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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4-19 16: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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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论文

篇1

1.管理主体的多头化严重影响了资金绩效审计。通过对一些地方新农村建设公共资金的绩效审计发现,有的地方对农村建设资金的的管理较为分散,管理主体多达十几个部门,这种“散、小、乱”的资金管理问题严重缺乏科学性、规范性。有的地方对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出现严重脱节,对于同一笔资金,管理项目的部门不知道资金的性质与来源,而管资金的部门也不知道该项目的具体内容与实施情况。在这种涉及多部门的权益分配、利益整合的情况下,要真正实现资金的整合就面临诸多的困难,也导致资金绩效审计困难重重。

2.复杂的资金管理过程严重影响了资金绩效审计。我国新农村建设公共资金的管理涉及到很多对象,而且管理过程较为复杂,这严重影响了公共资金管理绩效水平。比如,有的地方在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到100多个项目,公共资金投入面广、线长、点多,严重分散了资金的使用,同时增加了资金的监管难度,导致资金管理绩效水平低下。再比如,在公共资金的管理中,一些基础数据经常变化,无形之中加大了对补充信息的核准难度,再加之一些工作人员工作或方法简单,或存在一定的违纪违规现象,从而影响了资金管理的绩效。

3.环境的不断变化严重影响了资金绩效审计。环境变化是新农村建设中公共资金使用的重要因素,环境的变化必然影响绩效水平。比如,近年来,我国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不断攀升,但是农民真正享受的粮食补贴增长速度较慢,有的地区甚至没有增长,这种增幅远远低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幅度,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公共建设资金的效果,压缩了农民的增收空间,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建设公共资金的绩效很难返回。我国著名的水稻杂交之父袁隆平在2012年做过统计,湖南省农民种植水稻每亩的纯收益仅为116.6元,扣除国家的粮食补贴109.1元,农民的实际纯收益仅为7.5元。可见,新农村建设中公共资金环境的变化使得农业生产失去了优势,严重影响了公共资金的绩效水平,也为绩效审计带来了困难。

二、突破新农村建设公共资金绩效审计难点的思考

1.着力抓好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绩效审计的结合。新农村建设公共资金绩效审计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也有不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基础工作,新农村建设的公共资金绩效审计是财政收支审计的提高与发展,是更高层次的国家审计形式。为此,可以围绕两者结合做文章,在确保做到传统的财政收支审计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同时对被审单位利用公共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等进行全面审计评价。

篇2

随着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省均成立了省级农村信用联合社,使其发挥对各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省级联社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辖内联社的资金调剂和融通资金,为地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入。然而由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目前仍是多级法人体制,省级联社和地方联社均是一级法人,省级联社采取何种模式行使资金服务和融通的职能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省级联社成立专职的资金营运中心的必要性分析

省级联社成立专业化的资金营运中心(资金营运部)可以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可以有效运营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更大范围的资金调剂配置,使信用社富余的资金能够产生更大的效益。全省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存在大量低效占用的资金,省级联社有效地展开资金业务,可以促进资金占用从低效到高效流动,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大量以法人为单位的同业拆借活动,已构成一定风险,在省级联社的指导下加强资金业务的管理是防范风险的紧迫任务。全省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内各法人单位资金占有不平衡,迫切要求有一个调剂余缺的平台。目前农村信用社经营模式仍旧单一,风险防控能力较差。货币市场业务对分散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风险,改善资产的流动性,拓展融资渠道,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增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可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等方面将起到明显作用。

因此省级联社在坚持“大利在县”的原则下,通过集中资金可以形成规模优势,通过高水平管理和网络优势,通过资金跨系统的调剂业务,县与县之间、到外省资金调剂、同业存放、同业拆借及货币市场等业务的开展,既可以提高省联社和地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营运的效率和收益,又可以更好地为地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服务,增强其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二、对省级联社资金营运模式选择的分析

(一)省级联社开展资金营运业务的限制条件

1、与其他商业银行不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目前仍是多级法人体制。作为相互独立的法人主体,省级联社在资金融入上存在一定的限制。但是省级联社又不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无偿调动、筹集和使用地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金,而要在平等自愿、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取得资金,并且要充分利用利率杠杆,使地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真正获利。

2、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虽然有自主决策和灵活经营的优势,但同时也存在着经营权分散、资金无法形成规模优势、区域之间资金融通困难等局限,在资金营运管理上存在各自为政、粗放经营、无序竞争的问题。

3、省级联社不具备甲类债券托管账户条件。省级联社在中国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开立乙类账户,从事自营业务,而不能从事债券托管,因此限制了省联社直接各联社从事资金业务的操作,只能以各联社以上存资金或场外委托的方式开展业务。

(二)国内各省联社资金业务开展模式比较

从目前开展资金营运业务的省级联社看,资金业务的开展主要存在两种模式。

平行式。此类联社分别成立了资金业务部和资金清算部,两个部门相互独立,均为省联社直属部门。资金营运部负责省联社所有的对外资金业务和负责系统内资金调剂;资金清算部主要负责大额支付和会计核算等。资金营运部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从清算中心取得闲置清算资金,按协定利率支付利息,且利率随市场行情的波动而波动。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责权利明确,缺点是两个独立部门的协调存在一定问题。

隶属式。此类联社成立一个综合性的资金营运中心,全面负责省级联社的资金调剂、资金业务等。资金清算属于资金营运中心的一个下属科室,专门负责大额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在这种模式下,省联社资金营运中心负责使用闲置清算资金和省联社自有资金。此种模式的优点是省联社内部容易协调资金,利率优势明显,缺点是省联社对地方联社的资金行政干预较为明显,对地方联社自有资金控制严格,制约地方联社发展。

(三)对省级联社资金营运模式的选择

基于以上限制条件及对其他省级联社资金营运部门构成模式的分析,省级联社在资金营运方面既要进行必要的管理,又要尊重基层农信社的法人自;既要实现资金的规模效益,又要通过合理有效的手段;既要面对现有的资金营运条件,又要最大限度解决地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实际问题。

要行使这样的职能,建议省级联社选择独立的、与清算中心平行的资金营运部(中心)的模式。这种模式的优势有以下几点:

管理优势。省联社成立独立的资金营运部,可以充分掌握各行社资金的充裕和使用情况,有效地进行资金调剂,搭建资金管理平台。

人才和信息优势。省联社资金部可以以更高的平台来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并从更高的层次来获取有效信息。

手段规模优势。省联社具备更有利的条件完善从事资金业务的设备和技术,同时独立的资金部作为省联社资金的唯一出口,从事专门的债券交易、同业存放、同业拆借等业务,可以在资金市场取得规模优势,更有效地利用利率杠杆,进行市场操作,获取较大的收益。

三、对省级联社开展资金业务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牢固树立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资金营运风险控制体系

省联社开展资金业务的一切行为必须把防范资金风险放在第一位,对省级联社为法人承担最终债权债务责任的资金活动,必须慎之又慎。省联社资金营运部要根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和调剂资金的期限、数量结构,构建“风险性、流动性、收益性”三位一体的资金营运指标体系,实现资产与负债的期限和数量匹配,在首先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营运效益。业务开展要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资金营运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建立内部授权、授信制约和风险监控机制;要严格控制全省农信社债券投资的比例和规模,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二)合理确定资金营运和管理的范围

在农信社的资金占用中,有一部分用于现金、业务周转金、中央银行超额准备金、存放同业等不同形式的资金占用。资金营运和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在确保取款和结算支付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这部分低息资金的占用水平,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其收益水平。因此,省级联社资金营运部要明确把这块低效占用的备付金作为管理和营运对象,在比例控制上具有针对性和合理性。

(三)要坚持市场化运作,避免采用行政手段

省级联社业务开展的资金来源包括:上存省联社清算资金、委托营运资金、特约存放款、市场融入资金等。省级联社在管理和组织资金营运过程中,应坚持平等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基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合法利益,不能利用组织方的便利,刻意打压或提高资金价格,套取高额利差,更不能用行政手段指令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上存资金或干预其正常经营。要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具体来说,就是对自身力量弱、资金营运和收益水平无法达到指导利率的农信社,省级联社以资金价格(指导利率)买断的方式,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按相应利率对买断资金计付利息。

(四)要立足服务,帮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善资金营运状况

省联社是辖内所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联合体,主要职能是管理和服务,其自身定性为企业,主要是扩展为社员服务的行为,通过接受社员委托的经营活动,为社员谋求利益。因此省联社要立足于服务职能,引导辖内农村合作金融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资产多元化经营,指导开展票据、债券及其他创新型业务,改变其备付金比例过高、资产结构单一、风险相对集中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省级联社的信息优势、管理优势和专业投资能力,充分发掘投资渠道,提高资金综合运用水平和收益率。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资金指导利率,将资金营运收益尽可能地回馈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帮其改善资金营运状况,提高资金收益。

参考文献:

篇3

 

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而近几年来,农民收入增长减慢,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是我们面临的新问题。云南是一个高原山区省份,全省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呈阶梯状逐级下降,海拔高低相差极大,地貌类型多样,气候类型复杂,比起国内的其他省份,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欠发达。同时又由于经济政策等多方面原因,使得农业的投入少,农村一直处于不利的地位,农业增效难、农民增收难、农村社会进步慢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要发展农村经济,就要先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改变投资结构,使投入主体、投入渠道以及投入形式更加多元化,不断完善农村产业投资体系。

一、云南省农业产业投资构成

云南省涉农产业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金融机构、社会投资等。其中支农财政投入,政府担负着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职责,故应重点投资于那些风险较大、收益期长,对农业发展起着保护和促进作用的大中型项目;银行等金融机构起到的是调节社会余额资金的作用,因而对农业的贷款主要应用于生产经营用的暂时周转资金;而社会投资从目前发展的情况来看,由于受多方面的原因,投资额还比较小。

目前,云南省政府对农业的投资,主要有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支农资金、基本建设资金、专项扶贫资金以及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农业投资中很大一部分是由政府拿出来的,主要用于投资农田的水利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维持农业发展外围环境的作用。2007、2008两年全省的财政支出总额为1135.22亿和1470.24亿元,而财政支农支出分别为 127.60亿和177.77亿[1],农业支出所占财政支出比例分别是11.24%和12.09%,表明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速度略加快。

各金融机构对农业的贷款是农业投资中另一个较大的来源。2007和2008两年,我省金融机构发放的农业贷款分别是444.6亿元和747.2亿元[1]1,这主要来自国有商业银行,说明国有商业银行是金融机构中对农业投资的主体论文格式范文。

农业投资中社会投资目前规模不大、影响范围较小。农户投资仅限于种籽、化肥、农机具等方面,由于资本积累额的限制,他们往往没有能力开办第二、三产业,故农户投资对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所起作用不大[2]。因而要通过投资结构的变动来影响农村产业结构,主要还要依靠财政支出和银行农村信贷。

二、云南省农业产业资金来源:

(一)财政投入

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主要是指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对农业发展提供的资金支持,既包括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的直接用于农业发展的财政资金,如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支出、支援农村生产支出等,也包括政府通过其他渠道安排的间接支持农业发展的财政支出,如各种用于农业的财政补贴支出、农业税收减免等[3]。财政投入是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财政对农业的有效投入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之一。历年省委省政府都将农业作为重点,采取各种投资方式,提高农业产值,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表1我们可以看出,财政对农业的支出保持着不断增长的趋势,从1998年的34.66亿元上升到2008年的177.77亿元,上涨了约5.13倍,其中涨幅最大的为2007年,该年的财政支农资金较上年增长了52.16%。涨幅最小的为2005年,该年的财政支农资金仅比上一年增长了2.23%。从农业支出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看,财政农业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在不断上升,1998年为10.57%,2000年为9.47%,到2003年这一比例降到了8.34%,2004年出现恢复性增长,为10.83%支农财政投入,到2008年为12.09%。但是从另一个方面考虑,农业作为我省的支柱产业,每年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均小于20%,由此可见,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依旧较小,不能够适应农业的快速发展。

表1云南省历年财政总支出与农业支出对比情况

 

年份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

支出(亿元)

农业支出

(亿元)

农业支出增长

比重(%)

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

1998

328.00

34.66

2.48

10.57

1999

378.05

36.59

5.57

9.68

2000

414.11

39.20

7.13

9.47

2001

496.43

45.26

15.46

9.12

2002

526.89

46.35

2.41

8.80

2003

587.35

48.99

5.70

8.34

2004

663.64

71.90

46.76

10.83

2005

766.31

73.50

2.23

9.59

2006

893.58

83.86

14.10

9.38

2007

1135.22

127.60

52.16

11.24

2008

1470.24

篇4

摘要: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农业生产专业化和商品化程度逐渐提高,农民在农业市场主体竞争中的地位严重削弱,农民利益得不到最大程度上的满足。然而为化解农民小规模生产和强大的农业市场之间的矛盾,减少农民在市场中的竞争性、风险性和不确定性,降低农民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于是农村同类农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以多种方式自愿组织起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且得到快速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财政金融支持方面面临许多问题,因此,本文通过调查研究以黑龙江省为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财政金融方面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金融;黑龙江省

1.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与财政金融支持的发展现状

1.1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资料来源:黑龙江省统计年鉴

由上表可知:黑龙江省对“三农”的发展越来越重视,财政扶持2010年比2009年增长54.45亿元,对农机合作社的扶持也有所增加,但从惠农财政补贴方面来看, 2010年投入资金有所下降,造成财政扶持力度跟不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速度的局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得不到有效的财政扶持,即使新农村建设扶持力度增加,也严重影响了新农村经济发展的步伐。

1.3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支持现状

目前,黑龙江省政策性金融机构尚未发挥应有作用,只有极少数的金融机构开展专门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网点布局有限,支持能力和意愿都不足;农村合作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需求上难以发挥主体作用。

据调查,黑龙江省农委为了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于2009年10月和省农村信用联社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并出台了《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小有成就。

2.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金融支持中的问题分析研究

2.1政府财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政府财政扶持监管力度不够。有些投机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只经过法律程序挂个合作社的名,合作社内部从不涉及农业生产销售业务,只是为了钻政府扶持政策的空子,获得政府的各种财政补贴和扶持,这在某种程度上就造成了资金严重浪费现象,政府应该鼓励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加强监管力度,消除这种“皮包公司。

2)政府扶持缺乏针对性。从政府对这些资金的使用细则和覆盖面来看,其针对性明显得不足。例如:评定农业示范区可获得奖励 X 万元,而这些钱对刚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很重要,需要大量资金来建设完善合作社;而对于那些发展比较成熟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各方面机制都比较健全,具备获得此类扶持金的资质,但是相对于他们可能出现的资金缺口而言意义不是很大,在一定程度上还造成资金浪费,希望政府能够针对发展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出更有力的财政扶持政策,“因地制宜”,根据合作社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政策。

3)惠农补贴力度不够。黑龙江省2010年政府财政支持“三农”发展共投入249亿元,比2009年增加了54.4亿元,其中围绕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投入资金93.8亿元,支持组建农机合作社325个,支持17个现在农业示范区建设,但是在惠农财政补贴上比2009年低了0.61亿元,为102.2亿元,致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范围和力度有所减小。

2.2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供给数量不足

目前黑龙江省农业依靠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联合社,其中农村信用联合社为主体。虽然农村信用联合社信贷支农资金逐年增加,但是其还是本着“抓小额、控大额”的原则,这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发展阶段急需资金建设存在着很大矛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远远达不到实际需求。

2)农村金融机构风险分散与转移机制缺乏

我省农业保险的经营现状为“三低三高”,即低保额、低收费、低保障和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致使许多商业保险公司均不敢轻易进入农业保险领域。由于农业产业的特殊性,涉农贷款风险相对较大、成本较高,而其风险补偿机制又十分匮乏,贷款风险和收益的不对称,严重影响涉农金融机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3.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财政金融支持的相关政策建议

3.1明确财政扶持细则,加强财政资金扶持的有效性

政府应该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制定相应的政策。对于建设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应适当放宽申请扶持金的条件,但是可以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对于稳定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把资金集中起来进行扶持,或者从这些资金中提取部分建立贷款风险补偿金,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向银行的贷款提供一定的担保,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有效的需求和帮助。

3.2加强政府财政扶持的监管力度

对于各种财政扶持政府都应该明确其使用情况,对优惠的财政补贴加以使用限定,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费用的补贴,农资补贴等。同时政府还要加强财政扶持的审核监管力度,彻底消除钻财政政策空子的“皮包公司”,并对这类合作社做出相应的惩罚,以儆效尤,净化农民换页合作社发展呃社会环境。

3.3加大税收优惠方式,制定多种惠农优惠政策

对于农业补贴我省还应该扩大科教服务补贴,以支持农业科技的发展,加强农村基础网络设施补贴和作物保险补贴,以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减税我省应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营业税,减少银行贷款的压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稳定、健康的发展。

3.4完善金融服务创新制度,加强风险管理

优化金融机构信贷结构,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投放涉农贷款,不断创新支农服务方式,加快产品创新步伐,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将信贷政策产品化,建立监督机制,督促、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出台相关规定,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实现由单一存贷服务向信贷、咨询、保险、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转变,以业务组合的形式来分散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信贷风险,同时也满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信贷的需求,有效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作者单位:东北农业大学)

参考文献

[1]张卫东,政府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以郑州市为例[硕士论文],2009.

[2]李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发展政策研究[硕士论文],2009.

篇5

[5] 甘肃省审计厅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处课题组.努力实现资源环境审计突破性发展[EB/OL].[2011-05-24]. .

篇6

随着中央各种强农惠民政策不断出台,各级财政配套投入大幅增加,资金注入渠道多样,村级发放使用自主权增大,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多发态势,涉案金额明显增大,问题较为突出。今年以来,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共立案查处强“村官”职务犯罪案件12宗25人,收缴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资金550余万元。农村“两委”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侵吞、挪用涉农惠民资金,直接侵害农民利益,导致干群矛盾突出,容易诱发群体性上访事件,亟待加强治理和监管。

一、惠农领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窝案串案上升,共同犯罪突出

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涉及多个部门和众多环节,一般情况下个人作案很难完成,村支书、村主任、财务人员、经济社社长等利用职务便利分工合作,共同犯罪的现象比较普遍,窝案串案突出。2012年上半年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立案查处的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就有4宗17人属于共同犯罪,占立案总人数的68%,该区雅瑶镇邝家庄村第一经济社社长陈某虚构土地租赁合同骗取国家青苗补偿款案共同犯罪多达6人。

(二)犯罪数额增多,涉案领域扩展

随着国家强农惠民投入不断加大,村社经济的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升值,涉案金额呈快速增多趋势,有的高达数百万元,今年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查处的该区雅瑶镇邝家庄村第一经济社社长陈某等6人贪污案和新华街岐山村岐北黄某等五人贪污、受贿案涉案金额均达200余万元,令人触目惊心。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与土地征用补偿环节职务犯罪持续高发外,惠农补贴、农业政策性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保障等新型涉农案件时有发生,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今年立案查处了该区花东镇莘田村出纳庚某截留村民上缴社保款案。

(三)作案手段直接,社会危害严重

涉案人员大多利用职务便利,有权就用、能贪就贪、能占就占,作案手段简单直接。主要采取虚报冒领、用虚假发票冲账和编造虚假承包合同等手段骗取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性投放资金,直接侵犯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其受害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容易激起民愤,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严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如处理不当,容易导致大规模上访事件,社会危害严重。

二、惠农领域职务犯罪频发的主要原因

(一)权力相对集中,监督薄弱

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村级组织管理的权限也逐步增大,很多自然资源和土地的开发利用权掌握在这些农村“两委”干部手中,数额巨大的土地征用补偿款或拆迁补偿款被委托给村干部管理,他们既是惠农项目的实际运作者,又是惠农财务的管理者,集事权财权于一身,加之缺乏有效监督,成为滋生惠农职务犯罪的温床。从查办的“惠民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来看,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使得一些腐败分子乘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二)村社财务制度不落实,管理松懈

虽然各镇街均建立了“村帐镇管、社帐村记”这一农村基层组织基本财务制度,但镇街统筹管理一部分,各村自己另设账目管理一部分的现象较为普遍,村账镇(街)管,还没有完全管起来,加之没有建立并实施整套的财务收支审批和经办制度,有些村的会计科目随意设置,账款不符、有账无证、有证无账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一年记一次账,资金的使用支出难以查证,监督管理体系混乱。

(三)惠农资金监管机制不健全,透明度不高

涉农项目分块管理,主管部门沟通不足,整体协调不够,部分涉农惠民工程运作不规范,有些分村社惠民工程应当招投标而未招投标,名义管理权在上级部门,实际上村社集建设、发包、监管于一身,加之工程监理、审计监督等机制不到位,导致村社管理人员虚增惠民工程量,套取国家惠民资金,也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暗箱操作的空间。在办案中我们发现,对征地拆迁的管理监督跟不上步伐:拆迁工作人员成分复杂、补偿标准不一、方案结果不透明,导致在评估公司确定、补偿款核定及发放、建筑物拆除、拆除物质处置等环节均给腐败预留了巨大的空间。村社干部直接参与土地征用工作,并掌管测量、土地征用补偿款管理和发放等实权,由于工作不公开、群众不参与,这就为村社干部虚报、骗取补贴款提供了可趁之机。

(四)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民知情权难以保障

在办案过程我们发现,惠农政策宣传不到位的情况比较普遍,村民对涉农各种补贴项目、社会救助项目和社会保障等有关情况知晓率低,信息不对等导致群众无法监督,各种侵占补贴款的现象屡禁不止,多数村民都是在案发后当事人被司法机关追究了刑事责任才清楚自己的补贴款被村干部等基层农村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的事实。村务公开不到位,存在着该公开的不公开、公开的信息不具体不全面、公开的程序不规范、公开的时间不及时、公开的监督措施不力等问题,“公示墙”、“明白墙”在农民心里也就变成了“糊涂墙”。

三、预防惠农领域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公示公告制度,解决“透明度不高”的问题

一是深入抓好政策宣传。高度重视强农惠民政策宣传工作,不断拓展宣传渠道,以发放“知情书”、惠农政策手册或对村民代表进行集中培训等形式,尽可能将惠农政策宣传覆盖面扩大到农村各个不同层次的人群,努力提高惠农政策的知晓率和透明度。二是及时公示惠农事项。对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公共事务,如惠农利民政策、专项资金发放等重大事项的政策依据、受益对象、发放标准、工作程序、监督方式等,及时采取各种形式公布于众,提高农村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不断深化村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是农村基层组织最为有效的监督制度。农村村级组织要把各级政府强农惠民政策、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等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使村里各项收支处于群众监督之下,防止个人说了算和搞暗箱操作,使各项村务活动的开展既能依法行事,又能符合政策规定,更能体现村民的集体意志。切实保障村民应当享有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不断完善村级公务的监督制约机制。

(二)健全监控管理机制,解决“监管薄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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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雏形产生于传统人民公社时期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了适应当时城乡割据体制下农业发展的需要,国家先后在农村基层建立了俗称“七站八所”的专业服务机构,按照垂直分工的原则面向社队集体组织提供相应农业职能服务,这种服务方式对推动当时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然而,伴随着20世纪70年代末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核心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行,社队集体组织土崩瓦解,农民重归农村经济的微观主体,成为接受服务的最终需求方。但为农服务领域的改革却相对滞后,暴露出一系列问题。

1.1服务主体多元化造成农村基层服务资源分散和细碎化

现有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延续了传统体制下的运行模式,体现在为农服务上的多部门、多主体运作特征。以农业生产服务为例,既有政府涉农行政部门,也有政府涉农事业单位,还有诸如供销社、农民协会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各涉农部门运行基本是一种纵向垂直结构,部门的设置一般从中央延伸到乡镇一级,有的甚至延伸到村,各部门的服务职能各自沿着这种自上而下的相对封闭管道运行。WwW.133229.COM虽然在中央层面,各部门的涉农服务体系也存在一定的分工,在政策上可以相互协调配合,但当传导到农村基层时,这些涉农服务就会演化为各自基层组织的单个部门行为,导致农村基层服务资源过于分散化,细碎化。在面对农户综合性的服务需求时,往往是单兵游勇式供给,不仅不能充分满足农户需求,且服务效率也不高,当这些部门之间存在某些服务职能交叉时,会诱发重复服务、过度服务状况,大大增加了服务成本。

1.2涉农服务部门的逐利动机导致服务类型发展的不平衡

按照性质划分,农村社会化服务包括两类:一类是具有某种市场化属性的经营,如针对农户个体的农业生产服务和消费服务等;另一类是具有一定公益性质的农村公共服务,如农技推广、农业水利、农村医疗卫生等。

但当前一些农村服务部门逐利动机不断增加,竞相选择进人高利润的经营领域,而对低利润的或者公益服务领域则以“改革”名义选择纷纷退出。这种扎堆于经营领域状况,不仅会造成涉农服务部门服务动机扭曲,职能错位,越权越位服务,加大了经营领域市场秩序的紊乱,引发恶性竞争,最终损害服务效率,而且直接导致农村公共服务领域的供给不足。

虽然近年来,随着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各级政府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专业服务部门在获得政府专项财政经费支持下,开始面向农村增加公共服务,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考核体系,特别是作为服务的接受方—农民没有最终发言权和监督权,导致很多服务效果也差强人意。

1.3涉农服务部门的纵向运作模式使得农村服务供给游离于农民真实需求之外

目前涉农服务部门实行的是一种带有显著“行政”色彩的科层式管理体制,各基层服务组织都有自己的上级部门,在资源供给上,依赖上级部门,绩效考核的主体也是上级部门,导致农村服务供给模式事实上沦为一种自上而下的纵向行政推动,而不是由最终服务接受方—农民的现实需求推动,其结果是服务的供给与需求脱节,特别是一些涉农利益方面的服务,在现阶段分散农户与部门组织间的博弈能力较弱的情况下,强制推行的结果往往是导致农民权益受损,造成农民对服务的满意度降低,甚至产生怨恨和抵触情绪。

2、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的思路定位

客观地讲,我国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中所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其内在根源是涉农服务部门的体制问题,因此基于长远角度,应推动涉农服务系统进行彻底性体制改革,淡化行政管理职能,强化服务职能,但从短期来看,由于涉农部门面广量大,且体系庞杂,施行根本性制度改革的难度和风险都很大。

可行的思路是,按照渐进式改革原则,走一种诱致性制度创新道路,先从改革农村基层服务组织人手,通过整合和重组农村基层服务资源,创新一种贴近农村实际,农民信任,服务有力的微观组织形态和运行机制,作为新时期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有效载体和服务主体,以替代原先“散沙式”低效率服务体系,履行为农综合服务职能,克服种种垢病,提高服务效率。在搞活最基层服务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创造条件,积累经验,再逐步向纵深层次推进,不断深化改革,最终形成上下一体化的有效农村服务体系。近年来,江苏农村地区涌现的以为农服务社为主要形态的新型农村基层服务组织创新就是很好的尝试。

3、为农服务社承接农村基层综合服务职能的优势分析

为农服务社是江苏省供销社系统为适应新时期“三农”发展的服务需求,以基层供销社组织及其服务网络为依托,整合其他农村服务资源和力量,扎根农村基层,贴近农民实际需求,采用全新的机制,集多种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新型为农服务平台和载体。

从2002年兴办第1家为农服务社开始,截至2008年底,全省供销社为农服务社总数达8036个,覆盖全省45%以上的行政村;各级供销合作社对为农服务社的投资总额达到8亿元;2008年,全省为农服务社完成商品销售总额39.29亿元,其中生活资料15.11亿元,农业生产资料24.18亿元,购进农产品61.21亿元,收购废旧物资5.4亿元。

为农服务社在发展中也形成了多模式、多形态格局。投资形式上,有以供销社作为投资人的自办模式,有供销社职工回村领办模式,也有供销社与村委会、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投资的联办等多种模式;而按照服务的范围与类型,为农服务社可分为基本社、综合社和社区服务中心三类,每类社的服务权限和功能范围各不相同,其中最小的基本社服务范围仅限于农业生产基本环节的服务,如农资供应和庄稼医院等,而从综合社到社区服务中心,服务范围和功能逐步扩大,不仅覆盖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程服务,还延伸到农民生活服务、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等。

为农服务社作为一种新时期农村基层服务组织创新形态,在履行为农综合服务职能上具有显著优势。

3.1为农服务社初步整合了基层涉农服务资源

为农服务社的组建,初步整合了原先散布于各部门的服务资源,使得绝大多数的涉农服务,无论是经营性还是公益性,都可以汇集到这个公共平台,各垂直服务部门可以借助这一公共载体,集中提供相应服务。据笔者对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东贪村的实地调研,该村为农服务中心是利用供销社现有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发展形成的,目前在服务范围上不仅覆盖了供销社的现有业务,如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供应、农产品和废旧物资收购等,还与有关职能部门合作,在为农服务中心设立了若干专业为农服务窗口,比如与村委会、公安部门联合设立村警务室,与文化部门合作设立村图书室,与劳动、教育部门合作设立村农民夜校与就业培训、职业中介等等,为村民提供多种类型综合服务。

为农服务社作为一种综合服务载体,逐渐消除了以往各服务部门“分散出击”、“九龙治水”格局,减少重复服务、多头服务,实现彼此间服务协作,促进综合服务效率的提高;对于农民而言,有了紧靠家门口的为农服务社,真正可以实现足不出村、组,就能获得从农业生产、生活到社区活动等全方位服务,不仅及时便利,且服务成本也显著降低,减轻了负担。

3.2为农服务社在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为农服务社是依托供销社组织发展起来的,相比其他终端服务组织,在实施为农服务上更具有相对比较优势。一是可以分享供销系统庞大的终端服务网络资源。目前在涉农服务部门中,要数供销社系统扎根农村基层最深,终端网点最多,与农民的亲和力较高。为农服务社依托供销社网络资源平台,把为农服务网络深人到村组、农户及田头;通过嫁接供销社传统优势服务项目与业务领域,如农资供应等,实施专业化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水平。二是可借助供销系统新型流通业态,增强服务竞争力。近年来,供销社系统深化内部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新的经营发展模式,确定把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和连锁配送作为今后发展的方向,大力发展“新网工程”,为农服务社能够分享供销连锁配送体系的规模网络优势、产品质量安全优势和规范化服务优势,增强了在农村商品流通服务领域的经营优势与竞争能力。

3.3为农服务社职能向公共服务领域的延伸也能提高农村公共产品产出和服务效率

提供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共产品是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应是乡村政府,但目前乡村政府组织在提供农村公共产品服务方面存在着供给力量不足,供给效率低下,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存在某种认识误区,即把政府应承担的公共产品供给职责混淆为政府直接负责公共产品的生产。乡村政府部门属于一级政治组织,缺乏专业化管理经验,由其直接主导生产供给,有悖专业化分工原则,导致农村公共产品生产效率不高。而为农服务社是一种专业服务组织,具有一定的专业化管理经验和能力,将某些特定公共服务职能(比如农村环境保洁、慈善事业等)交给为农服务社等第三方服务组织承担,由他们对社区农户提供公共服务,而乡村政府退到幕后,通过把公共服务经费投人为农服务社,以“购买服务”方式承担供给主体责任,同时承担起公共监督责任,不仅能减轻农村基层政府的工作负担,同时也能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更好地满足社区农民对公共产品服务需求。

4、强化为农服务社进一步服务于三农的对策

为农服务社是新时期供销系统转变自身职能,探索为农服务新途径的积极创举,其不仅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同时对当前的三农服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作为一个新事物,为农服务社本身还需要不断摸索和完善,特别在当前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改革发展的战略背景下,为农服务社也巫待创新发展机制。

4.1要逐步以合作社组织形态改造为农服务社

合作社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其意义在于实现社会弱势群体能够以自助的办法为自己争取更好的生存与发展机会,合作社能提高市场化下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发展能力。日本农协与我国台湾地区的农会发展经验也充分验证了这一点。因此,为农服务社作为供销组织系统的一种新形态,也应始终坚持合作原则。

要强化农民作为为农服务社的主体地位,通过开放办社,吸收农民人社,逐步将为农服务社改造成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农民自我组织、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目标。但在改造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自愿人社为原则,不能搞强制性或行政推动。

4.2渐进式实施为农服务社的产权制度改革

当前,为农服务社由于投资主体多元,组建形式多样,因而运营模式也多种多样,有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经营、个人租赁、承包经营等等,总体缺乏一种行之有效的、统一运营管理机制,且现有的运营模式过多偏重市场化和盈利目标,这与其为农服务目标定位存在一定的潜在冲突风险。

鉴于目前为农服务社的合作化程度还很低,农民入社率不高,且服务社自身规模实力和服务能力也较有限,暂可保留现有存量资本结构和产权关系不变。对于外部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形成的资本部分,产权可界定为市场化性质,权益分配也应按照市场机制操作,当这部分资本投资契约到期后,可视其情况,分别采取不再续约、资产置换、回购股权等不同形式将其投资逐步收归社有,按照合作机制运行;另外,对于由供销合作社或者村镇组织运用集体资产注人形成的资本部分,应明确其合作性质,其投资权益分配应参照合作社运行机制,属于全体社员所有,但现阶段可暂由供销社等集体组织代行管理权,待为农服务社的内部组织与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后,再转人社内管理;而对于为农服务社合作化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增量资本,应明确其合作性质,归属全体合作社成员所有,其来源可包括农民入社股金、服务社公积金以及政府对合作社的专项扶持资金等。

4.3探索为农服务社的发展业态

在商品经营服务方面,应逐步朝农村消费合作社方向发展。消费合作社是一种以入股社员为主体,为满足社员自身消费需求,而实行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消费合作社由于其面向社员的非盈利性动机以及接受全体社员的监督机制,因此能充分保障全体社员享受到安全、价廉、物美的商品供应服务。

针对现有的经营服务领域,为农服务社可以分别组建农资产品购买合作社和消费品合作社,也可将两者结合起来,组建一个综合消费合作社;也可基于供销系统的城乡双向购销网络组建城乡互助消费合作社,即在原先农村消费合作社的基础上,利用进城农副产品销售网络,吸纳城市居民人股组建城市消费合作社;对于其他服务领域,具备成立条件的,也应将其纳人各种专业消费合作社。在经营上,各消费合作社仍然可以纳人供销系统的统一连锁配送网络中。

在公共服务方面,应充分尊重和体现农民的服务意愿和服务需求,利用合作社机制,保障农民的决策主导权;从制度层面明确为农服务社作为农民的自治服务组织在为农服务中的主体地位,有关部门通过与为农服务社的合作提供协助和业务指导工作,而不能横加干涉或越权服务,并逐步从直接为农服务领域“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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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现状分析

农村商业银行是以农村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为基础组建的,近几年农村商业银行的数量和总资产规模急剧增加,根据市场研究分析报告和银监会统计,从2010年到2011年,农商行从85家增加到212家。总资产也在逐年提高,2003年为384.8亿元,2010年底,中国农商行资产总额2.8万亿人民币。2009年农商行涉农贷款占总贷款数额的57.2%,2011年上升至67%,支农投入力度明显加大。但是不良贷款存在问题,2005年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数额为180.1亿元,2009年不良贷款额就达到了858.2亿元。近几年农村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监管,不良贷款率已逐年下降,2011年的不良贷款为341亿元,不良贷款率1.60%。

开始建立了支农服务新平台,为解决传统金融与现代农业不匹配问题,农村商业银行搭建金融支农服务平台体系。分别是银政合作平台,担保平台和银企合作平台。

2.我国农村商业银行支农服务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商业银行作为股份制的金融机构,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仍存在诸多方面不足。

2.1资金供给多流向非农产业

农村商业银行出现大部分资金外流的状况。原因主要是随着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农村存款分流的渠道增多,农商行要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而农业贷款的报酬率低,所以农商行自然拓展其他大型的资产业务。主要表现在重视非农产业、大企业的作用,而轻视对农业、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2.2对“三农”信贷资金的投入力度不够

某些农村商业银行的“三农”信贷投入逐渐减少。据统计,因为农产品的开发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所以有的农村商银行的资金投向逐步从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投向发达地区,以开发更好的理财产品。

对风险较大的农户产业支持甚少。我国农业贷款有效的保障措施,贷款违约风险高,例如农业科技贷款,银行机构贷款投放的积极性不高。

2.3服务于支农的创新品种单一

现在,金融活动要求有灵活的资金流动,企业跨地区,跨国的经营活动,要求农村商业银行能提供跨地区跨国的贷款、结算、转账等金融服务。

目前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匮乏,中间业务发展更是滞后,农村商业银行把中间业务的开发重心放在信用卡、和结算上,忽视了其它中间业务例如基金托管类、承诺类,交易类、咨询顾问类等业务的发展,业务技术含量低,不利于农商行支农服务水平的发挥。

2.4对支农服务的风险监管和金融知识宣传不到位

金融知识宣传不到位。有些村民不及时偿还贷款,甚至有些故意不还,农商行必须加大力度宣传金融知识,拒不还款是违法及违反道德的。

风险管理建设的滞后性。主要表现在:一是认知与理念滞后,农商行由农信社改制而来,信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市场、操作等其它风险管理较为落后,执行不到位。二是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目前农村商业银行召开董事会例会,听取报告以获得风险信息,没有形成风险控制的事中或事前监督机制,风险管理多事人工操作,缺少风险管理科技平台。三是缺乏高水准的管理人才,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大。

3.提高农村商业银行支农服务水平的对策

3.1实施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放力度

各农村商业银行要积极吸收农民闲置资金,加大支农贷款的投放力度。实施优惠政策:在人员配置方面可以增加三农和微贷客户经理;在资金上优先满足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信贷需求;提高授信权限,根据当地贷款的实际情况,灵活授信,合理制定贷款的运行机制。为了提高贷款效率,可以规定一定限额以下的“三农”贷款和审批权授予一级分行;在调整利率方面,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对于有“三农”特色的贷款规定利率上限,或按规定的最低利率给予政策优惠,如农林牧渔类产业。

3.2农商行应提高支持“三农”科技创新的针对性

扶持现代农业的生产建设。现代农业的机器化和科学化需要农村商业银行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和贷款支持。把有发展前景的,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作为农村基础的一些产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例如农业产业园、动植物养殖基地等,开展一些咨询业务。

以农村金融创新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农村的抵押业务稀少,要推出以动产、知识产权等更多的资产为担保物,改善贷款业务的灵活性,增加担保品种;对于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可以根据情况签订协议,延长贷款期限,或允许其分次还款,缓解一次性还款的压力。

搭建农村科技产业创新信息平台。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提高贷款效率,通过展示平台,了解农商行及其政府相关部门的优惠政策,实现银政企的合作。

3.3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风险监管的力度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农村金融的信用体制,强化法律意识。首先,对农户的电子信用档案分类存档,建立授信机制;其次,完善农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引进先进的风险监管系统,建立信用评价体制,减少农商行的信贷风险。

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建设。首先,农村商业银行要引进技术,实现数字化操作,改善人工录入机制,加强风险管理;其次,努力培养高素质风险监管人才,提升对风险的判断,决策能力;最后,增加风险管理的信息获取渠道,定时听取风险监管报告,适时调查,听取基层人员的反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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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农业供应链金融+电商扶贫”是指将金融扶贫和电商的产业扶贫结合起来。农业供应链金融能使扶贫精准定位,借助贫困县域的特色资源,通过电商平台、网红带货、美食视频等方式宣传和销售当地特色产品,带动贫困县城产业和经济发展的脱贫。运用电商平台累积的大数据,通过信息技术分析手段,完善农村信用体系,解决传统金融机构在农村覆盖面不广的问题。凭借金融、物流、交易、大数据、云计算等电商基础设施,使得农村信用体系得以建立。

2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研究

2.1蚂蚁金服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

蚂蚁金服推出的“旺农贷”就是为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农户提供信用贷款,其主要的运作方式是“融资+农业+保险”三方联动的模式。“旺农贷”主要采用的是农业供应链金融的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为缺少资金的农户提供金融服务。“旺农贷”与农业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合作,为其上游和下游的客户提供资金支持,并通过天猫、淘宝打通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为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农业和养殖业提供服务。蚂蚁金服的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蚂蚁金服与农业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合作,当核心企业的上下游农户缺乏资金时依托核心企业向蚂蚁金服申请贷款。蚂蚁金服会通过农户以往与核心企业的交易往来信用情况以及农户在天猫、支付宝中的交易信用进行信息审查,通过审核决定发放贷款的金额。其次,蚂蚁金服的“旺农贷”主要形式为“贷钱放物”,通过在天猫平台上提供信用额度用以购买农业的生产原料和机械设备,借款的农户可以凭借蚂蚁金服的授信额度在天猫、淘宝上购买农资产品,并且对于购买成功的农户提供技术指导支持,以保证农户能够最有效、最经济地进行农业生产。最后,核心企业在进行农产品收购时,扣除农户的借款还给蚂蚁金服,剩下的资金支付给农户。为减少农业生产者的生产经营风险,蚂蚁金服引入了保险公司,为借款者提供农资安全险、人身意外险等保障。在整个供应链条当中,蚂蚁金服可以掌握借款人购买农资产品、生产、销售的实时信息,“贷钱放物”的发放方式可以确保所有的资金应用于农业生产,同时加入保险公司进行双重保障,控制了风险并且建立依托核心企业建立起相关联的信用体系。

2.2京东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

京东作为国内大型的电商之一,依托其大量的交易数据及其自有的物流网络,为其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飞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近几年京东陆续推出了“京保贝”“京小贷”“京农贷”等一系列供应链金融产品,下面着重分析一下与农业供应链金融相关的“京农贷”。“京农贷”是京东金融为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农业和养殖业提供的生产贷款服务,采用的是“贷款+保险+担保”的模式。其业务模式是:筛选优质的核心企业,通过核心企业的担保,审核其上下游供应链客户的信用水平和风险级别,对于筛选合格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采用受托支付的方式,协助农户购买机械设备和农资产品。京东与新希望六和集团和中华财险进行合作,为新希望集团的上下游客户提供资金支持,新希望集团为其上下游的中小农户提供担保,中华财险为新希望集团和中小农户提供保险支持。农户拥有新希望集团的担保和中华财险的保险形成双重保障,这使得京东金融融资业务的风险大大降低,同时增加了农户获得贷款的概率。

2.3农金圈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

农金圈是个互联网农村金融平台,这个平台是由农资大型企业诺普信组建,主要有面向农村的农业和养殖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农发贷”和面向大众的理财平台。其主推的“农发贷”业务主要以农业供应链为基础,与大型的农产品经销企业合作,通过农产品经销企业的担保为农户提供信贷支持。“农发贷”会围绕某一地区的核心农作物,与本地区的核心企业进行合作,向其上下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促进核心企业之间的交易合作。具体的业务模式为:首先,农户通过大型农资经销商或核心企业进行担保向农金圈申请资金支持,申请通过后在农金圈指定的农资经销商处购买农资产品并取得技术指导,资金由农金圈代为支付给农资经销商。其次,农产品成熟后,核心企业收购农产品并向农金圈支付贷款,剩余金额支付给农户。核心企业和农金圈定期检测农户生产情况,如果预测到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补救。最后,农金圈与保险公司合作,要求农户购买保险,遇到农作物减产或者人身伤害,保险公司会进行赔付,减少贷款可能出现的损失。

3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的作用

①基于电商平台的供应链金融能够降低金融行业经营成本。金融行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发放涉农贷款会面临农业单笔贷款数额小、缺乏相应的抵押担保物、农业生产经营风险较大等情况,这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是不经济的。通过电商平台来进行贷款发放,一方面,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可以为农户提供担保,保险公司为农户提供保障,可以通过农户过去的交易行为更精确地识别风险,从而降低违约坏账的概率,减少金融机构损失;另一方面,很多贷款程序可以借助计算机完成,节省了人工支出,使经营成本得以降低。②让城市闲置资金进入农村,缓解农村缺乏资金的局面。在目前农村信用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不太愿意将发放贷款的业务放在农村。农村企业贷款金额小、风险高,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发放一笔10万元的贷款和1000万元的贷款需要完成的流程相同,因此,出于经济效益来看,金融机构更愿意将资金投放于大企业。这会导致资金大量留在城市,农村企业融资困难,城市资金过剩。通过农业供应链金融融资,为这部分难以获得资金的农村优质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推动城乡资金的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③利用电商平台对于交易情况的记录,组建农村农户的信用价值体系,减少放贷的信贷风险。农业供应链金融通过引导农村企业在线上通过发放的贷款购买农资农具,并在电商平台销售产品,这种线上交易可以将消费和销售的信用情况收集起来,一方面可以帮助农村企业完善信用记录,方便后期进行融资,另一方面促进了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4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面临的问题

①小农户如何参与进入农业供应链条当中,实现其融资需求。目前针对小农户发放贷款资金的平台不多,主要针对的也都是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的农业大户,对于仍在贫困线上的农户仍然缺乏资金和技术支持,精准扶贫并未很好地落到实处。②农业供应链安全管理、信息收集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农产品的生产过程有着较高的不透明性,在农产品的采购和销售会因为信息不对称引起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为解决此类问题,大型的农户能实现农产品的可追溯和透明化,但在农业供应链中涉及的各个环节:农户的生产、土地的管理、种植的管理、农产品的仓储物流、分销管理、对农业种子农具的资金需求以及结算管理。互联网如何在这些环节发挥收集信息、建立信用的作用,成为农业供应链发展的关键。③电商农业供应链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基于电商平台的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作为指引,需要完善法律法规相关条例,拓宽农业资产可抵押范围,对于可以提供惠农贷款的企业或电商平台给予权威性的法律指引,对于跨省融资或者大额融资提供较为清晰的规章制度。对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供应链金融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益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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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以“农业、农民、农村”为代表的“三农”问题是困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和现实的问题。当前,农村经济社会条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缺乏有效的农村融资金融产品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急需构建相应的新型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体系。但从我国农村发展的现状来看,资金的投入是重点。于是,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农村、农业和农民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体系,确保资金有效地使用与投放,保证公共产品的供给,便成为了中国农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和公共产品的投融资制度,建立有效的多元化农村资金分配与公共产品投融资渠道体系才是解决目前农村金融需求的核心和关键。

1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与问题

1.1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投入不足

根据公共财政理论,对于农村准公共产品的提供,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农村公共产品的基础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政府仍然应发挥主导的作用。据统计资料,建国以后至2005年,除个别年份外,我国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绝对额是增长的,特别是1992年以后,政府财政对农业投资每年以百亿元的规模上升。1990—1994年保持在9%~10%,l995—1997年下降至8%左右,1998年以来尽管国家把国债投入的30%用于了农业和农村,但财政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仍呈下降趋势。2000-2003年继续下降至7%左右。财政投入不足10%的水平与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极不相称。

l-2政府支农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

从农业投资内部而言,我国农业投资主要由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村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及其他费用这几部分构成。据统计资料,我国政府农业投资的使用方向特征十分明显,即农业投资中的主体部分投向了农业事业费、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和农业基本建设,这几项所占比重超过了按这一口径计算的90%,投向农业科技(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只是农业科研投资的一部分,不是全部)和其他方面的项目很少。农业基本建设中,主要投向了大中型水利建设。例如,2005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为2450.3亿元,其中支援农业生产和各项事业费占73.1%,基本建设占20.9%,科技三项费用占0.8%,其他占5.1%。而不同的投资方向对农业增长与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

1.3区域差别大,西部地区资金支农力度低

从区域来看,由于历史以及当前的经济发展程度等原因的影响,比较而言,西部及中部地区对农业投资的力度相对薄弱,资金运作的效率总体上也低于东部地区。据统计资料,除人均财政直接对农业项目支出外,其他指标同东部相比,西部都有一定的差距,其中人均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当年净增存款额、当年净增贷款额、农业贷款余额、外商对农业的实际投资额差距都在50%以上。

1-4金融支持不够

从目前来看,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投融资发展进程中,普遍存在以下三大问题:(1)农村正规金融供给增长不足。目前,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和农业发展银行构成,但从发挥的作用看,这四家机构在农村的作用并不明显。中国农业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由于赢利动机的存在,实施“有所为有所不为”战略一放弃农村,进军城市;邮政储蓄仅是一个储蓄银行没有贷款业务,功能过于单一;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已演变为“收购银行”,只负责粮棉油收购资金的管理,局限于单一的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的信贷服务,而急需政策大力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却得不到足够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金融主体地位不突出。于是,实际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只能落在了农村信用社的肩上。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农村信用社过分看重业绩增长,以追求赢利为主要目标,偏离了为社员服务的主要原则,难以达到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目的。(2)农村信贷需求满足度不高,民间借贷现象突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已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金融“空洞”,民间借贷应运而生。虽然目前只能以“灰色”或“黑色”的形式存在,表现却异常活跃;虽然屡遭政府取缔或禁止,却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3)农村金融产品单调,融资渠道狭窄。以重庆市为例,农村可选择的金融产品仅有存款、贷款、保险等,且基本上是城市金融产品的简单移植。采取的可融资方式主要限于间接融资,尤其是短期、小额贷款,且涉农贷款多为1年期以下,按农户养殖的生产周期,年均利润40%~50%计算,若贷款1000元1年后到期还本利,农户无法实现简单再生产,更不能进一步滚动发展,再加上额度偏低,不能有效满足农村市场发展需要;农村企业债券尚处于空白状态,重庆27家上市公司中仅2家间接涉农。

2农村金融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2.1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资本形成能力不足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资本形成能力不足,客观上阻碍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投融资。农村自然条件相对较差,基础落后,在中西部贫困地区,农业仍处于靠天吃饭的境地,抗风险能力弱。农村二三产业不发达,区域经济布局不合理。农业生产需用的固定资产多,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慢,技术进步滞后,特别是我国政府长期以来实行了对农副产品低价收购的政策,更使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有日益扩大的趋势,导致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因而投资农村往往得不到平均利润;农业投资经营规模在现有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制度下上不去,不易取得规模报酬。由于农业生产“投入多,产出少,经济效益低”的特点非常明显,不仅难以吸引非农业部门资金,就是农业部门自身即便产生了利润也不大可能转入农业进行再投资。

2.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划分上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过程中,一些本来应该由中央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却通过政府的行政权威转移事权交由下级政府,造成基层政府事权大于财权。而基层政府财力不断萎缩,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统计,2000年,全国财政收入1.34万亿元,其中中央占51%,省级占10%,地(市)级占17%,而有着2千多个县级财政、4万多个乡级财政的两级财政收入共计仅占22%,这种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就从客观上限制了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

2.3投资环境不理想,缺乏对资金的吸引力

由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所具有的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的特征决定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具有外部性和社会性,基于资金的趋利性原则,除了国家及地方政府为协调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公共财政资金外,其他的农村金融机构、企业和国外的金融机构都不愿意投资于农村公共产品。

3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制度的对策建议

3,1加大财政支农的力度

应逐步加大财政支农的投入力度,并且逐步调整财政支农投入份额及其递增比例,主要是农村基本建设投入占计划内基本建设投入总额的比例、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农业科技三项费占科技三项费的比例等,确保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同时还要适应wto规则,建立和完善新形势下的政府扶持农业政策。改变传统的以高关税和价格支持为主的直接式农业扶持保护政策,向通过“绿箱”政策进行的间接式农业扶持保护政策转变,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投入,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减少农村农民增收的私人成本。

3-2明晰公共财政的投资范围与力度

明晰公共财政的投资范围和力度,纠正中央和地方对农村公共产品投融资的范围与结构偏差,抑制地方投资规模盲目扩张。根据地方农村公共产品的特性,对政府投资领域逐步进行分类界定,明确政府投资主要集中在非竞争性的投资领域,对有收费机制、收益稳定的公共产品投资项目(如供水等),完全交给社会投资者投资;对一些有收益机制但效益难以做到投资收益平衡的设施项目,政府通过适当的补贴等政策,鼓励社会资金规范、有序地投入。一般认为,凡是能够通过市场调节的领域,由市场根据等价交换原则来实现。如农业生产中农民使用的农机具、农药、化肥、薄膜等流动资金的投资适宜由农民来承担。因为这些投资所形成的效益分割,成本与效益对比关系比较明显。

3-3完善农村金融公共产品供给支持体系

目前亟待需要解决的是拓展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支农业务的范围。通过拓展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支农业务的范围,实现农业发展银行对农村政策性贷款的指导和统一管理,以确保农业发展银行发挥支农的主导作用,增加农村农民收入,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资金支持。其次,构造分工明确、相互配合、运转良好的农村公共产品金融支持体系,逐步建立以农业发展银行为主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和中国农业银行为两翼,国家开发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等机构为有效补充的稳定的活跃的农村金融信贷体系。

篇11

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主要因素是农产品单产、种植面积和价格。对涉农金融机构而言,构建气候信息的收集和应用体系,能够有效预测产量及价格走势,对深化三农金融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和传统农情信息收集渠道相比,日益成熟的农情遥感技术具有成本低、覆盖面高等优点,在农业生产、涉农金融服务等方面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本文拟分析农情遥感技术在“三农”金融服务中的应用,并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一、 气候信息是搞好农业相关金融服务的重点

农作物生长的气候条件(主要是温度、降雨、光合作用等)、种植面积等决定了农产品的产量,进而影响农产品价格走势。前瞻性地监测粮食主产区的气候信息,能够有效把握市场动向。在这方面,全球主要涉农企业(包括粮商、大型农场等)以及金融机构(农产品期货交易商、涉农金融机构等)都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建立了系统的农业气象及种植情报收集、农产品产量和价格分析预测体系。

美欧主要粮商建立了遍布世界的农业信息网络。通过系统地收集和分析世界各地气候、农作物生长情况、消费和经济形势等信息,先于市场掌握主要农产品生产、收成和消费全貌,并通过全产业链经营、粮食衍生品交易等策略,将自身经营风险控制到最低。例如美国嘉吉公司(Cargill)通过实时收集各地温度、降雨量、极端天气、降雪量、日照等检测指标,借助评估模型来预估天气因素对产量、收入和利润的综合影响,并开展相关风险管理(陈佳,2015)。

除粮商外,主要涉农金融机构也重视气候信息在金融服务中的应用。国际金融机构先于市场掌握农产品市场信息,推动农产品相关的投资、交易和避险等业务运作,并以此获取超额收益。2012年,高盛在粮食投资中赚取了4亿多美元。为数众多的农产品对冲基金通过聘请气象专家,或通过商业气象咨询机构获取气象信息,作为预判市场走势的重要依据。据统计,美国已有数百家商业气象资讯提供商;AccuWeather作为其中的佼佼者,已成为多家涉农金融机构的气象信息提供商。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等机构积极培育气候衍生产品市场,推出标的涵盖降雨量、降雪量、温度、湿度等气候相关期货、期权和互换等产品,为气候风险敏感企业和居民提供避险选择。

二、 农情遥感监测技术在农情信息收集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利用遥感技术具有监测面积大、探测周期短、获取信息丰富、费用低廉以及可以实现宏观、动态、快速、实时、准确的作物长势监测和估产等特点,积极推进农情遥感技术,目前已形成了科学完备的体系。我国逐步建立完善了全球农情遥感速报系统(Crop Watch),该系统以遥感数据为主要数据源,以遥感农情指标监测为技术核心,仅结合有限的地面观测数据,构建了全新的不同时空尺度农情遥感监测多层次技术体系,具备全球典型作物产量监测和农业生产趋势分析功能,并定期公布《全球农情遥感速报》、《全球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年度报告(大宗粮油作物生产形势)》,为众多依赖粮食进口、没有能力开发与运行先进的农情监测系统的贫困国家提供了农情监测服务,为国际社会提供了另一个独立的信息获取途径,对提高透明度,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加强我国在全球范围内的粮食安全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看,农情遥感监测有以下突出优势:

1. 科学性较高。决定农产品产量关键数据如作物种植面积、单产、长势等,吴炳方等(2010)通过气象及遥感数据,结合多组方法集得到,形成了独立的农情遥感信息源。一是作物种植面积。一种方法是通过计算作物种植成数(总播种面积/耕地面积)和作物种植结构(某种作物播种面积/总播种面积),利用耕地面积乘以作物种植成数和作物种植结构就可以得到不同作物的播种面积。另一种方法采用高、低分辨率数据结合的作物面积提取方法,基于时间序列归一化植被指数(Normalized Difference Vegetation Index,NDVI)数据提取不同作物的特征曲线进行面积估算。二是单产。有的基于遥感信息同化生长模型的作物单产模型估算;有的采用农业环境指标、农情遥感指标和地面农业气象因子观测数据,通过农业气象模型、遥感模型和作物生长模型,采用多种单产预测结果融合计算。三是长势。Crop Watch主要使用了两种指标对不同空间单元的作物长势进行分析,一个是农业环境指标,通过潜在生物量(温度、光照、湿度等天气因素对作物生长的潜在影响)来反映;另一个是农情遥感指标,通过植被健康指数,耕地种植比率和最佳植被状态指数等评估作物长势。作物长势监测技术日益成熟,使农情遥感具备了短期预测功能,提前预测粮食生产形势,这也是农情遥感的最大优势。此外,利用农情遥感监测长势的另一个优势是其基于卫星遥感数据监测结果,可以与往年的作物播种情况和生长形势进行对比,人为干扰因素较小,可实现全球全覆盖、多时相的观测,具有全局性,有效克服地面调查以点带面、以偏概全等问题,相比统计抽查更全面。

2. 能够实现不同的广度和精度要求。以Crop Watch为例,郭华东等(2014)利用不同的环境因子及农业监测指标能够实现四个范围尺度的作物长势、产量和农业变化趋势,兼顾了预测广度与预测精度。一是在全球尺度上,利用三个农业环境指标(降水、光合有效辐射和气温)以及潜在生物量对全球农业环境进行评估,重点评估全球农业生产形势和预警风险区域。二是在区域尺度上,综合利用农业气象条件指标和农情遥感指标(主要是植被健康指数、复种指数、最佳植被状况指数和耕地种植比例等),主要实现全球七个洲际主产区的农作物长势及农田利用强度监测分析。三是在国家尺度上,对总产量占全球80%以上的30个主产国,通过NDV1、作物种植面积、时间序列聚类指标等信息,对玉米、小麦、水稻和大豆四种大宗粮油作物进行生产分析和供应形势预测。四是在省/州尺度上,加入种植结构和耕地比例指标。我国的作物种植结构主要通过GVG系统由田间采样获取,美国和加拿大等国的作物种植结构由主产区线采样抽样统计获取。由此可精确到省级玉米、水稻、小麦和大豆等作物相关信息,具有较高的预测精度。

3. 预测结果较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预测指标实行全球验证。Crop Watch利用全球28个研究区的地面观测点及中国2000多个样方的作物单产调查数据,对各农情遥感指标及产量预测进行验证,及时纠偏。二是产量预测结论清晰、准确性较高。从近几年的监测报告提供的预测与事后的真实产量验证看,Crop Watch的预测结果具有较高的可信度。根据Crop Watch2015年5月的预测,全球玉米、大豆全年产量同比分别下降1.3%与1.1%,水稻与小麦产量同比增加1.0%与0.9%(吴炳方等,2015)。

4. 边际成本较低。传统农情信息获取是以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为对象,采用统计抽样方法,依赖庞大的调查队伍、选取观测点以及购置监测设备等支出,信息获取成本高、时效性差、覆盖范围小。普通企业很难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构建农情信息网络。借助现有的气象观测网、遥感监测体系,只要长期监测和统计预测,农情遥感监测系统可以与往年的作物播种情况和生长形势的监测结果进行对比,准确反映粮食生产形势,能够以较低的边际成本为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企业提供农情信息服务。

5. 灾情监测方面优势明显。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全球极端气象灾害仍可能延续多发、频发、重发等趋势,农业生产可能出现大幅波动。20世纪90年代全球极端气象灾害比20世纪50年代高出5倍以上。遥感技术是目前多尺度旱涝监测最有效的手段,能够及时获取旱涝灾害的强度、影响区域等信息,并结合作物生长不同阶段评估灾情对产量的影响。比如厄尔尼诺(El Ni?ko)和拉尼娜(La Ni?ka)现象,目前主要通过监测相关观测区域海温和南方涛动指数(Southern Oscillation Index,SOI)进行预警,但无法实时跟踪其影响范围、持续时间、作用强度等。相对来讲,农情遥感能够密切跟踪监测其发展态势,并及时修正对农业产出的预期。

三、 加强农情遥感技术应用,提高"三农"金融服务质量

气候不仅是气象领域的研究内容,也是影响经济的重要因素。1998年美国前商务部长William Michael Daley在美国国会作证时指出,美国经济中至少有1万亿美元与天气密切相关。农业受气候的影响最为直接,包括涉农金融机构在内的相关部门都应该重视气候问题。借助最新农情遥感技术,能够不断提高对全球主要农产品产量和价格的研究和分析能力。

1. 高度重视农情信息工作。金融机构普遍认为气象方面的研究预测是气象部门的事,与金融的关系不大。2014年以来的厄尔尼诺事件,正在对全球农业生产造成巨大影响,但涉农金融机构并未充分考量这一事件冲击。从某种程度上说,金融领域仍将气候因素视为外生变量,缺乏对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和经济影响的定量分析和动态评估的意识和能力。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种养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培育,农业逐步成为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的行业。调查发现,种粮大户因不掌握气候信息而导致巨亏的例子比比皆是。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已不仅局限于信贷、结算等传统领域,对气候信息支持、农产品价格预测、农业风险整体解决方案等智力密集型服务的要求日益增长。金融机构应及时挖掘客户需求,持续加强气象相关研究并提供相应服务。培养一批既精通农业气象又懂农村金融的复合型人才,能够深入研究气候与收成、产量与价格等变量的关系,以及农业灾害的影响程度与涉农贷款不良率的关系,并开发相应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

2. 推动金融机构与气象、遥感等相关部门合作。目前国内提供农业气象服务的机构主要有中国气象局等。中国气象局提供的农业气象产品涵盖大气监测与预报、气候监测与评估、生态与农业气象等领域。其农情信息来源既有气象和遥感卫星,也有完备的本土地面观测网络,农情数据可靠,但缺乏对全球范围的作物长势监测产品和基于遥感的作物产量预测。Crop Watch系统自1998年建立以来,经过不断改进和提高,并大量融合了大气科学、农业气象学等相关成果,监测精度和范围大幅改善,建成了系统的农情分析体系。目前,我国是国际上少数几个开展全球农情遥感监测的国家。Crop Watch已与欧盟的MARS、美国的Crop Explorer系统并列为全球三大农情遥感监测系统,成为地球观测组织/全球农业监测计划(GeoGLAM)的主要组成部分,并为联合国粮农组织农业市场信息系统(AMIS)提供粮油生产信息。建议涉农金融机构加强与中国气象局和国家遥感中心合作,争取人员和技术支持,在Crop Watch的技术框架和分析方法基础上构建适合自身的农业产量分析和预测架构。

3. 加强农情信息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长期以来,“三农”金融风险管理主要侧重客户和行业等纬度分析客户的财务能力和风险状况,并作为信贷投放和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对气候信息的分析应用较为薄弱。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分析体系,难免影响风险管理效果。有必要加强大气候、大环境的研究和运用,在客户分析、信贷决策中适当提高气候信息的权重。可以考虑根据农情预测有选择地投放信贷资源,将更多涉农资金投向气候条件好、收成理想的区域和经营主体。尽快建立基于厄尔您诺和拉尼娜等全球气候周期及暴雨等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和干旱、洪涝等重大天气灾害的预警体系,实时跟踪监测受灾程度和范围,并采取应对措施,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保障银行涉农贷款安全。

此外,农业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和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组成部分,面临严重的道德风险,灾害损失难以评估,保险责任难以确定,理赔工作难度大、成本高等技术性难题,金融机构在涉农保险创新、气候金融产品开发等方面积极性不高,甚至有畏难情绪。利用农情遥感监测技术“快速、独立、直观、客观”的特点,可以迅速、准确的估算灾情面积,确保保险业务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提升农业风险管理能力,防灾减灾能力,提高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核。

4. 提高全球农产品市场的话语权。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博士曾深刻指出,控制了粮食,就控制了世界上所有的人。近年来,农产品金融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农产品价格已不简单受供求规律的影响,相关金融机构已成为国际农产品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定价者。华尔街的投资银行、对冲基金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大肆投机粮食市场,开发复杂的金融衍生品(如温度指数期货、霜冻指数期货等)并影响价格走势;四大粮商等控制全球粮食产业链的传统力量在现货和期货交易市场两边下注,有的粮商直接成立对冲基金,专门从事粮食炒作。影响粮食供求的气候信息,大到厄尔尼诺、拉尼娜等全球性气候现象,小到粮食主产区的局部气候灾害,都可能成为粮价涨跌的推手,小事件引发粮价大波动的蝴蝶效应屡见不鲜。我国涉农金融机构,应在及时获取全球农情信息的基础上,加强国内主要粮食企业合作,提高在全球粮食市场的影响力。一是积极争取全球粮食定价权。作为全球重要的农产品净进口国,中国需求已成为部分农产品价格波动的重要因素。根据农业部的数据,2014年我国粮食进口总量约1亿吨,其中大豆进口达到了7 140万吨。国际粮价波动已成为中国粮食安全的重要影响因素。可考虑推动有关方面密切合作,通过适当的策略、产品和渠道,降低农产品进口的价格风险。在能力和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国内金融机构可与国内粮食巨头(中粮集团、中储粮等)及气象服务机构合作成立农产品交易机构,适当参与粮食衍生品交易。二是吃透全球粮食金融化问题。有必要深入研究西方涉粮金融机构的操作手法和运作模式,评估农产品产量预期、能源价格、天气变化、气候灾害、运输风险等对价格走势的影响路径,并采取适当的应对策略。三是及时农产品相关报告。农行等主要涉农金融机构应借鉴全球先进同业的做法,加强气候和农产品市场研究,定期或不定期面向全球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等主要农产品分析报告,提高市场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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