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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艺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4-11 17: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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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艺论文

篇1

2沃顿•埃谢里克家具设计的艺术特征

2.1极富手工艺个性美

起初,沃顿•埃谢里克的家具制作几乎完全利用传统手工木工工具完成,如手工锯、刨子和凿子等。1926年由于业务量的增加,他建立了自己的工作室并采用小型的机械化设备,如曲线锯、圆锯机等,但一些家具作品的重要部件仍旧依靠手工完成。为了拓展家具造型的表现手段,他还吸纳了当地原住民的木工工具。采用手工制作的家具作品,设计师可以精心地选择所需材料,即使是带疖疤的木材,对于手工制作都具良好的可控制性,所用工具可以很好地去适应设计的需要,避免了工业化生产出现的以设计适应机器而影响设计细节的问题[3]。可以说,埃谢里克的大部分优秀的家具作品大都依靠手工完成,极富手工个性,辨识度强。其一,在手工加工过程中,尊重材料本身的色泽、肌理和质地之美的的自然流露,几乎不对材料的表面装饰处理。此外,甚至选用极为质朴的皮革与木材混合使用,可谓浑然天成。其二,手工家具在立足实用功能的基础上,还追求观念、情感的表达与传递,尽量赋予家具一定的思想或意义,从而使手工家具成为一种信息交流的媒介,向人们传递自己的思想或情感,这些信息或清晰或隐晦,如马车轮扶手椅(图1)。马车轮扶手椅的框架选用山胡桃木,椅面和靠背为皮革编织而成,部件间依靠木钉和铁钉连接固定。家具通体均保持了胡桃木和皮革两材质本身的原始面貌,流露出材质的自然之美。这种自然之美以一种新的艺术形式呈现于家具设计中,从设计理念到设计作品均体现一种崇尚自然美学的设计观,是对传统木工文化的一种继承和发扬[4]。值得注意的是,椅子的扶手为独特的半车轮造型,它似乎在无声地诉说一个故事,又或是在倾诉设计师对简单、轻松的理想生活状态的向往之情。总的来说,这件家具作品选材质朴天然,线条均称、比例协调,制作简约、纯净,体现了设计师埃谢里克奉行自然、实用美学的设计观。

2.2设计手法雕刻化

客观而言,沃顿•埃谢里克是一位现代主义者。由于早期版画艺术的经历和受罗马尼亚裔雕刻家布兰诺西•康斯坦丁及其他艺术家的影响,经过数年的艺术实践和经验的积累,在其近40岁时,开始转向家具的雕刻艺术,从此,他找到了合适的艺术表现媒介——木质家具,其艺术领域完成了从二维平面艺术向三维雕刻艺术的华丽转变。沃顿•埃谢里克曾说:“furnituredoesnotneedsurfacedecorationbut,likesculpture,itshouldstandonshapealone.”。他是这样说的,也照此付诸实施。在其家具制作中,雕刻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使用,仅为家具表面装饰所用,而是创新性地转向于家具的造型。设计手法出现雕刻化的倾向,注重原创和简洁明快的抽象几何造型。自此,埃谢里克的家具作品开创了一种全新的面貌——极具雕塑意味。出于家具雕刻的需要,在材料方面,他钟情于木材,如胡桃木、乌木、橡木及红木等;在造型方面,惯于采用非对称性、棱角分明的几何线条;在功能方面,虽然家具作品的艺术性很强,甚至更像雕塑,但始终兼顾实用功能,只不过将艺术性置于首位,功能性退居其次。埃谢里克有别于传统的设计观和家具雕刻化的创新性设计手法极大地缩小了艺术与手工艺之间的鸿沟,也使得不同艺术领域的元素之间产生流动并极好地将两者融合于家具设计中。他创作的乐曲柜(图2)和乐谱架(图3)均具上述特征。乐曲柜于1931年为费城管弦乐队首席小提琴家亚历山大•希尔斯伯格所设计的。锋利的线条、不规则的块面和雕塑感十足的艺术特征逐渐成为埃谢里克家具设计的标志性符号。另一件作品乐谱架的设计中,乐谱被放在有略弯横杆的栅格架上,两根竖杆有一定夹角,与前支撑杆在同一直线上,稳定性是由靠后的第三条腿保证的,三角形的下托板把它们连接在一起。外形基于黑板架,截去头部的“A”字在乐谱支撑框上多次重复。圆弧的边缘,弯曲的线条和梯形的腿部,使之颇具流动感而又极为精致,看起来非常适合于乐谱架[5]。胡桃木和樱桃木乐谱架具有雕刻的特质,由实木构件结构形成的空间是它成功的主要要素。

2.3设计造型有机化

二战后沃顿•埃谢里克的家具设计风格发生重大转变,抛弃战前生硬线条、棱角分明的设计表现,继而转向平滑、柔和线条的造型语言。这种转变有三方面的重要历史原因,其一,由于战争的原因,人们心理受到冲击而变得脆弱、消极,对未来生活不再乐观,开始抱怨以包豪斯为代表的典型功能主义家具设计的刻板、冷漠,进而寻求一种柔和、有机且富人情味的设计。其二,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多次主办了“优良设计”设计竞赛,这极大地促进了一种具有自然形式的“有机现代主义”设计风格在美国的出现。其三,约上世纪50年代始,美国逐渐认知并接受北欧的家具设计,朴素有机、自然亲和的北欧家具在美国备受欢迎和青睐。需指出的是,早在20世纪30年代,沃顿•埃谢里克就创造性的在家具有机造型方面进行过探索。1935年,在大型书架的设计中,虽然依旧沿袭了非对称设计元素的表达,然而,菱角分明的边缘被软化,平坦的家具表面经扭曲处理而使得设计形式、肌理更具有机意味,散发出强烈的生命感,表现出极强的艺术张力。只不过,这种探索积累到二战后受多方面的影响而变得尤为显著,其中最典型的例子为三足高登(图4)。制作于1970年的三足高凳选用杨木和山胡桃木,自然色泽及质感显露无疑,凳足及其之间的连杆均呈棒形,凳面为前窄后宽的流线曲面。线条柔和多变、设计流畅,呈现自然、亲和且富人情味的艺术特征。沃顿•埃谢里克的家具有机化创造了一种接近接近自然的设计语言,其创作可谓是一种自然创作的集中体现,将自然元素融入家具中的高尚追求实乃为满足人的身心同自然相结合的强烈诉求。对于家具设计,一些设计师往往强调创作意图的表现和个人情感的宣泄,有时根本没有站在服务对象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6]。可贵的是,埃谢里克的有机家具设计不仅彰显了设计的人性化,以人为本、尊重消费者的情感,而且还契合了家具设计的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要求。

篇2

谢佳

成功是一点一点积累、实践,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再加深巩固为经验,付出辛勤的汗水,艰苦的奋斗。当然,还要有向往,执着的信念,是要付出代价的。成功就像爬山,每走一步都要小心翼翼,遇到再多的坎坷都不要放弃,不要抛弃信念,那么,胜利就在不远处!

成功中有着奋斗和拼搏。世界著名的科学家爱迪生一生有一千多项发明。而在他年已花甲的时候,曾经一场大火,毁掉了他的实验室,连他十多年的实验心血也消失在大火中之。但是爱迪生没有放弃他的实验,仍然奋斗拼搏着,向成功的彼岸划去。无论有多大的坎坷,都坚持不懈,用自己坚定的信念,谱写了多彩绚丽的人生!经过磨炼,经过失败,冲破黑暗的夜空,光明就在眼前!获得成功,并不困难,努力奋斗,就会夺得王冠!

篇3

1.玩耍阶段

这一阶段儿童由于年龄尚幼,骨骼、肌肉等发育不完善,对于工具和材料的掌握能力较弱,但是好奇心较严重,因此比较喜欢动手探索,通过特有的方式与世界接触和对话。玩耍阶段儿童通过揉、撕、搓等动作对纸张材料进行探索,老师要注意儿童与工具的接触,保障儿童的安全,特别是在剪刀的使用过程中,要特别的注意,可以使用儿童专用剪刀。

2.直觉表现阶段

直觉表现阶段的儿童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和创作欲望,在进行手工纸艺的创作过程中,往往都有自己的思想存在,且希望自己参与创作,能够对各种创作用具进行熟练应用,通过弧形、直线、拼贴以及折纸等操作,对纸张材料进行再创作和应用,因此老师与家长要对儿童进行鼓励,并满足儿童创作的欲望。如果在创作过程中,儿童遇到困难,老师或者是家长可以通过引导的方式,帮助儿童解决问题,以培养学生与手工纸艺的兴趣,提高儿童自身的动手能力。

3.样式化表现阶段

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儿童的各项能力都得到了提高,因此儿童对于手工纸艺存在更大的创作欲望。该阶段儿童能够实现对纸张与工具一些应用,通过自己的创作来表现自己的思想与意识。儿童能够通过剪刀来完成自己喜欢的形状,且注意剪纸边缘的完整性,懂得运用多种创作形式,因此该阶段儿童的纸张作品的形式较为多样化。

二、儿童美术教育中手工纸艺的回归

在日常生活中,纸张属于较为常见的物品,具有非常独特的艺术形式,因此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

1.手工撕纸

在纸张艺术品创造的过程中,可以说手工撕纸的难度极低,且便于操作,可以在纸张上描绘出所需的动物形状,然后通过拽、扯、撕、拉等操作,获取所需的作品,例如:儿童可以先用纸张拽、扯、撕、拉出一条鱼形,然后再利用蓝色的纸张撕出水草、波浪等形状,对鱼形画面进行装饰,以保障纸艺的质量与丰富性。老师可以先安排学生观看《海底世界》,以提高学生的兴趣,再对鱼缸中的鱼儿进行观摩,通过现实生活提高儿童对于手工撕纸的积极性。

2.手工折纸

手工折纸虽然不用借助与其他用具,但是经过叠、折、压等不同的操作形式来对一张平整的纸进行创作,摆脱纸张原有的形状,赋予其一种全新的具有活力的形象。在手工折纸的过程中,按照由浅到深、由易到难的原则进行,培养学生对折、中心对折以及对角折的能力,而且在手工折纸中存在一定的规律,可以通过不同的组合,来形成变化多样的作品。

3.剪纸

剪纸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且属于一种民间艺术,通过剪刀与纸张的有效配合,形成一种极富艺术性的作品,不仅能够对儿童的动手能力进行锻炼,而且能够有效提高儿童的协调性与灵活性。剪纸中还存在着拼贴与镂空的形式,丰富多样,不单调,提高了儿童的兴趣。

篇4

2解决方案

为了更好地进行兽医卫生检疫工作,需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处理,从而保证人们肉类产品的健康食用,并且防控疫病的发生和发展。

(1)增强法律意识和执法力度

近年来,国家先后制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办法》。这对农牧生产和销售部门有一个很好的监督作用,也能保证禽畜产品的经营者进行规范化操作。在这样的形势下,兽医卫生检疫部门需要有新的观念和执法理念,对防疫工作有更好的认识,在工作中抓住关键点,对防疫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严格把握,尽量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在防疫工作中要从防疫检验和管理三方面做好相应的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2)做好动物检疫防疫工作

为保证宰杀动物的质量,首先要做好动物的养殖检疫防疫工作,要根据动物检疫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操作,在严格遵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指导下,尽可能避免一些具有传染性的疫病发生。在引种和养殖过程中,对有突发疫病发生的动物应该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好疫病源,并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对疫情进行科学化防控。这不仅需要兽医卫生检疫工作人员对畜禽及产品有相关知识掌握,还需要对动物养殖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做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将疫病监测和防控做到最佳的运营状态,进而从根源上保证流向市场的动物及产品质量。

(3)定点宰杀,集中检疫

市场经济下需要对动物进行集中屠宰,然后在产品运送出去以前,对肉类产品进行集中检疫,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屠宰场的选择可依据方便、合理的原则因地制宜,尽可能让各种性质的经营成分均归入规范化管理的程序,可以在地点的设置上进行广布点,避免完全的一条流水线工作,使得市场供应紧张。另外使用集中检疫,对其检测手段进行完善,尽可能运用现代的化验技术,高效全面地检测肉类产品。

(4)做好动物及产品的市场流通把关工作

禽畜类肉质,对市场的销售量和销售模式都有很大的需求。并且随着个体经营的多元化,运营单位的发展和渠道的多元都使得售卖中介和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运营户的不定时定点的无规律工作也使得检疫工作不能得到有效保证,因此对卫生检疫工作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在此情况之下,需要经营户对肉类产品的检疫有更高的配合性,并且对所有肉类产品进行集中检疫。并且保证肉类产品的来源和质量,并对其卫生情况出具相应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做好售卖量和受检产品量的数据统一。在各项检查中对指标进行严格把关,有问题的产品需要及时进行重点检查和复检,做好所有流程的把关工作。

(5)完善建立体系,提高检疫人员素质

对现今兽医卫生检验工作的不完善进行相应的调整。首先是农牧部门需要对检疫人员进行严格把关,对检疫人员的文化和技能素养有一个更高的要求,这也需要进行更多的技术培养,在提高检疫人员素质的同时扩大队伍建设。另外在检疫工作过程中严格把关,对检疫质量得到更好的保证,这不仅需要检疫专业队伍的扩大,还需要卫生检疫相关政策得到有效保护和保证,改善其工作环境,鼓励他们的工作,让他们能够尽心尽力地为人民服务。

篇5

在差异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方面来看,我国农村不同收入阶层的覆盖率存在差异,可以将我国农村居民的收入情况分为五个阶层,分别为高收入阶层、中高收入阶层、中收入阶层、中低收入阶层以及低收入阶层。根据研究结果显示,我国农村低收入阶层的居民在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方面普遍较低,而且低收入阶层居民参与其他保险的比例也相对较低。相反,中高收入阶层以及中收入阶层农村居民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相对较高,参与其他保险的比例也相对较高,这就说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在不同收入阶层存在不公平性,低收入阶层的受益性较低。

(二)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在补偿公平性方面存在问题

从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公平性方面探究受益公平性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论述,主要包括农村居民的职业情况和流动性情况、农村居民的融资能力、农村居民的住院天数以及农村地区的不同区域补偿政策等。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农村居民的职业情况以及流动性情况。可以体现在农村非农务工的数量上,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我国农村居民在医疗需求上的释放,一个家庭中非农务工的数量越多,得到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实际金额就越少,补偿比从某种程度上呈现出“U”型。第二,农村居民的融资能力。如果农村居民的实际融资能力较强,说明农村居民的社会关系较好,反之,若融资能力较差,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农村居民的社会关系较差。农村居民中融资能力较强者,主要是依靠自身的家庭储蓄以及通过别人帮助进行资金的筹集,而农村居民中融资能力一般的居民社会关系一般,资金的筹集能力不稳定,融资能力较差的居民则资金筹集能力较差。研究结果显示,农村居民中融资能力较差者通常是身体健康情况较差者,在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均补偿实际金额以及补偿率方面,与融资能力强的居民相比相对较低。第三,农村居民的住院天数。农村居民生病住院天数越多,所承担的住院费用也会越高,从而获得的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金额也相对较高,但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补偿率却较低。第四,农村地区的不同区域补偿政策存在差异。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比如实行农村合作医疗低起付线并且高补偿比政策的农村地区,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性较高。

二、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受益公平性的改进措施

(一)提高农村居民低收入人群的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对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来说,没有参与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一方面丧失了享受到我国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机会,从另一方面来说,也失去了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村居民带来的保障性权益。从调查研究结果可以看出,低收入人群的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相对较低,虽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国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低参保费用的保障性制度,农村居民每年的参合费用很少,但是对于家庭情况相对困难的收入人群来说仍然是一项经济负担。国家政府要针对这一情况,采用有效措施,确保家庭情况困难者参与农村合作医疗,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农村居民的整体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二)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利用率上提高受益公平性

从农村合作医疗的利用率上来看,农村居民中的低收入人群在农村合作医疗的门诊利用率以及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利用率都比其他收入人群的利用率高,农村合作医疗的利用程度与政府的补贴成正比,说明低收入人群的农村合作医疗受益公平性得到进一步改善。但是也要在此基础上,提高其他收入人群的农村合作医疗利用率,实现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公平性,充分发挥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价值。

(三)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政策上提高受益公平性

要想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受益公平性,可以从农村区域补偿政策上进行改善,最大限度实现城乡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衔接,完善不同区域农村合作医疗规章制度的科学化转移接续,使农村居民中外出务工者享受到稳定的合作医疗保障。严格控制宽松报销制度下农村合作医疗的不公平性,尽量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比,不断强化监管。提高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报销制度的透明度,从而实现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公平性。

篇6

成功是一点一点积累、实践,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再加深巩固为经验,付出辛勤的汗水,艰苦的奋斗。当然,还要有向往,执着的信念,是要付出代价的。成功就像爬山,每走一步都要小心翼翼,遇到再多的坎坷都不要放弃,不要抛弃信念,那么,胜利就在不远处!

成功中有着奋斗和拼搏。世界著名的科学家爱迪生一生有一千多项发明。而在他年已花甲的时候,曾经一场大火,毁掉了他的实验室,连他十多年的实验心血也消失在大火中之。但是爱迪生没有放弃他的实验,仍然奋斗拼搏着,向成功的彼岸划去。无论有多大的坎坷,都坚持不懈,用自己坚定的信念,谱写了多彩绚丽的人生!经过磨炼,经过失败,冲破黑暗的夜空,光明就在眼前!获得成功,并不困难,努力奋斗,就会夺得王冠!

篇7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本身有其时间、空间的运行规律,构成时间、空间的程序和内容,都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施工承包人通过法定的交易程序所选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设定的经济法律关系。施工合同由缔约形成到合同的全部履行过程,包括:工程施工招投标、合同签订和履行。由此可见,施工合同管理包括缔约交易(招标投标)阶段管理和履约阶段管理。

按市场经济原则和我国合同法规定精神,当事人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自我决策、管理、实施,以实现合同目的经济活动。但是,根据我国现行管理体制,投资体制改革现状及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的特点,政府对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及合同履行活动依法实行监督。

这是因为: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首先,政府管理体系改革正在逐步深化,强调政企分开,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等单位及机构都已基本脱钩,然而,不能否认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改革政企不分所造成的旧习惯、旧观念的影响还依然存在,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的思想观念远未消除;其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项目法人制度尚未完全实行,因此,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在主导地位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对这些项目投入资金的有效使用、防止国有资金流失、充分的发挥投资效益等问题依法实施监管显得十分必要。

再从建设项目本身特点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作为一种特殊产品,一般具有投资规模巨大,建设周期长,参与方多,涉及面广的特点,而且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所以,政府对这些项目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依法实施监管,以利强化当事人的法制观念,使其在合同活动中能全面认真地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为此,国家对这类建设项目在承发包交易阶段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工程承发包招标投标制度,就意味着对合同缔约阶段的监督又进入法制轨道。国家《招标投标法》第三条从项目性质和投资主体两个方面做出规定: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都必须用招标的方式,遵照招投标法定程序完成缔约过程,达成合同关系。显然,政府把施工合同监管的工作重点放在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上。《招标法》第七条又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除了要自觉执行招标投标法中的强制性规定外,还要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招投标活动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有关当事人应当服从与配合,包括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如实提供资料,接受依法进行的检查,对拒不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正确理解施工招标项目合同文件的基本概念

1、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其相互关系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本质是一种合意,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合意是指当事人对合同必备条款(或者说实质性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订立过程即是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就是经过要约、承诺来完成的。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就意味着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工程承发包交易全过程,完成这一过程主要包括:当事人(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并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按评标标准选择中标人应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按当事人订立合同方式来描述这一过程即为:要约邀请、要约、承诺。也就是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是通过要约邀请、要约承诺来完成的。

要约邀请: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的行为是一种要约邀请,招标人希望投标人能响应招标文件并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般来说,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复杂的法律性文件,它不仅依法规定了完整的招标程序,而且还提出了各项具体的技术标准、交易条件、评标标准,规定了拟定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是招标人组织评标选择中标人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拟定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是招标人组织评标选择中标人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性文件。因此,招标法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内容都提出了统一的规范性要求,对可能产生不公平竞争的内容做出了禁止性法律规定。

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递送投标文件的行为是一种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为:

(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人招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了一旦接受要约招标人承诺,要约人即受意思表示约束。

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时限之内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的行为是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成立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履约人做出;

(2)承诺须向履约人做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履约的有效期内做出。

从以上论述可以不难了解,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引入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当事人依法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其本身就是缔约阶段的一种合同行为。

2、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从合同法的一般理论来讲,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但是,依据我国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使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同时,《招标法》第46条又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所以,就建设工程合同而言,尽管有了投标书和中标函,但是产生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还必须有一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的协议书。

按国际惯例,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

(2)承包人向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承包内容进行施工,竣工并在法定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发包人向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国家工商局、建设部的GF-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示范性要求,除上述二项内容以外,还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内容。

3、招投标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附件;

(4)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标价的工程量表;

(8)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由此可见,工程施工招标合同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都是形成招标投标过程通过要约承诺的方式所形成具有约束力的书面文件。所以,不论从合同活动或是招标投标活动的理论上和实践上分析,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或是合同缔约过程的监管,本质上属同一个主题的两种不同的提法。

按《招投标法》第46条规定精神,在此应当引起特别注意的是,当事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允许当事人可以再行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则明显违背了招标投标活动的初衷,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也就失去了意义,对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来讲也是不公正的,忧乱了招投标(工程承发包市场)经济活动秩序,对于这类行为必须予以禁止,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工程竞争易活动依法健康运行。

三、就当前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中,有必要引起重视的几个问题

1、仅注重程序合法,对交易过程中的制假行为的监管显得力度不够。

(1)表面程序合法,暗箱串通行为依然存在

《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有些项目当事人在交易活动中违背了这一竞争性缔约基本原则,表现在表面程序合法,又在场绕着中标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暗箱操作,相互串通,少数项目中标单位投标书(合同文件)或者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带有垫资内容的补充协议中出现许多垫资行为,很显然,经管理和审查备案的招标文件,在通常情况下至少在当前其内容不可能要求投标人做出垫资行为的响应,这是一种进行暗箱串通而违背公开、公正原则的行为,因为这种要求未在招标文件中对所有投标人提出,并将行为的结果带进了合同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书出现垫资性条款,虽然,相关法律对这种行为未作强制性禁止,但是,国家有关政策又有明确规定,1996年4月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以96/347#了“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过程中带资承包”的通知,通知精神对建设单位要求承包商带资承包,对承包商把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都作了相应的禁止性规定和行政处罚措施。

(2)表面程序合法,先签约后招标行为依然存在

某建设单位在法定交易之前就已经选定了施工承包商并签订了施工承发包合同(在此,称作阴合同),当事人为了履行法定的招投标程序,通过监管进行了所谓的“招标”,结果中标单位仍为先前所定的施工承包单位,双方签订了“招标工程施工合同”(在此,称作阳合同),据了解,这一违规过程有关监管部门并不知道,在工程实施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阴、阳合同的约定的实质性条款发生冲突,阴合同的计价方式为平方米包干,阳合同的计价方式为总价下浮率,两者计价结果相差甚远,直接影响着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为此,合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讼。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实施行政监管显得十分必要,同时在监管工作中仅注意程序监管还不够,还必须十分重视依法对交易过程中的制假行为的监管,一旦发现制假行为,要认真调查,在查清事实的前提下依法做出行政处罚,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以利贯彻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全面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坚持建设工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首先,有必要依法规范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的行为。因为,一项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是否能公正、公平地依法运行,其中招标文件起着决定性的主导作用,如果招标文件中使用或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当,提出显失公平的交易条件,忽视程序中关键性的时间要素等,那么,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或者说竞争性合同缔约活动依法健康运行将产生负面影响。

(1)招标文件中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不当现象时有发生,主要反映在:

A、《合同法》自99年10月1日起施行(《经济合同法》已同时废止),但至今还在沿用《经济合同法》;

B、《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还在沿用过去且与现行法律有抵触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C、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自2000年1月30日施行,本条例第六章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制度中做出了最低保修期限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在一些招标文件中还有沿用93年就已经废止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分别于84年、87年的:建设工程保修办法(试行)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暂行规定,有的沿用建设部93年2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显然上述三部规章中有关工程保修期限的规定与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均存在明显的抵触。

(2)招标文件中引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当现象时有发生,99年12月建设部、国家工商局以(99)313号文通知推行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示范文本》,原施工合同(GF-91-0201)停止使用,但是直到目前为止,一些招标单位还在沿用GF-91-0201文本。当然,是否使用示范文本,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如果参照使用示范文本,就不能使用又停止使用的文本,因为GF-91-0201中的部分示范文本内容不符合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比如,原文本中第30条争议。对“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的提法及仲裁两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同时采用都与国家仲裁法的规定有抵触。

3、应当注意增强交易时效意识,严格交易时限规则

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是当事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判定行为是否有效,行为时效是一项很重要的因素。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以及行为时效在国际工程交易规则中重要。但是,在当前工程承发包交易过程中,有些当事人仅注重从招标文件发出至中标这一过程的时间安排,而对投标书发出后时效要求,签约时限要求等问题没有引起重视。

a、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截止日至中标通知发出所延续的时间区域称之为投标有效期。有些招标人因评、决标工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能按期(即投标有效期之内)发出中标通知,那么就应当在中标通知发出之前,以书面形式函告所有投标人,以说明投标有效期的延长,因为,当业主提出有效期延长,投标人将可能做出两种选择:

(1)投标人同意延长期,投标书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投标人有权拒绝延长期,退出投标,为此招标人不得没收其招标保证金。其实,投标有效期的规定,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加以明确。

b、签约时限:招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的书面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照法定的时限要求签订合同,从法律意义上说已属违法,承发包双方未能按法定时间规定签约,应当将原因、责任等情况向监管部门书面报告,一些当事人对这一法律规定没有引起重视,因而,有些招标项目在中标通知发出后,超过法律规定时限二-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不在少数。

4、必须坚持法定的交易运作程序,以体现公平、公正的法律原则。

一项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运作程序进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目前市场存在的一些违背程序原则的现象,虽然是极少数,但是,有必要引起重视。

中标通知未发出,就订立合同。这是市场中存在的一种不规范行为。一些合同当事人认为已经决定了,就可以订立合同。这种操作思路明显不符合法律要求,因为,中标通知发出以前,谁为中标人,仍属保密状态,同时,中标人在未接到招标人书面中标通知以前,按《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及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凡采用招标交易方式订立合同的,在程序上的必要条件是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做出书面承诺的中标通知,再从合同法的意义上讲,招投标活动,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前,就签订合同,也违背了要约承诺的订立合同的程序。

四、设想和几点建议:

1、研究制订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是国际工程承发包市场通行的习惯做法。它的明显优点是能既规范又合理的平衡有关各方之间的要求和利益,尤其能公平地在合同各方之间分配风险和责任以利达到技术方面和管理方面的标准化要求。如试行所颁布的各种合同文本,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制订的FIDIC合同文本等,这些文本的共性是将建设工程招标的程序、招标文件的编制、合同文件的组成等作为一个整体,一并纳入示范文本的范围。国家工商局、建设部根据相关法律,总结了近年来(GF-91-0201)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的情况及借鉴国际上一些通行的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编制了(GF-99-0201)并于2000年出台推行,从推行的实践分析,特别是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要求,考虑我国即将加入WT0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等因素,现行(GF-99-0201)示范文本显然不够全面,未完善工程招标投标程序,招标文件编制、合同文件的组成等。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从建设工程招标开始直至施工合同签订,在示范文本中都应当有一个全方位、科学性、系统性的规范运行要求。

2、完善和强化中介机制在规范当事人交易行为的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是一项较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有完整的运行程序,环节多,经济、技术、法律等专业性强,组织工作繁杂等特点。招标机构专门从事招标投标活动,在专业人员的综合智力、市场信息、招标实践经验等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近年来,招标机构为当事人所提供的优良服务,对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运行对工程承发包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完善的作用。但是,在招标活动中,有些事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1)招标人和招标机制之间在法律上是一种委托关系,有时存在过于迁就招标人的利益,主要反映在所编写的招标文件中显示的权利义务失衡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委托人应当向被人宣传和坚持公平、公正的思想理念,以保证工程施工招标活动依法、平衡运行的效果。

(2)一部分招标机构对工程竞争性承发包交易过程中应当遵循的现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等,研究之明显不够。因此,招标机构在人员组成和知识面上应当精选一个技术、经济、法律的三维知识结精空间的智力服务体系,以适应法制经济前提下的高质量服务要求。

(3)进一步树立规范到位规定。目前,有一些机构服务范围只限于到中标通知发出为止,忽视了签约生效阶段的智力。因此,反映在一些合同约定的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书不一致或相互抵触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一部分机构,在招标活动中解决好程序性与实体之间的关系,按《招标法》规定精神,实体应当延伸落实到交易缔约依法生效的合同上。

篇8

花丝工艺是将黄金加工成丝,再经盘曲、掐花、填丝、堆垒等手段制作黄金首饰的细金工艺。根据装饰部位的不同可制成不同纹样的花丝、拱丝、竹节丝、麦穗丝等,制作方法可分掐、填、攒、焊、堆、垒、织、编等。

1、掐丝就是将用花丝制成的刻槽,掐制成梅花、牡丹花、飞鸟、龙凤、亭台楼阁等各种纹样。

2、填丝是将撮好扎扁的花丝填在设计轮廓内。常用的种类有填拱丝、填花瓣等

3、攒焊是将制成的纹样拼在一起,通过焊接组成完整首饰的工艺过程。

4、堆垒是用堆炭灰的方法将码丝在炭灰形上绕匀,垒出各种形状,并用小筛将药粉筛匀、焊好的过程。

5、织编是将金丝编织边缘纹样和不同形体的底纹,在底纹上再粘以用各种工艺方法制成的不同花形纹样,通过焊接完成。

二、錾花工艺

錾花工艺通常使用钢制的各种形状的錾子,用小锤将钢錾花纹锤在过火后的条块状黄金的表面。錾花工艺用錾、抢等方法雕刻图案花纹,这此致图案花纹有深有浅,富有艺术感染力。

三、烧蓝工艺

烧蓝工艺又称点蓝工艺,与点翠工艺相似,都是景泰蓝工艺。烧蓝工艺不是一种独立的工种,而是作为首饰的辅助工种以点缀、装饰、增加色彩美而出现在首饰行业的。

四、镶嵌工艺

镶嵌工艺又称实镶工艺,以锤锯、钳、锉、削为主,是将一块金经过锤打锻制,锯制成部分纹样,锉光焊接成一个整体的过程。加工程序如下:

1、制作零部件:通过锯割方法、插花方法、翻卷方法、锉削方法等将经过多次过火的黄金原料制成具有一定图案的零部件。

2、焊接:将制作好的各种零部件按照图纸的设计要求严丝合缝地拼攒在一起,用焊药焊接起来制成首饰的主形体。

3、鉴定质量:制作好的首饰主形体由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分析成色后打上印签,并附上质量鉴定标签。

4、抛光;制作好的首饰主形体通过用玛瑙刀、酸洗、抛光机等进行抛光。

5、镶嵌宝石:将宝石固定在首饰主形体上,常见的镶嵌方法有爪镶、槽镶、包镶等。

6、再抛光:将镶嵌好的首饰再一次进行抛光。

7、镀金:为了使首饰更显辉煌灿烂和色彩迷人,在首饰上镀上一层纯金或K金。

五、浇铸工艺

浇铸工艺是用铸造机进行首饰的成批生产的方法。该方法具有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优点。加工程序如下:

根据首饰设计样本制成橡胶模具;用橡胶模具通过注蜡制成蜡模具;将蜡模具种成蜡树;将放有蜡树的筒注入石膏,制成石膏模具;将石膏模具放入烘炉内烘干,并加热至石膏模具脱蜡;将呈熔融状态的金注入石膏模具中;清洗去石膏,再进行抛光、镶嵌等程序即可。

六、冲压工艺

冲压工艺是指完全用机器完成金属的切割、饰主形体的锉磨和抛光等过程。

七、电铸工艺

篇9

灰色关联分析方法,是根据因素之间发展趋势的相似或相异程度,亦即“灰色关联度”,作为衡量因素间关联程度的一种方法。灰色系统理论提出了对各子系统进行灰色关联度分析的概念,意图透过一定的方法,去寻求系统中各因素之间的数值关系。因此,灰色关联度分析对于一个系统发展变化态势提供了量化的度量,非常适合动态历程分析。灰色系统理论是由武汉华中大学教授邓聚龙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提出的,该理论已广泛应用于众多领域,在医学领域也得到了逐步的应用。

出院人数是医院一项既反映医院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又能体现医院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的统计指标,它受到医疗市场竞争和医院内部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文应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对出院人数产生影响的反映医疗质量和效率的部分指标进行关联分析,通过分析、评价,定量地反映出它们对出院人数的影响程度,为医院管理者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资料来源

本文资料来源于某院信息科2000~2007年医院工作年报。

2方法与步骤

2.1选取出院人数(X0)为参考数列;选取统计报表中具有代表性的指标作为比较数列病床周转率(X1)、病床使用率(X2)、平均住院日(X3)、平均开放床位数(X4)、治愈好转率(X5)、入出诊断符合率(X6)、医护人员数(X7)见表1。表12000~2007年出院人数及相关指标值

2.2原始数据初始化处理即将同一数列的所有数据均除以第一数据,其初始化计算公式为:

X′i=Xi(K)Xi(I)(i=0,1…7;k=1,2,…8)

初始化数据见表2。表2各指标初始化数据

2.3计算比较序列与参考序列的绝对差Δi(k)=|Xi′(K)-X0′(K)|

(i=0,1,…7;k=1,2,…8)

结果见表3。表3比较序列与参考序列的绝对差值注:最小绝对差值Δmin=0.000最大绝对差值Δmax=1.2552】

2.4计算关联系数

ξi(k)=Δmin+βΔmaxΔi(k)+βΔmax(i=0,1,…7;k=1,2,…8)

其中,β是分辩系数,取0.5。结果见表4。表4关联系数

2.5计算关联度

ri=1N∑NK=1ξi(K)(i=0,1,…7;k=1,2,…8)

结果见表5。表5各指标的关联度与关联序

病床周转率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平均开放床位数治愈好转率入出诊断符合率医务人员数

关联度0.60760.58130.56300.65680.57730.58730.6385

关联序3571642

3讨论

应用灰色关联分析计算结果表明,影响医院出院人数的主要因素是平均开放床位数、医务人员数、病床周转率;其次入出诊断符合率、病床使用率也是影响医院出院人数比较重要的因素;而治愈好转率、平均住院日对出院人数影响较小,这与医院的实际情况相符。近几年来,医院的平均开放床位不断增加,病床周转率不断加快,医务人员也相应有所增加,这是近年该院出院人数持续上升的主要因素。8年来医院出院人数累积增长了113.77%,与之密切相关的开放床位数、医务人员数和病床周转率也分别增长了39.65%、25.27%和21.51%。

通过灰色关联分析计算得出结论,平均住院日的关联度最低,即对医院出院人数影响最小,这与姚炯、陈美分析结果一致[1,2]。平均住院日的长短,直接影响到病床周转率和病床使用率,在病人多,床位固定的情况下,平均住院日缩短,病床周转率就会加快,出院病人就会增多[3~5]。但该院近几年平均开放床位数不断增加,平均住院日没有持续下降,因此出院人数的持续增加与平均住院日的关联度较小。

作为二级甲等医院,该院地处市中心,周围三级医院林立,但该院找准自己的定位,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优质、价廉、便捷”的办医模式,抓住机遇不断适应医疗市场变化的需求,及时调整科室布局,增加开放病床数,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态度上下工夫,给病人营造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吸引了源源不断的病人;同时要求临床各科室缩短病人住院天数,加快病床周转,提高床位利用率,满足病人的住院需求。近几年,该院医疗运作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出院病人数、手术人数不断增加,业务总收入呈逐年上升趋势,有效地提高了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也可以看出,该院的平均住院天数仍有下降的空间,病床的周转率有望进一步加快,作为二级甲等医院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为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作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姚炯.影响住院人次的因素分析.中国卫生统计,2004,21(4):228-229.

2陈美.应用灰色关联法对影响住院病人收治因素的探讨.中国医院统计,2006,13(4):305-307.

篇10

在现代中国,流动妇女从私人父权制的坚固堡垒——农村家庭中走向国家和经济生活领域的公共父权制,会面临怎样的境地?流动人口中,就业的性别隔离状况如何?莱斯金(Reskin,1988)认为,不论是妇女在政策上取得了什么样的胜利成果,男性精英都会重塑资源分配的规则,使妇女相对来说总是处于失利的一方。[1](P325)流动人口的性别收入差异如何?是否如莱斯金所说,整体上流动妇女的工薪工作的收入补偿要少于男性?

本文主要对厦门市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影响因素进行多元回归研究。研究的结果显示: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农村流动人口工资差异可以用性别、原工资收入、受教育年数以及目前工作上的年数等因素来解释,年龄、婚姻状况和从事非农工作年数对其工资没有显著影响。分析表明,决定农村流动人口收入的显著因素是性别和原工资收入状况。

二、样本特征简介

样本来自近几年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的流动人口系列抽样调查(2002年厦门市流动儿童健康和教育状况抽样调查和2003年厦门市流动人口婚姻家庭状况抽样调查)。前一次调查采取分层随机等距的抽样方法,对被抽取的样本进行问卷调查,有效问卷共940份。后一次流动人口婚姻家庭状况也采取入户问卷调查形式,调查范围包括厦门市私营企业、学校、工地、饭店等各行各业的外来人口,总共有491个样本,有效问卷为487份。厦门市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城市,经济较发达,大体可以反映我国东部沿海城市的流动人口状况。

本文分析利用的是那些拥有工资收入的人,两次调查中,总共有1130个符合本文研究要求的样本。其中流动妇女有效样本个数为672个,占59.5%;流动男性人口样本个数为458个,占40.5%。表1给出了这些农村流动人口总体样本的基本特征,下面我们逐一分析。

*

1.流动人口的人口特征

在这次调查的样本中,他们年龄在14-79岁之间,平均年龄为30岁,男性平均年龄为31岁,女性为30岁。流动人口不论男性还是女性主要年龄段均为20-35岁,分别为各自总人数的77.3%和84.3%。这与全国各地流动人口的年龄段相吻合,如据珠海市、广州市的抽样调查,流动人口也主要为年龄在16-35岁和18-35岁之间的青壮年。(见图1)

性别结构对流动人口的构成有一定的影响。不同行业对性别不同的劳动力要求也有所不同。据广东省公安厅1996年统计,在1101万流动人口中,男女比例分别为569万和532万,男性高于女性,而据1998年上半年的统计,男女分别上升为575.3万和578.5万,女性高于男性,总体上两性差别不大。但实际上有的地方因行业和工种的不同,使用性别不同的劳动力却有着诸多差别。这次调查中,59.5%为女性,40.5%为男性,性别比同广东省及全国大部分流入地区情况相差不大。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谭深认为,从外出类型上看,未婚者与已婚者的差别是很大的:未婚男女的外出基本上属于个人的自主性流动,而一旦结婚成家,男外女内、男主女辅的性别分工就立刻鲜明起来,结婚成家带来的责任感鼓励了男性的外出,但却是女性外出的制约因素。即使夫妻同出,往往是丈夫先出,然后回来接妻子,形成妻子的从属性流动。婚姻状况是否会加剧性别对工资收入的影响,与工资收入存在某种相关性呢?

2.流动人口的文化特征

文化素质、受教育程度是构成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重要影响因素。文化层次的高低是衡量不同群体类型流动人口素质的主要标志之一。样本中有研究生学历,也有文盲,主要为小学和初中、高中文化程度,所占比重依次为25%、44.2%和20.4%,而大学以上学历和高中分别占4.2%、6.2%。这说明调查对象绝大部分属于中低层次文化程度。调查中文盲、半文盲人数较少,这也与我国农村的教育普及程度相一致。

3.流动人口的工作经验

样本中流动人口在外打工时间最长为26年,平均在外打工时间7年以上。在厦门滞留时间即表中“厦门年数”有些长达24年,平均滞留时间近6年。流动人口中有个别原工作工资收入(即前期工资)高达4000元。打工时间、厦门滞留时间可以作为反映工作经验的变量,前期工资可以反映出流动人员的工作经验。

当然,实际生活中影响个人工资高低的因素很多,如行业、劳动熟练程度、职务以及国家随机增资政策等。但由于本次调查农村流动人口多从事建筑业、加工业、环卫一些“脏、重、累”等工资低的行业,因此这里未将工种作为一个独立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厦门市近几年的流动人口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为500-800元,工资最高的为5000元,而最低的才300元,如此之大的收入差距是如何产生的呢?从表1中可看出工资高的人所受的教育年数要远远高于工资低的人,从事工作的年数也长于工资低的人。虽然我国长期实行的男女平等的社会政策,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特别是决策者形成了“社会发展自然带来妇女发展”的思维定势,会不会忽视发展可能带来的扩大差别、剥夺脆弱群体发展机会的负面作用?如果这样,在提高妇女地位的同时将不可避免会形成新的“性别盲点”。那么是否性别会对农村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产生影响?影响有多大?在后面的两部分中,我们将通过多元计量分析来具体解释这个问题。

三、流动人口工资的决定因素

我们下面建立一个多元回归模型来看看流动人口现期工资收入与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打工时间、在厦门滞留时间、原工资收入等变量间的关系。回归的因变量是流动人口现期工资;自变量分成人口特征、文化特征和工作经验等三组。人口特征包括年龄、性别(男性=1,女性=0)和婚姻状况(结婚=1,单身=0)。文化特征为受教育程度(文盲、半文盲=0,小学文化程度=1,初中文化程度=2,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3,大学文化程度=4)。工作经验包括在外打工年数、在厦门滞留年数和原工资收入。

我们共进行了两次回归。第一次是用Backward对全部因变量回归,结果见表2。第二次是对性别、受教育程度、在厦门滞留时间和原工资收入几个显著性因素进行回归,结果见表3。

在对全部因素的回归中,有几个有意义的结果值得我们注意。首先,受教育程度和工作经验中的“原工资收入、在厦年数”高度显著,说明所受教育程度与工作经验都可以增加流动人口的工资水平。这就说明流动人口虽然大部分从事体力工作或简单脑力工作,但其工作收入仍要求有一定文化水平,与工资收入成正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流动人口知识水平要求必然还将继续提高。

其次,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人口特征中,只有“性别”对流动人口的工资会产生影响,而“年龄、婚姻状况”与流动人口的工资的相关关系不强。因此可以认为,虽然随着流动人口的年龄增长,体力会逐渐减退,但工作经验、生活阅历的增长可以弥补其影响。另外人们也许会认为婚姻有助于个人的成长与发展,但模型显示它并不能给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带来显著变化。

第三,出乎意外的是,“打工时间”的长短对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影响不大,反而是在流入地滞留时间的长短与工资收入有明显的相关性。不过打工时间不能影响流动人口的工资水平,同“年龄”不能影响工资水平倒似乎保持了一致。对于流动人口来说,与其辍学外出打工赚钱,不如多读些书,提高受教育水平。模型回归结果表明靠延长打工时间获得的工作经验的想法是错误的。

从表3我们可以看出,第一,性别与农村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相关性很强。同等程度下,男性比女性的平均工资要高一个档次,近400元。排除男女体力上的差异,如此大的差距似乎说明劳动力市场还没有完全达到性别平等。关于性别对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影响,我们将在下一部分详细阐述。

第二,教育水平与现期工资相关程度也很强。平均而言,受教育程度每提高一个层次,工资水平就上升200多元,也就是说,同等条件下,小学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员工资收入要比文盲、半文盲的流动人员工资收入要高200多元;而初中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员工资收入又比小学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员工资收入要高200多元,其它依次类推。随着社会的进步,对教育程度的要求应越来越高。因此,农村流动人口要获得更高的工资报酬,就应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重视子女的教育。

第三,原工资收入与现期工资正相关。虽然原工资收入不能直接决定一个人的工作能力,可能的解释是,它可以传达一个人的工作能力方面的信息。一般来说,流动人员若原工资收入高,工作能力必然较强,现期工资收入也不会低。

第四,在厦门滞留时间也与工资收入成正比。在厦门多滞留1年,可以增加流动人口工资23元左右。在劳动力输入地滞留时间越长,越有助于流动人口提高在当地的适应能力,获得语言优势,更加融入当地社会,人际关系也会处于相对优越的地位。

农村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存在显著差异,其差异可以由性别、受教育程度、原工资收入以及在厦滞留时间所解释。决定农村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主要因素是性别和受教育程度,尤其是性别对农村流动人口工资的影响巨大。相比之下,除了性别外,受教育程度最重要,其次是工作能力,最后是在流入地的滞留时间。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可以弥补由于工作能力方面缺陷带来的工资损失。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多接受2、3年教育的工资可以相当于在厦门多滞留10年的工资。而年龄、婚姻状况则对农村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影响不大。

这些结论说明,农村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状况明显有利于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男子。工资收入与教育水平和工作经验相关这一结论表明,流入地看重流动人口的知识和能力积累。流动人口之所以被当地接纳,在于其经济价值,流入地也应按市场经济运作,给予他们相应的工资报酬。

四、工资收入中的性别差异

我们将结合多元回归的结果,从教育程度、工作能力和流入地滞留时间三方面来具体分析流动人口工资收入中的性别差异。

首先来看看流动人口的教育程度方面的性别差异。表4显示,文盲、半文盲的女性流动人口占女性流动人口总数的8.5%,而男性接近2.8%;女性中受教育水平为小学、初中占绝大多数为女性流动人口总数的73.5%,男性中绝大部分人受教育水平为初中、高中,占男性流动人口总数的73.6%;由于59.5%的样本为女性,所以大学文化程度的女性绝对数量比男性多1个,但从百分比的相对数来看,女性比男性少近两个百分点。因此,总体上来说女性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水平要比男性流动人口低于一个层次。

表4不同性别流动人口教育程度状况

我们再来讨论一下不同性别流动人口的原工资收入状况。从表5中可以看到,少于500元工资收入的女性流动人口不论是绝对数还是相对数都远远多于男性流动人口,达到57.3%。男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相对较分散,虽然低于500元的也占男性流动人口总数的42.4%,但工资收入为500-800元、800-1100元之间的有23.1%和18.3%,比女性流动人口要多。中、高工资段的流动人口,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普遍偏少,这可以从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素质培养等条件限制中得到解释。

表5不同性别流动人口原工资收入状况下来看看在厦门市滞留时间长短会对男、女性流动人口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很显然,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在流入地滞留时间方面的性别差异不大。(见表6)不过在滞留10年以上的时间段里,男性流动人口的百分比要大于女性。我们可以理解为,流动人口多以夫妻共同流动以家庭的状态待在流入地,而且这种状况与滞留时间成正比。从这里看,滞留时间对不同性别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差异的解释力度不大。

*

将表5与表7进行对比,就能发现流动人口从流动中是获益的。工资收入不论男性还是女性均有大幅度的改善,尤其是男性流动人口少于500元的百分比由42.4%飞速下降至9%。相比之下,女性流动人口少于500元的百分比下降幅度仅为11.6%。而且男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上涨幅度远远大于女性流动人口,男性流动人口工资收入500-800元段的百分比变化不明显,800-1100元段的百分比上涨尤其突出,由18.3%变为30.6%,其它各工资段男性流动人口百分比均有小幅度上升。女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状况相形见绌,大部分工资收入上涨集中于500-800元段,虽然其它工资段百分比也有一定程度的上升,但增长幅度均小于男性流动人口。总体上说,女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集中于800元以下,占其总数的76.8%,而男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则位于500-1400之间,比例为66.2%。这样看来,流动能使女性流动人口获利,但不是最大获益者。比较而言,她们的整体状况相对下降。因此女性流动人口处于贫困状况的概率要远远高于男性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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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让我们对将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纳入性别因素为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与未纳入性别因素的回归结果进行比较,即表8。很明显,有性别解释变量的拟合优度更好。性别对工资收入的影响相当于教育程度提高两个层次,也就是说,如果一名文盲、半文盲男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一般情况下与一名初中文化程度女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相当,而一名初中文化程度的男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会达到一名大学文化程度的女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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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语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性别差异是两性不平等在工作报酬上的反映。目前,两性不平等状况在我国甚至全球普遍存在。如我们前面分析的流动人口男女两性受教育程度不同,就与两性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密不可分。前者是果,后者就是因。男性工资水平明显高于女性工资水平。虽然我国在工资分配上实行“同工同酬”,不同的工作的确也存在不同的性别要求,而且流动人口大多从事体力活,男性流动人口具有先天的生理优势,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挑选性歧视”。受教育机会的两性不平等加剧了这种工作机会上的两性不平等,从而带来一定的工作报酬不平等。在已经制度化的职业分层上,流动妇女同其他女性一样处于不利的位置上。正如莱斯金(Reskin,1988)所预言的,不论是妇女在政策上取得了什么样的胜利成果,男性精英都会重塑资源分配的规则,使妇女相对来说总是处于失利的一方。

篇11

一、全面预算管理分析

全面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我省境内山高谷深,沟壑纵横,高速公路建设仍处于发展阶段,施工成本往往高于平原地区,极大限制了高速公路的发展。在合理设计施工组织方案的基础上,全面预算管理所起到的独特功能和作用,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但是,结合实际工作,预算管理状况仍然很难令人满意,存在着缺乏组织保障、缺乏战略导向、缺乏科学基础、缺乏考核机制等不足。

1.对预算的认识比较肤浅,缺乏组织保障。有不少管理人员认为预算是财务部门的工作,其他部门人员无需参与。预算编制主要是财务人员根据上级下达的定额进行计算、汇总,其他部门却拿预测代替预算。预算执行过程中,除了财务人员全面关注预算与实际的差额之外,其他部门只有在领导过问或财务提出要求时才考虑自己的预算。预算执行完毕,财务人员会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而其他部门则很少进行总结。这就导致了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在实行全面预算过程中,普遍存在缺乏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保障的问题。

2.缺乏战略导向。现有预算由经营预算、财务预算和资本支出预算三部分构成。首先它以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预测或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目标利润为依据,编制资本支出预算;而经营预算则以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预算为起点,按照以收定支原则进行编制;最后,根据资本支出预算和经营预算编制财务预算。由此我们不难发现,现有预算忽视了战略的存在,它假定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未来通行费收入是可以预测的,在此基础上,以通行费收入预测或目标利润为依据,编制资本支出预算、经营预算和财务预算,以控制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保证资金的有效筹措和使用,实现目标利润。

3.缺乏科学基础。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现行预算一般以年度为基础进行编制,忽略了社会经济环境、道路车辆流量、路桥使用品质、设备技术状况的变化情况,缺乏对未来形势的充分预测,使得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偏离实际,增加了推行全面预算的工作阻力。

4.缺乏考核机制。我省高速公路在全面预算管理中存在重编制、轻执行的现象。很多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网络和科学的管理程序,更是缺乏严格的监督制度,所以执行的随意性很大。实际中经常出现项目资金互相挪用,投资与成本随意调节,造成编制的预算与执行的结果偏差很大。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预算考评制度,年度考核主要集中在对事务性工作的考核上,过分关注对工程量、办事程序和工作方法的考核,而很少涉及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

5.预算项目的列举不科学。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没有根据高速公路的实际,而是照搬财政部门预算中的绝大部分科目(如基本支出、一般公用支出等),舍弃了反映高速公路特点的一些科目(如将征收业务成本、公路养护成本等都列为项目支出下的明细),既不利于绩效考核也不利于成本控制。

二、施工预算中的成本控制方法

1.施工准备阶段的成本控制。首先,要制订投标价格。施工企业投标前应尽可能了解所投项目的背景和具体情况,根据自身的施工技术、成本管理水平制订合理的投标价格,使之既有利于在竞争中取胜,又避免以过低价格中标,为项目的成本管理工作打下基础。其次,要编制目标成本。施工企业应以中标“标书”为依据编制目标成本。根据目标成本再编制具体的分步实施的项目成本计划,为今后的成本控制作好准备。最后编制现场经费预算,进行分解后以责任成本的形式落实下去,为今后的成本控制和绩效考评提供依据。

2.施工实施期间的成本控制。(1)材料费控制。材料成本的节约是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首先,要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前提下,控制好采购成本。其次,在实际用料中,加强对原材料消耗的数量控制,把原材料的消耗率降到最低。(2)机械费用控制。根据施工工序要求,应合理调配机械设备,并切实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项目部机械设备由两部分组成:内部机械和外部机械。内部机械的费用由燃油费、配件费、维修费和月分摊折旧费组成,外部机械只承担租赁费用。通常燃油及辅助油料在机械设备中占30%左右,因此除了制订并执行严格的油料管理程序,还需及时进行单机核算,准确反映油料消耗情况,有效减少疏漏,提高台班利用率,从而降低成本投入。(3)人工费控制。尽量减少施工人员的数量,选择复合型的施工人员,提高劳动生产率;尽量采用计件工资方式;制定奖惩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积极性;制定费用程序,并依此严格控制非生产费用的支出,节约管理成本。(4)分包工程的管理。合理分包工程对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确保工期起到良好的作用。在分包工程时需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合理界定分包范围,对自己施工能力不强、地方关系难以处理、以劳务为主的施工项目以及工期紧张的工程均建议采取分包形式;二是分包要走内部招标程序,防止一些技术水平低但要价高的施工队伍通过关系混进来;三是要选择专业施工队伍,从其施工的业绩、施工人员素质、相关的施工设备等方面进行考察,一定要专业。

3.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成本控制。施工竣工以后,要根据竣工资料实事求是的进行工程结算,正确套用预算定额和不同类别的工程费用定额。在工程竣工决算通过后,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回工程款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加强企业资金周转。对一些故意拖欠工程款的业主单位,应毫不迟疑地诉诸,强制债务单位执行。

4.严格施工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一个完整的合同履行过程,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工期管理、合同管理等内容。加强施工项目管理,也是公路施工成本管理的重要方向。

小结:我省高速公路的预算管理需要我们运用全面预算管理的方法对现行预算管理模式进行变革。同时需要加强高速公路施工预算成本管理与控制,以便更好的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的迅猛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