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合同管理方式

合同管理方式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17 10:07:02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合同管理方式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合同管理方式

篇1

一、做好合同分析

企业合同条文多如牛毛,不仅合同条文杂乱而缺乏体系,就连合同文件也常常杂乱无章,所以很多管理人员都不愿意认真阅读企业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文是合同管理的第一步,如何有系统有效率的阅读企业合同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能够确保合同分析的有效性。本文仅就如何分析合同内容,简单介绍几个步骤如下。

1.区分出程序合同与实体合同。所谓程序合同是指当合同发生争议时,合同中约定有关如何处理争议的相关约定,例如合意管辖、仲裁条款、证据合同、争点合同、仲裁前置程序、合意鉴定机关等,这些约定发生程序法上的效力,故称为程序合同(陈勇强,张永波,2000)。而实体合同是指发生实体法上效力的约定。区分程序合同及实体合同的目的在于所适用的法律与法理皆不相同,故分析合同内容时应区分清楚。

2.从实体合同中区分出主合同与从合同。从实体合同中还可区分出主合同及从合同,所谓从合同是指从属于主合同或是担保主合同债务的合同,如果主合同关系不存在,从合同关系也一同消灭。有关从合同的约定有押标金、差额保证金、预付还款保证、履约保证、保留款保证、保固保证、人保、法定抵押权、权利质权等约定。常有人将从合同约定与违约金约定混为一谈,应予注意(胡季英,关柯,李忠富,2004)。

3.从主合同中区分出合同责任及侵权行为责任。从主合同关系还可以区分出合同责任及侵权行为责任,所谓侵权行为责任是指有关劳安、工安、邻损等责任的约定。而合同责任则指工期、货款、合同变更、品管等有关企业制造与付款的相关约定。

4.从主合同中分析有几种合同要素及彼此间的关系。企业主合同是承揽合同、买卖合同与雇佣合同的混合或并立的合同,故在阅读企业合同时应清楚区分合同要素,并了解合同要素间的关系及合同发生漏洞时法律适用的问题。

二、合同管理的综合化创新

1.确定应办事项。企业合同的内容、厚度、重量可说是十分复杂。企业合同虽然又厚又重,但是其中图说及合同规范就占了绝大部分,谈到合同当事人间权力义务关系的条文并不多,而且很多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再加上企业合同承揽人独立性原则的性质,必须于承揽人依约排定工项间的逻辑关系及进度后,才能确定定作人的应办事项,所以企业合同充满漏洞是可以预见的。当定作人及承揽人签订企业合同,并由承揽人依约排定施工计划后,双方应进一步协商具体的应办事项以补充合同的漏洞,其中包括具体的事项、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条件、由谁履行等内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应办事项后,应制作成合同网图,将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网图的方式展示出来,以便于管理。

2.合同变更。有关于合同变更的合同管理有两点是要特别说明的。首先是合同变更需要符合四种原因之一:单方变更、合意变更、裁判变更及法律变更等。尤其是单方变更及合意变更,企业必须仔细分辨定作人有关合同变更的表示是“合同变更的要约”或是“合同变更的意定形成权”( 徐金梁,陈玉珍,2007)。其次是合同变更成立后,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改变,变更后的法律关系应表现在网图上,并再度确定变更后合同双方当事人间的应办事项。

3.保全合同权利。所谓合同权利的保全是指,为满足法律规定权利行使前应完足的要件所采取的行动,例如:违约的催告、指示不当的告知、即时检查义务、抗辩权的行使等。另外,需要落实采证工作。国际上某位知名索赔专家在被问及索赔成功的三大法宝时,曾幽默地回答:第一是记录,第二纪录,第三是记录。采证工作说穿了只有两个重点:第一是抓违约、第二是提损失;所谓抓违约就是紧盯业主是否违约,就像是警察躲在暗处抓交通违规一样,一遇业主违约想办法纪录下来,只要各企业人员捉到业主违约,应计点奖励,记录不是漫无目的的纪录,是有重点的在记录,企业人员必须了解熟悉业主的应办事项有哪些,并且时时注意业主是否依约履行;所谓提损失就是要证明自己因为业主违约而受有多少损失,提损失是个很不容易做而且辛苦的事情,必须将损失的证明有系统并且简而易懂的呈现出来。

4.分包管理。分包管理是总包管理的延续,基本上应符合“Flow Down”、“Pay When Paid”与“Back To Back”三项原则,企业建管理的角度来看“Pay When Paid”与“Back To Back”同为“Flow Down”的派生原则,其意义在于总包管理与分包管理彼此间作业流程具有一惯性(即Flow Down原则);简单的说就是业主要求做什么,企业就通过合同要求分包厂商做什么(即Back To Back原则);业主何时付钱,企业就通过合同何时付分包厂商钱(即Pay When Paid原则);所以分包管理的唯一原则就是总包合同风险完全移转至分包合同,其中包括发包时工料要分开、企业分包之管制、以进度为中心安排精致的履约保证制度等(陈通,任明,宫立新,2007)。

总的来说,企业创收有三大支柱:一是索赔、二是企业变更、三是调价公式。这三大支柱的实质就是合同价格外的收入,做好合同管理是确保这三大支柱得以实现的基础,本文试图从宏观的角度讨论企业该如何全面的做好合同管理,希望有助于企业摆脱传统错误观念,唤起企业的求偿意识。

参考文献:

[1]陈勇强,张永波.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组织模式的探讨[J].中国港湾建设,2000年第3期

篇2

中图分类号:TU5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4-0160-01

前言

最近几年来,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国内也在不断地探索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理论,与此同时,工程界也逐渐意识到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然而对其注重程度还远远不够,管理水平与国际惯例的需求也是存在很大的差距。所以,加强对项目经理部各层次的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等工作,让他们从根本上意识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地对建筑工程的项目合同管理所出现一些疑问和对策进行深入地讨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在整个项目管理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合同是项目管理的中心,合同就是一种规章制度,任何一种施工建设项目的施行,都要有一个标准法则作为首要前提。所拟定并实施的合同条例,使得承包商和业主享有对建设项目实行情况的调控权力,可对项目管理建设组织的内涵功能进行规范。第二,建设合同保确保了承发包两边权力的发生和责任的完成。合同明确规定了承发包两边的责任与义务,而且承发包两边有必要进行切实地实行。第三,合同是公正处置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一些争论问题的法律依据。建设项目复杂性较大,很多人会参与进来,会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在这一过程中,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分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等必然会发生各种问题争论。因而,合同是公正处置施工建设过程中各种问题争论的一种法律依据。

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合同管理应的依据是法律,以合法为前提。只有合法的合同才是有用的。合同管理应拟定出合理、科学的合同管理计划,并且要编制出更具实践性的合同条款,在实践中也要切实地落实这些原则。合同管理要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能够在第一时间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的保证参建方的经济利益。

3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一般特点

建设公司不同于其他公司,建设公司的复杂性较强,参与人数较大,会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建设工程项目又缺少安稳性,会受到来自气候、环境、材料价格、项目内部各有关利益者等多种不同的外部要素的影响,所以建设公司的不确定性程度也非常高;建设工程项目方针较清晰,具有多年的经历,建设工程项目较其他技术开发项目而言,其既定目标较安稳。中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一般具有以下几种特征:

3.1 投标承包方式的竞争性

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要求,建筑施工公司的业务大多数都是经过投标竞争的方式得到的。所以就会面对很多的竞争者,很多建设公司都是依靠低价竞标方法获取一些工程业务。

3.2 生产经营任务的不稳定性

这种取得业务的方法来源于竞标的方法,也就使得建设公司经营生产任务非常的不稳定。一方面,公司的中标概率,和公司的各项实力有着紧密的联系;另一方面,也与投标战略、把握的市场信息有着很大的关系。所以,项目的中标会存在较大的偶然性。

3.3 管理环境的多变性

建筑施工大多为露天工作,其要经历日晒雨淋,所处的环境较差,与此同时也会受到来自气候、人文、政策等多方面的影响。而且建设施工的管理者要根据不一样的投资方,采取不同的项目管理模式,不同地区的政策也需要对应地使用不同的管理方式。

4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4.1 实现工程造价改革,量价分离、市场定价是理顺招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关系的前提

工程造价需求对动态管理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施行预测和动态管理。自1990年开始,我国就开始借鉴国外的工程造价管理方式,将竞争机制进行引进。招投标承包的推广也终结了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程建造分配的格局,竞争机制也就成为了一种工程建造管理的重要形式,这也是标志着我国的建筑行业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

最近几年来,关于工程造价的操控和确定也已经成为了工程招投标和施工两个阶段的重点进行招投标的,这就也就意味着需要增强了施工单位的竞争力,才可以确保了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在工程建设施工的过程中,价格控制目标主要以合同约定为准,工程施工内容也有必要以合同约定为根据,对于施工的质量、造价和工期都要进行很好地掌握。

4.2 明确合同管理分工,权责分明

项目成本管理的基础就是合同管理,项目的其他任何管理都必须以合同管理作为主要依据,施工中的技术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根本和关键,同时也是制定施工质量管理、规划制定的重要依据之一,所以,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的作用和位置业就决定了在项目施工办理中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在进行施工管理中所存在的两大难点问题,在项目管理中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是相辅相成、彼此制约的。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如果才采用的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所处的视点的不一样,因而在施工中表现为不一样的特征。

4.3 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也是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十分常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带来一些索赔事件,因此在合同签定之后,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也需要由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动态管理,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掌握:

1.注重现场签证。在依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避免过早、过量地签证,尤其是分外慎重合同变更时所进行的补充协议的签证,签证有必要依据有关合同条款进行权衡,起到一定的制约性作用。

2.及时地记载、搜集项目工程所用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进度计划、技能说明、标准等),对合同变更要进行仔细地审阅与剖析。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合同变更也要和提出索赔做到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两边达到一致之后,方可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索赔,就是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形成的损失,而出现工期索赔和停窝工索赔等。出现索赔事情发生后,要做到第一时间以合同约好的方法告诉发包方的相关领导,同时提交索赔依据需求发包人予以签字承认,作为日后该项费用结算做必要的准备。

4.严格执行定额标准,如果出现了未对定额标准进行规定的情况,就需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或者可以参考相同类定额的相关规定进行一定的补偿。

4.4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准则上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合同管理准则,相关的法律事务组织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制定,并且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各项合同管理准则,包括分类专项管理、授权委托合同、归口管理准则、审查准则等。并将一些特殊的合同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直接办理,依据有关法规清晰地制定出合同管理组织和人员的责任。

结语

综上所述,要在高度重视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入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要在实际工作中探究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窍门,寻觅新方法,合理地处理新问题。合同管理不再是简略的约定、许诺等内容,更是一种全方位、全过程的科学管理方法,项目施工公司也要对合同进行更加有效地管理,不断地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才可以确保项目的正常施行,进而可以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篇3

当代社会,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会涉及到人力资源、设备或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一系列业务往来,这些环节都是依靠合同为链节,以达到规范双方约定及履责的目的。合同签订以后,便形成法律效应,合同签订双方必须按照合同内条款履行应尽义务和责任,否则,视为违反合同签订,企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由于合同签订涉及众多法律条款和双方约定条款,如果企业未能重视合同管理,在合同签订时不能及时发现其中隐藏的法律风险,往往对企业经济效益造成很大的损失。现代企业管理中,合同签订带来的法律风险是普遍存在的,因此,企业必须重视日常的合同管理,提高自身法律风险识别能力,以科学、合理、高效地控制合同风险,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电力市场改革以后,电力企业步入市场经济,其生产经营活动必然要遵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因此,电力企业业务往来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合同签订,面临不同的法律风险。为了避免因合同签订带来的法律风险,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注意合同法律风险识别,并认真制定相应解决对策,保障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识别

(一)签订合同前的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合同签订双方的职业道德素养、法律意识、企业资质、企业履约能力等,都会影响合同本身的签订风险,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对方企业自身问题上。因此,如果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对彼此都不了解,一方没有履约能力,或者主体资格欠缺,合同即使签订,一方缺乏履约能力,合同将会被迫终止,无法继续履行。甚至有的企业缺乏职业道德,为从中牟利,利用法律漏洞制定合同陷阱,也会产生合同纠纷,导致合同终止。

(二)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

合同签订中产生的法律风险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签订形式是否正确,二是合同内条款是否合法合理。首先,需要认清双方签订的合同形式是否正确,如果一些合同形式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立即终止签订,避免给企业造成损失;其次,要特别注意合同条款内容,认真阅读、研究合同内每一条款细则,检查条款内容有无纰漏,有无漏洞,有无存在歧义,是否合法合理等,如若发现问题,立刻停止签订,要求对方改正。

(三)合同履行时的法律风险

在合同履行期间,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以为事件,导致对方企业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责,如对方企业故意违反合同规定、对方企业经营不善破产倒闭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对方企业突然失去履约能力,这些都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企业应加强合同履行时的日常管理力度,随时关注对方企业的经营变化,包括对方企业的财务状况、债务偿还能力、经营管理能力、企业发展状况等,时刻关注企业履约情况及发展走向,发现问题及时做出应急反应。

二、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合同管理重视程度,提高合同法律风险意

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是每个企业必须重视的内容,特别是对于步入市场经济体制较晚的电力企业,提高自身规避法律风险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为此,企业要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断改进合同管理方式,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同时,企业应对合同管理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其法律风险意识,并不断提高其法律专业能力,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学会辩识合同中隐藏的法律风险,保障企业自身的法律权益。

(二)合理构建合同管理体系,完善合同日常管理制度

构建合理的合同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强化合同管理能力、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根基。合同签订对于企业良性经营发展至关重要,甚至关系着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企业有必要健全完善合同管理体系,设立核心管理机构,与各部门紧密联系、相互配合,保证合同管理全面、统一、高效。同时,企业还要不断完善合同管理相关制度,以科学合理的管理条例为基础,细化合同日常管理工作的每一项职责。

(三)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全面跟踪合同签订相关问题

合同管理涉及到法律法规,合同法律风险辩识和规避工作,在企业合同管理中,普通非法律专业职员是无法胜任的,因此,为避免企业合同管理中带来的法律风险,企业需要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全权负责合同签订相关法律问题,从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问题,到合同签订形式及签订时的条款拟定,再到最后的合同履行,全面跟踪合同管理相关工作,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规避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结束语

现代社会一切以法律为基础,现代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遵守法律规则的同时,必须重视随处隐藏的法律风险。合同签订产生的法律风险普遍存在,也最容易被企业忽视,现代企业必须认清当前企业管理形势,重视合同管理,注意法律风险识别,并制定科学有效的解决对策,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张玉翔.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J].职业时空,2007(15).

篇4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2)06-017-02

项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PMC)是目前国际上流行的管理模式,即由业主聘请管理承包商作为业主代表,对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及设计、采购、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管理。在PMC模式下,业主仅需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决策,绝大部分的项目管理工作都由PMC承包商来进行。由于PMC承包商从初期就参与项目,因此可以对项目从全局的角度进行设计优化和技术经济比较,从而达到项目寿命期成本最低;在完成基础设计后,通过合适的方式招标,可以加快工程建设的工期,为业主创造最大程度的效益。

建设部在建市[2003]30号文《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明确,要积极推行工程项目管理承包模式,这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的必然要求。由于项目管理承包(PMC)在我国尚处起步阶段,实践过程中难免出现种种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一直都是大家讨论的热点。因此,本文在研究PMC模式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探讨在PMC模式下,业主如何有效地实施合同管理。

1 关于PMC模式的基本内容

1.1 PMC的概念辨析。根据《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中的规定:我国的PM/PMC的主体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其提供的产品为“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PM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一般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PMC则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等工作。

同时《指导意见》还规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这就意味着PMC模式在我国只属于“型”的工程咨询,即PMC不承包工程,在施工中监督承包商对承包合同的履行。

这显然与国际上对于PMC的定义范围有所背离。国际上的PMC原意为项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其业务范围与PM模式相仿,但在工程合同链中的地位与PM模式截然不同。如果说PM模式的主旨是作为第三方的“服务”,那么在PMC模式中,其主旨就是作为工程主要参建主体的“承包”。PMC组织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再与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PMC合同是工程合同链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从事PMC组织不再是独立于业主与实际承包商之外的第三方责任人,而是需要保证业主提出各项指标得到完整实现的主要负责人。

国际上的PM与PMC相比较,PM的咨询管理应用更为灵活,根据业主的不同需要,PM可以从责任范围最小的“只对业主提供项目咨询服务,由业主自己管控整个工程”,到责任范围极大的“全程业主,对工程进行监督控制”。而PMC模式本身就是一种工程总承包,主要适用于业主希望将大部分费用风险和工期风险转移给承包商,并且业主只对工程进行较少控制的工程。

1.2 PMC的类型。按照国际惯例,同时结合国内PMC现状,我们可以将PMC模式分为三种类型:①代表业主管理项目,同时还承担部分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即EPC模式)工作,这种模式对PMC来说风险较高,但相应的利润、回报也较高;②作为业主管理力量的延伸,管理EPC承包商而不承担任何EPC工作,这是我国目前工程建设领域中常用的模式,也是本文重点介绍的部分,这种PMC模式相应的风险和回报都较上一类低;③作为业主的顾问,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未完工作及时向业主汇报。这种PMC模式风险最低,但回报也低。

1.3 PMC的工作阶段和内容。根据国际上普遍流行的项目阶段划分方式,可把PMC项目分前期阶段(即定义阶段,指详细设计开始之前的阶段)和实施阶段(又称EPC阶段,即设计/采购/施工阶段)。

前期阶段包含了详细设计开始前所有的工程活动,该阶段工作量虽仅占全部工程设计工作量的20~25%,但该阶段对整个项目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0~90%,因此该阶段对整个项目具有重大意义。在项目前期阶段,PMC主要负责以下工作:项目业主选案的优化;对项目风险进行优化管理,分散或减少项目风险;审查专利商提供的工艺文件,提出项目统一遵循的标准、规范,负责组织或完成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和总体设计;提出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投资估算;编制EPC招标文件,对EPC投标商进行资格预审,完成招标、评标等相关工作。

在项目实施阶段,由中标的总承包商负责执行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PMC在这个阶段,代表业主负责项目的管理协调和监理作用,直到项目竣工。主要负责以下工作: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向业主移交项目全部资料等。

2 我国PMC模式下的合同关系

在我国目前工程建设领域中常用的PMC模式中,业主、项目管理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三方构成一定的合同关系。其中,业主与项目管理承包和施工承包商分别签订合同,而项目管理承包商与施工承包商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项目管理承包商只是代表业主来管理和监督施工承包商的工作。

通常,业主和管理承包商之间签订带有风险激励的合同,以使PMC与业主的利益一致,并共同承担风险。其中PMC承担以下风险: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投资控制目标、项目工期目标、现金流量目标。

业主与施工承包商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由施工承包商承担技术风险、经济风险、完工风险等。通过上述合同安排,业主由传统方式下承担项目建设期的全部风险,转为承担部分风险。

3 PMC模式下的合同形式选择

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模式有很多种,有固定价格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一般来说,业主在选择合同模式时,通常会考虑如下几个因素:工作内容、工作量及项目最终交付成果的确定与否、业主合同管理成本的大小、承包商与业主对风险分担的理解等。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作量和最终交付成果比较明确、实施风险较高的项目,在这种合同模式下,业主的合同管理交易费用最低,执行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固定单价合同则适用于工作量不确定、但执行风险较小的项目,相对而言,业主的合同管理成本较高;可调价格合同的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做了分摊,业主承担通货膨胀的风险,而承包商承担合同实施中实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因素等的其他风险。可调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由于合同中列有调值条款,所以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项目较适于采用这种合同计价方式;而对于工作量不确定、最终交付成果不明确、实施风险较大的项目,则应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这种情况下,业主的合同管理交易费用较高,且必须自行承担实施过程的大部分风险。

PMC合同属于委托合同,评定PMC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好坏的标准不仅要考核是否节约了建设投资,而且要考察项目管理活动的成效。因此,PMC合同通常采用“成本+酬金”的计价方式。该类合同一般对于PMC工时等方面的成本花费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支付。另外,业主可在合同中定义一些里程碑,承包商每完成一个里程碑,将从业主那里得到一部分酬金作为其利润。另外,为鼓励PMC承包商工作的创新性并鼓励其费用节约,一般在与PMC签订的合同中均有奖励和罚款条款。对于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如提前完成工程或有重大的投资节约并且在项目投产试车考核合格后将得到相应比例的奖励,反之将要对其进行罚款。该类合同有益于在PMC与业主之间形成真正的双赢关系。PMC将有机会根据其在项目费用、进度、装置性能及实用性等方面做出杰出表现而赢得酬金和奖励。

4 业主应加强对PMC合同实施管理

由于PMC合同是成本加酬金合同,很多费用采取实报实销的形式,因此业主应加强对PMC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管理,控制人工时、差旅等费用的合理发生,进而控制项目的总体费用,是业主进行PMC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4.1 择优选择PMC承包商。业主成功选择综合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信誉好、业绩多的、有丰富项目管理经验的优质PMC承包商,这是业主后面顺利实施PMC合同管理的前提条件。因此,业主应充分调动国内外市场资源,鼓励竞争,对PMC承包商评估时可采用技术上可行、评估价格最低的方式,这样可以确保选择到技术可靠、费用最省的承包商,为业主节省项目建设投资;最后,合同谈判的重点应集中在PMC承包商提出的合同偏离,通过严格而周密的合同条款来规避风险;合同签订阶段,业主可以要求要求PMC承包商提供履约保函或母公司担保,以转移业主的管理风险。

4.2 重视PMC合同管理界面。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业主必须在项目上设立专门的界面经理,负责有效妥善的处理业主、专利商、项目管理承包商、设计承包商、施工单位和其他第三方的界面关系。对于PMC合同,业主应在合同中合理界定好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的范围,如果界定不清、处理不当,就会对项目管理产生阻力,引起不同合同在工期、质量、技术上的矛盾和冲突。因此,业主必须重视合同界面管理。

4.3 重视对PMC合同价格的跟踪控制。PMC合同为成本加酬金合同,除对PMC承包商的实际费用(人工时、差旅、办公杂费)等实报实销外,再向承包商支付称为酬金的费用。

4.3.1 业主对PMC成本部分的控制。业主在PMC合同签订时,应将项目总人工时数和预估费用作为PMC人工时控制的总体目标,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实时予以修正更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PMC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先得到业主的批准,在实际派驻之前其工作内容、办公地点、人员级别、适用费率、估计工作起始时间等,业主与PMC承包商应事先达成一致。在派驻到项目组之后,由项目经理根据其实际工作小时数每月核算,进行动态控制,这样才能从源头上真正控制人工时的有效利用。在项目总体费用达到临界值时,业主有自由裁度权对人工时进行缩减。在这个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与各项目组紧密配合,从总体上把握并时时预警,使之不超过总人工时数及预估费用。

对于加班人工时和差旅费用,业主在合同谈判阶段,双方应对差旅政策、出差人工时计算、差旅补助等问题达成一致,以避免执行阶段双方的理解不一致;另一方面PMC承包商的加班和差旅应得到业主的事先批准。

对于办公杂费,业主应要求PMC提供联合办公室和必要的办公管理,费用由业主进行实报实销。这部分费用由于是杂费,包括办公室租金、网络接入、电话费用、办公用品等,经常不被人重视,但实际可占PMC合同总费用的5~6%。在对这部分费用进行管理时,业主应注意与PMC承包商在合同签订前商谈一致,做好界面划分,如哪些项目是实报实销,哪些项目已经含在人工时单价中,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执行过程中双方扯皮推诿的现象发生。

4.3.2 业主对PMC酬金部分的控制。酬金可以分为两种:①固定部分,与项目的实际投资多少不发生联系,只要工程按约定的里程碑进度完成,即可获得相应于该部分的酬金;②激励部分,是对项目完成过程及成果,除了投资控制目标以外,与PMC承包商管理能力相对应的酬金。待项目结束时,按合同约定的考核办法对各项目标值进行指标考核,只有达到预期目标部分的约定指标值,PMC承包商才可以获得该部分相应的风险酬金;若某项指标未达到约定考核值,则业主不支付相关指标的酬金。同时,也可以在合同中设置一个对承包商酬金奖励封顶的最高额。

4.3.3 项目结束阶段,业主应进行PMC执行评价。执行评价主要有两个目的:①从业主的角度对PMC承包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找出优势劣势;②进行经验教训的总结,为以后的PMC招标和合同管理积累经验。

5 结束语

近年来项目管理承包PMC这一先进的管理模式已被我国工程界越来越广泛地采用,也给我们的工程管理领域注入了一个新兴的行业,但从当前项目管理公司的运作情况来看尚无成熟经验。而笔者对于PMC合同管理的研究,尚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我们希望在工作实践中,合同双方既能坚持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又能在实践中灵活应用,从而最终实现业主与PMC承包商的“双赢”,这是合同双方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 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

2 田爱民.项目管理承包PMC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J].合同管理,2009(1)

3 丁郡瑜.工程项目PMC难点及应对措施[J].工程项目管理,2010.4

篇5

合同管理风险隐含在整个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或转移、终止的全过程,主要集中体现在履行阶段。按照合同管理的性质,可将合同管理风险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等。准确把握合同管理风险的类型,分析产生的原因,切实采取有效的防范与控制措施,是降低合同风险的有效途径。

1.1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

按照风险防范控制的等级划分,合同管理风险可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可控风险是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通过实施规范化的流程管理,进行信用风险评价、履约风险评估、合同争议解决、合同解除管理等,最大限度地规避或降低风险。不可控风险是指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政治、政策、法律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因素影响,造成合同不能正常签订、履行。

1.2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

按照风险防范控制的范围划分,合同管理的风险可分为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一般情况下,合同管理的客观风险受经济环境、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等制约和影响,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规避的。而合同管理的主观风险受内部和外部主观因素的影响,很多是可以规避的。内部管理风险是由于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流程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人员素质较低等因素,造成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或转移、解除过程中存在风险,这种风险可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失误或带来巨大损失。外部环境风险是由于合同对方信用等级较低、不正当竞争以及财务状况不佳等因素,造成的蓄意欺诈或违约导致合同管理风险。1.3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

按照风险防范控制的责任划分,合同管理的风险可分为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直接管理风险是企业自身在直接参与合同管理全过程中,由于在合同评审、履约、变更或转移方面存在管理不规范、制度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等因素,给合同管理带来的直接风险。间接管理风险是企业自身在间接参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中,由于合同中的联合体成员、分包方及第三方等多方面原因,造成合同的履约、变更或转移、终止等方面存在的管理风险。

2合同管理风险的成因分析

合同管理风险贯穿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或转移、终止等各个环节。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原因可分为外部环境因素、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因素、合同管理制度因素和人员素质因素。

2.1外部环境因素

外部环境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客观因素,主要涉及经济环境变化、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整、自然灾害事故等不可控因素。经济环境变化因素受国际经济全球一体化、市场经济发展和政治、社会形势等影响较大,只能提前进行预测和进行必要的风险规避。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整因素主要是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现行法律法规的适当调整,调整的内容、时限、幅度可在一定范围内搜集和预测,相对经济环境变化风险可控程度高。自然灾害事故因素偶然性较强,很难提前进行预测,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可通过风险转嫁等进行分担。

2.2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因素

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观因素,主要涉及对合同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等因素。风险意识因素是对合同隐含的风险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缺少必要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如在合同中经常出现责权利不平衡,罚责不对等的情况,使承包方在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质量、付款、索赔等方面的诸多风险。法律意识因素是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全过程中,对现行的法律法规掌握不深,重视程度不够,对合同条款未做仔细推敲,未按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签订和履行合同,不能有效地规避合同法律风险。例如:一些建筑工程在开工后再补签合同,存在制的认识程度不高、责任意识淡薄,造成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失灵,给合同管理带来风险。

2.3合同管理制度因素

合同管理制度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关键因素,主要涉及合同评审制度、成本核定制度、工程款支付制度、结算管理制度等因素。合同评审制度因素是各部门在合同评审中未按评审程序、内容、标准、时限等进行评审,致使合同不能正常签订或存在履约风险。成本核定制度因素是未按成本核定制度进行成本分析、核定,造成经营风险。工程款支付制度因素是一些单位未按合同条件支付工程款或随意挪用工程款,对各类分包分供合同的付款不能加以有效控制,导致合同履行存在风险。结算制度因素是由于结算制度不完善,不能及时对已竣工项目进行结算;对以往项目不能及时进行清理、核查数据;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导致结算不能顺利进行,合同履约不能圆满完成。

2.4人员素质因素

人员素质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重要因素,主要涉及人员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等因素。知识结构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员由于知识结构单一或对经济社会变化的敏锐性不强,缺乏对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变化、政策和法律法规等的准确分析、预测,造成合同在签订和履约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能力水平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员未能发现合同中条款不合理的风险;发现问题,但未提出合理性改进意见的风险;起草合同人员未采纳合同审核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风险等,致使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风险。

3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在合同管理的实践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可以有效降低合同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可分为合同流程管理体系、合同文本体系、信用评价体系、风险预警体系、信息化管理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等内容。

3.1建立健全流程管理体系

合同流程管理一般由合同调研、策划、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签订、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存档等环节构成。明确流程管理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每个环节有制度、有落实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实施对合同的全过程监管,就要在合同的准备阶段、签署阶段、履行阶段和履行后管理阶段,指定专人进行监管,开展综合评价,以确保签约合同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合同表示真实、条款完备、表述规范、签订手续和形式完备,能有效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实现合同流程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3.2建立健全合同文本体系

合同文本风险是指合同条款不合理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合同条款存在的不合理、不完整、不严密;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方面。控制风险的主要方法是严格执行评审制度。因此,要根据国家规范化合同示范文本,综合考虑合同的类型、管理方式等不同要素,建立本单位的合同标准文本体系。并密切关注国内外有关合同文本的发展变化,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同时,拓展思路,及时补充完善合同文本体系,力求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使合同管理与投标报价、成本核定和结算管理有机结合在一起,最大限度地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合同管理人员须认真仔细地对各个业务单位报送的合同进行审查、把关,严格做到“四不”标准,即:不规范的合同不加盖公章、不合法的合同不加盖公章、不经审核的合同不加盖公章、有巨大经济风险的合同不加盖公章,才能从源头上避免不完善合同的发生,切实提高合同签订的准确率。

3.3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是使合同双方增强互信、加强合作、确保合同签订和履行顺利进行的平台。为此,应建立并完善分级信用等级制度,对合同当事人的组织机构、经营现状、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划分等级,建立合同对象的商业信用档案等,并纳入日常动态管理。在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对于信用良好的单位可给予优先考虑,反之,则从严掌握。

3.4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体系

实施合同管理全过程风险预警是降低合同风险的有效途径。为此,应建立并完善风险评估制度,通过对合同对象的信用等级进行分析,在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全过程分阶段进行风险评估,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实行分级分类预警,果断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要建立信息会商制度,通过对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风险隐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商,研究防范和控制措施。在实践中,对各单位合同中潜在的风险、条款的合理性以及收益情况进行认真负责的评判,特别是对所报收益过低、甚至是亏损的项目应要求其找出问题的根源和风险之所在,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并上报详细的报告,对如何化解风险进行详细说明,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风险。要建立风险跟踪制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实时跟踪、反馈和预警,努力降低合同风险。

3.5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是有效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信息化管理体系可包括定管理、项目施工预算管理、项目结算管理、项目成本风险管理等内容,可通过互联网或单位内部局域网实现各单位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全面掌握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体系的推广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执行力差、管理人为因素大的问题,能够有效实现过程管理控制,适时反映合同管理状况,最终达到对合同管理过程加以控制的目的。

3.6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

篇6

1.施工企业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

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工程项目的这一特性就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难度。相对于国外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我国仍存在着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合同管理模式确定的风险。

无论是传统的合同管理模式还是BOT和EPC合同管理模式,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的法律意识缺失是导致合同不平等条款的主要原因。业主方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制定者,迫于竞争压力,很多施工单位对合同中的很多不平等条款采取隐忍态度。同时很多合同为了回避业务或者是嫁接风险未能采用国家标准的合同文本增大了合同风险。

1.2 承包商的风险。

转发包是施工合同的常见现象,由于承发包商管理水平或信誉缺失,都会加大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风险。

1.3 索赔的风险。

建设工程项目的长期性与复杂性是工程索赔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索赔对于工程项目的业主方或是承包方是一种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重要方式。在建筑市场混乱的管理环境中,施工企业必须重视索赔这一维护权益的重要手段。

1.5 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方面的缺陷。

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其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专业性的人才来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现今,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专业的、有经验的高素质人才,人才事物缺失严重制约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信息化程度不高也是制约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原因。

2.造成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原因

2.1 施工企业对合同风险管理重视不够,合同管理人员风险意识薄弱。

在具体的过程当中,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不能给予足够的重视,习惯于经验管理。执行意识薄弱,不能对合同从签订之前到履行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

2.2 施工企业的施工合同风险识别、评审以及应对方法不健全。

首先是风险识别系统不完善,尽管采取了一些风险识别措施,但是还没有形成制度化,因此造成风险识别时容易忽略一些引起合同风险的关键风险因素。其次是风险评审制度不健全。

2.3 施工合同的签订不规范、不严谨。

施工合同一般是由业主起草说明的,往往其中隐含大量的风险。如果在签订的过程当中不认真研读合同条款,就可能使得施工企业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

2.5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养不足会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混乱,不合理的合同文件不断流出,形成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管控机制会使得各种腐败现象较为严重。

3.施工企业防范合同管理风险的措施

3.1 谈判权、审查权、决定权的“三权分立”。

三权的独立与制约来减少可能存在的合同漏洞和暗含的霸王条款。笔者认为在拟定合同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使用建设部所出台的建筑工程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这样有利于合同使用过程中的动态管理,也有利于纠纷产生后的法律保护。

3.2 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严密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一项较为复杂、严密的体系,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管理过程中应明确合同的范围、合同的内容,从而建立起一个较为合理的合同框架体系,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应当对工程造价调整的依据、方法以及调整幅度和范围等进行明确的定义,避免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出现笼统的、模糊性的字词或条款。进度、时间与费用是项目管理的三大主要目标,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中应明确做出三大目标的界定,避免当发生纠纷时两者进行扯皮。

3.3 建立预警机制实施动态风险评估。

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在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后,要配套建立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在通过对责任承担单位进行信用等级分析后,对合同签订的整个过程实施动态风险评估,对存在的风险隐含及时预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在实际生产中,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利益方面的条款进行严格审查,尤其是对合同中报价较低的项目,要认真询问造成低报价的原因,并形成详细的书面报告。

3.4 强化人才培养力度。

对于合同管理而言,要建立严格的人才选拔制度,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随着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入,要优先选拔具备合同管理和信息技术双面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合同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4.施工企业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4.1 有利于施工企业的稳定经营和良好发展。

有效的风险管理可以使得施工企业充分的意识到面临的潜在风险以及损失的严重程度,从而进一步帮助施工企业采取应对的措施,进而控制和避免损失,能够使得施工企业在千变万化的市场经竞争中获得一方土地,从而实现企业的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4.2 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

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坚持的是“利益原则”。就是说服修改某些比较苛刻的款项,尽量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条件,进而通过对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篇7

[摘要]企业经济合同是企业在运行、经营、生产等重要环节中重要的经济文件,是确保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核心基础,为了防范企业经营和运行中的风险,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应该重视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在防范相关风险的同时,做到对企业健康成长与长久发展的根本保障。本研究以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为中心,研讨了通过强化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实现风险防范的措施,希望为提高企业经济管理质量,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有所启发。

关键词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原则;动态管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15.13.035

1前言

经济合同是企业经营与管理的重要基础,在市场化背景下企业实现对经济合同的科学管理有助于企业从根本上对经济活动实现调节、控制的功能,也有利于企业在管理活动中实现把握与监督,进而做到对企业运行与经营的过程和细节的掌控,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对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在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中要建立起风险意识,以风险防范作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建立起企业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以动态的经济合同管理开和严正的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体系达到对各类风险的识别与控制,在促进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实现法制化的同时真正做到对风险的防范,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与维护。

2建立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2.1依法原则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时应该遵循法律的基本要求和规范,要以国家、行业的法律体系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建立基础,认真将法律规范贯穿于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使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活动既能够符合法律的规范,同时也能够取得法律体系的支撑与保护,达到对企业风险的有效防控。

2.2预防风险原则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而市场的不断变化会给企业造成各类风险,因此企业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要针对市场的变化预留出空间,避免企业经济合同出现经济纠纷,以有效的措施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取得,从风险的产生上阻断逻辑链条,做到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强化与落实。

2.3实事求是原则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特别在实际的运行中内外因素对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具体活动都构成影响,这就需要在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过程中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实际过程制定出具体的策略与方法,在落实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重点的同时,确保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质量。

3推行企业经济合同的动态管理

动态管理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方式,只有动态管理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也只有动态管理才能对经济合同进行调整,在尊重企业经济合同的基础上,实现对风险的有效识别与防范。当企业签订经济合同后就应该开展动态管理,要及时收集经济合同相关的信息,形成企业经济合同的反馈与沟通,便于企业进行有效调整,做到对企业经营和运行活动的全面控制。在经济合同动态管理过程中,要针对企业的特点对合同履行状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合同双方能够顺利履行相关合同内容。当出现经济合同出现不能履行的情况时,应该引进协调与调整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合同变更的方法,避免因合同不能实现而引起的各种损失,控制企业运行的风险。

4完善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是企业落实经济合同管理职能的基础,如果企业没有规范严格的合同管理体系和机制,将会出现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责任不清、权利不明的实际问题,进而会导致经济合同执行和管理过程中相互推诿的问题,引发恶性的企业竞争,给企业经营与管理带来重大的隐患。从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建设看,应该将完善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体系作为当前建设工作的重点,要建立起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相关机构,明确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部门的责任,构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制度体系,使企业经济合同从起草到签订,从落实到执行都有专业性的管理体系,以此来防范企业经济合同执行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以《合同法》为中心建立起合同管理的新型体系,确保管理工作落实在合同管理的实处。企业也应该通过相关的培训来提升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使市场化和法制化成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主体,在建立健全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各项制度与规范的基础上,构建经济合同管理的新体系与新机制,真正将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每个环节做到相互协调,将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5增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法律意识

经济合同的主动权一般掌握在起草合同方手中,如果是使用己方的文本,不仅可以仔细斟酌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还可根据双方所要协商的内容选择有利于己方的措辞,一定程度上可以节省交易成本。最重要的是,企业可以全面充分考虑所要履行合同将要面对的法律风险,便于在履约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及时解决,保护企业自身利益。在企业经济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具体的法律条文严格审查合同对方的基本信息、基本情况,如对方在合同方面的履约能力、对方资信方面的具体情况,以规范和法制化的手段避免企业经济合同出现欺诈的风险,提升企业经济合同的有效性,维护企业切实的利益和价值。在具体的工作中应该认真核对对方资金情况和近些年的经营情况,尤其是营业执照是否通过年检,资金流动是否正常,这些都是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重点。如果企业经济合同涉及金额较大,必须要求对方提供企业税务证明、银行授信证明等资信情况的数据,确保企业免受合同风险的影响。订立合同是风险性与技术性同在的经营行为,一旦合同生效便会产生法律效力。应该以规范的手段签订规范的企业经济合同,在合同文本上应体现双方协商内容的合法性,以确保企业经济合同能够得到双方的尊重与法律的保护。签订企业经济合同时应该借助法律专业人员的专业优势,使他们参与到签约过程中,对企业经济合同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进行专业化处理,尤其是一些复杂和重大的经济合同,必须有专业的法律专业人员在旁边提供法律意见,以保证企业所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都具有合法性。企业中与合同相关的工作人员都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企业应对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相关的管理人员、合同人员进行普及与经济合同有关的知识,组织员工认真学习经济合同法,使工作人员认识到个人利益与经济合同的签订、履约都有着紧密联系,提高企业决策部门和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做到对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法制化目标的保证,以法制化的强制性来提高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质量与效果。

6结论

企业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控制经济风险是企业经营与管理活动的根本目标和重要基础,是企业核心的工作,因此,应该在具体的企业经济活动中强化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的措施,从源头上建立控制企业各类风险的体系和机制,遏制企业经济合同存在的隐患爆发,在确保企业正常运行和合法经营的同时,控制好企业的成本,以更为健康的状态和良好管控的企业效益与质量,进而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冯静.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J].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4).

[2]叶福才.如何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提高企业效益[J].经营管者,2009(17).

[3]高峰.论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0(14).

[4]赵志红.对当今形势下经济合同管理的问题解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1(13).

[5]魏飙.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2(6).

[6]范翠平.企业合同管理必须强化风险意识[J].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篇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街道)_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

西至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 。

占地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路、化粪池及化粪池以内的排水管道、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 、__________。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篇9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施工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意义,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国家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从我国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可以看出,施工合同管理在建筑业普遍得到了加强,对于规范业主和承包商的市场行为,推动建筑市场的政党运转,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施工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之间的关系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门精细的科学,需要造价人员掌握有关设计、施工、定额、材料、法律等大量相关知识,同时需要足够的精力、责任心和耐心。才能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题,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如果合同对其中一方不公,必然会影响合同的执行,利益受损的一方会千方百计索赔,或拖延结算,造成甲乙双方很多纠纷。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在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签证、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字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二、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

1、合同管理与投标工作的联系

施工企业的投标工作其核心是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有投标书、报价清单或概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这就确定了合同的三大目标:(1)工期;(2)价格;(3)工程质量、规模和范围。合同管理就是要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因为在制定这三大目标时,要考虑企业的承受力,考虑合同签订后其履行能力的可行性。因此,投标工作是合同管理目标的确定工作,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它的水平高低与施工企业盈亏有直接的关系,谈判合同、评审合同,都是减少合同目标风险系数的行为。

2、 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关系%A

施工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对一个建筑安装产品的施工过程及成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1)、项目经理部是依据施工合同而成立的。工程项目经过投标中标了,才有可能成立项目经理部。成立项目经理部是合同管理的继续。项目经理部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是合同目标的具体化。

(2)、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价格三个目标值,这三大目标正是项目经理部控制质量、进度、投资的三个方面依据,是将施工合同的目标作为项目实施的目的的。

(3)、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配合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

3、合同管理与索赔管理的关系

工程索赔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或没有全面地履行合同所设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成补偿要求。在实际中,承包人也就是施工企业有三方面事项可以索赔:第一方面是业主违约;第二方面是合同文件的缺陷;第三方面是合同的变更。

4、合同管理与工程结算的关系

合同管理的成功与失败,在工程结算时将必然得到验证。合同管理得好,施工企业就能选到预期的效益目标,否则,将造成巨大的损失。施工中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缺乏记录和必要的资料保管,尤其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的原因停工几年,但无任何索赔证据,结算时很困难,前后算了三、四次帐,持续了两年,结果亏损了上千万。这验证了合同管理不善带来的弊端。

三、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与方法

1、建立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系统。

合同管理系统,就是施工企业从上向下建立起一支专业管理队伍,实行系统管理。作为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建立合同专门管理机构,这个机构等同于企业三总师室或工程部,是内部管理机构。各项目经理部也设立专职合同管理人员,隶属于企业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施工企业应制定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将合同管理系统的职责、权利、分工,用内部管理规定的形式确立下来。将合同管理系统分为两极,公司级和项目级。

2、制定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

除了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体系外,施工企业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括:

(1)合同的审查批准制度

(2)印章管理制度

(3)合同统计考查制度

(4)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3、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济师、项目经理必须掌握合同管理的知识。

(1)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济师是企业主要经营决策者,掌握合同管理的有关知识是领导现代企业必备的素质。前面已经论述过合同管理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要生存,要在竞争中取胜,企业高层领导应适应客观要求。

(2)项目经理也应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现代企业管理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机构,而且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在掌握合同管理的知识前提下进行工程索赔。

4、做好合同签订时的管理,为履行合同打好基础。

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结构复杂、受场内场外环境影响大,不可预见性因素多的特点。施工合同应尽量做到内容完整,条款说尽,表联明确、严密。为此,合同谈判人员要在合法、依法、平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对工程信息的调研与反馈,制定出严密、周详、可行的谈判方案,不打无准备之仗。

5、认真履行合同,加强履约管理

(1)履约管理的依据--合同分析。

合同分析是从执行的角度分析、补充、解释合同,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和具体事件上。a、分析合同漏洞,解释争议内容。b、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c、分解合同并落实合同责任。

(2)履约管理的方式--合同控制。

合同的控制方法有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主动控制是预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拟订和采取预防性措施,以保证目标得以实现。被动控制是从计划的实际中发现偏差,对偏差采取措施及时纠正的控制方式。

四、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4、监理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严格按合同管理,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合同中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减少索赔。

五、工程索赔的管理

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

1、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要求,是规避风险的最后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当受理而不能拒绝。

2、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掌握索赔的原则、方法、技巧,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代替传统习惯做法。

3、认真阅读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风险。在索赔要求提出时。能够知道该要求与合同约定的差异,迅速判别索赔是否成立。

4、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监理工程师从一进入现场开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专人从事信息资料管理工作。对证据齐全、符合合同、计算准确的索赔要予以驳回。

5、认真履行工程师职责,规范化程序化地展开工作,减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误、疏忽而发生的索赔机会。

六、工程变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项

工程项目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者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等,或合同双方当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都会引起工程的变更。因此,在变更管理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任何工程变更都会引起工程费用的变更。

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变更单项虽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费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费用失控,总投资突破工程概算。如变更结构物台背回填料,虽然单项费用变化不大,但全部工程构造物数量很多;又如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改用机制砂和沥青改用改性沥青等,这些单项材料虽然差价不多,但工程量很大,单项累计费用总额就会很大。

2、工程变更虽然计划方案先进、可行,但工程变更决策时间、设计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无法按预定工期完工。

3、防止非指令性变更发生。如在没有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指令的情况下,而业主某些人员提出变更工程标准、技术规范、修正设计差错,以及某些监理人员提出超合同规定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材料质量控制标准等,造成实质上的工程变更,从而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加,此种变更带有随意性,缺乏根据,应予避免。

总之,随着改革开放,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建筑业不断发展,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施工企业的全民管理,它的研究将略我们带来更多的启示。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与工程质量、进度、材料和人力的合理利用密切相关,施工合同的管理需要业主、承包商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展,实现即定的各项目标,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参考文献:

[1]成虎,徐崇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4

[2]丛建存。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手册[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0

篇10

为了保护环境,防止污染,我国城市已全面实行了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排放系统作为城市排水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子系统,其功能主要是排出地面雨水、雪水。一个城市拥有一个良好的雨水排放系统就能够保障雨水的城市交通,最大限度地消减洪涝灾害,全面改善我市卫生条件。

一、充分认识雨水排放系统的完整性

城市中根据雨水设施所在的位置,将对城市雨水排放系统的组成概括为四个方面内容:1、房屋雨水管道系统:包括天沟、竖管及房屋周围的雨水管沟。2、街坊或厂区和街道雨水系统:包括雨水口、庭院雨水沟、支管、干管等。3、泵站。4、出水口或渠。而且城市雨水排放系统还应包括城市中的河流,其组成还可以根据管理范围进行划分,从而形成一个更加完善的城市雨水排放系统的概念。

市内河流应当成为城市雨水排放系统重要组成部分。从城市的分布来看,几乎所有的城市都建在河畔,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河流本身及其冲击形成的地质结构给人们带来了赖以生存的淡水。从河流的形成过程来看,河流本身就是相应流域内降水的排泄通道。虽然城市中很多河流已不是取水的水源,但其行洪泄水的功能依然如故。因此,城市中的河流应是城市雨水排放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可以说,市区河流的排洪能力 限制着市政干线的排泄能力。在城市雨水排放系统的规划工作中,布置市政雨水干线必须考虑市内河流的分布情况和排洪能力,因此,我们应该对城市河道的建设和维护给予充分的重视,狭窄之处要拓宽,淤积之处要清理,违章建筑要拆除。在我市东南明渠维护管理中,就经常需要处里这些问题。

城市雨水排放系统的组成按管理范围可以划分为三部分。1、河道系统:包括城市内的各条河流、河汊及附属设施。2、市政雨水干线和次干线:包括沿大街及街坊路雨水主、次干线管渠系统和泵站。3、用户雨水设施:包括各单位、厂矿、学校、生活小区等的内部雨水设施。目前,城市河道一般由河道管理部门管理;市政雨水主、次干线和明渠由市政管理部门管理;用户雨水设施由相关单位或生活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城市河道系统、市政雨水主次干线、用户雨水设施构成了完整城市雨水排放系统。在相应的规划工作中,必须进行统筹安排,要认真地研究城市所处的自然地貌,确定好排水区域。在城市雨水排放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中应坚决贯彻规划意图。我们认为尽管城市雨水排放系统各部门的管理是条块分割的,但政府有关部门要注意其完整性,并进行统筹管理,对于雨水排放系统的任何组成部分都不能偏废。

我市多年来雨水系统进行较大规模的改造,基本消除了过去经常出现的城市内涝现象,但仍然存在雨水下泄较慢,积水时间较长的问题。我们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由于用户雨水排放设施的建设严重不足造成的。城市的建设开发上去了,但开发者很少考虑开发地段的雨水排放设施建设,大多数的生活小区都没有雨水排放设施。降雨后,雨水不能及时进入地下管道,而是沿路面流动,最后汇集到大街上。每逢大雨,大街上便出现大陆成河路难行的景象。由此可见,注意城市雨水排放系统的组成的完整性是必要的,只有搞好各组成部分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才能拥有一个良好的雨水排放系统。

二、充分认识雨水排放系统的独立性

由于城市雨水排放系统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系统,因此在其建设与管理过程中要突出这种独立性,以利于解决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在工程建设中,我们应当把雨水排放设施的建设独立地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对待。在实际中,往往是把雨水排放设施作为城市道路的附属工程,因此,当雨水排放设施与道路一同建设时就失去了独立地位,不能按照《市政排水管渠质量评定标准》CJJ-90独立评定质量等级。这样就难以了解雨水排放系统的整体质量情况。从我市里的情况来看,污水管道、给水管道等市政设施建设时,它们都作为独立的单位工程评定质量等级,只有雨水排放设施作为道路的附属工程不能独立评定质量等级。我们认为城市雨水排放设施应当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独立评定质量等级。

在日常维护管理中,经常查到有用户将污水管道私自接入雨水管道中,这给雨水管道维护和管理带来了诸多问题,一是我市冬季比较寒冷,雨水管道浅到冬季就不能使用,排入的污水经常外溢,造成冬季污水跑、冒、漏现象;二是污水的接入增加了雨水管道清通难道,现在我市正全力进行查改,彻底清理需要各部门配合和时间,还需要人们对雨水管道的独立性从分认识。

三、充分认识雨水排放系统的特殊性

雨水的来源、强度、频度、流动动力、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等都有自己的特点,这决定了城市雨水排放系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般来说,雨水管道系统的布置要遵循以下原则:

1、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入水体。

2、尽量避免设置雨水泵站;

3、结合街区及道路规划;

4、结合城市竖向规划;

5、合理开辟水体;

6、合理设置雨水口、截洪沟等雨水收集设施。

城市规划和建设中,雨水排放系统应具有最高优先级。雨水是重力流,与压力流相比其流动力能力比较弱,如果河道和雨水管渠中存在阻水障碍,往往使其过水能力大大降低。因此,其它管辖不应当从河道和雨水沟中横穿而过,更不能平行设置在雨水管道内。无论河道还是雨水管渠,其内部都应当是干净、畅通的。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使雨水排放系统具有最高优先级,最先规划、最先建设,而其它管线要做避让处理。

雨水流动是属于弱动力的,更应该精心保障雨水管渠的畅通。我国城市建设中,常常有很多后期建设的地下管线,难免雨水雨水管道发生交叉或冲突。但是,这些工程的建设不应破坏原有的雨水设施,也不能影响雨水设施的功能。作为雨水排放设施管理部门决不能容忍那种“边建设,边破坏”的现象存在下去,要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好已有的雨水排放设施。

四、充分保障雨水排放系统的有效性

要使城市雨水排放系统达到良性运行,实现最佳效果,还需要从雨水排放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多方面加倍努力。

篇11

由于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

一、合同双方违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太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理办法。这就使得施工合同难以公平公正,也是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个别承包商为了使自己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文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的约束作用。

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除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一份违法合同。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隐患。

4、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在施工过程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建设工程竣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约定组织施工,致使工程延期、质量低劣,也是违约行为的主要表现。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

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富裕受损失者的权利,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6、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 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秩序。

7、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 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 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 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市场发育尚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滞后,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尤其是对业主的违规行为缺乏有效地监督和制约,施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 谁都可以签合同, 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 或有制度不执行, 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 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专业人才缺乏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 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 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 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 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三、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 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 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 使招标过程更加严格、完善, 以便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

3、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 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 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5、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推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6、推行适合开发企业及市场经济的标准化合同文本。

借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FIDIC、AIA合同文本,推行适合开发企业及市场经济的标准化合同范本,格式合同文本由经办部门起草,并与法律顾问、成本部门、财务部门及经办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部门共同讨论后确定。成本部是标准化合同的管理部门,负责持续评审、改进格式合同文本。其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由成本部门负责组织评审和确认,以减少阴阳合同的发生。

7、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高索赔处理能力。

加强合同管理,提高索赔处理能力,有效实施工程反索赔。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大多采用的是单价合同,其特点是合同中各工程项目的单价明确,这种形式的合同便于处理变更及索赔。鉴于此,在签订合同时要重新梳理清单内容及招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等,明确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及范围。例如某开发商在开发某小区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中明确了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结算价格调整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