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17:54:35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网络传输技术论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铜线接入技术起源较早,是先期通过已经搭建好的电话线网络进行信息传输,然后将传输的信息经过编码等处理输送到用户。但是受到铜质材料的物理性质的局限,使得这种技术的信息传输速度较为缓慢,因此,难以适应现代快速的信息传输要求,已经逐渐应用市场,未来一段时间内将会被其他技术所取代。
1.2同轴电缆接入技术
同轴电缆是本世纪初最为常见的一种信息传输媒介,分为网络同轴电缆和视频同轴电缆两大部分,网络同轴电缆主要用于传输数字信息,提供网络使用,而视频同轴电缆主要用于传输各类音频文件。同轴电缆即Coaxial;由两个同心导体组成,由于导体层和屏蔽层之间共用一个轴心电缆,因而得名。最常见的同轴电缆可分为四层:中心铜线层、塑料层,网状导电层和电线外皮层;其中中心铜线可与网状导电层形成电流回路。同轴电缆传导的是交流电,中心铜线发射出来的无线电波将会被网状导电层隔离,网状导电层接地来控制发射出的无线电波。同轴电缆的信息传输媒介是电缆,电缆在铺设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弯曲,所以应该具有一定的柔韧性。但是同轴电缆的使用原理是将中心信息以网状的形式进行传递,一旦某一区域发生损坏,那么整体的信息传输工作就会受到干扰,因此,人们不得不在电缆的外部进行保护层处理,以确保信息传输的稳定性,保护层又与电缆的柔韧性发生冲突,因此只有处理好这一问题才能拓宽同轴电缆的应用范围。
1.3光纤接入技术
光纤接入技术是面向的FTTC和FTTH的宽带网络接人技术;光纤接入网技术即OAN技术是目前电信网中发展最快的接入网技术。光纤接入技术指将交换机与用户之间的馈线段、配线或者及引入线段的全部或部分引入光纤以实现信息传输。由于光纤具有高频宽、高抗干扰力、低成本以及许多其它传输介质无法达到的优良性能使得光纤成为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传输媒介意;光纤也是目前传输速率最高的传输介质,光纤已大量用于主干网中。用户环路中应用光纤可以满足用户未来对各种宽带业务的需求;宽带接入网的最终形式也是光纤接入技术。
1.4无线接入技术
无线用户环路是指利用无线技术为固定用户或移动用户提供电信业务,因此无线接入可分为固定无线接入和移动无线接入,采用的无线技术有微波、卫星等。无线接入的优点有:初期投入小,能迅速提供业务,不需要铺设线路,因而可以省去浦县的大量费用和时间;比较灵活,可以随时按照需要进行变更、扩容,抗灾难性比较强。无线接入技术即RIT,是RadioInterfaceTechnologies的简写;另外,无线接人技术也被称空中接口。无线接人技术通过无线介质将用户终端与网络节点相连以实现用户在网络中与有线技术一样通信的技术。无线信道传输的信号遵循以构成无线接人技术的主要内容作为传输协议,无线接入技术可以向用户提供移动接入业务,而这是有线接入技术无法做到的。无线接入网就是指全部或部分采用无线电作波为传输媒介以连接用户、交换中心的一种接入技术;无线接人系统的定位作为通信网的一部分,是本地有线网的延伸与补充,也可作为临时应急系统。
2、实际应用
因为上述四种传输网络技术各有利弊,所以其未来的发展前景和实际应用范围也有所差异,下面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2.1铜线接入技术的实际应用
从目前网络技术的发展来看,高速度传递是一个必然趋势,也是用户的基本需求,所以铜线接入技术的应用范围就会大大的缩减,以至于最终被完全取代。现阶段而言,可以利用已经铺设好的电话线,通过铜线接入技术完成一些相对简单的信息传输例如传真等。
2.2同轴电缆接入技术的实际应用
同轴电缆接入技术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该项技术的使用年限高、对外部环境的抵御性较强,但是最终会被越来越高端的技术做取代,短时间内还会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主要集中在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等。
2.3光纤接入技术的实际应用
光纤接入技术的使用比较灵活,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恰当的选择,例如如果是办公区使用信息传输,可以申请使用光纤到具体办公室,如果是独立用户使用可以选择光纤到家庭等。所以未来光纤接入技术会得到很好的发展,但是其使用费用相对高昂,普及起来尚需要一段时间。
2.4无线接人技术的实际应用
无线接入技术的原理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这里不再重复。通过上述论述分析我们可以获悉,这种无线接入技术使用起来更方便,用户不再受到线路的限制,能够实现某一区域内的灵活移动,对于用户来说使用更为方便舒适。在这种巨大优势的推动之下,越来越多的用户倾向于选择无线接入技术,这也促进了无线接入技术的快速发展。现如今无线接入技术已经覆盖了电话信息业务和网络信息业务等诸多方面,成为人们生活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信息传输方式。除此之外,人们推崇无线接入技术的关键在于其使用成本较低。利用蜂窝数据平台进行的信息传输不涉及网络,所以网络费用可以得到降低,使用成本低廉。未来的发展前景将会越来越广。
1.主机到网络层在这一层面,主要探讨在数据链路层软件方面实现安全传输通道的技术。现在,通用的安全协议有两个:PPTP和L2TP。它们主要在远处访问VPN上起作用。1.1PPTP的封装将用户数据,TCP或UDP,IP进行绑定,封装,然后传输给PPP。
2.网络层在网络层实现安全传输通道的技术主要体现在IPSec规范上,它是将安全机制引入TCP/IP网络的一系列标准,主要包括安全协议、安全联盟、密钥管理和安全算法等。是主机之间、安全网关之间以及主机与安全网关之间数据安全的保证。它支持多种方式的VPN访问,包括ExtraNetVPN访问,IntraNetVPN访问和VPN远程访问。
3.传输层目前,在传输层能够实现安全传输通道的协议是安全套接层协议,(SecureSocketLayer,简称SSL),它需要以可靠的传输服务为基础。它主要由SSL记录协议和SSL支持协议两部分组成。
4.应用层网络层的安全协议增加了主机或进程的数据通道的安全性。实质上是说,安全数据通道主要在主机之间或进程之间,但对于传输文件的安全性不同需求无法满足。换言之,如果两台主机之间或进程之间建立起一条安全的IP通道,则在这条通道上传输的全部IP包都会自行被加密。但是如果真的需要区分具体文件的不同的安全性要求,那就需要依附于于应用层的安全性。应用层的安全服务,最突出特点就是能安全的灵活处理单个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收发为例:一个电子邮件系统也许需要对待发信件的某些段落进行数字签名操作,而对于较低层的协议,他们是无法区分文字段落的,因而无法对相应的文字进行数字前面。继而不能保证文件传输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可是应用层就能够达到这个要求,对精细层面进行安全操作。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见待执行器的无线传感器网络与普通无线传感器网络相比,既有优势也有缺点。优势为系统具有突出的实时性。因为系统在完成工作时直接利用执行器节点对无线传感器网络的数据进行分析与决策,事件消息无需传递至中心节点,只需临近执行器节点就可完成动作;其次可以帮助传感器节点降低能耗,因为信息传递的跳数相比普通的无线传感器网络大幅降低,其节点数据的通信能量消耗也就随之降低;第三传感器网络流量相对小,减少了通信网络的资源冲突。信息传递主要集中在执行器节点周围,因此不同的事件所引发信息交叉传递的冲突减少;最后,减少了中心节点的运行负担,中心节点主要负责信息的记录与网络性能的调整,不需要针对单个事件处理各种数据并作出决策。
带执行器节点网络的结构和应用
从本质上看执行器网络就是带有执行器的无线传感器网络,传感器负责从环境获得信息,而执行器节点负责对环境加以改变。传感器和执行器节点之间以无线链路的模式连接。
传感器节点感知和报告环境信息而执行器节点负责对信息进行处理并行动,作用于环境。待执行器节点的无线传感器网络的结构因为信息传递的模式而存在差异,研究的方向也不尽相同。下面以星形拓扑为例进行分析,在研究中带执行器节点的无线传感器网络构成一个星形拓扑,其BS充当网络控制器和与上层网络连接的网关。BS包括了有线总线和无线接口。其MAC层利用时分多址技术。每个传感器集成到执行器中,形成一个传感器+执行器的模块化结构。这些模块可以进行单跳无线通信到达BS。利用传感器和执行器之间的时隙和频隙差异,可以避免传感器和执行器之间的信息冲突。在WSAN的应用中,必须保证实时通信和已经定义的时序行为,所以星形拓扑结构是一种按照实时性的有效结构方案。
在应用方面,WSAN的应用较为广泛,如在畜牧业农场控制公牛的攻击行为,即在公牛的繁殖期限内,公牛的攻击性较强会带来对自身的伤害。在饲养过程中可以利用带执行器的无线传感器网络对此行为进行控制,方法就是在公牛的项圈上安装传感器和执行器,以此检测公牛的行为模式。硬件平台作为中心控制系统,集成大量的传感器和执行器,其利用处理器和闪存构成。无线电收发设备和硬件平台作为执行器的集成刺激面板,安装在项圈内的特殊设计可以在执行器的激发下工作。集成传感器可以根据位置和速度采集公牛的运动形态,如果公牛出现类似攻击的行为,则执行器接收指令对公牛进行刺激,抑制其攻击。
带执行器无线传感网络的协议设计
1通信协议的设计
为了在网络中充分利用执行器的计算和通信能力,带执行器节点的无线传感器网络的通信协议往往要复杂于普通的无线传感器网络。其除了包括传感器之间的通信协议外还需要具备执行器与传感器之间的协议,以及执行器节点之间的协议内容共同组成。下面就这三个不同的协议内容进行分析:
(1)传感器节点的之间的通信协议。在某个特殊环境下,传感器节点的信号都是以单跳的模式向周围的执行器节点传递,这种结构对于待执行器节点的无线传感器网络而言较为常见,对于需要传感器之间进行通信的系统而言,可以使用普通传感器网络中的协议完成通信,在模拟环境中,传感器节点可以直接将信息传递给执行器节点,而不需要传感器节点间的通信协议来支持;
(2)执行器节点与传感器节点的协议。在执行器决策算法的支持下,这个协议仅仅需要在传感器检测到事件发生的时候,将事件消息和自身标示传递给最近执行器即可实现功能。这样的设计思路可以提高通信消息中有效消息的占比,从而提高节能效果;
二、传统电视与网络电视如何形成传播合力
(一)网络电视主动向传统电视靠拢联姻
网络电视虽然在播放方式上优于传统电视,但是网络电视自身并不能很好地编导、组织与制作各种节目内容,也就是说,网络电视在播放内容上依然依靠传统电视节目,没有传统电视制作电影、电视剧、娱乐、综艺、体育、动画等节目,网络电视也没有丰富多彩的播放内容来吸引广大网民的眼球,因而可以这样说,今后一段时间,传统电视的内容制作优势仍是网络电视无可比拟的。虽然目前,网络电视在国家政策、版权、运营模式上还比较宽松,但未来网络电视要想得到长期持久、和谐健康的发展之路,争取更为丰富齐全的节目内容,必须主动向传统电视靠拢,两者相互联姻,以形成更好地传播合力。这一点,许多网站与网络电视发展负责人都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也在千方百计积极推动自身与传统电视媒体的合作发展,如2008年以来搜狐网站与安徽电视台的紧密合作,PPS、PPLVIE网络电视与中央电视台、全国各卫视台的有效合作,以及奥运会期间,许多门户网站花了重金来购买奥运会的直播权利,开办网络视频直播,都足可以证明网络企业加强与电视台的合作诚意与发展方向。
(二)传统电视自主更生,积极搭建自己的网络电视传播平台
由于收看网络电视的受众群体基本上都是有一定的知识文化水平、收入与消费相对较高的年青精英群体,或者受工作时间的限制或者受消费习惯的影响,这些受众体不喜欢通过传统的电视节目获得信息,为了不使这部分群体流失,以最大程度的网罗收视群体,除接受网络电视平台的靠拢合作外,传统电视如众多电视台也在纷纷引进网络电视这一新型传播方式,将网络电视传播方式作为自己众多节目传播产业链中重要的一环,积极构筑自己网络电视播放平台,双管齐下,以吸引更数量更多、层次更广泛的受众群体加入到收视大军当中来,同时,通过开通电子论坛,更方便更有效地实现与受众体的互相反馈,虚心接受受众群体的宝贵意见,以促进自身更快更好地发展。如2004年,央视开通了自己的中央电视台网络电视平台,从此,每天播出的电视节目超过100小时,由于其把一些精选的直播节目存入到点播库中,既丰富了内容,又有效地弥补直播的一次性,受众群体大大增加,在今年南非世界杯期间,央视五台利用中央电视台网络电视网站开通的CCTV5世界杯网络在线直播平台,受到众多观众的青睐与赞赏,收视率并不低于传统电视直播模式,这也说明传统电视与网络电视积极合作发挥传播合力的重要性。
(三)传统电视向知名网站、网络电视平台抛出友好橄榄枝
广域网部分在本文系统中指移动服务器或者Internet。协调器将监测到的环境信息发送到广域网中,而广域网则提供中转的功能,便于物流管理者在远端获取这些环境信息。远端用户部分指物流管理者通过在PC上开发的用户界面或者在手机上开发的相关应用程序从广域网获取实时的冷鲜食品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地做出判断和调整。
由于终端节点是通过电池供电的,而在一次长途运送过程中无法更换电池,所以终端节点的功耗是在设计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合理利用Zigbee协议栈中提供的节点睡眠功能将有效地优化终端节点的能量利用效率。因为传感器采集的环境信息将按照一定周期上传给路由节点或协调器,所以在不需要发送信息时,可以将发送模块以及嵌入式CPU中与发送有关的功能置于睡眠状态,在需要发送数据时再由设置好的系统时钟进行唤醒。这样通过软件的编写,控制各个模块的工作时间,对能量进行分时合理利用将大幅提高终端节点的电能使用时间,使整个传感器节点网络更加适用于实际的冷鲜食品物流监控应用。
税源监控系统是税务机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税源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分析和利用的税务信息化应用系统。一般由企业端和税局端组成。安装在企业的企业端系统功能是用于对企业进行税源信息监控、采集和数据传输;安装在税务机关的税局端系统功能是用于接收所采集的税源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分析和利用。税源监控系统是税务机关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实时监管的重要工具,应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系统功能,对税务机关降低税源监控成本,提高税源监控实效,从源头堵塞税收流失具有重大意义。
一、无线监控技术简介及3G-EVDO优势分析
1. 无线监控技术简介
目前无线监控技术实现上有下面几种方式:
(1)模拟无线数据收发模块实现。该类监控数据传输距离主要由发射机的发射功率来决定,监控范围受发射距离的限制,范围小;数据在空中传播,易受电磁等干扰,数据可靠性不好;模拟传输没有很好的加密模式,安全性不好;数据传输率很低,不能满足税源监控要求的从企业原料采购到成品销售的多个重要环节产生的数据采集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等要求。
(2)GSM网络实现。这类监控通信方式是依托全球的GSM网络,它的最大特点是打破了距离的限制,从而可以实现远程监控。主要是利用GSM短消息业务或语音业务进行业务监控。语音业务就是利用语音信道进行通信,把各种信息转化成语音信号计算机论文,通过语音信道发送。缺点是:由于网络传输不稳定,短信中心容量等问题,信息发送不可靠,并且缺乏安全性;消息的发送到接受很多情况会有较大时延,加上内容长度限制和GSM上网速度只能达到9.6kbps,这种网络环境无法满足企业税源实时监控和准确性的要求。
(3)GPRS网络实现。GPRS是由中国移动推出的2.5G服务,是在现有的GSM系统上发展出来的一种新的分组数据承载业务论文服务。GPRS与GSM语音的根本区别是,GSM的基础是电路交换,GPRS的基础是分组交换。因此,GPRS特别适用于突发性的、少量的数据传输,也适用于偶尔的大数据量传输。和GSM相比的优点是传输速度较快,缺点是数据传输速度偏低,有跳跃性,只能满足部分视频监控的要求。
(4)3G-EVDO即CDMA2000 1x EVDO,是3G系统CDMA2000的演进版本,基于CDMA的集群技术。3G-EVDO系统设计的基本思想是将高速分组数据业务与低速语音及数据业务分离开来,利用单独载波提供高速分组数据业务,而传统的语音业务和中低速分组数据业务仍由 CDMA2000 1x系统提供,这样可以获得更好的频谱利用效率,网络设计也比较灵活,抗干扰能力强、信号穿透能力强、系统容量大。1x EV-DO 于2001 年被ITU-R 接受为3G 技术标准之一。
2. 3G-EVDO技术优势分析
3G-EVDO是基于CDMA系统的升级,兼容了IS-95系统的空中接口技术,在升级上只需进行软件方面的升级。而CDMA网络经过7年多的建设,通信网络覆盖全国,基础设备完善齐全,将会是最快升级到3G网络的系统。通信过程中不会产生脉冲式射频,当在周围各种强电设备密布的情况下,不会给其他电器设备造成射频破坏。3G-EVDO通信网络覆盖全国,并成为成熟和稳定的网络,为无线局域网络税源监控系统提供一个稳定、安全的接入环境。3G-EVDO系统本身网络的安全性就好,传输过程中满足IP化和多媒体化的需求,系统具备视频编解码处理、网络通信、自动控制等强大功能计算机论文,直接支持网络视频传输和网络管理,使得监控范围达到前所未有的广度。比较符合以后的发展方向。3G-EVDO可提供高达153.6kps的无线数据通讯带宽,采用信道资源分配方式,可确保基于无线局域网络的税源监控系统企业信息传输的实时性。目前从技术先进性上来看,3G-EVDO是各种无线网络通讯技术中最新的改良技术,在网络安全、传输、解码、分配、覆盖等方面都有着明显的优势。
二、3G-EVDO技术在税源监控中应用的意义
伴随着网络技术3G业务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基于3G系统的无线局域网络监控系统将会用到各个领域,3G技术与税务信息化的结合也是大势所趋。目前国内有关无线局域网税源监控系统产品多数为针对2G无线网络系统进行开发的,由于税源监控图像所包含的信息量非常大,而2G通信系统本身又具有带宽小、抗干扰能力差、衰落严重、误码率高等特点,税源监控数据传输容易掉包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无法达到实时监控的作用。如何将远程的监视、系统遥控、监控无线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既可以基于无线网络进行远程的监视、遥控和图像的传输,又具备通常税源管控的功能,并且投入费用合理,能够更加有效地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将安全防范技术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是目前税源监控信息化的应用的最大需求. 开发基于3G-EVDO无线局域网络的税源监控系统实现税源监控管理网络化、无线化、远程化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实施全方位的税源动态监控
基于3G-EVDO的企业无线局域网络税源监控系统,可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全部环节,进行实时监控、采集企业生产、经营真实信息,实施全方位的税源动态监控和纳税评估,对提高税源信息采集质量、加强信息共享和综合分析利用、查找和堵塞征管漏洞、提高税源管理实效具有重大意义。
2.有利于解决复杂工业环境下有线网络税源监控技术难题
有关税源监控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在国内也已有少量报道,但企业现有的局域网络都是有线网络,在工业环境复杂的企业生产环境中有线网络的应用受到环境的很大限制,存在布局困难、损耗大、传输距离短、分布范围有限、运行成本高的缺陷。无线局域网络监控系统具有无限的无缝扩展能力,可组成非常复杂的监控网络。无线网络监控系统是监控和无线网络传输技术的结合,它可以将不同地点的现场信息实时通过无线通讯手段传送到无线监控中心。
3.有利于降低税源监控成本
目前从技术先进性上来看,3G-EVDO是各种无线网络通讯技术中最新的改良技术,在网络安全、传输、解码、分配、覆盖等方面都有着明显的优势,具有综合成本低计算机论文,只需一次性投资,性能稳定可靠,维护费用低,无需专人管理的特点。建立无线局域网络税源监控系统,有利于提高税收行政管理的效率、降低税源监控成本,解决有线局域网络下监控中存在的监控点多、传输距离远、覆盖范围宽、实时性强、适应复杂的生产环境等技术瓶颈。。
三、基于3G-EVDO的无线局域网络税源监控系统设计
1.总体目标
在目前已有的基于有线网络传输的企业税源监控系统基础之上,以3G-EVDO集群技术替代现有的有线网络监控、数据采集与传输,设计实现基于3G-EVDO集群技术的无线局域网络税源监控系统。相比现有的有线网络税源监控系统,系统功能可在以下方面达到提升:
(1)税源监控范围扩大。基于3G-EVDO集群技术的无线局域网络税源监控系统可实施全方位的动态税源监控,对企业生产经营的采购、生产、库存到销售都进行了全方位的动态监控,实现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的数据信息进行实时采集传输和分析利用。使税务管理部门能够全面了解企业的实时经营情况,全面掌握税源信息,减少税收流失论文服务。
(2)税源监控能力提高。基于3G-EVDO集群技术的无线局域网络税源监控系统不再受企业地理位置的限制,适合远距离传输,数字信息抗干扰能力强,不易受传输线路信号衰减的影响,能够进行加密传输,可以在数千公里之外实时监控现场。特别是在现场环境恶劣或不便于直接深入现场的情况下,数字视频监控能达到亲临现场的效果。即使现场遭到破坏,也照样能在远处得到现场的真实记录。
(3)税源监控实效提升。系统采用3G-EVDO集群技术、视频压缩编码等诸多先进的信息化技术进行信息采集与传输,由于对视频图像进行了数字化,可以充分利用计算机的快速处理能力,对其进行压缩、分析、存储和显示。通过视频分析,可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联动报警,从而实现无人值守。提高税源监控范围、质量和效率。
2.技术路线与技术关键
(1)技术路线:系统从设计到开发采用基于无线局域网络税源管理思想,利用3G-EVDO集群技术、视频压缩编码等诸多先进的信息化技术进行数据无线网络传输的新型系统,运用H.264视频压缩编码技术和3G-EVDO无线网络数据传输解决方案,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采集机制、统一的数据信息监控机制,构建面向应用监控、预警的信息化系统。采用跨平台跨数据库的设计技术、J2EE技术、三层/多层结构技术、3G通讯标准、TCP/IP协议等技术进行分析设计和数据交换标准。
(2)技术关键:基于3g-EVDO无线局域网络技术税源监控应用研究,提供3G网络接口实现数据传输、共享、分析、预警;网络带宽自适应技术,根据网络带宽自动调整视频帧率计算机论文,适应爆发性、大容量数据传输;基于无线网络的点对点、点对多点、多点对多点的远程实时企业生产经营现场监视;具有面向异构网络环境的综合管理能力。
3.技术创新
(1)采用3G-EVDO 、H.264视频压缩编码技术等网络通讯新技术,实现企业生产经营“购、产、存、销”关键经营环节监控,解决传统网络传输方式的无法适应监控点多、传输距离远、覆盖范围宽、实时性强、适应复杂等网络税收监控瓶颈问题,实现实时数据传输、接收,保证信息的安全性、稳定性、准确性、及时性;
(2)采用3G-EVDO 、H.264视频压缩编码技术等网络通讯新技术在企业生产关键环节实现实时的税源信息采集,从源头控制发票开票信息的不实,通过技术手段对企业真实的经营信息的分析,测算销售数据,与纳税申报信息比对,实现异常预警。
(3)采用3G-EVDO网络通讯新技术通过一个系统将多种系统整合在一起,将信息自动化,财务分析,税源监控功能集于一身,实现对各类税源信息的传递、交流、共享、存储、协同,实现数据集成及数据的集中展现,做到全方位税源实时控管,有效解决企业,税务机关,政府,生产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真正实现了监控系统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参考文献】
[1]尹逊政,路勇.一种基于GPRS技术的远程监控解决方案[J].计算机应用,2006,Vol.15(5):27-30.
[2]任雷.固定监控与移动无线图像传输技术[J].赤子, Vol.2009(16).
[3]范文博,姚远,张其善.基于GPRS技术的数据采集远程网络监控系统.无线电工程[J],2004,Vol.34(1):21-24.
中图分类号:TH1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03-0027-02
在自动化控制领域,占绝对统治地位的是现场总线技术。尽管现场总线具有众多优势,但是随着生产规模的一再扩大,现场机电装备越来越多,需要实时监测和自动化控制的设备也越来越多,在这种背景下,现场总线已经无法完全满足现场众多机电装备的监控需求,而且由于现场总线是具有针对性的工业自动化控制总线,往往使得各个机电装备成为了“自动化控制孤岛”,彼此无法兼容通讯,给设备的后期维护管理带来不便。
随着以太网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工业以太网逐渐以其低廉的组网价格、兼容性较好的通信协议,以及一体化的联网技术而受到普遍应用,成为目前能够替代现场总线的最好选择之一。本论文主要结合汽车整车焊装PLC自动化控制流水线生产控制系统,对基于工业以太网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设计研究,以期能够从中找到面向工厂流水线生产控制的工业以太网自动控制应用方式,并以此和广大同行分享。
1 工业以太网概述
工业以太网在工业生产制造领域中,主要是作为生产制造自动化控制的基础平台,通过底层安装的传感设备,将机电装备的工作状态参数、工艺参数以及现场环境参数等关键参数检测出来,并通过工业以太网所支持的网络通信协议上传到工业以太网中进行网络传输。随着工业自动化技术的日益发展与进步,很多工业生产流水线都逐渐提出了更高的自动化控制的要求,例如要求实现监测与控制的一体化,要求实现无人值守等等,这些高难度控制要求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都促进了工业以太网在工厂自动化控制领域中的应用,尤其是将工业以太网与PLC控制相结合,能够实现很多工厂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功能建设需求。本课题重点以工业以太网和PLC相结合,以工厂流水线自动化控制为具体研究对象,深入探讨工业以太网在工厂流水线自动化控制系统中的应用。
2 基于工业以太网的流水线自动控制系统设计
2.1 功能模块设计
本论文以汽车整车焊装作为具体的研究对象来探讨工业以太网在流水线自动控制中的应用。汽车整车焊装具有较多的工艺流程,而且机电装备离散度较大,需要实时监测与控制的参数变量较大,因此采用工业以太网相较于采用现场总线具有很多优势。纵观整车焊装的流水线工艺流程,基于工业以太网实现的流水线自动控制系统应当具有以下几个主要功能:
①产品生产任务分派及调度。能够根据生产进度适当的调整生产资源分配,根据任务变化自动完成对流水线生产工艺的更改,以适应不同车型的自动焊装。
②电气控制和分析。通过在底层安装传感监测设备,实现对流水线焊装工艺流程的各个环节的监测与控制,并通过工艺数据库的分析,实现相关生产工艺参数的自动匹配和优化。
③顺序和逻辑控制功能。按照流水线自动化焊装的工艺流程,对整个焊装工艺流程实施顺序控制,利用PLC作为顺序逻辑控制器,实现众多机电设备在流水线自动焊装工艺过程中的顺序联动、启停控制及互锁等控制功能和逻辑判断功能。
④监视报警功能、显示功能。通过在监控终端开发专用的监控画面,为用户提供直观的监控界面,通过人机交互接口的设计实现用户对现场焊装流水线的远程自动化控制。
2.2 基于工业以太网的流水线自动控制系统设计
2.2.1 系统结构设计
由于整个流水线的设备量大、信号类型多、控制地点分散,不适合采用传统的继电器和控制开关为主要实现方式的本地控制模式,而且这种控制模式并不利于设备的后期维护管理,同时对于系统的扩容升级而言是十分不利的,为此,必须借助于工业以太网实现分布式控制管理模式(DCS模式),通过三级DCS功能的合理划分与配置,能够很方便的实现对整车焊装流水线自动控制的远程控制模式。本论文拟采用监控终端、本地PLC站和底层传感设备三个层次的DCS控制模式实现基于工业以太网的整车焊装流水线自动化控制。
①监控终端。监控终端设置在中央控制室内,供值班人员对全厂流水线自动化控制的工艺进行实时监控。监控终端内运行的是专门开发的上位机程序,通过友好的人机交互接口实现远程控制,并且通过工业以太网实现与本地PLC站的数据信息的交互。
②本地PLC站。主要通过对开关量的检测实现流水线生产工艺流程中各个环节的电气监测,诸如限位开关、行程开关、电磁阀等。本地PLC站能够通过对设备的工作状态参数、工艺参数和环节参数的检测和A/D转换,将相关参数变量转换为数字量进入工业以太网传输,从而实现上位机与下位机的一体化通信。
③底层传感设备。现场传感器主要是用以检测现场监控点物理参数信号,变送器将采样数据转换成
4~20 mA的电流信号,经屏蔽电缆送到各子系统的PLC内。控制信号由PLC输出后以4~20 mA电流形式送到执行机构。执行机构主要有气动和电动执行机构等。
2.2.2 系统控制模式设计
①远程遥控方式。在现场设备控制箱,将控制方式置于“遥控”控制方式,中央控制室的操作人员可以通过计算机监控软件对现场设备进行遥控启停。在这种控制方式下,监视界面可显示设备的运行状态及相关的工艺参数,操作员可根据选择“手动或者自动”控制方式,通过设备控制按钮启停远程设备,并能判断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监测故障并发出报警提示,统计工艺数据,显示模拟量趋势曲线,打印故障报警及日志报表等。全部操作由中央控制室的操作人员通过键盘和鼠标完成。
②本地控制方式。在现场设备控制箱,将控制方式置于“本地”控制方式下,通过控制操作箱上的启动/停止按钮,对现场设备手动启停控制。本地控制方式为系统的基本保留方式,在与中央控制室断开联系等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完成整车焊接处理工艺要求的控制功能。
2.3 PLC自动系统设计
根据整车焊接处理厂工艺特点和现场的焊接设备分布及焊接机器人的作业范围,可以将整车焊接车间流水线PLC下位机系统划分为两个PLC站点,各自负责不同的工艺流程。为此,需要统计全厂的I/O点分布情况,详见表1。
由于本系统中的下位机PLC选用的西门子公司的S7-300系列的PLC产品,其网络通讯功能的最大特色便是集成了MODBUS/TCP以太网通信协议。为此,本系统中下位机PLC控制系统的网络通讯就基于MODBUS/TCP以太网通信协议实现,进而进一步降低了本自动控制系统的网络通信集成成本。
2.4 工业以太网网络系统设计
2.4.1 网络拓扑结构选择
本系统选用环型网络拓扑结构,当某一节点出现故障时,它会自动旁路,而不影响环型网络的信息传输。环型网络结构的显著特点是环路上的工作站在发送信息时,只能按照顺序依次传输,所以不存在冲突问题。在光纤传输介质成本降低的今天,工业以太网的传输介质选用光纤组成双环路双冗余网络是比较合适的方法。
2.4.2 系统组网方案设计
基于工业以太网的整车焊接流水线综合自动化控制网络系统可以划分为三层:信息管理层、网络传输层、传感检测及执行机构层。
①信息管理层。信息管理层主要是实现对整个工业以太网自下而上传输过来的流水线生产工艺的各个参数的管理,包括状态参数的实时监测、越限报警;生产工艺参数的自动存储、报表分析;设备控制指令的自动/联动派发等等,这些功能的实现依赖于在信息管理层所开发的人机交互接口良好的专用自动化控制监控程序,通常可以采用组态程序实现。
②网络传输层。网络传输层就是指基于工业以太网所搭建起来的工业以太网传输网络系统,同时通过配置交换机、操作站等辅助设备,能够实现操作人员在网络现场对网络传输层的检查、维护和管理。网络传输层作为整个自动化控制网络系统的数据传输平台,对于整个系统的功能实现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③传感监测及执行机构层。传感监测及执行机构层主要有两个作用,第一是通过传感检测设备,将流水线工艺流程中的各个参数实时检测出来并发送到工业以太网上进行通讯,第二是通过安装电气开关、电磁阀等开关动作执行元件,接受来自顶层的中央信息管理层的远程控制指令,实现对现场机电装备或者流水线工艺流程的远程自动化控制,传感监测及执行机构层是面向整车焊接流水线生产和自动化控制的最底层,主要包括车间现场的各种监测、控制子系统,如焊接机器人控制子系统,滚床控制子系统,带式输送机控制子系统等。
3 结 语
随着工业以太网在工厂自动化控制领域中的逐步广泛应用,逐渐取代了过去传统的以现场总线为基础的自动控制模式。本论文对基于工业以太网的整车焊接流水线综合自动化控制网络系统展开了设计与研究,通过对网络通信实时性的理论分析,建立了基于工业以太网的整车焊接流水线综合自动化控制网络系统,分别从下位机PLC自动化控制系统和上位机DCS以太网网络系统两个角度详细探讨构建了整个综合自动化网络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对于工业以太网在工厂自动化控制方面的应用,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应用方面,都是具有较好的指导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二、网络传输的法律性质
计算机网络化给以往的作品传播形态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几乎所有传统传媒介质的作品都可以通过二进制数字编码在网络上传播,通过网络交换得到的作品与原始作品有完全一致的效果,且使用者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于数字化后的信息很容易地改变或加工其内容,或插入其他信息。这种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对著作权的影响是巨大的,但从本质上说,其仅仅是为权利人增加了一种传播作品的方式而已,并未动摇著作权保护的基础──只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其思想内容本身。因而要使网络运行规范化,也不必对著作权法作根本的变更,只是应对现有规定作适当调整和补充。其中,网络传输的法律性质问题是规范网络运行的基础和前提。对于网络传输的法律性质,学者多有论及。但大体有以下三种见解:
1、网络传输是一种发行行为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条的规定,发行是指为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制件的行为。而网络传输中,与传输的网络联网的用户即可从其计算机终端上卸载作品进行阅览、储存、打印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使用。因此这种向公众传输的结果和经济影响与传统意义上的“发行”有相似之处。计算机程序可以从一台计算机传输到十台计算机,当传输结束时,原件保留在发出传输的计算机中,复制件则存在于每一台计算机的内存或存储装置之中,传输的结果本质上与发行十个复制件相同。以网络传输向公众发行作品复制件与以其他传统方式发行并无区别,因此网络传输是一种发行行为。美国1995年公布的信息基础设施工作组“知识产权和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工作组关于知识产权的报告”,即通称的“白皮书”就建议,美国的版权法明确承认网络传输属于向公众发行,在版权人专有的发行权之内。我国有的学者也持此观点,认为网络传输事实上是在社会公众中发行作品的一种新方式。
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主要原因在于网络传输过程中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复制行为,与传统的发行行为的内涵不符。从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看,发行是与复制行为相联系的,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这可以理解为狭义的复制,此外还存在意义更加广泛的广义复制。这种广义复制实质上可以把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全部经济权利的行使方式都包括进去了,因为可以认为一切“再现”原始作品的行为都是复制,而不仅仅是原封不动的复制,翻译、改编、录制等都是作品的再现,只是改变了表现方式。但这种广义复制在著作权法上意义不大,且易造成权利混淆,故一般并不采用。对于网络传输,有的学者认为也存在复制过程,即通常所说的“暂时复制”。暂时复制是指作品仅进入了计算机内存,没有固定在任何有形媒体上,这在网络传输中是广泛存在的。美国的白皮书就认为暂时复制是一种复制行为,此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6年12月在日内瓦举行了外交会议,由于暂时复制遭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反对,在版权条约的最终文本中删去了包括暂时复制的复制权的内容。关于暂时复制的主张实质上就是一种广义上的复制,这种主张并无太大的积极意义,相反还易导致网络运行各主体间权利义务的不确定,且其对于作品的使用,对于信息的流通,都会构成不同程度的障碍。因此网络传输过程中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复制,不是发行行为。再者,即使将网络传输行为看作是发行行为,也会产生与“发行权穷竭”原则的矛盾,应对该原则作例外规定。因为传统的作品的有形物经发行后,该有形物的发行权便用尽,而网络传输的作品是与有形物相脱离的,再适用该原则就会产生矛盾。
2、网络传输是一种类似广播的行为
网络传输是与广播相类似的公共传播行为,其同有线电视传输没有本质的区别。家庭录制设备的出现同样遇到网络传输今天遇到的个人大量复制的问题,但是对于个人复制广播电视节目,并未将广播权解释为发行权;而且采用公共传播理论,可以避免“发行权穷竭”原则的矛盾。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播放是指通过无线电波、有线电视系统传播作品,播放方式包括无线播放和有线播放两种。依该规定及伯尔尼公约的相关规定,只有有限种类的作品和有限种类的传播方式能包容进去。因此可以通过对播放权含义的扩充,从性质上确认网络传输是一种公众传播行为,是属于作者的一种专有权利。但需对播放的范围予以扩展,从播放对象看,既包括现场的表演和展出,也包括音响作品、动画作品、电影电视作品、文学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各类作品的数字形式;从采用的技术上说,既包括通过无线电波和有线电视系统的播放,也包括通过计算机互联网络的播放;从传输方式上说,既包括一对多的播放,也包括一对一的播放,即点到点的传输。
笔者认为此种观点有其合理之处,网络传输与有线电视传输确有技术上的相似之处;但二者毕竟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在运行主体、传输内容、传输目的、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将网络传输作为类似广播的行为予以保护,亦不甚可取。
3、网络传输是一种新的传播方式─增设网络传输权予以保护
网络传输具有不同于其他作品使用方式的特点,它通过联结千家万户的网络,利用计算机处理信息速度快、效率高、范围广的特点,向公众信息,传输作品,使得信息的流通产生了质的飞跃,因而应增设网络传输权予以保护。目前国内有些专家学者持这种观点。且1996年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的版权条约、表演和唱片条约规定了作者在网络上的权利,作者应享有专有权,以授权将其作品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传播,使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可获得这些作品。这两个新条约规定的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即网络传输权。
笔者同意这种观点。根据传统的理解,作品传播给公众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公开传播,二是发行。网络传输行为尽管与这两种方式有某些可比之处,但不能将其简单地定性为公开传播或发行行为。只是可以作为立法上的参考,在司法实践中,在法律尚无明文规定之前,甚至可作某些类推适用。但从本质上说,网络传输行为与传统的传播方式完全不同,因而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新条约中规定了网络传输权,也就是说,作品的传播目前应有三种方式,传统的公开传播、发行和涉及网络传输的向公众传播的权利。作品在网络上向公众传输,属著作权人对作品实现经济权利的使用方式之一,具有和“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同等重要的地位,而且随着计算机网络化的深入发展,以及普及率的不断提高,作品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公众传输,可能会成为作者使用作品的主要方式,而且这种方式的经济价值会越来越大,甚至会超过传统的作品使用方式。把作品搭载到计算机网络上向公众传播作为著作权人的一项专有权利,并在法律中规定,是计算机网络化健康、规范发展的内在要求。从目前国内网络传输的情况看,在版权保护方面基本上是无序状态。如果不尽快在著作权法中增加网络传输权的内容,司法机关会因法律的不明确而无法操作,侵权行为也得不到制止,长此以往,会使公众误以为任何作品都可以随意上网并免费使用,这种习俗一旦形成,将难于纠正。这对著作权人利益的保护、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都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应在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增加网络传输权,即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公开传播,包括将作品向公众提供,使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可获得其作品的权利。
因此,笔者认为,网络传输行为既不是发行行为,也不是类似广播的行为,而应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方式予以规范和保护,我国著作权法应尽快增设网络传输权,以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但同时也要注意维持著作权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
三、网络传输与合理使用
明确了网络传输的法律性质,我们再进一步分析如何保护著作权人的网络传输权,这首先涉及到重新界定合理使用的问题。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第一项的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可以合理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所谓合理使用,是指他人依法律的明文规定,不必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无偿地使用其作品的行为10.这对于一般传统作品来讲,是容易理解的。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作品通过网络传输,在网上以点对点的形式传播,如果依照传统著作权法,这种使用属于私人使用,应划归合理使用的范围。这样,无疑会给网络传输作品的著作权人带来巨大的损害。在著作权法中确定网络传输权,个人在网络上获取作品固然将受到该权利的控制,但同时也应对合理使用的规定进行适当修改,应加上网络传输环境的例外规定,使之适应网络环境的要求。
四、网络传输权利的行使
即使法律规定网络传输作品的著作权人的网络传输权,著作权人要真正实现这一权利也是有困难的。因为著作权人无法知道自己的作品被谁利用了,如何利用了,利用了多少次,更难以发放许可和收取报酬。从现存的著作权保护制度和国际上通行的作法来看,解决数字技术环境下的著作权行使问题,除通过著作权人个人行使权利外,主要是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来解决的。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邻接权人或者其他权利所有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集中管理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由于复制和传播技术的发展,作品的使用方式也日趋多样化、国际化,著作权人对作品的被使用情况很难了解,因而出现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从事著作权、介绍,或者信托活动,其最早诞生于18世纪下半叶的欧洲。集体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在于:监督有关作品的使用情况,与作品使用者谈判、签约,发放使用许可,收取、分配使用费和追究侵权责任等。其中通过集体管理机构行使著作权最多的是音乐作品。网络传输作品也可采取设立集体管理著作权的机构的方式,以对之有效保护。网络传输的著作权人可将权利以信托的方式转让给管理机构,由管理机构与作品的利用者缔结合同,或由管理机构对侵权者依法采取对策。通常每一侵权行为的损害看来是微不足道的,每个权利人对这类侵权行为一一诉诸法律,事实上也十分困难。如果由管理机构将大量的权利集中,以规模化的利益为目标开展工作,则无论是监视侵权,还是进行诉讼,均成为可能。同时,从作品使用者的角度,也易知道谁是权利人,许可的条件是什么11.因此,著作权集体管理是适用于网络环境的。
我国著作权法中没有提及著作权集体管理问题,只是在实施条例第54条中规定,“著作权人可以通过集体管理的方式行使其著作权。”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所以我国目前的集体管理活动受到较大的制约,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我国目前唯一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我国应在著作权法中确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法律地位,对著作权法予以修订。因为集体管理制度作为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有效途径,不仅表现在数字技术引起的问题上,而且表现在其他新技术,如录音录像、静电复印、电缆电视等技术引起的著作权问题方面。可见,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尤其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是极为重要的。因此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应明确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因为毕竟集体管理在我国属全新的事物,公众乃至司法人员对之了解甚少;此外还可以针对网络传输的情况,规定网络传输权应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实现,因为这是在数字技术时代保护著作权人利益的最为有效的途径。
目前,国内外对基于嵌入式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的研究,一般集中于嵌入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嵌入式操作系统的研究、视频图像的网络传输以及视频图像处理等几个方面。
在嵌入式视频监控系统设计方面一般是考虑系统的整体结构和功能,例如小型网络摄像机,系统由图像传感器、嵌入式处理器、图像处理器、网络接口组成,通过压缩优化算法和背景差分算法可以使摄像机实现实时的图像压缩、传输,并能跟踪目标,该系统的主要特点是实时性的提高[1];在嵌入式操作系统方面,一般集中于嵌入式操作系统在视频监控系统中的应用研究。随着压缩编码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嵌入式系统的发展,以嵌入式视频服务器为核心的视频监控系统开始在市场上崭露头角,该系统不需要处理模拟视频信号的PC,而是把摄像机输出的模拟视频信号通过内置的嵌入式视频编码器直接转换成数字信号,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出去,嵌入式视频服务器具备视频编码处理、网络通信、自动控制等强大功能,直接支持网络视频传输和网络管理,使得监控范围达到前所未有的广度[2]。
嵌入式系统设计
嵌入式视频监控系统是一款前端采集并通过网络传输至后台从而实现视频监控功能的嵌入式视频系统,前端采集采用当前流行的嵌入式开发平台实现,后台宿主机为普通PC机,通过宿主机上客户端软件来浏览前端采集的图像数据[3]。
本系统硬件系统设计方法是前端采用S3C2440,由CMoS和DSP集成一体的摄像头通过USB控制器接入至S3C2440,S3C2440在外围电路配合下共同完成前端采集工作,然后通过以太网与宿主机相连最终以实现视频监控功能。摄像头与PC机只要分别通过.USB线与以太网直接与开发平台相应的接口连接即可。所以本系统硬件设计将主要围绕嵌入式处理器与外围电路而进行设计。
本系统对操作系统的要求是需要有网络的支持,并且有良好的实时性,嵌入式Linux符合本系统的这些需求,并且嵌入式Linux是免费的,遍布全球的众多Linux爱好者又能给予Linux开发者强大的技术支持,综合考虑,本系统将采用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来进行开发[4]。
经过对本系统的应用背景和具体要求,对硬件和软件的选择进行了周全的考虑,最终制定出一套前端嵌入式采集并基于TCP协议发送至后台显示的网络应用监控系统[5]。
功能实现
本系统采用基于ARM920T的S3C2440。补可以使用常用的ARM交叉编译器。要成功构建完整的交叉编译环境,需要在宿主机上创建一系列的工具,包括C/C++编译器,汇编器,链接器,嵌入式系统的标准C库和GDB代码级调试器。成功建立好开发环境后便可以运用这些工具进行嵌入式系统开发了[6]。
BootLoader采用由友善之臂提供的supervivi,ivi 的源代码包vivi.tgz 位于光盘的/OpenSourceBootloader 目录,把vivi.tgz 复制到某一个目录,进入该目录,运行以下命令:
#tar xvzf vivi.tgz –C /opt/FriendlyARM/mini2440
执行该命令将把vivi 源代码解压到/opt/FriendlyARM/mini2440 目录,进入vivi 源代码目录,执行:
#cd /opt/FriendlyARM/mini2440/vivi
#make clean
#make menuconfig
采用的Linux内核版本为Linux-2.6.13进入内核源代码目录,然后执行“make menuconfig”输入以下命令,开始编译内核:
#make zImage
编译结束后,会在 arch/arm/boot 目录下生成linux 内核映象文件:zImage
制作 yaffs 文件系统映象需要使用mkyaffsimage 工具程序统映象的制作。
(1)把mkyaffsimage.tgz 文件拷贝到某一个目录,进入该目录,然后执行以下命令:
#tar xvzf mkyaffsimage.tgz -C /usr/sbin
这将把制作工具 mkyaffsimage 安装到系统的可执行路径/usr/sbin
(2) 拷贝光盘中的root_default.tgz 到某一个目录,进入该目录,然后执行以下解压命令:
#tar xvzf root_default.tgz -C /opt/FriendlyARM/mini2440该命令将把root_default 文件系统目录解压到/opt/FriendlyARM/mini2440 目录[7]。
USB摄像头的驱动应当与内核提供的视频驱动挂钩。即首先在驱动中声明一个vidco_device结构,并为其指定文件操作函数指针数组FOPS,向系统注册。在应用程序发出文件操作的相关命令时,核心根据这些指针调用相应函数,并将该结构作为参数传递给它们。这样,就完成了驱动和核心之间的通信[8]。
将配制完成的系统移植入硬件平台中,测试的结果如下图所示:
结语
基于嵌入式技术的网络视频监控是当前一门十分活跃的技术,它包括了嵌入式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多种前沿学科。目前有多种的应用方案,没有形成统一的技术标准,因此对于其中关键技术,如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嵌入式操作系统在系统中的应用、视频图像的压缩传输等都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的。
参考文献:
[1] 郝荣霞 ,徐旭东,陈文博.基于网络摄像机的第三代视频监控系统的研究信息技术 [J].2005年总第9期.
[2] 江潮,苏祥芳,刘立海,牟旭东等.基于网络的数字视频监控系统[N].武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46卷第5期.
[3] 梁春雁,谢剑英.智能大厦的视频监控系统设计[J].测控技术.1999年18卷第10期.
[4] 陈莉君著.Linux操作系统内核分析[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0.
[5] 马听.视频监控系统的现状和今后发展趋势[J].金卡工程.2005年总第3期.
[6] 季兵,季晓勇,马江波.基于PC的数字视频通信系统的实现[J].计算机应用研究.2001年第4期.
当前,无论是3G还是4G在TD-SCDMA系统中均大规模应用到了分布式基站,这种基站方式也将成为下一代宽带移动通信LTE系统的重要组成,成为宽带移动通信的重要标志。BBU与RRU间连接使用到光纤,使用光纤连接有着更多优势,一方面减少了电缆连接普通基站的馈线成本,节约了资源,另一方面将施工难度降低了。
但是,BBU与RRU之间连接应用的是裸纤,暴露出的缺点是,BBU可以同时连接的RRU数量减少,连接的距离较短或者仅能在一栋楼内连接,数量上、地点上与距离上均被限制。但是如果应用到SDH或者IP传输网络传输BBU与 RRU间的数据,可以不受空间与距离限制,可以确保BBU同时连接更多的RRU,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将基带池的功能发挥出来。
一、BBU与RRU网络化组网的可行性
SDH与IP光纤传输网络实现BBU与RRU间网络优化组网时,需要考虑到光纤传输网络是否可以将BBU与RRU间数据传输要求满足,需要从以下几个问题上分析:当前应用到的光纤能否将BBU与RRU间的数据传输带宽要求满足;当前应用到的光纤是否能够将BBU与RRU间的数据传输时延方面的要求满足,是否能够达到延时标准;当前应用到的光纤是否能够将BBU与RRU间的数据传输间时钟传输要求满足。下面对现有的传输网络能否实现以上几个要求进行具体分析。
1.1 BBU与RRU间数据传输带宽要求
一般来说,LTE系统带宽应用的是20M的,则传输速率为30.58Mbps,在2×2MIMO情况下,BBU与RRU间要想实现数据传输,就需要保证带宽为1852.07Mbps,这一带宽产生的过程为:采样速率×采样精度×I/Q精度×天线数量。配置3个扇区能量,BBU与RRU间的总数据传输带宽就应给为1852.07Mbps×3=5556.21Mbps[1]。如果应用到的是4×4MIMO,则接口速率会翻倍。
10G的光纤传输网络,需要对80%的编码效率进行考虑,6G是有效的传输带宽,可以满足1个3扇区配置的数据传输,使BBU与RRU间的数据传输带宽要求满足。4×4MIMO下,要想使BBU与RRU间的数据传输要求满足,就需要用到40G的光纤传输网络[2]。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LTE系统要想真正将BBU与多个RRU间网络化组网连接占用传输带宽的问题解决,从当前的传输接入网产生带宽上看很难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重点是将BBU与RRU间的接口带宽降低,要想将LTE接口带宽降低,当前只有一个方法,即,将采样的精度降低,同时降低传输数据天线通道数。在不对系统性能有影响的情况下,以上方法实施有一定可行性,但总体上难以将传输带宽降低。
1.2 BBU与RRU数据传输延时要求
基站上行接收与下行发射均会因BBU与RRU通过网络传输引入时延而产生影响,一般,上行对接收与接入性能、解调算法影响较大,而影响信号覆盖率与覆盖范围的主要是下行;TD-LTE系统,BBU与RRU间的传输时延将不会对不同基站间的空口产生影响[3]。一般,SDH网络传输时延分为SDH交叉复用设备处理与时延以及光纤传输时延,较为固定的是传输时延,可以将环路中交叉复用设备数减少,进而可以将BBU与RRU间传输时延要求满足。
IP网络有着不稳定性,传输时延较SDH相比网络不确定性增多,非常容易因网络负荷的变化而受到影响。基于这种不稳定性,为了进一步将LTEBBU与RRU间数据传输的不稳定性减少,提高传输效率,可以在IP输出BBU与RRU间数据时,缩短IP网络传输距离,减少IP网络负荷。
WDM无源光网络与SDH网络有着相似性,时延均较小,且有着非常良好的固定性,可以将BBU与RRU间的传输时延要求满足,而BBU与RRU在TD-LTE系统中时,则可以应用GPS或者IEEE1588有线时间进行传输,这样能够将上下行传输同步完成[4]。BBU与RRU按照GPS或者IEEE1588将下行发送时间确定下来,而要想实现BBU的延时与抖动则需要有足够的下行发射作为支撑与前提保障;BBU上行方向,可以使用具备一定深度的缓冲器缓存数据,可以正常接收上行数据。
1.3 BBU与RRU间时钟传输要求
保证RRU中载波频率长期稳定性,这是使BBU与RRU间时钟传输稳定性的关键,且中载波的频率至少保持在0.06ppm[5]。一般来说,稳定性较高的时钟晶振被广泛应用在LTE系统中,也是实现RRU的关键组成,使用时钟晶振的目的是可以短时间内提高时钟稳定性。采用相应再定时的SDH网络,可以让RRU中的始终频率长期稳定同步到SDH网络中的BITS时钟系统内,还能够使RRU时钟长时间达到稳定状态。
在应用IP网络进行BBU与RRU间数据传输过程中,鉴于IP网为异步网,且难以将稳定度保证,传输时可以先对IP网络升级,这样可以将BBU与RRU间时钟稳定性提高[6]。RRU基于GPS或者IEEE1588有线时间同步,配合应用高稳晶振,可以使时钟输出维持更长时间,可以将短期与长期精度要求均满足。
二、LTE发展的几项关键技术
MIMO技术可以将系统传输速度提高,且已经成为无线通信的重要技术之一,在无线宽带移动通信方面,B3G与4G均应用到MIMO技术。MIMO技术因公发射端与接收端时,鉴于是多通道与多天线特征,在面对数码子流时能够在处理、分开与解码中应用空时编码,这样可以使数据子流保持最佳状态。
如果发射端与接收天线是独立的,则可以多处的系统并行空间通道。并行独立数据传输就是基于并行通道实现的,可以将传输速度提高。高阶调制技术可以使系统峰值速率达到100Mbit/s,同时,4G网络中,LTE技术应用到了64QAM高阶调制可以将6%的信道通用率提高。LTE是当前主流宽带无线通信系统,在4G网络发展下,必将使LTE技术有新的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LTE系统中的BBU与RRU间数据传输的带宽非常高,且受很多因素影响,也成为了网络化组网面临的主要问题,过去的SDH光纤传输已经不能够将BBU与RRU间的数据传输要求满足,应用的日渐广泛,可以将WDM传输网络作为BBU与RRU间的数据传输,但是仍然需要进一步实践证明这种可行性,需要对基站系统设计进一步强化与研究,以实现BBU与RRU间更稳定的数据传输。
参 考 文 献
[1]程广辉,刘佳.LTE分布式基站BBU和RRU网络化组网研究[C].//2008年中国通信学会无线及移动通信委员会学术年会论文集.2008:221-224.
[2]李春雨.TD-LTE分布式基站多天线射频拉远单元数字前端的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11.
[3]孙颖,余勋玲.基于分布式基站BBU的FDD-TDD融合方案设计[J].电子设计工程,2016,24(8):34-35,39.
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都赋予了著作权人一项财产权,即作品的发行权。各国著作权法规定发行权的意义在于著作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以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因此,如果未经著作权人同意,而又不符合合理使用条件时,他人实施“发行”行为即侵害了著作权人的权利。那么,通过网络传播作品的行为是否是《著作权法》规定的“发行”行为呢?为此,笔者将从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入手,探究网络环境下的发行权问题。
一、我国《著作权法》关于发行权的规定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发行权是著作财产权中的一项权利,相对于表演、展览等直接传播作品的方式而言,发行是一种间接传播作品的方式。一般说来,发行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
从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发行”行为并不是针对作品本身,而是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这里所说的“原件”是指第一次将作品固定下来的物质性载体,而“复制件”则是指除原件以外固定作品的物质性载体。因此,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著作权法》中的“发行”行为仅仅针对的是作品的物质性载体。在美国《版权法》中,copies和phono-
records( 指录音的copies)均被定义为“物质载体”(material objects)。所以,如果只是向公众提供作品本身,而不是作品的物质载体,这样的行为并不构成我国法律规定的“发行”。只有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等物质性载体的行为才构成“发行”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公众想长期,反复欣赏、阅读作者的作品,必须先得到作品的复制件或者是原件。因此,著作权人可以通过行使“发行权”,许可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复制件的方式获得经济回报。
在互联网出现之前,社会公众只能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获得作品的原件或者是复制件。因此,最典型的“发行”行为就是通过出售的方式,从而转移作品的原件或者是复制件的所有权或者是占有权。
二、网络环境下发行权的特殊性
在我们的日常口语中,“发行”行为往往是指第一次印刷和销售作品或者其他商品的行为,即我们所说的“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现代汉语词典》将“发行”解释为“发出新印刷的货币、债券或新出版的书刊、新制作的电影等”。这也是一般公众的理解。但是,“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在网络环境下是否也适用呢?
(一) “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的内涵
“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又称“首次销售原则”,它是一条限制权利人权利的重要原则。它的基本内涵是:版权人虽然享有“发行权”,但合法制作的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经版权人许可首次向公众销售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所有权后,版权人就无权控制该特定原件或复制件的再次流转了。因此,合法获得该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所有权的人有权不经版权人同意而将其转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
正是由于法律规定了“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所以公众可以去图书馆等借阅图书,也可以将自己不用的书籍等出售。但是,由于互联网的出现,使公众除了可以从书店等购买图书外,还可以通过下载的方式获得作品的复制件。那么,如果下载者通过合法下载而获得作品的复制件,其是否也可以不经版权人同意而以网络传输的方式将复制件转让呢?
(二)在网络环境下,“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是否适用
传统的“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只是针对发行权而言的,但是由于互联网的出现,使这一原则是否可以在网络环境下适用不同国家也产生了不同的观点。
1.美国
美国国内对于“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是否可以在网络环境下适用也有不同的意见。美国1995年白皮书认为:即使传输者后来从计算机中删除了被传输的作品复制件,导致在传输者和接受者之间只存在一份作品的复制件,传输者也不能援引“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要求免责,因为将作品通过网络传输给他人不仅构成“发行”行为,还构成“复制”行为,而“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只是针对发行权而言的。因此,如果未经同意而将作品通过网络传输的,不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行权,但是却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5]对于上述观点,美国图书馆集团却持相反的意见。他们认为:不应对“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简单地进行形式主义的解释,而是主张只要在将作品通过网络传输给他人后删掉了原件,“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就可以适用,并认为“消费者处分作品的传统权利不能被剥夺”。
2.我国和欧盟
欧盟与美国1995年白皮书的观点基本一致,也认为发行权不能在网络环境下适用。因此,欧盟认为“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仅仅适用于发行权,而不能在网络环境下适用。我国《著作权法》单独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此来调整通过网络传播作品的行为。因此,在我国,“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也不能在网络环境下适用。
法律规定“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的目的是防止他人未经版权人同意而将作品的原件或者是复制件投放市场的行为,以此来保护版权人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对于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作品的复制件再处分的行为,“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并不干涉。在网络环境下,作品在传输的过程中并不涉及作品的物质载体,也就不符合发行权的构成条件。
三、我国对于网络环境下发行权问题的司法实践
由于互联网的发展,大众通过网络传输作品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但这种行为是不是符合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发行”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在司法实践中怎样处理这种行为,已经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发行权在网络环境下并不能适用
从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规定的“发行”行为是特定的。“发行”是指将作品的物质载体即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转移给社会公众的行为。但是,现在由于互联网的出现,通过网络传输作品成为公众获得作品的新途径。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通过网络传输作品的行为并不涉及作品的物质载体的转移。因此,这种行为并不符合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发行”行为的构成要件。
虽然我国《著作权法》并没有直接规定“发行”行为必须以转移作品的物质载体的所有权为构成要件,但我们从《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六款对发行权的定义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可以得出这个观点。且在各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发行”行为的构成都应符合两个要件:一是向公众提供的必须是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二是转移的必须是作品的物质载体的所有权。因此,我们可以看出,物质载体所有权的转移是构成“发行”行为的必要条件。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发行权并不能在网络环境下适用。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通过网络传输作品的行为需要寻找其他的途径予以解决。
(二)我国司法实践对于通过网络传输作品的做法
因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发行权”并不能在网络环境下适用,所以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致认为通过网络传输作品的行为并不是我国法律意义上的“发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