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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体制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4-18 18: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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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体制论文

篇1

我国经济长期保持着8%—10%的增长速度,但经济增长也带来了越来越大的资源、环境压力。据统计,从1980年到2000年,我国是用能源供应翻一番来保证GDP翻两番目标实现的;2003年,我国占全球的GDP和出口总额约为4%和6%,但却消耗了全球31%的原煤、27%的钢材、20%的铝和30%的铁矿石。和谐社会不仅是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社会,而且也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从深层次理解,和谐社会必然是资源节约型社会,应该将节约的理念贯穿于生产、流通、消费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也包括在自然资源开发过程中,依据自然资源的特点,进行适时、适量、适度的开采和使用。我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国家,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本文从资源开采的源头入手,利用经济学原理和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和谐社会背景下,如何提高煤炭资源在生产领域的利用效率进行研究。

一、煤炭开采外部性的经济学分析

长期以来,我国的煤炭生产一直呈现出这样的一种悖论,一方面从资源供给上看,我国的人均煤炭占有量已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资源危机迫在眉睫。另一方面,煤炭生产仍然处于十分粗放的状态,掠夺式开采、采富弃贫、采易弃难等现象已经成为煤炭企业的通病。据测算,我国煤炭资源的平均回采率仅为30%,相当于采1吨扔2吨,资源浪费现象十分严重。

从经济学角度进行分析,上述现象属于一种典型的“公地悲剧”现象,在成本核算、市场影响和产权模糊等因素的约束下,产生了生产的外部性,煤炭资源开采的私人成本远小于社会成本,无形中助长了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和使用,导致资源在开采阶段的惊人浪费,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

1.我国煤炭行业的市场结构

在由梅森(Marson.E)、贝恩(Bain.J)等学者创立的哈佛学派中,“结构—行为—绩效”(SCP)分析范式奠定了现代产业组织学的基础,按照这个分析范式,市场结构决定行为,行为产生市场绩效。从市场结构上看,集中度指数的高低反映了产业内企业规模的不对称程度和企业间的垄断竞争关系,如果有限数目的企业控制了市场的大部分份额,则市场结构是寡头垄断结构;如果同样数量的拥有最大市场的企业只能控制很小比例的市场份额,则市场结构是集中度较低的垄断竞争或自由竞争。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乡镇煤矿发展迅速,煤炭生产由国有重点煤矿为主逐步转向国有重点煤矿、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企业煤矿三分天下,最终演变为乡镇煤矿占据半壁江山的局面,成为煤炭供应的主力军。目前我国有2000多家重点煤矿和2300多家乡镇小煤矿,据调查,2004年全国煤炭企业产量前8名的企业生产总量只占全国总产量的19.96%,而美国的煤炭生产企业只有200家,前8名企业在全行业的产量却在45%以上。因此,从市场集中度可以看出,我国的煤炭采选业非常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其重要特征是产品的品牌效应弱,价格成为主要的竞争手段,没有任何一家企业占有显著的市场份额,也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能对整个产业具有重大影响。

2.煤炭企业的生产短期行为

在完全竞争市场,假定煤炭生产的边际企业成本和边际社会成本分别为MC和MSC,由于生产外部性给社会带来的是负效应,故边际企业成本小于边际社会成本:MCQ*,说明煤炭企业存在盲目扩大生产规模,进行掠夺性开采的动力因素,显然社会资源没有达到帕累托(Pareto)最优状态,存在帕累托改进的余地。

3.煤炭供需关系对价格和产量的影响

在供需关系上,我国煤炭工业的发展历程经历了如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这一时期对应我国煤炭生产的计划经济时期,由国家统一安排配置各煤矿的产量,各煤矿按照计划数量进行生产,并按照需求计划统一调拨分配至社会经济各领域。

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家逐步放宽对煤炭生产的控制,假定在市场化初期,煤炭行业的供给曲线为S1,需求曲线为D1,市场均衡位于E点(P1,Q1)(如图1所示)。在这一阶段,由于煤炭开采的边际企业成本(MC)低于边际社会成本(MSC),煤炭供应规模扩张,煤炭行业的供给曲线由S1右移至S2,最终市场均衡位于F点(P2,Q2)。整个煤炭市场处于过度竞争和恶性竞争时期,其中地方乡镇小煤矿的产量增幅很快,它们与国有大矿争资源、争市场,煤炭价格逐年降低,很多煤炭企业陷入亏损的境地,特别是国有大矿由于社会负担沉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纷纷破产倒闭。这也是我国20世纪后10年,煤炭企业生存状态的真实写照。

第三阶段,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不可避免要增加对资源的使用,而资源利用效率低下以及存在的浪费现象,进一步刺激资源消费的增加。煤炭行业的需求曲线由D1右移至D2,最终市场均衡位于H点(P3,Q3),P3>P2,Q3>Q2。呈现煤炭生产供不应求,价格攀升的现象,这又激发了煤炭企业的新一轮超规模开采、掠夺性开发,许多已经关闭的小煤矿死灰复燃,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由以上分析可知,由于煤炭开采外部性的存在,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内煤炭供应规模急剧扩张,导致我国煤炭市场形成过度竞争的市场结构,煤炭价格不断下跌,煤炭生产企业在损害社会利益的同时,也将自身推入了困境。从21世纪初开始,由于世界能源供需形势的变化以及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煤炭的需求量增大,包括出口在内,呈现产销两旺的态势,煤炭价格走高,煤炭资源供不应求,但在繁荣背后仍然难以掩盖危机,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煤炭企业掠夺性开采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甚至愈演愈烈,煤矿安全事故增多,尤其是煤炭资源的回采率过低,不仅不符合我国和谐社会的基本国策,而且还会影响到我国长期的能源战略安全。

4.国外煤炭资源税费制度借鉴

在西方国家,矿产资源的开发历史长,矿产资源所有权以及矿产资源财产权制度建立较早。其中,与矿产资源所有人和矿业权人有关的资源税费包含权力金(Royalty)、资源租金税(Resourcerentaltax)、固定费(Mineralfixedfee)、红利(Bonus)、资源耗竭补贴(depletionallowance)等[5-6],我国煤炭资源税费和西方国家的资源税费制度比较,如表1所示。

由以上分析可知,西方国家的煤炭税费制度从矿业权出让(转让)、绝对地租(权力金)和级差地租(资源租金税)的收取,以及资源补偿机制等方面都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基本上保证了煤炭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国的煤炭资源税费制度与国外相比存在以下不足:(1)资源税费设计未遵循地租理论,费率和税额偏低,无法遏制“采富弃贫”、“采易弃难”的短期行为。(2)矿业权作为一种他物权没有人格化,轻易取得的资源往往不懂得珍惜,资源浪费严重。(3)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各项税费之间缺乏协同和调节作用。

煤炭企业生产的外部性给社会福利带来损失,使经济体系偏离帕累托最优状态。按照福利经济学第二基本定理所述,“假定多个人和生产者都是利己的价格接受者,倘若恰当的一次总税负和转让施加于个人和企业,几乎任何帕累托最优均衡都能通过竞争机制来实现”。从中可知,征税和一次性转嫁的方法就是政府以强制手段实施,基于市场机制的外部性内部化处理方法,从而减少社会福利损失,恢复帕累托最优。

二、煤炭资源税与和谐社会构建

利用西方经济学完全竞争市场中厂商和行业市场均衡的分析手段,对煤炭资源税和矿业权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作用做进一步的分析。

1.厂商和行业供给曲线分析

按照我国资源税的征收原则,假定对煤炭企业按所生产的单位产品征收某一固定数量的从量税——资源税,单位税额为t,图2显示征收资源税前后,企业平均成本与边际成本以及行业的供给曲线的变化。

假定在所讨论的期间内,市场需求不变。征税前,煤炭行业的供给曲线为SS0,需求曲线为D,市场价格为P0。税前厂商的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分别为AC和MC,厂商利润最大化的均衡点在F(P0,Qi0)点,均衡产量是Qi0。征税后,边际成本和平均成本分别提高到MCt和ACt。由于行业供给曲线由厂商供给曲线叠加而成,厂商作出的最初反应是将产量降至边际收益(P0)与边际成本(MCt)相等的点Qi1。厂商产量的减少将会导致整个行业的供给减少,供给曲线由SS0左移到SS1,与需求曲线D相交于E1点,形成新的市场均衡价格P1。按照新的市场均衡价格,煤炭厂商利润最大化点在K(P1,Qi2)点。因此,从短期均衡看,征收资源税后,煤炭厂商和煤炭行业的均衡产量都下降了。

从长期均衡来看,由于征收资源税,部分按价格P1生产的厂商将发生亏损,并退出煤炭行业,行业内的厂商数量减少,市场供给曲线将在SS1的基础上进一步左移,整个行业的产量降低,价格提高。维持生产的煤炭厂商将在价格调整至与长期平均成本(LACt)相等时,达到长期的稳定均衡。

2.分析结论及政策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知,资源税在矿产资源有偿开采的改革探索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征收资源税后煤炭产品供应量下降,价格提高,既可以体现煤炭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又有利于鼓励并促进人们节约资源,提高煤炭资源使用效率。

我国现行的资源税政策仍存在一些不尽如意之处,为构建和谐社会,本文对煤炭资源税的配套改革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现行的煤炭资源税单位税额明显偏低。国家虽然在2005—2006年提高了12个省区的煤炭资源税税额,但仍低于近两年的煤炭价格上涨幅度,煤炭开采中的暴利现象仍然存在。如,山西省重点煤矿吨煤平均售价由2003年165元/吨,上涨到2006年3月份317元/吨,涨幅92.1%;而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后山西煤炭的资源税税额为3.2元/吨,仅占煤炭价格的1%。由图2可知,如果资源税单位税额与价格相比微不足道,煤炭企业对资源税额上调的反映就不会敏感,税收的调控作用有限,无法遏制煤炭企业的无序生产和恶性竞争。本文认为,在资源税的改革上应体现系统性和配套性,一是煤炭资源税费的改革应具有系统性,西方国家普遍实行权力金为主的资源税费制度,从而体现国家对绝对地租的所有权,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只能反映劣等煤炭资源与优等资源的级差收益,从长期来看,我国的资源税改革应通过资源税参与煤炭资源价格的形成过程,使资源的绝对地租部分能充分收归国家所有,改变无偿开采和使用的状况,如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纳入资源税,实行税费合一等;同时,资源税还要能够调节煤炭开采企业的级差收入,将级差地租Ⅰ的部分(指因资源自然条件好、运输条件好而形成的)收归国有,这也是保护不同类型的资源同等条件开采的一个重要前提。二是煤炭资源税费改革与增值税、所得税改革的配套性,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煤炭增值税税率13%,不予抵扣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而煤炭工业位于产业链的前端(在国外列入初级产业),外购资产中原材料所占比重小,固定资产所占比重大,因而可抵扣的购进额仅占产品销售收入的20%左右,远远低于一般工业产品70%左右的比重,课税过重,不利于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资源税的改革必须与增值税、甚至所得税的改革同步进行,在探索建立消费型增值税,将固定资产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降低煤炭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的同时,适当提高资源税的单位税额,保证煤炭企业整体税负的平衡。

其次,现行的煤炭资源税费制度没有起到促进资源节约的作用。在计税依据上,既没有区分某一矿山的富、贫矿段,也没有考虑某一矿体开采的时间阶段,开采1吨富矿与1吨贫矿,1吨难采储量和1吨易采储量缴纳同样的资源税,无法从源头上遏止煤炭企业“采富弃贫”、“采易弃难”的短期行为。从理论上分析,资源税从量计征,可以作为计税依据的“量”有储量、产量、销量三种,理想的资源税应以储量为计税依据,即按照煤炭资源已探明的地质储量的动用量计税。这样,开采企业如能节约利用资源,等量的资源储量消耗可以生产出较多的产品,单位产品负担的税额也就相对较少,可以相应得到较多的利润,这就能促使企业节约、有效地利用资源。但是这种方法在实践中不易操作,难度很大,不仅要求对煤炭资源地质储量勘探准确无误,而且要求有很高的征管技术水平,但其确是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的改革方向。如果进一步加以分析,最符合资源税立法精神的计税方法,应该是在按照储量计征的基础上,以从量差额计征,将单位税额与回采率挂钩,通过制定完善煤炭资源开采技术标准,将资源储量与实际的开采量挂钩,对回采率高的煤炭企业给予降低税率等优惠待遇;反之,实行惩罚性税率,直至其亏损破产,退出行业市场。

三、煤炭矿业权与和谐社会构建

1.厂商和行业供给曲线分析

矿业权的出让与税收不同,它相当于一次性转嫁的总付税,不随产量或价格的变化而变化,是对煤炭企业征收的一笔固定费用,增加企业的平均成本。

采取矿业权出让的方式获取采矿权,厂商的边际成本MC保持不变,而平均成本由AC提高到ACt,厂商对一次性征收总付税的最初反映仍旧是生产Qi0的产量(如图3所示),因为在这一点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相等。如果征收一次性总付税后每个厂商都能够弥补平均变动成本,则行业市场供应量维持Q0的水平不变。如果某些煤炭厂商因征税后不能弥补其平均变动成本而停产,则行业市场的供应量将低于Q0,这是短期均衡的情况。

长期来看,由于部分煤炭厂商不能弥补亏损,退出该行业,市场供给将减少,行业供应曲线由SS0左移至SS1,最终整个行业的均衡点在E1(P1,Q1)。而煤炭厂商的均衡点在B(P1,Qi1),形成新的市场均衡价格(P1),它能够弥补留在该行业内的厂商因征税而增加的长期平均成本。因此,煤炭矿业权有偿出让导致市场均衡价格提高了,留在行业内的厂商的产出水平提高了,但是,由于部分厂商的退出,导致整个行业的产量减少。另外,采取出让方式获得矿业权,厂商总的固定费用增加,平均成本增加,从产业组织上看,大的煤炭厂商由于规模经济因素,更容易生存下来,小的煤炭厂商逐步被淘汰,有利于提高整个煤炭行业的产业集中度。

2.分析结论及政策建议

矿产资源的的产权可以分解为所有权和矿业权,后者又细分为探矿权和采矿权。我国《宪法》和《矿产资源法》都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在市场经济下,为使矿产资源得到充分合理利用,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由于矿业的勘探与开发是一项需要大量资金和专业技能的工作,由国家或所有权人亲自行使探矿、采矿的职能是低效率的,所以,一般实行所有权与矿业权分离。

据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04年,我国14万个矿业企业中90%以上的采矿权仍然是无偿取得的,而拥有采矿权的主体与实际生产经营者也不是统一的,80%的地方国有煤矿持有采矿权许可证,而投资及生产经营者是民营企业甚至自然人。我国矿业权的制度安排起步较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通过合理的产权安排提高煤炭资源的使用效率,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合理评估矿业权的价值。矿产资源的价值归属与补偿,使得资源使用者能够获得未来收益的稳定预期,从而在当期和远期的开采效用中做出理性选择。矿产资源的总价值是经济价值(EconomicValue)、存在价值(ExistenceValue)和环境价值(Environmentalvalue)的总和,随着可持续发展观的推行,后两种价值会越来越大。在我国,按照国土资源部矿业权评估的相关规定,采矿权的价值是以矿产资源储量为参数,确定的矿产资源在投资开发后每年获得的总收入,扣除了各种投资成本及税费和合理的收益之后剩余的部分的现值之和。可见现行的采矿权价值不包括矿产资源的后两种价值,是以部分价值取代了全部价值,特别是协议出让的采矿权,从理论上就造成了矿产资源价值的缺失,由图3可知,由于采矿权无偿或低价获得,煤炭生产企业需要摊销的固定费用少,进入壁垒偏低,这是民营矿山、个体矿山与国营矿山之间长期恶性竞争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煤炭资源矿业权评估时,必须选择科学的方法,对其各种价值予以充分考虑,并通过招标、拍卖的方式出让,以反映煤炭开采企业真正的资源成本,增加成本约束的作用,促进其走上集约生产的道路。

其次,完善矿业权二级市场。国际上矿业权流转制度总的特点是:一级市场是矿业权流转的初始交易,由国家垄断,出让的原则主要是权力和义务一致,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二级市场是矿业权的再交易,由矿业权的受让人再行转让,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矿业法规主要是调整资源所有权人、矿业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而从我国的情况来看,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国家收回煤炭资源一级探矿权,有利于资源的长远规划,而矿产资源的隐蔽性,决定了勘查投资的风险性(包括市场风险和资源风险),在二级市场上,通过设置矿业权,并以探矿权有偿转让为基础,国家可以将探矿的风险转移到矿业权主体的身上,配之以高收入(包括优先获得采矿权等)作为回报,实现了风险与收益的一致;采矿权是矿产资源所有权派生出来的,是矿产资源的使用权,采矿权的有偿转让也十分必要,把矿产资源当作国家一项特殊资产,以一定的程序和合法形式通过评估价值出让给业主,在保留国家名义资源所有者身份基础上,使业主获得实质意义上的开采权,还有变卖本块段“资源”的资产的处分权。也就是矿业权由国家流转给业主、业主还可以再次流转。只有如此,业主会才会放心地按需投入、合理规划、合理开发。

最后,公平分配资源租金。自然资源的价值(租金)获得市场实现后,将由所有者、使用者、各级政府和当地居民共同分享[8]。所有者分享租金的权力来自于对自然资源法定所有权,是对其部分让渡自然资源产权的机会成本的补偿。使用者通过与所有者签约获得自然资源的一部分使用、收益、处置权,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以利润的形式分享租值。各级政府则通过征税分享租值,假如政府同时是自然资源的所有者,它还可以依据所有权收取租金。如果自然资源的开采和使用增加了当地居民的就业机会,使他们的收入提高,则提高的收入可以看作是当地居民从中分享的部分资源租金。并非所有的租值都能实现,由于各种制度性因素,在自然资源使用和租金分配的各个环节,租金消散(Rentdissipation)的现象极为常见[11],这一点恰恰是需要国家在煤炭税费改革中统筹考虑的。因此,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在中央、地方、矿业集团和当地居民等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合理分享资源收益的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包括使各级政府在资源租值的分配中获得更大的份额,实施财政资助、耗竭补贴政策鼓励矿业集团寻找新矿体,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等等。

参考文献:

[1]谢浩然.GDP再翻两番,能源供应也翻两番吗[N].经济日报.2003-02-26.

[2]宋冬林,赵新宇.不可再生资源生产外部性的内部化问题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6,(1):28-2.

[3]张米尔.市场化进程中的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114-115.

[4]仵自连.煤炭产业过度竞争的原因及对策[N].光明日报.2006-07-20.

[5]杨人卫.促进我国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资源税费体系改革研究[D].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23-24.

[6]李国平,张云.矿产资源的价值补偿模式及国际经验[J].资源科学.2005,(5):70-75.

[7]王世军.我国矿业问题的制度分析[J].中国矿业,2005,(4):24-27.

[8]马珺.资源税与区域财政能力差距[J].经济学动态,2003,(6):38-41.

篇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我国经济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但由于我国税收法制等原因,我国的中小企业并不能有效地利用好这些税收优惠,在实际纳税过程中,却经常采取偷逃税的方式。

一、我国中小企业的运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取得空前发展,总体数量显著增加,获利能力明显增强。调查表明,从2001年到2004年,中小企业的各项指标均实现了大跨度提高。其中,新增企业10万余家,增长了61.05%;总资产规模也上升近六成,而工业增长值,产品销售收入及利税总额均翻了一番。总小企业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3%、中国GDP的55.6%、工业新增产值的74.7%、社会销售额的58.9%。由于中小企业在社会经济中处于弱势地位,中小企业并没能获得足够的税收优惠。

根据笔者从成都市武侯区国税局获得的数据显示:成都市武侯区共有中小型开户企业三万多家,占该区开户企业总数的80%。该区的三万多户中小企业2000年至2007年共申请税收优惠397条。2006年至2007年有120家企业申请税收优惠,新增或仍在享受税收优惠的项目168条。从成都市武侯区内企业申请税收优惠的情况来看,该区内的中小企业申请税收优惠的比率较低。按全区三万户中小企业计算,全区申请税收优惠企业的比率为0.4%。,其中生产性外商投资申请的税收优惠57条,申请避孕药品、废旧物资回收、农业生产资料、饲料生产的低税率优惠分别为14、5、34、10条,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共12条。

通过以上对我国中小企业各种税收负担及申请税收优惠的数据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国中小企业申请税收优惠的数量较低,不能有效地利用好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我国中小企业不能有效地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原因分析

1、我国的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人员素质差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由于一般都处在企业发展的初期,规模较小,财务制度不健全或不规范,给企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瓶颈,使得企业不能有效的利用好税收优惠。不少中小企业会计账目不清,信息失真,财务管理混乱;企业领导营私舞弊、行贿受贿的现象时有发生;企业设置账外账,弄虚作假,造成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等假象。

有些企业还没有规范的帐务体系,不能每月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向税务机关提供有效的财务数据申报纳税,而只能由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销售收入等数据估定企业应纳税额。有些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没有聘请财务人员建立账本,只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承担较重的税负,更无从谈及申请税收优惠。

2、中小企业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无法完全掌握国家的税收政策

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参与博弈的各方中间某些方拥有的信息,其他方并不拥有。税收信息不对称,就是指税务机关掌握的经济税源信息和纳税人自身所掌握的经济税源信息存在差异。企业无法完全地了解国家的相关税收信息、优惠政策,增加了企业申请税收优惠的成本。

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是具有自身利益的相对独立行为主体,有着各自具体的行为目标。企业作为被征税主体,一般不会对我国复杂的税收法规作全面的了解和掌握,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人力资源的有限对税收法规地掌握相对较差。税务机关对于税收法规具有较强的掌握和了解,企业和税务机关对于税法和税收优惠的掌握程度上就形成了信息不对称。因此就需要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税收法规的全面培训并且向企业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但税务机关作为自利主体,可以采取行政不作为行为,不向企业提供有关税收优惠信息的服务,使得企业始终不能有效掌握这些税收优惠,从而不能有效地行使这些税收优惠。

3、我国目前的税收法律体系不规范

我国是一个缺少法制传统的国家,习惯上把“皇粮国税”视为天经地义的事情,没有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相关法律。在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中,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操作上都没有充分满足纳税人保护自身权利的需要。《宪法》中也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没有专门的纳税人权利保护法案和宣言。

税收母法的缺位。我国税收法律多是国家税务总局以税收法规的形式颁布的,而没有一本系统的税收基本法。立法基本由非立法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执行,就造成了税务机关自己制定的税法自己执行。

由于在税收立法行政行为上的问题,导致我国纳税人不能正常享受税收权利。一方面,国家法律没有为纳税人提供获取纳税利益的法律基础;另一方面,我国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缺乏获得正常纳税权利的意识,不能有效地申请并享受税收优惠。

篇3

二、我国税收体制的现存缺陷

(一)体制上的缺陷

从目前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来分析,得知政府收入体系中未包含非税收收入,也未在该体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而拥有协调和解决社会分配的能力,存在设计缺陷的是主要是所得税和增值税这两个税种,无法促进技术创新。在如今,国营企业的收入还未包含在财政收入中,导致如今各个政府无法呈现出正的金字塔的形式,财政收入呈现出往高处聚集,财力无法协调分配。分税体制中,由于受到中央和地方的不科学规划的影响,使得一些税种没有明确的定位,没有进行深入改革,无法构建科学规范的分税制度。

(二)政府的职能和支出存在矛盾

地方政府在处理财政收入问题上面临严重的问题,各个区域表现出财力失衡的局面。但是,由于各个地方政府在职能以及财政问题的处理上无法随机应变,导致财力和职能无法相适应。布局不科学,未实现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转移支付制度分为一般性转移和专项性转移,在规模上有着极端的表现,同时各个政府在资金的安排,管理等方面存在局限性,如透明化程度低,不科学等缺陷,导致政府财政效率不高,权威性降低,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未优化预算管理体制

从现如今的税收体制变革来看,还未取得实质性成果,无法适应如今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基于预算体制辐射范围较小,落后,财政预算没有得到政府财政工作的全范围覆盖,执行过程缺乏管理,财政预算审核只是形式,没有实际意义,导致该管理机制缺乏让大众信服的能力。

三、财政税收体制缺陷的根源

(一)管理者忽视体制的变革创新

从我国企业以及地方的目前形势来分析,可以直观看出存在的缺陷,导致这些缺陷的根源还是在于管理者在税收方面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从政府角度来看,还未真正将财税管理体制真正施行,主观的认为税收都应该为国家所得,企业的经营收入会因为相关规定上交而下降,所以这些企业或者是地方管理者就会用尽一切手段来控制税收的支出,严重的还会有偷税漏税,虚假做账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探究其问题的根源,关键在于管理者忽视体制的变革工作,对违法行为眼不见为净,制约财政税收的监管机制的作用发挥,从而导致财政税收体质的变革无法变为现实。

(二)财政税收的监督和管理体制缺少

在现代社会,各国行业之间为紧跟时代的发展就要求自己不断创新改革,在此背景下,相关的监督以及管理力度也有了实质性的改变,首先,众多的地区将管理人员缩减,从而减少了对税收的监管范围和力度。比如取消了人员,费用使用不合理化于管理层次上,造成监管团队的工作者呈现出消极工作状态,不利于财政税收的监管。其次,一些地区的管理者随心所欲使用手中的职权,忽视税收工作,错误认为税收工作只是国家的工作,和自己毫不相关,未引起充分的重视。甚至还有的管理人员,偷税漏税,虚假报账,为了眼前的短期利益而违法,也有的更是唆使相关工作人员一起来谋取私利,对于税收工作的顺利展开造成严重的干扰。所以,就目前财政税收体制缺陷的根源来看,关键在于监督和管理体机构的缺乏以及管理人员缺少严格的制约。

(三)各级政府之间的管理职能模糊

我国的中央和地方在财政收入和财政分税分配上的划分不科学规范,一定程度上对于我国的财政收入水平以及税收体质的变革造成了影响,对我国政府在对财政税收的管理控制上带来不利因素。我国政府未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制度,职能划分模糊化,不同城乡之间收入和公共服务有着巨大的差距。某些地方政府在处理财政税收工作上带有主观色彩以及较低的工作效率,资金分配、财务管理等透明程度低等,造成了其无法和自身以及管理职能的要求相适应。

四、关于对该体制的革新的意见

(一)改革需要遵循“放权让利”的原则

传统体制的弊端日益凸显,必须在基于我国如今面临的基本形势来展开探索活动,借鉴国外的优秀成果和经验,不断地完善和优化税收体制。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实现良好的发展,关键在于经济体制的创新改革,而要实现这个目标据就需要遵循“放权让利”的原则。在农村,要积极的推广度,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优化农业税的布局结构,逐渐稳定农副产品的价格稳定制度,降低农民的税收,通过科学合理的手段,对政府权利的使用规定在科学的范围之内,强化政府的吸引投资商投资的能力,提高生产的自由性,让地方政府可以在分配财务和利用职权方面具有灵活的自主性。当遵循以上的原则的时候,对于防止权责一致集中和国家在宏观市场调控政策的无阻碍执行具有关键作用。

(二)政府和财政职能二者要及时同步转换

市场和政府在资源配置市场中中各安其职,解决和处理好市场失灵的问题以及带来的政策效应是财税体制的主要职能,有效地替换了传财税体制和市场格格不入的管理格局。政府要是实现从传统走向现代管理,这需政府符合角色和职能二者的转变要求,将宏观调控政策的作为政府管理微观活动的主要手段。实现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题,企业等打造出一个公平公正的良好的环境,在公共服务上提供有关的产品和具体的服务作为基本出发点。

(三)如何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制

预算管理体制市政府需要优化和完善的,这对于政府职能的合理运用产生关键性的作用。这就要求政府和企业在实现扩宽预算范围的同时,创建相关的管理委员会以及部门,创建和优化社会监督体系,保证国家在未来的中长期发展过程中该机制可以和其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国家预算范围和复式预算体系应该分别实现扩大和完善的要求。对于后者的预算内容来说,要包含经常性,资本性等。要尽最大的努力让预算管理的框架中可以容纳政府的一切收支,从而产生对政府财政收在管理以及社会监督的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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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积极性,建立起覆盖面广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形成全方位协税护税的格局。一是建立覆盖式的监控体系,提高税源监控的广度;二是要建立起立体化的监控体系,提高税源监控的深度;三是借助信息化实施税源监控。

二、建立税收预警提醒机制

税收预警提醒就是指对可能出现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的纳税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一定形式进行预先告警和提醒,促使他们自觉依法办理涉税事宜,减少或避免可能受到税务行政处罚或其它不必要损失的工作制度。其中包括对办理税务登记的提醒和对税负异常企业的提醒。

对办理税务登记的提醒,是基层税务机关应主动与工商部门联系,提前介入到工商执照的办理程序中去,提醒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在营业执照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对税负异常企业的提醒,是运用计算机系统,对纳税人近几个年度内实际税收负担率进行对比分析,将同行业平均负担率进行对比,对税负偏低企业及各个年度税负波动较大的企业进行善意提醒。要求有关企业自我分析税负异常的原因,对自查出的问题,基层税务机关视情况予以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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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的职能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照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国民收入中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同其他财政收入方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且固定性的特征,税收能调节经济运行,调整分配关系,保证行政、国防和教育等需要,是一个现代化社会和国家存在的最重要的经济模式,市场经济下税收的职能可以归纳为资源分配、收入分配、经济稳定和发展三大职能。

(二)税收的地位

税收在财政收入中占有主导地位,国家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税收,税收是财政政策调控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国家是靠实力说话的,而国家的实力则主要表现在经济实力上,经济实力一个靠基础(经济总量),另一个靠(经济效益)。同时,经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一个主题,税收对于实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世界各国,其中发展中国家,在谋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普遍注重税收手段的运用。

(三)税制的国际实践

目前在国外,特别是OECD成员国等经济发展国家,环保税的征收是相当普遍的,而开征的具体税种,开征方法则是五光十色。但是从性质来说,以SO2税、NOX税、碳税、垃圾税等排污税最为典型。对原有税制的“绿化”调整,主要以欧盟国家为代表,从内容来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取消原有税制中不符合环保要求、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规定,如取消对煤等污染能源的税收优惠等;(2)对原有税种采取新的有利于环保的税收措施。但是从调整的税种来看,比较突出的是消费税、所得税和机动车税。

1.消费税的调整

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区分含铅汽油与无铅汽油,调高含铅汽的消费税税率,鼓励使用无铅汽油。欧盟国家已全部使用含铅汽油高税政策,并体现了良好的效果。

(2)提高污染型能源的消费税税率。如法国、荷兰、英国等国的能源产品的消费税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3)税率设计或调整时考虑污染因素。如比利时、芬兰、卢森堡、葡萄牙等国的重油消费税征收都考虑重油的含硫量因素。因此,这种消费税实际上已具有SO2税的性质。

(4)在原有消费税基础上,对能源另征能源税,如德国的生态税、英国的气候变化税都是属于新征的特别能源税。

(5)取消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税收优惠,对清洁能源税。例如:德国生态税对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就给予免征生态税优惠,英国的气候变化税也对节能措施予以优惠鼓励。

2.所得税的调整

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环保投资优惠,即对环保投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或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抵免,如荷兰对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设备投资,投资额0.2~10600万欧元之间的,可按投资额的55%抵免公司所得税。

(2)鼓励环保技术的研究、研发。

(3)环保设备加速折旧。如荷兰对列入规定的有利于环保改善的资产可实行折旧最高达100%的加速折旧;法国对节能设备、生产可再生能源的设备在2007年1月1日前购置的可在购置当年100%提取折旧,马来西亚则允许环保设备、废物回收设备实行加速折旧。

(4)公交车私用的税收措施调整。如今多数经济发达国家都将公交车私用作为职工的福利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同时鼓励职工乘公共汽车上下班,以减少城市拥挤和机动车尾气污染。

3.机动车税的调整

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征年机动车税时对节能车予以优惠,如德国的年机动车税已改按机动车的污染程度分档征收,并规定电动车免税;英国、芬兰都对低尾气排放车辆减免年机动车税。

(2)机动车销售税的税收优惠,如意大利通过减免机动车销售税的方式来鼓励人们购买环保车。

二、中国税制绿化存在问题

(一)环保税缺位

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环保税种。具有税收性质的排污费,虽然征收内容不断完善,对促进企事单位加强污治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以收费形式征收,征收阻力较大。排污费征收困难,固然与某些企业和地方部门环保意志薄弱以及局部利益驱动有关,论文但也与征收形式有关。以费而不是以税来征收,所以常常给人一种收费名目依然繁多,且常给企业“乱收费”之感,汽车已是城市空气污染和噪音最大来源,并没有纳入废气排污费和噪音排污费的征收范围;再如固体污染物的排污征收仍主要限于矿物废弃物,至于征收标准是否合理、得当,仍值得观察。

然而资源税的开征与完善,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目前普遍认为我国存在不足:(1)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且单位税额偏低,未能考虑资源的环境价值,难以从开采、利用自然资源的外部成本内在化,因而不能真正有效地促使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不同矿产、矿区的单位税额确定缺乏客观标准,因此存在某些不合理之处。(3)征收范围仍然偏窂,对一些重要的非矿产资源如淡水资源、森林资源等并没有纳入征收范围,变相刺激了非税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和使用。

至于其他一些税种,只能说具有一定的环保作用,而且从税制的内容和环境的要求方面来看,都还有待完善和调整。

(二)现有的税收政策多以经济目标为中心,存在不少与经济、环保相冲突的优惠政策

现有的税收政策多以经济目标为中心,存在不少经济、环保相冲突的优惠措施,譬如对农药、化肥、塑料、煤炭业等污染产品和污染行业出于发展农业和能源等经济原因而实行了不少优惠政策;再如对能源项目的许多税收优惠并没有区分污染型能源和清洁型能源。

(三)现有与环保有关的税收措施比较零散,不规范、不系统,缺乏稳定性

从上面的政策推出在一定程度上会给人以“一事一议”的感觉。例如,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生产的电力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而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则实行增值税现征现退政策;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增植税,而水泥则实行增值税现征现退政策。

(四)现行环保税收措施的内容不科学

(1)增值税优惠偏多,而且优惠形式各不相同,有免税、减征、即征即退、投资退还。

(2)所得税政策调控力度不够。所得税政策具有较强的调控作用,但目前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偏窄,优惠程度偏小;免征所得税优惠也仅限于年所得额30万元以内。

(3)鼓励性产业优惠不合理。对于符合鼓励性产业目录的投资项目,除投资于西部的在2001-2010年期间可以享受减按15%税率征企业所得税外,其他的优惠主要限于进口环节免增值税、关税,购置国产设备退还增值税和投资的40%抵免企业所得税三个方面,缺乏所得税的直接优惠,至于投资的增值税优惠实是对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固定资产投资进项抵扣的一种校正。

(4)税收优惠偏重于项目、设备产品,而对节能、清洁环保的消费型产品的优惠相对不足。

(五)消费税和有关的机动车税“环保化”程度不够

首先,现行消费税有关环保的税目主要限于燃油、机动车和轮胎,征收范围偏窄,对电池、塑料包装物等一次性污染产品和数量日益增多的污染性电子产品都没有征税;其次现行税目中,污染型能源没有包括煤和火电,机动工具没有包括船、飞机。

三、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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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管理绩效评价概述

税收管理绩效评价是税务机关运用一定的指标体系对税收管理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概括性的评价。评价时应本着系统的、战略的、权变的眼光,注重对指标的相互关系及其权重的确定,采取客观、公正、科学、全面的评价方法,快捷准确地将信息反馈给管理层,以供实施控制决策之用。税收管理绩效评价可以从效果和效率两方面进行。

(一)税收管理绩效评价的目标

税收管理的目标是为了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税收管理绩效目标服从和服务于税收管理目标,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引导和促进税务机关实现税收管理目标。因此,税收管理绩效评价的目标应当是在税收遵从的前提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从而达到税收收益最大化和纳税满意度最大化。

(二)税收管理绩效评价的实施前提

一是要有高质量的数据资源。实施有效的税收管理绩效评价要求高度的税收信息化程度,管理数据资源高度集中,至少要到省一级,有专业的数据处理中心,对产生的数据资源实时进行校验、统计、筛选、分类、分析,有相应的保障数据质量和安全的制度和措施。二是对税收管理过程及结果进行标准化管理。要最终做出绩效评价的判断结果,除了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还必须有可行的评价标准对评价对象进行分析评判。评价标准是评价结果产生的基准和前提。

(三)税收管理绩效评价的主体

在高度信息化条件下,税收管理主体可以分为两个层面:管理层面和操作层面。管理层面主要指省级以上税务机关和单纯具有内部管理职能、不直接面对纳税人的地市级税务机关,操作层面即为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地市级以下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下,税收管理主体就是税收管理绩效评价的主体。

(四)税收管理绩效评价的范围

现代税收管理理论中的税收管理.主要是指税收的征收管理,只包括税收执法权的管理。税务机关绩效评价包括对税务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行使绩效的评价。本文主要是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税收执法权的过程及其结果产生的绩效,即税收管理绩效进行评价分析。

二、构建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应注意事项

(一)合理设定评价指标

指标设计在以“目标管理”为手段的绩效评价体系中具有重要意义。指标既是税务人员工作行为的导向,又是评价税务人员工作业绩的标准。好的指标可以起到事前积极诱导和事后公正评价的作用,差的指标会使整个绩效评价体系失效甚至对整个税务系统造成危害。我们对税务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和评价的全部内容,必须涵盖税务人员7O~8O以上的工作,根据岗位职责确定指标。指标的设计要体现多元化,不仅要能综合反映税务人员的工作业绩,还要考核其工作态度、创新精神、知识水平、工作能力,是否能与他人交流与共享信息。各级税务机关也可以结合实际在此基础上自行设计指标体系。这就意味着指标的设计要坚持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对于两类指标组合权重的选择取决于被评价税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不同的部门工作侧重点不同,有的是在于提高纳税人的满意程度,树立税务机关的良好形象,有的是在于实现税款的应收尽收、减少纳税人的税款漏征率。对量化指标要求高的税务部门,则量化指标的权重大些,对定性指标要求高的税务部门,则定性指标的权重大些。

(二)注意事中沟通

若把税务部门绩效评价体系比做一台机器,沟通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就是剂,它能保证整个绩效评价体系良性运转。没有完善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也就没有税务部门的绩效评价体系。沟通存在于评价前、评价中、评价后三个阶段。在绩效评价实施前的指标设计阶段,税务部门的领导或评价者应把被评价人员纳入到指标的设计过程中。沟通一方面可以使绩效指标和标准成为每一个部门和税务人员均能理解的共同语言,从而对其行为产生事前诱导作用,消除排斥心理、引导接受并指导行为;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指标的设计与实际相脱离,增强了指标的可操作性。对于绩效评价后的沟通,评价人员根据被评价税务人员的绩效评价结果,鼓励与组织目标一致的行为,同时对于不符合或偏离组织目标的行为予以引导,帮助找到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使其接受进一步的培训或改变工作态度。人们最常忽视的是评价过程中的沟通,然而在评价过程中及时进行沟通引导被评价税务人员的行为,可以防微杜渐,大大改善评价结果。在实际工作中,事中沟通也通常最有效。

(三)根据个体需要选择激励手段

绩效评价与绩效付酬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传统行为学理论分析,行为是由动机支配的,而动机是由需要所引起的。因此了解和把握人的需要特点,是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的基础。需要的层次性决定了激励手段的多样性,即物质激励和非物质激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对于物质激励,可以通过对薪酬体制的设计而完成,在绩效评价体系中,税务人员的工资一公务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x工作难易系数。对于非物质激励,可以通过“情感激励”对税务人员个体工作给予认同、尊重、表扬,对其职位的提升、赋予信任和责任来实现。评价人员必须确定被评价税务人员目前所处的需求层次和特点,并依据其特点选择适合不同个体的激励结合方式。

(四)建立硬性约束机制

激励和约束是税务部门绩效评价体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因素,只有二者之间实现整体协调,才能发挥绩效评价的功能。绩效评价体系内的约束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如果税务人员的评价结果较差或与整个系统的目标相悖,将遭受批评和惩罚,为此付出代价;另一方面对评价结果差的税务人员的处罚就是对其他税务人员的约束,或者说是反面激励,从反面达到激励约束相容。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绩效评价体系中,激励和约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们协同在一起发挥最优作用。

三、不同层面设计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的探讨

(一)税收管理绩效评价技术的运用及其分析

1.基于平衡计分卡的绩效评价。

平衡计分卡是一种综合绩效管理体系。它将组织经营任务的决策转化为四大部分的指标:财务、顾客、内部流程、学习与发展,将组织战略分为这四个方面的考察目标,每一考察目标分别设置几个独立的指标,多种指标组成了相互联系的一个系列指标体系。这些目标和指标既保持一致又相互加强,构成了有机的统一体,从而达到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短期与长期、内部与外部、过去与未来之间的平衡。因此,利用平衡计分卡进行管理决策,能明确地看出它对整个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研究组织战略目标所带来的影响。在平衡计分卡中,财务方面是平衡计分卡的最终结果,财务指标的实现是客户满意和客户忠诚的结果。只有实现内部流程的效率性和一致性,即在时间、质量和价格方面满足客户,才能达到客户满意和客户忠诚。而内部流程的优化与否主要取决于企业员工的能力。

2.基于关键指标的绩效评价。

关键绩效指标的类型主要有数量、质量、成本和时限。在确定关键绩效指标时,指标的设定要具体,切中目标、适度细化、能够权变;指标是可度量的,是数量化和行为化的,数据或信息要具有可获性;要具可实现性,在付出努力的情况下,在适度的时限内可以实现;要有现实性,是可证明和观察的,不是假设或主观猜测;指标的设定要考虑时间,关注效率。

3.基于目标的绩效评价。

目标管理下的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研究是以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为理论基础,把以工作为中心和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激励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工作任务量化,层层分解。目标管理法是为了改善组织在竞争中软弱无力所实施的一项措施,通过权力下放和自我控制来提高组织的竞争力,它建立在充分信任和信息透明的基础上,更强调人的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基于目标的绩效评价方法主要有四个操作步骤:设定绩效目标、确定目标达到的时间框架、实际绩效水平与绩效目标相比较、设定新的绩效目标。

(二)管理层面基于目标的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分析

1.基于目标的关键绩效指标体系构建要求。

管理层面的工作要强调纳税人导向、结果导向。它需要为操作层面提供政策咨询、宣传培训、协调审批等服务,而这些工作始终要围绕顾客的需求进行。管理层面许多工作的最终结果要靠操作层面的执行来实现,为体现它的导向思想,有必要将其工作绩效与操作层面的主要执行结果挂起钩来。管理层面要通过对关键绩效指标的筛选来突出工作重点,调整衡量标准,要加大对主体业务和主要职能的评价力度。对过程的控制主要通过正确执行管理体系文件来实现,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将需要关注的重要过程筛选出来,每次只从其中抽取部分进行检查。

2.基于目标的绩效评价体系设计思路。

管理层面的绩效评价根据“目标引导,面向流程”的指导思想,按照“质量方针一总体目标一具体质量指标”的思路,结合管理层面的主要职能,建立起基于目标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科学化的绩效评价体系。

(1)政策和制度的有效性。主要体现为税收政策能够有效地保证税收职能的实现,有利于保证税收“应收尽收”的收人组织原则,有利于收人水平的调节和收人公平分配,有利于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纳税、和谐的税收环境,有利于促进依法治税目标的顺利实现。评价该绩效目标的指标可以使用税收征收率这一指标进行评价。

(2)税收分析预测的准确性。受指令性税收计划的影响,政府部门一度强调用税收完成数来评价税收管理工作。要解决这样的问题,一是要树立制定科学税收计划的观念,实事求是地测算和上报建议计划以及影响收人的主要增减因素;二是运用科学的手段做好收人预测工作,对税收预测的效果主要引人税收收人预测准确率指标来评价,同时把查补税款总额作为税款预计水平的一个修正指标。

(3)税收数据质量和安全性。有效的税收监控是税收管理的基础,而它又是建立在有效的数据管理基础上。管理软件通过采取有效手段,对各类数据进行检验、审核、检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和避免异常数据,清理垃圾数据、冗余数据,纠正错误信息,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实用。数据高度集中,对管理层面而言,维护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也很重要,可以通过垃圾数据量、冗余数据量、数据利用程度、应急预案启动的次数、数据灾难发生的次数以及解决效果等方面设定评价指标。

(4)纳税评估的质量和效果。纳税评估的有效性评价应当包括评估对象确定的准确性、评估发现的问题户数、补缴税款、移交稽查户数以及纳税人真实申报率的提高等方面。

(5)执法监督的有效性和法律救济的处理能力。依法治税是衡量税收管理工作绩效的核心标准和实现税收各项职能的核心途径。管理层面通过执法监督和法律救济,可以通过执法检查、纳税人投诉、案件复查等方式进行,主要通过税务案件应诉维持率、复议案件维护率、税务案件审理准确率等指标来评价。

(6)提供服务的质量。无论纳税人将需求直接传递还是由操作层面传递给管理层面,管理层面都应当等同于与纳税人直接传递,进行及时、准确的处理。因此,顾客需求的有效处理率、处理及时性和准确性都应当成为关注的内容。

(三)操作层面基于平衡计分卡的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分析

1.财务的税收征收率指标选择。

税收管理战略目标主要是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程度,在财务角度主要体现为实现税收收益最大化,其“核心结果”指标主要体现为税收征收率的高低。在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既定的税制模式下,税收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了法定税收收人的实际征收量。因此,财务方面的指标主要体现为对税收管理水平的衡量和评价,具体包括纳税人户籍管理水平、核定征收户管理质量、纳税申报质量以及税负水平四个方面的相应指标。核心结果指标则依据税收经济观,在征管能力一定的情况下,税收规模随经济的波动而波动。从理论上说,只要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对无知性税收不遵从的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对自私性不遵从的纳税人加强管理监控,就能够实现应收尽收。在评价是否实现有效地组织税收收人方面,用税收征收率进行评价。

2.征管过程驱动性指标选择。

(1)纳税人户籍管理水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户籍管理水平主要反映评价期该辖区内纳税人获得的全面性,以及纳税人各项基础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主要由税务登记率、发票使用率、户均发票使用量、税控装置数据采集率等指标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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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的涵义和特点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涵义

非税收入是指国家政府、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团体依法行使政府职能、政府声誉、国有资源、国家资产,提供公共服务,从中取得用于社会公共所需求的财政资金,是政府收入的一部分。

(二)政府非税收入的特点

政府非税收入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灵活性、非普遍性、资金专属性以及不稳定性。政府非税收入是与税收收入相对的,在我国法律法规的范畴内,可按照特殊环境下或特定地区的受益性原则,选择收费、筹集基金和罚款等方式,即具有灵活性。政府非税收入主要来源于特定的环境、经济等和特殊的使用用途,不针对广大全民收取,即具有非普遍性。政府非税收入的用途多与其征收的来源紧密关联,即具有资金专属性。政府非税收入与征收对象、征收多少和被征收对象的行为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收入的补充,是税收的辅助形式,即具有不稳定性。

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管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政府非税收入不断持续增长,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管存在不规范制度现象。首先,政府非税收入的内部监管采用实地监缴和专项检查等方式。但是在实际监管的工作中,主要是政府非税收入种类多,而且过于分散,致使监督政府非税收入的主体不清楚,进而其主体的多元化限制了监管职能的作用。其次,政府非税收入的外部监管是指立法机关、纪委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民等。政府各部门岗位更换调动频繁,部门之间缺乏工作程序上的协调效果,同时,社会媒体和公民对相关法律制度意识薄弱,不能有效地及时举报违法等事宜。

(二)政府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存在漏洞

现阶段,政府非税收入的预算仍是使用“预算内和预算外”,预算制度没有统一化,未能贯彻部门和综合预算的管理制度,削弱了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职能,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预算管理制度没有彻底执行收支均衡,政府非税收入编到预算执行时,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就返还比例问题存在着质疑,大幅降低预算的使用效果。

另一方面,各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未能将各个部门的非税收入预算完全编入到所属部门或单位的预算中,所以,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工作未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三)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管制度不完善

政府非税收入在管理工作过程中,存在一些治理方面的漏洞;在执法人员执法期间,易出现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情况。政府非税收入的领导和管理者对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律法规政策不熟悉,当遇到问题时,凭借自己的工作经验处理问题,忽略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对于在缴款时出现的违法现象,执法人员没有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也没有对相关的责任人作出处罚行为,形成执法不严和违法不予追究的现象。

三、优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策略

(一)构建健全的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管体系

构建一套完善的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管体系,要做到从根源抓起,改变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管思路。首先,要逐步实行各种各类的管理信息有封闭到公开,透过网络和媒体,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监督的透明度。其次,在监管体系中补充多方面的主体。包括:项目建议的审批由立法机构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督由审计部门负责,违法犯规的处罚由司法部门负责,道德监督由社会媒体和公众参与其中。有效地协调各方监管主体之间的联系和影响,从而形成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的监管体系。

(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加强其监管系统

基于财政票据各有不同且数量很多,应该积极研究新的票据管理方式。采取设立财政票据管理档案、搭建电子化管理系统、加强票据收发等有效措施,同时经常性地核实票据的使用情况,坚持以票控款,票款一致,从根源上发挥票据管控的有效作用。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监督的建设,利用网络信息平台,通过计算机技术,提升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实现以票控款,网络监督的高效率模式。

(三)规范和统一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

当前,国家政府机关和各地政府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尽早实行规范化、统一化管理方式,对于收缴环节出现的违法行为,要予以依法处理,做到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有监管。为提升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的工作效率,政府部门与银行共同合作,简化收缴流程,缴款人通过银行网点直接把款项缴纳国库,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并由征缴部门开票,制定出一套规范的科学的收缴流程。

四、结束语

政府非税收入是地方政府资金的重要来源,也是地方政府使用各项职能的根本。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非税收入也在逐步上升,但是因为管理和制度的不足,造成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呈现较多问题。因此,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水平,依法杜绝不良现象,从而维护了政府的良好形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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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99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 建筑对排水装入疑难简叙

1预埋件、预留孔洞疑问

处理措施为:预先留孔洞需和土建同时施工,由于,工程实施进程中土建和给排水欠缺专业协调,设计上不准确,预先留的预埋洞口方位不确切问题众多,所以,给往后工程实施打凿洞口等出现一连串不必要问题。于是,不但结构承载能力会减弱,而且给排水实施进程中质量与现实功效也会造成映射。因此,我们定制的同步施工程序方案是这样的;为确保坚实,土建装入完毕后层次模板绑结钢筋时,同时需要对照图纸在梁、剪力墙壁、楼板上标示好方位预留槽、孔、洞、管道设施、等标高规格,并在临近的钢筋上安装好预埋件、预先制好的模盒。而且应强调的是:(1)当预留孔吊线是水平面非同一平面时也必须达到基于九十度。(2)建议钢管道在安装预埋时也达到垂直。(3)对于浇筑混凝土程序中需有专人协作矫正监视模盒并且防止管件错位。

2装入套管疑问

处理措施为:当给排水管透过墙面和楼板,需提前具有金属或塑料管。基于工程实施进程中不专业装入套管导致给排水管道处出现渗透现象。其预设应注意:(1)当位于楼板内部装入套管,最高应超过装修平面20mm,(2)当位于洗手间和厨房部装入套管,最高应超过平底50mm,最低应和楼板底面保持水平。(3)当位于墙壁内部装入套管,首位端和装修平面保持水平。(4)当位于透过楼板的管和管道两者间隙会采用,避水阻燃性材质,应注意的是:套管内部不可具有管道洽接部位。

3避匿供水管道疑问

处理措施为:后部期间供水,如发生渗透问题必须立刻修好。所以,当楼板构造、墙板内部的暗供水管装入完成后,应在避匿以前做好水压试验,未进行测试就做了避匿处理,测试达标后才能避匿。

4出水管道受损和受污疑问

处理措施为:等待工程结束后取除利用塑料布环绕保护已复位管道。原因是:UPVC塑料水管道外部是白颜色,材质脆弱,在连续作业进程中易受污,所以,施工进程中对管道外部重点保养。

5出水管道渗漏和不畅疑问

处理措施为:为了防止造成管道不畅及渗漏疑难的发生,所以,工程实施以前重点对原材质进行严密检测。源于工程实施方未应用高性能材质,供应商以假乱真,加之装入前未进行渗透测试,如此会把次等材质用于工程,甚至工人不看图纸施工。对于装入管道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装入前期不但要仔细清理管内异物,而且必须采用规范出水设备。(2)装入中,要具有角度,且达到设计标准,对于出水管口需利用水泥砂浆封实,也需利用各种手段避免管内不畅。;(3)出现构造要求一系列疑问时,遇到直管上无弯曲时,应遵从规定需在弯曲管顶部分布检测处易于维修。其次,装入出水管时,立管测验口端应采用物体牢固,直管和入地排水管不用立刻恰接,但需有效地堵塞立管透上层的楼板洞,若拆取暂时牢固物需检测直管是否结实牢固。(4)对于土建装入初步完成后,未通水管明制撑管前,要进行测验直通管口与下层出水管是否恰接,必须做出管道试水测验,以确保所有管道畅通无阻。(5)对于出水管装入时,等对各部分出水管做出试水测验,若出现出水不畅,证明应对水平出水不畅位置进行检测,且立刻清理堵塞物。(6)为避免沙土、杂物等滑入排水管里,因此,对于室外多余的换气管、雨水管口有效采取水泥砂浆进行紧急处理,然而,为确保卫生器具准确无误安置,需多次检测土建者有无失误将密封管口开启。(7)对于小便槽的构造,应避免土建装饰面层时的砂石渣,砂石及杂物滑进污水管,所以必须采取木制物品堵塞污水管。最后结束通水测验,还需加固罩类排水阀与防护手段。

6水表装入疑问

处理措施为:为管道件做好大小记号,管道井大致样件提前准备好。对于水表装入和管道恰接有一定的便捷性。 因为给用户各层管道口是预留的,所以造成若选取塑料制的做撑管,多余撑管必须给予补救手段,而且安装空隙塑料制管大于钢管,造成管井空隙狭窄,水表邻近位置或水表外和墙体空隙小,带来抄水表与护理障碍,也妨碍水表工作质量。

7通水水质受污疑问

处理措施为:设置日常水箱必须达到保持活水区状态,在对于通水管、换气管口需进行防虫措施,保护水源再遭受污。由于通水管道,水源等存储装置处于易污范围,导致水源受污,映射用户身体状态。所以,遵循标准操作,日常污水排出管和通水管外部空隙必须大于1.0M,构造物通水管和出水管平行纯空隙必须不小于0.5M,形成九十度纯空隙必须不小于0.15M,入地日常水池与净粪器区、脏水井、漏水井、脏水处置构造器、杂物点等受污区不可大于10M的纯空隙。

8通水管道低温受损疑问

处理措施为:当时根本无法供暖课题应采取气体测验压力。由于冬季作业,个别课题工程结束后低温无法供热,而通水管道测验压力结束后却存留很多水,会导致管道冻破,虽管道出水但也无法达到平面支管的水彻底排出。

9止回阀装入疑问

处理措施为:一般会出现消火栓工作无误,但处于高层水枪却给压不足。此问题多源于止回阀装入问题,重点原因是操作者非标准操作,或图纸位置标示错误,以上兼可造成止回阀装入错误。

二 导致装入质量疑难的因素

1不合格的建构材质。

例材质未进行标准检测,就用于工程;个别单位未达到减少成本目的,大意工作标准,假象减少成本造价,造成操作单位采用次等材质。

2非标准的操作顺序。

管道操作和建构操作同样,都遵循本质规则,此操作必须遵照标准顺序实施,避免大意,譬如,若不遵循设计程序实施管道装入,就会导致管道不能到达设计空隙。

3不严谨的设计。

对于构造设计,未对管道与工具设计装入实施周密预算,造成不变准的接口无法装入,设备地点不精确,倾斜度、位置标示等出现误差。个别对管道操作中欠缺专业解说,导致操作质量不合格。

4非正规的操作水准。

然而,进程中因操作质量不合格占据大多数分支,操作水准不足,多数技能操作员不理解工作工技,而混杂于一线工作;个别技术操作员未操作过,以至于图纸无法解读就从事装入;个别监理人领导未进行学习,上岗证书都无。以上都映射到了给排水实施层次。

三 建筑给出水装入质量疑难管治方案

设计是核心,设计阶段直接映射投资的重要分支,且影响课题层次的直接因素。课题实施的层次在对于设计层次具有主导作用。所以,要时刻核对根据有无充足;精确资料可否无误;设备型号和技艺分配有无合理;众多管线和建筑物间有无问题;设计有无标准;且有益于正常实施,解说有无完备,尺寸与标示有无正确;众课题设计间有无排斥。

人的活动和材质的等级有密切联系,密切导致着给、排水实施的等级,所以,管材的检测是基础核心,建筑实施中众多给排水设施材质的种类、规大小、用途慎重,且用到很多。为保证等级,减少造价,和便捷往后检修,所以同时做好检测。对于用品购置相关项目要遵循工程预备的数量多少、大小、规格做好准备工作。购置的材质、设施必须具有应有的品质证明相关证件,个别些材质且必须受本地质量检验单位或业务管理单位的验收查看。要确保材质设施的运载、护理、看管的层次把握,而且需要加强对购回材质、设施、严格加以保避水、避撞、避免腐化、避免破裂、等保护管理措施。

工程进度步骤是确保高质量结束工程实施中心要点,实施工作层次的及时管治是装入工作的关键。对于工程开展前必须向所有工程部门技术操作者就工程大意,装入标准,隐藏检修标准等层次把握、要点规定同时强调。实施工程时必须需要遵照国家相关定性规则,搭配有联系的给排水装入规定、设计图示、严格且合格进行工程实施。加强对材档次与工程实施档次,调节工程实施中遇到的疑难,有效规范的实施好隐蔽工作的检测、随从等。

小结

为解决给排水工程水准问题,强烈要求注重材质的选购、工程操作者的专业技能培训、以及需完全遵照工程标准顺序进行作业。其工作关键是重点加强质量管治机构的形成,并且要求工作管理严谨。概括性的说,就是仔细注重前期工程的准备,有序支配分工,为达到提升工作质量的目的、必须提高工程实施步伐、降低工程实施时间、为工程减少造价做出积淀。

参考文献

[1] 秦俊.建筑工程给排水管道的施工管理.山西建筑,20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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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税收分配存在的问题

2.1 税收分配很难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现阶段,税收分配职能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已经很难再满足相应的发展需求了,而且税制结构层面也难以针对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进行搞个,即便存在税法制度保障,然而大部分税收分配职能也仅仅是流于表面,不能够把实际工作落实到实处。此外,税种结构也难以满足现代化的税收分配要求,所存在的税种往往相对较少,从而导致税负征收范围不断缩小,使税基以及基本税率也常常出现变化,影响其稳定性。

2.2 财政税收分配格局不合理

税收分配职能应用现状难以满足当下经济形势的发展要求,在税制结构上也不能够针对社会经济的实际状况给予相应的改革,即使有税法的制度支持,但是很多的财政税收分配职能最终都流于表面,未能将工作落在实处。税种的组成结构也不能满足目前财政税收分配的基本要求,税种往往较少,以致于税负征收范围的缩小,税基与基本税率也不是十分稳定。

3.强化财政税收分配职能的科学应用

3.1 完善财政税制结构

大力完善税制结构可以从发展布局与结构体系层面实现财政税收分配的合理化应用。实质上,国家税收是将流转税作为主体的,所以我们能够得出,收入调节性税收不够完善。因此,我们要从制度结构改善入手,实施科学化的调节措施。现阶段,根据分类实施税种划分的时候,税种其实也不少,包括根据征税对象划分、根据使用权限划分、根据价格划分以及根据计税标准划分等。然而,根据相关研究结果显示,我国税制结构已经难以很好地满足经济发展需求了,所以,相关人员应重视税种的丰富,对税收来源进行不断拓宽,从根本上实现经济平衡发展。

3.2 加强对偷税漏税行为的惩罚管理

实质上,所有税收行为都不能够离开监管体系而独立存在,在现有的税收监督管理体系中偷税漏税行为惩罚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内容。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从这个角度出发,我国已经针对偷税漏税给予了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相关的罚款处理以及刑事责任追究处理等,然而,在偷税漏税监管工作依然是财政税收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具体来说,第一,相关工作人员需借助对相关纳税人身份方面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相关行为动态。第二,我们需借助与银行或者是社保公安局等部门建立科学化的沟通交流机制等,促进惩罚管理的有序开展。当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内与其保持联系,构建合理化的偷税漏税监督网络体系,能够对偷税漏税行为实施全面掌握,尽管资料数据库建立必须要有大量资金支持,然而在时效性与有效性上却相对较高,可以保证纳税人的行为是合法的,从根本上规范纳税人行为。

3.3 合理制定有梯度的所得税制度

所得税制度的改革与制定能够从税收根源上促进经济的平衡与发展,所以合理制定有梯度的所得税制度很重要。“梯度”指的是不同级别有不同的待遇和措施,换句话说就是高收入人群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而低收入者则给予相应的免税、少交税的政策,以此来促进社会税制度的完善,平衡社会收入经济差距,并以制度的方式促进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

不仅如此,政府更应该细化所有税制度中的具体行为,将所得税制度中含糊不清的条款予以斟酌改进,针对社会经济的实际发展状况,合理制定有梯度的所得税制度。比如说不同的纳税收入定义不同,来源不同,就应该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分别纳税,无论是正常的工资收入还是偶然所得的收入都应该进行分类纳税,个别情况还可以给予免税。

综上所述,所得税制度应该与国民收入的实际情况相适应,从税收对象的不同到收入方式的不同进行了相应分析,起征点的设置也应该及时进行调整,从而缩小经济差异,实现对于社会收入的进一步调节。

3.4 增强收入调节作用

现阶段,现有财政税收分配职能在实际运用期间,比较常见的一个现象就在于收入调节作用相对薄弱,从而使其难以充分满足收入调节需求。因此,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要对财政税收要求进行进一步明确,不断增强收入调节作用,然后实现宏观税负科学化以及合理化,结合相关部门的实际规定加强税收,不管是管理费用还是相应的维修费用,都应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征收,日益优化税收结构,增强税收收入分配调节作用。

3.5 加大财政税收分配职能的宣传力度

税收分配职能宣传工作的作用主要体现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促进纳税人思想转变,实现思想转变的合理化,进一步促进纳税行为的合理合法。另一方面,应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在财政税收分配上的理解,积极鼓励人们或者是企业单位给予纳税工作高度支持,可以积极主动地参与纳税工作。在实际宣传工作当中,需要传播的最重要的意识有两种,第一种是政府监管意识增强,第二种是公民纳税意识增强。公民必须要积极配合政府工作,防止出现偷税漏税行为,从根本上实现宏观经济的优化调整。此外,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也必须要有科学化的监管意识,了解政府实际征税范围与权限,促进监管行为不但进步发展,实现监管工作的真正落实。

3.6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要加强合作,明确税收及收入分配格局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间存在着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的状况,地方政府的税收不能用统一的标准进行衡量,所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需要提前明确财政分配的基本结构及税收分配,完善税制的应用,无论是纵向税收分配、横向税收分配还是财政转移支付,都需要地方政府之间与中央政府加强合作,以此促进财政税收中分配职能的加强。

3.7 增强相应的收入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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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治而天下安”。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的枢纽点和关键点,也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切入点。“县域经济抓不好,区域协调发展就无从谈起”。为了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壮大县域经济”的战略任务。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然而现行税收制度和管理体制存在着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因素。

一、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现行税收政策和管理体制

(一)城乡二元制的财税体制仍然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严重桎梏

1.城乡二元税制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制约。2006年我国取消了农业税,使存在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成为历史,但仍然保留了牧业税和对烟叶征收的农业特产税,城乡二元税收制度并未随着农业税的取消而终结,“搭车收费”的基础仍然存在,农民的非税负担仍有反弹的可能。

2.城乡二元公共产品分配制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制约。农业税的取消,并不等于农民不承担税收负担。首先农民作为消费者,仍然要承担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流转税。如表一所示,2006年到2009年,农村居民作为消费者承担的三大流转税分别为5192.75亿元、6197.47亿元、7076.08亿元和9063.90亿元。

表一:2006-2008年农村居民作为消费者承担的流转税情况表单位:亿元

年份

农村居民消费

居民总消费

农村居民消费

占总消费比(%)

国内增值税、营业税和

消费税三大流转税合计

作为消费者农村居民负担的流转税

2006

21106.7

80476.9

26.23

19799.21

5192.75

2007

23912.6

93602.9

25.55

24259.23

6197.47

2008

27206.4

108392.2

25.10

28191.6

7076.08

2009

40210.0

125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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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会计准则在内容上的主要特点和变化

基于我国经济建设的需求,新会计准则在内容上有了较大的变化,诸多的领域有了较大的改善。尤其是新会计准则中的计量方式越来越多元化、多样化与高标准化,进一步优化了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

1.会计的处理方式更加地多元化。基于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企业的业务范围逐渐的增多,进而需要选择多元化的会计方式,以便更好地处理不同的经济事故。而且,基于多样化的会计政策,对企业的税收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企业的会计计量模式更加地多样化。新准则下的计量模式更加地全面,侧重于企业的公允价值、成本、现值的计量。尤其对于公允价值而言,其是新会计准则中的一大亮点,其可以有效的放映出企业的资金和负载的情况,但其又会对企业的税收造成一定的影响。

3.新会计准则的会计法标准化。基于我国经济市场的不断开放,企业的税收体制需要逐渐的国际化。进而新会计准则中,特别采用国际通用的债务法来优化我国的会计体制。也就是说,基于新会计准则,我国的会计计量方式与国际接轨,以及我国企业的发展更加地开放化

三、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税收的影响

基于新会计准则在内容上的较大变化,其在一定的程度上对企业的税收造成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在计量方式和政策的变化,对企业的税收而言,是一场重要的税收体制改革。

1.基于会计计量方式的改革,企业的税收体制发生了一定的改变。新会计准则中,关于计量方式的改变,使得企业的会计制度与新的准则存在一定的冲突。尤其是对于存货计量方式的改革,使得企业的会计制度由传统的“先进先出”的方式转变为“先进后出”,进而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当今企业的纳税,减少了企业在纳税的过程中,出现严重的逃税问题。

2.基于股权投资方式的改变,企业的税收方式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在新会计准则下,企业的投资模式的分类更加的清晰,进而对企业的股权投资造成了较大的改变。同时,基于新会计准则,企业成本效益的核算方式更加地多元化,而且把成本的核算的范围有效地扩大,尤其是把控制型的经济效益归纳为成本核算的范围,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的税收支出。

3.基于公允价值的税收介入,企业的经济效益计量出现一定的波动。新会计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的计量方式,很好地把企业的账目通过公允价值的方式进行反应,进而使得企业的经济效益计量出现较大地

波动。同时,基于公允价值,有效地把计量中的效益差也纳入计量的范畴,进而很好地提高企业的效益水平。也就是说,在公允价值的计量方式下,企业的税收更加地全面。

四、新会计准则下的税收筹划

基于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税收的影响,企业需要进行有效地税收筹划,以更好地保障企业的经济发展。

1.关于股权投资的税收筹划工作。基于新会计准则的计量方式改变,其在成本的核算范围上更加地广阔。因而,企业要迎合好新会计准则下的制度改变,首先需要做好股权投资的税收筹划,尤其是投资资金的份额确定,可以更加明确企业的经济效益,那么这无疑对企业的税收具有重要的影响。

2.关于存货价的税收筹划工作。新会计准则为企业的税收计价,提供了诸多的计价方式,而且企业的计价方式是自由的,但是计价的方式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的变更,因而企业在对于存货价的筹划时,需要基于企业的发展模式,选择合理的计价方式,进而为企业赢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3.关于企业的债务税收筹划工作。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债务重组的过程中,无论是盈利亦或者是亏损,其债务的金额都将纳入税收的范畴之内。因而,企业在税收的筹划中,注重债务重组的筹划,可以有效地减少税收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