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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12 11:43:43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精神卫生法论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精神卫生法论文

篇1

徐为是2001年被送进上海市普陀区精神病院的,当时他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治疗一年后出院。但2003年徐为再度被送进精神病院――青春精神康复院,随后一直在那里接受药物治疗。治疗颇有成效,徐为的病情显著改善,且较为稳定,从病情鉴定上符合出院条件,但被认定为徐为法定监护人的哥哥却不同意他出院。按照院方的说法,如果监护人不提出出院申请,徐为就不能出院。2013年《精神卫生法》实施后,徐为将他的哥哥和精神病院告上法庭,一番波折后,2015年4月法庭作出一审判决,徐为败诉。据界面近日的报道,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徐为属于非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不适用《精神卫生法》关于‘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的规定,其是否出院,目前仍然需要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故被告青春精神康复院未经原告监护人同意而拒绝原告提出的出院要求,并无不妥。”而2015年9月,案子二审结果维持一审原判,徐为再次败诉。日前,徐为和他的律师还在申请再审。

至今,徐为已经在精神病院待了14年之久,但出院仍遥遥无期,最大的阻碍就是“谁送来的谁接走”这一精神病医院约定俗成的行业规则。

以“精神病人出院难”为关键词在网上进行搜索,不难发现问题的普遍性。“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有70名符合康复标准的病人近期自愿要求出院。然而,仅其中18个病人的家属同意来办理出院手续,其余52个家庭均拒绝领人。”(东方网2013年5月)“2014年,北京市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对300名住院患者进行调查,其中150多人符合出院条件;医院召开家属座谈会却发现,家属全都坚决反对患者出院。”(人民日报 2014年6月)“德安医院(江苏常州)目前有住院精神病人296名(“三无”、流浪乞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除外),其中近1/4的精神状况达到出院标准,且病人希望出院,但是监护人不愿意接他们回家。为此,有的病人已经住院超过30年。”(扬子晚报2014年9月)……

这些例子表明,很多符合出院条件的精神病人难以出院,他们大多数是因为被家庭和社会拒绝接纳而滞留在医院。

丧失自我选择权利陷入恶性循环

实际上,2013年实施的《精神卫生法》考虑到了精神病人的自利,规定除非就诊者有会伤害到自己或者他人的危险行为,可能需要被强制入院,其余患者遵从自愿原则。该法规定精神病人有自愿入院、出院的权利,特别是第四十四条规定,“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然而,由于精神病人在法律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有时候会因疾病丧失自主能力,因此很多精神病人都是“被”监护人送进精神病院进行治疗的。而这不并是《精神卫生法》规定的自愿情形,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监护人往往会以“监护”为名,替精神病人包办一切,即使在多数情况下,比如接受治疗后病人的精神状况得到改善,能够自己做出有利的选择,但一切决定还是监护人说了算。因为“精神病”的这顶帽子,让精神病人无法证明自己是“正常人”。这对已经好转的病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其丧失了自我选择的权利。

而且,长期使病人与家庭、社会隔离,即便是没有病的正常人也会憋出病,更别说有精神障碍的患者了。精神病人滞留精神病院,会出现社会功能衰退、情感淡漠等问题,反而会加重本来改善的病情,特别是随着病人年纪越来越大,又进一步导致精神病人出院难,陷入恶性循环。

一方面是精神病人出院难,一方面是由于治疗需求大导致的“一床难求”。据国家卫计委2015年10月份公布的数字,全国现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1650家,精神科床位22.8万张,平均每万人拥有床位数1.71张,远低于世界平均数每万人约4.3张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就更大了。让已经不需要住院的精神病人占据床位,无疑加剧了医疗资源短缺问题。

“被精神病”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精神病人的非自愿治疗,有专门的说法叫做精神病强制医疗。《精神卫生法》出台之前,只有《刑法》有对涉及刑事犯罪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程序的规定,对不涉及犯罪的其他情况并没有规定。这就导致很多“非自愿”治疗的精神病人权利得不到保护,而且各地还出现了正常人“被精神病”的情况。但事实上,2013《精神卫生法》出台后,这些情况并未好转。

《精神卫生法》的适用遭遇现实尴尬,第四十五条规定,“精神障碍患者出院,本人没有能力办理出院手续的,监护人应当为其办理出院手续”。“应当”一词实际是对监护人权利的限制,但现实中对被监护人牢牢“绑住”的精神病人来说,权利只是写在纸上,维权依旧艰难。

“被精神病”现象仍时有发生。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魏晓娜在论文《从“被精神病”再现看我国非刑强制医疗制度之疏失》指出的,精神病强制医疗曾长期充当刑法和行政法两大法律体系之间灰色地带上的限制人身自由措施,虽然《精神卫生法》旨在消除这一问题,但由于制度理念和程序设计方面的疏失,直到今天,这一领域仍存在一定的乱象和权力滥用的空间,而且这一措施具有更大的隐蔽性。

2015年12月三湘都市报报道称,一位名叫徐刚的男子因“追求爱情”纠缠一位女性,却遭遇姜畲镇派出所两次把他送进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病科治疗。精神病科的主治医生承认,在徐刚第一次被带来时,即被诊断为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但徐刚还是被关16天,理由是“110送来的人,我们只能接收,不能拒绝”。第二次则更加过分,徐刚整整在精神病科待了两个月。对已经诊断没有精神疾病的人强行送到精神病院,无疑存在的情况。

他山之石值得借鉴

不涉及刑事犯罪的非自愿治疗是非常“危险”的。魏晓娜认为,因为没有限制期限,非h刑精神病的强制医疗剥夺人身自由的期限很随意,很有可能超出涉刑强制医疗的期限。而且仅凭偶然行为,就介入非刑精神病强制医疗,显然缺乏正当性。

英国慈善机构“思考和反思精神疾病”(Mind and Rethink Mental Illness)推动的“改变的时刻”(Time to Change)运动开展于2009年,旨在减少公众对精神疾病的偏见和歧视。该项运动通过在企业群体、公众间开展签名活动、在电视、网络和社交平台做公益宣传等方式,推动公众正确认识精神疾病。比如“改变的时刻”官网上用调查数据、科学研究等资料澄清公众常见的偏见。去年发表在《柳叶刀》上,由伦敦国王学院精神病学研究所的Sara Evans-Lacko博士等开展的研究显示,“改变的时刻”运动在提高公众对精神病的积极态度方面成效显著。

而查阅我国台湾地区的“精神卫生法”,不难发现,其真正做到了保证精神病人的权益。第三十八条规定保障病人出院权利,“精神医疗机构于住院病人病情稳定或康复,无继续住院治疗之必要时,应通知本人或保护人办理出院,不得无故留置病人”。

此外,该法还明确了强制治疗的适用人群、具体流程、限制时间。强制医疗的对象是严重精神病患者,必须先经确诊后才能办理住院。该法保障病人的自,比如,规定如果该类病人拒绝接受全日住院治疗,主管机关需要指定精神医疗机构予以紧急安置,但紧急安置期间不得超过5天,强制鉴定要在2天之内完成,如果经鉴定无需住院,应立即停止紧急安置,如果需要住院,强制住院期间不得超过60天(延长需申请)。

对于违反这些流程的精神医疗机构,会被处以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相当于人民币六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整改,情节重大者,甚至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篇2

医事法(卫生法)是新兴的医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其“交叉性”决定了医事法专业人才具有复合性和应用性,其“新兴性”要求医事法专业人才必须具有创新性。而科研能力的培养是医事法专业人才形成该特点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首先,科研能力是创新素质的重要体现,对医事法专业人才进行科研能力的培养有助于深入挖掘其创新潜质,引导其树立创新精神和形成创造性思维。其次,科研的过程包含了对既有理论知识的梳理、对他人实务经验的总结,这非常有助于医事法专业人才夯实基础专业知识、将理论与实际有效联系,进而为其复合性和应用性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参与科研实践,也是培养医事法专业人才独立作业与团队协作能力,提高沟通协调能力、表达能力等人际交往能力的有效方式。

目前,国内对于医事法专业人才科研能力培养的讨论不多,涉及科研能力培养的方案大都涵盖于医事法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中,并且其具体操作因各学校的认识不同而有差异。这种缺乏专门理论研究和专门机制设计的情况,非常不利于医事法专业人才科研能力的培养。本文将就此对医事法专业本科学生(以下简作“医事法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谈一些思路。

一、基本概念

(一)医事法专业本科学生科研能力

科研能力的内涵可概括为九个方面的能力:检索文献、收集资料、阅读文献资料、鉴别资料、归纳综述、发现和提出问题、逻辑思维和分析、创新、文字表述和口头表达。[1]

医事法学生的科研能力也包括上述九种能力。通过培养,这些能力应突出体现在以下方面:在本科学习阶段,能够发现医事法教材可能存在的问题,并能通过查找和思考排除问题存在的可能性或确定错误后对教材提出修改意见;在申报学生科研课题时,能够规范、清晰、逻辑严密地完成申报书的书写;在实习、工作阶段,在发现现有法律规范没有规定、医事法理论也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能够有意识地寻求其他领域的理论对该问题进行解决,并进而能在实践的基础上为修正或完善该理论进行思考。

(二)医事法专业人才培养与医事法专业本科生科研能力培养

医事法专业人才培养(以下简作“专业人才培养”),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备普通法律、医事法律理论知识和实务能力,具备基础医学知识和基本临床技能,能在医疗机构、卫生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各医药院校等部门,从事医药卫生行政管理、法律实务以及法学(医事法律)教学和科研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医事法学生科研能力培养(以下简作“科研能力培养”),是指通过专门的、系统的科研训练使接受训练的医事法学生具备进行科研的基本能力。

如前所述,科研能力培养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但二者在直接目的、培养对象和具体培养措施的设计上也有所区别:科研能力培养是在专业人才培养的基础上,专门针对科研能力所作的培养,其直接目的在于满足对医事法科研有兴趣的医事法学生的学习需求,以及向医事法科研工作岗位培养更具科研能力的本科生;专业人才培养针对所有的医事法本科学生进行,科研能力培养针对对医事法科研有兴趣或有相关科研工作职业规划的医事法本科学生进行;专业人才培养措施围绕医事法专业人才的复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进行设计,科研能力培养措施针对进行科研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进行设计。

二、医事法专业本科学生科研能力培养的思路

对本科学生科研能力培养的讨论已经不少,一些带有共性的内容当然也适用于医事法专业学生的科研能力,比如采用研讨式的教学方式培养科研能力,在课堂“知识传授”的过程中训练科研能力[2],校方应提供制度性的科研能力培养方案和配套措施,等等。但根据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原理,医事法学生的科研能力培养有其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充分体现在对医事法学生的科研能力进行培养的思路上。

(一)促进医事法学科的发展

我们现在更多地强调医事法专业人才的复合性和应用性,这是对社会需求的回应,同时其似乎也隐含这样的思路:学科本身的理论性暂且不论,只要我们“生产”出越来越多的符合社会需求的医事法专业人才,那这个专业就有发展前途。以这种思路为指导,对“医事法专业人才培养”这个问题,学者们往往侧重于从目标定位、教学模式、课程设置、实践教学设计和师资建设等方面展开论述,而对通过科研能力的培养以发展医事法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并进而推动医事法学科的发展则缺乏关注。

注重学科人才的实务能力非常重要,但学科的独立和发展最终体现在学科理论体系本身的独立和发展――不管是从纯理论研究的进路还是从实务到理论的进路,特别是在具有大陆法系特点、注重学科理论的科学性和独立性的我国法学界更是如此。“由于卫生法学不但涉及医学和法学,而且还涉及伦理学等诸多学科知识等原因,我国法律界迄今尚未对其展开全面深入的研究,我国的卫生法学尚处于体系原始、理论滞后的初始阶段”[3],这种研究状况决定了医事法处于整个法学领域的边缘,也进一步决定了医事法专业人员的“话语权”。

因此,我们需要站在医事法学科长远发展的高度来看待医事法学生科研能力培养的问题,我们必须重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培养的具备科研能力的医事法学生数量越多、质量越好、参与医事法学科理论体系研究的程度越高,医事法学科不断发展的可能性就越大。

(二)符合医事法学科的特点

医事法学广泛涵盖了医学、法学以及公共卫生管理、心理和人际沟通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医事法学专业的课程中既有大量的涉及基础知识的课程,也有运用基础知识的医学和法学实习。在医事法学生要花大量时间在基础课程的学习和运用能力的训练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将科研能力的培养对象设定为全体医事法学生,这既不切实际,效果也令人怀疑。

我国《高等教育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而医事法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是在此基础上更高一层的的教育,它是只针对对医事法科研有兴趣或有科研工作职业规划的医事法本科学生所进行的系统而专门的培训。因此,改革教学方式以在日常教学中加进科研意识的培养、写作毕业论文等方式,是在培养“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在此基础上,我们倾向于采取开设“科研方法”选修课、设立学生课题申报制度等方式进行专门而系统的科研能力培养。

(三)符合医事法专业所属医学院校的特点

目前,我国设置医事法学(卫生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中有78%是医学院校[4];据我们了解,其中设立医事法本科专业的院校都是医学院校。医学院校雄厚的医学教育资源非常有利于医事法学生医学专业知识的掌握,但其也存在法学教育资源相对薄弱的缺点。在这样的情况下,医学院校将其医事法专业的人才培养定位于“实用型”,既符合实际情况,也符合将医事法学定位于“应用法学的法律边缘学科”的主流观点[5](P.1-10)。

同理,在开展医事法学生科研能力培养时,各医学院校也应从自身的实际出发,着重开展从本土法制实务中的具体问题出发进行实证研究的科研训练。这种培养思路,既培养了学生实证研究的能力,也培养了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且,不同医学院校的医事法专业根据各自的资源设计科研能力培养方案,能够形成自己的医事法教育特点,甚而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己的专业人才培养的比较优势。

(四)注重过程性考查

“鼓励和重视大学生科研能力的开发并不是让学生取得多么伟大的科研成果,而是希望大学生通过参与科研实践的全过程,初步掌握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进一步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6]因此,不管我们采取何种科研能力培养机制,在设计其考核标准时,都应注重对科研展开的整个过程的考核,而不是仅对最终取得成果进行评定。

以开设“科研方法”选修课为例。要改变以标准化试卷考试为核心的考核方式,要增加调查报告、文献综述、论文评述、小论文等鼓励调查研究、独立创见的平时性考核方式;要改变教师课堂灌输知识、学生期末应试考试的教学模式,要通过热点评论、课堂辩论等方式将科研意识、问题意识贯穿于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应减少针对知识点记忆准确性的考查,而应采取课堂分组讨论、课堂汇报课外作业等方式,在整个教学过程呈现科研氛围的情况下考查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这整个过程注重训练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培养其学术道德,同时也为学生发现自己的理论兴趣点并作进一步的研究创造了契机。

如前所述,在理论共识还未达成、实践操作普遍缺乏规范的情况下,本文只能对医事法学生的科研能力培养提一些思路。这些思路有待于方家的批评指正和实践的检验才能达至完善。而如何围绕这些思路,设计出符合各院校特点、能有效运行、并能不断改进的具体科研能力培养机制,则是需要我们继续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1]郭汉民.研讨式教学与大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

[2]张燕.如何结合知识传授训练大学生的科研能力浅探[J].中国大学教学,2007,(9).

[3]夏芸.卫生法学研究任务以及体系构建思考[J].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篇3

二、培训方法 1、上岗前需参加岗前培训一周。在医院培训期间,由管理办公室统一布置培训工作。 2、在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和指导小组的直接指导下,做到专科理论、临床诊治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相结合,基础培训和专科培训相结合。 3、培训人员培训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指导老师负责制和学分制。 4、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细则,实行二级专科轮转。

三、培训内容 1、参见卫生部各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细则。 2、相关学科临床理论进展和新技术;相关学科临床操作技能及常见病、疑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了解危重病人的抢救和处理措施;在科室统一安排下参加临床教学工作。 3、临床科研方法,科研论文、临床研究课题申报写作方法,文献检索方法,卫生统计学。 4、专业英语:相关学科外文专著和文献、专业杂志,英语论文写作。 四、综合素质要求 1、严谨、求实、规范、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 2、高尚的医德医风和救死扶伤的敬业精神。 3、医患沟通艺术和能力。 4、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四、理论课程: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细则》要求的本专业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巩固大学理论知识,阅读本学科经典著作。

五、考试、考核:

1、出勤考核:培训人员实行24小时负责制。病、事假三天以内(含两天)由本人书面申请,指导老师和科室主任签字后生效,并在考核表上记录;三天以上者,需由专科医师管理办公室签字后生效。请假情况如实记录于培训手册。

篇4

一、预防医学学科的发展趋势

近20年来,全球经济及医学科学的快速发展使预防医学学科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类与疾病的斗争从被动个体治疗进入到主动群体预防的时期,人类社会对预防医学的认知和需求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公共卫生事业受到高度重视,危害人类健康的传统传染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而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疾病;艾滋病、SARS、禽流感等新的传染病;以及精神疾病、心理疾病等成为当前危害人类健康的重要疾病。人类疾病谱的改变,使预防医学的工作重点发生转移,针对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与控制,保证整体人群的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延长寿命,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和预防医学工作者新的历史重任。

随着人们对疾病的认识加深,发现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已经不能概括和解释新的健康和疾病问题,因为它仅从单一的生物学角度去理解健康和疾病,忽视了人的社会性和心理、社会因素对健康和疾病的影响,如高血压、肿瘤、艾滋病等疾病的发生是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1997年美国精神病学、内科学教授恩格尔(Engel)提出了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其主要内容包括生物遗传因素、环境(包括自然和社会环境)因素、心理因素、生活方式与行为因素以及卫生服务因素构成影响人类健康和疾病的全部因素,分析了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对人类健康和疾病的综合作用和医学的整体性。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成为当今医学界的共识。

为了适应人类疾病谱的改变和医学模式的转变,我国卫生方针和政策也作了巨大的调整,整体人群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控制成为卫生工作的核心,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人民身体健康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劳动保护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同时,加大了对公共卫生事业机构的建设力度和经费投入,各级卫生监督所、疾病控制中心相继成立,发挥着人群预防和控制疾病的重要作用,工作范围从传统的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儿童少年卫生、流行病几大卫生扩展到慢性病、艾滋病、精神、心理疾病的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等领域。为了实现我国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近年来,社区卫生服务从北京、上海、杭州等试点城市向全国范围推广,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六位一体功能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保障社区人群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高了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使卫生资源、卫生服务正逐步从城市向农村社区扩展。体现了满足人们对医疗保健需求的公平性,为发挥预防医学的效能将产生积极深远的作用。有人称社区卫生这一变革为人类第三次卫生革命。最近我国学者提出了“大卫生”观念,认为作为社会事业一部分的卫生事业要纳入国家发展规划,政府承担责任,社会各部门配合,人人参与,使医学社会化,才能实现社会预防和社会保健的目标。它体现我国卫生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和我国政府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

二、传统的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需要改革

我国预防医学专业的教学基本沿袭前苏联的教学模式,课程设置以环境卫生、劳动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儿童少年卫生、卫生毒理学基础及流行病学和卫生统计学为专业主干课程,此种教学模式几十年来为我国培养过大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他们为我国的公共卫生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如上所述,近20年,预防医学学科的发展,对我国传承五十多年的传统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严峻挑战。最近,我们对近5届本校预防专业本科毕业生所作的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反映很多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在工作岗位上用不上,很多有用的知识又没学,调查结果充分显示传统人才培养模式的缺陷,具体表现在:应试教育,重理论轻实践,重考试轻动手,高分低能,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应用不相符合,教学内容和方式滞后于社会发展步伐。

如何改革传统的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杨克敌等从社区卫生服务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拓宽基础,加强临床,优化专业”的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新思路,弥合预防医学专业与临床医学专业之间的鸿沟。在培养模式上与临床医学专业前期趋同。因为当前疾病预防与控制的模式已发生了根本性改变,预防医学人才需要更多的临床知识和技能来面对疾病谱更加复杂化的人群,这种模式比较适合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对预防医学人才的需要。耿齐鸣也认为:2004年的SARS流行给我们现行的疾病预防和控制提出警示,在医学教育中必须进一步加强和重视预防医学教育,尤其是社区预防医学教育。

赵福生认为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中,课程设置改革势在必行,预防医学教育体制的改革必须与卫生防疫体制相适应.目前卫生防疫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除了指导公众进行自我保健、预防疾病、控制疫病流行、消除或减少致病因予的作用外.还有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而预防医学专业课程设置目前是以卫生学类课程为主.很少或没有设置公共卫生事业所急需的卫生行政执法等专业和课程。卫生监督是国家行政监督的组成部分,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而且卫生监督专业人才培养水平远不能满足需要。预防医学系应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有关课程,培养从事卫生执法的高级专门人才。

为了培养预防医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提出毕业专题实习和卫生防疫机构现场实习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方案,采用教研室毕业论文专题实习与卫生防病机构(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现场实习相结合的模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学生毕业专题实习由教师根据自己的科研工作实际,提出若干个研究专题,给学生对专题作简要介绍和总体要求后,学生要完成从查阅文献、课题设计、实验(调查)研究、数据收集、统计分析、论文撰写到论文答辩的全过程。这种教学模式重在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以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疾病控制中心实习是实践性教学的另一重要环节,学生在走向工作岗位前,到疾病控制中心实习,使学生直接了解现场工作实际,增强学生对卫生防病工作的感性认识,积累实践经验,并亲身参与卫生防病机构的实际工作,如现场调查、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执法等,这对学生来说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毕业前训练过程,是预防医学专业本科生教学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学生日后走向工作岗位打下基础。江城梅也认为预防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教学改革重点应加强预防医学实践环节,由于相当多教师是“三门”(校门、教研室、课堂)教师,不但缺乏公共卫生实践工作,各学科专业之闻也很少教学交流,讲课缺乏生动的实际案例和亲身体验,实际上就是应试教育。建议预防医学专业老师应该到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锻炼一段时间,增加实际工作经验,以便能结合实际进行教学。另一方面,要请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的专家上讲台讲课,使学生接触预防医学实际工作。

殷朝阳等分析了我国预防医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引入国际医学教育标准,改革预防医学教育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首先,要从时间上予以保证,实验课程学时数和预防医学实践周数要科学设置。其次,要优化实践教学内容,加强学生数据收集与统计分析、现场调查与实验室测定、人群流行病学调查、人群健康评价等方面的实践技能训练。再有是要加大投入,大力改善目前预防医学教学实验室设施落后、环境条件差的现状,特别是要加强预防医学教学基地建设。国外的预防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总的说,国外比较重视知识面广、实践性强、自主学习、创新思维能力方面的培养。如美国医学院校协会AAMC提出:预防医学教学范畴包括有最常见的课程: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公共卫生、流行病学、生物统计学、信息学、循证医学等课程。美国公共卫生教育理事会(TheCouncilon'EducationinPublicHealth)规范了MPH学位点应包括五方面的教育内容,即行为科学、生命统计、环境卫生科学、流行病学及卫生事业管理。法国高等医学教育公共卫生教学内容进行了多次改革,巴黎第六大学(BroussaisHotel一Dieu)医学院教学计划的第二阶段(简称为DCEM)中,基础教学内容有:(1)交流:交流技巧、卫生教育技术、文献收集、信息论。(2)流行病学:描述性与分析性流行病学、统计学、人口学。(3)规划:卫生机构评估、卫生与预防的行动计划。(4)经济:卫生机构与卫生制度管理、卫生经济。(5)法学:行政、组织及民事的法学基础,社会保护,卫生法和社会法。(6)环境:物理环境的研究方法与环境卫生学;应用社会科学方法:组织职能与卫生一社会政策的分析。除了上述课程之外,公共卫生专业的医学生还必须自主选择学习下述选修教学中的两门课程:环境与环境卫生学、流行病学、卫生机构与卫生服务部门的管理、社区保健。

综合上述预防医学的改革动向,作者认为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1.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必须适应我国卫生战略的改变,教学重点放在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与控制,保证群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及大卫生观思维。

2.根据卫生监督所、疾病控制中心的职能转变,修订人才培养目标,改革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使教学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相一致。如传统的三大卫生、流行病扩展到慢性病、艾滋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等。

3.注重交叉学科知识培养,拓宽授课知识面,如:人文科学、信息学、管理学、心理学、卫生法学、卫生经济学等对于现代预防医学来讲都是很重要的内容。

4.预防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要突出应用能力的培养,通过讨论课、社会实践和毕业专题实习等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现场工作能力。

5.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改变灌输式教学方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促进教与学的互动与交流,尤其是要改革死板的考核方式。

三、构建新的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预防医学的发展趋势,在总结多年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提出如下新的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设想。

如下图所示,与传统培养模式完全不同,本培养模式以应用型为主线,突出学生自主学习和综合素质培养的特点。学生将拥有大量的时间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问题,主动学习有利于学生的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形成。另外,通过在卫生和疾病预防机构的现场教学,使学生接触实际工作,加深对书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增强动手能力。本模式还注重人文知识的培养,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适应复杂社会环境的能力。聘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做专题讲座,也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有效方法,总之该模式培养的学生完全可以适应公共卫生机构的工作要求,使学生学到的知识与工作需要相一致,该模式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2007年获得国家级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立项。

在此新的培养模式中,教学方式也要做较大的改革:如下图所示,各门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均在老师指导下进行自主学习,围绕老师的导读内容和命题展开课后的课本基础理论自学,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做探究实验。把自己的观点和假设在讨论课中发表和辩论,最后形成结论和完成学习报告上交给老师。该教学方式借鉴国外一些高等院校的经验,确实能把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起来,完全不会有学生上课打瞌睡的厌学现象出现。

综上所述,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我国预防医学学科发展的大势所趋,构建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符合社会对预防医学人才专业要求的实际情况,使学生学到有用的知识。如何实现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仍然有很多深层次的问题值得我们继续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杨克敌,杨世秀,欧阳宁慧.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3,(3):24-25.

篇5

中图分类号:G642.477?摇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12-0006-03

撰写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内容,是需要学生在学业完成前写作并提交的论文,是学生在毕业前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尝试。为深入了解江汉大学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目前毕业论文的写作状况,提高我院毕业论文的质量,我们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我院毕业论文的现状进行了调查。

1 目的

通过调查了解我院学生毕业论文撰写的现状,并分析调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2 对象

我院2007级及2008级共415名学生,其中护理专业314名、医学影像专业58名、口腔医学专业43名,均完成了在校期间各门课程的学习。

3 方法

设计调查问卷,主要内容包括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动机及方法、毕业论文的选题类型及数据来源、论文的完成时间及场所、影响论文撰写的主要因素、获教师指导的情况、论文对个人发展的影响、对教学的建议等。发放问卷415份,收回有效问卷403份,有效回收率为97%。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所得数据。

4 结果

4.1 撰写毕业论文的动机及方法

在对毕业论文的认知方面:绝大多数学生都是被动地完成学校的任务,12.8%的学生认为是检验学习成果,仅有8.5%和1.1%的学生今后有做科研的打算和兴趣驱使。而在论文写作中有17%学生肯定自己是会抄袭的,30.9%的学生还持犹疑态度。

4.2 毕业论文对个人发展的影响

4.3 影响论文撰写的主要因素

4.4 毕业论文的选题类型及数据来源

在选题方面仅有23.4%的学生会选本专业科研论文,30.9%的学生对所选课题略有研究,27.7%的学生认为该题目好写,而只有22.3%和19.1%的学生是从图书馆、实习调研中获取研究数据。

4.5 获得指导教师指导的情况

在论文完成过程中有52.1%的学生是由指导老师指导的,有21.3%学生受到老师5次以上指导,还有38.3%的学生既有指导老师指导,又有其他老师共同指导。

4.6 学生对教学的建议

5 讨论

5.1 提高学生对毕业论文重要性的认识

从表1、2的调查结果来看,学生普遍对毕业论文不够重视,未能全面认识毕业论文对促进自身能力的提高及影响今后的发展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虽然专科生是否有必要撰写毕业论文目前仍存在争议,但是毕业论文是教育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长远看,它能使学生树立科研精神,形成创新思维,强化创新意识、信息意识、竞争意识、团队意识以及成就意识[1]。

5.2 加强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

从表3、4中我们发现,由于学生缺乏基本的科研与写作能力,所以第一需花较多的时间去选题,第二较难确定合适的选题,第三获取数据、分析资料的能力较差,第四写作水平仍处于总结、回顾分析为主导的阶段。从实际看,科研是专科教学中的薄弱环节。医学专科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目标是:在临床工作中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初步掌握撰写科研论文的方法,具有初步的科研能力[2]。

5.3 改进毕业论文的指导过程

表5显示,我院参与毕业论文指导的老师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较强,能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学生对教师的评价较高,在遇到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请教老师。但由于论文写作到第三学年毕业实习前才布置,学生因在医院实习而无法回校,而指导教师也大多不忍心要求学生回校见面,所以多以邮件、电话的形式相互联系,使指导工作缺乏相应的针对性。因此,在表6中学生就要求增加与导师沟通的时间、提前训练写作技巧、开展学术活动、订阅论文期刊等。

6 建议

毕业论文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3]。

6.1 调整课程结构

笔者认为将毕业论文的教学从最后一学年提前到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提早布置论文写作任务,增加《科研设计》、《文献检索》等课程,在写作类课程中融入毕业论文写作指导,开展专题讲座、学习交流活动或学科竞赛等。既能让学生较早地接触毕业论文的相关知识,掌握基本科研方法和规范,加强思想认识,培养科研兴趣,锻炼写作能力;又能大大减轻学生和教师的工作压力;还能正确引导学生在学习与工作中关注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发现问题,查阅大量的资料,选择合适的课题,并有充足的时间科学地进行科研设计、实验研究及对所得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从而书写出高质量的论文。

6.2 完善指导方式

利用我院良好的院校合作基础如分校、实习基地及教学医院等,提前向他们毕业论文题目类型及要求等信息,不仅可以共同设计毕业论文选题,还可以为学生提供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条件,更可以请实习带教老师共同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这样既能够让相关医疗单位通过毕业论文的完成过程对所需人才进行设计定位,又能够使毕业论文选题更贴近医学临床实践并增强其科学性和吸引力[4],还能够通过毕业论文帮助学生全面了解医疗单位对所需人才的要求并熟悉实际工作中科研工作的开展方法,更能够让学生尽快确定合适选题,顺利撰写毕业论文,完成培养计划。

6.3 丰富论文形式

专科学院的培养目标是为社会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根据这一目标,我们可以将传统单一的毕业论文模式,向应用性、实用性方面转变。根据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可丰富论文形式,如学生可以自己的实习医院为背景撰写调研报告,结合实习期间的所见病患编写大病历、病案分析;还可以丰富论文内容,如既可涉及临床也可涉及专科护理、健康宣教、医德伦理、卫生法规等;也可以鼓励学生参加教师或实习单位的科研活动、社会调查和学科知识竞赛等,以提交学年论文或其他毕业实践的报告来抵免毕业论文的学分。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或解决现实问题,提高其实践应用能力。

参考文献:

[1]郑建宙,周歧江,李壮.医学毕业论文教学的初步实践[J].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报,2001,23(5):831-832.

[2]张景龙.成人教育护理专科生毕业论文评价标准的分析[J].护理研究,20,(05):295-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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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面临严峻挑战

1.医学教育行为的短期化和功利性挤压着人文素质教育的空间。市场经济竞争导致学习评价标准的简单化、短期化和T具性。学校需要通过毕业生就业率来获得信誉和资源,拓展发展空间。用人单位在招聘毕业生时,在短时间内难以准确评价候选者的素质和品行,只能以学科成绩、英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等作为选人的依据。这样导致学生学习的功利性增强,使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面临边缘化的状况。在课程设置上,人文素质课主要包括“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等,课程性质为任选课程,教学时数为16学时,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周末上课。在学分制下,大部分学生不会选修这类课程。据调查,80%的学生认为只要学好专业知识,拿到英语四、六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就能找到好工作;87%的学生认为专业课、英语与计算机等级考试已经占用了90%以上的学习时间,自己不会主动再去学习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据某高校统计,选修该类课程的医学生不到15%。由此可见,通过课程教学对医学生进行人文素质教育面临挑战。

2.教师的教书育人功能面临挑战。科学技术的进步使高校的教学形式多媒体化,这种教学形式能给学生提供多角度的、立体式的感受,但也使教师囿于操作台,难以走到学生中,与学生的交流互动少,学生想从教师的言谈举止中领略气质、风度、意志、品行、情感、人格魅力的机会越来越少,教师的教书育人功能面临挑战。再加上当前高校职称评定过于看重教师的科研成果,特别是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教师的教学工作权重越来越小,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的劳动与付出难以体现,导致教师在价值追求与行为选择上的功利性,不愿把过多的时间与精力花在对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上,这就使得学生难以从教师,特别是自己所敬重的专业课教师身上获得人文精神的启发。

3.网络的大众化和娱乐性减弱了医学生对人文精神探索的兴趣。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上网成了大学生活必不可少的内容,这一方面有利于学生拓宽知识视野,了解学科专业知识和社会信息,扩大交往范围;另一方面,网络的娱乐化、庸俗化又助长了学生逃避社会现实,不愿意思考人生问题的风气。据统计,医学生平均每天上网1.5小时,上网查专业资料与信息的占10%~15%,玩游戏娱乐的占35%~45%,交友聊天的占30%~40%;85%的学生在面临人生难题时选择上网玩游戏或聊天来解脱。

4.医学生人文素质状况不容乐观,难以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与改革的要求。据调查,73%的学生认为医术比医德重要,道德解决不了问题,只有钱最重要,掌握了高超的医术才有自己的幸福;89%的学生选择去大城市与“三甲”医院就业,不愿意去农村和基层T作;34%的学生感觉在人际交往上不适应,难以处理好与舍友之间的关系;当被问到“当你走在街上,看到有个老人摔倒在地昏迷不醒,你会怎样?”时,选择“毫不犹豫去抢救”的为12%,“打120急救电话”的为53%,“悄悄走开”的为31%;85%的学生不了解国家医疗卫生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认为这些知识等T作后再学也不晚。由此可见,学生的职业精神和伦理道德意识亟待提高。

三、创新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方式与手段

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面临的问题必然会影响到医学生人文素质的构建与提高,更会影响到他们未来的职业道德素养和精神状态,影响到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因此加强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势在必行。医学院校要高度重视人文素质教育,正视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面临的现实问题,树立危机意识,科学修订医学生人才培养目标和方案,创新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方式与手段。

1.改革课程结构与教学内容,增加人文课程比重,提升人文素质教育质量据统计,国外大学人文类课程比重达20%以上,而我国只占10%,医学院校人文课程比重只占8%。因此,应改革医学院校课程结构,增加医学人文课程,将“医学伦理学”和“卫生法学”由选修课改为必修课;“大学语文”改为“医学与文化”,“艺术欣赏”改为“医学艺术修养”,由任选课改为必选课;增开“医学社会学”和“医学行为学”;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实施课程教学质量工程,开展评教、评学活动,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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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修改设立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以下简称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作为四种特别程序之一,使强制医疗措施纳入了法治轨道,对保护精神病人自身权益、社会其他正常公民合法权利、促进社会安定有序都具有重要意义。刑诉法第28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检察机关,尤其是公诉部门,在刑事强制医疗的移送程序、申请程序、审理程序、法律援助等程序中,理所应当肩负起国家诉讼和法律监督职能。

一、适用条件及特点

根据刑诉法第284条规定,适用强制医疗,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犯罪行为的暴力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二是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鉴定的必经性;三是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人身危险性。条文规定这三个条件,表明了立法者对强制医疗程序适用的审慎态度。

作为特别程序之一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概括起来具备以下特点:

第一,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启动的“三轮驱动”。即公安、检察机关和法院。刑诉法第28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第二,刑事强制医疗程序没有程序意义上的救济手段。根据刑诉法第287条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第三,庭审方式特殊。控辩审三方的构造不同于普通程序,诉讼人(法律援助律师)或者法定人在场目的在于通过诉讼的参与权最终保障被申请人的权利。此外,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并非必须开庭审理。

二、对检察机关的影响

新刑诉法生效伊始,刑事强制医疗程序案件就正式进入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受案范围,将会给公诉部门带来不小的影响。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为例,我院公诉一处于2013年1月11日正式受理第一起刑事强制医疗案件,并于同年2月5日办结。

第一,刑诉法正式实施后,公诉部门应当对符合强制医疗程序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根据刑诉法第285条的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刑诉法第28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第二,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作为全新的程序,公诉机关尚没有办理此类案件的经验。从实体的角度来看,如何审查涉案精神病人是否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如何判断涉案精神病人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等等。从程序的角度来看,案件的办理期限,如遇有需补充证据的情况,应如何延展期限,公安机关补充证据的办案期限是否也应该规定;鉴定程序是否适用刑诉法第二章第七节关于鉴定的相关规定等等。

第三,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将会成为今后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新领域。如刑诉法第289条赋予检察机关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监督权;人民检察规则第545条赋予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启动强制医疗程序法律监督权。

三、应对措施

(一)指定辩护

从国家立法和司法解释文件层面看,刑诉法第34条、286条规定指定辩护,主体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

北京市三机关出台的强制医疗实施办法,是很好的贯彻落实法律、体现人权平等原则、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体现。该办法第四条规定,办理强制医疗案件时,涉案精神病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人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二)司法精神鉴定

法谚:无救济则无权利。只有法律赋予公民更多救济手段和途径,才能使得有精神疾病的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假冒精神病人逃避刑事处罚和“被精神病”的事件得到有效的遏制。

对犯罪的精神病人进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是正确适用强制医疗的前提。当前,刑事法(包括司法解释)没有对司法精神鉴定主体作专门规定,有的也只是概括式规定,如高院刑诉解释第532条、人民检察规则第543条第1款第4项、刑诉法第146条。简言之,对于被申请人的司法精神鉴定作出主体是司法机关;如果被申请人及其法定监护人、诉讼人等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那么需要检察机关作出批准。

笔者以为这一做法需要完善,原因在于:《精神卫生法》(2012年10月26日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出台,结束了之前混乱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机构的局面,形成了明确的鉴定体系。根据该法第32条规定,精神障碍患者对于医疗机构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原医疗机构或者其他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提出再次诊断;对再次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主委托依法取得执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因此,笔者赞同《精神卫生法》的规定,精神司法鉴定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患者及其法定监护人,检察机关扮演监督者的角色,对鉴定的程序合法与否进行监督。

(三)审查被申请人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正如前文所述,启动强制医疗程序条件有三,其中一条即: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采取了一种开放的表述,检察机关在审查该强制医疗申请时有较宽自由裁量空间,但并不是无章可循。有无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重要前提是精神状态,这涉及医学专业领域,检察机关的承办人对于法律问题进行专业判断,但是对于被申请人精神状态的把握,笔者以为,主要还是需要凭借精神疾病方面的专家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其他材料,?这些材料均有助于判断涉案精神病人的社会危害性,减少承办人的个人主观上的判断。

(四)救济程序

刑诉法第287条第2款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一规定区别于普通程序。在强制医疗程序中,考虑到时间紧迫以及案件非讼性质,实际是一审终审。启动复议程序的主体既有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一方,也有因被申请人的暴力行为造成损害的被害人一方,法律如此规定较为全面的保护了被申请人一方。

(五)法律监督

第一,加强对公安机关的启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应当启动而不启动,类似于立案监督。人民检察规则第54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应当启动强制医疗程序而不启动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在七日以内书面说明不启动的理由。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启动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启动程序。

第二,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申请书是否符合要求。强制医疗申请书是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的书面文书,根据人民检察规则第543条规定,需要对包括管辖在内的八项进行形式审查,进而提高办案效率。

第三,监督公安机关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是否适当。根据人民检察规则第546条之规定,对于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不当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第332条,对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看出,法律没有对公安办理是否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期限。因此,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对于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进行监督就显得十分重要。司法解释规定的是在审查申请时对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进行监督,笔者以为,检察机关可以将启动程序和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一并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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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县局领导班子就全县勤工俭学工作进行了多次讨论,作了精心部署。领导成员进行了明确分工,确立了以张国政副局长为组长、站长张安金同志和各校校长为成员的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州站精神,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县勤工俭学工作管理的具体规定》,制订了《全县勤工俭学工作目标管理评价方案》,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县勤工俭学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对学校食堂、服务部环境卫生管理的通知》。同时还向各校发放了《食品卫生法》宣传画和各种资料。做到了管理到位,制度健全,勤工俭学工作行为规范。

2、学校措施得力,工作有声有色。

由于制度健全,要求规范,全县各中小学校有据可依,年初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勤工俭学工作计划,各校都成立了以总务主任为负责人的工作小组,建立了勤工俭学服务专帐,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我县**年勤工俭学工作有条不紊,各校工作各俱特色。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创收校达**%。全县勤工俭学年纯纯收入是上年的*.*倍。

3、领导重视、亲力亲为、督察到位

依据各级文件精神及各项管理制度,局领导和勤管站工作人员对各校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严格地检查督促。罗局长多次带人深入学校,下食堂,看卫生、查寝室;主管领导张国政副局长更是亲力亲为,带领勤管站的工作人员会同县防疫部门,对全县*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了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的大检查。重点于春、秋两季针对各种流行病的预防措施逐项检查到位,重点清查整顿了食堂、服务部,并与各校长签订了责任状。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各校均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通过检查督促,促进了各校饮食卫生工作的健康发展,改善了饮食卫生条件,增强了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具体做法及效果

1、学生统一着装在我县实现零的突破。由县勤管站统一管理,严格要求,严把定点生产厂家质量关,堵住了非生产厂家进校推销的路子。全县通过正常渠道共定制校服**套,学生及家长较满意。

2、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成效显著。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共*所,参保单位*个,参保面达*%;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校生共***人,参保人数达***人,学生参保率达*%;

3、学生饮用奶工作开展正常有序。今年城区有*所学校的学生参饮,日参饮量**人次。力争**年春季发展到农村小学和城区中学。

4、积极探讨新时期勤工俭学工作的新路子,发动学校结合本地实际,探索方法,总结经验,写出了一批质量较高的论文。经学校筛选推荐,上报县勤管站*篇,其中上交州站*篇。

5、狠抓防近视练习薄的推广使用。统一了学生用练习薄的来源渠道,制止了非防近视练习薄的滥用现象。规范行为、规范管理,**年秋我县中小学校都使用了防近视练习薄。印刷总量为*K作业本***本、*K作业本***本。

三、存在的问题

本年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①由于教育“一费制”地实施,学校财力十分有限,办公用品及作业本款难于结清;②学生饮用奶参饮面、参饮率远低于州平均水平;③校办产业无一有显著成效;④对拟开发项目无资金投入。总之,我们的工作成效离上级的要求相差还很远。

四、今后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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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副主任既是决策层又是执行层,工作中要充分领会主任和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院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并对各科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及时发现业务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找出解决办法。收集和整理业务信息,在院长办公会上提出业务管理建议。要了解国家卫生政策,把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发展方向,创新地开展业务活动。

一、正确认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位一体”功能的必要性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六位一体”功能体现的是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以及充分履行民生的管理责任。社区卫生改革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并在其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通过强化政府主导、机制创新、功能完善,使得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实现“三个回归”,即: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的回归、居民就医的回归、公益性质的回归。要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要防治并重,重视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不断探索适合社区卫生的服务模式;要重视人才建设,加快人才培养;要健全服务网络,优化服务流程 ,完善服务功能;要完善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把居民健康、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奋斗目标。

二、      稳步推进“六位一体”功能转换,探索适合居民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

1、              推进“镇村一体化”建设,保证医院触角延伸到各个居委、村委,同时把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纳入中心业务管理内容。目前各镇存在两支医疗队伍,即乡村卫生室(或卫生点)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他们的人事、待遇、业务管理等分属不同。乡村医生人缘熟,贴近居民,工作方便,工作时间弹性好;但业务水平低,知识更新慢,后继乏人。把两支队伍的业务统一管理、有机结合,建立适合社区卫生工作的服务团队,保证医院触角延伸到各个居委、村委,有利于“六位一体”功能的真正落实。

2、              利用中心的医疗业务优势,建立并培养一支公共卫生员队伍,使之成为居民健康的宣传员,中心与居民的联络员。在取得政府和居委、村委的大力支持下,从社区选拔一批年纪轻、有文化、沟通能力强、贴近居民的公共卫生员进行系统公共卫生知识培训,使之成为中心同居民沟通的桥梁,有利于居民对中心工作的理解和“六位一体”功能的深入开展。

3、              临床医生深入社区,并组建集医疗、护理、康复、预防等于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团队,探索适合居民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根据“六位一体”功能的要求确定团队的人员结构和组成形式,探索精简高效、形式多样、功能完善的全新服务模式和服务方式。

4、              在居民中推广“首席医生”制,给“首席医生”相对固定的村和居委,在居民中开展健康宣教、慢性病管理、康复指导、电话咨询、约定或上门服务等,把提高居民卫生知识和健康体魄作为工作目标,让“首席医生”做好医疗卫生的“守门人”。

三、      加强中层干部培养,提高管理水平。

“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是一个单位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

1、把中层干部建设成具有战斗力的核心团队。要制订干部例会制度,创造沟通平台,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加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

2、对中层干部要合理分工,明确目标,并制订中层干部考核细则,科学合理的分工能有效减少工作中不必要的磨擦,有利于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原来的防保、业务、后勤等概念已发生变化,条线管理的内涵和外延随之也在改变,现今的业务和防保交集增多,业务的概念大范围外延,相互间工作协作有利于克服原有的先天缺陷。

3、建立中层干部选拔考核机制,加强中层干部培养。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直接影响中心业务工作的成功与否,重视中层干部培养是科学管理的重要方面。建立医护人员考核制度,引进竞争机制,择优录用。全面签订质量、安全、绩效目标管理责任状,把质量、安全、绩效、政策执行效率、科室凝聚力列为干部考核的重点内容,把中层干部队伍锻炼成一支懂政治、会专业、能管理、清新高效、执行力强的队伍。

四、      制订并完善适合业务工作开展的各项制度,把制度的落实放

到重要位置。

建立职称、职务评聘制度、劳动管理制度、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工作制度、各项奖惩制度等,适时淘汰和修订不适合社区卫生工作的制度;切实抓好制度落实,做到制度管理,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使职工工作有方向,操作有流程、行为有规范,奖惩有依据。培养职工对制度的认同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形成促进社区卫生工作开展的制度文化。

五、      重视科教工作,营造适合人才成长的环境,建立人才成长机制。

人才是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是创新的原动力和不可缺少的资源。重视人才培养,营造人才成长的环境和建立人才成长的机制是社区卫生中心的责任。

1、              抓好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多种形式培养人才。采取“请进来、送出去”以及多种形式的业务活动、业务考核提高职工专业能力;重视学历教育和学分教育,鼓励职工参加与专业相近的其它专业学习,提高职工综合素质,把继续教育作为人才成长的重要途径。

2、              以科教工作为抓手,不断提高职工专业素养。重视科教工作,成立科教管理组织,切实制订科教工作计划、科教管理制度、科教奖励办法,加大科教经费投入,保障科教工作顺利开展。提倡职工书写工作总结和撰写论文,鼓励开展科研项目,以教促学,以科研促质量。

3、              建立职工业务档案,把职工的继续教育情况、论文、科研、获奖、业务考核成绩、医疗安全、业务活动参加情况等信息记录其中,并把业务工作情况同评优和职称评聘、干部选拔相联系,促使职工自觉学习,不断进取。

六、正确认识医疗业务发展同“六位一体”的关系,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指导和健康教育“六位一体”的服务,它要求医护人员具有更高的综合素质。对医护人员的社会经验、居民文化、沟通技巧、以及较全面的专业知识提出了更高要求。要调整医护人员专业知识结构,抓好医疗业务管理,正确认识医疗业务发展同“六位一体”的关系, 把抓好医疗业务、医疗安全管理继续放到管理的重要位置。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建立质量、安全管理网络,制订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把医保、农保、以及是否过度医疗列入质量管理内容。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业务知识考核,积极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重视质量、安全目标管理,为居民健康保障培养合格“守门人”。

七、      重视中医工作,广泛开展中医适宜技术

中医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它在治疗疾病、养生、康复等方面有着西医不可替代的作用。

1、          加强中医宣传,弘扬中医文化。要在社区建立独立的中医区域,大力宣传中医名人,向居民介绍中草药等,要形成浓厚的中医文化氛围,让中医文化进社区、进家庭,帮助居民了解中医,自觉地应用中医治疗和中医养生保健。

2、          重视中医人才培养,采取进修培训、人才引进、名师传承等多种方式培养中医人才,让中医科室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使中医事业后继有人。

3、          大力开展针灸、理疗、推拿按摩、火罐、牵引等中医适宜技术,每年选派1—2名年轻人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适宜技术培训,不断增加新的适宜技术项目。将适宜项目逐步向乡村卫生室、卫生站点推广。

4、          重视中医“治未病”工作,将中医技术广泛应用到疾病的预防保健领域,使中医在慢性病的管理和慢性病的防治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八、在全院树立公共责任意识,保证重大公共安全和应急事件中

反应迅速、措施有力。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与公共卫生安全,国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体系得到了有效的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国家三级卫生网络的网底,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和公共卫生应急事件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              加强职工公共安全教育,让职工牢固树立公共安全责任意识。重视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和相关传染病知识培训,不断增加职工卫生法律意识、公共安全意识、公共卫生责任意识。

2、              制订突发公共应急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含各项子预案),对中心职工进行全员培训。建立强有力的应急组织体系和各项保障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好应急演练,保证应急事件中处置有序、措施得当。

3、              通过宣传栏、画报、多媒体讲座、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社区居民进行公共卫生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居民卫生安全意识。

九、      依托和利用好医疗联合体平台,提高医疗质量,缓解居民看病贵、 看病难问题。

大部分社区医生毕业后一直工作在社区,专业很少得到深造,知识更新慢,业务水平偏低,很难获得居民信任。充分依托医疗联合体平台,同上级医院建立紧密的业务协作关系,利用上级医院的技术、人才、设备优势,加强社区医生的业务培训,并在其指导下开展科教活动,提升社区医生服务能力。

1、          根据居民医疗需要,邀请上级医院各科专家定期来社区坐诊,中心医生遇到疑难病时请会诊,让居民在家门口享受医疗专家服务。

2、          中心与联合体的上级医院开展双向转诊工作,让急重病人向上级转诊过程简便、快捷,切实缓解居民看病难问题。

3、          定期邀请上级医院专家下社区讲课,中心医生到上级医院各科轮训,提高社区医生医疗水平,加快全科医生培养。

篇10

一、开发相应的人文课程群

医学院校人文教育的课程内容包括三个层面:第一层是以学科构建人文社会科学课程。主要有文、史、哲、音、美、心理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等;第二层是以人文社会科学与医学交叉产生的边缘学科课程,如医学哲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医学社会学、医学史、卫生法学等;第三层是由多学科融合后形成的综合课程,主要有社区卫生保健、医院管理、人口学、运筹学等。根据年级不同建立分阶段的教育目标,采取阶梯渐进方式,由浅入深,贯穿医学生入学到毕业全过程。低年级医学生以第一层面为主要内容,辅之早期接触病人,培养医学生的职业认同和责任感;二、三年级以第二层面为主,在此阶段学生参加社会社区医疗实践与健康调查,使学生提高社会责任感;高年级学生以第三层面为主,结合临床实习、论文答辩、毕业教育,在临床实践中理论联系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整体素质。

二、人文课程结构弹性化

在设置课程时,不仅有统一要求的必修课,而且要有可供学生选择的选修课,也要安排灵活的人文讲座、专题报告会,并且要有灵活可变的组合课程等。可以适当按“大学科、宽口径”的指导思想进行整合,以期减少专业课的数量,增强内容的跨度,把一些专业基础课程整合成综合性课程,形成不同领域的学科课程模块,将人文教育放到与专业教育同样重要的位置上来。设置灵活可变的组合课程,因职业的内涵不断变化,对技能、技术的规格要求也在不断变化,组合课程必须是适应社会变化、职业要求而不断弃陈纳新的课程,它必然是灵活可变的,依据培养的人才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整合设置课程。学校教育要为学生提供可供自主选择的人文课程,使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选修,使他们学习的热情和创造性迸发出来,有助于学生创造性地掌握和运用技术。

三、开展多样化的活动课程

通过专题研究、专业讲座、技能比赛等提高专业能力;通过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如开学典礼、授帽仪式、“5.12”护士节、毕业典礼等,向学生传播人文精神,让学生学会感恩,培养学生诚信意识、责任感,关爱精神,服务意识等。志愿者活动等也是人文教育的有效途径,让学生走进社区、学校、农村,开展如义诊咨询、便民服务、健康调查、卫生知识宣传等活动,使学生主动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体验爱与奉献,培养学生各种能力。

四、隐性课程建设是人文精神回归的有效途径

隐性课程蕴涵在学校的各种情境中,如校园环境、教师人格、师生关系、艺术活动、学术讲座、社会实践等,它具有广泛的渗透性、潜在的影响力和无意识的教育价值。医学院校大学的文化格调和品位是由学校的办学方向、学术氛围、学术水平、管理水平、校园文化和学风等聚合而成的,渗透到学校由内而外的方方面面,“这种影响往往是某一门专业课程所无法比拟”。一是注重校园的物质环境建设。体现环境育人思想,力求营造功能布局合理,文化格调和品位一流的环境。加强图书馆(人文教育资源库)、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计算机网络中心、运动场馆等教学资源建设,传达一种广博、深邃的文化气息,使学生受到感染与熏陶。二是注重校园的学术环境。学校是知识的研习之地,是学术思想交流的自由港湾,教师学术研究中的孜孜以求,教学中对学生的谆淳教诲,学生求索知识、探寻真理的积极主动,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三是各种校园文化活动是“活化剂”,是校园文化中最富有朝气的方面。组织开展人文讲座、演讲、文化沙龙、大学生论坛、阅读活动、各种学生社团、文化艺术活动等活动,让学生感受丰富多彩的人文教育。学生在其中不但可以学以致用,更重要的是培养和锻炼人际交往、处理事务和沟通协调等能力,养成责任感、事业心和判断力。注重校风、教风、学风对学生的影响。“医学院校的隐性文化中应隐含人文关怀”,把立德育人放在重要位置。重视和发挥教师个人魅力,为学生树立一个好的形象、好的榜样,用自己的人格力量通过日常教学活动潜移默化地把人文精神导入学生的内心深处,化育人心,激发潜能,促进学生的和谐发展,让一所学校真正活起来。

总而言之,加强人文教育,以人文课程建设为抓手,必须强调在显性课程中挖掘人文教育点,确立人文课程群,做到课程组合弹性化,着力开展多样化的活动课程,并在隐性课程建设中回归人文精神。重视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相结合,把人文教育渗透到学生学习生活每一个角落,润物于无声,潜移默化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使他们成为一个和谐发展与博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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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和思维等精神活动的紊乱或异常,导致患者明显的心里痛苦或社会适应等功能损害[1],精神障碍大多属慢性病,治疗时间长,易复发,痊愈难,给患者及家属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据卫生部调查显示,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居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由于社会大众归精神疾病偏见或误解,精神障碍患者既面临出院后社会环境的适应和社会功能的恢复,又承受他人乃至社会的歧视,导致自尊水平降低,对重返社会缺乏自信。而长期住院的精神障碍患者与家庭、社会长期隔离,更易产生低自尊不自信的心态。王美玲[2]、陈朋月[3]的研究均表明:低自尊是影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药物治疗之外,需通过各种方式降低影响精神障碍患者自尊的不利因素,增强其治疗和康复信心。

小组社会工作是社工常用的三大直接方法之一,它通过团体内人际交互作用,促使个体在交往中通过观察、学习、体验,认识自我、接纳自我,调整改善与他人的关系,学习新的态度与行为方式,促进自身成长的过程。有研究表明社工介入对促进精神疾病患者再社会化有积极作用[4]。此次小组社会工作融合了健康教育、认知行为疗法、团队建设与支持、组员分享等,旨在探索小组社会工作对改善精神障碍患者自尊感的效果研究。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为2012年3月~10月入住山西省荣军精神康宁医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入选标准:①符合ICD-10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经系统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后病情稳定的患者;②有完整的汉语表达能力和理解能力;③病程不超过10年;④经过社工面谈筛选,患者及家属同意,且伦理委员会批准,签订知情同意书;⑤能按时参加2次/w的小组社会工作活动。排除标准:①有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②交流困难、精神发育迟滞、智力严重低下不能配合训练者;③不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据此共入组患者76例,其中精神分裂症患者64例,双向情感障碍患者12例,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实验组和对照组各有32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和6例双向情感障碍患者。实验组年龄(36.5±3.7)岁,病程(23.4±6.2)月,对照组年龄(34.4±4.1)岁,病程(25.1±8.1)月,两组患者人数均衡,在年龄、病程、PSSS、SES得分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具备可比性。

1.2研究方法 小组社会工作方法。实验组接受每周两次小组社会工作团体辅导,每次小组活动均按暖身、主题活动、分享心得的流程进行,50~60min/次,共6w12次。对照组接受常规药物治疗,不实施任何辅导。小组社会工作结束后,对实验组和对照组分别采用PSSS、SES量表进行测量。

1.3研究工具

1.3.1自尊量表[5](Self-esteem scale, SES) 该量表由Rosenberg于1965年编制,用以评定个体关于自我价值和自我接纳的总体感受。该量表由10个条目组成,受试者直接报告这些描述是否符合他们自己的现状,分4级评分,分值越高表示自尊程度越高。SES各条目与总分的平均相关系数为0.48,分半信度系数为0.96,重测信度系数为0.784。

1.3.2领悟社会支持量表[6](Perceived Social Support Scales, PSSS) 该量表主要测定个体领悟到的源自家庭、朋友和其他方面的支持程度,用总分反映个体感受到的社会支持总程度。量表共12个项目,为7级评分自评问卷,由家庭支持(4项)、朋友支持(4项)和其它支持(4项)3个分量表组成,量表的α系数为0.88,重测信度为0.85。

1.3.3自编的小组社会工作意见反馈表 该反馈表根据黄月霞[7]团体辅导研究中的调查表修改。分2维度12个问题,一个维度考察组员在自尊体验方面的改变,另一维度考察组员对小组社会工作的具体感受和意见。

1.4统计方法 数据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包录入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采用x±s表示。

2结果

2.1各量表前后测评分比较,见表1,表2。

从表1可以看出,实验组和对照组在领悟社会支持、自尊得分方面均无显著性差异,说明小组社会工作前实验组与对照组同质,具备可比性。

由表2可以看出,小组社会工作后,实验组和对照组在领悟社会支持、自尊得分方面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且差异显著(P

3讨论

本研究结果显示:经过12次小组社会工作团体辅导,实验组组员在领悟社会支持、自尊方面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对照组得分在小组社会工作前后无显著性差异。表明以增进组员间沟通交流的同质性团体可以提高组员自尊感,增强其康复信念,从组员、家属和医护人员的反馈中也可以得到证实。这与王学升[8]、沈峰[9]、叶秀萍等人的研究成果一致。

实践证明,小组从优势视角角度出发,注重发挥组员的积极性。发动组员组织策划相关活动,在此过程中组员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也从医护人员及家属的积极反馈中找到了自信,增强了康复信念。在小组中发现有需要个别关注的组员,社工会在充分了解该组员基本情况后以个案形式介入,这样的介入比较及时自然。社会工作者在解决组员简单的情绪和心理问题的同时,更注重整合外部资源,协助患者和家属解决其它问题。

4未来研究方向

此次小组社会工作受患者住院时间限制,进程较快,小组社会工作对改善精神障碍患者自尊感效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有待研究。

参考文献:

[1]信春鹰.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解读[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2.

[2]王美玲,鲍文卿.精神分裂症康复期患者自尊状况的调查与分析[J].上海护理,2005,5(4):34-35.

[3]陈朋月,朱岚,盛嘉玲,等.自信心训练对提高精神分裂症患者自尊水平的对照研究[J].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2005,17(8):912-914.

[4]施泽斌.社工协助精神病患者再社会化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硕士论文,2010,5.

[5]王萍,高华,许家玉,等.自尊量表信效度研究[J].山东精神医学,1998,4:33-34.

[6]汪向东,王希林,马弘.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增订版)[M].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社,1999:82-83,123-124,13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