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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发展乡村文化?完全依靠政府加大投入,像城市文化建设那样修建图书馆、群艺馆、大剧院、电影院等,在现阶段是很难做到的。最近,我们在成都一些乡镇调查发现,为精简机构裁员,不少乡镇文化站被合并,文化站工作人员也被裁了,公共文化事业设施不够健全,有的镇电影院成了危房。我们相信,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幅度提升,在完善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的同时,国家将会加大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彻底改善和提高农民的文化生活质量。但在目前国家对农村文化建设投入较少的情况下,我认为,绝不能“等靠要”,而应抓住国家加速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机遇,积极推动乡村文化走上产业化道路,利用乡村文化资源优势,改变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格局,把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资源转变为文化资本。乡村文化产业化将会改变传统第一产业(种植业、畜牧业等)的经营观念和产业格局,扩展农民职业内涵,农民不仅可以耕田种地,而且可以从事文化旅游、文化服务、民间工艺加工、民俗风情演展等第三产业,使农民的社会身份发生深刻变化。这不仅可以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劳动素质,调整和优化乡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增强乡村市场竞争力,而且将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
文化产业在乡村的发展和壮大,是富有超前战略意识的举措。中国乡村文化资源异常丰富,从总体上审视,是尚未开垦的处女地。承载千百年历史文化积淀的乡村文化,显示出无比诱人的文化韵味。它与现代城市文化形成了强烈反差和对比。这正是乡村文化吸引城市市民和异地游人的地方。如果我们在地域性、个别性、差别化方面整合乡村文化资源,予以优化配置,就能形成市场竞争力和文化竞争力,打造出独特文化品牌。
中国乡村的历史变迁、历史人物、神话传统、民间故事、民间艺术、民间工艺、能工巧匠、竞技游艺、民俗风情、村寨文化、园林艺术、民居艺术、古镇风貌、祠堂庙宇、乡村教育、风味餐饮、生活智慧等等,保存着中国农业文明的文化因子,展现出极具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文化价值和文化魅力。我们在发展乡村文化产业时,首先应对这些资源进行盘点梳理,摸清家底,做到资源清楚,然后按照优先发展原则,对具有浓厚文化特色的资源进行产业转化;对一般性的具有生长可能性的文化资源维持伏,不宜匆忙开发;而对那些非转化资源予以有力保护,绝不能破坏性开发,以确保乡村人文生态的平衡。对这三种资源分门别类和科学开发,有利于乡村文化事业的建设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乡村文化产业持续健康推进,有利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传和发扬。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现代传媒信息、现代生活方式不断进入乡村,农村和小城镇民风的民俗正在逐渐消逝。这一方面,让农民享受到了现代物质文明成果,是全社会整体进步的必然趋势;另一方面,乡村特色文化也会因民俗风情的失落失传而失去独有的文化意味。因此,我们在发展乡村文化产业时,应有意识地对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民俗风情进行现代性改造,吸收传统民俗文化中科学有益的养料,培育村民们的文承传意识,开展民俗风情演艺,吸引社会公众前来参与体验。在这一过程中,绝不能把农村落后现状等同于原生态文化,把原汁原味当作文化底蕴而不按照现代人的心性需求和审美观念来加以改良改革。因此,乡村文化产业发展不是和盘托出某种文化资源,而是按照现代产业生产要求和规律,根据文化消费市场的变化,精心呵护乡村文化,精心打造乡村文化,精心发展和丰富乡村文化。
当中华文明还处在襁褓中时,作为萌芽状态的书法艺术便诞生在华夏母亲的摇篮里。古老中华在文明进化之初期,由结绳记事的蒙昧时期到仓吉造字文化文明的转化,即根植了书法艺术惊人的智慧与灵根。据唐代张怀王灌《书断》记载:仓吉“博采众美,合而为字”,仓吉独具慧眼拮取自然之美造出文字,这叫作“依类象形”,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把古人造字方法归纳为六种,称为“六书”。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象形文字象图画一样再现自然,记载自然,传替自然信息,这种象形之美,就是中华书法艺术的美的萌芽和灵根,是先人书法美的伟大创造。
《汉文字是书法艺术的载体之本源,象形与会意是传统书法的艺术本源,汉文字以象形、会意为特色,在尔后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变化万象,起源于象形意义的中国初期古文字,“形无定体,笔无定画”,至小篆经省改,才出现形体方整、笔画圆匀的定型化书体,但仍保留形象痕迹。经过汉代隶书的变化以后,汉字由繁复的象形文字,趋向于符号化、抽象化、简笔化,但它的象形性质依然存在,又如鲁迅所说:“将形象改得简单,远离了现实。篆字圆折,还有图画的余痕,从隶到现代的楷书,和象形就天差地远。不过那基础并未改变,天差地远之后,就成为不象形的象形字。”(《门外文谈》).可见中国书法艺术源于无法,变而有法。创新是结于有,起于无,又承于有,变于无。但万变不离其综,象形与会意的艺术本源没有变,汉文字的载体本源没有变。这是其他语言文字所不能比拟的。“象形”或“不象形的象形”,是汉字最基本的特点,也是继承与发展传统书法艺术最重要的、最核心的内容和规律。
那么如何对待书法艺术继承传统与创新的关系呢?笔者认为:传承和创新是书法艺术发展历史过程不可分割的链条,继承首先是对先人书法艺术创新精神与成果的继承。
提倡尊崇优秀传统,必须解决继承什么?如何继承?笔者认为继承书法艺术的优秀传统,首先必须继承先贤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成果,这些是先贤书法艺术智慧的结晶。只求复写传统的“传统唯美主义”或脱离优秀传统“创新”的“流行主义”对发展书法艺术都是偏颇的、畸形的、是不可取的,先贤探索的书法艺术发展规律和创新成果是传统书法的灵魂。没有创新就没有传统,优秀传统是创新的结晶,创新是传统的发展。只有深刻认识传统书法艺术发展的规律,才切身感受到创新才是揭示传统书法艺术经久不衰的发展规律的精髓所在。
继承传统,在于推陈出新。创新更是渐进中继承,继承中的变革。如石鼓文是上承西周金文的精粹,下启秦代小篆的楷模,被后人誉为“书法第一法则”,至今仍引人入胜。大篆、小篆、隶书(如前)都有其传承与演变的轨迹,小篆都是中锋、藏锋用笔、线条挺劲圆匀,富于立体感,结构整齐对称,它把庄严凝重与舒展自如统一与于崇高肃穆的气度之中,在书法艺术上折射了封建中央集权威严统一的特征,这是秦篆反映的时代精神。“隶书”作为书法史上一个伟大的变革。汉朝“汉承秦制”“秦篆汉隶”,汉朝隶书发展逐渐定型,与此同时草、行、揩都逐渐从隶书中演变出来。民间习隶书的热情蔚成风气。定型后的隶书彻底消灭了汉字的象形形态,造成了汉字形体的巨大变化。汉隶脱胎于篆书又大异于篆书,是从笔画到结字方正平直化的新书体。汉隶具有波、磔之美,创“蚕头”、“燕尾”笔法,用笔方、圆、藏、露诸法齐备。同时它又为未来书法艺术的发展前景开拓出广阔的前景,为后来的草书、行书、楷书的产生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可见真正意义上的创新,是传承基础上的创新,继承也是创新基础上的继承。书法艺术的发展史本身就遵循着揭示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史观。
流行书风该如何认识啊?笔者认为流行是传承和创新结合、推进社会文明的结果,流行书风无论从风格上还是从技法上都是深受社会欢迎的书法艺术极至之法,流行则是传统与创新的交融会合的“贝多芬交响曲”。历史上流行书风是因其释放了书写的效率,拓展了美的视野,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方能千年流行。根据社会生产生活需要去创新与发展是书法文化的生命。流行书风是适应社会生活需要而为社会广泛接受和喜爱的创新书体书风,脱离社会需要虽标新立异,矫揉造作、即使名噪一时,但终归不能“万紫千红总是春”。书法艺术流行数千年无一不与适应社会发展,满足社会需要结下深厚的根源,格调高古的甲骨文取代结绳记事适应人类蒙昧向文明的起步,小篆适应中华一统的文化文明的需要,是中华大地迈出了书同文的坚实脚步,隶书、草书都顺应了社会生产生活的书写便利解放生产力的需要,“草书损隶之规矩,纵任奔逸,赴速急就因草创之意,谓之草书。”其后产生于汉代的草书,西汉黄门令史游作《急就章》,东汉章帝甚喜爱,因而名“章”草,章草传承了隶书的笔画形迹,仍有波磔,字字独立不连,实际上是隶书的草率写法,杜度、催瑗便是东汉章帝时代闻名的章草书法家,汉末张芝传承章草又进一步“草化”,将上下字的笔势牵连相通对偏旁作了许多省略和假借,而创今草。张旭,怀素将书法艺术的创造性“心灵之音”得到神灵极至的发挥。通观古今流行书风无一不是传统与创新相交融的结晶。
党的十六大以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尽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经济基础、体制环境、社会条件的深刻变化和互联网等新兴传媒的出现,使得我国文化领域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给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带来了新的严峻的挑战。
一是我国文化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完全适应,文化在推动全民族文明素质提高中的作用还亟待加强,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还认识不够。二是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突发性事件增多,对宣传舆论引导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三是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凝聚力、战斗力亟待加强,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特点更加明显,网络管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四是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更为紧迫,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任务繁重。五是文化产业规模不大、结构不合理,束缚文化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需要进一步增强。
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对策建议
新时期,要在总结继承十六大以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党的领导,转变工作思路。一是各级党委必须把宣传思想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坚持用一元化的指导思想整合和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工作紧紧抓好。二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体制。各地区各部门党委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形势、负起责任,抓紧抓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确保意识形态领域不出问题。三是建立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良、熟悉宣传思想文化规律和特点的工作队伍,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供队伍和人才保障。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基层群众。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践行“三贴近”原则,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做到最基层,做到广大人民群众之中去。只有这样,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才能做到根深叶茂、活力四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强化阵地意识,拓宽宣传载体。要牢固树立阵地意识,不断拓展宣传思想文化阵地,不断尝试和运用新的载体,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媒体宣传工作格局。一是巩固发展已有的思想文化阵地。做大做强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引导,充分发挥都市类报刊发行量大、受众面广的优势,使之成为正确引导舆论的重要力量。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形成完整、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二是抢占新兴宣传阵地。主动运用和管理好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办好重点新闻网站,丰富宣传内容,拓展服务功能,形成网上正面舆论强势。尤其要支持重点新闻网站加快发展,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性网站和特色网站。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等的引导和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密切关注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新动向,尽快熟悉并运用信息传播的新技术、新业务,使之成为互联网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
这一领域的调查村落有三都水族自治县水东片区、荔波县瑶山乡、平塘卡蒲毛南族乡、惠水县绿水苑村和长顺县马路乡等。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村落已经开始现代化进程,不仅表现在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现代化,也表现在建筑方式的现代化。从纵向角度看,很多村落里的传统建筑基本上被钢筋水泥的西式楼房代替,50年以上的木结构建筑损毁严重。从横向角度分析,传统木质、石质古建筑保存范围小,多零星分布在现代建筑群中,建筑面积不大。如卡蒲乡乡治所,存在较小的一片传统木结构建筑群,有一定的艺术价值。但在其周围,密布着仿古式现代建筑和西式楼房,影响了村落整体审美观和民族气息。在卡蒲乡下的众多村落也或多或少存在着影响整体布局的现代建筑。又如摆金的绿水苑广泛存在着村民拆旧房材料建新房和马路的现象,笔者在考察中就发现一块雕刻精美的石碾成了铺路石。这就亟需当地政府制定规划进行指导。
(二)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总体上来说,南部黔南州民族文化保存相对完整,但和其他地区一样,存在着消失的危险。笔者认为其现有优势主要有:种类繁多:南部地区现有平塘打猴鼓舞、马尾绣、水书、端节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也有其他各级和没评上级别的民俗。这些民俗技艺涵盖了表演艺术、传统工艺美术、传统节日和祭祀仪式等民俗领域,可以说这一地区的民俗种类繁多,是非遗的“富矿”。分布面广:各县均具备丰富的、能体现当地民族文化气质的非遗,很多乡镇也或多或少保存着相关的自然、历史遗产。价值突出:这些民族文化能体现当地人较高的艺术水平和审美情趣,具备较大的科学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如三都的水书对先秦时期的历史研究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马尾绣、新塘(平塘)苗族服饰技艺、摆金(惠水)苗族服饰技艺等传统织造技艺对现代纺织技术的提升和创意设计很有助益;端节对加强族群团结、维护社会和谐、强化民族意识和提高民族自豪感具有较大作用,至于其他的民族文化也具有特定的价值。经过调查,笔者同样发现当地的民族文化遇到了不小的危机。具体表现在:传承人年龄老化,后继乏人:以长顺县马路乡地戏为例,现有的传承人年纪普遍在四、五十岁以上,而年轻人由于多在外打工,学习的机会不多,地戏遇到后继乏人的困境。一些地方保护意识淡薄,重视申报和开发,忽视保护和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同样是在马路乡,有一座朱元璋时期修建的“贞节牌坊”,是皇帝为表彰马路黄氏终身守寡养育子女而立,并且当地至今还有关于这一事迹的历史传说。令人遗憾的是,这一古迹已经被人涂上了厚厚的油漆,使得牌坊面目全非。据笔者了解,该县某部门认为古迹年久失修,故在上面有文字和图画雕刻的地方涂上油漆,以凸显古迹的“辨识度”。民间文学所依存的自然遗产失去本来面目,就会影响民间文学的活态存在。附近的马路乡村落,具有深厚历史底蕴的屯堡建筑也正遇到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而重建房屋所带来的大面积毁灭。在牌坊旁边,当地政府则努力打造民俗大舞台,进行商业开发。村落民族文化的整体性遭受破坏而进行局部的开发显然是不现实的。法律法规建设的步伐与非遗保护工作的紧迫性不一致。田野点的居民虽然对民族文化保护的认识程度不同,但都还是强调必须加强对其的保护。可是,一旦涉及到法律层面,多数人是一无所知,不知国家层面的法律,也不知地方上的法规,更不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文化。同时,南部黔南州现有的很多非遗保护工作不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除了三都水族自治县出台了《三都水族自治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和《三都水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外,其他县基本没有与本地实际相对应的、可行性强的地方性法规对非遗进行保护。另外,管理资金和人员不足的困难普遍存在。
(三)民族旅游发展状况
从整体来看,黔南州的旅游还处于起步阶段,主打“喀斯特”和“民族风情”两张名片。但很多有特色的民族文化和景点还处在“养在深闺人未识”的状态,而在旅游这一板块,南部的荔波无疑是发展最快的,但还是起步较晚。旅游发展的滞后是一种劣势,说明政府、商界、学界、社会团体等层面还需要做很多工作。但这同样是一种机遇,因为“滞后”为以后的发展留下了较大的可发挥空间。南部黔南州的民族旅游事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表现在:旅游开发度不高:一些较有特色的民族文化还未进行针对性强的开发,民族风俗、民族建筑、人文历史景观、自然遗产等相对处于开发初期,欠缺知名度,分布多偏远、分散。如瑶山、掌布等村落离交通发达区域就很远。不少景区内外管理有限,配套落后:以掌布风景区为例,笔者在2个半小时的考察中就遇见三起争吵事件,两起是游客之间的踩踏,另一起是游客与景区保安的门票纠纷。而景区工作人员对这些突发事件的处理不及时,更未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样在旅游行业发展速度较快的荔波,国庆期间也出现了因客房爆满和大幅涨价导致游客打地铺和搭帐篷的情况。在荔波瑶山等新开发的民族旅游地区,当地基本上不能提供住宿,游客只能回荔波解决,而县城的客房数量未能完全满足游客需求。民族风情旅游开发意识有所欠缺:以卡蒲毛南族风情园为例,国庆期间有散客自驾游到访,他们想观看毛南族的打猴鼓舞和其他民族文化,结果发现园子内除了几个业余“客串”的讲解员外空空荡荡,最后只得走马观花一番而去。这说明民族旅游的深度开发、梯度开发还是很有必要的。
二、民族文化保护发展的建议
从以上论述来分析,南部黔南州的民族文化总体保存较好,但在古建筑和传统村落、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民族旅游发展等三个方面存在不足。笔者在调查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关于该地域相关事业发展的思考,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古建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青岛泰之认为:“古村落、城镇和城市属于历史文化遗产群落,它们是一个特定的历史文化发展的珍贵的有形见证,反映了在某一地方居住的人们的文化、哲学和审美价值的演变过程的连贯性。与考古遗址和废墟相比,历史文化遗产群落是活态的遗产,人们在传统的物质环境中继续从事其日常生活。换言之,就是传统的生活方式、价值体系以及空间结构得以延续,而不仅仅是单体建筑。”因为古建筑和传统村落对印证中华文明的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和财政部等部门分别于2012年12月和2013年8月联合公布了第一批和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13年10月17日,国家新闻办举行新闻会,发言人赵晖明确指出:如果有传统村落的地方,要把这些村落保护好,要避让开,不能因为城市要开发、要利用把这片拆掉,即“禁止拆建”。传统村落的保护路径多种多样,结合南部黔南州的实际,笔者认为有两种保护思路:一种是集中整体保护,以平塘卡蒲毛南族乡为例,虽然在乡治所存留的传统结构建筑群规模不大,但仍有整体保护的价值。所要采取的就是:一是由住建局和有资质的科研机构对古建筑逐一进行登记造册,确立禁止拆建的建筑群。如果拆除或改建老屋必须征得当地政府和文物部门的许可。二是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木质古民居的修缮保护,重点整修屋顶、房梁等部分,在修旧如旧的基础上保存建筑群的原真性。对已存在于古建筑群中及周边的现代水泥建筑则尽可能保持经过仿古设计,并融入古建筑群中的整体风格。允许和鼓励村民在古建筑外按照仿古设计修建现代住房,也鼓励他们尽可能地采取古法木质建筑技艺。三是由平塘县非遗中心等部门对卡蒲毛南族传统建筑技艺进行普查,摸清当地人在选址、选料、修筑、工匠组织、后勤保障、建筑禁忌、仪式等方面的地方性知识,整理成文本和音、视频资料并登记归档,为以后相关研究和当地古法仿建做准备。四是保护古村落不只是保存古建筑,还要保存当地的传统文化。如果要在村落保护和旅游开发之间寻求平衡点,笔者认为可以开辟村落旅游。游客可以参观传统民居,与村民同吃同住体验生活,领悟杆栏式建筑的魅力,这种方式能带动农家乐旅游的发展。当地还可以加大投入,在民族风情园定期定时举办原生态的毛南族民俗展演,重点展示国家级非遗毛南族打猴鼓舞及毛南族山歌、婚嫁等民俗,并寻求与观众的互动。只有这样才能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另一种保护模式是异地保护,主要面向村落传统建筑规模不大、分布散乱和损毁严重的情况。以马路乡为例,当地政府欲在青山村贞节牌坊边打造民俗大戏台以发展旅游业,但青山村现有的屯堡建筑已经不多、分布散乱,很多古建材已经被村民建新居挪用。如果要修建民俗大戏台以发展旅游业,较理想的方式是先由政府出资从无力对房屋维修的户主处收购古建筑(当地无力维修老屋的住户较多),然后文物部门对每一块砖、每一根木头编号登记造册,最后拆卸到戏台边号选址按编号重建。这一构思曾在三峡工程建设时进行的张飞庙搬迁活动中得到很好地实践。同时,政府出资收集居民家中的历史遗物陈列到重建的古建筑中。重建的古建筑可以作为商业用途,如仿古的茶肆、酒馆、土特产店等。关于牌坊政府应组织文物部门对被损毁的牌坊进行修复,确保修旧如旧。如此一来,古建筑、大戏台、古道和古牌坊形成集群效应,游客既能观赏民俗的展演,也能从古建筑中体会屯堡文化。将古建筑异地重建从而“抱团”重现整体优势,这就是异地保护的思路。
(二)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之路
虽然南部黔南州非遗的保存和发展有其优势,但其传承保护方面的困难始终要解决,相邻的黔东南州在这一领域做得相对较好。如果结合其他地域保护的经验,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年长的非遗传承人实行抢救性保护,积极培养年轻传承人。
非遗的传承必须做到“以人为本”,对于年事已高的非遗传承人,政府可以通过科技手段延续他们的生命。黄永林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征是以人的个体或群体世代相承的活动而传承,一旦人的个体或群体活动终止,它也就消失。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与对传承人生命的保护是同步的。”学术界对其所掌握的地方性知识进行抢救挖掘,通过访谈、文本分析和参与观察等手段获得更多的田野调查资料并进行录音、录像、文本等方面的记录以备以后的相关研究。对于年长但身体状况尚可的传承人,从政府层面来说,政府应多关心他们的衣食起居,适当给予补贴保障其基本生活。如果财政上有困难也可以采取颁发“民间工艺美术大师”、“民间戏剧大师”等荣誉证书,以期提高传承人的产品和表演艺术的潜在经济价值。政府和机构也可以适时安排传承人外出参加非遗的展演、交流和研讨等活动,提高他们知名度和荣誉感;鼓励传承人培养青少年传承人,鼓励农民在闲暇时参与非遗传承,对参与非遗传承的学习者进行适当的补贴。学术界对学习者进行相应的指导,协调和沟通传承人和学习者的关系,解决他们的困惑,保证非遗的活态传承。
2.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保护与开发本来就是一种矛盾。南部黔南州的非遗要充分发挥其文化资源优势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就必须将其保护好、管理好。保护非遗还得靠地方政府文化自觉,这是最重要的保护主体,所能产生的正面效果远远大于学界、商界和新闻媒体界。政府可以组织专家学者对南部黔南州的非遗进行再确认普查,编制非遗名录,然后依照普查结果按非遗重要性分类管理,加强保护。只有政府意识到非遗的保护和管理是申报和开发的基础,这样才能正确处理保护和开发的关系。
3.建立符合整个黔南州实际情况的地方性非遗法律法规。
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先生认为:“立法保护是根本性的保护,只有健全的立法保护,才会使行政保护、财政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得到保证。”政府再在确认普查的基础上编制地方性法律法规,咨询省内外的专家学者,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为蓝本,按照非遗的九大门类和社会各界的作用编制整个黔南州的非遗保护法规。明确职责,分步实施,依法保护黔南州的非遗,促进黔南州的非遗保护和发展。
(三)民族旅游的发展
南部黔南州的旅游事业虽然发展迅速,但由于起步晚的原因导致其存在着开发度不高、景区内外管理和配套落后以及民族风情旅游开发意识欠缺等三大问题。按照笔者的思路,可以尝试采取以下的策略:一是政府对南部黔南州的重点旅游规划区域加大宣传力度,按照黔南州政府的“一圈两翼”部署,主要在广东、广西、贵州、重庆、湖南和四川等相邻区域进行宣传。在宣传的同时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强化景区管理,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保障旅游者的吃、住、行。笔者建议:作为黔南州最具知名度的荔波景区,可以学习凤凰的经验,采取收通票制度。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很多游客只会去大、小七孔而不会选择去水春河、茂兰和开发中的瑶山等景区。其原因有三:其一大、小七孔知名度比其他景点高,游客不愿去他们不熟悉的景区;其二荔波地处三省交界之地,缺乏便利的交通,游客到来时耗费太多时间,他们参观完主要景点后就只能赶时间回去;其三景区离县城较远,游客吃住却只能在县城解决。荔波县城因为住宿条件跟不上旅游业发展速度,导致游客住宿花费太大。当地普通旅馆的双人标间暑假多为280元以上,单间为180元,而某四星级酒店双人标间则最少为320元,黄金周和法定节假日期间游客的住宿费更高。如此窘境间接拉低了游客旅游期望值,导致他们为赶时间游完主要景点就匆匆离去。如果采取通票制会连片带动整个荔波的旅游点,因为通票包含了荔波所有的景点,直接刺激了游客游览完大、小七孔后去其他地区旅游的愿望,这样能更好促进荔波旅游业的整体发展。当然荔波在实行通票制的同时也要完善软硬件配套设施建设,降低游客旅游成本,提高单位游客游览时间,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荔波旅游的发展。如果通票制实施顺利,可以将这一经验扩展到整个黔南州甚至贵州省,实现全州、全省一票制旅游。这是一个可能性选项,毕竟四川已经发行过“一票游四川”的金熊猫卡。二是将民族风情与自然风景有机结合。在风景区设立富有当地特色的民俗展演,例如掌布喀斯特风景区在国庆期间安排了布依八音表演、荔波安排了民族风情展示。如果实现景点民俗展演的常态化,常年让游客领略黔南州民族特色,则会很好地带动非遗的保护和旅游业的发展。在内容安排上,可以设置民族歌舞、民族书画(如水书)的表演和拍卖、体验式互动或者能满足游客猎奇心理的活动。而对于端节等特定地域、特定时段的文化空间,政府可以通过宣传手段让游客提前知晓该活动的主要情况以便积极参与。同时开辟体验式旅游,鼓励本地居民在活动期间有偿接纳游客,后者在体验地同吃、同住、同劳动。这样也能获取经济利益,也能打响文化空间旅游知名度,还能将非遗保护和乡野风景观赏有机结合。
2.制度文化发展状况的定量分析
如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传统和学校规模等,是一个有历史积淀且随着时展而时刻变化的文化。学校制度文化往往隐藏在学校的管理制度、管理结构、办学理念和传统习俗中(张磊,2008)。制度文化是所有师生幸福的来源,是保证学校整体高效运转的根本,一个健全合理的制度文化,会极大地促进高校在各个方面的蓬勃发展。问卷主要通过对学校各个组织机构满意度的调查来体现校园制度文化的发展状况,比较突出的方面有:奖助评定制度、课程选修制度、专业转换制度、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后勤服务制度。问卷从不满意到满意一共划分了五个等级,我们将不满意和比较不满意统一称为“不满意”,满意和比较满意统称为“满意”,介于两者之间的称为“没感觉”。本文主要通过满意度分析讨论两个方面(专业转换制度和奖助评定制度),进而推断出首都高校制度文化发展状况。数据显示: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高校类型对于学生专业转换的满意度差异显著,且不满意总数所占的比例为:“985工程”高校最少(26.6%),其次是“211工程”高校(31.2%)、公办高校(33.3%)和民办高校(31.9%),详情见表3。除了专业转换制度,上面提及的六个方面跟高校类型都有密切的相关性。在学业奖助金方面,2010年的数据结果显示:女生对于学生奖助金满意的比例61.8%低于男生的比例66.1%,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性别对于学生奖助的满意度差异显著。与之不同的是,2013年的分析结果显示:性别与学生奖助满意度无显著相关,即女生和男生对于高校奖助制度的满意程度没有差异,这种现象可能与这几年高校奖助工作的改善与提高有密切关系。值得指出的是,问卷中制度文化涉及的课程选修制度的满意度与性别没有显著的相关性,而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满意度、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的满意度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与性别有明显的相关性。其中,女生对于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的满意程度明显高于男生,原因有待进一步探究,详情见图1。
3.物质文化发展状况的定量分析
高校物质文化指由高校在衣、食、住、行、学等方面提供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高校物质文化是精神文化的承载形式,一定程度上反映学校独特的精神内涵。以文化视角看待校园的物质载体,就会发现其中重要的教育元素与课程资源(梁好,2014)。调查问卷中涉及物质文化发展的满意度的调查很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学习环境(图书馆藏书状况、自习室数量及环境、教学设备配备情况、学术活动和各类学术讲座等);生活环境(宿舍居住环境、食堂环境及饮食质量等)。通过对这些方面数据的整理分析,我们得出以下几条比较突出的结论:第一,物质文化方面的满意度与院校类型有非常显著的相关性。说明院校类型在物质文化方面还是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第二,除了教学实验设备的满意度与性别无关以外,其余都与性别有显著的相关性。说明男生和女生对于校园物质文化的感受存在差异,因此学校在物质文化建设中应该把性别感受差异考虑进去。第三,除了宿舍居住环境的满意度与独生子女无关以外,其余方面都与是否为独生子女有显著相关性。至于这其中的原因可能比较复杂,有待进一步探究。第四,与2010年的数据相比,2013年的数据中,女生对于宿舍的满意程度依然低于男生,说明女生对于宿舍环境的重视程度高。相反,是否为独生子女对宿舍环境的满意度几乎不存在影响。
企业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当今社会不仅是知识经济、网络经济时代,更是文化经济的时代,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文化力的竞争,企业文化已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强劲动力。企业文化建设也越来越受到众多企业的重视,但目前很多企业对企业文化建设的认识不足,企业文化建设中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忽视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虽然已经得到了多数企业的认可和重视,但也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其管理理念还没有转变过来,没有充分认识到企业文化建设对企业经营、管理与发展的重要意义,简单认为企业文化建设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在实际工作中,只重视技术、市场等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工作,忽视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处于简单的自然发展状态。
2、对企业文化建设的认识不足
一些企业长期以来,对如何做企业文化,企业文化的内涵包括哪些内容缺乏明确的认知,认为企业文化的实质和内容就是做一些公关宣传活动、广告推广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和职工的文化娱乐活动,而忽视了企业文化中最本质的部分,即企业理念和行为方式的确立与推广。也有的企业在做企业文化建设时,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视觉文化上,认为统一了着装,统一了企业的标识,做了形象设计和形象宣传,就是在做企业文化,使企业文化建设陷入了形式化、肤浅化的误区。
3、重视企业文化的设计,轻视对员工的教化
有的企业虽然设计了完整的企业文化体系,但仅仅热衷于把企业文化设计出来,展示出来,热衷于通过企业文化的展示改变企业的社会形象,热衷于让大家知道企业在做企业文化。而缺乏对员工进行深层次的教化,企业的精神文化没有得到广大员工的广泛认同和接受,没有转化为员工的群体意识和整体行动,没有把企业文化真正转化为企业的财富。
4、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随意性强
在工作中具体表现为:一是缺乏系统的规划设计。企业文化建设的目的是服务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如何将企业的文化力转化为企业的竞争力,需要将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结合起来,落实到企业的实际工作中去。很多企业各项工作都有年度计划,唯独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没有计划,工作开展的随意性很强,缺乏全面完备的策划方案和详细可行的长远规划。二是缺乏制度保障。企业的管理层对企业文化的重视不够,没有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来看待,没有把企业文化建设纳入日常管理活动之中,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缺乏一套完善和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
5、企业文化建设中忽视人的因素
一是忽视员工的参与度。有的企业认为企业文化等同于企业家文化,企业文化建设是对企业家文化的总结和提炼,企业家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主导者和中间力量,员工只需被动地接受和服从。因而企业文化建设中,多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缺乏自下而上的沟通和反馈,员工没有参与到企业文化建设中来,从而加大了企业文化推广过程中的阻力和障碍,难以实现预期的目标,难以充分发挥企业文化的影响力。二是忽视员工的发展。企业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既要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又要给员工一个很好的职业生涯。有的企业在进行企业文化建设中,忽视了企业中最重要的因素——企业员工,没有将文化建设的核心——企业员工作为文化建设的基础。表现在实际工作中重视企业精神文化的贯彻、推广,轻视员工的培训、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和规划。造成员工对自己未来的职业前途和可能达到的职位程度缺乏认识,失去了奋斗的动力。
6、企业文化缺乏个性特色
企业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来源于其自身的独创性。但企业精神文化建设中,企业往往缺乏对企业的发展历史,文化积累进行深层的剖析、总结和提炼,而是简单学习一些先进企业的企业文化,使企业文化没有表现出企业特有的文化色彩,没有真正的反映出本企业的价值取向、经营哲学、行为方式和管理风格,没有在员工心中产生强烈的共鸣。从而无法对员工产生强烈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无法使社会公众通过这些精神文化识别企业形象,产生对企业的认同与选择。
构建完整的企业文化体系的措施
针对企业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加强文化建设,构建完整的企业文化体系,具体的操作步骤与方法包括:
1、对企业的背景分析
企业文化要具有自身的个性特点,在进行企业文化设计时,就离不开对企业的文化背景、经营背景进行深层次的分析、研究。要了解企业的发展历程,熟悉企业的业务特点。要分析企业在文化建设方面曾经做了哪些自觉、不自觉的工作,对企业过去的文化建设工作进行SWOT分析。具体工作要细化,要仔细梳理企业在文化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每一项工作中目前还存在什么问题,存在的差距表现在哪里。只有做好了这些背景分析工作,才能使企业的文化建设充分显示出自身深厚的文化沉淀,体现自身的个性特色。2、梳理、提炼企业的核心理念
企业的核心理念的梳理、提炼是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重心,企业的核心理念要得到员工的理解、认同,对员工产生激励力,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分析企业的定位,提炼企业的愿景。很多企业在做愿景设计时,目标过空、过大,不切实际,主要问题就是缺乏对企业的定位分析。要在分析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自身的发展定位的基础上,明确企业的愿景。二是分析企业的经营特色,提炼企业的价值观、企业精神等。企业自身的经营特色是决定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价值观、企业精神等精神文化的基础,要避免企业精神文化的雷同现象,就要把这方面的工作做深、做细。三是分析企业的文化特色,探求企业需要什么样的文化。如某企业在长期的文化积累中,形成了“温馨的家园文化”的文化特色,这种家园文化的特色体现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对客户是一种大家庭文化,对客户要形成一种亲和力、吸引力和形象力;对员工是一种小家庭文化,对员工要产生一种归属感、自豪感和荣誉感。
3、理念强化
企业的核心理念总结、提炼出来以后,不能简单地停留在企业的文件中,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对员工进行强化,使员工做到“入眼、入耳、入脑”。具体工作可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一是召开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动员会。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关心和参与,召开企业文化建设动员会,就是要让全体员工认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营造一种人人参与的企业文化建设氛围,使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能够做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召开骨干员工座谈会,征求员工对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达一方式为员工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创造一个双向交流的平台,一方面使员工真正参与到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中来;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加强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和理解。三是VI系统执行操作。在建立和完善企业VI系统的基础上,可根据各业务单位的特点确定不同地点的展示辞条,完成企业理念的展示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作需要以一定的形式,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来体现和强化。推出VI导视系统,对外可以进一步传播企业的经营理念、服务理念,增强企业对客户的吸引力,完善企业的品牌形象;对内可以充分发挥企业文化的渗透作用,增强企业文化对员工的凝聚力,以文化力推动企业业务的持续发展。
4、认同消化
(二)做好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当前,我国基层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培养各层次群众文化在职人员,加强后备力量的储备,鼓励群众文化业余爱好者参与到群众文化工作中来,为群众文化的建设注入创新的力量。要做好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工作,还要不断创新人才培养的模式,改善群众文化工作者的作品质量和生活质量。尤其是对于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力量相对薄弱的农村地区,更要加强相关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保证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的质量。要划分不同区域组织定期的文化活动专业培训,对在职人员文化活动的策划能力进行培养和提高,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锻炼他们的组织能力,从而带动群众文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三)加强群众文化工作的创新意识创新是新时期群众文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只有创新才能更快地推动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的创新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是对运行机制的创新。当前,我国群众文化工作对运行机制的创新思路是,聚集优质的文化资源进行一体化领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参与,通过整合各种资源实现工作机制的转型,构建全新的科学合理符合新形势下群众文化需求的文化发展格局,在实现公共文化资源效用最大化的基础上解决群众文化机构的内部运行问题。二是基础设施的创新。基础设施落后一直是困扰我国群众文化建设的一个关键因素,完善并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是创新群众文化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城市在规划群众文化活动的同时要注重基础设施的更新换代,比如对公园及广场体育器械的更换和维修、新型运动设施的引进、增设广场舞场地等,通过对群众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带动周围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三是活动要创新。所谓创新就是要用新鲜的活动形式吸引群众参与,要结合当前形势下群众文化的特点,大胆创新文化活动的形式,比如可以利用我国传统文化节日端午、清明、中秋等组织赛龙舟、植树、踏青、赏月等文化活动。另外要大力支持新形势下广场舞的渗透和发展,引导广场舞娱乐群众,改善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进一步实现群众文化的多元化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中离不开文化的发展,而其中群众文化则是社会主义文化的基础文化,因此必须大力发展我国的群众文化事业,特别是对于那些优秀先进的外来文化也应予以汲取,毕竟优秀群众文化能够对于社会文明的良性循环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对于社会主义民族文化的宣传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意义,热爱祖国、团结友爱以及惩恶扬善、艰苦奋斗等都是优秀群众文化的精神主旨。因此群众文化应当力求其多元化发展,既要发展优秀的传统民族文化,又要发展新时期的雅文化;既要注重乡村文化的培育,同时又要积极推行城市社区文化的发展。
二、从人为本的角度来看待群众文化发展
群众文化的开展主要为了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使群众能够获得一种精神上的享受,因此在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时应该做到以人为本,也就是以群众为主体,组织者应该深入调查群众的业余爱好以及征求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意见和建议,这样才能保证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得到群众的欢迎。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文化活动也比较单一,其主导是政府,政府办群众看,就是这样的模式,但是尽管如此,因为当时群众自身的活动非常少,所以即使是非常单一的群众文化活动依然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市场经济时代的带来,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生活水平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群众对文化活动有了更高的要求,不再满足传统意义上群众文化形式,因此群众文化组织者应该做到以人文本,以群众为主导来组织文化活动,这样才能真正的体现出群众文化活动价值。要想做到这一点,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充分了解群众喜欢的文化活动形式,这样组织者在制定群众文化活动方案时,能够有的放矢,无论是活动内容,还是节目组织,组织都能够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安排,这样的群众文化活动一定非常有吸引力;另一方面,培养群众的兴趣,相关负责人应该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角度出来来培养群众的高雅兴趣,这些兴趣的培养应该从娃娃做起,比如某地开展戏剧进校园的活动等;平时也可以开展一些体育活动,体育活动通常情况下都比较轻松,也是人们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形式,能够充分的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还能够起到锻炼身体的作用。
三、从自身的角度来看待群众文化的发展
目前我国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通常都是政府拨款或者企业赞助,但是新时代的发展,群众文化活动不能仅仅依靠政府或者企业,而是应该从自身的角度出发,解决资金缺乏的问题。文化与经济本就是一体,经济的发展会带动文化,文化的发展会使经济更加的繁荣,因此在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群众文化应该找到与经济相对应的结合点,随着经济的变化,及时的做出调整,避免出现之后的现象,因为滞后现象越严重,越难以受到人们群众的欢迎。相关责任人应该找到群众文化发展的规律,根据这个规律做出相应的调整,抓住群众文化的重点与难点,与群众做好沟通,逐一解决遇到的问题。群众文化活动可以与经济活动相互结合,这样相关企业能够起到宣传的作用,群众文化活动也得以顺利的开展,群众文化市场也不再是简单的一个领域。
四、从市场与文化政策的角度来看待群众文化的发展
无论怎样开展群众文化活动,都要符合市场的要求,按照我国的文化政策去执行,只有满足这两者的要求,才能真正的组好群众文化活动。第一,应该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群众文化注重的是社会效益这是众所周知的,但是这并不影响其获取经济效益,群众文化应该在市场经济的引领下,在取得社会效益的同时,通过文化活动的开展获得经济效益。群众文化可以将其看作是一种精神产品,这种精神产品完全可以在市场的运作下获得经济效益,这不影响其在社会效益上所发挥的价值。第二,与文化政策相协调,文化政策是发展群众文化的关键,它是政府对文化实施科学化管理的一种行为。同时它是一个个国家、一个社会对文化所实施的战略性的布局。根据政府的文化政策总思路、总目标,我们要制定出一套经过实证分析、科学论证的群众文化发展战略来,使得群众文化的建设有目的、有规划、有效益的展开。当然群众文化发展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对群众文化现行的基础、结构、设施、人员、资命、投入作一番宏观的调查找出其发展的内在、外在要素及问题所在,方能根据整个社会、经济结构和事业结构变化作出相应的分析报告及发展模式的总体报告来,才能真正符合社会需要,才能与文化政策相一致。这样,群众文化才能有广阔的发展前途,才能找到自己的独特工作领域,才能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1前期交流阶段该阶段介于学生在知道将来所在学校所在专业甚至所在班级之后与班级正式形成之前的时间段,大约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准大学生需要通过对即将生活的新环境的提前了解来减少突然置身新环境中的不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让处于该阶段的准大学生只需简单的个人信息注册,就有很大的可能通过社交网络寻找即将在同一所高校同一个专业甚至是同一班级的同学。如果条件允许,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在入学前就可以见面。
1.2班级正式形成阶段新生入学后的第一次班会标志着班级的正式形成。班主任与同学们通过这次班会的正式见面与自我介绍相互认识,同时同学们还可以与入学前在社交网络中就已经认识的同学正式见面。此外,班主任在首次班会上传达自己的教育理念。
1.3班级制度建立阶段虽然在前一个阶段班主任就已经对班级制度做出一定的解释,但是班级制度的正式建立还需要班主任与同学们的共同努力。在班级正式形成后不久,班级成员相互之间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同学们迫切希望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班干部。在班干部的选举过程中,班主任由于全局观的考虑与主观因素的影响会倾向选择人格特质相匹配的同学担任班委,而同学们出于服务同学与锻炼能力等因素会自发竞选班委。因此班主任的权威与同学们的意愿需做出相应的妥协,由此产生第一届班干部。班干部协助班主任在学校规章制度的框架下与班级全体成员共同制定班级的制度。
1.4相互适应阶段在班级制度建立后,班干部将其付诸实施,由此班级进入相互适应阶段。该阶段与群体发展的五阶段模型中的动荡阶段类似。这一阶段班级面临三个主要矛盾:一是在班级发展的目标体系以及各目标之间的优先顺序的矛盾;二是班级成员对班干部的期望以及班干部对自身角色的理解上的矛盾;三是班级成员与制度本身的矛盾。
1.5班级文化形成阶段矛盾的哲学观点说明了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因此相互适应阶段的矛盾不会消失,只会不断发展或转化成新的矛盾。当这些矛盾达到一个均衡的状态时,班级文化随之形成。这时班级成员的目标、行为与意识形态相对一致。
2高校班级文化建设的引导策略
2.1前期提供正式的网络交流平台在互联网时代,利用好网络可以带来诸多便利,准大学生在入学之前会自发地利用社交网络结识将来的同学。从高校班级文化形成过程的第一个阶段出发,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建设“班级社交网络空间”(如QQ群),给盲目的准大学生提供一个前期交流的正式平台。关于此类信息在学校网站上,并且动态更新,可以让绝大多数学生在第一时间知道自己所在班级,从而加入到自己的“班级社交网络空间”。这样的正式的平台,既有助于准大学生们提前了解班主任、同学甚至任课老师的基本信息,消除或减少准大学生突然置身高校新环境的陌生感与不适应,又可以防止的准大学生或无关人员自发建设“空间”的盲目性与错误引导。班主任也可以提前对学生有基本的了解,对同学们进行合理引导,为日后的班干部选拔、活动开展等班级工作提供帮助。
在当下有关中国音乐文化与西方音乐文化是否具有可比性,中国音乐文化是否可走现代化发展道路等问题的争论中,“音乐文化”是一个被大家频繁使用的名词,但同时也是一个被误解,误用最多的概念。最为常见的误解之一就是将它的内涵等同于“音乐艺术”。在某些学者的言论中,“音乐艺术”与“音乐文化”常常被混为一谈,不加任何区分。于是便出现类似“音乐的现代化”,音乐价值的相对性等等一些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表述。
一、“音乐艺术”与“音乐文化”概念的提出
严格的讲,“音乐艺术”所指代的是一种特定的艺术形式,即由有组织的音乐所构成的听觉审美对象。对这种艺术形式的价值判断,尤其是审美价值的判断,无论是在不同的民族之间,还是在不同时代,不同流派之间,都难以形成一个划分高低优劣的统一标准,只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因此,在“音乐艺术”这个概念所限定的层面上,我们可以说:“音乐的价值是相对的”。
然而,“音乐文化”这一概念的内涵,已远远超出了“音乐艺术”所限定的范围。音乐文化包含音乐艺术,但却并非指音乐艺术。“音乐文化是多种性质不同、形式不同、作用不同的音乐现象的综合物”,他所指代是一些特定的文化现象,这些现象与音乐艺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们也有着自身的特征、性质和作用。总之,“音乐文化”是一个大的概念,而“音乐艺术”是一个较小的概念,我们不能用小的概念来涵盖大的概念,我们必须懂得,我们探讨的是“音乐文化”这个概念属下的诸多文化现象,而不是某种艺术形式的审美属性和艺术品位。
文化,按照广义,通俗的理解,就是指人类的创造,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音乐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它必然也是物质、制度、观念的综合体。从历史的,文化人类学的全部观点来看,审美价值是音乐文化多种价值中的一种,而不是其全部价值或唯一价值。因此,我们不能够仅仅从意识的,艺术的,审美的层面去看待一个国家的音乐文化,更要结合着物质的,制度的,观念的层面去看待一个国家的音乐文化。
二、中国音乐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音乐文化发展有着五千年的历史,到了二十世纪初期,音乐课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应用于课堂。但是,中国的音乐教育课程设置从近现代到如今近百年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已经不能适应当今世界音乐文化发展。这也就是说,中国音乐文化与当今世界上发达国家音乐文化之间存在着水平上的差距。
中国的音乐文化无论在物质的,制度的层面,还是在观念的,意识的层面,都没有能够适应当今世界音乐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没有能够充分的满足中国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以音乐教育为例:就物质层面而言,教育设施的匮乏,办学经费的短缺,师资力量的不足,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中国的音乐教育事业;就制度层面而言,中国的教育体制亟待改革,大量音乐人才的分布与流动极不平衡,一些专业音乐院系人满为患,而大量的音乐普及教育岗位则无人问津;就观念层面而言,音乐教育观念陈旧、闭塞、学术视野短浅、狭隘。以上三个层面是阻碍音乐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新音乐文化与传统音乐文化之间的摩擦
中国的音乐文化,需要在物质的、制度的、观念的各个层面上,全面地吸收和借鉴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成果,从而尽快跟上当今世界文明发展的步伐。现代化的音乐文化是开放的,其信息传播的快捷性,交流范围的广泛性,足以使任何一种传统文化中的人们带来各种新意的、富有个性的艺术形式。中国近百年来音乐文化的发展变迁事业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如果不向世界敞开国门,如果彻底拒绝现代化的进程,或许我们的音乐文化会保持更纯正的中国口味,会赢得那些喜欢异国情调的老外们更多地赞叹。但是这样以来,我们中国人就必须放弃发展的机会和选择的权利,我们就只能为别人去做传统的守护神,而不能为自己去做新文化的创造者。
当然,新文化的产生并不意味着必须将传统文化一概“淘汰”。举个例子来说,一对年轻人结婚,如用传统的拜天地,坐花轿的方式来举行他们的婚礼,这一举动显然有着传统的中国味道,从而得到旁人的赞美和羡慕。但是,假如一位家长不顾“婚姻自主”的原则,硬要按照中国传统的老规矩为自己的儿女包办婚姻,这就有理由遭到人们的反对。再假如那位先生还想效法旧时代“一妻多妾”的传统,要给自己添上几房“姨太太”,那么这一行为不仅要为已经“西化”了的中国人所不齿,而且还要受到国际法律的制裁。这个例子说明,传统文化中与现代文化不相抵触的东西,自然可以继承和发展,反之,便决没有不被割除的道理。
四、中国音乐文化发展道路探索
20世纪的中国新音乐是整个新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选择“新方式”来做事情,过生活的结果之一。“新学堂”的建立,“学堂乐歌”的兴起以及其成熟的发展,中国的无调性作品,中国的十二音作品的陆续出现,等等。所有这一切,均说明我们中国人“听音乐”,“做音乐”的方式有了明显的质的改变。这些行为令那些不习惯接受中国新音乐的外国学者感到费解。其实赵元任先生早已说得明白:“中西音乐有异,中国音乐有自己的‘国性’,只得保存跟发展。但我们中国人得在中国过人的日子,我们不能全国人一生一世只穿了一种学博物馆的服装,专预备你们来参观。”可见,那种要求我们中国人的音乐文化永远停止在1840年以前的想法不仅是不现实的,更是“不人道的”。
自宋代以后,中国音乐主要是以本土繁衍、变异的方式在发展。直到清末,外来音乐文化,尤其是西洋音乐文化与日本近代音乐逐渐传入,音乐由此兴起。而这种现象确实为中国音乐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知识经济发展加剧了东西方音乐文化的交融和碰撞。弘扬中华传统音乐文化、使中华文明在信息大潮中绽放异彩是音乐教育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电子出版物和远程教育的发展,东西方音乐文化将形成全方位的碰撞,民族音乐文化的历史命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一方面各民族音乐文化在冲突和融合中会增加统一和普遍性;另一方面,民族音乐文化教育的繁荣和生存面临着威胁。全球信息网络一体化极易使西方社会的人生观、价值观长驱直入。在这场以文化渗透为主要途径和手段的新的“世界大战”中,中华民族的文化、文明和社会价值观关系到国家的兴衰、统一的成败。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产力。中华民族有着强大的凝聚力和革命的英雄气概,中国人民有着坚强的意志和必胜的信念。为此,我们要主动出击、积极应战,大力开发音乐文化信息资源。将伟大的民族精神、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音乐文化信息送上国际互联网,使中华灿烂文化绽放异彩;激浊扬清,用中华文化抵御外来腐朽的文化的侵蚀,在我们民族的精神广宇里筑起思想文化的万里长城。
五、中国音乐文化发展伦理思考
但是,还有一些人反对将音乐纳入现代化进程,这类人被称为“文化相对主义者”。他们以“文化相对主义者”作为理论依据。在这里,我们应当看到,“文化相对主义者”原本是强调不同文化之间的平等,宽容,相互理解,尊重,各尽所长,共同发展。就这一点而言,我们应当赞同。但同时也应当看到,一些“文化相对主义者”否认存在着人类共同的价值观,否认人类文化发展的共性,否认社会历史进程的阶段性、规律性、否认生产力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对此,我们必需保持清醒的头脑,必须深入细致地分析,弄清那些文化现象以及这些文化现象的哪些价值具有相对性,共通性,普遍性,进而在中国音乐文化与西方音乐文化相比较中,分清哪些是“不同”的不同,哪些是“不及”的不同,决不能一概而论,人云亦云。
然而,一些信奉“文化相对主义者”的学者们却没有这样去做,以至于“文化相对主义”在他们的手上完全变了味,走了调,成为一种妄自尊大,盲目排外,抱残守缺,固步自封的借口。他们以一种对立的心态,来看待中西方音乐文化的相互影响,彼此通融的历史与现实,以虚无主义的观点来否定现代化对于人类文化的普遍意义。由此可见,这些学者手上的“文化相对主义”,其实只是,狭隘民族主义及“国粹”论的结合物,它既不新鲜,也不先进,用它来解释文化历史现象,或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必将造成观念上的混乱和行动上的失误。
总之,文化、音乐,都是为了人而存在的,20世纪的中国音乐文化首先是为20世纪的中国人民而存在。中国音乐文化朝向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是中国人民自主的,正确的选择,同时,也是21世纪中国音乐文化发展的必经之路。现代化进程给我们带来的是一种新型的、开放的,有生命力的同时也是在审美趣味上更加多元化的音乐文化。它是中国音乐文化与世界音乐文化之间完美的交融。中国的现代化任务任重而道远,而中国音乐文化的现代化则是整个社会现代化重要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之一。
参考文献
[1]中国音乐词典.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
二、民间故事
据藏文史籍记载,吐蕃政权前期的赞普们主要是凭借“仲”(故事)和“弟吾”(又音译为“德乌”)(谜算)和“苯”(宗教)来护持国政。换言之,“仲”即“故事”具有法律的功能,民问故事是藏族婚姻法律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经典作家恩格斯曾对民间故事作过高度评价,他说:“民间故事书还有这样的使命:同圣经一样培养他的道德感,使他认清自己的力量,自己的权利、自己的自由,激起他的勇气,唤起他对祖国的爱。”8在法律未产生以前,民间故事承担着维持秩序、规范行为的法律功能。藏族民间故事分为书面记录的故事和口头流传的故事两种。书面记录的故事主要源于《尸语故事》,它自印度传人藏区以后,大部分故事已被藏族化、本土化,散发着浓郁的藏区文化气息。口头流传的故事有原始观念的古老和社会现象的记实]。故事中蕴涵着丰富的藏族民间民俗文化,其中关于“藏族婚姻形态”的故事即为其重要的一例。《俄曲河边的传说》即为典型的“藏族婚姻形态”的故事。该故事的主要情节是:在俄曲河边住着牧马少年蒙白吉武和牧羊姑娘琼青尼玛,他们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两个的感情也日益增加,但姑娘的母亲却嫌贫爱富,将姑娘嫁给了一个远方的商人。商人丈夫三天两头外出经商,她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就十分想念蒙白小伙儿。小伙儿自从姑娘出嫁了以后,也是茶不思、饭不想,常常来找琼青姑娘。此事被婆婆发现,问明情况后告知了自己的儿子,经过商量就留小伙儿住下了,两人共同拥有一个妻子——琼青尼玛。商人出门经商,牧马少年在家放牧,日子过得十分美满_1。该故事讲述了藏族婚姻法律文化中单复式婚即“一妻多夫”婚姻形态中的“朋友共妻制”。通过民间故事的方式,藏族社会对该种婚姻形态给予了非常正面的评价——“日子过得十分美满”。可见,在吐蕃社会法律没有产生之前,事关婚姻方面的民间故事起到了规范婚姻秩序、指导日常婚姻生活、评价婚姻的功能。这实际上承担了法律的部分功能。
三、卜卦巫辞
前文述及,吐蕃政权前期的赞普们凭借“仲”(故事)和“弟吾”(谜算)和“苯”(宗教)来护持国政。其中“弟吾”(谜算)中就包含着占卜巫辞的内容,“弟吾”,又音译为“德乌”,就是指苯教的“巫师”H。。可见,卜卦巫辞也具有法律的功能。“从认识世界的概念上来说,巫术与科学十分接近”¨。卜卦和巫辞最初是由一些神秘莫测的、模棱两可的前兆联想,继而发展成为一种前兆迷信,再进一步系统化而形成的。所谓的前兆,有吉兆,bang,汉语称休征,是有利的或无害的现象;凶兆,nagn,汉语称咎征,是不详的特殊现象。吉兆、凶兆都是人们把事物发展过程中多次发生的迹象加以综合、排比、联系、推理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判断系统。同时,把它普遍化、系统化并用来预测将来可能产生的事物,或者,预料某种事物可能产生的后果。由于受当时人们认识水平和心理状态的影响,对这种前兆产生迷信,又逐步发展,到了吐蕃时期就成为苯教巫师手中十分有力的工具,被他们弄得十分神秘而且具有权威性n。这种“十分神秘而且具有权威性”的概念体系成为规范人民生活、维持社会秩序、预测未来的重要指针,实际上承担着法律的功能。就本文的研究主题而言,它也成为藏族婚姻法律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据敦煌藏文写卷P•T•1047第39号的记载:“妇女参与国王政事,国王社稷不保;国王脸色如寒鸦;妇人当权,社稷败亡。”l跎该卜卦巫辞的内容后世直接通过“妇女不得参与国王政事”的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并成为金科玉律。又如伦敦印度事务部图书馆所藏敦煌藏文占卜文书23.1-3-4号记载:啊“吉”山雄壮耸立,宽广丛林茂密,一只羚羊孤兽,纵身跳下山头,虽壮仅有一只。女神开口言道:此乃山中财宝,将它收入圈中。此乃美女成亲之卦。娶亲,能成。问何事,皆吉“。其实,很多占卜都问到“婚姻成不成”这一问题。由此可以看出,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婚姻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心的内容,而且“婚姻与家庭也已脱离了早期的形态,成为新的社会基础”_13_可见,卜卦巫辞在吐蕃社会法律产生之前,在婚姻领域实际上承担着维持婚姻秩序、规范婚姻行为的婚姻法律文化的功能。
四、谚语格言
谚语格言,是民间文学的重要形式。在法律的范围内,称之为“法谚”,即“法律谚语格言”。“法谚虽非写景,亦非言情,但要言不烦,蕴藏法理,金科玉律,字字珠玑,加以韵语出之,读之趣味盎然,极易成诵,不似法条读后之有同嚼蜡也,故习法者每以读法谚为快。”L】法谚与法律的关系密切,它们基本上渊源于法律的规定、原则和精神,至少是与其密切相关¨。谚语不仅是传统中国乡民的法律意识和诉讼心态的表达,同时还具有指引乡民建构法律秩序,以及表达他们的法律思想和诉讼感受的价值¨。中国少数民族谚语有一部分是民族法律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它们体现阶级本质,各阶级在法律上的不平等和政权对法律文化的强制施行,具有社会调整功能、社会规范作用,不同于仅受社会舆论力量制约的道德规范¨。可见,谚语格言具有法律的功能。从最早的远在公元8、9世纪的古藏文文献——《敦煌文献》中录有的《松巴谚语》到11世纪产生的藏族名著《喻法宝聚》的谚语,再到13世纪著名的学者萨班•贡嘎坚赞的《萨边格言》,以及14、15世纪以后产生的《格登格言》、《水树格言》、《天空格言》、《火的格言》、《土的格言》、《国王修身论》等著名典籍,均为重要的格言书籍。除此之外,在藏族历史典籍中,诸如《柱间史》、《王统记》、《贤者喜宴》、《王臣记》、《青史》、《红史》及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中也有不少篇章也运用了具有哲理和雄辩意义的谚语。谚语格言是藏族婚姻法律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如在《松巴谚语》中记载:“善言相睦,是家庭的根本;恶语相伤,是魔鬼的入门。”¨又如《藏族民间谚语》中记载“长官百姓能合力,物质财富滚滚进;父母子女能同心,家庭富裕村庄兴”¨。这些谚语告诫人们在婚姻家庭生活中要和睦相处,相互尊重,在功能上与中国现行《婚姻法》第4条“夫妻之间的尊重和忠实义务”具有极大的相似性。“生在阿妈怀里,献在喇嘛手中”E2o]。该格言则从婚姻家庭继承的角度,对家庭财产的处理做了精准的概括。有学者在研究中精辟地指出,这些格言谚语“揉进了大量的宗教道德意识和法律道德戒条的成分,以至于成了一种熔道德、宗教、法律为一炉的‘掺和搅拌式’精神混合体”。
五、传统禁忌
法律作为一种规范模式或文化形态最早发端于禁忌引。禁忌,英文词汇为“taboo”,音译为“塔布”,是波西尼亚的一个字眼,它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意义,一方面,是“崇高的”、“神圣的”;另一方面,则是“神秘的”、“危险的”、“禁止的”、“不洁的”。其所代表者和宗教及道德戒律并不相同,它并非建立在神圣的宗教仪式上,而是建立在它自己本身之上。它与道德戒律也不同,它没有明显的、可以观察到的禁忌声明,同时,也没有任何说明禁忌的理由。[。]22-禁忌是法律孕育之母。“(禁忌)是人迄今所发现的唯一的社会约束和义务的体系,它是整个社会秩序的基石,社会体系中没有哪个方面不是靠特殊的禁忌来调节和管理的”J。“禁忌不仅在法律产生以前曾起到了调节人的行为的主要作用,而且在法律产生后也仍然起着补充作用。可以说,法律是从原始的禁忌习俗中摆脱出来的,是在原始禁忌的母体内孕育成长起来的,当建立在错误的因果关系的认识基础上的巫术、禁忌不能再直接调节重大的现实社会关系时,为了解决人与人之间复杂的接触、冲突、矛盾,法律就产生了”。人们的法律意识根植于禁忌意识。这与禁忌的目的密切相关。“禁忌的目的主要表现为:保护或避免有益于生命的重要行为受到干扰;保护弱小者不受侵害;保护一般人不受鬼神的伤害。在早期,破坏禁忌所遭受的惩罚,被一种身上的或自发的力量来控制:即由被破坏的禁忌本身来执行报复。稍后,当神或鬼的观念产生以后,禁忌才开始和它们融合起来,而惩罚本身也就自动地附着在这种神秘的力量上了。正是由于这种观念的影响,对破坏者的惩罚才由团体来负责执行,因为这些破坏者的行为已对其他族民的安全产生了严重的伤害。”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人类早期的刑罚体制及与此相联系的法律意识最早可以追溯到禁忌时代。藏民族在生产和生活中制定出的禁忌范围和禁忌内容,必然会反映到婚姻方面。藏族在婚姻方面的最大禁忌,是禁止近亲婚配,即必须实施“血缘外婚”。这已经成为藏族婚姻法律文化的通婚规则之一。者将不耻于人类,或受到家庭严厉的处罚,或遭部落处死,或驱逐出部落并永远不得返还部落。整个藏族社会同其他民族一样,极其唾弃现象。之所以有该种婚姻禁忌,据学者的考证研究,认为该种健康的婚姻观念得益于牧业经济,牧业生产给牧人的启迪中,重要的一条是繁殖牲畜必须走杂交这一途径。唯有远亲(最好不沾亲)杂交才能培育优良畜种,才能得到优质的畜产品,获取丰富的物质财富。藏民从自己的经济生活中看到了近亲结婚的恶果,远亲结合的益处,他们把这一法则也应用到自己的婚姻生活中,使得婚姻健康圆满。
六、伦理道德
法律有着天然的伦理属性,法律和伦理道德的关系非常密切。法律是外在的强制,而伦理道德则是内在的强制。整个社会秩序的维持和控制,要靠法律、伦理、宗教及其它综合因素。“藏族道德规范都是藏族人民带有公益的准则,它既符合藏族人民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也有利于维护本民族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和社会秩序。因此,它是高于集团、阶级意志之上的社会共同意志,并为藏民族全体成员广泛接受和自觉遵守。它体现出了藏民族整个社会和各阶级、阶层、集团之间共同利益的不可抹煞的一致性”。藏族婚姻伦理道德是藏族婚姻法律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有着“藏族论语”之称的《礼仪问答写卷》更是通过宣讲伦理道德的方式劝导民众,以有利于婚姻秩序的维持与稳固。《礼仪问答写卷》指出,“娶妻要选有财富与智慧者,若两者不兼备,应挑选有财富者,选婿要选有智慧而富裕者”,“美妻可以找到,不争气之子没法换掉”。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婚姻关系对当时的统治者而言,是增强统治力量和扩大财富来源的重要手段。“礼仪”即伦理道德是法律的补充和外延,而法律则是“礼仪”的极限和影子。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从这个角度而言,其效果与中国传统伦理规范《论语》中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l2效果是相同的,即统治人民要“礼法并举”。
七、宗教规范
藏族社会至少从吐蕃时期开始就在实施“依法治国”,但这里的“法”是指佛教教义,即宗教规范。在佛教术语体系中,佛教教义属于“三宝”①之一。宗教是藏民族的文化之源。藏民族的法律、伦理道德及其他社会控制方式无不与宗教密切相关。所以,在藏族传统法律的研究中,宗教规范与法律规范及伦理规范的并存一直是其非常重要的特征。。宗教规范中涉及到婚姻方面的规范是藏族婚姻法律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在藏族原始宗教苯教古文献《黑头凡人的起源》中记载了藏族人的起源及最早兄妹结婚及其婚姻禁忌。《黑头凡人的起源》中写道:内部有情众生的产生,从最初的绝无空,产生些微存在。然后产生光和芒。光是父,芒是母。由此产生黑和暗,由此产生微风。由此产生微霜,由此产生露珠,霜和露珠的结合,形成了镜子一样的湖。花卵破裂而产生女人朗朗玲玲就生下了最初人类“唐戈王子”。“我是女性有功于男性,现在你这个男性应该有功于女性,两地异性应该结合。结合以后生了唐波、唐木、唐戈三个”。根据《黑头凡人的起源》的英译本即1966年在印度出版的《卓浦》(又译为“辛绕的训诫”)中的记载,斯巴桑波奔赤和曲江甲毛之间有九兄弟及九姐妹,从而产生了九个妻子、九个丈夫,即十八对夫妇。这其中第三个女JLnq做米堪玛谟,他跟她的丈夫贡巴东居之间有八名后裔,他们就是人类最早的祖先。这与世界上各民族的兄妹结婚创世说极为相似。而在苯教天神中的三大系统的神灵即恰神、祖神、穆神都与人类发生过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既有天神之子娶人间女子为妻,又有人间男子迎娶天神之女为妻。这说明,在藏族的宗教规范中很早就有男女婚配应当远距离(如“天与地”的距离)结合,反对近亲结合的规定。这实际上反映出人们对生殖和血统的秩序和因果关系的深刻见解,对兄妹婚危害的痛定思痛,而且以祖训的方式法定“兄妹不婚”,并进一步延伸为“同姓不婚”,再延伸为“氏族外婚”的禁止性规范。这些规范成为藏族婚姻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