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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各经营方案的比较,基于A的估算,假设:大厦年经营收入5000万元,B的各项费用为经营收入的25%(全部为现金支出),A与B均不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率25%,营业税率5%,城市维护建设税率7%,教育费附加率3%,契税率3%,房产税资产余值扣除率30%,按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20年,计提年折旧1500万元,折现率8%。
方案一:A与B签订统一委托管理协议
A与B签订统一委托管理协议,协议约定:大厦收入全部由A收取,并开具A发票。A将超过税后收益3000万元(A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由B公司负担)的部分作为B公司的委托管理费用,并由B开具收取委托管理费发票。测算每年净收益、现金净流量具体如表1:本方案的总税负为1018.52万元(81.02+35.50+275+252+375,),合计净收益1231.48万元,合计现金净流量2731.48万元。考虑货币时间价值,A与B的20年合计净收益13058.12万元,现金净流量为28963.52万元。
方案二:A与B签订租赁协议
A与B签订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大厦收入全部由B收取,并开具B发票。B向A交纳租金,A获取税后收益3000万元(A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由B公司负担),由A向B开具收取租金的发票。测算每年净收益、现金净流量具体如下:
本方案的总税负为1190.92万元,合计净收益1059.08万元,合计现金净流量2559.08万元。考虑货币时间价值,A与B的20年合计净收益11230.06万元,合计现金净流量27135.46万元。
方案三:大厦产权过户给B。大厦由B经营
A大厦的产权过户给B,为了避免营业税,应将该大厦作为资本金的方式投入B,虽然大厦属于新建,但是近年房地产增值明显,其评估值35000万元。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A确认资产评估增值500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1250万元。过户将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契税。B以税后利润方式支付A上缴收益,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符合条件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A不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也不用缴纳营业税,但应一次性缴纳契税约900万元(30000x3%)。不考虑投资人股时企业所得税、契税,测算每年净收益、现金净流量具体如下:
本方案A和B合计净收益4104.75万元,合计现金净流量5854.75万元。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不考虑契税,A与B的20年合计净收益43525.12万元,合计现金净流量62081.42万元。由于契税在第一年初缴纳,考虑契税,A与B的20年合计净收益41375.12万元,合计现金净流量59931,42万元。
方案四:A与B签订经营协议
A与B经营协议主要条款:大厦的产权在A,经营收入在B,并由B上缴协议收益给Ao因固定资产没有归B,B企业所得税将面临税前抵扣不实,将导致每年多缴纳企业所得税375万元;同时,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符合条件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所以,B上缴收益每年为3000万元,应采取税后利润分配方式,以保证A不用重复缴纳营业税。B的企业所得税负担很重,必将影响B的现金流,可能无法保证按期上缴A协议收益。
A通过提取折旧的方式,每年可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375万元。站在A角度考虑,大厦折旧并没有导致集团整体利益损失。测算每年净收益、现金净流量具体如下:
本方案的总税负为957.80万元,合计净收益4292.25万元,合计现金净流量5792.25万元。考虑货币时间价值,A与B的20年合计净收益43763.71万元,合计现金净流量59669.10万元。
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偿转让资产使用权的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36号),上述操作存在上缴收益性质认定的涉税风险,A因让渡大厦经营权而获取固定收益,依据经营合同将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租赁业,每年再征收营业税及附加165万元(3000x5.5%),20年营业税及附加现值为1749.59万元。A与B的20年合计净收益45513.30万元,合计现金净流量61418.70万元。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切实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确保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公司成立了由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为组长,分管经理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担任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日常工作,确保全面实现工作目标。二是建设智慧水务,提升服务水平。开通了水厂监控、管网GIS、管网监控、巡检、维修工台、二供监控、DMA管控、营收客服、掌上营业厅、集抄平台、手机抄表平台等多项功能。用户可以通过微网厅“网上办”或“掌上办”,实现用水缴费、缴费查询、新装用户申请、更名过户、销户申请、用水性质变更、报停申请、复水申请、水量复核申请、违章举报、报漏报修、信息公告等多项业务的线上办理。实现了对城区水质监测、供水管网压力(流量)、二次供水设施运行工况、企业等用水大户水量、水压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管网漏点和用户表内异常,降低管网漏损,既保证公共供水管网水压,又能及时发现用户表内漏水,减少用户造成的漏水损失,更好地保证城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正常供水。三是简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先后开通了银行代收、支付宝、微信缴费等业务,实现了用户足不出户自助缴费。对招商引资项目、中小微民营工业或商贸企业用户提供“三零服务”:①零跑腿。用户可以拨打电话或者网上报装提出需求,全程由责任科室负责人“一对一”上门服务,现场受理报装业务,为用户代办沟槽开挖审批等行政审批手续,并提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前置服务”,提前完成外线工程施工,现场具备通水条件后用户申请即可实现通水,无需用户跑腿,无需用户等待。同时,建立水气联动报装机制,打通水气网上联动办理接口、政务服务大厅水气一窗受理。②零资料。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电话咨询等多渠道,通过数据共享,主动获取企业营业执照等资料信息,无需企业提供,逐步实现报装申请零材料。③零费用。用户在申请用水报装过程中,不收取申请费、手续费、代办费等成本费用。四是优化服务意识,当好“水保姆”。向城区广大用水户提供全天24小时不间断供水和维修服务,无论居民、单位还是企业,遇到供水故障时,可随时拨打供水服务热线电话,我们的供水维修人员将在30分钟内到场开展维修,并保证12小时内完工通水,尽可能缩短维修时间,降低因故障停水对企业生产造成的影响。同时,我们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群发短信等形式,及时停水通知和推送各类供水服务信息等,确保用户第一时间了解用水动态、获得用水服务,确保城区局部停水提前12小时通知用户,大面积停水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五是价格信息公开,收费阳光透明。公司通过营业网点、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群发短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向广大用水户公示公告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特殊行业用水等各类水费价格信息,切实保障获得用水企业的权益,让用户放心用水、放心消费。并先后开通了支付宝、微信缴费、银行代收水费业务,实现了用户足不出户自助缴费。同时,为减少招商引资企业的成本费用,公司在办理获得用水时,建筑红线外免收费用,建筑红线内仅收取材料及安装工时等工程直接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尽可能减少招商引资企业在我县发展前期的建设成本。六是热诚服务企业,开展走访活动。公司主动与用水企业对接,提供上门服务,组织3个供水部对城区企业进行大走访活动,针对走访企业提出的各类用水问题,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难必帮,及时进行沟通解决。邀请部分企业家代表到公司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对企业反映的各类诉求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并建立走访企业诉求台账和走访企业常态化机制。目前,我们已建立企业台账37家,走访企业200多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0余件。七是完善相关制度,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延期追究制”、“一窗办理制度”、“一次告知制度”,严格履行对外服务承诺,严格按服务标准及办事流程办事,确保相关制度100%落实到位,努力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提高用户对供水服务的获得感、认同感。建立用户回访机制,搭建良好的沟通平台,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回访,收集意见和建议,促进服务水平提升,提高用户满意度。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月度量化目标考核、绩效考核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对照方案、对照标准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取得的成效
1、通过不断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目前公司可做到“101”服务:即将获得用水环节压缩到1个,零资料受理,1个工作日办结。现在用户只需要拨打电话或者网上报装提出需求,公司就安排专人上门服务,第一时间上门了解用户准备用水时间和申请时间,无需用户跑腿,随后将报装、勘察、设计等所有相关工作前置,做到用户申请后即刻通水。用户只需要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驻马店APP,通过手机、互联网“掌上办”、“网上办”、“就近办”,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相关供水业务。而在此前,用户办理自来水个人供水业务的报装、水表改口径、水表移位、水表更名过户、用水性质变更、水表销户等相关业务,不仅需要提供多种材料还需到营业厅办理,用户报装办理环节就多达5项,材料提供就需要7项,办理业务用户需要跑多趟腿,耗时数天。
2、通过智慧水务平台的监测,使我们对城区供水管网出现异常,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降低了管网漏损,减少了水资源浪费,更好地保证了城区居民的供水质量和安全。目前,城区供水管网漏损率已由原来的25%下降至现在的10%。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
财务会计工作主要是指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产生的支出和收入进行核算和监督,可以为政府机构、债权人以及股东汇报企业的盈亏情况、财务现状、经济情况等。进行财务会计管理是促进企业进步的重要因素,经过财务会计的统计可以展现企业现在的运营情况和发展方向。通过专业的数据可以让公司的管理者根据公司的现状作出正确的决策,及时纠正错误,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而税务会计主要负责企业经营项目涉及的税务的会计工作,税务会计工作是按照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税务方面的核算和管理,同时要按照国家规定,积极进行申报和纳税工作。在另一方面,财务会计是主体,而税务会计是辅助财务会计重要部分。两者互相维系,互相进步[1]。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共同点与不同点
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共同点在于: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都是会计的内容,两者互相维系,互相进步,共同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核算和监督,为公司管理者进行正确的决策提供参考;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不同点在于:第一财务会计的目的是经过会计计算,为决策人员提供正确的经营信息;而税务会计的目的是经过会计计算,让管理者按规定进行纳税[2]。第二需要进行财务会计的多是和公司利益有关的经营者、债权人和股东;而需要教学税务会计的多是公司经营者和国家税务机关。第三财务会计的核算内容是有关公司经营的所有资金活动;税务会计的核算内容是公司由于需要纳税而出现的所有资金活动。第四财务会计要遵守的制度是会计规章,而税务会计要遵守的制度不单单是会计规章,还要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进行操作。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成本效益分析
(一)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统一时的效益分析
首先在成本方面进行分析。当公司统一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时候,要注意的是:第一在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进行统一时,需要建设分离的、单独的计算系统。要为税务会计有关工作建设单独的计算系统,这会提高公司的管理成本。第二是人员成本[3]。当建设专业的计算系统之后,为维持需要增加专业的税务人员进行税务工作,这会提高公司的人员成本。其次是在收益方面进行分析。在企业统一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时候,管理者在一般情况下不用向外界提供保密性的财务报告等项目,而且不用对股东或者债权人进行负责,有利于促进公司收益的提高。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时的效益分析
首先在成本方面进行分析。当公司分离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时候,会提高公司的经营费用。这是因为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分开之后,就需要两个单独的会计计算部门[4]。其次是在收益方面进行分析。第一当公司分离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时候,其均可以选择适合各自部门运行结构,更加精细的资料可以帮助公司的管理者根据公司的现状作出正确的决策,促进公司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提高企业的效益。第二当公司分离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时候,可以使公司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企业税务工作,从而核算出更正确的纳税资料,帮助公司进行合理的避税,减少公司支出[5]。
关键词:
海外经营;税务;原因;管控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23015802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尤其是资金和技术实力雄厚的大公司,抓住政策红利,纷纷抢滩海外,掀起了以形式多样、资源导向、项目多元、专业开发为特点的境外投资热潮。在国际化经营过程中所涉足地区和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由于自身经营管理和外部环境方面的原因,中国公司在境外面临着种种异国税务问题,给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中国公司在“走出去”的同时,应当充分利用各种有利的税务管理手段,最大限度地规避和防范各类税务风险,实现海外工程项目的正常、安全和健康运营。
1 中国公司海外经营中出现的税务问题
海外经营应遵守所在国与工程项目有关的税收政策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所得收入必须按规定依法纳税。如果企业不能充分了解所在国的税收种类、税率、征税方式和税收优惠,不能从会计制度以及签订合同等环节中采取合法的减税、免税和避税措施,或者避税失败,将会给工程项目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向纵深发展、各国纷纷加强税收监管的大背景下,税务问题更呈不断上升之势。
从税务问题的发生原因和影响来看,中国公司海外经营通常存在的税务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筹划的失败是税务问题的主要诱因。绝大多数中国公司海外经营时为降低税务成本、提高经营效益都进行了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的主要特点是一种事前行为,具有合法性、超前性、长期性、预见性等特点,而国家税收政策、税收法规都在不断变化,由于其目的的特殊性和企业环境的多样性、复杂性,税收筹划与其他财务管理决策一样,风险与收益并存。税务筹划是有风险的,即税务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涉嫌违法而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因此公司通过税收筹划减少税收成本时,要特别关注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和防范。
(2)中国公司由于没有对项目当地的会计和税务制度充分了解或存在机会主义的思想,对税收法规的理解和执行发生偏差,企业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及声誉损害等风险。
(3)中国公司海外经营运作时,一般都会遇到当地税务机关例行性的外帐税务审计。在南美、中东、北非等不少国家都设有针对一定规模外资企业涉税事务的大企业管理局,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进行税务审计。由于东道国及母国的税收监管带来的税务检查、调整,以及由此产生的税务纠纷和处罚措施,对企业经营和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4)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充分用好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造成多付税金的风险。在投资架构安排实施过程中,由于东道国、母国等各方的税务处理差异而导致的对所得双重征税的风险。
2 原因分析
公司的涉税管控能力、会计核算水平、内控制度以及涉税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海外经营的整体税务风险。由于近年来海外项目发展太快,相关人才储备没有跟上,各级管理者对此并未引起高度重视,一旦有了项目,还是派遣国内的财务人员,管理制度还是沿用国内那一套。即使这样,财务管理机构还是过于精简,人员是少之又少,在素质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又担负大量的业务工作,导致管理上不完全到位。公司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由于相关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限制,以及各国税收法规、财务法规的复杂性可能会出现对有关税收法规的理解偏差,虽然主观上没有偷税的愿望,但在纳税行为上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去操作,或者在表面、局部上符合规定,而在实质上、整体上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去操作,造成事实上的偷税,给公司带来税务风险。
税收筹划是建立在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水平以及涉税诚信基础之上,与企业的管理决策者和相关人员对税务筹划的认识程度有十分重要的联系。一旦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水平低下,相关信息严重失真或领导部门对税务筹划缺乏足够清醒的认识,甚至于与找关系、钻空子等同起来,就会造成税收筹划基础极不稳固,基于这种基础的税务筹划,风险性会更大。个别中资公司管理层,低估了项目所在国特别是非洲、东南亚等一些经济相对落后国家的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机构的专业水准和执法能力,结果为自己的主观片面认识和错误的税务税收筹划付出了沉重代价。
中国公司海外经营出现税务纠纷也有一些客观原因。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其经济、体制以及文化、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差异,跨文化冲突无处不在,给项目管理带来严峻的挑战,国内成熟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模式整体移植导致水土不服,管理失效,严重者引致项目失败。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制度的不同,导致各国的会计核算体系不同,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差别很大,集中体现在税务处理方面。各国税收政策和制度的差异给中国公司海外项目的税收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中国与很多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但部分协定目前还停留在纸面上,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很难落实到实际操作中。二是企业对各税种政策的掌握程度,因为很多国家或地区的关税、增值税、所得税等税目较为复杂,因此在各税种的政策把握和计征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随着国际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涉及的施工领域越来越广,承包商与国外公司间的各项合作也在扩大,合作收入的分配、资金的流动、成本的分摊、利润的分配、税金的缴纳等事项,都涉及多国法律、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操作稍有不慎就会触犯法律。公司注册、税务登记、设备物资进出口、外汇管制、适用的会计制度等各国之间都有差异,这就要求公司管理层和业务经办人员熟悉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知己知彼,保证主动,防患于未然。
3 海外经营税务风险管控措施
3.1 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强化税务风险防控意识
境外工程自身及其外部环境的复杂性给风险识别带来很多困难,已知的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未知的风险。因此,对风险的识别和分析必须尽可能全面、细致和准确,主动选择适当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税务风险是与政府财税机构相关,与税收法律相关,所以海外企业应树立严格的守法观念,提高风险意识。排除无足轻重、麻痹大意思想,打消偷税漏税、违法筹划念头。把税务风险防范作为企业风险防范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人人管风险、事事想风险”的氛围,把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落实到实处。
3.2 完善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建设高素质、国际化和复合型的人才队伍,是现阶段中国公司跨国经营过程中一项相对紧迫的任务。选拔和招聘有较好当地语言沟通能力、一定涉外税收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人才,充实海外项目的财务团队。母公司财务部门可适时调整财务岗位,增加财务管理人员,提高对海外公司管控能力。培养高素质、国际化人才,除选派一些年富力强、熟悉业务、懂管理且有外语基础的人到国外高校接受系统的培训外,更要重视选派人员到成功的跨国公司学习与锻炼,参与跨国经营的具体业务,从实践中培养才干,积累经验。国际化公司应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利用参加定向培训或定期培训等多种渠道,帮助项目经理、财务、进出口和法律等海外一线涉税人员加强项目所在国税收法律、法规、各项税收业务政策的学习,系统学习并熟练掌握转移定价等税收筹划主要流程,了解、更新和掌握税法新知识,能及时合理地发现和估计潜在的税务风险。
3.3 优化管理体系,健全内控制度
国际化公司应坚持改革创新,建立灵活适用的国际经营管理体制和科学、高效、严密、可发展的制度和执行体系,并结合自身特点,借鉴国内经验和国际经验,逐步形成适合海外市场的管理模式。完善的内控制度是项目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的保障。境外项目内控制度要以中国的法律法规、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总部的内控制度为依据,同时要结合工程项目的自身特点,在充分了解当地合同、财务、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清晰的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机构,划分人员权限、明确岗位职责、完善项目财务核算体系等,这样才能保证国外项目规范健康运行,为化解税务风险提供制度保证。
3.4 聘请当地中介,借助高水准“外脑”
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顾问等中介服务机构,不仅可为中资企业提供税收筹划服务,更重要的是规避涉税风险。中国公司境外经营不可能及时全面地掌握当地所有的政策法规,纳税信息滞后,通过中介服务可以做到未雨绸缪。中介税务服务的内容为纳税信誉评估,即通过税务鉴证,税务机关认可独立的审计报告,对纳税义务人的综合纳税情况给予信誉等级评估,因而减少纳税检查次数、给予公司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形象,从而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和负面效应。中介机构通过事前独立的纳税检查,既帮助纳税人整改经济事项从而有效地防范税务风险,又承担了涉税责任。
加强项目外账财务管理,聘用信誉可靠、工作能力强的当地会计师,特别是四大协助进行当地账务处理、税务申报、审核和编制当地税务部门要求报送的各种财务报表,发挥他们在语言和当地政策了解上的优势,这对海外项目处理好财务特别是税务方面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3.5 科学筹划、周密安排、合理避税
税务筹划是一项需要长期规划、综合考虑、细致实施的工作,它要求相关人员在实施时既要着眼于税法的基本原则考虑,又要从税法具体条款的操作性着手来进行规划。同时,节税应与筹资决策、投资决策、营运决策和收益分配决策结合起来,实现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结合,从而谋求纳税人最大的经济利益。
在实际操作时,应该要学法、懂法和守法,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税收法律的内涵,时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务必使税收筹划方案不违法,这是税收筹划成功的基本保证。从筹划的实效性看,仅仅意识到风险的存在还是远远不够的,各相关企业还应当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网络设备,建立一套科学、快捷的税收筹划预警系统,对筹划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风险,立即向筹划者或经营者示警。综合考虑和全面权衡税务筹划所带来的风险,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税收筹划方案,并保持相当的灵活性,以便适时更新筹划内容,采取措施分散风险,趋利避害,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
3.6 积极配合当地税务机关审计
海外项目在接到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审计通知后,应当准确了解税务审计的性质、进场时间、审计内容等,提前准备好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缴税证明等文档,做好税务自查工作。企业应当在税务审计中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给税务机关留下良好的印象,有利于企业日后税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审计的同时,注意选择合适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面对税务检查人员的不合理要求,采取不卑不亢、有理有节的方式妥善处理。对于税务审计结论,特别是涉及补税或其他违法行为认定的,必须仔细审核,如存在争议,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企业应当依法行使权利,维护公司利益。中资企业海外项目机构应以税务审计为契机,针对审计结果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完善内控机制,规范税务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4 结束语
从劳务合作到工程承包,从单一产业到多轮驱动,中国公司凭着一股“敢为人先”的勇气,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站稳脚跟,一直保持着持续健康发展,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海外经营之路。“得控则强,失控则弱,无控则乱”,加强税务风险管控已是海外企业当务之急。海外经营的管理者特别是财税工作者,必须深入研究、反复探索并勇于实践税务风险管理,从而促进海外事业有质量、有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随着国家税法的规范,税务筹划逐渐为高校校办管理者所重视。对校办产业来说,成本效益也是经营中考虑的问题,而税务筹划就是在现有企业经济条件下,采用合法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的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校办企业有效地开展税务筹划不但有利于企业税收负担的降低,也有利于企业财税管理水平的提高。但相比其他企业来说,校办企业在规模、资产安排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所以开展税务筹划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关键词】
校办企业;税务筹划;合理避税
高校校办企业为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高校校办企业是指高校独资或部分出资,由学校负责,主要参与经营管理或一般参与(不控股)经营管理,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或隶属于学校法人的各类经济实体的总称。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为导向,通过对生产经营等活动的事项筹划与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尽可能减轻企业税收压力,现在又很多方法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但是与一般企业相比又有所不同。
一、高校校办企业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一)适应市场经济下企业竞争的需要
大学创办校办企业能取得成功,主要得益于三个优势,一是技术;二是产品知识含量;三是人才。但是校办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运筹,其中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筹划,即国家要依法征税、企业要依法纳税,借此实现政府职能,消除纳税人之间的税负不均,有利于公平竞争和经济发展。国家与企业之间这种利益分配筹划必须是规范化、合法化的。而按照税收“规范性”原则,政府不能苛求纳税人在税法规定之外作超额纳税,这使企业的税收筹划成为可能,另一方面,企业税务筹划也是企业为适应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并发展壮大自己的有效手段。其中,企业减轻自身税负的方式要达到税收筹划的层次,要求国家于企业之间利益分配关系规范化和税收环境的正常化。
(二)有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
税务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围绕资金运作展开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在进行各项财务决策之前,进行细致合理的税务筹划有利于规范其行为,制定出正确的决策,使整个企业经营、投资行为合理、合法,财务活动健康有序运行,经营活动实现良性循环。此外,筹划活动有利于促进企业精打细算、节约支出、减少浪费,从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企业税务筹划可以满足企业减轻税负、追求更多的税后利润的动机,企业通过成功的税务筹划,可以再投资一定的情况下,为企业带来不少“节税”效果,更好地实现财务管理的目标。
二、高校校办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性
税务筹划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从客观方面来看,税务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具有长期性和预见性,而国家税收政策、法规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有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从主观方面看,企业税务筹划的过程是人的主观行为,如果对税收法规政策误解,会导致税务筹划失败,税务筹划的失败,就有偷税的嫌疑,就有可能被补税、加收滞纳金、15倍的罚款。从税务征管的角度来看也会给企业税务筹划带来一定的风险。例如,对于综合性企业,有设计到国家税务机关征收的税种、同时也有涉及到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税种,特别是涉及到混合销售行为的。在理论上很容易划分,但在实际中却很难划分,由于两个税务机关都从本单位的税源利益出发,对政策的理解不一,甚至会出现抢税源的情况,从而给企业税收筹划带来一定的风险。再则,目前我国税收管理模式,实行征收与检查分离,企业的纳税辅导、正常纳税申报,在征收机关进行,而企业是否按税法、按时、足额缴纳,只有通过税务稽查机关检查以后才能得出结论,在这种情况下,征收机关答复的问题,稽查机关不一定会认可。这样由于征收人员与稽查人员对税收政策理解上的偏差,也给企业税务筹划带来不同程度的风险。所以,企业应当提高风险意识,同事要有相应的防范风险措施。
三、高校校办企业税务筹划的特点
(一)独立性
高校校办企业是独立法人实体,具有独立性,独立经营、独立纳税,其他同类企业的税收筹划措施同样也适用于高校资产经营公司。
(二)关联性
高校校办企业税务筹划与高校经济活动息息相关,具有关联性。在实践中,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经营活动在管理人员、资产使用、能源消耗、研究开发和收益上缴等方面与高校经济活动密不可分,高校校办企业税务筹划活动会对高校的税负产生影响。
(三)一致性
高校校办企业财务目标应是实现上交高校收益最大化,其税务筹划目标与高校具有一致性。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实现高校校办企业的规范管理,建立高校与校办产业间的防火墙,两者利益是一致的,因此高校校办企业的税务筹划应该是以实现高校与资产经营公司两者税负最小为目标。
(四)可行性
高校校办企业具有技术性强、可实行集团化管理等特点,新税法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规范和统一,高校享有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校办企业税务筹划具有现实空间。
四、高校校办企业税务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没有明确的税收政策导向
国家很重视高等教育的发展,对高校给予很多优惠政策,但没有总体的规划,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尤其对于高校校办企业不同于市场其他的企业,它是高校办学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托管筹资渠道,弥补国家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一个重要方式。虽然以税收形式上缴财政后,财政也可能增加教育经费投入,但其未必能直接投入到对校办企业中,影响到高校校办企业的积极性。
(二)资产权属与使用分离增加筹划难度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是从高校校办产业发展而来的,是高校教育活动中的生产实习基地,是科研工作中的产学研实践载体。高校为资产经营公司提供了很多资源,如高校将办公楼作为资产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条件、将内部招待所委托资产经营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等。但由于受国家政策限制,高校并未能将资产所有权转移给资产经营公司,或者公开收取使用费或资产租金。资产经营公司既不能列示固定资产折旧支出,也不能列示租入固定资产租金,给税收筹划增加了难度。
(三)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水平有待提高
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需要对国家的税收政策进行分析,要随时跟踪税收政策的调整。实现高校与资产经营公司两者税负最小,还要熟悉有关高校的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税收优惠政策。这对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目前我国高校的整体情况而言,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高校管理层尚未建立统筹规划思路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在高校内部管理中等同于一个职能部门,代表学校行使股东权利。税收筹划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不仅涉及财务管理部门,还需要计划部门、销售部门、生产部门等多个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此外,由于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税收筹划特点,其更是需要高校管理层的重视与统筹,从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性活动、投资收益等方面统筹规划。
五、对于校办企业税务筹划的建议
(一)明确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对高等教育而言,尤其是近几年的大规模扩招,给很多高校造成了沉重的财务压力。笔者认为,为鼓励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反哺学校教学科研,国家应加大对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税收优惠幅度。据资料统计,目前我国高校收入中社会捐赠所占比例不到3%,而美国高校在20世纪90年代初该比例就达到了8%。虽然日前财政部已明确对于高校捐赠收入给予一定的财政配比资金,但目前国家对于这种捐赠行为缺乏充分的企业税收激励,高校在争取捐赠收入时存在难度。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仅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建议提高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公益性捐赠支出税收优惠幅度,提高高校捐赠收入比例。
(二)明晰资产权属实现有偿使用成本核算
新税法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资产经营公司税收筹划首先要考虑合理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如对高校委托资产经营公司使用管理的各类固定资产,高校应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办理对外投资或资产出租出借手续,使之能够合理计入资产经营公司成本。
(三)具体组织实施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为保障税务筹划方案的实施,企业负责人应当授权给税务会计人员,具体组织实施企业税务筹划方案,使方案落到实处。由于税收筹划方案是在生产经营活动开始前选定的,必须要求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规范性。而生产、销售等部门有可能从各自利益出发,或多或少会有不规范的行为,将影响税务筹划方案的实施,甚至与失败。税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税务筹划方案的要求,经常指导生产部门规范行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四)把握税收政策变化提高税收筹划水平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税收筹划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需要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与配合,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克服观念落后、体制僵化等制约资产经营公司发展的障碍,努力加快自身改革,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用好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收筹划,减少成本,增加效益,为学校和国家做出更大贡献。
(五)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建议有效地风险预警机制
风险的不确定性、企业经营环境的多变性和复杂性,因此校办企业必须充分重视税务筹划风险的客观存在,并在涉税失误中始终保持的筹划风险的警惕性。同时,企业还应当建立一套科学、快捷的税务筹划预系统,收集和分析相关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税务行政执法情况和企业本身生产经营状况等方面的信息。当出现可能引起税务筹划风险的关键因素时,系统发出预警信号提醒筹划着关注潜在的风险,并及时寻找导致风险产生的根源,指导策划者制定科学的风险控制措施,从而保证税务筹划行为的顺利开展和提高其实施效果。
六、总结
税务筹划不是以税负最轻,而是以投资者的所有者权益最大为目标。税务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有预见性,而政策与法规室在一定情况的可以变化的。我国高校校办企业处于一个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指导方针,科学合理的开展税务筹划,改革创新,校办企业才能够在新起点上有新发展。
参考文献:
一、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界定
企业税务风险是因涉税行为而引发的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企业的涉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责(判刑、罚金)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二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用活有关税收政策,多缴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此次的《指引》针对的税务风险主要是前者,但作为纳税人,从自身利益最大化角度考虑,在进行税务风险管理时也应考虑后者。
根据《指引》中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说明,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为避免其因未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声誉损害和承担不必要的税收负担等风险而采取的风险识别、评估、防范、控制等行为的管理过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企业税务规划要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企业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应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对企业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要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要符合税法规定;税务登记(变更、注销)、凭证账簿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要符合税法规定。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重点突出税务行为的“合规性”,即涉税事宜均须符合税收法律规定。企业在税务风险管理过程中,首先,要确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目标,建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其次,正确识别、评估税务风险;再次,提出税务风险应对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最后,评估、反馈和改进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也可穿插于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环节中)。为降低管理成本,实现协同效应,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可以融入企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之中。
二、企业税务风险识别
1、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一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要依法履行职责,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监督机制。董事会负责确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程度,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及税务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报告。二是企业应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税务风险管理要求,设置税务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税务管理岗位责任制。三是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企业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识别企业内部税务风险因素。企业内部税务风险因素包括:企业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税务规划以及对待税务风险的态度;组织架构、经营模式或业务流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设计和执行;税务管理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和相互制衡机制;税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管理层的业绩考核指标;企业信息的基础管理状况;信息沟通情况;监督机制的有效性;其他内部风险因素。分析企业的内部税务风险因素,有利于企业从高管态度、员工素质、企业组织结构、技术投入与应用、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内部制度等微观方面识别企业自身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
3、识别企业外部税务风险因素。企业外部税务风险因素包括: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和融资环境;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税收法规或地方性法规的完整性和适用性;上级或股东的越权或违规行为;行业惯例;灾害性因素;其他外部风险因素。对企业外部税务风险因素的分析和识别,有利于企业从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竞争、产业政策、行业惯例、法律法规规定、意外灾害等方面分析企业所处大环境下可能遇到的税务风险。
4、将风险识别细化。企业应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并将风险识别任务细化,对于组织结构复杂的企业,可根据需要在分支机构设立税务部门或者税务管理岗位;对于集团型企业,可在地区性总部、产品事业部或下属企业内部分别设立税务部门或者税务管理岗位。组织结构复杂的企业和集团型企业,由于其经营业务多样,经营活动复杂,管理流程较长,不容易发现下属单位的个别风险,通过细化风险识别,可以使企业更好地识别实际经营存在的税务风险。
5、实行风险的动态识别,建立经验数据库。企业应建立系统、有效、动态的税务风险识别体系,时刻注意识别和评估原有风险的变化情况以及新产生的税务风险。该体系可由企业税务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也可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该体系的实施可以帮助企业决策者进行税务风险的比较与汇总,从而为以后的税务风险识别建立经验数据库。
6、利用流量图进行分析识别。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分析流量图,形象地描绘企业运营过程中涉及的税务问题,从一端的经济投入所涉及的税务业务开始,经历不同的过程和地点,到达另一端的产品或服务产出所涉及的税务业务,通过与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融合使用,可以帮助企业识别存在的税务风险。构建风险流量图需运用恰当的风险识别工具,常见的工具主要包括风险检索列表、PEST问卷、SWOT问卷以及风险数据库等。
三、企业税务风险防控
1、建立基础信息系统。企业应及时汇编本企业适用的税法法规并及时更新;建立并完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和更新系统,确保企业财务会计系统的设置、更改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步,保证会计信息的输出能够反映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企业应根据业务特点和成本效益原则,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的基础信息系统对风险管理的实施有很大影响,全面、有效的信息系统可以减少税务信息的产生、处理、传递和保存中存在的税务风险,防患于未然。
2、制定风险控制流程,设置风险控制点。《指引》着重于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现有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规范的补充和发展,它没有拘泥于固有的风险要素框架,只是强调企业内部的税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岗位职责和授权、风险评估和重要业务流程内控、技术运用和信息沟通等与税务风险管理直接相关的内容,而其他要素则包含在《指引》各条文中,没有独立成章。企业应遵循风险管理的成本效益原则,在整体管理控制体系内,制定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合理设计税务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方法。设置税务风险控制点,采取人工控制机制或自动化控制机制,建立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机制。针对重大税务风险所涉及的管理职责与业务流程,制定覆盖各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关键控制环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税务风险。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启动了金税工程四期建设,不仅仅是税务方面,还将非税业务纳入管理范畴,实现多维化、全方位的全流程监控,我国正向“以数治税”时期迈进。面对日益严峻的监管环境以及逐步提升的税收违法成本,税务风险管理已成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仅能够减轻企业的税负负担,降低经营风险,还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管理能力,促进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税务风险管理的定义
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涉税事项存在于每个环节,这也意味着税务风险无处不在。企业根据战略经营目标和自身发展特点,合理安排产销活动,有效控制可控因素,以降低企业税务风险为导向,制定和执行风险应对策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使企业税负最小化,这就是税务风险管理。公司的税收风险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指由于部分公司因涉嫌违反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或者未能按时充分足额向地方政府合规缴纳企业税款,而受到地方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或直接遭受企业财务和商誉双重损失的情形;二是由于部分公司税收管理者自身专业知识水平较低,既不能准确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有关政策,也没有科学合理的税务计划,从而造成多缴税收,增加了企业财务的负担。
二、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意义
(一)有利于降低企业财务负担。税收是企业重要的经营成本支出和管理事项,所有经营活动都离不开税收。企业税收管理通过积极响应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将其运用到生产经营活动之中,能够有效降低税费,节约经营成本,降低财务负担,从而提高利润,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二)有利于规避企业涉税风险。随着当前中国资本市场的繁荣与快速发展,众多不同行业和不同公司规模的企业以及组织管理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公司内部的资金与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活跃。为在这个新的市场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很多公司都通过多样化的经营发展策略来壮大企业规模,这也扩大了公司的涉税风险种类,从而增加了公司涉税业务的复杂程度。重视税收风险管理可以使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并规避涉税风险,为公司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有利于节约企业财务费用。资金是企业经营的血液,充足的资金是企业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加强税务风险管理,合理进行纳税筹划,科学安排税款缴纳时点,在合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延期缓缴税款,把资金投入到回报率更高的项目之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时间价值。
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层税务风险管理意识淡薄。长期以来,由于税收“无偿性”和“强制性”的基本特征已经根深蒂固,企业管理层普遍认为税收支付是一种必要的财务支出。在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目标要求指导下,管理层通过更新换代机器降低制作成本,通过减少雇佣工人降低劳动力成本,通过批量采购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但却很少能够意识到通过纳税筹划降低税费,进而减少经营成本。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之中,管理层只关注财务报表上的数据,不重视税务的风险防控,没有对税务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只有在税务风险爆发时才进行处理,缺乏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这也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与税务风险管理相脱节的表现。同时,大部分企业没有积极主动地关注,了解所处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只是被动地接受财务部按照出台的相关规定计算得到的应缴税额,这很有可能导致企业多缴税款,增加企业的财务负担。(二)税务风险管理人员能力有限。企业税务风险的大小一定程度上受税务风险管理人员能力高低的影响。一名合格的税务风险管理人员会主动请教专业人员,学习税务相关知识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之中,合理地管理企业的税务事项,最优化企业纳税方式,力求降低税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但现阶段,很多企业忽视了会计和税法是两个不同的领域,模糊了这两个部门的职责,为减少管理成本,甚至让财务人员兼任税务专员。即使是在大企业,很多税务管理人员也缺乏专业的培训和必要的经验交流,无法实时了解税收政策和涉税事项的处理流程,对税务风险的认识局限于管理发票、核对账目、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认为企业的税务风险主要在财务部门,这也间接导致了多种问题和风险的产生。(三)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不够健全。当前,很少有企业将税务风险纳入到内部控制制度中,大部分企业都没有意识到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事实上,企业税收内控机制是监控税收风险的“防火墙”,企业想要有效控制税务风险,建设一个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必不可少的。目前大部分企业的内控机制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税收内控制度不规范,税务管理机构设置不科学,没有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与评估,税收风险分析评估控制措施的设定、监督和改进举措欠缺规范,缺乏高水平的绩效考评制度等,这些问题会使公司的税务事项不能得到专业有效的处理,进而引发企业的税务风险。(四)税务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机制不够完善。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必要条件,税务风险在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中均无法避免,因此税务风险管理不单单是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责任,还需将企业内部的各业务部门和外部的税务机关联结起来,共享税务信息,让企业各相关人员都能够有效地识别、评估和监控各项税务风险。但在实践中,许多企业过分注重“商业保密”,不允许员工随意讨论和泄露企业内部生产经营信息,致使企业的员工之间、员工与外部专家之间存在信息不能顺利沟通,出现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而且,由于企业内部每个人扮演的角色不同、职能不同,对同一事项的认知自然也就存在差异,如果不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就容易使事情处理最终结果与预期产生偏差,导致企业做出错误的决策,从而产生税务风险。(五)企业外部环境不够稳定。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但经济发展稳定性稍显不足,变化较大,这对于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会造成一定的影响,约束性标准也会存在适应性变化问题。税务机关执法系统规范性不足,会导致企业税务风险的出现。面临复杂而又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国家会根据不同情况做出宏观调控,在相关税收政策上不断做出调整,以适应变化发展着的社会。频繁变化的外部环境,给企业税务工作的开展增加了难度,它不仅要求企业要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不能为获得更大利益而铤而走险做出偷税、漏税、虚假账目或拒不缴税的行为,还应该能够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去预测可能发生的税务风险,并对企业所处的环境和政策做出综合分析,甚至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解读与应用也会有所区别,这些条件都可能给企业造成税务风险。
四、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防控措施
(一)强化税务风险管理意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政策也为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环境而不断优化。对于企业来说,不稳定的环境意味着税务风险越来越多,这就要求企业应强化税务风险防范意识。企业可以先把管理层和财税部门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向其灌输税收风险管理理念的重要意义,让企业从战略层面提升对税收风险理念的重视程度。之后再自上而下弘扬企业纳税文化,安排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定期进行必要的税务风险防控培训,争取让“税务思维”深入人心,把税收风险管理理念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各环节。各个部门之间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在企业的日常运营过程中降低税务风险,以风险管理理念的常态化保障企业决策的科学化。(二)建立税务人员培训机制。企业一旦违反税法,不仅需要补足税款和缴纳滞纳金,还会影响纳税信用评级,甚至可能会面临刑罚,后果非常严重。这就对税务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如果税务人员对我国税法不够了解,就可能因处理不恰当或不及时导致企业遭受损失。因此,加强税务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是企业规避税务风险的必要条件。公司要为税务管理人员提供各种培训机会,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比如可以通过聘请外部专家到公司进行税务知识系统培训、对最新税务政策进行详细解读等。同时,企业应建立合适的考核和奖惩机制,利用奖惩机制让税务人员重视税务风险管理,调动他们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从而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三)设置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在过去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往往会因考虑到管理成本而使会计人员兼任税务专员,职责不清晰,专业程度也不够高,难免会有疏漏之处。由于国家出台的税收政策繁多且不断变化,公司合作项目范围愈广,因此企业应设置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培养出一支专业的团队,能够及时调整分析企业的涉税问题,开展税务风险识别与评估,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提前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同时,税务风险管理部门还应执行税务风险监督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排查税务风险的盲点及死角,把对企业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四)完善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企业要想有效地实现税务风险管理控制,就应该以行业特点和最新税收政策为准绳,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完善企业的税务风险控制机制,例如通过《企业发票管理办法》《企业税收管理制度》等条例对日常的基础性税务事项提出具体的标准和流程,规范企业的涉税行为,从企业内部的管理工作开始,将企业税务风险的内部防控制度渗透到点点滴滴之中,科学构建高效运行预防机制,加强日常税务风险防控。此外,合理利用财务指标构建税务风险分析模型,识别企业风险隐患,适时提供涉税风险警示,并通过有效的信息反馈及时进行纠正和补救,化解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五)健全税务风险信息沟通机制。企业应该重视建设内部各机构之间、内部与外部的信息沟通交流机制,高效的沟通质量是有效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的保证。税务风险存在于企业的各项涉税活动之中,贯穿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经办人员对税务知识了解有限时,就可能导致最终结果与预期存在差异,税务风险也就产生了。此时,只有具备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才能及时地将信息汇总到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专业人员会对该税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提出风险应对方案。同时,我国的税务征管具有一定的弹性,不同区域之间具体的税务征收管理方式对政策的解读不太一致,所以应加强与外部税务机关的沟通,对于一些税法规定模糊和不确定的事项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提高涉税信息传递效率,尽可能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而产生的税务风险。(六)建立常态化的税务风险自查机制。税收管理的核心就是科学合理减少税收成本、降低税务风险,使企业整体税负最小化。在夯实税收日常基础工作的同时,建立常态化的税务风险自查机制,主动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税收检查工作。企业可以将风险评估时确认的风险进行登记分类,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对应的风险自查,有月度检查、年度检查、不定期检查和部门抽检等,以自查、检查工作为契机,认真分析税收管理薄弱环节,深入查找改进突破点,有效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税收管理机制,提升税收风险管控意识,切实做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聘请专业的税务管理专业人才,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机制进行改进,以便其发挥更好的作用,更好地管理企业的税务风险。总地来说,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税务风险管理也同样重要,尤其是在当今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企业要想谋求长远发展,就必须强化税务风险意识,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培养出一支专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团队,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规范各种税务行为,将税务风险防控思维渗入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从思想意识、内控体制、业务人员等多个维度出发,形成合力,构建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规避企业税务风险,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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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异地经营的问题,异地经营会涉及到一些税务政策,如果相关的财务、税务管理没有跟上,很容易出现税务风险,本文侧重对异地分公司的主要税种、主要业务税务政策和风险防范进行分析探讨。
一、企业异地经营的常见形式
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但增、消、营流转税方面却又通常是独立的纳税人,因此,总、分公司之间的业务处理,潜在税务风险较高,如何进行总分公司的业务处理,是本文的重点所在。
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法人实体,与母公司属于不同的法律主体,具备独立法律行为能力,承担独立法律行为后果,其和母公司之间的关系,和相互独立企业之间的关系基本一一致。
设立办事处。企业为从事市场调查、调研、业务拓展、联络、沟通等活动,在异地先行设立办事处,按目前规定,办事处不需要在当地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
临时外出经营。临时到外地进行产品销售及提供劳务的活动,应在外地生产经营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地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二、分公司“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对税务的影响分析
在财务上是否独立核算,与税务上是否作为独立的纳税人没有必然的联系。财务上的,是否独立核算是会计核算的一种形式,影响的是会计核算主体,是由企业根据自身的业务需要决定的;如果分公司独立核算,就要独立建立会计核算体系,独立对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进行准确核算,并出具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如果“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则由总公司完成,也不出具报表和报告。而税务上,是否独立核算是税法对分公司性质的一种判断,影响分公司的纳税义务。
在流转税方面,分公司是否是独立的纳税义务人,关键看其是否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收入。如果在当地销售应税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等,分公司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登记为“独立核算性质”,在当地负有纳税义务,由税务机关核定税种,分公司要按期申报纳税;对于不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可以申请登记为“非独立核算性质”,分公司在当地不涉及流转税纳税事项。对有无在当地从事经营活动,税务有其判断标准,例如应向所在地缴增值税的情形有: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或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分公司无论是税务上的“独立核算性质”还是“非独立核算性质”,则都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对于在当地不发生流转税纳税义务的分公司(一般为非独立核算性质),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分公司缔约能力和开具发票风险防范
分公司的缔约能力。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对外缔约必须经过总公司的授权,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但因缔约引起的民事责任却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作为企业法人,要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即使是分公司签订被授权范围内的合同,合同上应加盖总公司的公章。但在税务上,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性质”,则总、分公司都是独立的纳税义务人,应分别进行税务处理,发票该由谁开具,关键要判断合同上的购销双方,发票、业务、合同应保持一致,避免税务风险。
分公司销售货物,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在当地缴纳增值税,应由分公司开具发票。如果由总公司开具发票,销售方和发票开具方不一致,存在虚开发票风险。购货方取得发票的抬头与合同签订方不一致,购货方则存在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相关成本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风险。
四、总分公司间货物移送税务风险分析
总公司向分公司(两者不在同一县、市)移送货物,移送货物用于对外销售。接受货物的分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总、分公司分别在当地都要缴纳增值税: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或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因此,总分公司在货物移送过程中,为避免增值税视同销售,要同时做到:总公司签订合同;总公司开具销售发票;货款由总公司收取,为方便工作可在分公司所在地开具账户直接收款,但分公司不能收取款项,特别不能为结算方便直接收款。否则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分公司在当地纳税、开具发票,总、分公司可能会同时存在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风险。
总公司向分公司调拔固定资产。总公司购进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但由于内部管理需要,将固定资产调拔给分公司使用(除将资产转移到境外的除外)。由于资产是在总、分公司之间转移,只视为内部资产处置。增值税方面,因为不是用于对外销售,所以不能看作是总公司的销售(或视同销售)行为;企业所得税上,因资产的所有权在实质和形式上都没有发生改变,也不是销售(或视同销售)行为。
五、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政策分析
1、分公司年终汇算清缴问题
分公司年终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年终汇算清缴统一由总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总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根据汇总计算的企业年度应纳税额,扣除总公司、分公司(境内)已预缴的税款,多退少补。这里要特别注意是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所得税税率时,可按各自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预缴、汇算清缴方法如下:预缴时,总分公司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国税发相关文件规定的比例和规定的三因素及其权重,计算划分出不同税率地区的总、分公司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按各自的税率算出应纳税额,再加总得出企业的应纳税总额,再按前述相关文件的比例、三因素及其权重,向总分公司分摊就地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汇缴时,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还需按上述方法并采用各总、分公司汇算清缴所属年度的三因素计算确定。
2、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
分公司单独使用的资产发生损失,应在当地报损,分公司发生的需经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一般按属地原则报批;对捆绑资产发生的损失,由总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审批,经批准后,总公司依据审批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在总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六、异地分公司个人所得税政策分析
异地分公司人员工资取得的两种方式:一种是分公司从其生产经营所得或总公司拔款中直接发放,另一种是总公司统一计算发放。工资发放地点的不同,职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纳税申报方式也会不同。
工资发放地点对个人所得税是有影响的。个人所得税是以所得个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的税种。在由总公司统一计算发放异地分公司员工工资的情况下,需按总公司所在地税务规定计算、扣缴异地分公司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在由分公司直接发放情况下,则按分公司所在地税务规定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不同地区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可能不同,因此分公司员工工资由哪里发放,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能不同,如广州市出差津贴就有每天每人50元的免税标准,而有些城市就没有此规定。如在两地均领取工资需员工自行纳税申报。在两地均领取工资的员工,支付工资的单位应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员工自行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合并两处工资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法定扣除费用只能扣除一次,如果某些费用两地扣除的标准不一样,如住房公积金,税法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处理的,建议按申报地的标准扣除。纳税申报地点除特殊情况外,五年内不得变更。
七、结语
企业异地经营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然选择,各企业要认识到熟悉税务政策,进行税务筹划,规避税法风险的重要意义,保证企业在合法经营的基础上科学发展,取得好的经济效益。
准备好人员、资金、场地及制度后,还必须做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工作,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此外,选择合适时机开业,创业计划才能真正实施。
(一)工商注册
工商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
1. 个体工商户登记
(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投资人身份证明。
(2)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开业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2.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1)个人独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材料: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的身份证明;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
(2)个人独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申请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企业住所证明;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3. 合伙企业登记
(1)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材料: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
(2)合伙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申请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合伙协议;出资权属证明;经营场所证明;涉及前置审批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4. 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1)有限责任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2)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履历的文件,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或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使用证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项目,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税务登记
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农业生产企业是免税的,农业经营服务企业的税率也较低。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生产经营者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领取税务发票。
1. 税务登记的内容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1)税务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工商户的名称、地址、经济性质、主管部门、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资金状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商登记证照号码、开户银行及账号等。
(2)申报税务登记应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账号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合法证件和资料。
2. 税务登记的程序
(1)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由纳税人即生产经营者主动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并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有关证件,领取统一印制的税务登记表,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加盖印章后作为登记申报,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2)审核税务登记表。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申请报告、税务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及有关证件审核后,即可准予登记,并发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
3. 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为了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人为了正确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将发生的纳税事项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报的一项法定手续。领到营业执照开始生产经营活动之后,在一定期限内就应该向税务机关申报。
(三)银行开户
1. 开户与结算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经常与银行进行结算,以达到账账相符和账款相符,以利于更好地生产经营。如出售商品后收取买方货款,购买原料需要支付卖方价款等。这些活动在金融行业中称为结算。结算有两种,一种是现金结算;另一种是非现金结算,也叫转账结算或票据结算。由于成交金额大,支付大量现金既不方便又不安全,因此,企业委托银行把货款从买方账户转到卖方账户,完成付款或收款行为。
2. 贷款
创业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一般有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三种。
贷款合同内容包括借款用途、付款日期、还款期限、贷款利率、违约责任及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必要或有条件的要经公证机关公证。
银行提供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流动资金,而不准挪作他用。借款人未经银行同意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或把贷款用于垫缴税款或管理费,或转借给他人的,均为挪用。
(四)择时开业
在做好以上各项准备工作以后,就可以择日开业了。开业期间的宣传、促销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厂(店)开业后的经营状况,因此,一定要做好开业的策划方案。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分工的不断细化,旧的税制体系已不再适应当前的经济环境。全面推进“营改增”是我国在“十二五”期间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以结构性减税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关键点。对铁路运输企业实行“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进程中的一大步。面对税改中暴露的问题,企业应积极寻求解决措施。
一、我国铁路运输企业实行“营改增”的背景
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开始“营改增”试点。从企业的所有制形式上看,我国的铁路运输企业属于国有大型运输企业,具有高度集中和半军事化的突出特点。在企业所有制和经营方式的影响下,我国铁路运输企业尚未实行以市场经营为导向的现代财务管理模式。“营改增”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铁路运输企业的财务管理改革,引发了企业管理模式的变化。
二、我国铁路运输企业实施“营改增”后存在的问题
“营改增”后,铁路运输企业(含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股改上市公司、控股合资公司及其所属基层单位)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汇总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由于改革的力度大、时间紧迫,铁路运输企业在改革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实际税负加重经营压力增大
“营改增”后铁路运输企业的营业收入实行价税分离,这样企业确认的营业收入将会减少,减少的比例=收入的增值税率/(1+收入的增值税率)。因此,“营改增”后税种变化对营业收入的影响就十分明显。税率的变化对营业收入的确认也存在着影响,“营改增”后铁路运输企业适用的11%的销项税率,相比较缴纳营业税时的3%税率上升了8%,税率提高的幅度较大。虽然增加了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但抵扣额却远远小于税率增长带来的税收增长。以广深铁路对外公告的2014年度三季度财务数据为例,1~9月营业收入为110.4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15%;净利润为6.5亿元,同比下降33.74%。综合多方因素铁路运输企业短期内的盈利水平出现了下滑。
(二)税务管理制度有待健全
目前,我国的铁路运输企业尚未建立科学合理的、适应当前经济环境的税务管理体系,税务管理岗位和责任、税务管理方法及流程还不够完善。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绝大多数的铁路运输企业尚未制定专业化的税务风险防范制度,缺乏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如果企业的税务风险意识较为薄弱,在税务风险产生之时就会缺乏具体的应对措施,势必会影响铁路运输企业的生产经营。
(三)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实行“营改增”后,铁路运输企业都将使用增值税票,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的要求都非常严格。铁路运输业经营范围覆盖全国,分支机构众多,涉及到业务和财务部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实际工作中,绝大部分基层单位的业务人员都未接触过增值税相关业务,税务工作也多由财务人兼职,这些都制约着税务管理工作的完成质量。
三、解决措施
(一)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争取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
争取税收政策优惠和获取财政支持是企业增收节支的重要方式。根据试点方案“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指导思想,就目前铁路运输企业实施“营改增”后企业利润下滑的实际情况,应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争取税务优惠政策和财政补偿。对铁路运输企业在税收政策上予以倾斜减轻企业负担,将有利于提高铁路企业的积极性,更好的推进税改工作,促进铁路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税务管理制度
基于增值税管理的高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应及时顺应税制改革的变化,及时制定、修改和完善相应的企业管理制度。铁路运输企业首先要建立一套适合铁路企业操作的增值税管理制度,制定标准化业务操作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用制度防范风险。
(三)制定合理的经营策划方案
在铁路运输企业收费相对固定、税负增加的严峻形势下需要企业转变思路采取措施积极面对,加强税务筹划合理安排企业经营活动,从加强企业管理中要效益。
铁路运输企业的成本支出包括了工资、材料、燃料电力、折旧等项目。对于不能取得进项税额的工资和折旧等项目进行对比分析。对于人工成本占较大比例支出的加工修理等业务,可以采用外包的形式,利用铁路总公司以外的专业外包公司或将现有总公司所属的加工修理企业分离成一般纳税人企业。这样就可以将一部分税负转移,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进项税额取得越多,企业的税负就能减轻。
在外购支出中要最大限度取得有关外购材料和燃料电力支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零星业务难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企业因及时调整管理思路规范物资采购流程,控制在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采购商品和劳务。例如:单位办公用品和单位汽车用油等情况,都可以改为集中购买,积少成多的增加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加大企业内部税务知识普及,提高税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税务管理不仅仅是企业管理部门的工作,它贯穿业务发展的全过程,与每一位企业员工息息相关。为了确保税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企业管理者应该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税务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让广大员工了解税务知识。对于税务管理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以提高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水平。
四、结语
铁路运输企业实行“营改增”有助于实现包括铁路运输企业在内的各行业税负的均衡发展,有助于深化产业分工,推进铁路运输业参与现代化服务业的竞争。铁路运输企业要牢牢抓住改革的机遇,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我国铁路运输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华.铁路运输企业实施“营改增”后存在的问题及其管理策略[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08).
(二)国有企业所得税筹划的意义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的主导企业,若将所得税税务筹划这个概念很好的引进到国有企业日常经营生产中,则能有效地改进国有企业整体经营策略,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利润。如果国有企业能在平时做好税收筹划则能有效地在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降低企业因外部环境而带来的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为企业营创出一个良好的发展通道。
二、国有企业所得税筹划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税务筹划意识淡薄,盈利目的非最大化我国自90年代就开始了国有企业的改制,但从2000年以后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概念才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税收筹划的理念才被人们普遍地接受,社会上也才慢慢地出现一些专门从事税务筹划的人员和机构。企业在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时往往只看到了生产经营、投筹资活动中涉及的流转税、财产税等各种伴随企业日常生产活动发生的税种如营业税、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等,而往往忽视了取得最终成果后涉及到的所得税的问题。这样经常造成有的企业其利润总额比较可观,可交完所得税后同做了税收筹划的企业相比却承担了较多的所得税税负,造成净利润相对较低,减少了企业的留存收益。
(二)没有明确地区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有些企业由于本身经营规模和人工成本的限制,没有设置专门的税务人员,很多财务人员即是财务做账人员又是税务报送人员,没有在财务和税务上有明确的分工,这就使财务人员在处理某些具体税务事项时习惯性地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等同起来忽视了某些事项的处理在财务和税务方面的不同。例一,凡是企业当年实际发生但未取得有效票据的成本只要在第二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期满之前拿到符合规定的有效凭证时税务会计就可以将此项成本冲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得税费用,而财务会计则往往根据是否已取得有效票据作为成本入账的依据。例二,企业在每年年底计提的员工工资或奖金,在财务上可据实作为当年费用减少当期利润,但在税法上这种仅计提但没有实际发放的工资是不允许计入当期损益影响本期所得税而要在纳税调整事项中将其作为调增事项计入本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增加所得税费用。从以上两个例子可以间接地反映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实际工作中既有相互关联又有不同之处的处理原则,因此区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人员的分工在实践中是非常必要的,这有利于企业的纳税筹划。
(三)部门配合不紧密,筹划效果不明显有些税收筹划行为是要企业内部之间或内、外部间相互配合才能完成的。例如,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是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分期预收销售商品则是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这两种确认收入方式的不同势必对当年度的所得税产生重要影响,而收入用什么方式确认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企业领导、业务部门、售后部门、财务部门之间相互的密切配合才能完成的,预期的税务筹划效果也才能达到。
(四)不能及时地采用税收优惠更新税务筹划的方法我国所得税申报由原来的四个季度、五张申报表变化到现在(从2014年汇算清缴开始)四个季度45张表。从简单的收入、成本、利润的填写到现在将各项财务会计业务的分别填示、各种调增、调减事项的分析、各种减免税优惠事项的填列可以看出我国所得税体制的巨大变化,可我们的企业还没有及时的更新税务知识,不能利用各种税务优惠政策更好地为企业减税服务。企业应及时地了解所得税相关政策的变化,使所得税税务筹划更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减少因此带来的税务风险。
三、影响国有企业所得税筹划效果的因素
(一)税务筹划意识我国很多国有企业都是成立时间较长、企业员工较多、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也比较多,这样企业在做税务筹划时所涉及到的内容也就比较多、比较复杂,若某些税务问题没有考虑详细,则势必会对企业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比如一些老国有企业存在很多种特殊情况的内退人员,这些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又往往不同于单纯地依靠社保取得收入的职工,那么这些内退人员在未实际退休并取得社保发放退休收入之前,由企业一次性计提的N年生活费、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如果在筹划时全部作为本年度税前抵扣项目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不影响到以后年度所得税费用则对企业来说是个利好,但如果这种筹划没有通过税务等主管部门的同意,则势必在做汇算清缴的时候要把计提但没有实际发放的的生活费、社保等薪酬费用纳税调增回来,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在以后实际发放的年度时再做相应的纳税调减,这样企业在职工未退休的年度内都要发生与人工成本相对应的纳税调增、调减事项,更有甚者是将这部分费用全部做纳税调增事项处理不抵减当期及以后年度的所得税,因此企业如何在事前做好税务筹划是非常必要的。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处理原则上的差异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因各自服务的主体不同、达到的目的也不一致因此处理问题的方式和方法就不一样。例一,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问题。在会计处理中,投资方要在每年年末根据被投资方的净利润和所占的比例确认一定的收益计入到当期收益中。而对于税法来说,这部分的收入只是根据实际收到的分红来确定,若企业当年度没有从被投资企业收到实际的现金流则不能被确认为当期收益,是要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调减出去,减少当期所得税费用,在以后年度内企业若收到了与投资有关的现金分红时再作为收益确认,但这笔收益仍然是可以税前抵扣的。例二,企业在当年根据经营性业务,投筹资业务计提的各种准备金,在企业是可以作为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当期利润、减少相应的所得税费用,但在税务会计中除了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收账款和预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可以在税前抵扣所得税,其它各项准备金都不得在税前抵扣,因此在做汇算清缴时应将这些准备金都调增回来,增加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调增所得税。
(三)部门组织的形式及配合大部分的国有企业都是跨行业、跨地区的企业集团,因此所设立的部门、子公司(有些甚至有三、四级子公司)、分公司也特别多,处理好各部门、各公司之间的紧密程度、配合程度对整个企业的税负来说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总公司在本地有一个工业园区,主要的经营业务就是进行租赁和物业服务,如果总公司此时想成立一个专门的公司对这个工业园区进行管理的话,那么总公司就应在公司组织形式上进行选择。如果成立一个子公司进行管理,则这个园区所取得的收入和所发生的成本都是单独进行核算的,不能与总公司进行账务合并,由其自身以一个独立法人的身份交纳所得税对总公司的所得税不会产生任何影响,而如果总公司选择成立一个分公司对此工业园进行管理,则这个工业园的收入、成本和费用都可纳入总公司统一核算,这样如果工业园区在初级阶段的几年内都是经营亏损的话,它的亏损额就可以与总公司的经营积累相冲减,减少总公司的税务负担。
(四)税收优惠政策很多国企在改革开放初期以房产出资的形式与外商成立合作企业(现在这种企业形式不多),但取得收益的方式都是通过收取中方的管理费和房产的租金获得,这样企业在取得租金时就得交纳流转税和所得税。但如果国有企业当时签订合同时是以房产作为投资成立合作企业的话,则企业收回的收益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分红,是不用再交纳所得税的。企业当年度有对外的公益性捐赠,可以充分利用利润总额的12%来界定实际捐赠额。比如企业当年利润总额200万,则税法上可抵扣的捐赠额就为24万,企业当年的捐赠额只要小于24万就可以全额抵扣,否则就要纳税调增,增加当期所得税。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这样企业在平时的经营过程中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业务费和广告宣传费进行合理的安排、统筹,尽量最大化的扣除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同时企业还可以通过关联企业来分摊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根据财税号规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优惠政策来调节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残疾人的薪酬总额可以100%的加计扣除,企业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合适残疾人的岗位上适当地招入政策鼓励安置的人员,这样做的好处不仅可以减轻这部分人群的就业压力、减少企业纳税负担而且每年还能通过落实社保的各项备案获得残疾人就业奖励补偿金。对于研发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加计扣除若已计入无形资产则可以按照无形资产的成本150%摊销。这项政策对于那些高技术企业来说就可以在合作开发和委托开发中进行选择。合作开发的情况是合作双方对研发费用各自加计扣除而委托开发中委托方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受托方同样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的优惠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的高新企业都会采用后者进行研发,因为后者纳税筹划所带来的利益更大。因此企业应及时地了解所得税相关政策的变化,使所得税税务筹划能更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减少因此带来的税务风险
四、改进国有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对策
(一)加强人员素质的培训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各公司所接触的经济业务范围越来越广泛、业务性质越来越复杂,其所涉及的税务事项也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提高内部财务人员在财务和税务方面的业务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财务人员应该多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多与税务局进行正常的税务交流,多与同行业的其它公司或在本企业内部组织交流和学习的机会,也可与外部专门的税务筹划公司相联系以了解最新的税务法规和税务动态,及时了解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下发的各种涉税文件。
(二)结合企业经营特点强化各部门税务筹划意识很多公司特别是国有企业自上而下的认为税务筹划仅仅是公司财务人员的工作范围,但其实要做好税收筹划则要公司各部门全面的配合,比如生产部门、人事部门、销售部门等等。一个经济业务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循环过程,就是各部门相互配合的过程。公司领导要首先加强这方面的意识,才能保障公司整体的税务筹划方案有效的实施。
(三)加强税务筹划风险意识我国税务事项和税务条例的信息量很大,有些税务事项更新很快,有的条例在企业做税务筹划时是合理、合规的,但在政策变化之后该筹划反而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税务风险,此时企业应及时地根据相关法规调整税务筹划事项以通过税务机构的相关调查,使税务筹划不会被税务机构认定为偷、逃税行为。
(四)以较低的成本进行税务筹划任何事项都有机会成本的发生,企业在做税务筹划时应充分考虑与之付出的机会成本。若某项税务筹划所带来的收益大于其机会成本的付出则此项筹划是有意义的,但如果所带来的收益小于其付出的机会成本,则对企业来说这种筹划事项并不真正适合于企业,应该放弃该项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