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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学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4-06 18:49:29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安全学论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安全学论文

篇1

健全学校的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与各科室、各科室与所分管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做好各部门与个人的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使安全工作落实到个人,形成学校安全领导重视,重点突出,层层落实,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全校教师对安全工作的危机感和责任感,真正把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学校安全管理机构的管理功能,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实行校园安全隐患及查及报及落实制度,达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目标。通过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过程监督,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效性。加强学校保卫职能部门的工作力度,定员定岗,落实责任制,每月进行考核,提高保安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保卫小组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中的作用。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明确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班主任、生活指导老师、心理辅导老师在学生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他们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中的作用。

制定保安、门卫和夜间值班制度,严守校门关,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检查、登记工作和夜间巡逻工作的管理,提高警惕,堵塞漏洞;加强对校长室、微机房、实验室、档案室、财务室、电子备课室、各功能室、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等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学校各项教育、教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对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实验、社会实践、等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教育、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加强对学校消防的管理,完善教学区、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办法,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更换过期药品,确保安全隐患排整治到位率达100%,以提高全校师生的防火意识。加强学校的卫生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管理,严格按上级要求规范各项操作流程,积极预防长重点防范危及师生安全的食物中毒、传染病等事故的发生,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意识。加强对校园内车辆通行和停放的管理,严格执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与车主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每天的随车人员,确保学生上学、回家的交通安全。建立和健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突发事件应急处预案,定期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并建立各种快速反应组织。

加强对全校师生的安全和法制教育,按照,《公民道德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面、世界观和价值观,重视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疏导,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利用晨会和班会课等时机,每学期向全校师生作两次安全知识的专题宣传教育,聘请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作两次法制教育和

交通安全教育的辅导报告。 在学校宣传栏中设立安全和法制宣传专栏,加强对全校师生日常的普法教育和安全知识宣传,使全校师生的法制和安全意识得以提高。定期在学校网站以“学校安全简报”形式对学校安全进行小结与安全重点工作的提示,同时,列举安全案例及分析,力求使所有教职工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消防设施的教育,尤其对住校生,总务处要专门开会。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消防演练,使学生基本掌握突发火灾事件时的逃身方法,初步掌握一些基本的灭火方法。

所有教职工做学校安全工作的主人,学校要加大安全考核在学校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安全考核得分将作为考核分的系数纳入计算。同时,下发各办公室“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报表”,人人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提高整改措施落实的监督力度。

1、治安管理工作

确保学校保安人员的管理做到“四个到位”,依照学校的保安、门卫制度和巡逻制度,在做好校门和学校重点部位的值班和巡逻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有及时的、明确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对学校建设过程中的施工人员管理,须与施工单位签定治安工作协议书。做好涉校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发现异常举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全方面关心每一位教职工,及时化解矛盾。认真做好校园治安情况的巡查工作,学校行政总值每天对学校的治安状况进行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和反馈;宿舍管理员及值宿教师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加强夜间巡查工作,对校园内、宿舍区发生的治安事件做到有记录、有分析,对校园内的涉法问题能及时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并能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和取证工作。

2、消防管理工作

认真细致地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学校的消防设施管理人员须经常性地对全校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学校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备。根据季节特点,每年定期开展校园内的消防设施、用电和用火情况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强对住校学生的管理,严禁学生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使用明火,加强对宿舍内的电力设施的监控、维护,严防因线路老化或用电不当引起火灾。

3、交通安全管理

禁止机动车辆在教学区通行,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骑车。门卫加强对进出校门车辆的管理,对机动车辆的停放进行引导。加强对学生停放车辆的管理,杜绝乱停车辆的现象。通过行政总值以及校团委、学生会组织的文明巡查员的对学生放学后遵守交通规则情况的检查,提高学生的校外遵章守法意识。

4、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篇2

老师是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组织者,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媒体也成为大学生进行安全学习的重要渠道。大学生进行安全学习的主要渠道(最多选3项)比例(选取该项人数/756人)由高至低依次是:老师(63.7%)、家长(47.2%)、电视广播(32.6%)、网络(30.2%)、报纸刊物(28.6%)、朋友(27.9%)、同学(14.3%)、其它(9.5%)。其中,辅导员是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组织者,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见表1)。同时,安全专职教师和保卫部门老师也承担着部分安全教育工作。这与相关研究的调查结果相一致[4]。培养大学生的防范意识是当前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主题。大学生认为,高校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最多选3项)比例(选取该项人数/756人)由高至低依次是防范意识培养(79.3%)、责任意识培养(39.3%)、教授法规知识(28.1%)、急救技能培训(27.1%)、自救技能培训(26.5%)、教授应急知识(17.5%)、心理教育(15.9%)、身体训练(13%)、其它(7.2%)。人身安全和防灾知识是当前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重点内容。高校传授安全知识的主要内容(最多选3项)比例(选取该项人数/756人)由高至低依次是:人身安全(72.4%)、防灾知识(53.8%)、国防安全(29.2%)、心理安全(27.1%)、消防安全(26.8%)、财物安全(24.7%)、交通安全(15.6%)、网络安全(5.6%)、其它(5.6%)。

课堂讲授、模拟演习是当前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大学生认为,高校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组织形式(最多选3项)由高至低的比例(选取该项人数/756人)依次是:课堂讲授(57%)、模拟、演习(50.4%)、专题讲座(49.1%)、橱窗、标语宣传(28.9%)、文体活动(19.6%)、网站教育(14.3%)、安全知识考试(8.8%)、个别指导(7.7%)、其它(11.7%)。很大一部分大学生根本接触不到系统的安全教育。这与相关调查结论相一致[5]。在调查中,29%的大学生认为“学校应该将大学生安全教育纳入学分制”;37.6%的大学生认为“应该将大学生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49.6%的大学生认为“应该有安全教育方面的教材或资料”。40%的大学生参加过大学生安全技能培训;33%的大学生认为“学校应该定期举行消防演习”;26.9%的大学生认为“学校开展过避震演习”。33%的大学生认为“学校应该有大学生安全教育网站”。50%的大学生认为“学校建立了与大学生安全教育相关的学生组织”;45.5%的大学生认为“向学长学到了很多安全常识”。

该模式以传授公共安全的系统知识、预防大学生出现安全事故为目标,以传统的课堂讲授、专题讲座和警示标语为主要组织形式,其着眼点在于充分挖掘大学生的记忆能力、推理能力与间接经验在掌握安全知识方面的作用,使学生能比较快速有效地掌握更多的安全信息量。该模式强调教师的指导作用,认为公共安全教育是教师到学生的一种单向传递的作用,非常注重教师的权威性。该模式能够以最小的成本和最短的时间,取得最大范围的教育效果。调查发现,该模式是师生比较认可的主流公共安全教育模式。认知模式在过去的高校公共安全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在当前和今后的一段时期也将占据重要的地位。现在的高校公共安全教育模式正从传统向现代化演进,即从向学生被动传授安全知识模式向学生主动需求安全知识、技能和素养模式转变[6]。

关怀模式该模式是大学生在辅导员、心理健康指导教师等实施者的指导下,解决面临的公共安全问题,以损失最小化为原则尽快摆脱个人处境不利的局面,从而提高大学生公共安全理论与技能水平的模式。该模式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老师从关爱出发,给予大学生必要的一对一咨询辅导。接受咨询辅导的大学生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存在相同问题的一组大学生。该模式在出现社会危机事件和大学生安全问题时比较常用。与其它公共安全教育模式相比,该模式从人本主义出发,注意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具有关心呵护的情感性、对症下药的针对性、民主交流的平等性、保护隐私的隐蔽性、工作时机的随机性、工作方法的灵活性、教育效果的实效性等突出优势。但该模式需要教师拥有很高的组织能力和业务水平,需要教师非常敏锐地观察、把握当前的公共安全形势和大学生的发展状况,针对不同的学生、学生的不同情况进行辅导,从而避免出现讲解多于启发的局面。因此,该模式很难在大学生中大面积开展。体验模式该模式是把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放到整个社会视野中,以提高大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救助技能为目标,以预防火灾事故、地震逃生和避免踩踏等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为主要内容,以模拟演习、跨领域的警校合作和校外大学生“安全教育基地”等为主要组织形式。该模式强调安全教育实践,是当前高校中普遍采用的公共安全教育模式,也是比较受大学生欢迎的一种公共安全教育模式。该模式可以促进大学生对公共安全从理性认识到感性认识的内化过程,“可以使学生设身处地、身临其境地感受诸如火灾、地震等安全问题,增强广大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的能力。”[7]但是,该模式需要依靠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支持,不可控的影响因素较多,因此在教育实践中实施的难度较大。复合模式#p#分页标题#e#

篇3

二、小学安全管理“圈养”现象的思考与对策

(一)改变管理理念,以人为本

对于当前小学生的安全管理问题,校方在管理中,对相关规章制度的过分依赖、对科学技术的非理性崇拜等表明,小学生的安全管理实践中,狂热追求绝对安全,在管理中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人性化,曲解了“以人为本”的真正含义,当安全被人们所崇尚,当冒险性活动在本质上被遭到质疑时“,圈养”就已经成为了安全管理价值观的必然产物[2]。因此,要想改变安全管理中的“圈养”现象,首先就需要从改变管理者的管理观念开始。安全管理者,要端正管理理念,不要完全依赖管理规则,应该适当地让学生对自己角色进行定位,要遵循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理念,不能把一味的禁锢与束缚当成管理的主要手段,注重学生的主体性,在控制好安全事故的同时,真正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从而构建出一个充满人文色彩的安全管理圈。

(二)强化“人防”,加强安全管理

学校在安全管理过程中,要强化“人防”管理。推行“一岗双责”的加强细节管理,工作制度,要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学校要严格实行进人登记和值班制度,并可以在课间设立两级安全岗:一是在楼道拐角处设置教师安全岗,制止学生不安全行为;二是培养小小文明劝导员,在操场上巡视并及时劝导不文明的行为。另外,教务处要对教学秩序、课间和课外活动秩序、教学设施安全情况等进行严格检查,要保证有检查、有记录、有签字,真正落实督促整改情况。

(三)提高安全意识与能力,培养良好习惯

在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是重要环节。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合理引入安全事故的案例,例如,2013年,重庆彭水县的一所小学就发生了一场学生踩踏事故,导致数十人受伤;2013年,重庆合川区某小学学生为了救落水好友,不幸身亡;2014年重庆某校,两名小学生由于发生口角而引起的打架致伤事件等等。通过这些安全事故案例,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多开展一些安全实践活动从生活学习中逐步培养学生的安全习惯。比如,火灾是一种常见的安全性事故,在火灾中学生的受伤率较高。因此,教师就可以播放火灾预防措施的相关资料视频,也可以开展一些学生火灾的逃生训练,并对相关逃生知识进行安全教育讲解,降低火灾发生时对学生造成的伤害。另外,要坚持排队放学,规范楼道管理,过马路走斑马线,加强学生午餐管理,确保学校饮食安全,养成师生的安全习惯。

(四)建立全面的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篇4

进入双口小学教学楼,一条安全空间教育长廊映入眼帘。安全教育长廊的第一部分是双口小学的安全教育主题墙——金色童年,平安健康,上面是双口小学开展的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教育照片展。包括“法制宣传”活动,“大手拉小手”活动,“做文明交通人——我参与”活动,“文明交通人,从我做起”活动“,火灾逃生演习”活动。安全教育漫画展,选取的都是贴近孩子们生活的画面。长廊的第三部分是安全教育标识,涵盖了交通安全标识、警示标识、消防安全标识、禁止标识,既可以拓宽学生的安全知识,又具有警示作用和教育的作用。

站在一旁的双口小学副校长林景红对记者说:“我们的特色从硬件上看主要是交通安全教育实景场地和一楼的安全教育长廊。以这两个硬件为抓手开展的活动有参观安全教育长廊各部分,写出观后感;隔周上一次安全教育校本课,学校为每一名学生购买了校本教材,要求教师有教案”。记者从长廊的中看到学生们学习交警操的照片,联想到来到学校时门口的“小交警”,便向该校领导了解其中的关系。据双口小学刘学丽介绍,双口小学与交警队保持着紧密联系,每学期开学以及学期末,都会举办讲座、授予小黄帽等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为了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双口小学还成立了小交警队,并联系交警教授交警队员交警指挥动作。

学校还在此基础上编排了交警操,向全校师生推广。9点30分是双口小学的大课间,今天由于雾霾天气严重,学校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规定,取消了全部学生户外活动。但是学校在室内安排了学生活动,记者发现所有教室学生们正在听着广播练习交警操。同学们练习地很专心,动作也努力到位。等练习结束,学生们走出教室活动,同学们在教学楼走廊中全部排队靠右行走、走便道、拐直角,在楼道内,学生们也单排靠右行走。学生们走得很自然,即使一个人行走,也都是相同的方式,感觉这些行为已经成为他们的日常习惯。刘学丽告诉记者,“好习惯的养成不是靠教师单纯枯燥的说教得来的,而是在学生自觉地学习、实习中逐渐习得、养成的。

对于小学生来说,安全教育就是安全习惯的养成教育,需要学校与教师在一点一滴中渗透安全意识,培养安全习惯,才能真正达到安全教育的效果。”人们单次行为具有偶然性,长时间的自主的行为俨然已成为人们的习惯,这就是教育的力量。天津市北辰区武保科科长赵恩旭对记者说:“北辰区教育局在天津市教委和北辰区政府的指导下,历来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不论是在规章制度、教育管理,还是在师生发展、安全保障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双口小学按照自身特点,强化在硬件配套、制度、管理等方面,从强化学生行为习惯养成、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出发,从而发展出了极具特色的交通安全教育。这对一个农村学校来说实属不易。”儿童时期是天真烂漫的时光,同时也是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时间段。学校、社会、家庭应该多方配合,形成孩子健康成长的良好的环境,让他们不断增强安全意识,不论是交通安全还是其他方面都具有良好行为习惯,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作者:孟庆川 张平

篇5

1引言

在过去的很多年,计算机组网的传输媒介主要依赖铜缆或光缆,构成有线局域网。但有线网络在实施过程中工程量大,破坏性强,网中的各节点移动性不强。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无线网络作为有线网络的补充和扩展,逐渐得到的普及和发展。

在校园内,教师与学生的流动性很强,很容易在一些地方人员聚集,形成“公共场所”。而且随着笔记本电脑的普及和Intemet接入需求的增长,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迫切要求在这些场所上网并进行网上教学互动活动。移动性与频繁交替性,使有线网络无法灵活满足他们对网络的需求,造成网络互联和Intemet接入瓶颈。

将无线网络的技术引入校园网,在某些场所,如网络教室,会议室,报告厅、图书馆等区域,可以率先覆盖无线网络,让用户能真正做到无线漫游,给工作和生活带来巨大的便利。随后,慢慢把无线的覆盖范围扩大,最后做到全校无线的覆盖。

2校园网无线网络安全现状

在无线网络技术成熟的今天,无线网络解决方案能够很好满足校园网的种种特殊的要求,并且拥有传统网络所不能比拟的易扩容性和自由移动性,它已经逐渐成为一种潮流,成为众多校园网解决方案的重要选择之一。随着校园网无线网络的建成,在学校的教室、办公室、会议室、甚至是校园草坪上,都有不少的教师和学生手持笔记本电脑通过无线上网,这都源于无线局域网拓展了现有的有线网络的覆盖范围,使随时随地的网络接入成为可能。但在使用无线网络的同时,无线接入的安全性也面临的严峻的考验。目前无线网络提供的比较常用的安全机制有如下三种:①基于MAC地址的认证。基于MAC地址的认证就是MAC地址过滤,每一个无线接入点可以使用MAC地址列表来限制网络中的用户访问。实施MAC地址访问控制后,如果MAC列表中包含某个用户的MAC地址,则这个用户可以访问网络,否则如果列表中不包含某个用户的MAC地址,则该用户不能访问网络。②共享密钥认证。共享密钥认证方法要求在无线设备和接入点上都使用有线对等保密算法。如果用户有正确的共享密钥,那么就授予该用户对无线网络的访问权。③802.1x认证。802.1x协议称为基于端口的访问控制协议,它是个二层协议,需要通过802.1x客户端软件发起请求,通过认证后打开逻辑端口,然后发起DHCP请求获得IP以及获得对网络的访问。

可以说,校园网的不少无线接入点都没有很好地考虑无线接入的安全问题,就连最基本的安全,如基于MAC地址的认证或共享密钥认证也没有设置,更不用说像802.1x这样相对来说比较难设置的认证方法了。如果我们提着笔记本电脑在某个校园内走动,会搜索到很多无线接入点,这些接入点几乎没有任何的安全防范措施,可以非常方便地接入。试想,如果让不明身份的人进入无线网络,进而进入校园网,就会对我们的校园网络构成威胁。

3校园网无线网络安全解决方案

校园网内无线网络建成后,怎样才能有效地保障无线网络的安全?前面提到的基于MAC地址的认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数据管理的问题,要维护MAC数据库,二是MAC可嗅探,也可修改;如果采用共享密钥认证,攻击者可以轻易地搞到共享认证密钥;802.1x定义了三种身份:申请者(用户无线终端)、认证者(AP)和认证服务器。整个认证的过程发生在申请者与认证服务器之间,认证者只起到了桥接的作用。申请者向认证服务器表明自己的身份,然后认证服务器对申请者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将通信所需要的密钥加密再发给申请者。申请者用这个密钥就可以与AP进行通信。

虽然802.1x仍旧存在一定的缺陷,但较共享密钥认证方式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IEEE802.11i和WAPI都参考了802.1x的机制。802.1x选用EAP来提供请求方和认证服务器两者之间的认证服务。最常用的EAP认证方法有EAP-MD5、EAP-TLS和PEAP等。Microsoft为多种使用802.1x的身份验证协议提供了本地支持。在大多数情况下,选择无线客户端身份验证的依据是基于密码凭据验证,或基于证书验证。建议在执行基于证书的客户端身份验证时使用EAP-TLS;在执行基于密码的客户端身份验证时使用EAP-Microsoft质询握手身份验证协议版本2(MSCHAPv2),该协议在PEAP(ProtectedExtensibleAuthenticationProtoco1)协议中,也称作PEAP-EAP-MSCHAPv2。

考虑到校园群体的特殊性,为了保障校园无线网络的安全,可对不同的群体采取不同的认证方法。在校园网内,主要分成两类不同的用户,一类是校内用户,一类是来访用户。校内用户主要是学校的师生。由于工作和学习的需要,他们要求能够随时接入无线网络,访问校园网内资源以及访问Internet。这些用户的数据,如工资、科研成果、研究资料和论文等的安全性要求比较高。对于此类用户,可使用802.1x认证方式对用户进行认证。来访用户主要是来校参观、培训或进行学术交流的一些用户。这类用户对网络安全的需求不是特别高,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能够非常方便而且快速地接入Intemet,以浏览相关网站和收发邮件等。针对这类用户,可采用DHCP+强制Portal认证的方式接入校园无线网络。

如图所示,开机后,来访用户先通过DHCP服务器获得IP地址。当来访用户打开浏览器访问Intemet网站时,强制Porta控制单元首先将用户访问的Intemet定向到Portal服务器中定制的网站,用户只能访问该网站中提供的服务,无法访问校园网内部的其他受限资源,比如学校公共数据库、图书馆期刊全文数据库等。如果要访问校园网以外的资源,必须通过强制Portal认证.认证通过就可以访问Intemet。对于校内用户,先由无线用户终端发起认证请求,没通过认证之前,不能访问任何地方,并且不能获得IP地址。可通过数字证书(需要设立证书服务器)实现双向认证,既可以防止非法用户使用网络,也可以防止用户连入非法AP。双向认证通过后,无线用户终端从DHCP服务器获得IP地址。无线用户终端获得IP地址后,就可以利用双方约定的密钥,运用所协商的加密算法进行通信,并且可以重新生成新的密钥,这样就很好地保证了数据的安全传输。

使用强制Portal+802.1x这两种认证方式相结合的方法能有效地解决校园网无线网络的安全,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来访用户所关心的是方便和快捷,对安全性的要求不高。强制Portal认证方式在用户端不需要安装额外的客户端软件,用户直接使用Web浏览器认证后即可上网。采用此种方式,对来访用户来说简单、方便、快速,但安全性比较差。虽然用户名和密码可以通过SSL加密,但传输的数据没有任何加密,任何人都可以监听。当然,必须通过相应的权限来限制和隔离此类用户,确保来访用户无法访问校园网内部资料,从而保证校园网络的高安全性。校内用户所关心的主要是其信息的安全,安全性要求比较高。802.1x认证方式安装设置比较麻烦,设置步骤也比较多,且要有专门的802.1x客户端,但拥有极好的安全性,因此针对校内用户可使用802.1x认证方式,以保障传输数据的安全。

4结束语

校园网各区域分别覆盖无线局域网络以后,用户只需简单的设置就可以连接到校园网,从而实现上网功能。特别是随着迅驰技术的发展,将进一步促进校园网内无线网络的建设。现在,不少高校都已经实现了整个校园的无线覆盖。但在建设无线网络的同时,由于对无线网络的安全不够重视,对校园网无线网络的安全考虑不够。在这点上,学校信息化办公室和网管中心应该牵头,做好无线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完成全校无线网络的统一身份验证,做到无线网络与现有有线网络的无缝对接,确保无线网络的高安全性。

篇6

2保证通用电器安全及设备检修安全

学校中较多的通用设备主要有插座及一些携带式设备。插座包括单相两孔、三孔、三相四孔。其中三孔及三孔的插座都有专用的接地或接零线的插孔,这些插孔必须与学校实验室的地线、零线进行连接,同时明装插座的安装高度应不低于地面一点三到一点五米,暗装插座应离地零点二到零点五米。携带式的设备在进行使用时经常需要移动,因此比较容易出现碰壳的事故,并且这些设备容易由于拉、磨等因素而导致电源线的绝缘发生损坏。因此,对于这类设备必须做好绝缘安全措施,如对其进行接零接地、双重绝缘等。对学校的用电器进行检修时容易出现触电事故,因此,检修时应做好防护措施,可以采用部分或全部停电的情况下进行检修。在进行停电时,应注意避免出现误合闸的情况,并且应密切注意多回路的线路,防止其突然来电。同时还对已经停电的设备及线路进行验电,之后使用专门的放电设备来消除检修设备上的残存的静电。

篇7

本文认为,责任承担机制的设计,首先要考虑学生受伤能够获得必要的赔偿,其次在督促学校消除事故隐患的同时,避免让学校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归责原则就是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准则。"它是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确定侵权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原则。"[1]按照我国侵权行为法的理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分为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

(一)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排除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其主观上有无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均应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第7 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它是一种基于法定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其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有效弥补受害人因特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这一原则的适用将严重地加重一方当事人的责任,各国的民事法律制度对其适用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学生公共安全事件不属于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应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案件类型,因此不管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都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确立无过错责任原则本意在于促使行为人能够以足够勤勉谨慎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尽量保障周围群众与环境的安全,以免对他人造成损害结果。"[2]在特殊的侵权领域,行为人的勤勉和谨慎程度不容易判断,过错也不容易判断,所以确立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就应当承担责任。但在学生公共安全事件领域中并不存在上述困难,一般来说,完全可以通过建立完善而严格的制度来对学校及其教师的职责作出明确的要求,因此,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学校而言,确实是一种过于严厉的责任规定。从境外关于学生公共安全事件的归责原则来看,没有一个国家确立无过错责任原则,要求学校必须对学生的人身伤害承担无限风险,各国普遍采取的观点是学校的有限责任论。要求学校承担过于沉重的责任,会造成学校的负担,会使学校丧失开展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教学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最终将损害广大学生的利益和我国的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无过错责任是以保险制度为基础,通过保险制度分配损害,法官和陪审员"只要知道哪一方面是有投有保险的事实,就会相应地影响到他们的判决。"[3]目前,我国的学校责任保险制度尚未全部建立,学校承担无过错责任的保险基础上不具备,要求学校承担无过错责任,既不符合国际惯例,学校也无法承受。

(二)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以公平考虑作为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合理地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对于公立学校而言,也应当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但是,在赔偿标准和范围内可以适当减少。因为公立学校是国家财政拨款,而且我国的教育经费原本就不足,在很多方面都处于劣势,如果赔偿很多这势必会造成学校己经捉襟见肘的教育经费被用在无过错时的补偿中,使教育改革和发展在物质保障上更加步履维艰,这极大地违背了教育规律,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的大相径庭。对于私立学校而言,其对学生的义务一般是高于法定义务的,故应按其承诺的义务承担责任,但这不是说私立学校就不负有法定的义务,如未成年人的受伤是在其承诺义务之外的,其仍应按法定义务承担责任,这也是学校这类公益法人所必须遵守的最低规范。学校承担责任,最终却由保险公司给钱,责任实际是通过保费的收取,由全社会来承担的。所以,适当给予受害学生补偿对于私立学校来说,并没有实质的损害,不致因承担责任而影响学校的教学、管理活动。我国一位学者认为, "公平责任可以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损失, 维护当事人之间经济利益的平衡, 从而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体现了富者对穷者救济这一社会主义道德规范。"[4]

(三)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39 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在学生公共安全事件中,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学生应区别对待,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幼儿园和学校来证明自己对于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没有过错,如果幼儿园和学校不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限制行为能力学生发生的学生公共安全事件,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学校存在过错时,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学校没有过错,就不必承担责任。过错推定原则时过错责任原则在实践中的具体适用,因此,从整体上看,学生公共安全事件所采取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1.学校过错的认定标准

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符合法律赋予学校保护学生的义务和学生的监护人委托学校对被监护人的教育、管理、保护责任规定,有利于学校履行其职责。对于学校来说,在此处,不管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分析学校是否有过错,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具体分析。法律上的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 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过失包括两种: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学校已经预见到自己在安全保卫工作方面尚不到位,但却存有侥幸心理而认为可以避免,或者认为在短期内不会发生但结果却出现了学生公共安全事件。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学校应当预见本校的某些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学生会受到损害,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结果导致学生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在学生公共安全事件中,学校因故意而造成公共安全事件的情况比较少,大部分公共安全事件是由于学校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引起的。过错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产物,在对学校主观方面进行确定时,有两种不同的标准。第一种是主观标准说,"主观标准是指通过行为人主观心理来判断其有无过错。倘若行为人主观上无法预见自己的行为将会发生的后果,那么他对该后果不负责任;相反,倘若行为人主观上可以预见损害结果,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5]采用主观标准说有利有弊,虽不致加重行为人的责任,但却会不适当地放纵行为人的某些责任。究其原因有两个:第一,主观标准说依赖于对每个行为人的预见能力做出科学准确的判断,这对法官、对相关当事人来说都并非易事。每个人的认识能力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是受到各自的智力状况、各自所处的客观环境、各自所掌握的业务技术与专业背景等因素的影响。每个人对行为后果的认识能力不同,同样预见能力也各有差异。即便对于同一种后果,这个当事人能认识,但是对于另外的当事人就不一定会认识或预见到了。第二,主观标准说只注重行为人个人的预见能力,并没有考虑行为人应当预见的问题,也没有考虑行为人是否必须深思熟虑作出合法合理的行为选择来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因此会导致那些应该预见而未预见其行为后果的行为人被不适当地免除责任。综上所述,如果一些特定行为可以反映出对学生的生命和健康权利较为明显地不注意,可是因为行为人的认识能力和预见能力迥异,如果司法实务者不可以清晰地判定该行为人是否能够预见到其行为后果,就不能合理地认定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也就不能让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行为必然会纵容该行为人已经实施的加害行为,并使受害学生本来可以依法获得救济的权利受到侵害,这无疑给受害学生造成"二重侵害"。由此,我们主张对学校过错的认定应采用第二种标准--客观标准说。"客观标准则认为,虽然过错是一种主观活动,却要通过客观行为来判断,因此只能依据客观事实来认定过错。"[6]

之所以说客观说更符合实际,是基于两点考虑:第一,学校绝大部分是基于过失而对学生公共安全事件承担赔偿责任,采用客观标准检验这种过错更具有可行性与操作性;第二,学校是法人,若采用主观标准来确定法人的过错势必会牵涉法人的主观意思,法人是自然人的组合体,法人的意思与个人的意思不易区分,而且个人的认识能力受到各自所处的客观环境、各自所掌握的业务技术与专业背景等因素的影响,所以采取主观说来判断法人过错难度更大。

2.学校的注意义务标准

认定学校过错还应当以学校是否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标准。认定学校过错责任应当以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为准。首先必须要明确学校职责的来源。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负有的教育、管理、保护职责,来源于《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的规定。学校是否尽到职责,应当以其是否履行了法定义务以及是否在可预见的范围内尽到了谨慎勤勉的注意义务为认定依据。方益权教授从"合理而谨慎的人"出发,提出"良家父"或"中等偏上标准说"的注意义务是较为科学的,从而对学校的过错进一步作出认定。笔者认为,结合学生的年龄、智力状况来认定学校的过错方法是切实可行的。在面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学校所应承担的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的程度也随之不同,要区别对待。学校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所应尽的注意义务程度要高于限制行为能力学生,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学生的注意义务又要高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学生。这一点在《侵权责任法》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关于学校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责任承担是规定了过错推定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由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心理和生理上的特点,难以对事故发生的情形准确地描述,如果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原则来处理显然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方有失公正。《侵权责任法》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关于学校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责任承担上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相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学校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注意义务程度要减轻了。这类学生具有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具有额一定避免和消除相应危险的能力,所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应在其所能辨认和控制的维度内承担相适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学校也就在相应的范围内减轻了自身的注意义务。

四、学校的补充责任

(一)补充责任的含义及基本规则

1.补充责任的含义

《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人--学校的补充责任。

补充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对一个受害人实施加害行为,或者不同的行为人基于不同的行为而致使受害人的权利受到同一损害,各个行为人产生同一内容的侵权责任,受害人享有的数个请求权有顺序的区别,首先行使顺序在先的请求权,该请求权不能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时再行使另外的请求权的侵权责任形态。"[7]补充责任最大的特征,就是产生的数个请求权存在顺序的区别,权利人必须首先行使顺序在先的请求权;在行使顺序在先的请求权时,第一顺序的责任人不能赔偿、赔偿不足或者下落不明导致请求权不能满足时,才能行使剩余的请求权,以此来保障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得以顺利实现。具体到学校而言,学校首先是负有安全保障责任的。安全保障责任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的人身安全依法 承担的保护义务,如果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主体没有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保义务导致他人受到损害的,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安全保障责任包括独立责任和补充责任。就学校而言,独立责任是指学校对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各种安全设施疏于管理或者没有最基本的安全保障措施,致使学生遭受人身损害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学校的补充责任即是指学校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让学生在自己管理范围内活动的人受到第三人的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在补充责任中,学生的损害是第三人实施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学校仅仅是没有及时有效地防止和制止这种侵权行为的发生,其直接的责任主体是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学校仅仅是在"能够防止制止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2.承担补充责任的基本规则

第一,在补充责任的形态中,即构成直接责任与补充责任的竞合时,受害人应当首先向直接责任人也就是直接侵权行为人要求赔偿,直接责任人应当接受受害方的请求,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满足受害人的权利要求。如果直接责任人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后,补充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就不存在了,受害人不可以再向其请求赔偿,直接责任人也无权向其追偿,因为直接责任人才是真正的侵权人。第二,受害人在直接责任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者赔偿能力不足,以至于不能行使第一顺序的赔偿请求权时,可以要求补充责任人赔偿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责任人没有能力赔偿的范围就是补充责任人需要赔偿的责任部分。换句话说,如果直接责任人赔偿能力不足,补充责任人只须承担直接责任人不能承担的赔偿责任;如果直接责任人没有赔偿能力,补充责任人就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三,补充责任人对直接责任人享有追偿的权利,这是在补充责任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得到的法定的权利。补充责任人有权要求直接责任人承担其赔偿责弥补自己的损失。直接责任人应当满足补充责任人的权利要求,一旦有履行能力之际就必须赔偿补充责任人因承担补充责任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综上所述,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是依据直接责任人的最终履行情况和实际履行能力。有可能是直接责任人没有履行能力时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也有可能是直接责任人赔偿能力不足时的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当然,这也必须与补充责任人的过错程度与应尽的注意义务程度相适应。

(二)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存在的问题

《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对于"相应的"补充责任,我们究竟该如何理解呢?第一种理解为"如果学校有过错,就应当承担由此的补充责任。"[8]第三人也就是直接责任人若不能承担责任或不能完全承担责任,学校作为补充责任人就要承担直接责任人的全部责任或者赔偿不足时的不足部分责任。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直接责任人追偿。但是,学生公共安全事件中往往会存在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直接责任人根本就没有能力承担责任时,那就只能由学校全部承担责任。学校在履行全部赔偿责任后,也没有办法从直接责任人那里得到追偿。这样对学校而言,是显失公平的。因为学校设立的宗旨毕竟是教书育人,传播知识与文化,这样必然会造成学校资金短缺以致无法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第二种理解是"让学校在其过错行为的限度内承担补充责任"。[9]这可能会与实际损害赔偿原则相违背。因为如果按照实际损害赔偿的原则,那么责任人的责任应该是明确的,即损失多少,赔多少。但是承担补充责任的基本规则,补充责任人要承担的补充责任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尽管法律明确规定补充责任人只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补充责任,但是还会与直接责任人的承担能力挂钩。若直接责任人毫无赔偿能力,那么学校必须在全部赔偿责任的基础上根据过错承担补充责任;若直接责任人有百分之三十的赔偿能力,那么学校需要在剩余百分之七十的责任上根据过错承担补充责任;若直接责任人有百分之九十的赔偿能力,那么学校只需要在剩余百分之十的责任上根据过错承担补充责任。

由此可见,按照这两种理解方式去追究学校与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都有一定的缺陷,那么,究竟应当如何处理学校、直接责任人对受害学生承担的侵权责任呢?笔者认为,规定学校承担补充责任是考虑到了直接责任人实施的行为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和直接的责任,而学校主要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不作为,这相对而言是次要的责任和间接的责任,这其中没有重视过错程度对责任承担所起的作用。

(三)过错轻重与原因力大小分析

在数人分担侵权责任的情形下,共同责任如何分担,有两个标准,一是过错轻重,二是原因力大小。其中过错轻重对于共同责任的分担起主要作用。在安全保障义务中的补充责任中,我们除了必须充分认识到承担补充责任的依据之一--过错外,还必须认识到学校的过错的不同程度,因为学校的过错程度不同,那么导致它承担的责任也会有所区别。

1.过错轻重

在共同责任轻重的过错等级上,一般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为故意。故意所为的行为,是最重的过错,应当承担的责任也是最重的。在故意中,直接故意的过错程度重于间接故意。第二等级为重大过失。因重大过失所为的行为,是中等的过错,应当分担的责任轻于故意但重于一般过失。当法律要求负有较高的注意标准,该行为人非但没有遵守这种较高的注意标准,而且连较低的注意义务也未尽到,就是重大过失。第三等级为一般过失。一般过失是最轻的过失,应分担较轻的责任份额,低于重大过失的责任份额。确定一般过失的标准,是负有较高注意义务的行为人虽未尽此义务,但未违反一般人应尽的注意义务,就是一般过失。笔者认为,在学校与第三人的侵权案件中,不存在故意的可能,没有哪个学校会故意让第三人进至本校内行凶伤害学生。通常情况下学校表现为重大过失或者一般过失。根据过错轻重的大小,若学校根本没有尽到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则为重大过失;若学校尽管尽了一定的教育、管理、保护义务但没有很好地履行,存在疏忽和遗漏,则为一般过失。在数人侵权中,过错轻重有大有小,对侵权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2.原因力理论

在侵权构成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多种原因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即为共同原因。共同原因中的各个原因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起着不同作用,就产生了原因力大小的问题。何为原因力?杨立新教授认为"在构成损害结果的共同原因中,各原因对于损害结果发生或扩大所发挥的作用力。"[10]单一原因对于结果的发生,其原因力为百分之百。只有在共同原因中,考察原因力才有现实意义。

一般认为,原因力的大小取决于各个原因的性质、原因事实与损害结果的距离以及原因事实的强度。主要原因是对损害结果的或扩大发生起决定性作用,次要原因是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不起决定性作用。直接原因是指没有介入其他人的行为而直接引起结果发生或扩大。间接原因是指介入他人的行为而直接引起结果发生或扩大。间接原因的原因力低于直接原因的原因力,原因事实距损害结果远的原因力低于原因事实距损害结果近的原因力,原因事实强度小的原因力低于原因事实强度大的原因力。在共同侵权行为中,原因行为的原因力大,行为人应承担较多的责任;原因行为的原因力小,行为人应承担较小的责任。直接责任人与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在顺序上有差别,就是由于直接责任人的行为是造成受害人损害的主要原因、直接原因,而补充责任人的行为是造成受害人损害的次要原因、间接原因。但如果单纯地采用补充责任去处理学校与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又会存在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将过错轻重与原因力大小结合起来解决问题。

3.过错轻重与原因力大小理论综合说

学者对原因力与过错之间有这样的评价:"在所有的案件中,义务、因果关系和原因力的远近性这三个问题都相互交叉。在我看来,他们不过是从三个不同的角度看同一个问题的不同角度。"[11]根据过错轻 重和原因力大小的比较,确定双方当事人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份额。"第一,当加害人过错程度大致相同时,确定各自责任的比例应根据各自行为的原因力大小。第二,当加害人过错程度有很大差异时,根据其过错来判断承担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12]此时,双方当事人各自行为的原因力起着调整衡平的作用:原因力不相等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的比例按照原因力大小来调整,以此来确定赔偿责任;原因力相等的,按照过错程度轻重来确定赔偿责任。从《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7 条和第11 条规定看,学校应当履行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学校的管理层面和工作人员应当履行的职责内容。学校应当研究本单位的治安隐患和紧急事故处理机制;建立适应本学校的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确定本学校的重点保护场所和范围;积极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督促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等等。如果学校根本没尽到上述义务,是典型的不作为,存在重大过失,根据过错轻重及原因力大小,学校和第三人都是直接的侵权行为人,学校也应当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因为学校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这也是侵权行为。对此,应根据按份责任来划分学校和第三人的责任,根据过错的大小来划分学校与第三人的责任,学校只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很好地履行上述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学校存在一般过失。此时,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和学校没有很好地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都是导致受害学生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是原因力结合产生作用。但是学校没有很好地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是间接的,起次要作用,是间接原因,也是次要原因;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直接的,起主要作用,是直接原因,也是主要原因。在分担损害责任方面,学校和第三人应当按照原因力大小,根据比例分担各自的责任。这样,就避免学校为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买单",即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第三人实施加害行为,造成受害学生的损害结果,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原因力,构成侵权责任;校方由于其未合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间接的原因力,结合上述分析,应当先由第三人承担直接责任,在第三人无力承担责任的时候,再根据学校对自己因过错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学生公共安全事件涉及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方面的关系。随着近年来类似血案频频发生,侵权损害赔偿已成为司法实务界遇到的难点。学生公共安全事件地妥善处理涉及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教学模式的采纳,影响深远而重大。由于我国教育立法的滞后和学生公共安全事件研究上的边缘化,该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结合我国目前的教育制度和法律现实,笔者从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加以区分,认为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教育、管理、保护的关系,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监护关系。并且排除了学校在学生公共安全事件中承担无过错责任原则,确立学校可以适用公平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另外,笔者还确立了学校的过错认定标准和所负义务的注意义务标准,结合学校的安全保障义务说明学校承担的补充责任的情形。

参考文献:

[1] 邹文国:"论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载《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__年第4期。

[2] 孙仲波:"浅析中小学校校园侵权的学校责任性质及归责原则",载《三峡大学学报》20__年第31卷。

[3] 王利明著:《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5页。

[4] 王利明著:《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08页。

[5] 方益权:"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过错的认定",载《教育评论》20__年第3期。

[6] 方益权:"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过错的认定",载《教育评论》20__年第3期。

[7] 杨立新著:《侵权行为法专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__年版,第310页。

[8] 韩晓磊:《学校侵权补充责任之反思》,载《湖南社会科学》20__年第1期。

[9] 韩晓磊:《学校侵权补充责任之反思》,载《湖南社会科学》20__年第1期。

篇8

二、农村小学安全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及具体方法

1.农村小学安全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农村小学在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遵循以下的原则:第一,遵循以人为本原则。农村小学在安全管理的过程当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保护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时刻做到以人为本。财产可以再生,而生命一旦失去将无法挽回。当财产安全和师生的人身安全同样受到侵害时,我们首先必须要选择的就是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第二,遵循预防为主原则。农村小学在学校安全管理的过程当中,需要事先制定一系列的安全管理预防措施,从而预防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如果没有事先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预防措施,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我们很容易就会手足无措,不知从何处下手,更无法有效应对。第三,遵循综合治理原则。农村小学在学校安全管理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治理。诸如,学校的火灾隐患、偷窃事件、食堂食品安全以及校外人员的校园入侵等。对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各种问题必须要进行全面综合治理。

2.农村小学安全管理的具体方法

农村小学安全管理的方法有很多,至少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做到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对农村小学来说,要想真正做好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首先必须要做到的一点就是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之后,学校安全管理的各级人员才能够真正用心做好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上至校长下至我们的教师、学生家长都应该对学校的安全负有安全职责。因此,建议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各级人员必须要签订安全责任状,担负起自身应有的安全职责。一旦学校发生安全管理事故,相关责任人必须要负全责。诸如,如果班级内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班主任必须要负全责;如果学校发生外来人员偷窃事件,学校保卫人员必须要负全责;如果体育课堂上学生发生严重的运动损伤,体育教师必须要负全责。在这样的高压之下,我们的相关管理人员必定会恪尽职守,严防可能发生的安全管理事故。目前,国内很多农村小学均采取了这样的做法,并且取得了一定的安全管理成效。因此,这种做法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提倡。第二,增强安全管理教育。实施安全管理教育是增强农村小学安全管理有效性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但是现实情况却是:很多农村小学过分注重学校的学科教学工作,对于安全教育却鲜有涉及。有的农村小学虽然订有安全教育课本,但是却把它束之高阁,仅仅要求学生进行自学。总体来说,目前我国农村小学的安全教育是不合格的,有待完善。事实上,农村小学进行安全教育的途径有很多。诸如,在每周一的全校师生大会上,我们可以实施相关的安全教育;在各学科的课堂教学当中,我们可以实施相关的安全教育。除此之外,我们农村小学可以适当地开展一些安全教育讲座,对师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还可以开展一些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对师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系统化的安全教育对于我们的师生来说会在内心深处建立自我保护意识,在日常的生活和学习过程当中一旦发现相关的安全隐患也会立即警惕起来。这对我们农村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来说是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的。第三,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农村小学要想做好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还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对提高农村小学安全管理的有效性是非常有帮助的。诸如,可以建立完善的门岗值班制度。对门岗守卫人员必须要求他们二十四小时值班。对不是该校人员进入该校必须要进行严格的检查,一旦发现有任何可能侵犯学校安全的隐患存在,必须要严格禁止相关人员进入校园之内。又如,学校必须要制定严格的校园巡逻制度,巡逻人员主要由学校保卫人员和学校教师组成,每天必须要定时和不定时对校园进行巡逻,一旦发现有任何安全隐患,必须要及时进行处理。再如,学校必须要求各学科教师以及班主任严密观察班级内可能发生的安全管理隐患,一旦发现必须要及时进行上报和处理。上述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是非常重要的,它是保障农村小学安全管理的一把利器。因此,我们农村小学必须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对相关的制度必须要进行细化,从而有效提升农村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第四,增强硬件设施建设。事实上,由于处于农村地区,我国很多农村小学的安全管理硬件设施都是非常不完备的。因此,我们的农村小学必须要不断增强自身的安全管理硬件设施建设。如在学校围墙、大门口以及校园的各个角落必须要安装一定数量的摄像头,供相关的安全管理人员全方位对校园进行监控,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问题可以做到快速反应、快速解决。又如,很多农村小学连围墙都没有,这些学校必须要尽快砌围墙,以防出现外来侵犯校园的安全事故。再如,农村小学可以为相关的保卫人员提供一些必备的安全管理设备。例如为保卫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强光手电和警棍等,从而保证校保卫人员更好进行安全管理。除此之外,上级相关教育部门也应该对该问题重视起来,加大农村小学安全管理硬件设施的投资,不断提升农村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第五,打造学校安全文化。除了上述几点,打造学校的安全文化也是非常重要的。农村小学可以在校园的各个醒目角落张贴巨幅标语,如“校园安全,人人有责”,“让安全隐患远离校园”等,时刻提醒学校的师生要注重学校安全。另外,学校还可以打造一个长期存在的安全管理宣传专栏。在该专栏内可以宣传学校安全管理重要性的相关内容,可以宣传国内最新发生的学校安全管理事故,可以宣传学生自我保护的相关方法等。学校还可以定期开展安全管理演讲和辩论活动,通过演讲和辩论活动让师生明确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明确进行自我安全保护的重要性。通过长期的耳濡目染,学校师生的整体安全意识也会在无形中得到有效提升。这对于提高我们农村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也是非常有帮助的。希望我们农村小学在学校安全文化的打造上多下工夫,在校园内建立一个优秀的安全文化。第六,增强学校之间交流。为了做好农村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我们学校还应该积极做好与兄弟学校之间的交流,交流双方优秀的安全管理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农村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性。诸如,校际之间可以经常举办安全管理实践活动,进行安全管理实践演习。在演习的过程当中学校双方积极献言献策,提出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供双方参考。除此之外,还可以采用座谈会的方式进行经验的交流。这样的交流活动对于学校双方来说都是非常有帮助的,有助于有效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经验。

篇9

高中部和艺术楼消防器材确失比较严重。高中部一楼西侧无消防带,四楼西侧消防栓玻璃有裂缝,并且没有喷头;艺术楼一楼缺两个消防带,教师与学生阅览室没有配备灭火器,二楼缺三个消防带;小学部二楼阅览室缺灭火器一个。在消防设施的管理方面,主要存在消防栓钥匙找不到、灭火器不会正确使用等问题。幼儿园一楼东侧消防栓钥匙找不到,高中部一楼西侧丢失消防带,幼儿园餐厅人员不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幼儿园三楼东头应急灯不亮,四楼西侧安全出口指示灯不能正常使用,三号公寓5、6层安全出口不顺畅,比较狭窄,这些问题都存在安全隐患。

二、用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检查中发现,幼儿园四楼微机室有乱充电的现象;初中部一楼仓库有一个多功能插排摆放在地上,一楼体育办公室电源线路比较乱;高中部三楼物理组办公室有电器使用不当现象;国际部留学生宿舍用电量比较大,电路比较复杂,特别是男生宿舍内电器过多,都插在电源上没有拔下来。还有一些特殊机器的使用问题,比如大餐厅一楼的绞面机没有使用说明,餐厅一楼有使用电褥子现象。这些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存在。

三、餐厅消毒不能保证一天三次,个别单位卫生打扫不及时,有堆积的易燃物品。

检查发现,一二楼餐厅均不能保证一餐一消毒。二号公寓楼一层厕所打扫不及时,国际部留学生宿舍东头有堆放垃圾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配齐消防设施,完善安全管理。

初中部三楼微机室需配两个灭火器,艺术楼教师阅览室配一个灭火器,学生阅览室配2个灭火器,小学部二楼阅览室配一个灭火器。幼儿园二楼东侧清理消防栓玻璃上的贴纸,修理三楼东头应急灯和四楼西侧安全出口指示灯;国际部三楼东侧安全出口指示灯需修理;高中部一楼西侧配一个消防带,修理四楼消防栓玻璃,配一个喷头;艺术楼一楼配两个消防带,二楼需配三个消防带;餐厅一楼煤气罐要远离炉灶;锅炉房、文印室、胶印室杜绝有明火出现。幼儿园餐厅人员要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各楼层消防栓钥匙一定要明确责任人。

(二)、及时检修、规范用电

篇10

学校领导阶层必须要转变观念,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纳入到领导班子的视线,进入校级领导的日常工作范围内,并要形成一个主要领导日常监督、分管领导亲自上阵、其他领导积极配合支持、所有部门密切配合的管理体系。学校必须要树立起“以德育为核心,以”教学为中心,以安全为前提”的理念。在进行分工时,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须要在科学发展关的指导下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大胆改革创新。在行政分工上,必须要分配一名副校长主管安全和后勤工作,党委分工上,校长必须要用于担当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将可以更好的保障食品卫生工作的开展,具体的管理责任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关键所在。对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坚持以管理为主线,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可以成立两个小组,一个小组主要行使学校的行政职能,由校长担任组长,相关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各个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另一个则是由专门分管食品安全的副校长为组长、分管食品的主任为副组长、承包人为成员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相关小组相互监督配合,具体负责好食堂和学校超市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多方合作,构建食品安全防控体系

食品安全防控体系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学校必须要加强区、校合作与校校合作的食品安全,共同搭建期一个全新的作食品安全防控平台,通过共同的努力最终达到一个“互动”的、“双赢”的方式。学校应该与其他学校共同合作筹建起学校食品安全协作组,并积极的与周边的学校进行合作,最终构建起区、校合作,校校合作的食品安全防控体系。协作小组要以“平安校园”为主要宗旨,共同打造出“区——校”“校——校”联合、互助合作平台,并让协作小组发挥以下功能:

(1)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工作,落实与学校相关的各项卫生安全的政策;

(2)及时掌握周边区域内各个学校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及动态,并相互配合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食品卫生安全预警制度;

(3)让校内的卫生安全自查与互查以及经验交流成为一种制度,共同维护;

(4)积极寻找并推荐优秀的、有保障的食品供应商企业与学校合作,为学校供应食品;

(5)各个学校必须要培训出自己的卫生管理部与员工,同时还应该加强对师生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

篇11

(一)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海报

我们经常在电视和广播上看到食品安全卫生的相关报道,但中小学生理解能力相对较弱,并且对这些信息不怎么感兴趣,致使此类宣传途径并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

(二)通过与父母、老师、同学之间的交流

经常和中小学生在一起的人无非是他们的父母、老师和同学,当父母得知一些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的时候,自然会告诉他们的孩子,什么东西不能吃,什么食品不健康,老师也会经常告诉学生们一些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中小学生们在一起玩耍的时候,互相之间也会聊一些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但是这些信息是零星的、不系统的,而且容易忘记。

二、Flas对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可行性

Flash是一个网页交互动画制作工具,与其他工具相比,它具有矢量描述、播放流畅、数据量小等特点。而且用Flash制作的动画数据量很小,有利于它在互联网上传输,方便使用者在互联网上直接调用运行。考虑到目前多数学校都建立了自己的局域网,采用Flash技术制作一套食品安全方面的动画宣传片,可行性较好,也具有更多的实用价值。

(一)Flas是中小学生喜欢观看的形式

当前,中小学生非常喜欢观看Flas片,将中小学生需要掌握和了解的食品安全知识进行系统的梳理,运用形象、夸张等手法将这些知识点制作成Flas片的形式,必然会受到学生们的喜爱。并且,现在的网络、电脑已经非常普及,Flas非常适合在网络上传输,这些都将为Flas普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提供基础。

(二)Flas制作容易,成本较低,周期短

Flas目前受到多数人的追捧,许多中学都已经开设了Flas制作课程。Flas容易学习、制作简单、制作周期较短、成本较低,这些都为用Flash来制作食品安全知识动画片提供了保证,使其作为一种新形式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途径变为可能。并且通过Flash制作的动画体积小,适合在网络传输,非常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