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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4-28 09: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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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论文

篇1

我国整体的经济水平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但是不同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差距较大,从空间分布上来看,南方一些省份的农业经济在产业转型背景下有了较大水平的提高,北方的一些老工业区由于产业转型缓慢导致农业经济处于逐渐衰落的境地,同时,同一省份不同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水平也因地区差异而有所差别,我们对全国的各个省市的农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在产业结构转型的背景下,很多地方的农业经济的发展显然受到了影响,农业经济不断发展的需求与农业劳动力的削减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因此我们将对其不同区域的农业经济水平进行分析,总结产业转型的经验和不足,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我国南方各个省份内部的农业经济水平发展也略有不同,其主要特点如下:大多数南方省份南部的的一些县、市的农业经济水平,从近些年的农业经济产值来看,逐渐处于下降趋势,而偏北的一些县、市的农业经济水平处于不断上升阶段,分析其主要原因发现,南部地区由于原本的农业基础比较殷实,发展的空间比较小,而大多数省份的北部区域原始的农业基础比较薄弱,产业转型的背景下,经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机器,农业发展水平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总值不断增加。同时,北方和西部地区的农业经济的情况也呈现一定的区域差异,但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2.农业劳动力变化特点

对近二十年的农业劳动力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我国的农业劳动力数量整体呈现先下降,后缓慢上升的趋势。但在不同的区域,变化有所差异,农业经济水平提高的地区,农业劳动力的数量有所上升,经济水平下降的地区,农业劳动力的数量也有所下降。据了解,由于产业转型工作的开展,使得一些县、市的城市化,现代化步伐加快,工业发展迅猛,农业发展水平有所下降,使得农业劳动力向一些现代化行业领域转移;也有一些地区的农业水平不发达,技术水平比较落后,农产品带来的经济效益比较差,最终造成了大量的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进行转移;而一些地区的产业结构转型工作进行的并不顺利,经济重心需要依靠于农业,并且企业不能消化过多的农业劳动力,从而使得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缓慢,造成了闲置现象的出现;同时,一些发达地区的农业劳动力数量也有所上升的现象,可能要归功于国家和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和扶持以及先进技术的引入。

二、农业经济与农业劳动力的关系

从全国范围内来看,产业转型背景下,农业经济和农业劳动力之间主要存在着以下四种关系:

1.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农业经济水平下降

农业劳动力数量也随之下降,究其原因是城市化水平加快,经济重心发生了转移,更多的就业岗位吸引了大量的农业劳动力,由于缺少动力,农业的经济效益自然有所下降,这样的区域在转型过程中,一定要对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进行控制,以保证城乡发展的平衡;

2.农业经济效益降低

农业劳动力数量下降,这样的区域不能自暴自弃,要根据地理的特点发展适合自己的农业类型,发展现代化农业;

3.地形条件比较有优势的地区

有可能由于农业技术水平不够先进,农业的经济效益并不理想,同时由于发展比较落后、闭塞,造成大量的农业劳动力剩余,对于这样的区域,政府部门要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同时要为农业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调整农村居民的收入来源,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四,农业经济效益在先进农业技术的帮助下有了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力被保留并逐年上升,对于这样的区域,一定不要贪图速度,要稳定进行产业转移,在保证农业经济收入的前提下,合理分配农业劳动力。

篇2

2失业预警的重要意义

2.1有利于及时掌握事失业情况

建立失业预警,能够帮助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准确了解本地区的就业情况,若是预测到失业风险,能够及时通知用人企业和单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大规模的失业情况。政府及时掌握影响失业的因素,就可以提前做好准备,加大对劳动力市场的调控,保证企业有人可用,为经济快速增长做出贡献。用人单位掌握失业预警,就可以尽早做好准备,提高了就业的风险意识,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

2.2有利于提早采取措施

失业预警能够帮助政府和用人单位提前采取相关的措施,减少失业带来的风险。首先,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失业预警的警示,积极调整相关的经营方式,适当缩短工期、加强员工培训、降低工资等,保证员工工作的稳定性,降低生产经营的成本,避免出现大规模的裁员现象。然后,政府可以依据失业预警的提示,采取相关的鼓励措施,尽量保证员工就业稳定,减少失业。而且,政府还要积极的发展经济,完善就业服务,调整产业结构,努力增大就业。

2.3有利于进行失业调控

政府在失业调控方面具有很大的能量,能够利用合法的、合理的手段调整经济,和用人企业商量,保证避免大规模的裁员现象,若是出现裁员现象,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监督。在保证职工的利益之下,减少企业破产行为,减少失业员工的数量。政府要加大对失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让失业员工和用人单位积极联系,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培养,为员工再就业提供多方面的服务。2.4有利于提高宏观调控政府要建立相关的应急机制,应对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的突发事件,保证员工在发生重大的灾害的同时,还能够具备工作的能力,减少失业。政府要加大专项培训资金补助,给失业人员一定的补偿,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3建立失业预警体系

3.1确定指标体系

失业预警体系指标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般指标体系和核心指标体系。一般指标体系主要是指影响不大的指标,比如文化结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等。核心指标体系主要是指严重影响或者决定失业的指标,例如国际贸易摩擦、汇率、主要经济数据变化、政府调控、失业就业人数变化等。一般性指标在失业预警中占据的比例少,核心指标影响较大,占据重要权重。

3.2建立调查信息系统

全面的失业调查系统有抽样调查统计制度、定期调查统计制度、城镇失业登记调查、劳动力市场发展情况调查、调查点失业调查等相关的调查制度。定期调查和抽样调查能够系统性地掌握本期失业情况,城镇失业调查能够帮助当地政府做出正确的决策,调查点调查能够掌握其调查点的就业情况。多方位的调查能够帮助相关人员掌握充足的数据,做出正确的失业预警。

3.3建立信息处理系统

依据收集到的数据建立适当的数学模型,确定计算方法,做出正确的数据评估,确定失业预警的等级。

①失业率在4%之下,证明社会充分就业,劳动力和用人单位存在考察时间和等待,市场不需要调整。

②失业率在4%~5%,适度失业,事业对于社会的影响力很小,通过适当的培训,劳动力可以找到合适的工作。

③失业率在5%~6%,失业率开始上涨,个别地区的失业率比较高,失业情况引起政府的注意,政府开始采取相应的手段,加大劳动力的培训,提高就业率。

④失业率在6%~7%,达到警戒线的区域增加,政府要做好相应的失业预案,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失业率严重的地区。

⑤失业率超过了7%,政府发出警告,增加财政的投入和保险金的使用,调整宏观经济政策,促进企业投资,严格控制失业。

⑥失业率超过10%,政府发出严重警告,要立即采取措施,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额,再次降低银行贷款利率,鼓励企业进行投资,采取宏观调整,鼓励消费者消费,拉动内需,增加就业率。

4促进就业的举措

4.1政府方面

政府在失业和就业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政府要严格做好经济增长和失业预警的相关工作,把增加就业放在首要的位置,确立和就业相关的发展目标,在保证经济快速增长的基础上,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政府加大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资金的投入,加强劳动力市场的运行规范,加大对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

4.2经济方面

就业能力取决于就业弹性和经济增长,因此要加强就业水平,就要提高经济增长。各级政府要加大经济增长的投入,创造更多就业的机会,扩大就业人口。经济发展的目标要从绝对追求经济高速增长,转变为在保持经济增长的情况下,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原来的粗放型经济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因此要加大集约型经济的转变。将原来重工业为中心的发展模式转变为轻工业、服务业、农业为主的发展模式,促进就业。

4.3发展中小企业

经济增长的方式由原来的政府主导经济转变为市场主导经济,企业成为市场的主导,国有企业的比例不断的降低,各种民营企业成为主导。中小企业的就业人数占据的比例远远高于国有企业,中小企业解决劳动力就业的作用非常强大。我国借鉴德国、芬兰、日本等国家的经验,政府加大资金担保力度,建立更多的中小型企业,减免一定的税收,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要认真研究失业预警,在失业预警发出警示的时候,提高社会保障、劳动条件、失业补贴、工资等方面待遇,鼓励自由职业、季节工、临时工的发展,从而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改善外资的引进政策,提供优惠的服务,加强外资的投入,改善产业结构。在进行职业培训过程中,要把员工和用人企业联系起来,让企业培养需要的人才,让员工掌握必备的技能,帮助员工实现再就业。加强失业保险制度,保证失业人员能够拥有一定的失业保障,在再就业之前,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

篇3

在当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立论的根据。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是,重新建立一个能够指导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并与原政治经济学在价值观上一脉相承的新经济学。在新时代,新经济学就应该是研究快乐的快乐经济学。

一、劳动使用价值论的提出及其内容

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时,他是最先从商品的分析入手的,他揭示了商品的两重性,即价值和使用价值。

在分析劳动使用价值论基本内容前,我们必须概括一下马克思对使用价值的有关论述。

1.有人认为,马克思不重视使用价值,对此,马克思是坚决反对的。他说:“这位瓦格纳还把我列在那些主张‘使用价值’应该完全从‘科学’中‘抛开’的人中间。”“这一切都是‘胡说’”。马克思把使用价值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他说:“这不过是已经在单个商品上表现出来的同一规律,也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它的交换价值的前提,从而也是它的价值的前提。”

2.从商品两重性也可看出,马克思是非常重视使用价值的,他把使用价值列为商品的两重性之一。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两重性是由使用价值与价值共同构成的,商品两重性是由劳动力的两重性决定的,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

3.在马克思看来,一般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表现为商品具有的某种效用,这是实现交换价值的前提,“物品要成为商品,从而成为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一定要满足某种社会需要,因而一定要有某种有用属性。”

4.马克思认为,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但同时也认为使用价值具有社会性。“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不是对他本人即卖者的使用价值,而是对第三者即买者的使用价值。”

5.马克思看到一种商品在不同角度、不同环境、不同阶段所具有的不同使用价值。“至于在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的商品的使用价值,情况则不同。按照劳动过程的性质,生产资料首先分为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或者更进一步地加以规定,它一方面是原料,另一方面是工具,辅助材料等等。”

6.马克思认为,一定的使用价值只是资本增值的手段,“……资本对采取任何特定的使用价值形式作为自己一视同仁的化身加以采用或抛弃。”

7.马克思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使用价值,一方面他把使用价值看成是现实的具体物的属性,即“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他把使用价值看成是抽象的、类的存在,即作为政治经济学中的范畴,“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只有当使用价值本身是形式规定的时候,它才属于后者的研究范围。”

8.马克思看到了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所特有使用价值的作用,也正是主要由于这一点,马克思才把使用价值引入政治经济学的范围之内。“……剩余价值本身是从劳动力特有的‘特殊的’使用价值中产生的……所以在我看来,使用价值起着一种与以往的政治经济学中完全不同的作用。”

9.马克思认为,“货币的使用价值就是:货币创造交换价值,创造比他本身所包含的更大的交换价值。”在这里货币的使用价值实际上作为资本来让渡,它的使用价值就是获得利润。

10.马克思认为,“对于提供这些服务的生产者来说,服务就是商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但是对买者来说,这些服务只是使用价值,只是他借以消费自己收入的对象。”他还认为,“服务只是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的表现,因为服务不是作为物而有用,而是作为活动而有用。”

11.马克思看到了使用价值在总供给与总需求平稳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尤其应该强调的是,马克思认为,从总体而言使用价值对社会资源的分配起决定作用。“如果说个别商品的使用价值取决于该商品是否满足一种需要,那么,社会产品总量的使用价值就取决于这个总量是否适合于社会对每种特殊产品的特定数量的需要,从而劳动是否根据这种特定数量的社会需要按比例分配在不同的生产领域(我们在论述资本在不同的生产领域分配时,必须考虑到这一点)。在这里,社会需要,即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对于社会总劳动时间分别用在这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来说,是具有决定意义的。”

以上我们简略地概述了一下马克思有关使用价值的论述,尽管上述的介绍存在着许多不周全之处,但本人认为,这基本上反映了马克思对使用价值的主要观点。下面本人就根据马克思有关使用价值的主要观点,对劳动使用价值理论的基本内容,做一下初步的概括和总结:(1)使用价值与价值共同构成商品的两重性。(2)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和价值的前提,劳动的直接目的是创造使用价值。(3)使用价值除了代表商品的自然属性外,它本身也具有社会性。(4)从整体而言,对使用价值的重视使资源的配置趋于合理化。

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一样,的使用价值论也必然是劳动使用价值论,这是价值取向的根本要求。正如无产阶级革命先驱所说:“从前的经济学,是以资本为本位,以资本家为本位。以后的经济学,要以劳动为本位,以劳动者为本位了。”[7]指导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经济学,当然也要以劳动和劳动者为本位。

二、确立劳动使用价值论的现实意义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马克思并不是忽视或不看重使用价值的,只是出于革命性的需要,他在构筑其理论体系时,必然选择最能证明其革命性的那部分概念和内容,作为其论述的主线。尽管如此,由于使用价值的特殊重要地位,马克思还是大量地论及了使用价值。从他的大量论述中,我们可以概括出马克思对使用价值的基本观点,这些基本观点现在看来仍闪烁着真理的光芒。

1.使用价值与价值共同构成商品的两重性。这说明,从商品两重性构成角度看使用价值与价值是同等重要的。因此商品两重性的论述必然是劳动价值论的重要内容,同样也应是劳动使用价值论的重要内容。我们明确这一点,其最根本的现实意义在于,通过对价值的研究,得出的劳动价值论成为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的基石;那么我们通过对使用价值的研究,即可得出新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基石——劳动使用价值论。

2.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和价值的前提,劳动的直接目的是创造使用价值。这说明,从价值实现角度看,使用价值已经成为交换价值和价值的核心,离开了使用价值,也就无所谓交换价值和价值,因此,劳动的直接目的当然是创造使用价值。这一点对我们的启示是,作为企业必须首先注意新产品的开发,不断创造具有新的使用价值的商品,只有这样才能最终获得交换价值。使用价值的创造当然也包括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而且这是使用价值创造的重要内容之一。3.使用价值除了代表商品的自然属性外,它本身也具有社会性。我们的国家和企业必须明确,为谁创造使用价值,为谁创造价值?可以说,这一条标明了劳动使用价值论在价值观上的根本取向,从而也证明了劳动使用价值论,能够成为指导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基石和逻辑起点。

4.从整体而言,对使用价值的重视使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化。可以说,这一条是政府和企业重视使用价值的必然结果。政府重视使用价值,就必须重视产业结构调整问题,哪些是需要的,哪些是不需要的或过剩的产品,政府都应该在宏观上有所把握,政策的制定就应该以此为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即创造使用价值过程中,就应该对市场进行调查和预测,然后才能决定创造哪些使用价值以及创造商品的数量。

三、劳动使用价值论与快乐经济学

一般认为,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价值理论包括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狭义价值理论即指劳动价值论。根据前文的研究,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应该包括: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和劳动使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最终要解决财富的公平、公正分配问题;劳动使用价值论最终要解决生产过程的合目的性问题。马克思价值理论的核心和灵魂就是“以人为本”,即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

新经济学——快乐经济学,应该研究三大方面问题:一是生产领域的公正问题;二是分配领域的公正问题;三是消费领域的合理化问题。生产领域的公正问题要解决生产什么和为谁生产的问题。如生产粮食还是生产,建楼堂馆所、豪华别墅还是修希望小学等等。分配领域的公正问题要解决利益分配的广泛化,避免利益向少数人集中。如子女上学、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问题。消费领域的合理化问题要解决如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科学、文明消费。如封建迷信、铺张浪费、跟风消费等等。

快乐经济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就应该从生产领域开始。我们还是借鉴马克思的分析方式,即从分析“商品”入手。马克思已经发现了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两重性。通过对价值分析得出劳动价值论,并以此建立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在当代,我们就要通过对使用价值的分析,确立马克思的劳动使用价值论。并以劳动使用价值论为逻辑起点,建立新经济学——快乐经济学。

现实在变化,社会在发展,随着现实的变革,作为社会主义建设指导思想的也应该大发展。我们要善于在理论体系内部寻求新的生长点,使理论更好地为现实服务。。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108-716.

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54-7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2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篇4

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只有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确保农产品供给,才能顺利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才能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才能使农民富裕,从而保持农村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和长期稳定。

2.农业、农村、农民问题。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供给充裕,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但是,我国农业基础地位仍然比较脆弱。①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能力比较薄弱;②农业生产率低,农业效益低;③农民收入低,增长缓慢,城乡贫富悬殊扩大。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3.问题原因。

生产力方面:

⑴ 物的因素:农业物质技术基础比较薄弱;农业资源人均占有量低;

⑵ 人的因素:农村教育、科学文化、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多。

⑶ 市场因素: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不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国际竞争。

生产关系方面:

农民负担重;城镇化水平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突出。

4.解决我国农业的思路。

发展我国农业,必须走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道路。①要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②要增加对农业的投入;③关键是发展农业科学技术,加快农村教育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④要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面向市场调整农业结构。

生产关系方面:(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

⑴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⑵要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

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减免农业税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⑷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城镇化的重要途径。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改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环境,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生产力方面:(依靠科技,面向市场)

⑴加快和深化农村教育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城乡协调发展。加强技能培训,改善就业环境,努力拓展外部增收空间。

⑵调整和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也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根本措施。

坚持按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办事,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要优化品种、品质结构,大力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推动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多种经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积极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转移。

注意几个问题:

1.关于粮食安全问题。

必须高度重视、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1)原因:①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是重要的战略物资。②我国是一个十三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国家,解决吃饭问题始终是国民经济的头等大事,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立足于国内。③我国粮食总量供过于求是阶段性、地区性的,人均粮食产量仍大大落后于发达国家。④耕地、水资源紧缺对粮食生产的制约,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粮食供给的需求,决定了对粮食问题始终不能掉以轻心,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对粮食生产能力的培育。

(2)举措:确保粮食安全,首先要注意处理好调整农业结构与稳定粮食生产的关系,抓好粮食生产,是保证农业结构调整顺利进行的基础和前提。重视保护粮食生产能力,注意保护好基本农田,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

其次要兼顾保障粮食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两个目标,把发展粮食生产与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要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推进市场取向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再次,始终重视维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提高主产区粮食生产水平,完善粮食储备调节体系。

2.关于农民增收问题:

一是推进结构调整,充分挖掘内部增收潜力。

二是加强技能培训,改善就业环境,努力拓展外部增收空间。

三是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发挥国家政策对农民增收的导向和带动作用。

四是认真落实政策,放活农村经济,充分调动农民自主创业和增收的积极性

4.关于农村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转移问题。

5.调整和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问题。

6.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城乡协调发展。

(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重视发展农村教育。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关键的发展阶段,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世界新科技革命的兴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对广大农村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优先发展农村教育。

(2)发展农村教育的意义。发展农村教育,是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关键所在;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扩大的客观要求。它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和实现社会公平;有利于积累国民经济增长后劲;在西部地区,大力推进农村教育,还有利于推进西部扶贫开发,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

(3)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城乡协调发展,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7.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进城镇化

(1)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正确处理工农和城乡关系,使城市和农村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使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与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相适应。

(2)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是要在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主要措施有:①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②调整乡镇企业发展战略,实现城乡工业一体化。③公平对待农民工,逐步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④加大户籍改革力度,加快城镇化进程。⑤加快建立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推动农村全面进步。

(3)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对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财政支持,是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表现。

(4)积极推进城镇化。①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②推进城镇化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经济差距;有利于促进投资,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增长;有利于促进我国工业化进程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开辟更广阔的就业渠道。

二.工业化问题(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1.工业的地位:主导地位(一个国家的工业发展水平直接决定着这个国家的技术水平和经济发展平)

2.存在的问题:城镇化水平低,工业化没有完成;面临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挑战。

3.解决措施:把握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机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跨越式发展。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具体措施:

⑴调整产业结构,优先发展信息产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提高工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信息产业就是高新技术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的代表)

⑵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振兴支柱产业(装备制造业)。

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

⑷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要结合我国国情,既要注重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也要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广劈就业岗位,充分发展我国人力资源优势.

4.意义: ①经济效益的提高;②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促进一、二产业的发展);③推进城镇化的建设;④增加劳动就业;⑤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三.第三产业的发展及意义

1.地位:衡量一国经济发达程度。

2.第三产业的发展。

⑴技术进步与第三产业的关系

科学技术的进步必定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社会分工、协作,直接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

⑵第一、二产业发展水平与第三产业的关系(劳动力资源)

⑶消费水平与第三产业的关系(市场)

⑷国际交流与第三产业的关系(促进、推动)

3.发展第三产业的意义: ①促进我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既新型工业化道路);②扩大就业领域和就业人数,保证社会安定;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何发展第三产业: 增加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增加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例(现状--相对滞后)。

四.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权利:依法取得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

2.义务: 提高职业技能;

遵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道德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保障)

3.遵守职业道德的作用

① 遵守职业道德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会反映到精神生活中来,妨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因而必须加强道德建设,使每个劳动者都遵守职业道德。)

②遵守职业道德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4.遵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例题:某著名男高音歌唱家已过花甲之年,历时三年,跋涉十几万千米,克服重重困难,深入少数民族地区,拍摄制作了一部系列音乐风光片《长歌万里情》,引起群众高度赞扬。与此相反,另有两篇有关歌星的报道却令人遗憾甚至愤慨:一是歌星演出前嫌酬金少而罢演;二是歌星演出时用磁带代唱。这三件事反映了什么问题?

答:1. 遵守职业道德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保障。遵守职业道德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2. 遵守职业道德要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3. 某著名男高音歌唱家的行为遵守了职业道德,是值得肯定的。而另一些歌星缺乏职业道德的行为是要受到谴责的。

五、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就业问题

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党和政府关心弱势群体,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现党和政府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㈠社会保障制度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客观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它是企业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必要条件;是增强企业活力的客观要求;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安定的根本措施。当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

2.如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1)原则:要遵循既有利于生产,又要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社会保障体系要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社会保障的标准和水平,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国家、单位、个人共同承担与实现,社会保障费用需要多渠道筹集。

(2)目标:要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㈡就业问题

1.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我国人口众多,就业问题具有长期性,随着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会逐步增加,在农村富余劳动力自由流动,需要进城务工。但这是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中的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发展中的问题。我国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这是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根本保证。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推进,这是增加就业的有利因素。

2.解决就业问题的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搞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3.解决就业问题: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要处理好以下几个个方面的关系:

扩大就业与发展经济的关系;扩大就业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系;扩大就业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扩大就业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关系。

具体措施:

第一,大力开发就业岗位。要坚持把抓好发展作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根本途径,确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举的发展战略,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就业增长点,大力发展吸纳劳动力容量大的产业和企业,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就业岗位增加的目标。(改革发展和结构调整都要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从扩大就业再就业的要求出发,在产业类型上,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在企业规模上,注重扶持中小企业;在经济类型上,注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的作用。);

第二,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摒弃只有正规就业或端铁饭碗才算就业的传统观念,树立竞争观念,树立职业平等和劳动光荣的观念。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第三,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创业和就业能力,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四,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实现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五,既要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又要切实搞好再就业工程,多渠道安置富余人员。

第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通过扩大国际交换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优势。

第七,充分运用财政、税收、信贷等手段,加大再就业的资金投入,增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援助。

第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深化改革和扩大就业提供保障。

例:

1.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就能解决就业问题。

2.调整经济结构必然增加失业。

3.农民进城务工是城镇就业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

4.管它什么职业,只要稳定干一辈子就行。

选择职业时,考虑相对稳定是应该的,也是合理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变化,知识的不断更新,要求劳动者要适应这种环境,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是必然趋势。劳动者要转变就业观念,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创业和就业能力。

5.工作既要舒适又要多挣钱,否则不如待业。(哲学考虑)

选择职业时,考虑收入是无可非议的,必须从整个社会经济收入水平和个人劳动能力水平考虑收入较高的职业。不能只想收入高不高而不考虑个人能力,更不能宁肯不就业也不选择收入低的职业。

6.工作必须合乎个人的志趣、爱好。(哲学考虑)

篇5

家务劳动是为直接满足本家庭成员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需要而进行的劳动。这种通常由家庭成员在家庭内部从事的未支付报酬的劳动,主要包括下列活动:煮饭、清洁、整理房间、洗衣物、购物、修理和维护住房、照顾家庭成员、从事园艺、宠物照料及家庭安排等。传统经济学家认为家务劳动只在家庭内部有价值,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分工越来越细,家务劳动作为人类劳动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一种需要成本、能产生收益,具有社会价值的劳动。夫妻间从事家务劳动的通常是女性。通过立法承认夫妻家务劳动具有的价值是法律公平正义的要求,体现了对女性的保护,有助于实现男女实质平等,被誉为是对经济上依存于丈夫的家庭主妇的“自卑治疗剂”。

一、夫妻家务劳动的成本构成分析

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是,从事家务劳动需要一定的成本,这些成本主要包括家务劳动的精力成本及机会成本。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些隐性成本往往为人们所忽略。

(一)夫妻家务劳动的精力成本分析

在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在某种劳动中的精力成本越大,则投人到另外一种劳动或其他活动的时间就会减少。以全职夫妇为例,在夫妻工作时间相同时,从事家务劳动的时间越长,自由支配时间就越少。而自由时间可以用来进行人力资本的投资,也可以用于“劳动者体力的恢复,智力的提高和个性的和谐发展’。非家务方利用工作之余的自由支配时间休息,可以促使其体力的恢复,产生新的精力,因而在市场投人方面具有较大的精力优势。家务劳动方,因在工作之余从事家务需要花费一定的精力,该方就会有更少的自由支配时间恢复其体力,影响其市场投人的精力,在市场投人方面失去其精力优势。当从事家务劳动和社会劳动都需要花费一定的精力时,从事家务劳动的精力强度大于闲暇时间的精力强度,故从事家务劳动的女性往往选择精力强度不大的工作,甚至因其长期从事家务劳动而根本无精力投人社会工作或早早地退出社会工作。而从事社会劳动的精力成本往往与工资水平存在一定的关联性,由于家务劳动主要由女方承担,在已婚男女参与同样的社会工作时,女性的社会收人往往较之男性低,其中原因之一就在于,已婚女性在婚后较之婚前在市场精力投人的降低。其次是女性在婚后需要花费更多时间从事家务劳动,因而可能会减少对自身人力资本的投资。在一切资本中,只有对人的投资才是最有价值的资本。对特殊的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与花费在该项活动上的时间正相关,“当家庭部门用的时间更多时,主要提高家庭生产率的资本投资的积极性会更大一些;而当工作时间更多时,对主要提高市场生产率的资本投资积极性会更强一些。由于妻子的主要时间是从事家务,其对社会工作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较男性低,加上女性社会劳动精力投资较男性更少,自然会降低他们的社会收人,而低收人反过来进一步减少他们投人市场的精力及对市场人力资本的投入,加大女性从事家务劳动的成本。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劳动不是价值本身,而是作为价值的活的源泉。劳动和劳动结果相统一,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劳动解放的标志。

家务劳动和社会劳动同属于人类劳动方式之一,只是劳动地点及劳动内容等存在差异,属于不同的劳动分工,二者都需要精力成本。如果女性在家庭中以家务劳动这种精力成本进行投资而不能分享该投资的收益,会造成对女性的系统性剥夺,既违背了家庭作为一个经济单位的利益分享规则,也会减弱该方投资家务劳动的积极性,对家庭这一经济组织体也可能造成破坏(导致解体)。如果不对夫妻一方的家务劳动成本给予回报,家务劳动方在夫妻时间配置博弈中处于不利境地,在婚姻解体时也会削减该方在离婚博弈中的能力。

(二)夫妻家务劳动的机会成本分析

家庭是一个经济组织体,但其具有强烈的伦理性,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显著的利他性特征。夫妻间可能会因为一方在家庭中具有比较优势而放弃社会工作选择家务劳动,或者基于婚姻家庭的利他思想而由一方主动承担主要家务劳动,“夫妻一方在从事这项工作的同时,另一种更有价值的活动被放弃了”,因而家务劳动存在机会成本。由于从事家务劳动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投人,在时间总数不变的情况,家务劳动者就只能通过改变时间分配的方式以承担家务劳动,如通过不断减少参与社会活动的时间或者减少甚至放弃参与其他社会工作的时间等方式以保证有足够时间从事家务劳动。因此,从事家务劳动的时间越多、年限越长,其机会成本就越大。

夫妻从事家务劳动的选择取决于家务劳动的边际效用价值,“价值并不是商品内在的客观属性,它不过是表示人的欲望同物品满足这种欲望的能力的关系,即人对物品效用的感觉和评价。效用是价值的源泉,效用大则价值大,反之,价值则小。边际效用价值是每增加一个单位物品所引起总效用价值的增量,它遵循效用递减规律。如果夫妻一方从事家务劳动的效用价值比从事社会劳动的效用价值大,其就会选择从事家务劳动,反之就会选择从事社会劳动,而且只有当家务劳动的边际效用为正时夫妻才会选择从事家务劳动。如果家务劳动和社会劳动的效用价值相等时,则无论从事社会劳动和家务劳动都无区别。因此,理性人假设下,夫妻从事家务劳动的效用价值应当大于从事社会劳动的效用价值且其边际效用价值为正,而家务劳动的效用价值越大,表明家务劳动方的机会成本也就越大。

总之,家庭“这一生产单位的最重要的投入完全不是市场产品,而是家庭成员的时间,特别是传统家庭中妻子的家务劳动。贝克尔认为,家庭是由多个人组成的生产单位,家庭中每一成员都在彼此了解、相互信赖下尽其所能,自觉履行投人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婚姻的最大化效益。家务劳动具有精力成本和机会成本,是对婚姻的一种投资。一旦夫妻一方的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则意味着该投资是有效益的,就会鼓励投资者继续投资。反之,该方就会减少投资,甚至不再投人而宁愿选择经济组织体的解体。作为经济单位的家庭,要求夫妻共同投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才能实现婚姻的最大化效益并能更长久维持婚姻关系。

二、夫妻家务劳动产生的收益

收益通常包括物质收益和精神收益。家务劳动所创造的精神方面的收益,主要是由于家务劳动的分担如家庭安排、照顾子女等可以减轻非家务劳动方精神上的压力,带来清闲的享受,而有些活动如清洁、整理房间、清洗衣物等,则本身可以为家庭成员带来精神方面的愉悦。物质上的收益,主要包括家务劳动带来的分工收益、家务劳动使得家庭经营成本的降低、家务劳动的交换价值及非家务劳动方在家务劳动时间内获得的人力资本等。由于精神收益纯属主观感受,难以客观衡量,本文主要分析物质性收益。

(一)比较优势分工带来的收益

夫妻之间如何发挥各自的优势,实行劳动分工,以增加家庭的产出?通常认为,女性在家务劳动方面具有相对的优势,而男性在社会劳动方面能产生较高的生产力。男女只有各自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才能增加家庭的产出,实现经济收益的最大化。“家庭作为一种社会机构保持下来,表明了它具有重要的经济化效能,而更为重要的因素是家庭促进了劳动的分工,取得了来自专业化的收益。家庭通过丈夫在劳动市场从事专职工作,妻子在家从事家务劳动这种互补活动的专业化而促进了家庭收益的最大化。因此,在男女之间根据各自的优势实行分工,有利于增加家庭的产出,提高家庭的经济效益。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家庭的最佳方案是机会成本较低的配偶专于家庭生产。由于女性的工资普遍较男性低,其机会成本相对较低,这样现实生活中从事家务劳动的任务就主要由妻子承担,丈夫则利用其在社会劳动方面的优势参与更多的社会劳动。妇女的时间主要分配于家庭部门,男性的时间主要分配在市场部门的分工模式被认为是获得家庭福利目标函数最大化的一种有效途径。

既然夫妻一方在家庭中根据各自的优势进行分工由一方从事家务劳动,另一方利用其在市场的优势参与社会劳动,夫妇双方通过共同努力,实现家庭产出的最大化。由于家庭分工是根据夫妻的比较优势,发挥各自所长的结果,所以,任何一方的劳动都应具有相应的价值。

(二)家庭经营成本的降低(防止积极财产流出)

在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思想影响下,许多已婚妻子担当着从事家务劳动的主要责任。妻子从事的家务劳动自然可以减少家庭中雇佣保姆的费用,降低家庭经营成本,防止家庭中积极财产外流。“妻为家事劳动,则不须支付对价于他人,家计费用即可减少,则其减少部分,对家庭而言,就是家事劳动的价值。家事劳动之防止家庭中的积极财产流出之功能,即为其获得评价之主要根据。由于降低家庭经营成本是通过投人家务劳动的方式实现的,该降低的成本则为家务劳动的收益之一。

(三)家务劳动的交换价值

虽然家务劳动不具有一般商品的直接交换价值,但通过夫妻之间的资源交换以及“置换”方式,仍然可以实现其交换价值。

1.理性人假设中夫妻之间的资源交换

理性经济人假设认为,从事经济活动的所有人都是理性的,他们具有抽象人的基本特征,即假定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都是理性、利己的,并且力图以最小经济代价去获得最大经济利益。在婚姻家庭中,夫妻会考虑婚姻的成本及从婚姻中获取的收益。家庭是一个资源交换的场所,只不过这种交换既包括情感等非物质的交换,也包括物质上的交换。现实中的男女有的偏重前者,有的更看重后者。“人是理性的动物,而社会生活是要求互惠关系的,人们的选择是建立在要得到最大的奖赏和最少的代价之下的,以便取得最大的利润或最好的结果。在家庭中,需要通过家庭成员共同投人共同经营,彼此分享家庭收益,获得对方经济上的供养及情感方面的爱与呵护。家庭成员应当共同投资于家庭,以获取投资的收益以分享,这样才有利于实现家庭收益的最大化,增进家庭幸福。家务劳动是对婚姻非物质性的投资,对该投资除了精神与情感方面的回报,尚需要换取其投资应得的经济收益,此种收益是通过家务劳动换取非家务劳动方的社会劳动价值实现的。

2.家务劳动的交换价值

核算国民生产总值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以萨伊的生产要素理论为基础核算国民生产总值和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的计算方法。这两种计算方法都未将家务劳动价值核算在国民生产总值内。而现代经济学家认为,家务劳动实际也具有交换价值,符合商品的特征。只不过家庭这种生产单位生产的主要“商品”是子女,而不是传统的商品。“忙于抚养孩子的妻子用从事家务劳动的时间‘换得’丈夫在市场上的工作,而丈夫则‘购买’妻子照顾他们共同的子女。通过这样的方式,实现妻子家务劳动的交换价值。对于此,家务劳动虽然没有直接的交换价值,但其通过“置换”方式仍然可以实现其交换价值。事实上,家务劳动价值对准确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具有非同一般的影响,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有关资料资示,仅一项没有报酬的家务劳动价值就约占国民收入总值的10--35%。

(四)非家务劳动方获得的人力资本

夫妻获得的收益除了经济上的现实利益,还包括一种并非直接以金钱形式体现的资本收益,即人力资本收益。“人力资本是一个人拥有的从事具有经济价值的活动的能力、知识和技能,它主要靠学习、训练和经历来获取和积累,是决定劳动生产率的一个主要因素。在夫妻一方从事家务劳动的过程中,由于夫妻经济方面的共同投人及一方对家务劳动的分担,使得非家务劳动方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人到自身的教育、培训中,积极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技能,而这些素质和技能使得人力资本投人方在将来的生活和工作中终身受益。“学校教育通过提供知识、技能和分析问题的方法提高了人们的收人水平和生产力水平。”“收人分配的不平等与教育和其他培训的不平等之间有着正相关关系……失业与受教育程度通常有很强的负相关关系。在这些资本投资过程中,夫妻对人力资本在金钱方面的共同投资,极易获得夫妻及世人所认可。但夫妻在人力资本获得方身上投人的机会成本和精力成本这些隐性成本往往为人们所忽略。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分享该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而一旦夫妻离婚,非人力资本方就不能分享该人力资本带来的收益。基于婚姻共同体的收益分享理论,此种情况下,此种人力资本一定范围的收益应当作为夫妻的共同投资所得。

三、夫妻家务劳动成本的分担与收益的分享:婚姻家庭法相关立法

家务劳动是一种需要成本、能创造收益、具有价值的劳动,这种承认应体现在婚姻法立法中。我国婚姻家庭法应从以下方面考虑由夫妻共同分担家务劳动成本,共同分享家务劳动的收益。

(一)准确界定夫妻家务劳动收益的范围

我国婚姻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人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现行婚姻家庭法并未将知识产权的财产期待利益(包括尚未投人生成的知识产权和继续性使用的知识产权后期使用的财产性收益)纳人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也未规定夫妻之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享一方获得的管理技能、专业技能、执照、文凭、资格等人力资本收益。我国现行婚姻家庭法的规定实际上缩小了夫妻共同收益的范围,减少了家务劳动的投资回报。因为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创造知识产权或获得人力资本的过程,需要夫妻共同的经济投人,家务劳动方在履行协助义务、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行为中通常也存在机会成本及精力成本。离婚时如果不对家务劳动方的这些成本给予回报,必然会损害其经济利益,降低投人方的自我评价,也不符合家庭经济单位的利益分享规则。因此,我国婚姻法应明确知识产权的财产期待利益为夫妻共同收益。同时,宜借鉴经济学中对管理技能、专业技能等人力资本的估算方法,规定夫妻婚姻期间获得的人力资本在离婚后一定年限内的收益为夫妻共同收益。

(二)增设夫妻家务劳动价值的量化方法

关于家务劳动的计算方法,国外实践中采用替代成本法则和机会成本法则等进行计算。在从事家务劳动一方的机会成本能够确定的情况,借鉴机会成本法则计算夫妻家务劳动的价值较为合理。如果能确定家务劳动方因从事家务劳动而失去从事社会工作的机会,宜以该丧失的机会作为家务劳动价值的补偿。如果机会成本的确立存在难度,则需要考虑相关因素,宜参照替代法则计算,但不宜采取简单的使用家政服务人员的工资标准计算家务劳动的价值(目前我国有学者提出用家政服务人员的工资标准计算家务劳动价值的主张),因为此种计算方法在很多情况下会降低家务劳动的价值。

对于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经济学主要采用收益法、成本法及市价法等进行评估。对人力资本价值的评价,在稳健、可行和公允的情况较多采用对未来收益进行折现的收益现值法或净现值法进行计算。虽然这些计算方法还无法达到精确的程度,但不失为经济学计算人力资本和知识产权重要的方法,在家庭法领域具有一定的可借鉴性。

(三)增加评价家务劳动价值的考虑因素

在衡量夫妻家务劳动价值时,应增设具体的考虑因素,包括非家务劳动方从家务劳动中的受益的大小,受益的期限及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衡量家务劳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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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RevitalizingtheoldindustrialbaseinNortheastChinaisasystemizedprojectthatneedscomprehensiveschedulingandcoordinationwithapowerfullaworderrulingenvironmentprovidedtoguaranteeandprotectitssuccessHowtoassessthelegalstateoftheoldindustrialbasesinnortheastChina?AccordingtotheinvestigationmadeinacertaincityinNortheastChina,itwasrevealedthattherearestillsomeproblemsintolerableinrespecttolaworderrulingthoughtheprojectismakingremarkableheadway,suchasthearbitraryadminitrationaction/interests,weakenedadministrativesupervision;lowquality/efficiencyoftrialandinadequatejudicialsupervisionAlaworderrulingenvironmentisthereforeneededsourgentlybecauseofthenearubiquityoflaworderrulingactionsalongwiththerapidprocessofmarketizationwhichisanintegralpartoftherevitalizationToprovidesuchanenvironment,thelocallegislationshouldbestrengthenedwithappropriatelocaldecrees,regulationsandrulesissuedtimelyMorever,itisnecessarytorequirestrictlyalladministrationstoenforcethelawandformasoundmechanismforjudicalaffairswithallrelevantofficials/staffeducatedtoabidebythelaw.

Keywords:NortheastChina;oldindustrialbase;laworderrulingenvironment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是一项需全面调度,和谐并进,各要素互相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共同发展的系统工程,如老工业基地改造中产业结构的调整,经济实体的转制,技术、资金、人才的引进,政策、制度、环境的保障,社会的稳定等。这些要素的综合状况如何,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进展和成效,丧失或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都将产生不良的影响,制约或阻碍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进程。其中,法治环境的保障是振兴中不可缺少的条件,老工业基地振兴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法治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既是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标志性成果,也是振兴过程中的基本保障。本文试图就法治环境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影响、现实状况对法治环境的迫切要求、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应着力解决的相关问题等进行一定程度的探讨。

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离不开

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目前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进程中,人们普遍重视产业结构的调整,资金和项目的引进,经济指标的提高,却往往忽略和轻视人文环境,法治环境,人的观念、意识等软环境的建设。而这些要素既能反映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成果,又对老工业基地振兴产生不可忽视的作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各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尽管各种要素的作用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但是我们不能忽视任何一种要素的作用。这是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要求。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看,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实现全国和谐发展的要求;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实现经济、科技、人文、法治等的全面和谐发展,同样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目前存在的一种倾向是,片面地认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就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经济,片面追求经济指标,这是不可取的。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央政府的支持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老工业基地要加快市场化进程,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有赖于完备的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制度、政策的作用几乎无所不在。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与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造关系密切。实践表明,构造多元投资主体,改变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内部化的财务预算硬约束机制,是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的重要途径。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当前国企改革的核心。这场伟大的制度创新,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功能。在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区域经济民营化的同时,需要运用法律规范来调节政企关系。在国有资产运营、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要尽快建立明确的法律制度,用法律手段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国有企业特别是小型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制止化公为私、逃避银行债务等现象出现,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其次,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法律的制约。政府职能转变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振兴中的关键一环,这个问题不解决,再好的方案也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为此要切实解决政企不分,政府对经济事务干预过多、过深,而公共服务又严重不足的状况,把政府经济工作的着力点转到制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度和法规、规章等方面上来,全面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给投资者、创业者以稳定预期。政府应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优势企业的发展提供最大的空间。应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好《行政许可法》,完善重大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切实放开搞活企业,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切实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各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中有的不仅不能促进经济发展,甚至妨碍经济发展,妨碍振兴,应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大力引进民营资本涉及诸多法律与制度问题。近年来,老工业基地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断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民营经济发展很快,出现了总量和效益同步增长的可喜势头。但是与发达省份相比,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总量小、规模小、效益不高。事实表明,振兴老工业基地商机无限,老工业基地的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很大;同时表明老工业基地的国企改革、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域外民营企业资本的参与。事实上,国家作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决策后,许多南方民营企业跃跃欲试,到东北考察咨询,洽谈投资,政府应予鼓励、支持和引导,并制定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的激烈,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大型民营企业没有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经营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企业融资困难,缺少复合型人才等等,制约着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而一些民营企业偷税漏税,产品质量不高,缺乏诚信,不正当竞争,劳资关系不协调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认真引导和规范民营企业的行为,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民营企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还应做到严格执法,遏止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

第四,健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需法律制度的完善。老工业基地的就业问题不同于工业化过程中普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需要特殊的制度与政策扶持。为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国家已经制定出台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政策。一方面要用好普惠性政策,确保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针对老工业基地的实际情况,落实好特殊政策。在研究制定政策时,要切实把着重点放在促进人的发展方面,放在就业和有利于人们安居乐业上,强化对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衔接配套起来,形成具有合力的政策制度体系。从促进社会发展、增加就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增强消费动力出发,推动老工业基地改造。

第五,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需要法律与制度的完善。实行市场经济以来,老工业基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困难,诚信的缺失就是目前所面临的困难之一。某些领域出现的比较严重的诚信缺失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重新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伦理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当务之急。重新构建诚信伦理,就必须建立市场经济的诚信机制,完善失信的惩治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维护诚信的有效奖励机制。为此,应构建全国性的信用管理体系;制定专门的信用管理的法律和法规。

综上所述,振兴老工业基地有不可缺少的各种要素和条件,加强法治,实现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的有效调整,依法振兴,是加快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基本条件之一。只有具备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有效保障老工业基地的顺利振兴。法治环境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保证稳定的经济运行、经济发展秩序。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经济发展,可能有各种直接的影响因素,如经济犯罪和其他各种形式的犯罪影响振兴;违背市场规则和法律,侵害市场主体的各种民事权益影响振兴;行政机关违法行政,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侵害管理相对人的利益影响振兴。解决这类问题有教育和管理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法治,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充分运用体现国家强制力的法律,才能排除影响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各种违法犯罪因素的干扰。第二,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也是法治的经济。市场的竞争,应是市场主体在公平、公正环境下的竞争,只有公平和公正,才能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假如没有公平和公正,情况将会如何?坑蒙拐骗,欺行霸市,市场何以存在和发展?若要实现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必须加强法治。第三,创新有效运行的机制和科学进步的制度。一方面,机制和制度的建设包括了法律运行机制和法律制度的建设;另一方面,一般意义上的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保障。

二、现实状况要求加快法治

环境建设

如何评价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环境?笔者认为应当重点考察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程度和水平是否与全国法治进步的程度相一致,是否与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要求相适应,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①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完善程度;②行政机关是否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严格执法,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服务群众;③司法机关是否能准确、合法、及时、公正地适用法律,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④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公职人员是否能带头遵守法律,抑制特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⑤广大人民群众是否能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既能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能进行法律监督,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⑥通过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实际调整,使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应有惩治,社会关系和谐,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

为此,笔者专门调查了东北某市老工业基地改造中的上述相关问题,本文仅就其中的行政执法和司法状况进行简要评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提示我们,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是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的。

1行政执法的现状分析

(1)近年来该市行政执法的改进和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过程中,该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正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消除和减少各种“低级执法”现象。近年来,在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执法环境的形势下,各级行政部门在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同类权限”集中管辖的改革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所谓“同类权限”集中管辖,是指将原来的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对某一行政事务均可行使管辖权的管理,归口为一个部门管辖。其特点是:集中行使的处罚权范围广、项目多,执法重心下移;量化执法指标,执法行为程序化;机构精简,执法效率提高。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执法领域存在执法机构多、处罚重复、职能交叉、多层多头执法、执法随意性大等弊端。从“同类权限”的集中管辖的特点可以看出,它能解决一些执法中的“顽疾”。

(2)行政执法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历史、人们思想观念等多方面原因,一些行政机关和部门在行使执法权力和职能的过程中,出现各式各样的偏差、漏洞甚至违规违法行为。它不但背离法治的主旨和精神,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引发执法纠纷,而且还影响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伤害民众对政府和法律的信任。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执法程序“随意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均有规范的程序,但长期以来,一些基层机关的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胡乱执法、口头执法、以言代法的行为和随意处罚的情形比较常见。当前行政执法纠纷的另一个热点是,超越法律授权行使所谓的执法权,或者无限扩大法定的权限,严重偏离法治精神。第二,执法行为“利益化”。尽管行政执法机关财政基本实现收支两条线,极大地遏制了以法谋“钱”的行为,然而由于其中大部分单位实行按比例返还或超过基数返还的办法,即上缴的越多返还的也越多,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收入仍然与个人奖金息息相关,因此仍存在过度执法、乱执法、乱罚款等现象。还表现出在一些公共服务性、没有经济利益领域的“不作为”方面的问题。

2司法现状的分析

(1)近年来该市司法改革取得的成绩

在老工业基地改造的过程中,该市的各级司法部门正积极努力工作,围绕“振兴”的主题,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发展和振兴上,努力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振兴老工业基地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司法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表现为:执行程序中的改革取得突破;审判监督中的责任体系形成;基层法院的基础工作出现新局面。

(2)司法实践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审判质量和效率仍有较大差距,审判作风上的问题尤为突出。有的法院积案仍然较多,裁判错误、人为拖延、隐性超审限、消极不作为的问题仍明显存在。出庭不准时,接待不守时,庭审不规范,精力不集中,对当事人语言粗鲁,态度蛮横,办关系案、人情案的仍大有人在。

二是审判管理监督机制仍不完善,完整科学的工作质量考评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些部门落实审判监督责任的规定不自觉、不认真、不敢负责任。监督体系不健全,导致质量评价参数不完整,有漏洞。

三是以人为本、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仍需完善创新,加大力度,持之以恒。一些法院不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注重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对部门和单位的消极落后现象乃至违法违纪人员不敢管。

四是基础工作仍是影响法院整体水平和形象的主要问题。虽然多数基层法院的工作有了明显的变化,但对有的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仍然意见较多。其主要原因不是物质装备条件差,而是领导班子的自身作用和管理水平比较低,审判的质量和队伍的廉洁文明程度比较低,在率先垂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方面有一定差距。

三、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应重视和

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法治环境的改善,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不仅相关国家机关、职能部门要负起责任,全社会都应积极介入。在法治环境建设中要解决的问题,有的可直接服务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的虽直观看来没有直接作用,但间接作用仍不可忽视。

1努力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1)对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如果原则性较强,需要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才具备可操作性的,地方人大和政府应及时制定相配套的法规、规章。此项工作做得好,既有利于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有利于地方的法律适用。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要及时出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2)对于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中出现的特别的法律关系需地方立法调整的,应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果国家法律已有原则性规定,应以已有规定为基础,适应老工业基地改造的特殊要求,制定具体的法规和规章;如果尚无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则应以宪法和其他法律精神为指导,制定出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3)对于国家目前尚未立法,现实又迫切需要强制性规范来调整的,深化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新的法律关系,应加以研究,适时制定出新的法规、规章。这种做法不仅有利于及时调整新的法律关系,解决矛盾和冲突,做到有章可循,还有利于为国家的立法进行有益的探索,为制定全国性的法律奠定基础。当然,此类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应避免盲目性,既要探索,又要稳妥;要符合宪法精神和其他法律精神;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2努力建立执法、司法机关的良性工作机制

如前所述,行政机关的执法与司法机关的司法适应改革的要求,特别是为适应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要求,曾做出很大努力,也取得了相应的成绩,同时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这些问题得到切实的解决。当前,在建立良性工作机制上,应重视解决如下问题。

(1)关于行政执法“随意化”、执法行为“利益化”的解决机制。目前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属“低级执法”行为,完全脱离了现代行政管理的要求,其状态的形成既有客观环境的因素,也有执法者自身利益的因素,是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特殊现象。如何解决此类问题?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准确限定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空间过小,将限制行政执法行为,自由裁量空间偏大,将为随意执法创造条件,适度的自由裁量空间的规范,应是努力追求的目标。当前的自由裁量权偏大仍是主要问题,其原因主要是法规规章自身的冲突、因利益驱使所作的利己解释、长期形成的习惯影响等。

第二,要努力破除特权思想。执法机关运用权力、行使权力,较易形成特权思想,传统观念的影响也较易为特权思想寻找到根据。因此经常能看到,一些行政人员对已实施的法规、规章不严格落实,一些行政官员在不准公众抽烟的场合随意抽烟等。如果行政人员将自己作为法律的化身,那么在行政执法程序上的“随意化”也就不足为怪了。

第三,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当前针对行政行为常设的监督机构有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和各级政府法制办。由于职责分工和隶属关系等原因,目前其监督作用仍很有限。因此应进一步加强这些监督机构的作用;还应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以及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从法定程序上,要充分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作用。

(2)关于执法、司法机关的独立行使职权问题。法律赋予了执法、司法机关对行使职权的独立性,任何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只有执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才能使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功能得到公平的实现,才能使行政、司法人员的执法、司法水平受到客观的评价。但目前干扰因素较多,如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干预,同级其他机关的干预,某一机关内部领导的干预、部门之间的干预、同志之间的干预等,都影响司法的独立性。应当建立一种良性机制,排除干扰和不良影响。

(3)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问题。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办错案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如主观恶意的枉法裁判,因业务能力较低导致的对事实认定的错误和对法律理解、适用的错误等。无论何种原因,出现错误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是视具体情况承担的程度有所不同罢了。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和减少错案的发生,提高办案的质量,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目前尽管有责任追究的制度,但作用有限,效果有限,对错案的抑制程度有限。应当建立更为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产生足够的威慑力,使司法人员谨慎从事,使他们认识到,如果出现错误,就将面对不利的后果,而不仅仅是扣发奖金了事。笔者认为,应当建立司法人员的流动机制,多渠道选拔司法人员,不称职的、出错较多的,应及时调离,转到其他岗位。

(4)关于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问题。目前人们对超期羁押、超审限办案的情况意见颇多。一方面,司法人员抱怨工作量大,无法按期办案;另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工作时间进行各种应酬,不在岗位的现象大量存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何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是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而解决此类问题,重要的仍然是制度和机制的建设,解决的方式也很多。其中,解决法官超审限、提高审判效率问题的方法之一是建立法官当庭裁决的机制。即改变目前的开庭、休庭、择期判决的状况,由合议庭将多数案件庭审后当庭判决。其意义主要表现为:①当庭裁决明确了主审法官的责任,有利于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②当庭裁决方式有利于防止人为干扰,增强裁决的公正性;③当庭裁决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省诉讼资源。

(5)关于加大执行力度问题。人民法院对判决的执行难,是目前的一个普遍性问题。而如果判决得不到执行,将形成恶性循环,影响法院的威信,影响法律的尊严。虽然人民法院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在媒体上曝光、对当事人拘留等,但效果仍不明显。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仍需加强制度和机制的建设。

3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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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历史文化悠久的国家,在经济管理上受到了传统企业经济体制的影响,目前在我国许多企业中员工并没有可以自由发挥才能的空间,关于上下级关系制度十分重视。在工作中经常有涉及到家人朋友的关系利用自己走后门进入企业,对于企业自身的发展来讲,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企业制度不完善。

一个企业的制度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最重要的就是企业人事管理部门的管理制度,在制定企业制度时,不仅要体现出科学、先进的管理思想,还要根据企业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定制,保证企业稳定发展。

(三)在企业文化方面存在问题。

目前,在我国现阶段大中小型的企业中,没有形成好的企业文化,没有自己企业应该有的特点。在当前的企业中,如果不能很好的显示企业自身文化以及企业的特色,就很难感染企业的员工,不能形成独特的文化氛围,最终就会导致员工不能对自己的企业形成更深的了解。

2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模式的特点

(一)实施战略性管理。

劳动人事管理是现代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是各个企业在竞争中的最重要资源,推动人力资源的投资就是推动企业自身的发展,所以劳动资源管理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决定性内容。实践表明,在现代企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下,企业人事部门在经营决策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二)更着眼于未来。

劳动人力资源管理关注更多的是怎样能将员工的潜能发挥出来,推动企业的生产效率不断提升。管理过程更重要的是加大对人才的投资培养。所以,通过劳动部门的资源管理可以使企业对人力资源投入收获最大的效益。

(三)更具有系统性。

现代企业劳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为企业的所有员工作一个系统的综合规划,通过制定一系列的人才培养计划,从人才选拔、培养、调配等政策,达到人尽其能,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3优化企业人事管理的策略

(一)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一个企业的稳定发展最关键的是企业自身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在当前社会经济主义的影响下,做好企业内部的人事管理还有一定的难度,需要国家大力支持,对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好指导工作,运用科学的理论方式促进企业的进步;企业自身不断努力,建立科学的人才管理制度,使企业内部的员工可以更好的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同时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员工也应该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与能力。企业应该通过有效的方式来留住公司的人才,减少公司人才流失,公司要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制定完善的奖惩制度,做好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任务责任制,使公司的每一个员工都可以在自身工作岗位上完成自己的职责。

(二)提高员工能力与素质。

在一个企业当中,员工的实际能力以及素质的高低影响着企业的日常经营。要想在企业中建立拥有扎实技能的队伍,就需要企业定时定期对员工进行技能与素质培训。员工在培训学习的过程中,可以接触到最新的专业知识,与时展相接轨,在培训过程中还可以提升自身的技能和思想观念,使自己在日常的工作中发挥自己的职能,对公司传统的方式进行改进与调整。为企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三)实施岗位分类。

在企业内部实施岗位分类,可以为企业人事管理工作实行简化的工作。在推进企业人事化管理的工作过程中,运用工作岗位分类的方式,转换每个员工的长处,各尽其能,企业应该参考和借鉴国外先进企业员工分类的制度体系,为企业优化人事部门管理岗位分类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强化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劳动合同审核的制度,针对企业劳动合同中基础比较薄弱的环节,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订、解除以及终止等协议,具备一套完整的劳动合同管理手续,将合同管理环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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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论文是指为达到一定的教学目的和要求,在任课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学生以个人或小组为单位,采用规范的科学研究方式,选择课程及其所属学科领域所涉及的内容作为研究对象,并结合实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运用课程理论所撰写的综述论文或创新性论文。课程论文具有传统教学方法不具备的优势,因此将成为未来高校教学改革和创新的方向和趋势。

一、课程论文的教学理论依据

课程论文以结构主义为依据,是结构主义在教学中的具体应用。结构主义由瑞士著名学者让・皮亚杰(J.Piaget)最早提出,认为智慧无非是对环境的适应,而且智慧适应是一种能动适应,外部的环境刺激只有被主体同化于认知结构之中,主体才能作出反应和适应。就功能而言,智慧实际上是一种高级的能动适应结构,它本质上就是一系列不同层次的认知结构的发展和构造。认知结构的功能(适应环境的功能)不变性和结构可变性是结构主义的两个立论基础。皮亚杰认为,认知结构是通过同化与顺应逐步建构起来,并在“平衡―不平衡―新的平衡”的循环中不断丰富、提高和发展。因此,学习过程不是学习者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积极地建构知识的过程,即知识不是单纯地通过传授得到,而是学习者在一定情境中,借助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利用学习资料和社会实践,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

由此可见,结构主义强调在教师的指导和帮助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学习。由于学习活动以学习者为中心,因而能激发学习兴趣,强化学习动机,鼓励批判性思维。尽管其中的一些观点受到诸多的程度不等的批判,但就其强调学习的主动性而言,结构主义无疑具有合理性,对于现代教育的发展,以及教学改革和创新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二、劳动经济学课程论文教学的必要性

(一)促进和深化劳动经济学的理解

劳动经济学主要以劳动力市场及其相关问题为研究对象。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除了必须了解相关的劳动经济学的理论知识外,还应当结合实际特别是我国的实际来理解学科知识,同时尽可能地利用知识来解释和解决现实中的劳动经济问题。这在客观上要求劳动经济学课程教学必须改变传统的单纯传授知识的状况,使理论与实际相联系,推动和深化理论教学。

(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

以小组方式进行科学研究,小组成员实现彼此分工合作,能够培养学生的团队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在课题选择过程中,广泛阅读,能增强其发现、提出问题的能力;在搜集信息、资料利用过程中,能提高其掌握研究方法的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在解释资料中能锻炼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综合分析、抽象概括的能力;在集体撰写论文和论文交流过程中能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归纳总结能力。

(三)完善对学生的科学考核与评价

通过采取课程论文方式,可淡化考试对学生成绩的影响,将考试与培养过程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发挥考试的诊断、反馈、发展功能,使学生顺利学习,并有效克服学生为应付考试而学习等诸多弊端。因而,课程论文是对考核与评价体系的重要补充与完善。

(四)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

“以人为本”是“教师、学生双主体性”在教学中的体现,是对“教师单主体论”、“学生单主体论”传统教育理念反思的结果。教师让学生自己动手,调动其自主性、合作性和创造性,体现了教师对学生尊重、信任和鼓励,能使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同时,学生尊重教师,将遇到的问题随时与教师沟通,以求获得启发,使得教师具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信任感。

三、课程论文教学的基本程序

首先,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结合社会发展实际,给出若干题目方向。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合适的题目,也可以组成小组,并且小组成员不宜过多,一般一个小组5人左右。为保证学生搭配恰当,在组合过程中,教师可建议并协助学生,按组内异质、组间同质的原则,尽可能做到成绩好差搭配,不同性格、性别搭配。学生也可以根据课堂学习,自己拟定题目,并通过教师的指导与帮助确定题目。教师还可以只确定一个题目,以深化学生对同一理论知识的理解,同时明确学生的理解程度和理解视角。

其次,学生将小组名单反馈给教师,科研小组参考教师给定的选题范围,决定每组的题目,并将题目反馈给教师。以个人为单位的研究,每个学生必须把个人的题目反馈给教师。学生小组进行分工,查找资料,教师在文献查找方式和方法上给予学生一定的帮助和指导。学生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讨论,撰写论文大纲,并将大纲交教师审定;教师将修改后的大纲返回给学生小组或个人。这个过程往往要反复多次。

最后,学生分工合作,形成论文,教师对论文提出意见并建议学生多次修改。论文定稿后,要求学生作集体制作答辩大纲,并挑选一名同学做发言人,在论文答辩课上对论主要阐述并回答教师和其他小组的提问。以个人为单位的研究,则主要由教师来对其论文作考核和评价。

四、课程论文教学的注意事项及对策建议

在课程论文的实际运用过程中,由于课程论文的特点以及其他客观因素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各种问题的出现,例如学生选题过大、资料不易收集,个别学生不愿参与或应付了事,等等。因此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一)必须“全程跟踪、全面控制、全体评价”

“全程跟踪”是指教师要自始至终积极跟踪,进行指导、协助,同时考察每个学生的情况或每个学生在团队中的表现,避免出现有些学生“搭便车”的现象。“全面控制”是指对论文的选题、大纲,以及内容进行质量控制,防止敷衍了事,从网上下载或抄袭他人的论文。“全体评价”是指进行评价时,不评价个人成绩,而是评价小组整体表现。以个人为单位的全体评价是指不仅对每个同学分别做评价,而且对全班做整体评价。

(二)学生必须具备相应的理论基础和科研规范

课程论文的撰写,要求大学生在此前已经学习相关的课程知识,具备了一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此外,学生还必须对科研规范有比较全面的了解,能够熟悉、掌握和运用科学研究的简单步骤和基本程序,能够有效选择和采取适当的研究方法,并能够较好地收集资料、整理和分析资料,并兼顾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中的格式要求和其他规范。

(三)任课老师要有相当的素质、能力和责任心

教师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才可能很好地对学生的选题和研究进行指导。此外,教师还应当具备相应的能力,如与沟通能力、洞察能力等。除了素质和能力外,教师的责任心也非常重要。教师必须对学生,以及课程论文的实际运用负责,以确保课程论文教学的顺利实施。

(四)课程论文教学尽可能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课程论文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活动,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推广,没有被正式纳入教育教学体系。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客观上要求学校,以及相应的教学单位对课程论文教学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并对其加强管理,把它作为一种普通的教学方式加以开发利用和推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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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文简称《合同法》)是在2008年的元旦进行实施的。《劳动法》给当前的劳动者进行了各项相关法定权益,比如工作报酬、工作休假、社会福利以及保险等方面进行了维护和保证,并且在细节上进行具体的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具体内容以及相应的劳动时间等等各项权益,从而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了保障。这是继《劳动法》颁布以来,我们国家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上的又一个崭新基石。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颁布之日起就杂音纷呈。当前的主流观点认为这部法律维护了人权的地位,但是还有人认为这部法律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什么会引发了国内经济学界及法学界的轩然大波,褒贬不一,毁誉参半,是恶法还是良法呢?普遍认为该法的实施可能会对当前的就业以及经济造成一些不好的后果,但是其他人认为《合同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制度加大了企业成本,削弱了企业竞争力。实际上,这种观点只看到了《合同法》在落实之后所产生后果中最肤浅的一层,而没有注意到《合同法》本身立法的用意和这部法律的本质,也就是说这些人是对《合同法》的误读。不可否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初期,的确会对企业的用工成本产生较大的冲击,但长期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确立的各项制度不仅有利于保护劳动者,也保障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正如参与立法写作的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常凯所形容的一样,《合同法》最本质的目的就是在保护当前劳动者最基础需求的基础之上,在社会层面构建出一个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使得企业和其自身的员工共同进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不会显著增加正规守法企业的劳动用工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一般会从下面的三个角度来进行影响:经济补偿款、企业职工的社保,还有企业违法的成本。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的规定更加合乎法规,不会对企业成本进行实质性的增加。经济补偿款本身并不是《合同法》实施后才产生的劳动成本,在199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当中已经有着十分明确的规定,并且随后的劳动部颁发的一项建议及劳动部办公厅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当中关于补偿款的请示相关部分,也曾经做过专门的复函。正是在基于这两份官方文件以及对应的其他附属文件的基础上,以及其他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规章中均有相应的规定。所不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应发放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更全面更具有可操作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七类共十八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与此前的规定相比较,新增了两种情形:一是仅对当前种植固定期限环境构建下的劳动合同补偿金的情况分析。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当中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当劳动合同已经到期,或者是根据当初约定的劳动合同自身的终止条件已经达成的前提下,劳动合同就会终止,用人单位就可以不必支付对应的经济补偿钱款。而《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了如果用人单位进行针对劳动合同进行续签或者是劳动者自身不愿意进行合同的续签,合同期满之后用人单位应该继续支付补偿金。二是特殊情形下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出现经营不善等情况导致破产或者营业执照被吊销以及关闭等情况下,劳动合同尽管被终止,但仍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和传统的规定进行比较的话,成本似乎增加了,但要看到,对于第一类,除非企业降低了原有的的工资标准,并且主动对原有的劳动合同进行终止的时候才会发生。因此覆盖面相对较小。对于第二类,则属于特殊情形,劳动者无任何过错,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合情合理。与以往的规定相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方面还有二点细微的变化:一是不再限定对应的补偿年限。旧有的相关法律曾经做过相关规定,如果是经过协商之后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是劳动者经过调整工作岗位或者是培训之后仍然没有办法胜任当前的工作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解除了对应的劳动合同,那么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取消了这种限制。二是工资计算基数。《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简化了工资的计算标准。

在这二点细微的变化中,第一点没有了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的限制,也会增加经济补偿金的数额;第二点针对劳动者的不同工资收入水平发放经济补偿金,更趋合理,客观上会降低用人单位的劳动成本。总体上看,这二点变化不会显著增加用人单位的劳动成本。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新规定有利于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成本。一是该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经济补偿年限的视同标准分为二档计算,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时限,可以按照一年计算;如果任职期间长度不满六个月的,则按照半年计算,这样比之前的一刀切均视为一年的规定更公平合理。二是该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同时规定了对应的高薪水员工的补偿金额封顶线,这样对于那些薪水很高的企业或者是企业高管的对应经济补偿金来说,企业的总体劳动成本反而呈现出下滑趋势。三是该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的第24条已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合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话,劳动合同就可以解除。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此解除的应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则直接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的要求跟当前在职的职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且双方协调一致的,就需要向劳动者进行支付经济补偿款,但是如果提出解除合同的是劳动者本人,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免除支付补偿款。

由于法的效力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是凡协商一致解除的均给予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该规定使过去饱受困扰的问题得以明确。跟我们国家1995年实行的《劳动法》进行比较,上述的劳动成本并没有被免除,但是由于《劳动法》规定相对来说比较含糊以及概括,因此在执行的时候十分困难,这就导致一些企业或者是不正规的用人单位经常回避执行《劳动法》,并且理所应当的吧那些不执行法律带来的灰色收入看作是必然结果。对于这些企业来说,不执行《劳动法》而执行《劳动合同法》之后,成本上升是必然的事实。但是对于那些大多数已经在原本的经营中很好执行了《劳动法》的正规企业来说,实施的新法律《合同法》不僅不会对当前劳动成本的增加产生负担,反而还将给这些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参考文献: 

[1]上海人民出版社熊春景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读与应用》. 

[2]人民法院网唐正旭《法律的美好初衷为何适得其反》. 

[3]张沐《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激起社会广泛争议》. 

[4]张车伟《澄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严重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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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根据安徽省老龄办、省社会保障研究会2006年组织的一项安徽省“空巢老人”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预测,到2010年,安徽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876.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13.1%。到2020年,安徽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177.5万人,老年系数为16.6%左右。据预测,安徽省人口老龄化高峰将于2030年到来,并将持续20余年。至2030年前后,安徽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达到22.9%,老年人口将达到1669.1万人,而在60岁以上人口中农村居民占70%,可见安徽省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农村居民养老问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保证农村居民老有所养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一环也是我国政府的重要职责。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尚未建立,伴随着农业剩余劳动力迁往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经济论文,外出人员以农村青壮年为主,留下的都是老年人,使得农村留守老人数量和发展速度都已经超过了城市。在农村,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除部分土地收入和来自家庭的赡养外,没有固定的养老收入,且青壮年子女大多外出务工,生活风险和困难程度都要比城镇老年人高,这直接导致农村养老需求加大,仅靠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已经难以满足现实需求。

目前,我省各地区农村经济、自然、 人文地理等条件有很大程度上的差异性,各地区农村居民对于养老保障有着不同的层次的需求,这决定了在我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不符合现实情况,而建立符合地区特点的养老保障制度才是可行的政策选择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在对这一问题研究上,大多数学者对中国的养老区域划分习惯沿用的依然是“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地理区域划分标准或“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的经济区域划分标准,不仅针对性不强,更不利于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及区域间养老工作的协调。因此,本文采用因子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一方面我省各类地区可以先实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另一方面各地区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不能一蹴而就,而应当根据不同类型地区的人口老龄化进程、参保覆盖率的最优变化路径、期望寿命的变化,采用非均衡的推进模式对所有农村居民进行渐次的、动态递进式的全覆盖。

二、研究方法与指标体系

1. 研究方法

根据人口老龄化相关理论设计出一系列相关的统计指标和统计变量,采取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等方法分析各变量之间的变化关系及其对目标变量的影响程度。本文首先列出各地区与农村养老相关的变量,且把这些变量看作彼此之间是有机联系的;其次,运用因子分析法筛选出公因子,在对因子进行旋转解释其意义后计算出各公因子的得分,以此说明各地区的养老特征并进行相关分析;最后,在因子分析的基础上,按各个地域单元相对于主因子得分进行聚类分析,结合具体的地域空间结构,对安徽省农村进行养老区域的划分。

2. 指标体系

为了更好地根据地域性的不平衡来把握我省动态递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路径与和进程,必须建立完善的指标体系,结合安徽省的具体情况,考虑不同地区的数据真实性、可得性以及代表性的基础上上,本文选择了17个指标经济论文,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这些指标作为农村养老区域划分依据。

表1 2008年安徽省农村保险情况

 

变量

变量字母表示

单位

第一产业生产总值

X1

亿元

人均生产总值

X2

元/人

财政收入

X3

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X4

万元

农林牧渔的总产值

X5

万元

农林牧渔建设项目投资

X6

万元

农村人均现金支出

X7

农民人均纯收入

X8

耕地面积

X9

公顷

乡村从业人员

X10

家庭户规模

X11

人/户

65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

X12

%

老年抚养比

X13

%

外出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X14

%

征用土地面积

X15

平方公里

受灾面积

X16

千公顷

篇11

 

一 问题的提出与文献回顾

对于一个日益开放环境下快速增长的经济体而言,本币实际汇率是体现该国整体经济基本面变动的重要因素,同时又对内外部经济关系加以调整的关键价格杆杠。2005 年7月21日, 央行宣布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汇率改革的部分原因是由于认为快速的经济增长应当与实际汇率的升值相联系;而这也是与“Balassa-Samuelson假说”相关联,它认为贸易部门生产率提高会引起非贸易部门的价格上涨,从而使实际汇率升值。另一个原因是来自于巨额贸易顺差所引起的国际贸易摩擦与主要贸易伙伴国的压力。

从“Balassa-Samuelson假说”角度对人民币实际汇率展开研究,不同的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和分析方法。肯定者有:俞萌(2001)对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的部分成员的经济增长与汇率变动的关系做了经验分析,得出了在经济高增长的东亚地区,经济发展带来了实际汇率的上升;王维(2003)采用ADF和Johansen检验方法,对人民币实际汇率、美国贸易与非贸易部门相对劳动生产率和中国贸易与非贸易品部门相对劳动生产率进行单位根检验和协整检验,发现三个变量线性组合中有且仅有一个协整向量,中国相对劳动生产率对人民币实际汇率的弹性较大。否定者有:胡援成,曾超(2004)在估计人民币均衡实际汇率模型中对“Balassa-Samuelson假说”进行分析时发现,中国相对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增长并不能最终导致实际汇率的升值,究其原因在与中国社会远未实现充分就业;杨长江(2002)采用了劳动力无限供给和工资不变作为理论假设,在劳动力无限供给和贸易品部门购买力平价不成立的情况下,本国的价格水平将因为贸易品价格的降低而降低,意味着实际汇率的贬值。在分析方法上绝大多数是理论模型与计量经济模型,而较为少见的是Rod & Dai(2007)使用一个三部门改进的1-2-3(CGE)模型研究了中国实际汇率问题。Rod认为经济论文,对于实际汇率影响最强的力量是中国总储蓄相对于它的投资的增长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在资本帐户上的流出的扩大。鉴于应用可计算一般均衡(CGE)分析人民币实际汇率的研究较少,我们将从这一新的视角,并结合中国的实际经济,对人民币实际汇率的决定因素进行剖析。

二 “Balassa-Samuelson假说”与中国实际汇率

(一)“Balassa-Samuelson假说”

巴拉萨—萨缪尔森假说(Balassa-Samuelson hypothesis)认为经济增长率越高的国家,工资实际增长率也越高,实际汇率的上升也越快。当贸易产品部门(制造业)生产效率迅速提高时,该部门的工资增长率也会提高。国内无论哪个产业,工资水平都有平均化的趋势,所以尽管非贸易部门(服务业)生产效率提高并不大,但是其它行业工资也会以大致相同的比例上涨,这会引起非贸易产品对贸易产品的相对价格上升。我们假定贸易产品(按外汇计算)的价格水平是一定的,这种相对价格的变化在固定汇率制的情景下,会引起非贸易产品价格的上涨,进而引起总体物价水品(贸易产品与非贸易产品的加权平均)的上涨。如果为了稳定国内物价而采取浮动汇率的话,则也表现为名义汇率升值。无论那种情况都会使实际汇率升值龙源期刊。

如果名义汇率E被定义为由一定数量的单位外国货币表示的单位本国货币。eR表示为国内一篮子商品与国外一篮子商品的交换率。那么一国与它的贸易伙伴国i之间的双边实际汇率可以近似地表示为两国国内生产总值价格指数的比率,PY ( pN , pT )和PiY(piN , piT)/Ei,这里pN 和pT的上标分别表示非贸易与贸易品及其服务。

(1)

以上是实际与名义汇率之间的基本关系。考虑这样的例子:假设国内与国外价格以共同币值单位表示(Ei=1),在GDP中非贸易品份额为,在国内国外相同,价格近似地使用C-D函数形式,所有贸易品满足一价定律,意味着贸易是非扭曲的,即pT= piT。在这些条件下,实际汇率为:

(2)

非贸易品价格的关键作用是清楚的。当价格以一个共同货币度量,相对于一个共同计量单位,国内与国外非贸易品价格比率对实际汇率起决定作用。为说明对生产率所依赖的关联型,假设劳动是唯一投入,工资是唯一生产成本,国内贸易与非贸易部门每工人产出率为AT和AN。在贸易伙伴国,相应产出率是AiT和AiN。在贸易与非贸易部门中的工资率和生产价格之间的关系在两个部门遵循均等价格,即劳动边际产品价值相等:W = AT pT = AN pN ,Wi= AiT piT= AiN piN,那么,贸易伙伴国的工资率差距只依赖于它们的贸易品生产率:W/Wi=AT/AiT。如果非贸易生产率水平在所有贸易伙伴中是相同的(AN=AiN),那么就有:,则: 。

根据“Balassa-Samuelson假说”,如果某国具有较高的贸易品生产率增长,经济论文,它的实际汇率必须升值。综上所述:假设贸易品部门遵循一价定律,那么非贸易品部门两国间的相对价格决定双边实际汇率;假设非贸易品部门生产率相等,且唯一的要素劳动的边际产品价值在两部门相等,并也假设贸易品部门遵循一价定律,那么贸易品部门相对劳动生产率决定非贸易品部门相对价格;所以贸易品部门的相对劳动生产率决定实际汇率。

进一步的简要总结“Balassa-Samuelson假说”就是:当贸易品部门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后,它抬高了全国的工资水平,非贸易品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赶不上全国工资水平的提高,它只有通过提高价格来提高工资,这就引起了实际汇率升值。从式(1)看出:固定汇率制下,“Balassa-Samuelson假说”表现为通货膨胀,在浮动汇率制下表现为名义汇率升值,如图1所示:

图1 什么是巴拉萨-萨谬尔森假说?

(二)“Balassa-Samuelson假说”在中国二元经济结构中的考察

假说的两个关键性假设是:首先,贸易品部门的生产率增长快,其次,由于联动的工资压力,非贸易的服务价格会相对上涨。我们先考察第一个假设。

表1 部门全要素生产率

 

%

GDP

农业

工业

服务业

1986-1989

3.5

1.4

3.8

3.8

1990-1994

5

1.6

7.7

2.3

1995-1997

5.7

5.5

3.7

3.2

1998-2001

4.1

-0.2

8.9

-0.5

2002-200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