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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然而,当大企业实现自身迅猛发展的同时,其内部隐含的各种风险问题也越发突出,其中最为明显的风险问题之一就是大企业的税务风险。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正式启动有针对性的大企业税收管理。从2011年10月起,总局在12个省市国税局和6个省市地税局开展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从这一系列措施实施的背后,我们分析大企业划分标准、为什么要专业化管理以及专业管理的健全完善措施。
一、大企业分类标准
目前世界各国对大企业的认定标准不尽相同,使用的标准也往往不止一个,但各国对大企业的认定都有比较清晰的界定。常见的认定标准有:营业额、资产价值、纳税额、属于特定行业、雇员人数、国际化等。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澳大利亚判定标准: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澳元的经济集团和单一企业。还包括石油租金资源税(PRRT)和国家等值规定(NTER)的纳税人、银行、保险公司。
法国认定标准:营业额或资产总额超过4亿欧元的企业(也称关键企业)。还包括:直接或间接拥有“关键企业”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隶属同一相关集团的企业;联合(合并)相关集团的企业
爱尔兰认定标准:营业额超过1.6亿欧元或纳税额超过1600万欧元的企业集团。还包括金融服务业、特定行业、高财富个人。
美国认定定标准:资产超过一千万以上的公司和流通企业为大企业。
英国认定定标准:雇员超过250人的英国企业;营业额超过5000万欧元;资产超过4300万欧元;由外国集团拥有,英国雇员超过100人;高风险等级的英国企业;大型和复杂企业;其他。
我国大企业和国外相比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我国大多数规模较大的内资企业是国有企业,而且集中在垄断行业,如烟草、石油、电力、金融、电信、煤炭、交通运输及邮政等行业。对于大企业的界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第三条的定义,仅指总局定点联系的45户企业。省局及地市局级大企业的界定,由各省、地市局视自身情况而定,没有统一的标准。
二、为什么要进行专业化管理
(一)征管体制与大企业发展要求不适应
(1)大企业自身特点要求。第一、由于大企业自身特点,组织机构复杂、经营的广度宽度、集中统一核算是大企业发展的基本趋势。企业要持续稳定发展,需要税务机关提供稳定、明确、规范统一的税收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但税收属地管理,各地的征管系统不统一、管理措施及政策执行带有区域性。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缺乏有效措施,也容易使大企业对税务机关的工作作风、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提出质疑。
(2)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突出。由于总分机构所得税实行汇总纳税,在税收分配、税前扣除事项审批、纳税评估和检查会出现基层税务机关无法掌握整个企业财务状况。而企业出于保密等方面考虑,对外信披露十分谨慎。因此在日收管理工作会出现工作无法及时到位、效率低下、税收成本加大等问题。
(二)基层税收管理能力多因素限制
(1)大企业行业本身的专业知识门槛比较高,税收管理员并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素质。大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比较复杂,尤其是特殊行业的专业性非常强。行业本身的专业知识限制,税收管理员并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素质。
(2)、大企业的信息科技手段比较发达,税收管理员难以了解企业整体数据信息。大企业的信息科技手段比较发达,所用财务软件基本都是SAP-ERP、用友等知名软件或自行委托开发设计,税收管理员难以对这些财务软件的功能进行深入了解,从而不能做到有效的监管。由于不具备软件专业知识,对企业的软件了解不深入,因此基层税收管理员无法了解企业整体数据信息。
三、税收专业化管理完善
(一)征管体制改革
(1)积极推进管理体制建设,实施分类管理。转变管理理念,对大企业采取与其他中小企业有别的管理办法。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结合大企业的特点,应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纳税评估为主要手段,在全面掌握企业基本信息的情况下,综合评价企业经营能力和纳税能力,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税收管理服务,这就需要我们采取明确企业分类,专业分工详细的有针对性税收管理办法,防止粗放式混合管理,防范关联企业税收转移,科学预测税收收入,提高纳税申报质量,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达到规范一类企业的目的。
(2)完善运行机制: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要突出体现专业化的工作能力。目前由一人管户,一局包户的管理模式己无法适应新形势、新问题。发达国家大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说明,必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提升工作水平。在现有体制下,根据工作要求和管理层级,抽调合适的人员,组建跨层级的建专业化风险管理团队,在团队中实现专业分工,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工作,是值得实践的一种有效工作形态。同时针对各省以及省内上下级之间都缺乏必要的沟通协调机制,我们要实施上下联动、国地统筹,提高效率,降低税收成本。
(二)组织保障
(1)设立专门机构。在总局层面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局,下设现有若干处室。在总部集中的北京、上海、深圳、广州设分局。各省、市级成立专门的大企业管理局。有针对性开展工作,保障大企业工作部署的有力执行。
(2)构建专家型团队。以非专家型干部、税收管理员个体、常规财税知识为主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方式,很难真正实现对大企业的专业化管理和服务。从管理体制入手,打破税收管理员制度束缚,合理配置征管资源,重组管理机构,把管户与管事分开,结合税务干部个性特征,成立专门的、梯级递进式的管理团队,赋予不同团队专门的工作职责。以专业化的团队应对符合大企业经营发展趋势的税收管理要求,以团队的合力服务大企业,用团队的协作管理大企业,引导大企业加强自我应对和管理涉税风险的能力、提高纳税遵从度。大企业税收管理需要稳定的、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强化专家型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为大企业税收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是大企业税收管理对税务机关人才队伍建设提出的具体要求。
(三)专业化管理体系的完善
(1)风险管理制度。探索制定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按照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风险应对、绩效评价、反馈提高的流程开展工作,对不同税收风险类别和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差异化和递进式的风险管理。积极研究和不断丰富大企业风险管理方法、技术工具和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分行业、分企业税收风险特征库和风险评估模型。
1.设立专职机构,初步构建组织框架2008年,税务总局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从2009年开始,多数省级税务局相继成立大企业管理处(或与其他职能部门合署办公),部分市级税务局成立大企业科或大企业局。
2.明确管理对象,工作针对性提高2009年,45家企业集团被税务总局确定为定点联系企业,其2013年实现税收占全国税收收入的21%左右。各地大企业管理部门自行设定标准,选择大企业作为管理对象。
3.尝试新管理模式,专业化分工初步形成目前,大企业税收管理主要采取两种模式:一种是有限职能模式,即在不改变日常属地管理、不改变税款归属和入库级次的前提下,大企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风险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另一种是全职能模式,即大企业管理部门负责除税务稽查以外的全部税务管理事项。
4.开展个性化服务和税收风险管理,大企业税法遵从不断改善大企业管理部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积极处理大企业涉税诉求;创新税收遵从协议、事先裁定等服务产品。从2009年开始,大企业管理部门对45家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进行评估。2012年—2013年,分别对石油石化、烟草、银行、电力行业的4户定点联系企业开展全流程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成效明显,税务机关发现并及时消除了涉税风险,增加了税收收入,同时帮助企业完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
5.致力制度建设,初步搭建业务框架近年来,《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等制度陆续出台,使大企业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6年来,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逐步深入,但在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制度建设、征管资源配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1.大企业税法遵从意识仍需强化,税法遵从水平参差不齐从风险管理实践发现,有些大企业税法遵从认识存在偏差,税务风险内控体系存在漏洞,需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能力。
2.组织建设亟待加强,尚未形成稳定、成熟的管理体系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目前主要采取属地日常管理结合跨层级风险管理的模式,大量工作沉淀在基层。大企业管理机构未实现扁平化,仍然采取直线职能管理。税务总局对省级及以下大企业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没有明确规定,少数省(市)未成立大企业管理部门。大企业标准不统一,各省管理对象范围不一致。管理力量薄弱,缺乏税务审计、计算机等专业人才,工作开展难度大。部门职责不清晰,与其他职能部门业务重叠。
3.业务建设亟待完善,尚未形成全面、系统的业务体系一是个性化服务理念先进但制度欠缺,操作性不强,服务产品较少。二是缺乏系统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制度,以固化风险管理流程和工作机制;税务审计等风险应对手段,缺少法律赋权,没有工作规程。三是没有建立全面的分行业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型和管理指南。
4.税法确定性和统一性未能满足大企业需求,个性化服务水平亟待提升税务机关对税法确定性重视不够,各地对税收政策理解和执行不统一,政策适用缺乏透明度和确定性。相同业务,不同区域的税务机关政策执行存在差异,使跨区经营的大企业陷于两难境地。
5.信息化建设亟待改进,尚未形成坚实的涉税信息支撑体系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依然是制约税务管理的瓶颈。税务机关掌握信息类别单一,主要是企业申报数据和税务管理数据,第三方信息严重缺失。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受纳税人遵从意愿、遵从能力限制,数据质量受税务人员操作和维护水平影响有待提升。税务机关单一功能软件较多,重开发轻整合,存在信息孤岛。数据分析、应用不深入,缺乏智能化的技术工具。
三、完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路径
实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是系统工程,当前应从优化顶层设计入手,围绕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核心业务构建、信息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推进。
1.健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组织体系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规模重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1)统一大企业标准。综合考虑纳税规模、集团化管理、特殊行业、跨境投资经营等指标确定税收管理上的大企业。大企业管理部门每年公布大企业名单,对列明企业实施管理。
(2)缩短管理链条,实现机构扁平化。税务总局大企业管理司在目前6个处室的基础上,增设大企业数据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国大企业的数据。各省级税务局成立大企业管理局,内设若干行业管理科。市级及以下税务局可以不设专职大企业管理机构。
(3)确定管理模式,明确工作职责。笔者认为采取有限职能模式,更符合我国国情和财政管理体制。各省大企业管理局实现税源管理实体化,承担列明企业的税源监控、风险管理和个性化服务。
2.完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业务体系当前,我国大企业管理部门需要从以下方面加快业务建设。一是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夯实制度基础。我国应修订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税务审计、纳税评估等风险管理手段。尽快制定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办法、税务审计工作规程和反避税工作规程,明确工作流程和方法。二是分行业精细化管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全面整理各行业税收管理经验,建立行业税收管理模型,制定分行业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指南;归集行业税收风险点,建立行业税收风险特征库;深入分析税收风险特征和成因,设定行业税收风险识别指标。
3.构建大企业个性化服务体系找准个性化服务定位,完善相关制度,明确服务内涵,做到服务措施具体化,服务流程标准化。创新服务产品,开展申报前协议、事先裁定等服务产品的试点工作,成熟后迅速在全国推行。科学设定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测试指标,开展内控调查测试,帮助企业完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
4.优化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体系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我国应建立包括企业数据管理平台、风险管理系统以及智能化税务审计软件等在内的信息管理体系。
(1)加强第三方信息采集与应用,构建有力信息支撑。全面获取大企业涉税信息,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有必要从法律上规定单位和个人负有提供纳税人涉税信息的义务。国务院组织建设企业数据管理平台,形成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各相关单位定期上传企业信息,政府各部门依职责获取信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2)开发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和智能化税务审计软件。在系统中灌装行业税收风险评估模型,定期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评估。增强税务审计软件智能识别疑点的功能,提高审计效率。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4)01-0097-04
大企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税收贡献巨大,2012年,我国3680户大企业的纳税额超过全国税收收入的50%。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是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税收征管改革顺利推进种经济稳步发展的保障和基础。目前我国对大企业的专业化税收征管水平和税收征管措施,与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鉴哥此,笔者拟在国际比较的基础上,对我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提出几点建议。
一、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国际比较
1.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的比较。西方发达国家的税收法律及其法规(包含以案例法的形式)对大企业税收管理中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征管程序、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收优惠的申请和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仲裁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我国在政策的制定方面,有些大企业的税收政策制定表现出较大的随意性和较大的弹性;在税收征收管理方面,还缺乏普适性的、相对较完善的、操作性较强的大企业管理办法,各地的税务管理部门都是根据各自对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的理解和各自的税收征管实践经验对各自辖区内的大企业实施税收征收管理,导致大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的盲目性,使得在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方面也会表现出有失公平的现象,这对大企业税收实现专业化管理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2.组织机构设置的比较。目前,全球已有超过50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当局设置大企业税收专业管理机构,还有很多国家有设立大企业专业税收管理机构的意向。大多数国家都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下设大企业管理局,大企业管理局再按行业、税种、区域下设管理机构,大企业管理局与下设管理机构形成垂直领导关系。美国成立的专业化大企业管理机构在提供更优化服务、应对复杂问题、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方面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美国国税局在20世纪70年代就在华盛顿成立了“大中型企业管理处”实行统一管理,另在不同地域或行业性质设立管理分局。设在华盛顿的总部统一管理大中型企业的税收相关事宜:对下设的管理分局进行业务指导、预算管理和协调与其它国税部门的工作;管理分局遍及全国各主要大城市,根据行业性质把企业分为通讯技术和媒体业、食品药品及零售业、金融服务及卫生业、自然资源业、交通业和重工业建筑业等行业进行专业化管理。与之前相比,大中型企业管理处的成立取得了很好的税收征管效果:一是更熟悉大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成果,这为大企业的税收征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减少了大企业欠税、转让定价的发生,增加了税收收入,提高了企业的纳税遵从度;三是为大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改善了税收征纳关系;四是以较低的税收成本保证了税款入库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
我国在2010年进行的机构改革中,新组建了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实行统一管理,也在省级和市级设立了大企业管理部门。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统一管理大型企业的税收相关事宜,并对下设的大企业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并协调与其它国税部门的工作,然而,目前依然存在组织机构设置不匹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首先,行政级别不对等,大企业多数是中直企业,很多企业都是副部、正厅级单位,行政级别较高,企业中负责办理涉税业务的财务部门大多为正处级部门,而当地主管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是科级单位,即税务主管部门的行政级别与企业中负责办理涉税业务的财务部门的不对等,给大企业的税收征管带来了很多困难。其次,我国2010年的机构改革是在现有按征管查功能和地区设置税务机构税收征管模式及“分税制”下的按照税种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组织管理形式,在“分税制”的税收管理模式下,国税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企业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地税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一些地方税收中的征收管理,在这种管理体制和税务机构设置的模式下,造成管理权限的交叉和重叠,造成管理方面的矛盾和低效,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大企业税收的专业化管理。
3.征管职能的比较。有些国家的大企业税管机构具备综合的征管功能,即属于“全功能”机构,如:美国、荷兰、西班牙、新西兰、菲律宾和泰国等国都属于“全功能”机构,即上述国家的大企业税管机构兼有税收征收与税收管理的双重职能,但在“征”与“管”上的分量有所不同;也有些国家只具有单一的功能。如美国的大企业管理局是一个功能全面、高度集中化的大企业管理机构,总部设在首都华盛顿,主要负责分支机构的工作指导、工作协调、预算管理等;其分支机构遍及全国主要大城市,负责辖区内大企业的税收征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收优惠的申请和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仲裁等相关税收事宜。如菲律宾和泰国都是在首都设立一个大企业中心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大企业的所有从纳税申报到税务审计和强制执行的所有纳税服务和执法等税收管理事宜,其他地区不设分支机构,所有1200家大企业都由该机构进行管理。
我国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包含了税收管理的全部、税务稽查和税务审计的部分。国家税务总局的大企业税务管理司直接管辖全国范围内运营的大企业;省级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和市级大企业税收管理处管辖运营范围和运营规模相对较小的大企业,而大企业的税款征收的职能未列其中,还不能实现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统管和专管。
4.人力资源配置的比较。美国十分重视大中企业局大企业管理局的人才引进和人才的后续培养工作。在人才引进方面,只有获得会计、法律、税收、管理、计算机等专业学士学位的人员,才有资格参加美国国内收入局(IntemM Revenue Service)组织的面向全社会的新进人员的选拔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用。美国国内收入局从事大企业管理的人员比例占全体税务人员的50%以上,从事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人员都经过严格优质的专业化培训,培训包括上岗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培训内容不仅注重税收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更注重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技能的掌握,从事大企业管理的人员除了晋升外,一般不进行岗位轮换和岗位调整,这种人才引进机制和人才的后续培养机制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美国国内收入局对大企业实施的税收专业化管理的质量。
在德国,凡在大中企业局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严格考试,考试合格进入税务局后需要接受为期3年的专业培训教育,此后,所有人员必须通过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国民经济及企业管理等5门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还要经过6个月的试用期;要晋升为领导阶层的人员,首先要有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文凭,并取得硕士学位,然后还要参加为期13个月税收专业培训。作为领导阶层的工作人员,起初只负责比较单一的税收管理工作,当其领导工作能力与税收工作实践经验经考核可以胜任更加复杂的工作,可以继续晋升或负责领导综合性工作。
荷兰和新西兰把高学历、高水平、高素质的人员调配在大企业税务管理机关工作,并且为了留住高层次人才,还为大企业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提供更好的工资水平、福利待遇和晋升机会,这会留住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人才,为大企业实施税收专业化管理提供了人力资源的保证。在新西兰和荷兰,从事大企业税收的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福利待遇和晋升机会相对较高,在新西兰该指标比其它部门高约5个百分点,在荷兰则高出12个百分点。
在我国,大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是财务管理人员通常是从国内外名校选拔的高材生,或者是从国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高薪聘请的工作人员,他们通常有十分深厚的会计、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理论基础,同时也有较丰富的税收筹划方面的经验。而税务主管单位部门相对大企业的人力资源方面相对比较欠缺,比较缺乏综合能力较强的专业化管理人才,税务机关的管理力量相对比较薄弱,缺乏既懂法律相关知识,又熟悉经济税源情况变化、熟悉统计分析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计算机基础知识,同时又具有比较丰富的税收征管实践经验和较强综合协调能力的税收专业管理人才。据笔者了解,目前具备这样的复合型专业人才相当匮乏,现在从事大企业税收管理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与目前大企业税收专业管理工作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还达不到大企业专业化的管理效能和管理质量的要求。
5.网络应用的比较。在美国,大量先进的科技手段如计算机技术、光电技术与自动化技术广泛应用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中。从20世纪60年代起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统一的计算机网络,目前已形成2个全国性的数据处理中心、10个按地区设置的征税服务中心以及遍布在全国各地的基层税务所组成的计算机征管网络。美国特别注重先进的管理理念与先进的税收征管手段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中的运用,税收信息化程度较高,在税收管理中应用内部互联网络能够高效处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选案及操作过程控制、税收优惠的申请和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仲裁等税收事项,不仅大大提高了大企业的税源监控质量和税源监控能力,而且通过计算机自动化技术实现了“人机对话”,极大方便了纳税人,降低了税收征管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税收遵从度,缓和了税企之问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在日本,随着先进的科技手段在税收征收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对大企业实施的税收征管效率也随之提高,在大企业进行税收征管中,可以通过网络和计算机有效地获取各种涉税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有效地加工处理,目前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选案及操作过程控制、税收优惠的申请和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仲裁等各种税收事项均由高速运行的计算机处理。信息化大大提高了日本的大企业专业化税收征管效率。
我国的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相比,起点相对较低,1986年我国开始进行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在近三十年的发展中取得了较大进展,尤其是1994年“金税工程”的运行使得税收信息能够有效地获取、传递和共享,在税收征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金税工程三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系统(China Tax Administration Information System,CTAIS)于1999年试点成功后,全国范围内正式运行。国家税务总局至省、地市局的三级计算机网络己基本建成,部分省市己将网络延伸到区县(分局)税务机关。然而,目前的税收征管信息化系统还不能满足大企业专业化管理的要求,目前还没有大企业的税源分析和大企业纳税评估模块;大企业组织结构的相关信息也不完整;不能有效读取大企业的软件数据等;CTAIS中尚没有建立大企业的分析预警指标库和大企业的分析模型。
二、对我国税收征管实践的启示
1.完善相关税收政策。首先,尽快完善大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使大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有更强的有效性与稳定性,降低相关税收政策的执行弹性和自行裁量权,使其能够更好地、更有效地调节经济;其次,运用准确的、规范的法律术语清楚地界定征纳双方在税收征纳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并对征纳双方应遵循的税收征纳程序和税收征纳内容进行明确的界定,增强其可操作性,减少并消除税收法规漏洞和税收法规缺陷;在税收征收管理方面,制定统一、比较成熟、比较完善的大企业税收征管办法,以减少大企业税收征收管理的盲目性,同时也能降低税收执法的不统一性与不公正性,进一步加强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
2.因地制宜地进行机构设置。在机构设置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在税务总局、省局、市局三层管理机构的前提下,应允许各地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设置管理机构:对中西部地区而言,大企业数量较少且主要集中于资源性和垄断性行业,可以压缩管理层次,减少管理中的效率缺失,由省局设立大企业管理处进行直接管理;在东南沿海地区,大企业数量较多且大多数公司有国际投资背景,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在县(市)级增设一级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以加强管理力度。
3.提供个性化服务。我国属于综合功能型的大企业管理机构,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新公共管理理念和经验,逐步实现由“管理”向“管理加服务”的有效转变,将大企业纳税人作为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重点服务的纳税服务对象,在纳税服务的提供中,要因地制宜、因企业而异,在对跨省、跨地区经营的大企业或跨国经营的企业提供纳税服务时要充分考虑他们的纳税服务诉求,为大企业提供分层次、差别化、一站式的纳税服务。
4.改善税源管理模式。针对大企业组织机构相对复杂、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界进行生产、经营和实行整体性的战略化管理等经营管理特点,主管税务部门可按照大企业的业务类型对大企业实施分类别的专业化管理,对企业生产、经营与管理环节的潜在问题进行重点跟踪、分析、研究,对收集到的相关数据进行筛检、梳理、统计、分析、总结,按照不同的业务类型建立税收征管模型,进行有重点的税收征收、纳税评估和税收管理。
5.加强人员的专业培训,造就强势的管理团队。要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人的因素至关重要,针对大企业税收管理专业性强的特点,首先,要注重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中人力资源的配备工作;其次,借鉴美国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地开展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注重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培训,拓宽管理人员知识的范围,提高管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并加强岗位练兵,在实践中锻炼和培养人才,建立一支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专业队伍。专业化大企业税收管理队伍,以适应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不断变化和需要,提高大企业税收的整体管理水平。另外,以合同形式聘用经济专家、税务专家、管理专家、统计分析专家,对大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广泛讨论和深入研究。
近年来我国房产建筑业得到迅猛发展,在改善广大居民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带动其他项目的发展,产生了大量的税收收入,增加了地方财力,对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加强对房产建筑业税收管理,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确保税法的有效执行,本文就如何开展房产建筑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进行探讨。
一、房产建筑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为1~1.5个百分点,即目前我国GDP约10%的增速中,有1%~1.5%是房地产业贡献的。近年来,房地产业的税收收入也成为地方税收收入的重点,如笔者所在的浙江省诸暨市房产建筑业税收比重为48%,毫无疑问成为征管上重点监控的行业。同时,房产建筑业是地方营业税收入的重要来源,尤其在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对房产建筑业进行分类管理,也是加强营业税的单税种管理的需要。
另外,房地产和建筑业的生产经营、预警税负、产业链、发票使用等税源信息,存在着极其密切的联系,构成了一个小的产业集群,对房产建筑业进行分类管理,方便税务机关对房产建筑业纳税人整体税收表现和风险指标进行比对分析,找出潜在的风险监控目标,有利于建立行业管理模板、风险指标,提高房产建筑业税务管理的综合效能。
二、房产建筑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现状
全国各地对房产建筑业专业化管理进行了各种尝试。从组织形式来讲,包括成立房产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建立房产建筑业管理分局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尽相同。从管户多少和重点税源管理两个因素出发,建立专门的房产建筑业管理分局首先对房产建筑业进行集中管理是正确的方向。
房产建筑业的税收管理与其他行业税收管理一样,包括催报催缴、巡查、核查、一般性调查核实等一些基础管理职能,相对来讲偏重于管户。在这方面,将房产建筑业纳税人进行集中管理产生了如下弊端:管理员在日常管理下户巡查时,属地管理的纳税人因为地域集中,方便管理,而房产建筑业的纳税人分布各乡镇、各街道,地域广泛,基础工作反而因此增加了难度。因此,在日常管理环节,这种房产建筑业分类集中管理就是一种形式专业化,税源管理过程并没有体现出专业化管理的优势。
在对纳税人税源监控管理层面,房产建筑业项目管理的要求已逐渐和属地管理脱钩,从风险查找分析角度看,其征管对象是各种房产建筑项目,基本以管事为主。从数据信息管理到数据分析、各税种及专业事项的专门分析以及各种风险现象,如房产建筑业有关的土地招拍挂项目信息,项目登记管理,房产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土地增值税清算等管理和所得税预缴清算等问题,要能进行全面应对,则必须要对各种功能进行细分,进行专业化管理。
目前来看,在以管户为主要模式的管理制度下,日常税源管理人员既承担繁琐的日常基础管理,疲于奔命忙于申报质量、欠税追缴、非正常户核查等事务,却无力获取房产建筑业税源管理的必要信息量,或由于专业化知识缺失,不能将获取的信息转化为风险监控目标,进行深一步的专业化管理。所以,成立组织机构,不过是房产建筑业专业化管理的第一步。建设符合房产建筑业的行业特性和税务工作特点的专业化岗责体系,实现征、管、查、控分离是开展房产建筑业专业化管理的基础。
三、房产建筑业专业化管理的征、管、查、控分离
(一)征――日常基础管理
日常基础管理,属地管理具有不能替代的优越性,在成立专业管理分局的前提下,应尽量按房产建筑业纳税人属地配置管理员。基础管理人力资源配置的多少由户管工作量确定,主要工作有:
1.基于依申请或依职权的业务流程要求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前台受理后流转至税收管理员的调查、核实、核定、认定等业务,以及催报催缴、日常管理等,坚持管户和管事相结合,通过整合简化流程,减少管理员下户密度和工作量。
2.基于风险分析识别的具体指向,开展规定的项目调查。如对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税种间逻辑性比对、申报质量低下等问题的调查。
(二)管――开展征管信息情报收集和后台数据分析
这个环节是房产建筑业专业化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征管信息情报收集,是指根据规定目录、格式和程序要求,获取税源分析原始数据。后台数据分析是指通过数据分析,建立纳税风险指标分析体系,为风险管理提供量化参考依据。该环节应配置专业化人才,即对房产建筑业有着税收管理经验和相关税收专业能力的人才。同时要保持人员基本稳定,以保证政策执行的连贯性。一方面专业岗位的运行需要专业人才支撑,另一方面,专业岗位的设置也有助于培养专业化人才,实现良性循环。主要工作有:
1.收集必要的征管基础数据和资料。包括收集纳税人应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平面布置图、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拆迁补偿合同等资料,《房地产项目开工登记表》、《房地产开发合同登记表》、《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登记表》等基础资料。收集整理房管、土管、建管、建设、招拍挂中心的第三方信息。
2.根据宏观税收分析、房地产业税负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以及政府部门涉税信息等内外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评估指标预警值。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税种等因素,考虑房地产业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年度的平均水平,建立预警风险指标体系。
(1)建筑业的纳税风险指标分析体系。
首先是建筑安装项目收付款情况预警,按建安项目,分析比对甲方已付工程款、乙方已取得工程款、已申报收入,比较三个数据是否有差额。如果三个数据不相等以预警事项的方式进行提醒。
其次是建筑安装项目承建单位税款缴纳情况预警。按建设单位付款信息比、按实际取得收入比、按建设进度测算比、按工程进度比、按合同约定付款及完工时间五种不同的形式比对税款征收情况,如果比对认为存在欠缴税款的以预警事项的方式进行提醒。
还有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预分预缴情况预警,对跨省建安企业的总分机构,系统按季(月)根据总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中列明的分配比例和分配税额,与分支机构按项目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比对预警。对跨省建安企业直接管辖的项目部,系统按季(月)根据建安项目的经营收入乘以0.2%,与项目部按项目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比对预警。
(2)不动产项目税收评估预警。
第一是不动产项目税款征收情况预警(按月)。按不动产项目比对每月收入情况、纳税申报情况、各税种缴纳情况,对出现异常情况以预警事项的方式进行提醒。
第二是土地增值税分类预征、清算预警。跟踪不动产项目的《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预售时间和销售面积。对满足清算条件的以预警事项的方式进行提醒。对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不到位的以预警事项的方式进行提醒。
(三)查――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主要是指“预警分析――风险提示――纳税人自查――工作核查――纳税评估――日常检查――重点稽查”中的工作核查――纳税评估――日常检查――重点稽查四个环节。
1.根据各类预警指标做进一步工作核查。对房地产项目立项登记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对重点税源项目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核实项目基本信息、立项登记信息,项目建设情况、程开工情况,楼层栋号、楼层数、已建层数或施工建筑面积、已完工面积,建设单位付款情况。
对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对重点税源项目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核实项目入场动工建设情、开工时间、建筑面积、合同金额,材料供应、施工进度、收入、预警信息、总包、分包工程项目纳税情况、混凝土、钢材、砖瓦、水泥、沙石供应情况和征税情况已建层数或施工建筑面积、已完工面积、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工程款、根据工程进度本月应收工程款、本月收到工程款、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
2.根据工作核查情况开展纳税评估或移交稽查。通过对纳税人相关数据信息的分析,建立房地产业纳税评估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房地产业、建筑业纳税评估模型,利用系统已保存的数据信息进行纳税评估,利用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借助信息化手段,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综合客观的评价。通过纳税评估掌握纳税人税收负担率、生产经营情况,对评估异常的企业可按规定进行纳税约谈或转稽查选案备选。
(四)控――对房产建筑业专业化管理进行过程监控与绩效评估
1 各项应税所得重新界定
应当将主要的收入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具有经常性和连续性的收入合并在一起,实行综合所得税制。而以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为代表的特殊收入及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所得等不能经常和连续取得的所得,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中分离出来。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仍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在实现环节征税,仍可实行代扣代缴制。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所得可作为财产税的组成部分,在其相关权属转移合同签署的同时,进行纳税。这样做,即不减少我国的总体税收收入,又能简化征缴程序,提高征收效率,提高监管效果,对纳税人来说,降低了自行申报的复杂性,个税自行申报将更加简便易行。
2 调整生活费用扣除额,降低税率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并不是指个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原则上应当是对净所得征税。我国新农村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根据纳税人所得的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涉及的个人必要生活费用,采取“定额扣除”的办法。我们认为扣除项目的设计应对家庭的必要生活费用进行测算,建立物价、消费联动调整机制,每年根据物价上涨水平和社会生活变化情况调整生活费用扣除额,同时,将教育、医疗、保险、住房等支出和纳税人未成年子女、老人及无生活能力且无救济补助的需赡养亲属的支出纳入到扣除范围内,以真实反映纳税人的负担能力。
调整生活费用扣除额应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工资调整情况及物价指数变化情况,建立联动机制。目前对生活费用扣除额是否应该采取一刀切的问题,学术界存在争议。实事求是来讲,中国各省市发展不平衡,各地区的基本生活费用存在较大差异,应当允许各地区确定不同的生活费用扣除额,不应该搞一刀切。但问题是一旦允许各地区生活费用扣除额进行上下浮动,各地区往往就会不受任何制约,往往会超过浮动的范围,使地方财政收入受到影响,反而加大贫困和富裕地区的差距。2002年以前个人所得税是地方税种,那时法律上允许存在搞一些地方差异。2002年后个人所得税是共享税种,为了保证税政、税权的统一性,也为了尽可能使纳税人的税负比较公平,统一的生活费用扣除额是相对正确的做法。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将家庭负担的医疗、教育、住房、保险、养老等重要支出,以家庭人口数量为系数,进行一定比例的扣除,减少因此出现的不公平程度。
如果我国的税制设计真正实行应税收入重新界定、并且允许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那么就需要设计一套相应的全新的税率体系。应将纳税人的各项应税所得加总,仍然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因为超额累进税率的设计有利于调节个人收入水平,收入越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也越多,从而使中低收入者负担较少的个人所得税,高收入者负担较多的个人所得税。但现行45%的最高边际税率过高,个人最高边际税率应确定为25%-35%为宜。借鉴国际经验,税率的级数不应超过5档。可以考虑两档税率或实行三档税率,实行两档税率分别是10%和25%;实行三档税率分别是10%、20%和30%。
3 逐步推广个税自行申报制度
大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经济支柱,是我国税收的主要来源。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大型企业的组织结构日趋复杂,电子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在市场经济的驱动下,依照科学发展的指引,在保证税收科学、精细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大企业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对大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已成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现状
当前,我国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还处在初级阶段,还存在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下方面:
(一)我国税收专业化管理的缺少方向性,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没有得到统一,影响了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进程;
(二)我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体系不完善,缺少统一的制度规范,各基层税收专业化管理强调突出地域特色,没有达成共识,各地大型企业色税收专业化管理之间的发成程度存在差距,管理形式惯用税后管理,缺乏对税前的掌控;
(三)在税收风险方面的管理上,依靠企业自身税收风险控制制度是不完善的,并且尚未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很多大企业的税收管理部门没有确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税收风险管理系统;
(四)在当前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前提下,税收专业化管理落后于时代的步伐,未能将先进的信息技术加以应用和共享,信息沟通渠道有待完善,税收机构与大企业的信息管理平台不对称,主要表现在税收机构与大企业之间的沟通不、各级税收机构之间的缺少信息沟通;
(五)就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设计安排上,我国目前进入了人才瓶颈时期,税务机构缺少专业性的管理人才,税务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改进措施
(一)转换思维方式,明确管理发展方向
大企业具有更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对其管理应该区别于小企业。应该打破传统管理模式,建立针对性更强的税收管理机构,将专业化的思想融入到税务管理当中,明确大企业专业化管理的前进方向,将纳税人作为核心,为税收管理提供转专业指导。我国目前的税收管理专业化主要体现在分税种、分纳税人类别、分征管功能上。针对纳税人类别的税收管理专业化管理较为简单,在今后的发展历程中,应该不断开发细化。
(二)制定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体系
在大型企业税收管理进程中要努力打造专业化的管理体系。目前我国的大型企业税收与国际化进程中,因此必须努力探索,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与世界相接轨,在大企业税收的专业化管理的初级阶段体现中国特色。制定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体系时,不断总结发展道路中的遇到的实际情况,家里分析和探究,力争形成一个符合当今时代潮流的科学的税收专业化管理体系。
(三)完善税收专业化管理机构
目前,我国的税收工作重点放在了重点纳税来源管理和大企业税收管理,而这二者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交集,容易导致重复工作,税收机构管理的浪费,不利于企业税收资源的征收。因此,必须完善我国大型企业税收专业化的管理,使重点纳税管理机构与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与地方具体特点相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机构,处理好各级税收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四)优化税收专业化管理职能
优化大企业税收管理专业化管理职能也是税收管理机构的工作重点。将税收管理机构的工作重心前移,不但是税收管理,更注重税前的控制和管理,重视税前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将侧重管理的传统模式转变成以纳税人为中心,更加突出税收管理的服务意识;将涉及到专业化管理的事物,不同层级的税收管理机构之间,进行科学划分,合理优化,促进其工作职能的转变。
(五)强化税收专业化管理的人才队伍建设
优秀的税收管理人才是税收管理机构的中坚力量。要加强税收管理机构的队伍建设,吸纳优秀的管理人才,制定合理的人才选用制度,制定税收管理人才的长期发展规划。优化现有管理队伍的配置与组合,招收相应的会计师、审计师和经济师等专业型人才,培养专家型骨干型人才,形成专业性强、类别丰富、后备力量充足的专业化管理队伍。为了激励人才的提高和发展完善,定期开展培训,而后进行考核,建立管理人才绩效考评机制,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办法,促进管理人才的成长。促进机构内部与外部的人才沟通交流,开展交流研讨会,相互借鉴学习,吸收经验,促进税收专业化在管理队伍的素质不断提升。为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六)增强风险意识,建立信息技术共享机制
专业化管理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通过建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专业技能,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的经济社会背景下,税收管理专业化是大势所趋。据笔者调研,20o7年娄底市国税局适应这种趋势,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着重改革管理的组织结构,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所得税三个类别分设税源管理机构,实行针对性管理。专业化管理推行一年多来,收到了明显成效,税收征管质量得到一定提升,补办税务登记2836户,个体税收增长44.6o%,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0.42个百分点,所得税收人增长53.5%,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9.92个百分点。但是,总体来说,目前的专业化管理还只是“破冰”之举,尚未达到“融冰”、“化冰”的境界,专业化管理的深度、广度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方法、专业化管理手段、专业化管理目标等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本文拟从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推进专业化管理纵深发展提出几点浅见,供工作中参考。
一认识上应该厘清的几个问题
1、专业化管理不是简单的分类管理,而是全方位、立体型、深层次的专业化管理。有人认为,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了分类就是进入了专业化管理,这是错误的。分类是专业化管理必备条件,是基础,但不是全部。目前,我们的专业化管理还停留在浅层甚至表面上,形式上转型了,实质上还没转型,管理的手段、管理的方式、管理的程序还是老套路、老办法。在一般纳税人管理上,税源管理部门没有做进一步的细化、分工,也没有制定对应的管理办法,更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在所得税管理上,缺少专门的税源监管,缺少多元化的信息网络,缺少专业的纳税评估;在个体税收管理上,税源底子、纳税人户籍还不是很清楚,税额调整方式还比较粗放,个体大户的征管还不是很到位。真正的专业化管理应该是专到了每个行业、每个税种、每个纳税人、每个工作点上,还应该有专门的办法、专门的手段、专门的目标。
2、专业化管理不是税源管理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联动。有些人一提专业化管理就认为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因而置身事外。诚然,税源管理部门是专业化管理的主体,但是,其他部门也是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信息技术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支撑,征管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征管制度和办法,税政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政策服务,计统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统计分析,因此,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该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密协协作,尤其要理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和完善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
3、专业化管理不是一专到底,也应有适当的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纵向的延伸,多元化管理是横向的延伸,缺少多元化的专业化是狭隘的专业化。比如:管理增值税的部门既要管理好增值税,也要注意所得税的管理,及时将增值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得税管理部门反馈;管理大企业的部门,既要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方法,也要对大企业下的子公司、小企业加强管理;管理甲行业的税收管理员,既要加强对本行业的税收管理,也要注意与甲行业相关的乙行业的情况,做到相互融通、相得益彰。因此,专业化管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4、专业化管理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务,而是要在专业化管理上实现专业化服务。重管理、轻服务本来就是一种错误的理念,推行专业化管理后,部分人甚至加深了这种理念,片面强调专业化管理而忽视纳税服务,征管制度变得越来越冗长,征管措施变得越来越繁琐,征管流程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管理,但另一方面也加重了纳税人负担,牺牲了优质服务,并且两种效益不对等,牺牲大于收获。在推进专业化管理上,要特别重视专业化服务,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触角伸得更长、更深、更广。
5.专业化管理不是唯收入论成败,而要把提高征管质效作为主要标杆。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带动了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这是经济决定税收的产物,这种表象容易掩盖税收征管质效的本质,让人误以为这完
全是专业化管理的功劳,并在这种成果下沾沾自喜。检验专业化管理的成效既要看税收收入的增长,更要看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益,看征管漏洞是否存在,看征收率是否提高,看征管秩序是否好转,看纳税人是否满意。
二实践中应该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与层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进一步打破税源管理部门内部属地管理的模式,分行业、分规模进行管理。一般纳税人管理部门设立大企业管理组,大企业以外的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设立若干个组,商业与工业分开,甲行业与乙行业分开,每个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一个或几个行业的税收管理,加强对各个行业的比较分析,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同时,在职能建设上,要将管理与评估分离,专门设立评估组,负责互动平台下发现的疑点企业的纳税评估;所得税税源管理部门可以比较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进行分类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管理部门则要按地段、按规模、按行业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到每一个个体工商户,监控到开业、歇业、复业等具体的经营活动,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开具情况。同时,市局要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实践中来,重心下移、业务贴近基层,市局直接对大型企业进行评估,对大型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进行直接稽查。
1、抓紧规范管理制度。随着管理方式的转型,管理的基本制度、基本规程也必须相应转型,否则,就会出现管理空挡。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重新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管理办法、纳税服务实施办法,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再造管理流程,科学设置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流程、办税服务流程、部门衔接流程、互动协作流程,使各项工作顺利流转,防止工作断链;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强化检查考核,明确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办法,为专业化管理提供保障和动力。
2、着手强化配套措施。要将征管、税政、稽查、计统、信息中心等部门纳入专业化管理工作范畴,形成大专业化管理格局,增强整体合力。各部门要以专业化管理为核心,积极主动为专业化管理服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手段。征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包括所有行业的税收管理办法,供基层征收管理机关执行,进一步扩充纳税评估模型库,建设类型齐备、典型具体的纳税评估模型库;税政部门要着重完善民政福利企业、废旧回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管理办法,提出精细化管理举措;稽查部门要加强典型案例的剖析,掌握各个行业偷税漏税的惯用伎俩,为税源管理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提供参考;计会统部门要走出传统的统计分析习惯,将统计分析细化到各个产业、各个行业和细分行业,将统计分析指标细化到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使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全面,使分析结果更加科学、可靠;信息中心要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把各税种、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储存,加强税收数据的深层次开发使用。
(二)努力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
人才是基础,没有专业化人才就无法实现专业化管理。目前,干部队伍中行业分析专家、反避税专家、所得税管理专家、转让定价调查专家、纳税评估专家、计算机审计专家、个体税收管理专家还很稀缺,制约了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把它作为专业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先行性工作来抓。要及时调整教育培训的方向,从学历教育、基本技能教育、综合性教育转向专业教育、针对性、高精尖教育,使受教育者多获取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专门知识,多培养行业分析专家、纳税评估专家、税务稽查专家、计算机专家;要建立和扩充各级各类人才库,对专家级人才统筹管理、合理调配、因才适用;要确保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基本稳定,每年专业人才的岗位异动率不能超过20%,并要实行“退一补一”的办法,顺利实现专业人才的新老交替。
(三)积极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
管理与服务是一对连体婴儿,有相应的管理就有相应的服务。随着管理的深人、细致,纳税服务也应该紧随其后,步调一致。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首先要树立“顾客导向”意识,对企业来说,顾客是市场营销活动的中心,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围绕着顾客需求、顾客满意来进行,对税务机关来说,纳税人就是税务机关的顾客,所有的管理活动都应该以顾客需要、顾客满意为标准,当然,这种需要和满意是建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之上。其次,要建立大客户税务经理制,达到一定规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指定一名专门人员作为企业的税务经理,成为税企沟通的基本渠道,对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涉税问题。再次,要拓展纳税服务的方式方法,实行同城办税、网络服务、数字税收等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办税效率,尽最大努力方便纳税人。
(四)全面推进管理专业化。
l、推进一般
纳税人管理专业化。摸索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新途径。目前,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尚未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但是我们可以进行探索,为以后大企业的税收管理积累经验。大企业的标准可按销售规模、纳税规模、资本规模和其他特殊情况综合确定。每个大企业明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管理员负责了解大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税款入库情况,同时,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对申报资料、税款入库、争议税款进行动态监控,定期进行跟踪性税收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申报中的异常情况,对发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实施专业化税务审计,审计过程中可以召集行业分析专家进行集中“会诊”,必要的情况下,大企业可实行专家组专门管理,但是,对专家组成员要明确职责,量化指标,用简易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确保驻厂员忠实履行职责。
深入推进行业分类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在专业化的税源管理部门内部进一步打破属地管理的格局,按照“突出特点、规范制度、重点推进、逐步细化、完善体系”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行业、合理分配征管力量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目前的情况,分行业管理不宜太粗也不宜太细,太粗了专不起来,太细了人员力量有限,应以两人为一组,每组专管1—3个行业(包括细分行业)。要逐级建立行业税收信息库,搜集各类经济税源信息,树立行业指标标准,定期指标体系,根据行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各种指标标准,为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提供参考。要加强行业研究,行业税收管理员定期出具行业发展报告,定期提供行业经营、发展情报,定期召开行业分析例会,对特定的行业问题,采取专家咨诲、实地考证等办法加强研究。要完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库,开展专业化评估,专业化评估的特点是人员专业、知识专业程序专业、方法专业。
2、推进所得税管理专业化。今年是新所得税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总局和省局专门召开了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议,提出了“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24字方针,为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按行业、按规模进一步细化分工,适当增加所得税专业管理人才,调整所得税管理事项。县(市、区、局)应迅速积极探索在税政科设立由2—3人组成的专门小组,重点抓好所得税纳税人除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外的税源监控、纳税评估、重点涉税事项管理、汇算清缴等重点事项工作。
拓宽信息渠道,强化专职监管。所得税管理的瓶颈是信息失灵,因此,有必要建立专职监管部门,专门负责加强信息情报的搜集和税源的监管,理想的模式是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综合各种经济税收信息,统一自动采集、自动储存、自动筛选、自动分析。当前的选择是健全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从产权交易机构、工商部门、公证部门采集重大产权交易、产权变更、经济合同及协议等情况,可以从金融部门采集银行开户、资金流动情况,可以从新闻媒体采集经营发展变化、重要产品上市情况。
建立所得税专业评估体系。所得税纳税评估是对税源监管信息的分析、利用的过程。所得税专业化评估有别于原来的“大一统”评估,评估的精细化程度更高,侧重于收入成本的审核,强调行业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应加快建立包括行业税负率、零负申报、财务比率、财务项目分析指标等在内的指标峰值,建立指标警戒体系,将低于警戒值的纳税人作为评估对象。运用管理学、统计学等相关知识和科学的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分析:找出疑点,指导评估。
按照“二八律”建立重点税源监管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好2o%等于抓好10o%的“二八率”是现代管理的机理,也是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哲学原理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要编制重点税源监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报表数据、纳税申报数据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税源、税负变化动态。要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重大盈亏、资产损失、产权变更、投资转让、破产重组等变化时,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所得税清缴手续,并将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税务奖惩的一个重要指标。
严格核定征收。对连续亏损、行业平均利润率低于预警值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行核定征收;对零申报和负申报的企业核定征收面要达到60%以上。
加强反避税工作的研究和管理。积极培养一批反避税专家,依靠专家推进反避税工作。定期剖析反避税典型案例,增强反避税工作的针对性,以典型案例指导反避税工作。对长期亏损或跳跃性盈利又不断扩大投资规模等违反营业常规的企业、实行关联交易有较大避税嫌疑的企业,开展内、外部调查,加强情报交换,做好信息比对和功能风险分析。
大力开展所得税专项检查。切实扭转所得税检查是条“橡皮尺”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所得税检查的刚性。税务稽查的重点、检查的技能逐步从增值税转向所得税,大力培养所得税检查专业人才,探索所得税检查的新方法、新手段。所得税稽查收入与全部稽查收入要协调发展。
3、推进个体税收管理专业化。
关键词:税收管理专业化 管理模式 专业化人才 纳税服务专业化 管理专业化
专业化管理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通过建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专业技能,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的经济社会背景下,税收管理专业化是大势所趋。据笔者调研,20o7年娄底市国税局适应这种趋势,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着重改革管理的组织结构,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所得税三个类别分设税源管理机构,实行针对性管理。专业化管理推行一年多来,收到了明显成效,税收征管质量得到一定提升,补办税务登记2836户,个体税收增长44.6O%,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0.42个百分点,所得税收人增长53.5%,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9.92个百分点。但是,总体来说,目前的专业化管理还只是“破冰”之举,尚未达到“融冰”、“化冰”的境界,专业化管理的深度、广度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方法、专业化管理手段、专业化管理目标等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本文拟从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推进专业化管理纵深发展提出几点浅见,供工作中参考。
一认识上应该厘清的几个问题
1、专业化管理不是简单的分类管理,而是全方位、立体型、深层次的专业化管理。有人认为,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了分类就是进入了专业化管理,这是错误的。分类是专业化管理必备条件,是基础,但不是全部。目前,我们的专业化管理还停留在浅层甚至表面上,形式上转型了,实质上还没转型,管理的手段、管理的方式、管理的程序还是老套路、老办法。在一般纳税人管理上,税源管理部门没有做进一步的细化、分工,也没有制定对应的管理办法,更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在所得税管理上,缺少专门的税源监管,缺少多元化的信息网络,缺少专业的纳税评估;在个体税收管理上,税源底子、纳税人户籍还不是很清楚,税额调整方式还比较粗放,个体大户的征管还不是很到位。真正的专业化管理应该是专到了每个行业、每个税种、每个纳税人、每个工作点上,还应该有专门的办法、专门的手段、专门的目标。
2、专业化管理不是税源管理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联动。有些人一提专业化管理就认为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因而置身事外。诚然,税源管理部门是专业化管理的主体,但是,其他部门也是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信息技术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支撑,征管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征管制度和办法,税政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政策服务,计统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统计分析,因此,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该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密协协作,尤其要理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和完善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
3、专业化管理不是一专到底,也应有适当的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纵向的延伸,多元化管理是横向的延伸,缺少多元化的专业化是狭隘的专业化。比如:管理增值税的部门既要管理好增值税,也要注意所得税的管理,及时将增值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得税管理部门反馈;管理大企业的部门,既要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方法,也要对大企业下的子公司、小企业加强管理;管理甲行业的税收管理员,既要加强对本行业的税收管理,也要注意与甲行业相关的乙行业的情况,做到相互融通、相得益彰。因此,专业化管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4、专业化管理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务,而是要在专业化管理上实现专业化服务。重管理、轻服务本来就是一种错误的理念,推行专业化管理后,部分人甚至加深了这种理念,片面强调专业化管理而忽视纳税服务,征管制度变得越来越冗长,征管措施变得越来越繁琐,征管流程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管理,但另一方面也加重了纳税人负担,牺牲了优质服务,并且两种效益不对等,牺牲大于收获。在推进专业化管理上,要特别重视专业化服务,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触角伸得更长、更深、更广。
5.专业化管理不是唯收入论成败,而要把提高征管质效作为主要标杆。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带动了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这是经济决定税收的产物,这种表象容易掩盖税收征管质效的本质,让人误以为这完全是专业化管理的功劳,并在这种成果下沾沾自喜。检验专业化管理的成效既要看税收收入的增长,更要看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益,看征管漏洞是否存在,看征收率是否提高,看征管秩序是否好转,看纳税人是否满意。
二实践中应该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与层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所谓税收专业化管理,就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和行业管理等不同特点,通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税收管理专业人才队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探索实施以分行业管理和分规模管理为重点的分类管理,以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和拓展管理深度的目的。湖北省恩施州地方税务局自2009年5月从科学界定岗位职权、明确工作目标、理顺工作规程、强化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按照“精减、统一、效能”的原则,以机构扁平化为突破口,将县(市)局机关职能从“组织指挥型”转变为“管理服务型”。 较好地解决了“由谁做、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经济性质、组织形式、经营方式日趋多样化,税源管理的复杂性、艰巨性、风险性不断加大,纳税人数量不断增加,征纳信息严重不对称,推行征管方式变革势在必行。笔者就恩施州地税扁平化模式下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制约因素、基本思路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推行实施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一)湖北省恩施州现行的税费管理模式
各县(市)局设税费管理一、二、三科,税费管理一科、二科管理县(市)城区税收,税费管理三科管理乡镇税收,城区科内分片、组。有的县税费管理二、三科管理乡镇税收。税费管理科管理人员均各有自己的“责任田”,独管一片,直接从事对所辖纳税人的税源及日常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由于每个管理员的业务熟练程度、能力强弱不同,遇到征管问题特别是风险较高、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时,单兵作战,无法发挥团体力量和业务素质强的管理员优势,难形成征管合力,导致征管不到位带来执法风险。通过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可以有效化解管理员的执法风险。
(二)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证
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就是根据税源管理的不同特点,把税收管理过程的各阶段、各环节的管理职能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以及不同岗位之间进行分工,使复杂的管理活动简单化,粗放的管理方式精细化,重复的管理过程流程化,资源比较优势最大化,从而提高税收征管活动的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管理员事务缠身,质效不高的现象。
(三)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构架的需要
税收管理员制度从2005年开始实施以来,在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发展和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税收管理员制度存在的弊端和局限性日益显现,管理员工作的被动性、盲目性、无序性以及权力过于集中、税收执法风险加大、人力资源配置不科学等问题尤为突出,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已是事在必行。
(四)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纳税人不仅所属行业、经济性质、经营规模、纳税能力不尽相同,而且在内部控制、会计核算和税法遵从度等方面也存在明显差异
税源的差异性,客观要求税收征管方式再也不能只搞“一人统管”的征管模式,必须要按照各行业税源运行的内在规律,分别制定管理办法,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否则,会出现“大户管不透、中户管不细、小户管不住”的现象。
二、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面临的制约因素
(一)征管范围因素
由于地税征管税种多,承担着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共13个地方税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6种社会保险费,以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发展费、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排污费、磷矿石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各税种计税依据和征管要求各异,完全按税种实施专业化管理的难度较大。
(二)管辖地域因素
山区县(市)域范围内,城区与乡镇之间,乡镇、村组,点多面广线长,在管户数量、分布密度、税源结构、人员配置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给打破传统的地域管辖方式,实行专业化管理带来困难。目前尚不具备彻底打破属地管理格局,实行完全意义上专业化管理的条件。
(三)征管手段因素
近年来,随着税收信息化工作步伐不断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手段日臻完善。但对推动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支撑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表现在:一是基础信息质量不高。二是信息加工能力不强。三是专业化软件性能不稳,许多软件的现有功能尚不能完全满足税收专业化管理的要求。
(四)人员素质因素
尽管税收管理员制度从2005年开始实施以来,在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收入总量不断攀升,日常工作量不断加大,税收征管要求不断提高。加之人员年龄结构老化,部分人员的素质不能完全适应税收管理员职责的要求,难以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
三、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基本思路
基于上述制约因素的成因,笔者认为,山区县(市)地税部门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决不是简单地将横的“划片”管理改为纵的按“行业”,更不可一个模板、一个标准,而是要结合本地现已实施的扁平化模式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选择专业化管理方式。税收专业化管理的目的是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核查申报纳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以规范税收征管程序和完善运行机制为保障,以建立和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支撑,优化服务,严格执法,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管水平。
其基本思路:
(一)完善税收管理岗责体系
重组属地管理税收管理员职能,把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重点税源、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行业性风险监控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风险管理职能剥离出来;把制度性安排、事务性管理等服务职能保留其中。改进原有属地管理单兵“独管一片”的模式,改为按“团队作业”的模式,按行业设置大责任区,实现从“一人管多户”向“多人管多户”转变。
(二)调整税收管理机构职能职责
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在确保管理机构扁平化下机构数量和整体结构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机构职能,明确岗位职责,优化内部分工,实施税收分级管理。根据税源结构特点,“抓大管小”选择几种方法的组合,分别在县(市)局范围内实施。如城区税费管理科的纳税户数多、税源集中、行业门类相对齐全,即在科室范围内实行以分规模为主,分行业、分事项为辅的管理模式;随着两路的开通、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开放开发、武陵山试验区的建立。旅游业、房地产、现代服务业等必将成为我州各县(市)局的重点税源,在现有科室内增设重点税源管理科(或一科两牌专人),集中实行专业化管理。乡镇税费管理科的纳税户数少、税源相对分散,则以属地管理为主,辅以分类管理。同时,根据各类别纳税人的管理要求、管理难度和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科学配置税务管理资源,优先保证对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需要,将业务素质较高、综合分析能力较强的干部调配到业务相对复杂的专业化税源管理岗和纳税评估岗;将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干部调配到业务相对单一的日常税收事项(税源)管理岗,做到人尽其才、充分发挥其工作潜能。合理确定税收管理员的管户数量,最大限度的发挥税收管理员的工作潜能,扭转税收管理员“一人多责”、“一人多权”的局面,提升税收执法风险的防范和监控能力。
(三)完善提升纳税评估成效
按照税源监控、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相分离的原则,将纳税评估从属地责任区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合理归并原来的责任区及管理员直接纳税评估、直接实施税务检查的相关职责,建立专门纳税评估机构(挂靠法制科)或增设岗位“纳税评估岗”,专职负责纳税评估工作。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选择到专门从事专业化综合评估和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应对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专业纳税评估工作,评估机构以行业为对象分为若干评估小组开展专业化分析评估, 实现纳税评估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收入型向管理型转变,由查处型向服务型转变,切实提升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与成效,实现“以评促管”。
(四)根据特殊行业特点,制定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对特殊税源实施个性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39-0218-02
随着竞争的加剧,如何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成为各高校各专业都在思考的问题,如何能够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找准专业定位,突出自身特点,办出自己特色,在全国同类专业中享有一定声誉,是各大高校都在思考的问题。为了培养出符合社会要求的合格人才,主要决定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教师自身的素质,包括有教育理念、教学水平、专业知识、文化背景、敬业态度等;二是学生自身的素质,包括学生自身文化素质、学习兴趣、学习方法以及其他驱动力等。在现代教育中学生是教学主体,教师为教学组织者的教育思想出发,认为学校能否培养出合格的毕业生,取决于教师和学生二者共同的作用。
一、专业文化素质选修课考核方式的现状
课程考核是引导学生学习的指挥棒。同时,也是检测学生课程学习成绩的有效途径和考核教学效果的手段。目前,我国高校专业文化素质选修课程的考核方式基本上有考试和考查两种类型。考试主要通过卷面形式进行,教师判定成绩。考试这种形式存在时间长,涉及范围广,是课程考核最常用手段,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它主要检查学生对课程重点难点的把握程度以及熟练程度,出题的主要依据为课程所属教学大纲,同时,也能对教师教学活动起到检查教学效果和促进教学水平提高的作用。然而,长期以来,这种以检测学生课程学习书面考试成绩为目的课程考核模式却存在不少显而易见的问题:
1.考核内容大多囿于教材范围,无法考查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造成所谓的重知识轻能力。
2.忽视学生个性特长,仅仅以书本知识为核心,采用闭卷、开卷或闭、开卷结合的方式,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下降,个人潜力与能力无法挖掘,评价形式单一死板。
3.考核时间过于机械、死板。考试通常安排在期末进行,而考试成绩又关乎着学生方方面面的利益,比如升降级、优秀学生评选、奖学金评选等,都以这么一张试卷作为判定标准。学生平时的表现、其他方面的能力、实际操作水平等等则无从考查,于是就出现了大量的考前备战、挑灯夜读,甚至不惜携带小抄等违规现象。
4.考核内容有限,涉及到的知识狭窄。出题依据以及试题出处就是一本教材,造成了学生天天啃书本、死读书的局面,其结果是学生学习兴趣下降,所学所知有限。这种考试形式只能对学生学习起到负面的影响,而不是正确的指引。
5.试卷中主客观题目比例失调,客观题较多,主观题较少。众所周知,客观题虽然便于判卷,但是形式死板,非此即彼,难以考出学生真实水平,无法真正检验一个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方法,更无法判别学生实际能力的高低,偏离了正确评价学生的初衷。
6.考查的知识本末倒置。目前,考试中所有的侧重点都是注重对某些知识点的考核以及某种解题技巧的掌握,而对整体知识结构的把握则少之又少,学生缺乏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因此出现高分低能现象。
二、发达国家高校的考核方式
以美国为例,美国大学学生考核,教师多数不会进行闭卷考试,而是要求学生提交论文、设计、宣读ppt然后答辩等等。在这种考核方式下,学生很难出现作弊现象,因为在老师规定的时间内刚好能够完成自己负责的那部分论文或课程设计,而没有多余的时间再去进行另一份课题,避免了抄袭、替考等行为,同时学生通过自己完成一项课业,就会把大量的时间花在图书馆,翻阅足够的参考文献,甚至咨询其他相关业内专家,而不会抄袭他人。在美国是严禁抄袭拼凑、敷衍应付的,一旦发现会有十分严格的惩罚措施。在美国,大学考试并无固定的所谓的标准答案,教师希望看到的是学生根据自己所学提出自己的观点看法,用自己的方法去研究解决问题,如果一个学生能够有理有据地阐述一个问题,那么在教师眼里他就是个优秀的学生,他会获得更高的分数。综上所述,美国大学是通过各种途径考查学生能力的,学校鼓励学生发展个性,倡导学生具有思辨能力,尊重学生发表个人见解的自由。在这种宽松的氛围中,每个学生的天性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发挥,从而更具有创新能力。
三、我国高等教育中水利专业选修课程授课内容、授课方式考核方式的探索
以水利专业文化选修课为例,说明授课内容及授课方式的灵活安排。对于总学时为32学时的课程,可以以讲座形式开课,平均每次讲座约4学时,每期课程七次讲座,第八次讲座时间为考核时间。以下所列前五讲中为每期课程必定安排的内容,其他内容会视具体情况有所调整。
1.水利工程学科简介。本次讲座主要介绍水利工程学科涉及的范围、研究的方向及学科前沿动态,可以安排学识渊博的老专家教授进行。
2.中国水资源及水能资源。本次讲座主要介绍我国总体水资源概况及水力发电感慨,普及水利常识,提高学习兴趣。
3.主要水工建筑物。本次讲座主要讲授水利工程中的挡水建筑物及泄水建筑,可通过具体的工程实例进行讲解。
4.水电站的工作原理及类型。本次讲座主要讲授水电站引水发电的过程并结合实例介绍典型水电站,增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安排长期从事水电站管理、设计的教师进行。
5.水电工程施工。本次讲座以大中型水电站施工为主要内容,实践性强,对教师要求高,需要有长期实践经验及工程经历的教师讲解。
6.水利水电工程历史。本次讲座主要介绍水利水电工程的历史,增加学生学习兴趣,培养爱国主义情操,普及水利知识,拓展文化素质。
7.我国各高校水利学科及水工专业概况。本次讲座主要介绍一下全国各大知名水利高校的基本概况,属于拓展内容。讲座完毕可试行的几种具体考核方式:(1)开卷。可以给学生一个案例,学生自己准备应考资料来完成答题,但是不应该参考其他同学的。而其准备的资料则不限范围。(2)任务分组。比如将全部划分为几个小组,每个小组提交一份论文。由此,每个小组的学生会自主地形成一个团队,共同协作来完成这个论文,最终进行答辩。而教师则根据该组整体表现的优劣来给小组成员打出成绩。(3)在线考核。由于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普及,网络化、多媒体化的教育技术开始出现。网络在线考试能够减轻教师工作量,同时,可以给学生提供准确的考试信息,及时地反馈考试成绩,提高教学效率,节省教学资源,规范课程考核环节,真正地实现教考分离,尤其能够很好地反应学生学习的真实情况。
总之,恰当的考核方式能够使学生提高学习积极性,提升自身能力,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为了发挥好这个指挥棒的作用,必须探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在减小学生学习负担的同时,提高他们学习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程燕珠.高等农林院校人文素质教育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4):72-75.
[2]苗晋峰,王争,常永青.高校课程考核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教育与职业,2012,(21):186-187.
(一)税收管理员队伍方面
1.税收管理员队伍年龄老化。市地税局干部平均年龄由年分设时的33岁增加到年的43岁,税收收入也从分设时的1.9亿增长到年的21亿,税收收入每年平均增速高达30%。全市现有征管户数45718户,税收管理员225人,人均管户203户,人均组织收入934.34万元。我市税收管理员队伍存在人员偏少、年龄老化、管户众多、税收任务繁重的问题,加之激励机制不到位,导致干好干坏一个样,工作效率低下。
2.税收管理员业务技能提高缓慢。由于实行管户制度,税收管理员管理的企业涉及各行各业,要求税收管理员具备多种知识技能,而大部分税收管理员年龄偏大,知识更新缓慢,日常普及性的培训在学习掌握税收法律法规、财务知识及提高专业技能方面见效慢,不利于培养高素质税收管理人才。
3.税收管理员管户执法风险较高。现行的税收管理员管户制使税收管理员在税收政策执行、项目扣除、资产处理、税收减免等涉税事项中扮演着如同“保姆”的角色,其他人员无从插手,权限过大,办理的各项涉税事项缺乏有效监管,加大了税收管理员的税收执法风险。
(二)税源管理方面
1.税收管理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各税务分局中普遍存在税收管理员管理面广、工作量大,忙于应付日常工作,难以对区域内的重大企业或项目实施精细化重点管理,导致不能全面了解掌握所有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分析不透,不能带着问题深入企业,只能简单了解掌握情况,导致重点企业不重点管理。
2.一般税源管理不到位,管户不清。各区县局一般税源企业都占企业总户数80%以上,由于管户多,大部分税收管理员对辖区内一般纳税人税源监控和分析不到位,对失踪企业、关停并转企业跟踪不及时,造成税源不明,管户不清。
3.个体、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程度不高。全市现有个体工商户33069户,个体税收管理员62人,人均管户高达533户。现有39个专业市场和大量零散户管理采取委托代征方式控管的所占比例较小且个体税收收入在各局税收收入比例中都不超过3%,如何充分利用和调动社会资源实施控管并将个体税收管理员充实到急需岗位是个体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鉴于以上存在问题,改革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专业化税源管理模式势在必行。
二、加深内涵认识,拓宽管理思路
专业化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和实施管理的不同特点,以纳税人规模行业为主要标准科学分类,税务机关内部则通过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和组织架构,实施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管理,实现管住管好税源的目标。并起到加大管理力度、拓展管理深度、提高征管效率、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人员素质的作用。税收专业化税源管理的理念来源于社会化大生产,早期的专业化主要是指社会化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分工。劳动分工有如下专业化优势:一是分工简化了复杂的劳动程序,使生产者专心于自己最具优势的核心业务与生产环节,有助于劳动技巧和熟练程度的提高。二是分工协作的完成,促进了人力资源的集聚,带来了规模经济效益。三是劳动过程流程化,促使企业在工作方法的标准化、规范化方面有所突破,提高生产效率。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基于劳动分工的专业化内涵与外延不断扩大与深化。专业化已成为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经济运行的有效方式和手段。源自于劳动的分工,其核心要义是分工与协作,分工的科学化和合理性决定专业化管理的水平,协作的衔接方式和紧密程度决定专业化管理的效率。专业化不再是字面意义上的分解、独立、分散,而是集中、协同与批量生产。目前专业化理念已普遍运用于各行各业,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模式历经多次变革,也在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年之前实行的是“一人下户、各税统管”的保姆式征管模式;年至年建立起“征、管、查”三分离的征管模式;1997年开始实施“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年是增加了“强化管理”表述后的34字征管模式;年以后,以“科技加管理”、“信息化加专业化”的现代征管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三、专业化税源管理实践及成效
(一)合理划分税源
为推进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地税在年选择一个区局进行了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试点,试点过程中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牢牢把握“管理、创新、执法、服务”工作主线,以“抓大、控中、规范小”为管理思路,按照纳税规模、行业特点及人力资源等实际状况,科学合理划分标准,对三类纳税人实施不同管理标准。一类是对本局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实行专项管理监控,突出抓大保收入主题,由原来属地管理统一集中到一个税务分局管理。一类是将一般税源企业作为控中管理对象,由两个税务分局按照属地和管事的原则实行管理,按照专业化管理模式分工协作,实现了“管户”向“管事”的转变。一类是对个体税源及社会零散税源加大委托代征力度,充分实行社会化管理,由一个税务分局进行管理。通过合理划分大中小范围,明确各税务分局征管范围和职责,使管理增加了针对性,专业化税源管理模式得以进一步深化与完善。
(二)纳税评估与日常检查有机结合
专业化税源管理试点局成立了专门的纳税评估科,负责对全局纳税评估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落实和考核。长期以来,基层的纳税评估工作和税务稽查、日常检查经常混同,内容重复,相互推诿,工作扯皮。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首先明确了三种工作的执法地位,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在工作程序上进行了严格划分。首先确认纳税评估中的“实地核查”环节由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来完成。其次取消税收管理员的纳税评估职责并将其职责转入专设的纳税评估科,使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有机结合,形成了相为补充,相互制约的机制,通过纳税评估引导税收管理员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通过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落实纳税评估成果。
(三)分解管理员职责,降低执法风险
专业化税源管理试点中,我们将长期困扰税收管理员的纳税评估工作和征管资料装订工作分离出来,解决了以往税收管理员自己管户又自己评估,缺乏监督、评估不客观、不规范、评估质量不高,资料装订费时费力的问题,使税收管理员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从事税源管理。并通过分局内部专业化小组的分工配合分解整合税收管理员其他职责,使管理事项环环相扣、相互依存,又彼此监督制约,打破了以往税收管理员按区域“包户到人、各事统管”的方式,有效分解税收管理员过于集中的权力,对防范税务执法风险,保障队伍廉洁自律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实行专业化分工,强化监督制约
税务分局内部设置了税源管理组和综合服务组,相应制定了各小组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传递流程,小组之间分工协作,相互制约。以税务分局催报催缴工作为例,每月综合服务岗从征管系统中提取打印催报催缴名单,制作工作传递单(详细列明工作内容、限办时限、结果反馈等内容),通过“专业化税源管理流程软件”以工作任务的形式下发到税源管理组,税源管理组根据工作任务实施催报催缴并将结果按时反馈综合服务组,综合服务组督促税源管理组的催报催缴工作。通过这种方式,试点单位催报催缴成功率从以前的70%提高到现在的90.5%。
(五)实施专业化税源管理的成效
1.促进了税收收入增长。试点单位主要从四方面加大组织收入力度,一是税源管理科负责税费收入和税费源分析预测,全面掌握组织收入情况;二是办税大厅、分局、税源管理科三方负责户籍分析和监控,全面掌握税源底数;三是执法检查科组织实施监督考核,保证工作落实;四是进一步巩固辖区七办一镇33个社区协税护税网点,彻底清理漏征漏管户。截至今年10月31日,试点单位已组织税费收入9066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0201万元,同比增长18.62%,增6590万元;组织各税附加1769万元,同比增长26.90%,增收375万元;组织契税1912万元;组织社保费收入46781万元,同比增长7.35%,增收3205万元,实施专业化税源管理直接促进税收增长2700万元。
2.优化了人力资源。根据专业化税源管理要求,合理设置岗位,坚持效率优先、发挥专长、人尽其才、全面发展的原则,对现有税源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分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税收征管人员从试点前的53人增加到66人,占比从63%增长到84%,其中税源管理人员(包括税源管理岗和纳税评估岗)50人,占全局总人数的64.1%,实现了业务能力较强和素质水平较高人员向重点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岗位的倾斜。
3.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专业化税源管理试点运行实践证明,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能集中力量管好重点税源,确保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各岗位工作职责明晰,各岗人员明确自己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解决了税收管理员管理事务多而穷于应付的问题,解决了不同素质的税收管理员工作适应性问题,人尽其才,有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对全面推行专业化税源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明确和四训程坚持总体原则
一是推行专业化税源管理模式要坚持“五个有利于”,即有利于税收收入增长,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有利于提升服务水平,有利于建立预警风险管理机制,有利于明确岗责并追究责任。二是因地制宜原则。市各区县局之间,在管户数量、分布密度、税源结构、人员配置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因此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决不可一个模板、一个标准,而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务实创新地制定出适合本地区、本分局的实施方案。三是效能整合原则。税收专业化管理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能否配备一支高素质的税收专业管理人才队伍。因此,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发挥能力专长,最大限度整合人力资源,优化税源管理单位设置,科学合理配置岗位。
(二)推广专业化税源管理的工作重点
1.研究确定专业化管理模式。各区县局要根据省局、市局推行专业化税源管理的基本思路,结合本单位户籍和税源结构特点、人员状况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实施专业化管理的具体模式。如实行分行业管理(如分工业和商业)、分规模管理(如分一般税源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分税种管理、对个体“双定户”和各类专业化市场实行分类型管理。也可将具备共同特点的纳税人抽取出来,由专门管理员实施专业化管理。还可按照税收管理员职责划分户籍管理、宣传辅导、催报催缴、档案管理、发票管理、定额管理、欠税管理、信息采集、调查核实等岗位实行专业化管理,各负其责,形成税源管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