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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自然主义(naturalism)是一个意义模糊的概念,它贯穿于欧洲哲学发展的全过程。纵观西方哲学史,我们可以把自然主义的发展分为四个时期:古希腊萌芽时期;十七——十九世纪的自然主义;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在美国兴起的自然主义以及当代西方(特别是美国)科学哲学中的自然主义。本文拟就当代的自然主义进行考查。
一、科学派的自然主义
在后现代哲学文化的大背景中,在心理主义的复归和计算科学与认知科学的迅速发展的前提下,特别是在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的悬而未决的争论之后,自然主义的科学哲学思潮出现了。这一思潮的首倡者是奎因(W.V.O.Quine)。
1.奎因的自然化认识论
在科学哲学中最早明确倡导自然主义的哲学家当推奎因。奎因提出自然化认识论的动机是对传统认识论的不满。我们知道,所谓传统的认识论主要是指经验论的认识论和唯理论的认识论。在奎因看来,传统的经验论有两个教条:一是所谓的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问题;按照奎因的观点,如果全部科学(包括数字、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它们只是沿着边缘与经验相接触,那么分析——综合命题便没有了明显的界限,因此,认识论问题便是自然科学的一部分了。这是奎因自然化认识论的起点。二是所谓的还原论教条。奎因认为,休谟欲将关于世界的知识还原为感觉印象是不成功的,因为关于存在的全称陈述以及关于将来事件的陈述是不能用感觉印象来确定的。因此后来人们转向用语境定义(contextualdefinition)和集合论来使知识还原。如罗素的《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卡尔纳普的《世界的逻辑构造》等都企图将普遍科学语言翻译成逻辑的语言,然而这些努力都失败了,因为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告诉我们,即使有自洽的公理,也不能涵盖整个逻辑系统。因此,传统的经验论走入了误区。
对传统的唯理论的挑战则更为严重。唯理论者追求一种内在完备的理性的逻辑建构,以作为知识的基础,然而这一基础动摇了。因为,人们已认识到,用以建构的那种元逻辑和元标准根本找不到,前提性知识无法建构。另外,上面所提到的哥德尔定理更清楚地表明了这种逻辑建构的内在缺陷。所以不可能为科学知识建构一个可靠的逻辑基础。[1]
由以上分析可知,奎因的自然主义的一个来源是整体论(holism);另一个来源是非再生的实在论(unregeneraterealism),这种实在论所表现的是“除了科学内部可以商量的、不确定的事物之外,毫无惶惑之感的自然科学家的坚定状态”[2]。这种非再生的实在论的目的是建立科学主义(scientism),而整体论提出的目的则是放弃第一哲学,即传统的认识论。这两者的结合使奎因认为应该放弃合理重构,从而诉诸于心理学,把认识论看作是对认识的实际进行过程的记录,因此认识论者成了科学地探究人类知识获取的经验心理学家,“认识论的地位仅仅降低为心理学(因此,是自然科学)的一部分”。([1],p.74)
可见,奎因的自然化认识论认为,传统的认识论虽然受到挑战,但在新的澄清的意义上认识论还存在,不过此时它已经是自然科学(特别是心理学)的一部分了。它和传统认识论的一个明显区别便是我们可以自由地运用经验心理学。这实质上就是把科学认识论降级到自然科学内部,从而取消了认识论的独立性地位,代之以心理学等自然科学,因此我们称以他为代表的一派观点为科学派的自然主义。奎因的观点可参见陈波的文章(《自然辩证法通讯》),1995.4.)。在八十年代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争论不休之时,奎因的自然化认识论思想引发了不同的自然主义流派,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2.R.N.吉尔的工具化认识论
吉尔提出工具化认识论的原因有三个。一是传统的方法论基础主义失败了。例如,莱欣巴赫不是在逻辑中而是在实际行为规则中寻找方法论基础,哈金(Hacking)论证说,这些规则序列是随机的,从而也就不知道其是否合理。而卡尔纳普则在方法论上采取归纳逻辑的计划,他的观点也受到严厉的批判。继卡尔纳普等人之后,拉卡托斯和劳丹提出了元方法论。吉尔认为元方法论不能为反对相对主义提供有力的辩护,因为劳丹的策略实际上是直觉主义的元方法论,它是以判断关于科学合理性的前直觉知识的合理性为起点的,因此本质上讲这是一种解明策略而不是辩护,合理性问题因而被抹杀了。可见,元方法论也困难重重。波普尔将其方法论建立在否定后件推理的简单规则之上,而拉卡托斯(I.Lakatos)已经证明,若遵循波普尔的规则,会将一切理论证伪。如果假定应排斥被证伪的理论,那么一切理论都应被排斥,显然这是不可能的。综上吉尔认为,想从事寻找基础的工作是不可行的,应该放弃方法论基础主义而选择自然主义。“对任何科学来讲,都不存在哲学的基础,也不存在探讨科学的理论深度的哲学方法,存在的仅是科学方法本身”。[3]
第二个原因是虽然库恩、汉森、奎因和坎贝尔(Campbell.D.T)等人使心理学、经济学以及计算科学成为自然化认识论的基础,但是在吉尔看来,这些学科尚不足以完成这项任务。第三个原因是从六十年代起,认知科学开始出现并且对哲学的内容和方法,以及语言哲学、心理哲学和认识论产生了影响,进而也开始影响到科学哲学。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许多科学哲学家开始把认知科学作为对科学(作为一种认知活动)所做的哲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吉尔正是其中的一位。为把这种研究手段推向深入,1988年以后,他又把认知科学分为三束:①人工智能,②认知心理学,③认知神经科学。其中每一束都为科学哲学的中心研究课题提供了模型。这样,吉尔自认为已经完成了把科学哲学建立在认知科学基础之上的任务。这也正是他的工具化认识论(即自然化科学哲学)的核心所在。即“理论是通过一种包括个体判断和社会关联两者的自然过程而被接受(或放弃)的,并不涉及什么理论选择的合理性原则”。([3],p.7)自然主义的科学哲学不需要定义合理性,因为“理论选择的方式是‘自下而上的’,它从真正的行为者在其实际科学生活所面临的种种选择开始”,[4]“对我来说,存在的唯一一种合理性便是为达到已知目的而去运用经验确认策略的工具”。[5]可见,吉尔把合理性看作是工具性的,因而也就无需对其进行定义。因而我们称他的观点为工具的认识论。
伊弗朗(N.J.Efron)和费池(M.Fisch)从合理性的角度出发批评吉尔。他们认为,吉尔的解释是不充分的,因为它忽视了合理性问题。吉尔在判断模型的相对优势时过分强调其自然的模型技巧,过分强调自然的直观推理(uaturalheuristics),而对刻画科学活动的模型、发现错误以及模型化的系统尝试等的反省却不够重视。因此,“科学和其它人文学科的这一方面——即创造性的、思辨性的、反应性,简言之即说明的合理性方面——在吉尔的研究中完全被忽视了。”这样看来,吉尔对科学的说明像其它自然主义者的观点一样,确切地讲排除了关于科学的很重要的且最需要解释的方面。他们认为,正是由于吉尔放弃了合理性,才使他的理论的解释性价值受到了严重的限制。由于合理性对科学的探究来说是基本的,因此“吉尔的众多洞察和深刻的分析的结合并没有象他所说的那样能真正地解释科学”。[6]我们可以把他们的观点总结如下:一方面,科学不单单是纯形式的模型建构过程,它还有非逻辑的因素,后者恰被吉尔忽视了;另一方面,吉尔应该为自己的自然主义的合理性进行辩护,然而他却放弃合理性,从而也就无法为自己辩护。
总之,吉尔的工具的认识论本质上与奎因的观点一样都诉诸科学以解决认识论问题。他们或者把认识论看作心理学的一个部分,或用认知科学研究认识论。二者都使认识论问题“实证”化了,因而在某种意义上取消了认识论问题。不过,与奎因相比,吉尔更加注重工具的合理性,从而上承分析哲学的方法论余绪,而更靠拢美国新实用主义的哲学精神。他以工具为出发点,试图使自然主义有解决描述和解释两方面的认识论问题的能力。但是吉尔忽视了科学认识的文化学方面,这一点伊弗朗是对的。也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从库恩、汉森以来,对科学认识的社会研究(即科学的社会认识论)才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而科学的非逻辑方面也得到了相当深入的研究。从这一点上说,吉尔在自然主义诸流派代表人物中,受传统分析哲学的影响似乎较深,而同人文主义和价值论最为疏远。
3.撒加德、丘奇兰德、西蒙等人的计算化认识论
如果说奎因、吉尔等人的自然化科学哲学的观点仍然有相当浓厚的抽象理论特色的话,那么,撒加德的思想则试图实际地把认识论实证化。在《计算的科学哲学》一书前言中他具体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本书用一种解题和归纳的计算机程序来解释计算的观念同关于科学理论的发现、评价以及应用等的关联”。[7]可见,撒加德试图在计算机的框架内解释科学中的一系列问题,其观点如下:
a.理论是在计算机系统中的复杂资料结构;它们存在于由规则、概念以及解题所构成的高度组织的集合之中;
b.解释和解题是由规则、概念以及解答等作为中介的计算机程序;
c.理论的发现和评价是在解释和解题的语境(context)中引出的子程序;
d.理论概念是有意义的,因为它产生于发现程序,并且与其它概念有关联;
e.在科学探索过程中,理论活动和实验活动都是基本的,二者不可偏颇;
f.科学应如何研究,关于科学如何运行的描述性研究可以作出根本性的贡献。(p.189)
撒加德认为这个科学理论性质的计算性说明是较全面的。他对PI系统充满信心,认为它能解决认识论的许多问题(如规范和描述之间的关系)。但是后来他发现PI系统至少有两点不足。一是,现时的模型不能解释问题如何出现,因为PI要求的是给出问题;另一个不足涉及到PI中观察信息的来源,因为许多科学问题产生于观察和实验,而PI对新观察和实验的来源没有发言权。([7],pp.175—176,)由于PI系统有局限性,所以撒加德近来又发展了他的观点。他从注重科学自身转向也注重科学的社会性,并给出一种新的模型,“该模型从布散式人工智能(distributedartificialintellegence.DAI)的观点出发来看待科学共同体”。[8]亦即对科学的、心理的以及社会因素给出一种综合的看法,实际上这是一种科学的社会模型。因为此前有一种方法论个体主义学说认为,所有解释社会现象和个体现象的尝试肯定只涉及有关个体的事实,据此可知,社会解释能够而且最终会被还原为心理学解释。不管这种学说是否成立,撒加德认为,把科学看作布散式计算的系统并非是以该学说为先决条件的。我们可以把他给出的理由简单地总结如下:①有的事实具有无法简化的社会性;②心理学解释和社会学解释相互依赖;③对个体计算心理学的解释也可能用具有社会特点的术语来表述;④社会现象太复杂难以处理。所以他说:“把科学共同体看作是布散的计算系统的观点并不是把社会问题还原为心理学问题,而是要共同推进对社会和心智的理解”。([8],p.10)可见,撒加德并不否认认知个体活动的作用,他的目标是把对个体认知活动的理解和对科学共同体的分析结合起来,从而认识为什么科学的心理学说明和社会学说明可以结合为一体,以达到他所说的“从一种综合的观点出发来看待科学史、科学哲学、科学心理学和科学社会学”的目的。
总之,撒加德认为,哲学与科学是连续的。两者的区别仅在于哲学处理的问题相对于科学来说是较一般的、思辨的和规范的。涉及到推理的哲学分支与心理学和人工智能是连续的。他试图把科学共同体看作是布散式人工智能,以求用计算机网络来解决有关问题,从而把科学的心理学方面和社会方面结合为一个整体。
特万泥对撒加德等人的计算机模型提出五点质疑。可以概括表述如下:
①模型能处理高阶的直觉推理吗?
②模型能处理不确定的交互作用吗(chancyinteractions)?
③模型能处理视觉的形象化描述吗(VisualImaginery)?由于计算论者没有注意到视觉认知的动力学,因此,甚至连这一问题的范围都没认识到。
④模型能处理一个广义的知识基础吗?特万泥认为这里有一个问题,即在一个知识基础中的那些条目实际上并不真正是原始资料,例如还有一些无认知的评价(如“结果不令人满意”)等等。“就我们所知,没有任何计算论者能在数据库(database)中做到使这样的信息(指元认知评价之类的信息——笔者)具体化。”
⑤模型能怀疑数据吗?科学家们一般都怀疑数据。然而,几乎所有的计算机模型都忽视了这一问题,它们把数据看作是一开始就固定不变的,给出的模型很难把握现实世界中的科学家所面临问题的范围。由于存在上述疑问,特万泥认为,“看来,有必要在一个更大的语境中来考虑计算机模型的作用,这个语境是我们关于科学思想的、发展着的理论语境。”[9]
特万泥的诘难是有一定道理的。科学理论的发现和科学理论的性质等问题有其非程序性的方面,诸如直觉的、社会的种种因素以及数据真伪性等问题都是不能用计算机来处理的。撒加德等计算论者们把计算机理论泛化,以至使之成为解决所有认识论问题的万能钥匙,这里的片面性是显然的。他实质上用计算机理论取代认识论问题,这同奎因等人本质上是一致的。
以上我们谈了奎因、吉尔、撒加德等人的自然主义观点。总体来说,他们都注重把科学认知的哲学反思与科学本身的实证研究结合起来进行考察。应当说,吸收现代实证科学对认知的若干性质所做的具体研究是值得重视的,现代认识论如果不吸纳这些成果,不可能有新的突破,自然化的认识论注意到这一点,这使他们的工作有很大的启发意义。但是,他们却使认识论的独立性地位问题受到了挑战,甚至把认识论消解为实证科学。而且,在自然主义的界定意义上,作为描述性事业的科学与作为规范性事业的认识论似乎是不可调和的。因此描述和规范的关系对他们来说是无法解决的。许多学者也正是基于这两者才对他们进行批判。但是,规范性和描述性难道真的不可调和吗?自然化认识论不能有规范的维度吗?为了突破这一二难的困境,劳丹才将价值论引入科学认识论之中,从而形成了他的规范自然主义。
二、劳丹的规范自然主义
劳丹提出其规范自然主义的直接动因便是奎因等人放弃了认识论的规范地位。在他看来这是自我毁灭。他主张自然化认识论可以以某种方式保持规范性,从而认识论虽然是自然化的,但却并不因此而丧失独立性以至于被彻底消解。
1987年,劳丹明确提出了规范自然主义理论。其原因有两个:一是劳丹认为科学方法论面临许多困境。在传统的科学哲学中,方法论占据重要地位,但是由于波普尔、特别是库恩的工作,这种情况一去不返。波普尔把方法论看作约定,因此,没有了合理性选择;库恩则认为方法论标准太模糊,没有固定不变的方法,方法不能决定竞争理论的选择。拉卡托斯甚至断言我们根本提不出什么有根据的建议以使科学家接受或放弃哪个理论。费耶阿本德的纲领是“怎么都行”,主张方法论无政府主义。至于罗蒂则认为一切都应“罗蒂化”。由此可见,在历史社会学派那里,方法论发展到如此地步,以至于其规范力量已被完全剥夺了。
二是劳丹以前的自然主义方法论观点并不令人满意。如奎因认为,方法只不过是对自然科学所用方法的描述,因而没有规范的力量。这样,奎因等人便面临一个严重的困难:自然主义应该为自身的合理性进行辩护,但是“合理性是一个非自然的概念,”[10]这样自然主义要用非自然主义为自身辩护,这是一个悖论。为避免悖论,因此劳丹认为:“方法论的非规范化并不是由其自然化来表征的。恰恰相反,人们可以表明一个完全‘科学的’和彻底‘描述的’方法论将具有一个规范的结果”。[11]可见,劳丹希望在以前的自然化认识论和科学哲学中的相对主义之间找到一条“中间道路”——规范自然主义。具体观点及评论参见孟建伟和方在庆的文章(《自然辩证法研究》。1992.8;《自然辩证法通讯》,1992.2)。此处不再赘述。
三、“文化派”的自然主义
1.瓦托夫斯基的历史化认识论
奎因和劳丹等人的自然主义的共同特点是对社会文化的疏离。M.W.瓦托夫斯基(Wartofsky)则注意到认识的文化性,他倡导认识论的历史化以替代上述认识论。他认为,历史的认识论开始于如下前提:知识的获得是人类活动的基本方式,它不能脱离其它形式的人类实践,因此也不独立于这些其它形式实践的历史性(即其历史变化和发展)。[12]由这一前提可以引伸出三点论断:(1)人类认知实践的适当的研究域并不是抽象的“人类心灵”,而是具体的、有多种特色的历史的人类实践域——是社会的、技术的、艺术的以及科学的。(2)认知的进展要通过表征(representation),因为它通过把人工制品作为象征来表现。认知方式历史地随社会实践,因之也随表征的改变而改变。(3)对所有人类知识而言,不存在固定的、基本的形式或结构,人的心灵随着各种各样的历史实践的不同而改变,即心灵是一个变化发展的、历史地自我超越的人工制造物。
瓦托夫斯基认为,卡尔纳普的记录语句为经验的科学哲学提供归纳基础,但它并不就是感觉资料。后来卡尔纳普放弃了这些而支持他所谓的生活经验,但即使这样也还是不够的,因为在逻辑重构过程中,所使用的资料并不简单地是经验,而是描述经验的语句在操作。但是这些语句——记录语句——必须依据某种语言,而卡尔纳普认为这种语言的选取是出于方便和实践上的约定。因此瓦托夫斯基说,卡尔纳普的这一宽容原则(principleoftolerence)实质上并没有为任何语句提供内在的或必要的归纳基础性说明,因此它是一个实用主义或工具主义的社会文化约定。
至于波普尔对理论证伪的说明,瓦托夫斯基认为也有赖于社会心理学。因为证伪的经验检验的构成也是社会文化的约定。奎因和哈贝马斯都诉诸于语言共同体的共识,对他们来说,真理是基于语言的内在规范。可见,认识论的社会化在当代哲学特别是科学哲学中的进展一开始本是建立在经验主义基础之上的。从主体间的可检验性到社会选择、语言约定,都明显地表现了从经验基础的相对化向合理性选择论题的过渡。由此可见,认识的根据已从传统认识论的内在的或心智的语境转移到一个语言共同体的行为的外在的社会语境。
由以上论述,瓦托夫斯基提出应以历史化的认识论来替代传统理解的认识论。亦即把认知活动看作是历史地变动的,这种变动的涵义是指:认知、知觉的方式随整个人类实践(包括社会的、技术的、科学、经济、艺术的实践)的改变而改变。他把认知活动规定为不仅仅是思想上的,还包括通过实践形式表现出来的感情活动或主体能力的域;也包括在道德、艺术、科学技术语境中所涉及的判断方式。又因为人类认知活动不是独立发生的,它不能脱离各种实践形式,包括狩猎、生产、社会交往、战争、政治等;所以,实践是认识活动的具体方式。
2.富勒的社会认识论
富勒(S·Fuller)提倡社会的认识论。他认为,“一个对知识的自然化的研究本身就应该运用心理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法和发现”,[13]而作为一门交叉学问的社会的认识论即可满足这一要求。它本着建构一种规范的科学哲学的目的而把“知识社会学”作为经验来源。它从三个方面来研究:(1)作为一种元理论;(2)作为一种经验的研究纲领;以及(3)作为知识策略。
首先,作为元理论,社会认识论的基本功能在于做出一种设计,以重新解释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在研究时到底在做什么。社会认识论者建构元理论的主要动机在于使知识“自然化”,并且确信知识是在它所涉及的世界之中的。而知识的自然化应该包括的不是认识论的消失,而是使一种界限——认识论和关于知识的社会科学研究的界限——消失。近来,后现代主义者罗蒂为了追求经验的历史的研究而放弃规范的研究,这表明当代对知识所做的规范的哲学解释渐渐脱离了社会科学的解释。社会化的认识论者认为这正是对哲学在科学中的作用的一个错误理解的产物。
其次,社会的认识论也是一种经验研究纲领和一种知识策略的工具。在经验方面它是双重的:一是根据预设的科学编年史工作来分析关于知识增长的哲学陈述;二是在认识上把比较突出的历史事件分解为各个“运作部分”,这样才能决定一个认识规范的存在与否对事件的出现所产生的不同影响。在策略方面,社会的认识论目的是发展一种修辞(rhetoric),以便把它的元理论和经验研究转变为一种增加科学共识性的方法。
3.唐斯的社会自然化认识论
唐斯(S.M.Downs)在富勒等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具体地阐述了社会自然化的认识论。他认为,以前的自然化科学哲学不太关心科学实践的社会本质,所注重的只是用认知科学的成果来解释科学,因而这种研究是有缺陷的。一个缺陷是采用了认知个体主义(cognitiveindividua-lism),另外,科学实践的社会性不可化简。
唐斯认为,R.吉尔、西蒙以及撒加德等人把认知科学的方法用于研究科学理论的变革、评价、本质以及科学发现等问题,用认知科学的经验成果来充实和约束哲学理论,这是不恰当的。因为他们采取了认知个体主义立场,即完全根据个体的心理过程来解释认知现象,认为对科学家个人的心理机制的说明能充分地说明科学中哪些因素具有认知特点。他们认为在对成功的科学进行说明时要以认知因素为依据,而对失败的科学的说明则要应用非认知因素。这一观点在劳丹的不合理性命题中得到了明确表述:所有合理的科学实践都可以根据认知因素来解释,除此之外的部分则由社会学家或心理学家来解释。可见,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对成功科学的解释是不相干的,社会因素的积极作用从而被抹煞了。唐斯对认知个体主义进行了批判。他从科学家为什么组成共同体来开展研究这一问题入手进行分析,认为之所以必须组成研究群体,原因首先在于,检验或评价假说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心理能力,还要有技术分工和合作。劳动分工是按照技术在科学共同体成员中的分布进行的。其次,单凭个人力量来评价假说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个人能力毕竟有限。所以“科学家们应协力工作以克服个人的经验限制,从而可以对认知劳动进行分工。如果忽视这一事实,认知科学家也就忽视了科学知识生产所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本质。[14]
根据以上的批评,唐斯认为应该在认识论中加入一个社会的维度。他认为科学的社会本质有三个侧面:一是理论是公有的财富,它可以跨越时间在共同体中流传;二是社会相互作用直接导致认知成果;三是应从更大的社会背景上看问题,这对于我们了解某项活动是不是对科学的一种贡献十分必要。这三个侧面有助于明确科学事业的地位,澄清科学共同体与一般社会事业的关系。所有科学实践至少包含以上三个社会层次。唐斯的总结论是:(1)认知科学如果不放弃认知个体主义,它就不能对科学作出适当的描述性说明,(2)具有某一规范范围的自然主义科学哲学必然会有一种描述基础,这种基础要考虑科学实践与众不同的社会本质,(3)科学知识的生产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活动。([14],p.66)
瓦托夫斯基正确地看到了认识的获得是一个历史的、本身是实践的、而且不脱离其它实践的过程。他注意到宽容原则的实用性和约定性,从而提出认知活动是历史地变动的这一观点,并把它作为历史化认识论的整个出发点。这种见解虽然不错,但却并不全面。首先,认知活动是变化的,但变化是一切事物的特点。另外,认识有一定的稳定性,在一定时期内相对不变,单纯谈论认识的历史变化显然有失偏颇,不可理解。应该把自然的因素和历史的因素结合起来才对。富勒主张把社会科学的方法应用于自然化的认知研究。他的观点得益于知识社会学、科学社会学以及历史社会学派的主张。自库恩发表《科学革命的结构》以来,对知识的社会历史研究渐渐盛行起来,而这已成为社会历史学派的特征。富勒、唐斯等人进而把自然化的科学哲学纳入到整个社会文化背景之中去思考,认为哲学与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是连续的,应该把自然和社会科学方法运用于哲学研究及认识论研究。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全面。首先,虽然应用科学的方法于认识论的研究本身无可厚非,但是认识论的研究方法是否一定是科学的方法?认识论是否具有自己独特的问题和方法?他们这样做的结果能否使认识论保持独立性?这些都是成问题的。第二,从奎因开始倡导哲学和自然科学的连续性,接下来又把计算机科学和其他认知科学成果运用于认识论研究,后来又在自然化科学哲学中加入社会的维度,这里似乎有一个修改传统哲学所界定的认识论研究域的问题。本来意义上的自然主义所主张的方法论主要是把自然科学方法移植到认识论之中,现在又加入了社会科学的方法。于是整个科学方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就是认识论研究所采用的方法。这样一来,认识论的特殊地位何在?它还属于哲学了吗?第三,唐斯批判认知个体主义,注重认识的社会性,认为这样才能对科学作出适当的描述性说明。这种观点当然不无道理,然而尽管科学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子系统,离不开社会实践,但科学本身毕竟有其发展的内在规律。科学认知的本体论基础是自然界本身,它是独立于社会的,是价值中立的,在这一点上,科学认知活动的不同层次的主体(科学家个体和科学共同体)具有等价性。因此,对科学认识的说明是不能完全社会化的。在这方面,外史论纲领(如爱丁堡学派的硬纲领)已经宣告失败。
总而言之,自然主义的本质特征在于承认认识论和科学之间存在连续性,否认这种连续性便是非自然主义。在这一点上,我们所论述的三种自然主义流派符合这一界定。因为它们都认为认识论研究和科学密不可分。自然主义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在科学和认识论的连续性上采取怎样的形式,能够走多远。奎因等人把认识论同心理学、计算科学、神经科学等自然科学联系起来,并认为是后者的一部分。显然这否认了认知的规范特性,使诸如辩护、推理以及证据等规范概念失去地位,而代之以一些自然科学的概念。这实质上就是取消了认识论,走向了一个极端。劳丹等人正因为看到这一点才把规范性,价值论纳入自然主义科学哲学之中,认为描述性和规范性可以调和。而文化自然主义者更有甚之,他们注重认识的历史性、社会性、文化性,主张认识论和社会科学是连续的,然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带有人为的、主体色彩的事物,是“想要”的事物,它需要解释学的诠释,有赖于对价值的认识和理解。因此可以说,文化自然主义比劳丹更注重认识的规范性,并有走向否认科学认识所具有的描述性,单纯强调规范性、价值性的危险,更有走向彻底相对主义的嫌疑。可以说,文化自然主义与其他自然主义的上述异同点使它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我们已经看到,自然主义科学哲学追求的是把认识论和科学联系起来,在科学的基础上进行哲学研究。应该说,这种重视科学的思想对当代哲学如何走出困境,如何摆脱基础主义的阴影等具有很大启发意义。它本身也是为摆脱基础主义、本质主义和辩护主义而出现的,在客观上为西方科学哲学的重构提供了一条思路,但这条思路行不通。对当代自然主义来说,认识论或者成为科学的一部分,或者与价值论等结合,不管所采取的方式如何,认识论的独立地位已不复存在,哲学已经降低层次、消溶在科学之中,哲学和科学的界线从此化为乌有。这实质上是认识论的取消主义。如所周知,恩格斯曾经说过:“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由此出发,关于认识的本质、发展、评价、解释等一系列问题,都带有极大的普遍性。这些问题的性质和解决途径都属于世界观的范畴,它超越于任何一门具体科学之上。归根结底,认识论取消论不过是重蹈历史上经验主义的覆辙。而正如恩格斯所警告的,蔑视辩证法,蔑视哲学的理论思维是“不能不受惩罚的”。恩格斯甚至直截了当地说:“在这里,唯一的问题是思维得正确或不正确,而轻视理论显然是自然主义地、因而是不正确地思维的最确实的道路。”[15]自然主义作为吸收当代科学成果构建合理的哲学体系的一种尝试值得重视,但循着这条路走下去,所得到的只能是一朵不结果实的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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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RonaldN.Giere:ExplainingScience:ACognitiveApproach,The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84,X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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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Marx·W·Wartofsky:EpistemolgyHistoricized,inAbnerShimonyandDebraNails(eds).NaturalisticEpistemlolgy.1987.D.ReidelPublshingCompany,p.358.
二、历史与自然
施密特大胆提出“人的历史的实践是怎样在总体上构成逻辑的统一的,这种逻辑的统一不只是主观的、人的认识能力的逻辑的统一,而是相应的被称为经验世界的逻辑的统一。”[1]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的哲学认识论中,世界也是被构成的。一方面,由于社会历史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部分”[2],另一方面,“自然历史过程和社会历史过程之间存在着差异”。当然,这里,施密特必须为该命题加上限定说明,即当认为社会步入工业社会之后,世界才是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结果。反之,则必将是个唯心主义的命题。首先,由于实践的工业生产的规定,人的知识已经直接参与感性事实的构成。[4]施密特说,“文艺复兴时期,开始了对自然的规律性认识,它同资产阶级世界的建立拧在一起,这不是偶然的。因为,只有在工业文明中,生产才成为自然科学的应用。也就是说,历史发展已经步入了知识与物质生产相协调的阶段,“历史使得人的生活过程愈益不可避免地置于‘一般知识’有效的‘控制’之下”[1]。科学知识已经成为存在的先导性构成要素。第二,施密特认为,在马克思那里,感性世界都是工业实践的产物,我们构成了客体世界。感性世界都是人类主体在工业进程中,“从主体与客体的劳动关系中,形成一个独立于各个个人的坚实的客观的世界”,这些特殊的“客体本来在严格的意义上,只是经过人对它们进行生产加工,剥去了它们‘自然发生的’独立性之后,才开始成为惯性对象的”,当然,“人的干涉领域是历史地扩展的”。换言之,一旦外部对象进入到人的工业实践中时,它就是被构成的了。在施密特看来,马克思的世界构成理念的基础是康德,“在马克思与康德之间,存在着人们历来尚未充分考虑到的关系”,即“康德的辨证法的构成问题”对马克思的辨证法有着“根本的意义”,表现在于康德发现了感性世界中先验形式与经验质料的相互作用关系,而马克思则是将康德的先验形式转换成有生产创造出来的“自然之社会形态性”[1]。再次,施密特认为,马克思在经济认识论的意义上批评费尔巴哈将自然视为“始终如一地给定,把认识看成是反映自然的镜子”,因为马克思认为“在农业经济方式的条件下,自然作为生活资料的富源展现在人们的面前,人们对它采取被动的受容态度而行动”。在经济学的尺度上,费尔巴哈一类的“唯物主义并不考虑从农业生产向工业生产的历史转变”,而仍然是立足于土地是不依赖人的自然存在这样的自然经济立场。施密特正确地指认道:“费尔巴哈当时就呆板地看不到自然界‘不过是人的对象’,自然界早已‘不再被承认是自为的力量’。随着现代的开始,愈益降低了自然在社会活动要素上的地位,其客观性的规定逐渐进入主观之中。”[1]
一、创作背景
20世纪六七十年代,自然与人的关系日趋紧张,这使世界文坛越来越多的作家焦虑不安。他们在文学作品中不同程度地思考这一关系到人类生死存亡的全球性问题――自然与人的相互关系。前苏联著名作家艾特玛托夫就是这一时期的杰出代表。
艾特玛托夫于1970年创作了中篇小说《白轮船》,这是一部在人与大自然主题中充分渗透道德哲学内涵的作品。该小说自然情节的描述并不复杂,但在描述人与大自然的关系方面却让伦理道德思想得以深刻的体现,被认为是作家的巅峰之作。这是一个凄惨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个被遗弃在外公家的七岁孤儿,没有名字。孩子喜欢到山顶上眺望碧蓝的伊塞克湖,寻找一艘游弋在湖面上的白轮船。他听说爸爸是水手,于是他渴望变成一条鱼游到湖水里,上船扑向爸爸的怀抱。外祖父给他讲长角鹿妈妈的故事,那是个动人的传说:长角鹿拯救过吉尔吉斯人的祖先,但后来鹿妈妈的后代遭了殃,成群的鹿被杀害了。从此,这个地方再没人看见过鹿。小男孩牢牢记住了这个故事。有一次小男孩突然看见了两头小鹿和一头白色母鹿,他好像在梦中,一口气跑回家,告诉了外公。可是,第二天,正当小男孩昏睡时,一声枪响把他惊醒,他看见大人们忙里忙外,孩子在棚子里看见兽皮和鲜血,再看墙根下带角的鹿头,他浑身冰凉、毛骨悚然。他听见可怕的笑声,觉得有人拿斧子对准他的眼睛,他惊恐地拼命躲闪。谁也没注意,孩子摇摇摆摆走到河边,跨进水里,去寻找他梦中的长角鹿妈妈和白轮船去了。小说的结尾是悲剧性的,但是它以强大的艺术感染力激起人们维护真理、保护自然的良知。
二、生态文学的特点
生态文学是当代文学与生态思潮的有机结合的产物,是对生态危机的综合回应。它把关怀人类赖以生存的大自然作为自己的光荣使命,是20世纪世界文坛上一个崭新的文学现象。它以人与自然为主题,以关注人类生存环境为起点,从道德与精神方面探索了人与大自然关系的新内涵,来唤起人们珍惜我们的家园――地球。
艾特玛托夫是一个具有强烈责任心和使命感的生态文学专家。当人类生存遇到困境和大自然遇到生态危机时,他哲理性地思考了人与大自然的关系。艾特玛托夫在1985年2月17日第七期的《莫斯科新闻报》答记者问中曾说过:“四十年来,生活有了质的变化,也提供了新的发展条件。于是,有些人便自我陶醉,丧失了记忆,开始追求物质享受,而不追求精神享受。但是,一个人在精神上的自我感觉才是使他配得上活在地球上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心安理得地拼命追求升官发财,一味伪善,首先要使自己不能称之为人,就像我这部小说中的一个反面人物那样。眼前的利益不应夺去我们的记忆。因为记忆是我们铁面无私的良心。而良心是绝对不允许一个人背叛他精神上的最高理想的。”作家认为,人与大自然应当具有相同的权利和地位,人们应该抛弃人类沙文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与大自然平等、和平相处,建立一个健康、和谐的人类社会,这正是当代社会人们面临的重大的历史使命。只有这样,人类才能得以生存。艾特玛托夫从哲理的高度思考了人与大自然的内涵及关系。这是他对人类中心主义思维模式的挑战,使人们的自然生态意识能够觉醒,表现出一种超前的生态观。艾特玛托夫通过《白轮船》这部小说,反映了20世纪以来人与人、人与大自然和人与自我的紧张关系,同时向人类敲响了警钟,即人类不仅应该对自己负责,还应对地球负责,同时还得对子孙后代负责,否则随着对大自然的破坏,人类必将毁灭自身。
艾特玛托夫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哲理性思考
艾特玛托夫说过:“我越来越相信,小说的哲理性比重应尽可能增加,如果哲理性的比重小,而以主题的迫切性取胜,那么时过境迁,这样的作品就会失去意义。”不难看出,作家非常注重哲理探索,经过长期探索得知:人在自然界中的作用微乎其微,如沧海一粟,自然先于人类而存在,所以说,人是大自然的产物,附属于自然。人类不是大自然的主宰,是自然之子,应和同是自然之子的一切动植物平等相处。
艾特玛托夫非常热爱大自然, 深刻关注人和自然的关系, 并对此进行了深刻的哲理思考,他说:“热爱大自然和必须保护大自然的题材对我们来说非常亲切。” 事实确实如此,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为了生存,开始对大自然进行疯狂掠夺,包括污染环境、无序地残杀稀有动物、乱砍滥伐,所有这些行为使生态平衡受到严重破坏。于是,越来越多的学者、专家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峻。艾特玛托夫就是其中一位具有代表性的作家。 他在《白轮船》中涉及了这一主题,抒发了自己的见解,从人是大自然之子和大自然是衡量人类道德的标准两个层面论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哲理性。
一、人是大自然之子
“无论是在人那里还是在动物那里,人类生活从肉体方面来说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 ,“我们连同我们自己的头脑、血和肉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作者得出结论,人是自然界的产物,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是共生、共赢和共荣的关系,而不是征服、改造和索取之间的关系。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既然是伙伴关系、朋友关系,那么就要求人类在处理与大自然关系的问题上,必须尊重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克服急功近利和目光短浅的思想,树立人与大自然和谐并进的科学发展观。艾特玛托夫向来反对“万物之灵”的人类以“征服者”与“统治者”的态度对待大自然,反对征服和占有自然的一切行为,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平等而和谐的关系,人应把森林当做“绿色的朋友”, 把动物视为“人类的小兄弟”,这才算得上是 “自然之子”。
在小说《白轮船》中,当孩子惊喜地发现了三头梅花鹿的时候,鹿也同时发现了孩子,但它却却并没有害怕,“这头长角鹿妈妈细心而安详地朝孩子望着,好像在回忆:它在哪见过这个大脑袋、大耳朵的孩子的……小鹿肥敦敦的,又结实又招人喜欢。它忽然又抛开柳条儿,活跃地跳了起来,拿肩膀去蹭母鹿,围着母鹿转了一会儿,开始撒娇了,拿它那还没长角的头使劲地擦鹿妈妈的两侧。长角鹿妈妈静静地望着孩子。”
艾特玛托夫在《白轮船》中为我们描绘出一幅自然生态美景,即人类与动植物、人类与整个大自然和谐友好地共处着。这正是作家殚精竭虑的东西,也是他内心世界的流露。而我们大多数人却始终把自己与大自然的关系认为是主仆关系,始终没有超出这个想法。认为人类是大自然的主人,就是把人类自己同自然界分割开,独立于自然界之外,以统治者自居,却忘记了自然界是人类的母亲,人类是自然界的婴儿;认为人类是大自然的仆人,就是人类在自然界面前一无是处,面对自然侵害时逆来顺受,这也是不合常规的。从世界文明史来看,这些思想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时展的需要。我们必须超越这个层面,从思维上进行理性的探讨。要做到人与大自然的和谐,就必须抛弃旧观念,注入时展的新内容。如何才能做到这一切呢? 人类历史告诉我们:我们与大自然的关系既不是“自然界是主人、我们是仆人”的关系,更不是“我们是主人、自然界是仆人”的关系,而是人类是自然之子。所以我们应该放下主人的傲态,放下仆人的卑态,平等地与大自然进行对话,理性地与大自然握手,与大自然共谋发展,共同进步。只有这样,人类生存的自然界才会越来越美好,人类的生活前途才会越来越光明。
二、大自然是衡量人类道德的标准
人类应该尊重自然规律的客观性、顺应自然。因为自然界的运行有其自身的规律性,不受人为因素的影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依据其自身的规律发展。人类由于违反自然规律、不尊重自然而频频招致大自然的报复。当前人类的居住环境日趋恶劣,都是因为人类违反大自然的规律造成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能使人的心灵得到平衡,并能使人的精神得到净化;而掠夺大自然、残杀万物生灵、毁坏大自然的过程,就是人类破坏平衡的过程,也是人性道德堕落、变异的过程。在这些过程中,残忍、贪婪、自私、冷酷、功利主义就会得到恶性膨胀,就会导致人的本质的蜕变和精神的堕落。艾特玛托夫把人对大自然的态度同人道主义、人性联系在一起,把人类是否尊重大自然当做是衡量一个人道德善恶与否的标准,并把不同的人们之间因为不同的观念而引发的冲突归纳到善恶冲突的范围。
《白轮船》中描写了善和恶两类人。莫蒙爷爷和孩子是善良人的代表,他们不仅对人友善, 对自然也是和善的。莫蒙爷爷是护林所唯一一个尽心尽力看管森林的人,他说:“看管森林的人,就是不让树林受到任何损失。”他相信长角鹿妈妈的传说,把白色长角鹿妈妈看成是吉尔吉斯民族唯一的恩人和母亲,对她敬若神灵。《白轮船》中的小男孩也热爱大自然,在林中虽没有小伙伴儿与他玩,但是他并不孤独,因为大自然的一草一木都是他的朋友,吉尔吉斯古老的长角鹿母的传说滋润着他的心灵。莫蒙和小男孩儿都是与自然亲和为善的代表,是千百年来熠熠生辉的人类最宝贵的精神文明,正因这一点,人类才优越于其他物种,人类的未来才有希望。
在小说《白轮船》中,护林所的领导奥罗兹库尔谋取私利,偷伐森林。当树林中突然跑出三头美丽的梅花鹿时,善恶两类人的态度完全相反。莫蒙爷爷和小孩尽力想为长角鹿妈妈的后代营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而护林所领导奥罗兹库尔等人只看到鲜嫩的鹿肉和硕大的鹿角。鹿的出现,瞬间将两类人分为善恶两类。艾特玛托夫把对待大自然中动物和植物的不同方式和不同态度,作为判断人类善与恶的标准。艾特玛托夫的作品向我们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每种动物的悲惨遭遇最后都以人的悲剧为结局。《白轮船》中三头梅花鹿的死让莫蒙爷爷非常痛苦;而纯洁天真的孩子,无法接受这一残酷的事实,于是摇摇晃晃地走到了河边,直接跳进了水里。 就连残酷屠杀梅花鹿的奥罗兹库尔,最终也没有落下好下场。他的这种行为远不止他一人所为,他只是作家塑造的“恶”的形象代表。他所做的一切既是对始祖、对自然的背叛和对传统道德的否定,又是“对神话传说的轻蔑,也是对千百年传统精神财富的弃绝”。
人与自然和谐的最高境界及意义
艾特玛托夫对悲剧产生的社会根源作了更深刻的揭示,从人是自然之子和大自然是衡量人类道德的标准两个层面论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意义。同时,作者也提出人与自然和谐的最高境界及意义。《白轮船》提到科克泰的贪婪、奥罗兹库尔的虚荣与傲慢。他还强调:“贪财、权欲和虚荣心使人苦不堪言,这是大众意识的三根支柱,无论什么时候它们都支持着毫不动摇的庸人世界。大大小小的罪恶都藏匿于这个世界里。”有一个问题始终困扰着他:“人世间善与恶,都存在于人类社会的一些最平淡无奇的事物中”,但是,“为什么总是恶战胜善呢?”这才是艾特玛托夫思考的主要内容。它总是体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体现在人对待自然的不同态度的善与恶的冲突、对抗中,总是把人的善恶与保护大自然联系起来。因此维护人与大自然的统一和谐,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人间的真善美!艾特玛托夫认为,要想根除破坏大自然、虐杀生灵、掠夺自然资源的恶行,就必须树立人们心中的善意,只有善意根深蒂固,并在实践中得到运用,大自然才会得到保护,人类才不会面临道德沦丧所带来的威胁。否则,人类将“由于自己的暴虐而毁掉这暴虐的世界”。
参考文献:
[1]韩捷进.艾特玛托夫[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30.
[2]胡志文.生态文学――比较文学研究的新土地[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4,(01):99.
萧焜焘十分重视技术哲学研究。首先,可以从他的主要着作的文本结构中找到“客观证据”。这就是,在他最重要的学术着作《自然哲学》和《科学认识史论》中,“技术哲学”研究都处于极关键的“位置”。在《自然哲学》中,“技术论”作为整本书的四篇之一,是他整个《自然哲学》的终点。在他看来,“技术运动”是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最高篇章。同样,在《科学认识史论》中,“工程技术与现代哲学唯物论”作为全书的最后一章,由他亲笔撰写。他正是在当代工程技术发展中看到了科学与哲学复归于“辨证综合”的现实途径。
其次,还可以从他的一系列言论中找到根据。关于“技术”地位的言论。一方面,萧焜焘指出,技术在生产、经济、社会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现代的巨大的社会生产力中,技术竞成了它不可缺少的核心力量。”另一方面,萧焜焘指出,技术在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的作用也日益显着。“技术的这种从自然到社会、从理论到行动的两栖特点,奠定了它在科学与哲学中的主导地位。当今科学与哲学的发展,工程技术活动将起决定性的作用。”在这里,“技术”与“科学”、“哲学”并列,并被视为居于“主导地位”、对“科学”、“哲学”的发展将起决定性作用。如此高度地评价“技术”,这在哲学界尚不多见。
萧焜焘明确地反对轻视技术的思想传统。在中国历史传统里,在大学问家眼里,技术常常被看做无关乎天命人性,不足挂齿,不能登大雅之堂。对这种贬抑技术的思想传统,萧煜焘指出,这是很不正常的。
技术的这种“核心力量”、“主导地位”、“决定性的作用”,必然折射出技术哲学研究的突出价值。萧煜焘明确地讲:从社会生产力、生产方式、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即整个社会结构中,都可以见到“技术”的不可或缺的作用。于此,“技术”这一概念已进入哲学的广泛背景之中。我们必须从哲学的意义上,探讨技术的本质及其自身的发展。萧焜焘关于“技术哲学”研究地位的言论也有两方面。
其一,关于“技术哲学”研究在“自然哲学”研究中的基础地位的认识。在自然哲学研究中,萧煜焘没有使用“技术哲学”概念,而是使用“技术论”,并把它与“宇宙论”、“生命论”相并列。他认为,物质是宇宙自然的基石,“宇宙”、“生命”、“技术”是物质实体充分展开的三个环节。从物质论出发,自然哲学分三个环节展开:即“宇宙论一生命论一技术论”。宇宙论主要研究宇宙物质的演化过程;生命论主要研究宇宙的花朵——生命的演化过程;技术论主要研究宇宙的灵魂——人在宇宙自然基础上的物质创建过程。在萧焜焘看来,在这三个环节中,技术论不是可有可无的环节,而是整个宇宙自然辨证发展的否定之否定环节,具有突出的地位。他说:“技术论是我们的自然哲学的终点。”
其二,关于“技术哲学”研究在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论中的基础地位的认识。萧煽焘提出,工程技术的哲学灵魂是革命实践,以工程技术作为进路,就更能窥探出实践的丰富的理论内容。在《科学认识史论》的结束语中,他说:“现在所面临的格局是科学整体化、哲学现实化、哲学科学一体化。‘一体化’表现在科学技术领域就是哲学层次的‘工程技术论’,表现在哲学领域就是‘现代哲学唯物论’”。这里的“工程技术论”是他对“技术哲学”的又一种称谓。萧煜焘认为,哲学层次的“工程技术论”将为马克思实践唯物论提供一个“更加硕壮、更加精力充沛的躯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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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化论急速地涨涌于戊戌前后,主宰了直至五四前后的中国思想界,成为这一时期主流思潮。从维新志士到革命党人再到五四骁将,无不受其滋润哺育。这是人们所熟悉的历史图景。它之所以能为几代人延续信奉,是因其具有新世界观的性质。这也是学术界普遍的共识。”
那么,进化论思想究竟在哪些方面转变了国人的世界观呢?
一、促进了对进步观念的认同
从词源上讲,进步的语义并不复杂,进步的英文“progress”源自拉丁文,由pro(前)和gress(走)合成,因此,“进步”一词最基本的含义是“向前(走)”。作为一种思想观念,从本质上讲,进步观念是一种历史观念,一种人们关于人类社会总体演变趋势、阶段和方向不断向前的观念。内含着进步观念的历史观,便是通常所说的进步史观。
在漫长的古代和中世纪,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社会生活的发展和变化极其缓慢,自然界春夏秋冬四季循环往复的更迭、万物“诞生、成长、繁盛、衰老、死亡”循环不已的历程以及政治生活中封建王朝周而复始的兴衰,都使得人们无论从自然界或人类社会,还是从经验上或事实上,都很难看到社会“向前”发展的印证,由于缺少事实的证明,那种内涵着“向前”的进步观念就很难形成。表现在历史观上,占据统治地位的便是“倒退史观”或“循环史观”,这在中外历史上都是普遍性的现象。如古希腊人心目中的理想社会不是现在,也不在未来,而是早已经远逝了的“黄金时代”,孔子主张“法先王”、“克己复礼”,力图恢复过去文武周公时代的礼制以拯救“礼乐崩坏”的局面,“天下之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观念等等都是明证。可以说,只要这种衰退或循环的历史观念还占据主导地位,进步观念的产生便是不可能的。
16~17世纪是进步观念迅速兴起并被人们逐渐接受的时代,在这一时期,一大批天才的科学家和思想家以他们杰出的贡献为进步观念的形成提供了其赖以存在的思想土壤和精神氛围。哥白尼的“日心说”给基督教的自然观和历史观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它不仅是“天文学基本概念的革新”,更是“人类对大自然的理解的”一次“根本性”的变更,并最终构成“西方人价值观转变的一部分”,自此,人们有理由不再迷信《圣经》的权威,疑古而信今。在笛卡儿的思想体系中,理性的至高无上原则、自然法则的永恒不变性和精密的逻辑分析方法对于进步观念的确立居功至伟。理性的至高无上,使得没有经过理性确认的东西都是值得怀疑的,过去的权威在崇高的理性面前轰然瓦解;自然法则的永恒不变与基督教的上帝创世理论相冲突,进一步动摇了基督教自然观和历史观的根基;而精密的逻辑演绎方法使得人类社会处于不断衰退之中的结论不再成为可能。空想社会主义者托马斯·莫尔和康帕内拉则以各自的杰作《乌托邦》和《太阳城》,向人们展示了一幅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宏伟画卷:理想的社会不再存在于过去,而是未来。此外,17世纪初在英、法、意大利等国开展的长达百年的“古今”之争,也给盛行的退化理论以迎头重击。“古今”之争最初源于文学领域,很快便扩展到哲学、自然科学甚至社会生活领域,这场古代还是现代孰优孰劣的论争,最终以现代派的大获全胜而告终,使得进步的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进步,已不仅仅只是被想像成一种对未来的无止境的伸展,更被当成了一种必然和确定。
如果说,上述16~17世纪的进步观念还仅仅只是在智力和知识领域被确立的话,那么,到了18世纪,进步观念则进一步向社会的纵深领域发展。这首先应归功于工业革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18世纪50、60年代始于英国并进而波及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工业革命,使得“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社会发展进程的提速,社会物质财富的急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使得社会的“进步”不断得到事实和经验的证明。在启蒙运动中,启蒙学者高扬人道主义的旗帜,认为人的品质可以通过教育、制度和教育的途径进行塑造,而且这种塑造的可能性是无限的,孔多塞指出:“自然界对于人类能力的完善化并没有标志出任何限度,人类的完美性实际上乃是无限的;而且这种完美性的进步,今后是不以任何想要扼阻它的力量为转移的;……只要这个宇宙体系的普遍规律不会在这个大地上产生一场整个的天翻地覆,或者产生那样一些变化,以致人类在其中不再能保存并运用他们的这些能力或者再也找不到同样的这些资质,那么这种进步就决不会倒退。”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的胜利,不仅印证了孔多塞的预言,更以法律的形式将上述社会进步的内容固定了下来。所有这一切都向世人表明,到了18世纪,进步观念进一步向社会生活的纵深领域发展,人们还根据社会进步的构想来进行社会改造和社会革命,进步观念已逐步成为西方世界共同的占主导地位的历史观念。
到了19世纪,进步观念的胜利进军只剩下最后一个有待攻克的堡垒,那就是,进步观念如何能从自然界的演变本身得到说明。因为,如果进步观念不是一种普遍适用于宇宙万物的规律,而仅仅只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特例的话,那么,就有将自然和社会割裂的危险。解决这个难题的是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生物进化理论表明,自然界的一切生物都是由最简单的生命形式发展而来,并自然地呈现出一种由简单到复杂,不断趋于完美和高级的过程,可以说,正是由于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及时创立,才使得进步终于成为了一个由自然规律所决定的不可逆转的进程,为进步观念提供了绝好的、最强有力的生物学证明。至此,将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统一于一体,共同归于一个统一的宇宙进程的障碍已然清除,进步观念终于完全成为西方世界占据统治地位的历史观念,并且随着它的远播四海,产生了世界性的影响。
二、技术哲学研究的独特范式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分散在他的一系列论着中,如《自然哲学》、《科学认识史论》中的“关于辩证法科学形态的探索”,“唯物主义与当代科学技术综合理论”,“关于坚持和发展哲学的几个问题”,“关于一个哲学唯物论体系的构思”等篇章。在《自然哲学》“技术篇”中,有三章自成系统的技术哲学内容,但萧焜焘没有专门论述“技术”的着作或论文,这在一个方面反映了他的技术哲学思想还没有得到系统的展开。即使如此,我们还是能感受到萧煜焘技术哲学研究的一些特色。
第一,从属于自然哲学。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从属于他的自然哲学研究,是其自然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他看来,没有技术运动,宇宙自然辩证运动就不能完成。与之相应,没有技术哲学研究部分,自然哲学就不能完整。
萧焜焘这种从属于自然哲学的技术哲学研究,极具独特性。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角度,人们通常把自然哲学、科学哲学和技术哲学,看做是相互关联、相互区别、相互并置的三个哲学分支,进行独立的技术哲学研究。毋庸置疑,进行独立的技术哲学研究是必要的,目前大多数技术哲学研究学者也正在这样做。但不可否认,这种独立的技术哲学研究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或许真如海德格尔所言,技术的本质不在技术本身,我们主流所热衷的对技术自身的独立研究,很可能恰恰会遗漏或忽视一些技术的重要方面。由此,萧焜焘所倡导的从属于自然哲学的技术哲学研究就值得关注。他使我们看到了“另一种可能的技术哲学”。
第二,实践的观点。
实践的观点是萧焜焘技术哲学研究的建构原则。萧焜焘关于技术的形成、技术的本质、技术的发展的一系列论述中,都贯穿着主观与客观、能动性与受动性相统一的实践范畴。譬如,他讲“生产劳动对技术的形成与发展的决定作用”,“作为劳动方式的技术”、“物与人的交互作用的显现”、“革命实践是工程技术的哲学灵魂”等。
萧焜焘关于“工程技术”的定义突出地体现了其运思的实践观点。他把工程技术定义为:“是实现人的意志目的的合乎规律的手段与行为”。这种定义,与我们学界通常强调,技术是“方法”、“技能”、“知识”、“手段”等观点,的确不同。它更强调技术的“行动的意义”。
萧焜焘明确地意识到:“特别强调‘实践’的作用,而实践的要义就在于行动。因此,‘技术’作为变换物质、协调关系、促进思维的一种能动力量,是可以与‘实践’范畴相通的。实践是技术的哲学灵魂,技术是实践的现实表现。”
第三,服务于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 萧焜焘主要是站在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高度来看待技术哲学的研究功能。比较而言,他不强调技术哲学研究自身的学术价值,而是强调技术哲学研究对于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工程技术是实践唯物主义的客观基础。原因是:工程技术集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大成,将科学与技术融为一体,并使主观见之于客观,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工程技术立足于自然,通过实践,面向人生,将宇宙人生凝为一体,从而体现了天人合一、人定胜天的哲学宇宙论的最高原则。在萧焜焘那里,深入开展工程技术的哲学研究,正是为了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使其青春永驻,大放异彩。
第四,以马克思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作指导。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主要受到了马克斯恩格斯的技术哲学思想的影响。他自己明确地说,他的技术哲学研究思路正是沿着马克思指引的方向前进的。
比较而言,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受到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的影响更突出。譬如,上述三点都可在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中找到相对应的内容。具体来说,在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中,也暗含着一个从属于自然哲学的技术哲学萌芽;恩格斯也特别注意对“劳动”、“工业”的研究,也特别强调“工业”对哲学发展的推动作用;等等。注意到萧煜焘技术哲学研究与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的联系,研究萧馄焘的技术哲学思想,也可以反过来帮助我们进一步认识恩格斯的不被人们注意的技术哲学思想。
三、自然哲学视野中的技术哲学思想内容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思想没有充分地展现出来,他提出的“哲学唯物论体系”中的精神哲学部分也没能面世。但这些缺憾不足以构成把握他的技术哲学思想的障碍。萧焜焘的技术哲学思想内容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作为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否定之否定环节的技术现象。
技术现象古已有之,但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大都轻视技术现象,把它看做是“细枝末节”,不足为道。萧馄焘一反这种哲学传统,把技术现象置放在整个宇宙自然运动中来考察,视它为整个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否定之否定环节。在他看来,宇宙自然辩证运动就表现为“宇宙的客体性”、“生命的主体性”、“技术的主客统一性”的否定之否定过程。
从整个宇宙自然辩证运动来看,“技术”是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一个客观的必经阶段。“技术”的出现绝不是偶然的,而是具有客观必然性的。生命是宇宙自然辩证发展的跃进,生命的基质——自调节、自复制实体的出现,标志着自然界从自在状态走向自为状态。生命现象高度发展,产生了人类及人类精神,产生了主体及主体意识。人作为宇宙自然的“主体性”,不是简单的消极被动无所作为的派生物,而具有主观能动性、行为目的性。人的主观能动性、行为目的性的高度发挥便产生了“技术”。由此,萧焜焘指出,技术是生命的精灵,是生命的自适应、自调节的生理机能的“社会形态”。
从整个宇宙自然辩证运动来看,“技术”是生产劳动的结晶,是生产劳动的能动性、目的性内在本质的“物化形态”。生产劳动是人类社会行为从本能到自觉的转变,是人类社会的本质与灵魂。生产劳动有明确的目的性,一定的计划性,必要的专业性,以及为了达到目的、服从计划、配合专业的相应的工具手段。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经验的积累与智慧的启迪,产生了改进劳动方式、提高劳动效率的技术。所以,生产劳动是技术进步的一个永恒的不可废弃的基础。
从整个宇宙自然辩证运动来看,技术与人类同呼吸、共命运,是人类改造世界同时改造自己的一种现实力量。一方面,技术从属于人,是人的合理的意志的外化与物化。世界上如果没有人,就绝不会有技术。人通过技术改造世界,以符合自己的生存目的。另一方面,技术是人之为人的一种本质属性。劳动创造人,技术改造人。技术是构成与推动人变化发展的根据和力量。
第二,作为社会精神运动起点的技术现象。
由上所述,萧焜焘从整个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视角,深入揭示了技术的生理基础,技术的社会实践根据,技术的性质,以及技术的价值。毋庸置疑,这种视角及其研究成果能较好地揭示技术的“客观性”、“物质性”的一面。但比较而言,萧煜焘认为,技术作为一个整体过程,它更多地应该属于社会人文现象。作为社会人文现象的技术,它与社会生产经济系统、政法伦理系统、文化意识系统密切相关。遗憾的是,萧焜焘的关于“技术作为社会人文现象”的研究还没有充分展现出来,我们只能叙述要点
在萧焜焘看来,技术作为社会生产力的核心,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及其发展,它们的结合成为社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作为核心与地理环境、社会人口构成“社会存在”。社会存在是“社会性的物质”,它作为社会精神现象、意识形态的客观出发点。
技术作为生产经济系统的内在因素。技术是生产劳动的产物,它从属于生产,进而指导生产,最终变成了社会生产力的核心。作为社会生产力的核心的技术,深刻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
技术作为政法伦理系统的内在因素。政法与伦理是社会统治阶级的意志的表现,政法是硬性的压制手段,伦理为软性的舆论手段。技术与政法伦理内在相关,政法伦理可以越过经济障碍,促进技术;也可以不顾经济利益,遏制技术。
技术作为文化意识系统的内在因素。技术物化为工具、产品,它类似于所谓“硬件”;技术作为人类经验与智慧的凝聚,它类似于“软件”。软件型的技术属于文化意识系统。技术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是一个时代的标志,它反映一个社会的性质以及进步水平。技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人类主观能动性、行为目的性的体现,是实践唯物主义的内在实质。
第三,技术自身的辩证运动思想。
萧焜焘重视对技术自身的辩证运动的研究,他从逻辑和历史两个方面揭示了技术发展自身的辩证法。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6)10-0005-05
“新唯物主义”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称自己所主张的与旧唯物主义相区别的唯物主义。正因如此,人们往往把1845年的《提纲》与时间上相差不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视为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建立的标志,认为马克思是在吸收、借鉴和转化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构建起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这种主流叙事甚至最早可以追溯到恩格斯。然而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中就已经可以看到其新唯物主义思想的端倪,因此武断地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仅仅看作是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移植是不够严谨的。
《博士论文》是马克思为数不多的以古希腊自然哲学史为主题的研究作品。马克思的兴趣显然既不在哲学史实的考察,也不在自然哲学的论证,而是力图通过对古希腊两位原子论者唯物主义观点的对比,发掘出足以冲破黑格尔观念论藩篱的思想资源。这在唯心主义哲学大行其道的后黑格尔时代,无疑具有理论上的革命意义。
在马克思的《博士论文》的研究上,人们往往把重点放在其第二部分(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物理学上的差异),特别是伊壁鸠鲁原子偏斜的讨论上。实际上正如马克思在论文的题目中表明的那样,他探讨的是古希腊两位哲学家自然哲学的差异,而原子论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如果仅关注对原子论的讨论,就会把《博士论文》矮化为自然哲学或哲学史方面的研究,实际上,马克思在论文的序言中早已阐明,他的研究不是细节的研究,而是“为了唤起对于这些体系的历史重要性的记忆。”[1]14换句话说,马克思力图通过对特殊问题的考察,探寻希腊哲学走向暗淡命运的普遍性原因,并借此达到挽救德国古典哲学的现实性目的。不以这一宏观的眼光来审视《博士论文》,就很难明白这一作品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意义,无法理解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整个发展历程。
实际上在后黑格尔时代,批判和超越黑格尔的观念论几乎是一切有野心的哲学家所努力的方向,而马克思《博士论文》所展现的批判也只是其中的一种。但是与其他人不同,《博士论文》对黑格尔的批判更多体现对一种尚未完善的唯物史观方法的潜在运用。那么马克思这种唯物史观的武器来源于何处呢?长久以来,人们有这样一种印象,即马克思是借助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才得以打破黑格尔观念论的桎梏的,这实际上是受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的影响。可是必须指出,虽然恩格斯晚年的这部著作力图阐明马恩两人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吸收和继承,但是恩格斯更多地是回应两人唯物史观成熟时期的理论来源,其关注点并不在《博士论文》时期的马克思。在序言部分,恩格斯明确提到,“在这篇稿子送去付印以前,我又把1845-1846年的旧稿找出来看了一遍。其中关于费尔巴哈的一章没有写完。已写好的部分是阐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这种阐述只是表明我们在经济史方面的知识还多么不够。”[2]4就此来说,《博士论文》时的青年马克思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受到费尔巴哈的影响恩格斯并未言明,故而是值得商榷的。
况且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质》直到1841年才出版,此时马克思《博士论文》已经完成。从其对唯心史观所采取的批判方法来看,马克思运用了历史分析法,即回到历代哲人对伊壁鸠鲁讨论的语境和细节展开分析,并以此来驳斥黑格尔以精神发展逻辑所推演的哲学史框架,这跟直接否定精神造神运动的费尔巴哈大异其趣,因此简单地将其视为受费尔巴哈的影响是很难成立的。
那么青年马克思这种的唯物史观的萌芽会不会来源于时间上稍早一点的法国唯物主义者们呢?应该说,就唯物主义的某些自然观念方面,马克思可能受益于法国的唯物主义者,但是就唯物史观的构造方面,法国的机械唯物主义则受自身局限性而难当重任。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十八世纪上半叶的自然科学在知识上,甚至在材料的整理上是这样地高于希腊古代,它在观念地掌握这些材料方面,在一般的自然观上却是这样地低于希腊古代。”[3]9这倒不是说古希腊的唯物主义成就一定比近代的唯物主义要高,而是说在具有奠基性意义的元哲学的工作上,古希腊自然哲学规定了后来唯物主义者的看待世界的思维导向,在这一点上法国的唯物主义者并没有实质上的超越。
因而马克思的这种唯物史观来源,很可能就是其主题所表达的,来源于古希腊的唯物主义。这里古希腊唯物主义既是他研究的内容,也为他的研究方法提供了启示。马克思没有借助近代的费尔巴哈或法国唯物主义者的方法来反对黑格尔,反倒是求助于古希腊的唯物主义的源头,从活生生的历史语境中和感性直观来反思黑格尔唯心史观所预定的“必然”逻辑。因而,其主题选择比较伊壁鸠鲁对德谟克利特的超越就有了非同一般的方法论意义了。
伊壁鸠鲁追求快乐主义的恶名及其与德谟克利特类似的原子论,往往令许多哲学家们武断地认为其思想无非是对德谟克利特的抄袭;然而马克思却发现了伊壁鸠鲁的独到之处,并坚信如果能够将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精华予以析取,进而将其优点引入唯物主义,就有可能克服当时观念论哲学的困境并发展出真正的可以影响世界的的实践哲学。而要进行这项工作,就要完成这样几个任务:首先就必须阐明伊壁鸠鲁在哲学史中被误解的原因,并通过这一过程揭示出唯心史观固有的内在矛盾性;其次必须指出伊壁鸠鲁不同于亚里士多德之前的古希腊唯物主义的理论优势;最后,借助伊壁鸠鲁的唯物主义来重构被唯心史观一再歪曲的哲学发展史。遗憾的是《博士论文》最后一部分亡佚了,结果如何不得而知。但是前两个部分却被完好地保存了下来,而从这一部分及相关的七个笔记中可以看到,马克思此一哲学工作的步骤与我们所设想的逻辑基本符合。
一、马克思对黑格尔以唯心史观解读伊壁鸠鲁的批判
马克思首先对历代先哲们关于伊壁鸠鲁的种种误解进行了批判。这一批判工作实际上包含了两个任务,一是从肯定方面看,要重新显示出伊壁鸠鲁哲学的价值;二是从否定方面看,要批判之前的哲学史中的错误看法。而在进行哲学史批判的过程中,马克思实际上批判了三个对象:1.哲学史中对伊壁鸠鲁产生误解的哲学家们的具体观点;2.哲学史中误解伊壁鸠鲁的一般性的唯心主义思想倾向;3.黑格尔所继承并系统化的唯心史观。
为什么要区分这三者呢,这是因为归根到底马克思的任务是指向对黑格尔唯心史观的批判,但是为了论证的需要,这些不同层次的批判又必须被综合起来。如果不能准确地区分,就有可能迷失于细节而忘记了马克思的任务。
实际上,“哲学史”概念本身就是黑格尔的发明,正因为有了“哲学史”的视域,历史上的哲学争论才不致沦为偶然随意和无目的的诡辩,而成为可以被系统化综合看待的演进历程。马克思接受这一概念的积极因素,但是却不认可其所谓绝对精神的神秘必然性。马克思在论文中说,“希腊哲学看起来似乎遇到了一个好的悲剧不应遇到的结局,即暗淡的结局……说发生、繁荣和衰亡是每一个人事方面的事物所注定了必定要走一通的铁环,这确是一个老生常谈的真理……不过英雄的死亡与太阳的西落相似,而不像青蛙鼓胀了肚皮因而破裂致死那样。”[1]13
正是在唯心史观的逻辑推演下,伊壁鸠鲁的命运就被黑格尔裹挟到其绝对精神的运动系统中。在马克思看来,这恰恰暗示了伊壁鸠鲁不同于唯心史观的真正价值,因为只有具备唯物主义价值的东西才会被黑格尔刻意整合并忽略。
同时,黑格尔对伊壁鸠鲁的偏见也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历史中唯心主义传统的模仿和必然结果。即,正因为历史上各个时代的哲学家都对伊壁鸠鲁怀有偏见,认为其思想是亚里士多德之后的唯物主义的别子,才会有黑格尔对其的轻视。因此,马克思要想驳倒黑格尔,就要先揭示出历史上的唯心主义哲学家们对伊壁鸠鲁的理解为什么是错误的。
(一)从形而上学的角度看
如果以亚里士多德(约公元前384―前322)作为古希腊哲学的最高峰,那么德谟克利特(约公元前460―前370年)和伊壁鸠鲁(约公元前341―前270年)两人恰恰处在分水岭的两边。人们自然就会根据历史顺序,认为后者剽窃了前者,普鲁塔克甚至把两者的不一致解释为伊壁鸠鲁只吸收了错误的东西。
然而仅凭时间上的先后和学说上的相似这两点就得出后者剽窃前者的结论就未免过于武断了,因为不同之处也可能恰好是后者对前者的改进。马克思发现,历史上的确也曾经有人看到过这一点,但遗憾的是由于罗马帝国和基督教意识形态的偏见,这种理解在历史上被湮没了。马克思说,“当西塞罗说伊壁鸠鲁把德谟克利特的学说弄坏了的时候,他至少还承认伊壁鸠鲁有改进德谟克利特学问的意向,还想张开眼睛去看它的缺点;而当普鲁塔克说它的思想不一贯,并说他对于坏的东西有一种天生的偏爱时,因而也就怀疑他的意向,那么莱布尼茨则甚至于连他善于摘录德谟克利特的能力也都否定了。”[1]18这其实揭示出哲学史逻辑之外的问题,即历史的和文化的现实环境对哲学思想的筛选。就此而言,并不存在真正超越历史与阶级之上的所谓价值中立的评价,某种思想能不能被尊重和接受,必然要受某时某地意识形态的影响,而这现象本身就是时代经济生活的反映。
在欧洲主流的神学和哲学影响下,唯物主义的哲学非但不会被重视,而且无法逃脱被边缘化的命运。且不说普通人不会关注其细节,即使饱学之士也往往会忽视不同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之间的内在差异,而把他们进行粗略的归类。正是在这些原因的作用之下,伊壁鸠鲁被当做对德谟克利特的粗略模仿才成为唯心主义哲学史上的共识。
(二)从知识论的角度看
伊壁鸠鲁的哲学强调感性直观能力,这对于以沉思为主要特征的西方哲学传统来说必然属于异端。对此黑格尔是心知肚明的,“伊壁鸠鲁并不把存在看作一般的存在,而看作感觉到的东西,把以个体的形式出现的意识看作本质的东西……这样也就很明显,既然把感觉到的存在认作真实的东西,那么概念的必要性也就根本被取消了,一切便分崩离析而失去了思辨的意义,而是肯定了对于事物的一般流俗的观点;这样,事实上它并未超出一般普通人的常识,或者毋宁说是把一切降低到一般普通人的常识观点”。[4]48黑格尔的讽刺,实际上代表了整个西方哲学传统对伊壁鸠鲁的否定,这并不难理解,特别是在康德之后,德国唯心论的发展已经越来越远离感性直观。然而,马克思却看到这种对伊壁鸠鲁哲学狂妄自大的否定恰恰说明了西方哲学已经病入膏肓,哲学必须再一次从理性的天上走入感性的人间。
(三)从伦理学的角度看
伊壁鸠鲁的哲学最容易被误解为享乐主义,因为伊壁鸠鲁把感性直观作为一项原则,所以如果不仔细分析就难免就会演绎出这样一种理论结果,即伊壁鸠鲁承认肉体的欢愉就是幸福,所以在中世纪伊壁鸠鲁的作品会被列为禁书。另一方面,历史上的哲学家们虽然能够比较公允地对待伊壁鸠鲁的伦理学,黑格尔甚至说道德学是伊壁鸠鲁哲学中最好的部分,但是却总是力图把这种伦理学变为自己唯心主义道德系统中的教条。马克思讽刺天主教的伽桑狄时说他总是力图“使他的良心和他的异教的知识相协调,使他的伊壁鸠鲁和教会相适合,这当然是白费气力的。这正如一个人想要在希腊名妓雷伊斯的皎洁美好的身体上披上一件基督教尼姑的道衣。”[1]9由此可见,历史上对伊壁鸠鲁伦理学的两种极端态度,实际上都不可救药地误解了伊壁鸠鲁。
对马克思来说,这些误解在另一个侧面反倒证明了伊壁鸠鲁的特殊价值。在形而上学上坚持原子论的唯物主义态度,必然会反对空洞的纯粹思辨;在认识论上坚持感性直观的原则,必然要求伦理学上对幸福目标的践行。这就给予正在寻找突破黑格尔唯心主义困局的马克思最为有力的武器,然而这一武器究竟能不能被运用,还需要被进一步检验和阐明。也就是说,马克思必须证明伊壁鸠鲁的哲学具有超越其他唯物主义的优势,即他的原子论不能仅仅是某种突发奇想的先验设定,而必须是能够获得合理证明的认识条件,这实际上就是马克思《博士论文》第一部分的主要工作。
二、两种唯物主义自然哲学的差别
一提到两位古希腊哲学家的差别,就难免让人想到原子论;在继续讨论之前,这里有必要稍微对古希腊的原子概念进行一点澄清。在古希腊哲学中所运用的“原子”概念不同于近代物理学中的“原子”概念。近代物理学把原子假定为组成事物的最小颗粒,这就意味着借助一定的手段和工具,原子是可以被经验到的。而古希腊的原子说到底是一种形而上学概念,它绝不在经验之内,而毋宁说是保证经验得以成立的某种理念。亚里士多德在谈论德谟克利特时,也没有把原子作为其哲学的核心概念来看待。他说,“留基伯与他的同门德谟克利特以“空”与“实”为元素,他们举“实”为“是”,举“空”为“无是”:他们并谓是即不离于无是,故当空不逾实,实不逾空。”[5]14亚里士多德的意思很清楚,即德谟克利特哲学的根本原则是“实”与“空”这一对相互对立统一之范畴,即使把此处的“实”定义为原子,这个“实”也不是经验意义上的“实物”,而是先验意义上的“是”。因此要理解马克思对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评价,就必须清楚这一论证的关键并不在经验领域,而是在形而上学领域。
《博士论文》第一部分第三节对两者自然哲学的区分是一般性的区分,这不同于论文第二部分对两种原子论具体细节的区分。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既然一般性的区分是两者的主要区别,那么为何篇幅只占用了一节,而原子论只是形而上学中的一个部分,为什么还要把它单独拿出来并用一章的篇幅来讨论呢?
马克思的这一设计大概出于以下考虑,即原子论虽然只是形而上学的一个部分,但却是最为关键的一个部分,因为它直接决定某种唯物主义的基础是否牢固。如果丝毫没有论证,只是凭空把原子和虚空作为自然哲学的基本原则,那么这种自然哲学即使是唯物主义的,也仍然是一种独断的迷信。在马克思看来,伊壁鸠鲁的唯物主义之所以能够超越德谟克利特,最为核心的原因实际上就是他对原子的规定和说明,因此必须给予最大的篇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般性的区分不重要,恰恰相反,一般性的差异暗示了马克思以伊壁鸠鲁哲学为武器批判黑格尔唯心史观的目的。
综合考虑《博士论文》对两种自然哲学的一般和具体的双重论证,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来考察伊壁鸠鲁对古希腊唯物主义的创新与超越。
(一)在真理问题上的分歧:两者对现象与本体关系认识的差异
马克思发现,两位古希腊唯物主义哲学家的共同点在于两者都承认“原子和虚空”的形而上学原则,但是德谟克利特在对这一原则的运用中却出现了巨大的矛盾。
这个矛盾最先表现为“真”的问题。真理问题表面上看是属于知识论问题,实际上涉及形而上学问题,因为知识论问题只关注认知的条件及过程,而真理问题却关注认知的对象和前提,涉及对世界的设定。德谟克利特在这些问题的表述上的确粗糙,一方面由于他坚持现象与本质的差异,认为除了本体(或者说原子、实有)为真以外,其他一切现象都是主观的因而是不可信的,这样他就把真理存在的基础给否定掉了。而另一方面他又发现现象显然是被灵魂所把握的,而灵魂则是实有的本体,既然如此,那么被灵魂所把握的现象显然也应该具有真理性,这样他又把真理性的标准从认识论上树立了起来。马克思将这一情况称为德谟克利特的“二律背反”。其实说到底,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德谟克利特在追求本体的同时不愿意承认感性所获得的现象的真实性,这就等于在本体论上坚持唯物主义的同时,在认识论上却坚持唯心主义,如此一来怎能不产生矛盾呢。
而伊壁鸠鲁却克服了这一矛盾,他坚持感性确定性的第一原则,认为“一切感官都是真理的报道者”,而概念必须以感性所获得的现象为标准进行校正。这样来看,伊壁鸠鲁的原子理念就不是一种先验设定的东西,而是借助经验所推演出来的东西,当然由于并不具有更多文献上的支持,马克思也没有就此继续展开。
这却给人们留下一个问题,一个如此重视感性确定性的人,为何没有将这一经验论原则贯彻到底,反倒还笃信原子论的形而上学,休谟不就是太强调经验而最终成为了怀疑论者吗?马克思后文中的解释一定程度上回答了这一疑问,实际上伊壁鸠鲁区分了“始基的原子”与“元素的原子”,前者是质料性的,类似于近代物理学中的原子概念,而后者则是构成性的,具有形而上学原则的意味。因此不要小看伊壁鸠鲁强调感性确定性的认识方式,这一认识方式本身其实就是他的原子论原理。马克思说,“正如原子是他的原理一样,同样他的认识方式本身也是原子论。发展的每一环节,对于他,立即就转变成一个固定的、仿佛通过空虚的空间从它们的联系中分离开了的现实;一切规定性都采取了孤立的个体性的形态。”[1]45因此虽然表面上看,伊壁鸠鲁可能有坚持感性确定性原则而放弃原子论的倾向,但是实际上他以另外一种动态的方式理解并承认了原子论。也就是说,他坚持的感性确定性本身实际上是“元素的原子”的实践过程,而他借助这一行动所否定的原子,则是质料意义上的“始基的原子”。而这种放弃也不是彻底的放弃,最终它必然通过元素原子的运动重新被构建出来。
(二)寻求知识与追求幸福:两种哲学目标的差异
由于德谟克利特在形而上学问题上坚决区分本体和现象,因此处于本体领域内的原则就不可能对现象界产生影响。但是同时由于他在认识论问题上,又坚决认为只能通过经验才能达到本体的认识,所以他又必然广泛地涉猎一切实证知识。“古代的轶事就算是一个传闻吧,但也不失为一个真实的传闻,因为它描述了德谟克利特的本质的矛盾。据说德谟克利特曾经自己弄瞎他的眼睛,以使感性的目光不致蒙蔽他理智的敏锐。正如西塞罗所说,这个自己弄瞎眼睛的人也就是那走遍了半个世界的同一个人。但是他没有获得他所寻求的东西。”[1]21
而伊壁鸠鲁恰恰相反,尽管他一再强调感性直观的重要性,但是他却并不因此就毫无节制地汲取一切经验。这是因为,伊壁鸠鲁唯物主义的哲学目标不是为了获取纯粹的知识,不是那种把握本体,而是最终指向幸福的生活。因此伊壁鸠鲁始终把他的哲学看做活生生的实践哲学,具有伦理学意义上的现实关怀。“伊壁鸠鲁在哲学里面感到幸福和满足。他说,‘你必须为哲学服务,如是你才可以获得真正的自由。一个人倾心降志以从事于哲学,他用不着等待;他立刻就会得到解放。因为服务于哲学本身就是自由’。”[1]22通过伊壁鸠鲁,人们最终发现哲学最根本的任务不是“真”,而是“善”,这也是人们寻求知识的目的和真谛。如果知识无助于人们获得生活的幸福,那么此类知识的价值何在。
通过这一比较,马克思发现德谟克利特虽然是唯物主义,但是他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的内在矛盾性却决定了他的唯物主义最终不但会走向怀疑论和不可知论,而且无论拥有多少知识,也只能在空洞的理念世界中徘徊。反观伊壁鸠鲁的哲学,则始终把感性直观的现实作为判断的基础,把生活幸福的现实关怀作为实践的原则,因而伊壁鸠鲁的哲学是健康的实践哲学,这才是马克思努力寻找的打破唯心主义哲学的钥匙。
(三)必然与偶然:现实的可能性是自由的条件
如果说实践的原因是要把握本体,实践的结果是要获得幸福,那么德谟克利特哲学的内在矛盾就注定了他这种唯物主义的悲剧,即一方面无法追溯到实践的原因,另一方面无法获得实践的结果。哲学家实践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对世界和思想之间建立一般性关系的过程。而这一悲剧就造成了德谟克利特把必然性作为现实世界的反思形式。换句话说,德谟克利特对必然性的强烈要求实际出于他对待实践问题上的绝望。
伊壁鸠鲁不但避免了这一困难,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进一步对必然性和偶然性进行了重新规范。在他看来,必然性是根本不存在的,他的意思是指必然性由于超出了人类经验认知的范围,因此必然性不是可以被直观把握的概念,而是被推论出来的概念。也就是说,偶然性和主观任性都是可以通过直观被把握的,人们只有在观察到偶然性和主观随意性之后,在掌握了经验资料后才有可能推论出事物发展顺序的规定和联结,即必然性。因此,马克思指出伊壁鸠鲁的必然性是一种有条件的必然性,即“在有限的自然里,必然性表现为相对的必然性,表现为决定论。而相对的必然性只能从真实的可能性推演出来,这就是说,有一系列的条件、原因、根据等等,那种必然性是通过这些东西的中介的。真实的可能性就是必然性的显现。”[1]24而偶然性对他来说则只是一种具有可能性价值的现实性,而抽象的可能性则正是真实的可能性的反面。所以偶然性要么是被感性直观直接捕捉到,要么则是通过理性自身的想象所获得。以这样一种视角来看待世界,当然不免有其消极意义,但是伊壁鸠鲁的本意并不是否认一切联系和原理,而是认为物理学中的定理恰恰不是第一重要的,说到底定理所规定的必然性的出现也是建立在人类构造的偶然性基础上。因此,自由才第一次在真正意义上向人类敞开,人们通过实践去追寻自由并获得幸福,才是可能的和可以被期待的。对自由的规定才成为马克思进一步来论述原子偏斜的目的。
三、结语
麦克莱伦在评论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动机和旨趣时写道,“马克思选择这一题目是想通过考察希腊历史上相似的时期来阐明当代的后黑格尔哲学境况……黑格尔哲学正是由于它的完整性和普遍性,从而具有非现实性,并且反对着这个继续被分裂的世界……马克思认为在这样的时期会出现两个可供选择的替代:要么无力地模仿以前的东西;要么进行真正的彻底的变革。”[6]27的确,当唯心史观成为新的宗教,绝对精神化身新上帝的时候,如何能够打破这一悲剧的命运,重新发现一条自由之路,就成为后黑格尔时代哲学家的必然使命。
马克思在为唯物史观寻找出路的过程中,再次发现了古希腊唯物主义的丰富资源。与德谟克利特的内在矛盾相比,伊壁鸠鲁对感性直观的重视、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以及对偶然性与自由辩证关系等问题的阐释无不令人印象深刻,正是在此基础上,马克思看到了哲学中另一条隐蔽的林中小路。虽然青年马克思此时还没有投身于“改变世界”的革命实践,但是他对伊壁鸠鲁的哲学史意义上的辩护和他对伊壁鸠鲁感性直观的褒扬,已经迸发出了哲学革命的火种,就此而言《博士论文》在某种程度上应该算作唯物史观的理论萌芽。正是在马克思的重新诠释下,由伊壁鸠鲁开启的具有朴素辩证意味的唯物主义实践哲学最终为马克思在20世纪重写哲学史提供了锐利武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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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哲学界,萧焜焘先生(1922-1999)以研究黑格尔哲学、自然辩证法着称,人们很少提到他的技术哲学思想。事实上,在他的哲学体系中,技术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萧焜焘技术哲学的研究进路十分独特,其技术哲学的思想内容也极其深邃而广阔,学界应关注之。
一、技术哲学研究的基础地位
萧焜焘十分重视技术哲学研究。首先,可以从他的主要着作的文本结构中找到“客观证据”。这就是,在他最重要的学术着作《自然哲学》和《科学认识史论》中,“技术哲学”研究都处于极关键的“位置”。在《自然哲学》中,“技术论”作为整本书的四篇之一,是他整个《自然哲学》的终点。在他看来,“技术运动”是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最高篇章。同样,在《科学认识史论》中,“工程技术与现代哲学唯物论”作为全书的最后一章,由他亲笔撰写。他正是在当代工程技术发展中看到了科学与哲学复归于“辨证综合”的现实途径。
其次,还可以从他的一系列言论中找到根据。关于“技术”地位的言论。一方面,萧焜焘指出,技术在生产、经济、社会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现代的巨大的社会生产力中,技术竞成了它不可缺少的核心力量。”另一方面,萧焜焘指出,技术在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的作用也日益显着。“技术的这种从自然到社会、从理论到行动的两栖特点,奠定了它在科学与哲学中的主导地位。当今科学与哲学的发展,工程技术活动将起决定性的作用。”在这里,“技术”与“科学”、“哲学”并列,并被视为居于“主导地位”、对“科学”、“哲学”的发展将起决定性作用。如此高度地评价“技术”,这在哲学界尚不多见。
萧焜焘明确地反对轻视技术的思想传统。在中国历史传统里,在大学问家眼里,技术常常被看做无关乎天命人性,不足挂齿,不能登大雅之堂。对这种贬抑技术的思想传统,萧煜焘指出,这是很不正常的。
技术的这种“核心力量”、“主导地位”、“决定性的作用”,必然折射出技术哲学研究的突出价值。萧煜焘明确地讲:从社会生产力、生产方式、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即整个社会结构中,都可以见到“技术”的不可或缺的作用。于此,“技术”这一概念已进入哲学的广泛背景之中。我们必须从哲学的意义上,探讨技术的本质及其自身的发展。萧焜焘关于“技术哲学”研究地位的言论也有两方面。
其一,关于“技术哲学”研究在“自然哲学”研究中的基础地位的认识。在自然哲学研究中,萧煜焘没有使用“技术哲学”概念,而是使用“技术论”,并把它与“宇宙论”、“生命论”相并列。他认为,物质是宇宙自然的基石,“宇宙”、“生命”、“技术”是物质实体充分展开的三个环节。从物质论出发,自然哲学分三个环节展开:即“宇宙论一生命论一技术论”。宇宙论主要研究宇宙物质的演化过程;生命论主要研究宇宙的花朵——生命的演化过程;技术论主要研究宇宙的灵魂——人在宇宙自然基础上的物质创建过程。在萧焜焘看来,在这三个环节中,技术论不是可有可无的环节,而是整个宇宙自然辨证发展的否定之否定环节,具有突出的地位。他说:“技术论是我们的自然哲学的终点。”
其二,关于“技术哲学”研究在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论中的基础地位的认识。萧煽焘提出,工程技术的哲学灵魂是革命实践,以工程技术作为进路,就更能窥探出实践的丰富的理论内容。在《科学认识史论》的结束语中,他说:“现在所面临的格局是科学整体化、哲学现实化、哲学科学一体化。‘一体化’表现在科学技术领域就是哲学层次的‘工程技术论’,表现在哲学领域就是‘现代哲学唯物论’”。这里的“工程技术论”是他对“技术哲学”的又一种称谓。萧煜焘认为,哲学层次的“工程技术论”将为马克思实践唯物论提供一个“更加硕壮、更加精力充沛的躯体”。
二、技术哲学研究的独特范式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分散在他的一系列论着中,如《自然哲学》、《科学认识史论》中的“关于辩证法科学形态的探索”,“唯物主义与当代科学技术综合理论”,“关于坚持和发展哲学的几个问题”,“关于一个哲学唯物论体系的构思”等篇章。在《自然哲学》“技术篇”中,有三章自成系统的技术哲学内容,但萧焜焘没有专门论述“技术”的着作或论文,这在一个方面反映了他的技术哲学思想还没有得到系统的展开。即使如此,我们还是能感受到萧煜焘技术哲学研究的一些特色。
第一,从属于自然哲学。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从属于他的自然哲学研究,是其自然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他看来,没有技术运动,宇宙自然辩证运动就不能完成。与之相应,没有技术哲学研究部分,自然哲学就不能完整。
萧焜焘这种从属于自然哲学的技术哲学研究,极具独特性。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角度,人们通常把自然哲学、科学哲学和技术哲学,看做是相互关联、相互区别、相互并置的三个哲学分支,进行独立的技术哲学研究。毋庸置疑,进行独立的技术哲学研究是必要的,目前大多数技术哲学研究学者也正在这样做。但不可否认,这种独立的技术哲学研究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或许真如海德格尔所言,技术的本质不在技术本身,我们主流所热衷的对技术自身的独立研究,很可能恰恰会遗漏或忽视一些技术的重要方面。由此,萧焜焘所倡导的从属于自然哲学的技术哲学研究就值得关注。他使我们看到了“另一种可能的技术哲学”。
第二,实践的观点。
实践的观点是萧焜焘技术哲学研究的建构原则。萧焜焘关于技术的形成、技术的本质、技术的发展的一系列论述中,都贯穿着主观与客观、能动性与受动性相统一的实践范畴。譬如,他讲“生产劳动对技术的形成与发展的决定作用”,“作为劳动方式的技术”、“物与人的交互作用的显现”、“革命实践是工程技术的哲学灵魂”等。
萧焜焘关于“工程技术”的定义突出地体现了其运思的实践观点。他把工程技术定义为:“是实现人的意志目的的合乎规律的手段与行为”。这种定义,与我们学界通常强调,技术是“方法”、“技能”、“知识”、“手段”等观点,的确不同。它更强调技术的“行动的意义”。
萧焜焘明确地意识到:“特别强调‘实践’的作用,而实践的要义就在于行动。因此,‘技术’作为变换物质、协调关系、促进思维的一种能动力量,是可以与‘实践’范畴相通的。实践是技术的哲学灵魂,技术是实践的现实表现。”
第三,服务于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 萧焜焘主要是站在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高度来看待技术哲学的研究功能。比较而言,他不强调技术哲学研究自身的学术价值,而是强调技术哲学研究对于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工程技术是实践唯物主义的客观基础。原因是:工程技术集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大成,将科学与技术融为一体,并使主观见之于客观,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工程技术立足于自然,通过实践,面向人生,将宇宙人生凝为一体,从而体现了天人合一、人定胜天的哲学宇宙论的最高原则。在萧焜焘那里,深入开展工程技术的哲学研究,正是为了发展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使其青春永驻,大放异彩。
第四,以马克思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作指导。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主要受到了马克斯恩格斯的技术哲学思想的影响。他自己明确地说,他的技术哲学研究思路正是沿着马克思指引的方向前进的。
比较而言,萧焜焘的技术哲学研究受到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的影响更突出。譬如,上述三点都可在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中找到相对应的内容。具体来说,在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中,也暗含着一个从属于自然哲学的技术哲学萌芽;恩格斯也特别注意对“劳动”、“工业”的研究,也特别强调“工业”对哲学发展的推动作用;等等。注意到萧煜焘技术哲学研究与恩格斯技术哲学思想的联系,研究萧馄焘的技术哲学思想,也可以反过来帮助我们进一步认识恩格斯的不被人们注意的技术哲学思想。
三、自然哲学视野中的技术哲学思想内容
萧焜焘的技术哲学思想没有充分地展现出来,他提出的“哲学唯物论体系”中的精神哲学部分也没能面世。但这些缺憾不足以构成把握他的技术哲学思想的障碍。萧焜焘的技术哲学思想内容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作为宇宙自然辩证运动的否定之否定环节的技术现象。
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全名为《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是青年时期的马克思作为青年黑格尔派的一员的重要著作,同时也是马克思的第一部哲学著作,可以说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的起点。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的序言中明确地表述了自己的立场,即哲学上的“自我意识”立场:人的自我意识具有最高的神性,不应该有任何神同人的自我意识相并列,哲学借这种自我意识反对一切天上的和地上的神。马克思在评论伊壁鸠鲁原子论的意义时指出:伊壁鸠鲁的原子论虽然在表面上体现的是感性的原则,但这只是自我意识对象化的结果,就其“形式”而言,自我意识并没有沉沦于外在性中,而是返回到精神本身,从而体现了自我意识的自由精神。依据这种自我意识的对象化和对象化复归的思维,马克思强调,哲学不能自我封闭于自身,要把内在的意识之光转变为向外吞噬一切的火焰,这即是哲学的世界化的过程。而哲学的世界化同时就意味着世界的哲学化,哲学向外丧失自身的过程就是实现自身的过程,哲学正是在克服对立的外存性的过程中,使世界更加合理,从而彰显自我意识作为自由精神的实践力量。正是这种哲学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的相互作用,达成了双向的改变,“这些个别的自我意识始终具有一个双刃的要求:其中一面针对着世界,另一面针对着哲学本身……这些自我意识把世界从非哲学中解放出来,同时也就是把它们自己从作为一定的体系束缚它们的哲学中解放出来。”
马克思的《博士论文》正文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首先分析了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差别:“两位哲学家教导的是同一门科学,并且采用的是完全相同的方式,但是……在一切方面,无论涉及这门科学的真理性、可靠性及其应用,或是涉及思想和现实的一般关系,他们都是截然相反的。”第二部分便试图通过分析二者的物理学在细节上的差异,来说明上述的对立、矛盾和颠倒,并引出马克思自己的哲学思想。
偏斜运动乃是伊壁鸠鲁原子论之最典型的特征,而且历来被看做是他对德谟克利特原子论之最荒谬的篡改。然而在马克思看来,这一点恰恰是应当极其审慎地加以理解和把握的。伊壁鸠鲁设定原子在虚空中有三种运动,即直线下落、偏斜运动和排斥。马克思认为,真正重要之点就在于理解这三种运动在哲学上意味着什么。马克思的分析表明,原子的概念包含两个环节,即物质性的存在和纯粹的形式。首先,由于直线下落表示原子的运动构成一条直线,所以原子就纯粹是用空间来规定的,这样原子便被赋予了一个相对的定在,而它的存在便是纯粹物质性的存在。因此,直线下落就意味着原子是一种物质性的存在。其次,由于原子概念的纯粹形式是对单纯物质性的否定,所以,对直线下落的否定就被设定为另外一种运动,如果这种运动亦被想象为空间性的话,便是偏离直线的运动。最后,伊壁鸠鲁在原子的“排斥”中,实现了原子的概念。在排斥中,直线下落和偏斜运动都综合地结合起来了。排斥就像是一个合题,按照这个合题,原子既是抽象的物质,又是抽象的形式。由于伊壁鸠鲁通过偏斜运动设定了原子的纯粹形式,所以他实质地表述了这样一种哲学原则,即抽象的个体性之最高的自由和独立性。下落运动是非独立性的运动,而原子是像天体那样具有绝对独立性的物体,所以它们就应该像希腊人所了解的天体那样,不是按直线而是按斜线运动的。
不同于以往的哲学家,马克思看到了伊壁鸠鲁自然哲学中独特的一面。偏斜运动作为原子直线运动形式的否定形式恰恰证明了原子自身的存在,原子具有自我意识,因而得以避免在宿命式的直线运动中沉沦,转而摆脱束缚发挥自身的能动性以实现自己的个性;同时,在原子自身的运动过程中由于原子的偏斜运动,原子本身还必将走向其外在,通过排斥运动原子冲破了自然的本性得以外化而与他物发生关系,最终原子在自身运动的整个过程中完成了对自我的超越而实现了自我的概念。在这里,自我意识的能动原则得到了重要的发挥。因此,马克思指出,德谟克利特只注意到原子的“物质方面”,由于原子概念的形式方面还根本没有出现,所以他只是把原子理解为一种强烈的运动,一种盲目必然性的行为;而伊壁鸠鲁还注意到原子的“观念方面”,按照这一方面,运动被设定为自我规定;原子因而被理解为活的、能够意识到自身的元素,被理解为单个自我意识之批判性和否定性的象征。因此,尽管伊壁鸠鲁牵强粗陋地解释物理现象,但马克思仍给予他以极高的评价:由于他阐释了能动的原则并代表着一种自由的无神论,因而是“最伟大的希腊启蒙思想家”。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哲学的重大意义就在于它提供了批判或否定的环节,提供了行动自由的可能性;它作为一种社会学说的基础,其实践意义便是论证了人的自由。
原子由于偶然的偏斜能够摆脱直线的必然性,在排斥运动中实现自身的概念,这体现了对自由精神的追求。作为个体的人也应如此,自我具有自由精神更可以反对强权摆脱控制,逃离生活世界中的各种纷繁杂扰而追求属于自我的内心宁静。伊壁鸠鲁意识到自我的存在,他面对马其顿的强权给社会带来的痛苦无能为力,因而选择了免于侵犯、摆脱痛苦、通往内心的宁静之路。伊壁鸠鲁虽然强调自我意识的个别性,但这种个别性还仅仅表现为抽象的可能性,当面对现实世界处于束缚之中的个体的定在形式时它依旧无能为力。因而涉及到人事时,伊壁鸠鲁只能采取消极避世的态度,勉强维持自我内心的宁静。然而,年青的马克思不可能停留在消极的层面上,他也着力批判了伊壁鸠鲁主体性思维所产生的消极后果。“抽象的个别性是脱离定在的自由,而不是在定在中的自由。”他要开创的是一条要求个体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路径。作为一位激进的民主主义者,早期马克思强调个体如同原子一样应当具有自我意识,抵制强权以摆脱必然性的束缚,充分发挥个体的主体性以寻求自由、实现自身的独立性。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所讲的个体的自我意识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些人的自我意识,而是每一个个体在现实生活中都应当具有的自我意识。
在对于原子偏斜运动的论述中,马克思深刻的论述了原子的自由的观点,并同时把这论述转移到了我们人的身上,“直接存在的个别性,只有当它同他物发生关系,而这个它物就是它本身时,才按照它的概念得到实现,即使这个它物是以直接存在的形式同它对立的。要使作为人的人成为他自己的唯一现实的客体,他就必须在自身中打破他的相对的定在,即欲望的力量和纯粹自然的力量”。物质只有与自己发生关系,而不与其他东西发生概念,才使自我概念实现,人的解放就是真正人的概念的实现,人摆脱了物质的关系,人和物发生关系是自然的产物,人的解放就是使人不成其为自然物,人的实现是排斥与非排斥的统一,任何一种个别性要获得真正的自由性,要摆脱物质性的存在。
这就是说,对于我们人类来说,只有我们摆脱了与物质的关系,同时只同自己发生关系时才能实现最终的自由,即实现人类自己的解放。这种观点有一定的深刻性,因为我们只有摆脱了对于它物的依赖,我们才是我们自己,我们也才能是我们自己。但这就要面临一个问题,我们人真的能摆脱对于它物的依赖吗?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我们是与自然界存在一种共生的关系才能维持我们自己的发展的,如果我们摆脱了与它物的关系,那也就是切断了这种共生关系,那我们人类还怎么发展?也许有人会说,我们对于与它物关系的摆脱并不是不与其发生关系,而只是说我们现在已经有能力获取足够的资源来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不再受到自然的制约。这个观点听起来很好,但它忽视了一点,那就是资源与人类的需求之间真的不存在任何约束吗?我想这是否定的,资源是有限的,但人的需求却是无限的,只要人的需求和有限的资源发生冲突,那么人之间的自由就是不可实现的。因为自然规律的客观性是我们无论如何也无法改变的,我们只有在相关规律的约束下与自然和谐共处才能得到最好的发展。而要实现这种发展,我们必须通过各种各样的东西来限制个人无限的自由,因为个人无限的自由是对群体自由的最大破坏。人具有社会属性,人的最高自由是以服从群体的利益为标准的,任何人只有实现了群体的利益,他才能永恒持久地获得最高自由。对于人类社会来说,由于自然及其规律的制约,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是实现绝对的自由,即使暂时实现了也不会长久。因为个人绝对自由的实现是对群体利益的践踏,会成为群体的公敌。对于我们人来说,只存在最高自由,而不存在绝对自由,最高自由即指人与人,人与物都能和谐共处时所能享受到的最多自由。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马克思明确声称自我意识的立场,但却仍然保持着对自我意识哲学的某种批判态度。马克思与鲍威尔的费希特主义倾向不同,毋宁说是在某种意义上更接近于黑格尔的思有统一原则。他试图根据精神和世界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有机发展的概念,来引申出世界历史的辩证发展。因此,马克思批判说,抽象个别的自我意识是脱离定在的自由,而不是在定在中的自由;由于它不能在定在之光中发亮,不能作用于周围环境,因而这种精神自由具有抽象的性质。尽管抽象的个别性摧毁了一切超验的东西,但由于个别性在事物中不居统治地位,所以它也使“真正的和现实的科学”成为不可能了。在马克思看来,哲学必须积极地干预生活和现实,思想只有通过对周围环境的能动活动,才能使意志的力量走出阴影的王国,以反对不合理的现实世界。――这一点是马克思同鲍威尔等青年黑格尔主义者最初、微妙的分歧,而这个分歧后来很快就发展为同“自由人”决裂的契机。
综上所述,《博士论文》的主旨乃是自我意识的能动原则,并在这种原则中找到了政治激进主义和自由无神论的哲学渊源;然而,它又隐约地透露着一种脱离青年黑格尔运动之主观主义的意向,即强烈地实现思想的倾向,强调哲学和周围世界的相互作用。因此,当时马克思一方面和鲍威尔一样,相信精神的绝对创造活动和自由;但另一方面,他不是把这种活动归诸精神的主观性是,而是试图通过精神和现实的有机联系去理解这种活动。就这两方面而言,部分地表明马克思新世界观的最初根源和理论素材,表明这种理论取向如何为其他思想材料的进一步介入做好了准备。(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一、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传统哲学的两种研究传统
在一个被当今世界公认并同称为“哲学”的学术领域里,其实从来都没有形成一个被一切自称为从事哲学研究的学者所共同接受的哲学概念。对此,德国哲学家文德尔班在《哲学史教程》(1892)中曾有所论:
鉴于“哲学”一词的涵义在时间的进程中变化多端,从历史的比较中要想获得哲学的普遍概念似乎是不现实的。根据这种目的提出来的概念,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自称为哲学的思维活动的结构。
也因为如此,英国哲学家罗素在他所著的《西方哲学史》中只能这样来描述哲学:
我们所说的“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与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这是就科学这个词的最广泛的意义而言的。至于这两种因素在哲学家的体系中所占的比例如何,则各个哲学家大不相同;但是唯有这两者在某种程度上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哲学,就我对这个词的理解来说,乃是某种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的东西。它和神学一样,包含着人类对于那些迄今仍为确切的知识所不能肯定的事物的思考;但是它又像科学一样是诉之于人类的理性而不是诉之于权威的,不管是传统的权威还是启示的权威。一切确切的知识――我是这样主张的――都属于科学;一切涉及超乎确切知识之外的教条都属于神学。但是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还有一片受到双方攻击的无人之域;这片无人之域就是哲学。思辨的心灵所最感到兴趣的一切问题,几乎都是科学所不能回答的问题;而神学家们的信心百倍的答案,也已不再象它们在过去的世纪里那么令人信服了。……对于这些问题,在实验室里是找不到答案的。各派神学都曾宣称能够做出极其确切的答案,但正是他们的这种确切性才使近代人满腹狐疑地去观察他们。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如果不是对于它们的解答的话,――就是哲学的业务了。
面对历史上和当今世界定义纷纭、莫衷一是的哲学概念,若非随心所欲而自行其是,像文德尔班、罗素这样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权威哲学家的意见,自然就成了我们这些普通学者从事哲学研究的必要参照和主要依据了。
罗素对于哲学的总体看法,与文德尔班在《哲学史教程》中按照中世纪到近代对于哲学的分类习惯对哲学所作的分类是大致相应合的,后者将哲学区分为“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两大门类,其中“理论哲学”被认为是探讨“对现实世界的认识问题”和“认知过程本身的研究问题”,主要包括形而上学、自然哲学、心理学、认识论;“实践哲学”被认为是探讨“在研究被目的所决定的人类活动时所产生的问题”,主要包括伦理学、社会学、法律哲学以及美学、宗教哲学。显然,罗素所指哲学中属于广义科学范畴的那部分内容大致即是文德尔班所说的理论哲学,属于宗教与伦理范畴的那部分内容大致即是文德尔班所说的实践哲学。
文德尔班是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亦称“巴登学派”或“西南学派”)的创始人,他在哲学分类中所使用的所谓“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的概念是来源于康德所谓“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概念,而康德是以二元论思维来进行“理性对其自身的批判活动”(文德尔班语),通过这种理性批判,康德把在他看来是彼此不可调和的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分别判归于科学和哲学,将理论理性判归于科学、实践理性判归于哲学,主张科学与哲学“井水不犯河水”地各行其道,所以,综合罗素和文德尔班对哲学的总体看法,哲学区别于神学与科学的学术特征便可描述为:哲学坚定地信靠被神学弃之不用的人类理性,又不是像科学那样单靠理论理性,而是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兼取并用来开展自己的研究。
这一描述至少是揭示了传统哲学的基本思维特征:对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兼取并用。这一思维特征在传统哲学发展过程中表现为不同的哲学家、不同的学派乃至于不同的民族哲学通过其具体的研究活动及其成果所显示出来的两种基本研究向度:偏倚于理论理性的研究向度和偏倚于实践理性的研究向度。按照德语世界的科学(wisseschaft)概念,可以把这两种向度的哲学研究当作自然科学(naturwissenschaft)领域的哲学研究和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领域的哲学研究来理解,从而也就可以把它们当作分别属于自然哲学范畴和文化哲学范畴的两种不同性质的哲学研究来理解。这就是说,当把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兼取并用看作传统哲学的基本思维特征时,这就意味着是肯定和承认传统哲学发展中实际并存有两种不同向度和不同性质的研究传统――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在理论上,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之间的关系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来说明:
首先,按照著名德国哲学家、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的主要代表李凯尔特的观点,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有两个方面的重大区别:一方面,自然科学是以经由对经验实在的抽象所获得的概念来把握事物的普遍法则,而文化科学是以对个别的事物、一次性的事件的描述来展示事物的特殊个性;另一方面,因自然对象无所谓价值,故自然科学无需谈论价值,而每个文化现象都必有价值意义,所以文化科学非谈论价值不可,这意味着这两大学科是各有其特殊的思维模式:自然科学是非评价的思维模式,文化科学是评价的思维模式。自然哲学固然不等于自然科学,文化哲学也不等于文化科学,但是自然哲学有同于自然科学者――都无需谈论价值,都属于非评价思维;文化哲学也有同于文化科学者――都必须谈论价值,都属于评价思维。
其次,按照我国著名哲学家、科学哲学权威学者江天骥先生的说法――“17世纪以来的西方哲学主张科学的职能在于探索真理,哲学则揭示意义,特别是科学概念、假说或理论的意义,这是两者的区别及关系。”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的区别也可描述为前者“探索真理”,后者“揭示意义”,或按“科学求真、人文求善、艺术求美”的观点,将其区别描述为自然哲学“求真”,文化哲学“求善”。
再次,按照文德尔班的观点,理论哲学所要把握的是现实世界的普遍规律,实践哲学所要把握的是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据此,又可将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的区别描述为前者研究自然世界的普遍规律,后者研究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
要之,作为传统哲学的两种基本研究传统,自然哲学的基本特点在于依靠和运用求真的理论理性,以非评价思维来探索自然世界的普遍规律;文化哲学的基本特点在于依靠和运用求善的实践理性,以评价思维来探讨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
二、中西方古代哲学的共性特征:
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混然未分的原始综合
作为统一于传统哲学的两种研究传统,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不仅同时存在于古代哲学中,而且无论是在中国哲学还是西方哲学中,它们都表现出了总体上混然不分的原始综合特征。
西方哲学固然是起始于“对于自然真理的探索”,古希腊最早的一批哲学家都是“自然哲学家”,但是德谟克利特的伦理学残篇表明,他不但研究自然,同时也开始关注人事和探求人的活动的目的了。他是以精神宁静与肉体愉快的结合所达到的“怡悦”为幸福生活的最高境界,但同时强调“对人来说,精神与肉体二者应该更注意精神。精神的完善可以弥补躯壳之不足,但如果没有智慧的精神,躯壳再强壮也没有用”。苏格拉底就更是摒弃了他早年曾研习过的自然哲学,转而专注于人事研究了,他说:“如果我以眼睛看着事物或试想靠感官的帮助来了解它们,我的灵魂会完全变瞎了。我想我还是求援于心灵的世界,并且到那里去寻求存在的真理好些。”苏格拉底所求诸心灵世界的真理,是兼具自然哲学和文化哲学双重意义的,即它既是知识范畴的真理,又是价值范畴的正义。在苏格拉底哲学中,求真与求善、知识与道德是一致的,这与“合真善”(张岱年语)的中国古代哲学具有明显一致性,只不过相对说来,苏格拉底是明确地强调了“知识即美德,无知即罪恶”,而中国先秦儒家与道家均未尝如此鲜明地强调过知识对于道德的先在性、根源性。
但是,道家老子讲“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老子・五十二章》),这其实隐含“无得道之知则无守道之德”的观点;而庄子虽然表面上显得似乎是“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庄子・天下》),其实和老子一样,他也是以“道”为“知”与“德”的标准,在他看来,合“道”之“知”则为“至知”,合“道”之“德”则为“至德”,只是较诸分辨“母”“子”、“道”“德”的老子,他不是像后者那样将“知常日明”(《老子・十六章》)的“得道(母)”与“常德不离”(《老子・二十八章》)的“守道(母)”分作两截,而是将“至知”和“至德”融合于“齐物”――“齐物”具有“以为未始有物”的“齐物之知”(“至知”)和“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齐物之德”(“至德”)双重意义(《庄子・齐物论》)――在“齐物”境界里不再有“知”与“德”的分别。
与道家老子相似,儒家孔子讲“不学礼,无以立也”(《论语・尧日》),又讲“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这更是明显蕴含“不知礼则无仁德”的观点,只是到了儒家“亚圣”孟子那里,他将“仁”“义”“礼”“智”四者并举而将“智”放在末位,这大异于孔子“知(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子罕》)之说对“智”“仁”“勇”三者的前后排序,从而显示出孟子有将“仁”高置于“智”之上的倾向――后来发生于宋明理学中的“尊德性”与“道问学”之辨,其实就是关于知识(“智”)与道德(“仁”)之相互关系的争论,其论争诸方都肯定抑或至少不否定它们之间有内在联系。不过相对说来,主张“知先行后”的朱熹是偏执于强调“道问学”的优先性而近似孔子以“智”为优先的思想;主张“立先乎其大者”的陆九渊是偏执于强调“尊德性”的优先性而近似孟子以“仁”为优先的思想;而主张“知行合一”而“致良知”的王守仁则有模糊乃至于消除知识与道德的界限而使其融成一片的明显倾向。
据实说,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在某种意义上也有将知识与道德融成一片的显著特征,因为他把探究被他认为既是“万物的原因”又是“世间第一原理”的“神”的哲学凌驾于其他一切学问之上,成为如康德所说的“一切学问之女王”,这意味着亚里士多德是将其哲学所立的“通式”――被他看作是对整个自然界与人类的理性都起作用的“世界第一原理”――当作自然真理和人间正义的“极因”(吴寿彭语)来看待了,而他对于这个“真善合一”之“神”(“极因”、“第一原理”)所进行的哲学研究,实际上正是在他所谓的“理论”的意义上对古希腊哲学最初的自然研究和继之而起的苏格拉底及柏拉图等哲学家的人事研究的一个综合,其《形而上学》便是这种综合性理论研究的成果,其《物理学》、《政治学》、《尼可马各伦理学》等则是以其形而上学的“通式”作为逻辑大前提来进行演绎性理论研究的成果,这些成果既有自然哲学的内容,也有文化哲学的内容。到了古希腊哲学晚期,“斯多葛派认为哲学有三部分:物理学、伦理学与逻辑学。当我们考察宇宙同它所包含的东西时,便是物理学;从事考虑人的生活时,便是伦理学;当考虑到理性时,便是逻辑学,或者叫做辩证法”。其后,“在中世纪,更多的在近代,头两门学科(引者案:指逻辑学、物理学)通常合称理论哲学,以别于实践哲学”。
可见,自亚里士多德至中世纪这一西方古典哲学发展之盛期,它一直是同时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向度上展开其研究,而且这两个向度上的研究是不可分割地融为一体的。
当然,中、西互相比对而言,中国古代哲学在理论向度上所开展的自然研究确实从未有过如古希腊早期哲学那样独立而鲜明的表现,故相形之下,古希腊哲学便显得它有一个自然哲学传统,虽然该传统其实主要是表现在前苏格拉底时期。而中国古代哲学就显得缺乏这样一个传统,虽然其宇宙观中以“五行”、“水”、“精气”、“元气”等作为其标志性概念的思想或学说,以及以《周易》为代表的对“数”与“象(形)”的数学研究和以《黄帝内经》为代表的医理研究,表明了中国古代哲学其实也不乏自然哲学的内容。
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作为两个互有区别的研究传统在中西古代哲学中表现出总体上混然不分的原始综合特征,这恰好说明了古代哲学具有这样两个显著特征:(1)它没有固定的思维模式,或者说它是介于或游移于评价思维与非评价思维之间的一种特殊思维方式,按照这种思维方式,是否作价值判断,取决于研究对象或研究主题的具体情况;(2)它既是崇尚真理的“爱智之学”,又是坚持正义的“贵德之学”。借用朱熹的话语来说,中、西古代哲学这两个方面的旨趣及其研究活动可一言以蔽之曰:“穷理”。朱熹道:“天下之物则必各有所以然之故,与其所当然之则,所谓理也。”(《大学或问》卷一)“穷理者,欲知事物之所以然与其所当然者而已。知其所以然,故志不惑;知其所当然,故行不谬。”(《朱文公文集》卷六十四《答或人七》)中、西古代哲学的“爱智”特征即体现在为达到“心不惑”而探求“事物之所以然之故”;其“贵德”特征则体现于为达成“行不谬”而探求“事物之所当然之则”。
三、17世纪以后西方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的分化
在哲学发展的古代阶段,固然无论中、西,其文化哲学和自然哲学都是处在混然未分的原始综合状态,但是到16、17世纪,中、西哲学在研究向度上都各自从这种原始综合状态中逐渐分化而形成各有其明确偏向和取向的特定研究风格和研究传统。
就西方哲学而言,一方面,以17世纪初英国哲学家培根著《新工具》(1620)、法国哲学家笛卡儿著《正确思维和发现科学真理的方法论》(1637)为标志,开始逐渐形成了一个明显侧重于自然哲学的研究风格和研究传统。培根的《新工具》提出了“哲学和科学的正当分划”,事实上是对自然哲学与自然科学作了明确区分,因为他这里所讲的“哲学”和“科学”实际上是“自然哲学”和“自然科学”的代名词,他所主张建立的“查究那种永恒的、不变的法式”的所谓“形而上学”,按其对象和内容来说,就是关于“自然的永恒的和基本的法则”的自然哲学,而且由于培根意识到“由论辩而建立起来的原理,不会对新事功的发现有什么效用,这是因为自然的精微远较论辩的精微高出多少倍”,因而主张运用由他所首创的包括观察、实验和归纳三个主要环节在内的“发明知识”的“新工具”,故他所倡导并致力于研究的自然哲学是根据“由特殊的东西而适当地和循序地形成起的原理”的归纳原则来认识自然界,按照“从感官和特殊的东西引出一些原理,经由逐步而无间断的上升,直至最后达到最普通的原理”的归纳方式来建立自己的原理,这种经验型自然哲学不再像传统思辨型自然哲学那样是按照“从感官和特殊的东西飞越到最普遍的原理,其真理性即被视为已定而不可动摇,而由这些原则进而去判断,进而去发现一些中级的公理”⑤的演绎方式来建立自己的原理,这是17世纪初西方自然哲学所发生的一次划时代的学术转型,由此所引发的“智力革命”(康德语)改变了自亚里士多德时代以来久已形成而根深蒂固的知识观念和相应的认知路线与认知方法,其影响是如此深远,以至于“自从伽利略和牛顿的时代以来,现代科学就已奠基于对自然的详细研究之上,奠基于这样一个假设之上,这就是:只有已被实验证实的或至少能被实验证实的陈述才是容许作出的”。如果说培根的《新工具》是现代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奠基之作的话,那么,笛卡儿的《方法论》则实为法国启蒙运动的理论奠基之作,因为此书不仅探讨了“什么是知识”的知识本体论问题,更探讨了“我怎么能知道”的知识方法论问题,其“我思故我在”的著名命题,正是表明了笛卡儿所提倡的“正确思维和发现科学真理的方法”乃是一种始于怀疑而非始于信仰的反神学方法。这种方法较诸培根自然哲学所提供的经验自然科学方法,是属于理论自然科学范畴的方法――如果说培根哲学是一种经验型自然哲学的话,那么,笛卡儿哲学则是一种理智型自然哲学。这两种自然哲学作为不同类型的自然科学方法论,后来演化成逻辑实证主义,成为现代形态的自然哲学――努力解释“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的科学哲学特别是以石里克等为代表的维也纳学派(Vienna School)的“标准科学哲学”的方法论基础。
另一方面,以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著《人性论》为标志,西方哲学又开始逐渐形成另一种明显偏向于文化哲学的研究风格和研究传统,因为休谟主张哲学应当以人性为研究对象:“在我们的哲学研究中,我们可以希望借以获得成功的唯一途径,即是抛开我们一向所采用的那种可厌的迂回曲折的老方法,不再在边界上一会儿攻取一个城堡,一会儿占领一个村落,而是直捣这些科学的首都和心脏,即人性本身;一旦掌握了人性以后,我们在其他方面就有希望轻而易举地取得胜利了。”同期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也有与休谟类似的观点,他曾宣称“哲学家研究人,对象是人的幸福”。休谟、爱尔维修等之所以主张哲学应该去研究人,其背景是17-18世纪自然科学的发展挤压了自然哲学的发展空间,使哲学在自然领域的活动范围大大缩小了。到了康德写作《纯粹理性批判》(1781)时,曾经自认为能给人以“最高智慧”的形而上学已然衰落得不成样子,以至于让康德发出了“时代之好尚已变,以致贱视玄学”的感叹,甚至戏称曾经长期被尊奉为“一切学问之女王”的玄学(形而上学)已然沦落成如同遭人鄙弃而颠沛流离的“老妇”了。正是在形而上学的学术地位如此一落千丈的情况下,康德开展了“理性对其自身的批判活动”。通过“三大批判”,康德不但论证了“要在个别科学之外或在个别科学之上对宇宙作哲学的(即而形上学的)理解是不可能的”,还认识到了“哲学在生活实践方面的使命”。这意味着康德是抛弃了“在个别科学之外或在个别科学之上对宇宙作哲学的(即形而上学的)理解”这一传统形而上学的研究方式,将形而上学的研究范围从原先大而无当的全宇宙或自然界转移到了人类理性世界,使形而上学由宇宙本体论转变为限于研究人类理性的人本论。另一方面,康德为完成“哲学在生活实践方面的使命”,更致力于构建以“人”为主题的新哲学,这种被他自我称名为“实践哲学”的新哲学,在他看来应当是立基于“上帝存在”、“灵魂不死”和“意志自由”三大假设之上,但显然,这些假设是既不能从经验中产生,也不能通过经验来证明的,只能归因于康德自己指摘“玄学”时所说的那种“高翔于经验教导之外”,“唯依据概念”来进行的“完全孤立之思辨”。可见,康德哲学仅仅是在“科学认知”方面摒弃了玄学,在“生活实践”方面则仍然承纳玄学。由此可以认为,西方形而上学发展到康德这里,不仅其知识论早在培根时已然发生历史性转变,其本体论也开始发生历史性转变――从探求宇宙终极原因和第一原理的宇宙本体论转向探求生活实践原理的人本论。康德的实践哲学作为一种人本论形态的本体论,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文化哲学,但按江天骥先生的观点,他认为“真正的文化哲学导源于尼采,因为尼采对意识、自我和主体进行彻底的摧毁,并且主张重估一切传统观念的价值”。似乎江先生的观点更有道理,因为从西方哲学史上最先提出“文化哲学”(Kulturphilosophie)一词的德国哲学家和哲学史家文德尔班的有关论述中可以看到,他倡导“文化哲学”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挽救19世纪哲学从康德发展到尼采时所发生的在他看来是由于尼采的价值观所引起的深刻哲学危机。按照文德尔班的看法,尼采要求“对一切价值重新估价”,这是表明他主张“一切价值都是相对的”,这种“不受限制的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可能导致“哲学的解体和死亡”,面对这种危险,“哲学只有作为普遍有效的价值的科学才能继续存在”。文德尔班所谓的“文化哲学”,正是指的将作为“普遍有效的价值的科学”而“继续存在”的“哲学”,故他所说的“价值”也是就“文化”而言,是指文化的价值。在《哲学史教程》(1892)的结语里,文德尔班从研究对象方面对“文化哲学”做出了明确界说:“文化价值的普遍有效性便是哲学的对象。”紧接着这个文化哲学定义,他又指出:“人性之屹立于崇高而广阔的理性世界中不在于合乎心理规律的形式的必然性,而在于从历史的生活共同体到意识形态所显露出来的有价值的内容。作为拥有理性的人不是自然给予的,而是历史决定的。然而人在文化价值创造活动的具体产物中所获得的一切,通过科学,最后通过哲学,达到概念的清晰性和纯洁性。”这是表达了他对文化哲学的任务的看法,即文化哲学是要用清晰和纯洁的概念来全面反映人在文化价值创造活动中所取得的成就,以充分展示屹立于崇高而广阔的理性世界中的人性。由此可见,文德尔班所谓“普遍有效的(文化)价值”,就是指通过文化哲学所把握到的通过由“理性的人”所创造的文化产物及其成就表现出来的“人性”。所以,他所提倡的文化哲学,其实是这样一种哲学:它是从人类创造文化的历史活动和历史过程中去探求人性的学问。
四、16世纪初中国哲学向文化哲学的转型
较之于西方哲学,中国哲学约提前了一百年就开始走出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混然不分的原始综合状态:16世纪初,以王守仁“龙场顿悟”而创“致良知”之说为标志,开始形成明显侧重于文化哲学的研究风格和研究传统。
中国古代学术发展至西汉武帝时,已形成一个“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汉书・司马迁传》)的传统,其中“究天人之际”一语概括性地表达了先秦以来中国哲学的总体特征。此语出自司马迁之口,乃是表明中国哲学发展至司马迁时已达到了对“究天人之际”这一自我本性的高度自觉。从此以后,中国哲学在总体上一直都是在“究天人之际”的自觉意识的支配和指导之下自为地发展的。不管人们怎样去理解“究天人之际”的具体内涵,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即它的基本意义是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以这种关系作为根本问题的哲学,恰好是说明了它具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双重性质,抑或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混为一体的原始综合性。
从中国古代哲学天人观演变角度来看,先秦时代前荀子时期普遍存在自觉或不自觉的“天人不分”意识,直至苟子提出“明于天人之分”的主张,乃有自觉的“天人有分”观念。在“天人不分”阶段,“究天人之际”尚未免带有某种程度的自发性、盲目性,此时的哲学研究还谈不上有什么自觉而明确的研究取向。到了“天人有分”阶段,荀子在研究向度上有了自觉而明确的取向,提出了“唯圣人为不求知天”(《荀子・天论》)的观点,这似乎意味着他有不求“知天”但求“知人”的研究取向,但至少他未曾从理论上说明为何在“知天”与“知人”之间应当做出不求“知天”只求“知人”的选择之理由,故即便其哲学已显其文化哲学的研究志趣,也不能说他已然有自觉的“知人”取向了。
汉唐时期,从董仲舒“以类合之,天人一也”的观念,到刘禹锡“天人交相胜”和柳宗元“天人不相预”的观念,都还反映不出此一时期哲学的研究向度到底是偏向“知天”还是偏向“知人”。到了宋明时期,张载首先明确提出“天人合一”之说(《正蒙・乾称》),从其上文“因诚致明”和下文“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的话来判断,其“天人合一”是指“得天而未始遗人”,这是通过“因明致诚,因诚致明”的“致学”所达到的“圣”境。故在张载哲学中,“天人合一”是针对“致学”这一道德修养问题所提出的一个知行观命题④,还不是直接针对“天人之际”这一哲学根本问题而提出的一个天人观命题。这一时期,倒是首先由程颢提出了“天人无间”(《二程集》)的天人观命题,从其“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二程集》)的话,可见“天人无间”的意思,是“天人无二”或“天人不二”,而非“天人合一”。“天人不二”和“天人合一”是思想上并不等值的两个命题,在程氏哲学这里,“天人无间”是绝不可以用“天人合一”来代替的。程颢“天人无间”的命题在逻辑上蕴含“天人相即”之义,也就是说,在该命题所陈述的天人关系中,天人之间是“天即人,人即天”或“天不离人,人不离天”这样一种互不相离的双向互依关系。这种天人观在逻辑上必然导致“知天”与“知人”相即不离的认识论观念,由此更未免进一步导致认知取向和研究向度上把“知天”和“知人”视为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从南宋“朱陆之争”的情况来看,朱熹及其学术上的反对派陆九渊,就都是坚持了“知天”“知人”的统一观,只不过朱熹是偏重于“知天”而以“知天”为先、为主,陆九渊是偏重于“知人”而以“知人”为先、为主罢了一
朱熹从程氏“一人之心即天地之心,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二程集》)之说引出“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朱T-~类》卷九)之说,但又声称“自家虽有这道理,须是经历过,方得”(《朱子语类》卷十),于是将《大学》“格物在致知”之语解读为“即物而穷其理”,从而要“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大学章句・补格物传》),如此将“知天”路向的“格物穷理”作为达到“得自家这道理”的“知人”之手段和路径;(然据王守仁所“手录”的《朱子晚年定论》说,朱熹到了晚年则自我意识到“向来诚是太涉支离。盖无本以自立,则事事皆病耳”。且表示“今日正要清源正本,以察之机微,岂可一向汩溺于故纸堆中,使精神昏弊,失后忘前,而可以谓之学乎?”)陆九渊则继承和发展了孟子“万物皆备于我”和“求放心”之说,认为“道不远人,人自远之耳”(《与胡季随》)。“道塞宇宙,非有所隐遁,在天日阴阳,在地日柔刚,在人日仁义。故仁义者,人之本心也。……愚不肖者不及焉,则蔽于物欲而失其本心;贤者智者过之,则蔽于意见而失其本心。”(《与赵孟》)“蔽解惑去,此心此理,我固有之,所谓万物皆备于我,昔之圣贤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者耳”(《与蛭孙睿》),“思则得之,得此者也;先立乎其大者,立此者也”(《与邵叔宜》),“求则得之,得此理也;先知者,知此理也;先觉者,觉此理也”(《与曾宅之》),因此坚决反对首先向外去“格物穷理”,以为如此将导致“道之不明”而“困于闻见之支离,穷年卒岁而无所至止”(《与蛭孙睿》)。但他并未否定“知天”路向的“格物穷理”之必要性,仅仅是强调“格物穷理”须“先立乎其大者”而已。
及至“龙场顿悟”之后的王守仁,他对“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的“天人无间”关系方有明显不同于程朱的新见解:
盖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其发窍之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传习录》下)
充塞天地中间只有这个灵明,人只为形体自间隔了。我的灵明便是鬼神的主宰,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他高?地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俯他深?鬼神没有我的灵明,谁去辨他吉凶灾祥?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传习录》下)
人者,天地万物之心也;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心即天,言心则天地万物皆举之矣。(《答季明德》)
这些见解表明,王守仁将“天人无间”的意义由“天人相即”转换为“天即人”或“天不离人”了――在这种天人关系观念中,天人之间不再是一种互相不离的双向互依关系,而是天对人的单向依赖关系,由此在理论上确立了“人”在“天人之际”的中心位置和主体地位,也因此,他对《大学》“格物在致知”的诠释就大不同于朱熹所解释的那样是所谓“即物而穷其理”,而是“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答顾东桥书》)了。这意味着中国哲学发展至阳明哲学阶段,不再是像以往那样在研究向度上游移不定的“究天人之际”,而是将“知天”与“知人”的关系确定为“知天不离知人”或“知天依赖于知人”的关系,使“究天人之际”的方向明确偏向于“知人”并使“知人”落实于“知行合一”的“致良知”――阳明哲学断然摒弃了以往“究天人之际”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着的到人和人心之外去追求知天明理的那种研究传统,将目光从“天人之际”的方向上彻底收回,全部投向“人”,全力关注“人”,并且直指“人心”,直接向“人心”讨回“良知”,以“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使“事事物物皆得其理”。显然,这种被称为“心学”的哲学,其实质乃是一种人事之学,一种生活之学!它是在肯定人人都有“良知”的前提下,欲使“良知”成为彼此平等的人与人之间互相评判道德是非及其个人自我评判道德是非的价值标准,以消解日常生活中人人都会遇到而且经常遇到的因个人与社会之间、自己与他人之间互相评价和自我评价的标准不一致、不统一所造成的价值冲突,抚平由于这种价值冲突给个人和社会所带来的心灵上与环境上的创伤,质言之,就是要让“良知”成为个人与社会之间、自己与他人之间普遍有效且绝对合理的价值标准,从而使人类能按自己的“良知”来建立自己的社会和创造自己的生活。十分明显,这种合乎“良知”的社会与生活,就是阳明心学所期望达到的人类生活的总体目的。故阳明心学的创立是标志着中国古代哲学终于走出了其原始综合状态而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以“人”为中心的文化哲学阶段。
由王守仁所开创的中国传统文化哲学,起初表现为心学形态。这种心学文化哲学不再以“究天人之际”的思辨形式来讨论“性与天道”,而是把“性与天道”理解为人所固有的“良知之天理”,从而使“究天人之际”转化为“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而“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的道德实践。这种主张直接依赖于“本心”来开展“致知良”的道德实践的文化哲学,至明清之际发生了分化,这种分化尤其突出地表现在信奉阳明心学的黄宗羲和批判阳明心学的顾炎武这两位政治见解十分接近而学术道路明显相异的学术大师身上。
黄宗羲是曾师从于刘宗周而受到刘氏心学熏陶甚深的一位心学家,其心学特色,刘述先先生曾以黄宗羲《明儒学案》自序中的三句话及全祖望在《梨洲先生神道碑铭》中所引的一句话来概括之:(1)“盈天地皆心也,变化不测,不能不万殊。”(2)“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其本体。”(3)“穷理者,穷此心之万殊,非穷万物之万殊也。”(4)“读书不多,无以证斯理之变化,多而不求于心,则为俗学。”黄宗羲的这种心学世界观使他走上了思想史的道路,关于这一点,冯契先生曾指出:“在黄宗羲以前,王阳明把理看作一个过程,以为工夫与本体是统一的。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黄宗羲进而提出了‘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是本体’的著名论点。他否定心是虚寂的本体,把本体看作是随工夫(精神活动)而展开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此心‘一本而万殊’,于是表现为‘殊途百虑之学’。那些学术卓然成家的学者从不同的途径去把握真理,虽深浅有异,醇疵互见,但对本体各有所见。学派纷争的历史,正体现了本体随工夫而展开的运动,而史家只有运用历史主义的态度来进行系统的批判考察,才能把握其‘一本而万殊’的脉络。”正是这样,黄宗羲将“致良知”的心学引向了史学之路,使王守仁那种主张直接依赖于“本心”来开展“致良知”的道德实践的直觉型文化哲学转变为主张通过“殊途百虑之学”来把握“一本而万殊”之“本心”的史学型文化哲学。
顾炎武在学术上无明确的师承关系,早年主要是受其嗣祖父“士当求实学”(《亭林余集・三朝纪事阙文序》)的家教影响,17岁参加复社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复社通经致用学风的影响,继而更从“朱子之说”中领悟到了“圣人下学之旨”(《亭林文集》卷六《下学指南序》),由此逐渐形成了以“明道救世”为根本宗旨、“博学于文,行己有耻”为基本原则、“非好古而多闻,则为空虚之学”为实学理念的“修己治人之实学”(《亭林文集》卷四《与周籀书书》,《与人书二十五》,《亭林文集》卷三《与友人论学书》,《日知录》卷七《夫子之言性与天道》),这种实学指摘“其说盖出于程门(案:指程颐、程颢)”的“宋之三家”(案:指上蔡谢良佐、横浦张九成、象山陆九渊)以及“源于宋之三家”的“今之言学者”(案:指明代以来的理学家)是“于禅学”(《亭林文集》卷六《下学指南序》),是“语德性而遗问学”(《日知录》卷七《予一以贯之》),尤其指摘后者为“谈孔孟”之“清谈”,是“未得其精而已遗其粗,未究其本而先辞其末,不习六艺之文,不考百王之典,不综当代之务,举夫子之论学、论政之大端一切不问,而日一贯,日无言。以明心见性之空言,代修己治人之实学,股肱惰而万事荒,爪牙亡而四国乱,神州荡覆,宗社丘墟”(《日知录》卷七《夫子之言性与天道》)。然而,尽管其学术批判的矛头主要针对的是王守仁及其后学,但顾炎武本人所提倡并从事的“修己治人之实学”其实是一种比较接近于阳明心学的以“尊德性”为本的实践哲学,这种实践哲学的基本特点是:根据“非器则道无所寓”的观点,将“文行忠信”本质地理解为“性与天道”寓于其中的道德实践形式,并将这种道德实践看作“尊德性”的现实表现和实现人道与天道(“性与天道”)互相统一的现实途径与方式。由于其道德实践哲学是形成和发展于清初特别是康熙以后,其时顾炎武原有的“保国”意识随着明朝灭亡和南明诸政权的逐渐消亡亦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是“保天下”意识了,这种意识是出于对“吾道”(儒家仁义之道)有被毁之危险的警觉,由此推动他去从事“明道救世”的学问,这种学问所追求的是“救世之道”,这与其早年所追求的“经生之术”的根本区别在于:“经生之术”是其个人赖以从事济世经邦之实践的知识基础;“救世之道”则是其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文化基础。正是出于“明道救世”的需要,其学术活动才由追求“学识广博”转变到追求“学务本原”,从而最终归本于“经学”。这个“经”即“五经”及“圣人之语录”,其实就是顾炎武心目中华夏民族文化的“本原”。就此而言,顾炎武“明道救世”的“经学”也未尝不可以理解为就是华夏文化学。故如果说黄宗羲哲学是一种史学型文化哲学的话,那么,顾炎武哲学则是一种经学型文化哲学。
黄、顾的文化哲学和王守仁的文化哲学一样,都是属于道德实践哲学范畴,都是主张通过道德实践来体现人之所以为人的本性,并且都把人的本性理解为人所固有的天命之性,更把这种人皆有之的天命之性归结为“仁”,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又都属于儒家“仁学”范畴,都是继宋明理学而起的明清“新仁学”。但是,黄、顾的文化哲学都不再是像王守仁的文化哲学那样主张直接诉诸人的“本心”来开展“致良知”的直觉性道德实践,而是主张通过史学或经学的学术方式来达成其道德实践目的。故如果说王守仁的文化哲学是一种以崇尚“明心见性”为特征的直觉型文化哲学的话,那么,黄、顾的文化哲学则分别是以推崇史学和经学为特征的知识型文化哲学――到章学诚提出并较系统地论证了“六经皆史”的史学观点以后,分别由黄宗羲和顾炎武所开创的史学型文化哲学和经学型文化哲学就逐渐合流为一了。
黄宗羲、顾炎武之后,通常奉顾炎武为始祖的清代朴学(考据学)兴起并盛行于乾嘉时代。因其考据范围既涉及史更涉及经,故清代朴学完全可以被理解为黄、顾文化哲学的发展形式一一就其史学考据而言,则可视其为黄宗羲史学型文化哲学的发展形式;就其经学考据而言,又可视其为顾炎武经学型文化哲学的发展形式。换言之,清代朴学其实也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文化哲学,只是由于其发展至17世纪晚期,“自我认同趋明确、具体,人们不再把道德修养视为求知问学的首要途径,而是看作理性质疑的对象。崇尚道德修养之风式微了”,故朴学形态的文化哲学便不再具有道德实践哲学的性质,从而原本属于儒家“仁学”范畴的道德实践哲学就演变成属于儒家“智学”范畴的智能技术哲学了。这种智能技术哲学具有鲜明的诠释学特征,它主张“通儒之学,必自实事求是始”,提倡“实事求是”的“征实之学”,并通过理证、书证、物证等考据方法的实际运用,提供了一种“以信息还原为本质特征的诠释方法”。
五、中西哲学同归于文化哲学的发展趋势
“文化哲学”(Kulturp hilosophie)作为一个学术名词是相当晚出的,是到了20世纪初才由文德尔班首次提出来。当这个名词成为中外学术界相当流行的一个哲学术语以及相应地文化哲学成为中外哲学研究的一个热点或重要领域时,人们对文化哲学概念的理解和解释就变得多样化了。这里不拟也不便于具体地考察和评论这些互见差异甚至大相径庭的理解和解释,只是根据笔者对于文化哲学的上述理解以及对相关情况的有限了解来进一步阐明自己的一些浅见。
笔者是从文德尔班作为一个哲学家和哲学史家的学术背景和他同康德的学术渊源关系以及他对哲学的总体看法中,从德语世界的特殊科学概念和文德尔班、李凯尔特、狄尔泰等德国哲学家对文化科学(或精神科学)和自然科学相互关系的讨论中,领悟到了“文化哲学”的一般意义应是指哲学研究的一种基本向度,即实践向度的哲学研究,进而把这一向度的哲学研究理解为就是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它与自然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自然哲学)相对应。当把文化哲学纳入文化科学范畴,把它当作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来理解时,要准确地把握文化哲学的学术特质,就应该也必须将其置于同文化科学的关系中来加以考察和理解。据说,在德语世界里,是“十九世纪黑格尔首先提出了‘文化科学’的概念”。而德语中的“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和“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这两个学术名词在指称同“自然科学”(naturwissenschaft)相对的学科的意义上是异名同谓。“文化科学”概念后来被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从德语世界引入英语世界,使用于研究原始文化的著作中。但是,一进入英语世界,“文化科学”概念在内涵上便发生了变化,其涵义不再是它在德语世界的时候那样系指与自然科学相对的那些学问,而是指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文化人类学了。这明显地表现在泰勒起初在《原始文化》中提出了“关于文化的科学”(the science of culture)的概念,而在其后所著的《人类学――人及其文化研究》中,又把原本被他称作“关于文化的科学”的学问(即该书所谓的“文化研究”)归入“人类学”了。
以笔者浅见,文化科学在德语世界和英语世界实是按下述不同学术路向发展的:
在德语世界里,文化科学是在哲学家们探讨它同自然科学的关系特别是它与后者的区别的学术理论研究中发展起来的,这种研究最终导致了由文德尔班首先以“文化哲学”一词来命名的新哲学的诞生;在英语世界里,文化科学则是在人类学的先驱者们对原始部落社会的实地观察记录和采访报道的人种志(ethnography)研究中发展起来的,这种经验科学研究导致了人类学(anthropology)的诞生,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渐形成了由美国人类学家怀特所发明的“culturology”(文化学)这一专有名词来加以标志的文化学概念,此概念的确立实是怀特受德国著名物理化学家、1909年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奥斯特瓦尔德《文化学之能学的基础》(1909)一书的思想的影响所成,奥斯特瓦尔德在该书中提出,人类的独特之处不是社会而是文化或文明,故理应在社会学之外另外建立文化学,他并且把文化学置于科学体系的金字塔顶端,在1915年所作的题为“科学的体系”的一次讲演中,他又提到“很久以前,我就提议把这一正在讨论的领域称之为文明的科学或文化学(kulturology)”,怀特赞同奥斯特瓦尔德的观点,所以提出用“culturology"这个英文单词来做关于文化的科学(the science of culture)的正式学科名称,并在《文化的科学――人类与文明研究》(1959)一书中对文化学进行了充分的阐述。
由上述可见,德语世界的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概念和英语世界的文化学(culturology)概念在外延上有如此差异:前者是指与自然科学相对的一切有系统的学问,后者则仅指以文化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问。故完全可以也应该把文化学当作文化科学领域的一门具体学科来看待。在文化学这门具体的文化科学领域中,诚然也可以开展某种形式的哲学研究,但这种形式的哲学研究,完全可以也应该被当作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来看待。这也就是说,在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之外,不存在抑或根本无须建立另一种意义的文化哲学。换言之,文化哲学概念应该被统一到指称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这一意义上来,以免造成与该主题相关的思维混乱和文化哲学领域的学术乱象。
就文化哲学与文化科学的区别来说,文化科学所研究的是与自然现象有根本区别的作为人的本质(人性)的具体表现形式的人文现象及其规律,因而它是属于经验科学范畴,文化哲学所研究的则是人性本身,它视文化科学为认识人性的具体途径,试图为具体文化科学提供认识人性的一般方法,换言之,文化哲学本质上是认识人性的一种方法论。从理论上说,正是基于对文化哲学概念内涵的上述理解,才足有理由将中国哲学发展到阳明心学阶段的心学本质地理解为一种文化哲学,因为这种心学提供了一种把握人性(“良知”)的方法,这个方法就是“致良知”;王守仁的“致良知”学说就是关于把握人性的一种方法论,但它所提供的“致良知”方法是一种“知行合一”的直觉方法。其后黄宗羲和顾炎武的哲学之所以也可以被当作文化哲学来理解,是因为黄氏哲学和顾氏哲学都各自提供了不同于阳明心学“致良知”的独特方法――黄氏哲学以史学作为把握人性(“本心”)的方法,顾氏哲学则以经学作为把握人性(“性与天道”)的方法。至于清代朴学,其“征实之学”并不是直接用于把握人性的方法,而是它为经学和史学所提供的用于解读经史的诠释方法。在其诠释方法归根到底是服务于把握人性的经学和史学的意义上,清代朴学所自我标榜的“实事求是”的“征实之学”也是属于文化哲学范畴。继朴学而起的晚清今文经学,其实和朴学一样也是属于文化哲学范畴,只不过晚清今文经学所提供的诠释方法不再是“征实之法”,而是“阐发微言大义”的方法――一种以文本重构(text reconstruction)为特征的诠释方法。从信息论角度看,文本重构就是信息重构(information reconstruction),它可以被理解为信息传递中的信息变换(information conversion),由此当然会产生信息失真(information distortion)的情况。所以,如果是以“求真”的科学(science)标准来加以评价,清代朴学的诠释方法是比较接近于科学而具有一定科学性,晚清今文经学则是远离科学而缺乏科学性;但是反过来,如果是以“求善”的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或“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标准来加以评价,清代朴学的诠释方法倒未必适用于文化创造活动,而晚清今文经学的诠释方法倒是更贴近文化创造活动的本性。
自著《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1918)、创立中国哲学史学科以来,中国哲学界的哲学研究,无论“中”“西”“马”,实际上都不过是运用某种诠释方法或综合运用某些诠释方法来解释各自领域中用文字写成的文本――中哲研究是解释国学中的某些经典文本,西哲研究是解释西学中的某些经典文本,马哲研究是解释经典作家的经典文本。按照笔者在2013年参加中国哲学史年会所发表的论文中所表达的观点――“哲学知性是人类知性的一种形式,无论这种知性在人类知性系统中占有怎样的地位和发挥怎样的作用,它都是人类本性(人性)内容之一,这是确定无疑的,因而它也无疑是我们自己作为人类成员的类本质的内容之一,在此意义上,哲学史研究不过是从一个方面对自己的类本质进行历史维度的自我反省,以达到对这种自我本性之来龙去脉的自知之明。就我们作为中华民族的成员来说,中国哲学史研究也不过是对自己的民族本性进行历史维度的自我反省,以达到对这种自我本性之来龙去脉的自知之明”,现代“中”“西”“马”的诠释性哲学研究与黄宗羲的史学研究、顾炎武的经学研究本质上是同一的,都是属于文化哲学范畴――如果说黄、顾的研究分别是属于史学型文化哲学和经学型文化哲学的话,那么现代“中”“西”“马”的诠释性哲学研究则是属于哲学型文化哲学――以哲学作为把握人性的方法。
就现代西方哲学界而言,文德尔班、狄尔泰等一批德国哲学家所从事的哲学研究固然是属于文化哲学范畴,就是以石里克为代表的维也纳学派所从事的解释“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的科学哲学,实质上也具有了文化哲学特性,这不仅是因为,如果不是将包括其命题在内的自然科学看作仅仅是由一系列通过一定语言(语词、句子)表述出来的概念、命题所构成的既定知识系统,而是把自然科学本质地理解为人类的一种历史活动形式的话,那么“自然科学命题”就无疑可以且应当被纳入“人类历史活动”范畴,从而所谓“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也就同“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有内在联系了,而不只是同“自然律”(石里克语)有本质关系,于是,解释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的自然哲学活动,就不仅可以甚至也应当被当作研究人类历史活动总体目的的文化哲学活动的一部分或一个方面来看待了;而且更是因为,发生在20世纪初的自然哲学的转向,还意味着自然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从原本关注自然事物和揭示自然世界的规律,转移到了关注人文事物(自然科学)和揭示人文世界(科学知识领域)的意义,这样,自然哲学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文化哲学的属性,从而使自然哲学具有了同文化哲学开展学术对话的可能性,这种学术对话当然有可能导致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之间的学术争端或冲突,但同时也有可能在它们互相排斥的学术冲突中逐渐走向互相的学术合流或融合。这也就是说,在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之间并不存在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
江天骥先生曾从意识哲学到文化哲学的转变角度论及文化哲学所当具有的四个特征:(1)信念定型和经验意义的整体主义观点;(2)主张我们所感知的直接对象并非在心里,而是在外界;(3)主张回到日常的生活世界;(4)属于广泛的实用主义传统的新语言观(维特根斯坦基于对传统语言观的批判的彻底语用学观点)。江先生认为,其中第三、第四个特征是一切严格意义的文化哲学所必须具备的,他强调了文化哲学以生活世界为基地,也就是以文化世界为基地(胡塞尔虽然以生活世界为出发点,其先验现象学却又放弃了生活世界),并认为同一文化世界的居民具有某种相同的意义场,以便主体之间能够相互理解、交谈或争辩,或者说,同一种生活方式的行动者,必定具有彼此共同预设的确定信念系统,以便相互了解,进行意见交流;同时强调了语言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社会活动,语言的意义是由使用语言的社会实践所决定,即由讲话、交谈的活动所创生,因而语言的意义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以讲话的时间、地点和具体环境(context)为转移的,他坚决反对把语言看作表达私人心里观念、思想或者表象某些事物的工具,因为这是错误地预设了语言的意义是独立于语言之外的东西。江先生的这些文化哲学论见,实际上是讲明了从意识哲学(包括语言哲学、科学哲学等等)到生活哲学(即文化哲学)转变的基本条件。
笔者在18年前所撰《生活论――哲学的未来形态》一文中,曾如此论证过现代哲学向生活论形态的哲学过渡的必然趋势:
在世界哲学典型意义上,通观西方哲学发展的历史,它实际上经历了三大发展阶段一一存在论、认识论和实践论,这一依次逐步上升的发展过程有其内在的逻辑性:
首先,存在论所致力于探讨的一般与个别这两种不同形式的存在,原本是自在地统一于存在的两个方面,只是由于人们认识活动的开展,它们才被自觉地区分开来,并且只是由于人们在认识过程中片面地强调和夸大了感觉或理智的作用,它们才被对立起来。然则,存在之成为问题,实是因认识而起。故当存在问题被研究且不断向纵深推进时,作为引起该问题的原因的认识本身,就必然要被当作更深层次的问题提出来加以研究。这就决定了存在论的发展最终必然逻辑地归结到认识论上。
其次,认识论之所以必然进展到实践论,则是由于认识是起因于实践。人们出于实践的要求而不得不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进行某种形式的社会交往;而语言和意识就是“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可见,认识原是实践着的人们用以实现其社会交往的一种手段和工具,它不过是实践的产物,是服务于实践的第二性的东西。因此,要使认识问题得到澄清,就不能局限于认识论,而必须扬弃认识论而使之上升到实践论;只有站到实践论的高度,才能认清并正确地揭示出认识过程的本质。
人是理性与情感的统一体。伦理思想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就必然体现理性和情感的内容与特点。伦理思想虽为人类共同之现象,但是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化,伦理问题之提出与解决之方式是不同的。代表着东西方文明源头阶段的先秦与古希腊时期,在伦理思想上对理性与情感,显示了不同程度的侧重和凸显,这一特点鲜明地体现在这一时期思想集大成者—孔子与苏格拉底的伦理思想上。
一、苏格拉底伦理思想的理性精神
1.“美德即知识”产生的历史背景
苏格拉底(前469一前399年)是古希腊著名的思想家,“古希腊三杰”之首,被西方学者尊为圣贤。苏格拉底的哲学核心是道德哲学,而这一核心又集中体现在“美德即知识”这个命题中。苏格拉底的世界观是一种自然哲学的世界观,这种自然哲学向自然寻求始基,比如泰勒斯的“水”,阿那克西美尼的“气”,赫拉克利特的“火”等等。苏格拉底把哲学“从天上拉回人间”的学理原因,正是对这种早期自然哲学的怀疑。苏格拉底实现了哲学从“自然”向“自我”的转变。正如罗马时代的著作家西塞罗所言:“苏格拉底以前的早期哲学,研究数、运动以及万物产生及复归的源泉……苏格拉底第一个把哲学从天上拉了回来,引人城邦甚至家庭之中,使之考虑生活和道德、善和恶的问题。”
此外,苏格拉底实现哲学的转向及对伦理问题的关注,也是由当时雅典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并适应了这种历史状况。苏格拉底的一生经历了雅典奴隶主民主制由兴盛繁荣到腐败衰落的全过程。“战争是一个严厉的老师”,历时27年的伯罗奔尼撒战争不仅使雅典的民主政治受到了致命的摧残,农村经济和城市工商业遭到严重的破坏,而且使人们的精神世界处于极大的危机和混乱中,使得人性普遍堕落,传统道德处于崩溃的边缘。苏格拉底作为那个时代的先知先觉者,对传统的知识提出了疑问,他要在伦理道德领域寻求真知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他提出了“美德即知识”的光辉命题。
2.苏格拉底论“美德即知识”
在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命题中,“知识”是有其特定含义的。苏格拉底在批判前人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知识”概念:苏格拉底的“知识”不同于以往的自然哲学家所讲的知识,那些知识是从对自然现象的直观中得来的,而苏格拉底指的主要是关于人自身的知识;也不同于智者学派所讲的知识,智者学派主要从人的感觉人手建立知识,认为所有的感觉印象都是真的,感觉是千变万化的,所以真理是相对的,而苏格拉底认为只有通过人的理性所把握的常驻的绝对的知识才是真正的知识。可见,苏格拉底所谓“知识”,不同于感受,不同于流行的意见,而是一种理性的、必然的真理;既不是自然的物理知识,也不是自然的数量知识,而是对善的知识,对“自我”的知识。总之,苏格拉底的“知识”即是对“美德”的理性把握。
那么苏格拉底的“美德”又是什么呢?“美德”一词,希腊文为axete,其含义相当广泛,它不仅指人的优良品质,也指任何事物的优点、长处和美好的本性,苏格拉底将人的所有优秀善良的品质,诸如正义、自制、智慧、勇敢、友爱、虔诚等都称为人的arete,英译为virtue,汉译为美德。苏格拉底所谓“美德”,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概念,而是一个实践的概念,正如饼之所以为饼在于它能充饥一样,人之所以具有勇敢的美德,在于他践行“勇敢”。
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苏格拉底把现实生活中各种美德同智慧联系在一起,他说,正义的事和其他一切美德都是智慧,因为正义的事和一切道德的行为都是美而好的;凡认识这些事的人绝不会愿意选择别的事情,凡不认识这些事的人也绝不可能把它们付诸实践;即使他们试着去做,也是要失败的,所以智聪的人总是做美而好的事情,愚昧的人则不可能做美而好的事。既然正义的事和其他美而好的事情都是道德的行为,很显然,正义的事和其他一切道德的行为就都是智慧。在苏格拉底认为的其余美德中,诸如勇敢、虔诚、自制、友爱等也无不与智慧、知识相关。例如,他说:“勇敢而不谨慎,岂不是一种莽撞?一个人若是没有理性,勇敢对他来说是有害的,但若是有理性,这对他岂不就有益了?”“而对于节制和敏悟也同样可以这样说;不论什么东西,如果有理性地来学着做,就是有益的,但若没有理性来做,它们就是有害的。”可见,苏格拉底认为美德出自人共有的理智性,它们构成了一个整体,而知识是其中的共性,任何美德都离不开知识而存在。
综上,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的本意为:人们通过自己的理性所把握的对于人的本性的认识就是美德。这样苏格拉底就将人的道德本性直接建立在人的认知本性的基础上,明确肯定了理性知识在人的道德行为中的决定作用,在古希腊以至整个西方哲学中首次建立了一种理性主义的道德哲学。
二、孔子伦理思想的情感因素
1.“仁”学思想的产生及历史背景
孔子(前551一前479年)名丘,字仲尼,被尊为“圣人”。孔子生活的主要时期周朝日益衰微,正是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过渡的社会转型时期。孔子不满意当时礼乐崩溃、社会秩序混乱的状况,提出了仁学思想。“仁”的概念在孔子以前已经出现,但以“仁”来统率整个思想体系,却是由孔子开始。仁的字义,许慎在《说文·人部》中训为“仁,亲也,从人从二”。即二人之间的亲爱之情、人与人之间的亲爱关系就是仁,仁字本身的基本含义就是相亲相爱。孔子第一次对人与人之间的亲爱关系加以系统阐述,以“仁”学来表述他的基本思想。
2.孔子论“仁”学思想
孔子率先在道德领域内自觉地确立了人伦情感为主导的精神,代表了儒家伦理的主流方向,并且对中国文化传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孝为仁本”,在孔子看来,“孝”的根据就在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孝”是“仁”的根本。《学而》:有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这段话虽出于孔子的弟子有若之口,但最能体现孔子“仁”的思想。他与宰我的对话,之所以特别强调“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正是为了凸显父母生养子女的血缘关系就是子女孝敬父母、实行三年之丧的终极理由。匡亚明先生在《孔子评传》一书中指出孔子“很重视亲子之间的情感因素,认为孝是由父母对子女的爱引起子女对父母的爱。在这爱的基础上产生的尊敬的心情,愉悦的颜色,乃至奉养的行动,必然是纯真无伪的情感流露”。此言可谓一语中的。事实上,孔子强调的诸如仁、孝、梯、慈、爱、忠等道德规范,无一不渗透着十分浓郁的情感内涵。这样,他凭借以“孝”释“仁”、以“仁”释“礼”的做法,把血缘亲情看成是判定一切行为是否可行的标准。
其次,“仁者爱人”是“孝梯”的放大与外推。正是从这种依据血缘亲情对于“孝”的正当合理性作出的有力的论证出发,孔子进一步提出了“仁者爱人”,主张通过“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为政》)的途径,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中实现“克己复礼,天下归仁”(《颜渊》)的理想目标。也就是说,孔子并没有仅仅停留在父子之爱,兄弟之敬,但“仁者爱人”深厚的根源是家庭血缘的亲情之爱。应当说,孔子从血缘关系中发现了人的道德情感,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展开,由此出发,进而对人类都要充满爱。这种情感是发自内心的,本质上是一种生命关怀,比所谓抽象的人类之爱更加切实得多。
最后,理性知识在孔子伦理思想中的位置与作用。孔子也肯定了知识(“知”和“智”)在道德中具有的积极意义。但他既没有把“知”看成人的独特本质,也没有把“知”看成是“孝”和“仁”的理由根据。“知”在孔子那里不是指把握自然科学的知,而是把握人生活动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知,爱亲要有亲的知识,忠君要懂忠君的道理。“仁者安人,知者利仁”(《里仁》),明确地把知的任务规定为认识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有了这种知,就会利于人的行“仁”。在其伦理思想中,“知”的地位远远也低于“情”。他曾明确指出:“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雍也》),从而清晰地把认知置于意志和情感之下。从“知者利仁”,也可以看出,知对于仁来说,不是体而是用,是有利于实现仁的技巧之知,不是为知而知,而是为用而知,为行而知。此外,孔子还把“情”视为“知”的主宰,认为“知及之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卫灵公》),强调“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里仁》);他的弟子子夏甚至主张:“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学而)))因此,如果说在希腊哲学认同的“四主德”中,“智慧”总是统辖着“勇敢”、“自制”、“正义”,那么,在儒家伦理思想中肯定的“四主德”中,“智”却总是从属于“仁”、“义”、“礼’,。
在宇宙中,地球是我们至今所知道的惟一有生命存在的星球,人类是地球生命系统的一部分,是大自然长期进化的产物,也是地球上惟一有完整的知识系统、价值系统和道德系统的高级生物。人类被称为万物之灵,但不是万物的主宰,不能脱离自然而存在,应当和自然和谐相处,否则就会自毁家园。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这种认识,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时期,从对自然的恐惧、取媚、亲和,到人与自然的分化、对自然的探索和征服。当人类终于可以高昂着头颅蔑视自然的时候,也受到了大自然无情的惩罚,人类最终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在自然中的位置。在人类对自然的认识过程中,人性的发现、人类崇高地位的确立,是人类摆脱自然和社会奴役的精神力量。而当人类把自己视为自然的主宰,任意破坏和掠夺的时候,猛然醒悟已经走到了绝路。今天,当我们面对全球性的生态危机、环境恶化的势态,不得不考虑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而要实现这一长远目标,就必须确立一种人与自然关系的现念。
当然,要纠正人们长期形成的错误认识,决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我们在讨论人与自然关系的现念之前,有必要对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历程进行认真地反思和清算。
一、天人合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观
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被称为天人关系。东方民族习惯于或者说更擅长于将“天”与“人”置于一个彼此相连的大系统中,来思考两者之间的关系。中国古代哲学史上的“天人合一”、“道”、“气”等哲学命题,都体现了东方文明中“天人合一”的思想。这种思想有三种表现形式: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天人合一论”;以庄子为代表的“天人交融论”和以荀子为代表的“天人相分论”。
“天人合一”观念产生较早,殷商时期人们把有意志的“天帝”看作宇宙的主宰,凡征伐、狩猎等重大人事活动,都要通过占卜来揣摩天意,再作决断。殷商时期的这种宗教思想,经孔孟升华为哲理性的天人观。
孔子维护“天”的至上尊严,主张以“天意”建立人间尊卑秩序,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孟子发展了孔子的天人思想,他首先论证了天赋道德论,进而提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的命题,这种“天”与人性、内心的统一,要求人以道德规范约束自己,以求接近人与天的和谐。汉代董仲舒进一步肯定了“天人合一”论,认为人事与自然规律有类别同形和序列的同构,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天人感应”、“灾异谴告”学说,这一系统化了的“天人合一”思想注重社会人事,把人和自然的关系完全淹没在天道王权的体系之中。宋明理学继承了秦汉以来由董仲舒系统化了的“天人合一”论,程朱、陆王从唯心主义出发,主张“天理”与“心性”相结合,人性成为联结天和人的纽带,从而把“天人合一”改造为心性之学。
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文化的“天人合一”思想,将社会道德规范转化为人的内心道德要求,使人们致力于向内修身养性,而不是向外探索自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儒家思想虽希冀建立人和自然的和谐关系,但却成为阻碍自然科学发展的因素之一。
在中国思想史上,老庄“天人交融”思想更为深刻。老子建立的天人关系是基于无为状态的与天和谐的理想。庄子以“气”作为沟通天人的物质基础,认为天地、物、人都是阴阳之气的对立与合成,故日“通天下一气耳”。这种人和自然交融的观念是对人和自然默契关系的肯定,但是·,这种肯定是建立在否定人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的,要求人无条件地顺从自然。
与天人合一的思想相对立,中国古代哲学中还有天人相分的一派。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是荀子。荀子认为,“天”与“人”,天道与人道是分属不同范畴的问题。荀子强调天人相分,认为“天”与“人”各有自己的职责。荀子提出“天人相分”,一方面把天解释为自然界及其变化规律;另一方面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如“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莱亡。”天道自然不能干预人事,人也不能违背自然规律。荀子区别天和人,否定了自然变化和社会治乱的联系,确立了人是自然的一部分的观念;同时,把人从天命主宰之下解放出来。可以说“天人相分”哲学命题蕴含着“天人合一”的思想,突破了儒家的天人合一论,既承认客观规律的作用,又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
纵观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观,一个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不是对立。儒家通过内省本心达到与天的沟通、天理与心性的合一。尽管儒家所谓的“天”是道德化的或者是抽象的,还不能完全等同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自然,但却体现出人对自然的一种亲和与包容。道家从自然哲学立论,主张通过“抱一”、“体道”达到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这种观念上的回归自然虽然有消极顺从之嫌,可本质上表现了人是自然一部分的思想。儒、道两家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在历史上互抗互补,对天人关系的理解殊途同归,共同积淀成为中国人的稳定的心理定势和价值取向。今天,当我们面对严重的生态挑战时,重温古人的天人关系思想,在崇敬前人对自然关怀的同时,更深切地感到应当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重新确立人与自然的平等信念。
二、主客二分—西方传统哲学的主流
西方文化的源头是古希腊文化。在天人关系上,古希腊虽有天人和谐说,但希腊哲人更擅长于将“天”—自然作为外在于人类的、独立的认识对象,形成较为发达的自然哲学。例如柏拉图的“理念说”,把理念世界和感性世界对立起来,这种主客两分的观念,成为近代西方思维的起点。同时,古希腊还用神话的形式折射出人和自然关系的认识,一方面表现了人和自然的局部分化,使人得以从自然本体中挣脱出来,审视自身、观察自身;另一方面,人和自然的分化还处于初级阶段,人类以自然神论的形式保持着对自然的崇敬。
在欧洲中世纪,上帝出现在人和自然之间,人间扭曲了的社会关系幻化为上天的神力。宗教哲学代替了古希腊的自然哲学,一神教取代了多神教,超自然的上帝取代了自然神。一神论将人从自然中分裂出来,赋予人格化的神以超自然的力量,把对自然的崇拜转变为对神的崇拜,将人和自然统一于神力,忽视了人对自然的关怀。由此可见,西方的传统哲学不论是自然哲学,抑或宗教哲学,一个突出的特征就是将人从自然中分离出来,使人与自然处于一种对立的状态。这种主客两分的思维方式不可能产生天人合
一、物我一体的天人观,只能派生“人是自然的立法者”的思想。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这已隐含了导致当代生态危机的思想根源。
进人近代之后,人文主义和科学精神的觉醒,突破了欧洲中世纪僵化的神学秩序。人文主义高扬“人性”的旗帜,以与“神性”抗衡,对人自身的力量和创造性充满信心,一时间,大写的“人”,为万物之灵的“人”,成为被崇仰的新偶像;科学精神则激起对自然界、宇宙万物的不倦探求,哥白尼、布鲁诺、伽利略托勒密体系,使自然科学摆脱了神学婶女的卑微地位,成为认识自然、进而征服自然的锐利武器。
培根从唯物主义立场出发,论证人的认识能力能够通过经验归纳方法把握自然界的规律,并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著名论断,成为近代人类征服自然的座右铭。培根指明的方向,促进了经验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这种推崇自然、探索自然,又偏重于实用功利性的观点,在当时推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笛卡尔从不同角度论证了与培根相同的原理。他突出强调理性的力量和地位,认为一切在过去被确立了的“权威”与“信仰”之类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都要经受理性的“普遍怀疑”的检查,只有人的“理性”是真实的,万能的。因此,笛卡尔豪迈地提出“……借助实践哲学,我们就可以……使自己成为自然的主人和统治者。”笛卡尔还发展了精神与物质截然两分的二元论,认定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各行其是,只受自身规律的支配。这种“笛卡尔主义”引导近代人类走向与自然分离以至对立的道路,正如阿尔·戈尔所说:按照笛卡尔的解说,我们与地球无关,有权将地球仅仅视为一堆无生命的资源,可以随意掠取。
康德哲学有浓郁的人文主义色彩,他提出了“人是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人是“绝对价值”和“客观目的”等著名论点,并把这看作是最高的道德律。康德哲学的特点不是一般地表明对人的关怀和强调,而是突出地提出了人是自然的主人这一思想,即“人是自然的立法者”思想。黑格尔以“绝对唯心主义”的荒诞形式,把绝对理性不但视为全部自然界的主人,甚至把自然界看成是“精神”的“外化”的结果。这样,“理性”或“精神”就成了自然界的“创世主”。这实质上是把人的理性提高到了至高无上、支配一切的地位。
西方传统的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把人与自然加以分割地考察,把自然仅仅作为一种外在物,一种供人类加以运用和改造的对象。他们看不到人与自然的融合,不理解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这种传统的理性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相结合,使人的主体性更加膨胀,人与自然的关系终于出现了危机。正是在这种弘扬理性,倡导实验科学的主流文化的影响下,欧洲的工业文明得以迅猛发展。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人类控制了许多自然力,取得了征服自然的许多成果。而“人是自然界的主宰者”这种观念也走向了极端。当我们面对严重的生态危机挑战时,重温中西传统文化有关天人关系的思想,对当代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绝大部份过去的科学经典作品,早已成为昨日的旧科学(old science)。其中仅有非常少数会在教科书中被改写为符合科学直线进步简略的介绍。绝大多数的科学经典的内容非常深奥,不适宜一般读者阅读。《星际信使》却是一个例外,它既是一本科学经典,也是本科普经典作品。它是首本运用望远镜观测星际的书,不同于其他的科学经典作品涉及深奥的数学,或是不易理解的概念与论证,此书的内容浅显,加以图说,无需加以改写,今日的读者或学子们可以直接阅读。
本文拟先介绍此书源起的历史背景,其次处理《星际信使》在内容上的创新。接着分析此书对华文读者在科普与科学传播上的意义。
1《星际信使》的起源与历史背景
要了解伽利略《星际信使》在科学发展与对后世在科普上的意义,我们得将伽利略放回其时代,通过他的生平、教育与当时的主要科学理论,来了解他在科学上的创新与影响。
1.1 至《星际信使》前的伽利略生平
在伽利略的研究者中,意大利后裔的德瑞克 (Stillman Drake, 1910-1993)原是一位金融圈工作者,休假时常回佛罗伦斯的伽利略图书馆,对当时伽利略著作的英译本不满意,因而着手研究伽利略。在真积力久则入的情况下,他成为伽利略研究的佼佼者,被聘为多伦多大学科学史教授。他完成的 Galileo at Work: His Scientific Biography是本关于伽利略最好的传记[1]。
伽利略于 1564年生于意大利比萨,该地属于佛罗伦斯麦第奇 (Medici)家族统治。他的义大利文名字 Galileo Galilei的意思是”伽利略家族中的伽利略”,是七个孩子中的长子。 1581年在父亲温参齐欧(Vincenzio Galilei)期望下,他入比萨大学习医。虽然哥白尼于 1543年提出日心说,当时大学正统的科学理论是与基督教义结合的亚里斯多德–托勒密地心说。 1577年彗星出现,第谷 (Tycho Brahe, 1546-1601)观测到它与地球的距离超过月与地,最后在 1588年出版《最近以太世界发现的现象》,提出地心说,太阳绕地心运转,其他行星与彗星绕日运行的折衷体系[2]。它与亚里斯多德—托勒密地心说和哥白尼日心说形成三个彼此间相互竞争的世界体系。
大学时期的伽利略在认识宫廷数学家芮齐(Ostilio Ricci)后,转而热衷欧几里得与阿基米德数学作品,1585年未获学位就离开比萨大学。幸运的是他对某些固体重心的探讨,在友人的赞助下,为他在 1589年 11月获得比萨大学的数学教席。接受亚里斯多德–托勒密传统教育的他,对运动提出与亚里斯多德传统相左的新见解。他认为在相同介质中,同质料的物体不论其重量与大小,自由下落需时相同,而不像亚里斯多德物理学的主张,下坠速度与物体重量成正比。日后流传他曾在比萨斜塔进行自由落体实验,然而在他本人留下的文献中,从未陈述曾在该塔进行此一实验[3]。
1591年中,父亲逝世,身为长子的他承担家计。为增加收入,他乃于翌年 9月转到威尼斯共和国管辖的帕度瓦大学担任数学教师。在经济上入不敷出的情况下,伽利略不得不采取其他的方式来增加收入。一种是为大学生担任家教。从他留存的资料来判断,他采用耶穌会罗马学院的讲义做为教材,教过亚里斯多德逻辑与科学证明的理念,以及自然哲学或物理学[4]。第二种是提供远道学生膳宿。此外,他还开设制造仪器的小型工场,发明与简化科学仪器,对外销售。例如出测量火砲口径与射程的几何罗盘仪器,以及说明的书册来增加收入。此一方法经耶穌会士传入中国,用于辽东对抗清军[5]。
1597年刻卜勒在《宇宙的奥祕》 (Cosmographic Mystery)中支持日心说,请友人将两本分送意大利最能用到此书的人,其中一位是伽利略。在给刻卜勒的致谢函中,伽利略自称是哥白尼学说的信徒,成为十六世纪末支持日心说的十人之一。[6]不过,那时他只能算是半个哥白尼信徒(semi-Copernican)。事实上,他到 1613年左右才积极为哥白尼日心说辩护。1615-1616年为哥白尼的日心说第一次接受调查,1632出版《两个世界主要体系的对话录》,旋即查禁 1632-1633年为哥白尼的日心说第二次接受调查,并遭受谴责与终身拘禁。
回到 1605年,伽利略担任佛罗伦斯麦第奇家族柯西摩 (Cosimo)王子的教师。 1609 年王子登基成为麦第奇大公爵,伽利略曾去信期望这位昔日高足能够照顾他,但未获正面的回应。这年他从巴黎友人处传来有种能将远处物体放大的器物市面上销售。
1.2 完成《星际信使》的特殊背景
十七世纪,望远镜、显微镜、空气帮浦等技术对科学产生重大的影响。 1608年 9月在荷兰有人发明了可放大 3倍的”望远镜”,随后申请专利。在审查期间,因为亦有他人提出申请,因而未给予专利。这项发明于次年春天传到巴黎。伽利略经由巴黎友人从市场购得此仪器后,为了增加收入而努力改良它的放大倍率。
手巧的伽利略积极磨制镜片,同年 8月时已改良到放大 8至 9倍。于是, 在 8月下旬邀请威尼斯共和国总督与议员们,在威尼斯港口的高塔上,演出“察谍镜”(spyglass)之秀。让一艘船由远处全速驶向港口,在“察谍镜”观察到两小时后,高塔上的人才能以裸眼看到,展现出此镜对维护威尼斯港安全,防止海盗入侵,深具价值,令与会佳宾印象深刻。
相对于中世纪大学重视经典权威的传统,以讨论文本的为主,文艺復兴以降,在自然研究中观察的角色愈来愈重要,加上十五世纪中叶西方印刷术的崛起,在自然史方面,陆续产生许多新作品。 1609年 11月中,伽利略已将”察谍镜”改良到放大 20-30倍,他开始将此一仪器运用的范围从地表转向星际,有项新发现。次年三月出版《星际信使》(Sidereus nuncios, Starry Messenger)一书,将观察结果公诸世人。
2《星际信使》在内容上的创新
伽利略先观察月亮,并图绘下来,他不是首位以望远镜观月后绘图者。稍早,在参考吉柏特(William Gilbert, 1544-1603)所绘制一相当简略月面图后,哈芮特 (Thomas Harriot, ca. 1520-1621)使用较低倍的望远镜观察月表,将航海经验纳入其中,绘制出一幅陆地与海洋构成的月面地图。[7]但是,伽利略研磨的望远镜比哈芮特用的大了许多倍,绘制的图更精密许多。更重要的是,他还告诉读者他图绘的方法。一方面通过单孔镜面看到放大的月亮,另一方面,则备有一张白纸,依所见大小图绘出镜中所见的月面图。根据他的自述:
让我先介绍”察谍镜”转向的月球表面,为了易于了解起见,我将它区分为较明亮与较黑暗两个部份。通过对月球表面明暗部份常期重覆的观察,我们确定月球表面不像大多数哲学家所相信的,和其他天体同是个光滑、均匀的圆球形状;想反地,它是凸凹不平的,低洼的与凸起的部份满佈于其上。就像地球的表面一样,山脉与深谷分佈各地。以下说明这项由观察所推得的结论。
根据亚里斯多德自然哲学,月亮属于第五元素以太构成的不毁不灭的天域,应是一个完美的星体,其中的黑影可用较密的以太构成,因此不如较疏处明亮。通过明与暗界域不是圆弧状,伽利略推论月球不是一个完美的天球。在多幅月面图中,由于亮区中有暗块;暗区中有亮点,且会虽时间扩大,他凭着地球上的山谷接受阳光照射的经验来推论,月面不是光滑的,而像地表一样有高山与深谷。
1610年 1月 7日,伽利略将改良放大 30倍的”望远镜”朝向木星观察,发现其旁两颗小星星。最初他认为它们是恆星,由于像行星般出现在黄道带附近,才判断为与木星有关的卫星。13日首次见到木星旁的四颗星星。另外一项主要的发现是银河,在亚里斯多德自然哲学中视为是月下的大气现象。托勒密《天文学大全》声称恆星数目为 1022颗,直到伽利略观察银河发现有无数的星星。
在 3月 2日最后一次观察后一周,出版《星际信使》一书,此书将天文学由裸眼观察带入望远镜天文学,也使年近半百的伽利略成为国际间知名的学者。
3《星际信使》对后世在科普上的意义
《星际信使》一书的三项主要发现:月亮表面崎嶇不平、木星的四颗卫星、银河无数的星星,使四十六岁的伽利略从一位地方性的大学数学教师,迅速地闻名于欧洲。加上 1610年伽利略的另两项发现:金星像月亮般有其相位盈亏与土星左右两耳看似其卫星,使他在一年之中藉着望远镜的观察就有五项重要发现。次年,以利玛窦老师克拉乌维斯(明清时译为:丁先生。Christopher Clavius, 1538-1612)为首的耶穌会五位学者都肯定上述五项发现,使他跻身于欧洲闻名学者之列。
十五世纪末,世界地理的大发现,打通欧洲赴亚洲或美洲的海路。十六世纪宗教改革促使天主教内成立耶穌会(Society of Jesus)与其对抗,培养受过良好教育训练的耶穌会士向包括中国在内的欧洲以外区域进行远距传教。尽管伽利略从未到过中国,明末清初,《星际信使》中的望远镜发现也随入华耶穌会士传入中国。德礼贤(Pasquale M. D'Elia, 1890-1963)将这些资料汇整为《伽利略在中国》一书[8]。但是《星际信使》的中译本迟至 2004年笔者译为中文后[9],华文读者才有机会阅读此书,因此它在华文世界的科普与科学传播方面的意义值得阐明。
首先,天文学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视观测的领域。在十七世纪以前,已发明诸多科学仪器来帮忙观测,第谷就是此中翘楚,发明一些大型固定的仪器。
虽然伽利略不是望远镜的发明者,但是经过他的巧手改良后磨出的镜片,观察月球与银河,留下图绘,以及逐日记载他对木星的四颗卫星的观察与纪录,出版《星际信使》一书,开启望远镜天文学。它是一本值得学子与一般读者阅读的科普经典,作者除了介绍一种他改良的科学仪器进行观测以外,还将所见通过图绘加以视觉呈现,很难得见到一流科学家将其发现表达的是如此浅显易懂。
其次,在十七世纪初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鼓励观察与实验,影响伦敦皇家学会(Loyal Society of London)以前,第谷、刻卜勒的老师麦斯特林 (Michael Maestlin, 1550-1631)与伽利略等已特别注意异象的观察与记录。 1577年的彗星,引起第谷与麦斯特林长达两个半月的观察与记录。相对地,万历五年中国官方观察一个月,视为星占异象处理。同一现象却在不同文化中观察所得不同,显示观察的背后是含有不同理论的[10]。
第三,1577年的彗星与木星四颗卫星的观察与纪录,都显示它们属于以太领域,对亚里斯多德—托勒密世界体系,天域的星体是永恆不变的而言,它们都是过去未曾见的异象。针对 1577年的彗星,第谷提出折衷的世界体系。可是《星际信使》书中,并未批判《星际信使》一书,因为伽利略将《星际信使》献给麦第奇大公爵。
由于木星是麦第奇家族的徽记,麦第奇大公爵恰有兄弟四人,伽利略因此将木星的四颗卫星以“麦第奇星星”(Medicean stars)之名献给麦第奇家族。因为这项无价的礼物,他所获得的回报是在 46岁时改变生涯,由“钱少、事多、离家远”的帕度瓦大学数学教职,转成“钱多、事少、离家近”的麦第奇宫廷自然哲学家与数学家,名义上是比萨大学教授,却没有任何教学负担。简言之, 1610年《星际使者》一书的出版目的在献给麦第奇大公爵,寻求他的赞助。一个类似的案例是第谷将他丹麦国王赞助的岛屿上发展的天文仪器,撰写《机械装置的天文仪器》(Tycho Brahe’s Description of His Instruments and Scientific Work)一书,并以彩色图绘,以赢得布拉格神圣罗马帝国鲁道夫皇帝的赞助[11]。
《星际使者》内容显示,伽利略似未批判地心说,直到《太阳黑子》才积极推动哥白尼学说[12]。事实上,在科学革命前期,当学会尚未成立时,宫廷或王子的赞助是大学以外支持新科学的最重要的社会组织。
第四,更值得注意的是,成为麦第奇廷臣的伽利略,具有自然哲学家的身份,为他提供了探讨自然哲学的社会性合法身份,可以跨越自然哲学与数学天文学间的学科界域,得以积极推动哥白尼拟跨越自然哲学与天文学间的日心说[13]。
最后,在海峡两岸出版愈来愈多翻译的的科普书籍时,其中有非常多涉及科学史方面的旧版科学书籍。如果只从后见之明的观点来论其中朝向现代进步的成就,就像祖先崇拜一般地崇拜科学伟人,这不是科普作者创作中有关旧科学的关切点。如果我们抱着多了解旧科学作品的时代意义,《星际信使》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切入点。要了解天文学的发展,特别是从裸眼转向望远镜天文学的关键转折,《星际信使》更是一本不可或缺的科学与科普经典。
参考文献:
[1] Stillman Drake, Galileo at Work: His Scientific Biograph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8).
[2] Tycho Brahe, De mundi aetherei recentioribus phaenomenis (Vranibvrg, 1588).
[3] Lane Cooper, Aristotle, Galileo, and the Tower of Pisa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35).
[4] William A. Wallace, Galileo’s Early Notebooks: The Physical Questions. A Translation from the Latin, with Historical and Paleographical Commentary (Notre Dame: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77); Willian A. Wallace, Galileo and His Sources: the Heritage of the Collegio Romano in Galileo’s Science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c1984), chs. 1-3.
[5]黄一农. 比例规在火砲学上的应用. 科学史通讯, 台北,1996,第 15期,页 4-11.
[6] Robert Westman, “The Copernicus and the Churchs,” in David C. Lindberg and Ronald L. Numbers (eds.), God and Nature: Historical Essays on the Encounter between Christianity and Science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6), pp. 76-113.
[7] Stephen Pumfrey, “Harriot's Maps of the Moon: New Interpretations,” Notes and Records of the Royal Society, 63 (2009): 163-168.
[8] Pasquale M. D'Elia, Galileo in Cina: Relazioni attraverso il Collegio Romano tra Galileo e i gesuiti scienziati missionary in Cina (1610-1640) (Romae: Apud Aedes Universitatis Gregorianae, 1947). English edition was translated by Rufus Sutor and Matthew Sciasia as Galileo in China: Relations through the Roman College between Galileo and the Jesuit Scientist-Missionaries (1610-1640)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0).
[9] 伽利略著,范龢惇 (Albert Van Helden)英译、序言、简介与结论. 徐遐生(英)序,徐光台中译与导读,星际信使 (Sidereus nuncius, 1610), 台北:天下文化,2004.
[10] 徐光台. 异象与常象:明万历年间西方彗星见解对士人的冲激. 清华学报, 新竹,新 39卷 4期,2009年 12月,页 52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