开始探讨不同层次会计人才的能力要求。许萍、曲晓辉(2005)立足于社会实践需求并参考国际经验,设计出了涵盖职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价值观三大模块的高级、中级与初级会计人员能力框架,并采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为科学评价会计人员的能力提供了参考标准。宋建波等(2012)结合会计职业准入要求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以及我国《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中提出的大幅度提高高级会计人才比重的要求认为,高层次会计人才的能力体现在正确的职业价值观、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较高的综合工作能力三个部分。
综合以上分析,职业会计师胜任能力是综合性的,具有多维度的特征,它不仅需要熟练会计核算,能够进行财务报告决策,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更需要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与支持组织价值创造等多方面进行判断和决策,还需要熟悉社会文化背景进行有效的人际沟通,了解企业的市场格局、竞争态势、产品科技和环保要求等商业环境,并在个人职业价值观的基础上运用道德推理进行职业判断。
(二)职业会计师胜任能力的生成机理
职业会计师胜任能力的综合性和多维度特征,可以借助平衡计分卡(BSC)原理来解构其形成机理。平衡计分卡最初的基本思路是将影响企业运营的内外部各个因素及其相互影响划分为若干维度,以反映企业的整体运营状况,其实质是影响事物各个因素的渗透、平衡和综合。在会计教育中,职业会计师综合能力是由学科知识、专业技能、现场学习、职业道德推理等多个因素及其相互影响、平衡的结果。因而,会计师综合能力可通过平衡计分卡解构为:“职业价值观、专业知识储备、工作技能、综合管理能力”四个维度,每个维度有其内在的生成机理。
1.职业价值观的生成机理。价值观是关于存在的首选终极状态的深入人心的持久看法(波尼蒙、爱泼斯坦、盖尔,2006)。会计师的职业价值观是指导其长期职业行为的道德准则,是影响会计师道德决策过程的重要因素。在实践中,会计师的职业判断往往不仅仅是遵循规则,它涉及到规则不清楚或标准不明确情况下的运用,而这种运用要受职业价值观的控制。道德发展的认知理论表明,职业道德教育能有效地培养会计师的职业价值观;大量的研究证实,在正式教育和现场学习过程中,统一、连续的职业道德教育是发展会计师职业道德胜任能力、增强其职业道德敏感性和职业道德判断力的最有效途径。
2.综合专业知识的生成机理。教育生态学认为,任何学科的发展是一个开放的生态系统,它与相关学科之间存在相互支撑、相互营养和共生关系。在会计教育中,全球金融危机、气候变化、劳资冲突等系列因素及其引发的各种社会经济问题极大地改变了会计教育的生态环境。为了使会计师能够应对组织面临复杂环境的商业决策,会计教育必须超越公共会计课程。随着传统单一的会计教育及其课程设计逐步转化为商业、管理学及其他社会和人文学科相结合的多学科的会计教育;而适应会计教育生态环境变化的多学科课程体系及其相互共生,在经过特定的教育方法后扩展了学生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构筑了学生的综合知识体系和适应未来职业需要的综合技能知识。
3.工作技能生成机理。职业实践是发展会计师职业胜任能力的平台,它能够形成“反馈学习”机制,促使职业入门者(如会计专业学生)利用已有的知识积累判断自己与职业需要的能力和素质之间的融合度。作为职业入门级的学生,一旦在职业实践中认识到自身的知识结构和职业技能准备与现实职业需要有明显的差距时,就会更加重视并且有针对性地运用多学科方法,实时调整学习路径,加强工作技能及其相关能力的培养,持续提高自己的胜任能力。因而,职业实践是会计教育中技能培养的重要环节,有利于不断生成职业会计师的长期工作技能。
4.综合管理能力生成机理。企业组织要在复杂的、不断变化的经营环境下做出科学的商业决策,需要会计师能够与组织的其他成员有效地合作开展工作。在以综合能力培养为主导的会计教育框架下,会计教育适应了组织综合管理的要求,会计课程和教学方法的更新扩充了对未来会计专业人员所需的综合管理知识和技能的教学。这些涵盖了组织行为、领导力、道德和社会责任,流程管理,治理、风险管理和合规以及跨文化的经营理念等管理课程的会计教育,经过职业实践平台的反馈,使会计职业入门者能够对组织科学决策的信息进行整合,并作用于他们的职业判断,从而形成了他们作为未来会计师的长期职业需要的综合管理能力。
三、提升会计专业硕士胜任能力的建议
我国经济国际化和转型升级要求培养大批具有宽广知识和纯熟专业技能的应用型高级会计人才,但目前的MPAcc教育还不能满足这一要求。主要差距是:MPAcc教育中学生主要重视会计考证科目的学习而忽视了综合能力;在理解会计公共利益、掌握会计前沿知识和处理复杂业务等方面的能力较欠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在“教”和“学”双方均未取得应有的地位。总体上,会计教育一直存在两个突出的问题:一是多数会计课程不顾一再强调的长期职业需要,一直在为低层次的会计需求做准备;二是会计教育的聚焦点依然是为学生从事公共会计或审计职业服务。会计教育未能在不同组织环境下对会计师的长期职业要求进行定位(Lawson et al.,2014)。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教学改革建议:
(一)在国际会计教育准则标杆下改进培养方案
国际会计教育准则对职业会计师的胜任能力有前瞻性的详细解读,培养单位、相关指导教师可以结合我国的制度环境在培养方案和教学中发展一个基于综合能力的专门学习目标和评价机制,将综合能力整合于课程水平,突出会计的社会利益、治理和风险管理、国际业务、复杂业务的创新解决等方面内容的教育,使学生的知识广度和深度跳出公共会计服务的单一目标,以便他们在未来的职业实践中能在一个较高水平上执行组织任务、辅助企业的战略和财务决策。
(二)通过多渠道方式建立学生参与实践的职业锻炼平台
尽管近年来越来越多的MPAcc培养单位重视学生的职业实践,但时间、地点、内容随意性较大,效果千差万别。对大量的应届会计专业硕士来说,在进入具体实践岗位时并不清楚现实的能力要求与自身知识储备和技能的差异。为了让学生具有系统性参与职业实践锻炼的机会,可借鉴国际经验,培养单位与职业团体,如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会计业务复杂的企业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分阶段对学生进行岗位轮流实践。
(三)运用反馈学习机制构建集成式循环学习模式
会计专业硕士在“课程理论学习――实践――案例论文创新学习――实践”的循环过程中,亲身体验到自己在知识和能力方面的欠缺点,并反馈于自己的学习过程。针对欠缺点,他们将在实习导师、学校导师的指导下优化培养规划,调整学习路径,形成“实践反馈――修正学习计划――补充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综合能力”的集成式循环学习路径,以构筑自己在未来会计师职业竞争中的优势。
(四)结合现场学习发展职业道德决策和判断力
针对会计专业硕士对职业道德课程学习的应付态度,培养单位的职业道德教育应以培养学生的道德推理能力、增强其职业道德决策技能为导向,建立“正式教育、现场学习与职业道德评价机制”相结合的教育体系。正式教育可侧重于案例分析、角色扮演和小组辩论等方法,现场学习则是具体执业项目的道德推理和判断,而职业道德评价机制是对MPAcc教育中学生在职业道德决策和道德推理能力的评估。J
参考文献:
1.Lawson,Blocher,Brewer,Cokins,Sorensen,Stout,Sundem,Wolcott,and Wouters. Focusing Accounting Curricula on Students’Long-Run Careers: Recommendations for an Integrated Competency-Based Framework for Accounting Education[J].Issues in Accounting Education,2014,29(2):295-317.
2.许萍,曲晓辉.高级会计人才能力框架研究[J].当代财经,2005,(11): 99-103.
3.宋建波,荆新,王化成.开展会计硕士(MPAcc)教育质量认证的研究[J].会计研究,2012,(10):11-20.
4.(美)波尼蒙,爱泼斯坦,盖尔,李正、王晖等译.会计职业道德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中图分类号:G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10)11-83-03
教育部、财政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的“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精神,于2007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中职学校重点专业师资培训包开发项目”,本文就是其中《财政事务》项目培训方案的部分研究内容。
一、培训方案的开发依据
(一)以已开发的《财政事务专业教师能力标准》为依据
根据教育部对培训包项目的总体要求,各项目的开发工作,必须以教师能力标准为依据。《财政事务》培训方案以已开发的《财政事务专业教师能力标准》为依据。其次。根据目前各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的师资现状及能力标准,提出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
(二)以全国同类专业师资的现状和培训需求的调研情况为依据
总体调研的结论有以下几点:第一,目前全国范围内开设《财政事务》专业的学校非常少,从调研情况看。这个专业的招生已没有大的发展空间。由于教育部的专业设置目录中还保留这个专业,所以,部分学校以此专业为名,但课程的设置、培养的目标已不与此相适应。第二,中职学校的教师专业不固定。由于学校办学以就业为导向,专业的调整使教师的专业教学内容经常发生变化。因此,对他们专业培训的面要广,对知识的要求则不需要太深。第三,针对中职教育的特点。在制定培训方案时,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必须纳入培训的内容。第四,在全国范围内相关专业的老师数量不多,水平参差不齐,要根据各学校是否设置这个专业决定培训的需求。
(三)考虑本专业不同工作岗位的发展趋势和对教师要求的变化情况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开设《财政事务专业》所适用的岗位也会不断变化。所以,对教师的培训要有一定的前瞻性。特别是财政事务专业涉及的国家财政、财经法规政策性较强。必须使受训教师有一定的把握前沿动态和更新知识的能力。因此,在培训课程的设计中充分地体现了“四新”的内容,并以讲座等多种方式,使培训方案具有动态效果。
(四)按岗位任务导向设计培训内容
1.中职财政专业毕业生是目前乡(镇)财政(农经)所实际工作中急需的人才,中职财政专业毕业生也能完全胜任乡(镇)财政(农经)所各岗位的工作要求。
2.在新农村建设中,对村级干部、村级经济的发展及管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中职财政专业教育应转变传统的就业观念,开辟以社区(村级)管理岗位为毕业生新的就业岗位群,
3.这些岗位的工作流程和行动导向,是与以往学科体系教学完全不同的。因此,首先要对教师进行按岗位行动导向设计培训内容。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流程和岗位责任,进一步明确在这个工作岗位上胜任工作应知应会的知识和应该掌握的基本技能。
二、培训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培训目的
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以及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为指导。努力改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通过培训,使接受培训的教师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准、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有显著提高。使之成为具有高素质、高水平,具有终身学习能力和教育创造能力,在教学实践中发挥示范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双师(能)型”专业骨干教师。
(二)培训对象
根据教师能力标准的不同要求,将中等职业教师分为上岗、提高、骨干3个层级进行培训。可将3个层级界定如下:(1)上岗层级教师界定,学历达标,已获得教师资格证。(2)提高层级教师的界定,已经是本专业的合格教师,希望通过培训提高水平与能力,向骨干教师目标努力的教师。(3)骨干层级教师的界定,已经是本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三)培训目标
基于《财政事务》专业教师的能力标准制定以下培训目标,原则上达到:
1.上岗层级专业教师
(1)初步了解财政事务专业职业教育本质特点,了解实际的职业及职业规章。使上岗层级专业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新从事财政事务教学教师的综合素质。
(2)掌握基本教学技能。能在老教师的帮助下独立完成特定财政事务专业教学内容的教学、设计与执行教学计划,能基本把握课堂的节奏,具备独立应对课堂中出现的各种突发状况的能力。
(3)了解基本教学方法,掌握一到两种教学方法实施教学,能够应用基本的教学媒体。能借助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比较熟练地掌握财政事务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
(4)培养基本的操作技能,如组织乡镇各项财政收入、读懂预(决)算说明、掌握企业纳税申报和税务会计基础。为获取财政事务专业(税务师等)相关职业证书打下良好基础。
2.提高层级专业教师
(1)基本把握职业教育本质特点,理解职业教育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从事财政事务教学的高层级专业教师的综合素质。
(2)能根据需要选取教学内容,并独立保质保量完成教学活动。能够进行教学计划的具体设计、实施与评价,以及教学资料、媒体、专业实验室及实训场所的分析应用。
(3)理解专业教学法的内涵。掌握各种专业教学方法。树立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了解中等职业学校财政事务专业课程设置的特点与教学改革方向,掌握先进的财政事务专业教学法,并具备初步的课程开发与设计的能力。
(4)掌握职业分析方法,能够运用工作分析方法对具体岗位和工作过程进行分析:能够通过分析获取不同工作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通过培训(特别是社会实习),使他们能够了解和熟悉如何与行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为下一步回校后开展这方面的工作提供借鉴。
(5)培养较熟练的操作技能。经过培训为获得财政事务专业(税务师等)相关职业证书打下良好基础,为中等职业学校造就一大批财政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践教学能力强、在财政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双师型”或“双师资格”教师,真正达到以骨干示范作用带动中等职业学校财政师资队伍的整体建设。如编写乡镇财政预(决)算书,对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编制部门预算、进行税务检查和税收筹划等。
3.骨干层级专业教师
(1)深刻把握职业教育本质特点,理解职教师资
教学实践和职业工作实践的这种“双重”实践能力。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从事财政事务方向教学的骨干专业教师的综合素质。并将其培养成为本专业的学科头带人。
(2)根据不同教学情境熟练地完成教学活动,善于把财政事务工作岗位及工作过程转换为学习环境,开拓学生在专业工作中学习的可能性;善于开发专业教学中的学习工作任务。并具备财政事务专业的课程开发与设计的能力。
(3)熟练运用工作分析方法,将岗位分析的结果归类重组并形成新的教学内容:系统地进行技术、工作以及职业教育过程的分析、组织与评价。熟练掌握现代教学方法与手段,能借助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熟练地掌握财政事务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
(4)提升从事中职教育研究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在本专业的相关领域内具有一定知识更新能力和研究能力,掌握本专业前沿动态的变化,逐步成为专家级教师。能够统筹总领财政事务专业课题项目研究、设计研究方案、控制研究过程、形成研究成果并推广实施。
(5)培养高级别的操作技能。中职师资增加将提高所教专业与社会联系的能力。通过培训,使他们能够熟悉如何与相关行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为开展这方面的工作提供经验。
(四)培训内容
1.教育类。包括5个模块,分别是:职业道德培训、职业教育学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培训、专业教学法培训、职业教育心理学培训。每个模块有一个课程对应,分别是《财政事务专业教学的职业道德》、《职业教育学(基础)》、《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基础应用讲座》、《财政事务教学经验介绍》、《职业教育心理学基础》。其中基础类和职业道德类适合上岗、提高培训。其它类可适合所有培训。
2.专业类。有以下内容:模块一:职业发展与劳动组织分析培训,课程有《财政事务职业发展和岗位分析》(上岗、提高、骨干)。模块二:系列专业“四新”讲座培训,课程有《财政(税收)事务新规章介绍》(上岗、提高、骨干)、《财政(税收)事务新理论介绍与分析》(上岗、提高、骨干)、《财政(税收)事务热点研讨》(骨干)、《公共管理》(上岗、提高)、《预算收支分类改革》(上岗、提高、骨干)、《社区工作实务》(上岗、提高)。模块三:系列专业核心课程(含技能)培训,包括《国库集中支付》(上岗、提高、骨干)、《政府采购》(上岗、提高)、《预算编制》(上岗、提高)、《部门预算》(上岗、提高)、《预算报表分析》(上岗)、《预(决)算编制》(提高、骨干)、《乡镇集体经济转型》(上岗、提高、骨干)、《财政政策调控》(提高、骨干)、《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实务》(上岗、提高)、《农村财务会计实务》(上岗、提高、骨干)、《社会保险实务》(上岗、提高)、《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实务》(上岗、提高)、《纳税实务》(上岗、提高、骨干)、《纳税申报》(上岗、提高)、《税务》(上岗、提高)、《企业会计报表分析》(上岗)、《税务会计》(上岗、提高、骨干)、《税务筹划》(提高、骨干)、《税务检查》(提高、骨干)、《税收政策咨询》(提高、骨干)、《金财工程软件应用》(上岗、提高)。模块四:实践技能培训,《兰贝斯预算管理软件应用》(上岗、提高)、《网上纳税申报与交纳软件应用》(上岗、提高、骨干)、《用友公司会计软件系统应用》(上岗、提高、骨干)(建议为选修课)、《金税工程软件应用》(上岗、提高)、《乡镇财政岗位实习》(上岗、提高)、《社区岗位实习》(上岗、提高)、《纳税业务实习》(上岗、提高)、《企业会计岗位实习》(上岗、提高、骨干)、《政府、企业考察与交流》(提高、骨干)。
(五)考核
培训考核应包含以下几部分:理论知识10%:专业实践技能20%;企业实践活动20%;教案与试讲20%;教学研究论文20%;平时作业与出勤10%。
由于现代会计只注重如何用特有的专业术语来表达复杂的经济行为,而现代审计又只注重财务报表是否按公认会计准则编制,并也用相同的专业名词来解释他们的审计工作,这就使普通公众难以理解这些用复杂会计、审计语言表达的经济行为,从而为进一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经益增加了障碍。因此,如何在复杂的会计、审计语言与法律之间架设一座沟通的桥梁,便成为当务之急。法务会计的应运而生,解决了复杂的会计语言与法律之间的沟通问题,为妥善处理与会计有关的法律问题提供了一个极为有利的工具。法务会计主要存在于三大领域:
(一)企业、事业单位。该领域中的法务会计的主要职能是使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行为符合国家现行法律,在遵守或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寻求本单位的最大财务利益,并能运用法律的武器进行交涉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二)社会服务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都是法务会计应用的重要部门。在这些机构中,活跃着一批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考试、考核并具有资产评估、税务、证券评估等资格的法务会计人员,他们依据各种法定经济标准和规范,通过检查、分析、认定之后所出具的报告自然具有法律效应。
(三)司法机关及国家审计部门。司法机关的司法会计也是法务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会计在侦查、审理
交易纠纷、贪污受贿等经济案件时,都要涉及被审查单位的会计资料及会计人员。这就要求司法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法律,还要有会计、审计知识,才能胜任。国家审计机关和企业内部的审计人员,也应该是既熟知国家、企业内部有关审计法律,又懂会计、审计的法务会(审计)人才。
法务会计专业人才素质的要求
从事法务会计的人员必须具有一系列的知识与技能,才能有效地进行财务调查。这不仅包括会计知识,而且包括经营知识和法律意识。具有这些技术,法务会计人员才能够进行调查、分析、报告,并对舞弊以及白领犯罪调查的财务方面进行作证。在很多情况下,可能会要求法务会计人员对刑事案件中的舞弊或者民事案件中的财务损失进行量化。因此,法务会计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至少应包含以下七类:会计、审计、知识;辨别舞弊的技能;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人的心理和动机的理解力;调查的精神状态和职业批判的怀疑精神;沟通技术;对计算机的信息技术的掌握等。
从事法务会计的人员还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独立敬业精神。法务会计人员必须在行使其职能时保持客观、公允、真实、合理、合法。这就要求其必须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敏锐的洞察力。除此以外,自律、保密、定期接受后续教育、合理收费、公平竞争等方面也是从业人员不可或缺的素质。独立与保密是密切相关的,也是从业者综合素质的体现。
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入WTO的需要,尽快培养出一大批既精通会计又熟悉相关法律,既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又有独立敬业精神的法务会计人才。
(一)设置法务会计专业
目前,在国家教委会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中有经济法、会计学、审计学等相关专业,但尚未有法务会计专业。国家教委应尽快组织法务会计本科专业的申报,鼓励那
些已开设了会计学、审计学、经济法专业的高校积极申报法务会计专业。
1.课程结构与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个部分,理论教学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法务会计专业实现本专业培养目标而设置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有如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管理学、基础会计、财务会计、高级会计学、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审计、法理学、法律伦理、司法会计、经济法、税务会计或税法、国际税收(法)、民法、刑法、犯罪学、逻辑学、心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证据调查学等。
法务会计专业选修课也分为两类;一类是根据专业需要设置的选修课,如:应用文写作、公共关系学、证券投资、税务会计、审计实务、保险法、劳动法、仲裁法、金融法、破产法、刑事诉讼实务、民事诉讼法实务、经济法案件侦查等;另一类是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其适应能力和提高其文化修养而设立的校内选修课或公共选修课。这类课程涉及领域较为广泛,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自主选择。
2.实践教学环节和课外实践安排。实践性环节是培养高质量法务会计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实践性环节可分为不定期实践性环节和定期实践性环节两个部分。不定期实践性环节,主要是配合理论课程进行的案例调查 、案例讨论、模拟法庭辩论、专题研究报告等;定期实践性环节,是在学生学完了基本理论课程的基础上,在本科第三学年安排专业实习、第四学年安排毕业实习和做毕业论文。
毕业实习过程中,将学生分别安排到法院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际工作锻炼。其间,学生应在律师和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参与一到两个经济案件的调查、取证、审理和撰写报告工作,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中去。毕业论文阶段学生应在老师的指导下,就法务会计的某个研究领域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最后撰写一份1.2万字以上的毕业论文.
3.教学改革与创新。本专业除了传授知识技能外,应强调对学生分析能力、合作与研究精神的培养。课程侧重财务法律管理技能、财务决策、金融调查创新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内容。授课方式采用理论讲解、课堂讨论和案例分析相结合。案例式的教学创新立足于财务金融与法律会计交叉领域,使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以及与业界专家的研讨和案例模拟分析,达到理论扎实、业务熟练的实战目的。
在课程之外,本专业还应设计大量应用性课题的讲座,内容紧扣法律和会计领域的前沿动态,使学生了解国内外最新投融资犯罪领域和会计审查领域内的发展状况。如刑事诉讼实务、仲裁法、金融法和金融犯罪调查、税
法和税法犯罪调查、破产法和破产管理人制度、电子商务欺诈和计算机犯罪、刑事诉讼实务、民事诉讼法实务、公司财务报表的阅读和分析、法律与公证实务、经济法案件侦查等。
法务会计是一个复合型学科,同时涉及会计、审计、法律、管理、金融等多个领域。法务会计师的知识结构就像一个二层的大蛋糕;最大的底层是坚实的会计专业背景;中层部分是包括审计、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和欺诈调查在内的完整的知识体系;最小的上层部分是对法律环境的基本了解;蛋糕最上面的糖果则代表较强的沟通技巧,包括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面向21世纪的大学本科会计教育目标应该是培养熟练掌握会计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又具较多相关知识的应用型、通用型专业人才。
(二)加快研究型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之而来的是国家税收收入的几何式增长。那么,政府机构在税收征管中的强势地位、税收征管的裁量权外延以及税制日趋的复杂性和确定而不可测的纳税风险,也促生了我国税务行业的产生和发展。
税务制度并不是我国独创,相比之下,日本的《税理士法》、韩国的《税务士法》、美国的税务规则在制度上早已完备并付诸实施多年,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国的税务制度起步较晚,起初是在20实际80年代初期,一些地区的退休人员为了帮助纳税人准确、合法纳税,经过批准成立了税务咨询机构。从1988年起,我国的部分地区进行了税务的实验。自此,税务作为税务机关的一个部门产生了。1992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首次在法律上确定了税务制度。1994年,国税总局制定了《税务实行办法》,1997年,人事部和国税总局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建立了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由此可见,2000年以前我国的税务是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的。
2000年以后,注册税务师在税务的专业领域所扮演的角色更加凸显,逐渐代替了非专业人员在税务领域的作用,尤其在近些年,一些高素质人才例如律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等进入了税务领域,获得了注册税务师资格,成为本领域内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我国税务的发展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
一、税务的法理基础
首先,从经济学上分析,税务实质上是一种税务人与委托人之间因获取信息不称而产生的一种服务供求关系的产品,基于这种产品的特殊性,也相应的有了参与主体的特殊性以及业务领域的特殊性。从法律层面讲,税务实质是民法中委托在税务领域的再现,根据委托理论,税务人是根据委托人(纳税义务人)的要求,在授权的范围内,从事行为,且委托人对税务人的行为负责。
(一)据此税务具有以下特征
税务人是以被人的名义在权限范围内进行业务。因而在税务授权时,纳税主体应明确权限。
1.实施的行为必须是有税法效果的行为。如果人的事情是与税务无关的行为则不构成税务。
2.人进行活动是独立进行的意思表示。这在税务中主要指税务人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以自己的意思表示为纳税主体设定权利义务。
3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人承担。即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所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在活动中,无论出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还是由于人的原因,税收法律责任都应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承担,而不能因建立关系而转移了征纳关系和各自应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但是因人的过失而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损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要求民事赔偿,承担一定的专家责任。
(二)基于以上法理基础,注册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其独立性地位表现在
1.根据委托人的授权,独立地完成委托事项。
2.以自己专业技术和资格与税务机关进行交涉,并针对具体业务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并监督税务机关在行政过程中的行政行为,并有权提出建议、批评、申诉直到行政复议、诉讼。
3.以税务人的身份与委托人进行沟通,并凭借专业知识为委托人事务。
4.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为行为,并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行为,有权拒绝委托人违法要求并单方解除权。
而从组织行为学上来讲,托马斯·c·谢林认为,在人们的行为或者选择依赖于其他人的行为或者选择的情况下,通常不能通过简单的加总或者外推得到群体行为。为了找到它们之间的关系,我们通常需要考虑个体和他们所处的环境之间的互动联系,也就是个体之间或者个体和集体之间的互动体系.在委托框架中,税务的人总要利用其业务声誉、业务水平、技能认知来向委托人表达其能力良好的现状,而这些因素又促使其具有增加独立性来显示其独立法律地位以招徕委托人的动机。那么独立性则是税务人的职业的一个终极性因素。
而独立性作为一个终极因素则能反映整个税务行业的价值所在。
二、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当下社会面临着诸多的问题,纳税人权利的保护亦是如此。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立法者、实践者在税法方面往往关注于纳税人义务方面的问题,对于纳税人的权利保护则涉及较少。
自2001年5月新的《税收征管法》实施以来,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与原先相比才有了很大进步,但是从保护的范围、层级、效力来讲还不够充分,不能完全涵盖纳税人权利的方方面面。并且,从实施的程序、效力层级、可行性及相关法律的配套来讲,纳税人仍处于弱势地位。
到2009年11月,国税总局颁布了《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这使得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第一次专门的以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形式出现。使我国有关纳税人权利保护的体系逐渐完备。但是,在实际的税务执法中,由于受到长期的“官本位”思想作祟以及现实因素的影响,漠视、践踏纳税人权利的事情时有发生,野蛮执法、粗暴执法也屡见不鲜,主要反映在几个方面:
(一)纳税人知情权的缺失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人与国家征税机关相比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信息量少,更新速度慢,信息获得渠道单一。比如,某些地市的税务局网站常年不更新,内容陈旧。而纳税人其他获得税收信息的渠道也相对匮乏。对于纳税人税法宣传培训也往往流于形式,得不到良好的效果。
(二)税务执法中滥用执法权,随意执法
我国税收法律法规本身正处于完备阶段,加上许多法律法规又缺少时间操作性,部分一线税务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执法权随意性宽泛、执法限度的落差较大、同一事例不同处理结果等问题的发生。
(三)税务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部分地区的税务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缺失、执法水平不高,出现了损害纳税人利益等问题。
三、税务制度对于纳税人权利的保护
税务制度对于纳税人权利保护选择一种应然性路径是至关重要的。在一个税务行为中,存在着三方主体:税务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包括纳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等)、中介机构。这三方当事人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的形成与提供违背了客观的真实性原则,不能真实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主要表现为:一是原始凭证失真, 原始凭证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甚至采取制作假原始凭证的方法进行“变通”,使一些非法的收支变成“合法”的收支;二是账薄失真,在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科目的使用上,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来设置,会计核算缺乏系统性,账目混乱,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严重不符;三是报表失真,撇开账薄,人为的调整报表数字,甚至编报两套报表,一套自用,一套外报;四是信息披露失真,人为捏造会计事实,篡改会计数据,虚盈实亏,虚亏实盈,从而使披露会计信息丧失真实性。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性
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不仅是企业微观经营决策所必须的资料,而且是国家对宏观经济实行有效调控的重要依据。主要危害:一是会计信息失真使使用者不能了解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二是一些企业通过虚假的账册来骗税或免税,制造假账册使国有资产贬值流失,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三是为腐败分子提供了可供之机,为经济犯罪打开了方便之门。
二、会计信息失真原因
(一)人为因素
一是会计人员自身原因。一方面,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 在基层会计工作岗位上,无《会计证》的人员很多,会计后续教育缺乏力度,造成工作质量低下,如果要求一些不学法不懂法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知之甚少的人去遵纪守法、去依法办事,这是不现实的;另一方面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敢于同违规违纪作斗争的少,相反对违规违纪熟视无睹,甚至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的多。二是单位负责人违法干预会计工作。单位领导、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指使或强令会计人员误导性陈述、虚假记录,导致会计信息虚假。
(二)监督因素
第一在内部会计监督方面,会计人员隶属于单位领导,不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势必导致会计监督力度不够 ;第二在政府监督方面,财政、审计、税务、银行、等部门管理上各自为政、标准不一、无法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第三在社会监督方面,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来承办,但注册会计师队伍素质良莠不齐,颇多人员水平和职业素质不高。虽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检查和会计报表审验 ,但其广度、深度、力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支持,也无法形成对企业会计监督的有效再监督机制。
(三)会计准则选择因素
由于会计核算中有估计,同样的会计事项,有不同的估计方法、就会对同一会计事项有多种估计方法,或多或少的不能真实的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另外,会计准则和会计实践还存在着一定的时滞,会计准则的规定常落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和经济行为的创新,当新领域、新行业出现时,很难找到长期有效的会计准则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使得这些经济不能核算和披露,或者不能充分的核算和披露使得会计信息质量无法保证。
三、会计信息失真应对
(一)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
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养教育,重视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切实抓好会计人员的经常性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使其正确有效地实施会计监督,才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二)强化监督
内部监督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是证实会计资料真实、完善的重要措施。第一,对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财务人员与其他部门之间保持相对的独立,降低其他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人员进行约事控制的可能性;第二,实行内部监督责任制,提高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性;第三,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这一独特作用。
政府监督中财政、审计、税务、银行等部门加强部门联动,实现综合监督治理。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新会计法赋予其会计工作的监督和行政处罚权;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税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根据有关规定对纳税人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进行税务检查等等。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深入了解企业的特点,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强化监督。
(三)完善会计法律法规
依法建账,更新完善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保证。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主要目的是获得一定的非法经济利益,如果处罚力度过低,甚至低于虚假会计信息制造者由此获得的经济利益,就无法发挥会计法规对虚假会计信息的处罚作用。加大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包括对违法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的违法行为处理通报、罚款等行政制裁措施,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作用。
随着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接轨,会计信息已成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同时也是经济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积极推进会计诚信建设,结合加强惩治腐败,多种治理措施的综合运用,维护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维护国家、企业、个人的合法权益,开创具有良好秩序和较高质量的会计工作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刘群.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信息失真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