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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投资的概念
风险投资是指由风险投资者提供风险资本,风险投资公司以风险企业为投资对象进行投资、管理、运作的一种融资过程与方式。
风险投资是高科技产业的助推剂,它在高科技产业化的关键时刻切入,填补了高科技产业化过程中,研究与开发阶段的政府拨款或企业(个人)自筹与工业化大生产阶段的银行贷款之间的空白,使高科技产业化的各个环节由于有了资金的承诺而成为可能,在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风险投资自产生开始就与高新技术企业密不可分,二者的融合是源于彼此的内在需要、符合两者本质特性的自然结合,也正是这种互利的融合决定了两者之间的作用关系不仅仅是单向的,而是一种双赢的关系,所以完善和发展我国风险投资非常重要。
二、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
1.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我国目前缺乏专门以风险投资为调节对象的法律法规,风险投资处于一种法律保护相对薄弱的境地。与风险投资密切相关的《公司法》存在一些不利于建立风险投资体系的条款。如最新的《公司法》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权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等等。这一规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国内风险投资公司以股权回购方式退出资本。
2.缺乏适宜的文化环境
风险投资主要用于高新技术创业及其新产品开发,由其投资对象决定风险投资的高风险性,需要投资者具有冒险精神,但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及其所形成的惯性思维,阻碍了一个适合风险投资发展的文化环境的形成,从一般意义上的文化分析,不适宜性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传统文化中诚信观念的淡薄和企业道德的缺乏,对社会的各个层面都产生直接的影响,导致市场的严重失序;二是由于长期的计划安排方式,使许多科技人员产生了安于现状、依赖国家的思想,缺乏用于冒风险的创业精神;三是在国家创新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中,普遍存在着论资排辈、讲关系讲人情的现象,没有真正形成“以人为本”的文化气氛。
3.风险投资方面的优秀人才匮乏
现行从事风险投资的人才队伍,多为技术干部转业,他们虽具有技术专业知识,但缺乏金融知识,也缺经营管理和开拓市场的经验。而新引进的人才,虽有现代科技知识、金融知识,但对风险投资的基本过程没有实践经验,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历程也没有亲身的经历,往往以一般项目投资理论来指导风险投资运作,容易忽略风险控制而导致投资战略的失误。风险投资退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专业人才的缺乏将导致不合理的退出行为发生,最终影响到退出和价值增值的实现。
4.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不畅,各种退出方式所占比例不合理
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调查报告中指出,受金融危机影响和对经济前景的担忧,2008年全球股市暴跌,部分股市创下历史最大年度跌幅,市值大幅缩水,投资者蒙受惨重损失。股市的持续低迷,使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大减,新股发行频率降低直至停滞。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主要以股权转让为主,而其他退出方式仅占很少比例,各种退出方式不合理。
三、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策略
1.拓宽资金来源,实行风险投资主体多元化
我国应拓宽资金来源,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应逐渐淡出投资人的角色,鼓励更多的民营和个人资本参与到投资中,以规范市场运作。除了借鉴国外发展产业风险投资的经验,在控制金融风险的前提下,使从事养老基金、保险基金、住房基金等民间资本的这些机构、投资者以及一些具有良好市场业绩的上市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来介入风险投资领域,将为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直接融资来源与渠道,促进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
2.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由于风险资本存在着周期性特征,因此能否有效地兑现资本收益,即将其所投的资金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金形态即变现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了促进风险资本的顺利循环以及增量风险资本的进入,就必须考虑建立起有效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我国风险投资最现实可能的退出方式为企业购并,其他几种较为现实可能的退出方式依次为创业板交易、风险企业回购和买壳上市。
3.优化风险投资的投资环境,加快制定有关风险投资的法令法规
建立规范风险投资运营机制的法律制度,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立法和监督是促进风险投资健康发展的保障。风险投资是为风险企业提供创业资本,通过管理上的参与将科技成果“孵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特殊投资,它不同于任何形式的传统投资。风险投资是一种法制化的市场行为,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因此,严格规范风险投资的运营机制,是保证我国风险投资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新晨
4.加快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及项目评估机构的发展
风险投资中介机构是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筹集者和投资者服务的专业性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顾问、资信评估机构、技术信息咨询机构、专业市场调查机构等专业机构。建立具有高度权威性的投资项目评估专门机构,由有经验的评估专家对风险投资项目经行评估等专业服务,以指导投资者进行有效的投资。
总之,随着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日益紧密结合,风险投资也越来越显著地发挥出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采取政策鼓励,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开拓风险投资资本来源,引进风险投资人才,提供最佳退出渠道及加强风险投资机制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使风险投资更快的推动我国的科研成果商品化、技术产业化和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参考文献:
二、完善我国市场风险投资的策略
1.改善风险投资主体结构。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构建民营资本主导的多元化投资格局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主体结构不合理,应该对其政府主导现状进行逐步改变,积极构造多元化的投资者结构,转变由政府主导的风险投资模式,大力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及高科技企业参与风险投资,放宽对保险基金、信托投资机构、养老基金、捐赠基金、资金实力雄厚的个人投资者以及国外风险资本等投资者介入风险资本运营的限制,拓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大力发展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风险投资企业,如有限合伙制、信托基金制和公司制的民营资本主体等,刺激民间主体投资的积极性,形成由民营资本主体主导的风险投资格局。
2.构建畅通有效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
没有退出渠道的创业投资是没有发展前途的,风险投资资本的成功退出代表着高额回报和风险投资不断循环的基础。构建畅通有效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不仅要重视退出方式的选择,退出时机的选择更为重要。以下对风险投资退出时机决策模型建立进行分析。在建立模型时,把风险投资公司的效用分为拥有的现金最和拥有的风险企业价值,其指标函数为:总而言之,通过建立模型能够准确的计算出风险投资退出时机,再加之合理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能够很好促进畅通有效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的构建。
3.优化风险投资的投资环境
投资环境可以促进我国市场风险投资的发展同时也可以阻碍我国市场风险投资的发展,这就与“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是一个道理。因此,为了我国市场风险投资能够顺利健康的发展,必须对其进行优化处理。风险投资的投资环境的优化可以通过制定有关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来实现。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实现的重要保障措施是立法和监督。由此可见,政府应尽快拟定《风险投资法》。并且把它作为风险投资领域的基本法律。对风险投资主体从风险资本的筹集投放、管理运作到退出各阶段的经济关系进行专门调整。另外,对风险投资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并逐步完善,同时有关支持风险投资发展的法律体系也建立起来-“公司制风险投资机构”作为风险资本组织形式的主体,并逐步引入有限合伙制基金形式。为有限合伙制投资机构提供应有的法律地位。风险投资的主要目的就是为风险企业提供创业资本,它与传统上任何形式的投资都不同。风险投资严格的来说是一种法制化的市场行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是不可缺少的。因此,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风险投资的运营机制进行严格规范是保证我国市场风险投资业健康发展的主要措施。
4.建立风险投资专业人才培养机制
(二)美国资本市场与风险投资的关联性分析
1.美国资本市场与风险投资的关联性分析概述。美国资本市场体系庞大、条块结合、功能完备、层次多样。既有统
一、集中的全国性市场,又有区域性的、小型地方交易市场。使得不同规模、不同需求的企业特别是风险投资企业都可以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风险投资的对象主要是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兴企业,这些企业的发展一般要经过种子期、开发期、成长期和成熟期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呈明显的递进性。而由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场外市场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可以完全吻合风险投资的这一阶段化特征,从而形成有机的联系与互动。(1)场外市场则基本取消了上市的规模、盈利等条件。把市场监管的重点从企业上市控制转移到以充分信息披露为核心,以管理从业券商为主要手段,以会员制为主要形式,以券商自律为基础的监管模式。主要对应与服务于处在种子阶段和开发阶段的风险资本筹集问题及相应的投资价值评估、风险分散和股权流动问题。(2)创业板市场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型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它的上市标准要比集中市场低,主要对应于开发阶段中后期、成长期与成熟期初期阶段的风险资本筹集、风险企业评估、风险分散与股权交易问题。(3)主板市场即全国性集中市场主要是为大型企业融资服务的,主要对应于成熟期的企业规模扩张问题。
这种多层次市场体系同样具有递进性特点,呼应了风险投资的递进性特征,使之相辅相成、互通联动。创业企业在场外交易市场上经过培养后,当经营规模、经营业绩、资产规模、财务状况等条件达到创业板上市要求时,可以转到创业板市场交易。同样,创业板市场企业经过培养成熟,符合主板市场经营规模、经营业绩、资产规模、财务状况及其他方面上市条件时,亦可申请转入主板市场交易。反之,当层次较高市场交易企业其上市条件丧失时,则依次退入次一级市场交易或摘牌。这种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克服了市场断层,承上启下形成了不同层次市场与不同阶段风险投资的互动互补。
2.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与风险投资关联性的描述。纳斯达克市场由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于1971年设立,是世界第一家、也是目前最大的电子化证券交易市场。美国纳斯达克市场是一个多层次的证券交易市场。它由全国市场、小盘股市场和OTC市场三部分组成,是一种典型的实行多轨制的孪生型多层次市场。在OTC上市的企业无须资产要求和盈利记录,只要有业绩活动记录和主营业务计划,且有2-3个做市商愿意对之公开交易即可上市,因而人们习惯于称之为零资产包装上市。OTC的市场行情媒体由纳斯达克提供,经OTC培育后的企业,如果达到了如下标准:年销售额超过75万美元,股价超过5美元,拥有400万美元资产,200万美元净资产,则可直接升入纳斯达克小盘股市场,无须任何审评程序;同时,若纳斯达克小盘股市场上的企业达到了主板市场的标准,也可以升入纳斯达克全国市场或纽约证券交易市场。反之,则存在退市与摘牌机制。
二、我国资本市场结构现状分析
(一)主板市场对风险投资业的支持
1.上市公司从事风险投资活动,为风险投资提供部分资金来源。目前,上市公司从事风险投资活动日渐模糊,所有的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均存在风险投资行为,其他上市公司基于企业发展战略的考虑,也都在积极涉及高新技术领域,因而也或多或少存在风险投资活动。因此,上市公司参与风险投资实际上已悄然展开,只是参与的形式、深度等不同而已。有的上市公司参股或控股专业的风险投资公司;有的上市公司建立内部风险投资基金或公司,如广州控股独资设立了广州发展信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的上市公司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成立高新技术开发或风险投资联盟,如巴士股份投资2650万元与上海大学组建上海上大巴士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等。总之,上市公司已成为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一支现实的、重要的主力军,在支持和促进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自身的发展。
2.风险企业借壳买壳上市。主板市场对风险投资支持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风险企业借壳、买壳上市。公开上市已被公认为是对风险投资支持的最佳方式,在创业板、场外市场尚未开通的情况下,实现国内上市的唯一选择是主板市场。然而风险企业想通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IPO)几乎是做不到的,就目前的实际情况看,除了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公司投资的“浙江浙大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在IPO上市外,很难找出第二家IPO的风险企业实例。因此,风险企业或初创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只能走借壳、买壳上市之路。
(二)深圳中小企业板的发展现状。2004年5月17日,深圳的“中小企业板”获准设立。设立将近两年来,上市公司达到50家,融资额120亿元,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中小企业板的推出是谨慎的,但是,中国的资本市场是经济体制转轨背景下的新兴市场,市场机制尚不健全,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市场发展还存在诸多结构性问题。目前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企业除了盘子小于等于3000万,其他标准与主板完全没有区别。也就是说,持续3年盈利等条件同样适用于中小企业板上市的股票。这类股票比真正的创业板股票风险小,但从其前几年连续经营已有的业绩增长情况基本上可以推断今后的经营情况,这样想象空间就不大,成长性也不会像真正创业板的股票那样高,因此,对待中小企业板的股票更多的是要像对待主板的股票那样而不能像对待创业板的股票。所以,深圳中小企业板的推出并非是创业板,只是中国二板市场的萌芽。
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二板市场的培育。对于风险资本来讲,风险资本一级市场好比是“进口”,风险资本二级市场就是“出口”,有进有出,市场才具有流动性和吸引力,才成其为一个完整的市场。我国风险投资之所以十年来没有取得大的发展除了一级市场资金制约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风险资本没有“出口”,能买不能卖,能进不能出,使风险投资功能丧失,阻碍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三)场外交易市场的现状。目前我国的三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包括“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地方产权交易市场。1990年深沪两交易所相继挂牌开业以后,与之对应的证券场外交易建设或明或暗从未停止过。特别是在1992年北京开通STAQ和NET两个交易系统后,各地在争办第三家交易所的同时,为满足众多地方中小企业的上市要求,开始自发地探索证券场外流通渠道。
1.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发展。2001年6月29日,为了解决原STAQ和NET系统挂牌公司和交易所退市公司股份的转让问题,中国证券业协会开办了证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它是目前除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外唯一可办理股份转让的柜台交易系统。2006年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代办系统的功能虽然有所拓展,但股份代办转让业务的启动与运行为未上市的风险投资企业的股份转让与流通提供的市场化渠道非常有限。
2.产权交易市场的制约。目前,全国各类产权交易市场超过200余家。这些市场的组织形式各不相同,有的注册为事业法人,有的注册为公司法人。在隶属关系上也各不相同,分别隶属于经贸委、国资局等。全国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参差不齐,个别市场的交易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较好,绝大部分的市场规模小、收入低,相当数量的市场处于亏损状态。一些产权交易所变相进行股份的拆细或连续交易,但因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格,蕴涵着巨大的风险。
目前,我国场外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乱办金融机构、乱办金融业务”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管理上的松懈。组织无序的“金融超市”,放任自由,场外市场必然成为杂乱无章的“金融垃圾场”,不但不能发挥对风险投资的有效支持,反而会扰乱风险投资的市场秩序。
三、建设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风险投资业发展
(一)继续发挥主板市场(集中交易市场)功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然是我国大中型企业上市融资的主要市场,但这个市场要有相当一段时间的调整,同时也需要在发展思路和战略上进行反思。从总量与规模上看,沪深市场依然是未来我国多层次市场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积极推出二板市场。深圳中小企业板已经开始运行,但从规模和功能来分析,还远没有到位,另外在规范上还存在许多问题。而从市场的需求和决策层面的情况看,中小企业板市场是我国多层次市场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板市场的定位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型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提供了上市融资的便利,同时也为投资于这些高风险、高收益企业的风险资本提供了一条正常的退出通道。建立活跃的创业板市场(二板市场)是较好的风险投资退出渠道,政府应从各项政策与制度上大力支持。创业板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借鉴和吸取海外创业市场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我国创业板市场建设。
没有风险投资,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中小风险企业的发展是困难重重的。而没有健全完善的退出渠道,风险投资是没有发展前途的。稳步推进二板市场的建立,才是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根本之路。
(三)健全场外交易市场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风险投资成为推动我国的科研成果商品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企业成长发展的重要因素。风险投资实质上是一种高科技与金融相结合,将资金投入风险极大的高新技术开发生产中,从而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商品的新型投资机制。它也是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的一个资金有效使用的支持系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风险投资。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风险投资这方面做得很不够,我国风险投资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对高新技术产业有效的运作,使高新技术产业大规模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许多方面还需完善。本文主要对我国目前风险投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1风险投资的涵义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又被译为创业投资。根据美国全面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具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根据欧洲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向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成长型、扩张型或重组型的未上市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辅之以管理参与的投资行为;联合国经济和发展组织24个工业发达国家在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投资方式研讨会上认为,凡是以高科技与知识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的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投资,都可视为风险投资;我国《关于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中认为,风险投资是一种把资金投向蕴藏着失败危险的高科技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进高科技成果尽快商品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投资行为。
简单的说,风险投资是指由风险投资者提供风险资本,风险投资公司以风险企业为投资对象进行投资、管理、运作的一种融资过程与方式。风险投资是高科技产业的助推剂,它在高科技产业化的关键时刻切入,填补了高科技产业化过程中,研究与开发阶段的政府拨款或企业(个人)自筹与工业化大生产阶段的银行贷款之间的空白,使高科技产业化的各个环节由于有了资金的承诺而成为可能,在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风险投资自产生开始就与高新技术企业密不可分,二者的融合是源于彼此的内在需要、符合两者本质特性的自然结合,也正是这种互利的融合决定了两者之间的作用关系不仅仅是单向的,而是一种双赢的关系[1]。所以完善和发展我国风险投资非常重要。
2目前我国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发展起来的。1985年9月,第一家专营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成立;截至2007年底,全国从事风险投资的机构已超过400家。在中国的风险投资机构管理的风险资本总量超过1205.85亿元,在风险投资方面,2007年风险投资总额达398.04亿元以上,风险投资项目数也高达741个项目,平均每家风险投资机构管理的资本额达到8.492亿元。显然,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发展是比较快的,它在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创立和成长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我国的风险投资业仅经历了较短的发展历史,至今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现有规模的风险资本还难以满足市场的需要,还无法独立支撑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在我国现阶段还存在大量的问题,阻滞了其在我国更快速的发展。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2.1风险投资资本总量不足,缺乏合格的风险投资主体
从整体上看,现有规模的风险投资资本还难以满足市场的需要。目前,我国风险投资资本的主要来源是财政科技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贷款,风险投资资本的融资渠道狭窄。并且我国目前的发展模式为“政府主导型”,以财政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贷款为主体的风险资本规模小,同时政府为主要出资方,造成投资主体单一,影响投资效益。加之,风险投资周期长,风险高,政府的财政资金不适合风险投资市场本性[2]。从已经建立的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来源看,除外资投资基金外,绝大部分是由政府或金融机构出资的,私人、民间资本几乎没有,融资渠道狭窄,风险投资资本总量严重不足。
2.2风险资本退出缺乏有效渠道
风险投资的活力就是资金的循环流动,其核心机制就是退出机制。没有便捷的退出渠道,风险投资就无法达到资本增值和良性循环,也无法吸引风险投资人进入风险投资领域。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或退出机制尚未解决,没有发达的风险投资制度,就不能在风险资本与高新技术企业之间搭建出通道[3]。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一般有5种:企业上市、收购兼并、股份回购、股份转卖、亏损清算。在我国的风险投资业中,缺乏合理的投资回收渠道,虽然我国创业板已于2009年10月30日隆重登场,但是对于规范创业板的操作尚在逐步完善中。
2.3有关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滞后不健全
近年来我国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不少扶持高科技企业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税收优惠、人才优惠、信贷优惠等等,但是对于投资于高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者和风险投资管理企业的扶持政策却很少,相关的风险投资产业法如《风险投资法》、《风险投资基金法》等一直未出台[4]。在市场进入、税收优惠、投融资管理等方面没有对风险投资的扶持性政策法规。
2.险投资中介机构的发展滞后
目前在我国,风险资本市场所需的特殊中介服务机构如行业协会、标准认证机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等还比较缺乏,投资中介机构的人员素质和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也成为中介机构发展的巨大障碍。某些中介机构缺乏职业约束机制及职业道德规范,存在为金钱驱动而提供虚假评估报告的现象,使某些中介机构的可信度、可利用度大打折扣。在这种情况下,风险资本家往往要做很多自己专业以外的事,降低了风险投资的效率。而且,中介机构发展的停滞不前,中介服务不规范等问题造成资本和项目双方信息交流方面的不充分,这种信息不对称形成许多错误的隐藏,导致风险投资企业战略性的市场决策错误,严重地妨碍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
2.5风险投资人才极度缺乏
从事风险投资事业的人才,不仅需要掌握金融领域内的相关知识、而且还应当熟悉高新技术产业的相关技术,只有这样才能对风险投资进行正确的评估和操作,降低投资失败的风险。目前国内风险投资多数还停留在学术论坛和理论研究层次上,在实际操作上真正懂得风险投资的人才还不多,大部分投资人才都来自于政府、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等部门,基本上都是半路出家,多数缺乏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局限性较大。
3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策略
针对我国在进行风险投资的过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提出如下的发展策略:
3.1拓宽资金来源,实行风险投资主体多元化
我国应拓宽资金来源,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应逐渐淡出投资人的角色,鼓励更多的民营和个人资本参与到投资中,以规范市场运作[5]。除了借鉴国外发展产业风险投资的经验,在控制金融风险的前提下,使从事养老基金、保险基金、住房基金等民间资本的这些机构投资者以及一些具有良好市场业绩的上市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来介入风险投资领域,将为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直接融资来源与渠道,促进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把民间资本引入高新技术风险投资领域,通过资本与技术的结合,让资本最大增值[6]。还有从国际经验来看,外国风险资本的介入也是发展本国风险投资的重要依托。我国应减少对风险投资限制、制定健全有关风险投资政策,并提高它们的透明度,促进外国风险资本关注,吸引外国风险投资资本,使其更加支持中国高技术企业的发展,也是我国风险投资拓宽资金来源发展的重要渠道。
3.2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由于风险资本存在着周期性特征,因此能否有效地兑现资本收益,即将其所投的资金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金形态即变现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了促进风险资本的顺利循环以及增量风险资本的进入,就必须考虑建立起有效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我国风险投资最现实可能的退出方式为企业购并,其他几种较为现实可能的退出方式依次为创业板交易、风险企业回购和买壳上市[7]。我国处于创业板市场运行的初步阶段,创业板的作用就是为成长性高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链条的中间环节,所以既要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出发规范和完善创业板,也要积极发展和利用风险资本的其他退出途径。
3.3优化风险投资的投资环境,加快制定有关风险投资的法令法规
建立规范风险投资运营机制的法律制度,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立法和监督是促进风险投资健康发展的保障。风险投资是为风险企业提供创业资本,通过管理上的参与将科技成果“孵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特殊投资,它不同于任何形式的传统投资。风险投资是一种法制化的市场行为,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因此,严格规范风险投资的运营机制,是保证我国风险投资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与之相适应我们需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法规和管理办法,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诸如《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等,给风险创业者的专利权、专有权、创新权等以特定的保护,采取税收优惠计划,降低风险资本的获得成本,提高风险投资的平均收益率水平。
3.4加快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及项目评估机构的发展
风险投资中介机构是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筹集者和投资者服务的专业性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顾问、资信评估机构、技术信息咨询机构、专业市场调查机构等专业机构。建立具有高度权威性的投资项目评估专门机构,由有经验的评估专家对风险投资项目经行评估等专业服务,以指导投资者进行有效的投资。另外,还需提高中介机构的信用和中介机构的人员素质,并努力采取措施降低风险投资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以提高整个风险投资市场体系的运作效率,为风险投资公司提供规范有效的中介服务,使风险投资公司做出正确的战略决策,促进我国风险投资更快的发展。
3.5培养高素质风险投资人才
在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和发育过程中,人才是关键的因素,应加快培养高素质风险投资专业人才,加快对现有风险投资机构从业人员的培养,还可以利用国际合作和交流,吸引海外人才。我们应该努力培养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熟悉金融与财务的风险投资家队伍,不仅依赖于其自身独特的素质和专长,还要设计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防范其道德风险。推动企业家和风险投资家尽最大努力去经营企业,实现人力资本的价值[8],创造“以人为本”的文化氛围,可采取给予风险投资人才工资、福利、奖金、股权、期权和收入提成制度等,激发风险投资人才队伍的快速发展。新晨
4结束语
总之,风险投资由于其在推动科技产业化,促进经济增长方面作用巨大,随着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日益紧密结合,风险投资也越来越显著地发挥出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采取政策鼓励,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开拓风险投资资本来源,引进风险投资人才,提供最佳退出渠道及加强风险投资机制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使风险投资更快的推动我国的科研成果商品化、技术产业化和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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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19世纪早期风险投资在美国开始出现,一些私人银行在钢铁、石油和铁路等行业进行了投资,获得了高额回报。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在20世纪40年代,美国很多大企业开始把大量资金应用于投资与高科技相关的产品研制,这便是风险投资最初的雏形。1946年第一家具有现代意义的风险投资公司——美国研究发展公司(ARD)在美国成立;1971年全球第一家电子化的证券自动报价市场——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建立,标志着风险型高科技企业可以进入证券市场,风险资本也有了退出企业和回收效益的途径。随后,风险投资在全球得到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风险投资的行列,风险投资也逐渐成为全球经济发展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随着广西经济的发展,风险投资也在广西得到了不断发展,然而,相比其他地区的风险投资发展水平而言,广西风险投资发展相对滞后,并面临着很多困难。本文运用SWOT分析法,分别从优势、劣势、机会和挑战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剖析,分析广西发展风险投资的内部优势、弱点以及面临的外部机会与威胁,最后提出促进广西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广西风险投资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一)广西风险投资发展历程
21世纪的中国,改革与发展已进入了关键时刻。从当前国际竞争的趋势和经济全球化分析,谁掌握了科技的制高点,谁就掌握了发展的主动权。我国目前正处于科教兴国,迎接知识经济挑战的时代,风险投资业对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作用正在被国人所认识。可以预见,风险投资将为我国发展资本市场、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在我国发展风险投资的特性
风险投资是由风险投资家出资,协助具有专门技术而无法筹得资金的创业者,并承担创业时的高风险的一种权益资本。风险投资这种新型的投资方式正是向高风险、高收益、高增长潜力的高科技项目进行投资。通过高技术商品化,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从而推动高科技企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进而带动整个经济的蓬勃和兴旺。风险投资具有以下特点:(1)高风险、高收益。风险投资就是准备冒风险的资金,它所投资的对象一般为刚刚起步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产品,没有固定资产或资金作为贷款的抵押和担保,平均成功率只有30%左右。依靠风险投资建立起来的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强,企业一旦成功,其投资利润率远远高于传统产业和产品。(2)高风险投资期长。风险投资是一种长期投资,其投资周期要经历研究、试制、生产、销售、盈利等阶段,待被投资企业经营成功后,直到股票上市,这一过程少则3~5年,多则7~10年,是一种长期投资,其流动性很小。(3)投资对象为高新技术产业。高科技导向型的中小企业,它们资金短缺,无法得到充裕的银行贷款,通过风险投资家的活动,将新技术、企业家才能和风险投资资金有机地结合起来。风险投资的特点决定了它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重要来源,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成长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也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发展风险投资业同发达的国家相比,尚处于起步阶段,而且是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从国外引入的,因此,它必然带有中国特色发展的特殊性、阶段性。风险投资业的兴起和发展对美国经济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促进了大批高科技产业的诞生和崛起,推动了美国经济结构的根本性调整,为90年代美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美国经济增长的三分之一是由信息产业提供的,而美国信息产业的著名大企业都是风险投资支持下发展起来的。因此,有的学者认为,如果没有风险资本的注入和启动,就没有美国今天的半导体、微电子和生物技术产业,也就没有美国今天的经济增长。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属于一种不完全的风险投资,必须经历若干发展阶段后,才能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融入国际风险投资行业,演绎为完全的风险投资。这样,所担的风险就会因规范化而大大减少。
在我国发展风险投资业,尚缺乏一些必备的机制和环境,面临着一些特殊而辣手的困难和矛盾:巨大的资金需求缺口与狭窄的资金供应渠道;规模有限的可转化科研成果与高科技新兴企业;不畅通的风险资本撤出通道与不健全的配套法规政策等。从目前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现状看,它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风险投资机制不健全。我国风险投资机制仍旧是一个国家作为投资人、管理人等多种角色的单一体制,由国家政府充当投资主体从事风险投资,资金来源单一,社会化程度低下,难以建立起有效的投资风险机制,容易导致无人真正负责的局面,与风险投资市场特性不相容。多层次、要素齐全的风险投资运行机制尚未形成。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运行便无法顺利展开。(2)风险投资的对象难以用国际惯例衡量。由于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从传统的旧体制变革中走出来的,在其成长的过程中也同时形成了难以用风险投资的国际惯例加以处置的特殊性。以国际风险投资行业成功的经验而言,风险投资的对象是具有高成长性企业或极具辅导前景的先进技术或项目。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从创业开始就与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联系在一起,并成为市场经济体制演绎过程中的探索者和实践者。按照市场机制的规则,开拓了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技术创新与企业规模化发展的新机制。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突出特点是以科技人员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成长中跨越了一般企业靠原始积累发展的模式,以市场的力量快速形成了经济规模,形成了新的产业群。从运营机制方面看,大多数公司已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的运营方式、先进的企业形式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新技术企业群体的出现,造就了一批自身具有风险投资与担保能力的骨干企业,如此,形成了风险投资的对象难以用国际惯例来衡量。(3)风险投资是金融体系中一个非常特殊的组成部分。风险投资的运作是体现了金融特点的直接投资,并在金融资本与产出资本的结合中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行业选择、投资管理、金融运作的机制。从我国目前风险投资的实际运作看,它还难以真正体现风险投资职业化的特点,而表现为多元运作的现状。国际风险投资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职能特点和主要的介入主体,从而形成专业化分工合作的链条。而从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现状看,风险投资公司几乎包揽以上境外风险投资者的全部职能,既充当天使投资,又充当投资银行的角色,因而,难以真正体现风险投资的职业化特点,也打乱了不同阶段介入主体的不同分工。风险投资面临的是对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问题,而这些认定需要中介机构来协助完成估值。中介机构功能的发挥是高新技术产品市场评价机制形成的关键因素。我国在这方面的服务职能和估值的科学性、真实性远远不能适应,这就是为风险投资发展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还不到位,使风险投资公司在选择高新技术项目并进行风险投资时显得比高新技术企业更难。因为,风险投资者的投资理念是在产品市场与资本市场同时运作,风险投资无疑来自资本市场,而根基却在产品市场。(4)我国发展风险投资缺乏政府的有力支持。在我国,还没有与发展风险投资相适应的中小企业管理法则,而按现行的《公司法》与风险投资运作规则相抵触的地方又甚多。我国政府虽然明确支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但是支持力度不够明显,有效性难尽人意。一是缺乏一个明确清晰的发展风险投资的方针和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二是国家对高新科技风险企业的银行贷款没有采取“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的政策,更不用说政府担保了。国家还未出面专门支持风险投资的税收政策,法律环境处于弱化状态。虽然我国在金融立法上颇有建树,但仍没有制定关于风险投资方面的具体法律法规和规范化的管理条例办法,使得风险投资的发展得不到法律保证,难以走上规范化之路。(5)风险投资是具有信息趋群、人才趋群、地域趋群特征的特殊行业,在风险投资主客观诸多要素的组合中,最重要的是人才资源。集专业知识与投资意识于一身、又具有资本市场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专业人才的聚集与竞争,对发展风险投资业至关重要。因为,风险意识的产生和风险资产投资的决心来自于风险投资者对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判断力和预见性,这一能力又来自熟练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因而,人才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内在的第一原动力。我国目前的状况是高层次、国际化的专门人才奇缺,能够适宜于风险投资业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尤其是风险投资家少而又少。人才匮乏、制约风险投资的直接后果是导致了本来就不健全的风险投资体系的整体素质低下,前进步履维艰。
二、建立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风险投资在我国刚刚起步,它的特色性及阶段性决定了在我国必须走有中国特色的风险投资之路,发展我国风险投资的关键在于建立合理的体制和机制。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企业利润,而是资产的变现,因此,在风险投资过程中,最关键的是股权和产权交换。事实上,资本的退出是资本内在的实现流动性和变现性的一个通道。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形成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就无法获取高增长阶段的高利润,无法补偿失败项目造成的损失。那么,建立可行的退出机制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建立创业板市场(即二板市场)。
(一)在我国建立创业板市场的有利条件
在我国设立创业板市场,既可为创业投资提供“出口”和回报实现机制、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又可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提高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资本实力,推进中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建立创业板市场是完全可能的。一是因为我国有一个足够大的市场;二是我国现有的两个交易所均采用了高度现代化的电子交易、清算及信息系统,具有高效、便捷、迅速的特征;三是在我国目前的两个股票市场上,中小盘股,特别是高科技概念股的交易比较活跃,这或许预示着中小高科技企业倾斜的创业板市场的交易也将会比较活跃;四是从我国股市的发展前景来看,创业板市场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选择,能进一步扩大股市的规模。同时,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高科技企业在发育成熟时,会对主板市场的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克服困难,设立创业板市场
我国设立创业板市场的主要障碍,并不在于投资者不能认同,更不在于开发相应的硬件设施需要耗费资源,而在于我们自90年代以来就已经开设了大量的场外交易市场,这些市场的运作有相当部分是不规范的。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第二板市场的上市条件总体上要低于主板市场。我国的情况则不同,目前的主板市场(A股市场)是一个由政府行玫力量高度控制的“审批市场”,上市指标则是一种地方政府和企业都趋之若鹜的“稀缺”的经济资源。在这种条件下,如果按照国际惯例来运作创业板市场,那些在主板市场上争取不到上市指标的企业势必将蜂拥而至,使得这个市场迅速沦为第二个A股市场,从而丧失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功能。因此,在建造我国创业板市场的过程中,既要吸收国外成熟运作机制的合理内核,更要从我国现实的制度架构、法制状态和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出发。
我国的高科技产业、民营企业都属于高投入、高风险的产业,它们都需要借助市场的力量,发展自身的风险投资业,建立具有良好流通性的风险投资市场,也为风险投资家提供了投资、获利和套观的机会。创业板市场的建立为中小高科技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了资本支持,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提高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但由于创业板市场独特的市场定位和交易规则,使得它在具有高收益的同时,更具备了高风险的特征。一是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企业上市的“硬性”标准有了很大程度的降低,这竟味着对上市企业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要求的降低,从而加大了未来市场发展的不稳定性。二是上市企业未来发展的不稳定的风险。由于在创业板上市的多为具有高成长性的新兴行业企业,未来的发展存在很大的不稳定性,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大,抵御外部风险能力弱,随时面临被淘汰的危险。三是市场环境不成熟的风险。目前70亿元左右的风险投资基金多来自于政府,民间投资较少,这将加大创业板股指的波动,影响投资者的收益。
高科技企业需要创业资本的培育,而创业资本的发展亟需资本市场的支持,因而中国必须加快创业板市场的构建,这也是中国资本市场深化和发展的重要步骤。为防范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较好地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保证创业板市场的运作质量和效率,实行严格的公司监管和市场监管十分必要。
(三)发展创业板市场的策略
前言
风险投资机制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传入我国的一种特殊的投资机制。在这一机制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资金来源单一和资本市场不完善的问题,已经成为了影响我国风险投资机制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对制约我国风险投资机制的瓶颈问题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创业板的构建,成为了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的有效措施。这就说明创业板的发展,对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从创业板市场的发展现状来看,这一市场还存在着发展相对不完善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对创业板市场与我国风险投资问题之间的相关问题进行探究
一、创业板市场给我国风险投资带来的新问题
风险投资的投资者、风险投资的接收方和从事这一业务的相关机构,是风险投资体系中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风险投资机制的发展过程中,创业板对上述三种因素的影响,使我们在对二者之间的相关问题进行探究的过程中所不能忽视的一个问题,因此在对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探究的过程中,我们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创业板给风险投资带来的新问题。在创业板的发展过程中,套现问题成为了创业板市场存在的一大主要问题,这一问题的存在,让风险投资成为了一些别有用心者进行投资套现的重要媒介[1]。第二,创业板带来的投资成本增加给投资风险带来的影响,也是创业板市场给我国风险投资领域带来的一种新问题。
二、问题的产生原因
在对上述问题的产生原因进行探究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法律环境和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不完善的问题,是引发上述问题的两个主要原因。其中,法律法规相对不完善的问题已经得到了一定的解决。国家对《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就可以被看做是一种为风险投资提供法律保障的措施,在最新修改的《合伙企业法》中,有限合伙问题的出现,就对风险投资非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从风险投资企业的自身状况来看,公司制的弊端是影响我国风险投资的一个重要因素。《公司法》的修改,让采用公司制的企业在未来的避免了陷入重复纳税的困境之中,这就对风险投资企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2]。这样,在风险投资体制的发展过程中,这两种不利因素已经得到了较为充分的改善。巩固这一成果,是国家在投资体系发展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三、问题的解决措施
在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探究的过程中,针对创业板市场在自身发展过程中给我国风险投资领域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国家法律法规体系有所完善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应该从创业板市场和风险投资领域两方面入手,对解决二者之间的问题的措施进行完善。
(一)对创业板市场运营机制的完善
从创业板的角度来看,监管体系的缺乏,是引发套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让创业板更好地推动风险投资的发展,对自身的监管体系的强化,是促进这一市场规范发展的一种可行措施。从国外的创业板市场发展问题来看,法律法规体系和自律监管机制的共同作用,是保障创业板市场有序发展的重要因素。从我国的实际国庆来看,对证券监管机构在创业板市场发展过程中的监管作用和自律组织和中介机构的自律作用的充分发挥,是创建自律体系的过程中可以采用的有效措施。除此以外,对中介服务质量的强化,也可以让创业板更好地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在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进程中,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势,成为了各个国家和地区都需要关注的问题[3]。从我国企业的发展现状来看,假账问题不仅仅是在创业板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也是在经济领域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为了让我国的创业板市场更好地在国际竞争中生产,提升会计服务,已经成为了提升中介服务质量的有效措施。信息披露水平的提升也是相关人员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从我国相关中介结构的现状来看,对会计工作和信息披露机制的完善,已经成为了帮助中介机构获得投资者信任的重要方式。
(二)我国风险投资领域的完善措施
在对创业板与风险投资之间的问题进行优化的过程中,风险投资领域自身的强化作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表现出来。首先,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是对我国风险投资问题进行完善的一种有效措施。风险投资在我国正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法律措施的完善,是保证其公平性和公正性的重要因素。在投资领域,知识产权案件业是存在于风险投资中的一种典型案件。这样,知识产权问题专门法院的构建,就成为了处理这些案件的一种有效方式。2014年以来,我国已经在北上广三大一线城市国建了知识产权法院,这一措施制定可以让法院更好地对知识产权进行处理,在笔者来看,针对我国企业数目众多的问题,国家也应该在广大二三线城市或在各个直辖市、省会城市中设立类似的审判机构。以解决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问题。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巡回法庭制度,在司法审判领域的发展过程中,各个巡回法庭也需要对一些知识产权案件进行关注。第二,针对风险投资的成本增加问题,鼓励对新能源产业、网络相关产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也可以通过吸引投资的方式,降低投资成本。在吸引投资者进行风险投资的过程中,各路投资者所引发的集聚效应,对地区投资氛围的创建,也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四、结论
创业板的设立,是国家对中小企业才去的扶持政策的一种表现形式。风险投资是促进本国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效方式。在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中,创业板市场与我国风险投资领域之间存在这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在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在对创业板的监管机制进行完善的基础上,对知识产权在风险投资中的作用进行关注,是促进我国风险投资有序发展的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1]汪洁.创业板市场与我国风险投资相关问题研究[D].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9.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风险投资成为推动我国的科研成果商品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企业成长发展的重要因素。风险投资实质上是一种高科技与金融相结合,将资金投入风险极大的高新技术开发生产中,从而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商品的新型投资机制。它也是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的一个资金有效使用的支持系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风险投资。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风险投资这方面做得很不够,我国风险投资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对高新技术产业有效的运作,使高新技术产业大规模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许多方面还需完善。本文主要对我国目前风险投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1风险投资的涵义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又被译为创业投资。根据美国全面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具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根据欧洲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向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成长型、扩张型或重组型的未上市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辅之以管理参与的投资行为;联合国经济和发展组织24个工业发达国家在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投资方式研讨会上认为,凡是以高科技与知识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的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投资,都可视为风险投资;我国《关于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中认为,风险投资是一种把资金投向蕴藏着失败危险的高科技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进高科技成果尽快商品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投资行为。
简单的说,风险投资是指由风险投资者提供风险资本,风险投资公司以风险企业为投资对象进行投资、管理、运作的一种融资过程与方式。风险投资是高科技产业的助推剂,它在高科技产业化的关键时刻切入,填补了高科技产业化过程中,研究与开发阶段的政府拨款或企业(个人)自筹与工业化大生产阶段的银行贷款之间的空白,使高科技产业化的各个环节由于有了资金的承诺而成为可能,在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风险投资自产生开始就与高新技术企业密不可分,二者的融合是源于彼此的内在需要、符合两者本质特性的自然结合,也正是这种互利的融合决定了两者之间的作用关系不仅仅是单向的,而是一种双赢的关系[1]。所以完善和发展我国风险投资非常重要。
2目前我国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发展起来的。1985年9月,第一家专营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成立;截至2007年底,全国从事风险投资的机构已超过400家。在中国的风险投资机构管理的风险资本总量超过1205.85亿元,在风险投资方面,2007年风险投资总额达398.04亿元以上,风险投资项目数也高达741个项目,平均每家风险投资机构管理的资本额达到8.492亿元。显然,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发展是比较快的,它在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创立和成长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我国的风险投资业仅经历了较短的发展历史,至今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现有规模的风险资本还难以满足市场的需要,还无法独立支撑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在我国现阶段还存在大量的问题,阻滞了其在我国更快速的发展。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2.1风险投资资本总量不足,缺乏合格的风险投资主体
从整体上看,现有规模的风险投资资本还难以满足市场的需要。目前,我国风险投资资本的主要来源是财政科技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贷款,风险投资资本的融资渠道狭窄。并且我国目前的发展模式为“政府主导型”,以财政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贷款为主体的风险资本规模小,同时政府为主要出资方,造成投资主体单一,影响投资效益。加之,风险投资周期长,风险高,政府的财政资金不适合风险投资市场本性[2]。从已经建立的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来源看,除外资投资基金外,绝大部分是由政府或金融机构出资的,私人、民间资本几乎没有,融资渠道狭窄,风险投资资本总量严重不足。
2.2风险资本退出缺乏有效渠道
风险投资的活力就是资金的循环流动,其核心机制就是退出机制。没有便捷的退出渠道,风险投资就无法达到资本增值和良性循环,也无法吸引风险投资人进入风险投资领域。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或退出机制尚未解决,没有发达的风险投资制度,就不能在风险资本与高新技术企业之间搭建出通道[3]。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一般有5种:企业上市、收购兼并、股份回购、股份转卖、亏损清算。在我国的风险投资业中,缺乏合理的投资回收渠道,虽然我国创业板已于2009年10月30日隆重登场,但是对于规范创业板的操作尚在逐步完善中。
2.3有关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滞后不健全
近年来我国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不少扶持高科技企业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税收优惠、人才优惠、信贷优惠等等,但是对于投资于高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者和风险投资管理企业的扶持政策却很少,相关的风险投资产业法如《风险投资法》、《风险投资基金法》等一直未出台[4]。在市场进入、税收优惠、投融资管理等方面没有对风险投资的扶持性政策法规。
2.险投资中介机构的发展滞后
目前在我国,风险资本市场所需的特殊中介服务机构如行业协会、标准认证机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等还比较缺乏,投资中介机构的人员素质和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也成为中介机构发展的巨大障碍。某些中介机构缺乏职业约束机制及职业道德规范,存在为金钱驱动而提供虚假评估报告的现象,使某些中介机构的可信度、可利用度大打折扣。在这种情况下,风险资本家往往要做很多自己专业以外的事,降低了风险投资的效率。而且,中介机构发展的停滞不前,中介服务不规范等问题造成资本和项目双方信息交流方面的不充分,这种信息不对称形成许多错误的隐藏,导致风险投资企业战略性的市场决策错误,严重地妨碍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
2.5风险投资人才极度缺乏
从事风险投资事业的人才,不仅需要掌握金融领域内的相关知识、而且还应当熟悉高新技术产业的相关技术,只有这样才能对风险投资进行正确的评估和操作,降低投资失败的风险。目前国内风险投资多数还停留在学术论坛和理论研究层次上,在实际操作上真正懂得风险投资的人才还不多,大部分投资人才都来自于政府、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等部门,基本上都是半路出家,多数缺乏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局限性较大。
3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策略
针对我国在进行风险投资的过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提出如下的发展策略:
3.1拓宽资金来源,实行风险投资主体多元化
我国应拓宽资金来源,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应逐渐淡出投资人的角色,鼓励更多的民营和个人资本参与到投资中,以规范市场运作[5]。除了借鉴国外发展产业风险投资的经验,在控制金融风险的前提下,使从事养老基金、保险基金、住房基金等民间资本的这些机构投资者以及一些具有良好市场业绩的上市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来介入风险投资领域,将为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直接融资来源与渠道,促进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把民间资本引入高新技术风险投资领域,通过资本与技术的结合,让资本最大增值[6]。还有从国际经验来看,外国风险资本的介入也是发展本国风险投资的重要依托。我国应减少对风险投资限制、制定健全有关风险投资政策,并提高它们的透明度,促进外国风险资本关注,吸引外国风险投资资本,使其更加支持中国高技术企业的发展,也是我国风险投资拓宽资金来源发展的重要渠道。
3.2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由于风险资本存在着周期性特征,因此能否有效地兑现资本收益,即将其所投的资金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金形态即变现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了促进风险资本的顺利循环以及增量风险资本的进入,就必须考虑建立起有效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我国风险投资最现实可能的退出方式为企业购并,其他几种较为现实可能的退出方式依次为创业板交易、风险企业回购和买壳上市[7]。我国处于创业板市场运行的初步阶段,创业板的作用就是为成长性高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链条的中间环节,所以既要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出发规范和完善创业板,也要积极发展和利用风险资本的其他退出途径。
3.3优化风险投资的投资环境,加快制定有关风险投资的法令法规
建立规范风险投资运营机制的法律制度,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立法和监督是促进风险投资健康发展的保障。风险投资是为风险企业提供创业资本,通过管理上的参与将科技成果“孵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特殊投资,它不同于任何形式的传统投资。风险投资是一种法制化的市场行为,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因此,严格规范风险投资的运营机制,是保证我国风险投资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与之相适应我们需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法规和管理办法,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诸如《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等,给风险创业者的专利权、专有权、创新权等以特定的保护,采取税收优惠计划,降低风险资本的获得成本,提高风险投资的平均收益率水平。
3.4加快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及项目评估机构的发展
风险投资中介机构是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筹集者和投资者服务的专业性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顾问、资信评估机构、技术信息咨询机构、专业市场调查机构等专业机构。建立具有高度权威性的投资项目评估专门机构,由有经验的评估专家对风险投资项目经行评估等专业服务,以指导投资者进行有效的投资。另外,还需提高中介机构的信用和中介机构的人员素质,并努力采取措施降低风险投资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以提高整个风险投资市场体系的运作效率,为风险投资公司提供规范有效的中介服务,使风险投资公司做出正确的战略决策,促进我国风险投资更快的发展。
3.5培养高素质风险投资人才
在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和发育过程中,人才是关键的因素,应加快培养高素质风险投资专业人才,加快对现有风险投资机构从业人员的培养,还可以利用国际合作和交流,吸引海外人才。我们应该努力培养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熟悉金融与财务的风险投资家队伍,不仅依赖于其自身独特的素质和专长,还要设计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防范其道德风险。推动企业家和风险投资家尽最大努力去经营企业,实现人力资本的价值[8],创造“以人为本”的文化氛围,可采取给予风险投资人才工资、福利、奖金、股权、期权和收入提成制度等,激发风险投资人才队伍的快速发展。超级秘书网
4结束语
总之,风险投资由于其在推动科技产业化,促进经济增长方面作用巨大,随着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日益紧密结合,风险投资也越来越显著地发挥出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采取政策鼓励,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开拓风险投资资本来源,引进风险投资人才,提供最佳退出渠道及加强风险投资机制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使风险投资更快的推动我国的科研成果商品化、技术产业化和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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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徽风险投资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行业稳健发展,机构体系建设有序推进。2012年,安徽省银行业资产总额增长21.6%,较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利润总额增长19.7%。资产质量进一步提升,不良贷款率2.1%,较上年末下降0.4个百分点。
(二)证券类金融机构
证券期货法人机构经营稳健。2012年末,全省共有证券经营网点158家,较上年增加4家,实现利润总额3.5亿元,较上年回落48.5%;两家法人证券公司实现利润总额6.5亿元。三家法人期货公司盈利改善,实现营业利润8847万元。
股票融资同比下降。2012年末,全省境内上市公司78家;全年新增1家上市公司,6家企业增发新股,9家企业发行公司债;全年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41.6亿元,发行公司债99.5亿元。受股市低迷,企业股票融资意愿下降、IPO审批速度放缓等影响,全省股票融资企业数量和融资规模均较上年有所下降。
(三)保险类金融机构
保险业经营机构稳步发展。2012年末,全省各类保险公司省级分支机构47家,比上年增加6家。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公司分别达36家、3家、10家;保险兼业机构和保险营销员分别达5744家和137810人。
(四)非金融类机构
直接融资占比创新高,融资结构显著改善。2012年全省非金融机构直接融资额达913.7亿元,同比增长21%;直接融资在融资总额中的占比创新高,较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受国家加快债券市场发展和债券融资成本较低等影响,全年全省直接债务融资额872.2亿元,同比增长70.2%。其中发行债务融资工具515.6亿元,发行企业数、发行金额分别是上年的2倍、1.9倍。
三、安徽发展风险投资市场的SWOT分析
(一)优势
(1)政策支持。一是风险投资损失财政补偿制度。合肥市是安徽省省会, 也是我国第一个科技创新型试点城市, 合肥市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对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发生损失部分,财政给予30%的补偿,以鼓励担保公司向高新技术项目提供融资担保。二是国家中部崛起的优惠政策。中部6省比照东北和西部享受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扩大增值税转型试点;投资兴办其他外资企业或增加现有企业注册资本的,退还部分缴纳税款的优惠政策等。
(2)增长潜力。一是安徽城市发展处于上升阶段,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都在快速发展。2012年安徽省生产总值17212.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1%,连续9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增幅居全国第9、中部第1位。另外数据显示,全省40个工业大类中,有38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增长,增幅超过20%的有16个。二是安徽省科技实力逐步增强。2012年安徽省取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636 项,全年受理专利申请6070件,授权专利3413件,分别比2011年增长29.7%和52.7%,,安徽省科技水平的发展将吸引了更多的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安徽, 促进了安徽省科学技术的产业化发展。
(3)地域优势。安徽的皖江城市带,201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224亿元,同比增长16.3%;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3639.1亿元,同比增长23.8%,约占全省比重65%。皖江城市带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点开发区域,其经济发展水平高,消费潜力巨大。无论是国内生产总值,还是社会消费额,占全国的比重都接近1/2,皖江城市带无疑将是拓展国内市场、启动内需的关键区。
(二)劣势
(1)资金来源单一。风险投资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其在产品的研究与开发阶段只有投入,没有产出,只有在成熟阶段才有相当的销售收入,逐步满足其资金需求。高科技企业的这个特点决定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必须有高投入的支持,而要想有高投入的支持就必须动员各种渠道的金融资源,而且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的高风险也决定了其资金来源应该多样化。
而在安徽资金短缺已成为风险投资发展最大的阻碍。从安徽风投资金主体资金来源比例可以看出,这些资金对于风投企业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此外,由于国家严控“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安徽资源型产业获得信贷支持将受到更大限制,加上安徽缺乏从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的工具和手段,更增加了融资的难度。
(2)人才匮乏。人才是风险投资取得成功的根本。风险投资需要综合型的人才。而目前安徽一方面缺乏投资顾问,稀少的投资顾问使得投资者在风投的大门望而却步,不干踏进风投行列;另一方面安徽缺乏成功的风险投资者。从安徽目前的风险投资现状来看,有实际操作能力的人少之又少。
(3)制度不完善。在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进程中有一些以风险投资的名义为企业进行融资,收取前期费用但很难再联系到的“骗子公司”, 会导致很多企业对风险投资机构产生极大的不信任。在安徽省,此种情况更是普遍,其根本原因在于风险投资监管的制度不完善。
(4)知识薄弱。安徽省企业相对于发达省市企业来说规模相对较小,企业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企业对于风险投资知识相对欠缺,不知道如何改善自身商业模式去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因此,企业发展大多仍以债权融资方式为主。
(三)机遇
(1)创业板启动。创业板的启动为风险投资上市退出引进了新的渠道。我国是一个以中小企业经济为主的国家,但我国缺少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直接服务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另外我国资本市场也很难为中小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因此进入这些企业的风险投资机构的退出渠道相当有限,创业板的推进将增加风险投资机构的退出渠道。
(2)外资涌入。大量的外资涌入为安徽省发展风险投资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安徽省产业发展速度逐步加快, 利用外资水平逐渐提高, 至今, 安徽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达21.6 亿美元, 同比增长45%, 为安徽省发展风险投资提供了资金来源。
(3)政策支持。安徽省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在起步阶段实行了“861”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 即建设8大重点产业基地和6大基础工程, 目前有项目1800余个, 项目总投资近1.7万亿元人民币, 这将全面改善安徽省的企业质量。
(四)挑战
(1)宏观经济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后金融危机的宏观经济形势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对于过多依赖财政支出和银行信贷扩张的欠发达地区而言,国家政策调整的影响力不容忽视。一方面,银行信贷市场这只“领头羊”可能通过资产价格效应或者示范效应带领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朝同一方向运动。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繁荣本身会抬高能源、资源的市场价格,而能源、资源的市场价格的过度上涨或者由此引发的通货膨胀预期都会成为实体经济发展的障碍。
(2)周边省份风险投资的迅速发展形成挑战。根据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调查显示,江苏省被调查的8家投资机构的管理资本额超过45.94亿元, 还有6家企业分别在纳斯达克、纽约交易所和深证中小企业板上市融资274亿元。浙江省被调查的5家投资机构管理资本额也达到了8.82亿元。而位于中部地区的安徽省,风险投资发展速度较为缓慢,省内风险投资企业少,成功案例也少,因此如何增强安徽省企业的竞争力,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入驻安徽是目前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
四、相关发展建议
目前安徽省风险投资尚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对技术进步、自主创新等方面的带动力还不明显,也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的需要,安徽省如何发展风险投资,如何利用风险投资带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安徽经济发展的焦点问题,通过以上SWOT 模型分析得出以下发展建议。
(一)加强人才建设
安徽省人才匮乏,如何建立一支强大的创业型人才队伍将是推动安徽经济腾飞的关键。政府应为创业人才提供良好的创业条件与环境,鼓励科研机构、高校等各方面专业人才出来创业,最大程度地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创业环境。另外,政府还可以为创业企业家们开设专业的风险投资培训课程,以使创业家们最大程度的了解风险投资并利用风险投资。
(二)完善政策环境,营造风险投资氛围
[中图分类号] F830.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07-0184-03
[作者简介] 陈冬梅,井冈山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经济学;
郭建林,井冈山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金融学、会计学。(江西 吉安 343009)
一、美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结构体系与风险投资
(一)体系健全的美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构架。美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主要包括:(1)全国性集中市场(主板市场):有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NASDAQ三个全国性市场。其公司上市条件依次递减,公司依自身规模、特性选择融资市场。(2)区域性市场:有太平洋交易所、中西交易所、波士顿交易所、费城交易所等地方性市场。主要交易区域性企业的证券,同时有些本区域在全国性市场上市的公司股票,也在区域性市场交易。(3)“未经注册的交易所”,指由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豁免办理注册的小型的地方证券交易所,主要交易地方性中小企业证券。
(二)美国资本市场与风险投资的关联性分析
1.美国资本市场与风险投资的关联性分析概述。美国资本市场体系庞大、条块结合、功能完备、层次多样。既有统一、集中的全国性市场,又有区域性的、小型地方交易市场。使得不同规模、不同需求的企业特别是风险投资企业都可以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风险投资的对象主要是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兴企业,这些企业的发展一般要经过种子期、开发期、成长期和成熟期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呈明显的递进性。而由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场外市场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可以完全吻合风险投资的这一阶段化特征,从而形成有机的联系与互动。(1)场外市场则基本取消了上市的规模、盈利等条件。把市场监管的重点从企业上市控制转移到以充分信息披露为核心,以管理从业券商为主要手段,以会员制为主要形式,以券商自律为基础的监管模式。主要对应与服务于处在种子阶段和开发阶段的风险资本筹集问题及相应的投资价值评估、风险分散和股权流动问题。(2)创业板市场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型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它的上市标准要比集中市场低,主要对应于开发阶段中后期、成长期与成熟期初期阶段的风险资本筹集、风险企业评估、风险分散与股权交易问题。(3)主板市场即全国性集中市场主要是为大型企业融资服务的,主要对应于成熟期的企业规模扩张问题。
这种多层次市场体系同样具有递进性特点,呼应了风险投资的递进性特征,使之相辅相成、互通联动。创业企业在场外交易市场上经过培养后,当经营规模、经营业绩、资产规模、财务状况等条件达到创业板上市要求时,可以转到创业板市场交易。同样,创业板市场企业经过培养成熟,符合主板市场经营规模、经营业绩、资产规模、财务状况及其他方面上市条件时,亦可申请转入主板市场交易。反之,当层次较高市场交易企业其上市条件丧失时,则依次退入次一级市场交易或摘牌。这种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克服了市场断层,承上启下形成了不同层次市场与不同阶段风险投资的互动互补。
2.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与风险投资关联性的描述。纳斯达克市场由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于1971年设立,是世界第一家、也是目前最大的电子化证券交易市场。美国纳斯达克市场是一个多层次的证券交易市场。它由全国市场、小盘股市场和OTC市场三部分组成,是一种典型的实行多轨制的孪生型多层次市场。在OTC上市的企业无须资产要求和盈利记录,只要有业绩活动记录和主营业务计划,且有2-3个做市商愿意对之公开交易即可上市,因而人们习惯于称之为零资产包装上市。OTC的市场行情媒体由纳斯达克提供,经OTC培育后的企业,如果达到了如下标准:年销售额超过75万美元,股价超过5美元,拥有400万美元资产,200万美元净资产,则可直接升入纳斯达克小盘股市场,无须任何审评程序;同时,若纳斯达克小盘股市场上的企业达到了主板市场的标准,也可以升入纳斯达克全国市场或纽约证券交易市场。反之,则存在退市与摘牌机制。
二、我国资本市场结构现状分析
(一)主板市场对风险投资业的支持
1.上市公司从事风险投资活动,为风险投资提供部分资金来源。目前,上市公司从事风险投资活动日渐模糊,所有的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均存在风险投资行为,其他上市公司基于企业发展战略的考虑,也都在积极涉及高新技术领域,因而也或多或少存在风险投资活动。因此,上市公司参与风险投资实际上已悄然展开,只是参与的形式、深度等不同而已。有的上市公司参股或控股专业的风险投资公司;有的上市公司建立内部风险投资基金或公司,如广州控股独资设立了广州发展信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的上市公司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成立高新技术开发或风险投资联盟,如巴士股份投资2650万元与上海大学组建上海上大巴士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等。总之,上市公司已成为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一支现实的、重要的主力军,在支持和促进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自身的发展。
2.风险企业借壳买壳上市。主板市场对风险投资支持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风险企业借壳、买壳上市。公开上市已被公认为是对风险投资支持的最佳方式,在创业板、场外市场尚未开通的情况下,实现国内上市的唯一选择是主板市场。然而风险企业想通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IPO)几乎是做不到的,就目前的实际情况看,除了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公司投资的“浙江浙大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在IPO上市外,很难找出第二家IPO的风险企业实例。因此,风险企业或初创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只能走借壳、买壳上市之路。
(二)深圳中小企业板的发展现状。2004年5月17日,深圳的“中小企业板”获准设立。设立将近两年来,上市公司达到50家,融资额120亿元,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中小企业板的推出是谨慎的,但是,中国的资本市场是经济体制转轨背景下的新兴市场,市场机制尚不健全,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市场发展还存在诸多结构性问题。目前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企业除了盘子小于等于3000万,其他标准与主板完全没有区别。也就是说,持续3年盈利等条件同样适用于中小企业板上市的股票。这类股票比真正的创业板股票风险小,但从其前几年连续经营已有的业绩增长情况基本上可以推断今后的经营情况,这样想象空间就不大,成长性也不会像真正创业板的股票那样高,因此,对待中小企业板的股票更多的是要像对待主板的股票那样而不能像对待创业板的股票。所以,深圳中小企业板的推出并非是创业板,只是中国二板市场的萌芽。
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二板市场的培育。对于风险资本来讲,风险资本一级市场好比是“进口”,风险资本二级市场就是“出口”,有进有出,市场才具有流动性和吸引力,才成其为一个完整的市场。我国风险投资之所以十年来没有取得大的发展除了一级市场资金制约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风险资本没有“出口”,能买不能卖,能进不能出,使风险投资功能丧失,阻碍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三)场外交易市场的现状。目前我国的三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包括“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地方产权交易市场。1990年深沪两交易所相继挂牌开业以后,与之对应的证券场外交易建设或明或暗从未停止过。特别是在1992年北京开通STAQ和NET两个交易系统后,各地在争办第三家交易所的同时,为满足众多地方中小企业的上市要求,开始自发地探索证券场外流通渠道。
1.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发展。2001年6月29日,为了解决原STAQ和NET系统挂牌公司和交易所退市公司股份的转让问题,中国证券业协会开办了证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它是目前除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外唯一可办理股份转让的柜台交易系统。2006年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代办系统的功能虽然有所拓展,但股份代办转让业务的启动与运行为未上市的风险投资企业的股份转让与流通提供的市场化渠道非常有限。
2.产权交易市场的制约。目前,全国各类产权交易市场超过200余家。这些市场的组织形式各不相同,有的注册为事业法人,有的注册为公司法人。在隶属关系上也各不相同,分别隶属于经贸委、国资局等。全国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参差不齐,个别市场的交易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较好,绝大部分的市场规模小、收入低,相当数量的市场处于亏损状态。一些产权交易所变相进行股份的拆细或连续交易,但因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格,蕴涵着巨大的风险。
目前,我国场外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乱办金融机构、乱办金融业务”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管理上的松懈。组织无序的“金融超市”,放任自由,场外市场必然成为杂乱无章的“金融垃圾场”,不但不能发挥对风险投资的有效支持,反而会扰乱风险投资的市场秩序。
三、建设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风险投资业发展
(一)继续发挥主板市场(集中交易市场)功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然是我国大中型企业上市融资的主要市场,但这个市场要有相当一段时间的调整,同时也需要在发展思路和战略上进行反思。从总量与规模上看,沪深市场依然是未来我国多层次市场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积极推出二板市场。深圳中小企业板已经开始运行,但从规模和功能来分析,还远没有到位,另外在规范上还存在许多问题。而从市场的需求和决策层面的情况看,中小企业板市场是我国多层次市场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板市场的定位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型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提供了上市融资的便利,同时也为投资于这些高风险、高收益企业的风险资本提供了一条正常的退出通道。建立活跃的创业板市场(二板市场)是较好的风险投资退出渠道,政府应从各项政策与制度上大力支持。创业板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借鉴和吸取海外创业市场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我国创业板市场建设。
没有风险投资,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中小风险企业的发展是困难重重的。而没有健全完善的退出渠道,风险投资是没有发展前途的。稳步推进二板市场的建立,才是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根本之路。
(三)健全场外交易市场
1.大力培育产权交易市场,以推动风险投资业的购并和回购。目前,全国共有140多个地市级产权交易所,彼此孤立,未形成适应市场需要的全国易平台,产权流动范围受到很大限制。此外,目前我国在投资活动方面,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已不安于本地本土的再投资,日益增多的资本急需冲破行政区划的疆域界限,在流动中找到新出路。但不同地区间在产权交易存在规定和规则上的冲突,客观上造成了产权交易的效率低、成本高,为异地重组和跨地区并购带来障碍。
因此,从目前态势来看,建立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淡化行政区划色彩,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本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只要产权能够在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广泛、公平、有效率的流动,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就能真正促成资源的优化配置。
2.发展柜台交易市场。柜台交易虽然很难形成统一的价格、交易者的询价和谈判成本较高、市场效率相对较低,但却十分灵活,既没有上市标准,也不需要严格的交易监管,仍是一种比较适合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现状的产权交易方式。作为一种过渡时期的试点,这种交易方式既可以为投资者和风险企业提供一个交易场所和信息沟通渠道,又能因其范围较小而得以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并为未来规范的市场发展和监管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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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定义来看,固定收益证券是依据借款人按预定方式、时间向投资人支付利息、本金的一种债务合同,包括企业债券、国债、资产抵押证券等内容。理论上讲,固定收益证券投资具有较高稳定性,但从金融市场实际来看,收益本身的固定性是很弱的,其主因源自金融市场本身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总体来看,金融机构在对固定收益市场进行金融活动或交易时,因其自身的不确定性,可能带来诸多风险。
(一)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基于现金流的现值,随市场变化而变动。当市场利率升高时,债券价格随着下跌,反之则上升。对于利率风险的评价方法较多,多以久期、凸性为主。久期主要表现为平均到期期限,我们可以利用麦考利期限修正VaR模型来进行说明。如下:■,对于式中的P表示债券价格,R表示到期收益率,C表示票面利息、n表示付息次数、F表示债券面值。对该式进行变换可得dp=-MDXPXdR。也就是说,对于债券市场风险=利率敏感度X价格值X收益不利变动。当然,从利率波动较小时,所采用的修正算法较为恰当,但对利率波动较大时,还要考虑债券的凸性。
(二)违约风险
对于违约风险主要是债务人因无法支付利息或本金而带来投资者的损失风险。在衡量违约风险时,多采用VAR模型,但因本身具有与其他模型的交叉性,使得准确度衡量偏颇。因此,通常采用资产负债率来衡量企业信用等级,藉此来判断违约风险。
(三)再投资风险
从固定收益证券市场投资环节来看,再投资风险是对期中现金流进行再投资而面临的利率波动风险,实质上也是利率风险。由于我国在固定收益证券市场管理上存在监管不足,一些投资者会将利息投资于本金投资金融产品。因此可以将再投资风险与利率风险作为衡量金融风险的主要指标。
(四)通货膨胀风险
金融市场中的通货膨胀风险多表现为现金购买力风险,如果不考虑物价变化,固定收益证券的现金收入是稳定的,但事实上,这种稳定是相对的稳定。当经济形势稳定时,通货膨胀风险可以忽略,但对于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实际,通货膨胀率一直在攀升。因此,在衡量债券风险时,也应该关注通货膨胀风险。
二、固定收益债券市场投资策略
从我国货币政策导向来看,随着国家对流动性资金投入的加大,当前债券市场处于资金泛滥状态,尽管央行也从紧缩性货币政策来进行调控,但对于公众来说,投资热潮并未减退。
反观固定收益证券市场,一方面国家从宏观调控上来力促债券市场平稳,比如在资金回笼政策调整中,央行从提高货币的购买力上来保障货币供应,但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货币市场并未出现恐慌局面;另一方面,对于货币升值难度依然存在较大阻碍,尤其是国外货币对债市的冲击,与我国实施紧缩性货币政策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状态,可能潜藏债券市场整体稳定性下降风险。为此,国家从整体金融调控层面来优化债券结构,必然需要从扩大债券市场规模,加大债券发行量、平衡公众的投资方式等方面来着手。
(一)短久期策略
固定收益证券市场风险的规避,可以采用短久期策略,来降低中长期债券市场的潜在风险。从债券市场收益图走向来看,随着债券投资期限的延长,其风险相对较大。为此,利用短期债券,特别是对于金融债券、信用债券,其整体收益要高于长期债券。同时,在选择投资方向上,不同短期债券本身因资金流动性差异性,通常短期债券向中长期债券方向的演进,使得短期债券市场也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在选择短期固定收益债券时,还要考虑到利率的波动性。
(二)保持与宏观经济相一致策略
我国宏观经济从大局上保持持续稳定态势,但由于人口?多,对宏观经济消费需求的增加,必然对经济结构带来主要影响,经济持续过热,可能导致通货膨胀,食品、能源、服务价格的上涨,必然带来政府金融政策的调控。比如当前我国房地产业、机械制造行业,在固定资产投资上多以国内贷款为主,由此带来的边际贷存比呈现上升趋势,在经济上升期,企业投资资金相对富足,导致投资渠道的多元化,而当经济处于停滞期,则投资资金陷入困境,加剧了企业风险。因此,面对固定收益证券市场风险,在优化债券投资策略上,要遵循宏观经济走向趋向,加强对宏观经济的适应,充分考虑股市的走向、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来有效应对债市的风险。
(三)保持与货币政策相一致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