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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的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12 11: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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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的论文

篇1

(一)法律和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是调整公民行为的社会规范。而道德是社会调整体系中的另一种形式,规制公民的义务,依赖于社会舆论实施,它是公民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感觉、观点和原则的总和。法律与道德的联系,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马克思认为,法律和道德都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为经济基础服务,同时受到政治和社会意识形态的直接影响,并为一定阶级的政治和社会意识形态服务。二者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一致的。其次,法律和道德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法律贯穿着道德精神,道德的诸多内容又是从法律中汲取的。道德通过对法律某些规定的公正性和公正程度的评价,促使法律的废、改、立,使其保持法律的伦理方向。法律则通过立法和司法,促使某些道德规范完善和发展,制约不道德行为。法律和道德的社会本质和服务方向是一致的,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培养和赞扬的行为。法律是道德的政治支柱,道德是法律的精神基石。道德和法律的区别,道德是基于人性至善的观点而立德,法律是以人性之恶而戒行。从法理上讲,二者的区别存在五点。首先,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意志,用成文的规范形式表达出来,按照程序实施的。而道德是以社会意志出现的,它的存在形式有多种,而表现形式是社会舆论。其次,违反的后果不同。违反道德通常受到的是社会舆论的批评、谴责,这种惩罚是不经过程序,直接实施的。而违法是要按程序处理的。所以道德调节具有灵活性、普适性,这是其优点,也是其缺点,道德制裁没有确定性。其三,二者调节人们的行为方式不同。法律是通过为人们确定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来调节公民之间的关系。而道德则是通过为公民指出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义务而调整公民之间的关系。法律是以权利为本位的,道德则是以义务为本位的。其四,法律和道德调整的对象是公民有意识的行为。但法律主要调整的是公民做出的外在行为,道德则是要求公民的外部行为和内在动机都符合道德准则。其五,二者规范体系的结构不同,法律的体系结构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制度系统,而道德体系结构则是个别的道德规范组织在一起,没有制度化。

(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联系和区别

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法治模式下公民法制通识教育的一部分,其内涵是在国家主导模式下对公民的法律知识、法律观念、法制意识以及法治信仰的培育,法制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并引导其树立法律信仰的教育形式。大学生道德教育,是国家培育公民高尚的道德品质,形成道德习惯的教育形式。其内涵是对大学生有目的地实施道德影响活动,提高大学生道德觉悟和认识,陶冶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树立道德信念,培养道德品质,养成道德习惯。在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下,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目的是相通的,都是为了培养人,塑造大学生成为合格的社会公民。当代社会公民应该是全面发展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的公民,法治公民和道德公民是核心价值观所要求的,也是高校和大学生所追求的目标。但目的相通,并不意味着教育形式的相同,法律与道德本质的区别,注定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相互独立是发展的必然趋势。首先,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目标一致性,决定了二者相互联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行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所以,必须坚持一手抓法制,坚持以宪法为指导下的权利本位的法制教育,无论是法理信念、法治信仰,还是与生活联系紧密的部门法都要以有效方式给予宣传教育,使之深入人心,形成对法律的敬畏和信仰意识;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注重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特别是优秀传统道德。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但问题是如何做到这一点,光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够的。仅凭人的天性去行善往往是不可靠的,行为还需要借助法律规范来强制,进而进行教化。反之,只有法律的底限要求的不为,也很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还需要道德的高层次为人的修养。高校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法制教育具有的普遍约束性和道德教育具有的层次性,要并行不悖,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应呈现出互动性与交叉性,在法制教育中体现道德精神,在道德教育中渗透法治元素,将二者的教育作用最大化。其次,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异质性,决定了二者独立发展的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应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主要目的厘清,法制教育解决的大学生权利保障问题,认清作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法律普遍性约束。道德教育解决的是大学生的修养问题,具有层次性差别。当前大学生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均衡,形不成教育平衡支点,对于道德教育重视,忽视了法制教育,重劝导轻约束,重自律轻他律,重扬善轻抑恶,其直接的后果是道德教育效果空泛。要改变这种状况,笔者以为,必须以法制教育的独立发展为前提,加强法制教育在思政教育中的分量。形成一个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全员重视法制教育的氛围和环境,并且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给予认真研究,以形成独立的教育科目。使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两个轮子走路,羽翼双飞,平均用力,形成合力,既避免道德教育的空泛又解决法制教育实效不足的问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对德育教育的重视,削弱了法制教育的独特性和固有本质,使得法制教育缺失了超越的形而上的哲学思维方式———法治哲思,造成法制教育的德育化,这是弱化法制教育的特征。法制教育实质为普法教育,是一种通识教育,它是一个系统性的社会工程,大学法制教育应是其中最为重要一环,如果法制教育忽略了法治思想的渗透,那么大学生思考问题的方式依然从道德考量,就会遵从于权威、人情和关系,最终会使得自身权利附属于权力。这和国家、社会追求的价值目标是相悖的。弱势的法制教育一旦与强势德育教育结合,其后果很必然是依附于德育教育,使得法制教育效果呈现出道德教化的“高大上”,缺少了法制教育所应蕴含的法治精神。要改变这种依附情况,法制教育必须有其独立发展空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行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蕴含着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是相互独立的意境。二者在约束路径上是不一样的,法制教育是注重他律的教育,法治的本质其实也是在追求一种对秩序的认同,也就是对法治的认同和内化,强调的是从大学生内心中有一种所敬畏的边界,树立一种权利和义务的观念,加强大学生对法律在本质上的理解,侧重于对权利的彰显。强调他律,对于个体来讲,其所关注的是自己的外在行为合乎法律规定的约束,他律能够充分限制个体的为恶,最大限度地约束人的不良外在行为。法律规范表达的最低层次的道德要求也是每个人都能达到的普遍性要求。道德教育注重的是自律,道德教育基于人性之善,道德境界是分层次的,是逐渐向上的,对人的德性要求是分层的。一个人作为社会中的个体,是需要在道德教育过程中不断完善的,其追求的道德层次会越来越高。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也是如此,其关心的是大学生自律情结,专注于义务的认同,在反思和自责的过程中,强化自新的修养,这是传统儒家文化“修齐治平”的精华,也是古代君子之德所追求的境界。至此,大学生法制教育独立于道德教育的发展是合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和目的的。

二、加强法制教育独立性的有效途径

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独立性发展,是由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决定的,也是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法治社会所倡导的,摆脱隶属于道德教育的地位是由法制教育的特异性决定的。只有更好地独立发展,才能够更好地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保证作用。各高校应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强化法制教育的理论研究,加强法制教育的内容规制,制定具体措施推进法制教育。

第一,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体系建设。从教师的法律素养到学生法制教育目标以及法制教育目标考核给与明确化,大学要有专门的法制教育机构开展工作。

第二,强化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增加法制教育教学课时。创新法制教育课堂教学的教材和教法,增加上课时数,仅凭十几个课时很难谈及大学生法制素养和法制意识的培养,建议单独开设法制理念课程。要积极拓展教学时空,利用媒体、网络、社团普及法律知识和理念。

篇2

(一)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相分离从属性上来看,道德和法律都是社会规范中调整、约束人们行为以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从善与恶、好与坏的角度,通过人们内心的价值判断标准、传统习惯以及社会舆论来约束和调整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法律则是利用强制性来规范、确保人们行为的合规合法,保障社会的有序发展。道德和法律互相补充、相辅相成,不可偏颇。道德强调的是自律,将被动的遵守变成主动约束。法律强调的是他律,其通过强制性和威慑性约束人们的行为符合法律规范。道德和法律运用不同的约束形式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标,从本质上看,道德和法律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在我国传统教育中,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通常是被割裂开来,往往偏重于道德修养教育,因此很难使学生持续性地形成稳定的法律信仰,而这又会反过来对道德认识产生负面的作用,最终影响个人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法律学科课程和法律活动课程相分离中国传统的学校教育,特别看重学科课程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而忽视活动课程的作用,认为活动课程会扰乱在正常的教学秩序,而且还与应试教育的教学模式不相符。因此,在我国高校的法律教育中,学科课程的比重大大超过了活动课程,有些甚至都没有开设相应的活动课程。高校法律教育老师,往往只重视对法律理论知识的讲解和传授,而忽略对学生法律素质以及相关能力的有效培养。在法律教学过程中只注重学生对法律知识认知,学生往往都是被动接受和死记硬背法律知识的,对相关法律问题和法律情景的分析涉及过少,师生间缺乏互动。但是归根结底,法律都是要解决现实问题的,教师只阐述某一具体规定,而未能让学生掌握和领会该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的话,一旦学生遇到真实情况的发生,如果缺乏具体的明文规定,往往会束手无策、无法灵活应用,甚至造成学生自身的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

(三)法律教学避重就轻,对法律运用能力的培养力度不足长久以来,因为我国古代法制的特点,程序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人们往往只知道实体而不知道程序,将程序法视作实体法的附属品,可有可无。受此影响,在我国高校法律教学实践中,“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现象普遍存在,在高校法律教学实践中,教师为了迎合学生的兴趣和营造良好的课堂气氛,往往会有意识地增加更多的实体法的内容以及相关案例,占用了本该是学习程序法的时间,另外因为学生没有真正进入社会,也未曾经历过相应的法律执行程序,因此学生对程序法的感知会更加的模糊。这就导致高校法律教育的成效有所影响,使得学生难以形成系统性的法律基础知识,进而影响了学生对法律实际运用的能力的有效培养。

(四)法律教学偏向义务本位,权利意识的培养力度不够从我国法治观的发展演化历程来看,我国的法治观还是侧重于“义务”的规定,强调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社会控制。在我国传统的高校法律教育实践中,仍然还残存着义务本位思想的影子,具体表现在法律教育内容编排上,往往强调学生的守法教育,而忽视对学生用法能力、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的培养。在以义务本位思想为指导的高校法律教育过程中,教学主体即老师是以预先设定学生是“恶”的前提下开展相关教学活动的,其教学的目的就在于通过课堂的法律教育活动,使学生知道不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这种教学活动几乎完全抹杀了学生在法律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忽视了学生对于相关法律知识的深入理解和应用,对增强学生的法律素质产生加大的负面作用,甚至会造成学生对法律的片面理解从而产生不良的情绪。

二、高校法律教育的素质教育发展新取向

现代化已经成为我国乃至全世界的时展节奏,经济建设要有现代化的思想,相应地教育也应当有现代化的理念和策略,在人们思想观念向现代化不断转变的同时,社会的法治建设也要走向现代化。现阶段我国高校法律教育已经出现了在要求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和规范的同时,注重对学生情感价值观目标培养,通过引导和鼓励学生开展法律实践体验,使学生在遵守法律、守护法律、运用法律的前提下,对法律内涵和法治精神有更深刻的认识,从而促进更多的人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去的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发展新趋势。高校法律教育的理念发生了重大的革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逐渐致力于学生法律主体意识的觉醒和法律素质的全面培养法律意识指的是人们对于法律现象的想法、观点、心理反应等的总称。作为将来市场经济的主体,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是当代大学生未来立足社会的必要条件。据有关调查显示,现阶段已经有相当部分的大学生在出现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后能够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够诉诸法律。学生已逐渐将法律知识、思维以及信念融入自己的主体范围之内,将被动转化为主动,进而养成良好的法律运用能力和法律信仰,从而使得学生法律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逐渐致力于对法律刚性特征与现实社会纷繁复杂性之间的调和众所周知,法律是具备强制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就像俗语讲的“法律是完全没有感情的”,但是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却与法律的刚性之间往往会出现差异和不适用的地方。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法律的制定、执行、监督等提出了与之相适应的更高的要求。这同时也要求在高校法律教育过程中,要致力于向学生讲解法律的刚性和实际社会情况的多变性之间的协调,注重培养学生对法律运用的灵活处理。

(三)致力于法律理论教育和学生实践的有效结合单纯的法律理论知识的灌输对学生形成良好的法律素质的养成是不足的,尤其是对学生正确运用法律能力的培养是远远不够的。现代高校法律教育新理念要求教师重视学生对法律理论知识的实践运用,在实践运用的过程中对法律理论知识加深体会和掌握,进而有效地提高学生对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维的活跃度,对高校法律教学课堂学习进行巩固和补充,进而达到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的目标。

三、高校法律素质教育的具体实施策略

法律素质教育导向下的高校法律教育,最终是要依靠高校法律素质教育的具体方法和策略得以实现,要以科学有效的方式和方法,促进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增强,形成正确的法律体会、法律情感以及法律信仰,进而提升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从而达到高效法律素质教育的最终育人的目标。

(一)将法律情感教育逐步融入高校法律教育中法律情感是指人们对法律现象、法律法规所持有的情绪反馈以及形成的有关体验。大学生的法律情感,只有通过特定的法律知识的学习、逐渐的内化,才能真正培养起来。一个学生是否具有正确、坚定的法律信仰,能够在充分理解法律知识的额基础上信任法律,进而在主体性作用下对法律加以灵活运用,是衡量一个学生具备法律素质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要在高校法律教学的具体过程中,明确法律情感教育的培养思路,尽量将法律情感教育有机地融入到整个法律教学过程中去,才能真正地提高高校法律素质教育的实效性,才能真正实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引导的科学、健康的发展模式。

篇3

(二)国外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现状国外法学教育最显著的目标就是,在校期间学校要时刻对学生的法律职业修养进行培养,教会学生如何拥有一个法律职业人应该有的思维方式,强化学生法律至上思想。相比较而言,美、英、德等国家非常看重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培养。英国法律职业在各国中形成最早,它具有成熟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并具有一定特色。爱德华一世在1275年颁布了《威斯敏斯特一号法规》,首次提出了对职业律师的行为规范进行了明确要求。在规定中指出,“执业于国王法庭的辩护律师若犯欺诈或共谋罪,将受到监禁1年零1天、永久剥夺从业资格的惩罚”。这项规定算是全世界最早的法律伦理规范。英国律师会馆是培养法律人的摇篮,律师会馆推行学徒制与导师制相结合,这种法律教育培养模式主要是通过“言传身教”的教育方式对法律人职业伦理进行教育培养,学徒们可以与作为资深律师的导师在这里共同学习和生活。通过导师与学生之间的直接教育,学生可以在知识上受到导师的启发,学生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英国这样形式的教育培养方式在世界是具有一定的影响性,如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地现在仍然存在这种传统培养方式。美国属于世界上法律职业非常发达和具有影响了的国家,在美国关于法律教育主要是通过他们大学的法学院进行的,他们的法学院被当地人认为是塑造整个国家、社会的重要力量之一。美国法学院早在19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设了关于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课程,这些课程主要有著名的法官或律师担任主讲。在1974年美国律师协会强制性要求所有的法学院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律职责和责任的模拟形式教育,各州在律师协会的准入考试中也增加了关于道德考试的这项科目,使没过各法学院设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为必修的主要课程之一。美国还有专门设立了律师职业道德考试科目,美国大部分州在法学院毕业后获得律师资格之前,需要通过律师职业道德专业考试才允许其从事法律工作。

二、法律职业道德品格养成在法学教育中的主要途径

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属于态度方面或情感方面的教育模式。传统的教育授课方法主要是对知识方面进行教学,而在法律职业道德的教学课程之中,由于道德教育偏于伦理方面的教学如果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很难进行道德方面传授,情感教学现在很难为学生提供“情感体验场”,因此职业道德教育运用传统的教学方式达不到预想的效果。然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不是死记硬背就能记住的,这些内容需要学生认真深刻的进行理解,从而了解法律职业的真正精神和理念,这样对于培养法律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提供帮助。学生可以在今后工作实践中不断充实自己,在工作中出现情况的时候做到以善意理解、准确判断、理性处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本身具有一定的独特性,教师需要在教学中寻求不同角色让学生扮演的实践教学方法来对学生进行严格的考核,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将道德认知内化成为道德判断和处事能力,并养成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格。

(一)建立法科学生品德不良行为记录淘汰制法律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有:忠诚、公正、廉洁、保守秘密、遵守司法礼仪等。司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充分反应出一个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的人必然要求是一个品行良好的人。一个人的品德是在学习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且具有固态化。我们对在校学习的法科学生实行品德不良行为记录淘汰制,有利于对存在不良法律职业道德倾向的人进行初步淘汰,以免道德不良的人进入法律职业队伍。品德不良行为记录可以采用双模块制,即专业学习记录模块和生活纪律记录模块。专业学习记录模块指在专业课的学习过程中,通过任课教师考核学生的品德行为,并对不良行为做出的记录。如:撒谎,欺瞒老师、长期旷课、对错误行为不思悔改,对学习弄虚作假等等不良行为。生活纪律记录模块指由校方记录的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过程中对校纪校规的违反记录。如:打架、考试作弊、小偷小摸、生活作风不良等。品德表现可以分为A、B、C、D四个等级,A是优秀,B是良好,C是合格,D是不合格。学生的最终综合评价成绩由品德表现分和学习成绩两部分构成,并且品德不良行为记录达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将其从法学专业中淘汰,不让其进入法律职业系统。正如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哈罗德•H•柯在一次开学典礼上送给法学院新生的那句谚语——“永远别让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因此,我们的法学教育不但要培养法律精英,而且要淘汰品德狂徒,为法律职业队伍的建设培养德、智双优的法律人才。

(二)设立大学生法庭大学生法庭是大学生自治组织,其职能定位只限于调节学生之间的人际冲突及纠纷,辅助学校处理学生违纪违规问题。通过这种方式提倡学生自治、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培养和践行法律职业道德素养,并可辅助学校规章制度的贯彻与执行。至于纠纷的解决途径,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即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是否选择在大学生法庭处理相关纠纷。首先,大学生法庭能够给法律专业的学生们提供锻炼的舞台,教师通过模拟法庭培养“法庭组成人员”的分析与判断能力、协调与沟通能力,帮助学生在课程中提高综合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养成。其次,在校园中的大学生法庭相当于一个普法阵地,我们可以通过学生违纪违规的一些事件进行审理、判决,在学生中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向每一位学生宣传法治精神,增强学生在校期间对于法律的忠诚、以及无私奉献精神的传递。再次,大学生法庭有利于把纸面上的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实践中的外化行为,把对法律的信仰与遵从,时时刻刻体现在学生的一言一行,体现在学生从事法庭相关工作的方方面面。最后,大学生法庭的“准法律人”在校园的“小社会”中体会了立场的中立性、调解或“裁决”的公平性对纠纷或事件解决的重大影响,从而加强对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化性理解与认同。

篇4

《职业道德与法律》是中职技工类院校德育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的道德法律意识、培养学生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从事法律课程教学的教师,自己深知让学生学好这门课程是十分困难的。分析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两点:一是法律知识的理论性较强,对于中职层面的学生而言较为抽象、不易理解。二是学生意识不到位。大多数学生会认为法律课不是专业技能课,他们到学校学习的是技能,其他课程没必要学,学了也没用处,因此缺乏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我们国家法治进程在不断地加快推进,社会对技能型人才的要求更加严格。所以《法律基础知识》这门课程的意义是其他学科无法代替的,这就要求从事这门课程教学的广大教师,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就本门课程教学现状及提高教学质量谈谈本人的一些看法。

一、法律课堂教学质量不高的原因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缺乏创新意识。现在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受许多条条框框的限制。在课堂上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么做限定的非常死。把教师的教学严格限制在既定的模式中,同时学校还将教师是否按教学计划、教材,是否规范板书,是否运用多媒体教学,是否教会书本知识等作为考核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这样使得教师不去根据实际创新教学方法,影响教师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和创造性教学模式的开发。2.学科专业教师相互沟通学习机会少。对于大多数的职校来讲,通常都是以系部为单位对教师进行管理,许多文化基础课教师和专业技能教师在同一办公室进行办公,这样是方便了学校的管理工作,但造成了系部与系部之间的法律类教师不方便沟通,不能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利于专业教学发展。3.教师进修学习受限。现代社会是终身学习型的社会,同时知识也是不断更新的。所以教师也应该经常走出去,参加多种形式的培训、进修,以利于知识的更新,保持于最新的法律法规相一致。但职校中许多进修都是向专业技能教师倾斜,文化教师机会往往较少。影响了法律教师相关知识的更新和学习。4.社会不良环境对教学的影响。党的十后我国正在从法制社会向法治社会进行转变,同时法制也不断健全。但在一些具体的事件中时常出现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等现象,使得法治实践与课堂法学理论相脱节,使得学生产生法治与实践没有实际作用的心理,影响了学生课堂上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二、提高法律知识教学质量的方法

1.端正学习态度。有的学生觉得学习理论知识太枯燥无味,有的学生认为“只要我不做违法的事情,学不学法无关紧要”,针对学生的这些心态,我们从第一节课就要给学生讲述一些法盲违法犯罪和在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合法维权的具体案例。同时不失时机地和学生阐明学法的重要性,使他们端正学习法律知识态度,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2.精选教学内容。课本是教师教、学生学的依据。但所有的教材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不能唯教材是从。教师应该根据课程教学目标、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未来从事职业的需求,整合教学内容,从而确定教学内容主次,避免面面俱到,做到有的放矢。以增强学生法律意识为目标,以学生的兴趣、需要、认识能力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合理遴选教学内容。3.优化教学方法。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人们获取信息的方法越来越多、越来越快。中职学生思维活跃,当下发生的一些“热点”事件,往往是他们更感兴趣的话题。抓热点,就是抓学生的注意力,从而把学生吸引到教学知识点上。通过学生上网玩游戏没钱,从而偷盗的案件,让学生自己分析讨论。先分析犯罪构成要件,犯什么罪?应该如何处罚?再结合现在青少年犯罪动机、心理进行分析,以此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打破原有的纯理论、填鸭式教学方式,从教师讲授变成师生相互交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运用多媒体教学图文并茂,寓教于乐。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理解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4.转变教学评价。这就要求我们职校的老师有一颗更加宽容的心,用心去了解学生,多找他们的可取之处,而不是挑剔,刻薄地要求他们做到完美。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到课堂的教育教学中来,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教师同时进行具体的点评讲解。以鼓励为主,达到激发、强化学习动力的效果,进一步增强教学效果。5.加强师资建设。教师是教学中的主导,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是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坚持管理、培养、培训并重,建立一支素质高、专业强、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的专职教师队伍,增强教师驾驭课堂的能力。

总之,教师要不断加强自我修养,不断提高专业能力,依据学生特点及时展,优化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让职校培养出的技能人才,不但做到技能过硬,同时还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作者:王亮 单位:江苏省宿豫中等专业学校

参考文献:

篇5

(二)问卷调查对制冷专业在校生分年级进行问卷调查。目的是了解不同年级在校生的职业素质、人际交往能力、工作适应能力、遵守法律规章观念以及团队意识方面的差距,衡量《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实际教学效果。并结合企业访谈结果,发现德育课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二、调查研究结果分析

(一)企业访谈结果显示目前中职毕业生的工作态度及精神状态一般,就业优势不明显,缺乏吃苦耐劳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理解领悟能力与实践操作能力有待提高,法制意识比较好,中职生应进一步提高悟性、遵守规章制度、工作踏实,提高自己的协作精神。

(二)毕业生访谈共涉及10名毕业生,访谈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调研结果显示被调查的10名学生无一例外的认为自己获得的提升与重视与在校获得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最为相关;70%的学生认为目前中职生的职业道德观念和法律观念处于理解并会遵守的状态;对于了解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的途径,70%的同学是通过课堂或教学讲座,30%通过父母长辈的教导;对于参与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法律活动,80%的同学不会参加。第二部分工作状态的调研,除一名同学认为自己不会关注了解企业理念和要求,不会经常检讨工作,提出改进方法以外,其余9名同学都认为自己的工作状态是完美的,这与企业调研的结果是完全相反的。两家企业对学生工作状态的评价都一般,这表明学生对良好工作状态的认知度不够,不能达到企业的要求。第三部分为学生目前职业发展现状的调研,其中有50%以上的学生工作后跳槽两次以上;仅有20%的学生在工作半年后就小有提升;30%的学生认为现在对工作满意,70%的学生和同事之间的关系相处非常融洽,无同事关系紧张和矛盾现象;10名学生无一例外的认为和单位同事发生矛盾会先协商后求助法律。综合三部分调查结果,得出如下分析结论:1.学生目前了解自己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的获取来自课堂,但认为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对自己职业生涯发展的影响不大,因此相关参与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法律活动的动机不强。2.学生目前对于自身工作状态的认知度不高,且在就业过程中的职业道德水准表现往往比他们的自我认知要低很多。3.用人单位会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提升,但学生普遍对自己的工作满意度不高,证明学生对企业的职业归属感不强,未能做到爱岗敬业。4.学生的法律意识强,侧重于运用法律途径而不会在道德层面考虑、解决问题。

(三)在校生问卷调查调查范围覆盖全校一年级、二年级制冷专业共计50名学生。其中一年级25名,二年级25名。问卷共发放50份,共收回46份,其中一年级21份,二年级25份,回收率92%,其中有效问卷100%。通过数据比较,两个年级的学生在是非认知上基本一致,学生的道德观念是正确的、积极的。这说明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应减少对错好坏的阐述;二年级的同学相较于一年级思维方式更趋于成熟,他们对涉及道德评价的问题更趋于辩证,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方式更为多样化,而在用道德知识以及道德所蕴含的礼仪知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时候会有困难。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道德知识外化成道德行为的知识运用的加强。

三、课程改革途径

通过调研,对《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改革,笔者得出以下结论:

(一)教材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教职成[2008]6号)文件中强调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学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依据文件精神,挖掘德育素材和德育资源,补充到教材中。1.补充历史文化知识。灿烂的中华文明中蕴含了无数礼仪与道德的闪光点,取博大的中华礼仪与道德精华补充到教材中,可以帮助学生温故而知新,通过历史与当代的对比,将礼仪、道德知识理解的更为透彻。2.补充学生身边的故事或案例。从道德情感方面,使《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更加贴近学生,激发学生爱生活、爱职业的热情。

篇6

在当代大学生中,人人几乎都拥有一部手机,并且大学生每天接触和使用手机较为频繁。绝大多数学生每天都会用手机上网,并且上网时间较长,手机网络在大学生学习、生活中占据了重要位置,这就为我们在大学生中利用手机开展法制和道德教育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同时,每个人都拥有一个固定的手机号码,这就为信息的准确传递提供了保障。

2.手机媒体的利用,扩展了大学生法制和道德教育时空的广泛性。

一方面,传统的法制和道德教育载体,比如报纸、广播、电视等,在传播过程中不可能实现充分的共享,更不可能实现随时随地地传播和使用。手机媒体克服了这些局限,通过与网络连接,可以随时随地获取信息。同时,手机用户在看到有价值的信息时,会通过网络分享给其他用户,有效地扩大了宣传面,提高了大学生法制与道德教育信息的影响力。另一方面,手机媒体便于携带,技术的发展使得手机的功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手机作为一种媒体,在移动性方面可以说是超越了任何的传统媒体。

3.手机媒体具有多元化的传播模式。

与传统媒体不同,手机媒体的自身特点使得它不再过多地依赖线性传播,而是实现了交互传播,媒体的功能不仅仅停留在传达信息,更加注重的是反馈与交流。手机媒体具有多元化的传播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传播方式多样化。手机媒体的出现正在改变受众的媒体使用习惯,它拥有自身独特的传播方式。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手机媒体弥补了网络媒体的一些缺陷,让人们在离开电脑之后仍然可以享受网络带来的便捷。第二,信息符号的多元化。随着移动网络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手机媒体越来越多地担负起了电脑的职能。现在的智能手机,除了可以安装网络浏览器、视频播放系统、音乐播放系统以及拍照录像等等功能之外,还可以安装各种手机软件开发商提供的应用,手机完全成为一个多种多样的信息载体。第三,交互传播得以实现。手机媒体在互动方面有着传统媒体不可超越的优势。这主要是因为手机媒体拥有广大的受众群体,并且能够实现信息的点对点传播。手机媒体信息传播是呈“星状”网络的,每一个手机终端都是其中的组成部分。我们很容易就可以通过手机媒体向目标受众发送信息,用户在面对信息时可以及时进行回复和反馈,同时会把信息扩散给身边的人。

二、手机媒体在大学生法制和道德教育中的作用

1.丰富了大学生法制和道德教育的手段

利用手机媒体进行大学生法制和道德教育,在丰富了教育手段的同时,也为教育手段的创新提供了条件。在以往的大学生法制和道德教育中,教育工作者缺乏多样的教育手段,使得这类教育变得枯燥乏味,同学们只能被动地接受,效果并不理想,传统的教育手段已经不能适应当下的形势。手机媒体在大学生法制和道德教育中的运用,创造了一些不同于以往的教育手段。通过手机媒体,我们可以设计制作以道德和法治为主题的手机报、手机视频等,推送给每一位学生。同时,我们还可以依托校园网络建设校园手机教育平台,将各种各样的法制和道德教育信息发送给每一位学生。

2.有助于更新大学生法制和道德教育工作者的观念

在传统的高校法制和道德教育中,工作者一直起着主导作用,往往忽视了大学生的主动性。手机媒体在高校法制和道德教育中的运用,使得教育工作者的观念发生了转化。同时,手机媒体提升了每个大学生的话语权,削弱了传统教育模式中教育工作者的主导地位,改变了原有的一对多的教育模式。此外,手机媒体在法制和道德建设中的广泛应用,提高了大学生的主动性。大学生利用手机媒体,对于自己感兴趣的法制事件或者道德事件,甚至是身边的道德榜样进行主动的传播,成为信息的者。同时与同学进行交流,发表自己的见解,对这些事件或者现象进行评论。这种参与和交互改变了传统的灌输教育模式,真真正正地起到了教育作用。

三、发挥手机媒体在大学生法制和道德教育中的功效

基于手机媒体在信息传播方面的独特优势,我们应当充分对其加以利用,让手机媒体在大学生法制和道德教育中发挥作用。那么,如何利用手机媒体进行信息的有效传播,这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1.要开发多种多样的传播形式

目前的智能手机已经具有电脑的大部分功能,传播形式多种多样。在利用手机媒体进行大学生法制和道德教育时,要创造多样化的传播形式。比如我们可以做一个大学生法制与道德教育专题的手机报,然后定期推送到每一位同学的手机上。我们还可以通过微信,建立大学生法制与道德教育的公众账号,吸引同学们的注意力。

2.内容上要具有贴近性

针对大学生的法制和道德教育,在教育素材的选择上要具有贴近性,我们应当考虑到大学生这一群体的特征,他们往往社会责任感较强,喜欢关注社会事务。在素材的选择上要迎合这一群体的特征,才能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这样的素材应当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法制事件和道德事件。比如在《感动中国》节目播出之后,我们可以利用手机媒体,对获奖人物的事迹通过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的形式推送给每一位同学,让他们在感受这些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的过程中受到感染,进而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念。第二类是大学生身边的法制事件和道德事件。这类事件发生在学生身边,对他们产生的影响比较大,更具有教育意义。比如我们可以通过手机媒体及时向大学生推送发生在校园的好人好事,同时也要曝光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不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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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Literature, with its persified forms and recondite meanings, has long been a tough task for most Chinese educators. However, literature theories always remain as a great help for literature research and education. The application of Reader’s Response Theory, a significant branch of literature theories, to the specific teaching process of some English poems may, to a great extent, illustrate how to establish a positive and student-centered learning atmosphere in class so as to make students gradually become aware of the philosophy of life and enjoy life better. In all, this paper aims to prove the feasibility and the value of the application of Reader’s Response Theory to literature teaching.

【Key words】Reader’s response theory Enlightening teaching Literature teaching Reader

一、序 言

文学,是以语言为手段,塑造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文学在整个人类文明发展史中担任了极其重要的角色。他把社会发展的经验和人类思考、行为的实践用各种形式记录下来,后人则通过这些记录传承并发展着文明。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的意义是伟大而深刻的。诗歌是文学的一个显类。世界上不论哪一种民族文学,诗歌总是最早产生的一种文学体裁。因此,对英语文学作品的阅读,特别是对英美诗歌的解读,是英语学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高等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文学教育古已有之。早在孔夫子时期,他就把《诗经》看作教育的经典,认为“不学诗,无言”。不难看出诗歌这一较现代人看来晦涩的文学形式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学之本,言之基,行之范。然而,对文学文本的解读及教学,特别是对诗歌这一特定形式的文学作品的解读和教学却还未形成一种行之有效的模式。

文学批评理论,作为通向文学知识海洋的一把无形的钥匙,为文学文本的解读和教育提供了理论基础,指明了研究的方向。20 世纪是西方社会各个领域发生深刻变化的伟大年代,是文学批评理论多元化发展的伟大年代。各种文学批评理论都得到空前的发展,并渗透到了文学文本解读和教育的方方面面。综合起来,可以将各派文学批评理论粗略的分为四大类,即“作家研究”、“作品研究”、“读者研究”和“社会文化研究”。美国著名的文艺理论家M.H.阿布拉姆斯在他的文学理论经典《镜与灯》一书中提出了“文学四要素说”,并简洁地用三角形排列出了它们之间的关系:[1]

阿布拉姆斯根据三角形中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把所有文学研究方法纳入他的理论框架之中,归结为四大类:即“模仿论”,文学作品对宇宙或世界的反应;“实用论”,读者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和阐释;“表现论”,作家把自己的内心世界外化,形成文学作品;“客观论”,就作品研究作品,不指涉任何其他方面。

在这四类研究方法当中,“实用论”尤其强调了读者对文学作品解读的重要作用,因而读者反应论无疑也就成了指导文学教学的一大重要批评理论,为高等院校开展文学教育,包括诗歌赏析教学提供了无可或缺的理论基础。因此,以读者反应论为指导,开展文学教学,能行之有效地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氛围,创建一种启发式教学模式,从而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和人文素养。

二、读者反应论

读者反应论强调和肯定了读者在文学文本阅读和教学中的主导性地位。该理论认为,文本不仅是读者阅读、欣赏的对象,是读者审美活动的催化剂,同时,读者又无可避免地把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感受反射到文本当中去,从而形成一种对文本新的个性化的理解。读者反应论的出现,在20 世纪的文学欣赏和教育界激起了极大的反思,“读者”这一角色在阅读过程中受到了空前的关注,而文学研究的重点也逐步迁移到阅读主体身上。这一理论极大地丰富了文学教育的思路和方法,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在文学学习中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也大大加速了文学教育的发展和革新。“文本不再是静止不变的标本,而是读者理解作者意图并将这些意图创造地再现于另一文化的语言表现”。[2]简而言之,文学作品的意义不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动态变化着的。不同时代背景的人阅读同一部作品会得到不同的理解,而正是在这种动态的读者与文本之间的交互作用中,文本的多元化意义才得以形成。事实上,读者反应论强调了在文学作品解读中的两个重要因素:其一,历史环境对文本意义的影响。文学,是历史的反映,而历史又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因此文学文本也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体现的文本意义是不同的。正如读者研究理论的先驱者伽达默尔认为,“文学作品的每一次新的阐释就是一次新的未知的探险,因为,在与艺术品对话的每一瞬间,说话人聚集了已言说的东西,并同时向对方传递去无限多样的尚未言说的东西。艺术阐述者正是要参与这无限多的未说意义之中。这就使每次艺术对话都包蕴了一种内在的无限性”。[3]其二,读者的参与对文本意义的影响。接受美学的著名代表人物姚斯曾指出,“文学作品并非是一个对每个时代的每个观察者都以同一面貌出现的自足的客体,它也不是形而上学地展示其超时代本质的纪念碑。文学作品像一部乐谱,要求演奏者将其变成流动的音乐。只有阅读,才能使文本从死的语言物质材料中挣脱出来,而拥有现实的生命。”[4]美国文学批评家荷兰德(N.Holland)提出:“阅读绝不可能排除个人情感的影响,因此阅读不可能是客观的”并引用所谓“自我心理学”的观点来论证每个人的阅读行为都是一种独一无二的个人经历。这种经历受读者个人的心理、态度、价值观念等影响。[5]根据这一理论,在教学中,教师不应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学生,更不应该生搬硬套某一既定的文本解释,应积极地鼓励学生自主的参与到文本的解读过程当中,发挥其创造性和主动性,以学生对作品的反应为出发点,形成一种启发式教学,最终提高教学收益。“文学教学如同登山观赏风景,学生在教师的鼓励和引导下,攀登一座座高山峻岭,在经历一番艰难跋涉后,学生在山顶细细品味和欣赏山下美丽的风景”。[6]

以该理论为指导,诗歌欣赏的课堂教学也应把立足点放在学生的自主阅读上,将教学实践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学生自发性初始阅读阶段、在教室的指导和提示下学生的二次阅读阶段及课堂讨论后的综合理解阶段。启发式诗歌教学的创新性探索是对传统文学教学模式的又一次大胆的反思,其良好的教学效果为今后高等教育中的文学教学探索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三、教学个案设计

1.教学准备阶段

由于文学课程所教授的对象在英语语言能力、文学阅读经验及文学领悟能力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因此,根据读者反应论,文学教学就应该根据学生层次的不同,既循序渐进又因人而异地进行相对的个性化教学,而最终达到培养学生的文学欣赏能力、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使其在文学文本的阅读过程中逐步感悟人生哲理、提升人生境界、领悟人生真理的目的。

(1)教学材料的选择

此次教学个案是基于读者反应论的原则,针对英语专业低年级的学生开设的专业选修课,学生之前不具备过多的英文诗歌的学习经历,故此次个案选择T.E.休姆的《秋》作为教学材料。首先,这首诗用词较少,篇幅较短,意义较为浅显,适合于英语语言基础较为薄弱的英语专业低年级学生阅读,能让学生轻松愉快地开始他们的文学欣赏旅程,同时也能有效地减少学生所固有的认为文学作品太难的抵触情绪。其次,此首诗的主题“秋”为广大学生所熟知,这也能大大鼓励学生对诗作产生积极的有创造性的反应,将个人的阅读经历,即读者世界和诗人创作的文本世界有机地联系起来,进而挖掘学生与生俱来的文学欣赏能力。再次,根据《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的规定,英语专业学生应“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广博的文化知识”。[7]这里所谈到的“文化知识”指的就是西方文化的知识。而文学作为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在英语专业的教学过程中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同时,意象主义作为英美文学史上的一支重要的流派,休姆作为意象派的代表人物,其诗作中的各种意象的组织和排列也为学生进一步学习英美文学理论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最后,关于“秋”这一主题的诗作在中国可谓为数不少,这样一来,学习休姆的《秋》就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较好的机会来进行中西方的文学的比较,从而更好地把握中西文化的区别,促进了中西文化交流的发展。

(2)教学目标的制定

根据读者反应论,此次教学个案的设计旨在建立一个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自发自主学习为手段的启发式教学环境,主要在审美及情感两方面使学生逐步感悟人生哲理、提升人生境界、领悟人生真理。总的说来,此次教学旨在借助《秋》当中反差意象的大胆运用而从审美角度激发读者群体的想象力,从而在情感上让学生读者理解诗人对大自然的热爱和对都市生活的厌恶。此外,此次教学设计同时也对学生理解如何使用具体的意象表现内心的情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同时,此次阅读经历也旨在激发学生读者对自然世界和人文世界的重新审视,从而积极指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2.教学实施过程

(1)学生自发性初始阅读阶段

根据读者反应论,要发挥读者的主观能动性,让读者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阅读过程中去,并充分利用其想象力及固有的生活经历,将读者世界和文本世界尽量联系在一起,以期得到对文本的进一步理解。因此,在初始阅读阶段,文学教学应尽量创造一个启发式的环境,让读者尽快投身其中。对于《秋》这篇诗作,本个案设计了一系列导入措施:首先,让学生听一段描写秋日美景的轻音乐(如《秋之落叶》等),同时让他们在头脑中形成自己对秋日的幻想图。其次,让学生口头描述其头脑中的幻想图,这样就能形成学生对所学诗作《秋》的内容的一些预境。接下来,教师向学生展示一些秋日美景图,并由教师朗读该首诗,随后,学生一起朗读并在班级范围内讨论学生对诗作的一些初步理解。

另外,对诗人背景的介绍也会对学生读者的理解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在具体阅读诗篇之前,教师还应该有侧重的介绍诗人的背景及写作风格,这样就能更好地引导学生正确的解读诗作的真正含义。本个案亦提供了一些有关休姆的介绍以引导学生的阅读:休姆,著名英国诗人、文学批评家。他是英国文学意象主义的先驱。其诗作素以精确、简练的用词和简单、具体的意象表达了诗人对基督教控制的世界所持有的悲观态度。

(2)语义及语篇解读即二次阅读阶段

对任何诗篇深层次的理解无疑都是基于对该首诗中具体词汇、短语、特定句式的把握之上的,而对这些知识的学习就可以称之为诗篇的语义解读。对于休姆的《秋》,在解决了少量重点难点词汇之后,阅读的重点就应放在具体意象的对比运用上,而这又属于对文本的语篇解读,它是形成对文本的最终解读的有决定性意义的阶段。本个案设计了如下流程图以解读此诗中的各种意象:

在语篇解读的过程中,教师应扮演阅读向导的角色,有的放矢地提出一些导向性的问题,帮助学生更快更好的理解诗作。针对休姆的《秋》,此类问题的重点应放在对比意象的运用上,如月盘为红色,而都市孩童的脸庞为白色的具体原因及红润的月盘和白皙的脸庞进行对比的原因等。经过这些问题的引导,学生们不难得出休姆此诗的主题意义,即对乡间田园生活的向往和对都市文明生活的厌倦。

(3)阅读反思即综合理解阶段

费须认为,文学作品的价值源于读者对作品的思考、讨论和书面评论。[8]因此组织学生进行必要的反思和讨论对实现作品的多元化意义有很大影响。另外,为了达到提高学生人文素养的目的,文学教学应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教学对象、教学环境采取灵活多变的模式积极引导学生逐步感悟人生真理。笔者认为,中西作品对比不失为一较好的方法。一方面,通过中西作品的对比,能让学生进一步理解其本国文学的伟大价值,同时,学生还能意识到对本国文学的阅读经历可帮助和促进其对外国文学的理解。另一方面,中西作品的对比还能使学生充分认识到世界文化的多样性,进而促进未来跨文化交流的发展。本个案建议将休姆的《秋》和中国唐代著名诗人刘武子的《立秋》进行比较性研究和分析。两首诗虽都描写的是秋日夜晚的景象,但在语调、主题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休姆的《秋》通过对比红润的月盘和白皙的星辰,以体现一种悲伤的语调,从而抒发诗人对乡间生活的向往和对都市生活的厌倦;而《立秋》一诗则从啼雅、凉风、梧桐、明月等意象出发表达了诗人当时欢快的心境,及其对即将来临的秋季的期盼。

另外,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英语语言运用能力和文学欣赏能力,激发其创造性思维,文学教学也应当设计一些有针对性的启发式活动。例如,在欣赏完休姆的《秋》之后,可以鼓励学生创作自己的小诗来描写秋季。当然,教师应给予一定的指导,如介绍简单的语群结构以控制诗篇的韵律(形容词+名词+动词)等。这样的练习不仅能大大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而且能增强学生对文学的兴趣,提高文学教学的趣味性。此外,也可鼓励学生有创造性地更改原诗中的意象,用其他的意象取代红润的月盘、白皙的脸庞等,从而创作自己的小诗。

四、结 论

英美文学课,尤其是英美文学赏析类课程传统的“一言堂”“独唱式”,强调教师主导作用的教学模式已不再适合于当前的教育现状。当前的文学教育者们应该将更多的文学研究理论运用到具体的教学实践当中,从而创建一种新型的以学生为中心的启发式教学模式。正如一些教育专家所指出的,“发轫于二、三十年代,成形于六、七十年代,在八十年代从理论探讨真正转到英语文学教学实践研究的读者反应理论在国内的外语教学中有其独到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9]因此,文学教育者应更多的立足于读者反应理论,在教学材料的选择、教学过程的实施及教学反思等阶段强调读者即学生的反应,充分发挥学生读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他们积极参与到文学文本的解读过程中去,从而最终通过特定文学的阅读达到改善学生人生观、世界观的目的,使其在文学文本的阅读过程中逐步感悟人生哲理、提升人生境界、领会人生真理。而这才是文学教学转变为文学教育的根本途径,是文学教学的根本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林燕平、董俊峰.文学教育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14

[2]廖七一.跨学科综合 文化回归 多元互补[J].外国语,1998(5):29

[3]之、王岳川主编.文艺学美学方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307

[4]姚斯.文学史作为文学理论的挑战[A].见:瓦尔宁编《接受美学》[C],慕尼黑:威廉·芬克出版社,1975:129

[5]Holland, N. 5 Readers Reading[M].New Haven: YaleUniversity Press,1975:106~111

[6]金李俪.读者反应论与英语文学教学[A].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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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6-0021-01

在新课改背景下,小学语文更加成为学生学习其他学科的重要工具和基础知识,新课改中教育素质的实施为小学语文的课堂教学带来了整体的变革,其中,儿童思维发展新论指导新型小学语文教学模式也逐渐的进入人们的视野,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重视。虽然小学语文教学不断的进行改革和探索,但是还是存在着严重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改善也非常重要。

1.目前小学语文教学的现状

1.1不注重对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

目前小学语文教学过程中忽视了对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特别是在低年级的语文教学中更为明显。在这一阶段,教师通常习惯对小学生进行认字、写字等的训练,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学生阅读和写作能力的训练,这对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和培养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出现这种情况,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教师对于学生学习能力认识不足,认为儿童只有初步逻辑思维,并不具有命题假设的抽象逻辑思维,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在对小学低年级阶段的学生教育时并不进行逻辑思维能力方面的培养和训练。

1.2忽视了学生原有的学习基础

有研究指出,儿童思维发展在学龄前母语的口头语言方面已经具备了很坚实、很强大的思维基础,并且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理解能力。但是在现实的语文教学中,很多教师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导致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语文教学时更加注重拼音、认读、拼读、书写等方面的教学,而没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学生思维的训练,单纯的教导学生借助刚学的拼音和注音、朗读和阅读一些诗歌,不仅使学生感到拼音学习枯燥无味,还浪费了很多时间。

1.3在课堂上不能合理把握提问和朗读的技巧

新课改倡导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善于对学生进行提问,以启发学生的思路,培养学生自身的思考能力,同时提高学生的朗读能力和语感,增强学生的语言逻辑能力。很多教师为了实行新课改的理念和要求,经常对学生进行提问,加强对学生朗读训练的要求。问题的设置和朗读训练如具有启发性和引导到位,将会对学生学习语文具有重大意义,但是现实情况中教师对教学目标通常把握不够准确,并不能抓住课文的关键所在,这样进行提问,只会使学生产生畏惧,甚至对语文课程产生反感,产生相反的结果。所以,教师在语文教学中的提问要有效,防止失去提问应有的作用。

2.儿童思维发展新论指导下实现小学语文教学改革应该采取的举措

2.1教师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儿童思维发展新论的理念和要求

教师对儿童思维发展新论要有一个正确的把握和理解,这是能够实践好儿童思维发展新论指导理念的有效措施,所以,教师在进行语文教育时首先要高度重视理念的学习,并真正的认识到儿童学习语言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情感的沟通和思想的交流,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始终要保持“以语言运用为中心”的原则来进行教学活动的开展。

2.2利用多种语言实践活动和游戏来开展拼音教学

教师在进行拼音教学的过程中,要学会合理的分配和利用课堂时间,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对重点和难点的讲解上,尤其是对一些相对容易混淆的拼音要更加的重视,并加强学习指导,如对于b和p字母的学习,要让学生利用各种方法加强对这两个字母的学习和记忆,可以运用多媒体,让学生进行拼读。除此之外,教师还要进行实践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语言实践活动,对学生思维能力在拼音教学中的加强具有重要的作用。

2.3创设多种与汉字有关的活动来开展识字教学

学生的汉字学习不能只依靠反复的书写和背诵来完成,教师还要尽可能的开展各种与汉字相关的活动来对学生学习生字的兴趣和积极性进行激发,可以让学生进行猜字谜和编故事的游戏,或加一笔、减一笔、换位置等的方式对学生思维进行加强训练,例如教师在进行训练时可以以“旦”为例,运用加一笔的方式就是“一个日加一横就是?”,可以出一个谜面让学生猜,如“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等,鼓励学生们猜出答案,这样不仅能够激发学生们的好奇心和积极性,还对学生的思维扩散具有一定的帮助,达到最佳的记忆效果。

2.4采取有效的阅读策略加强对学生思维的训练,提高其阅读能力

在进行语文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采用重点语句示范朗读和评价,并进行语句品析,可以运用这样的方法来提高教学阅读的质量。同时,还要把课文阅读和实际生活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学生对课文的理解。例如,在学习《永生的眼睛》这篇课文时,小学生可能会无法理解无私奉献的精神,所以,这种对于小学生来说理解比较抽象的问题,教师课前要搜集一些相关资料来解释永生的意思。这样不仅可以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还能取得比较好的阅读效果。

3.总结

综上所述,要想在儿童思维发展新论的指导下实现小学语文教学质量的提高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教师在小学教育期间进行长期而艰苦的努力,要加强对实践的研究和不断探索,为学生的思维能力提高做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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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的选取应具有专业针对性高职会计专业经济法的教学目标要求学生能够正确理解并掌握与会计专业有关的经济、民商法律的基础知识,能够运用所学经济法知识正确解决实际案例,注重培养的是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因此,在教材的选用上,不能盲目追求理论性,而是应该根据高职会计专业建设的特点,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及教学要求为依据,并结合会计资格考试大纲,慎重选择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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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备课,准备指导

要培养学生的朗读能力,教师首先要与文本进行深入对话,吃透教材,把握文章的情感基调,确定训练的朗读目标。因此,教师要先备读,在字里行间阅读,在空白处阅读,读出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把握得透彻了,教师在课堂上的朗读指导就更加自如了。

(一)把好文本的“脉”

每篇文章都有一定的情感基调,如果我们教师能把握好课文的情感基调,这样也就基本把握了感情朗读的“金钥匙”。语文课文中所要表达的情感都是不同的,如人教版六年级上册课文《怀念母亲》一文通过日记和散文的形式,表达对祖国母亲的爱意和生身母亲无限愧疚的情感,朗读的时候应饱含深情的,语速缓慢、语调低沉的。文章是作者情感意志的表达,语文教师要善于“披文入情”,把暗藏在字里行间的情感披露出来,只有做到文本细读,才能更好地把握情感,在进行朗读指导的时候,才能做到运筹帷幄。

(二)选好训练的“点”

“读”是一项被引领的创造,教师要细读文本,寻求朗读的最佳路径,因文而异,因情而异,因人而异。我们在朗读指导过程中应讲求一个“精”字,抓住课文的重难点词句和段落进行精心指导,起到举一反三,画龙点睛的效果。如教学人教版四年级下册课文《七月的天山》,我在备课时,重点设计了这个问题来进行优美词句的品读训练:文章写七月的天山,描写了哪些景物?请你把觉得作者写得最美的句子划下来,好好读读,想想你从哪些字词中体会到七月天山的美。学生通过理解、感悟之后,如果能读好这些描写雪山、雪水、溪流、原始森林、野花等景物的语句,课文的朗读也基本没问题了。

二、润物无声,细心指导

(一)静思默想酝酿情感

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学生读书若是像小和尚念经那样——口到心不到,即使读上千遍,“其义”也不能“自见”。因此,“朗读”要与“静思默想”结合,才能显现其独特的美丽。在阅读中,给学生充足的时间读,慢慢地读,静静地读,边读边思考,遇到重难点可以反复读、细细品,还可以停下来思考一番,待明白后,再读下去。学生只有静下心来,沉浸于文本之中,才能调动起个人的生活经验、知识积累,从不同角度对文本进行不同解读,产生独特的体验。

学生在读中把一颗颗稚气、晶莹、澄明的心灵放飞于语言的天空里,从而产生或喜或悲,或怒或乐,或爱或恨,或敬或憎的情感体验,为进一步感情朗读奠定情感的基础。因此,学生只有思考得充分了,感受得深了,朗读才会散发出灵动的气息。

(二)读书如见感同身受

别林斯基说过,“阅读时,你到处感觉到他的存在,但却看不见他本人,你读到他的语言,却听不到他的声音,你得用自己的幻想去补足这个缺点。”在作者的语言引导下,想象画面可以随之进入或久远或当下、或现实或虚幻的世界里,触摸人物的情感脉搏,聆听到作者藏匿于文字之下的心灵声音。教师引导学生由文字想象画面,可以让学生透过语言文字的描述,更加亲近人物,体会个性,更有助于有感情地朗读。

正所谓“我口读我心”,当学生脑海里有了鲜活、生动的画面时,朗读在不经意间也变得“栩栩如生”了。在阅读过程中,引导学生“读书如见”,去想象和感受文本背后的画面,学生感同身受,唤醒了沉睡的情感,自然能入情入境地朗读,在读的过程中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一个母亲对儿子平凡而又令人回味的深情,体验到亲情的美好。

(三)技巧指导,锦上添花

所谓朗读技巧是指对各类文章的不同读法,主要是对重音、停顿、语速等的掌握、控制和运用。朗读中所体现出来的情感来自于学生对课文的理解、感悟。在学生未真切感悟文本情感之前,教师纯技巧的指导是徒劳。教师只有让学生感悟文本的精义妙理,在与作者感情共鸣的基础上,对特别能表达文章中心或人物情感的重点词句再进行朗读技巧指导,学生才能更好地通过声音将作品中的“情”读出来。

三、精彩展示,提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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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下水,精心准备

要培养学生的朗读能力,教师首先要与文本进行深入对话,吃透教材,把握文章的情感基调,确定训练的朗读目标。因此,教师要先备读,在字里行间阅读,在空白处阅读,读出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把握得透彻了,教师在课堂上的朗读指导就更加自如了。

(一)把好文本的“脉”

每篇文章都有一定的情感基调,如果我们教师能把握好课文的情感基调,这样也就基本把握了感情朗读的“金钥匙”。语文课文中所要表达的情感都是不同的,如人教版六年级上册课文《怀念母亲》一文通过日记和散文的形式,表达对祖国母亲的爱意和生身母亲无限愧疚的情感,朗读的时候应饱含深情的,语速缓慢、语调低沉的。文章是作者情感意志的表达,语文教师要善于“披文入情”,把暗藏在字里行间的情感披露出来,只有做到文本细读,才能更好地把握情感,在进行朗读指导的时候,才能做到运筹帷幄。

(二)选好训练的“点”

“读”是一项被引领的创造,教师要细读文本,寻求朗读的最佳路径,因文而异,因情而异,因人而异。我们在朗读指导过程中应讲求一个“精”字,抓住课文的重难点词句和段落进行精心指导,起到举一反三,画龙点睛的效果。如教学人教版四年级下册课文《七月的天山》,我在备课时,重点设计了这个问题来进行优美词句的品读训练:文章写七月的天山,描写了哪些景物?请你把觉得作者写得最美的句子划下来,好好读读,想想你从哪些字词中体会到七月天山的美。学生通过理解、感悟之后,如果能读好这些描写雪山、雪水、溪流、原始森林、野花等景物的语句,课文的朗读也基本没问题了。

二、多措并举,耐心指导

(一)静思默想,酝酿情感

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学生读书若是像小和尚念经那样――口到心不到,即使读上千遍,“其义”也不能“自见”。因此,“朗读”要与“静思默想”结合,才能显现其独特的美丽。在阅读中,给学生充足的时间读,慢慢地读,静静地读,边读边思考,遇到重难点可以反复读、细细品,还可以停下来思考一番,待明白后,再读下去。学生只有静下心来,沉浸于文本之中,才能调动起个人的生活经验、知识积累,从不同角度对文本进行不同解读,产生独特的体验。

学生在读中把一颗颗稚气、晶莹、澄明的心灵放飞于语言的天空里,从而产生或喜或悲,或怒或乐,或爱或恨,或敬或憎的情感体验,为进一步感情朗读奠定情感的基础。因此,学生只有思考得充分了,感受得深了,朗读才会散发出灵动的气息。

(二)读书如见,感同身受

别林斯基说过,“阅读时,你到处感觉到他的存在,但却看不见他本人,你读到他的语言,却听不到他的声音,你得用自己的幻想去补足这个缺点。”在作者的语言引导下,想象画面可以随之进入或久远或当下、或现实或虚幻的世界里,触摸人物的情感脉搏,聆听到作者藏匿于文字之下的心灵声音。教师引导学生由文字想象画面,可以让学生透过语言文字的描述,更加亲近人物,体会个性,更有助于有感情地朗读。

正所谓“我口读我心”,当学生脑海里有了鲜活、生动的画面时,朗读在不经意间也变得“栩栩如生”了。在阅读过程中,引导学生“读书如见”,去想象和感受文本背后的画面,学生感同身受,唤醒了沉睡的情感,自然能入情入境地朗读,在读的过程中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一个母亲对儿子平凡而又令人回味的深情,体验到亲情的美好。

(三)技巧指导,锦上添花

所谓朗读技巧是指对各类文章的不同读法,主要是对重音、停顿、语速等的掌握、控制和运用。朗读中所体现出来的情感来自于学生对课文的理解、感悟。在学生未真切感悟文本情感之前,教师纯技巧的指导是徒劳。教师只有让学生感悟文本的精义妙理,在与作者感情共鸣的基础上,对特别能表达文章中心或人物情感的重点词句再进行朗读技巧指导,学生才能更好地通过声音将作品中的“情”读出来。

三、榜样示范,用心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