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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合同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16 10: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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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合同管理

篇1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项目管理是在市场条件下进行的特殊交易活动的管理,这种交易活动从招投标开始,持续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管理的重点在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安全和信息管理六个方面。其中,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项目管理及工程施工的技术经济效果和目标实现。因此要从招投标开始,加强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管理。而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为了取得经济效益,还必须掌握和应用索赔技术,搞好索赔,充分发挥合同在市场经济履约经营中的作用。

1、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

1.1索赔的含义

索赔,仅从字面意思看,即为索取赔偿,但对于工程承包中的“索赔”还不够全面。英文中工程承包中的索赔叫“claim”并非只有“索取赔偿”的意思,其真正的原意表示“有权要求”。法律上叫做“权利主张”。另外,从工程施工索赔的范围看,只要不是承包商自己的责任,除业主(或业主代表)违约外,合同文件的缺陷,合同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等因素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都可以提出索赔。在FIDIC条款中,索赔(claim)是这样定义的:一是承包商对某事物的权利要求(Claim in demnity),即指承包商对未来应获得权利的索要。二是承包商依法索要由于受到未预料的危害或业主违约享受的权益(claim of damage)。索赔是在正确履行合同基础上争得合理的偿付,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

1.2索赔的作用

索赔在施工合同履行中具重要作用:1、索赔可以保证合同正确实施,索赔的权利是施工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由于承包商在提出索赔时处于被动地位,如果没有索赔的权利和有关索赔的法律规定,合同的正确实施将难以得到保证。2、索赔是落实和调整施工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有效手段。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未履行或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侵害对方权利的,应根据对方的索赔要求,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离开索赔,施工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将难以平衡。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一、合同是索赔的依据,整个索赔处理过程就是执行合同的过程。二、合同管理是以合同规定为依据的合同履行管理,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联系。三、由于索赔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有重要作用,所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四、签订一份有利的合同是索赔成功的前提,只有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才能使索赔有根有据,理由充分。

2、重视索赔、加强索赔管理

工程索赔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是做好工程承包的重要环节,为了在工程承包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必须加强对施工索赔的管理。

首先,要设立高素质的索赔班子,明确工程职责。在原有施工项目组织内,合同管理人员对施工索赔负全面责任,由于索赔在工程承包中占有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要加强索赔的管理,建立一个由专人负责的索赔班子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要抓好项目管理,使项目管理与索赔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具体工作:一是加强合同管理,使合同索赔有根有据、理由充分。首先要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使索赔或者反索赔都能得心应手、有理有据;反之则索赔难以成功。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是索赔成功的前提。其次,加强合同的管理,必须在实际施工的每一天、每一个环节将实际情况与合同相对照,一旦有与合同不相符的情况,即可提出索赔报告。二是注重计划管理,发现索赔机会,即通过施工计划和实际状态对比分析抓住索赔机会。因为在提出索赔报告时,仅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索赔依据是不够的,还要把握时机。三是加强成本管理、确定合理索赔值。索赔值是以合同报价为计算基础,是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的差额,实际成本必须以工程成本核算资料为依据。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时刻掌握成本动态,分析由于所有干扰事件引起的直接成本损失和间接损失,以便准确、合理地计算索赔值;四是规范文档管理,确保索赔成功。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索赔的成败。

3、处理索赔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要搞好索赔,不仅要善于发现和把握住索赔的机会,更重要的是要会处理索赔。索赔报告的编写对承包商而言是整个处理过程中的核心工作。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可证性,说明分析的逻辑性都是决定索赔成败的重要因素。编写索赔报告要以合同为依据,因此,只有在加强合同管理的基础上才能写出有理有据、准确可靠的索赔报告。

工程索赔最主要的内容是索赔费用的计算。索赔费用是由许多费用成分构成的,不同的索赔事件和索赔理由所能得到的索赔费用的成分是不同的。因此,在进行索赔费用计算时,首先要对可索赔的项目按事件和原因分类,然后分析此类索赔项目有哪种费用成分的索赔,接着研究此种费用的计算方法。这种分析不仅要依据合同规定,与投标时的计算基础和方法有关,而且还要分析费用和工期的关系,设备、人力的使用与管理的关系,成本和利润的关系,原有计划和实际实施的关系,客观实际和人的认识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些关系的相互关系。总之,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合同为准绳”来进行索赔费用的计算。

目前,索赔费用均以赔(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以实际损失作为索赔费用值。索赔费用计算方法大致有三种,即总费用法、修正的总费用法和分项法。在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工程索赔都采用分项法来进行计算(即按每个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计算索赔值)。这种方法通常分三步:首先,分析每个或每类索赔事件所影响的费用项目,而这些费用项目通常应与合同报价中的费用项目一致;其次,计算每个费用项目受索赔事件影响后的数值,通过与合同价中的费用值进行比较即可得到该项费用的索赔值;最后,将各费用项目的索赔值汇总,即得到总费用索赔值。

下面举一工程实例加以说明:

某一水质化验厂房,勘察设计时,地质资料显示地基土质为二类土,实际施工中发现场地有暗滨需要作地基处理,从而增加挖淤泥土152m3,打围护圆木桩5.56 m3,回填塘渣139.6 m3,并且相应基础梁断面增大,工程量增加15.1 m3,还发生弃土外运费用2万元。处理完这些工作量共历时15天。这些都是由于地质条件发生变化而引起施工单位额外增加的费用,施工单位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通过分析,索赔费用计算具体如表一。

同时乙方还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1、由于暗浜处理和交叉作业给正常施工带来的困难,需要甲方补偿费用3.5万元;2、施工工期需要顺延15天。所以索赔费用合计为53170.29+35000.00=88170.29元。这就是该工程索赔全部费用,并且还相应地发生了工期索赔,即工期顺延15天。

表一:

上例对工程索赔的分析计算表明:索赔事由的确定必须有合同依据,索赔的费用项目必须与合同标书内容相一致,索赔金额及时间的计算必须与合同价的费用值及合同工期作比较才可得。总之,事实是提出索赔要求的依据,合同是处理索赔问题的依据。要使索赔成功,就必须有一份有理有据、准确可靠的索赔报告,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参考文献:

《施工项目管理概论》

篇2

1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秩序的不断完善,政府在管理和引导工程建设项目中发挥着重要的管理和引导作用,工程建设也逐渐朝着有序、规范的方向发展。在工程建设中,招标方和投标方作为相互对立又相互依托的两方,与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履行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为了更好的掌握和管理招投标项目,新形势下,需要对招投标双方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良性的互动,才能在我国现阶段经济领域中健康、持续发展。因此,深入研究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现阶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招投标行为有待规范与完善

规范的招投标工作促进经济活动有序发展,而相反,不规范的招投标则会对工程建设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使公众对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有效提出质疑,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目前,不规范的招投标大量存在于我国的工程建设中,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广发重视。据了解,不规范的招投标行为主要由以下方面引起:(1)招标单位方面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平公正是招标行为必须遵循的原则,要严厉杜绝非法招标行为。而在现实中,非法招标的情况却大量存在。招标单位未按规定参与和控制招标程序,与投标单位私拉关系,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为了杜绝这些不良现象,可以尝试把工程切块分割,由不同的小组分别控制自己部分的招投标情况,限定必要的中标规则,确保招标目标顺利完成。另外,要严格落实招标流程,避免规避招标、必须公开、公正地进行,任何擅自行动、非法招标等行为都必须得私自内定等情况的出现,使招投标工作能够起到真正的作用。(2)投标单位的问题。一些投标企业因急于中标,采取过分压低报价的方式取得中标资格。中标后,为了弥补过低报价造成的损失,不惜偷工减料来降低工程成本,导致工程质量堪忧。初次之外,中标企业还常常随意分包、转包工程,甚至倒卖中标合同,这些都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对招投标公正性的恶意亵渎。

2.2评标问题突出

评标,是指评标人综合投标人各方面情况对其是否中标做出判断,这一过程在招投标工作中非常重要,其充分显示出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由于现阶段我国并未出台规范的评标标准,因此评标人在评标阶段就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如果评标人能够秉持公平合理的准则对标书进行充分解读,那么评标结果则是公允的;反而,如果评标人评标过程中夹杂了个人或外部因素,或者为了一己私利不惜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则中标结果则是非常不客观的,当然会有失公允。因此,在招投标过程中,一定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择职业素养过硬、思想道德高尚的评标专家进行评标,以确保中标企业施工质量。

2.3招标机制有待发展

由于我国招投标工作起步较晚,又没有规范的评标标准,因此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缺乏统一的监管,导致中标结果难以尽如人意。很多企业不会写投标文件,只好委托公司来写,这就造成了某些单位一家独大、擅自行动的状况。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单位制作标书时,抄袭、剽窃的现象比比皆是,严重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另外,标书单位乱收费现象严重,且写出的标书质量较差,严重影响了投标单位的中标机会,同时也干扰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规则,派专属部门和专职人员监督完善招标机制。

2.4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由于招投标工作起步晚、发展快,导致在工作细节中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如一些招标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擅自更改合同条款,加入霸王条款,使招投标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合同中关于责任划分的部分模糊不清,致使双方权益界限不够明朗,导致出现问题时矛盾重重,不好解决;另外,由于合同管理缺乏健全有效的管理机制,导致合同内容、形式、签署落实等环节不能达到无缝连接,致使合同迟迟不能生效,影响工程进展。因此,合同管理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都有可能导致招投标实际运作中的矛盾不可调和,影响合约双方的利益。

3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3.1完善配套法律法规

任何工作的开展都必须在法律范围之内,招投标工作也不例外。虽然我国很多法律都对招投标工作做出了相对完善的规定,但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有些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无法在这些法律法规中直接找到答案,这就需要相关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量体裁衣了。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将合同内容与实际操作结合起来,细化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时间节点,实行量化分级管理,从施工开始到施工结束,逐步审核工程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按照要求对招投标合同的各个方面进行管理。同时,要不断提高招投标各方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素质,力求使市场尽快平稳有序发展。

3.2加强招标过程管理

(1)招标过程中管理。为避免后续施工中出现含糊不清、界定不明的情况,应在工程开始前首先确定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在招投标工作开始后对招投标文件严格把关,从第三方的角度出发,对可能引起歧义和误解的点对各方人员进行解读和交代。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招标工作人员应高度配合,共同审查工程招标文件,对文件内容深度把关。另外,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人员要随时关注施工现场的动向,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变被动为主动,充分实行监理权利,全面保障工程合同真实有效,全力促进工程施工平稳有序进行。(2)招标后期管理。要想实现招投标工作扎实推进、有序发展,不断提高招投标工作水平,招标后期管理就显得至关重要。招标后期管理主要是考察合同的履约率,即是否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按质完成合同内容,这是衡量招投标工作是否完成的重要指标,也在一定程度上考察着招投标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完善的招标后期管理,应该具备规范完善的考核制度和评价标准,建立工程招投标后期跟踪管理档案,定期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抽检,并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归档,作为今后继续考察的备用检索资料。招标后期管理工作直接关系着招投标工作的成功与否,是衡量招投标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招投标工作的成果,具有非常重大的借鉴意义。根据评测结果,对招投标企业进行评估,对履约率好的企业实施奖励,对履约差的企业要进行惩罚,以此调动招投标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他们的竞争意识。通过招投标后期管理使企业自觉树立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意识,促进好的企业多中标、履约率低的企业不中标,使企业能从自身出发提高生产水平、增强人员素质,有力推动招投标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3.3强化管理以及监督力量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政府的管理者地位不断巩固,因此,在招投标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大力宣传涉及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号召各企业遵纪守法,明确违法违纪的不良后果,促进招投标工作的长久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企业也应从自身出发,对招投标工作清醒认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自觉抵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不断加强自我管理,从而使招投标工作更加积极有效。

3.4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招标工作要想有序进行,就需要专业的工程合同管理人员配合执行,因此,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凭借其专业性的特点备受企业青睐。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并非一般的办公人员,他需要具备专业的工程技术知识、工程造价管理知识以及专业的法律知识,因此任职条件较高。由于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水平与工程合同的签订直接相关,因此可以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重要性。为了使工程管理合同人员更好的履行职务,企业要创造一切机会让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多学习、多实践,使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真正学以致用,为推进招投标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4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企业和承包企业之间相互选择的最好方式就是招投标,因此招投标工作普遍存在于企业发展之中。为了更好的进行招投标工作,相关方都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以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投标流程,避免人为干预和私相授受。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想尽一切办法避免矛盾、问题的产生,通过监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明确,招投标既是一种先进的选择方式,也是合同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因此,只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招投标工作就会继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持续存在和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魏磊云.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具体措施[J].中外企业家,2016(36).

[2]王文龙.试论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J].低碳世界,2017(3).

篇3

1采购结算

1.1大宗原燃料采购结算的特点钢铁企业生产,消耗的物料品种繁多,结算方式多样。对于大宗原燃料的结算一般采取优质优价的方法。优质优价包括“按质论价”结算和“按质论量”结算。按质论价结算,就是在原燃料采购过程中,以供需双方签订的工矿产品合同的价格为基础,依据与合同相关的计价条款和原燃料的实际检验结果确定原燃料的最终结算价格;按质论量结算,是不依据物资的检斤量做为最终结算量,而依据检斤量与理化检验结果确定的干基量确定最终结算价格的结算方法。大宗原燃料采购结算的特点是紧扣合同,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确定不同的结算方式。

1.2采购结算与合同条款钢铁企业原燃料产品的合同条款一般有标的、数量、质量标准、价款及交货时间,验收标准、质量加减价约定、运输方式、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其中合同价格、质量加减价条款和验收标准是结算的的重要依据。

1.2.1合同价格:即合同的的基价,其他有效成份的加减价都在此基础上进行。通常合同的基价有三种:含税包干到厂价、车板含税价和车板不含税价。

1.2.2验收标准:①计量、化验均以买受方为准,按日结算(按批次结算)。②计量、化验均以出卖人为准,按日结算(按批次结算)。③计量以买受方为准,化验结果按出卖人方结算。④计量以出卖人方为准,化验结果按买受方结算。

1.2.3质量加减价条款约定的内容钢铁企业大宗原燃料合同根据物料有效成份的不同,加减价方式不同。通常在结算当中按合同加减价方式的不同,我们把结算类型分为有效成分累加类型、简单计算类型、折吨计算类型、等级判定类型、中间换算类型等。这一部分条款是优质优价结算的核心内容。

1.2.4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或火运。

1.2.5结算方式:①一票结算,开据17%增值税票。②两票结算。即含税包干到厂价减运费,其余开据17%增值税票。

1.2.6争议解决方式: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需(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7其他约定事项:①合同履行有效期。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3原燃料采购结算员的工作程序①审定合同:结算员收到业务科签定的采购合同,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认真推敲。②收集资料:收集交库单、化验单、磅单等原始票据,了解掌握企业调价及合同条款变更、异议处理情况。③结算:结算员按照合同结算条款类型,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据各种数据指标和对应关系,计算采购价格出据结算单。

2合同管理

2.1合同管理的概念企业合同管理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是市场经济的外在表现,通过合同管理,现代企业在市场中实现平等的制约和权利,从而为当事人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2.2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2.1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需要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作载体。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2.2.2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

2.3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2.3.1认识根源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

2.3.2法律意识: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我们说,合同法律是合同订立和履行全过程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合同要依法订立。

2.4加强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结算关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根据合同的订立、履行、结束的时间顺序来分,合同管理分为: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三个阶段,并且是以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应对处理为辅的合同管理方式。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是既要保证自己严格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也促使对方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就是做好合同履行记录,跟踪合同履行过程,把好合同的结算关。

2.4.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4.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培训不断加强签约人的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合同法律意识。合同管理员应该是既懂业务又懂法律的人员担当,可以起到事前防范的效果。

2.4.3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采购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采购部门结算人员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至关重要,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

3充分发挥结算作用,完善合同结算条款

做为原燃料供应的源头部门,为充分发挥结算的作用,我们几次号召全体业务员对合同进行自查、自纠,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整理、调整结算方式,规定更为合理的奖扣区间。发挥集团整合优势在保证供需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堵塞业务漏洞,有效地降低了采购成本。

3.1防止以次充好,改变月加权平均结算为单批结算方式结算中我们发现,月加权平均结算与单批结算两种计算方法对于奖励封顶而处罚却不封顶,并且处罚比奖励力度大的采购合同,其结果尤为不同。供应商如果按月加权平均结算,在一个结算周期所送的煤平均不超标就可能有奖励,常常逃脱其中个别超标批次的处罚,有可能以次充好,不能保证进厂原燃料质量的均衡性。为此,我们协助业务科对此类合同结算条款进行了修订,喷煤灰、硫指标月加权平均结算变为单批次结算,一个化验批次一个结算价格,显示质与量的对应结算,为供需双方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3.2针对精粉水份严重,合同条款规定加倍扣水曾有一阶段,进厂精粉出现了水份严重超标,致使储料厂无法码垛,入炉料配比不准,对入烧稳定性产生影响。为了加强进厂原料的质量,提高入烧炉料的稳定性,综合各方意见,从合同上加以约束,即:“水份≤12%时,按化验水份干基结算;12%<水份≤14%时,按公式[12+(化验水份-12)×1.5]扣除水份进行干基结算;14%<水份≤16%时,按公式[15+(化验水份-14)×2]扣除水份进行干基结算;水份>16%时,拒绝进厂。”水分大于12%加倍扣罚,水分超标现象及时得到遏制。

3.3保证炉况顺行,结算条款规定球团返矿不付款球团返矿由于抗压强度不够造成的球团粉量增大,对高炉的冶炼产生一定的影响。优化粒度组成的的关键是筛除小于5mm的粉末,一般<5mm的应不超过3%-5%。

为此,我们建议合同结算条款改为“含粉<5mm不超过5.00%,含粉超标部分不予结算。”这一结算方式的改变,使进厂球团矿的含粉率大大减少。

3.4规定合理磅差,严谨供货合同各大矿务局炼焦煤的结算以对方发货时的检斤为准,我公司的检斤化验只作为下转厂矿成本的依据,双方检斤化验结果存在较大误差,虽然在煤的采购中矿务局煤炭结算以对方为准是全国惯例,但我公司承担着较大的途耗及化验结果不符带来的经济损失。如何约束矿务局的质量检验结果?我们从实现的时间上,要求对方在发出物资时立即报出水份。经过大量的数据统计分析研究,我们对双方水分差超过4%的月份做了统计,及时与供方沟通协商决定,我们在合同中增加“水分差超过4%的部分,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合同生效后,制约了对方化验水分过高现象。

3.5发挥集团整合优势,及时调整计量检斤结算办法2008年上半年,钢铁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原料价格一直上扬,焦炭和有些炼焦煤种一度出现紧张的局面。为了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个别品种的合同条款向供货商作了倾斜和让步,例如焦炭和1/3焦煤合同验收标准规定“以出卖人出厂检斤过磅、化验结果为准”。

篇4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的经营成败与合同以及合同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企业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

合同签订阶段常见的问题情形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不成立的;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

合同履约阶段。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施工企业,通过合同变更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原材料大幅涨价致使企业难以承受,已显失公平,企业有权要求变更或撤消,但企业不行使或未及时行使;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应当追究的债权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起诉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企业不会或不善于行使。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设计文件,因发包人的原因中途停建、缓建,承包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企业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但却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对市场来说,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增强顾客满意,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转贴于

对策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企业法律顾问的考试,选聘专职企业法律顾问。选送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企业、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由上而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企业应当独立设置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全权负责单位的法律事务,配合合同专项管理部门,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诉讼的作用。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则根据自身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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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筑工程;工程合同;合同管理

1前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建筑行业迎来了其繁荣发展的阶段,不仅规模和数量上有所发展,而且在建筑企业内部的管理以及施工技术方面也有了质的飞跃。并且随着建筑工程领域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项目所具备的特点决定了合同管理对于项目的任何一个参与方而言都至关重要,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而且由于建筑工程受自然气候等条件的影响较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较多,项目发承包双方之间的纠纷屡见不鲜,而作为解决纠纷和矛盾的最根本的依据,建筑工程合同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既能够有效的解决发承包双方之间的矛盾,维护各自的合法利益,同时又能够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更好的保障。

2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对于合同双方而言具有约束作用,合同之中明确的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给予了解决的方案和措施。建筑工程项目较比于其他项目而言,其具有的复杂性和风险性更多,未知因素也较多,这就决定了建筑工程合同对于项目各参与单位的保障性作用。而且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往往具备周期长、施工过程种类多以及技术复杂性高等特点,建筑工程合同所包含的条款更为繁杂,涉及到的范围也更为广泛。完善的施工合同能够有效的划分发承包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能够让双方在更为平等的基础之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确保工程项目能够顺利的实施。而且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往往涉及到的风险因素较多,可能出现的影响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因素也较多,因此完善的合同能够将利益和风险进行更好的划分,保护发承包双方的工程参与积极性,并且以具有法律效益的手段来解决发承包双方之间的利益纠纷,维护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

3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分析

3.1合同签订内容容易出现歧义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具有严谨性,因为其具备约束合同双方的法律效力。合同之中应当明确的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等,要以明确的方式将双方所应当付出和得到的东西进行规定。但是建筑工程实施周期较长,其间可能发生的引起合同双方利益变动的因素又较多,在合同签订之时难以有效的预料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因此往往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了突发的状况,合同双方经常会因为责任归属的问题而产生歧义。

3.2合同管理的范围较广

建筑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领域很广,其中所涉及到的部门、单位也很多。其中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作为工程项目最为主要的参与单位,其合同管理内容更为复杂,所涉及到的协调关系也非常多。因此建筑工程合同在管理的过程中需要确保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并且相互协调配合,以合同管理的方式来规范项目各参与单位的合同行为,维护工程项目的共同利益。

3.3建筑工程实施周期较长

建筑工程合同实施周期长的特点完全是由于建筑工程项目特点所决定的。一项工程从决策到最终的运营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这期间所涉及到的工程合同不仅种类繁多,而且许多合同的周期都非常长。这就决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与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同步,而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还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每一个工程项目实施周期阶段,都会有不同的工程合同签订,这其中的协调性和配合性都很重要,稍有疏忽就会造成工程项目的经济损失。

3.4工程合同容易出现变更

如前文所述,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其间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因此工程合同经常会随着工程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变更。因此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当秉承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而调整合同管理的策略,对于补充合同和变更合同的条款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和管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更有利于合同双方的工程合同,确保建筑工程项目能够顺利的实施。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1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最为基本的原则就是公平、公正,而由于建筑工程领域竞争的激烈,许多建设单位有意违背建筑工程合同的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刻意的在合同条款之中回避或者是转移风险。这样的行为很容易造成施工单位的项目参与积极性降低,甚至是危害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甚至也有的发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这样的行为不仅严重的影响了建筑工程市场的秩序,而且很容易造成合同双方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另外还有违法转包、违法发包等行为的存在,这类法律意识淡薄的合同管理行为严重的扰乱了建筑工程市场竞争的有序化。

4.2合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高

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殊性,管理人员既要具备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同时也要具备建筑工程方面的知识。这样的合同管理人员才能够更好的配合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合同管理为手段来调动项目各参与单位的积极性。但是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许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并不高,专业技能水平也较低,而且许多建筑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数量明显不足,不足以完成有效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

4.3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现阶段的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是许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问题的根源。许多建筑企业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却并没有制定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而且行业内部的合同管理工作也缺乏必要的理论性依据,这就使得许多建筑企业凭经验实行合同管理工作,甚至有的企业完全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无法做到合同管理过程中有效的监督和考核等等,这就难免会使得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度大打折扣,也为建筑工程项目有序的进行蒙上了一层阴影。

5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建议

5.1提高法律意识

建筑工程合同只有在符合合同相关规定的基础之上才能够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于这一点许多建筑企业应当给予高度的重视。在签订工程合同的时候要本着合法的基本原则。对于“阴阳合同”、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工程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也不能作为维护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的凭证。因此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应当积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对于工程合同的内容从法律的角度来加以审查,形成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提高合同管理的认识。

5.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工作执行力度的关键在于是否拥有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制度,作为建筑企业而言应当积极的完善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以此为依据来规范自身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行为。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考核体系,实行责任制度,调动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外也要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执行机构,配备专业性的合同管理执行人才,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针对于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合同变更要及时处理,并监督变更合同的执行情况,做到及时有效的应对。

5.3培养专业性的合同管理人员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需要专业性的人才作为保障,作为建筑企业而言除了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以及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之外,还应当注重培养专业性的合同管理人员,建立专门的培训体系,加强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培养,并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建筑知识进行重点培养,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能够更好的配合建筑工程合同的实施,从合同管理

6结语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也越来越多,有效的合同管理显然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而且随着我国建筑市场逐渐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更是得以凸显,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重视合同管理工作。针对于现阶段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筑企业应当积极的结合于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结语有针对性的解决,提高合同管理工作在其工程管理工作中的分量,以合同管理的方式来更好的确保自身的合法利益。并且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认真总结和吸收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合理的运用合同管理来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最大化的实现自身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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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管理

首先确定了招标范围。凡属于三峡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主要临时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大型施工设备、永久设备、工程监理等,一般都要求通过招标的方式,通过竞争择优选择承包者。

(1)招标方式:根据项目的具体条件和市场环境,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等不同的招标方式。1994年主体工程公开招标的主要项目有永久船闸一期工程、临时船闸及升船机一期工程、左岸1~6#厂坝一期工程以及对外交通专用公路(1993年已招三桥一隧)等主要项目,合同价总计10.2亿元。

(2)招标设计:凡需招标的项目首先应有招标设计。招标文件由负责技术设计的设计单位承担,主要内容包括设计说明、技术规范、图纸及招标预算。主体工程项目的招标设计主要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审查,计划合同部等有关部门参加。

(3)招标文件:招标设计完成后,进入招标文件编制阶段。招标文件编制前需根据招标项目的设计深度、工程施工难易程度及地质条件、外部环境等因素确定编制原则。即是总价合同还是单价合同、采取何种招标方式、材料供应的方式、预付款和工程价款支付的规定、合同变更和合同价调整的规定、风险与保险的规定,以及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规定等等。对于设计深度,要求达到能准确确定工程项目和工程量;技术条件简单,合同期不超过一年,适用于总价合同,且合同期内一般不予调价。

(4)标底的编制和管理:标底由计划合同部组织编制。较大项目的标底报总公司领导审查。标底编制应依据下列原则:①工程项目划分及工程量均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报价表相一致;②采用招标时的物价、人工费、其他费用水平,施工方案、工期和强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根据实际技术水平和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优化;③招标预算是编制标底的依据,根据市场经济的法则进行适应优化;④施工利润、税金、保险费按有关规定列入标底;⑤标底在开标前妥善封存保管,评标时交给评委会作评标参考,使用后收回妥善保管;标底的编制、审查、保管,尽量减少经手人员。为防止泄密,在标底管理上采取措施,接触标底的处室不参与开标前的招标工作,负责招标工作(如承包商资格审查、发售标书、答疑等)的处室不接触标底。

计划合同部在招标工作中主要对经济条款和商务条款负有全面责任,并侧重于合同变更、合同价款调整、预备费的使用规定、索赔的规定、风险与保险、取费标准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二)合同管理

计划合同部是总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按照总公司招标项目的分工,构成概算投资的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勘测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以及专项费用支付合同(咨询、环保、供电、委托管理等)均由各部门领导签字后加盖总公司合同专用章,由计划合同部统一编号、分类,按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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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项目管理是把“通过项目经理和项目组织的努力,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对组织的资源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旨在实现项目的特定目的的管理方法体系”用于工程项目。当前工程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组织越来越复杂,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往往都会涉及到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合同等诸多方面。相应地,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构成了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部分。成本是为过程增值和结果有效已付出或应付出的资源代价。成本管理是指在满足质量、工期等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活动实现预定的成本目标,并尽可能降低成本费用的一种必要的项目管理过程。获取效益是企业经营的本质表现,成本管理影响着其项目盈利空间的大小。

1.合同管理中的成本控制合同价格水平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在合同管理中也需要有成本意识,尤其是在项目初期和项目收尾阶段。在订立合同的时候,要灵活运用各种谈判技巧和合同价格确定方法,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效益,在项目收尾阶段,要提高索赔意识,拓宽利益空间。

1.1掌握项目前期阶段的合同价格方法,降低价款成本“招标谈判”法是很多合同项目的价格都采用的常见方法。尤其是对于一些市场资源相对宽松,可供选择厂家较多,需要较大而消耗稳定集中的材料、配件,可充分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实行招标采购,利用供方的竞争,实行“货比三家”达到质优价廉的目的,同时也可避免由于独家供应而带来在资源价格、货款上被牵着走的被动局面。“成本分解”法在实践中,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时,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对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交自己认为很合理的预算报价,当进行洽谈时,对方以依据国家规定作为理由,而我们又没有充分的证据,对方是不会同意降价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标的技术含量低,成本构成比较明确的合同,应采用“成本分解”的办法与对方谈判。具体做法是:先让对方将标的分解报出价格构成明细,将人工、材料、设备、管理费等分开计算,然后逐项审查,每一项均给对方合理的价格,以审查后的价格作为基础,对照市场价与对方确定合理的价格。采取此种方法,可以取得充分的理由使对方同意把价格降下来。

1.2树立项目收尾阶段的索赔意识,拓宽利益空间索赔是指由于合同一方违约而使对方遭受损失时的由无违约方向违约方提出的费用补偿要求。许多工程项目中成功的索赔成为项目管理获取收益的重要途径。很多有经验的项目管理者非常熟悉“中标靠低价,赢利靠索赔”的策略,因而索赔应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受到高度重视。所以,合同管理者应该熟悉索赔的类型,积极拓宽合同的利益空间。索赔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按索赔依据分类,可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道义索赔。合同内索赔是可以直接在合同条款中找到依据。这种索赔处理容易一些;合同外索赔是索赔的依据难以在合同条款中找到但可从合同条款推测出引伸含义或从适用的法律法规中找到依据;道义索赔是指在合同内外都找不到依据或法律根据但从道义上能够获得支持而提出的索赔,这种索赔成功的前提一般是业主对项目承担方的工作非常满意,项目承担方损失很大,业主预期双方将来会有更长远的合作。按索赔目的分类,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2.成本管理中的合同规范

2.1成本管理中合同规范之必要性合同管理则是深化成本管理的突破口,项目成本管理中的成本项目都可纳入项目的内外合同体系,成本管理需要恰当的合法有效的合同规范。随着经济活动中合作的多元化,根据企业推行项目管理的要求及“算管结合、算为管用”的原则,企业注重内部劳务市场、机械设备租赁市场、材料市场等内部市场的建设。项目经理部与这些内部市场主体发生的是租赁买卖关系,一切都以经济合同为基础,它们以外部市场通行的市场规则和企业内部相应的调控手段相结合的原则运行,构成辐射型项目成本核算体系。项目内外的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项目的成本。[6]合同履约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成本发生和成本控制的过程。而项目管理要求以总包合同为行动纲领,各分包合同及内部合同中各项经济条款要服从于总包合同,同时必须满足成本控制的要求。为此,有必要形成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成本管理体系,各级合同的签订必须满足成本控制的总要求,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以加强和完善成本管理来进行工程管理。

2.2成本管理中合同规范之具体措施

2.2.1加强合同条款签订管理,做好成本预测预控无论从合同管理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成本预控预测的角度出发,都必须签订好合同,合理确定合同需要的各项指标。成本管理的首要工作是搞好成本预测。各种合同(包括各作业层施工合同、劳务合同、材料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构件加工合同等)一经签订,资源的消耗就基本落实,计划成本就成定数,因此,项目实施前各种合同的签订直接地体现成本预测的结果。

2.2.2强化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全时段有效控制成本成本控制的过程实质就是合同的履约过程。加强合同的履约管理,可以提高成本控制的质量,使成本的预控预测落到实处。为此,要根据各类合同中体现的成本预测结果及自身管理水平,编制详细的成本计划及切实可行的降低成本措施,细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要以项目经理牵头,项目核算员为主,项目其他人员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建立健全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要建立以落实责任制为手段,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成本分析与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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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12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基础,在管理的过程中其他任何管理都是围绕合同管理为依据和基础的。而技术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质量管理和计划管理的依据,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和基础。合同管理和技术管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的两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怎样有机的把二者结合起来为项目施工管理服务是值得探讨研究的。本文主要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展开的。

二、合同管理出现的问题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不仅是建立和维持良好建筑市场中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还在市场竞争机制、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工期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由于一些管理体制和思想观念的缺陷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看主要出现的一些问题。

(一)首先是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相脱节。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它可以有效地控制施工进度、质量和资金的投入。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经济标”和“技术标”的管理和编制以及施工合同管理是分属于不同的职能部门的。如果投标中标,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技术交底往往只是一种形式,从而导致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相脱节。

(二)“口头协议”与“私下合同”屡禁不止。所谓的“口头协议”和“私下合同”,是相对于‘正规合同’而言的,而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中,往往私下协议与合同并存。正式合同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双方当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对外检查,以应付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执行是以合同的补充条款形式或者口头协议,此类条款常常是私下合同,这样就把招投标产生的中标合同部分或全部,换成违法或违反国家及政府管理规定的内容。

(三)承包商和发包商双方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索赔意识。施工合同经过承包商和发包商双方依法签订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或不履行合同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但是在实际的履行中,由于一些人有意见分歧或者被经济利益所驱动,就不严格执行合同文件,从而引起纠纷。但是却拿不出一个完整的索赔法律依据,从而导致企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三、技术管理出现的问题

技术管理是指对构成施工技术的各个要素以及各项技术活动,进行有效地计划和决策、组织和指挥,并且要控制和调节的一系列技术组织管理的活动。众所周知,合同管理、进度控制等都会影响施工项目的效益,但是施工项目技术管理对项目效益的影响确不被重视, 从而带来了很多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看技术管理中的一些问题。

(一)对项目技术管理的措施落实不到位。由于对项目技术管理不够重视,没有建立好良好的技术管理制度,项目内部技术管理资料缺乏,有错漏,影响了工程项目的验收和工程进度,为今后的工作带来了困难。

(二)不够重视项目技术管理的工作。项目部不够重视竣工以后的技术管理工作,也不重视项目技术管理经验的积累,最后使得技术管理的总结程序不能等到一个项目施工的完成,不仅使重要的技术经济数据流失掉,也没有办法带动企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浪费了管理资源。

四、怎样解决出现的问题

针对于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要通过以下办法来进行解决。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实行量价分离,市场定价

要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报价以及招投标文件中的质量、进度条款作为施工合同执行的监控依据,同时引进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等中介管理机构参与工程管理活动。这将从根本上解决了建设工程从工程招投标管理到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施工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与监控,从源头上控制了工程实体形成过程投资的合同过程管理。

要加强承包商与发包商双方对合同的法律认识,增强索赔意识

我们要通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通过不断的宣传和学习,使得承包商和发包商利用法律武器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利。

(三)要规范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严格控制合同管理

合同是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具有法律依据的协议书。对中标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合同的内容要经过仔细的阅读与考虑。要遵守和执行合同的内容,进而确保工程项目进度和施工的质量。

对于项目施工技术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要通过以下办法来进行解决。

应当在公司的管理制度中明确项目技术管理的要求

要明确公司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要从制度上明确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要提高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

要加强对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来增加企业的人力资源。

要提升项目技术管理工作

要建立竣工后的技术管理总结制度,把一些技术数据资料进行总结和分析,用于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创新,从而提高项目部和所有技术管理人员的水平。

五、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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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在本质上属于特定的承揽合同,可以定义为属于一种较为特殊的承揽合同类型。其中,建筑工程项目中施工合同是其最为重要的组成内容之一,通常用于建筑工程建设方与承包商间为了能够完善约定的建筑工程、明确合同双方的权责而达成的协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本文将对两者进行分析。

一、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中重要性

(一)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当前建筑市场发展的客观需求。1、在当前建筑市场经济体系下,建筑公司想要在建筑市场中获得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就需要应用法律工具约束市场竞争中不同参与体的行为,促使市场竞争环境更为公平、公正。承包商与业主之间也需要基于施工合同进行规范、统一双方间的权责,这不仅仅对双方的行为有着明显的规范作用,统一还能够发挥当前国内法律法规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权威性,确保违约者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当前建筑市场经济环境下,建筑企业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然会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履行之前所约定的合同内容,因而,建筑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然会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约束,要求建筑企业时时遵守所签订合同的约定内容,造成承包商在追求其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需确保其行为符合合同管理,必然要求其行为是基于合同内容所发生的,这样才能够稳当地获取其预期的经济利益。3、由于当前国内建筑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再加上建筑市场环境对建筑企业的行为规范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要求。自从中国成为WTO成员国后,经济发展呈现出更为强烈的全球化发展趋势,这必然要求更多的建筑公司走出国内市场,踏入到全球化的建筑市场竞争环环境中,以谋取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同样也会导致国内建筑企业面临着更多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竞争压力,面临着市场份额被抢占的发展危机。国内建筑企业在踏入建筑行业国际竞争市场过程中,其最为薄弱的环节便是合同管理能力,由于缺乏积极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造成其在国际建筑市场中屡屡发生各种操作失误,使得国内建筑企业难以在国际竞争市场中保持主动位置。因而,国内各建筑公司应该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严格遵守国际管理,切实推行工程监理体系,减少或避免发生因合同管理问题而产生的纠纷,为国内建筑公司全球化发展提供重要的发展基础。

(三)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也是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施工合同也是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关键构成部分,直接决定了建筑工程在实际施工工作中不同工作内容的分工与协作,决定了建筑工程项目实际运作中经济费用支出与管控,因而,合同管理效果的好坏对承包商的经济利益高低有着紧密的关联关系。合同管理是当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其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在建筑施工中所有的实施环节均需要开展完整的合同管理工作,再加上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需与其他管理工作进行更为紧密的配合工作,以构建更为系统性的建筑工程监理体系。因而,关注合同管理工作,也是建筑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的过程。

二、建设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一)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做好合同管理能够为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持,起到重要的保驾护航的作用,并且还能够根据其合同条款中的一些规定内容为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准确性做好保障措施,对于一些建设工程项目中的难点问题很多都能够从合同文件中找到对应的解决办法。

(二)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应该聘请专业水平较高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人才,以确保在合同签订阶段就能够及时发现合同所存在的管理风险以及所可能存在的履行困难点,以最大化地降低合同履行及后续工程款支付等环节中所面临的风险,尽可能保护建设方的经济利益,避免双方存在合同纠纷而影响双方有效的合作关系,保障建筑工程项目进度及质量。

(三)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做好合同的管理还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合同文件中对于相关经济内容的规定上,比如在建设工程项目最终的竣工验收环节中,如果发现相关问题的话,就可以按照合同文件的返工与保修条款规定寻求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索赔,进而追回一些经济损失,这也是合同管理重要性的一个主要表现。

(四)施工承包合同决定了工程结算的方式。根据施工承包的方式不同,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款合同两种,除此之外,还包括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的价格风险按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规定的范围承担。施工承包合同一旦签订,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同时随之确定。需要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相统一,提高了合同各方的风险分担的强制性,让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的控制过程中上升到一个更为重要的位置。

三、结论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有很多种方式,不同的方式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产生不同的利害作用,并且导致不同的工程造价。在建筑合同拟定时,应根据当前工程相关的诸多因素进行合同方式的选择,并且在工程的不同阶段,继续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合同方式,达到更好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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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合同管理在60年前就有管理方法,自1959美国就成立了合同管理协会NCMA,专门为企业做依据和参考。早期合同状态分为七个部分,①合同执行,即合同准备、合同分析、合同类型、合同付款、合同执行文件、合同执行计划。②日常合同执行。③合同变更,即变更基础、加个变更、主题名称变更及协议。④转包合同和权利义务分配。⑤纠纷解决。⑥合同效力补救和终止。⑦合同结束。

国内合同主要研究关注点大多是建筑工程、劳动合同、项目合同、招投标等。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国内企业合同数量日益增加,计算机系统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以企业需求为基础,IT技术为支撑,通过构建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合同数据,为管理者增添决策依据,从而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已成为各类企业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

二、开发思路

合同管理与销售、项目实施、财务、物资、客户关系等都有所关联,涉及到相关部门问的协同。传统的管理模式下,各部门间信息的一致性与沟通的及时性,往往是影响相关人员协同作业效率、进而影响公司效益的重要因素。合同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公共的合同相关数据平台,对合同生命周期内所有信息及关联操作进行了整合和控制,改善了部门之间的信息交互和作业协同,不仅使运营与管理更为规范、更为有效,而且有助于提高履约率、提高客户满意度、缩短合同收款周期等,为企业带来直接和间接的效益。IT技术的革新,为合同管理系统的实现提供了新手段。B/S架构的兴起对应用架构带来了重大变革,统一将浏览器做为客户端大大降低了开发难度及维护成本。服务端方面SSH框架越来越受到开发者的青睐成为Java开发的主流。异步脚本(AJAX)技术使得前后台数据交互时不必刷新页面从而提升了用户体验。JSON格式减少了前后台交互的数据冗余。企业管理软件开发经验的日益丰富,使得业务需求越来越明确。功能展现不再能仅是简单的数据堆积,更需要有意义的数据组合,并通过图表、列表等形式,对比、多维度等手段,给用户最直观最友好的展现。ExtJs是在Js的基础上进行封装成为一组可扩展的页面展现控件,统一了页面风格,增强了开发效率,提升了展现效果。另外,相关技术能够满足合同管理系统其他系统间的数据交互需求,支持一体化的管理方案,并满足对扩展性和可维护性的更高要求。本文针对一套B/S架构,基于SSH框架,采用ExtJs控件,适用于企业级应用的合同管理系统,依次就发展背景、核心技术、功能设计以及技术实现企业所要求的功能。

三、功能需求及设计实现

(一)权限要求

管理员具有最高级别权限,能够开设、新增普通合同用户,管理能够对所有合同信息、包含新增处理、变更处理、违约处理等,对于删除合同信息请谨慎使用,删除时提示2次是否确认,同意后合同即被删除;部门管理权限,对企业部门进行信息维护;合同类型维护,由于合同具有不同类型,且可以自定义类型,定义后普通用户在新增合同的时候即可以选择合同类型;付款方式维护,为规范付款方式,管理员对该信息字段进行维护,定义后普通用户在进行合同结款的时候选择付款方式。

普通用户能够对合同进行正常维护,具有新增功能、变更功能、违约功能、续签功能;进入合同系统后,在首页能够掌握合同基本数据信息,如合同总数、正常进行合同数、结束合同数量、延期合同数量等;合同起始需新增信息,编写合同开头编码、合同编号、名称、类型签署部门、合同项目、金额、生效日期、终止日期等合同信息;新增合同乙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合同信息较多,用户在使用的过程中需要各种查询功能,为此,该系统应提供合同编号、合同名称、乙方名称、进展情况、终止日期、结束日期、使用部门、签署部门、付款方式、是否预提的组合查询,并且支持模糊搜索;针对合同信息量较大,在生成查询结果后,导出excel存档;预提合同,在合同维护里有预提合同维护,该维护里有预提资金记录,此功能模块针对合同未签署前的资金流动。

(二)客户管理

客户为创建合同时的必选对象,基本资料共有两个部分:客户资料和关联信息。基本信息包含客户基本信息、开票信息、联系人、客户备忘、客户附件等。

关联信息有多项内容,含合同信息、合同标的、审批信息等;对于客户的基本资料和关联信息此处设置必要的打印和查询关联。

对客户基本信息进行增、删、改、查功能;查询条件:客户名称、客户编号、开票名称、行业等。

(三)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用于发票在系统上的记录。发票按来源分为两类,接收、开具。

接收类的发票根据对象不同分为合同类发票,非合同类发票,此类发票接收后,商务确认后,记录接收发票记录。

开具类发票,根据对象不同分为合同类发票,非合同类发票,此类发票经领导审批后,才可开具,审批的同时登记开具发票记录。

相关功能:发票增、删、改、查功能;查询条件,发票类型、开票日期、发票对方、纳税识别号。

(四)统计查询

合同签订数量进行统计,根据年月和签订数量进行计算,生成折线图; 根据合同签订状态,正在进行、延期、已结束的状态进行计算,生成饼状图; 根据合同归属部门,对自定义部门的合同数量进行计算,生成锥形图。

四、非功能需求

(一)授权和认证

Φ锹加没身份信息,反复认证,并提供数据库认证,LDAP认证,USB-key(数字证书认证及串号验证)认证等多种身份认证的方式,本课题主要采用LDAP认证方式。

对已登录用户经行全局会话控制,认证会话超时或注销时,实现门户及其他应用统一注销,为单点登录功能开发相应的认证接口。

(二)约束与安全

1. 需求约束:

系统中跟其他系统的接口,统一使用webservice模式;界面要使用公司统一的软件操作界面。

2. 软件质量:

正确性:以软件需求为准,实现所有功能模块;

高效性:能够在以秒计的时间中返回用户操作响应。避免反应时间过长的情况;

可靠性:系统中显示的数据必须是正确的,能够给用户提供决策依据的数据;

安全性:跟数据库的交互只能通过软件进行。系统中各个部分要包含身份验证功能,不能通过页面直接访问;

可维护性:系统主要采取模块方式开发,降低不同模块间的耦合度;

可移植性:能够在Windows、Linux、Solaris等多种服务器上进行部署。

3. 隐含约束:

系统中的各个模块中的子功能也要相互独立,如:增删改查都要作为单独的功能分开,便于管理员的权限分配;尽量减少弹出窗口的使用。

随着数据整合的深入,在建立数据中心的同时,对信息来源数据实现抓取操作,将抓取后的数据作为身份认证的依据,以用户身份用户名举例,用户在数据整合之前记忆多个用户名,在增加业务系统的同时也增加用户身份的负担。因此,建设认证服务来实现统一用户管理势在必行,随后权限管理和身份认证也提升到日程。这样,合同管理在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平台实现单点登录尤为重要。

篇11

我国市场经济随着国情的变化而得到发展,使我国的建筑市场得到空前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仍处于初级的发展阶段。因此,在实际的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中仍出现较为突出的问题,使得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均无法得到保障,而且还增加了企业的投资风险,进而影响我国建筑、经济的发展[1]。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现实生活中招投标、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尤为重要,有利于促进相关负责人员对其存在问题采取针对性地解决措施,促使招投标双方的利益达到共赢的状态。

一、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与招投标不同步

合同管理与招投标没有达到同步状态是大多数现实企业中存在的一大问题。据了解,由于招投标是属于商品交易的行为。因此,其更重视的是交易过程中是否可以通过使用最低的价格来获取最优的服务、工程、货物等,相关人员的关注重点完全放在前期的审查与招投标的相关工作上,对后期的一些列管理完全放置或是认识不到位;而合同管理则因为是属于对合同条例的拟订、对变更行为的控制等,具有系统性,但是相关的工作人员只是将其关注的重点放在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的监管上;两者之间没有太多的工作交流,进而使两个方面对彼此的认识不全,从而影响到下一步的工作状态[2]。

2.招投标的文件内容不规范

目前,大多数招投标的文件撰写均是由相关的机构完成,从一定角度上分析,其的工作可以减少企业的相关工作量,缩短花费的时间,对企业的效益有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但是这些撰写的机构对该企业的投标项目、技术要求与其他细节的要求等内容了解甚微,进而极易促使其编写的文件内容呈现深度、广度均过于简浅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后续的合同操作,甚至是影响合同管理的完整性拟订。据了解,一些撰写机构的工作人员只是擅长撰写,未达到掌握合同管理中体现法律知识的状态。因此,促使大多数投标文件的编写存在极大的漏洞,同样影响合同的后续工作。

3.招投标的机制不完善

招标工作的管理机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已被建立与完善,例如对招标文件主体的资格审查、对招标文件的合理审查、对招投标过程的监控等,规范以及约束了招投标的工作,促使招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工作达到一定程度的契合状态,有利于推动企业的发展,增加企业的效益。但是根据实际的调查发现,在实践中,招投标的全过程仍存在较多不当的竞争现象,例如出现虚假招标、规避招标、评标不公平等行为,严重影响后期的合同可行性,甚至会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进而损害企业的最大利益。

4.合同管理的体系不完善

合同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现象:其一是谈判的力度较弱。在很多实践中,当招投标的结果被公布出来之后,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及时与对应的工作人员进行合同拟订的交流,对企业招标中提出的问题没有在合同中及时地补充以及改正,大多数细节的内容也没有得到重视;其二是没有明确合同的管理职责。例如没有完整、准确地调查合同中存在的相关非招标确定项目,没有完全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资信,若与履约能力差、资信差的单位签订了合同,将会给企业的投资带来极大的分险;另一种情况则是没有在合同谈判前将市场的相关行情进行收集、分析,因而同样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投资隐患;其他种可能性还有例如:没有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实现监督的有效性、没有及时发现合同中存在的漏洞以及及时作出补救措施等[3]。

二、加强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的具体措施

1.实现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的同步

合同管理与招投标没有达到同步状态,最大的影响因素是双方的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对彼此的工作关系有一个完整地认识。因此,要求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的相关负责人员在展开自我职责、工作时,要充分与对方交流。例如合同管理人员要积极参与招投标的全过程,并与招投标的负责人员一起审查相关的招标文件,第一时间了解招投标的情况,便于招投标的负责人员调整招标内容,并可以及时予以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减少、避免不规范、不合法的行为,促进合同可行性得到保障的同时,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企业的利益。而招投标的负责人员在招标的全过程中积极配合合同管理的负责人员,及时向其共享招投标的文件与解释其文件的内容,促进双方工作的顺利性,共同实现提高企业的效益目的。

2.加强招投标文件内容的规范性

招投标文件里的内容撰写直接影响招投标双方的经济效益,若因为招投标文件存在内容的不完善、法律的不规范、水平的不深化等行为,对投标的效果影响极大,损害双方的利益。因此,要求相关的招投标负责人员提高对其招投标文件的重视度,例如加强招投标文件内容的规范性,加强撰写人员的综合技能、法律知识等,可以通过予以相关的撰写机构具有实质性强的示范文本,让撰写机构根据招投标的异同方式来完成撰写的内容。对较为细节的内容,如本企业的技术要求等,同时也应在示范文本中提及细节的要求与项目,待招投标文件撰写完成后,予以相应的方式审查,例如采用会议审查法,提高招投标文件的深度以及水平,保障招投标企业的合法利益。

3.完善招投标的制度体系

对于招投标中存在的不当竞争行为,整合现有的相关法律,加强法律对招投标文件的规范性、约束性,是其最佳的应对措施。建立招投标的制度体系,健全完整的法律法规,明确招投标的细节实施法则,避免因存在字里行间的歧义而引发其他不必要的影响,进而推动招投标工作的合理性、标准性、科学性、规范性等。此外,严格做好审查工作,建立相应地监管机制,杜绝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出现恶意招投标、评标不公平等行为,维护招投标当事人、企业等的合法利益。

4.完善合同管理的体系

谈判的力度弱、合同管理职责不明确是合同管理体系中存在的较大漏洞。因此,要求相关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在展开谈判前,及时了解、审核招投标的相关单位的资信、履约能力等,避免在展开谈判的过程中忽略细节、核心内容等问题。此外,还应及做好了解市场行情、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等工作,设立相关的职能管理部门,实现监督的有效性。定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并监督其他管理部门履行义务的情况,汇总合同履行的情况、内容,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三、结语

招投标是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中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而合同管理是保障其招投标双方的重要利益凭证。因此,只有将两者之间的关系重视起来,正视其存在的问题,才能在保障最大利益下促进项目工程的进展,减少不必要的纠纷,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4]。

参考文献:

[1]任奉.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实践中的问题探析[J].中国科技纵横,2014(24):76.

[2]韩世伟.基于招投标的合同管理在当前企业实践中的问题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