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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建设流程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17 10:06:54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建设项目基本建设流程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建设项目基本建设流程

篇1

1.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建设流程合理调整。

相对而言,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属于更为宽泛的概念,而投资控制则更加被人们所熟知。究其原因,在于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仍然不能脱离投资控制的参与和努力。基本项目的开启呼唤合理的投资控制,投资控制为基本建设项目传递出更为合理的投资信息。因此,高校基本建设项目涉及固定资产、运作资金、科研技术及人才等等都将在投资控制的背景下实现优化配置,使之与项目建设形成内在的一致性,为高校基本建设构建乐观的前景作好努力的准备。投资控制利于实现优化配置,建设项目的整体结构及流程便会趋于合理完善。

2.有利于防范各种风险,有效营造管理环境。

在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管理过程中,会产生很多或明或暗的风险,比如资产风险、投资风险及合同风险等等,这些风险直接影响了物资管理的进程,而且会延误管理目标的实现,从而使项目整体管理处于一种模糊不清的状态。投资控制则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规划流程来对物资管理做出合理的监督,及时瓦解各种因不深投资而产生的不必要的风险,最终,为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营造良好的管理环境。

3.有利于提升整体竞争优势,保障建设项目的操作效率。

在高校基本建设项目中重视投资控制,能够使物资、资金及与其相关的各种因素实现很好的平衡,从而节约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如此,在庞大的建设项目中呈现出合理入微的控制效果,能够从细节上弥补宏观运行中的不足,使基本建设项目的开展更加稳固高效。一旦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实现合理化科学化,则高校的整体实力也会得到展示和巩固,利于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更加从容的参与同行业的竞争,并实现较好的效果。

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原则

投资控制在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具备很广阔的适用空间。因此,我们必须理性的运用这个适用空间,使投资控制水平得以显著提升,使建设项目的整体质量朝向预期目标推进。当然,在投资控制过程中,若想实现预期的投资控制目标,还要遵循一些有效的原则。

1.适用适度原则。

高校要根据自身的发展状况、教育规模、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理性的思考,严格遵循投资控制的适用适度原则。高校不能为了发展盲目的决定启动某些所谓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不必要的投资,否则,就是过分的透支自身的管理资源,一旦超过自身运用支撑能力所能承受的限度,项目建设中的投资控制目标就不会实现,反而还会影响基本项目的整体落实效果。

2.合理合法原则。

很多时候,投资控制可能取得了一些效果,然而,在物资管理过程中,很多工作人员在强化投资控制的同时,却心怀不成熟不理智的做法,从而导致很多违法违纪甚至犯罪行为的出现。因此,在高校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过程中,要杜绝违法违纪犯罪行为,在依法管理的氛围中,确保投资控制预期目标的及时实现。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控制是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做出的必然选择。我们在认清投资控制的意义及投资控制原则的前提下,应当采取有效的策略,为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如期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思想上认清经济发展形势,为投资控制打下坚实基础。

首先,高校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阵地,一旦启动基本建设项目,就需要在战略高度上对其给予应有的高度。因此,高校的领导要学会利用各种媒介加强学习,以此来认清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并与自身的具备项目进行及时的对照,比如书籍、报刊、网络等途径都是非常不错的选择。高校领导还要利用好业余时间与其他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及时的沟通交流,从他们那里了解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及意见反馈,从而捕捉有用的信息,及时转变思想观念,明确当前经济形势下进行建设项目的利与弊,便于对开展有针对性的投资控制活动。其次,高校领导可以采取协商会议的方式,争取有益的意见,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实现投资控制的相关工作。如此,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才会步入正轨,从机构的职责、机构的工作原则理念、机构运行的规章制度等方面给予明确,投资控制工作就会呈现出预想的效果,使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社会价值逐步彰显出来,并在合理投资控制的护佑下,实现价值的最大化高效化。

2.制定合理的控制流程方法,确保建设项目的稳定前行。

首先,投资控制的流程方法应当具备显著的合理性可行性,这就要求控制机构在解决控制流程、方法等相关问题的过程中,严格分析高校的发展目标、发展理念、建设项目整体规划等因素,使之制定具备坚实的现实基础。可以说,投资控制是高校基本建设项目顺利实现目标的智力支持。智力支持到位,高校项目建设才能使投资控制展示出强大的可执行力。因此,投资控制的整个过程应当避免空洞,更加贴近经济发展现状,从而使高校在投资控制时结合高校自身情况做出有益的变通。其次,要格外注重投资控制手段原则的贯彻落实。调整控制的合理性可行性能够有效避免高校在基本建设项目中遭受更大的损失。如此,高校在项目建设中急功近利的行为便大大减少,而是把握住更多合理的行为依据,从而使自身的发展状况更加符合国家经济政策的宗旨。当然,投资控制也使得高校具备了实现均衡发展的行为依据,使发展过程中减少有所偏重极端发展的现象,实现各项管理发展目标。

3.认清外部环境,进行有效投资控制。

高校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高校的基本建设项目不仅要看重内部的有效整合,还要兼顾项目投资发展的外部环境。如果过分看重内部的完善,忽略了外部环境的重要影响,高校的发展必然与现实脱轨,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现实氛围。因此,高校在开展基本建设项目的过程中,不能忽视市场环境、运营资金来源渠道、兄弟院校等外部因素。全面考虑这些外部因素,才能更好的推进项目建设,才能更加准确的拿捏高校内部要求,实现合理的投资控制。最终,高校才能确保投资的有效性,使自身的资产衍生出更多的收益,在内部整合与外部良好环境的双重保障下,大力推进自身发展的步伐。

4.企业树立创新思维,践行低碳理念。

高校的创新意识是实现其长足发展的必备武器。因此,高校要从自身寻找原因,在具备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树立创新思维,领导艺术要实现创新,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方式实现创新,各项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创新,从而使创新成为推动基本建设项目的重要举措。此外,创新意识必然要求高校在发展过程中践行低碳理念,注重能源的节约问题,注重生产环境问题,从而利于建设项目结构的有效调整,促进低碳经济的实现,体现投资控制的初衷。

篇2

1. 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及规定的变革回顾

1.1国家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的变革

自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三十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实现了持久高速的发展,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拉动因素是不言而喻的,各个地方政府纷纷抓住政策机遇,上马大型建设项目,在拉动当地经济增长的同时,这也暴露出了投资总量偏大、结构失衡、预算超支等诸多问题。中央政府早就看到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的这种弊病,为了改变这种不正常的势头增长,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银行总行早在1984年就作出了《关于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拨款改为贷款的暂行规定》,把由国家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归还本利的资金来源必须从企业新增的利润中支付。财政部后来又陆续出台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基字[1998]4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等文件。2006年,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安监局等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炭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规定,这些管理制度或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一部分高耗能、高污染、重复项目建设投入。更重要的结果是,使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有了不少进步,建设单位的投资成本控制意识得到了逐步增强。

1.2兖矿集团公司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的发展

2003年左右,正是兖矿集团实施“走出去”战略,实现对外扩张的重要时期,在财政部出台《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之后,兖矿集团顺势制定了适合自身发展战略的《兖矿集团公司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办法》和《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兖矿集团众多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和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奠定了重要基础。兖矿集团核算办法在财政部规定的原则下,内容更加细致,操作性更加强,对基层建设单位财务核算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引导性。经过几年的实践验证和内容补充,在2007年组织编写了《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办法讲座》,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进一步描画了一套标准的“路线图”。2009年再次对《讲座》进行了修订,除了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内容进行重点优化外,还对近几年国家法规进行了重新梳理,部分章节进行了重新编写,形成了新的《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应用指南》,成为兖矿集团公司当前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最新的工作规范。该指南既是工作规范也是一部财务操作手册,实用性很强,涵盖了所有建设管理流程和比较全面会计核算具体规定,表文并茂,实例突出,对广大基建财务人员起到了积极的规范作用,特别是对与初次涉及基本建设核算的财务人员帮助更大,可以较快的熟悉基建相关管理规定与核算方法。指南下发后,兖矿集团所属各个建设单位的核算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基本建设财务决算考核中,各建设单位绩效考核分值普遍提高,23家建设单位中,综合得分80分以上的建设单位22家,占全部单位的96%,比2008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

2.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特点

以兖矿集团为例,兖矿集团在多年的建设管理中,不断总结教训、积累经验,逐步形成了具有兖矿特色的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特点。首先从业务归口管理上进行了细化,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进行了区分,并在管理组织结构上,把兖矿集团财务部的管理职能细化为为生产财务部与基建财务部两个并行部门,分别管理集团下属生产和基建单位,确保了在业务管理上更加精细化和专业化。其次,更加提高了对可行性研究、初步概算、投资计划及预算执行的控制力度,明确了集团公司计划部门、基建管理部门、机电管理部门、物资管理等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监管职责和具体工作流程,所有建设项目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由建设单位、专业化公司、集团公司三级多部门审批,网上划转,通过资金管控实现了对投资过程的控制。第三是更加注重了项目后评价制度的建设,突出了集团审计部门对项目建设过程及成果的审查与评价作用,实现了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能够迅速反馈和及时纠正。除了上述具有兖矿集团公司特色化管理特点外,本人认为建设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还要突出以下几个重要作用或特点:

2.1“关口”前移,控制好项目论证关

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是建设前期阶段的重要工作,对项目成败及投入的收益将产生直接、巨大的影响。可行性论证必须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反对假、大、空和哗众取宠。每个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建成投入使用,国家和建设单位要投入几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资金,然而很多项目建成后的使用却不尽如人意,甚至成为了一堆垃圾、变成企业的包袱。究其原因,多是项目可行性论证误导了项目决策。因此,负责任的项目论证,必须对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经济、环境、政策等方面的条件和情况做详尽、系统、全面的调查、研究与分析,对各种可能的建设方案、技术与工程方案进行充分的比较论证,应以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视角对项目完成后的经济效益、国民经济和社会效益进行充分预测和评价,把财务控制关口前移,让财务部门积极参与论证过程,共同把好项目的论证关。否则,依据一个错误的论证结果做出的必定是一个错误的项目决策,即使再加强建设过程控制也是无效的。

2.2超前预控,“计划性”色彩很浓厚

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是基本建设管理实施阶段的重要工作。它是根据初步设计概算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编制的,是基本建设活动实施计划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的第一道关口,因此有“计划上的节约,是最大的节约,计划造成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的说法。经批准的计划,是签订合同、设备订货和建设项目管理的依据。计划指标以最末级单位工程为单位,设立类似会计科目的编码,形成年度计划大表,建设单位应当配备独立的计划人员,按月统计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计划进度与控制情况,按月形成计划统计报表,上报归口管理部门。财务会计核算则要综合考虑计划规定与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准确反应各类投资的列报情况,动态对比实际列报与计划指标的差异,发现计划外、超计划的工程立即予以制止或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从 而做到超前预控,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一个准确的计划编制,基本上就已经确定了项目最终投资的完成数,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过程很大程度上就是对计划的执行过程,因此,整个项目管理与核算过程,“计划性”色彩十分浓厚。

2.3建章立制,制度建设贯穿始终

建设项目管理是一个由多种专业机构组成的管理系统,各种专业管理各有侧重,相互联系,前后贯穿,浑然一体,一个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结束,始终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和共同控制的一个管理过程。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是其中一个重要管理环节,必须遵循项目建设程序为基本原则。因此,基本建设程序必须进行固化和优化,要形成规章制度,制度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关键,要本着实用、管用、好用、可用原则,贴近实际,优化流程,把制度建设和优化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制定制度是对建设项目管理流程的固化,清晰的工作流程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总抓手,按制度办,按流程走,责任明确,目标清晰,利于解决过程中的问题,最终实现项目管理的过程控制。会计核算反应的就是流程的结果,反过来,会计核算结果与计划的对比就是对流程环节考核的依据。因此,制度建设是杜绝“三超”现象,“三边”工程,实现建设项目财务核算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重要保障。

2.4项目评价,不只停留在事后上

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结束后,项目主管部门还要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列出的有关指标,结合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加以分析,作出评价,指出项目在论证、规划设计、概算、工期、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进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综合评价,即项目后评价。实际管理中,这种评价一般已经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各个建设项目在每年进行财务决算之际,建设主管部门都要对基本建设财务核算年度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查和审计,审计过程和审计结论就是对当年度项目建设管理的一个综合性评价。因此,项目评价工作的时点,实际上已不只是在项目结束以后了,建设主管部门还可以组织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建立审查问题整改落实跟踪机制,实现“全程审计、分期报告、迅速反馈、及时纠正”的评价目标,以强化提升建设项目整体管理水平,维护建设项目高效、健康、有序推进。

结束语

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多年以来,无数学者对此也有看各种各样的观点和论述,不同建设单位采用的核算方法、管理方法不尽相同,差异较大。国家有关部委虽然出台了多部规章制定,但规范的都是“大方向”的问题,对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细节上还是比较粗放。各个建设单位财务核算特点的不统一,有可能会造成国家统计口径数据的不准确,甚至出现税费缴纳标准上的不一致。因此,行业内渐渐出现了希望国家统一基本建设核算的呼声。兖矿集团在多年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积累的一些经验,已经汇结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方法,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着逐步的完善,还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建设项目财务规范》,预计工作规范落成后,将是我国企业界首个针对建设项目管理,形成较为系统和完整的创新型探索文件。我们拭目以待。

参考文献:

[1] 兖矿集团公司《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应用指南》.

[2] 汤冬秀《浅析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核算的几个关键环节》2005.

篇3

(一)国有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流程

国有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流程一般先由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上报国家有关机关,取得立项批复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需取得上级机关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后才可开始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建设内容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在项目建设接近尾声时,建设单位还要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编制调整报告,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预留的不可预见费进行调整,项目竣工验收最终以国家有关机关对调整报告批复的建设内容为依据。在申请项目最终竣工验收前,国有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时先提交竣工决算审计申请,由国家有关机关组织对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同时可提交项目档案验收申请,对项目档案归档情况单独进行验收。在取得国家有关机关对项目的竣工决算审核意见和档案验收意见后,国有建设单位即可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竣工验收申请。由于国有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具有确定性的特点,项目核算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机关对项目各阶段批复的概算及具体实施内容。

(二)国有基本建设项目核算流程

1.根据批准的基本建设投资建账立项核算。一般情况下,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才可开工建设,立项核算。

2.确定资金来源,筹措资金。资金来源一般分国拨资金、自筹资金、借款等。

3.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将项目收支归集计入相应科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科目包括资金占用类和资金来源类两类科目,其中资金占用类科目核算项目支出及项目形成的资产和往来,资金来源类科目核算项目资金投入和负债。各科目使用说明详见《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4.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结合项目进度进行拨付款控制。

5.根据签订的订货合同预付设备、材料采购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材料采购入库后办理开票报销手续。

6.根据审核后的工程决算书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决算,抵扣备料款、工程预付款、项目建设单位代垫的水电费、工程配套费等。

7.项目竣工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提交有关单位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主要包括两部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8.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完成后,根据审计报告审定数字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结转交付使用资产。

9.取得上级单位的竣工验收批复后,按照批复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核销基建账。

二、国有基本建设项目核算关注重点

(一)对每个国有基本建设项目应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有专人管理。

(二)对项目建设资金,尤其是国拨资金,应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在国家对国有建设项目进行支付制度改革后,财政部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用款申请按月划转国有建设资金用款额度至单位零余额账户,项目建设单位在用款额度内支出,如用款额度不足,项目建设单位可先行垫付,待国拨用款额度拨付时,办理资金归垫手续。除归垫资金外,零余额账户资金一般不允许直接转入项目建设单位其他账户。自筹资金到位目前以实际支出确认,不需要再先行全额转入基建专户。

(三)项目支出应定期与批复的总概算表和明细表进行对比,以便于及时发现执行差异和问题。应按照批复的概算表及明细表及时登记相关支出台账,以便于项目管理人员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

篇4

二、强化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策略

结合目前我国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现状,我们应该积极从多角度出发,去探析如何实现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详细来讲,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确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各自权责对于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混乱局面,我们应该采取更加严格的管理方式。具体来讲,其一,以《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准则,实行项目行政领导责任制,对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层层负责的主管部门领导责任人制度。其二,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明确提出项目法人需要负责的内容为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内容,从而不断的提高其法制意识,保证工作的彻底执行;其三,强化法制管理效益,保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恪尽职守,各司其职,实现资金管理水平和质量的不断提高,彻底改变管理混乱的局面。2.强化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首先,财务人员要积极学习农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理论知识,保证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到财务管理的工作中去,以此营造良好的财务管理氛围;其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证内部管理制度的不断健全,保证依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到专户管理,核算和使用,做好资金支付手续的相关工作;再者,不断健全会计培训体系,以不断提高员工的资金管理能力和法律意识,保证各项资金行为都依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最后,制定严格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人员选拔机制,保证资金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以绩效考核和职业发展的方式去激励员工以更大的热情参与到资金管理中去。3.注重研究报告质量,避免资金缺口首先,以前期项目建设工作为基础,保证做好调查和研究工作,使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建设质量要求;其次,做好配套资金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其配套规划方案的合理性,确保配套资金都能够及时的发放,避免对于地方基本建设造成的进度滞后的负面影响;最后,强化农业基本项目的监督和检查,从重视事后检查,转为事前控制和执行中检查,将监督检查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

篇5

第二条审计局(以下简称审计局)是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监督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实行监督审定制度,审计局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建设单位、财政部门依据审计结果结付工程款。

第二章结算送审程序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结算编制工作,并向建设单位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其期限为60天。

第四条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结算资料后应进行核实、审查,对结算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应督促施工单位补充完善。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完整资料或没有明确答复的,建设单位即可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

第五条建设单位审查结束后填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送审联系单》,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送交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规划建设局)。

第六条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对于送审金额超预算10%且绝对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说明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由规划建设局予以认可。

第七条规划建设局应对辖区内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初审结果由规划建设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规划建设局在初审结束后,应签署初审意见书。15天内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送交审计局。审计局对规划建设局送审资料进行清点、核对后,由交接双方经办人签字,并注明交接日期。

第九条对个别因特殊情况而不完全具备送审条件的项目,需由施工单位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经建设单位确认,规划建设局同意后方可送审。

第三章结算资料要求

第十条工程竣工结算送审资料应完整准确、图形清晰、字迹工整,有利于长久保存。

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送审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2、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等合同及与项目有关的协议、纪要等;

3、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单、施工现场签证;

4、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5、工程竣工图纸(含设计变更);

6、工程造价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及相应的电子版文档;

7、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取费证书(或计价手册);

8、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送审的竣工结算书应由施工单位具有造价编审或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编制完成。竣工结算书封面要有工程名称、编制日期、工程结算总造价、编制人签字、编制人资格印章、单位公章。

第十三条资料送审后,未经审计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送审金额或送审内容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现场签证应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签字,跟踪审计项目还应由跟踪审计人员签字,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签证应提供原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公章。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及委托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现场签证行为。

第四章结算审计内容

第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合同、协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

2、隐蔽工程施工纪录和验收签证等手续是否完整、真实;

3、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是否符合程序、规定;结算是否按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作相应调整;

4、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计价手册是否与结算工程相对应;

5、竣工结算的结算方法、定额套用、费用计取、优惠让利是否与合同条款、招标文件一致,是否符合国家、省、市规定和要求;

6、措施项目费是否与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一致;

7、工程量的计算是否与竣工图纸、工程签证资料、实物一致,是否符合工程量计算规则,有无漏算、重算和错算;

8、定额子目换算、工料分析是否合理准确;

9、材料(设备)、人工、机械台班价格是否合理准确;

10、工程量清单报价项目的结算价是否与投标报价一致。

第五章结算审计实施

第十六条审计局根据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成立审计组,实施结算审计。审计组针对审计项目的工程特点,编制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实施方案。

第十七条审计局在实施建设项目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通知书》。

第十八条审计组以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定额、计价方法为依据,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和施工条件等因素实施初步审计,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复核丈量,现场取证。

第十九条初步审计完成后,审计组内部实行交叉复审,最后由稽查复审科实行复审。三级审核的每一流程均应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流程表》上签署相应的审计意见。

第二十条竣工结算审计的基本建设项目审定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审计局三方在《基本建设项目审定单》上签字盖章认可,委托审计项目还应由受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签字盖章认可。审计局出具相应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并送达建设单位、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和相关单位。

第二十一条竣工结算审计从规划建设局送审至出具征询意见稿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第六章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经审定的基本建设项目,以施工单位初始送审额为计算基础,审计核减率在10%以内的(包括10%),审计费用由审计局承担;审计核减率在10%—15%的(包括15%),10%以内的(包括10%)审计费用由审计局承担,10%以上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审计核减率在15%以上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额承担。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结算送审时就承担相关的审计费用填写《承诺书》。审计费用按审计局的相关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确定。

篇6

一、基建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项目立项粗糙,审批程序不规范,支付依据不足。

2、没有制定资金拨付程序和工程结算程序,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权责不清,采购及工程建设招标不规范,无法保证建设项目的廉洁性和公证性。

3、没有专职基建财务人员,财务监督职能不能真实发挥,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存在问题,难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和参谋作用。

4、存在长期挂账现象,结算工作难以推进。

5、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项目资料归档不及时。

二、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一)高度重视基建财务管理工作

首先,要正确认识基本建设项目一般都是政府投资的公共财政范畴,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推进。其次,要正确认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目的和作用,充分发挥参谋和监督职能,充分认识到财务管控是防范基本建设风险的核心。最后,应明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对基建资金使用实行全范围、全过程监管,确保基建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财务管理协调

首先,应建立健全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及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招投标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其次,加强以成本核算为核心,强化资金节约意识,严格按批准的内容和标准开支进行投资控制,严控建设成本。最后,加强部门工作间沟通,以制度规范要求财务人员积极介入涉及项目的各个阶段工作。

(三)建立并加强基建项目资金监管

首先,对建设项目资金采用一一对应的方式开设专户进行结算,建立二级监管机制,对工程款使用要求到指定银行开设专户。2011年9月10#凭证,支付城南电力改造工程款80万元,未支付到施工单位。如采用上述方法,则可避免该公司偷漏企业所得税。其次,对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要落到实处,确保自查和委托审查相结合,克服内部审计的不足,及时纠正问题,确保资金合法使用。最后,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

篇7

1 坚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与方针

基建项目建造过程繁杂,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相关基建财务的管理规定,围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及建设、竣工决算等阶段展开。严格控制投资成本,减少投资损失,提高投资效益。

基建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强,它是在工程项目的背景下开展的一系列财务管理活动。往往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对基建财务管理基本原则与方针把握不足,尤其是基建项目概预算、决算的编制等方面不够完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从建设项目开始筹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基建财务人员依据国家颁布的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深入到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中去,不但要控制工程成本,还要参与工程预决算的监督与管理,制定一整套完整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与监督方案及流程,减少工程投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 加强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

2.1 基本建设资金的种类有: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基金、基本建设国债资金、财政专项拨款、自筹资金拨款、其它拨款和基本建设借款。

(1)按基本建设程序拨付资金:对于纳入国家投资计划中的基建项目及公司技术改造计划中的新建、改造、扩建项目必须具有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作为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拨(借)款的依据;

(2)按基本建设计划拨付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及公司下发的各项计划文件,计划内的各项用款既要保证供应,又要按照年度支出预算严格控制,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3)按建设进度拨付资金: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建设任务,必须按国家规定一律纳入公司基建技改计划。自筹资金专户存储,先存后用;

2.2 加强基建投资借款的管理。借款合同要依据批准的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预)算、批准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投资包干协议等。要按规定使用借款并提前做好还款计划,筹措资金,按时归还。

2.3 基本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保证专款专用,防止挪用、挤占和流失。

3 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手续,加强款项支付的监督机制

基建项目核算是自项目筹建之日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基建财务应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用以反映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费用支出的财务状况。

在基建项目的全过程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监督机制,尤其是款项支付的监督管理尤为重要,应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的开支标准和范围。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较为详细的财务开支规定,并根据建设项目的安排,严格控制所有基建工程的各项支出都要有理有据。加强项目开支的监督管理,才能保证项目款项按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同时节约开支,提高效益。

4 加强预算管理

建设项目预算是指项目建设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基建项目实施全过程、科学的计划(数字化)管理。即包括项目的总体计划,也包括项目的年度计划;即包含项目的资金来源计划,也包括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

基建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应注意的问题主要为:估算超匡算、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决算超批复投资额。加强预算管理,提高核算准确性的有效途径主要有:

(1)执行项目全过程预算管理;

(2)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例如:招标文件的编制(清单工程量的确定)、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减少随意性、严格执行程序)等相关环节 ;

(3)加强工程预、结、决环节的监管;

(4)在项目资金的使用环节,解决好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和工程管理的脱节问题(特别突出的问题体现在工程款支付环节)。

5 完善基建财务队伍的人才建设

基建项目是一项长期并复杂的项目。企业管理层对基建财务人员的管理重视不足,致使财务人员的岗位波动较频繁,同时所配备的财务人员素质也良莠不齐,难以衔接长期建设项目实施过程所发生的相关事项,更谈不上对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

针对这些问题,首先:我们要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确保基建财务管理人员队伍的稳定性,提高基建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其次:基建财务会计的专业性强,基建财务人员应认真学习并接受继续教育,掌握基建工程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要熟知预决算中各种费用定额和费用标准,更加全面的地提高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拓宽视野,了解市场行情、工程造价等相关信息。最后:基建财务管理人员要按程序办事,了解并掌握国家颁布的各项基建财务管理制度,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确保基建项目管理的完整性与严谨性。

6 基建财务管理中的其他事项

6.1 选用适合本企业的基建财务软件,合理设置项目的成本核算的对象,细化核算;

6.2 重点掌握基建财务常用的会计科目及含义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及按照合同规定应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2)设备投资: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3)待摊投资: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

(4)其他投资: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

6.3 加强项目招投标、竣工及验收管理

(1)基建项目实行招投标管理制度。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地原则选择供应商,防止内部操作,从根本上保证工程项目质量,致使管理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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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会计核算;项目资金;规范化管理

1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

1.1资金核算问题

随着国家对农业基本建设的投入不断扩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也日益增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有很大一部分单位的资金核算工作存在着问题,资金支出管理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能对国家对农业基本建设投入的资金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这样会极大影响国家投入的回报。资金的核算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核算账户混乱。农业基建项目按理来说是一个很重要很大的项目,所以理应和单位基本会计核算账户区分,在银行单独设立一个储存项目建设资金。一旦和单位基本账户混用,那么极容易出现农业基建项目资金被挪用、占用,不能第一时间了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信息和建设状况[1]。

2)资金会计核算科目设置不规范。虽然国家有相关会计制度对如何设置会计核算科目做了充分的论述,但是有些单位依旧不能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没有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级二级科目。如果会计科目不能具体反映项目的核算,那么使用者就很难得到具体建设的实际成本支出,项目核算非常残缺不完整。

3)财会人员对项目资金制度了解不深刻。财政部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解释通知中对项目资金的使用作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比如规定项目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不能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还有对预留质量保证金的规定以及收尾工程资金等诸如此类的规定[2]。实际上,很多单位的财会人员并不了解有这样的规定,这就出现了大量违规使用现金支出和滥用工程款的现象。

1.2“固定资产”科目设置不合理,其管理不完善

有的时候,有些单位建账会把“交付使用资产”中的一些内容计入固定资产,这就违背了会计制度的规定。有很多形成的资产在农基建项目竣工之后,总账中没有单位自用的资产,然而一般对这种没有形成单位自用的资产的监管和保护会少很多。

1.3申报缺乏财会专业人员的指点

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中的第一条就提到了,农业单位需要科学合理地管理农业基本项目的建设,做好工作人员的分工工作,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这样才能提高决策水平,确保项目审批落实通过。一般情况下,任何企业单位的一项决策通过与否都会涉及到财务方面的可行性,同样,农基建设项目的申报更是如此。实际上,很多农业单位的管理人员缺乏这方面的意识,财会人员并没有参与到项目申报的预算编制。如果财会人员缺少对前期研究的参与,那么很难为此项目构建一个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也不能从整体上很好地把握资金的流动性管理。

1.4农业单位财会工作者人才流失

虽然农业是我国的第一产业,但产业整体收入水平偏低,这就导致很多财会人员不会选择农业这个行业发展。这样一来,整个行业的财会人员不仅流失,优秀素质高的财会工作人员更是少之又少。

1.5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

无论什么企业,都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无论是以成文的形式还是不成文的形式,都要有一个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国家拨付大量的资金投入农业基本建设中,这就需要一个有效的内控制度对整个资金的运作进行监督,否则就会出现财务漏洞,这样农基建设不能很好地进行。前文中提到农业单位财会工作者越来越少,这也极易导致企业审核与记账都由同一个人完成。如果只注重建设项目本身,而不注重财务管理,也就不能很好地对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管理[3]。

2应对策略

2.1完善项目资金会计核算体系

项目单位应该完善项目资金会计核算体系,为项目专门设立专户管理项目建设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与此同时也要重视配套资金的核算,这样就能够更完整地进行项目资金的核算。

2.2合理分配岗位,职责分明

项目单位要建立机制,鼓励财会人员积极参与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全部过程。这样能够保证项目预算更准确,建立一个良好的资金结构,能够很好掌控整个项目流程。

2.3培养财会人才,提高财会人员业务能力

做好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基本建设项目中财会人员的基本素质。一个财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程度直接影响到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能否有效地进行。不仅财会人员自己要去努力进取,也需要单位定期组织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培养储备人才,不仅提高财会人员知识方面的认知,还有道德职业操守的提升。

3结束语

基建问题不仅仅局限本文所陈述的问题,人们还应继续在失败中总结经验,积累和发现问题,然后积极探索解决问题,这样才会让农业基本建设越来越好。

作者:邹敏芳 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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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新形势,各地政府不断加大投资规模,且大部分政府投资项目为一次性业主,财务人员一般由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兼职,造成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专业知识较缺乏,而基建财务涉及面广、时间长、专业性强、其会计处理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处理存在较大差别。财务人员对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处理直接影响到了基本建设项目总造价的准确性。现就近几年来我们在工程财务竣工决算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一、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建设项目财务核算未单独建账

根据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每个基本建设项目财务核算都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一建设项目,不论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但我们审核过程中发现,很多项目单位没有按规定单独设账,收入支出与单位基本账户一起结算,不利于整个项目的资金管理以及成本核算。如: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只通过“拨款收入”和“暂付款”科目来反映,项目的资金来源状况很难分清;另外资金存放在同一账户,项目支出和基本经费支出在同一账户开支,容易混淆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和单位正常经费支出,造成资金相互占用,不利于资金专款专用,不利于项目成本归集。如果一个建设单位同时承建多个项目,就更难对每个建设项目的成本进行管理和核算。

(二)财务建账不规范,会计科目设置不准确

有些建设单位虽然财务单独建账,但对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等建设成本核算,没有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明晰核算,这也是我们在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中发现的最普遍问题。如:1.设置的会计科目五花八门,有的使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收支项目进行核算,有的又使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收支项目进行核算。2.对会计科目的理解不够,造成科目之间窜户,不能准确进行会计核算和造价分析。如建设单位为该项目购置的电脑、办公桌及空调等,在“其他投资”科目核算,未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3.部分建设项目成本未按规定实行明细核算,对部分施工单位支付进度款未及时索取发票,直接列建安投资或挂预付工程款,与基本建设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不相符合。部分应进行往来款挂账的项目未挂账,造成后续的往来款不能及时清理甚至忘记清理。在审核过程中碰到最多的是对预收散装水水泥款、墙改费等一些预收性质的款项,在支付时直接记入“待摊投资”等支出科目,项目结束后仍未进行结算收回。4.部分建设单位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及年度结转,造成不能正确反映跨年度的建设项目总体投资情况,不能正确归集建设成本,最终造成不能及时准确提供基本建设财务报告,反映项目投资情况。

(三)项目支出审核不严格

因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若干因素的影响,财务人员实际只起到出纳的职能,失去了监督控制的作用。财务人员对项目支出审核主要停留在表面上,只审核经办人及领导的签字是否齐全,对于手续的完备性审核不到位。如工程款的结算是否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计程序,设备的采购是否履行了相应的采购程序,收款单位和合同主体是否相符,发票是否规范,是否在建设项目范围内支出,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支出是否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等。

(四)财务人员与项目管理人员之间缺乏沟通联系

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和工程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如果二者之间沟通脱节,会计的监督职能就无法正常发挥。在我们竣工财务审核过程中,对很多费用内容、费用归属等,会计常常是一问三不知,殊不知缺乏沟通联系不仅会造成成本核算不准确,还可能会造成重复支付。如建设单位代垫支付的费用应是施工方承担,在财务审核过程中没有与项目管理员沟通,直接记入“待摊投资”的科目,虚增建设成本,流失国家资金。

(五)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支出不规范,控制不严格

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丽财建[2009]295号《关于加强市直基本建设预算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核算,对建设单位管理费应实行“总额控制,据实列支”。有些建设单位建设管理费存在费用开支不合理,超概算较多,造成建设成本被挤占;有些建设单位不按规定使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结算票据不规范及支付依据不充分;有些建设单位(非国资营运机构)未经财政部门批准,在项目竣工后按结余部分的20%内计提节约奖,虚增了建设成本。

(六)项目建设中资产管理及竣工后资产交付使用手续不健全

有些政府投资项目采用代建方式,建设单位在代建过程中,没有对购入的资产进行核实登记,造成资产实际购入和财务入账不相符。在项目完工移交时使用单位直接使用,双方没有做好固定资产盘点和办理交接手续,造成资产不能如实反映,若有短缺责任不明确。有些已办理竣工验收的项目,由于账务核算不规范或未完整核算项目总投资,导致建设单位不能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的相关交接手续办理,形成账上资产不完整,时间久了就无账可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七)项目竣工后财务决算办理不及时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大部分建设单位注重项目的建设过程,但项目建成后往往不能对建设项目各类档案及时进行归集整理,不能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还有一些建设项目在投入使用几年后仍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移交手续,造成国有资产反映不真实,不便于资产管理。

二、完善建设单位基建财务处理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重视财务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在重视争项目、争建设、争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对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进行“两手抓”,使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规范款项的支出。只有领导充分重视,相关的项目管理人员才会更加配合,协作才会更密切,手续才会更完备,会计人员的工作才会更顺心。

(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内部控制是现代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障资产的安全性、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经营效率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在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中,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独立建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重点对组织结构、职责分工、授权批准、会计记录和资产保全等方面进行设置,实现单位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做到岗位职责明确,不相容岗位相分离;明确业务流程,做到按章办事,减少经办人之间的相互推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能够加强各方面的内部牵制制度。

(三)加强相关人员培训,特别是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提高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特别是账务处理,其根本还是业务水平和责任心问题。建设单位应尽量选择有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会计人员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工作,并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会计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只有会计人员熟练掌握《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才能正确处理各种财务事项,真正做好账,理好财。

(四)建设单位应加强代建项目资产管理,对购入的资产进行核实登记,确保账实相符

对交付使用资产时发生的盘盈盘亏,建设单位应当进一步查明原因,明确相关责任并作相应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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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有投资平台;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

一、基本建设会计的必要性

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拨款、自筹资金、国内外基本建设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和再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有关工作,本文主要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论述重点。基本建设会计是应用于基本建设领域的一种专业会计,是会计的重要组成部份。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为依据,运用专门的方法对基本建设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的、完整的、系统的核算,提供全面的、真实的会计资料,并进行分析和监督。

二、国有投资平台公司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意义

第一,基本建设会计能加强基本建设经济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为了有计划的进行基本建设、合理运用基本建设资金,提高基本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就必须充分发挥基建会计在基本建设经济管理中的核算和监督作用。

第二,基本建设项目核算是否正确和规范,将直接影响政府决策和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

基本建设会计是专门核算投资平台公司以财政基本建设拨款和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及其他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新建、扩建和改建等项目的基本建设工程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基本建设会计要通过编制相关项目计划、建立合同档案、支付工程款项、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等各个环节参与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因此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工程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决算的编制将影响政府的决策及财政预算。

二、国有投资平台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对基建项目建设及核算认识不足

部分会计人员对基建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等不够熟悉,对基建项目的具体情况不了解。存在凭借经验处理基建项目会计核算,不能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核算,不认真审阅安全评价报告、环境评价报告、立项批复、项目合同等现象,因此经常导致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分类与概算、立项的项目分类不相符,直接影响到竣工决算。加上单位领导或会计主管重视不够,监督和考核不严,使得基建项目会计核算经常存在问题。

(二)施工程序不规范,竣工结算不合理

目前,部分建设单位迫于政治任务或者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认识不够或是没有认识,没有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基本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没有执行必要的基本建设程序,致使造成“边设计、边勘探、边施工”的三边工程,以及超计划、超面积、超概算的三超项目。部分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范围获得批准的基建计划就开始设计和勘探;有的单位建设资金根本得不到落实,资金实施计划便早已出台;有的单位的工程项目未经批准,就动工兴建;有的单位施工队伍包工头自行进行工程结算、收款,而不是由施工单位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收支,统一核算;有些基本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不能定时与施工队伍核对往来账目;当然,工程发包层层转包的情况也很普片。

(三)会计科目设置不全,会计核算不规范

有的公司未设置基建帐套,还以企业会计准则设置科目进行核算,即使有的公司设置了基建帐套,但仍未按立项批复设置核算项目,造成日后会计查询、准确提供各项财务数据及竣工决算困难。会计核算中,主要存在不安项目归集工程投资、待摊投资不分项目工程结算后不及时对账并投资工程成本及不及时竣工决算等。

(四)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及项目核算有待加强

1、货币资金的核算和管理问题。有的单位大量使用现金结算,而且不通过“银行存款”账,直接开出现金支票,不能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过程;一些单位违规出借资金,大规模举债,形成结存大额的货币资金,同时又要承担借款利息,导致建设成本增加。

2、多头挂账问题。对各施工单位的债权债务多头挂账,因没有及时核对已办理结算的工程款,而出现重复付款。

3、财务公开问题。有的基建会计由单位某一部门的会计兼任,业务不熟练,给基建帐目公开造成了困难;有的基建帐目没有单立,和单位的其他帐目混在一起,无法据实公开;个别单位领导或单位基建的具体负责人在基建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特意不公开基建帐目;个别单位即使公开了帐目,也没有明细帐,失去了帐目公开的目的。

4、福利发放的问题。建设单位人员来源构成较复杂。工资福利发放,有的由主管部门或其二级单位发放,有的是暂时借用有关单位人员按年进行结算返还,这样容易导致实际报销中少数人员有重复发放考勤奖、电话补贴、过节费等现象,增加了工程成本。

5、工程科目设置不安立项批复设置,导致工程项目投资核算不清晰,造成竣工决算工作繁重。

6、竣工决算问题。有的建设单位,在工程完工后不及时或者不进行竣工决算,因此造成工程成本无法核定,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结算,账面工程成本及基建拨款无限增加,有的建设单位甚至将市政基建项目转入“固定资产”。

(五)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

由于建设单位会计管理制度和监督办法的缺失,导致会计监管无章可循。一些基建单位在思想上不重视财务管理,只注重完成任务,造成监督约束机制失控,致使基本建设许多财务行为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内部审计部门往往重视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但由于担心严格的审计会影响以后建设项目的拨款,因此,对基本建设的财务审计并不重视,缺乏对地方财政拨款、合作资金以及其他资金等建设资金的去向以及效益的审计监督,给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创造了机会。

三、规范国有企业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建议

针对目前国有企业在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多年审计工作的经验,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认真宣传基建会计核算的法规,提高基建会计人员的素质

加强基建会计人员对会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基建会计人员的素质

会计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了基建会计核算的全面与否、准确与否。因此,单位要严格要求,加强考核,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基建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1)提高基建会计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2)提高基建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会计人员及时学习和掌握新的基建法规,学习先进的财务管理方法和财务处理方式,尤其是基本建设项目方面的相关会计制度和规定。如《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等等。同时,要结合单位实际、各工程项目实际,进行具体分析和研究,以达到理论与实际结合的效果,让基建会计人员不仅熟悉,而且能够运用相关法规政策。

(二)规范基建程序,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1、规范基建活动的行为

为了避免基建活动无章、无规开展,必须确保基建活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不和签约单位设立的“项目经理部”或者工程转包者发生经济上的往来;此外,计划外的基建项目应顶住领导压力,不予付款。

2、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因此,要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给单位提供决策参考。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历年投资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承包合同等。对于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三)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规范会计核算,首先要求基建单位财会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和单位会计核算实际,设置完整规范的会计科目。然后还要关注项目的合法性,要把最后批准确认的基建投资计划作为基建财务筹集资金、使用资金及会计核算的依据;如果项目不合法,则应停止支用基建款项,等办理合规合法手续后才可以支付基建款项。

所有基建经济活动都要有文件及合同,合同条文应是合法的,会计部门应留有所有订立的合同的备份,以便付款时监督确认,严格控制付款关口,以避免出现基建支出违规的现象。此外,基建单位会计人员应及时清对与各单位的往来账,定时向往来单位会计部门进行往来账对账,保证所有预付款项均由签约单位进行管理。会计人员每半年或一年与施工方核对往来款项,并加盖双方财务章加以确认,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四)严格资金支付程序,健全资金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大多属于分包或转包工程,涉及分包、转包的施工企业少则1、2家,多则3、4家,各种关系比较复杂。如果不理清与施工企业或分包商的关系,难免会造成付款失误等问题,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基建会计部门应制订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核算具体流程,规定资金支付的统一办法和程序。支付款项时,必须要有相关人员签字认定的付款手续,并要有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最后由财务负责人确认后方可付款。

要完善基本建设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专户存储的原则,全面清晰地了解建设资金的来源和支付情况;及时与开户银行核对存款和贷款数额,对未达账款项进行核实,若有差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处理;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对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款项,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杜绝资金拆借行为,向金融机构贷款要“统借统还”。

(五)搞好基建审计及内控工作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验收后,会计人员应做交付使用资产入账处理,并将该项目封口不再发生费用,及时送交相关审核部门予以审计。基建会计应定期把项目资金的支付情况汇成表格交于单位纪检部门和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经常对建设项目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与审计部门联手,深入到基建的每个环节,对基建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要定期审查建设单位工程结算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等资料,对于与工程投资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在项目成本中列支,加强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和监督,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总之,基本建设会计在项目工程的运作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基建会计核算做到科学规范,不仅有利于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而且能保证建设资金的有效利用。国有投资建设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完善基建项目会计核算:认真宣传基建会计核算的法规,提高基建会计人员的素质;规范基建程序,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严格资金支付程序,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搞好基建审计工作。相信通过这些措施,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将越来越科学规范,基建会计核算质量将进一步提高,单位的各项基本建设投资效益将逐步实现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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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桂祥.关于国企基建财务管理的几点体会.集团经济研究,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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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10-132-02

基本建设审计是消防部队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公安消防部队基本建设审计暂行规定》要求,凡是有基本建设活动的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各单位以及利用各种资金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接受审计监督。《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武警消防部队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无论投资来自何种渠道,无论规模大小,均必须接受审计监督。”《公安消防部队基本建设审计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投资金额部消防局40万元(含)以上、总队级单位30万元(含)以上、支队级单位20万元(含)以上、大队级单位1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本规定实施审计监督。”上述规定对消防部队开展零星基本建设审计提供了依据,但这些规定比较笼统,缺少一定的审计流程,对关键控制点的审计形式、审计配合、职责分工、底稿记录与复核、资料归档等实际操作不明确,在实际运用中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审计质量也得不到保证。为此,笔者结合消防审计工作实践,选取了一些关键环节来构建消防部队零星基本建设审计流程。

本文所讲零星基本建设,是指消防部队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内的零星项目。如果达到招标或者政府采购要求的,还需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基本建设审计相关规定,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审计。

一、合同(预算)审计流程

1.项目执行部门(经办人)报审:经办人在审计人员指导下,填制《基建项目合同送审表》(见表1),提供完整送审资料(表内所列),并履行审核审批手续。

2.财务部门审核:就经费来源及到位情况,经费预算及列支渠道提出审批意见并签署姓名与日期。

3.后勤部门审核:对项目立项手续完备情况、经费保障情况等提出审批意见并签署姓名与日期。

4.审计部门审计:(1)审查内容。参与直接审计的审计员重点审查:工程立项的审批权限是否合规、审批手续是否完善(单位办文、会议记录等)、经费是否纳入预算(或计划)、资金来源是否落实、施工单位的确定是否符合规定、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上报预算(施工图纸)是否合理、拟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完整,(2)出具审核意见。审计人员根据审计情况编制《基本建设审计工作底稿》(合同审计类),记录审计过程与结果,审计部门负责人对底稿进行复核,在此基础上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书,审计部门负责人在表内签署审批意见、姓名与日期。

5.单位领导审批:按照本单位审批权限管理相关规定,单位领导提出审批意见。

二、结算审计流程

1.项目执行部门(经办人)报审:经办人在审计人员指导下,填制《基建项目结算送审表》(见表2),提供完整送审资料(表内所列),并履行审核审批手续,经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将结算资料提交给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2.项目执行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对结算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审批意见并签署姓名与日期。

3.单位领导审批意见:对项目送审结算进行把关审批并签名。

4.审计部门审计。(1)受理。审计员接到单位领导批准后的结算资料后,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审查内容有:结算资料是否完整(包括前期合同审计时所有资料、工程结算书、变更记录、工程图纸等基本审计资料),内容是否真实,签章手续是否完备,工程竣工结算书是否按合同相关要求编制,及时提醒相关部门补齐缺项、漏项资料,初步审查通过后,审计部门受理。(2)组织审计。审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进入施工现场就地审计,审计应在合同(预算)审核的基础上注意:结算资料的完整性;预算的控制情况;深入施工现场勘测;注重合同条款的履行、预结算对照、额外增加的工程量、隐蔽工程量等审计。现场审计工作量一般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3)报告审计结果。审计部门根据结算审计情况编制《基本建设审计工作底稿》(结算审计类),记录反映审计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建议,审计部门负责人对底稿进行复核,在此基础上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书,并将审计意见书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签章前)报送领导同意后签章。而后,审计部门通知项目执行部门(经办人)签收审计意见书和审计报告。

三、审计资料归档流程

1.项目基本审计信息登记。结算审计完成后,审计员应对项目基本审计信息进行登记(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资金来源、合同金额、送审金额、审减金额、审定金额及主要审减原因等),填制《基建项目结算审计统计表》。

2.归集整理、形成档案。结算审计完成后,审计员应对审计项目的资料进行归集整理,形成审计档案。应将合同审计、结算审计查看的所有资料,经办单位送审的相关表格(复印件),审计员填制的表格和底稿,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等资料,按照逆审计顺序编制《基建项目审计档案目录》,做好审计资料的归档。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