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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及其周边城市发展现状分析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核心城市——青岛,位于整个蓝色经济区的中心位置,整个山东省的东南部,副省级城市,全国五个计划单列城市之一,被誉为“中国品牌之都”、“世界啤酒之都”和“世界帆船之都”。在2011年1月,国务院批准青岛市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核心区域和龙头城市。作为中国北方重要的港口城市城市,全市进出口总额1191.3亿美元,港口吞吐量35012万吨,实际利用外资28.4亿美元,与上年同比增长52.8%。烟台市,地处山东省的东部,是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是环渤海经济圈内以及东亚地区国际性港口城市、商贸城市和旅游城市。综合其发展潜力,烟台被中国社科院评为未来10年最具潜力城市之一。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整体规划中,烟台市将成为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港口城市、金融贸易服务中心和旅游度假胜地。日照,位于山东省的东南部,整个蓝色经济区的南部,是黄海之滨的新兴港口城市。日照城市的经济发展依靠港口优势,临港工业迅猛发展。与其他城市相比,日照市的临港工业将以“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为发展模式,逐步延伸至山东省的其他城市,带动其他城市的发展。在经济生产总值方面,2010年日照市已经突破了1000亿,其中在第二产业方面,增加值561.55元,规模以上的工业增加值为突破600亿元,这充分体现了日照作为港口城市,发展港口产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威海,地处山东半岛的东部,是我国沿海开放的港口城市之一,同时也是享誉国内外的著名旅游城市。在经济发展方面,威海市是全国综合经济实力50强城市之一,2011年全市的生产总值突破2000亿大关,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2.5万元。因此,威海进入到蓝色经济区依靠地理位置上的优势,大力发展其对外贸易。潍坊,位于山东省的中部,同时也位于蓝色经济区的中心位置,是山东半岛都市群最大城市。与之前的四个城市相比,对外开放的港口优势不明显。但是,潍坊市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地理环境,走出了一条符合自身经济发展之路。在2011年,潍坊市实现生产总值3541.85亿元,增长11%。至2011年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4057家,实现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5%。因此,潍坊市在第二产业方面比其他城市具有更大的优势,极大地稳固了半岛地区的经济贸易基础。东营,位于山东省的中北部,位于黄河入海口,“胜利油田”的所在地,是一个正在蓬勃发展的年轻的城市。2011年,全市生产总值超过2600亿,保持着较快的增长,人均生产总值迈入十万元大关。胜利油田,作为中国第二大油田,涵盖石油勘探、钻采、管道输送、石油化学品和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等各个领域。石油行业关乎到整个经济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命脉。从国际形势和国家贸易的角度来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石油仍将是世界的主要能源,而石油勘探行业势必将被国际投资者看重,从而注入大量资金,引导石油行业进入新的阶段。滨州,位于鲁西北地区,整个蓝色经济区的最西端,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海岸线共240公里。作为渤海湾重要的城市,滨州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是鲁西北地区重要的机械制造、纺织、印染行业城市。虽然整体的经济状况与其他城市差距较大,但是作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与京津唐地区的重要的交通要道,滨州还是为整个经济区的贸易发展做出了贡献以上七个城市共同组成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从上述现状可以看出:城市之间有各自的发展轨迹,同时又有相同之处。所以,我们在分析经济区对地区经济贸易发展的影响和采取的措施时,既要考虑共性,又要考虑特性。
各城市经济指标体系的建立
分析城市经济贸易的发展,需要建立可靠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建立需要包括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但要有经济区发展的特色,应包括:经济总量方面、一二三产业方面、经济区贸易发展的重要行业方面等。这些指标作为对各个城市的描述,为了便于更好地找到各个城市之间的差距,将样本城市之间的各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
聚类分析法的原理与应用
1、聚类分析法的原理描述
聚类分析是按照数据本身的结构特征对数据进行分类的一种探索性统计方法。“聚类”的实质就是按照数据距离的远近将数据分为若干各类别,是的类别内数据的“差异”尽可能的小,类别间“差异”尽可能的大。分析的基本步骤在确定距离的基本定义和类别间的距离的计算方式,然后依照类别见的远近,通过把距离接近的数据归类到可能的聚类结果,最终利用相应的指标来确定能够分成几类。对蓝色经济区城市的不同数据数据进行聚类分析处理,具有改变之前经验分析法的无法从数据本身定量的分析的弊端。因此,从可得到的数据着手,运用聚类分析方法从蓝色经济区的数据本身的数值之间的特征对数据进行分类。具体而言,将现有统计指标作为基础,以经济区各个城市的数据为对象,对数据进行聚类分析,得出合理的蓝色经济区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水平测量的分类标准,并在此基础上统计得出不同类别的特征值。
2、实证研究
根据上述的原理,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7个地市的数据进行收集。
3、结果分析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产品的出口结构以初级原材料为主,企业的经营方式主要以粗放型为主,这会严重浪费资源,进而导致环境污染。然而,伴随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出口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初级产品以及污染较重的产品仍旧占据较大比例,粗放型的经营模式,不利于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现阶段,我国排放的污染物已经超出环境容纳的容量,大部分城市的空气污染指数较高,给人们的身体健康留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2.进口贸易
在进出口贸易的过程中,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体制,进口了一部分有毒废弃物,严重威胁我国的生态环境。例如,在我国广东沿海地区,部分乡镇企业为了获取经济收益,进口大量有色金属废渣,以及部分有毒废弃物,在废弃物进行再生的过程中,将会严重污染我国的生态环境。
3.国外投资
自从我国加入世界经济贸易组织之后,部分外国企业逐渐进入我国,尤其是跨国公司,外国企业的进入会为我国企业的经济发展带来先进的管理理念、生产技术以及控制污染的主要设施。但是,也会存在很多问题,外国企业在投资我国企业的过程中,由于我国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进而将污染密集型产业逐渐转移到我国。因此,面对上述问题,如果我国不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环境壁垒
现阶段,在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过程中,部分国家以环境保护为切入点,通过立法形式,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制定大量环境准则,以阻碍外国产品的进入。这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出口更多的产品,使其无法赢得市场竞争力。
二、强化我国环境保护与国际经济贸易协调发展的主要对策
在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过程中,我国应当处理好环境保护与国际经济贸易发展之间的关系,不断强化环境质量,以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1.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
1.1建立健全绿色贸易壁垒研究机制。现阶段,为使我国环境保护与国际经济贸易协调发展,相关管理部门应当经常开展二者的理论研究会议,收集各个国家与绿色壁垒相关的信息,尤其是影响我国出口的绿色壁垒,应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且采取有效的防范对策。如果发达国家违背世界经济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即非歧视原则,不能科学、合理的利用绿色壁垒,我国应当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此外,我国应经常与发展中国家进行交流与合作,进而共同努力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
1.2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最近几年,我国虽然已经签署了与贸易相关的环境保护公约,但是,却没有明确规定法律法规的具体细则,并且大部分法律法规仍旧停留在行政立法阶段,并且立法层次也有待提高。此外,我国还应不断改进环境标志制度,在完善环境标志的过程中,应当做到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在出口产品质量标准、制造工艺以及产品认证的过程中,应当严格依据国际基本标准和原则,进而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可。其次,我国应强化管理进口商品的各个环节,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严格审查外资产品进入的各个环节,以免外资企业将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我国,如果外资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应当进行严格的整治,以达到我国环境标准的要求。
1.3调整和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的结构
在国际竞争的过程中,我国应依据自身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的配置资源,对于部分附加值较小的初级产品,应当限制其出口。此外,我国应以环境保护为主要的切入点,不断强化出口产品的环境保护标准,以不断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出口与国际标准相符合的产品,不断扩大我国的对外贸易,以实现出口的可持续发展。
2.企业应当解决微观问题。
2.1树立绿色的营销理念。绿色营销是指: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以不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准,通过使用营销工具,满足社会需要的经营销售活动。因此,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应以环境保护与国际经济贸易协调发展为基本原则,以环境保护为企业的经营理念,以绿色消费为主要的切入点,进而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贯穿于企业生产各个环节,以使企业经济收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的满足消费者的变化需求,进而实现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2.2加强绿色管理。在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对于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都应考虑是否会对环境产生影响。例如,如果企业获得国际绿色环境标志,通过使用绿色环境标志,以不断强化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以及环境保护的标准,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进而使产品在国际市场中占据较大比重,加快我国企业的发展进程,以使我国经济稳固的向前发展。
面对每年巨大的工作量,提高办公效率是户籍管理者不得不采取的措施。信息化是户籍管理工作的革命性变革。户籍管理信息化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简化了户籍业务办理流程’减少了学生办理户籍业务的时间。一方面,从师生角度来看,缩短了业务办理等待时间;另一方面’对于户籍管理者而言,按照每天接待200名学生来计算,一天可以节省4小时,减少了冗余动作。
2.户籍管理信息化的数据流
户籍管理信息化的数据流从新生入学起,即开始建立,直至学生毕业离校户口迁出。新生入学前,进行基本数据准备。学生开学报到前,在户籍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迁移户口或者放弃迁移户口。迁移户口的新生自助填写一些内容信息,包括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原住址”等。新生自助填写的信息经过保卫处核定后,生成正式的在校生数据库。在校生能够办理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补办身份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业务。毕业生能够在户籍管理系统中办理户口暂存和户口迁出。教职工数据流与学生完全相同’使用相同的数据结构。
3.户籍管理信息化的功能模块
户籍管理信息系统分为PC端和移动端两大平台。经过调研,学校99%的学生使用微信。因此,微信平台作为户籍管理信息化的重中之重进行开发推广微信平台分为新生、在校生、毕业生三个基本模块。第一’新生模块。新生在报到前,户籍管理系统中已经存在学生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学号等。新生只要有微信,通过身份证号和学号即可实现微信号与户籍管理系统的绑定。新生在绑定微信号后,如果学生自动放弃迁移户口,签订放弃协议。如果迁入户口,学生自助输入“户口迁移证”上的相关信息,包括“出生地”“籍贯”“原住址”等内容。第二,在校生模块。保卫处在核准新生自助上传的信息后,生成在校生数据库。在校生可以通过微信平台,预约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补办身份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业务,预约成功后,会返回微信通知。此外,微信平台还具有提醒功能、黑名单功能。例如:学生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的时间默认为8天,还有1天到期时,平台会自动发送微信通知。学生超期归还常住卡,则自动拉入黑名单,同时也会发送微信通知。拉入黑名单后,学生用户则不能在微信平台预约办理任何业务,直至管理员在后台解锁。未将户口迁入的非京籍学生也可以在微信平台预约办理暂住证等业务。第三,毕业生模块。由于北京市留京指标的特殊性,北京市教委制作留京报到证、北京市人社局下达留京接收函的时间节点在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因此,并不是所有学生都能在毕业时将户口迁出,大部分学生是要申请户口暂存学校,等待单位下达留京指标或者再寻找能够解决北京户口的工作机会。学校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方便,允许户口暂存学校半年。申请暂存户口的学生要在微信平台申请,但如果毕业前确定户口迁移方向,那么,毕业生就可以在微信平台直接申请将户口迁出。
二、户籍管理信息化的启示
从学校户籍管理信息化的工作实践来看,从提出信息化构想和设计方案,到信息化落实历经三年多时间,有以下几点启示:
1.资金保降是户籍管理信息化的关键户籍管理信息化的最大难点不是技术问题,而是资金问题。资金不到位,再好的构想和设计都是一纸空谈。因此,没有领导层对信息化的大力支持,户籍管理信息化是不能实现的。
2.信息化创新思维是户籍管理信息化的原动力户籍管理者的信息化创新思维,是户籍管理信息化的原动力。如果户籍管理者本身没有信息化创新思维,那么,户籍管理信息化便失去了原始动力。只有户籍管理者本身不断用信息化创新思维来考虑工作实际问题,户籍管理信息化才能取得进展。
3.流程再造是户籍管理信息化的基础信息化不是灵丹妙药,必须依托网下工作流程再造。一是要工作任务分解,面向全校的户籍管理工作要分解到学院,尤其批量办理新生和毕业生户籍业务时,如果不这样,即便是信息化也不能产生高效率。二是要简化工作流程,信息化在使用流程上必须简单、简洁,减少设计层级,否则,信息化反倒是使用起来效率很低。
国际经济的全球化,一定会出现国际经济的区域化,因为国际贸易的持续自由化,增强了国家本身的国际经济竞争能力,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将几个国家之间创建起相互协作的贸易关系,这样的区域化设置,会降低区域内经济贸易发展的阻碍,达成区域内相互互利的方针,可是,在区域内经济贸易协调进展的时候,有的发展中国家的相应的经济行为也会使得经济贸易全球化的经济矛盾加剧。
2、国际经济贸易是否面对可持续、生态化等问题
对于我国当今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国在欧盟的绿色贸易里受到的限制惩罚是非常严重的,所以,我国的国际经济贸易已经或早已面对着可持续及生态化的问题。
二、发展国际经济贸易的重要性
1、国际贸易的发展属于经济增长的必然趋势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国家经济的发展不但是立国之根本,也是发展之根基。在当前的形势下,国民经济的增长形势已经由过去的单一化转向当今的全球化,经济的发展与科学技术的进步是无法分离的,可是对于经济发展有着直接作用的方式就是贸易,而国际贸易就是其中最主要的一项。
2、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强化了企业的国际竞争理念
发展国际经济贸易,一定会引发国际市场的竞争,从本质上将企业的技术创新潜能激发出来,从而使得企业的高素质技术团队以及营销人员的基本技能都会获得显著的提升,这样的良性竞争使得企业在困难中有了生存的力量。
3、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以及科技的改革紧密相连
通过科技创新的方向来看,发展国际经济贸易更有意义。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不但可以展现出国民经济的增长,还可以在一定基础上加快企业团队的科技创新能力,让科技获得发展、国际贸易与经济之间构成一个良性的循环,进一步促进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国际经济贸易发展新趋势
1、跨国企业的迅速崛起
跨国企业是目前国际贸易发展的关键推助器。早在上世纪80年代以及90年代时,跨国企业就见证过一个发展极为良好的阶段,内部的贸易是全球贸易总额的1/3,不同的跨国企业之间的贸易是全球贸易总额的1/3。对于制造成品的贸易企业来讲,跨国企业的比例越来越明显。通过技术贸易来看,跨国企业切断了70%至80%的国际技术创新以及90%的国际技术贸易。当前,全球的跨国企业,掌握了全球生产总值的40%到50%,90%的对外直接投资以及全球对外贸易总量的2/3,世界500强的大型跨国企业的总产值已经是全世界总产值的45%,并且,跨国企业的跨国联盟加快了过密贸易的进步。
2、贸易自由化的加强
全球经济贸易一体化在某种程度来讲具有内在的驱动贸易自由化的特点。自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因为科技的迅速发展以及国际分工的逐渐深入,贸易的全球化不仅是就其参与的主体或者是承受的客体来讲,都要比过去任何一个时期开阔很多。通过参与的主体可以发现,全球大多数国家,不论是主动融入还是被动牵涉,都将经济的触角蔓延到全球各个地区,国际贸易的对象已经不再只是货物贸易的范围,现在已发展到包含了金融、服务、技术乃至直接投资的贸易。
3、电子商务的崛起
电子商务作为目前全世界范围里流行的一种新颖的商务形式,正引发了国际贸易范围里的另一个革命。通过联合国评估来看,假如在全世界国际贸易里都采用电子商务的形式进行加以,每年可以创造约1000亿美金的利益,所以,把这个称之为提升全球贸易速度的改革方式。
四、发展我国国际贸易的措施
1、持续本着对外开放的基本方针,不断提升对外开放的水平
金融危机过后,国际贸易面对着极为严峻的世界经济环境,所以,对外开放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就要在持续坚持的状态下,深入掌握目前国际经济发展的趋势及格局,正确定位,进一步提升我国对外开放的能力,积极融入到国际经济的竞争与合作方面。
2、坚持反对以及抵制贸易保护主义
我国是世界主要贸易大国之一,切身感受到了贸易保护主义之害,特别是一些另有目的的国家运用贸易来对我国的经济构成恶劣的影响。所以,一定要最大限度的解决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国际贸易产生的影响,我国国际贸易才能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3、不断优化国际贸易结构以及提升的质量
透过一系列的扶持计划对我国的服务贸易透过引导的方式,扩大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程度,创造良性市场氛围,不断提升高新技术的产业,积极推动密集型产业的出口,并将优良的技术及时引进回国。
4、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加快网络国际贸易的进步
通过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国际贸易里透过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式,所以,只有将观念进行转变,提高国际网络贸易的认识,完善电子商务的法律条款,才能积极推动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的规范化发展。
5、引领国内企业积极走向跨国企业
跨国企业属于国际贸易的关键主体,它的发展状态无法避免的会对国际贸易局势非常明朗。通过国家来看,要使用合理的政策调动起社会发展以及实现我国的经济主动性、积极性,扩大跨国经营范围,在全球的市场竞争里获得更加优化的配置,以及更佳的经济效益。
二、低碳经济推动国际贸易领域的技术
革新低碳经济的不断发展,需要低碳技术的有效支持。因此,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积极进行低碳技术的开发利用,这是现实发展的必然。对国家贸易相关参与者而言,也需要积极地走技术革新支路,能够重视技术革新,在技术上寻求合作发展,才能实现国际贸易的有效发展。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在国家贸易商具有发展低碳经济的技术优势,也懂得投入更多地资金和技术,实现技术革命,促进自身经济的低碳发展。而一些发展中国家,要想实现经济的低碳发展,实现国家的实力的提升,也需要积极进行新一轮的技术革命,低碳经济发展理念能够催生新一轮的技术革命,促进国家技术贸易和技术的转移,不断地加剧国家间的竞争,也促进国家间的技术合作。
(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将有利于企业有效的规避汇率风险。美欧日等境外企业和我国境内企业之间的贸易,通常是以它们的本国货币进行计价结算,这样由此带来的美元、欧元和日元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风险通常主要由境内企业承担。如果能以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则境内企业可以避免承受这类汇率风险。从而当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时,我国和周边地区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的企业所承受的外币汇率风险即可部分消除。
(2)有助于企业营运成果清晰化。当我国进行贸易结算时,通常其经营成果较为透明,表现为进口企业的成本和出口企业的收益能够较为清晰的固定下来,这样就有利于企业进行财务核算。
(3)人民币结算节省了企业进行外币衍生产品交易的有关费用。当企业在贸易中以非本币进行结算时,通常为规避汇率风险而委托银行进行衍生产品交易,从中资商业银行远期结售汇的收费标准来看,买入三个月的美元按交易金额的2.5,卖出三个月的美元按交易金额的5收取费用。而一般的外资银行这项交易的收费标准则普遍高于中资银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企业进行国际结算主要使用美元欧元和日元等国际货币,因此为控制汇率风险承担了大量的外币衍生产品的交易费用,从而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削弱了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若采用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我国企业为规避汇率风险所承担的衍生交易费用即可大幅降低。
(4)人民币结算节省了企业两次汇兑所引起的部分汇兑成本。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与我国之间的贸易大都采用美元结算,而其国内又不能进行美元流通,这样结算通常要经过本币-美元-本币的两次兑换,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公司的内部交易的贸易之中。若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的话,则可减少其中一次兑换并节省有关费用。
(5)跨境贸易用人民币结算可以加快结算速度,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一次汇兑本身就减少了资金流动的相关环节,简化了结算过程,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由于不需要进行外币衍生产品交易,企业可以减少相应的人力资源投入和相关资金投入,这也有利于企业加快运转速度。
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人民币用于跨境结算带来了机遇,但是挑战与机遇并存。人民币结算也可能会引起境外债权债务关系,外汇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在人民币境外债权债务方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会形成外国企业持有人民币的现象,由此可能引发诸多问题。在外汇管理方面,人民币用于跨境结算可能会使当前的进出口核销制度出现一系列的操作性困难。
我们不难看出,人民币结算试点,其作用也不可高估。当前人民币贸易结算规模的稳定和扩大尚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
(1)人民币结算尚处于试点阶段,是否扩大到香港和东盟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还要根据试点的效果来稳步推进。
(2)即使人民币结算扩大到其他国家,其使用规模既受限于这些国家所持有的人民币规模,又受限于境外客户使用人民币的意愿。此外,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情况下,我国进出口贸易增长的水平主要还是取决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市场复苏,从这一角度分析,人民币结算对出口的直接刺激作用仍有待观察。
二、国际经济贸易对我国经济的消极影响
1.不利于外资引进资金是对外贸易的基本资源,招商引资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基础。但是,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给我国外资引进带来极大的不利。原因在于:一是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使得亚洲区域的经济缓慢发展,区域经济的竞争力有所降低,使发达国家、世界金融机构对亚洲区域投资更为谨慎,资本流入减少,对我国经济和国际贸易产生直接性的不利影响。二是越来越多的新兴经济体的不断参与到外资引进中,加大了我国外资引进的压力,制约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2.不利于经济的稳定现阶段,世界各国及地区相互间的交流和沟通日益增加,在此环境下,国际经济的波动影响性更为显著,不仅仅是金融危机,还包括通货膨胀、通货紧缩等,而产生的波动会对全球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每个国家和地区。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够完善,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波动对我国经济会带来极大的影响,使得国内经济结构产生不稳现象。在此形势下,倘若我国不及时调整和改进经济政策,则有可能出现经济危机。同时,国内外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而通过封闭市场来保护自身的经济发展俨然是不可取的,以致于我国经济更易受到国际经济贸易的冲击。在国际经济贸易发展进程中,国内经济的安全会受到一定的威胁,首先是优势企业会受到国际自由经济和贸易理念的冲击,而影响到国内产业和经济市场。其次是跨国企业的加入到国内一些重要产业和经济领域,对我国民族产业和市场带来极大的威胁。
3.阻碍了对外贸易全面发展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经济全球化、一体化不断推进,基于此形势,产品的技术性直接关系到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而这不利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这对我国经济和国际贸易发展带来极大影响,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使得信息密集型产业成为当前国际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而我国经济的信息化较低,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当前,贸易和资本自由化程度日益提高,使得我国对外贸易政策受到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极大影响,如不及时进行经济体制转型,深化改革,当前的对外贸易政策将无法适应当前国际经济的发展形势。
三、国际经济贸易环境下推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建议
1.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积极有效的推进我国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发展,应强化进出口贸易的衔接性。这要求充分认识到自身具备的资源和优势,有效把握跨国企业的战略与技术,如此才可推进跨越式进步和发展,积极把握资本溢出效应,不断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提升国内高新技术产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同时,还应提高投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如此不但能满足国内技术设备的需求,还能提升高新技术产品的国际贸易。
2.健全对外贸易机制要实现我国国际贸易的良好发展,应健全对外贸易机制。首先,应不断强化对外投资,鼓励国内企业积极“走出去”,参与到跨国发展中,打造出国际影响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品牌,以提升企业的国际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其次,应优化产业结构,充分利用好国内的剩余劳动力和资本,促进经济的发展。其次,应充分利用好国际资源,为补充国内某些资源的缺乏,应积极参与到世界资源市场中,以缓解国内资源压力,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资源保障。最后,应改进和完善外贸结构,扩大出口,应推进科技技术、设备及服务等方面的出口贸易,强化国际投资。
1.2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协整分析为了进一步分析出口贸易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下面对出口贸易水平变量与国内生产总值变量进行协整分析。通过上面分析可知,两变量序列lnGDP、lnEX均为一阶单整I(1),满足协整检验前提,故可考虑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现用E-G两步法对lnGDP、lnEX变量进行协整关系检验。第二步,检验上述模型的残差项是否为平稳序列,即检验是否是I(0)序列。上述回归方程估计残差序列e的取值如图5所示。由表4可知,ADF检验统计量-3.05795小于显著性水平5%、10%时的临界值,因此可认为估计残差序列e为平稳序列,这表明lnGDP与lnEX之间存在协整关系。根据E-G两步法原理,上述回归方程不仅揭示了出口贸易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影响度,且表明它们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从回归方程可看出,出口总额(EX)增加一个百分点,国内生产总值(GDP)增加0.837个百分点。因此,该协整回归方程具有现实意义。
1.3格兰杰因果检验从协整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出口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这种均衡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进一步验证。下面对出口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的检验结果见表5。从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在10%的显著检验水平下,只有出口额的检验结果拒绝了原假设。也就是说,安徽省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只存在单向的Granger因果关系,即出口贸易是经济增长的Granger原因,但没发现经济增长是出口贸易的Granger原因。综上,本文通过对1992-2013年的数据运用协整检验和Granger因果检验,对安徽省出口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得出:从长期来看,出口额与安徽省GDP的增长具有显著的正向关系。这表明,扩大出口是安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因素之一。因此,安徽省要想方设法扩大出口贸易,发挥出口贸易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2安徽省出口贸易面临的问题分析
其一,企业竞争力不足,缺乏自主品牌。目前安徽省的企业规模较小,技术设备落后,加工行业的技术水平低,很少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安徽省的低成本竞争优势实质上依赖于低价竞销,产品附加值低,不利于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也不能充分发挥安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而且容易引发国外对我省产品反倾销或保障措施的贸易壁垒。我国企业的很多核心技术都是在模仿国外企业的技术,安徽省的一些企业也是跟在外企后面模仿,缺乏自主品牌,得不到高额垄断利润,只是微利[10]。其二,出口体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出口服务。安徽省外贸体制不完善,还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体制。通常拥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收购或者事先签订订单获得货源,然后经过进一步加工和包装对外出口。生产与出口主体分离,造成主体利益的不一致,致使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其次政府支持政策不完善,没有出台针对相关产品出口的促进措施,不能激发企业出口的动力。再则就是缺乏有效的出口服务,如信息服务。由于安徽省出口企业规模较小,进入国际市场的时间较短,所以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国际市场信息渠道,缺乏信息收集、处理、分析的能力。其三,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低,缺乏技术创新。安徽省出口以农产品、茶叶、机电产品为主,农产品出口虽然在不断增长,但是一些农产品生产成本高,缺乏价格优势,而且结构不合理,出口层次低,创汇率不高;其次是安徽农产品技术含量低,创新产品少,基本上出口的都是传统产品,所以在世界市场上可能会受到威胁和挑战。其四,出口市场过分集中,使出口容易受到发达国家保护主义措施的冲击。安徽省出口市场主要集中于亚洲、北美,而对中东、拉美、非洲等地区出口较少。这种集中的市场格局,容易受到发达国家对出口产品保护主义措施的冲击。目前安徽省产品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要求,如严格的技术标准直接限制了产品出口;严格的环保标准削弱了农产品在出口贸易中的优势。
二、由静态的比较优势向动态的竞争优势转变
美国经济学家迈克尔·波特在他的经典著作《国家竞争优势》中阐述了“产业集群”这一观点。他认为产业集群是指特定领域内的关联企业、专业化供给企业、服务供应者、关联机构(大学、业界团体等)在特定的空间上集聚,并形成强劲、竞争优势的现象或趋势。产业集群的突出特征表现在:一是产业集群可以使企业在地理上高度集中;二是各利益主体之间形成相互关联、相互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每个主体拿出自己的优势资源,与其他企业的优势资源相结合,并作为产业整体来参与竞争。这种竞争不仅仅靠自己的竞争力,它的背后有产业集聚的竞争优势作为支撑。波特进一步分析说,产业集群不但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生产效率,而且改进了企业的激励方式,更主要的是集群为创新提供有利的条件,加快生产率的增长,也更利于新企业的形成,从而形成国家和地区的竞争优势。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在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的推动下,有形与无形商品和各种生产要素跨国间流动的成本与障碍大大降低,因而资本、劳动力等各种生产要素因此变得不再相对稀缺,基于这种新的变化,导致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不再完全取决于生产要素,而更多地取决于生产资源要素的配置能力,这种国际贸易竞争的核心内容的彻底改变,使国际贸易竞争的核心不再是与天然的资源优势,而是体现后天因素的竞争优势,因此,获得国际贸易利益的关键不在于静态的比较利益,而在于在比较利益的动态化进程中塑造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单边解决竞争政策冲突的局限性
在迄今一些涉及国际卡特尔以及跨国合并的案件中,美国和欧共体一般是依据“效果原则”来行使管辖权的。“效果原则”是美国联邦法院1945年在美国诉美国铝公司(Alcoa)一案中确立的原则。根据这个原则,任何发生在美国境外的但与美国反托拉斯法的精神相抵触的行为,不管行为者的国籍如何,只要该行为对美国的市场竞争发生影响,美国法院对之就有管辖权。美国至今认为,跨国适用美国反托拉斯法是排除与贸易政策相关的私人限制竞争行为的一种有效方式。特别是当另一国家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对被指控的限制竞争行为提讼,那就特别应当域外适用美国的反托拉斯法。此外,美国还认为,美国域外适用自己的反托拉斯法也可刺激其他国家适用本国的法律,由此推动各国间在这个领域的合作。例如,波兰1990年颁布的反垄断法第1条也指出,“该法规范与由经济主体及其行会所为并在波兰共和国领土上产生了影响的垄断行为作斗争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四、参与国际贸易关系协调,维护我国外贸利益
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的变化日新月异,企业因技术的创新所导致的无形风险日益增加,国际贸易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会产生一系列的国际贸易矛盾与纠纷。在已经形成的多边贸易体制中,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发展条件。在发展中国家最具备竞争优势的纺织品贸易中,由于发达国家的变相抵制,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出口环境没有根本的改善。而农产品非关税措施的数量化,使多数发展中国家丧失了原有的保护手段,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了拥有先进技术的发达国家的利益,却使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路途中必须付出更大的代价。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和全球一体化的形成,以技术与人才为核心的竞争因素在国际竞争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加突出,从而导致各国政府都纷纷介入其中。当今,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制定了各自的全球竞争战略,政府的外交都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重要目标,从而协力开展各种各样的国际竞争。因此,我国在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贸大趋势的同时,一定要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要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关系的协调,这是我国在知识经济时代进行国际贸易和维护自身利益的必要保证。我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有共同的利益,在国际贸易关系的协调中应紧密联合起来,协调彼此的立场和观点,维护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优势和经济利益;同时,我国又是一个亚太国家,亚太地区是我国进行贸易、投资、金融活动的重要地区,搞好周边国家关系,积极参与亚太地区的经济协调,是发挥我国政治经济大国作用的重要表现,也能树立我国的国际形象。此外,要参与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维护我国应有的经济利益,特别是在世界贸易组织更加关注服务业、金融业、信息业、高科技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等知识经济领域的问题时就更为重要。因此,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关系的协调,特别是参与知识领域一些问题的协调,对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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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相关统计数据现实,中非之间的经济贸易额呈现出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尤其是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非洲地区经济的腾飞,中非贸易额年增幅不断提高。其次,中非贸易比重在我国对外贸易额中所占的比例持续上升,并且非洲在对外贸易比重方面与过去相比也有较大的提升,我国作为非洲的重要贸易合作伙伴,在非洲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在不断提高。另外,在中非贸易商品结构方面一直保持着稳定的结构态势,非洲主要向我国出口燃料和矿产品,而我国主要向非洲出口制造业产品。最后,从总体上来看,非洲对我国贸易顺差,但是个体对我国逆差,这主要是因为在非洲除了少数国家以外,大部分非洲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经济产业结构比较单一。
(二)当前中非经济贸易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中非经济贸易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个。首先,中非贸易合作关系的基础四资源禀赋差异,这种合作出发点对双边贸易关系发展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这种不良影响首先来自西方国家中非贸易的恶意揣测,认为我国利用经济方式对非洲进行资源掠夺,破坏了中非经贸合作环境。非洲国家和地区的制造业也在不断发展,这对我国大量的制造业产品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且有些国家正在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促进本国制造业的发展,中非贸易合作形势不乐观,加上新能源新技术的发展,使得以石油、矿产等不可再生能源为主的中非贸易形势面临新的挑战。其次,由于我国和非洲经济仍然处在发展阶段,并且中非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范围较窄、中国企业对非洲市场的自信心较低等原因,中非贸易合作总量仍然处在较低的层次。
二、中非经济贸易合作未来发展趋势
(一)加大非洲进口
为了更好地促进中非经济贸易合作关系,加大非洲进口是未来中非经贸合作发展的重要趋势。首先,要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增加非洲产品在我国市场上的占有量,这是改变当前中非经贸关系逆差状况的重要措施,在于我国有着良好外交关系的非洲欠发达国家95%税目产品输华免关税的待遇措施要得到切实的落实,并且在未来考虑将这一比例提高到97%,进一步优化相关制度细则,促进非洲国家出口创汇。其次,建立促进非洲非资源类的产品宣传销售平台,创新营销手段,为非洲企业建立良好的宣传和推介环境,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
(二)改善我国出口
改善我国出口方面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要对我国出口非洲的市场秩序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强化质量监督机制,严把质量关,禁止向非洲地区出口劣质产品和残次品。其次,要对我国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档次进行不断的提升,在非洲地区建立良好的品牌效应,增强营销渠道等等,强化企业的国际经营模式,不断提升我国出口贸易的品质。
(三)强化中非经贸合作的便利性
强化和促进中非经贸合作的便利性是未来中非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也是新时期中非经贸合作的必然要求。首先,落实相关会议规定,利用法律援助、资本融资等方式方法,帮助非洲国家对其海关、商检的设施进行调整和改善,提高非洲国家的清关效率。其次,要在海关、税务、质检、产品标准体系建立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沟通,强化我国同非洲地区在部门对口合作、业务合作机制等方面的沟通和交流,基于双边经济发展现状和相关制度措施,借鉴国际经济法和国际贸易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建立符合相关制度的便于经贸合作的合作机制。最后,积极跟进贸易便利化中的“单一窗口”合作协议的落实工作,不断提高中非贸易合作的便利性。(四)在整体上优化中非经贸合作在整体上优化中非经贸合作是解决当前中非经贸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根本措施,也是未来中非经贸合作发展的必然趋势。整体上优化中非经贸合作,最主要的就是要用投资代替部分制造业在产品对非洲出口,紧紧把握当前非洲国家工业化发展初期的良好机遇,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下,在非洲地区开展绿地投资、劳动密集型产品投资等,逐步降低中低端制造产品对非洲的出口,是深化中非经贸合作的重要措施。
海运单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造船技术的提高与航海速度的加快而产生的一种运输单证。它虽然已产生有30余年,但是与海运提单数百年历史相比,年轮实在短浅。由于人们对其认识生疏,加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十分完备,因此在国际贸易实践中海运单未能发挥出其应有的巨大作用。尤其是在我国,对海运单的使用率极低,我们应该了解它的特点、相关的法规以及在贸易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这对于我们在贸易实践中正确地运用海运单会有很大帮助,进而促进进出口贸易的蓬勃发展。
一、海运单的产生背景
1.运输技术的提高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新科技被广泛地应用于航海领域,使船舶的安全性能大大提高,航海的速度大大地加快。集装箱运输方式的迅猛发展,世界各大港口装卸设备的现代化,使得港口的装卸效率提高,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所需的时间大大缩短。因而经常会出现代表货物的提单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情况,尤其是在近洋贸易当中,这种现象就更加普遍。由于提单的制作流程冗长而复杂,造成货到而提单未到的情况,使得买方无法及时提货。这不仅给港口造成货物滞留的情况,而且也给买方增加了额外的费用和风险。为了解决这种难题,贸易界出现了银行担保提货、电放等“偏方”,这种方式不仅违反了提单“见单交货”的原则,而且还会造成在发生贸易纠纷时,当事人得不到法律保护的严重后果。海运单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它的出现在缓解了提单晚于货物到港的问题。
2.传统的以船舷为界的交货界限有所改变
20世纪70年代以来,集装箱运输方式风靡全球,被人们称之为运输史上的一次革命。随着运输技术的不断革新,特别是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方式的迅速发展,使得传统的海洋运输由以往的“港至港交货”,变为集装箱“货运站至货运站(CFStoCFS)”或“堆场至堆场(CYtoCY)”,以至于发展到“卖方库门到买方库门(DoortoDoor)”的交货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以“船舷”为界的传统交货方式有所改变,而提单的出具仍然要等到货物上船后才能办理,这种传统的提单流转程序难以满足国际海运发展的要求。
3.推广普及电子商务的需要
电子商务是企业通过运用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网络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使得商务活动所涉及的贸易当事人,通过网络传递单证信息,从而实现商务活动的“无纸化交易”。但是由于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这一重要功能,在目前要通过电子数据传输来体现这一功能尚有一定困难。因为作为电子数据的电子提单既无法进行正本手签,又不能进行背书转让。提单的物权凭证这一功能,成了网络信息时代电子提单发展的一大障碍。因此,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主张在进出口贸易中,特别是在近洋贸易,如果能肯定货物不在路途中销售,而且到货目的港明确,积极鼓励使用海运单。因为海运单不具备物权凭证这一功能,以此来实现运输单据的网上操作。
二、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
为了适应国际贸易环境的发展,国际海事委员会(CommitteeMaritimeInternationalCMI)于1983年制定了《关于并入海运单或其他类似单证的统一规则草案》,在1990年召开的国际海事委员会大会上进一步讨论修改并通过了《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规则共八条,包括适用范围;常用关键术语的定义;;当事人的权利和责任;货物说明;支配权;交付;效力等。该规则为海运单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海运单(SeaWaybill)是证明国际海运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据。由于海运单不可流通的特点,因此它不能等同于提单的职能,与提单相比,海运单有如下不同的特点。
1.提单具有货物收据、运输合同证明、物权凭证的三项功能,而海运单只具有提单的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这两种性质,它不是物权凭证。
2.提单是物权凭证,可以作成指示性抬头,通过背书进行转让,具有流通性,而且只有持有人才能提取货物。而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能作指示性抬头,不能流通转让。因此,海运单上的收货人栏(Consignee)内必须详细标明具体收货人的名称、住址和其他能够辩明收货人身份的事项。提货时不需要出示海运单,但需出示提货单上标明的收货人身份证明。
3.提单有全式和简式之分,而海运单是简式单证,即它的背面不列详细条款。海运单的正面及各栏目格式与海运提单基本相同,海运单和提单都可以作成“已装船(shippedonboard)”形式或“收妥备运(receivedforshipment)”形式。海运单背面不列详细货运条款,但载有一条可援用海运提单背面内容的条款。
4.在提单的分类中,有“记名提单”,记名提单同样不能背书转让,这与海运单相同。但它们有着本质的不同,记名提单是物权凭证,而海运单不具备这一性质。在提货时,收货人须持记名提单提货,而海运单不是提货的必需单据。
三、海运单的优越性
海运单不能背书转让,属于不可买卖的单证,不具有流通性和有价证券的性质。签发海运单的提货程序通常是:船公司在船舶到达目的港之前,向海运单上注明的具体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收货人签署到货通知后退还给船务,船务根据签署过的到货通知向收货人签发提货单(DeliveryOrder),凭此提货单在目的港向承运人提货。当然,承运人有责任、有义务对指定收货人进行严格的核实并将货物交到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手中,因此海运单具有一定的安全性。海运单仅涉及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三方,程序简单,操作方便,有利于货物的运转。
从上述海运单流转程序可以看出,海运单提货具有快捷、简便、安全的特点,与提单相比有如下优点。
1.提货快捷
海运单项下,收货人在目的港提货时,不需要出示正本海运单,只需出示船务根据到货通知签发的提货单以及能够证明本身的证明即可提货。承运人只要小心谨慎地将货物交给海运单上所列明的收货人,就视为完成了交货义务。提货快捷对于收货人来说非常重要,能够节省货物在码头的滞期费、仓储费等开支。
2.程序简便
在单据交接程序方面,使用提单时,由于托运人必须向收货人交付全套正本提单,而提单的签发又是在货物装船之后,因而影响提了收货人的提货速度。而海运单由托运人保存,不需要向收货方提交,因此其他单据,如保险单、商业发票等,可以在装完货之后直接发给有关当事人,加快了单据的传递速度,从而能缓解近洋贸易中货到而提单不到的现象。
3.相对安全
在风险方面,采用提单时通行的做法是见单交货,如果提单丢失或被盗至使货物被冒领,承运人对此并不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的义务是凭单交货,这对收货人来讲风险较大。由于海运单的不可转让性,即使海运单丢失或被盗,拾得者或盗窃者也不能凭海运单提货,海运单的收货人明确,这就杜绝了伪造运单骗取货物的可能,从这种意义上讲,海运单是一种相对安全的凭证。四、海运单在实际贸易运用中的问题
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尽管海运单具有快捷、简便和相对安全的优点,为托运人和收货人双方免去了诸多不便,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但由于海运单出现的时间与提单相比十分短暂,在实际业务运作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以下从出口方托运人、进口方收货人以及相关银行等三方面加以论述。
1.从托运人角度看
海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签署的一种运输货物契约。根据《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托运人如果不将对货物的支配权转让,他便是惟一的有权就运输合同向承运人发出指示的当事人。他有权在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请求提取货物之前的任何时候,改变收货人的名称”,从这一点来看,海运单项下运输货物,对托运人很有利。
但是,由于海运单的操作方式简便,省去了许多复杂的审单过程,货到目的港之后,根据规则第七条规定“承运人凭收货人出示的适当的身份证明交付货物”,收货人是否付款赎单,并不是提货的必要条件,这一点对托运人十分不利。从这种意义上讲,如果收货人的信誉不良,就会给出口方造成货、款两空的危险。
因此,海运单运输方式适合于和信誉良好、有长时间业务关系的老客户做的,也适合于在预付货款或一些无需担心收付货款母子公司之间做的贸易。
2.从收货人角度看
海运单运输方式对收货人的最大好处是提货快捷,可以避免近洋贸易中提货单据晚于货物到港而产生额外费用,以及因提货迟而失去商机。然而,对收货人来讲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首先,由于运输合同是出口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签订的,收货人与承运人无直接的契约关系,虽然《海运单统一规则》第三条规定:“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不仅代表自己,同时也代表收货人,并且向承运人保证他有此权限”,但这也只是一种关系。再因收货人凭身份证明提货,所以收货人不持有海运单,一旦货物发生货损和灭失,收货人向承运人提出索赔,便会有一定的难度。这与提单相比,收货人在海运单中所受到的法律保护要脆弱许多,如果发生纠纷,往往是收货人的利益得不到充分保护。
其次,《海运单统一规则》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托运人是惟一的有权就运输合同向承运人发出指示的当事人。他有权在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请求提取货物之前的任何时候,改变收货人的名称”,这对收货人来说极为不利。如果托运人收到货款后,向承运人书面提出变更收货人,则原上收货人无诉讼权。
因此,在采用海运单的运输方式时,买方要在签订的贸易合同中附加一些保护自己的条款。
3.从银行角度看
海运单如果用于如托收、汇付等非信用证结汇方式下,对银行来说不存在太大的风险。而目前国际贸易中大部分的货物买卖是通过跟单信用证方式进行的,由于海运单不具备物权凭证这一性质,使用海运单可能会使开证银行的利益受到损害。因为在使用海运单时,收货人无需提交海运单,根据《海运单统一规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承运人凭收货人出示适当的身份证明交付货物。”收货人向银行付款赎单并不是提货的必要条件;再加上《海运单统一规则》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托运人有权在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提取货物之前的任何时候,都可以改变收货人的名称,这会使开证银行的债权落空。尽管《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号)第21条已有接受海运单的规定,但在现实业务当中,银行仍然不愿意接受海运单;即使接受,势必也要给开证申请人附加一些苛刻的条件;或者在收到货款之后再付款给受益人,银行会把风险转嫁给他人。
为了保护银行的利益,目前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有一些“偏方”做法。如,在海运单上载明银行作为收货人,使开证行拥有货物的支配权,待买方付清货款后,再把收货人名改为买方等。然而,偏方毕竟是偏方,它不能代替法律法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托运人在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请求提取货物之前的任何时候,更改收货人的名称这一实质问题。如果托运人收到银行的付款,而没有将收货人的名称改为买方的话,从规则的角度来看也是无可挑剔的。由于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海运单项下开证行不能取得对货物控制权。因此,海运单更适合于付款条件是预付或延期付款的不随附运输单据的贸易。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海运单作为一种新的运输机制,既有其优点,又有其不足。贸易实物界人士要充分了解海运单的优点和问题,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权衡利弊有选择地运用。比如,跨国公司的总分公司与子公司间的业务往来;结汇方式为汇付或者不随附运输单据的近洋贸易;往来已久、相互信任、关系密切的贸易伙伴间的业务等,应该选择使用海运单。
参考文献:
[1]熊良福夏国正编著:国际贸易实务新编.第三版[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