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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联盟的设计、构建与发展我市作为农业大省的省会,承担着保障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的重任,为应对农业资源要素瓶颈和耕地资源减少不可逆转、水资源严重短缺、生态环境压力不断加大、农业生产成本持续上升、从业人员素质下降等制约因素,必须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研究为先导,结合我市创新型龙头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研发机构以及核心专利、知名商标的行业布局,确定产业技术创新的战略目标、战略方向和重点任务,提升战略引领能力,制定现代农业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把握环渤海经济区崛起和京津冀优势互补合作发展的机遇,通过组织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谋划、设计、构建和发展,充分利用京津冀科教优势,整合科技资源,加速技术转移,强化自主创新,走技术集成、协同创新、集群发展之路,把握市场脉搏和现代消费趋势,加快省会农业现代化、集约化、市场化、社会化进程,实现农业产业化,产业集群化、农民职业化、农村信息化和新型城镇化,为我市农业产业发展转型、构建省会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强化产业链和创新链建设,创新农业发展方式,依据我国现代农业和涉农重点产业发展趋势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方向,结合我市实际与区域特色优势,谋划我市农业梯次产业培育重点,着力发展生物种业、食品产业、生物农药、工厂化农业、饲料产业、中兽药产业、生物肥料、农机装备、山区特色农产品和农产品物流、农村信息化等新兴产业集群,制定石家庄现代农业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战略规划和全市农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规划,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全市构建由优势骨干企业牵头,中小企业和研究机构组建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达10家以上,加盟企业达到300家,从而探索建立联盟良性发展机制,完善产业链构建,实现产业集群市场利益最大化,促进以产中为主的传统农业向产前、产后环节不断拓展延伸,向农业产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进军,增强产业整体的关联效应和技术对资源的增值增效作用,为保障粮食与食品安全和农民增收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2构建和完善长效合作机制,优化联盟协同运营模式
应坚持“面向市场,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创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遵循联盟内在规律,增强联盟内生动力,健全联盟运行管理制度,组织产业技术创新活动,进一步完善联盟的利益机制、责任机制、信用机制和开放创新的组织协同机制,修炼联盟内功,培育联盟生态,为促进联盟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一是形成契约协商、互惠共享的利益机制。利益机制是联盟发展的核心,是形成联盟产业技术创新价值链的最直接的体现。利益联合、利益创造、共同利益最大化以及利益分配合理化是联盟组织的生命之源。联盟应坚持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和“利益平衡、利益共享、利益约定”原则,形成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核心的契约协商、互惠共享的利益机制。二是形成分工协作、责权明晰的责任机制。责任机制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的基础,责任机制要有利于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强化科研规范和伦理道德教育,严肃违约责任追究,加大对联盟中的欺诈和背叛行为的惩罚力度。制定联盟技术创新项目与过程管理办法,调动各方的积极性,确保项目合作实施和目标实现。三是建设相互信任、信息沟通的信用机制。信用机制是联盟发展的保障,联盟信用机制在于保障成员在协议框架下履行各自的责任。推进联盟信用机制建设,应通过建立联盟信用评价体系、完善成员准入退出机制,组织开展信用管理和考核评价、建立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促进信息交流、沟通协调,促进成员单位建立良好的自律机制和合作关系。四是推动建立开放创新、合作交流的协同机制。整合资源推进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面向目标市场设定联盟创新目标,推动产业整体发展。构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立产学研用结合、创新链与产业链衔接、大中小企业协作的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优势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共享和联盟间的合作交流、互利共赢,是联盟作为产业技术创新组织开放发展的必然要求。促进知识在合作组织间的转移、共享、集成和再创造,实施“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战略,塑造和保护产业核心竞争力,构建支撑产业高端发展的协同创新机制。
3加强联盟建设危机管理、系统防控联盟失败风险
一是制定联盟建设管理办法,规范联盟构建基本条件、组织架构、运行制度,完善联盟顶层设计,构建市场化、民主化、社会化的联盟管理机制。二是对联盟实行定期评估考核制度,参照科技部组织开展联盟评估工作模式及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估工作方案,重点对联盟创新活动、创新绩效、服务产业、运行管理和利益保障等情况进行自我测评及第三方综合评价。三是建议省市有关部门设立农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专项计划,促进联盟完善组织架构、明确目标任务、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运行机制,组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提升协同创新效率。
4大力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建设科技型企业家队伍
加快构建和发展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培育产业技术创新的领头羊。针对目前我市42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属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不足15%、省级创新型企业不足5%的现实情况,应组织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程,着力引导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向科技型企业发展,农业科技企业向创新型企业发展,实现农业企业的转型升级,提升创新能力,提质增效,做优做强,更好地构建核心产业链和配套产业链,带动中小企业和农业合作组织加强农科教、产学研合作,走技术集成、协同创新、集群发展之路,通过市场优胜劣汰和政府扶优挺强,培育一批现代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成为产业技术创新的行业领军企业和农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更好地发挥龙头企业推动产业发展的核心引领作用,提升核心企业领导力,打造区域核心竞争力。
5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农业品牌竞争优势
随着经济、科技全球化进程加快,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和核心竞争力,成为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和产业创新联盟建设的重要支撑与战略关键。农业产业创新联盟应勇当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先锋,深入贯彻实施农业部《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2013年1月农业部、科技部、知识产权局联合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和农业发展规律与自身特点,明确知识产权战略目标重点、健全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通过提升农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与自主品牌,提高特色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强产业链竞争优势,努力提升联盟协同运用与集群管理服务能力、集体维权与行业自律能力,把握技术创新的制高点、市场关注点和产业生长点,培育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提升联盟农业知识产权质量,推动农业知识产权联营和商品化、产业化、资本化。
许多事实表明,内因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外因总是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的。因此,尽管企业外部的动力要素对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它们作为外因,只有通过诱导、唤起、驱动而转化成内因,才能实现其动力效能。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真正主体。要大幅度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的机制与模式,探讨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这种动力是存在于企业技术创新系统内部和外部、对技术创新活动产生驱动力的各要素之和。
一、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
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可能获得的经济利益和相对竞争优势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其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1.企业利益驱动。企业在参与技术创新活动之前,一方面要对创新活动的净收益和创新收益的滞后期进行预测,另一方面要对创新活动的风险和自身的创新能力进行估价,只有能在预期的时间范围内取得较高预期收益,又因风险适度、能力较强而能有较大成功概率的创新活动,对企业就会有较大的激励力量。
2.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在企业内部创新动力要素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它对企业文化、激励机制、企业创新能力具有一定的作用。在相同的环境中,在相同的创新动力作用下,有的企业进行了创新,而有的企业却没有创新。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企业创新活动的领导者和决策者是否富有企业家精神。优秀企业家不仅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决策者,还是企业技术创新的组织者、指挥者,企业家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想直接影响着整个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企业家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想至关重要。企业家不仅是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还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支柱。
3.企业内部激励机制。在技术创新动力机制中,与个人主体行为目标关联较密切的就是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因为个人主体参与技术创新的目的就在于实现个人收益最大化,而能够帮助个人主体实现这一目的的动力要素就是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通过对个人主体的创新行为实施恰当的、丰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能够充分地调动个人主体进行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从而对个人主体从事技术创新活动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所以,企业如果缺乏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必将导致自身的创新活动失去动力和活力。
4.企业文化。除了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以外,在企业内部动力因素中,企业文化对个人主体从事技术创新活动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因为个人主体的行为目标不仅包含着利益目标,还包含着自我价值实现的目标。而在创新实践中长期积淀和形成的企业创新文化,会通过影响企业员工的价值观和行为取向,使全体员工普遍地认同和崇尚创新,并将创新成功作为自我价值实现的重要标志,从而积极主动地进行创新活动。可以说,有利于创新的企业文化一旦形成就会持续地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5.企业科技专业人才技术创新的水平和创新能力。科技专业人才技术创新的水平和创新能力是企业技术创新重要的动力基础,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和创新能力与企业所拥有的各类专门人才的业务、专业技术水平有必然的联系。能够拥有一支知识结构合理、学科配套、起点高、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才队伍是企业技术创新成败的关键。
6.路径依赖与路径创新。技术创新的路径依赖指:技术发展的历史因素在决定未来的技术创新中起到了主要作用。这些历史因素包括:最初市场、技术管理、制度、规则、消费者预期等等。在它们的作用之下,技术创新受到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变化的影响,进而导致成功的创新和采用新的技术取决于现有技术的发展。但是这些历史因素在某种程度上“赞同”采用现有的技术而“反对”采用新的技术。采用现有技术的收益递增导致创新锁定于现有的非优的、低效率的技术,并阻止采用好的、优越的、可替换的技术,并最终造成技术创新的低效率。
多数情况下路径依赖是技术创新的阻力,因此,需要企业进行路径创新,以积极正确的态度,从长远的眼光来看待技术创新的成果,这就要求企业能够放弃眼前既得利益,采用打破现有技术创新路径,进行路径创新。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外在动力
外在动力机制主要是指企业由于外部环境因素对企业技术创新所发生的推动作用,包括产权动力机制、市场动力机制、政府动力机制和科技动力机制等几方面。
1.政府政策因素。政府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措施有建立完善的企业法律体系,加强政府的财政、金融、信贷支持减免新产品税,加大R&D投入,以及建立面向企业的技术创新支持,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方面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等。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企业技术创新观是强大的激励也是必不可少的基础,政府行为会推动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
2.市场驱动因素。市场是一种实施费用低、效率高的激励制度。市场机制通过价格体系发挥着提供信息、经济激励和决定收入分配等功能,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同时,市场过程也是一个对技术创新进行组织的过程: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方向刺激促使企业产生获取超额利益的预期,逆向刺激则危及企业的生存:市场产生的正向拉力与逆向压力与企业谋求生存与发展的内在要求相结合,是形成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的基本动力。市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激励是通过市场体系要素、市场竞争、市场结构与市场规则等变量进行的。
3.科技驱动因素。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迅速改变着传统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产品寿命周期变短,新产品层出不穷,对企业技术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推动其不断发展。
技术创新离不开科学技术,科技的发展是促使企业进行创新的基础动力。技术发明和发现具有转化为现实财富的潜力。当科学和技术的成果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时,会出现主动创造需求的情形,从而推动创新主体利用技术创新成果完成创新活动。科学技术的发展虽然周期较长,可是一旦成功,将会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4.产权动力因素。产权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种。有形资产产权是指人们对实物的拥有权,无形资产产权是指人们对非实物形态的信息、知识等的拥有权。一般而言,任何一项创新活动都要进行物质资本(有形)的投入和智力、知识资本(无形)的投入,创新的结果就形成了新产品和新知识。因此,为了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必须从法律上确立私有产权的地位,通过股票赠与、股票期权、优先认股权、员工持股和专利制度的建设来保护企业家和技术发明人的创新所得,对于一大部分未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而言,更应加快建立产权制度,创新产权激励的条件。这是一种最经济有效、持续的创新动力手段,因为它使资产所有者与资产发生最直接的经济关系,资产所有者因此成为资产能否增值的最直接的当事人,产权的法律性、持久性又会使人们具有一种安全感。技术创新在这样一种制度氛围中会获得强大的动力。
5.产业集群因素。产业集群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集群内大量的企业在竞争的同时也互相进行合作创新,而且集群内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也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当产业集群形成创新的氛围后,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将大大加速技术创新的步伐。
三、外部动力要素与内部动力要素的相互关系
除了在企业外部的动力要素之间、企业内部的动力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关联和影响之外,企业外部动力要素与企业内部动力要素之间也存在着广泛的联系和作用。
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的运作方式概括为:在环境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下,来自于产业集群内市场的需求引力和竞争压力、来自于科学技术的推动力、来自于政府政策行为的支持力,都将直接或间接地转化为企业利益驱动力,成为作用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源泉;企业家精神对利益驱动力具有感应与放大作用,它能够直接驱动企业主体从事创新,并通过企业文化和企业内部激励机制间接驱动个人主体从事技术创新;企业创新能力则最终保障着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得以顺利进行。而成功的创新活动又反作用于技术、市场、政府、环境,激发出新的创新需求。而利润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根本动力。
总之,诸动力要素和环境因素的共同作用促使企业主体和个人主体产生了技术创新活动,而技术创新活动又反作用于诸因素,引发新的创新需求;新一轮创新又会推动企业在更高的层次上发展,产业集群内企业就是在内外部动力的综合作用下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从而使创新活动呈螺旋上升地不断进行。
参考文献:
1.姜劲,徐学军.技术创新的路径依赖与路径创造研究.科研管理,2006
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是一个十分艰难的过程。没有经济驱动力这一过程几乎不可能实现。较长时期以来,快速的经济增长和旺盛的国内外需求掩盖了很多矛盾。经济回落,市场约束增强,两级分化进程加快,形成了强大的结构升级的倒逼机制。使产业和企业在顺利时看不到、想不到、不想做也做不到的事,现在看到了,想到了,也可以做也必须做了。
这一轮调整,主要的是:第一,改变结构性低效率。在很多产业,中国总的生产规模虽然已经很大,但单个企业规模不经济、专业化分工不充分、生产组织方式落后等问题仍然是制约产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很多产业的生产能力布局分散,长期在低层面处于同类、同档次产品的恶性竞争状态。一些企业主业不突出、辅业占用了大量资源;有些企业大而全、小而全的状况还没有改变;一些企业盲目多元化,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一些企业达到了一定生产规模,但研发能力、营销能力不匹配,没有取得高效益。提高产业和企业竞争力,客观上需要经过一轮并购重组过程,提高产业集中度;深化专业化分工,优化产业生产组织模式,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第二,淘汰落后产能。在需求特别旺盛、生产要素价格扭曲、环境监管不到位和地方保护的情况下,一些企业长期维持拼资源、拼价格、无视环境的生产。中国很多产业的产能是在很低的起点上起步的。单位产出品的能耗、资源消耗、产品质量、污染物排放、生产安全保障等都处于较低的水平。在相对成本上升、环境监管趋严,特别是外部需求萎缩的情况下很多企业已经很难继续生存。此时,对那些落后的生产能力不应再用“输血”的办法实施挽救,而应继续执行能耗、资源消耗标准,严格市场准入;继续加强环境监管,淘汰高污染产能:继续矿产资源等生产要素价税改革,通过市场力量淘汰低效产能。从而促使那些丧失竞争力的企业或抓紧技术改造、或调整经营结构、或转产其他产品,或通过重组将有效资产转让,收回资本。
第三,向产业深度发展,由做大转向做强。钢铁、造船、纺织服装、家电、轻工等领域中的很多产品,我们不仅生产能力世界第一,而且市场占有率也都处于世界最高水平。然而“大而不强”是我们很多产业致命的弱点。例如美国人穿的鞋70%以上是中国企业产生的,日本人穿的衣服75%以上是中国企业做的,在量的扩张上还能有多大空间?但是,在实物量已经做到-极致的同时,我们在价值链上却始终处于低端;在这次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传导中,首当其冲的是那些三来一补、两头在外,没有研发能力、没有自主品牌、没有自己营销渠道,完全靠订单“吃饭”的企业。这场危机正逼迫中国众多产业由专注做大转向做强。实际上,中国企业在为他人打工的过程中,不仅掌握了一般加工制造技术和管理能力、有了原始积累,而且了解了所在的产业链分工格局、技术发展趋势、竞争形势,逐渐具备了向产业深度发展的条件。重要的是使企业的软实力与生产规模相适应。为此,企业必须重新审视自己的发展战略,着力提高设计研发能力、实施品牌战略、创新营销模式,向产业链中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环节延伸,这里对中国企业来说还有无限的空间。
二、培育新的产业增长支柱
我们应当有一个基本的判断,经历这场金融危机,全球经济的增长机制和增长结构都不可能再回归原点;相应地,中国的经济结构和增长结构也不可能再重复过去。这场危机不仅使中国快速增长中长期积累的产业结构的诸多矛盾充分暴露,而且形成了助推产业升级的强大外部力量。
面对危机的形势,可以有两种思路、两种结果。如果为保增长,政策关注点仅仅盯住原有的产业增长支柱,大量使用“输血”的办法挽救那些产能过剩、增长乏力的产业和丧失竞争力企业,力图保持原有的经济增长方式,那么将错失难得的结构调整的时机,为后续的发展埋下隐患。如果抓住时机,加紧传统产业的结构调整;着力培育更具前景的、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带头产业,并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支柱,那么危机的形势就将造就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效果,为持续的增长奠定基础。
目前,一些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前景已经明朗;经多年积累,我们在技术和产业化上已经有了较充分的准备;相应的市场需求不断积累、旺盛的消费前景已依稀可见;加之外部和内部经济驱动力已十分强劲,这些条件为制定和实施产业振兴规划,培育一批新的高技术、高增长产业,实现产业升级创造了非常有利的形势。例如:
1、在电子信息产业实现新的突破,加快数字化中国建设。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链完整,规模巨大。2007年增加值占GDP5.27%,到2008年9月电视机拥有量超过4.7亿台、移动电话超过6.2亿部、因特网用户超过2亿家。在第三代无线通信(3G)、三网合一、地面高清电视、手机电视等信息领域我们已经完成了大量前期技术准备,正处于升级突破、跨入世界先进行列重要的临界点。如果国家及时启动这些领域的产业化进程,不仅可以引导每年几千亿的企业投资和几千亿的居民消费,而且可以以此为切入点,加快国家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进程,跃入世界先进行列。
2、在能源需求放缓的时候,加大超超临界高效火电站建设,积极发展核电、适度发展风电、光伏电源;大力发展节能技术、推广节能产品;大力开发先进环保产品,加快重要环保设施建设。这不仅可以构成每年几千亿的社会投资和消费,而且有利于改变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改善生态环境,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3、选择一些城市进行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就传统汽车动力,我们与国外有很大差距;但就油电混合动力、全电动等新能源汽车而言,差距却没有那么大。在科技部组织推动下,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能源汽车在奥运会已有部分试用。目前中国高能动力电池达到了国际水平,成了中国的一个强项,每年已有批量动力电池和全电动汽车出口。比亚迪双模混合动力汽车、哈飞全电动汽车等今年将上市。迹象表明,中国汽车产业存量包袱相对较小,在汽车新动力方面有可能实现一次超越。
新兴产业的振兴需要有国家政策的支持:
1、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带头产业应具备几个条件。一是具有先导性,体现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通过努力可以进入世界先进行列;二是能形成较长时期、较大规模的最终消费;三是有较大的产业规模,产业链长、带动能力强;四是产业化条件比较成熟,具备立即启动的条件。
2、一些重要新技术产业化的一个前提,是制定国家标准或选择国际标准,为产业链各个环节提供规制和接口。如地面数字/高清电视国家标准已于2006年颁布,3G系统TD,SCDMA标准已经经过近一年的商业使用,第三代移动通讯已向运营商发牌、手机电视国家标准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等待后续工作。混合动力汽车和全电动汽车也必须有相关标准的支撑。
3、打破垄断和分割,为新兴产业发展消除体制障碍。如三网合一、手机电视、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化和大规模应用都涉及按传统分工的壁垒和障碍。要加快改革,完善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监分离的管理体制,打破部门利益,加强国家层面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消除新兴产业在跨政府部门、跨行业、跨地区领域发展的体制障碍。
4、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扩大民间投资准入领域。政府投资来得快,对抑制经济快速下滑有重要作用,但要防止“挤出效应”。以政府有限投资调动和引导企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是恢复经济增长的基础。民营资本有很高的投资热情,除国家规定禁止进入的领域外都应允许民间资本公平地进入。
5、制定和实施产业支持政策。一些高新技术在产业化初期处于弱势,离开国家的政策支持难以快速成长。应进一步落实国家科技发展纲要配套政策,特别是有关科技投入、税收激励、政府采购等政策。
据有关资料显示,世界上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比如美国目前众多高技术企业中,知识产权类资产已超过了总资产的60%。我国也适时地调整产业政策,规定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出资入股的,其成果作价金额可达到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这既是鼓励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也是对知识产权在高技术企业中发展趋势的回应。为适应高技术企业的发展,加强对高科技含量的科技成果权益的保护,各国都在调整知识产权政策。如1984年美国版权法将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列为特殊保护,提高了对保护作品的要求。这些政策也客观上导致了高技术企业中的知识产权科技含量增大。同时,发达国家也将一些尖端技术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美国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1993年)、《知识产权与UII、GII(国内及国际)信息基础设施白皮书》(1995年)、《数字化千年之际版权法案》(1998年)等,均把信息技术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来,以寻求知识产权保护。
(二)知识产权制度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作用日益明显
第一,知识产权制度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作用。知识产权制度赋予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一定时间内在市场的垄断地位,确保创造者获得收益的权利,调动其发明创造的积极性。知识产权制度设置了主体归属、客体保护范围、权利体系、权利救济与保护等内容,激励创造者开发更多更好的新技术,最终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二,知识产权制度促进企业技术成果的转化。权利人以公开技术内容为代价而取得独占性权利,技术公开有利于新技术的普及和推广。技术成果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就可以使竞争在公平有序的法律环境中进行。
第三,知识产权制度利于企业技术资源的有效配置。高新技术最终要实现技术产业化、商品化才能实现预期效益。知识产权制度通过激励作用,将优秀的人才资源、足够的资金资源集中到尖端技术,实现最大的边际效益,避免造成资源的浪费。
第四,知识产权制度促进企业国际合作。不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屡遭国外的打压,即便是已经具备了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也会功亏一篑。像华为这一具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但前不久仍然受到了思科的诉讼,有关专家认为,华为虽然拥有一定的知识产权,但是不熟悉国际规则,因此受到诉讼在所难免;另外如中国DVD事件,无奈地交纳昂贵的专利费,都是不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一)高新技术企业的专利保护问题
专利制度与市场紧密相联,申请一个专利就意味着占有这个专利技术的市场。当前,我国公众的专利和知识产权意识薄弱。据统计资料显示,1994年-1998年,我国一些高新技术领域外国专利申请占有很大比重,如计算机领域的占到70%;医药特别是西药的原料药占到70%以上,生物技术占到87.3%;通讯技术占到92.4%;半导体占90%。以超导为例,我国的研究水平和技术水平与美国、日本两国相当,而申请的专利仅占这一领域国内专利申请的20%左右。我国大量的科研成果都只注重而不申请专利,发表了论文就等于公开技术秘密,将辛苦的研究成果无私贡献给了全世界。另外,生物技术、基因技术的发展对企业专利制度保护带来了新问题。比如美国孟山都(Monsanto)大豆案,孟山都培育出新品种的大豆,并据此向全球包括中国在内的101个国家提出申请了64项专利保护的请求,保护其发明的“高产大豆”。如果其专利通过,那将意味着孟山都公司对所有大豆的高产品种都拥有了垄断权,并允许孟山都对中国这一野生大豆遗传资源的控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发达国家已经初步解决了生物技术、基因技术的立法框架并完成了专利技术在世界各地的申请和铺设,一张高技术的专利壁垒网已逐步形成,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对此保持警惕。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着作权保护问题
从企业文化建设到计算机软件保护以及到域名标记等等,都涉及相关的着作权问题,于以科技发展为基本推动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说,这方面的知识产权问题更是不可忽视。现代信息技术也带来新的问题。对比如对企业数据库的保护。我国着作权法参考汇编作品护,保护在内容选择上具有独创性的数据库,但不保护不具有独创性的数据库。对于一些企业投入一定劳动、资金而完成的数据库,如果得不到有效保护,对这些企业来说不仅违背公平,而且容易使数据库的数据被盗而得不到保护,不利于企业的发展。所以法律上应当对数据库的保护有所明确。
(三)高新技术企业的商业标记权保护问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市场进一步开放,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领域、程度不断扩大,与商业有关以区分商品和服务为目的的表现方式不断丰富,所带来的知识产权问题也越来越复杂。
比如中药材企业的商标保护问题。许多发达国家早已抢先将原本在发展中国家很普通的中药商标注册,从而使古老的中药大国丧失先天优势。从另一角度看,韩国”高丽参”这个商标不仅保护了韩国人参资源,而且使“高丽参”高品质的形象深入人心,为韩国创造了极大的经济利益。所以说,现代企业竞争,品牌竞争、商号竞争已十分重要。像可口可乐的品牌价值评估达到300多亿美元,如果企业保护好自己的商业标记权,将为企业带来资本增值效应。另外从事信息科技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要妥善保护和管理传统的商标、商号,还必须切实注意网络环境下的域名、网络标记等新兴知识产权客体的保护问题。
(四)高新技术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问题
根据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技术秘密是商业秘密中最有价值的部分,也是最早被确认为商业秘密并加以保护的。这种技术秘密是研究开发、工艺改进等创新的结果,是技术性的智力劳动成果,其特征是可以用于生产活动,以制造新产品、提高效率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现代企业竞争中,企业要想真正获得长久持续的发展必须重视,商业秘密对高新技术有效的保护。比如可口可乐的商业秘密保护,持续一百多年至今品牌价值仍是第一;MBA的大量核心芯片技术就是采取商业秘密保护。对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来说,特别要注意企业对世界高新技术信息的了解和把握,分清哪些是公知的信息技术,避免企业的重复研究,还容易造成对其他企业的侵权。
三、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一)完善现行知识产权制度
面对现代信息技术以及生物技术的高速创新,知识产权制度应当有所调整,适应社会的前进,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比如可以考虑将生物技术、动植物新品种的有关部分纳入专利法的保护范畴,拓宽专利的保护范围;明确商标侵权在网络环境下出现的新的侵权行为方式;对因特网上的着作权有关问题,如作品的使用、付酬等作出具体规定;对新出现的网络主体即网上信息提供者和在线服务提供者在版权法上的地位与责任作出规定;对数字化权、传输权有关问题加以明确等。
(二)建立适合高新技术企业的保护措施
在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上,企业选择怎样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应当考虑几个问题,比如权利的排他性问题。专利的排他性最强,对企业的保护力度最大,但专利申请的费用最贵,对国内一般规模企业来说,也要考虑申请费用;商标也具有较强的排他性,但很难保护技术本身。着作权法只保护作者的思想的表达方式,而不延及思想、产品、方法、公式、工艺等。商业秘密成本低,也没有专利权、着作权、商标权的期限限制,但商业秘密风险比较大,而且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比较困难。
第一,建立信息资源搜索机制。我们不要毫无价值地重复他人的创新过程,也不要花大量的金钱去购买已经是社会公有财富的技术,更不要花大量的精力物力去申请已是公知自由技术、无保护可言的“专利”。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对新产品或工艺设想的产生、引进、研究、开发、商业化生产到扩散、保护的过程中,都必须花足够的精力去检索已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文献,了解目前该技术国内外的状况,熟悉目前该类产品生产制造者各自采用的手段和方法,进行综合性的特征和价格分析,确定不可逾越而需要购买(或防备他人提起侵权诉讼)技术的内容,明确自己占领市场的优势、主攻方向,并超前介入未来起主导作用的技术领域,制订好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和策略。
第二,培养人才,提高技术创新素质。技术创新的关键是人才,人才是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最重要的资源。高新技术的竞争就是高素质人才的竞争。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中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员素质有明确规定,显示了对人才的重视,但还远远不够。
消毒不到位是目前我国桑蚕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蚕前消毒应做到立体式、全方位消毒杀菌,否则就会前功尽弃。但许多桑农没有做到这一点,导致了桑蚕因感染病菌出现大量死亡现象;还有一些桑农在采用消毒药剂前没有经过认真调查和合理筛选,造成桑蚕感染病菌生脓病,严重时消毒药剂本身会直接对桑蚕造成伤害。因此,应合理选择消毒剂并做到全面消毒。除此之外,蚕前消毒必须在密闭的房间进行,消毒时间也需要严格控制,否则就会存在一些潜在的危害。
1.2养殖环境不适宜
养殖室内的温度和湿度也是影响蚕生长的两个重要因素。目前,加温设备落后及对蚕的生活习性不了解是普遍问题。不适宜的温度严重限制了蚕的生长发育,此时,如果湿度过低,空气不流通,就可能造成蚕病变,严重时则会致死。
1.3技术条件落后
目前,主要的养殖方式仍然是传统的小规模家庭式养殖。这种养殖技术不仅在条件技术上落后,还需耗费大量的劳动力,出产率低无法达到市场的要求。所以,养蚕也需要科学的指导,学习如何投少收多,有效节省人力物力,提高养殖效率,才能使桑蚕养殖产业快速发展,从而推动农业的快速生产发展,解决我国广大农民的贫穷落后问题,使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得以加快。
2蚕桑高产养殖的主要措施
2.1注重选种
要实现蚕桑高产养殖,第一步就是选对桑蚕品种。由于不同地区的地理环境和气候各异,我们应该根据当地的特点,选择适宜存活和生长的桑蚕品种,从而提高蚕丝的产量和质量,如在山区,应选择适应性强、抗逆性强、高产和稳产性好的蚕种。有关部门应该在蚕种进入市场前进行严格的检测,让品质差、有病变的蚕种无法进入到桑蚕市场中,从而从源头阻止了蚕病的爆发。
2.2了解蚕的生理习性
桑蚕对环境和饮食的要求随着蚕龄的增长而不断发生变化,我们应及时根据桑蚕的生理习性调整好温度、湿度以及饮食等条件,为其成长过程提供良好的环境。首先,蚕在生长过程中对食物的要求十分严格:1龄采用桑树自顶芽数下第3叶,2龄采用相应的第4叶,3龄采用第5~6叶。除了食物,其饮食规律也要引起重视,要把握好喂食的时间间隔和次数。影响桑蚕生长的重要因素还包括蚕室的温度和湿度。稚蚕抵抗力弱,只有在严格的高温环境下才能存活,具体温度为25.5℃~28.5℃。在温度为26℃,相对湿度为90%的条件下,2龄的桑蚕能健康而快速地生长;3龄的时候,蚕室的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5%左右,温度可保持不变。因此,专业饲养人员在入职前应熟悉蚕的生理习性,避免在饲养过程中由于环境的控制不当造成的损失。
2.3病虫害防治
近年来,由一些爆发流行性疾病给桑蚕产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因此,桑农开始广泛关注病虫害的防治问题,迫切地希望能找出一套有效的解决方案,防止病虫害给该行业带来的巨大威胁。做好消毒工作在每个阶段都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不仅可以预防虫害,还可以避免病毒滋生影响桑蚕的健康,例如桑叶上的昆虫会携带病菌,应尽量避免这些病菌进人蚕座对桑蚕的健康造成危害。连续的阴雨天易滋生细菌,如果工作不细心,桑蚕发生感染也会引起许多疾病。
2.4注重桑园的管理
桑园的管理决定着桑树的质量,关系着桑蚕的饮食,所以要实现高产,不能忽视桑树的种植和管理。种植技术人员要掌握好种植的密度,定期修建桑树并进行合理施肥。桑园的规模应根据桑蚕的饲养量提前计算好,要就高不就低,还要注重桑树品种的选择。在满足桑蚕需求量的同时,还使得土地利用率提高到最大化。
2.5注重培养专业人才
先进的技术应用离不开专业人才的指导。自20世纪初到改革开放这段时期,我国派出大批优秀的学生远赴海外学习最先进的养殖技术,来促进我国桑蚕产业快速发展,从而迎来了桑蚕产业的辉煌时期。但是上世纪90年代后,国家对桑蚕产业的教育重视程度日渐减少,目前全国开设桑蚕专业的学校还不到5所,整个桑蚕行业人才十分紧缺,这也是我国桑蚕行业进步缓慢、与国际先进水平差异巨大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国家应对桑蚕产业的人才培养予以相当的重视。
我国信息产业的崛起,打破了传统产业的行业生产格局,并且为其他行业和领域提供了先进的技术装备,促进了整体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的进程。
1基本概念
关于信息一词,由来已久。早在1000多年前,我国唐代词人李中就有:“梦断美人沉信息,目空长路倚楼台。”这可能是信息:在汉语中的最早记载。信息作为科学概念则是21世纪的事。一般来说,信息就是“消息、音讯”的意思,一切存在都有信息。经济学中所讲的信息是指声音、语言、文字、图形、动画、气味和曲线等方式表示的实际内容。
那么信息产业又是什么呢?我们说信息产业是指将信息转变成商业的行业,它包括3种类型:①生产和分发信息及文化产品的行业;②提供传递或分发这些产品及数据或通信方法的行业;③处理数据的行业。
信息产业分为4个行业:出版业、电影和录音业、广播电视和通信行业、信息服务和数据处理服务行业。
产业结构升级是指从技术结构层次低的结构形态向技术层次高的结构形态,从生产率低的占主体转向生产率高的占主体的结构形态,由低级向高级的提升。它隐含着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以促进本国产业结构由低级向高级的演变。
2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信息产业的规模已进人世界前三位,成为世界信息产业大国。目前,中国网络规模容量已跃居世界第一,技术水平跨人世界先进行列。固定与移动电话用户的总数到:2003年10月底已达到51200万户,互联网的用户是5350万户,电子信息产业全行业完成销售收入13638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767亿元。一些重点产品如:程控交换机、手机、彩电、激光视盘机、收录机等产品的产量已经居世界第一位。
3信息产业的战略地位
信息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信息产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信息技术的战略性产业,是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对经济增长具有持续性和规模性的拉动作用。
(2)信息产业推动了传统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产品更新换代、装备技术改造,体现了产业的发展速度,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
(3)信息产业远远超过传统产业的发展速度。信息技术革命使世界的面貌为之一新。如同“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如今“信息就是财富”、“信息就是效益”。信息业的兴起与发展,刺激工业和农业带动服务业,推动全球经济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随着社会总体财富和经济实力的增强,信息产业在我国已初具规模。计算机产业、通讯产业、软件产业蓬勃发展,咨询产业、数据库产业方兴未艾,以每年25%一30%的速度递增。
信息产业的地位和现实作用,表明信息产业在我国经济发展、结构升级以及提高国家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巩固、壮大、提升国际竞争力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信息产业对我国经济增长、结构升级的战略作用将要进一步得到体现。
4信息产业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
世界发达国家的历史证明:工业化推进过程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都伴随着科技进步。在信息化迅速发展的今天,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主导性技术是信息技术,它是一种具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个人化、多媒体化、虚拟化,同时又具有较高共享化特征的高新技术形式,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是巨大的、超常规的,是实现产业结构跨越式升级的有力杠杆。
(1)信息技术开拓了新的信息产业和产业部门,增加了信息产品种类和数量。例如,通过数字技术和互联网使得实物文化、行为文化、观念文化通过声像集成具体的广播、影视和互联网中,使文化产品进入市场,产生利润,带动了与这些产品相关的硬件设备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2)信息技术促使传统产业得到改造,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如在农业方面,拓宽了农民获取信息的渠道,推动农产品快速流通,并且提升了生产工具的智能化水平。在石油化工行业,推进了产品结构升级,促进了行业的节能降耗。电力工业采用了信息集成和智能化管理,逐渐形成了全国统一的数据通讯网、调度网、配电和电力营销网络,生产出ICET,IGCT为代表的节能降耗电力电子产品。冶金工业通过应用人工智能、仿真模拟技术,实现了节能减排的需求。邮政行业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健全了全国统一的综合信息网和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提高了服务层次。商贸流通和其他服务业,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推进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
(3)信息技术导致产品的需求发生变化。2001年,中国的电信行业建设投资2500亿人民币,用于资讯化建设的投人占到10%以上。2002年,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在2.5G移动通讯方面进行大规模投入,CDMA、CPRS的竞争全面展开,第三代通讯设施试验成功,带来了新的市场需求。中国目前有15000多家大型企业,100万家中小型企业需要采用管理信息系统,而真正采用的仅有2000多家,企业信息化市场前景十分巨大,将创造几千亿元的市场空间。其他如教育资讯化、社会保障工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我国都开始使用信息技术,无疑都会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问。
(4)信息技术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使劳动力发生转移。信息技术是技术进步的核心。信息技术对农业各个领域的渗透,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水平,使更多的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分离出来从事其他劳动;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方法对传统产业的渗透不仅使传统制造业的生产效率大大提高,而且使资源消耗大大减少;信息技术应用于服务业,可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信息产业使传统产业的市场规模扩大,分工更加细化,劳动力不断减少。许多专家认为,劳动力由农业一工业一服务业,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基本道路。基于信息技术的服务性,一、二、三产业部门均可通过信息化获得提高的劳动生产率和利润。
(5)信息技术改变各产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伴随着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发展,企业跨行业、跨地区的兼并活动正在展开。各产业在顾客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仓储管理、运输管理等方面大力普及在线信息管理系统,使顾客可以及时即地地获得自己所需信息、产品与服务,致使产业问的界限趋于模糊。全新的融合型产业体系正在形成,冲击并变更着传统产业的结构,影响到个人、家庭、企业甚至国家等各个层面。产业融合是信息化进程中呈现的一种新形式,它拓宽了产业展的空间,推动着产业结构优化与产业发展。信息技术革命成的产业化,是信息技术转化为社会生产力的结果,是产业融合基础条件,是产业结构升级的主要动力之一。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理论,将技术集约程度高低作为划分高技术产业的主要依据,技术集约程度一般用R&D支出占产值的比重衡量。我国高技术产业是依据要素密集程度进行分类,把技术作为生产要素,按技术密集度高低划分出的产业。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广西形成了高技术产业体系,取得了进步,但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甚远。
(一)广西高技术产业总体概况。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广西高技术产业单位有176家,主要分布在合成材料及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医疗器械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五大行业。从近几年看,广西高技术产业主要集中在医药制造业和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两个行业,这两个行业的企业数、总产值都分别占广西高技术产业总企业数、总产值的80%以上。2003年,广西高技术产业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为4.05万人,高技术产业产值为98.11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不变价)7.28%,比2002年增长23.0%。已经成为广西工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拉动力之一。
(二)广西高技术产业增长速度。广西高技术产业企业数由1998年的163家增至2003年的176家,从业人员数基本保持稳定。广西高技术产业发展迅速,2003年工业高技术产业产值为98.11亿元,比1998年增长107.5%,高于同期广西工业总产值(不变价)增幅34.4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年平均增长21.5%,高于广西工业总产值(不变价)同期增幅9.3个百分点。
(三)增加值总量在全国处于下游水平。从高技术产业总量排位及所占比例看,2000-2003年广西高技术产业总产值(不变价)、增加值在全国排位处于下游水平,在第20位以后,仍停留在1995年的位次上。2000~2003年广西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比重分别为0.69%、0.72%和0.66%、0.57%(见表1)。
表11995-2003年高技术产业的增加值总量表
二、广西高技术产业R&D投入产出分析
高技术产业的竞争力是在一定的科技支撑环境下,通过研究与开发、技术创新、技术转移等活动,反映出的科技投入、产出、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程度,以及科技潜力的综合水平。分别从R&D活动人员投入和R&D活动经费投入两方面对广西高技术产业的增加值贡献来分析广西高技术产业的R&D投入产出(见表2)。
表2各年广西高技术产业R&D投入产出情况
通过对连续五年来高技术产业的投入产出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1998年广西高技术产业的R&D活动经费投入产出最高,其投入产出比为1:73.6;2000年次之,其投入产出比为1:69.9;2002年投入产出最低为1:38.6。2001年每个R&D活动人员创造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最高为455.61万元;其次是2000年,平均每个R&D活动人员创造高技术产业增加值为402.61万元;1999年平均每个R&D活动人员创造的增加值最低为174.46万元。2002年平均每个R&D活动人员创造的增加值最低为388.23万元。从高技术产业R&D投入产出情况分析,可以看出,广西技术产业R&D人力和经费投入规模偏小,由于广西高技术R&D投入的整体规模不大,因此广西高技术产业的整体规模也相应偏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少,附加值较低,由此导致广西高技术产业的总体竞争力不强,与全国先进水平尚存在较大差距。
三、广西高技术企业效益分析
(一)高技术产业企业生产率和生产效益呈逐年增加之势。高技术产业人均工业总产值(不变价)由1998年的11.15万元/人逐年增至2002年20.99万元/人,增长了88.25%;人均增加值由1998年的2.91万元/人,逐年增至2002年的6.32万元/人,增长1.17倍。高技术产业产值利税率(按总产值(不变价)计算,下同)由1998年的7.13%,逐年增至2002年的11.68%,增加了4.55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是高投入、高风险的产业,其收益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广西高技术产业生产效益能够保持逐年增长且好于工业,反映出广西高技术产业依靠技术进步求发展,其效应正逐步显现出来,步入了良性的发展轨道。
(二)销售利润率分析。广西高技术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反映出高技术企业销售收入的获利水平。1998年广西高技术企业的销售利润率较低为3.33%,从2000年以来增长较快,到2002年销售利润率为9.20%,表明近年来广西高技术企业通过扩大销售获取收益的能力不断增强(见表3)。表3广西高技术企业的销售利润率
(三)收益率分析。高技术产业一个重要的特征是“高收益”。据统计资料计算,2002年广西高技术产业增加值率为42.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1个百分点,与1998年相比,高技术产业增加值率上升了11.5个百分点(见表4)。这表明,广西高技术产业的“高收益”特征日趋明显,并有上升趋势。不断通过发展高技术产业来推动广西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
表4广西高技术产业的增加值率
四、广西高技术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p;(一)对国民经济贡献不突出。高技术产业产值占制造业产值的比重是衡量工业产业结构的重要指标之一。根据统计资料计算,2002年广西高技术产业的总产值(当年价)占广西制造业产值的6.3%,低于10%的全国平均水平;广西高技术产业在全国高技术产业的比重也很低,2003年广西高技术产业产值(不变价)占全国高技术产业的比重仅为0.35%;2003年广西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为1.04%,即高技术产业对GDP的贡献较低,低于全国的平均值1.5%的水平。表明广西高技术产业的产值规模不高,高技术产业生产质量和水平不高,高技术产业高附加值的特点尚不明显。
(二)研究开发强度低,技术密集度不高。高技术产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具有较高的技术密集度和技术先进性。R&D强度是国际上公认的用来衡量技术密集度的指标之一,也是国际上用来划分高技术产业的重要指标之一。多年来,广西R&D经费占GDP比重一直在低水平徘徊,且排位靠后。2002年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仅为0.03%,低于全国水平。广西研究开发强度低,技术密集度不高,主要表现为科技经费投入强度和科技活动人员强度不够。2002年,广西高技术产业的R&D经费为6631万元,占高技术产业增加值的2.6%,而发达国家为5%以上。与发达地区相比,广西高技术产业的技术密集程度相差甚远。技术、人才、资金、设备是高技术产业的基础条件,发展高技术产业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要有人才资源的支持。高技术产业作为知识密集型的产业,人才就显得更加重要,高技术的发展速度越快,知识陈旧率就越高。2002年,广西科技人才密度指数达到5.7%,从事R&D活动人员仅占科技活动人员的28.7%。人才是高技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广西高科技人才不多,而且近年来有高科技人才外流现象。从高技术产业企业内部环境看,企业还没有建立良好的技术创新机制,尤其是人员的激励机制和经费的投入机制。
(三)企业规模小,且产业之间发展不平衡。2002年,广西高技术企业中,18家为大型企业占全部高技术企业总数的10.78%,而小型企业共125家占74.85%,因此基础技术、关键技术落后,制约了整个产业的发展。广西高技术产业各行业发展很不平衡,表现在高技术产业内部差异较大。从广西高技术行业分布看,1998年到2003年间高技术产业企业主要集中在医药制造业和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且规模较小、竞争力较弱。从这些方面分析,广西高技术产业的行业分布决定竞争性弱,这种情况必然造成了一些高技术产业同其他产业关联效应较差,对传统产业的渗透带动作用不明显。难以实现通过高技术产业装备、改造传统产业,从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
(四)高技术产业劳动生产率偏低。高技术产业已经成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实现效益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劳动生产率是产业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水平、劳动者积极性及创造性等的综合表现。按人均增加值计算,2002年广西高技术产业的劳动生产率为6.32万元/人,其中劳动生产率较高的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人均工业总产值为30.67万元/人,而航空航天器制造业只有1.49万元/人。这表明,广西高技术产业不仅目前不具备“高收益”特征。如果长期这样下去,很难通过发展高技术产业来推动广西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
(五)自有知识产权少,科技产出能力弱。广西高技术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不高,知识产权意识差。2003年全年,广西高技术产业的专利申请数仅为55项;拥有发明专利数14项,且集中在极少数几家企业。科技产出能力差,2003年广西高技术产业的科技项目数共136项,新产品开发项目为79项。由于科技投入的明显不足,造成了广西高技术含量的科研成果少,目前广西发明专利申请量占全部专利申请量的比重不足20%,无法满足高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六)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亟待完善。广西高技术企业仍存在机制不顺的问题,产权关系不清,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不够,资源配置不合理,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力度较小且不配套,企业尚未成为技术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的主体。从高技术企业的外部环境看,尚未形成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竞争环境。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来源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和外部市场的竞争压力,其技术创新的意识不强,绝大部分企业的技术创新组织仍处于一种分散状态,很难开发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有利于高技术产业的机制尚未建立,适应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和相关政策不健全,出台的一系列鼓励企业尤其是高技术企业进行科技开发的财税政策和信贷政策,但贯彻落实没有完全到位。
五、发展广西高技术产业的对策与建议
(一)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建立有利于高技术成果化的机制。要发展高技术产业,不仅需要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力协同,而且涉及到政策制定、人才培训、资金筹措、标准规范、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等多方面的工作,需要有经济、科技、教育、财政、金融等部门大力协同,建立“科技———经济”整体发展计划和政策。建立有利于高技术成果化的机制,实现科技链与产业链的有机结合鼓励科技人员依靠科技入股的形式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鼓励科技人员利用自己的科研成果创办高技术企业,促进高技术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努力实现产、学、研一体化,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缩短转化周期,以技术进步带动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广西高技术产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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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增加高技术产业中的科技投入。目前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和功能过于单一,设立创业板块融资市场迟迟未能实现,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创业服务体系尚不完善,阻碍了高技术企业的迅速成长与发展,成为制约高技术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因此,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自筹为主体、金融部门为支撑、广泛吸纳民间及东部地区和海外资金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制,为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投入。特别要多渠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融资问题是高技术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难题。为此,要使用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发挥其引导性作用,要通过建立规范的担保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筹措更多的发展资金,从而不断完善服务于科技创新及产业化的资本市场体系。
(三)加强科技创新,突出重点和特色,提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模和水平。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加大技术创新力度,鼓励企业充分利用有利时机,增强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和培育自主品牌的能力,扩大高技术产品出口,全面提高高技术产品出口竞争力。在高技术产业发展上,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力争在重点领域有所突破。充分用好国家现有的扶持政策,努力抓好既有基础和优势、又有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高技术产业,努力培育并形成若干有特色的支柱产业。在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中小企业的作用不容忽视,要推动企业树立信誉意识和法律意识,以此带动企业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使科技型企业能够从小到大,自主、自律、自强地发展,提高广西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规模和技术水平。
(四)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政府在高技术产业发展中担负着直接
组织、引导和促进作用的特殊使命。制订高技术产业政策是国家扶持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最重要、最有效的措施之一,高技术产业政策指明了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方向、规模和目标,并能促进产业的顺利、有效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税收扶持政策、信贷扶持政策、财政扶持政策、高新技术开发区政策,技术引进政策等。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应进一步从财税、金融、贸易等主要方面,完善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与环境,特别是培育适合于多元化的高技术产业资本市场,加快风险投资机制的建立。同时,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制建设,形成有利于高技术产业健康发展的法律环境。有助于技术、管理、市场、人才、信息的交流与集成,以及各种生产要素的不断转移和优化组合,有利于高技术产业的成长。此外,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为高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1.1.1系统性产业支持政策、激励措施不足
目前,我国纳米技术产业化发展初现“南有苏州、北有天津”的局面,在培育产业实体、强化平台建设、聚集创新人才等方面,需出台更具竞争力的系统性政策鼓励、引导。如果不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将难以吸引更多优秀的纳米企业落户,痛失黄金发展期,产业化进程放慢。同时,纳米产业的发展缺乏相应的激励措施。高科技产业是知识与技术的高度结合,技术难度大,智力要求高,其渗透性和竞争性强,投资风险大。高科技产业激励机制的完善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有效的激励政策可以优化企业的投资行为,进而带动产业的良性发展。
1.1.2产业规划不足和缺乏持续投入
财政专项支持及持续投入缺乏,导致纳米技术产业化进展缓慢。以苏州为例,工业园区管委会连续4年投入20亿元,预计2015年纳米产值规模超过2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1,000亿元。国家纳米技术与工程研究院“十二五”期间被列入我国重点研发平台体系,拥有科技部认定国家纳米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拥有国内唯一一家纳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2年,经天津市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大力争取,天津滨海新区与苏州工业园区同时被财政部拟定为全国纳米产业政策试点区域。创新集成研发和产业转化平台已落户上述两地,借助产业试点政策的国家战略布局先机,应在推进纳米产业化方面出台相应的产业规划、纳米技术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面的专项支持,持续推动纳米技术产业转化相关平台的建设、运转和后续资金支持,从财政、金融、产业政策法规完善上给予企业足够的激励,鼓励从事纳米产业,为产学研的深度融合提供有利的环境。
1.1.3产学研深层次合作不足
目前,我国纳米技术研发人员、纳米技术专利、从事纳米技术生产的企业数目均已过万,纳米技术产业化已成为京津冀地区、沿海发达地区及省会城市高度关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但是产学研合作水平层次较低,合作的方式主要以委托研发、技术转让等低层次合作为主,重大项目联合攻关等合作方式相对偏少。缺乏助推协同创新的载体,尚未拥有集科研人才、专业设备、高精尖技术及产业化项目信息等多种资源于一体的开放式创新平台。缺乏产学研深层次合作,造成纳米技术研究与市场的脱节,技术成果转化困难,严重影响纳米技术的产业转化。如何采用创新模式来解决纳米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问题和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难点,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深层次结合,对接双创特区建设,形成技术标准体系,支撑和引领产业创新,将是创新发展路径设计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1.1.4纳米行业技术规范不足和行业协会缺失
低水平“科技成果”过剩,浪费了社会整体资源,更阻碍了纳米技术产业化的进程。目前尚未成立国家级的纳米技术产业化协会,在落实纳米技术产业化创新发展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纳米技术产业化发展政策要求,参照国际标准和准则以及行业特点,研究并提出具体实施措施、行业规范和办法,规范会员的行为,认识“伪纳米”现象,打击行业的不正之风,联建纳米科技服务创新平台,组织参与国内外科研学术交流、工艺装备展示等重大活动。科学分析纳米技术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把握好产业发展的规律,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和市场推动的共同作用,打通纳米技术产业化发展各个环节间的障碍,持之以恒地促进纳米技术产业化发展。
2纳米技术产业化创新发展的路径选择
纳米技术产业化创新发展不仅要从宏观上考虑国内外经济、科技等的形势发展,更要从内在创新要素进行顶层设计、系统集成,不断实践、不断探索深层次创新发展模式和路径。
2.1探寻深层次产学研合作——动态联盟、联合攻关
纳米技术产业化创新发展实行动态联盟、联合攻关策略,汇集中央和地方的力量,各地大学、研究院所力量,企业力量,甚至国际力量共同担任研究任务,更有效地推动我国纳米技术产业化发展。在传统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加强深层次、实质性和运行机制上的合作,引导优势科技资源向企业聚集,鼓励在纳米技术方面成熟的国内外高校、院所在企业中建设重点纳米技术实验室,或者企业在这些机构中设置相关实验室,探索动态联盟、联合攻关机制,实现强强联合。
2.2创新人才驱动与纳米产业战略联盟联动方案
通过实施“领军人才-企业战略联盟产业技术创新”联动方案,完善纳米产业战略发展体系。一方面注重科技领军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把引进和培养纳米技术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实用型人才作为纳米技术产业化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充分发挥领军人才专家“人才库”、“智囊团”、“攻关组”作用,结合实际,立足于解决问题、促进发展。另一方面组织联盟的纳米企业开展重大项目和重点技术的联合攻关,通过联盟内部和联盟之间设立“联盟专利池”,合作创新申请国际发明专利、新技术新产品标准,实现知识产权共享共建。通过合作创新获得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立项,以联盟为载体促进创新成果扩散。实现信息、数据和资料的共享,在确保整体利益的前提下,追求利益最大化。通过联动方案最终实现加速研究成果共享与转化,实现在技术创新、高端人才资源和科技服务3个层面的突破,攻关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加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加强科技交流与服务,推动产学研结合、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向更高层次发展。
2.3创新“六位一体”高速发展模式,促进纳米产业蛙跳
在纳米技术产业化过程中,条件成熟的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可以选择面向社会开放运行,引导纳米创新平台向企业聚集、为企业服务。继续出台政策,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纳米产业,以缓解纳米行业新兴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充分考虑到纳米产业发展周期较长的特点,在继续加强政府投入的同时,借鉴国外对高新技术进行风险投资的成功经验,引入风险投资,设立纳米技术产业化投资基金,为新创的、有潜力的纳米企业提供资金来源,实现国家资本和民间资本的对接,激励民间资本进入新兴的纳米行业,提高纳米科研技术从理论转化为应用的速度,加快纳米技术产业化的进程。逐步形成纳米技术标准检测服务平台、技术与工程应用转化、纳米技术产业转化、纳米技术产业化投资基金、国家纳米产业试点政策、中国纳米技术产业协会相互支撑,高速发展的“六位一体”综合产业促进体系,着力打造综合创新平台,构筑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的科技创新和产融结合为特征的“六位一体”综合产业促进体系,加速培育纳米中小企业,促进纳米技术产业的“蛙跳”。
二、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状况
新材料产业作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基础性产业,起步相对来说较晚,但是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发展迅速。近年来,我国新材料产业在产业规模、体系建设和技术进步等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值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水平稳步提升。我国新材料产业市场规模从2005年开始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2006年新材料产业市场规模为3176亿元。近年来,新材料产业进一步发展。2011年产业规模达到8140亿元,2012年产业规模突破10000亿元的大关,达到10278亿元,2013年产业规模达到13600亿元,作为基础性产业的新材料能对其相关产业的市场规模产生几何级数的发展,特别是在光伏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玻璃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等产业领域,国内的新材料企业依靠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使产业规模逐渐壮大,产品结构不断完善。
2.依据区域条件形成了产业格局,部分地区出现了产业聚集。采取淘汰落后产能以及把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相关企业进行兼并与重组等措施,使新材料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新材料产业集中度得到提高。我国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依托技术与人才、产业基础及市场优势,建立了一批高技术新材料骨干企业和产业化基地,新材料产业在一些地区呈现集群化发展趋势。而我国中、西部地区依靠原有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也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新材料产业。新材料产业在我国初步形成了“东部沿海集聚,中西部特色发展”的区域格局。
3.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对外合作明显加强。受到我国市场需求巨大和市场综合开发优势明显这两个因素的吸引,国际新材料企业重点向我国转移新材料产业。国外的一些公司纷纷在中国设立独资或者合资公司,不少跨国公司还在中国建立研发中心,以占领我国新材料产业市场。国内一些新材料实力较强的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的技术竞争水平和经济实力,也充分依靠国际力量,不断与新材料的跨国公司开展技术研发交流及市场开发合作。
4.关键材料保障能力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在某些领域所需的130种关键材料,其中的21种材料在国内几乎没有生产能力,要完全依靠进口;其中的70种材料虽然在国内可以生产,但在产量、性能和质量等方面无法满足国内需求;只有其中的39种材料,由于其技术含量偏低才实现了国内自给。综合我国新材料产业的上述发展状况,发现我国新材料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业创新能力不足,甚至部分新材料产业领域出现有规模而无技术的局面。在产业格局、产业规模、产业体系建设基本完成的条件下,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应在于技术创新方面,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能够成为带动我国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的突破口。
三、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一)技术创新联盟对发展新材料产业的作用
1.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新材料产业的研发与合作。新材料产业是高新技术型产业,产业技术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经费。单个的新材料企业,一般无力独自进行技术开发。若依托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联盟企业可以共同分摊研发投入,缩短研发周期,实现研发资源的互补和共享,共同解决产业共性技术问题。
2.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新材料产业市场间的合作。新材料产业的突出特点是,上中下游产业结合紧密,产业链较长,链上的企业或者产业联动性强、互动作用明显。在新材料的新产品推向市场初期,联盟企业联合开拓市场,可以降低高额的市场启动费用,较快实现规模经济效益。
3.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新材料产业集群的发展。技术创新联盟往往成为产业发展的核心能力和联动力,并由此形成产业集群。例如,2003年,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成立了中关村新材料产业联盟,联盟聚集了产业内最具代表性的企业、高校等各类成员,实现了资源的开放和高度共享,并制定了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该联盟经过10年的高速发展,已成为北京市新材料产业集群的代名词。中关村新材料产业技术联盟的成功,说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作为一种新型组织形式,已经成为材料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重要载体。
4.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能提升新材料企业的专利竞争力。新材料企业之间核心资源一体化促进产业联盟的形成。企业通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优化组织资源并提升专利技术竞争力,提高新材料专利技术创新主体的素质,提升新材料产业专利技术的层次,推进新材料产业专利技术向核心技术的发展,巩固新材料企业在专利申请中的优势地位,缓解国外发明专利申请长期高于国内的局面。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对提升企业的专利竞争力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5.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新材料产业链的形成。新材料产业链的构成。新材料产业位于制造业产业链的上游,并且上游产业大多是冶金、化工和建材等基础性原材料产业。而下游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几乎全是新材料产业的应用性产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以后,形成上游原材料企业生产当中的技术创新,新材料企业加工当中的技术创新,下游企业主要应用领域的技术创新。依托完整的产业链在上中下游企业当中构造技术创新联盟,处于技术创新联盟产业链中的新材料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活动加强生产企业与上游原材料企业、以及下游应用环节用户之间的紧密合作,成员企业技术创新资源得到共享,成员企业各自技术优势得到发挥。
(二)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成成员
同其他所有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一样,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组成成员是由政府、大学、科研机构、企业、金融机构和用户组成。其中政府、大学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是政策链、知识链和产业链的代表。这三条链相互作用,促进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绩效的提高,从而推动整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发展,如果其中某一个成员出现问题,将会制约整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发展。在整个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政府作为一个重要的参与主体,肩负着营造有利于联盟发展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重任。政府制定政策法规、搭建公共平台、引导技术创新活动,从而促进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壮大和发展。健康的政策环境是技术创新活动良性发展的保障,应该通过法律和制度来管理联盟之间各主体之间的关系与行为。大学与科研机构是人才、技术等资源的摇篮,发挥着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作用。大学和科研机构充分利用自身知识密集的优势,做好基础学科研究,成为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活动中的主力军之一,从另一方面来看,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是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相关知识产权转移与研发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新材料企业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占据主体地位。为了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以及增加企业利润,企业尽可能将自己具有优势的生产与技术投入到联盟中,并利用市场的预测功能为新材料产业的技术创新指明方向。对于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科研项目,企业更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并充分利用企业在基础设备、工程技术和人力资本等方面的优势,以最快的速度研发出具有竞争力的新技术或新产品。金融机构是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必不可少的成员,金融机构向联盟提供金融借贷服务,引导企业和大学把闲散的资金向产学研合作体系集聚,更重要的是,金融机构为创新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联系通道,使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资本运作效率得到优化,实现风险共担与收益共享。在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用户能够直接反馈市场的需求,并且能对企业实施技术创新所产生的利润和收益进行预先的判定。如果利润和收益比较理想,用户企业就会积极谋求与大学、科研机构的合作,并为其技术创新提供资金、人员和设备等。
四、我国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模式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是以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目的的一种技术创新型合作组织,是政产学研企合作的结果。新材料产业按照技术创新的难易程度,根据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主导力量的不同,制定出相应的联盟模式。本文将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模式推演为政府推动型、学研驱动型和市场导向型三种类型模式。
(一)政府推动型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模式
该模式适用于某些新材料产业中,一些市场前景不明朗、创新风险大的重大技术创新领域,新材料企业一般不会主动参与这类重大技术创新活动,政府要直接或间接介入并引导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形成。政府通过引导新材料企业,加大对重大技术创新过程的投入,促进企业在重大技术创新过程中占主体地位。在顺应重大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政府针对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重大技术创新的需要,一方面建设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推广政产学研企对接,另一方面建设高校-企业-研发中心“三位一体”的合作平台,实现新材料产业重大技术创新资源的优化,提高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综合能力。在这种模式中,政府是联盟中各成员之间的纽带,它将联盟中的新材料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紧密联系起来,使其利用各自的优势齐心协力完成技术创新联盟的目标,这种合作不仅能给联盟中的各成员带来经济效益,还能带来社会效益。
(二)学研驱动型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模式
该模式适用于新材料产业中某些科技含量较高的重点技术创新领域。新材料企业对一些重点技术存在科研需求,但企业自身无法独立完成该类技术创新,而大学和科研机构(即学研)又有供给该类技术的能力,大学和科研机构若主动寻找合作研发伙伴,通过与企业合作,能够完成该类重点技术创新活动。该模式中,大学和科研机构主要寻求的合作研发伙伴包括新材料企业、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等。大学和科研机构利用自身的人才优势和良好的实验条件,结合其他合作研发伙伴的资源,与新材料企业重点技术创新需求紧密联系,帮助企业实现其无法独立完成的重点技术创新。从这一模式看,大学和科研机构不但是重点技术创新的驱动力量,也是科技转化为产品的推动者和科技产业化的实现者。尤其重要的是,该模式当中,大学和科研机构可以培养更多创新型人才,为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供更高质量的人力资本,这些人力资本会给联盟带来新的知识和技术,把创新、开放的思想理念带入到联盟中。
(三)市场导向型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模式
该模式适用范围是,当新材料企业存在一般性技术创新需求或者技术创新难度一般的技术需求条件下,为了降低自身的技术开发成本和研发时间,希望与其它伙伴合作完成技术创新,这时候的新材料企业若主动寻找技术研发合作者,同时联合政府部门,通过与合作伙伴、政府部门以及其它相关合作成员,合作完成一般性的技术创新。该模式当中要寻求的合作伙伴包括大学、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和同一产业内的相关企业。在这种模式中,符合市场需求的一般性技术创新要求,通过该模式,能够以较短的时间开发技术,联盟内部的企业可以互相提供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支持。该联盟的技术创新因为直接面向市场,使得技术创新具有方向性,让市场的反馈作用得到积极发挥。有一般性技术创新需求的新材料企业,要从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出发,按照市场经济交易规则选择自己所需要的合作伙伴,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协同效应得到充分发挥。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和知识产权制度的确立,知识产权已成为现代企业重要的生产经营要素,企业经营形态也从强调传统的土地、厂房、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转而强调专利、品牌、顾客关系、服务等无形资产。在这种背景之下,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作为知识产权开发与知识产权融资的创新模式逐渐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目前,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实践发展迅速。在美国,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对象资产已经非常广泛,从电子游戏、音乐、电影、娱乐、演艺、主题公园等与文化产业关联的知识产权,到时装设计的品牌、最新医药产品的专利、半导体芯片,甚至专利诉讼的胜诉金,几乎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已经成为证券化的对象,资产证券化的金额已经超过15亿美元。在亚洲的日本,经济产业省早在2002年就声明要对信息技术和生物领域等企业拥有的专利权实行证券化经营,并成功地对光学专利实行了资产证券化。基于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迅速发展,美国投资银行界与知识产权界将其作为未来重大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就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也将其作为未来的一个“新趋势”。我国政府正在倡导建立创新型国家,而高新技术产业作为创新型国家的支柱产业,其发展的好坏与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进程。知识产权证券化是一种把知识资本与金融资本有效结合的新型金融工具,因此探讨知识产权证券化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概述
知识产权证券化是指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可预期的现金流的知识产权(基础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后转移给一个特设目的机构(SpecialPurposeVehicle,简称SPV),由该特设目的机构发行以该知识产权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的证券的过程。
知识产权证券化本身具有精巧的结构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同时由于知识产权权利种类众多,特性各异,每一项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都有独特之处。但是作为资产证券化的深化,知识产权证券化也具有资产证券化的共同特性,典型的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本参与主体和其交易结构如图1:
根据图1,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本交易流程主要是:1.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将知识产权未来一定期限的许可使用收费权转让给以资产证券化为惟一目的的特设机构(SPV);2.SPV聘请信用评级进行ABS发行之前的内部信用评级;3.SPV根据内部信用评级的结果和知识产权的所有者的融资要求,采用相应的信用增级技术,提高ABS的信用级别;4.SPV再次聘请信用评级机构进行发行信用评级;5.SPV向投资者发行ABS,以发行收入向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支付知识产权未来许可使用收费权的购买价款;6.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或其委托的服务人向知识产权的被许可方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将款项存入SPV指定的收款账户,由托管人负责管理;7.托管人按期对投资者还本付息,并对聘用的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付费。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特点
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是金融资本与知识资本的一种有效结合,是以金融技术为依托,以知识产权的信用为担保,以证券化为载体的融资方式。相对于传统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住房贷款抵押证券化,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一般的交易结构与传统的资产证券化类似,其参与主体一般也会包括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特设载体(SPV)、投资者、受托管理人、服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增强机构、流动性提供机构,一般也是通过信托或特别目的公司的形式建立起证券化的通道,也要运用风险隔离和外部及内部的信用增级方式,来提高证券化产品的市场吸引力。但是,由于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即未来能够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是以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及商业秘密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所以与传统的金融资产为核心的证券化相比较,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一)相对于传统的应收账款证券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的权利状态更为复杂。例如,一件作品可能是法人作品,也可能是职务作品或非职务作品,既可能受著作权法保护,也可能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还可能受商标法保护;一项专利既可能是发明专利,也可能是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既可能是刚刚获得授权的专利,也可能是即将权利期届满的专利;而一项商标则既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未注册商标,既可能是驰名商标,也可能是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还可能是一般商标。
(二)基础资产往往是和有形资产结合在一起。由于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产品必须依托有形的载体才能体现出来,例如以某一专利产品的销售收益作为基础资产,该专利产品的销售收益中也包含了专利产品载体的价值。
(三)传统资产(如应收账款、住房抵押贷款)未来现金收益相对稳定;而知识产权的无形性、时间性和地域性使其容易被侵权,未来现金收益确定性差而且来源复杂。影响知识产权未来现金流评估的不确定因素很多:时尚或民意,特别是版权或商标证券化时;不可预料的技术进步;商业秘密在时间性与专有性上的不确定,以及其不公开性使其现金流评估更困难;专利有被宣告无效的可能;高速发展的宽带技术和P2P技术使侵权更容易给评估音乐作品现金流增加了难度;侵权行为可能严重侵蚀知识产权现金流等。(四)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之间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典型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如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企业应收账款、房屋租赁应收费用等,不同种类的资产之间或许有风险和收益的差别,但在同一种类型的资产中,并不对具体的每笔业务做出区分,也就是说人们并不关心哪一个贷款人归还住房贷款的信用更好,人们只关注住房按揭贷款这种资产从总体上体现出的风险和收益。但知识产权与此完全不同,同为知识产权,相互之间市场价值的差距可能非常大。如同为专利权,可以是发明专利,但也可以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同为发明专利,可能是有效治疗艾滋病的药品专利,也可以是电连接器接头专利。一个驰名商标和一个刚刚申请注册的默默无闻的商标在人们心中肯定不会因为二者同为商标而具有相同的分量。
三、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对促进高新技术转化,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都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拓宽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渠道,分担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风险。在传统融资方式下,资金供给者在决定是否投资或提供贷款时,依据的是资金需求者的整体资信能力,信用基础是资金需求者的全部资产,较少关注它是否拥有某些特质资产,只有当资金需求者全部资产的总体质量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获得贷款、发行债券或股票,否则,则不能使用这种融资方式。我国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就是自身拥有大量的专利等知识产权,但由于其自身风险性高,整体资信能力较低且缺少实物资产,所以难以通过传统融资方式筹集到发展所需的资金,严重制约了其将高新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目前,国内高新技术知识产权转化率不到10%,传统融资方式的局限性是导致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知识产权证券化是一种资产收入导向型的融资方式,其信用基础是知识产权而非企业的全部资产。资金供给者在考虑是否购买ABS时,主要依据的是知识产权的预期现金流入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以及交易结构的严谨性和有效性,资金需求者自身整体资信能力和全部资产的总体质量则被放在了相对次要的地位。知识产权证券化突破了传统融资方式的限制,破解了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高新技术企业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手段。
(二)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可以加速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的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所需的资金呈几何级数增长,因此,高新技术产业在国外有“吞金产业”的说法。根据国际经验,R&D研究经费、R&D转化资金、批量生产的资金三者的比例应达到1∶10∶100,才能使R&D较好地转化为商品,形成产业。在我国,这三个阶段的资金投入比例数据不尽相同,较多的资料显示这个比例为1∶1∶10,有的资料显示这个比例为1∶1.85∶30.7。尽管具体数据不同,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R&D成果转化阶段和工业化生产阶段,我国的资金投入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工业化生产阶段是能获取商业利益的产业化阶段,一般投资者和商业银行都愿意提供资金投入,情况并不那么糟糕。R&D成果转化阶段,作为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关键环节,由于风险很高,投入资金远远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总体进程。按照国际经验计算,1993年我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应为1960亿元,而实际仅有334.59亿元,缺口高达1625亿元,比1987年至1993年的成果转化投入的总和(1391亿元)还多!这个缺口在“财政拿不出,银行不敢给,企业没能力”的现状下,只能由新的融资方式来填补,知识产权证券化是填补这一资金缺口一种重要的方式和途径,尤其是对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的高新技术企业而言更是一种难得的融资渠道。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可以提高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率,为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是高新技术开发园区形成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实践表明,设立高新技术开发园区的根本目的,是努力营造一种适合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特殊环境,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孵化器”。但高新技术开发园区不是通过行政命令或行政手段就能建立起来的,而是在各种因素包括科技资源、智力资源、良好的创业环境、政府的政策支持和丰富的融资渠道的共同作用下建立起来的,其中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渠道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们坚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不断发展和相关的法规与制度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将与风险投资一道成为推动我国高新技术开发园区发展的两个重要因素。
(四)发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可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现代化,促进技术创新。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交易模式和结构决定了其在向拥有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企业引入资金的同时,还通过SPV和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向高科技企业引入了管理经验,通过破产隔离等手段提升了高科技企业的管理水平,可以大大地改善目前许多高科技企业的管理状况,促进其管理走向现代化。同时,为了保护投资者和知识产权的创造者的利益,避免知识产权成果被剽窃或仿冒,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这也有力地促进了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如果没有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高科技企业将会遭到毁灭性打击。知识产权证券化只是使知识产权所有者放弃未来一段时间内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收费权,并不会导致其丧失所有权。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四、运用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扩大知识产权支撑证券的资金供给。资产支撑证券的最主要投资者是养老基金、商业银行、共同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应该完善相关法律,使其可以有选择地投资于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支撑证券。为了支持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还可由政府部门出资组建专项科技投资基金,利用科技投资基金购买低级证券。
(二)政府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起始阶段应深度介入。与我国具有相似法律背景的邻国日本,在制定“知识产权立国”的基本国策后,一直致力于知识产权商业化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2003年日本第一例专利证券化是在政府支持下进行的。据日本《读卖新闻》报道,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将建立知识财产基金,以购买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拥有的未得到有效应用的专利和技术,并将其商业化。也就是说,日本政府将继续扶持本国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在我国目前的法律环境和现实境况下,知识产权证券化更不能像美国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证券市场健全的国家那样完全交由市场运作,需要政府高度介入加以扶持。
(三)整顿、规范和引导金融中介机构发展。信用评级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重要的一环,一方面,对原始资产的评级直接决定资产池价值的总量,为证券发行规模和价格提供客观依据,另一方面,评级对投资者决策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任何一个方面的评级失真都会给资产支撑证券的发行和流通带来障碍,而频繁的失真将产生市场信用危机,可能直接导致资产证券化难以进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间不长,社会信用基础比较薄弱,资本市场还不很成熟,资产证券化也刚刚起步,客观上需要政府部门在新型资本工具导入期深度介入,给知识产权证券化提供必要的信用基础,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有效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
(四)加快成立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特殊目的机构(SPV)。连年国际收支顺差使中国人民银行积攒了巨额外汇储备,国际汇率频繁波动给人民银行的储备资产保值增值带来严峻考验,为降低汇率风险,央行开始尝试将储备用于国内,对中行、建行和工行的外汇注资就是对储备的一种创造性运用,所以,本文建议借鉴银行改革模式,以中央汇金公司的名义和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知识产权证券化机构,这种半官方性质的载体有两个优势:一是中央汇金公司的参与将增强资产支撑证券的信用等级,为证券化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用保证;二是资产管理公司在长期的资产处置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资产处置经验,新设特殊目的机构对这种经验的继承将使其在同行中具有很大优势。
(五)加强金融监管改革。从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看,一方面,金融市场主体为规避监管不断进行创新,监管是创新的重要动力之一;另一方面,金融市场下的创新推动金融监管方式发生改变,正如新制度学派所指的那样监管的变化本身就是一种创新,一个完整的创新必须同时包含市场创新和监管创新两个方面,创新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我国进行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也离不开监管创新,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部门,所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在监督管理好本行业的同时还应该增强协调监管的能力,为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并提供制度保证。
参考文献:
[1]何小锋等.资产证券化理论与案例[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7,(1).
1高新技术企业的独特价值链结构
第一个系统提出价值链管理思想的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波特。根据波特的理论,“价值链”是指企业创造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提供给顾客的一系列“创造价值”的活动。按照波特的模式,企业的价值链作业可分为基本活动与辅助活动两大项。基本活动是由投入到产出的转化,以及交货和售后服务直接构成,具体包括内部后勤、生产加工、外部后勤、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辅助活动包括采购、技术研发、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基础设施等。企业的价值链包括企业价值生产的全过程,即从原材料的供应到产品的生产,直到将最终产品送到顾客手中的全过程。
高技术企业的价值链相对于波特的基本价值链有一个变形。尽管它仍由辅助活动和基本活动两部分构成,但两部分的具体环节发生了变化。在波特的基本价值链中,技术研发属于辅助活动,而在高新技术企业价值链中,技术研发中包含新产品开发,这在高新技术企业中应归于基础活动,而其他的技术支持活动,包括基础研究、产业设计、工艺流程设计、技术装备的改进、服务程序设计等仍然同计划、会计、信息管理、质量管理等一样,属于辅助活动。之所以将新产品研发环节归于基本活动,主要是因为高技术企业的组织结构已经从层级型向扁平型演变,研发一端直接承担了价值创造功能,是产品增值的主要环节。不仅如此,许多高技术企业的研发活动已经融入生产职能,研发本身也是生产。
2高新技术企业的基本竞争优势
2.1成本领先分析
根据波特的理论,成本优势是企业可能获得的竞争优势之一,基于此,许多企业将成本管理提高到了战略的地位,制定了成本领先的目标,加强了企业的成本控制和规划。尽管影响企业成本的因素很多,但从战略的角度来看,主要有规模经济和学习曲线效应。
一项价值活动的成本常常受制于规模经济。规模经济产生于以不同的方式和更高的效率来进行更大范围活动的能力;产生于更大的销量中分摊无形成本和研发费用的能力;也产生于随着一项活动的扩大,支持该项活动所需基础设施和间接费用的增长低于其扩大的比例。规模经济的关键是需求要有价格弹性,然而,高新技术产品的创新程度很高,具有较强的垄断性,没有完全替代品,因而其需求的价格弹性较小,价格和销量之间缺少必然的联系。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产品的供求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顾客无从得知什么样的价格才是合理的,所以降价并不一定能带来销量的增长,规模经济效应也就无从发挥。
学习曲线是企业获取成本优势的又一重要因素。一项价值活动随着学习而导致其效率提高,随着时间的累积其成本会下降。学习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成本降低的机制包括劳动效率的提高,资产利用率的提高和原材料更适合于工艺流程等。也就是反复做同一件事可能发现更有效的生产方法。然而高新技术产品的创新性较强,这意味着原有产品和工艺流程持续的时间可能较短,而通过学习提高效率直至降低成本需要较长的时间。同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更新换代比较快,因此,它可能面临着不断向上位移的学习曲线,产品的单位成本由于分摊了新产品的研发费用而难以降低,成本领先优势难以获取。
2.2差异化分析
随着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市场营销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同质化,不但是产品的同质化,甚至连营销策略和技巧都趋于同质化,企业纷纷陷入价格战、广告战、终端战和促销战的泥潭之中,所以追求产品和营销模式的差异化已经成了企业持续获得动态市场竞争优势的必然战略手段。
无论是成本领先还是差异化,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获取高收益。如前所述,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成本领先战略难以奏效,因此,差异化就成为其必然选择。而差异化营销战略的选择又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自然结果。高新技术企业的最大特点在于其创新动能和创新能力较强,而创新与产品的差异化是正相关关系。进一步讲,差异化又与产品的相对价格成正比,而高的相对价格就意味着高收益。创新而获取高收益会反过来会刺激企业加大研究开发的力度以促进创新,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3高新技术企业差异化竞争战略的实施
3.1降低顾客的价格敏感度
高新技术企业的差异化战略要求产品的创新,而创新意味着研究与开发的高投入。在创新导入期,由于市场份额有限,单位产品的成本较高,这就需要有较高的市场售价作支撑。这也就要求顾客对价格不敏感。一般来讲,顾客的价格敏感度与替代品有关,当顾客无法准确比较本产品与替代品的相关信息,或者本产品相对于替代品而言具有其无法代替的独特之处时,顾客的价格敏感度会大大降低。因此,在高新技术企业的竞争战略实施过程中,提供一种独特的、差别化的产品诉求是至关重要的。这种诉求的目的就是将本产品与其替代品区别开来,让它具有相当程度的垄断性,并依据这种存在于消费者认知中的垄断性实行撇脂定价,获取高收益。
3.2优化顾客价值链,提高顾客价值
根据美国战略学家波特在《竞争优势》一书中的论述,企业竞争差异性优势的来源有两个,即要么使客户的价值链更有效率,要么能增加客户的价值链的差异性,进而使得其产品和服务具有差异性。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讲,第一,要重视提高产品的可靠性。高新技术产品的优点在于创新与高技术,而从另外一个角度讲,这就无可避免地带来可靠性较低的问题。原因在于这种新产品或新技术尚未得到充分的市场检验。因此,在战略实施过程中,差异化决不能以牺牲掉可靠性为代价。在实践中,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应该做到比其主要的竞争对手具有更大的可靠性。第二,要提供优质的服务。高新技术产业是服务性较强的产业,顾客的价值不仅取决于产品本身,更有赖于高质量的服务。这种服务不仅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后全过程的服务,也包括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的服务。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此,通过为顾客提供送货、培训、安装、咨询、售后等一揽子服务,增加顾客价值是高新技术企业差异化营销的重要手段。第三,提高产品的柔性。高新技术产品的更新换代比较快,为了避免顾客的损失,打消顾客的疑虑,产品的柔性(兼容和升级)非常重要。提高产品的柔性就意味着提高了顾客的价值。
3.3发挥价值信号的作用,提升顾客的价值认同
产品的独特价值能否创造有效需求有赖于顾客认同。高新技术产品市场买卖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会影响产品独特价值的发挥。产品价值的不易感受性使得消费者在使用产品之前几乎不可能全面了解产品的独特价值和企业为实现这种价值所做的一切努力。因此,企业能否使得顾客清晰完整地感知、认同其产品的独特价值对于企业差异化竞争战略的成败起决定性的作用。
消费者行为学的研究表明,顾客是通过价值信号来感知、认同企业为顾客创造的真实价值并将其转化为感知价值的。真正决定和影响顾客购买行为的是感知价值而不是真实价值。真实价值是指产品与服务的独特性本身实际具有的对顾客的价值,它是生产厂商经过努力所实现的产品或服务在性能、质量等方面所达到的实际水平,无论顾客是否认同它都是客观存在的。感知价值是指顾客对厂商所创造的差别化或产品与服务的独特性对其带来的效益多少的认同程度,它可能大于、小于或等于真实价值。也就是说感知价值与真实价值是分离的。价值信号则是顾客用于推断企业创造价值的那些因素。一旦购买者不能通过价值信号正确地评价他们对产品的感受,真实价值和被感知的价值就会出现差异,真实价值将不能被顾客感知、认同,全部或大部分地转化为顾客的感知价值,那么企业为产品与服务独特性所做的努力就要宣告失败,其竞争优势自然也难以形成。因此,重视价值信号的作用,使之能将产品的独特价值和差异性完整有效地转化为顾客的感知价值是差异化营销的重点。在实践中,第一,要制定合理的价格。价格是价值的反映,合理价格一方面要依据市场均衡价格,另一方面要能体现出产品的独特性。第二,运用有力的促销手段。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是竞争成败的关键。合理的广告投入、高效的终端演示、个性化的产品包装都是差异化战略实施过程中有效的元素。第三,建立高效的渠道。现代企业竞争理论认为,市场竞争已经不再是一个企业与另一个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一条价值链与另一条价值链之间的竞争。因此,围绕最终客户的特定需求,通过提升渠道买方价值链的竞争优势,进而提升整个价值链的竞争优势是高新技术企业差异化竞争战略的本质。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内部价值链应通过渠道与外部价值链连为一体,通过强化整条价值链的优势来获取企业的竞争优势。
4结束语
差异化战略是高新技术企业竞争战略的可行选择,并且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差异化战略较之一般企业更具优势。但是,差异化竞争战略的成功有赖于高效率的执行团队,如何构建一个高效率的执行团队已经超出了本文的讨论范围,但它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差异化竞争战略的成败。同时,选择差异化并不等于放弃低成本,企业的最终目标是获取收益,而这与低成本是息息相关的,更何况,成本差异化也是差异化竞争战略的内容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讲,低成本应是差异化的应有之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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