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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因能保证养老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故很多社保基金、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成为了私募股权基金的重要资金来源。根据路透社VentureXpert的数据显示,在2008年全球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中,养老基金占比达到25%,是仅次于资产管理公司的第二位投资者。近年来,美国联邦和州政府的公共养老基金、企业养老、大学养老基金和慈善捐赠基金都在私募股权基金上获得较好回报,未来会加大对其的投资。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委员会将1.2亿美元投资于二级市场私募股权基金paulCapitalPartners.爱尔兰也将其国家养老储备基金投资于私募股权基金,到2009年底已经累计投入616百万欧元,占总资产的2.8%。
三、我国社保基金投资于私募股权基金面临的风险
(一)法律监管的缺失《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推动了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发展,但配套政策措施仍缺乏。而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环境也相对宽松,无法达到预防风险、规范投资的目的。我国对私募的发展缺乏明确的指导,限制了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也无法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二)市场机制的不完善不完善的资本市场不能提供完备的风险管理机制,不利于有效防范风险。私募股权基金流动性较差,市场信息不对称严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退出机制的有效实现。当私募股权基金受到市场波动等影响进而造成我国社保基金的损失时,这不仅影响我国社保基金将来的给付能力,还会加重政府的财务负担,甚至最终会制约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缺乏有效的退出渠道私募股权基金流通性较差,再加上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完善,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发展刚起步,柜台交易发展缓慢,产权交易发展很不稳定,导致了风险投资不易退出。目前我国国内基金退出渠道主要是兼并收购、股权转让以及企业回购三种,有限的退出渠道容易受到政策波动,缺乏稳定性。
(四)管理风险不健全的管理运营制度制约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增大了社保基金的投资风险。目前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缺少高素质管理团队和优秀经理人,缺乏相关主体资格的严格要求。我国大多数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投资没有系统的知识,监管也不完善。这无疑增加了投资的管理风险和操作风险,影响了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
(五)经营风险我国社保基金投资于私募股权基金面临着投资对象单一、投资周期较长以及成本较高等经营风险。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风险防范控制机制不健全,为了社保基金投资的安全性,私募基金更倾向于投资利润稳定的机械制造等传统行业。在这些行业中又大多投资成长期的企业股权,通常需要较长周期,增加了投资风险。
四、我国社保基金投资于私募股权基金的风险控制
(一)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律的修订和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发展私募股权基金建立了良好的法律环境。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正式明确了全国社保基金开展股权基金投资的相关政策。只有不断完善法律政策制度和规则,才能保证社保基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才能实现社保基金投资的有效激励作用,才能最终降低相关法律风险。
(二)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目前,我国颁布了相应的政策制度,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也建立了相对独立、有效的法规和监管部门。国家社保部门也积极参与其中,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相互协调、相互制约,预防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现象的发生。我国还应建立公开透明的公众监督机制和加强对投资管理人的监管,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做到"合理"监管,实现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
“私募股权投资”广义上包括对任何一种既不能自由在公开交易所进行交易也不能公开对外出售的代表被投资资产权益的证券的股权投资。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过程
私募股权投资起源于美国。1976年,华尔街著名投资银行贝尔斯登的三名投资银行家合伙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KKR,专门从事并购业务,这是最早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迄今,全球已有数千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已因此成为了全球并购活动中的主要力量,其在2006年占据了并购市场20%以上的份额,与十年前3%的份额相比,增长为7倍。
鉴于私募基金已经募集到的巨额资本以及当前经济环境中私募基金能更便利地筹集债务的现状,私募股权投资日益成为并购交易中重要的一股力量,并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并购交易的支柱。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已成为亚洲最为活跃的潜力巨大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在融资方面,2006年40只可投资于中国内地的亚洲基金成功募集,募集资金高达141.96亿美元;在投资方面,2006年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中国内地共投资129个案例,参与投资的机构数量达77家,整体投资规模达129.73亿美元。
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及运作模式
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
(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多采取有限合伙制。
(2)私募股权投资者可能参与企业的管理。
(3)投资回报方式主要有三种:公开发行上市、售出或购并、公司资本结构重组。
(4)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公开市场售出、兼并收购、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5)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特征是“聚合资金,集合投资;组合投资,分散风险;专家管理,放大价值’。
(6)投资的目的是基于企业的潜在价值,通过投资推动企业发展,并在合适的时机通过各类退出方式实现资本增值收益。
(7)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既投资于实业,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也进行证券投资,以保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8)投资期限通常为3~7年。
(9)私募股权投资灵活,具备良好的激励机制、收益率高等优势。
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模式
(1)项目选择。搜寻投资机会,投资机会可以来源于自行找、企业家自荐或第三人推荐。
(2)可行性核查。根据企业家交来的商业计划书或投资建议书,对项目进行初次审查,看项目是否符合风险投资家的企业特殊标准,并初步考察项目的管理、产品、市场与商业模型等内容。
(3]调查评估。与企业家交流,重点考察项目的管理因素;查询有关人士与参观风险企业,从侧面了解企业的客观情况,侧重检验企业家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并发掘可能遗漏的重要信息;在从各个方面了解投资项目的同时,根据所掌握的各种情报对投资项目的管理、产品与技术、市场、财务等方面进行分析;根据企业家提供的和自己掌握的有关信息,对企业的成长模型、资金需求量以及融资结构等进行分析;考察企业以往的财务与法律事务,以作出投资决定。
(4)投资方案设计。不管对风险资本家还是企业家,从宏观层面上系统地了解该项目执行方案的可行性等诸多因素是至关重要的。
(5)投资管理。无论投资于证券或者股权,私募基金都是通过识别因为市场局部失效或价格失常,从而发现“业已存在”的价值。管理包括风险管理、项目管理、高层管理等。
(6)投资监管。项目的合作属于有限合伙制性质的,严格地监管制度是必要的。
(7)资本退出。私募股权投资是以股权形式为主的一种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其核心理念是使投资的资产增值,然后将这部分资产卖出,以从中获取收益。
私募股权投资的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现状
私募,这支隐藏在“水下面”的投资力量,在我国资本市场上活跃异常。可是中国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外资相比,活跃程度要差得多。虽然在资金方面,目前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本土基金的差别已经在缩小,但由于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在除资金以外其他服务上的强烈优势,如优秀公司治理结构、先进管理经验、国际知名度等,本土基金还无法与资历经验雄厚的外资基金直接抗衡。
中国私募基金最大的设计缺陷是保底收益率,正是这一点,给私募基金的运作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中国私募基金的运作与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有着密切的联系,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有可能成为引导证券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导火索。因此,现阶段应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对现有的私募基金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防止系统性风险的发生,从而促进私募基金的规范化发展。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未来发展的趋势分析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是国民财富增长的必然结果,也是国民财富寻求增值途径的要求。近年来随着中国私有化进程的加快,政府不断出台有利于风险投资基金的法律法规,中国已经成为私募基金最为看好的市场之一。预计2008年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额将在200亿美元以上。私募作为新的资本力量正在成为主流融资渠道之一。
有资料表明,2007年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的资本达到205亿美元,比2004年增加了40%。人们对在中国的投资持乐观态度,美国报刊认为美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在2008年将保持低迷或下降,而在未来3年里,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将增长30%以上。
中国私募股权的迅速发展有4个重要支柱:(1)在中国有2.5亿新型中产阶级保持乐观的态度,他们认为对企业进行的投资将持续得到回报;(2)中国企业需要资金和国际转让技术以走向全球,这是吸引私募股权基金公司的投资对象;(3)中国股市至目前下跌超过50%,许多企业家以前在公开市场谋求较高的股值已不可能实现,而现在转向私募股权的投资已成为最佳时机;(4)中国银行系统的变化也给私募股权基金带来了好兆头,较小的私营企业积极转向私募股权基金寻求
发展所需资金。
不断下跌的股市和持续的信贷紧缩为私募股权基金公司创造了一个机遇,使其可以为迅速发展的企业提供资金,并得到比前几年更加合理的估值。
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策略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的构成
对于非金融企业而言,它面临的主要是经营风险,而要识别、测度和控制风险,就必须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概率)、为规避风险而必须付出的代价(价格)和愿意承担的份额(偏好)之间进行平衡和优化,从而,实现风险管理中的最优均衡。
风险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并贯穿于企业经营的全过程。因此,要做到永续经营,就要在宏观上高屋建瓴地把握住企业整体风险管理的实质,即把握住风险发生的概率、发生时机,以及管理者的主观偏好之间的平衡,在降低损失的基础上,更大程度地利用风险来扩大收益。在微观上,要有一套风险衡量、控制和监控体系(包括造成企业业绩波动的因素、积极管理等因素);另外,还要对所有可能影响企业业绩的风险设立责任制,使每一种风险都有专人负责到位。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防范与控制的具体表现
(1)在出资和责任方面。在有限合伙制下,基金由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组成。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提供99%的风险资本,不负责风险投资的具体运营,但是对一些重要事项享有表决权,如修改合伙协议、在期满前解散有限合作组织、延长基金存续期、变更普通合伙人和评估投资组合等,同时仅以其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风险投资家作为普通合伙人投入1%的风险资本,负责基金运作,对经营承担无限责任。
(2)在报酬体系设计方面。按照基金总额或者已投资金额的2%~3%,每季度提取管理费,同时使管理费随着基金的存续年限递减;使风险投资家享有10%~30%的投资收益提成。由于这种报酬结构采用期权的形式支付,能够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激励与约束力度。
(3)在基金期限方面。将基金的期限限制在7年~10年。期满后,投资者有权不再向风险企业继续投资,而风险投资家为了获得后续资本,就必须在前一个合伙期限内有所成效,从而才能更有效地树立声誉、更顺利地融到更大数目的资金。这是多期博弈情况下声誉模型的实际运用。
(4)在资金到位、收益分配方面。有限合伙人只承诺提供一定数量的资金,但是分期注入资金;同时,设计“无过离婚条款(no-fault divorce)”――即使风险投资家没有重大过错,只要投资者丧失信心,就可以随时停止追加投资。这样可以有效规避风险投资家的道德风险行为。在分配方面,要求出售投资组合的所得,必须立即返还投资者,或者在对利润再投资方面,要经过投资委员会或全体/大部分有限合伙人的批准。
(5)在潜在利益冲突方面。禁止风险投资家从事私下交易,要求风险投资家尽职管理基金;限制普通合伙人将自己个人的资金投资于基金所投资的企业,或者规定一个限额,或者经过投资委员会或合伙人的批准禁止普通合伙人将其在合伙基金中的利益出售,或者要经过多数有限合伙人的批准;限制合伙人发起后续基金,因后续基金会增加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收入,也会减少普通合伙人对现有基金的注意力,或者新融资仅限于某一特定规模或重点;限制增加新的普通合伙人,或者新的普通合伙人需要得到一定比例的有限合伙人的批准。
(6)在债务方面。禁止普通合伙人为基金对外举债,或为被投资公司担保;同时将债务水平限制在承诺资本或基金资产价值的一定百分比之内,同时限制基金债务的期限以确保所有对外债务都是短期的。
(7)在私人或公务活动方面。在基金的前几年或者基金的一定百分比被投资出去之前,限制普通合伙人的其他活动,以增加对投资的注意力。
风险控制的整体策略
(1)形成明确的风险理念。量化分析是帮助理解、控制风险的一种方法,但是要反对把量化神化和胡乱量化(主观化)。风险本身没有好坏之分,数量化和模型化是控制风险所必需的,但是不是充分的;风险管理者不能盲目信任模型,要对模型进行压力测试、情景分析。
(2)确定目标。首先需要确定在主观偏好方面,企业关注的是经济利润还是会计利润,是短期利润还是长期利润;其次,限制管理层所设定的目标时间;第三,确定检查目标是否实现的标准。
(3)科学决策。加强经营预测、规划,进行科学诊断、决策。
(4)建立风险管理机构。树立风险意识,建立风险管理部门,组建经营诊断队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诊断,发现并解决问题。
(5)分散风险。利用组合投资技术,有效分散风险。
(6)抓住关键,考虑关键风险成分。风险管理框架必须包括一系列程序和行动(绝大部分是定性判断)以尽可能完全反映所面临的风险,如书面政策和指引、书面程序和控制、事后检验、明确定义的组织结构、员工教育、模型审核、风险限制、情景分析与压力测试等。
(7)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根据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该重视量化分析时,不忽视定性分析;该关注定性问题时,不忽略定量的考量。
私募股权投资的经营风险管理原则
(1)风险与报酬相对应的原则。冒必要的风险,自己能承担并且愿意承担的风险,以提高总体效益和提高对风险的掌控水平。
(2)整体优化的原则。追求资源、信息、能力的最大匹配,达到协同的最优。
(3)长远发展和当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利益的追逐和风险的承担,应追求与企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切合企业实际和进一步发展的要求。
(4)弹性原则。将成型的东西固化,同时追求对例外事项、意外事项的灵活掌握和裁断。
私募股权投资的经营风险管理程序
(1)确立风险衡量和评价的标准,明确用来确认、衡量和监控影响企业业绩的因素。
(2)制定控制措施,明确用来限制那些影响企业业绩的因素。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2-0129-02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创新型的金融投资工具,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它对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和推动高新技术发展都有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过程中存在多层委托关系以及高度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基金运作中的风险问题一直是理论和实务界关注的重点。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风险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的载体,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募集资金,对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的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流程包括基金发起设立、项目选择与评估、目标企业投资、项目投后管理、投资退出、收益分配、基金清算等环节,其主要的经济活动包括募集和投资两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过程主要可以募集和投资来划分,因此运作风险将大致分为募集前与募集后、投资前和投资后四个阶段考察。
(二)基金运作风险的表现
在私募股权基金募集和投资中,交易主体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会产生逆向选择问题。一是基金募集时,投资者难以区分基金管理人的背景和管理才能,风险偏向高、业绩一般的基金管理人通常会夸大自己的历史业绩,对基金认购者作出过多的盈利承诺和让步,并获得投资者的认可。二是在投资项目选择时,基金管理人难以区分优质的企业与劣质的企业,企业家凭借信息优势会夸大项目企业的成长性,并获得基金管理人的认可,由此产生优质企业逐渐被驱逐出市场的逆向选择问题。私募股权基金在发起设立后以及在项目投资之后,会产生道德风险问题。一是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基金管理人在管理基金过程中,以最大化自身利益为导向而损害了基金投资者的利益。二是企业家的道德风险,被投企业的企业家在获得融资后,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导向而损害了基金的利益。另外,在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于项目企业之后的每个阶段,仍存在着一些不可预知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再融资风险等。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风险的成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方向的成因主要可以从委托、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契约三方面去解释。
在委托关系中,委托双方的期望效用函数是不同的,委托人追求的是收益最大化,人追求的是其工资收入、在职消费和闲暇效用最大化,从而产生委托双方的利益冲突。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存在明显的委托关系,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基金投资者认购基金后委托基金管理人基金的运作,二是基金对被投企业投资后,基金管理人委托企业经理人企业的管理和股权的升值。因此,存在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利益不一致的问题,也存在基金利益与被投企业企业家利益不一致的问题。
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交易双方对相关信息了解程度有差异,信息具有优势者,在交易中通常处于有利地位,信息贫乏者,常处于不利地位。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募集设立和项目投资上的信息不对称,基金管理人与被投企业、企业家之间也存在企业融资和投资管理上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存在两个层次的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
不完全契约是指,委托双方签订的契约不可能完全包括现在和将来发生的一切事件。契约不完全,主要原因在于经济现实复杂且不可预测,人们不可能把所有潜在情况都写入契约,也不可能提出详细的解决应对办法。不完全契约理论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提供的启示是,由于契约的不完全性,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与企业家之间不可能签订一劳永逸的最优契约,对基金的控制以及对被投企业的控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相机参与管理和决策是提高基金运作效率的一个保证。
三、控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风险的建议
(一)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风险控制机制
1.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风险控制,需要建立健全的基金运作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搭建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选择好基金治理的组织形式,明确投资者、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管理人以及第三方监管人之间的权利和职责,制订风险管理的规划和阶段实施方案,周期性地对各级次、各投资项目、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最终形成架构有利、信息有效、制衡有方、资源有力、利益均衡的基金运营和风险控制体系。同时,注重完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降低不同利益主体掌握信息的不对称程度,使得基金的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能够及时了解基金运作过程中各方面的风险信息,包括财务的和非财务的、内部和外部的、定性的和定量的信息,这些信息是基金进行风险控制必不可少的基础,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有助于风险及时暴露和有效控制。
2.进一步完善基金运作中的契约。虽然理论上说,一切契约都是不可能完备的,但是制定尽量完备的契约始终是控制风险需要努力的方向。完善基金运作中所有的契约,要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力求涵盖基金所有的业务范围,包括基金持有人、管理人、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基金募集、购买、赎回与转让,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政策和限制,基金资产估值,信息披露,基金的费用、收益分配与税收,基金终止与清算等。对被投企业的投资协议,也要力求具体,并尽可能反映企业经营和环境的变化。在契约设计过程中,要谨慎把握关键性的合同条款,既体现对基金管理人、项目企业家的约束,也要赋予必要的激励措施,既有静态的权利与责任的划分,又要有适应环境变化的动态的权利与责任的分摊。契约的完善,要注重对潜在不确定事件的处理,明确潜在风险和争议的处理方式。
3.基金运作过程中充分发挥外部监管的作用。发挥外部监管的作用,是解决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基金运作风险的有效途径。外部力量的引入是一种双方经济关系的监督和制衡机制。通过引入基金律师、托管银行全程监控跟踪基金运作,基金会计师定期审计基金经营状况,以及聘请专家参与基金项目的投资决策,使得基金运作公正透明。引入外部力量加强基金运作风险监管,可以充分利用外部机构和个人的职业道德、市场声誉、专业经验的影响,切实发挥外部力量的特长和独立性,有效控制基金运作中的风险。
(二)加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行业管理
1.加强政策监管,严格市场准入。首先是从中国经济发展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时借鉴国外在规范基金发展上的成功经验,尽快建立起适应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框架。其次是明确监管机构,划分管理职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有资本运作的金融属性,因此,应该选择具有一定资本运作经验、长期从事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监管的证监会作为主要监管机构,同时发挥其他政府部门的协调监管职能。最后是严把市场准入关,以国家产业规划为导向,指导基金投融资行为。鉴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高风险性,要在实行核准制的基础上,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必须规定一定的资格条件,同时对基金投资者也要有严格的准入限制。
2.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发展。在加强政策监管,严格市场准入的同时,尽快建立行业自律的传导渠道,实现政策监管和行业自律的互补和对接。同时,适时成立全国性的行业自律组织,发挥行业自律的统一管理协调职能。行业自律是政策监管的重要补充,在国外,行业自律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主要形式。行业自律组织代表行业整体利益,通过建立公认的行规,维护行业整体形象,监督行业不端行为,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自律式管理。
3.实现监管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水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不公开、不充分,政策监管和行业自律性管理都有一定难度,因此,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要提高监管水平,就需要应加强信息沟通,以现代网络技术为手段,加强基金信息资源的共享,以“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为原则,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
参考文献:
[1] 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9.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市场当中出现了不同的市场投资主体以及融资需求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因此在市场当中的投资工具也就会跟着投资主体以及需求而不断的推陈出新。在此种情况下,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变应用而生,顺应市场经济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新兴的投资方式。在现阶段的应用当中,私募股权投资在发展方面还不是很成熟,面对现阶段相对复杂的经济市场的情况下,在企业的财务方面会面对很大的风险,企业需要采取相关的措施来对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和改善,从而根据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出较为合适的对策,最终达到推动企业自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一、私募股权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可以被称作为PE基金,主要是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的,主要指的是利用非公开的形式进行私下相少数机构的投资个人投资者进行募集的,从而满足现A段市场经济的需求状态。在这个过程当中可以向也定的投资者进行较大规模资金的募集,从而可以形成基金资产,将基金资产交给托管所和基金的管理人员来进行统一的管理。在对基金的管理方面,基金的管理人员会以专家理财的方式来实现对非上市企业的权益效益进行募集基金的有效管理,其中透着可以根据其自身的出资的份额多少和大小来进行投资收益的分享,从而实现对财务风险的共同承担。
在私募股权投资当中,一般都会利用有限合伙制的原则来进行公司的管理和资金的募集,其中的投资者可以参与到企业自身的管理过程当中。在私募股权投资这种方式下,在投资的渠道方面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并且在私募股权的投资基金方面主要是以“聚合投资、集合投资;组合投资、分散风险;专家管理、放大价值”为主要的基本特点,从而可以实现将投资进行实业的转化,最终达到参与到被投资企业的相关经营管理过程当中的同时,也可以充分的抱着基金资产的良好流动性,从而进行进一步的证券投资。在一般情况下,投资的期限一般在3到7年的范围之内,在投资方式方面是相当灵活的,其中也具备相当灵活的奖励机制,因此在收益方面可以取得良好较高的收益效果。从私募股权的投资方式当中可以对企业当中存在的潜在价值进行进一步的体现,企业可以利用此种投资方式,来全面的推动企业自身的发展,在合适的时期当中利用各种投资方式来充分的实现企业的资本转化,增加投资收益效果。
二、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主要指的是在私募股权投资运作的过程当中由于各种的不确定因素而造成的风险行为,在不同的投资阶段中所体现出来的形式是不一样的。
首先在私募股权投资的设立阶段当中,主要体现在法律风险和委托风险方面。在社会当中利用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主要是投资人为了首先更高的投资效益,从而委托基金公司进行私募股权,最终实现对资金的筹集。在法律风险当中,主要体现在我国对于私募股权投资方面还没有做出严格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其他的各种散法当中都有提及,因此在运行的过程当中会存在很高的法律风险。在委托风险方面,主要是由于投资者本身的委托基金管理人形成的风险行为,基金的管理人可以进行投资理财,在双方当中都属于委托的关系,但是在法律当中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委托方面并没有做出严格的规范和标准,从而也就造成了基金公司的治理、信息的管理等方面的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投资者本身对管理者的监管难度,增强了委托的风险。
在私募股权投资项目的筛选阶段当中,所涉及到的风险也是相当多的,对于项目的筛选主要指的是利用项目筛选来对目标公司的股权进行购买的一种行为,在这个过程当中可以分为项目的初选、调查研究以及价值评估,在经过严格的审核之后,就可以和被投资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以此来完成私募股权的行为。一方面,作为投资者方面来说,需要对被投资公司的各方面进行全面的掌握了解和分析,其中包括产业前景、行业发展以及企业规模、团队管理以及回报收益等,都需要进行重点考察,在此种情况下,会产生系统风险和非系统的风险,其中系统风险可以分为政策风险、产业风险、法律风险以及宏观经济风险等,在非系统风险方面,主要包括技术风险、企业发展风险等,在这个过程当中都是不可预估的。
在私募股权投资的管理阶段风险当中,集中体现在委托方面,在这个阶段中私募基金会按照股权投资的比例来进行参与到公司的治理过程当中,从而对公司的整体的发展战略以及管理理念和方式方法进行不断的更新和变革,从而实现从各方面来对公司的价值进行提升。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私募股权投资的对象一般都是非上市公司企业,在内部信息的掌握方面企业家是具有绝对优势的。如果在经营状况不良好的情况下对私募股权投资企业以欺瞒的方式进行汇报,甚至利用捏造或者虚假的信息来对投资者的信任进行获取,就会对企业自身的发展造成恶性的循环,从而导致企业的竞争力下降。
最后,在私募股权投资项目退出阶段的风险当中,其中主要有政策风险、资本市场的风险以及基金的管理者专业的素质。在该阶段当中,需要在预期目标的情况下,投资者从所投资的企业当中进行撤退并且对收益进行收回的阶段。一般情况下,都会利用并购、次级销售、回购以及清算等方式进行退出。在投资的收益实现方面和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等多方面都具有相当重要的关系,因此在退出阶段当中,集中体现在政策、市场以及人员方面的风险当中,比如基金经理的专业素质不够专业等,对资本市场的交易不能够按时的完成,都会对潜在的收益造成影响。
三、私募股权投资企业财务的风险分析
首先,在私募股权投资工作当中会出现一定的问题,对企业对价值进行评估,可以说是私募股权投资的重要前提条件。在现阶段当中,部分的国有企业的投资方面出现了严重的流失现象,因此企业自身的价值是相对较低的,因此投资者在收益方面是很难进行回收的;但是民营企业方面的财务猪肚处于不透明的状态当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财务监督政策来进行企业价值的估算,也却少对采取指标的股价方法。甚至在部分企业当中对于企业市场股价的重要性还没有及时的认识到,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就会对企业的实际市场价值造成难以估算的现象,使得投资者本身对于优秀企业产生了辨别不清的现象,增加了投资的风险力度。
其次,在投资者方面,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但是投资者本身的性质对于私募股权投资所获取的收益是有着直接的关系的,在投资内部的专业人员素质越高的情况下,对于资金的状况也就会越来越清楚,从而在利用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取得收益的时候,其风险就会得到有效的降低。
另外在投资者方面,可以给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带来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在部分企业当中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信息支撑系统来对企业的信息进行全面的管理,并且也没有利用信息化的方式来对企业当中的资信情况和财务实力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对比分析,造成了投资者对于被投资企业的资金状况、专业能力以及可靠性和诚信程度处于茫然的状态当中,如果没有建立起投资者的实名档案,就会导致对投资者本身的信用状态不了解的状态,增加了资金的风险性。
最后,在企业的运营工作当中,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属于一种相对复杂的投资方式,投资者需要付出巨大的精力和时间来进行管理和掌握。在投资者方面也需要对融资公司进行不断的寻找,在经过多方的洽谈考察之后,进行法律协议的签订,根据双方协议的内容来对资金进行入账工作。在整个的流程^程当中需要相当大的时间和精力,在灵活性以及经济性等方面还存在相当大的威胁。除此之外,企业还需要进行不断的更新来对投资的项目进行运营,降低由于技术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风险。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对技术进行选择,保证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风险的有效降低和规避。
四、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开展财务风险管理的相关措施
在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方面,需要对企业当中的财务管理的体制以及相关的体系进行科学的管理,从而保证企业的财务管理的质量,有效降低私募股权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1.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在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当中,需要对企业的内部进行控制,采取管理部门应该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来建立起符合自身企业实际情况的内部管理控制的相关制度,比如职工分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并且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建立起一个公共账户,从而对基金实现控制划拨。在对风险的有效应对方面,首先需要对风险的内容进行了解和掌握,从而对风险进行良好的评估,利用不同的风险评估指标来采取不同的措施,从而建立起财务信息的计量模型,分析出每一个风险对财务企业所造成的影响。
2.完善财务制度、财务控制以及财务监督
在企业当中,需要建立起完善的财务制度,从而实现对企业的财务控制,最终在不断的发展过程当中对财务进行有效的监督,根据制度来进行私募股权投资的工作和财务的相关管理工作,并且还要安排专业的人员对其进行及时的监督和检查,从根本上确保制度的最高执行力度。同时在进行财务控制的时候,坚决杜绝事后控制的方式,保证制度执行的最高执行力度。明确对财务风险管理控制的重点,根据每一个公司的不同情况来对防控内容进行金融工具的选择。利用此种方式来提升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企业的筹资成本。在企业的财务风险当中,最重要的是投资的期限、流动性、投资项目的收益以及企业自身的资金后转能力等,因此需要根据不同的外界环境来进行不同的财务重点的分析,实现阶段性的重点管理和控制。
3.做好会计核算以及财务报表分析的工作
在企业当中,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的分析可以对企业整体的财务状况进行良好的反应,也是企业的财务管理当中的重要内容,其中会计的审核可以说是会计工作当中的重要职能;财务报表的分析,可以对企业的整体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进行分析的过程当中需要按照科学规范的工作原则和工作制度进行工作,掌握科学的分析方式,实现对财务状况的精确核算和分析,认真进行事后的审计工作,减少较大失误的出现。
4.建立完善的财务预算体系,做好对现金的管理
在企业当中,财务的核算可以对在未来一定期限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预计,从而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其中可以包括现金预算、预算利润表、预算资产负债表以及预计现金流量表等。因此对企业的财务做出整体的预算就需要进行建立起完善的预算制度,对预算政策进行科学的规划和制定、对预算的方案进行编制,并且还要对日常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解决和管理,比如管理具体措施的制定、预算方案的编制审核、预算执行问题的解决程度、督促财务对预算目标的完成状况以及最后的报告工作总结。总而言之,对企业进行财务的预算工作属于一项相当庞大的工程,在企业内部要建立完善的财务预算体系,利用具有专业素质的人员来进行管理,实现对私募股权投资企业财务风险的有效减少。
结语:综上所述,私募股权投资属于现代化一种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出现的新兴产物,因此在应用的过程当中,需要不断的对市场的需求进行了解和掌握,从而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调整和改善。与此同时,在企业方面,需要对每一个项目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做出风险的评价并且根据风险的实际情况来提出积极的应对措施。在这个过程当中,作为企业的财务,应该掌握财务的现状以及在面对风险的时候需要采取的措施,从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合理科学的对风险进行规避和减少,最终推动企业的不断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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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L分类号:G23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2)07-0109-0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资本市场上的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公开发行股票的第三大企业融资渠道。2011年,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规模达人民币2452亿元,投资总额达人民币1741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40.7%、165.8%,创历史新高。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中关于“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政策的落地和相关细则的出台,业界预期,到2016年底,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规模将快速上升至人民币1万亿元左右。
伴随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国内呈现爆发式的增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可观的存款和中间业务收益,并为商业银行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带来契机,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受到商业银行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并得到迅速发展。但作为在我国刚刚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资产托管业务,商业银行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管理手段并不成熟,操作风险的暴露也并不充分。同时,随着国内一些地区出现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名而实际开展非法集资的风险事件,国家开始规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行为,加强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这一过程将必然影响商业银行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应引起商业银行的关注。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涵义与特征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主要投资于非上市企业股权,并以策略投资者的角色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与改造,最终以上市、转让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所持股权实现资本增值的一种资金运作方式。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仅指专门投资于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投资基金,而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则泛指对所有IPO之前企业进行投资的基金,既包括前述的“成熟企业”,也包括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等各阶段的“创业企业”。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有如下特征:一是资金募集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即只能以私募方式,向特定的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二是投资对象限定于未上市企业,投资期限长,投资风险大,但收益回报通常也较高。三是流动性较差,投资者不能随意抽回投资,基金的销售和赎回均由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四是全程封闭运作,透明度低,一般不对外披露投资信息。五是通常以策略投资者的身份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注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快速提升企业的经营业绩。从本质上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理财方式,组织形式可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信托制以及契约制。目前我国认可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是公司制、有限合伙以及信托制。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银行的职责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接受依法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其委托管理人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为其提供包括资金保管、资金汇划清算、会计核算、投资监督等服务的一种合约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864号)“股权投资企业的资产应当委托独立的托管机构托管。但是,经所有投资者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托管的除外”的规定,原则上自2011年11月23日以后,所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均应当委托独立的托管机构托管。实践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选择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机构。
理论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银行应承担的托管职责一般包括:(一)安全保管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资金;(二)对所托管的不同股权投资基金分别开立账户,确保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和财产的持有相分离及股权投资基金的独立性;(三)确认管理运用股权投资基金指令的真实性,核对股权投资基金交易记录、资金和财产账目;(四)记录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划拨情况,保存委托人的划款指令及证明汇款真实性的相关材料;(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职责,按照投资监督事项表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投资比例等进行监督;(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托管协议约定,定期向委托人出具托管报告;(七)保存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对每一个托管项目的资料单独立卷保管;(八)向监管部门报告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的违规行为,协助对投资者身份进行核查;(九)托管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操作风险表现
(一)对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资质审核不严
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尚属起步阶段,准入门槛低,且无统一的监管部门(募集规模达5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的公司制、合伙企业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由国家发改委实施监管,募集规模不足5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的公司制、合伙企业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管理部门实施监管(有的地方是金融办、有的是地方是省级发改委)、信托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则由中国银监会监管,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也非常宽松(主要监管措施是备案管理、年度报告及重大事件报告),导致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上鱼龙混杂,许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内控机制不健全,运作不规范,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低下,违法违规问题不能被及时发现,甚至少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利用股权投资骗取投资者钱财、涉嫌非法集资,或陷入了拖欠投资者款项的风险事件中。如果商业银行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人的资质审核不严,未能甄别出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未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严格管理,一旦卷入非法集资或诈骗案件中,商业银行就可能因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行为而面临法律诉讼,并影响商业银行的良好声誉,带来重大声誉风险。
(二)托管协议内容不完善
对作为公募基金托管人的商业银行而言,其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已有详细的规定,因此其与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签订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通常会采用标准化的合同文本,相对比较严密和规范。而商业银行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人,究竟应该履行哪些职责,享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现有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各家商业银行对此的认识也不统一。实践中,主要依据投资者签订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更多体现的是个性化,导致托管协议内容五花八门,无形中增加了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比如有的托管协议明确列明了投资运作监督事项表,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提示,一目了然,有的则仅笼统地规定托管银行负责监督资金的托管与运用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的托管协议中明确约定对于不可归因于托管人的原因而造成的资产损失,托管人不承担责任,有的托管协议则没有明确约定或表述含糊;有的托管协议约定了基金管理人在划款后应及时向托管人提供股权证书并由托管人负责保管,有的托管协议则仅规定基金管理人提供工商登记股东查询表等能够证明股权变更的法律文件即可。
(三)托管账户管理不规范
托管账户,是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立后,托管银行协助其开立的对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募集、管理和使用的专用存款账户。现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募基金托管账户由托管银行代基金刻制基金章并由托管银行代为保管和使用(独立清算模式),或由银行刻制“xx银行资产托管专户财务专用章”(集中清算模式)自行保管和使用,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账户开立和管理却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通常根据双方签署的托管协议来确定。实践中的几种做法包括:一是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委托银行代为开立托管账户,托管账户印鉴卡预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名章和托管银行的名章,预留印鉴各自保管;另一种做法则是,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银行的协助下自行开立,但预留印鉴均委托托管银行代为保管,做法与对公募基金托管账户的管理相似。另外,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否必须开立验资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和托管专户,三者缺一不可,并全流程监督首期募集资金由验资账户到基本存款账户再到托管账户,许多商业银行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实际做法也不尽相同。
(四)投资监督职责履行不严格
监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是保障基金资产安全、维护投资人利益的重要手段。与主要投资于证券类金融资产的公募基金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是非上市企业股权,缺少公开透明的信息渠道进行跟踪和价值评估,商业银行一般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合同(或复印件)了解投资情况,通常也不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主要采取对基金管理人提交的交易合同、出资证明书或股权交割单等进行形式审查,缺少有效的投资监督手段,很难真正起到实质的投资监督义务。而且,不同于《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对公募基金托管人承担的投资监督内容已有详细规定(包括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等内容监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银行应当承担怎样的投资监督职责,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商业银行主要依据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签署的托管协议内容进行投资监督,内容形形。
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操作风险防范措施
(一)明确基金客户准入标准,慎选托管业务合作对象
商业银行应明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客户准入标准,客户准入标准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基金是否合法成立;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否健全、防范利益冲突的机制是否完善、是否具有良好的运作经验和市场声誉:基金管理团队成员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基金投资方面与投资重点、投资策略是否清晰并建立科学的项目筛选标准和投资决策流程等。同时,要做好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尽职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准入标准,审查和评估基金管理人、主要投资人、基金的资质及合法合规性,全面掌握基金建立的背景、管理团队构成、基金存续期内获利的主要来源、可持续投资资源储量、内部治理结构、投资风险控制措施等多方面,谨慎选择托管业务合作对象。对在托管过程中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向社会公开宣传、违规承诺收益、向社会募集资金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行为,或者基金管理人多次出现违规操作,基金运作不规范,募集资金投向严重不透明等问题的,要及时、坚决退出,并向相关监管部门立即报告,以防范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
(二)分类完善托管协议文本,清晰界定托管银行义务
商业银行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按照一定的标准(如按照对托管账户的监管方式进行分类,或按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的行业实施分类)梳理托管协议,形成标准合同文本,积极向客户推荐,以有效防范因合同文本使用不当而出现的操作风险。同时,商业银行要从保护投资者和自身免责的角度进一步完善托管协议文本,在托管协议中明确托管人对基金的运作及收益不承担任何责任,约定“签订托管协议并不表明托管人对基金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和保证,也不表明投资者投资基金没有风险”;明确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托管协议约定处分投资股权及其收益的行为,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依据托管协议执行基金管理人或基金发出的任何指令,托管人也不承担任何责任;明确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划款前向银行提供投资相关法律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在划款后及时向托管人提供能够证明股权变更的有效法律文件,包括股权证书(或出资证明书)及加盖工商查询专用章的股东查询表、产权交易所出具的股权交割证明等。对于投资监督事项和方式,应以统一的格式与清单的形式作为托管协议的附件,防范操作不当的风险。
(三)出台基金账户管理制度,加强托管业务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4)02-0009-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4.02.02
在国内外投资行业中,辛迪加投资(Syndicate Investment)现象大量存在,而且有很长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美国宾夕法尼亚铁路的证券发行,这种投资模式现在越来越形式多样[1]。据EVCA(2002)统计,2001年欧洲联合风险投资约占全年投资额的30%,美国辛迪加投资的比例达到90%以上[2]。2005年,麦格理银行与一个机构投资者组成的辛迪加组织收购中国境内9家大型商业零售中心,麦格理以支付5500万美元、提供3800万美元优先债的代价获取了这9家大型商业零售中心24%的股权[3]。近年来,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在国际上格外引人关注,但我国学者目前对于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研究却较少。谢科范、彭华涛、谢冰(2004)认为可以通过联合投资的协同管理来降低各投资方实际承担的风险[4]。张新立、孙康(2006)认为联合投资具有提高增值服务能力、共同承担风险、改进投资决策、信息资源共享、增加社交与投资范围等功能[5]。曹国华、廖哲灵(2007)认为联合投资可以减少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问题,约束企业家的行为[6]。曾蔚、游达明(2011)联合风险投资机构所投入的“财务资本”和“智力资本”真正为企业带来增值[7]。刘颖华(2011)认为联合投资是扶持私募产业发展的理想方式之一[8]。左志刚(2012)认为投资辛迪加作为创业风险资本的一种有效联盟方式,在推动创投行业发展进而服务科技创新方面具有重要意义[9]。董建卫、党兴华、梁丽莎(2012)认为主风险投资机构在作为主投资机构方面的声誉对联合投资辛迪加规模有显著的正向影响[10]。综上所述,国内缺乏对中国情境下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研究。鉴于此,笔者拟对中国情境下对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功能进行理论研究,并提出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策略,以期促进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在我国的发展。
一、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内涵
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是一种企业间的联盟,在这个联盟中两家或两家以上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合作投资于目标企业并共享投资收益。在辛迪加投资模式中,充当“领投人”角色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邀请其他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担任“跟投人”角色而形成辛迪加。最典型的辛迪加投资案例是创立于2005年9月的知名互联网公司奇虎360,该公司曾先后获得过鼎晖创投、红杉资本、高原资本、红点投资、Matrix、IDG资本等风险投资商总额高达数千万美元的辛迪加投资[11]。
目前,全球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广泛采用辛迪加投资模式,它与商业银行的辛迪加贷款(Syndicated Loan)比较相近,主要区别在于:辛迪加贷款机构不直接介入中小企业的日常管理,只是普通的借贷行为;而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策略的内容更为丰富多样,通常参与到中小企业的管理当中,是一种股权投资行为[12]。
二、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功能定位
(一)共享资源
私募股权投资家之间因投资辛迪加而建立关系,其获取和分享信息、项目流、专业知识和资本等资源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可以优化私募股权投资项目的选择。由多个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对投资项目的调查与评估,可以较客观地反应投资项目的前景及价值,选出更有潜力的投资项目。二是使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保持足够的项目流。由于行业差别,单个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靠自身的专业知识辨难以区分在其行业以外有发展潜力的投资项目。单个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通过与一些在地理与行业上有较大差别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组成辛迪加投资,可以扩大选择项目的区域,拓宽投资领域和资范围。三是扩大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获得优秀项目的渠道。目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获取项目信息的渠道有股东推荐、政府部门推荐、朋友介绍、项目业主的主动联系、银行介绍、项目中介机构推荐、网上信息、公司网站的项目数据库、媒体宣传等。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组成辛迪加投资,可以扩大单个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社会资本关系网络,进而扩大项目信息渠道。
(二)分散风险
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风险一般分为系统性风险与非系统性风险两类。系统性风险是外在力量对整个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市场系统作用的结果,所以只能通过对宏观经济大环境进行研判,适时投资或适时退出加以防范。非系统性风险是由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内部因素引起的风险,包括创业者的技能、中小企业的成长技术和利润等。对于特定的私募股权投资项目,单个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可能不愿意独自承担投资项目的全部风险。因此客观上要求采用辛迪加投资策略来分散风险。一是私募股投融资市场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突出,投资期限较长、风险大,通过联合投资,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可以参与更多项目投资,从而达到分散投资风险的目的。二是单个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虽然可以通过严格的项目筛选来排除私募股权投资风险,通过全方位的监控管理私募股权投资风险,但单个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毕竟有限,它不能鉴别投资项目的所有风险,有时可能会出现重大的投资失误。通过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之间的辛迪加投资分享各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可以弥补单个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经验的不足。三是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常常联合一些有实力的同行进行辛迪加投资,形成多元化的私募股权投资主体。四是辛迪加投资可以减少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上资本流动性差引起的风险。辛迪加投资的资金在中小企业滞留的时间一般为3-7年,而中小企业的风险在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对中小企业投资后才会完全显现出来,若中小企业的风险大于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预期的风险,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就很难通过多样化项目组合来降低投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可以寻求投资伙伴进行辛迪加投资,以降低私募股权投资风险。
(三)提升声誉
声誉在私募股权辛迪加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良好的声誉能够提升私募股权投资家获得资源的能力,也能够降低获取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家信任的成本。当与其他更为有经验和声望的私募股权投资家联合时,私募股权投资家可获得巨大的证明声誉收益,其声誉及运作资源的能力将获得提高。私募股权投资家在构建新的辛迪加时通常会根据声誉而选择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家的参与。只有那些具有良好声誉的私募股权投资家才能在早期阶段参与辛迪加。具有良好声誉的私募股权投资家利用自己较大的讨价还价权力降低其投资对象的估值,同时将利用自己的声誉来提升其投资对象在未来轮次中的估值[13]。因此,无论是“领投人”,还是“跟投人”,都愿意和具有良好声誉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组成辛迪加投资。在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期限是有限的,对于新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果能与声誉良好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组成辛迪加,则容易获取成熟的投资技术和更多的社会资源。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只有不断地筹集新的基金,才能在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立于不败之地[14]。
(四)拓宽社会资本网络
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有助于形成一个社会资本网络。辛迪加投资网络是以信任为基础的,邀请别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进行辛迪加投资是为了能被别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邀请参与有利可图的项目。本质上,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网络是一个以互利为目标的社会网络[15]。辛迪加投资网络有助扩大投资的空间范围,有助于投资信息传播,有助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借助辛迪加网络为被投资项目或企业提供更多增值服务,从而实现私募股权投资的多样化。一些私募股权投资家在相关实业和投资界中有着广泛的关系网,一方面能够帮助中小企业改善其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获取政府政策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另一方面,私募股权投资家拥有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在其接触的投资项目中,往往处于一个行业的上下游,他们知道谁可能是潜在的战略合作者。
(五)提高增值服务水平
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对中小企业投资的不仅是资金,而且还要提供一系列的增值服务,主要包括提高投资项目获得下一轮融资的可能性,提供管理经验,拓宽市场渠道,扩大中介服务机构的选择集合,增加可供选择的战略合作伙伴等。这些增值服务可以使辛迪加投资的中小企业增值。辛迪加投资是多个投资主体参与的投资,可实现中小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既有利于中小企业形成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又可增加辛迪加投资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力,减少风险。因此,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寻找行业策略伙伴组成辛迪加投资于中小企业,也是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一项基本投资策略[16]。2001年2月,同洲电子吸收了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投”)、深圳市深港产学研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港产学研”)、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创新投”)以及深圳市达晨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达晨创投”)等四家公司的辛迪加投资2000万元,占公司股份25%(高新投2%,深港产学研5%,创新投8%,达晨创投10%),并随后改制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辛迪加资本进入后,为同洲电子带来了更多的资金和各种增值服务。2006年6月27日,同洲电子(股票代码为002052)在深交所成功挂牌上市,是我国专业从事数字视讯行业的首家上市公司。同时也成为中国辛迪加投资的成功典范[17]。
三、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策略
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是以高度信息不对称和高风险为典型特征的。因此,在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中,“逆向选择”、“道德风险”、“饰窗效应、“搭遍车”等种种问题广泛存在,而采取分阶段投资和组合投资可以在很大范围内预防上述问题的发生。
(一)分阶段投资
由于在辛迪加投资与中小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中小企业违背辛迪加投资的意愿,因此,辛迪加投资一般并不会将资金一次性全部投向中小企业,而是在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进行分阶段投资,并保留在任何一个阶段撤回投资和进行清算退出的权利。辛迪加投资获取中小企业内外部信息越多,信息需求的满足程度越高,辛迪加投资分阶段投入的次数就越少;反之,辛迪加投资获取中小企业内外部信息越少,信息需求的满足程度越低,辛迪加投资分阶段投入的次数就越多。此外,中小企业的资产结构也会影响辛迪加投资的分段投资,当中小企业的无形资产比重很高时,与监督成本较高,辛迪加投资的分段投资的次数也就越多;反之,当中小企业的无形资产比重较低,与监督成本较低,辛迪加投资分阶段投入的次数就越少。
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分阶段性投资的另一个原因是在中小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应该采取不同的投资方式来分散与规避投资风险。现阶段,我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可以采用的投资工具主要包括优先股、普通股、可转换证券等以及这些工具的组合。考虑到在中小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和中小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条件的变化,在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的阶段,如在中小企业成长期和扩张期,宜采用优先股作为投资工具进行投资;而在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的阶段,例如在中小企业的成熟期,则可采用购买企业债券、普通股等方式进行投资[18]。
从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机构的角度来看。分阶段投资是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对中小企业进行监控的有效手段。第一,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每一次投入都会以相应的对中小企业的信息采集为前提,而这种信息的采集就意味着对中小企业实施了监控。如果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时间间隔越短,投资的次数越多,就表明中小企业被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监控越频繁,这样,可以保证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及时从劣质的中小企业退出,减少投资决策不当所造成的投资风险。第二,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分阶段注入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风险。分阶段投资使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始终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对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如果中小企业要想继续得到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资本注入,必须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第三,在分阶段投资的过程中,私募股权投资家的人力资本是分阶段付出的,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利用这种机制能够有效避免事后谈判地位的下降。
从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中小企业角度来看,对于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来说,分阶段投资同样是有好处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会越来越清晰,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与市场潜力的中小企业外源融资的难度会慢慢降低,即中小企业的谈判地位会因为企业的良好发展前景而不断提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事后意外情况的发生会增加契约履行过程中中小企业与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交易费用,而且不确定性越大,交易费用就会越高。因此,从契约理论的角度来看,分阶段投资是一种有效的契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由于契约的不完全性所造成的交易费用。在每一轮的投资中,中小企业和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都会根据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中小企业和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谈判地位会发生变化,因此要对中小企业和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谈判地位重新认识,签订新一轮的投资契约。这样,中小企业和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各方履约的不适应成本就会降低[19]。
(二)组合投资
组合投资是指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将投资资金按照一定比例以组合投资的形式在不同的项目上进行投资。高风险、高成长性与高预期回报相伴随是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重要特征。组合投资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成为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降低风险的投资方式,主要形式包括项目组合、地区组合、时机组合与管理组合等。
1.项目组合的辛迪加投资[20]
项目组合是指辛迪加投资同时投资于不同产业类型、不同风险系数的多个项目或中小企业,“不把所有鸡蛋放入一个篮子”,以分散和降低总体投资风险。项目组合的对象选择妥当与否直接关系到辛迪加投资的成败与兴衰。一般而言,辛迪加投资在运作期间内会投资于多个左右的项目或企业。在确定项目组合时,通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项目或企业进行投资风险与收益评估。
2.区域分布的辛迪加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辛迪加网络近似于一个互联星型的网络结构,即区域内高质量的私募股权投资家位于网络中心,其有选择地向区域内、外的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家发出邀请,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家接受其邀请,从而辛迪加投资地区组合开始形成[21]。辛迪加投资的按如下三个原则进行区域投资。第一,社会经济政策环境优势原则。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越来越成为辛迪加投资选择投资项目地理位置时关注的重要因素。目前,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地是我国的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优先选择的地区。第二,就近原则。在投资项目地理位置选择上,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要与中小企业保持经常接触,辛迪加投资往往希望选择离自己所在地比较近的项目或企业。第三,自然资源优势原则。在投资项目的地区选择上,自然资源的禀赋也是辛迪加投资在选择投资项目时要考虑的因素。例如,当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如果能够抓住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时机,有效地利用西部地区的自然资源,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投资[22]。
3.时机组合的辛迪加投资
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根据投资收益与风险的预测,在中小企业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分配资金,在合适的时机对中小企业进行投资,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这就是所谓的时机组合。在中小企业的成长每个阶段,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可能获得的收益与所承担的风险是不相同的。在中小企业的发展的后期,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风险较小,但潜在的投资收益也越小;在中小企业的发展早期,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风越大,但潜在的投资收益也越大。此外,不同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有不同的风险偏好。因此,在哪个阶段进入中小企业是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所要慎重考虑的一个问题。
4.管理组合的辛迪加投资
由于信息不对称,私募股权对不同的项目与企业有不同的管理侧重点,其管理行为在各项目与企业上作合理的调整与分配,以形成一种科学合理的行为组合。在投资后不仅“领投人”,“跟投人”也会对投资项目与企业实施管理参与和监督,以实现更高收益与分摊风险。私募投资家进行的这类联合投资方式及其后续的相关活动即私募股权投资辛迪加运作管理。对投资项目与企业的管理行为直接决定着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的风险与收益。由于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要同时投资多个项目或多个中小企业,出于对管理成本、收益与风险的考虑,私募股权辛迪加投资必须合理安排其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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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不仅仅是能为其成长的各个阶段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流,而且对于其企业价值的成长也有重要意义。通过私募股权的介入能使高新技术企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改善: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优化财务结构,制定发展战略,开拓市场等。总而言之,私募股权投资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是其成长的伙伴。而赢得私募股权的投资,其前提就是要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合理的估值。可是私募股权基金与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给高新技术企业的估值带来一些困难。
一、私募基金与高新技术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整
私募基金与高新技术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整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对创业家的了解方面
创业企业家是创业活动的承担者和创业企业的创立者, 发现新创意并努力将其变成现实的获利机会, 是创业企业家作为一种专有的、相对稀缺的产权要素的集中体现。
由于创业企业家人力资本具有难以观察、难以度量、不可让渡等客观属性, 创业企业家的创意是否真实可靠、组织管理能力的高低等私人信息, 对于外部的风险投资机构是严重信息不对称的。
(2)投资协议签订之前的信息不对称
在签定投资协议前,风险投资家对有关风险企业的技术、市场、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等都不如掌握这些关键技术的创业者清楚。如果有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创业者将其“表面文章”做得非常漂亮,风险投资家就可能被蒙蔽。从另一个角度讲,对于风险企业来将,他需要的不仅仅是资金,更需要的是能使资金增殖的服务,比如投资组合、风险管理、股票发行等,这些都不是创业者的专长,需要风险投资家的积极参与。因此,在创业者选择风险投资家时,一方面对于风险投资家的融资能力、资金运作能力、管理能力等知之甚少,另一方面对于风险投资家的信誉、品质、偏好等也知晓不多,从而对协议中的某些条款可能会迁就风险投资家。
(3)投资协议签订之后的信息不对称
在投资协议签定之后,由于风险投资家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就很难掌握创业者的经营信息:创业者如何使用资金? 会不会挪作他用? 会不会增加开支? 或者在后续融资时会不会给其他投资者更好的条件? 风险投资者不可能时时、事事监控创业者,创业者就有可能利用其信息的优势地位来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此外,在私募股权细分市场之间以及私募股权市场与公开资本市场也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一般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着种子期、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等生命周期。而与其相对应的,私募股权市场也细分成种子基金、创业基金、风险基金、搭桥基金、收购兼并基金及各种准股权债务基金等。当私募股权退出的时候必然要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二次估值。在私募股权细分市场之间或者在IPO上市时,各交易机构之间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二、信息不对称、不完整对高新技术企业估值的影响
1.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整产生风险和期望收益的判断差异
正是由于上述信息不对称、不完整的存在使得私募基金和高新技术企业对企业的风险判断不同。
由于信息不对称,私募基金倾向于夸大投资风险要求较高的期望收益。而高新技术企业倾向于乐观估计企业风险,认为私募基金要求的期望收益过高。由此导致他们在风险和收益上的判断差异,不利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合理估值。
2.信息成本造成了高新技术企业估值的偏移和市场的分割
投资者为了获取投资企业的信息,必然要付出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的成本。在创业投资中,投资机会的摄取、投资前的审慎调研、投资谈判和合同拟定、投资后管理以及投资退出变现渠道的寻找和选择等,都要发生为收集和处理各种产业、技术、市场、财务、管理等信息的费用。这一费用形成了一定的固定成本,并对不同投资者产生了不同影响:对于大资金的投资机构而言,由于固定信息成本的存在使其不愿意进行小规模的投资,他们偏向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和扩展时期的投资。交易成本的存在使得高新技术企业估值发生偏移,造成了市场分割的形成。由于高新技术企业在成长周期的各个阶段面临的风险和困难的不同,使得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相应地形成了种子资本、天使资本,创业资本、风险资本、产业基金、搭桥基金、重组基金等细分市场。细分市场的形成一方面使得各种基金有了投资阶段偏好;另一方面使得创业企业的融资风险加大。从整体上来看,私募股权市场的效率的提高要求,创业企业与私募股权细分市场要在结构上和资金总量上相匹配。此外,从单个创业企业来看,其可能在成长的不同阶段需要向不同市场募集资金,这无疑会使得其资本成本上升,融资风险加大。
3.信息不对称带来公司治理问题和退出交易问题
(1)公司层面的问题
问题所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成本使投资者回报要求提高。这时创业者得期望收益与私募资本投资者的收益要求发生偏差,也会使得企业价值评估受到影响。
(2)退出交易问题
退出交易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内部各细分领域(种子基金、创业基金、风险基金、搭桥基金、收购兼并基金及各种准股权债务基金等)退出交易。由于他们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再次会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产生影响。二是私募股权资本市场与其他资本市场(如证券市场等公开资本市场)的联系。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所形成的各种股权投资,还要与公开市场的联结,如IPO市场、收购兼并市场等以实现退出。他们之间也会存在信息不对称。
总而言之,信息不对称在私募投资的整个流程中存在,并对企业价值的合理评估产生不利影响。这势必影响私募股权资本的投资效率和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因此首先要建立动态的信息披露机制,强化和完善风险投资信息的公开披露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建立良好的信息传递机制,以降低信息成本。是中国风险投资走向有效风险投资的基础。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 Megginson & Weiss(1991)用136家具有风险投资背景和136家无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为观测值,将两组配对研究,从发行来看,有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发行价显著地高于对照组。而从业绩来看,虽然在IPO之后业绩有所下降,但有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显著的比无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有更优的业绩。同时,作者也提出了风险投资数量越多对企业监管的质量就越高的观点。Leslie & Philippe(2000)对新加坡股票交易所82 家有风险投资支持与82 家无风险投资支持的上市公司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有风投背景企业的营运业绩表现更差,且风险投资支持的时间越长,企业的业绩就越低。风险投资长期支持的企业并没有优势。
(二)国内文献 在企业盈利性方面,谈毅、陆海天和高大胜(2009)认为从营运业绩来看,拥有风投背景的企业在运营资本回报率增长和经营现金流比增长上都显著地低于无风投背景企业。赵炎、卢颖(2009)认为风险企业与非风险企业在经营业绩上并无显著差别。 向群(2010)则认为PE 投资有助于提升公司价值和公司绩效,PE 的股权投资行为带来公司融资结构的优化。在企业成长性方面,周浩荣(2012)认为具有私募股权背景的企业成长性高于无私募股权背景的企业,私募股权的持股比例也提升了企业的成长性。李博禅(2012)也认为显示有风投背景的公司成长性更好,“且这种成长性不是在风投介入的某一个时段,而是可持续的”。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多家私募股权共同投资的创业企业拥有着更多样化的经验和资源。这样企业在成长的时候可以减少“偏听”的风险,得到更多方面的支持和指导。同时,共同投资也可以让私募股权协同管理,进行互补,减少成本和风险。往往,私募股权在发现一个有潜力的项目之后,也同样会参考同行们的意见。其他投资人对于这家企业的肯定也增加了自己投资的信心。在互相促进之下,共同投资的私募股权会对创业企业有更大的帮助。据此提出假设:
假设1:被越多个私募股权共同投资的创业企业的业绩越好
在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国有背景的私募股权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从历史来看,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最早的私募股权风险投资就是由国家财政部为了扶持高科技企业而创立的。在这么多年的市场化中,虽然各种背景的私募股权投资层出不穷、不断兴起,但由于我国国情的关系,与美国不同的是,庞大的养老基金并不参与私募股权市场,所以我国具有国有背景的私募股权拥有不低的地位。同时,我国的政府拥有最多的资源的人际关系,而且在政策法规的理解和实际操作上有很大的优势和便利,容易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政府力量的介入也会吸引到更多的私募股权投资者。
假设2:具有国有背景的私募股权投资的企业的业绩越好
私募股权在对企业投资时有很强的自主性,在企业中持股的比例能很大程度上反映私募股权对于一家企业的期望程度和信心。私募股权投资对持股比例高的企业会有更严格的监管和更高的关注度,因为高持股比例一样意味着高风险。同时,私募股权希望在一家企业持更大比例的股份,也意味着会更多地,也更容易地参与到企业的管理和决策中,这样其在管理经营方面的优势和经验就会有更多的发挥余地。
假设3:私募股权投资持股比例越高的企业业绩越好
区别于私募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的投资时间和回报周期相对要长很多,因为私募股权看重的是企业的长期增长潜力,并通过上市来实现价值回报。私募股权投资在上市前持股时间越长,对企业和行业的了解就越深入,越能对企业的真实情况有所了解。这样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发生,以便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地对企业进行监管,帮助企业提升业绩。同时。上市前持股的时间越长,对于上市的准备也就越充分。如今的企业和投资机构对于IPO都趋之若鹜,但一味地追求尽早上市,也可能会出现企业急于上市而做出让报表更出色,但对企业长期发展不利的决策。充分的上市前准备也能帮助企业维持一个长期的业绩良性增长。
假设4:私募股权投资时间越长的企业业绩越好
(二)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为了研究私募股权投资对于创业企业业绩的影响,本文以2009年-2012年创业板中的所有上市公司为样本。选择创业板,是因为相对于主板来说,创业板中高新技术企业的比例更大,所以更能吸引私募股权投资的参与。同时,创业板中的中小企业也更符合风险企业的特征:规模小、增长快、风险高。所以创业板中上市的企业最适合对于私募股权投资的研究。全部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共有355家,剔除掉一些尚未公布2012年年报的企业、私募股权投资事件信息披露不全的企业以及有外资股参与的企业(外资股参与的企业偏少且股权结构复杂),将剩余的295家上市企业作为本文的观测值。其中有私募股权投资背景的有158家。本文研究的2009年至2012年创业板中的上市公司数据主要是来自于公司招股说明书、年报、格上理财网站以及WIND数据库,招股说明书和年报来自于金融界网站。
(三)变量选取 本文研究私募股权投资参与公司治理对于创业企业业绩的影响。其中的因变量为业绩指标。自变量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各种特征变量。(1)业绩指标变量。业绩指标可以通过两方面来衡量:盈利性和成长性。对于一家创业企业来说,光用盈利性来衡量业绩是不够的。每个企业的状况不同、主营业务可能有较大的差异,导致利润率的不同。尤其是在对投资企业的私募股权的研究中,想要得到的是私募股权投资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更好增长的能力。那么成长性这个衡量标准就必不可少了。其中,盈利性指标用上市当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来表示,成长性指标用上市当年的净资产增长率来表示。(2)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特征变量。综合各方面的理论基础,本文选用以下几个私募股权特征变量来试图说明创业企业的业绩变化,分别是共同投资的PE数量、是否具有国有背景、PE持股比例、PE投资时间、PE的声誉、PE成熟度、PE资本量。共同投资的PE数量采用每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上市前前十大股东作为标准,用前十大股东中的私募股权数量来作为一家公司的私募股权数量指标;机构背景采取虚拟变量来表示私募股权是否具有国有背景。私募股权是否具有国有背景以国务院国资委的文件为标准,考虑到国有背景的特殊性,只要公司被一家具有国有背景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就将这家公司的私募股权机构背景指标记为“有”;持股比例,由于每家创业公司会被数个私募股权投资,在持股比例这个变量中,将招股说明书中上市前十大股东中的所有私募股权的持股比例相加,得到的总持股比例作为这家公司的私募股权持股比例指标。由于在一家公司中,数个私募股权所起的往往是共同作用,所以这么处理是有现实意义的;投资时间,私募股权进入一家企业的时间各不相同,但只要有了私募股权的投资,创业企业就发生了变化。资本的注入可以让企业扩大规模、加强研发,将公司资本实力提升一个层次,同时接受专业人士的指导。所以一家企业中私募股权起作用的时间就是它引进第一家私募股权的时候。据此,本文将投资一家企业时间最久的私募股权的投资时间作为这家公司的私募股权投资时间指标。(3)控制变量。除了私募股权机构特征变量外,为了保证回归的准确性和严谨性,还加入了对企业业绩有影响的控制变量:企业资产负债率、企业规模、固定资产比率、总资产周转率、公司上市年份。其中企业规模取对数。所有指标变量的定义及说明见表(1)。
(四)模型建立 本文建立线性回归模型:
Dependent=β0 + β1*A + β2*LEV + β3*LNSIZE + β4*FIX + β5*TURNO+β6*YEAR+ε,其中A依次用PENUM、PEPROP、PESTAKE和PEDUR来进行计算,其中,Dependent代表本文的两个被解释变量:即ROE和GROWTH。
四、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变量的统计性描述指标见表(2)。从共同投资的PE数量来看,平均每家企业有两家私募股权投资,最多的企业同时被6家私募股权机构投资。在159家有PE投资的上市公司中,被具有国家股背景的私募股权投资的企业共有30家,占比20%,可以看出在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中,政府资金占了不小的份额。这也是中国资本市场的特殊性。PE持股比例的均值为11.6%,最大值为33.6%,最小值为1.1%。说明企业在决定让私募股权投资掌握公司多少股份的时候差异较大。10%左右的股份是普遍的状态,一般来说已经可以让私募股权有较大的投票权。从PE进入创业企业的时长角度来看,企业间的差异就更大了。由于战略不同,有些企业在上市的半年前才引入私募股权的投资,而有些长期战略的公司会在被私募股权投资的十年之后才进行自己的上市。在这样的企业中,私募股权往往是企业的发起人之一。所有观测企业的平均时间是924天,即两年半左右。这个时间比国外股权投资机构的较短。业绩指标中,回报率的均值为12.3%,最大值为26.3%,最小值为1.47%。没有企业具有负的回报率。创业板企业的回报率相对主板来说波动并不大。成长性指标净资产增长率的均值是343.9%,最多的企业在上市当年净资产有1360.2%的增长。而最小的企业只有2.48%,可见成长性的波动性极大。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通过定向募集获得资金,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并通过上市、股权转让、被投资企业回购股权或者管理层回购等方式作为退出机制,出售所持有的股权获利的一种投资方式。私募股权投资作为先进的投资模式,是金融创新和产业创新的结果,其运作方式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推动了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发现和价值增值,同时提供了高收益的投资渠道,因而得到越来越多投资者的认可。近年来,私募股权投资在金融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公开上市发行的重要融资手段。
一、中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历程
在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起源于风险投资,在发展早期主要以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扩张融资为主,因此风险投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私募股权投资的代名词。在改革开放初期,私募股权投资的雏形是政府发行并通过股权投资方式直接从事创业投资。1984年,国家科委(科技部)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提出了建立创立投资机制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的建议。1985年9月中国第一家风险投资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成立,接下来又成立了“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中国科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等。早期创业投资公司的特点主要是高新技术开发区所在地的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设立的。1995年我国通过了《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鼓励国外风险投资公司对我国进行风险投资。1996年,国外风险投资公司开始进军中国市场,由美国国际数据集团(DG)投资设立的中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美国太平洋风险投资公司成立。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资本市场逐步完善,私募股权投资不仅引起国内各界的密切关注,也吸引了众多外资股权基金。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的各类机构将近5000家退出机制,投资领域涉及国民经济诸多方面。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中国己成为亚洲最为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
二、中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现状
进入2010年以来,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接连暴发,美国经济复苏乏力,全球经济依旧震荡前行,尽管中国经济也存在通胀预期和资产泡沫,但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稳定金融、发展股权投资的政策措施,强有力地保障了私募股权投资在中国的持续发展。
1. 募资情况
中图分类号:F830.59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2.02.022
一、引 言
随着我国建设创新型社会的推进以及产业重组和产业升级的加快,企业融资困难日益成为一个焦点问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简称PE),不仅包括投资于高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VC),而且还包括投资传统产业的成长投资和收购投资,作为集合财富投资的工具,其不仅给投资企业注入发展所需资金,同时还带来相关的管理经验和客户网络,而近几年国内资本市场的大扩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企业很快上市,使其在较短时间内就获得了巨额收益,更使得私募股权投资成为一个热点问题,甚至国内有全民PE的倾向。在这一背景下,研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支持企业公司治理能否带来企业业绩的提升,企业的不同性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如何,无疑是一个很有意义的话题。
二、文献回顾
自1946年世界第一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美国研究开发公司成立以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有60多年的历史。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英国私募股权投资协会(BVCA)认为它是为一个生命周期内的未被公开报价的公司,提供在不同阶段,从创始期到扩展期,同时也包括部分或者整个成立的公司中的管理层购出和管理层购入所需要的中长期权益融资。
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隐蔽性”特征,长期以来国外对其研究也不多,但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欧美等洲际私募股权投资协会的完善和一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开上市,使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研究逐步成为一个热点。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投资标的公司(或称支持企业或组合公司)的公司治理方面,Paul Rogers等人在研究了2 000例私募股权投资案例的基础上,认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优秀企业的成功主要在于他们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范以及企业内在的文化因素[1]。而R Milson、M Ward通过研究发现有经验的和成功记录的管理层、私募股权投资参与公司董事会、资本结构比率、透明度、治理政策和管理层或CEO权益参与率是评价组合公司治理水平的主要指标[2]。Jo-Ann Suchard则通过对澳大利亚552家VC支持的IPO样本研究发现,风险投资通过其关系网络、招聘专家、聘请有行业经验的独立董事等方式有助于改善支持企业的治理水平[3]。而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影响支持企业绩效的原因方面, Stefano Caselli发现与非独立董事对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企业中独立董事的存在对支持公司绩效没有什么影响[4]。Thillai Rajan则认为风险投资中普通合伙人的经验有助于提高支持的绩效[5]。而Gennaro Bernile发现风险投资最优组合公司结构、创业家、风险投资效率、成功项目价值和初始投资规模等指标与风险投资最优规模有关[6]。Rajarishi Nahata则发现由知名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退出更容易,进入公开市场更快,IPO时资产运行效率更高,而且发现风险投资IPO资本化水平与其筛选项目和监控标的企业经验有关[7]。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标的企业绩效的具体影响方面,Clas Bergstrm、Daniel Nilsson、Marcus Wahlberg侧度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的收购投资支持企业IPO的长期绩效问题,结果发现与非私募股权投资支持企业相比,私募股权投资支持企业具有较低的低估效应,而且IPO规模越大,这种低估效应越小。而从长期来看支持企业业绩差异较大[8]。而Rayda Silva Rosa却发现在奥地利IPO市场中,风险投资支持企业与非风险投资支持企业在IPO抑价方面没有统计上的显著性差异,而且发现无论是风险投资支持企业还是非风险投资支持企业在上市两年后市场价格并未有抑价效果[9]。Peggy M Lee研究表明风险投资支持的IPO上市第一天的市场回报远高于非风险投资支持企业,同时风险投资支持企业低估现象导致大量资金涌入风险投资行业[10]。Douglas Cumming却发现基金规模与标的企业估值呈现出U型关系,而基金规模与VC退出的绩效呈现倒U型关系[11]。
在我国,随着凯雷投资收购徐工机械以及摩根斯坦利投资蒙牛乳业获得550%的收益率,使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为一个热点,而《合伙企业法》的修订以及保险资金可以进入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和《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指引》的推出,更加剧了这种热情。但在2009年之前,国内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研究主要采取描述性和理论性的分析。周丹研究发现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的必要性来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降低交易成本,分散投资风险,克服信息不对称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同时,又产生了新的更为复杂的委托―问题[12]。在我国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体应采取哪种组织方式上,李建华认为由于信托制度与私募股权市场内在的关联性,采取私募股权投资信托是建立中国私募股权市场的有效路径[13]。但李建伟不同意这一观点,他认为为了配合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推出,采取合伙制模式发展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具有制度的优势[14]。从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具体模式来看,吴继忠认为可以分为黑石投资、欧洲3i集团和KKR模式,他们在公司治理,最终管理者承担的风险和收益以及上市主体股价的波动等方面具有明显差异[15]。2009年后,随着中小板上市企业数量的增多以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放性的增强,国内开始初步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问题采用多样本实证研究,但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比较困难,因此目前为止进行这类研究的文献并不多,丁响在以香港上市的国内企业为样本,利用二元选择模型与截面回归模型分析私募股权资本退出与公司治理结构之间相关关系,实证表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有助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中顺利退出[16]。 而向群在采取中小板数据的研究中,认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助于提升公司价值和公司绩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股权投资行为带来公司融资结构的优化[17]。朱静在同时控制了公司规模和财务杠杆度后,私募股权投资与公司价值和公司经营绩效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18]。
从上述研究状况来看,国内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非常必要,而且紧迫,同时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支持企业、影响企业性质和经营绩效方面研究不多,而这一问题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提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标的的选择能力,而且有利于改善支持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因此很值得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
三、研究假设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同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参与支持企业公司治理,但所支持的企业其管理层群体看重薪酬和在职消费,他们更关注企业规模的扩张,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主要在于IPO上市退出,因而他们更看重影响股价的每股收益因素的提升,从而使其关注企业股本不要过度扩张,同时经营绩效得到改善。由于目标不一致,双方会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而如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支持企业参与度越深,则企业的战略目标则偏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方向,在一定业绩范围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将倾向于经营业绩的改善,但超过一定的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将驱使支持企业更关注资本市场,同时将对管理层具体经营支持企业产生重大影响,从而最终影响经营业绩的改善。因此我们得出:
假设1:私募股权投资家对于支持企业参与度越深,公司绩效将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
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企业中,控股股东的不同性质将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同影响。作为国有性质的控股股东,一方面是企业的所有者,另一方面,它又保持着浓厚的政治色彩,这注定了它在努力帮助企业创造价值的同时还必须承担一定的行政使命。当某个政治目标与企业目标发生冲突时,国有性质的控股股东往往就会优先考虑前者。同时国有性质的控股股东并不是一个“人格化”的主体,存在所有者缺位现象,从而造成国有控股性质企业委托问题比非国有性质企业严重,因此我们得出:
假设2: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企业中,国有控股性质企业经营绩效劣于非国有控股企业。
在国内无论是国有控股性质公司还是非国有控股性质公司,都存在政府干预,只是程度不同。政府干预企业主要在于实现某些社会目标、提升政府官员自身政绩以及寻租等动机,但无论是哪种动机,和企业经营的目标是存在冲突的,而且这种冲突越大,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程度就越深,因此我们得出:
假设3:政府干预度越大,则企业经营绩效就越差。
四、实证研究
研究样本数据来自投中集团披露的2009年12月31日之前融资事件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企业,其中剔除上市时间较早,无法找到招股章程的公司以及审计报告缺失或审计意见为“带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公司。经过筛选,共得到样本公司数量44个。其中国有股东控股的14家,非国有股东控股的30家。
模型设计如下:
式中:NP为因变量净利润,用以衡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企业经营绩效,一般净利润越高,表明企业经营绩效越好。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度指标为自变量,共有三个子指标组成,BP指董事会成员占比,这一指标表示在标的公司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派驻的董事人数与标的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比值,他表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支持企业公司治理的参与度水平。APP指在支持企业中,所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有股份与所有创始股东持有股份比例;而MPP指最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股与最大创始股东持股比例,即标的公司中占比最大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持股权与占比最大的创始股东所持股权的比值。
Sh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企业控股股东性质,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国有控股股东性质的特殊性,其行为也较其他性质股东行为有很大不同,我们把PE支持企业的控股股东分为国有与非国有两大类来进行研究,国有控股股东标记为1,非国有控股股东标记为0。
Gov指自变量政府干预系数,指标设计主要参考了《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9年报告》中编制的中国各地区“政府与市场关系”得分,该变量的取值范围为0-10,取值越大,政府的干预程度越低。
Size指控制变量企业规模变量,该变量等于年初公司资产和年末资产的平均值,然后再取自然对数。
Gro指控制变量公司成长性,本文以净利润增长率来表示公司的成长性,即以本年净利润跟上年净利润的差值与上年净利润的比来确定。一般来说,公司的成长性越好,它所拥有的投资机会也越多,则对于公司的绩效也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具体分析如下。
1.描述性分析,见表1、表2。
从表1可以看出,在净利润方面,从2004年到2009年样本净利润均值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但与此同时样本间净利润水平的标准差也呈现逐年拉大的趋势。这说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参与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改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不同企业的影响水平不同。
在具体到主要的参数上,从表2可以看出,虽然MPP和APP水平最大值分别达到了1.29和1.93,这说明在支持企业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占股份比例远高于创业者持股比例,但在董事会中,并没有体现资本意志原则,私募股权投资激进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最多也只是达到30%水平。而从干预水平来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企业政府干预度最小为5.07,最大为10.65,均值达到9.5779的较高水平,这说明政府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企业的干预水平较低。在企业规模指标中,样本数据的最小值6.10,最大值11.90,均值为8.139 0;样本企业的成长性差异也较大,其标准差达到34.606 36水平。
2.假设检验。
根据构造的回归方程,采用SPSS17.0进行多元统计分析处理后,则发现该回归模型中R平方与调整R平方分别为0.557与0.545,具有一定的解释性。见表3。
从表4可以看出董事会占比(BP),所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所有创始股东股权比(APP),政府干预系数(Gov)没能进入该模型。假设3不成立,假设1部分不成立。这三个变量没有进入回归方程可能的原因是,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属于新兴事物,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很不成熟,除了对支持企业输入资金外,参与公司治理及为支持企业提供相关的管理经验方面非常欠缺,而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不了中国具体国情,因此董事会占比和所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所有创始股东股权占比较高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企业经营绩效并不显著。而且正是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刚刚起步,监管部门对其监管政策不到位,国内还没有一套完备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因此政府对其干预程度不大,整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处于自由发展阶段,因而政府干预度对支持企业绩效影响不明显。
虽然在PE参与度指标中,董事会占比,所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所有创始股东股权占比两个子指标没有进入模型,但最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股与最大创始股东持股比例进入模型,并呈负相关关系,这进一步说明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不成熟,当其控制了支持企业后,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身只输入资金,对于企业管理并不熟悉,而且具有管理能力的创始股东管理层持股较少,出现机会主义倾向的概率较大,从而使得支持企业经营绩效反而下滑,因此假设1部分成立。
企业性质变量进入了回归方程,但与假设相反,国有控股性质的支持企业绩效反而优于非国有控股支持企业,可能的原因是虽然国有控股企业要担负更多的非经济目标,但同时国有控股身份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好处,当国有控股性质企业获得额外好处多与额外的非经济目标责任时,就会出现国有控股的支持企业经营绩效优于非国有控股性质企业的现象。
控制变量企业规模和成长性也进入了模型,且均呈现正相关关系,这与常理相符。
五、讨 论
企业经营绩效影响因素众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企业也不例外,在现有的研究中,由于我国私慕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时间不长,我们选取2009年12月31日之前上市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企业样本仅有44家,样本规模相对较小,但随着我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进一步的研究无疑可以扩大样本规模。同时目前的研究采取的是诸多单因素独立的多元回归,将研究中诸多单因素进行聚类分析和因子分析,如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度指标中,可以将董事会成员占比,所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有股份与所有创始股东持有股份比例,最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股与最大创始股东持股比例打包成为一个综合指标,同时对支持企业的性质中增加企业经营年限、企业高管特征等变量形成一个综合指标,无疑将使研究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推进,而进一步增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性质综合指标将使未来研究更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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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vate Equity Fund Participation,Company Character and Management Performance
WU Ji-zhong,XIE Jing-jing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6-000-01
前言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得到不断的进步与发展,国民经济在各企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得到显著提升,我国各级政府也呈现出普遍发展的态势。在我国各企业不断发展的进程中,其在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便是资金短缺问题,在信息化网络时代的新形势下,私募股权融资作为一种重要并有效的融资方式,伴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发,在我国迅猛发展,并受到社会各行业的广泛关注。本文主要是针对当前山东省临清市的发展现状,展开对该市企业私募股权融资模式的分析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基本模式
(一)风险投资叠加私募股权模式
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模式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模式,第一种便是风险投资叠加私募股权模式[1]。山东省临清市的此种发展企业,从企业成立之初便接受风险意识投资,企业的相关管理者对于企业资本市场比较水,并且了解私募股权的相关规则和企业资本。通常情况下,企业的管理者为海外留学人员,因此在管理企业方面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对于企业的管理模式、经营模式和投融资模式等具有自身的创新理念,因此此类企业在经过创业期和成长期后,会自然的采取风险投资叠加私募股权模式进行发展。
(二)自主创业叠加私募股权模式
自主创业叠加私募股权模式主要是指山东省临清市中的自主创业型企业,此类自主创业型企业是在企业成立之初,未通过外来资金或是贷款的形式,对企业展开投资类发展,而是通过自身的资金投入、对资金的积累等进行自主发展,在自主创业型的企业中,企业管理人员几乎不存在海外留学经历,更谈不上企业管理和经营方面具有创新的理念,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理念和经历,对于企业资本市场的了解相对较少,因此在企业经历过创业期和发展期后,企业管理人员希望通过资本市场来实现自身企业的跳跃式发展,加速企业的业务发展和市场扩张。
二、促进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对策分析
(一)加强对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风险防范
在促进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对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风险防范,私募股权融资模式在山哦东升临清市企业中的运用,不仅能够为企业管理者提供充足的资金,并促进企业的健康运行,同时也能够极大程度上促进山东省临清市的经济发展。而在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过程中,面临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挑战与风险,对山东省临清市企业价值的低估,会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的发展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因此对于山东省临清市企业的发展而言,应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2]。
(二)改善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法律环境
在促进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过程中,改善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法律环境也是尤为必要的。在山东省临清市时间私募股权融资时,不仅存在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同时也存在企业组织治理等法律风险,因此在山东省临清市进行私募股权融资过程中,政府应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以降低相应的法律风险。一方面,山东省临清市政府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私募股权融资的监管体系;另一方面,山东省临清市政府也应积极出台相应的政策,适度房款私募股权的融资限制,从而为国内金融机构私募股权资金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
(三)设立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管理机构
设立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管理机构,是当前促进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重要对策之一。私募股权融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山东省临清市的相关企业在进行私募股权融资的过程中,企业管理者应通过自身的风险预测能力、风险判断能力以及承受能力,设立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管理机构,对资本市场的融资因素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得到合理预测风险的目的,并提出相关有效的控制融资风险的措施[3]。
(四)提供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退出机制
对于山东省临清市中小企业而言,在其成长过程中,私募股权融资对其进行投资,目的并非在短期内从中小企业的发展中获得利润分红,而是在于选择关键时机退出投资,并在私募股权融资过程中利用资本市场的良性循环,获得长期的资金资本,因此在促进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提供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退出机制,山东省临清市政府也要加强对不同层次的市场进行完善,从而达到将更多退出渠道提供给私募股权投资者的目的。
三、结语
就当前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现状而言,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市企业的发展,并极大程度上影响了该市经济的进步。因此本文就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发展,展开对该省市私募股权融资的分析,从风险投资叠加私募股权模式、自主创业叠加私募股权模式两方面,对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基本模式进行分析,同时从加强对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风险防范、改善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法律环境、设立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管理机构等方面,对促进山东省临清市私募股权融资的对策分析进行研究,并具有实际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