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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组数据是我国每年有100万高校教师、约100万在校硕士生和博士生、超过30万科学研究人员、500万以上工程技术人员特别是国企工程技术人员、70万农业技术人员、360万以上卫生行业技术人员有需求,合计超过1180万人。
另一组数据是:我国每年有l00万高校教师、约l00万在校硕士生和博士生、超过30万科学研究人员、500万以上工程技术人员特别是国企工程技术人员、70万农业技术人员、360万以上卫生行业技术人员有需求,合计超过ll80万人。
(一)研究动机
1.背景
进入21世纪,学习英语已经成为一种时尚,也是广大学生、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一环就是掌握词汇。因为在阅读英语文章的过程中,随时都会接触到新单词、新用法,所以一个人所掌握的词汇量很难确切地计算出来。且随着不断的学习,脑中的词汇量会不断地增加,所掌握词汇的意思也逐渐丰富,单纯用诸如“会10000个词”来描述一个人的英语水平,是极不科学的。本专题将探讨一些估测词汇量的方法,并给出计算一个人词汇量的公式。
2.研究价值
如能较为确切地掌握自己的词汇量,便可对自己的英语学习成果了如指掌,也可获知自己可参加何种水平的英文测试,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现将各类语言考试所需的词汇量列举如下:
高考英语(nmet):2000~3000个
大学四级英语(cet-4):4600个
大学六级英语(cet-6):6000个
托福(toefl):10000个
雅思(ielts):10000个
商学院英语考试(gmat): 20000个
法学院英语考试(lsat):20000个
研究生院英语考试( gre): 30000个
(二)研究目标和假设
1.目标
可较准确估测一个人掌握的英语词汇量。
2.相关性
受测人的词汇量与“中文同义词选择”、“英文同义词选择”、“英文反义词选择”、“英文类比词选择”相关,且相关度可用公式表述,该公式可用来估测一个人所掌握的词汇量。
3.测量误差
尽可能将估测词汇的误差控制在总词汇量的1%以内。
4.受测人假设
因为对受测者所做的测试是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的,所以可认为测试的结果是受测的一瞬间,受测人所掌握的词汇量在这一瞬间内没有变化。
(三)研究方法
综合各种词汇测验的优点,构架出估测词汇量实验测试的方法。
1.中文同义词选择
给出一个单词的中文释义,列出4-5个选择项,由受测人选择正确的中文释义。
2.英文同义词选择
给出一个英文单词的英文同义词,有时为同义解释性短语,列出4-5个选择项,由受测人选择正确的英文同义词。
3.英文反义词选择
给出一个英文单词的反义词(即在每个单词的众多意义中,有一点相反即可),列出4-5个选择项,由受测人选择。
4.英文类比词选择
给出一对英文单词,给出4-5对英文单词作选择项,由受测人选择在逻辑关系上相同的一对单词。例如,司机一开车,教师一讲课。数据分析、测试数据有以下几个:
(l)出题词库:即所考的单词是属于什么范围的,会一个生僻词要难于会一个常用词。词库容量记为n。
(2)总题数:一张试卷所含的总题数,记为t。
(3)答对数:记为d。
(4)答错数:记为c。
(5)未答数:记为w。
(6)反应时间:记为s,反应时间总和为考试时间s=s。
(7)选择项数:x=4或5
(四)研究进度
2001年3月,设备、资料准备阶段(开题准备)。
2001年4月,进行词汇量测试并收集数据、分析数据。
2001年5月,进行论文写作(结题)。
(五)设备及导师要求
1.计算机测试需要
计算机一台,《我爱背单词》光盘一张,《轻轻松松背单词》光盘一张,《韦氏大词典》光盘一张。
2. 笔试需要
在学校帮助下印刷试卷若干张,并请教师组织对我班同学进行一次测验。
(六)导师聘请
请学校聘请著名词汇专家作为我的导师。
三、专题研究开题报告撰写指导
严格地说,专题(项目)研究开题报告应包括可行性论证报告、专题(项目)研究方案。但现在有不少人将其单独列为一项。单独列为一项的开题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题(项目)名称(与研究方案相同)
2.专题(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与研究方案相同)
3.国内外研究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
就是本专题(项目)有没有人研究,研究达到什么水平、存在什么不足,以及正在向什么方向发展等。开题报告的这些内容,一方面可以论证本专题研究的地位和价值,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专题研究人员对本专题研究是否有较好的把握。我们进行任何科学研究,必须清楚地了解该问题的研究现状,这在第一部分已经谈到。
4.专题(项目)研究的理
论依据
研究性学习的专题(项目)基本上都是应用研究,这就要求我们的研究必须有一些基本的理论依据来保证研究的科学性。
5.专题(项目)主要研究的内容、方法(与研究方案相同)
6.研究工作的步骤
专题(项目)研究的步骤,也就是专题研究在时间和顺序上的安排。研究的步骤要充分考虑研究内容的相互关系和难易程度。一般情况下,都是从基础问题开始,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从什么时间开始,至什么时间结束都要有规定。
7.专题(项目)参加人员的组成和专长
主要看参加人员的整体素质与水平,尤其是专题负责人的水平怎么样。如果参加人员和负责人既没有理论又没有实践经验,这个专题将无法很好地完成,也就无法被批准立项。
8.现有基础
主要是人员基础和物质基础。很多专题对人员和设备方面要求是比较高的,如果基本的研究条件都没有,这个专题同样不能立项。
一、法学硕士培养目标的重点
(一)明确学术研究的价值
研究应该是一系列的活动:研究者设计全面的策略来挑选可能供解答问题的资料。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研究者的任务是为了解决问题而去找到相关的资料。只不过同律师或者其他实务工作部门的人相比,学术研究者需要主动去寻找需要研究的问题,而实务中很多问题无论如何必须解决。学术型的研究与其他工作者如律师商人之间的报告本质生只有程度的区别,其实只有侧重点不同。这个程度的区别就在于问题的提出的环节,实务中的问题不找自来,而学术研究需要寻找现实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将其转化为法律问题。而这也正体现了学术研究的价值,因为学术研究需要立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将其转化为法律问题,这属于识别问题转化问题的过程,然后再尝试搜集资料探讨从不同的路径解决这个问题。即使对于律师来说,高端的律师业务所面临的实务前沿问题也是可以转化为学术研究问题的。①
(二)重视法律思维方式的形成
知识体系的构建已经是如今法学院课程设置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思维方法的培养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具体来说,法律人的思维方式蕴含着十分复杂的概念体系,价值体系,逻辑推理方式,也蕴涵了一系列涉及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分配体系。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体现法律人专业素养的核心竞争力。实务工作中,面对同一个问题不同专业人的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往往会产生摩擦碰撞。思维方式犹如“道”,掌握了“道”的层面,在面对错杂复综的问题时就会站在更高的层面理解。王泽鉴老师提出,学习法律的最佳方式是,先读一本简明的教科书,期能通盘初步了解该法律的体系结构及基本概念,然后再以实例作为出发点,研读各家教科书,专题研究,论文及判例评释等,作成解体报告。实例研习的目的在于培养思考方法,去面对处理“未曾遇见”的法律问题。②法律思维方式可以在实例研习过程中形成,下文详述。
二、对学术型法学硕士课程设置及教学方式改革的建议
(一)应结合具体课程加入法学方法论教学内容
方法论类课程在研究生阶段没有受到普遍重视。本科阶段法学方法论类的课程属于选修课,研究生阶段在公共课程中设置了法理学课程,而且是在研究生一年级开设。(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经济法硕士研究生为例)。而对于学生学术研究能力非常重要的课程大多被设置为选修课程。研究生阶段方法论课程不宜单独开设。最好在学生构建了相应的法学知识体系的基础上,在进阶课程如研究生的专业课程中引入方法论的课程,与课程论文相辅。因为课程论文的写作往往是由学生感兴趣的法律问题出发,为解决相应法律问题同学自然会运用相应的法律方法,即使他们自己没有意识到自己运用了某一类法律方法。这时有经验的老师对不同同学的法律方法的运用加以评价,并配合相应的专著,效果会比单独开设法学方法论的课程要好。因为这样结合某一部门法的方法论辅导,可以在同学深入思考问题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加入方法论的学习,印象深刻。
(二)教师角色的重新定位-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
毋庸赘述,学生已然厌倦了填鸭式教学方式。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及教师对学生表现的反馈应该在研究生阶段得到重视。讲师提供了对原材料不同的评价的知识,或者是示范了批判的技能,但是问题的关键是学生本人的批判性技能并没有得到提升。教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引导。
1.苏格拉底式教学模式
问题教学模式的引导下,更需要老师的引导。这种模式强调把学习设置到复杂的有意义的问题背景中,通过让学生合作解决真实性问题,来学习隐含于问题背后的法律规则,形成解决问题的技能,并养成自主学习的能力。问题教学模式很大程度体现了建构主义的思想。将学习与更大的任务或问题挂钩。通过老师的引导学生对一个感兴趣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头脑风暴中解放思想,一切围绕解决问题这个中心。问题设计的原则:(1)问题必须能够引出计划学习的基本概念和原理(2)问题应该尽量开放并且真实有争论价值(3)问题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探索(4)问题的选择要考虑到教学的具体目标以及学生的知识技能水平。要想取得良好的课堂效果,教师要精心设计问题。③这个过程可能会占用教师大量时间,远比按照教科书的体系传授知识要耗费精力。在科研任务的压力下很多教师会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2.倡导案例学习模式
台湾学者王泽鉴认为:实例研习考察学生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实例多偏重特殊或个别问题,为避免知识体系不健全,实例研习应该与传统法学教育方法密切配合。就现代法学教育而言,实例研习与课堂讲义及研讨会应该鼎足而立,不宜偏颇。④这是大陆法系法学教育改革的一个缩影。霍姆斯法官说:“一般的命题不能处理具体的案件。“大量判例和事实图案的印记可以改善水平思考(lateral thinking),水平思考是指解决问题时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去思考而不是从固定的一个方面思考。”⑤
笔者在听过台湾学者王泽鉴的讲座后曾组织过小范围的案例研习活动。但是因为没有教师指引,目标不明确,大家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所以非常期待老师能够引入案例教学,这种案例教学不是指由老师来分析案例展示给同学们,而是指老师布置作业让同学组成小组讨论而由教师引导。何美欢老师结合法学教育的特点将教育心理学范畴的布卢姆分类学⑥与判例法体系的特征相协调,可以认定判例阅读所需要的特定技能。⑦教师可以参考以上分类层次设计案例研习课程并对学生的案例研习加以评价。如果有经验丰富的老师指导,同学们在老师的指引下掌握阅读判决书的技巧并通过阅读判决积累一定的社会常识,再去组织案例研习小组讨论就会事半功倍。但是事实上很多老师似乎并没有这个引导学生阅读判决书的意识,他们的理念还停留在传授知识的层面。而我认为老师的作用更应该体现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在学生需要的时候引导他们,可以给学生反馈意见使学生能够养成自主学习的能力。
4.教师重视对作业的设置-教师加强对作业的设计
设计作业的方案:为好奇心创造基础
(1)重视过程大于重视结果
首先教师要做的不是将教师认为重要的问题交给学生去研究。这样就错过了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重要的能力。好的教师应该要求学生提出他们自己认为需要解决的问题或难题,注意这里作者用的是“或”,并将“问题”与“难题”并列,这都是从学生的理解能力出发的。
(2)设计相应的情境-设定有兴趣的读者
具有效果的作业会要求学生将私人利益转化为公共利益。我的理解是,这种设计作业的思路也要求学生在写作的时候注意到读者的感受,在写作伊始就明确自己的文章的潜在的读者群。所以教师在设计作业时要帮助读者明确他们的读者群,激励他们想象特定的读者群。还有一种方法就是把班上的同学变成自己的读者群,但是这种做法的前提是学生能够界定出他们感兴趣的难题。这种做法的优点是可以方便和班上的同学进行交流。⑧
(3)作业设计与学生成绩考核关联
研究生阶段老师大多是通过学生提交的论文考核学生的研究能力,但是这和老师课堂讲授的内容有些脱节。笔者很不赞同一次考核定成绩的做法。笔者认为应该通过课程进行过程中老师对学生的多次考核来确定最终的成绩才比较公平。考核的目的不仅仅是评判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其还有一个功能就是教师可以通过考核反馈了解到学生是否掌握到其希望学生学习的技能。但是这样假设是建立在任课教师对学生能够达到何种水平有所期待的前提下。如果老师上课没有目标,没有计划,只顾着把课上完,那么在学生没有选课自主权的情况下学生们只能通过用脚投票的方法决定是否上课,抑或采取消极对抗的态度上课。
(4)作业设计与课程大纲的提前公开
研究生是没有指定教材的,有的课会由几名老师共同任教,这样子同学们对每个老师要讲的内容及课程安排在课前并不清楚。建议每门课在第一节课就由一个老师负责将课程设置大纲及课程考核标准公布,并给同学提出对课程安排疑问的机会。这种做法在网易公开课中美国大学的公开课中很常见,可以让学生感受到老师对一门课的重视。如果学生发现老师对课程安排都不明确,就很容易逃课。所以教师对课程的精力投入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学生对课程的态度。
5.小组分工与课堂展示
笔者修习过的法律英语(下)课堂采用小组工作的形式,老师在开学就明确告知大家每次课都会提前发给大家一单元的英文课文资料,并会在下一次课由指定的小组负责用展示PPT的方法帮助大家理解英文课文。课堂展示的情况是,虽然分了小组,但是课下大家并没有在小组内讨论交流,课堂上也是每位小组成员单独展示,因为老师的评分标准是每个人的个人表现。
这种方法需要教师的引导,因为设置的问题非常重要。问题教学模式的一般过程包括1.组织小组2.教师课前布置问题3.学生发现和提出问题4. 老师货学生回答问题5.学生讨论和争论问题6.老师归纳和总结问题7.老师提出扩展性或前瞻性问题 这种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生日后的工作中非常重要。其特点是加强学生的课堂参与感。老师传授的外在的知识体系如果不能转化并融入学生内在的知识系统,就不会发挥任何作用。笔者非常赞同这种教学方法,因为回顾以往的法学课堂的上课经历。韩龙老师任教的国际经济法课堂就会在每节课将下节课要讲授的内容提纲发给大家,这样子非常方便大家为预习课程做好准备。
三、学生自我努力的方向
(一)通过讲座获取学术动态
有关学术动态的信息大多可以到法学院网站上看到相关讲座通知。如果是自己感兴趣的讲座听讲后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笔记尝试总结归纳讲座所传递出的学术动态。一般来说法学院的讲座都会围绕热点话题或者某位学者的专长来展开。去听学术讲座应该事先做好预习,否则动辄两三个小时的讲座时间往往会打水漂,那些抱着一睹名师风采的心态去听讲座的同学大可不必浪费宝贵的自习时间。
(二)通过法学核心期刊获取学术动态
学术动态也可以通过法学核心期刊的目录来获取。尤其推荐的是人大复印资料,其门类覆盖了全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能够代表学科研究前沿状况,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很多老师都推荐同学多阅读复印资料的内容。
(三)通过年会主题获取学术动态,消除对年会的误解
同时研究生也可以多关注年会信息,年会的主题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相关学术动态。因为年会都是分不同的部门法依托相应的法学会来举办,所以年会更加适合研究生撰写论文后参会学习,参加年会可以帮助同学们从年会的论文集中发现同龄人所关注的焦点。年会也会吸引一些社会实务人事参加,也会有报告人,认真听他们在年会上的发言也可以挖掘到相应的学术研究点。同时为了年会撰写的学术论文往往会为以后的学术研究奠定一定的基础。
(四)加强与实务部门的沟通-从了解商业思维对法律学习帮助的角度出发
从学习商法的角度出发,多接触实务可以增进对商业交易流程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再把商业交易框架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这就是法律风险所在,这种思维方式对于企业法务及公司法律顾问来说都很重要。
实习是接触法律事务的好方法。实习也可以帮助增强法学基本功。笔者在广州实习时发现律师事务所非常重视北大法宝等数据库的使用,法律检索技能在实习期间大大提高。实务中常用的工具有“无讼案例检索”、北大法宝等,随着互联网发展微信上也涌现出很多有实务价值的文章供大家学习,比如“高杉 legal”等,都是良好的学习资源。
5.正确认识阅读与写作的关系
2.民商法学教学中的三大关系及其处理对策
3.开启民商法学的钥匙——民商法学文献检索举要
4.浅析民商法学案例教学的问题与出路
5.关于民商法与经济法关系的研究
6.民商法学研究评述
7.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分界新探
8.1996年民商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9.浅谈民商法学
10.2000年民商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11.人大民商法学:学说创见与立法贡献
12.民商法学的突破与坚持
13.2002年民商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14.学术史视域下的近代中国民商法学研究
15.2005年民商法学学术研究回顾
16.民商法教学中的情境创设与理念超越
17.学术史视域下的近代中国民商法学研究
18.民商法学
19.世纪之交民商法学研究的五年回顾与展望
20.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点简介
21.浅析民商法学案例教学的问题与出路
22.关于民商法学中连带责任的浅析
23.中山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简介
24.2004年民商法学学术研究回顾
25.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学科
26.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研究基地
27.甘肃省重点扶持学科、甘肃政法学院重点学科——民商法学
28.武汉大学法学院1999年民商法学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目录
29.公安院校民商法教学研究
30.面向现代企业需求的法学职业教育改革
31.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学科带头人——杨震教授
32.甘肃省重点扶持学科、甘肃政法学院重点学科——民商法学
33.略论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中的法学方法问题——兼对国际法学方法论课程的检思
34.论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35.民商法领域研究的前沿学术之作——读《民商法专题研究》有感
36.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中民商事模拟审判实践研究
37.试论民商法文化的先进性与局限性
38.法学方法论在涉外民商事裁判中的适用探析
39.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40.民商法在公安执法中的地位及应用方式
41.“乘人之危”行为的构成要件及效力
42.论法学二级学科对体育法学研究的影响——对278篇CSSCI核心期刊体育法学论文引证的调查
43.环境法学研究影响性因素实证分析——基于CSSCI法学核心期刊环境法学论文引证的调查
44.无效民事行为诉讼时效浅述
45.物业经营权的法律属性和担保方式
46.知识产权与科技法律的专业团队——中国科学院大学法律系简介
47.多元视角的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以国际法为主线
48.论法学课程在保险学专业研究生课程体系中的作用
49.当代中国法学理论学科的知识变迁
50.论体育赛事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类型化
51.现代经济法产生的民商法基础
52.案例教学法在民商法教学中的应用
53.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54.刍议民商法与个人信用体系现实融合障碍
55.解析经济法对民商法的价值超越
56.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研究
57.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探析
58.民商法在公安执法中的地位研究
59.关于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探讨
60.我国经济中现代民商法的价值体现
61.浅析民商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及有效完善
62.浅谈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
63.现代经济法产生的民商法基础
64.现代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65.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66.民商法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创新
67.试论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
68.浅析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69.浅谈民商法在警察执法中的地位及运用
70.关于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剖析
71.论民商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及完善措施分析
72.论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从公平与效率之视角
73.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74.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研究
75.浅议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商法中的诚实守信原则
76.探究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
77.试析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
78.探讨民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发展历程
79.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
80.民商法对人权的保护现状探究
81.民商法领域研究的前沿学术之作——读《民商法专题研究》有感
82.民商法对交易安全的保护探析
83.民商法与经济法关系探究
84.经济法与民商法关系新探
85.民商法与经济法二者的区别与联系
86.关于民商法信用体系的初步探讨
87.关于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探究
88.民商法的目的价值探析
89.民商法目的价值的有效体现
90.论民商法上的外观主义
91.基于平行语料库的汉语法律文本“的”字结构英译研究——以20世纪90年代民商法为例
92.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探究
93.谈民商法的信用原则
94.民商法价值取向与构建和谐社会
95.市场经济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研究
96.试分析现代民商法中的均衡问题
97.论现代民商法在我国经济中的价值体现
98.关于构建民商法信用体系的实践探讨
99.社会变迁与民商法发展——第三届海峡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圆满举行
100.市场经济体系下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完善路径
101.探究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
102.市场经济体系下如何完善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103.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分析研究
104.论民商法的信用原则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105.浅论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106.关于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探讨
107.民商法与经济法关系探讨
108.网络交易安全与民商法保护的相关性探讨
109.试分析民商法对消费者信息权的保护
110.论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三者之间协调关系
111.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法律制度选择——民商法不容忽视
112.浅析经济法与民商法的互补关系
113.关于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研究
114.民商法与个人信用体系的构建
115.民商法的目的价值浅析
116.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完善路径研究
117.论加强民商法建设的重要意义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962(2012)02(a)-0051-01
1备课(个人备课)
主讲教师通过个人备课,写出教案型说课讲稿。教案型说课讲稿,就是按照备课教案框架撰写的某课教学设计及其根据的说课讲稿。写教学设计的“根据”
是说课讲稿的基本特点,说课中的根据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教育基础理论;二是课程标准的要求和教材、学情等方面的特点;三是传授知识、发展智力、培养能力、渗透德育等方面的需要。
(1)分析教材。主要做好三方面,一是学习课程标准,二是钻研教科书,三是阅读参考资料。阅读参考资料包括看课堂教学录像;学习书刊上和网络上与该课教学相关的课堂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参考书、备课教案、说课讲稿、教学实录、教学经验、教学论文等;学习有关的教学理论,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相关理论,尤其是教学论、课程论、现代教育理论、学习心理以及教研科研等与课有关的理论。
(2)分析学情。分析学情的目的是使教学切合学生实际,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包括分析学生“现有基础”“学习动力”、“学习能力”三个方面的情况。
(3)设计预习提纲或导学案。导演案包括:学习目标、重点难点、使用说明、自学指导、相应练习等内容,做到教学内容问题化,问题设计层次化。
(4)设计教学教法。教学方法分为两大类:一是基本教学方法,包括讲解法、谈话法、练习法、演示法、实验法、阅读法等,二是综合教学法,包括发现教学法、尝试教学法、自学辅导教学法、掌握学习教学法、“纲要信息“图表教学法等。教师要明确该课教学以哪种教法为主,哪种教法为辅,多种教法结合。
(5)设计教学流程。内容包括:①设计教学步骤。确定一个课时分为哪几个环节,每个环节分为哪几个部分,每个部分分为哪几个层次。②设计教法学法。要选用恰当的教学方法,要进行恰当的学法设计,要写出突出重点的手段,突破难点的方法。内容可以是:教师讲解、提问、演示、实验、巡视、辅导…….学生观察、操作、自学、练习、答问、讨论等。③设计重要提问。④设计时间分配⑤设计课堂练习。⑥设计课堂小结。
(6)设计当堂检测题。针对学习目标设计当堂达标检测题,做到基础达标、拓展延伸和能力提升之间的有机结合。
2说课(集体备课)
(1)主备说课。主讲教师要说该课的教学设计及其根据,即说课标要求、内容特点、学情分析、目标确定、教学过程、教法学法、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同时提出备课发现的疑难问题。
(2)集体研讨。参与教师要专心听讲,认真记录,积极建议,提出独特见解。可以用提高的方式反问主备人,可以以商榷的形式提出自己的见解,可以就一些普遍问题展开辩论和思考;对共同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探讨相应的解决办法、提出建议和意见。形成具有群体智慧的、达成共识的共识的共享教案
集体教案。
3讲课(观课)
主讲教师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教学风格、不同的教学对象,自己对教学理论、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的理解,对集体教案进行修改补充,甚至再创造,形成既充满集体智慧,又兼有自己个性特色的个人教案。
4议课
议课就是为了解决教学的某些问题,教师之间进行的研究和讨论。议课的内容分为两类:一类是基本内容,包括“教学内容理解”、“教学方法选择”、“教学过程实施”三个大项。二是疑难问题,包括备课发现的问题,观课发现的问题,研讨发现的问题。
主讲教师要反思自己该课教学的优点与缺点,对某些重要问题作简要说明,提出问题让大家讨论。
参与教师要将已写好的专题研究材料与观课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进行专题发言,针对本课教学的某些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争分夺秒到观点鲜明,事例具体,分析深入。
5结课
教研组长介绍该次教研活动做了哪些组织和准备工作,指出实施过程中哪些做得好,哪些做得不好,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教研活动后的结课要求如下: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05-0157-03 研究生教育处于教育链的最高端,只有将研究生教育做好了,我国才能真正地成为教育强国,人才大国。但近年来,由于研究生招生数量的急剧增加,致使研究生教育有了向本科生教育回归的趋势,导致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出现下滑,不能完成研究生教育的目标。因此,如何创新研究生教育模式就成了当务之急。为创新研究生教育模式,笔者做过长期的思考。在阅读先生的《留英记》一文时,受马林诺斯基教学方法的启发,结合所教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所讲授的课程,笔者设计出一套新的教学方法,并将其运用到笔者所讲授的《近现代中国社会文化史专题研究》一课的教学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这套教学方法很难用一个词来完整地表述出其含义,为叙述方便,暂且称其为课题研讨式教学法。
一、课题研讨式教学法的实施过程
笔者在第一次实施课题研讨式教学法时,选修《近现代中国社会文化史专题研究》的硕士研究生共有7名同学,学校将该课程安排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二学期开课,共16课时。为使教学活动取得更好的效果,笔者没有机械地按照学校的安排上课,而是按照课题研讨式教学法的设计做了调整。
笔者将课题研讨式教学的整个过程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教师课堂讲授阶段,第二阶段为学生查阅资料、进行田野调查和撰写论文阶段,第三阶段为课堂学生报告和讨论阶段,第四阶段为指导学生课下进一步修改完善论文阶段。
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笔者所在学校寒假较长的特点,笔者将第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在第一学期期末进行。在学生基本完成学校安排的第一学期课程后,利用学生的空余时间,笔者召集选修《近现代中国社会文化史课题研究》课程的7名同学进行课堂讲授,首先讲授《近现代中国社会文化史》学科的基本理论、主要研究内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和研究趋势,学术界代表性的著作和文章、田野调查和文献搜集的基本方法、途径;其次,笔者将自己精心设计的十个选题介绍给学生,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每人选择一个课题进行研究,并要求学生利用寒假时间完成第二阶段的任务。
第二阶段的工作主要由学生在寒假期间自主进行,但对于学生碰到的问题,也要求学生利用电话、电子邮箱和QQ等通信工具随时与笔者联系,以随时给学生以指导。学生在寒假所要完成的任务主要有:一是认真阅读一到两本代表性的学术专著,以系统了解本学科的基础知识;二是通过“中国知网”检索与所选课题相关的学术文章,了解学术界已有的研究成果;三是进行田野作业,调查家乡建国以来与所选课题相关的民间文化事像的变迁状况,并搜集与所选课题相关的地方文献;四是运用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所调查搜集的资料,撰写学术论文;五是在所写论文的基础上,制作用以课堂报告的PPT。
第三阶段是课堂报告和讨论阶段,在第二学期开学后的正式上课时间里进行。为使课堂讨论更有效果,笔者并没有在一开学就进行课堂报告和讨论,而是让每个学生将自己所搜集的资料和撰写的论文初稿发给其他六位同学,要求每位学生认真阅读其他六位同学的论文和资料,了解其他同学的研究成果,以便在课堂讨论时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自己继续修改充实论文和PPT。经过两周的准备,从第三周起开始正式上课,每次上课时间为两课时,每次上课首先由一位学生就自己的研究成果做报告,报告时间不超过一节课。在学生报告结束后,主要由其他同学予以点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做报告的学生同时做出解答。在学生讨论过程中,笔者主要是倾听,只是不时地插话,引导和启发学生如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用自己的思考带动学生的思考。在讨论会结束后,笔者再用几分钟的时间就学生的论文和讨论会中出现的问题做一简单评点,并要求已做报告的学生根据同学和笔者的建议继续修改完善论文,未做报告的同学课下好好准备。
第四阶段主要是学生在课下修改完善论文。做过报告的学生根据同学和笔者的建议修改完论文后,再交给笔者,笔者再提出修改意见,让学生继续修改,并要求学生完全按照正规学术规范撰写,直到修改到笔者基本满意为止。对于其中质量较高、达到公开发表水平的几篇论文,笔者向有关刊物推荐,结果有三篇论文得以发表。学生看到自己的努力有了结果,都非常高兴。
二、课题研讨式教学法的作用
实践表明,将课题研讨式教学法引入研究生教学中是一项有益的尝试。它对于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
1.课题研讨式教学法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积极探索精神。课题研讨式教学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只起引导作用,从选择课题到撰写论文的每个环节都主要由学生自主完成。即使是在以教师讲授为主的第一环节,也要体现学生的主体性。选题是科学研究的起点,也是课题研讨式教学首先要面临的问题。囿于学生的基础问题,课题难以让学生完全自主确定,需要由教师设计,但每个学生研究的课题不是由教师分配,而是由学生自主选择,并允许学生做一定程度的改动,教师只是介绍科研选题的原则方法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条件选题。由于课题是学生自己选择的,就有兴趣,有动力去进行研究。在课堂讨论环节,也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并不发表长篇大论,只是组织学生互相启发,互相辩论,使讨论能够热烈而有序地进行。
2.课题研讨式教学法有利于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提高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综合素质。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为目标,课题研讨式教学法有利于实现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提高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综合素质。课题研讨式教学法的每一个环节都着眼于培养、训练学生的科研能力。在课题研讨式教学的第一个环节,教师在讲授学科的基础知识的同时,也要讲授本学科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指导学生如何选题,使学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入门途径。课题研讨式教学法的第二个环节着重于训练学生搜集整理资料、分析资料和写作论文的能力。第三个环节通过课堂报告和讨论训练学生的表达、交流和互相启发能力。第四个环节则通过要求严格按照学术规范修改论文,训练学生撰写学术论文的能力。经过一个完整的教学过程,学生基本熟悉了科学研究的整个过程,掌握了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了一定的科研能力,从而为以后撰写硕士毕业论文奠定了基础。
3.课题研讨式教学法有利于促进教师水平的提高,实现教学相长的教育理念。教学相长是中国传统教育理念的精华,但在目前的教学实践中,这一教育理念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教与学基本上是单向性的。课题研讨式教学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其着眼点在于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这就要求充分调动起学生的科研积极性,实现学生学习和科研的密切结合,使学生的学习过程同时变成科研过程。学生学习模式的改变也要求教与学关系的重新定位,教与学由单向性关系变为双向性关系。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变成了教师与学生的双向交流,在这种双向交流中,一方面,学生活跃性的思维所形成的新观点可以给教师以启发;另一方面,学生提出的新问题可以促使教师进行更深入的思考。这样在教与学的过程中,不仅学生得到了提高,教师也从中受益。
三、实施课题研讨式教学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课题研讨式教学法改变了传统的“填鸭式”、“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对于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培养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教学实践中,为了使这种教学法发挥其应有的效果,避免流于形式,也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1.课题研讨式教学适应于小班教学,不适合于大班教学。课题研讨式教学需要教师有效掌控整个教学过程,并对学生进行个别化指导,只有实行小班教学才能做到。笔者以前在上大课时,也曾尝试过课堂讨论式等教学方法,但因为难以掌控,往往都流于形式,没有什么效果,最后不得不采取以课堂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
2.课题研讨式教学法适合专题研究类课程。课题研讨式教学法着眼于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带有研究性质,要求学生利用已学到的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因此,此教学方法不适合那些以让学生掌握基础知识为目的的基础类课程。
3.对学生的考核要考虑到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的表现,而不能仅仅考虑学生最后的论文。课题研讨式教学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在每一个环节中,都需要学生认真对待,如果仅考核学生的论文,就可能使学生只注重最后的论文写作,就不能调动学生对待其他环节的积极性,从而达不到培养学生从事科研工作综合素质的目的。
4.需要教师具备强烈的责任心。课题研讨式教学是由多个环节组成的一个完整的教学过程,费时较长。教师需要对每一个环节,对每一个学生进行必要的掌控。如果教师在任何一个环节不能实施有效的掌控,那么,课题研讨式教学法就会流于形式,不能达到教学要求,实现教学目标。因此,教师不仅在课堂上,而且在课下都要尽心尽责。
5.在设计选题时,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一要考虑到学生的能力,设计的题目不能太大,要尽量小一点、具体些。如果题目太大,学生难以做精做细,会流于泛泛而谈。二要考虑到学生的研究条件,设计的题目使学生有条件去完成。笔者在设计课题时,主要考虑了三方面的因素,一是学术界已有的研究状况,尽量选取那些学术界已有了一定研究,但还有研究余地的课题。如果学术界还没有研究,对于学生来说就难以进行研究。如果学术界已研究的很成熟,那么学生只能重复前人的观点,不可能进行创新。二是田野调查的时间和经费问题。在学生正常上课期间,不可能抽出时间让学生去进行田野调查,至于经费就更谈不上了。所以,笔者设计的课题尽量使学生能够利用寒假回家过春节时间,在家乡完成。
俗话说,教无常法,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教学方法,最终的目的都是要实现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但就目前而言,在我国的研究生教育中,课题研讨式教学法是其他教学方法难以比拟的。对于笔者的探索,学生们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在今后的教学实践中,笔者还要继续探索,使其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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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郝明君.研究生教学模式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探究[J].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11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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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欧阳丽莎.德国“探讨式”教学模式初探[J].教学研究,2008,(1):58-61.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6)05-0025-02
一、“地方财政学”课程教学现状
(一)“地方财政学”课程教学现状
财政是政府调控市场的重要工具,对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财政学相关课程的学习与研究显得越来越重要。“地方财政学”属于“财政学”课程的延伸,将财政学的研究范畴从中央政府细化到地方政府,研究范围和领域不断向纵深推进,属于财政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因此,对“地方财政学”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地方财政学”课程的理论性较强,单纯的课堂讲授教学法,会导致授课内容的空洞、抽象而难学。个别初学者甚至认为“地方财政学”的知识离现实的经济生活似乎太遥远,有些问题难以理解,学习兴趣自然受影响。如何有效地改变当前地方财政学教学的这种被动局面,对学生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地方财政学”课程的课堂教学潜能现在已经发掘的比较充分了,能够综合运用案例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提问式教学法等,向学生讲述地方财政学的相关知识。现有的这些教学方法,能使学生建立起专业知识的架构,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学生积极思考问题进而打开学生的思维。但是在案例的提出、多媒体的制作和问题的提出过程中,教师是课堂的主角,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其缺陷一目了然。一是这些教学方式只为了知识的授受,把教学当作“教书”,片面注重教的过程而忽视了学的过程,学生无法学会如何主动学习。二是教学过程实质上是一种思维的探险,是锻炼学生思维能力,进而使学生形成自己的思考模式的过程;这种授课过程以教师思维为主,学生只要能跟得上教师思维即可,没有时间去主动思考,学习处于被动的状态。因此,改革“地方财政学”的授课方式必要而且紧迫。
(二)“地方财政学”教学改革的意义
专题研讨式教学法是指在教师的引导下, 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通过学生对专题的研究与讨论, 进行知识构建, 它是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的一种学习方式,包括专题研究和专题讨论两个环节。专题研究是教师引导学生,提出有思考价值的本专业相关专题,学生在查找资料的基础上,形成对该专题的初步认识。专题讨论是全班学生在课堂上,对第一阶段研究成果相互交流和探讨,取长补短从而完成对该专题知识的构建。
专题研讨式教学能够较好地体现以学为本,整个过程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较好地解决了理论与实际的联系问题, 能有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并且依托课程设计, 鼓励学生独立思考, 着重培养其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专题研讨式教学法应用于“地方财政学”的优势
专题研讨式教学法在国内外都相当流行,尤其像“地方财政学”这样的课程,更应该把该教学法引入到教学当中来。地方财政在我国并未成体系,现有的教材较为简单与空洞,与以前所学专业课重复内容颇多。在讲授课本知识之外,辅之以专题有利于学生加深对“地方财政学”课程学习的深度。专题研究中,学生自我搜索和整理相关专题知识,整个学习过程始终处于“问题―思考―探索―解答”的积极状态,锻炼了学生的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题讨论则是对专题研究阶段的成果进行交流和探讨,如果交流过程中能碰撞出新的火花,这些火花会形成强烈的外部刺激,激发起学生的高度兴趣和广泛参与,从而深入地自主学习。
(一)专题研究让学生的学习变“被动”为“主动”
专题研究要求学生自主搜集相关资料,自我吸收和自我消化。这种方法改变了师生双方的课堂地位,学生主动寻找信息、整理资料、形成看法,他们不再是教师固定思维的接受者。这个过程中,学生一直处于主动探索的位置。
(二)专题讨论是现场表达能力的锻炼过程
如何把自己的观点,在有限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全面地表达出来,这是对学生的一次有效培养。遇到不同观点时,如何快速、准确地驳斥对方的观点,更是一次对思维能力的现场训练。专题讨论也是各种观点汇集交锋的有利时机,这是一种思维的探险,有利于开阔学生看待问题的眼界和思路。
三、专题研讨式教学法在“地方财政学”课程中的应用策略
“地方财政学”的教改主要以改变教学方式为主,专题研讨式教学法在这门课程中有很强的适应性。专题研讨式教学法主要包括专题研究和专题讨论,专题研究为基础,专题讨论为重点,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一)专题研究
在设计专题时,要系统归纳和整合“地方财政学”教学内容,有时甚至打破知识体系的固有结构,力争使每一个专题自成体系,都有一个开放性的研究空间和方向。专题的实质就是问题,设计专题时力争囊括该课程目前所涉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将这些问题以专题的形式提供给学生,学生课后查找资料自学该问题的相关知识。
(二)专题讨论
专题讨论分为小组内讨论和全班集体讨论。首先是小组内成员就所选专题问题,将自己整理的知识和体会相互展示、进行交流。其次,每小组推选一位代表在班上集中讲课,全班共同讨论。由于“地方财政学”课本授课知识较少,所占课时为20个左右,剩余课时都可用来安排进行专题研讨,课本授课与专题研讨穿行。同时考虑研讨花费学生的时间和占用课堂的时间也较多,因此“地方财政学”的专题研讨一学期安排7―8次即可。
专题研讨式教学法在课程教学过程中,需要提前将研讨专题确定,并将全体学生分成7―8组,每组负责一个专题。一次专题大约需要2次课,第一次课为理论课,教师讲授该专题的基础知识,并将需要研讨的问题提出,由专题小组学生回去搜集、整理相关知识;第二次为讨论课, 由教师随机抽取负责该专题的小组代表上台主讲,教师和其他同学共同提问,该小组现场答辩,并最终由教师进行总结和点评。讨论课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确定专题。专题的确定要在本课程开始授课之前全部确定下来,专题选择的具体要求:第一,与“地方财政学”密切相关,研讨问题要具体,主要包括目前地方财政学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第二,所选问题要有一定的启发性和可讨论性。第三,适度控制问题的难度,与学生知识和能力水平相匹配。
2.教师辅导。教师运用一次课时间,讲授该专题相关基础知识,提出下次讨论课的讨论问题,并指定该专题的研讨小组。并提出该研讨专题需要达成的教学目标,并指导学生如何查找该专题资料。
3.课堂讨论。小组在课外查找、阅读和分析相关的知识内容,总结、整理并撰写报告,做成PPT,形成对研究对象的初步认识。课堂上随机抽取2名小组代表当堂陈述其观点和结论,每人5分钟陈述时间。组内其他同学补充相关知识或观点,此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提问答辩时间为25分钟,由教师和其他非小组成员进行提问,讲解成员和组内同学可以共同答辩、相互补充,争取将目前地方财政学课程中存在争议、或者表述不清的问题以专题的形式答辩清楚、形成定论。最后留5分钟由教师进行总结,总结学生讨论、发言情况,并指出该次研讨的优点和不足之处。
4.形成结论(成果)。每个研讨小组要就研讨问题上交一份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内容包括所研讨问题,所查找的资料,小组观点的形成过程及最后的观点陈述。教师就讨论结果进行提炼,形成最终成果,形成全体学生的共同认识,以加深对地方财政学课程学习的理解。
四、变革“地方财政学”课程考试方式的思考
“地方财政学”课程为财政学专业的专业课,上一轮制订教学计划时新增这门课程,并且确定为考试课。但在授课的过程中发现,这门课程的教学效果不适合运用试卷命题方式体现。
大家上午好!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对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成立表示热烈祝贺!
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的成立,是检察机关与高等院校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合作的一个重要平台,是在检察机关职能调整、业务转型和理念更新的背景下推动检察理论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新时代拓展检察智库建设空间的一次改革探索。该基地是张军检察长亲自提议建立的,具有更加突出的地位。
今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亲自授予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的牌匾,确认了该基地与最高检的合作关系,确立了该基地作为国家级检察智库的地位。提请注意的是,这个牌子只是基地的一种荣誉称号,不是实体,应以“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的名义从事学术活动,而不要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的名义从事学术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作为最高检的直属事业单位,是专门从事检察理论研究的科研机构,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合作的执行机构。在这个合作关系中,理论所的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向基地提供最高检领导讲话、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案例、业务数据、检答网问题汇编等研究资料;二是支持和组织基地开展相关学术研究活动,包括申报课题、举办学术研究讨会、调查研究、撰写著作和研究报告,向最高检转交基地的专题研究报告等;三是每年对基地的学术活动和成果进行考核评比。最高检对基地的要求是一年三篇相关学术论文和一次学术研讨活动。
中国政法大学是国内第一、世界一流的法科大学,拥有一批享誉国内外的法学家和优秀青年学者,在检察公益诉讼理论方面以王灿发教授为核心、以刘艺教授等为骨干的科研团队具有雄厚的实力、丰硕的成果。同时,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与京津冀检察机关开展合作,把理论优势与实践优势紧密结合,占据了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的制高点。
一、引言
在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鉴于传统语法和结构主义语法在析句方面的弊端,借鉴转换生成语法、符号学、语义学、语用学等理论,胡裕树、范晓等学者于上世纪80年代提出了三个平面①的语法理论。关于三个平面语法理论的来源、形成与发展以及理论价值等可参见邵敬敏(1992)、胡裕树(1994)、高万云(1994)、高顺全(1997)、庄义友(2000)等学者的相关论述,此处不再赘述。本文着重考察三个平面语法理论研究内容的转变以及三个平面理论在应用方面的变化,以探讨该理论的阐释能力及其作为方法论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内容的发展
1985年,胡裕树、范晓发表《试论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以下简称《试论》)一文,正式提出三个平面语法理论;1992年,胡裕树、范晓发表《有关语法研究三个平面的几个问题》(以下简称《有关》)一文,“至此,可以说三个平面的理论已经基本完善”②。1996年,范晓著《三个平面的语法观》(以下简称《语法观》),被称为“语法研究三个平面理论的第一部专著”;1998年,袁晖、戴耀晶编著的《三个平面:汉语语法研究的多维视野》出版。这两部著作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进一步论证了三个平面语法理论,为如何运用该理论描写和解释汉语语法实践提供了范例,可以看作是该理论的总结性成果。2003年,范晓、张豫峰等著《语法理论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指出三个平面的实质即“多角度、多侧面研究语法”,可以说是三个平面理论的成熟之作。2004年,高顺全编著的《三个平面的语法研究》(以下简称《语法研究》)出版,该著作理论上更为系统,句法结构与语用结构相结合更符合逻辑。2005年,为纪念范晓从事语法研究50年,陈昌来主编的《现代汉语三维语法论》出版,该书为三个平面理论的专题研究论文集。本文比较分析以上主要著述关于三个平面研究内容的相关论述,以确定该理论在研究内容上的发展变化。
(一)句法平面的研究内容
《试论》指出,句法平面的分析就是对句子成分和成分间结构方式的分析以及词语间层次关系的分析。《纲要》认为,句法平面的研究内容应包括词的句法分类、短语的句法分类、句法成分的分析、语型和句型的归纳。《语法研究》提出,句法平面研究内容包括短语的句法研究和句子的句法研究,句法分析是对句子内层结构的分析。这一提法进一步区分了句法平面和语用平面的研究重点。
(二)语义平面的研究内容
《试论》指出,语义平面的研究内容包括名词与动词的语义关系、名词性词语的“有定”“无定”、在名词性词语为核心构成的偏正结构中充当定语的词语与后面的名词性词语间的语义关系。《有关》提出与句法相关的语义平面的研究内容包括动核结构、动词的“价”、名词“格”、语义指向、歧义、词的语义特征以及语义的选择限制。《语法观》明确提出了“句模”概念。《纲要》详尽论述了动核结构和名核结构,动词和名词的配价分类,动核、动元、状元以及名核、名元、定元的分类,以及语模和句模的归纳。虽然《纲要》的研究内容与之前的论述无太大差异,但却更为系统、具体。
(三)语用平面的研究内容
《试论》指出,语用平面研究内容有主题和评论、表达重点、焦点、行为类型、口气、增添、变化等。《有关》将《试论》中的“增添”改为“评议”,将“行为类型”改为“语气”,提高了理论的可操作性;并将“变化”改为“句型或句式的变化”,进一步明确了研究范围;但仍未确定“有定”“无定”“指代”“照应”“预设”“蕴涵”等是否属于语用平面。《纲要》增加了对汉语的时态范畴和句态讨论;明确将“有定”“无定”、篇章连贯和词语的照应、预设和蕴涵纳入语用平面的讨论范围。《语法研究》主张语用结构由句子的内层结构和外层结构共同构成,内层结构作为整体与外层结构发生联系,分析语用结构可以不考虑内层结构内部的情况,语用成分主要指句子的外层结构成分。
从理论提出到著作出版,三个平面理论的研究内容趋于系统化、具体化、扩大化,增强了理论的可操作性。较之语义平面和语用平面,句法平面的研究内容无明显的增删;语义平面的研究内容更为丰富、具体;语用平面研究内容的变化最为明显,不仅扩充了研究对象,较之前的提法也更具体、更有操作性。但相对短语、句子的研究,三个平面理论对篇章方面的探讨略显不足。
三、理论应用
三个平面语法理论从提出伊始便受到汉语语法学界的高度重视,不仅因为它是一种语法理论,更因为它打破了结构主义一统天下的局面,提供了一种多角度、多侧面研究语法的思路。目前,作为方法论,三个平面理论的应用情况如何?本文在“CNKI”以“三个平面”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发现2004年以后平均每年相关论文近百篇,硕博论文共计600余篇。研究对象多集中于词和短语,涉及副词、连词、动词、量词、数词、形容词等,副词的最多;句子方面既有特定句式的研究,也有句类方面的研究以及对汉语特殊句型的研究。但析句仍以单句为主,对复句的研究只有转折复句、多重复句、并列复句、补充复句等为数不多的几篇论文;对语篇的研究多限于某个词语的语篇分析;对句型的语篇分析也只限于主谓谓语句等。
统计发现,目前,三个平面理论不仅应用于汉语语法领域的研究,还用于描写和解释汉语与少数民族语言或外国语言的对比研究、对外汉语教学研究以及翻译研究等领域的语言现象。其中多运用于汉外对比,与语法研究相同,汉外对比论文的研究对象也以词语居多。其次,三个平面理论也应用于对外汉语教学的偏误分析。还有少数几篇论文将三个平面理论应用于翻译研究,虽然数量不多,但为三个平面理论的应用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四、结语
三个平面理论既是本体论又是方法论。作为本体论,其研究内容趋于多印⑾低场⒚魅罚使理论更具操作性。作为方法论,它将静态的句法研究和动态的语义、语用分析结合起来,为语法研究、汉外对比、翻译研究等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
注释:
①《语法理论纲要》指出用三个平面理论构建的语法学说可以称之为三维语法;但由于“三个平面”的提法由来已久,已经形成习惯,所以本文仍采用“三个平面”的提法。
②高顺全.三个平面的语法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4:4.
参考文献:
[1]范晓.三个平面的语法观[M].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6.
[2]范晓,张豫峰等.语法理论纲要[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
“如果说在做专业以后,写文章、出书,文字上还算过关,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十年的记者、编辑生涯。”
记者(以下简称“记”):吴教授您好,能先请您谈一下起初是什么促使您报考法律系的呢?
吴振兴(以下简称“吴”):我从小就对法律感兴趣,可能是受到小说和电影的影响,觉得法官、检察官、律师在法庭上侃侃而谈让人非常羡慕,想得很单纯。我报考大学的时候要填五个志愿,我的前四个志愿都是政法院系,第一志愿就是吉林大学法律系。
记:当时的法律系开过哪些课呢?
吴: 入学以后到以前,大约九个月吧,我学过两门专业课,上学期的专业课叫“国家与法的理论”,当时国家与法是合在一起的,相当于现在的政治学与法理学。“国家与法的理论”课程结束后,我就确定了毕业论文的题目,――“法律的工具性问题”,而且我还搜集了不少资料。当时,我对法律的工具性有些疑问,觉得法律的确有工具性,是政治统治的工具,但法律不完全是政治统治的工具,因此这个问题是可以探讨的。除了专业课以外,上学期还开设了外语和政治两门课。下学期的专业课叫“法律制度史”,同时继续学外语。在“法律制度史”和外语课还没结束的时候,开始了。开始后,我利用业余时间,看了一些哲学和经济学方面的书,积累了一些基础知识。1969年下半年,我开始实习。那个时候的公检法工作基本停滞,我就到市公安局的政法大队去实习。在政法大队,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联合办案。研究案件主要凭经验,不谈什么构成要件,当然法律根据之类更是无从谈起。后来我又到长春市汽车厂派出所和桂林路派出所实习过。前前后后实习了一年时间。
记:当时学习的外语是俄语吗?
吴:是日语,当时我们班学习日语的同学并不多,有二十人左右。
记:1980年,您回到吉林大学读研究生,当时您已经在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待了十年,是什么原因促使您回去读研究生的?
吴:就个人来讲,我还是有点名利思想的,认为在广播电台是为他人作嫁衣裳。不过,实事求是地讲,在省电台的十年中,我不仅在政治理论上有提高,而且通过组织法律讲座、编辑法律讲座稿件,在法学基础理论上也得到了一定的弥补。特别值得一提的事,这十年中我自采自编的稿件较多,凡有采访任务,我从来不用下面的通讯员,从调查、提纲到写作,均自力而为,从而使我的文字功夫受到很大的锻炼。如果说我搞专业以后,写文章、出书,文字上还算过关,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十年的记者、编辑生涯。
“那时候,我几乎每天都看到、写到半夜12点,无论冬夏,光读书笔记就做了几大本。这段硕士生期间的学习,对于我夯实自己的基础理论起了重要作用。”
记:您是吉林大学第一届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吗?
吴:是的,吉林大学从1980年开始招收刑法学的硕士研究生,我是何鹏老师的开门弟子。当时之所以选择刑法学专业,主要是出于几方面的原因:其中一个是我的外语不太好,所以就没有考国际法专业。除了国际法以外,宪法学也开始招硕士研究生,但我对宪法学没兴趣,觉得宪法没有什么好研究的,但现在看来,这种看法还是很肤浅。但刑法作为实体法,与现实生活和法律事务联系比较紧密,这也是确实的。这也是我当时选择刑法学专业的粗浅想法。
记:当时您研究生毕业后就留校了吗?
吴:其实毕业的时候我很想到实务部门锻炼一下,但法学院坚决不同意,于是我只好留校任教。
研究生入学以后,我主要是跟何鹏老师学习外国刑法,吉林大学的刑法学是靠研究外国刑法起家的,准确地说,是靠研究大陆法系刑法起家的。何鹏老师外语好, 1981年(或1982年),吉林大学第一次组团去日本访问,随行的翻译人员的翻译水平还赶不上何老师,有时候还需要何老师充当翻译。由于何老师的日语好,看日本刑法方面的书就像看中文书一样,给我们讲起外国刑法来就非常方便。
那时候,我还帮助何老师整理过《外国刑法简论》,这是国内关于外国刑法的第一本书。上课除了我以外,还有一个老师叫赖宇,就我们两个人听课。听完课以后进一步加以整理,就形成了《外国刑法简论》。此外,我还帮助何老师整理过《外国刑事法选论》。再有,在何老师和甘雨沛老师合作撰写的《外国刑法学》中,我还协助何老师撰写了分则部分;还以副主编的身份参与编写了《现代日本刑法专题研究》。
记:能不能谈一谈你硕士生期间的学习情况?
吴:1980年入学后,当时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是百废待举、百业待兴。从客观上看,当时刑法方面的著述(包括译作)还不多。好在1979年刑法典颁布,我们有了高铭暄、马克昌等前辈一起编辑的刑法学教材,还有一些老一辈学者和少数年轻学者撰写的文章,他们为我国刑法学的繁荣拉开了序幕。虽然我是法律系毕业的本科生,但实际上在校期间并未系统地学过刑法理论。于是我开始不折不扣地勤奋刻苦学习,如饥似渴。我是住在校外――省电台分配的住宅,只一间房,不到20平方米。当时孩子小,我又抽烟,都是自己卷的烟,因为工资低,买不起烟卷。看书写作时烟抽得多,孩子挨呛,得了急性气管炎。为了孩子的健康,我只好弄了一张三条腿的桌子放在室外走廊上,然后再拉一条线,在室外支个灯(这种三条腿的桌子现在已经很少见了,就是有一条腿是活动的,拉出来可以将桌面支起来,放回去桌面也收回那种)。几乎每天都看到、写到半夜12点,无论冬夏,光读书笔记就做了几大本。这段硕士生期间的学习,对于我夯实自己的基础理论起了重要作用。
记:您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是关于哪方面的?
吴:我的毕业论文题目叫《教唆犯的概念与特征研究》,这篇论文是从我的关于教唆犯的书稿中抽出来的,这本书稿在我提交毕业论文时就已经完成了,有十四五万字之多,并且在1986年正式出版。现在看,这本书在有些方面研究得还不够深入,但当时确属为数不多的刑法专著。
记:您的博士论文是关于哪方面的?
吴:我的博士论文题目叫《罪数形态论》,现在看来,书中的一些内容还需要补充,我也想在武汉大学期间进一步完善这本书。但当时对这本书的评价还是相当不错。我的博士论文答辩时的评委是高铭喧、王作富、曹子丹、何鹏、高格五位老师。在这次答辩会上,评委们的提问让我汗流浃背,而我在重要场合下一般不会流汗。这些评委都非常认真,问了我33个问题,使得答辩足足花了半天时间。同时,这次答辩对我博士论文的修改帮助很大。评委们对我这篇论文的评价还是很高的,至少有这么一句话:“为建立我国的罪数理论体系做出了贡献。”我这篇论文也被评为优秀博士论文。
“法律实践为我们的理论研究提供了很多课题。要研究这样的课题,不仅要有法律功底,没有法律功底就无法进行研究,而且还要有研究能力。”
记:能不能请您谈一下法学重建过程中您的主要贡献呢?
吴:我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个是1997年《刑法》修订过程中,我曾参与过发表修改意见,另一个是《论教唆犯》中的一些观点直到现在也能够站得住脚。比如在教唆犯的种类中,我提出了盖然性教唆和半盖然性教唆,国内学界基本上认同这种观点。在最近由我组织的“四方谈”(全称为“刑事疑案四方谈”,包括法院、检察院、律师、学界)中,我又将半盖然性教唆划分为单向半盖然性教唆和双向半盖然性教唆,将单向半盖然性教唆分为性质单向半盖然性教唆和对象半盖然性教唆,将半盖然性教唆予以细分。我觉得,将半盖然性教唆予以细分就便于把有些问题厘清。此外,我还提出了重合性过限和非重合性过限,这也得到了国内学界的认可。李光灿老师在《论共犯》一书中提到共犯过限问题,前苏联的刑法理论中也提到共犯过限问题,但都只是简单地提到而已。在这一基础上,我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共犯过限存在重合性过限和非重合性过限的问题。关于重合性过限,我还提出所谓的正重合性过限和逆重合性过限,国内学界对此并无反对意见,但也没有更多的赞同意见。
再一个就是关于罪数形态的理论。国内的一些教材对罪数类型的观点并不一致,当时大体上维持了高铭喧老师和罗平老师提出的“一行为在法律上为一罪,数行为在法律上为一罪,数行为在处理上为一罪”的分类方法。但是我提出了“三三分类法”,根据“三三分类法”,一罪的类型应该分为本来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和处断的一罪。我的“三三分类法”是第一步为基础步骤,即把典型的一罪、纯粹的一罪与典型的数罪、纯粹的数罪分开,将纯粹的数罪放在一边,并不去研究它。第二步叫中间步骤,即把一罪类型中属于一行为的类型和数行为的类型分开,将一行为的类型统称为本来的一罪。第三步叫完成步骤,即把本来的数罪划分为法定的一罪与处断的一罪。这样一来,根据“三三分类法”,我就把罪数形态的类型分为了本来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和处断的一罪三类。在很多的罪数个体形态上,我也提出一些自己的主张。比如说牵连犯和吸收犯的界定问题,这是很多年以来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我提出了同质吸收,我认为在牵连犯和吸收犯之间有很多地方都是重合的。比如说入室盗窃,我们可以说它是吸收犯,我们也可以说它是牵连犯。因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一种手段行为,盗窃是一种目的行为,发生了目的行为和手段行为,二者互相牵连的手段牵连类型的牵连犯。在这种情况下,既符合吸收犯的特点,也符合牵连犯的特点。我认为,如果数行为属于异质性罪名,一律按照牵连犯处理。比方说非法侵入他人住宅,1810年《法国刑法典》在入室盗窃上就规定了单独的罪名,我国刑法将入室抢劫作为抢劫罪的加重犯处理。换句话说,入室与非入室相比要重一些,因此按照我的观点,异质性犯罪应该作为牵连犯处理。
在牵连犯和想象竞合犯的处理上,我还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即从一重重处断,就是按照一个重罪然后再从重处罚。为什么要按照一个重罪来从重处罚呢?因为按照我的想法,想象竞合犯至少是一个半罪,如果从一重处断,就等于按照一个重罪处罚,还有半个罪没有考虑,这是没有道理的,至少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所以我认为应按照一个重罪然后再从重处罚。
此外,我的一个贡献是在国内引发了关于犯罪形态研究的热风,我正在组织编写“犯罪形态研究丛书”,该丛书由检察出版社出版。现在已经出版了八本书,但要实现出版五十本书的目标,恐怕很难。为组织编写该丛书,我们还专门在北京开了一个会,张明楷和陈兴良也都参加了,他们也是这个系列的副主编。
记:您到武汉大学后,在学术发展上有什么打算?
吴:我到武汉大学后,首先是协助马克昌老师组织撰写与其主编的《犯罪通论》、《刑罚通论》配套的《罪刑各论――百罪通论》。之所以叫做“百罪通论”,是考虑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400多个,而且已有多部系列性的分则著述。这部“百罪通论”只限于常见罪、多发罪和个别的新罪,共计108个,计划搞150万字。这样可以将这本书写得深入一点。
另外,就是参与了马克昌老师主编的《大陆法系刑法总论》的编撰,承担了违法性论一章的写作任务。自以为写得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