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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19 11:31:02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篇1

合同管理是电力工程建设单位的重要管理内容之一,严格规范的合同管理对于提升电力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监控工程建设风险、降低建设成本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成本控制是电力行业工程建设的重要管理内容,也是贯穿整个建设项目从招标到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管理手段。成本控制已经成了全面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做好合同管理,对于工程建设的成本控制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合同管理在电力行业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1.1合同管理与招标工作的联系

对于电力工程建设单位来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做的就是编写项目招标文件,根据现阶段招标合同要求规范,招标合同包括报价清单、项目预算以及具体施工组织设计等,同时也设定了合同的三大基本要求:第一,工期,主要包括电力建设项目工程的总工期,工期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及一些细分项目工程的建设时间等,其中施工进度计划应该包括在内;第二,价格,合同中关于价格的条款,应当列明工程建设的总价款以及各项目的单项价格;第三,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规模和范围,都应当在合同文本或附件中明确表示,而合同管理其主要就是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活动进行管理,从而满足上述三大基本要求。在编制合同文件时,要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对项目建设每一环节的质量控制水平,对合同中一些特殊事项,要做出明确的说明,防止出现招标合同的不严谨、不规范的情况,做好招标风险防范,可以说合同文件的编写是招标工作的重点基础内容,科学合理的合同文件有利于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1.2合同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

合同管理工作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工程项目管理围绕着合同管理而进行。合同管理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立足点,是招标企业对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及成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依据。工程项目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具体实践,工程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来执行。合同管理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都需要与之配合。

2电力行业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及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2.1合同管理不规范、不够科学

在调研中发现,一些电力企业对于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存在很多不规范、不科学、不严谨的地方。合同的相关条款,与实际工程建设情况不符或者是一些政策法规方面的文件,由于实际原因做了调整,但是在合同中,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一些纸质文本合同的资料信息,记录比较粗糙,条款中对于技术方面的内容不是很明确,建设工程项目的数据资料不全面,一些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参数不够精确,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管理,没有科学规范的程序。

2.2对工程成本管理认识上的误区

一般电力企业对于成本管理,就认为只是企业计划部门与财务部门的事情,但是我们知道,电力行业的工程建设,管理人员与一线生产人员都是成本管理者。可以说,施工项目经理对成本管理发挥的作用要比财务人员大的多。另外,一些技术负责部门,对成本管理也认识不到位,认为技术部门只负责技术研究即可,对施工项目的成本管理,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工程成本管理其实是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管理内容,没有正确的成本控制意识,对于电力企业来说,不利于其降低施工成本。

2.3企业体制不够健全和完善

由于电力企业相关体制机制的不够健全、不够完善,导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一些不规范的合同管理,最终会反映到实际项目建筑质量上,导致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影响电力企业的形象和经济效益。不健全的管理体制,对于成本控制以及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也不能及时纠正,相关的施工作业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

2.4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重视不足

电力行业的建设工程,一般以规模较大的国有建筑企业施工较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些企业为了拓展自身业务规模,就故意压低投标价格来中标,而后期实际施工过程中又找理由增加工程量,导致最终的结算金额超出了合同价款,这些也导致了电力企业工程建设成本的增加。建设单位在招标工作中,对项目的整体成本不够重视,合同管理中没有贯穿全过程成本控制理念。

3加强电力行业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对策

3.1健全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电力企业工程建设要转变管理方式,突出对建设主体的引导和服务,在引导中形成共识,在服务中改善管理;强化建设工程基础管理;坚持行业标准,树立行业标杆,扩大标准化知识宣传,增强标准化意识;坚持源头管理,树立系统思维,把好建设工程各环节,实施全程动态监管;坚持问题导向,以安全隐患为重点,把握建设工程管理难点的根源和本质,提升工作实效;坚持制度先行,适应改革发展新常态,完善建设工程管理的制度框架,确保制度的系统性、严密性和权威性,实现规范化管理的制度化、长效化。要落实责任制,在试点项目中推行施工总承包负责制,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及人员管理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的农民工工资负直接责任,并实行社会公开承诺制,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公开承诺履行责任,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实名制,全面实行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要求施工企业依法与农民工先签劳动合同后进场,建立完善用工台账。在试点项目配备劳资专管员进行台账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普及“三级教育”,严格特种作业要求,做到持证上岗、人证合一。落实备案制,依法建立完善用工台账,办理劳务用工备案。试点推行工资分账管理,要求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施工人员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施工人员工作量并发放工资。

3.2抓好合同管理,减少工程索赔

在上文的分析中可知,电力建设合同管理,对成本控制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所以要想进一步降低施工建设的成本,在合同管理环节,一定不能忽视。对于电力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来说,要安排专业的法律人士对相关合同进行审查,同时结合施工技术人员提供的工程建设情况报告,进行综合分析,提前发现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漏洞,及时采取弥补措施,降低因为合同管理造成的工程价款索赔。

3.3加强施工单位竞投标过程监管

竞投标是工程项目建设的起点,在这个过程中存在很多地方容易产生监管漏洞,一些别有用心的企业或者个人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往往在竞投标过程中,使用一些技巧和策略,但更有甚者是弄虚作假,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竞投标的市场公平性,也不利于合格的竞标者入选。因此,对于电力项目工程建设来说,一定要建立完善的竞投标过程监管,包括从竞投标企业资质、社会信誉、技术水平、项目建设成本等多方面,加强对竞标过程的监管,制定有效的监管程序,运用公众信息平台,切实让不法竞投标分子无处藏身。确保整个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同时也是企业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公共资源交易原则的重要举措,严肃了招投标纪律,确保电力工程项目招投标在阳光下运行。加大信用信息公开范围,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大幅提高失信行为成本,同时在更广领域内对招投标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3.4做好直接和间接成本控制

控制成本的关键在于选择性价比高的施工企业,电力工程建筑招标单位需要从以下方面入手做好直接和间接成本的控制:第一,电力工程建筑招标单位要选择性价比高的施工企业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当然招标单位也要控制采购物资的成本。物资在电力工程施工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基于现实中存在的以次充好、虚报建筑材料价格的现象,招标单位要在保证物资质量的基础上选择报价低、质量高的供应商;第二,完善招标机制,增加招标透明度,以此提高电力工程建筑管理效能。提高招标管理工作制度的透明度可以避免一些违背企业利益行为的出现。当然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招标单位也要积极推广网络招标技术,以此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力资源成本支出,从而为电力企业节省经济费用;第三,编制招标项目预算。标的预算是工程招标中重要的环节,只有明确了工程预算费用,才能对投标价格的合理与否进行正确的判断,才能实现电力工程建筑项目效益的最大化。

4结语

总之,在经济新常态环境下,基于电力建筑市场竞争程度的日益激烈,如何提高电力企业经济效益是当前电力工程建设施工所考虑的主要问题之一。实践证明通过加强对电力行业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及成本控制是提升电力企业经济效益,降低国家能源消耗的重要举措,因此基于电力行业建设规模的需要,应该从合同管理及成本控制入手,以更加有效的举措实现我国电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潘红 单位: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张洁,赵永清,陆仁强.应用型本科院校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改革初探[J].才智,2016,(26).

篇2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36-0240-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36.118

合同管理是电力工程建设单位的重要管理内容之一,严格规范的合同管理对于提升电力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监控工程建设风险、降低建设成本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成本控制是电力行业工程建设的重要管理内容,也是贯穿整个建设项目从招标到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管理手段。成本控制已经成了全面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做好合同管理,对于工程建设的成本控制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 合同管理在电力行业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1.1 合同管理与招标工作的联系

对于电力工程建设单位来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做的就是编写项目招标文件,根据现阶段招标合同要求规范,招标合同包括报价清单、项目预算以及具体施工组织设计等,同时也设定了合同的三大基本要求:第一,工期,主要包括电力建设项目工程的总工期,工期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及一些细分项目工程的建设时间等,其中施工进度计划应该包括在内;第二,价格,合同中关于价格的条款,应当列明工程建设的总价款以及各项目的单项价格;第三,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规模和范围,都应当在合同文本或附件中明确表示,而合同管理其主要就是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活动进行管理,从而满足上述三大基本要求。在编制合同文件时,要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对项目建设每一环节的质量控制水平,对合同中一些特殊事项,要做出明确的说明,防止出现招标合同的不严谨、不规范的情况,做好招标风险防范,可以说合同文件的编写是招标工作的重点基础内容,科学合理的合同文件有利于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合同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

合同管理工作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工程项目管理围绕着合同管理而进行。合同管理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立足点,是招标企业对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及成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依据。工程项目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具体实践,工程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来执行。合同管理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都需要与之配合。

2 电力行业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及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2.1 合同管理不规范、不够科学

在调研中发现,一些电力企业对于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存在很多不规范、不科学、不严谨的地方。合同的相关条款,与实际工程建设情况不符或者是一些政策法规方面的文件,由于实际原因做了调整,但是在合同中,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一些纸质文本合同的资料信息,记录比较粗糙,条款中对于技术方面的内容不是很明确,建设工程项目的数据资料不全面,一些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参数不够精确,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管理,没有科学规范的程序。

2.2 对工程成本管理认识上的误区

一般电力企业对于成本管理,就认为只是企业计划部门与财务部门的事情,但是我们知道,电力行业的工程建设,管理人员与一线生产人员都是成本管理者。可以说,施工项目经理对成本管理发挥的作用要比财务人员大的多。另外,一些技术负责部门,对成本管理也认识不到位,认为技术部门只负责技术研究即可,对施工项目的成本管理,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工程成本管理其实是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管理内容,没有正确的成本控制意识,对于电力企业来说,不利于其降低施工成本。

2.3 企业体制不够健全和完善

由于电力企业相关体制机制的不够健全、不够完善,导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一些不规范的合同管理,最终会反映到实际项目建筑质量上,导致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影响电力企业的形象和经济效益。不健全的管理体制,对于成本控制以及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也不能及时纠正,相关的施工作业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

2.4 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重视不足

电力行业的建设工程,一般以规模较大的国有建筑企业施工较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些企业为了拓展自身业务规模,就故意压低投标价格来中标,而后期实际施工过程中又找理由增加工程量,导致最终的结算金额超出了合同价款,这些也导致了电力企业工程建设成本的增加。建设单位在招标工作中,对项目的整体成本不够重视,合同管理中没有贯穿全过程成本控制理念。

篇3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民法通则》、《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已基本健全。水利水电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但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周期长、投资大、协作部门多,受自然资源、地形、地质等条件的影响很大,所以合同的风险管理,都应贯彻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水利行业及相关行业的法规。然而在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实践中,常常出现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纠纷事件,阻碍工程的正常进行,因此现阶段我们有必要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风险因素进行深入分析,规范合同管理,搞好工程建设。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中的风险因素分析

风险是指在某一特定环境下,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换句话说,是在某一个特定时间段里,人们所期望达到的目标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产生的距离称之为风险。通常说来,水利水电工程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两个方面。自然属性的风险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变的,决定于工程技术水平和工程措施的有效性;社会属性的风险水平是发展变化的,非技术手段能够控制或降低,只有国家主管部门、水电工程建设管理者制定并执行更加科学严格的管理措施,才能控制、降低大坝所带来的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我看来,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自然方面的风险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掌握了科学的工程技术手段和方法,潜在的未知风险和已存的风险,我们都是可以预防和化解的。但社会方面的风险,比如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合同审查与违约规避等等一系列问题,就得需要我们有一套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和较高的合同意识,来维护大家的共同利益。

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重大意义

当前中国正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讲信用,重合同的社会优良风气盛行,同时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法制经济,再贴近些说,是契约经济。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从前述风险因素分析中,我们已经看出合同管理的迫切所在,因此,我们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重视合同管理的意义在于:[ 肖伟能,浅析水利水电工程的风险管理[J].建筑工程,2011(2).

]

1,合同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重要科学依据,同时它也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管理、计划管理等共同构成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管理,其中,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项目管理过程,它是进行其它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

2,当前水电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利润比例(率)大大降低,合同管理成为企业寻求经济利益的最佳途径,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不仅能直观的收到经济回报,而且还能够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以便于更好的在水电工程市场上站住脚跟。

3,惩治水利水电建筑领域的各种违法行为。工程建设领域是我国经济犯罪的高发领域。当前工程建设中并没真正实现公开、公正、公平。如果将合同管理很好地贯穿于整个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特别是健全招标投标的运行,水利水电建筑市场的各种行为就会在一个相对公平和公开的环境中进行,能够有效地减少水利水电建筑领域的各种不法行为。

三、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我国水利水电建设也是取得了一些巨大成就,同时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黎源,对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的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2-10(中).

]

1,合同变更频繁。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地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设计文件较粗,施工过程中变化很大。在制定合同时,大家对现场的了解与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总会存在一定出入,进而出现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经常变更合同项目。

2,非法转包或分包问题严重。《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明确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合同随意性强。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签订双方发生纠纷时,解决问题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有效的合同制约,纠纷发生后会比较麻烦。当前,一些业主急于开工,与承包商草签协议的情况较为常见,通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一旦发生分歧,由于合同条款粗浅,草签的协议根本不能为纠纷的解决提供有效的依据,这大大降低了合同的执行效力。

4,合同欺诈现象时有发生。基于上述3个原因,合同订立随意性强,有时定,有时不定,或者草草了事;非法转分包经常发生,来源于利益的驱动,不少人铤而走险,常常做些违法勾当,破坏国家建设大局,因此合同变更和欺诈现象便层出不穷,蒙骗他人,骗取款项,违约毁约常有发生。

四、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

合同管理始终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重中之重。从前述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当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改进。

1,规范合同管理。实践中,对于已有的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管理,我们必须要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这三个步骤。同时要积极推广使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进行合同评审与合同管理规划,在出现合同争议时,双方均应冷静处置,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互谅互让,使合同争议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强化合同管理的核心地位。

2,加强普法学习,提高员工法律修养。当前我国水利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已日趋完备,政策规范也相对成熟,对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同时对合同管理人员还要进行学习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为有效的合同管理打好基础。

3,建立相应的合同违约惩罚。目前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合同管理多流于形式化。加强监督和跟踪管理,及时跟踪处理合同纠纷及惩治合同欺诈现象。同时完善我国索赔条款,增强合同缔约方的反索赔与索赔意识,建立现代合同管理模式和管理机构,加强建设领域立法和执法等。

五、结束语

水利水电建设是国家建设小康社会重要的基础民生工程,我们当以加强合同管理为核心,努力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合同管理经验,积极投身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去,关注民生,把我们的水利水电建设工作做好。

篇4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甲乙双方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双方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责任、义务进行工程建设、目标控制,进而达到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或费用目标,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一个建设项目需要签订多份合同,工程合同管理就是对工程项目中相关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管理,涉及到建设工程全过程,合同管理做的好,可以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纠纷,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降低工程造价,对建设工程项目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建设的科学管理。建设工程项目活动投资大,涉及面广,要求要有一种科学的管理体系。合同管理充分地反映了这种管理的科学性。合同管理规定,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各方办事要有依据,验收要有数据,变更要有指令,支付要有凭证,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各方都必须工作扎扎实实,以科学的态度,按客观规律办事,搞好工程项目的建设。

2、合同管理具有规范各方行为的意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本身就是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人与项目承包人或供应人为完成确定的施工项目所指向的目标或规定的内容,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3、合同解决纠纷的法律证据。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建设单位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纠纷。

二、当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现阶段,各施工单位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建设单位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不够。另外,有些施工单位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施工单位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施工单位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

2、合同执行力度不够。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3、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有些施工单位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施工单位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施工单位带来重大的隐患。

5、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一部分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做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解决风险的相关措施

1、建设工程合同的文本规定和研究

在制定建设工程合同文本的时候要采用规范化的形式,在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时候,一定要使用建设部门专用的合同示范文本,并且进行仔细的填写。据有关调查研究表明,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因为合同形式不同而产生的纠纷案件有很多。在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要明确的规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进行合同制定的同时,合同制定人员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和研究,使得在制定合同的时候能够有一定的预见性,从而防止在拟定合同的时候出现矛盾。在进行合同的拟定时,还有几个方面需要多加注意:对于合同签订的时间和顺序进行确定;对于建设工程的工程量的清单时间进行比对;对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专用条目中的文件顺序进行确定,对于索赔方面的内容要进行加强。建设工程在进行合同拟定的时候,对于开始的文稿要进行全面和系统化的研究;确定好建设工程双方的利益和权益;确定好建设工程的项目是否具有实施资格和条件;在进行招标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来制定;检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从而检查合同中的文件和内容是否完整。

2、健全和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在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管理的时候,其中的步骤比较繁杂,要想更好的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就需要具有专业素质的合同管理人才和一套完善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从而使得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有序的进行。在进行合同管理的时候要把建设工程的相关责任制度(比如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工程进度款审查的批准制度和每天工作的保送制度等制度)更好的融合到合同管理中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首先要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对于现在手中的项目向各个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解释和交底,并且做出详尽的解释和说明,更好的完善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管理人员要把责任落实到个人,确定好工作的责任和范围,对于合同任务进行很好的分层,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使其各个部门能够相互合作。在每天工作的保送制度一定要要求每个部门及时积极的进行上交,保送到合同管理部门,以便合同管理部门的人员能够及时的掌握工程建设的有关消息,从而更好的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3、在合同管理中采用动态管理的办法

3.1建立索赔制度,在建设工程中,进行相应的索赔是法律给予损失者正当的权利和义务,利用法规和合同的方式,对于索赔的相关制度进行明确的规定。

3.2加强监督工作,在进行资金的支付的时候,要避免太早或是过量的签证,尤其是发生变更的时候,要根据合同的条款来进行分析,发挥合同的制约效用。

3.3对于建设工程中的有关文件要进行积极的整理、分析和收集,对于变更部分进行审查,如果出现停工现象要根据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记录,并且及时处理因停工而造成的损失。

3.4在合同结束时,要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整理、存档以及清点等工作,使得合同管理更加的规范化,提升企业效益。

结束语

总之,工程项目的参建各方面要在高度重视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设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设市场的秩序,确保建设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袁宏川;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与分析[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1(05)

篇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指的是按照相关的规定与协议条款约定各种收取费用的标准计算,同时也是用来支付给承包人依照合同的要求完成工程规定内容价款的总额。也是合同的双方非常关心核心的问题,而施工过程的投资与招标投标也都是主要围绕着合同的造价所开展的。合同的造价应该根据中标的通知书中中标的价格与非招标工程签订合同的时候对工程造价的一系列约定,可以选择可调价格、固定单价与固定总价等。然而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之中,合同的总价是会随着工程进展,和工程所处的环境、水文、土质、地理位置以及设计变更等一系列因素发生不断变化的。所以建设工程合同的造价管理是一个动态、连续的复杂过程。

一、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的特点

1、合同管理特点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来说合同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对工程安全目标、成本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等管理综合的体现,同时更好的实现这四个目标也就是实现合同造价管理的一个动态的过程。

想要做好安全、成本、进度、质量等目标动态的控制,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之中,需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分析

建设工程的合同分析指的是理解、解剖工程的合同,同时这也是进行有效合同管理前提的条件。一旦对工程合同没有一个更好的理解,合同造价管理的工作就不会做的更好

对合同内容的分析是很广泛的,大多与工程建设相关内容均属于需要进行分析解剖的内容。通常,主要是对以下几点内容的分析:

①订立合同依据的法律基础

②承包人以及发包人主要的责任

③关于质量、进度以及工程款项的支付条款分析

④对于限制性条款的分析

(2)合同的履行与交底

在合同签订完成之后,企业中的预算人员都需要进行组织项目内部工作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将合同之中涉及到规避风险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主要的条款进行逐一讲解并强调。在整个建筑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也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并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实行动态的控制。在整个建设项目施工的过程中应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适时观察,有效掌握合同履行的质量、进度以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分析各个种类问题出现的影响与原因,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履行的合同进行控制。通过对合同的控制来保证最初制定成本、进度、质量以及安全目标等一系列规定的实现,有效进行合同造价管理的控制。

2、设计变更特点

设计的变更指的是设计部门对于原有施工图纸以及设计的文件之中表达出设计状态的修改与改变。设计变更只包括了由于设计的本身出现的错误与漏洞或者是其他的原因进行补充和修改设计资料。同时设计变更也是工程之中变更的内容之一,因为他关系到工程投资、质量与进度的控制,所以对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的加强,能够有效保证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并有效控制工程的造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承包单位所提出的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同意进行的变更,都可以使总造价变更。

3、工程签证特点

工程签证用书面的形式对施工现场发生特殊的费用进行了记录,这直接关系的是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切身的利益,同样也是工程结算重要的法律依据。尤其对于投标报价包死工程来说,结算的时候更加需要对现场的签证与设计的变更进行有效调整。对于工程现场签证来说,它记录的是现场情况发生的第一份资料。经过对现场签证的审核、分析,可以为索赔事件的发生处理提供有力的依据,同时根据签证来计算索赔的费用。

4、索赔管理特点

索赔指的就是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之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为对方没有正确履行或者是不履行合同中规定义务或者未能保证合同承诺条件的实现,遭到了损失之后,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补偿的要求。工程合同造价管理的索赔主要是费用的索赔以及工期的索赔。

(1)索赔成立的条件

①承包人按照合同所规定的程序来提交索赔报告与索赔意向的通知。

②与合同进行对照,对照在工程中对承包方的工程造成的额外支出成本或者工期的损失

③导致工期损失或者费用增加的原因,在合同约定之中不是承包方所属责任。

(2)索赔程序

索赔的一般程序为:提出索赔的要求——报送索赔的资料——审核索赔的文件——协商解决——提交诉讼或者仲裁。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尽量通过协商来解决合同上出现的纷争,不要轻易的依靠诉讼或者仲裁。

(3)索赔常见的形式

在工程的实践中,索赔发生的时候有很多,出现频繁的索赔形式包括:

①对于工程师在指令上错误所出现的索赔

建设单位的人是监理单位,所以一旦由工程师导致的指令性错误,使承包商发生了不必要的损失,而建设单位则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给予承包商一定的赔偿。

②对于土质资料上错误出现的索赔

在工程的施工中,建设单位有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资料的义务,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真实性。

③对于工程变更出现的索赔

设计变更或者是工程量的清单漏项都会使工程量的清单有一定更新,其相应的综合漏项普遍由承包人来提出,经过发包人的确认之后作为结算依据

④对于不可预见障碍导致的索赔

工程建设之中不可预见就是指有经验承包单位也不能预见的损失。如竖井的掘进中突然水量增大,承包商可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

二、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的发展

1、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国际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进一步的加深,中国的经济逐渐融入到世界金融市场之中,我国的跨国项目和跨国企业逐渐增多,所以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到来,对于建设工程的合同造价管理也是国际建筑行业的潮流。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了WTO之后,我国行业的壁垒逐渐下降,市场趋于国际化,一旦国内外的市场相互融合,国外的企业一定会利用他们在服务、人才、管理、技术以及资本上的优势,侵占我国建筑市场,所以在未来的建筑行业之中,我们要转变管理经营的模式,增强应变能力,勇于进取,敢于创新,学会在竞争中生存,寻求拼搏中的发展。

2、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互联网的逐渐深入,对于工程合同造价管理必然会走到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上来。当今网络技术与计算机技术在企业合同管理上的应用普及的速度非常惊人,并且呈现出快速发展趋势,这给工程合同造价的管理也带来了许多优势,从竞争意义上来将已经逐渐成为信息的竞争。

3、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法律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加强,和对工程合同造价的重视,会出台更多改善合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措施,实现管理的优化,避免风险发生,更有效控制工程合同造价的安全性,使建筑企业更好的发展生存下去。

结语:在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之中,工程的合同造价决定了建设单位的投资控制和收益,决定了承包单位的经济利益,只有充分认识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的特点等一系列的问题,才能加强对工程合同的造价管理,从而提高工程管理的收益,有效减少承发包双方的各种损失,减少承发包双方各种纠纷,使我国的整个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 王翠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造价管理的探讨[J],建设监理,2010(7)

[2] 闵家伟,关于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21)

[3] 张静芳;王守君;王守德,谈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J],科技信息,2008(26)

篇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1999〕16号)指出:“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建设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水利部《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也指出,项目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显然,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全面实行合同管理制,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参建各方的一项重要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机构,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各方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经济活动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这就要求工程参建各方不但要熟悉国家基本建设方面的业务知识,而且要掌握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知识,要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严格履行合同,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以达到预期的合同目的,实现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的基本特征

合同是社会经济发展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法制化在经济活动中的反映。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是运用法律法规管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经济活动的必要手段,有着自身的基本特征:

1.合法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既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也受到技术规范和工程定额的约束。在合同拟制、谈判、签约、履行等过程中,有关参与人员必须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预算定额,要依法办事。首先是合同主体要合法,《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规定,工程承包人要具备法人资格;其次是合同内容要合法,不能有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计划的条款;再次是形式要合法,符合《合同法》的形式要求。

2.目的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工程建设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最终目标是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只有工程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和施工等有关各方有组织地实行合同管理,分别实现各部分的合同目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整体合同目标才能实现。

3.真实性。合同的真实性要求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真实一致,内容是可行的。即是说所订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双方都有能力全面履行,并且要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全面履行。

4.严肃性。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切实制约作用,所以要严肃对待,不能单纯把合同当作信任凭证。订立合同要严格合同审查制度,要有专人管理和解释,促进合同全面实现、全面履行。

5.预见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受到气候、地形、环境等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施工难度较高。这就要求在订立合同时,尽量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同类型情况,特别是不可抗力方面的条款要作出明确的表述,使合同双方在发生不可抗力的灾害时,有据可依,不至处于被动局面。

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的种类及范本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必须依法订立合同,项目法人与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商、监理单位等分别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承包施工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等。目前,勘察设计合同的范本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的范本是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包括《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和《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监理合同的范本是水利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从计划立项、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到运行管理,都直接与经济发生关系,都需要用合同的形式注释这种关系。因此,合同管理工作贯穿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近年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阶段的问题

招标阶段的问题多发生于施工合同,主要是招标不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由于施工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存在互异性,必然产生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并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二)签约阶段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首先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例如,某大 (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项目法人未经招标与某丙级资质监理公司签订施工监理合同,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规定》,丙级仅可以承担Ⅲ等以下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监理合同因此出现主体不合格问题。

2.合同文字不严谨。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依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合同文字不严谨、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例如某水电站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三通一平工程承包合同中,对工程属性划分并不十分明确的项目,合同条款也未给予明确,仅在计价方式中写道“本工程项目总价暂定xx万元。其合同价款按四川省九二定额执行”。这一条款的缺陷较大:首先是适合工程的该省九二定额有市政与建筑之分;其次是合同未对工程的类别和相关配套文件加以注明。到底该按何种定额、何种取费标准执行,缺乏可操作性,结果就严重影响了合同的顺利履行。

3.合同出现违法条款。合同违法条款无效;若违法条款属于合同主要条款之一,将导致整个合同无效。例如某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有一条款“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大小伤亡事故,建设方概不负责,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该条款显然违反《劳动法》、《民法通则》等有关责任事故、劳动保护和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4.合同内容有缺陷。《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合同的内容有明确的要求。如果不按法律法规要求签订合同,就会出现内容缺陷,从而影响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例如某堤防工程施工合同签约七日之内,项目法人就按总价30%支付给施工单位1500万元的预付款,后因施工单位把资金挪作他用,造成该项目后续工程无法正常进行。

5.合同与结算分离。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执行合同不严格,对竣工期限和罚责的履行不真实,出现了按合同无法结算的情况,于是只好合同归合同,结算归结算,相互分离,失去应有的作用。典型事例是某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结算条件约定不明确,施工单位拖延建设工期达两年之久,最终仍无法按合同条款的罚责进行工程结算。

6.合同形式有缺陷。一些重要的经济合同的签定,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执行标准合同文本并经公证或鉴证才有效力,没有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鉴证就开始履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7.国际间合同疑问。我国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水利工程涉及国际间合同。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出现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三)履约阶段的问题

1.违法转包或分包。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不全面履行合同。全面履行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的方式、地点、期限等,都应当遵照合同约定。某些工程出现合同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就是不全面履行合同问题。

3.出现情势变迁没有及时变更合同。合同成立后,非由于当事人自身的过错,而是由于某些意外情况致使合同目的难于实现,需要对原合同进行适当修改,便于继续履行合同。有些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经济损失。

4.缺乏必要的签证和函件往来材料。履约过程中的签证和函件往来是工程建设的需要,也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有些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人员对此不够重视,当发生纠纷时,经常由于无法举证而败诉。

5.缺乏及时沟通。合同履行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缺少沟通,各自为政,给合同全面履行造成困难,也经常致使有关问题的处理出现相互推诿、难以解决的现象。

6.诉讼时效问题。我国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有些水利水电工程履约中出现了应该诉讼事件而没有及时诉诸法律,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

7.不注意随附义务的履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负有一定期限的质量保修义务。如在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处理解决,这也是全面履约的要求。

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作用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逐步走向市场经济的今天,用计划经济模式的手段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办法已经不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随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法律手段的管理方法不断地被引进到各项管理中去。因此,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部门在基本建设过程中不能仅仅重视专业管理、技术管理、行政管理等传统手段,忽视法律管理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者们应当充分重视合同管理的作用、认真对待并严格执行各类合同,从而达到高效的管理目的,为工程建设争得时间、赢得效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简化管理环节。多年以来,我们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习惯于使用行政手段,使得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扯不完的皮、开不完的会,造成质量难于保证,进度难以按期完成,奖惩无标准,管理无章法。运用合同管理手段可以有效解决以上问题,严格按照合同约束和调节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可以简化建设管理的诸多环节。

2.减少工程结算纠纷。工程结算,是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最后一道关口,工作程序较为复杂。由于某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人员无视合同的存在,随意修改设计、增减子目,结算时仅凭现场代表的一句话就给予办理,一方面为极个别施工人员钻空子提供了机会,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严重影响工程项目投资的控制,甚至产生工程经济纠纷。唯有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才能制约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工程结算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框定方案。

3.规范甲乙双方行为。一般来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都较大,参与建设的现场管理人员手中直接掌握着支配工程建设资金的权力,稍有不慎,便会造成极大的浪费。特别是在用行政手段的方法管理工程建设时,往往某位领导、某位管理人员的一句话,就可以任意变更设计、任意改变取费标准,任意签署结算单据。通过合同管理,明确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4.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在以往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由于缺少对工程投资情况进行经济分析研究,使得某些项目投资金额不断追加,工期一再延误,以致严重影响投资效益的发挥,造成国家财政或者企业资金的极大浪费。只有严格执行合同的工期条款才能切实保证工程进度。在工程质量方面,也只有严格按合同的质量要求办事,才能够避免或者最大程度地减少工程质量事故。最近几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多起人为工程质量事故,无不是未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执行而引发的。

五、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措施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中实行合同管理制,是建设管理体制在改革中迈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关键,是建立法制经济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有利于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切实保障工程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1.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当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日趋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水利系统也根据行业特点制定了有关政策、规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各方要加强法律学习和法制宣传力度,促使全体员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守法意识,学会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保护自己,用法律武器维护单位合法权益,促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等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2.强化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制。遵循合同管理的法律程序,要从根本上改变那种靠行政手段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陈旧方法。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单位内部的生产经营、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是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因此,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例如设立法律事务部门或者设置法律顾问,来专门审核合同的签订和监督合同的履行。此外,也可以探讨建立单位计划、财务、质监等业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法律、审计等监督部门共同把关的合同会审制度,以期减少合同内容的盲目性。

3.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应选派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懂法律、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并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对于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也要加强合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4.严格合同的预管理,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所谓合同的预管理,就是合同签订前对合同项目的计划立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查等,这是合同签订后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要以技术要求合理,商务要求严谨、公平,整体规划可靠为原则。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手续。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投标单位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中标单位的内在质量。

5.积极推广使用合同范本,签约之前广泛协商。使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有关各方应积极推广使用。每一份合同签订之前,合同管理部门对于合同文本要严格把关,必要时请有关业务职能部门进行会审。合同双方针对合同条款特别是主要条款进行全面、深入、详尽的平等协商,在签约阶段解决双方分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减少合同履行的难度。

6.加强合同实施监督,及时全面履行合同。合同实施监督是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项目法人应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实施监督和检查考核制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办事,对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都遵从合同约定。合同双方是平等的合同主体,一切事务的处理都以合同为准绳。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以及其他参建单位,都在合同规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对于设计变更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通过正规化、规范化的合同管理防止因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7.充分利用电子信息化手段,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随着现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信息量不断扩大,信息交流的频率与速度也在增加。电子信息化手段给工程合同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签订、履行乃至终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既是现有合同的总结,又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资料。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的信息管理,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把整个项目建设涉及到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监理咨询等合同文本存储在计算机内,并进行适当的分类和编码,对有关信息进行链接,随时掌握各个具体合同的实施动态,针对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研究,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项目参与方的信息管理,信息发出的内容和时间应有对方的签字,要及时处理对方信息的流入。

8.完善合同清算工作,加强合同索赔管理。合同履行结束,要逐一对合同进行清算。一方面合同竣工资料要求齐备并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对合同费用问题要有最终决算,双方对决算结果都要签字认可。此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经常出现索赔的问题。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加强合同索赔管理不仅有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单位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未来的生存能力。

参考文献

[1]叶阳,何建新,刘建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履行中常见问题及对策探讨》.《中国工程咨询》.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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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 

 

山口水电站工程是新疆某河流干流梯级开发的最末一级,主要承担发电任务,其次是反调节任务。工程规模属大(2)型,工程等别为ii等。电站厂房、尾水渠等其它永久建筑物的级别为3级。厂房采用坝后式布置,由主厂房、副厂房和开关站组成。采用3台机布置方案,总装机为3×47mw,单机流量157.30m3/s。 

 

2建设工程监理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作为山口水电站监理部发电厂房分部在施工合同的项目管理中,将三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贯穿始终,通过对施工合同全方位管理,较好的实现了工程预定目标。本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工程监理过程中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 

2.1合同责任的监管监理工程师在执行监理工作中,如果发现施工合同的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时,严格按照国家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对业主和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合理的解释,并做好双方的协调工作,发挥监理的指导作用。山口水电站发电厂房监理部严格执行以下原则:一是检查承包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若与合同法条款规定相抵触,建议业主对条款予以更改,使之符合合同法规定;二是监理工程师在执行解释时,要按照合同文件的先后排列顺序,有序安排,防止忙中出错;三是监理工程师对文件之间的歧义的解释,不能随意修改文件中原定的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四是对于固定总价承包项目,严格按照总价予以结算,不再吸纳各方提出的任何主客观理由,实属各方应承担的风险范围;五是对于合同规定模糊之处,执行大局利益和业主利益等方面周全考虑,协调好多方面的关系。 

2.2工程进度的合理控制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的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审批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计划,同时,严格按计划进行监理,但是,对于承包商提出的组织施工方案,作为监理工程师不应过多干涉。特别是由于业主的某种需要,要求承包商提前完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与承包商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①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②承包人的赶工措施;③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④赶工费用和奖金,以及专用条款相关具体规定。以便提高承包方工作积极性。 

对于承包商未能按期完工的,严格按《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的条款区别对待,特别是如由于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超过专用合同规定百分比的,不可抗力原因的,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工等任何干扰或阻碍,要认真分析,做到公正、公平、合理解决。 

2.3工程价款支付的监管监理工程师在监理项目时,严格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协助业主按期审批工程款,工程款项支付不搞官僚,找理由拖后支付,厂房监理过程中,未有滞后支付工程款现象,确保了承包方按期得到应得工程款,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对于业主提留的保留金和保留金的返还以及由于物价上涨、意外事件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防止造成甲乙双方经济损失。 

2.4工程的变更管理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对工程的变更管理。对于由于增加或减少合同中的工作量;改变使用功能、质量要求标准和产品类型;任何部分施工顺序等原因造成工程变更的,监理工程师要根据工程变更令,从提高工程效率出发,避免造成管理混乱。 

2.5工程分包的监理根据施工合同的通用条件规定,对于未经业主同意的分包项目,承包商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对于业主同意分包的项目,监理工程师要按标准审核分包商的资质,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批准,特别是当承包商与业主对分包商的选用发生矛盾时,要做好协调工作,保证工程按质、按期、按量完成。对未经监理批准的分包商,监理应执行不准分包商进入现场施工之权利。 

2.6合同争议与索赔管理 

2.6.1合同争议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合同争议时,作为建设监理,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解决:一是监理工程师主动协调解决;二是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请第三方调解解决;三是对调解不成的,则需通过仲裁或诉讼最终解决。本人查阅很多合同时就存在专用条款并无规定,但山口水电站合同中就已作了约定,因此,监理工程师在协助业主签订合同时应提醒其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共同接受的调解人,以便合同发生争议时妥善处理。 

2.6.2索赔管理根据索赔的依据,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公正地判明责任方。施工合同索赔的成立条件是:①与施工合同对照,已造成承包商超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②不属于承包商应承担责任;③承包商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的通知和索赔报告。监理工程师在审核索赔条款时,应认真审核以下项目:①对某一事件的影响可能涉及到承包商成本的增加是否合理;②承包商的取费标准是否正确、合理;③分清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之间是否有出入,防止出现经济黑洞。 

 

3 几点建议 

 

结合山口水电站厂房监理实践存在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引起同行关注:①重视金结、机电设备订货与土建进度不协调及滞后现象;②重视金结、机电设备安装与土建协调工作;③重视材料供应;④重视处理索赔及时处理。实践证明,本文论述方面,工程监理中能够引起重视,必将对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起到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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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Hydropower sta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in order to reduce the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price adjustment, new changes, claims and other disputes, this article from the construction point of view, combining the gorg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practice, to the tender document review, engineering problems in the implementation and related engineering price contract etc. a more detailed discussion, to remind the construction side, the special terms for the preparation of bidding documents and related contract negotiation process, as the project cost control methods, to engineering risk, contract execution can be shaped, project management is operable in advance to give the corresponding prevention and control.

Key words: Hydropower sta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cost,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前言

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各行各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正在快速地、全方位地与国际进行接轨。受发达国家先进管理经验的影响,在进行有关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执行时,有关合同约定的法律作用也越来越引起我国当事人双方的重视。所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是承发包双方共同认可的一份协议,具体规定了在进行相关工程变更或者终止时,承发包双方应承担的相关民事权利和义务。一般来说,合同谈判纪要、招标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以及相关的图纸等等这些文件都是施工合同的主要组成要素。这个施工合同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都将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对于工程造价它不仅可以起到合理控制作用,对于承发包双方所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它还可以进行有效的调节,并在这个基础上可以有效促使承发包双方实现履约。由此可见,工程建设的核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就是合同管理。因为众多的工程建设实践表明,有关工程造价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受到合同管理状况的影响。所以进行合同管理,特别是对施工合同中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在此基础上管理合同,对于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圆满竣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以下就以峡山水电站工程建设中的相关合同管理实践为例,对有关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比较深入地分析和探讨。

2、重视水电站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

2.1 要重视对招标文件的编写

进行合同管理首先要编写好招标文件,合同管理得好坏,首先就取决于这个招标文件的编写合理、规范与否。合同条款的核心内容就是招标文件,它通常由三个条款(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以及技术条款等)组成的,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于承发包双方来说,如何保护好自身的利益,其最有效的依据就是根据招标文件编写的具体内容来操作。因此在编写招标文件具体内容时,一定要让招标文件内的那些重要条款,在叙述上不仅要保证逻辑严密、概念清楚以及进行全方位的考虑,而且在编写时还要力求整个招标文件前后一致。发包人在这个阶段的一个重点工作就是要以极其负责任的态度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写。此外,在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编写时,还要注意对以下四方面进行完善。

2.1.1有关水电站中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的划分要在招标文件中要明确界定。在水电站建筑过程中,各部分的混凝土施工难易不同,施工单位投标报价也存在较大价差,若在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相邻部位混凝土的分界面,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就容易出现计量纠纷,进而影响工程的造价控制。为了在今后进行工程建设中尽量避免出现这类界定不明的纠纷,实践表明,对土建标中的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等各部位不同价,其有关界面(空间界面、时间界面以及技术界面),在招标文件中一定要标注明确,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以保证工程造价控制。

2.1.2 有关临建工程的各项费用,要进行逐一分解。对临建工程的每一项费用,不仅仅要达到心中有数,而且对于投标单位按总价承包的那些临建工程项目,还要要求把它们逐一分解在有关招标文件里面,这不仅可以方便监理工程师在有关工程建设中进行相关管理和监督,还可以有效解决有关合同纠纷引起的各种问题。

2.1.3 有关变更(含合同外项目及设计漏项)的估价原则。在水电站实际施工过程中,因各个电站的独有特性,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容易遗漏或定义不明,只有在施工过程中才暴露出来,所以新增变更项目在水电项目的施工中非常常见,也是很正常的,有关变更(含合同外项目及设计漏项)的估价原则在合同中的约定就很关键。在合同通用条款中有明确规定:“15.4.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15.4.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5.4.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按通用条款规定处理,对合同双方都是较公平合理的,但有时在招标文件制定时,业主方为规避风险,利用已方优势在专用条款中对通用条款进行更改,直接将有利于业主方的估价原则加入招标文件,违背成本加利润的原则,按专用条款估价新增变更项目施工中无利润可赚甚至亏损,损害施工单位利益,至使施工单位拒绝或拖延施工,反而给现场工程管理带来束缚,影响工程顺利进行。故而在专项条款的制定一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否则在工程的后序管理过程中将带来大量不必要的麻烦。

2.1.4 有关于风险的控制。在合同签订之初业主单位处于优势地位,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为控制风险,往往将一些苛刻条款加入到合同之中。如:将《通用合同条款》16款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全文删除并代之以:“由承包人自行采备的砂、卵石、块石等当地材料及承包人自行采购的其他材料不予调差。”;将《通用合同条款》第15.4.3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删除并代之以:“按某定额及经评标确认投标单价分析中的基础价格和取费标准计算工程单价。”工程的现场管理实践证明,此种方式对工程并无好处,因其有违公平原则,在合同谈判时将已方意愿强加给施工单位,当原材料价格上涨比例过大、新增变更项目通过定额组价无利润或亏损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抵触极大,虽有合同约定但施工单位作为盈利单位,在无利润或亏损时消极怠工至使工程停滞,给业主和施工方带来许多经济纠纷,而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和最终完成整个工程建设所付出的代价将更高。故在风险的控制上,一定要以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为原则。

2.2 对于工程中的那些疑难、棘手问题,可充分利用合同来解决

承发包双方在进行有关合同签订前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就是进行合同谈判,这可以有效让发包人合理而且最大限度地避免可能出现的各种索赔。最大限度地运用合同谈判,这是有关水电站业主解决很多难以解决问题的一个有力工具。

2.2.1 关于保险。虽然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对施工设备险和自身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这两种保险,承包人在合同实施期间必须进行投保。但实际情况是这样,在工程建设期间,发包人经常不参与保险,这无形之中就给工程带来极大的风险,一旦因之而出现问题,发包人往往是束手无策,缺乏有效手段来抑制这种现象。所以要最大限度降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发包人首先要充分调查市场,以这种方式来了解承包人在这方面的各种保险费用,然后通过合同谈判这种方式,来促使承包人承诺要进行投保这些保险。通过这种合同谈判方式,会让承包人觉得发包人的这些要求合情合理,所以正常情况下,都会对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做出让人满意的承诺。

2.2.2 关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指定分包。指定分包是由施工的具体情况而产生的,它主要规定被指定的那些分包商应缴纳给总包方的管理费额度。关于指定分包这种要求,可以以具体形式明确编写在招标文件里,但作为一种补救措施,在进行有关合同谈判时,直接指定给分包商,也是一种可以考虑的途径,

2.2.3 有关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问题。正常情况下,有关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都应该要被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按照规定,对于招标文件某些地方没有被投标文件实施实质性响应,那么这份投标文件可以被招标单位所拒绝。但实际情况是这样,在那么短的几天评标活动中,招标文件没有被实质性响应的地方往往很难被发包人所发现。所以在进行有关合同谈判纪要中一定要加上“对于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地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一律按招标文件为准”这样一条,由于这是正当的要求,承包人不得不履行,从而给业主减少因评标的疏忽而带来的那些损失。

2.3 有关总价承包的合同问题

包括调价问题在内的有关总价承包合同,往往存在着不明确的规定或者根本未进行规定,这是当前我国水电工程建设的范本对总价承包合同中基本条款存在的一种现状;导致总价承包合同存在着不规范、不完整这种现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总价承包合同所牵涉到的工程往往都是工期比较短、金额比较少的小工程;再者受到总价承包的表面意思所迷惑,往往会使得当事人误以为所谓总价合同就是总价不变,不会再进行相关的调价,因此有关调价原则就往往没有出现在合同条款中。但在水电站实际施工过程中,受天气情况、原材料价格、地质变化等各种不确定因素影响,出现有关变更工程,这是很常见的,也是很正常的,所以这就非常容易出现有关合同的纠纷问题。在总价承包合同里,有关合同的调价原则以及哪种情况允许调价、哪种情况不允许调价,所有这些都明确规定在合同里面。万一这项内容因考虑不周到没有在合同条款里体现,在进行合同谈判时,应明确提出来,并且以一种可操作性比较强的方式规定下来,这样就可以在最大限度避免因这种情况而出现合同纠纷,从而最大限度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3、结束语

在进行水电站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应该值得注意并且在实践中必须要加以比较深入探讨的重要问题,除了上述的几个问题以外,还有其他的一些重要问题,例如有关工程的变更问题、有关索赔费用的计算问题等等。不管是哪个问题,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中,都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这对于促进我国水电站这项工程的持续发展,从而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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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工程项目合同概述

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合同管理直接为工程总目标和建筑企业总目标服务,保证工程总目标和建筑企业总目标的双重实现。具体而言,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保证工程三大目标的实现,即确保整个工程所预期的成本目标、工期目标及工程质量目标的全面实现。通过科学严谨的合同管理,可以保证项目的各个方面都能严格履行合同责任,进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第二,一个成功的合同管理需要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协调,在工程结束时使双方都达到各自的目标。解决工程问题要求公平合理,符合国际与国内惯例。

二、 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虽然当前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强调要按合同来管理项目,来规范项目的合同管理,但是,目前房地产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还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管理水平与国际惯例要求相比更是差异巨大。本文欲通过一个实际案例分析,来了解当前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案例分析

某高层写字楼建设工程项目按招标文件规定,幕墙工程是主承包的分包。根据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主承包方计取的主承包管理费和配合服务费为幕墙工程造价的2.5%,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管理、配合、服务的内容没有明确界定。由此引起分包合同签订纠纷,导致分包合同迟迟无法签订。纠纷的焦点是幕墙安装所需要的脚手架费用由哪一方来承担。业主认为自己承担2.5% 的主承包管理费和配合费,主承包方应承担管理、配合、服务以及脚手架费用,直至幕墙工程全部安装完成;主承包方认为自己计取2.5% 管理费、配合费,已搭设脚手架仅供幕墙分包单位使用到主体工程完成为止,而幕墙工程安装需要继续使用脚手架的费用,应另外增加;幕墙分包方认为幕墙招标文件中未提到幕墙投标应考虑脚手架费用,而脚手架费用应由主承包方提供,费用纠纷是业主与主承包方之间的事。最终经过多次协商,结合实际相互让步的原则,由业主承担两个有脚手架费用,其余均由主承包商承担幕墙合同工期内的全部费用。

造成这种费用纠纷的原因有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招标文件对幕墙工程所需脚手架费用未明确描述,是由主承包投标报价还是由幕墙分包投标报价;第二方面是该环节被迫变相的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名誉上是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实际上是一种不成熟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甚至有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零星工作项目都没能弄清。由本案例可见,房地产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效果还差强人意。正是由于对招标文件的审查、评审这一合同管理要点的忽视,直接影响了合同签约与履行。

2、存在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首先在合同签订上,“阴阳合同”、“口头协议”、“私下合同” 等屡禁不止。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现实,造成业务承揽上的激烈竞争,不少承包商经常为了迎合业主,委曲求全地签订不正规的合同,从一开始就埋下了许多合同风险,导致合同履行纷争不断。其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不按合同办事。在项目实施中遇到利益纠纷时,许多承包商往往不是按照合同条款寻求问题的解决,而是抛开合同,依靠“关系网”、“人情网”等来“摆平”事情。

(2)合同不规范、不严谨。由于房建工程项目合同种类多,合同条款多,相关文件多,其中用词错误、矛盾及二义性问题等常常难免,导致合同履约率低。实际工作中,承包商往往是根据示范文本草拟合同协议条款,经业主认可后签署,常需要几经确认,这一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最后的合同条款与招投标文件中相应的条款相差很远,有时甚至是人为的用词错误、矛盾,设置二义性问题以留待事后“沟通”。

(3)重施工阶段合同管理轻设计阶段合同管理。设计阶段是投资控制的重要环节,但实践中设计阶段合同管理却不如施工阶段合同管理受重视。设计方往往对投资控制、工期、投资增加和浪费漠不关心,设计思想保守,仅考虑工程项目的可靠性、安全性、实用性,安全系数采用保守,导致工程项目投资加大;另外,由于设计质量差,造成施工无法顺利进行而需要补充、变更、修改设计等,从而导致投资增加,工期拖延。通过合同管理解决设计阶段普遍存在的上述问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对策及建议

1、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

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是确保建筑市场正常运行的首要前提,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础依据。制定从项目可行性研究至工程交工验收全过程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将工程建设整个过程纳入法制轨道进行规范和管理,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增强各方主体的法制观念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建筑市场中的信用缺失、合同履约率等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和探索制度创新,制定新的更规范的法律法规,矫正市场运行中的种种偏差,遏制消极因素,规范各方行为。同时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创造更好的宏观环境。

2、建立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主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合同的动态控制

建立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核心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共享,随时掌握合同的签订、履约及纠纷情况,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形成真正的信息管理和动态管理。

3、大力培养专业合同管理人才和建筑业内专业律师,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建筑业各专业技术、经济、法律、法规等方方面面,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系统的管理工作。要提高当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水平,任重道远,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不断实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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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化是衡量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水利工程项目各方信息化水平、业务水平与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同时,对于促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各方行为,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效率,实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有效监控,提高水利工程的质量,满足社会公众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需要,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全面、有序地推进。规范化、信息化,全面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各方及从业人员等均具有重要意义。贵州地处山区,喀斯特岩溶地貌分布广泛,水利工程往往具有分布零星、规模小、位置偏远、交通条件相对较差、施工主要以半机械化或纯人力施工居多等特点。因此,针对贵州地区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系统应兼顾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因地制宜,深入展开调查研究,开发出一套具有贵州特色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系统,才能更准确、高效的为贵州省水利工程建设服务。

2 系统需求分析

本系统主要应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质量管理和控制。按照功能性需求来看,应主要具备:工程注册管理、目标管控、组织管理、过程控制、质量管理与监督、材料测试与检验、设备检测与检验、质量事故管理、检测工具、文档管理、管理规程等几个方面。

(1)工程注册管理包括监理、施工、检测、设计单位在开工前的资料信息。(2)质量目标管理主要内容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和质量控制点的重视。(3)质量组织管理,本系统设计时建立了组织机构图和质量责任矩阵图功能,不同的操作权限,对应不同的责任矩阵图,权责分明。(4)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对工程项目制定进度计划,并在工程开展过程中的不同时期进行进度控制。(5)工程质量的成本控制,为了保证工程成本的最小化,达到节约工程总投入的目的。必须分阶段对工程成本进行控制,只要包括内部故障成本、外部故障成本、工程鉴别成本和工程质量预防成本等。(6)分析与检测工具,本次设计包括了一套全面的质量分析工具,如分层排列图、直方图、因果关系图、控制图、抽样检验和相关分析等质量图形分析工具。(7)文档归档。在文档管理模块中,可提供优质、高效和系统的文档管理功能。(8)规程管理。本功能模块主要提供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单元工程划分表等功能。(9)系统管理。系统管理模块中,管理员被赋予设置系统用户和系统权限,以及不同子功能模块的操作权限及分配工作,使系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得以保证。

3 系统总体结构

系统支持单位、个人数据的上报、审批,项目质量管理数据的流转。不同用户都可以在浏览器上操作,数据集中保存在中心数据库上。在使用方式上,根据不同的使用环境,用户可以有2种方式访问系统: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也可以通过终端设备访问系统。终端设备绑定用户信息,为用户提供更加强大的功能和更加丰富、友好的界面,用户只要打开终端设备就可以访问本系统。通过终端设备访问,由于绑定用户信息,其安全性更强。系统主要采用C#语言开发,开发环境选用VisualStudio2008集成开发环境,数据库选用

SQLServer2005。采用B/S结构和在线服务的模式,将政府质量监督机构、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及相关人员等集成于一个网络平台上,协同、高效地处理各类业务。图1为系统总体结构图。

4 系统数据库设计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系统需要建立的数据库资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工程信息数据库、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数据库、承包单位质量管理数据库、设计单位质量管理数据库、监理单位质量管理数据库、建设单位质量管理数据库等以及水利工程合同段信息和施工工艺检查内容及要求信息表等。鉴于适用范围与字典结构的难以程度,综合考虑。

5 系统详细设计和实现

5.1 系统模块设计

按模块化程序设计思想,系统功能模块主要有基本信息管理模块、质量监督模块、查询分析模块、质量检测模块、质量检查模块、质量评定模块、查询分析模块、统计报表模块、法律法规模块、档案管理模块、预警提醒模块和系统管理模块等。

质量评定模块包括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分布工程质量评定、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和工程项目质量评定等内容。质量评定模块的功能是建立动态数组、输入信息、并通过层次分析的办法计算出各子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打分权重,进行质量评定并输出结果,它的程序框图如图2。

查询分析模块的功能是对项目质量信息完成各种查询,并根据所查询的质量评定结果,对工程质量的阶段性工作进行分析,客观地反映阶段性工程质量成果,并分析其薄弱环节,提出需要整改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内容。访问引擎采用C++语言,在VS2008环境下开发实现,因此对于查询插件的接口采用C接口标准定义。C标准接口相对具有较好的兼容性,可以为其他语言调用。查询插件共设计7个主要功能接口,用于实现该插件主要功能。

具体查询功能接口主要包括分配任务、获取任务状态、设置数据回传接口、取消任务四个接口。具体功能的一般查询流程如下:(1)首先由插件管理模块调用分配任务模块,将具体的查询任务派发给当前插件;(2)然后,插件进行具体的查询操作,并将查询到的数据进行临时存储;(3)调用者以轮询模式,不断查询任务状态,由插件根据当前的查询进度不断反馈任务状态;(4)调用者发现任务执行完毕,即可设置数据回调接口,让插件将查询到的数据反馈给插件管理模块。该操作也可以在分配任务完成后,立即调用,这样数据查询完成后可立即自动返回数据;(5)对于所有下发的任务命令,可以通过取消任务指令,让查询插件不再进行后续的查询行为。

在插件的设计过程中,考虑了部分后续数据分析业务的设计要求,架构设计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查询分析主要目的是完成项目质量信息的各种查询,查询界面如图3所示。

5.2 用户登录的设计与实现

当服务器和相应的数据被正确连接后,用户就会进入登录模块,登陆模块对用户的身份信息进行验证正确后,才可进入系统。当系统读取的用户名和密码与数据库管理员的记录相符合时,并同时进行密码验证正确后,方可进入系统的主程序,此外,系统将提示用户“登陆用户名或者密码错误”。系统设计时,要求用户输入的用户名必须是6为有效数字或英文字母(区分大小写)与阿拉伯数字的组合,要求密码为8位,采用数字或英文字母(区分大小写)与阿拉伯数字组合,来实现保密和安全的需要。

系统的主界面分为三个部分,最上面一条,界面的左边和界面的右边。最上面的一条显示系统名称,当前用户名、角色、工程项目名称,还有四个快捷按钮,分别为“返回首页”、“选择工程”、“修改密码”、“退出系统”;界面的左边是系统的功能树,单击相应的菜单项可以选择相应的功能。

6 结语

系统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政府机构、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集成于一个协同的信息平台,达到信息共享、提高效率、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的质量。系统运行正常、稳定,可较好的实现相关功能,评定结果准确,系统同时实现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相关的流程系统化、管理和数据的规范化及标准化的要求。具有完善和健壮的特点,软件用户需求分析较为合理,达到了设计的要求。实用性较强。

通过实际应用表明,系统可以起到对水利工程建设的各个流程进行严密的控制,初步实现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过程的动态和分步控制,管理者可以根据系统的评定及查询分析结果进行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以及事后控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工程的建设质量,降低工程管理的成本。

参考文献:

[1]周勇.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开发[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03.

[2]李坤.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开发[D].成都:四川大学,2005.

[3]杨晓云.天津市防洪决策支持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天津:天津大学,2006.

[4]王战友.三防工程数据库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广州:华南理工大学,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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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在具体实施时,因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淡薄,常有签订合同不符合要求情况发生。主要表现在:首先,合同文本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对一些索赔性条款表述笼统、含糊。其次,承建方资质管理混乱,依据中国的《建筑法》的规定,施工企业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内从事建筑活动,不得越级。但在实际工作当中,一些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通过挂靠等方式谋求中标机会,或者一些大型施工企业利用企业资质承接一些施工项目,然后转包或者肢解后分包,这些做法不但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也给工程的质量、工期等带来不利影响。第三,部分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合同管理属于企业核心业务,对员工的工作能力以及职业道德要求极高。但有部分员工职业道德素质低下,,损害企业利益。

(三)合同违约索赔困难、责权偏颇当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索赔工作就应该合理展开。但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合同文本往往是发包方制定,所突出强调的往往是承包方义务的规定和风险的范围,而对发包方的义务就含糊其辞,制约性条款在文件中较少。尤其是发包方违约时,就赔偿方面的条款没有具体的表述,难以界定赔偿的数额,存在明显的权责偏颇。此外,在电力系统主辅分离之后,投标单位众多,在市场中发包方占据主导性地位,双方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例如因电力工程施工周期长、单位工程众多,出现分项工程的设计变更就很多,整个工程累加起来就会高达数百万的金额赔偿,而在合同条款中往往表述为分项工程多少钱之下免于赔偿,这样承包方就要承担较大损失,即使出现了可以赔偿的情况,承包方往往会为了以后市场的签约,而在发包方的要求下放弃部分索赔工作。

(四)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从当前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看,并没有得到许多小公司的重视,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严重缺失,这也是制约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需要专责的合同管理人员掌握相应法律知识、造价知识以及项目管理的相关技术规范。而在一些企业合同管理被认为是一种事务性工作,由预算人员或者财务人员兼任。这将给合同管理带来难度,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必将缺失专业支撑,在处理上相当的被动。许多不规范的合同在签订初期也难以被发现,也会给后续的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造成经济损失,影响企业效益。

二、完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根据对当前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分析,结合现代企业管理的科学经验,对照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做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按照中国现有法律规定,积极推行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完善和健全的法律法规是确保市场正常运行的重要前提,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国目前针对根据电力工程的特点和行业合同示范文本目前还是空白。因此有必要推行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工作。工程项目发承包模式可分为:总分包模式、平行承包模式、联合体承包模式、合作体承包模式等等,按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类: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等,针对不同的模式进行研究,将合同条款规范化和细致化。随着中国加入WTO后逐步与国际接轨,学习和研究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完善中国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立足中国国情的基础上,融合现代合同原则和现代项目管理原则,不断完善中国施工合同文本体系,使中国施工合同文本在结构化、系列化、集成化方向的发展上取得突破。

(二)推行合同管理人员考核制度,持证上岗专业化的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是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关键。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对合同管理人员建立考核制度,要求持证上岗。一方面企业加强对现有员工的培训和教育,达到工作所需要的技能要求。另外企业可同高校合作,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教育,形成稳定的人才输出。当前可在合同管理中可有造价工程师领导,另配一名专职合同管理员,完成项目的合同管理。

(三)强化合同的动态管理,依约解决工程索赔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索赔现象时常发生。一般来说,发包人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通过扣拨工程款等实现;而施工方对发包人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但为了合同双方共赢,对工程中实际存在的误工、变更等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如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等,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双方双赢才是工程工期、质量、成本完成目标的保障。

(四)开发适合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软件,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不仅提高工作效率,也为资源共享,提升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电力建设工程的信息化管理一直走在市场的前列,针对合同管理、造价管理的软件也层出不穷。在企业内部形成流程化管理,进行合同评审等工作。各施工企业可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软件操作。随时掌握合同的签订、履约及纠纷情况,对工程建设合同形成真正的信息管理和动态管理。

(五)建立企业的信誉档案,将信誉分引进到招投标工作中去建立其企业信誉档案库,定期监督,并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以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并将企业的信誉档案融入到招投标工作中去,在招标项目评分标准中加大信誉分的权重,使企业真正意识到每一个工程都是重点工程,只有认真履行好合同,才能以后有更加广阔的市场。为中国的电力工程保驾护航,同时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