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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上强制进行招投标采购。这些项目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是建立在招标投标的基础之上的,招投标活动的成功与否,直接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质量好坏,而建设工程合同是整个工程实施的依据,所有的建设活动都要围绕着合同进行。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使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互为依托,依法依规,有章可循。
1招投标与合同
法律分析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当事人的合意在民法上被抽象为要约和承诺。无论公开招标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还是邀请招标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这个“特定”是指数量特定,并不是相对人特定。招标文件虽然列示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但仍不具有确定的特点,且目的是邀请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并不是为了直接签订合同。从这些要件判断,招标属于要约邀请。同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目的就是签订合同,投标属于要约。
2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关系
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整体。招投标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和订立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和前骤。招投标是双方为达到最佳经济利益的角逐,招投标过程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律法规的调整,但这个过程中双方未形成合同关系,表现的是一个市场交易行为。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它是我国建筑业发展和科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实现市场交易的重要方式和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一步规范化的产物。双方只有签订施工合同,招投标的交易行为才以法律形式正式固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管理是个全面、系统、持续的管理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实现预期的合同管理目标的活动。
3招标投标的重要性
(1)形成了由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使工程价格更加趋于合理。不断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使工程价格得到有效控制。(2)工程价格更加符合价值基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以贯彻,能够减少交易费用。
4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本着“精算、严谨、诚信”的原则,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和要求,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它确定了工程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等目标,规定了合同双方责、权、利之间的关系。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着控制和保证作用,对于承包商和建设方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存在问题
(1)招标与合同管理相互脱节。发包人对招标阶段合同管理的作用认识不到位,管理工作不深入。招标管理人员只管审查招标文件、标底、监督开标,合同管理人员只管审查合同的签订、履行,两者互不联系,结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动。(2)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够规范细致。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有助于合同签订的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另一方面,便于政府合同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的裁决。(3)招投标机制仍需完善。(4)对施工合同重视程度不够,操作性不强。(5)招标文件背离示范文本,使施工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大困难。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和作用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爵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在实际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向建设、施工单位宣传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 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 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
三、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手段
建筑领域中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对市场的发展起到引导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被人们普遍地接受。虽然我国制定了较为健全的法律规范,但是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建筑工程招标不规范、缺乏合同意识,存在假公开投标和串标、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不严格、过分重视投标报价等一系列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要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为目标,加强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手段。
(一)改革招投标体制
改革招投标体制首先要做到管办分离,对建设、财政、招投标管理办和监察局等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招标机构等办事机构进行分开化设置,使其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和隶属关系。其次,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作用,通过区域融合、行业融合等方式,能够最终取消区域的界定,进而达到统一的招投标制度。此外,还有提高工作效率,进行相关部门的合并和职能部门的分离。
(二)建立投标组织机构
在投标机构的设置上,建筑企业必须要按照企业自身的特点,组织自己的投标机构,并能够掌握投标技巧。投标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有一般性原则的,即要结构精简、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各部门之间协调运作。设立投标组织除了要遵循一般性原则外,还要明确设立该机构的目的,即要通过这支有知识、有水平的专业队伍,在建筑招投标市场中,能够顺利的拿下项目,进军建筑市场。
此外,为了规范投标行为,投标单位还要认真编制标书。首先要认真阅读和研究招标文件,熟悉招标文件的工程综合说明、施工图纸及相应的说明书和工程量清单,还要弄清合同条件,了解施工合同中承包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其次,承包单位要进行现场踏勘,对现场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和经济条件进行仔细勘察。在做好充足工作的情况下,认真编制标书。
为了增加中标机会,承包单位不得采取违规违法的手段,应当采取合法手段公平竞争。承包单位可以聘请专家进行预测,为决策提供较为科学的依据;在进行工程报价时,要把握好投标报价的高低带来的利弊关系,既不能高出拦标价,也不能以比成本价更低的价格和苛刻的附加条件去赢得工程项;承包单位为了降低风险程度,应以工程的难易程度确定项目的单价,根据工程量的多少决定增减项目单价,按照工序的先后顺序调整项目的单价等等。
(四)加强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
工程项目风险主要来源于投标报价价格、工程量风险、合同风险等。这些风险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并形成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且只能依靠项目管理人员分析预测。做好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对手情况,规避风险;注重投标报价技巧,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选择适用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替代方案报价法、并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注意风险的转移和风险的分散;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损失。
(五)加强过程管理
对招标单位进行诚信评估,进而建立有关诚信档案,对影响正常招标秩序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对不法行为进行预防和处理。同时,还要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合同进行严格控制,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可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坚决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对业务的熟悉程度。此外,还要规范评标阶段的行为,建立评委专家库,制定管理统一、专业齐全的评委专家名册,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每年对专家的评标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取消其评价不合格的评委的评标专家资格。
结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建筑领域的建设模式也更加地灵活多样。实行招投标制度的意义在于通过招投标引进竞争机制,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性等等。为了使招投标制度在建筑工程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们要不断地总结经验,理清思路,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简介: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项目中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是项目实施阶段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履行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的增长,大家都能认同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维持良好建筑市场中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同时它也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工程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目前招投标工作相关法规还很不是很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观念及管理体制存在的深层问题,使得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还存在这一些问题。
一、工程、物资采购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一)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行为过程。其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通过实行交易公开,给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赋予了极大的透明度;鼓励竞争,防止和反对垄断,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最大限度的实现投资效益的最优化;通过严格、规范、科学合理的运作程序和监管机制,有力的保证了竞争过程的公正和交易安全。
(二)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是指工程建设的承发包双方以完成该工程、物资采购为目的,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既是明确双方关系的法律文书,又是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具体地讲,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审查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以及承包合同文本,监督双方签订、履行承包合同,定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及时调解合同纠纷,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采购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招投标管理机构实施监督工程、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对后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
1、因为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的过程是合同谈判和订立的依据,就是双方当事人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关系。
2、从市场交易行为看,招投标的过程,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投标方面法规的约束,只有定标后,双方签订了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3、从招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相关部门制订的工程、物资采购招标文件范本及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二、合同管理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
(一)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相脱离给工作带来的弊端
过去,由于我们对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招标办公室只管审查招标文件、标底、监督开标,合同科只管审查合同的签订、履行,两者互不联系,结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二)合同审查的必要性
前几年我们没有建立合同正式签订前的审查制度。在进行合同审计时发现没经审查的合同存在着许多许多问题,由于签约行为的不规范,引发的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方面的违约现象出现,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三)正确处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体会到,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向各部门宣传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台起来,才有利于招投标工作及合同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当前招投标工作影响合同管理的几个问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各地在这方面的探索实践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同时也发现了很多问题。招投标工作与合同的管理是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分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招标文件背离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是中标单位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占优势地位的心理,往往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去掉范本条款,自行附加一些霸王条款,或者通过条款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将工期提前,不计赶工措施费;提高工程质量等级,不计工程质量奖,不计材料差价;工程价款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甚至设置复杂的计量程序等,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与国家正式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大困难。
(二)合同中语句歧义
由于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条款多、文件涉及面广,其中矛盾、错误、两义性问题常常难免。施工企业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施工合同不加细致研究,最终与招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距甚远。究其原因,一方面,施工企业常常过分迁就建设单位,不计成本,违心地提高质量等级、压缩工期,或低于建设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工程、物资采购施工合同履约率低;另一方面是施工单位不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或因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不够,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错误和两义性语句大量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然,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
(三)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造成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
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 招标机构只负责招标文件编制,未必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全面,会给施工中进行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依据,合同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合同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四、解决办法
(一)、合同管理与招投标配合
1、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
合同管理人员参与招投标文件的审查,配合招标共同审查工程、物资采购施工招标文件。
2、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配合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会上,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合同的审查,使合同更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3、参加现场勘察
参加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是因为在合同中有诸多条款是涉及到施工现场条件的,合同管理部门掌握一些现场情况,有助于调解合同当事人的不同意见,起到协调关系、达成一致意见的作用。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与招标投标有着直接的关系,两者互为依托,相互作用。两者密切配合,对管理好建筑市场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市场经济随着国情的变化而得到发展,使我国的建筑市场得到空前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仍处于初级的发展阶段。因此,在实际的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中仍出现较为突出的问题,使得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均无法得到保障,而且还增加了企业的投资风险,进而影响我国建筑、经济的发展[1]。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现实生活中招投标、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尤为重要,有利于促进相关负责人员对其存在问题采取针对性地解决措施,促使招投标双方的利益达到共赢的状态。
一、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与招投标不同步
合同管理与招投标没有达到同步状态是大多数现实企业中存在的一大问题。据了解,由于招投标是属于商品交易的行为。因此,其更重视的是交易过程中是否可以通过使用最低的价格来获取最优的服务、工程、货物等,相关人员的关注重点完全放在前期的审查与招投标的相关工作上,对后期的一些列管理完全放置或是认识不到位;而合同管理则因为是属于对合同条例的拟订、对变更行为的控制等,具有系统性,但是相关的工作人员只是将其关注的重点放在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的监管上;两者之间没有太多的工作交流,进而使两个方面对彼此的认识不全,从而影响到下一步的工作状态[2]。
2.招投标的文件内容不规范
目前,大多数招投标的文件撰写均是由相关的机构完成,从一定角度上分析,其的工作可以减少企业的相关工作量,缩短花费的时间,对企业的效益有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但是这些撰写的机构对该企业的投标项目、技术要求与其他细节的要求等内容了解甚微,进而极易促使其编写的文件内容呈现深度、广度均过于简浅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后续的合同操作,甚至是影响合同管理的完整性拟订。据了解,一些撰写机构的工作人员只是擅长撰写,未达到掌握合同管理中体现法律知识的状态。因此,促使大多数投标文件的编写存在极大的漏洞,同样影响合同的后续工作。
3.招投标的机制不完善
招标工作的管理机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已被建立与完善,例如对招标文件主体的资格审查、对招标文件的合理审查、对招投标过程的监控等,规范以及约束了招投标的工作,促使招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工作达到一定程度的契合状态,有利于推动企业的发展,增加企业的效益。但是根据实际的调查发现,在实践中,招投标的全过程仍存在较多不当的竞争现象,例如出现虚假招标、规避招标、评标不公平等行为,严重影响后期的合同可行性,甚至会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进而损害企业的最大利益。
4.合同管理的体系不完善
合同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现象:其一是谈判的力度较弱。在很多实践中,当招投标的结果被公布出来之后,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及时与对应的工作人员进行合同拟订的交流,对企业招标中提出的问题没有在合同中及时地补充以及改正,大多数细节的内容也没有得到重视;其二是没有明确合同的管理职责。例如没有完整、准确地调查合同中存在的相关非招标确定项目,没有完全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资信,若与履约能力差、资信差的单位签订了合同,将会给企业的投资带来极大的分险;另一种情况则是没有在合同谈判前将市场的相关行情进行收集、分析,因而同样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投资隐患;其他种可能性还有例如:没有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实现监督的有效性、没有及时发现合同中存在的漏洞以及及时作出补救措施等[3]。
二、加强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的具体措施
1.实现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的同步
合同管理与招投标没有达到同步状态,最大的影响因素是双方的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对彼此的工作关系有一个完整地认识。因此,要求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的相关负责人员在展开自我职责、工作时,要充分与对方交流。例如合同管理人员要积极参与招投标的全过程,并与招投标的负责人员一起审查相关的招标文件,第一时间了解招投标的情况,便于招投标的负责人员调整招标内容,并可以及时予以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减少、避免不规范、不合法的行为,促进合同可行性得到保障的同时,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企业的利益。而招投标的负责人员在招标的全过程中积极配合合同管理的负责人员,及时向其共享招投标的文件与解释其文件的内容,促进双方工作的顺利性,共同实现提高企业的效益目的。
2.加强招投标文件内容的规范性
招投标文件里的内容撰写直接影响招投标双方的经济效益,若因为招投标文件存在内容的不完善、法律的不规范、水平的不深化等行为,对投标的效果影响极大,损害双方的利益。因此,要求相关的招投标负责人员提高对其招投标文件的重视度,例如加强招投标文件内容的规范性,加强撰写人员的综合技能、法律知识等,可以通过予以相关的撰写机构具有实质性强的示范文本,让撰写机构根据招投标的异同方式来完成撰写的内容。对较为细节的内容,如本企业的技术要求等,同时也应在示范文本中提及细节的要求与项目,待招投标文件撰写完成后,予以相应的方式审查,例如采用会议审查法,提高招投标文件的深度以及水平,保障招投标企业的合法利益。
3.完善招投标的制度体系
对于招投标中存在的不当竞争行为,整合现有的相关法律,加强法律对招投标文件的规范性、约束性,是其最佳的应对措施。建立招投标的制度体系,健全完整的法律法规,明确招投标的细节实施法则,避免因存在字里行间的歧义而引发其他不必要的影响,进而推动招投标工作的合理性、标准性、科学性、规范性等。此外,严格做好审查工作,建立相应地监管机制,杜绝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出现恶意招投标、评标不公平等行为,维护招投标当事人、企业等的合法利益。
4.完善合同管理的体系
谈判的力度弱、合同管理职责不明确是合同管理体系中存在的较大漏洞。因此,要求相关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在展开谈判前,及时了解、审核招投标的相关单位的资信、履约能力等,避免在展开谈判的过程中忽略细节、核心内容等问题。此外,还应及做好了解市场行情、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等工作,设立相关的职能管理部门,实现监督的有效性。定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并监督其他管理部门履行义务的情况,汇总合同履行的情况、内容,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三、结语
招投标是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中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而合同管理是保障其招投标双方的重要利益凭证。因此,只有将两者之间的关系重视起来,正视其存在的问题,才能在保障最大利益下促进项目工程的进展,减少不必要的纠纷,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4]。
参考文献:
[1]任奉.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实践中的问题探析[J].中国科技纵横,2014(24):76.
[2]韩世伟.基于招投标的合同管理在当前企业实践中的问题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6):125.
1.1合同管理与招投标不同步
虽然招投标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基于经济成本因素考虑实现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同步性是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重要举措,但是根据调查目前仍有大部分企业没有达到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同步的状态:一是招投标文件编制的质量不合格。很多业主单位对于工程建设招标文件没有做出详细的描述和解释,导致在最终的招标过程中无法满足预期的要求,这样为后期的管理工作带来诸多合同纠纷问题。例如招标文件上并没有明确对主要条款的实质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后期的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纠纷;二是合同管理与招投标阶段的衔接不够。在实践中部分企业往往将精力放在工程招投标阶段,而忽视对合同管理的后期监管,导致合同管理工作脱离招投标实际要求。
1.2招投标机制不规范,存在虚假招投标
虽然我国加大了对招投标的管理力度,例如针对招投标中的“黑白合同”问题,及时完善了相关的法律解释。但是我们也必须要清晰地认识到招投标机制所存在的缺陷,例如虚假招标、不科学评估以及规避招标等等。
1.3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
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主要是针对招投标完成之后后续工作体系没有及时跟进:一是建筑施工方的判断力度比较弱。在实践中当招投标结果公布后,中标企业并没有及时组织合同管理人员与业主方进行合同拟定方面的沟通,尤其是对于关键性的细节问题缺乏全面考虑,导致在后期的施工管理工作容易发生纠纷;二是合同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不足。虽然招投标之前企业对于项目有了全面客观的分析,但是由于合同管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不足,不能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或者没有理性的研究合同内容,从而出现经济损失。
2加强招投标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对策
基于实践中招投标工程合同管理所存在的问题,我国必须要加强对招投标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通过完善的制度体系堵住漏洞,为此提出以下加强管理的措施。
2.1规范招投标文件内容,实现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同步
造成招投标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最大因素就是合同管理与招投标脱节,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招投标文件内容的规范化管理,避免出现文件编制问题。例如招标单位要加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规范,要明确项目竣工、交货的具体时间及技术要求等;另一方面要实现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同步。实现二者同步是提高招投标工程合同管理效率的基础,为了实现二者的同步要求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人员要坚守职责,了解招标工程的信息。例如合同管理者要参与招投标的全过程,并与招投标的负责人员一起审查相关的招标文件,及时了解招投标的情况,便于招投标的负责人员调整招标内容,并及时予以一些可行性建议,减少、避免不规范、不合法的行为,促进合同可行性得到保障的同时最大程度上保障企业的利益。
2.2完善招投标机制,健全监管评价体系
完善招投标机制是降低合同管理问题的重要举措:一是我国要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度,明确招投标的细节实施法则,避免因存在字里行间的歧义而引发其他不必要的影响,进而推动招投标工作的合理性、标准性、科学性、规范性等;二是健全监管评价体系。为避免虚假招标、阴阳合同的出现,监管部门必须要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管力度,例如为了避免出现虚假招投标现象,相关监管部门要利用大数据等平台实现对招投标专家的随机选取,以此保证招标结果的公正性;三是要加强对合同内容的监管,通过格式化管理明确各项具体的工作标准和流程。
2.3强化合同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针对合同管理人员谈判能力弱、谈判跟进不及时的现象,要强化合同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强化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例如招标单位要结合项目具体要求细化合同内容,以此在后续的合同谈判中获得主动地位;其次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风险意识是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在进行合同管理实质性工作前,合同管理人员要对项目单位的履约能力、信誉等进行调查,根据分析结果提前设计风险防范条款等;三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专业化的技能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1引言
随着我国对交通运输行业的投入加大,公路工程在我国的建设规模也越来越大,但在其建设过程中,也显现出一些存在的问题,需要建设人员进行解决。招投标与合同作为公路工程建设的关键内容,建设人员必须将该部分工作进行充分协调,避免出现一些问题,从而让整个公路工程能够按照预期完成,为我国交通事业加砖添瓦。
2招投标的影响因素分析
公路工程是一项非常庞大的工程项目,其不仅需要很多的建设资源,所涉及的建设区段也非常广,也一般需要耗费非常长的时间去进行建设,故其招投标工作也是非常复杂的,需要工作人员进行多方面的考虑,一个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完成,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根据相关数据和经验,可总结为以下几条:一是进行投标的企业本身。作为投标企业,其企业本身的实力、其和投标商之间的联系、以及企业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等都会对企业能够中标产生影响。当企业本身实力不够时,如其不具备相关的资质、没有相应的施工设计和施工团队、企业内部没有一个合理的管理制度以及企业资金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等,都会影响到企业的中标几率。二是招标商的影响。招标企业如果在业内没有相应的信誉和能力,也很难招到很好的企业,此外,招标企业对于投标企业所给出价格的接受能力以及招标企业的管理机构是否完善,也会导致招投标过程受到一定的影响[1]。三是施工项目的影响。如果施工项目的难度超出投标企业的预期,那也会对企业投标产生影响,四是外界客观条件的影响,如市场环境、施工地周围的交通情况以及目标区域的社会稳定性等,如果这些条件过于恶劣,也会对招投标的进行设置一些阻碍。
3优化管理措施分析
3.1增加评标的多样性
要想要让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那必须要对现阶段公路工程的评标方式进行改革。在大多数招投标工作当中,一些招标商都采取的单一评标方法,将这种方法运用在不同项目的评价上,显然是不够合理的,并不能为招标商选择最合适的中标企业。故招标商应该在增加评标的多样性,针对不同的施工项目,采取不同的评标方式。在对工程项目所应选用的评标方式定义不够清晰时,招标商还可选择规范中规定的最低招标价法来进行招标,该方法可以适应大部分工程项目。使用该方法,还能有效的防止一些不法投标企业进行勾结,导致中假标的现象,不过由于该方法使用起来非常复杂,招标商一定要做好招投标保密工作,确保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2]。
3.2健全市场法律法规
在我国目前的招投标过程中,经常性的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如招标商和投标商进行串通,招标商在招投标工作开始之前就已经预定好了中标的企业,但是其还是根据规范在公路市场上进行招标,吸引很多其他企业进行投标,而这些投标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只能从当陪跑的身份,白白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故我国相关公路市场的管理人员,就必须要加快对公路市场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3]。在制定过程中,管理人员首先要对当前的招投标全过程进行剖析,并对每一个过程都确立非常严明的法律法规,一旦出现违规招投标的行为,我国有关部门也应该立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降低招投标工作出现问题的概率。此外,还应该让整个招投标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化,让社会公众能够了解到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从而对招标商和投标企业进行更进程度的制约。
3.3增强企业的风险意识
对于招投标过程而已,其表面上是招标商招标,然后投标企业进行投标,最后确定中标企业的过程,但从深层次进行分析,其主要是招标商和投标企业进行博弈的过程。招投标双方都想在该过程中为自己争取合理的利益,故这其中难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进行该方面的管理时,就必要要加强各企业的风险意识。对于招标商而言,由于一些投标企业往往会对其企业能力进行虚报,故招标商在受到投标之后,就应该对该企业的实力进行考察,确保对企业进行综合实力的评估。对于投标企业而言,则应该要求这些企业能够对招标商的招标文件进行仔细阅读,特别是其中的投标人须知部分,了解到招标商的一些实际要求,然后再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分析,在确定能够胜任招标要求之后,再选择投标[4]。
4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分析
4.1合同概述
所谓的工程合同,也就是法人、自由人以及其他建设企业所建立的一系列协议,该协议是用来对公路工程中的一切内容进行规定,如商讨公路工程施工当中的施工期限、金额交易以及信用委托等,构成整个施工合同的规范协议。
4.2进行合同管理的目的分析
进行公路工程合同的管理,从其总体来看,就是要对建设市场进行一定的规范,让整个建设市场能够处于一个稳定的环境当中。由于合同一般可被定义为在工程项目中所有企业的最高行为规范,故在合同签订之后,所有建设企业都需要受到合同的制约,要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施工,对于一些态度不够积极的建设企业而言,也可以有效地提高这些企业的工作效率,以达到合同所规定的标准。从合同对于公路工程项目的价值来看,其也是整个工程最核心的内容,是管理人员行使权力的重要依据。通过合同的签订,就可以将本来毫无关系的建设企业紧密结合在一起,使他们一同受到法律约束,并有着共同的建设目的,此外,合同还可以对参与工程的企业具有的权益加以维护,确保所有的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受到一定的侵权,就可以根据合同中的规定,来借助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故进行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建设非常核心的工作内容。
4.3合同风险分析
进行合同的管理,除了依照合同规定进行相关管理之外,在进行合同签订时和招投标过程中,相关人员也需要对一些风险条约进行评估,确保所签订合同的合理性。在进行合同签订时,其中往往会存在一些风险条款,也就是可能对承包商的建设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的条款,此外,对建设过程中的一些事件没有确定明确的责任归属,也会导致一定的建设风险存在。根据相关数据可得,当这些风险合同签订之后,在运用该合同进行建设过程中一些工作执行时,就很可能导致合同双方存在很大的分歧,甚至会导致一些打架斗殴现象。
4.4合同管理优化措施
(1)进行合同内容的全盘了解和分析。对于一些合同签订双方而言,其出现风险合同之类的问题,往往是因为对合同内容不够了解,草草完成合同的签订。故在进行公路工程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各方都应该派遣非常专业的代表进行到谈判过程中,并要求这些谈判代表对每一条合同条款都有着非常充分的解读,并对该条款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确保条款合理后再进行合同的签订。此外,由于一些合同内容往往是由谈判代表口头陈述的,然后双方认为这些内容不够重要,就没有写入到书面合同当中,而这些内容往往是导致双方在后期建设过程中发生分歧的重要原因,故为了防止这一现象的出现,对于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所有内容,都应该进行文字记录,并赋予其一定的法律效益,确保所有的合同内容都能充分发挥效用。(2)进行标准合同的完善工作。由于时代的发展,我国以往制定的一些公路工程标准合同已经不再适用,且其对很多建设内容都没有提起,如果当下的合同签订仍然按照这些标准合同来进行,那就显然存在很多漏洞,如一些合同中未涉及的事件发生时,合同双方就没办法依据合同进行管理,产生了互相推责的现象。故在当下,相关公路标准合同制定人员就应该对当前的公路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详细了解和性质分析,对所有的建设内容进行统计,然后针对性的建立标准合同,确保该合同的合理性,建设企业能够根据其进行全部建设过程的管理。(3)加强信用管理。在合同签订之后,能否进行合同内容的执行,与合同双方的信用度有很大的关系,由于我国当前信用管理非常宽松,使得出现很多企业不尊重合同条例,却也不会受到相关法律制约的现象。故我国有关部门必须要加强信用管理,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对于那些违反信用制度的企业,国家部门应该立即派遣执法团队进行处理,且还应该派遣监督人员对该执法过程进行监督,防止出现执法队伍和违法企业相互勾结的现象。此外,我国还应该加强对企业信用意识提高的宣传工作,如建立奖罚制度,对那些信用度较高,具有较大社会声誉的企业进行公开奖励,而对于一些长期缺乏信用的企业,也应该进行公示和惩戒,对其进行一定打压。
5结束语
在今后的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其项目要求也会越来越高,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相关人员一定要采取个措施进行招投标过程以及合同的管理,杜绝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出现,让我国的公路工程走向更高层次的发展。本文所提出的一些参考,也希望成为相关人员借鉴的一部分,为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做出一定贡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严格的管理,因为决定了建筑工程能否顺利开展,从问题出发来研究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要点,是我们分析的方向。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和作用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爵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在实际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向建设、施工单位宣传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的探析
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仍存在着较为复杂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建筑事业的发展,因而科学化、合理化的进行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促进我国建筑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其中具体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法律观念模糊,执法单位执法不严,使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成了对立关系。招投标工作扰,法定建设程序遭到破坏,甚至出现以言代法的现象。钱权交易、暗箱操作等违法犯罪行为虽然较为隐蔽但是经常发生,使建筑各方利益体系错综复杂。由于建筑事业的蓬勃发展与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实施法律的环境产生了重大变化,造成影响建筑市场秩序主要原因就是建设单位行为失当。导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招、投标工作存在严重阻力与难题。从实际情况来看招投标工作没有具体的细则,从法规上来说,监督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根据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及地方法规进行监督。因此,《招标投标法》的颁布从法律上降低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定标的行政直接影响,对招、投标活动中评标专家委员会的位置进行了界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评标委员会确未能实现其预定功能与价值,所以只是从理论上体现了项目评标的科学和民主化。
2、监督体制体系亟待完善
(一)政企关系复杂,行政干扰较多
地方部门排斥外来企业,对非本体系的企业设置各种障碍专心刁难,限制其参加投标,甚至被直接排除在外,而对于本体系企业则大开绿灯,提供有利条件,一些特权部门凭借职权便利甚至公开索要好处,直接规定招投标工作,此等现象严重的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通常一些行政监督部门会进行“客串”,变身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干扰和介入招投标工作;甚至还有一些地方行业项目单位和投标单位通过随意调整评标活动及方法,进行暗箱操作,以此等手段求取暴利进行违法犯纪的事实。
(二)招投标过程难以得到科学有效的监督
缺少一个统一且具有权威强有力制衡机构对招投标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督,因为相关部门不仅对本行业的招投标活动实行管理,还对招投标活动细则实施监督,甚至还对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实施人。
3、评标定标的科学合理性亟待提高
科学准确的评标方法是招标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能体现出招投标的合理性及公平性。但是,实际中确难以显示出公正性,因其过程中随意性与自主性较强,而又缺少规范的操作方式,致使评标过程中定性因素较多,定量因素较少;甚至开标后议标现象严重,公开招标演变还能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
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几点措施和建议
1、加大对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
针对建设单位的假招标、规避招标以及压价的违规行为,需要对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从制度上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如在招标时,应对其招标公告的范围进行严格监督,约束建设单位的行为;在评标时,一定要做好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以及评标过程的保密工作,并严格监管,以规避建设单位操纵评标的可能性;另外,应对中标入围者在等同于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2、开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鼓励公平竞争
在工程招投标中要将政府和交易中心分开来,明确职能,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有效治理市场混乱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互联网招投标,从而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使外地企业也不再受地方政府的阻碍,并且交易过程能在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下完成,加强了行业间的竞争,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
3、加强评标的管理,坚持“廉政第一”
建立专家评标资格进退机制,定期更新的动态管理模式,提高专家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综合评价专家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出勤情况等,加强对专家评标过程的行为监督,强化内部工作人员“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思想观念,坚决抵制外来不正之风的侵蚀。可以通过AB岗工作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提高廉政水平,并建立发现违规违纪即予以警告直至取消资格的清出机制。
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意识和经验,导致签订合同的约束条款不完善、内容存在歧义、权责不清等现象产生。部分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取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取一些自制的、不规范、不公平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的方式下达任务,完工后待工作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难以实现本身的约束作用。
2、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部分建筑项目忽略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上的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相关手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等。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六、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措施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分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七、结束语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我国建筑工程经常会出现问题的环节,因此,我们需要及时的发现问题,尽量避免在招投标和合同方面出现问题,尽量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工程项目合同的依据是以招投标的文件内容为主,而招投标的文件内容又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来制定,说明两者是相互依存的关系。通常情况下,先有招投标活动,再有项目合同的制定与管理,也就是说,招投标活动不仅是发生在合同管理之前,也是合同签订前必要的步骤,更是合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1]。同时,无论是投标方还是招标方,都想以最低的成本来获取最高的效益,因此,双方均对具有竞争性的条款极为看重。可以说,招投标活动不仅是一次市场交易,更是一场关于利益的博弈。另外,招标、投标及合同三者的关系极为密切,且极具逻辑性(只有在招投标文件得到有效的整合与规范之后,才能产生合同);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只有双方达成了统一意见后,才能签订施工合同,但值得注意的是,双方签订的合同并非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承诺,而是具有较强的法律性;其内容的制定与相关的明细也是参照了相关法律内容才得以规范化,因此,双方的合理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合同管理是具有全面性的系统化管理活动,也是一个确定、运行、解除合同关系等活动的动态过程。因此,需要相关管理人员与机构的共同参与,并在此过程中积极运用科学、正确、合理的方式进行有效管理,从而促使预期合同与自己的意愿达成一致结果。
二、合同管理在招投标阶段普遍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关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已逐渐被人们所熟知并加以重视,且国家陆续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行业进行了规整,也进一步说明了这一点。但有调查结果显示,合同管理在招投标阶段仍旧存在一系列问题[2],如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相关机制不够完善、招标文件内容达不到规范化的标准、招标与工程合同的管理相背离等,具体如下:1.招投标的相关机制不够完善。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在建设工程领域的招投标阶段已经逐渐形成了招标投标流程的监控、工程合同的登记与备案等完整性制度,且在实践的过程中也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格制止,从而对招投标合法行为的规范化产生了积极性的影响。但经过调查发现,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过程中,仍旧存在一些违规现象,如虚假招标、不科学评标、规避招标等,不仅为后续合同义务与责任的履行埋下了众多隐患,严重的还会引发各种法律纠纷事件,继而给招标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2.招标文件内容达不到规范化的标准。招标机构主要负责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的编制工作,但部分招标对建设项目的技术与相关内容并不了解,因此,在文件编制的时候,常常出现文件内容过于简单、内容的深度不够等情况,进而给招标和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带来一定的困难。另外,我们并不能保证招标机构的工作人员都具备较丰富的管理工程合同经验,也不能保证他们对相关法律知识都很熟悉,因此,当招标机构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容易由于自身原因而给建设工程合同的更改与索赔造成巨大的风险。3.招标与工程合同的管理相互脱离。由于负责招标的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有效地与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因此容易造成工作上的被动以及信息传递不完全或不流畅等情况。例如,招标负责人在其招标的文件中并未详细地对合同内的相关条例进行全面的描述,进而致使在合同制定的过程中出现双方难以协调的情况。又例如,建设工程所用的材料、价格与工程的质量及施工期限等均未制定统一标准,进而容易导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频现,而情况严重的,还可能会给企业甚至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在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1.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相关配套体系。首先,应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文件体系进行有效的整合与协调,促使其内容更加规范化,且必须保证文件内容在国家法律所规定的范围之内,从而实现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管理机制能合理、正常的运行。同时,还需完善符合法律规范的招投标文件,防止政出多门或政策不一的现象[3]。其次,需清晰招投标的概念与内涵以及实践的细则,并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提高招标投标的可操作性,防止出现漏洞与分歧,进而促使招投标过程能更加具体化与科学化。另外,还可借助网络科技的优势,大力推广以电子网络为载体的招标投标平台,从而实现实时监管与后续检查的有效监督,进而避免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关于招投标的信用评价制度,贯彻落实相关违法记录的公告机制,严厉打击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各种违规违法现象,并完善相关投诉制度,尽早发现关于违规违法的线索,进而促使招投标负责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推进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内容的规范化。投标结果与招标文件编制机构的工作人员编制能力的高低有莫大的关系,例如,机构的工作人员的编制能力较高,则投标的结果就越好,反之则越差。因此,必须对招标的文件编制工作及其编制的内容质量加以重视。通常情况下,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应包含投资方的相关资格证明,竣工、交货的具体时间以及技术的要求与规格等,且必须有章可循,详细说明招标方的价格与其价格计算的方式等,值得注意的是,在开标的时候必须当众进行,防止暗箱操作。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相互配合。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相互作用、相互依托的关系,因此,施工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需积极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的审查会签活动,及时掌握关于合同条款的相关资料,进而促使合同的操作性更强,并有利于施工合同的相关管理与审查。同时,招标负责人还需在合同审查的时候对合同签订与履行的相关影响因素及信息进行适当的提示与交底,进而避免招标的目的不能得到很好实现的情况。另外,招标负责人还需做好招标目的相关回访工作,并定期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从而为下次的招投标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建设工程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是为了能更好地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而招标与投标的活动过程是否成功,直接影响施工合同质量的好坏。因此,必须对招标与投标阶段的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加以重视[4]。另外,还需直面合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积极采取一些可行性措施进行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工程项目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之间一体化运作体系的形成。
作者:于凯丽 单位:河南昭源会计师事务所
参考文献:
[1]於超.浅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现状及解决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4,(23):292.
二、应对常见问题的一些建议
1.完善配套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在招投标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在合同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些法律法规相对来说已经比较完善,但由于合同种类繁多,一部法律根本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所以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在现有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特点和招投标市场现状,制定出因地制宜的地方管理规章,就工程合同本身量体裁衣,将其每一个细节都尽可能地纳入到量化管理中。在具体的工程合同履约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会同工程管理等部门,根据施工进展或单位工程、节点工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全面履行工程合同。同时,引入监督制度,保证管理细则的实施力度和有效性。最后,也要提倡职业道德的建设,加强承包人与发包人的职业操守,建立诚信档案,对“优”奖、对“劣”惩,推动诚信市场地健康发展。
2.加强招标过程管理。
2.1招标过程中管理。首先,要求先行确定监理单位,这样在拟定工程招标文件时,可以由监理单位和发包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配合前期招标人员共同审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在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条款上严格把关,将后续施工中会引起纠纷、含糊不清的地方一次待清楚。其次,重视工程现场踏勘工作。充分了解工地现场情况,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工程合同的编制,减少工程施工阶段的变更,使工程合同更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
2.2招标后期管理。招标后期管理主要是建立合同履约检查和考核制度。提高合同履约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后期跟踪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水平、巩固招标投标成果的要求。合同履约是否顺利,在很大程度上也映射出了招标投标工作的成功与否。定期或不定期的合同履约检查或抽查,既是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一种评估,也为下次招投标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借鉴依据。通过对施工合同履约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工程招标投标后期的跟踪管理档案,将每次检查情况填表,整理、评价、分级并分析,作为今后招标投标中评标的参考资料,以此对投标单位引人市场竞争机制,使其树立以履约率高低求信誉,以信誉高低求发展的意识,使信誉高的施工企业多中标、中好标,最终推动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良性发展,逐步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水平。
3.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性强,要求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工程专业技术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对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要求高。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水平将直接影响工程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履约,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应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参与施工招标的合同条款设置,使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工作紧密结合。
一、《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分析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建筑类专业中的一门核心课程,它揭示了建筑工程行业市场交易的一般规律,明确了招投标的方法与步骤及应该遵循的原则,阐明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内在联系;是学生学习建筑工程专业知识,了解承包市场发展规律的基础课程。主要内容包括索赔管理、投标报价技巧和合同管理能力等。该课程的主要目标在于让学生理解工程承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工程风险、施工索赔的相关知识;培养学生招标、招标文件编辑、投递投标文件、索赔管理、合同管理的能力等;塑造一个具有遵纪守法、诚实可信职业素质的工程管理人才。
二、《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进行慕课和翻转课堂实践的必要性分析
(一)《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现实性分析
第一,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在课堂上往往只是进行知识的传授,而知识的内化是学生课后完成的,但是由于工程类学科本身的学科特性,让学生理解起来比较困难,从而在课后因缺乏有效指导而不能进行很好的吸收,或者因为学习的困难性,致使学生不愿自主在课后对知识进行内化,最终导致了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比较低[2]。第二,因为在传统的课堂中,教学时间是非常有限的,所以课程的教学资源会受到时间和场地的限制,使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少且受到教师指导的机会也不多。最终导致《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课程的实际效果与其本身的课程目标存在较大的差距性,影响了课程的质量与效果。因此,必须改革课堂教学模式,翻转课堂,才能让《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课程保持活力,才能培养出适合时展的工程类人才。
(二)《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行慕课与翻转教学模式凸显的优势
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引入慕课和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是变革教学的一种有效的重要途径。它通过让学生在课前进行在线自学、同伴讨论和教师的在线指导,对所学的知识进行初步的认知;接着在课堂上通过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活动、同伴之间的合作和自主的探究方式,将自学的内容进行吸收内化。进而实现课内与课外的翻转,提升课堂教学的效率,提高课堂的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自主探究能力、合作能力的发展。除了课内与课外的翻转之外,线上线下的翻转也是引进慕课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重要效果体现。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线下传统的课堂教学越来越多地搬到了线上进行网络教学,使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更为广泛,师生的互动性更强。它不仅是课堂教学的延伸,而且解决了课堂上因受时间限制尚未解决的问题。例如,《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投标报价技巧的内容,不是在教室上几节课就可以掌握的,它需要不断进行实践尝试,需要汲取各方面的知识来拓展思考的全面性。而网络平台教学,有效地弥补了课堂教学资源不足的缺陷,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让老师可以做到因材施教,让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有效地选择合适的教学视频或教学直播课进行学习,真正做到了“以生为本”[3]。
三、慕课视角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翻转课堂实践途径
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中,将“慕课”与“翻转课堂”进行深度融合,就是指教师通过将课程当中的某个知识点录制微课或微视频,给予学生进行课前自学,并自行按照教师的要求完成相关测试作业,标注自己质疑的地方。而在课堂上则是通过师生之间的互动,同伴之间的合作探究深入理解知识,辨析易混易错点,内化知识。在课中解决疑问后,教师再根据学生实际给予学生高一层次的网络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数据分析,进而给予学生更为针对性的反馈和指导。因此,要想提高《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课堂效果,完成课程的目标,培养工程类人才的能力,深化课程改革,就必须做好课前导学、课中教学、课后巩固三个环节的设计。
(一)以课程目标为导向设计课前导学活动
教师应根据课程培养人才的需求,列出课程每个单元的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明确课程的重点内容,把知识与能力的培养融合在线的知识加入视频和测试作业中。在预设计制作微课视频时,首先要明确教学的内容和目标;其次要考虑学生的个性化需求诸如学习方法、接受能力等方面;最后还需要对微课视频的内容进行作业的设计,对学生自主学习微课的内容进行针对性地检测。如果学习者未完成在线作业,系统则会自动抽取这些学习者进入下一轮的验证性学习,提示、督促学习者观看相关内容的视频,完成相关内容的测试,直到学习者的学习效果达到了预期的学期目标之后才可进入课中学习。这样,虽然不同学习者在课前导学阶段的学习时间和学习环境有所不一样,但是通过这一个环节的学习,能确保课程的大部分学习者对课程内容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4]。
(二)以互动为主要形式开展课中教学活动
课堂是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主阵地,也是解决学生课前质疑,内化知识的主战场。其主要的特点是互动性强,既包括师生之间的互动也包括生生之间的互动,以讨论、合作、交流、探究的形式为主。教师应在课中教学之前,对学习者的课前导学情况进行分析,了解学习者的质疑点,从而设计出利于激活学习者思维的问题,让学习者通过自我思考、自主探究、合作探究、教师问题解答的方式内化知识,加深理解,提升知识运用能力、探究能力、合作能力等等。
(三)以进阶式的测试方式开展课后巩固活动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条款多、文件涉及面广,其中矛盾、两义性问题在所难免。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发包人应主动起草工程合同,并对工程合同的正确性负责,而承包人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承包人往往为了先获取中标,对施工合同并不加以细致地揣摩研究,而使得签订的工程合同最终与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距甚远。究其原因,可能有两个因素。第一,承包人不够重视,认为工程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所以未与建设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造成在工程合同的文字表述上出现错误和歧义性语句;第二,承包人往往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发包人,违心地提高质量等级、压缩工期,或故意先以低于建设成本的价格中标,再争取施工过程中的联系单来得到利润,使得工程质量、工期都无法得到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从而导致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率低。
2.人为因素。
招标文件一般是由招标机构编制的,而工程合同主要由发包人编制,编制人员的专业结构不同也会造成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和工程合同管理上的脱节。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提前参与到工程招标工作中,故不熟悉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在执行合同的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人员不参与后期的合同管理,只负责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因为专业不同,有些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那么必然使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受限,如果工程合同不准确、不全面,拘泥于书面形式,必然会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工程合同是施工管理的依据,工程合同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或者较理论化,都会给工程合同变更和工程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合同已经与原来招标文件合同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人在招标时的初衷,也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二、应对常见问题的一些建议
1.完善配套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在招投标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在合同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些法律法规相对来说已经比较完善,但由于合同种类繁多,一部法律根本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所以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在现有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特点和招投标市场现状,制定出因地制宜的地方管理规章,就工程合同本身量体裁衣,将其每一个细节都尽可能地纳入到量化管理中。在具体的工程合同履约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会同工程管理等部门,根据施工进展或单位工程、节点工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全面履行工程合同。同时,引入监督制度,保证管理细则的实施力度和有效性。最后,也要提倡职业道德的建设,加强承包人与发包人的职业操守,建立诚信档案,对“优”奖、对“劣”惩,推动诚信市场地健康发展。
2.加强招标过程管理。
2.1招标过程中管理。
首先,要求先行确定监理单位,这样在拟定工程招标文件时,可以由监理单位和发包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配合前期招标人员共同审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在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条款上严格把关,将后续施工中会引起纠纷、含糊不清的地方一次待清楚。其次,重视工程现场踏勘工作。充分了解工地现场情况,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工程合同的编制,减少工程施工阶段的变更,使工程合同更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
2.2招标后期管理。
招标后期管理主要是建立合同履约检查和考核制度。提高合同履约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后期跟踪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水平、巩固招标投标成果的要求。合同履约是否顺利,在很大程度上也映射出了招标投标工作的成功与否。定期或不定期的合同履约检查或抽查,既是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一种评估,也为下次招投标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借鉴依据。通过对施工合同履约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工程招标投标后期的跟踪管理档案,将每次检查情况填表,整理、评价、分级并分析,作为今后招标投标中评标的参考资料,以此对投标单位引人市场竞争机制,使其树立以履约率高低求信誉,以信誉高低求发展的意识,使信誉高的施工企业多中标、中好标,最终推动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良性发展,逐步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水平。
3.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性强,要求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工程专业技术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对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要求高。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水平将直接影响工程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履约,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应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参与施工招标的合同条款设置,使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工作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