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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市场化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28 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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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市场化

篇1

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市场化关系辨析

工业化和城市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基本标志之一。工业化和城市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历史进程,必然要对包括农业和农村市场化建设在内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产生深刻影响。同时,从系统理论来看,系统的开放性,决定了农村市场化建设作为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子系统,必然要与其他子系统相联系并受之影响,其中对之影响最大的应是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所以,要正确选择农村市场化建设发展道路,首先必须深入研究和把握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市场化的辩证关系。

工业化与农村市场化

深入研究和把握工业化与农村市场化的关系,就必须了解工业与农业的关系。工业和农业是社会生产的两大重要部门,彼此之间是一种互相依存、共同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一方面,农业是孕育工业的温床,是哺育工业养料的基本来源,工业发展所必需的粮食、原料、劳动力和资本,都要靠农业来提供。特别是在工业化发展的初期和中期,农业为工业提供的剩余积累决定着工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虽然工业随着独立发展能力的不断增强而逐步减少对农业的依赖,并逐步取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但无论工业怎样进步,只要人类仍然以动植物为养料,就不能割断工业对农业的依存关系。另一方面,工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工业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而传统农业依靠自身的力量无法实现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只有依靠现代工业的强大资本、技术、装备和先进制度的支持,才能进行现代化改造,顺利实现农业的现代化。理论界和学术界根据农业与工业依存关系的演化,把经济发展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农业支持工业发展阶段,即以农养工或以农补工阶段,基本特征是农业支持工业,农业剩余由农业部门流向工业部门而成为工业发展的资金积累。

第二阶段为农业与工业平等发展阶段,即农工自养或农工自补阶段,基本特征是农业剩余不再作为工业发展的资金要素流向工业部门,而是留在农业部门成为农业自身发展的资金积累,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则依靠其自身的剩余积累。

第三阶段为工业支持农业发展阶段,即以工养农或以工补农阶段,工业部门的剩余以资金要素的形式流入农业,形成了工业对农业的反哺,农业发展由依靠自身剩余积累转向依靠工业剩余积累。

如果对农业与工业依存关系演化的三个阶段再作进一步分析,就可以看出无论是农业剩余由农业部门流向工业部门而成为工业发展的资金积累,还是工业部门的剩余以资金要素的形式流入农业支持农业发展,都不能自然而然地转化,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这就是市场。市场是连接工业与农业的纽带,市场化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工业与农业的依存关系和工业与农业的现代化进程。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市场化是包括农村市场化在内的整个国民经济的市场化,就农村市场化而言,其发展进程与工业化的发展是不完全同步的。

工业化是牵动农村市场化发展的强大动力,农村市场化建设需要以工业化为基础,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而发展。虽然农村市场化的发展过程也对工业化的加速实现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农村市场化不可能先于工业化而启动,也不可能先于工业化而实现。

城市化与农村市场化

所谓城市化,是指人口不断由农村转向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也是城市地域扩大、城市文明和生活方式普及的过程。

城市是一定区域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火车头”,人类文明史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一部城市发展史和城市化进程史。城市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必然产物,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实现现代化必然要以城市化为前提和基础。

学术界和理论界根据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城市化道路,将城市化的发展过程分为早期、中期和成熟期三个阶段。国际上对三个阶段的划分标志是:城市化水平(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40%以下为早期阶段(也有的把30%以下定为早期阶段);城市化水平在40%~70%(也有的是30%~70%)为中期阶段;城市化水平达到70%以上为成熟期阶段。

城市化与经济市场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城市是城郭+市场,没有“市”,“城”就无法生存和发展,特别是市场又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市场不扩大,市场经济就发展不了,而市场经济得不到发展,城市就不可能繁荣和发达,城市化也不可能“化”起来。同时,“城”也是“市”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城市的扩大必然导致市场的扩大,城市化的发展必然会促进经济市场化的发展。

城市化与经济市场化的这种密不可分的联系,决定了农村城市化与农村市场化之间必然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密切关系:一方面,农产品的主要消费者在城市,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大部分农业人口要逐步转化为城市人口,实现农业现代化所需要的资金、技术和信息也要从城市中获得,农村市场化需要以农村城市化为动力,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而发展;另一方面,农村市场化的发展也能够有力地促进农村城市化的发展和实现,农村城市化的发展要努力为农村市场化的发展拓展广阔的空间。

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市场化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要研究和把握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市场化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除了要分析工业化与农村市场化、城市化与农村市场化之间的辩证关系外,还必须分析工业化和城市化之间的关系。

工业化和城市化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两者之间也是一种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辩证统一关系。从工业革命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看,机器大工业导致了大规模的集中生产,而工业的集聚必然产生大规模的城市,从这一意义上说,是工业革命拉动了城市化向前发展,工业化是城市化的“发动机”;从城市化的发展过程来看,城市的根本特点是集中,而集中能够产生集聚效益和规模效益,有利于形成发达的城市文明,这正好适应了工业化的要求。由此可见,城市化发展的基本动力虽然是工业化,但城市化的发展又能够反过来推动工业化和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可以说是工业化发展的“推进器”。

工业化和城市化之间虽然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二者要保持这样一种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辩证统一关系,还必须有市场经济的相应发展,确切地说是需要市场联系作为保证。我们在前面分析工业化与农村市场化、城市化与农村市场化之间的辩证关系时,已证明农村市场化是将工业化与城市化紧密联系起来的重要纽带。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之所以出现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城市化长期游离于工业化进程之外的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否认市场经济,抑制市场的力量,割裂了工业化与城市化之间的有机联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市场机制作用的不断增强,特别是农村市场化的发展促进了乡镇工业的发展,带动了小城镇的兴起,加速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了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市化的发展,使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关系逐步得到了改善。

通过这些分析,我们可以将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市场化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作如下概述:工业化的大规模集中生产拉动了城市化向前发展,是城市化的“发动机”;城市化所产生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益能够反过来推动工业化的发展,是工业化发展的“推进器”;农村市场化是连接工业化与城市化的重要纽带,农村市场化的发展能够促进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但是,农村市场化不可能先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而启动,也不可能先于工业化、城市化而实现,需要以工业化、城市化为牵动力,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而发展。

同时,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也要为农村市场化的发展拓展空间。工业化、城市化、农村市场化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反映了工业化、城市化、农村市场化发展的基本规律,我国要在新世纪中大力推进农村市场化建设,就必须遵循这一基本规律,立足本国的基本国情,探索和走出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农村市场化发展道路。

中国农村市场化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发展道路选择

中国农村市场化建设的基本思路

通过研究分析,我认为中国在新世纪中推进农村市场化建设的基本思路应是:以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WTO对农业的要求为导向,以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有机连接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帮助农民安全进入国内外农产品大市场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和政府宏观调控两个方面的作用,着力培育和提高市场主体的整体素质,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健全农产品和农业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加强对弱质农业的贸易保护,扩大农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高效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切实提高中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断缩小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农村(业)市场化发展水平上的差距。

中国农村市场化建设的道路选择

加快推进农村市场化建设,要求我们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和走出符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农村市场化发展道路。

正确处理农村市场化与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关系,坚持走农村市场化与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市化同步发展、互促共进、同期实现的发展道路。中国是一个有近9亿农民的农业大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大,显然不能等到工业化、城市化实现之后再去实现农村市场化,因为这样不仅会进一步扩大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而且将会使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成为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同时,中国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也有利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推动工业化、城市化和农村市场化同步发展、互促共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这里需要予以说明的是,农村工业化与工业化并不是一个完全相同的概念,农村城市化也与城市化的概念有着一定的差异。农村工业化是现代工业在农村不断发展和就业比重不断提高的过程,是从农村内部推动工业化的发展;工业化则是指现代工业在国民经济中不断发展壮大并逐步占据主导地位,是从农业外部推动现代工业的发展,两者所涉及的范围是明显不同的。农村城市化与城市化虽然都是指人口不断由农村转向城市、城市地域扩大、城市文明和生活方式普及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但城市化一般较多研究的是大中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农村城市化则较多的是研究中小城市特别是小城镇的发展。从农村工业化与工业化、农村城市化与城市化概念的差异中可以看出,如果说农村市场化不能与工业化、城市化互促共进、同步发展的话,那么,农村市场化与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则是完全可以互促共进、同步发展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推动小城镇建设,在促进农村市场化与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共同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在新世纪中,我国要继续走好这条发展路子。因为实践和理论都证明,这是一条既符合工业化、城市化、农村市场化发展的基本规律,又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农村市场化发展道路。

正确处理农村市场化建设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关系,坚持走城市、农村共同吸纳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发展路子。农村市场化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必然要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效率和效益。而农业生产经营效率和效益的提高,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具有近9亿农民的农业大国来说,将会导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产生。这些都要求中国的农村市场化建设必须探索走出一条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能够从城市和农村共同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发展路子。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广大农民创造了兴办乡镇企业这一发展农村经济的新途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特别是一大批规模大、现代化水平高的骨干企业兴起,带动了乡镇企业工业区连片开发和与之相配套的第三产业发展,形成了一批城市化水平比较高的农村小城镇,既吸纳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又缩小了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为我们找到了一条能够通过城市和农村两个方面同时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农村市场化发展新路子。进入新世纪后,我们要继续走好这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农村市场化发展道路。

篇2

一、购买力分析

河北省在GDP突破千亿元大关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总体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唐山、石家庄、秦皇岛、廊坊四市,人均GDP在1万元以上;第二层次是其余各市,人均GDP在6000元~10000元之间,2005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22.9亿元,同比增长15.8%,是历年最高水平。从以上数据看河北省的购买潜力和购买能力总体较高。1999年——2003年GDP平均增长率为11.68%,2004年1——11月农村地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8.6亿元,同比增长15.2%,但从变化趋势看2000年以后,零售总额增长率基本在10%稍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开始减弱。城乡的消费差别没有根本改善,城乡购买力差距较大,农村购买力增长缓慢,

2003年人均纯收入2881元,人均现金支出1820元,增长15.9%;按恩格尔系数40%计算,每个农民食品支出大约在800元左右,其他支出主要发生在居住,增加4.13%,医疗增加7.44%,服装和家庭设备分别减少2.76%和0.44%,再加上生产消费支出,可以看出农民的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没有根本性改变和提高,支持高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不是农村而是城市,因为热点商品销售有餐饮、旅游、文化娱乐等服务型消费,教育、休闲、娱乐的支出加大,住房、汽车、通讯、餐饮等热点商品销售活跃。1-12月份,全省限额以上贸易业16种主要消费品14增2降,其中通讯器材类增长115.9%,增幅居各类商品之首,家具类增长43.1%、汽车类增长34.3%、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24.6%、金银珠宝类增长22.7%、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22.0%、化妆品类增长21.9%、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21.7%。消费结构的逐步升级带动了建筑装潢、家具、空调、彩电相关服务行业发展,显然这与农民的消费支出不相吻合,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传统消费仍占农村消费的主导地位。

二、交易成本分析

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市场的是企业而不是政府,企业能否把农村市场做大、做好,还取决于企业究竟需要花费多长时间、多少成本去占领农村这块容量很大的市场,因此农村市场的交易成本是制约农村市场的重要因素,由于物价、地理和心理三大因素使得农村市场的交易成本高于城市。

首先是物价因素,2003年以来物价水平在高位徘徊,2004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升4.4%,特别是前三季度,价格总水平持续攀升,最高月份达到6.3%,是近年来涨幅最高时期,上涨较多的是食品类、居住类和农业生产资料类。高价格必定降低本来就不高的农村市场购买力,企业要想实现一定数额的交易量必然要付出高昂的交易成本,例如,越是低收入阶层对价格越敏感,而且价格弹性较大,但是降价就意味着企业利润空间降低。另外在高价格环境下企业要促成交易就要加大沟通支出,企业在城市的沟通手段往往不适合农村,许多国内大品牌企业进军三四级市场时不考虑其产品所针对的目标消费人群,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地迷恋广告。然而,打完广告后会发现,三四级市场消费者对广告的敏感和认知率要远远低于大中城市。

其次相对分散的市场分布滩薄了农村市场的购买潜力,农村市场看似水很深,但这指的是总量,不是任何地方风吹草低都能现牛羊。

四、五级市场的差别不比

二、三级市场小,在县级市场差别非常大,终端网点的规模和促销差距很大,因此加大了分销成本,特别是在交通不发达的地区,

四、五级市场很难取舍,集化效果较好的乡镇具有相当的购买力;自然村的差距就更大,人口达到五千人以上,相当于城市的一个社区,有的则不足一千人,而与县、乡(镇)或其他自然村距离比较远,做这种市场难度很大,同时必须付出高成本。一般来说,在县城设立办事机构是各大品牌厂商的底线,以前三株,红桃K等企业曾在乡镇设立办事机构,但都失败了,原因是超过50%的专卖店年销售不能平衡其店面及人力成本的分摊。

第三是心理因素,由于地理分布广泛,农村消费者购买心理和行为差异很大,以吸油烟机产品为例,工薪阶层占30%左右的县具有一定的购买力,但乡镇和农村几乎没有市场。因此,企业很难进行集中市场运做和差异化市场运做,如果采取无差异市场营销,企业成本降低,但又不能满足需求差异较大的农村市场;如果采取目标市场营销,目标市场又如鸡肋,特别是

三、四级市场,消费行为的“跟风”特征明显。三四级市场并不是一波清水,县城的背后是乡镇,乡镇背后是更广阔的农村,对于习惯在城市精耕细作的企业来说,农村市场尤其深不可测。因为农村每天都在迸步,这种进步包含着消费心态和市场空间的多重变化,可谓是“早一步死,晚一步迟”。

三、发展趋势分析

以上分析了农村市场的不利因素,但从河北省的发展趋势看华北农村市场正处在转型时期,仍蕴涵巨大商机,主要表现为一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指导下和“三农”政策的支持下自2005年下半年农民纯收入持续增长,2005年农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82.3亿元,同比增长15.2%,农村家庭消费开始向千元、万元级消费品迈进。与此同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市场的法规制度。

篇3

二、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

以我市被商务部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市和市扬子广场有限公司、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被上级主管部门核准为试点企业为契机,加快建立或改造标准化的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农家店,以市区配送中心或镇中心店为基础,加快向行政村延伸经营网点。试点企业要根据商务部颁布的建设和改造农家店的标准,在经营面积、购物环境、经营品种、配送比例、商品质量等方面进行规范。要加快试点步伐,同时,试点企业要加快配送中心和中心店建设步伐,形成上下贯通、较为完备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向面上推开。

三、整合农村商业资源,加快发展镇村连锁网点

鼓励有一定实力的连锁企业通过新建、租赁、控股、参股等形式,到农村建立直营店、加盟店、便利店,构建以市区为中心、镇为骨干、行政村为基础的农村流通网络。整合农村现有的中小型门店,实现网络化、规模化经营。整合农村商业资源,按照“多元化投资、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要求,选择区位条件较好、有经营能力的农村代销店、下伸店、食品站、农机站或个体中小型门店,加盟有实力的连锁企业,通过标准化改造和整合,实行统一标识、统一价格、配送供货等集中管理,实现网络化规模经营,使其成为有实力连锁企业的农村经营网点。发挥供销社系统的传统优势,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通过标准化改造和统一标识、集中配供等方式建立网点,推进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下镇进村。市供销总社可在农家店的基础上,积极建设为农服务社,扩大为农服务范围,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平台。

四、加快农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

加强对全市农村批发市场建设的统一规划,由市经贸局、发改局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规划的总体思路,制订详实的实施规划。加快发展依托本地重点和特色产业,向市外辐射的规范化销售市场,通过市场集聚带动产业集聚。加快规模化批发市场的技术改造,不断改善交通、运输、物流、信息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层次、提升水平、提速发展。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处理、检验检测、仓储运输等设施建设和改造,发展和创新农产品拍卖、经纪人、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分拣、加工、包装业务,扩大向超市、社区菜场、便利店等配送产品,推进市场加基地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相关镇要依托当地的农产品生产优势,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扩大与城市农产品市场的对接,进一步拓宽农产品进城通道。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严格执行税收扶持政策。连锁企业在市内开设非独立核算的连锁店,由总部统一纳税。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连锁企业在省内跨市、县经营,凡由总部完成控股开设的,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与总部实行微机联网,由总部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并且不设银行结算帐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帐簿的直营门店,报经省国税局、地税局会同省财政厅审批同意后,可由总店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二)设立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配套资金。市财政在预算中逐年安排资金,对有规模的日用品批发市场、农产品交易市场、省际边界市场、商贸连锁试点企业,改善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经营环境等设施的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贷款贴息和补贴。被纳入连锁试点企业,在镇、村设立连锁店,市政府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连续3年每年安排30万元资金,对不同类型的店进行补贴扶持。各类补贴经费经市经贸、供销、财政等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按实支付到位。各镇、有条件的村也应视情对所在地开设农家店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同时,市金融部门要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给予信贷支持。

(三)对连锁企业用电实行价格优惠并提供交通便利。大型冷藏、冷冻和各类加工设备的生产用电,以及列入省规划和重点扶持的大型批发交易市场、物流基地、大型配送中心的照明用电,按普通工业用电标准收取电费。公安交警、交通管理部门优先发放货车通行证,为物流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

篇4

对于我国目前的乡镇企业来说,其在开展模式方面依然以传统的产权结构以及经营方式运行,产权结构单一的情况较为明显,使得企业的创设人员所具有的作用非常突出,没有能够形成相关的经营管理团队以及利益群体。而这种情况的存在,就会使企业的拥有者同广大员工群体之间在利益的认识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使企业家族经营方式所具有的局限性以及弊端逐渐显露,从而使企业在重大事务决策方面缺乏科学、合理的抉择能力,不能够在原有的运作模式以及经营思路方面产生突破,进而逐渐的失去了原有的经营能力,这对于乡镇企业的壮大、发展都是十分不利的,也在很大程度上对我国农村整体经济化的进程产生了影响。

(二)农业结构不合理

随着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展农村市场化改革工作,我国的农业结构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优化。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还是或多或少的存在一定的问题,对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影响。首先,在农业生产结构方面,种植业的比重以及发展速度要远远大于其它产业如畜牧业以及林业等等;在农产品加工方面,也非常普遍的存在质量低、缺乏深加工以及科学技术、加工之后升值情况非常小的缺点,对于我国目前的市场需求来说也不能够进行满足;在农产品供求方面,农村所能够提供的产品结构同市场的需求结构也不能够得到良好的匹配,而这也会使农产品销售经常出现剩余,而有需求的人却买不到想要的东西;而在农业区位结构方面,则存在着我国不同地区农业结构存在趋同性的情况,缺乏地区特色。

(三)农村技术进步存在约束

我国的农村技术无论是发展还是规模上一直处于缓慢阶段中,而究其原因,则因为其受到技术供给以及技术需求不足的双向约束,而继续挖掘其本质,则因为是我国农村制度的约束造成的这种结构,并对我国农村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发展产生了较大的约束。其中,农户自身技术需求的不足会受到农户经营规模约束、农业经营风险约束、技术信息成本约束、非农就业机会约束、农民自身素质约束以及农业比较利益约束等等,而技术供给不足则会受到政府供给意愿与供给能力约束以及农业科教机构供给意愿与供给能力约束等等。而这种情况的存在其根本就是由于我国政府在农村技术供给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导致的。

二、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进程的措施

(一)加大农村教育投资与宣传力度

自从我国实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无论是从生产的模式上还是商品的观念意识方面都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并使我国农村市场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我们也应当能够看到,在这段发展的过程中我国农民在经营的自方面还是较为缺乏,不但现代市场观念较为淡薄,而且在市场以及商品的生产以及实践方面还是缺乏经验。而放眼我国目前的农村,依然存在着家庭经营分散以及整体文化素质偏低的情况,而这就会使农村不能够及时的对市场的信息以及需求进行把握,从而遭受风险的几率非常大。另外,我国目前的农村市场发育情况也需要进一步的提升,虽然部分农民具有进入市场中的愿望,但是往往会因为受到的障碍情况过多而存在困难。对此,就需要我国能够进一步在农村在加强市场经济理论以及教育投资相关的宣传,从而以此来更好的提升农民的观念与素质。

(二)建立开放市场体系

公平竞争是任何市场得到良好发展的重要基础,而从我国农村现有的产业结构、资源优势以及交通情况等因素来看,我们首先应当能够在农村附近建立起具有区域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并逐渐形成一种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期货市场的网络,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起当地的资金以及劳动力市场,从而以这种方式不断的优化我国农村市场配置。而在我们大力健全完善农村市场体系的过程中,也需要能够在扩大规模的同时保证建设的质量,从制度以及行为的规范健全入手,同时大力健全完善仓储、加工以及运输等设施的建设,从而最大程度的增强市场所具有的容量、效率、服务水平以及辐射能力,并通过公开、公平的市场体系打破原有的地区封锁情况,从而在搞活流动的基础上使农村经济具有更好的交流性与开放性。

(三)培育市场主体

主体的培育是我国目前加快农村经济市场化进程的最重要方式,通过市场主体的培育,则能够使农村的广大经营者以及生产者都能够在市场这个统一、开放的平台中进行平等的竞争,并最终形成“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者。对此,就需要我国能够积极的培育家庭承包经营主体,发展集体经济,鼓励支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并最终形成多成分、多形式的市场竞争主体。对于我国目前的农村发展来说,股份合作制是一个我国目前农村发展的新形势与生长点,其能够在完全保留农户自身财产所有权的基础上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优化以及流动提供了很多新的机会,从而为农民从农村这个领域到更大规模的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舞台,并且对于乡镇企业来说也能够较大程度的提升其所具有的活力,避免了长时间经营而可能出现的经营机制方面的退化。我国部分乡镇企业试行股份合作制亦取得了经验,应大力支持,积极推行,逐步规范。不仅要在乡镇企业中推行,还应逐渐扩展到种养业、林果业、水利、农机和第三产业等。

(四)建立农村中介组织

小而散一直是我国农户生产的主要特征,而正是这种特征的存在也极大的限制了其发展,因为如果自身规模较小,且没有相关的中介组织作为依托,就使其很难通过自身的能力进入到市场之中。也只有通过具有一定能力的中介组织,才能够有效的对我国目前广大农村这种“小生产以及大市场”的矛盾进行处理与解决,并在此过程中使农户同市场之间所产生的交易费用得到了大大的降低,对于我国农村经济的专业化生产以及社会分工来说也是十分有利的。而在我们对市场中介组织进行培育时,也需要能够始终坚持多元化的原则,无论中介组织的身份是集体、个人还是国营,也无论其是专业的中介组织还是综合性质的,只要有能够良好的将农民引导入市场之中就都应当对其进行大力的鼓励与支持。

(五)改革户籍制度

改革户籍制度,打破城乡界限,逐步消除政策制定中的城市中心主义倾向,促进城乡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合理有序地竞争,是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对此,也需要我国能够在此方面逐步的改革,从而以户籍隔阂的消除来更好的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

篇5

1997~2000年四年间,农民收入增速持续下降,农民生产投资和生活消费都受到了明显的影响,整个农村经济似乎已经不再像早年那样充满活力和生机。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在显著扩大。2000年,二者差距为1∶2.79。如果考虑到官方公布的农民收入数据至少有20%的水分(事实上绝大多数的基层干部都认为水分远不止于此),而城市居民还享有农民无法享受到的多种福利,如福利住房、公费医疗、单位发放的实物收入等,那么,差距将会更大。世界银行(1998)在一份报告中认为这部分福利应达到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4左右。如果按照世界银行的估计进行调整,真实的差距有可能达到5∶1。这一差距,按照国际标准衡量是巨大的和少见的。在同一报告中世界银行还指出:“36个国家的数据表明,城乡之间收入比率超过2的极为罕见;在绝大多数国家,农村收入为城市收入的2/3或更多一些。”我国的情况已经远远超过这一标准。

这样的一种态势,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农业和农村,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非常不利。因而农村改革和政策的目标自然而然地就锁定在增加农民收入上,并且要真正建立起一种具有良好特征和效能的农业发展新模式,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素质、效益和竞争力。当然,把增加农民收入确定为核心政策目标并非2001年的转向,按照会议文告或政策文本理解,过去的几年都是如此。但问题是情况每年都不见好转,无疑会影响人们对政府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能力的信任,这等于在给政府持续增加压力,并在强化着改革的动力,促使甚至迫使政府去解决过去改革中遗留下来的制约农民增收的深层体制问题。  所以,  到了2001年,一些过去改革中遇到的堡垒开始被攻克,某些体制上的胶着状态也开始被打破,比如粮食流通体制、户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都说明这一点。这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自动强制实施机制”(刘易斯,1965)。

  二、改革的市场化取向

由于中国农村问题的根源性原因在于外部的不利经济环境,所以宏观层面上改革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宏观政策的调整牵涉到复杂的因素和利益关系,决策者面临着巨大的约束,甚至对成本——收益的计算,就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以至在2001年,宏观政策层面上的变化还只是意向性的,尚处于具体方案探讨和形成阶段。这一年所发生的旨在促进农民增收的体制和政策的变化主要集中在农村经济内部,而检视其主要内容,可以发现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取向显著加强,在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改变了以往“渐而不进”甚至发生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倒退的局面。2001年是中国农村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道路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

  (一)产品市场:攻克市场经济中的计划“孤岛”

1.粮改:放开销区。1998年,在粮价持续低迷,国内粮食企业亏损严重,收购资金被大量挪用的情况下,我国实行了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粮改,这个方案有很强的针对性和自身逻辑性,对保护农民的利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运行中也遇到了一些难题,远远超过了设计政策时的预想。面对粮改中出现的问题,我国政府就一直在调整完善原来的粮改方案。到了2001年,原来的制度微调终于引发实质性的改革,其基本内容就是在销区放开取消农民的粮食定购任务、放开市场、放开粮价、放开经营。当年年初国务院决定浙江率先进行粮食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到了7  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确定了“放开销区,保护产区,省长负责,加强调控”的粮改思路,将所放开的销区范围进一步拓展到包括浙江、上海、福建、广东、海南、江苏、北京、天津等在内的8个省区。《意见》还明确了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粮食购销和价格形成的作用,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建立完善的国家粮食储备体系和粮食市场体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这一情况说明,经过几年的曲折徘徊,我国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重新回到了市场化改革的轨道——这是2001年农村经济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

考察粮改历程,可以发现,如何平衡市场调节和政府控制的关系,始终是一个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我国政府对非谷物食品诸如水果、蔬菜、肉类、水产品等的干预相对较少,并且形成了较为繁荣的竞争性市场,但粮改却一波三折,进展缓慢。我国有强大的政治管制能力,也有依靠行政手段动用和管制粮食资源的传统和丰富经验,而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调控和管理的经验和能力却显得不足,所以当市场化改革遇到较为急切的情形时,往往倾向于回过头来使用过去的手段,从而使得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政府控制却时隐时显,挥之不去,导致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成果与人们的预期相差较远。所以,2001年放开销区的改革,尽管仍是过渡性的方案,但它的明显的市场化取向却是来之不易的。

2.棉改:一放二分三加强。与粮食流通相比,棉花流通中垄断色彩更浓,存在着更多的弊端。鉴于此,2001年7  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打破经营垄断,鼓励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调控效率,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棉花企业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这个决策标志着中国棉花收购市场已完全开放,政府对农民进行硬性收购的作法正在逐渐取消。

  (二)要素市场:触动计划经济的残余——户籍制度

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横亘在城乡之间40余年的户籍制度藩篱终于开始松动,并在一定范围内被拆除。2001年年初公安部提请国务院批转了《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2001年10月1日起,全国开始以两万多个小城镇为重点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在小城镇拥有固定住所和合法收入的外来人口均可办理小城镇户口。2001年是中国户籍制度改革取得明显突破的一年,不仅全国范围内推行了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而且一些大中城市也开始了放松对农民转换为市民的控制条件。这些变化说明,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是大势所趋,存在了40多年的户籍制度已经走向了瓦解之路。改革户籍制度,打破城乡界限,逐步消除政策制定中的城市中心主义倾向,促进城乡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合理有序地竞争,是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它将有助于形成城乡互通的要素市场,推动城乡之间的经济融合,并带来社会结构、文化等方面的深刻变化。

  (三)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更多方面的进步

1.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我国农村经济信息、传播的覆盖面狭窄,直接为农民服务的市场供求、科技等方面的信息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这些年的实践说明,由于信息滞后和不准,极易一哄而上、一哄而下,造成市场均衡的脆弱性和市场进入的盲目性,农产品的价值无法实现,严重影响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增加。针对这种情况,2001年农业部在全国启动了“信息服务行动计划”,这必将会促进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2.农业质量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引起高度重视。大量存在的农产品质量问题,已经对我国农村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构成了严重障碍,既影响了农民的收益,危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直接损害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削弱了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2001年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并联合有关部门启动了“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要求以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为目标,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和消费。这说明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加入WTO后面对国际市场的竞争,  我国已经开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正在实现从Food  Security(食物安全)到Food  Safety(食物卫生安全)的转向。

  三、绩效和可能性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制度是内生的,并且是决定经济绩效(Performance)的首要因素。最近几年,农民增收形势严峻,  要改变这种局面首先需要进行制度创新,也即农民增收重在制度创新。按照本人的理解,制度本身不能增加资源禀赋,但可以改变生产要素配置的环境和相对价格,从而影响经济发展的方向、速度和效率。

2001年我国在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进程中采取了多项重大举措,尽管新的制度或做法本身还需要完善,对制度绩效的判断也还需要进一步的观察,但是,我们已经可以感受到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某些变化和成果,并且由此强化对中国农村未来发展的信心。其中,令人感受最深的是,放开销区的粮改方案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初步实现了粮改的目标。特别是在最早进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浙江省,农业资源配置和粮食经济的运行发生了一系列可喜的变化,出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局面。浙江的变化主要发生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定购”到“订单”,确立了新型的粮食产销关系。  全省粮食购销、加工企业和99  万户农民签订了粮食订单,订单数量高达6.4亿公斤,相当于2000年全省粮食订购任务的55.7%。省内不少地方对优质品种粮食实行优质优价,因而调动了农民种植“高效粮食”的积极性。

(2)从单一主体到多元主体,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全面启动。  杭州、宁波、温州等大中城市口粮批发市场,金华、衢州、嘉兴等饲料粮批发市场,沿海港口粮食进出口中转市场,三个层次分明的粮食市场体系已经形成。同时,粮食市场主体日渐多元化,省内各级粮食批发市场从事粮食经营的非国有企业已占到80%以上。

(3)从自求平衡到优势互补,促进了农业区域结构的优化。  全省进一步调减了粮食播种面积(早稻种植面积调减了34%),扩大蔬菜、瓜果、花卉苗木等经济作物和出口农产品生产。随着浙江粮食市场的全面放开,国内一些粮食主产省纷至沓来,省际间粮食购销合作得到迅速发展。浙江已与黑龙江、湖北、江西等产粮大省签约,成为粮食购销“合作伙伴”。省际间的粮食购销合作已从传统的粮食买卖向建立基地、组建股份制公司、创办市场等多种合作方式转变。

浙江的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全省涌现出了300多个万亩以上,总面积700多万亩的效益农业产业带,提高了农业的效益和农民收入。2001年前三季度在全国农副产品出口负增长的形势下,浙江农副产品出口同比增长了14%,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增长了10.1%。浙江粮改的成功,充分说明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有效性,说明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即市场化改革是农民增收的主要动因。

  四、进一步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农村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迄今已经有许多说法和共识,积累了许多经验和教训。今后市场改革还需要对以下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并尽快取得实际效果。

1.加快土地市场化流转。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加快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促进土地的流动,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就在于它能够使稀缺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我国农业市场化改革显然不能把最稀缺的土地资源排斥在市场之外。我国的农地制度首先要强调“稳”,但也要“活”,不能因为强调稳定而扼杀了流动。最近一些人士过分强调“稳定”,是一种僵化的观念。在产业结构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和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的今天,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已经大为削弱,相当多的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并没有许多官员和学者想象的那样强烈,有些地方农民种地亏本,出包土地还得“倒贴皮”,也足见土地保障功能的沦落。所以,今后的农地制度改革应当赋予农民以更大的土地处置权利,以期促进土地的流转和规模经营,形成现代农场,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土地开发利用的效率,同时为农民的就业转换和产业扩张提供资本。在土地的利用上,家庭经营具有恒久的活力,因为它适应农业的产业特点,而与农业生产力水平没有太大关系(即可以适应不同层次上的生产力水平)。但是,家庭经营不一定非得建立在平均主义的承包制基础之上。

2.加快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粮食购销市场化。放开销区的粮改方案是一个过渡方案,粮改涉及到了复杂的利益关系和约束条件,需要有一个过渡时期。但是,这个过渡时期不应该太长,而是要加快实现全国范围的粮食购销市场化。

从理论上讲,一项改革成功与否,固然和原有体制的性质以及改革所设定的目标模式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过渡过程本身,即寻找成本较低、以至成本最低的改革路径,是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盛洪,1991)。浙江的改革可以说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帕累托改进,即使是国有粮食企业在改革中也没有明显受损,因为在放开之前,浙江粮食的集市贸易仍然是活跃的,其国有粮店和大多数国有粮食加工企业,经过改制(拍卖、租赁),几乎清一色由个人或合伙经营。这就是说,在正式放开之前,竞争性的市场已经在事实上存在。现在等于承认了多主体存在的合法化。

2001年的粮改之所以只放开了销区而不是全部放开,一个重要的原因同样是要降低改革成本,避免不确定性和可能的混乱。粮改的下一步必然是要把局部改革成功做法推向全国,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要有配套的政策措施,以防止政策偏差和化解政策风险。

3.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控制,增加服务。加入WTO后,  面对国际市场的竞争,我国需要按比较优势的原则调整农业结构和发展方向,不断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然而,必须明确的是,比较优势的发挥要求有一个高效协调的农业管理体制。

如果说像放开销区之类的改革是立足本土的内源式的主动改革,那么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就是“冲击——反应”式的被动改革(依靠政府自身有意识地主动改革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可以说,WTO  给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带来多方面的冲击,其中最大的冲击也许就是对政府管理体制的冲击,而这个冲击实质上是我国加入WTO最大的好处。

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减少控制,增加服务”。减少控制,就是要求政府部门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和逻辑,来调控和管理经济,而不是简单地靠权力的流通和行政命令;增加服务,则是要求政府部门根据市场化和贸易自由化的要求为农民提供更多的诸如信息服务、技术指导、信贷便利化和风险保障、环保和生态建设等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增加农民的获利机会,减少市场风险和国际农产品的冲击。

对于加入WTO后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这个问题的重大意义,  我们应当有更充分的认识。我以为,这项被动性的改革将带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广泛进步,对中国的民主进程和现代化事业将会做出重要的贡献。需要指出的是,这项改革将对改进中国的文官系统和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大有裨益,也将提高对政策执行的效率和效果。

具体而言,在现代政体下,行政管理机构是庞大的组织,它执行着一种关键性的政治功能,即在各种具体情况下执行政策,因此,一项政策得以贯彻到什么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长官对它的解释,以及他们实施该项政策的兴趣和效率。长官们是墨守成规,调和折衷,用标准的手续和大而无当的陈辞滥调来庸庸碌碌地处理问题,还是善于思考,密切关注现实,在变化着的事实前勇于尝试和创新;是一味地迎合上级,玩弄权术,在政治市场上钻营,还是高风亮节,实事求是而又体恤民情,那将对政策实施的程度和效果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此种影响自古而然,于今尤烈,因为现代社会是更为复杂多变的社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奥尔森(1982年)把当今时代称为是“执行权统治的时代”。

过去,我们的一些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不是没有被执行,就是在执行中走了样,政策执行起来总会遇到许多牵制和障碍,以至最终取得的成果或节外生枝,或适得其反,往往不尽人意。在WTO的冲击下,  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政策好,执行难”问题。

4.加快建立国家农业支持政策体系,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向农业和农村经济适度倾斜。在国际上,美国、欧盟、日本等都对农业部门给予了巨额的补贴,以期改变其相对于其他部门的不利地位,保证务农者与其他就业者大致相当的收入水平。我国现存的农家经营规模十分狭小,劳动生产率很低,加之买方市场条件下农产品的价值实现较之其他产品更为困难,风险更大,所以非常需要政府的支持。

现在,我国农民又面临着贸易自由化的冲击。按照协议,我国将逐步开放市场、降低关税,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大国内农业发展政策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全面提高我国的农业国际竞争力。其中,很关键的就是要用足“绿箱”政策(《农业协议》第6.1条),  用好“黄箱”政策(第6.2、6.4、6.5条)。在这方面,我国还有很大的政策调整空间,需要细致深入研究,有必要借鉴国际农业支持和保护的经验,设计和构建合理有效的国内农业支持政策体系。比如,日本为应对WTO  冲击,设计制定了“稻作安定经营对策”、“生物系特定产业技术研究推进计划”、“农业转作支持政策”等一系列非常细致周密的政策措施,对保护农民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在设计应对WTO  冲击的政策过程中表现出的认真态度和务实精神很值得有关部门和人士学习。

加入WTO后,  建立农业的国内支持政策必然涉及到宏观政策的调整。最近几年国家实行的积极财政政策在开拓农村市场方面的效果非常有限,现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应与应对WTO的冲击、  建立国内农业政策结合起来,向农业和农村经济适度倾斜,在更加协调的宏观经济增长的范围内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给予更大的支持。这不仅是公平的需要,更是效率的需要。当前广大农民由于收入增长缓慢,已经限制了其生产投资和生活消费支出,他们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面临着较多困难,甚至急需要用钱,因而有较高的边际消费倾向,如果国家能够设法让他们增加一些收入,可能很快就会转化为最终消费需求,拉动投资需求(特别是乡镇企业的投资需求),形成整个经济发展的良性机制。

【参考文献】

[1]刘易斯,1966,《发展计划》,何宝玉翻译,  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

[2]世界银行,《共享增长的收入》,中国财经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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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市场经济化的作用

随着我国的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的日益成熟,就现在来说,经济市场化所显现的无限前景是旁的经济模式所远远比不上的,然而,在我国各大一线城市都已跻身世界强城的今天,我国的经济实力却还是远远不如其他强国,甚至比之某些发展中国家也远为不如,这很具体很直观地体现出了我国的贫富差距之大。只有从根本上缩小了我国的贫富差距,我国的经济实力才能得到全面的提高。经济市场化的普及是我国现阶段要有效增强经济实力的首选途径,而农村的经济,则主导着我国大部分的经济来源。在大部分的农村经济尚未达到市场化的今天,把农村经济市场化是当务之急。从根本上大幅度提高农村的经济实力。只要农村的经济实力提高了,其影响,即使是对整个中国的经济来说,也是大大有益的。

二、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性

小城镇建设对推进农村经济市场化进程有着重大作用,特别是于引进人才、引进企业等方面都有着极为显著的功效。只要有企业入驻投资了,那么就一定会为农村带来一批又一批的人才,人才所创造的价值,是远非单纯的金钱可比的。在城市进程越来越快的今天,农村只有拥有了一定的资本、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才能给人才以一定的信心,人才才会愿意留在农村、才会乐意留在农村。

三、做好小城镇建设是推进农村经济市场化的关键

随着社会进程的不断加快,企业与企业在城市中的竞争愈演愈烈,小城镇应该把握好这一机遇,从实际出发,结合自身的优势对自身进行一系列的完善与建设,为招揽更多人才与优秀企业的入驻而打下基础,从根本上留住人才。而要做好小城镇的建设,就必须对小城镇建设现在的缺陷有一定的了解。只有从缺陷着手,才能在弥补缺陷的同时提高建设的质量。

3.1规划设计前瞻性不足

小城镇建设的规模虽较于大城市建设为小,但其在时间上的跨度绝不比大城市建设为短,所以,对其建设的规划与设计是必须有一定的前瞻性的,只有有了一定的前瞻性,这场建设才能够落实、才能够跟得上时代的步伐、才能够持久。同时,规划与设计还必须从实际出发,从自身优势出发,决不能一味地模仿别的大城市。否则,建设将会因为规划的不合理而造成时间与资金的双重浪费,且掩盖了自身既有特色,使建设更为呆板、死气,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3.2投资与融资渠道的过于单一

由于小城镇远为落后于大城市,很多的企业根本不愿意到小城镇投资,这就造成了投资与融资渠道的趋向单一,只有政府愿意投资,但却让投资与融资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链,小城镇税收较少,则使得政府投资力度不足,而投资力度不足,却又根本无法保证小城镇建设的顺利进行,从而导致税收不足。再者,银行的贷款力度也相对不足,对主导小城镇建设的施工企业也并无什么着重照顾,使在小城镇建设并无优势可言,且鼓励机制亦不完善,甚至不重视,则让小城镇的建设问题更为严峻。

3.3建设时忽视环保

小城镇的每一山、每一水都是展示着其独特一面的一个标志,是大城市所没有的。关于小城市的建设,决不能本末倒置,要学会利用本身的优势为建设添分光彩。对于小城镇的建设来说,是并无先例可循的,所以,作为先例的开创者,必须勇于创新,对既有的条件加以利用。在建设中存在着重建设、轻环境;重经济、轻环保;重近期、轻远期的现象,既无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就连城镇必备的公共厕所建设亦不到位,再加上居民的环卫意识不高,环境问题已成为直接影响小城镇形象和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

四、如何提高小城镇建设质量

4.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是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基本前提

推进小城镇建设,首先必须使农民特别是县、乡镇领导干部尽快转变就农业谈农业的传统观念,认识到小城镇建设有利于农村市场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农村富裕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民思想的转变;有利于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利于乡镇企业集中规模经营和二次创业;有利于农村人口的集中、耕地保护和生活生存环境的改善;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及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有利于启动农村市场、扩大农村内需,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增添新的动力,从而加快农村的产业化、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进程。只有从这中高度来认识,才能在小城镇建设中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农民的支持与拥护。

4.2加强规划、修编中的地方特色性是加快小城镇建设的首要环节

在编制小城镇的规划时,应突出当地特色。比如城乡一体化,还有大市场、大流通、大发展的思想,把这些政策上的内容结合区域优势以及当地资源优势,进行开发利用,使得城镇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都能得到优化调整,建设处自己的支柱产业,编制具有人文内涵、能充分体现地方传统风格与时代特色相结合的注重传统文化和名胜古迹的小城镇规划。同时还应搞好道路、绿化、供排水、供电通讯、环保等市政公用设施的专业规划,按生态要求合理布局商贸服务区、乡镇工业区、居民住宅区、科教文化区。在做好规划科学、合理、配套的同时,实行没有规划不审批土地、项目的制度,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配套一条龙,从而树立规划应有的权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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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的利率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它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

(一)利率市场化的相关理论

利率市场化的理论基础涉及利率决定理论、利率传导理论以及剖析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金融发展理论。金融发展理论主要包括金融结构理论、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深化理论,是利率市场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提供了理论依据。马克思认为,利息来源于借入资本家的剩余价值,所以利息率由平均利润率决定。凯恩斯以流动性理论为基础,提出利息是对货币流动性的补偿,因而利率由货币的供求决定。罗伯逊和奥林提出的可贷资金理论认为可贷资金的供求状况决定了利率。希克斯和汉森建立的IS-LM模型表明,利率是由投资、储蓄、货币需求、货币供给共同决定的。莫迪利亚尼则认为,利率传导机制通过财富变动对居民消费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实体经济。综合上述各学派观点,利率是由投资、储蓄、货币供给、货币需求、可贷资金的供给与需求、社会平均利润率等内生变量决定的;反过来,利率的变化又会对上述经济变量产生影响。戈德史密斯提出的金融结构理论证明了各国金融结构的趋同性,根据发达国家经验,发展中国家应打破单一银行体系,开放金融市场,逐步建立中小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准入制度;创新金融工具和金融制度,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拓展银行表外业务;深化资本市场,形成多元化的市场结构。麦金农和肖提出的金融抑制理论与金融深化理论,主张放松利率管制,缩小指导性信贷计划实施范围,促进金融同业竞争,放松汇率和资本流动的限制,由市场决定利率的变动。

(二)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历程

利率市场化改革是国际趋势,是金融创新和制度变迁的过程,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从经历的时间来看,全球主要经济体从启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到完全实现利率自由化,通常需要10年以上,美国从1970~1986年前后耗时16年时间,日本从1977~1994年同样耗时16年。从改革推进方式看,各国都采取了审慎稳健的改革方式,美国和日本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之前,先后于1933年和1971年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从改革绩效看,利率市场化改革为金融机构提供自由的竞争环境,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美国采取金融创新倒逼改革的方式,先大额定期存款、再小额定期存款、最后储蓄存款,逐步解除了对存款利率的管制,最终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日本在丰富市场交易品种和扩大市场交易规模的过程中,成功实现了银行间市场中、长期债券市场和短期市场的大额交易品种利率的自由化。韩国在经历了“激进式”改革失败之后,以先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后银行类金融机构、先贷款利率后存款利率、先长期利率后短期利率、先大额后小额的“渐进式”思路有序完成了利率市场化改革。

1996年,我国放开了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标志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式起步。2012年6月8日起,央行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2012年7月6日起,央行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2013年7月20日起,央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取消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2.3倍的上限,要求金融机构积极适应贷款利率市场化定价方式,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结合期限、信用等风险因素合理确定贷款利率。2007年1月,Shibor正式运行,其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地位逐步确立,目前已发展成为债券产品及衍生品定价的基准。历经十几年的稳步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取得重要进展,改革步伐正加快推进。

二、农村信用社发展现状及经营特点

农村信用社属于合作组织。在国外,合作组织的发展已有几百年的历史,种类繁多、规模庞大。农村信用社在欧美等发达经济体有庞大的组织机构,在国内有遍布城乡的机构网点。

(一)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现状

1848年,为使小农免受高利贷者盘剥,摆脱资金困境,德国人雷发巽创立了世界第一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社建立以来,遵循合作制原则,不断发展壮大,在促进经济发展、解决弱小经济组织融资困难、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农村信用社在上世纪50年代大量发展起来,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经营管理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形成了覆盖城乡的网络机构,成为服务“三农”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主力军。近年来,在政策扶持和体制改革的双重作用下,国内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各项业务快速发展,但经营管理体制仍未理顺,所有制仍然模糊,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等仍未得到根本性改变。2010年11月23日,中国银监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92号),正式明确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方向。

(二)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特点

农村信用社作为银行类经营机构,较其他商业银行,共同之处是均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兼营中间业务,业务经营范围相似;不同之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法人结构不同,其他商业银行为一级法人,自上而下发展分支机构;农村信用社为多级法人,自下而上整合机构,经营主体主要是县级法人机构,经营方式灵活;省联社和地市级联社多为管理机构,主要履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二是市场定位不同,农村信用社以服务“三农”为重点,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户和县域小微企业;其他商业银行服务重点在城市,服务对象覆盖面更广。三是所有制结构不同,农村信用社为合作制,由农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组成,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其他商业银行为股份制,由股东入股组成,公司治理结构较为规范。

三、利率市场化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

利率市场化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促进资金的高效配置,促进金融创新和发展。对银行机构而言,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战略,采用更加灵活的定价方式,提升竞争能力,避免同质化竞争,实现差异化、集约化经营。对银行客户而言,将拥有更大的议价空间,可以根据自身偏好,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存款收益。对农村信用社而言,因其单个法人机构经营规模较小、经营管理较粗放、抗风险能力较弱,利率市场化带来的积极影响有限,冲击和挑战更需引起重视。

(一)盈利空间受到严重挤压

盈利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严格管制存贷款利率,银行机构依靠稳定的存贷利差获取高额利润。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金融产品创新不足,中间业务收入甚微,经营成本居高不下,长期依靠远高于同行的存贷利差维持较低的盈利水平。利率市场化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农村信用社为争取更多的存款,抢夺优质客户资源,存款加权平均利率将呈明显上升趋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将呈下降趋势,存贷利差将呈加速递减趋势,依靠较高存贷利差盈利的模式将面临严峻挑战,盈利空间将受到严重挤压。

(二)利率定价能力面临挑战

在相同的利率水平下,客户选择金融机构考虑更多的是服务质量、服务渠道和金融产品宣传营销。利率市场化后,金融产品价格将成为客户选择金融机构的首要考虑因素,定价策略将在未来银行业发展战略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人民银行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以来,农村信用社普遍尚未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率定价机制,利率定价缺乏科学依据,随意性大、地区差异大。随着利率自主决定空间的扩大,如何准确地预测市场利率变动趋势,合理确定具有竞争优势的价格水平;如何科学地配置存贷款期限,保持最佳的利差水平,对农村信用社都将是一场极为严峻的考验。

(三)利率风险防控难度加大

利率风险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因利率的变化和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而给银行带来的净利息收益损失的可能性。利率市场化后,受资金供求状况和经济运行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市场利率水平会发生频繁而剧烈的波动。同时,利率市场化后,银行类金融机构利率敏感性资产和负债将明显增加,这些资产和负债的缺口量,在利率波动时将会给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我国银行类金融机构长期在严格的监管下经营,缺少管理利率风险的方法、经验、手段和人才。较其他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将面临更大的利率风险。

(四)同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持续推进和国家惠农政策的有效实施,传统农户贷款需求呈下降趋势,农村信用社长期扎根的农村市场业务拓展空间有限。与此同时,股份制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纷纷抢滩县域金融市场,逐步向农村市场延伸,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垄断经营的局面将逐步终结,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四、利率市场化下农村信用社的对策

在存贷利差缩小、利率风险加大、同业竞争加剧、宏观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下,为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挑战,保持较高的盈利水平,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农村信用社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实施差异化战略,发挥自身比较优势

银行业的竞争最终是产品和服务的竞争,我国银行业产品和服务同质化严重,但各机构都有自身的比较优势。农村信用社长期扎根农村、服务“三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户认同感高,机构遍布城乡,较其他银行有明显的地域优势和渠道优势,应充分发挥自身产品、服务、地域和渠道等比较优势,牢固树立“农村市场寸土不让,城区业务分毫必争”的竞争理念,守住农村市场、拓展城区业务。一是要充分发挥与“三农”联系紧密、贴近农户的地域优势,通过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客户认同感,通过创新产品满足不同客户不断增长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留住农村客户;二是要充分挖掘产品和服务的比较优势,相同的产品比服务,同等的服务比产品和价格,通过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提升客户忠诚度和贡献度,以此不断拓展城区业务;三是要充分发挥营业网点遍布城乡、惠农支付点进入千村万户的渠道优势,进一步优化网点布局和服务渠道,不断拓展网点和机具等服务渠道功能,持续提升客户依存度。

(二)顺应市场化趋势,健全利率定价机制

利率市场化初期,银行机构之间的竞争将主要是产品价格的竞争,科学有效的利率定价机制是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内容。农村信用社利率定价管理起步晚、管理粗放,利率定价管理参差不齐。为适应利率市场化趋势,农村信用社应及时建立科学高效的存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定价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综合考虑诸多影响因素,建立合适的定价模型,运用数据定量模拟出价格;并及时收集相关数据,适时监控信息变化情况,为利率风险的识别和监控提供有效支撑;同时,应遵循市场规律,参考资金市场的发展变化与运行态势,了解竞争对手的市场定位和经营策略,在不偏离市场一般利率的情况下,制定出一个能给客户和农村信用社自身都带来效益的定价。存款方面,应综合考核同业市场利率水平、资金供求、资产负债期限结构、流动性缺口、利率敏感性缺口、客户贡献度和忠诚度等因素,探索建立灵活的存款利率定价机制。贷款方面,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村信用社目标利润率为基础,综合考虑客户偿债能力、信用等级、成长性、综合贡献度、风险水平、抵押担保、资金成本、贷款期限、贷款投向和同业市场利率等因素建立健全利率定价机制。

(三)坚持安全性原则,完善风险管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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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金融市场的理论成长模式

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路径取决于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模式选择。成长模式的选择要依据农村金融市场的理论成长模式来做出理性决定。农村金融市场的理论成长模式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市场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

市场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模式,简称内生成长模式,是在农村经济体系中凭借市场“看不见的手”的力量,内生演化而来的一种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在刘易斯古典模型中,欠发达国家的农业部门仅仅能够维持生计,并不能够充分发挥资本形成能力,需要依靠工业部门来形成其自身的资本以及实现现代化。但刘易斯却忽视了农业和工业两部门间资源的流动对整体的资本形成所产生的影响,而是将农业部门与工业部门二者独立,这不仅低估了农业部门金融市场的内生成长能力,而且高估了工业部门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以及资本形成的能力。农业部门是能够自己内生农村金融市场的,即使在我国“以农养工”的阶段中,农村仍然存在着大量民间金融。基于市场中金融需求的诱导角度来看,市场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模式又称需求诱导型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当农村企业和农户对农村金融的需求强烈时,有经营实力的农村经济体为追求利益,就会自发地组建各种形式的金融组织,满足人们对于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因而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随着金融需求的诱导,就会自发形成民间金融组织。政府不会在这一成长模式中做出明显的金融干预,政府的作用主要是提供必要法律制度,以维持农村金融市场的交易秩序。当农村金融市场选择市场主导型成长模式时,农村的经济主体就会占有较大的农业收入份额,因为市场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是由下而上逐步形成的。当农村企业和农户的收入水平相当,并且能够自主支配由此产生的储蓄份额时,才能形成农村金融市场的内生成长基础。市场主导型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依靠的是市场,能够有效实现主导农村金融资源的横向配置。然而,这种形式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会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速度缓慢。农业的自身储蓄能力和资本形成能力由于农业本身的弱质产业属性而不健全,即便是农村金融市场的内生成长机制得到满足,而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农村金融需求是无法依靠内生的农村金融市场供给来满足的,最终造成的结果就是,非正规金融机构所发放的高利贷盛行,农村的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受到制约。

(二)政府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

政府主导型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简称外生成长模式,是在农村经济体外部凭借政府的强制力量人为地植入到农村经济体内的一种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这种成长模式基于对外部金融模式的移植,几乎不需要农村经济主体和农村金融主体做出贡献。农村经济体系在政府金融因素刺激条件下,依然缺乏金融市场成长因素的积累,为回应政府外部金融刺激,只能够强行启动,表现出一种效率低下、有量无质的弱质量性增长。在此成长方式下,政府部门采取由上而下的模式建立农村金融体系及运行机制。即在政府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中,政府部门先强制介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过程中,后组建农村金融机构,从而在农村经济中布局。然而,农户和农村企业自行组建的非正规农村金融组织和机构在这一过程中被视为非法组织,将受到不同程度的排斥和打压,导致其交易转入“地下”。这种方式与“以农养工”的工业化战略思想相适应,与后进国家工业化战略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在这种成长模式中,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体系的规划与运作是依据政府的效用偏好而完成的,往往采取自上而下的垂直型结构,因而这种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农村经济的现实状况。政府主导型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又是一种供给主导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政府是通过事先的金融供给,以诱导和满足农村金融的需求,而此种情形下,金融需求的市场化程度十分低下,大多是满足政府指令性的生产和消费。在政府主导型模式下,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表现为金融资产规模量性扩张。农业金融资产规模量的扩张取决于政府对农业的重视和政策走向,若政府采取重视的态度和积极政策,规模扩张是有可能的,若政府采取歧视农业的态度和消极政策,规模难以扩张,质的提高更无从谈起。在此种方式下,农业经济各主体间不能够通过真正的金融手段来调剂余缺,农业金融主体的参与和努力程度十分低;微观经济主体的金融行为由于政府的集中承担收益和风险而缺乏利益激励与风险激励,这无疑会导致农村金融资源的低效率配置。即使此时有金融资产的增加,也难以完善市场、优化结构,如果此时选择依赖行政力量来予以维系,金融风险将逐渐积累。

(三)市场与政府相结合的混合型成长模式

市场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和政府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都存在相应的缺陷,政府主导型成长模式较市场主导型所存在的缺陷更为突出。市场内生型为主、政府引导相结合机制的混合型成长模式是最佳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特别是就发展中国家而言,农村金融市场应该从外生为主导的成长模式向内生为主导的成长模式转变。农村金融市场在成长过程中应努力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保护、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金融资源中的配置职能。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效率的提高也应该依靠市场机制力量,使农村金融市场成长的低质状态得以改善,还应该依靠政府的力量来弥补市场机制存在的缺陷。政府介入的理由如下:一是在工业化转型的过程中,农业部门的利润率远低于工业部门的利润率。因为在这时如果没有政府的干预,农业部门一定会在工业化进程中不断出现资本净流出。二是在市场条件之下,完全依赖于市场机制来实现农业增收是不可能的,因为农业是一个弱质经济产业,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结合的过程,并且受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这就导致农业部门对外部资金缺少了吸引力。三是农村金融市场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共产品属性,需要政府的介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在提供农户融资场所和发展农村金融的同时,还增进了农村的社会福利,因此政府应该在农村金融市场内生成长中给予适度的政策鼓励,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政府不仅要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保护农村金融市场安全的方式介入,而且要出资建立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实现对农业的政策性诱导和扶持,增强对贫困农户的扶贫救济,满足公共产品融资以及农村贫困人口的金融需求。混合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依据政府介入农村金融市场成长过程的程度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市场导向型农村金融市场混合成长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农村金融市场在市场机制导向下成长,政府介入的目的是通过制定税收减免、补贴、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等政策以保护和放大市场机制的作用,并且组建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弥补市场机制失灵。因而,农村金融市场成长在市场导向型混合成长模式中应以内生和需求引导为主、政府外在供给和引导为辅。此模式往往常见于市场经济体制较为成熟的发达国家,在这些国家中,政府的干预较少。

2.政府导向型农村金融市场混合成长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市场和政府机制在农村金融市场成长中并存,而政府机制所起到的作用较市场机制要大。政府不仅要组建并运营政策性金融机构,来向贫困农户提供政策扶持性信贷,而且要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农村合作金融,从而实现政府支持农村金融的目标。政府应该注重在农村金融市场中配置金融资源、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此过程中如果政府直接的干预力度较大,则会损害市场机制,从而导致农村金融市场内生成长机制无法顺利建成,因此,此种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应该以外生为主、内生为辅。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市场导向型农村金融市场混合成长模式将逐渐取代政府导向型混合成长模式。政府导向型农村金融市场混合成长模式往往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发展中国家或农业重视度和重要性较高的国家中常见。

总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若要加快从政府导向型转变为市场导向型,就需要政府构建良好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的内生机制和制度环境,并通过改善工农贸易条件来创造城市金融要素向农村领域延伸的必要条件,同时还要利用有效的措施来组织农村金融资源的大量外流,增加农村金融资源净流入,实现农村金融市场的高质量成长。

三、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模式选择

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初期阶段,基于以上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理论成长模式的分析,政府导向型农村金融市场混合成长模式是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成长的最佳选择。在政府导向型农村金融市场混合成长模式的建立中应达到以下三点基本要求:

(一)产权关系明确化

产权是通过社会强制实施的权利,体现社会经济活动主体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一种社会工具,如法规条例、法律法令、社会公德、社会习惯以及决定政策,社会强制力是产权实施的必要条件。明确的产权关系既可以使产权关系的制度成本有所下降,还可以使社会经济的交易成本降低,并且农村金融资源的边际效益也会相应提高。当产权关系清晰时,凡影响产权交易双方的损益关系的经济信息,必然会改变金融资源配置状况,因而金融资源的动态调整是非常及时迅速的,及时迅速的金融资源动态调整有利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在明确产权界定的条件下,各种经济主体在市场交易中具有非常清楚的损益关系,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结构会更为科学化、合理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会达到最优化。如果没有明确产权关系,市场交易后的结果不能够被金融资源的所有者判断,金融资源的流动性会随着下降,难以纠正金融资源配置的扭曲现象,这将使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优化和改善出现阻碍。

(二)政府边界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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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店主培训会,这是一次大规模的培训会,全县三年来累计建成的66户“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都参加培训。这次培训会旨在提高店主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了解和认识,使店主树立新的经营理念,学会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这个无形资产,转变经营模式,提升经营业绩。为繁荣农村市场,满足百姓需求做出应有的贡献。下面我根据国家及省、市各级商务部门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讲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大意义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收入的逐步增加,农民基本生活消费稳步上升,日用工业品和农用生产资料消费快速增长,日用消费品加快普及,农民消费需求呈现出多元化、多层次发展趋势。但由于长期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影响,目前农村商品市场发展仍然相对滞后,普遍存在着固定商业网点不足、设施简陋、经营商品单调、组织化程度较低、交易手段落后等实际问题,不仅影响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同时也抑制了农民消费,成为了农村市场发展的瓶颈。农民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实惠的现象突出。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假冒伪劣产品、三无商品,过期变质商品大量流入农村市场,农村成了不法商贩们特别看好的“消废市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新时期开拓农村市场、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措施,对提高农村市场商品质量、遏制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流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带动农村消费,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xx年2月,国家商务部启动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其目的就是通过引导流通企业在农村开展连锁经营,构建以县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从而进一步满足农民消费需求,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扩大农村消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国家商务部在全国推行的农村商品流通新模式,是规范农村商品流通秩序,保证农村安全消费的一个治本之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也是国家为开拓农村市场、建设和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出台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以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构建新型农村商品流通体系,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促进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服务平台。国家实施这项工程,并不是简单地改造店面,解决现实的硬件建设,更主要的是要通过这一项工程,建立连锁配送,保持长期的消费增长和农村市场繁荣。

二、我县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情况

我县自20xx年作为试点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商务、财政、银行、供销、农业、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基本工作程序,首先要推荐承办企业,由承办企业来具体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我县承办企业的确定按程序由企业申请,县级初审推荐上报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审定,确定由县农资公司承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

20xx-20xx年三年,我县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市商务局、财政局指导下,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精心组织在县供销社及农资公司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累计建成农家店66个(其中,农资农家店13个,农家店员53个)。具体分年度为:20xx年5个,20xx年17个,20xx年44个。我局对于“万村千乡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是通过广泛宣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的建设和改造的相关政策及标准要求后,积极主动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建设或改造意见,在店主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委托承办企业按照上级商务部门下达的改造建设指标,落实建设及改造布点规划,报县经济和商务局审定后,由承办企业县农资公司具体负责实施建设或改造项目的实施。在实施建设或改造之前,我局依据商务部制定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sb/t10393-20xx)及商务部批准《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商务部20xx年第39号公告)、《商务部关于印发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xx]543号)等相关标准要求,提出具体的建设或改造方案,由承办企业垫资给店主统一配置货架。建设或改造结束后,由县经济和商务局、财政局初验合格后报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验收。对于投资较大的农家店,验收合格后,除无偿给予已配货架外,还适当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除对店面进行改造,把店面改造小超市外,按照工程的要求,还要实行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由于目前我县的承办企业主要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农资由承办企业直接配送 ,日用百货的配送承办企业采取第三方加盟的形式,由小喇叭批发部暂时负责配送。

三、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取得的主要成果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通俗地理解,就是送超市下村。让农民也像城里人一样,在自家门口逛超市,让农村群众省时、省钱、省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一是方便了群众。20xx-20xx年我县共建设农家(农资)店66个。66个店的建设经营,改变了过去农民“油盐酱醋在村里,日常用品赶大集,大件商品进县城”的消费模式,为农村朋友提供了便捷的消费平台,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二是实惠了群众。由于超市集中采购、连锁配送,成本降低,售价也比较低。把超市开到农民家门口,为农民朋友提供了实惠的消费场所,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拥护。三是让群众放心。由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连锁经营、统一配送,保证了商品、食品及农资的质量,堵住了假冒伪劣商品。为农民朋友提供了放心的消费环境,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

总之,过去三年建设的66个农家(农资)店,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亮点。一是购物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改变了档次底、卫生差的状况,拉近了消费者与商家的距离;二是销售业绩得以提升,利润有新的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商品品质明显提高,抑制了不安全食品、药品流入农村,为农村居民安全放心消费筑起了一道屏障;四是商品价格统一明了,城乡同价在日常生活必需品上得以真正实现,使广大农民开始走向明明白白消费的路子。

四、今后要着力做好的几项工作

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我们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肩负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因此,“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发挥承办企业的主体作用,抓好工作落实。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一项政府推动,企业承办的互动工程,是政府以政策引导流通企业把网点向农村延伸,通过对农村现有设施的改造和建设,从而建立起现代农村流通网络,真正落实建设任务的实施主体是企业,为此,希望承办企业和加盟的配送企业要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的关系,承办企业和配送企业都是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的企业,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中,一定要注意企业自身形象,不能把自己看成社会上普通的供应商,杜绝发生假冒伪劣商品和随意抬高价格的现象;二是要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建设农家店和配送中心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承办企业和配送企业要多关注长远利益,只要按市场化运作和规模化经营,农村市场的潜力和发展空间是很大的,今后一定会得到丰厚的回报。

(二)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完善农家店改造建设。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城乡之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通过市场建设和流通来拉动生产、引导消费,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新举措,也是今后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方向,因此,我们在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进程中,一定要自始至终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对农家店进行建设和改造。20xx年完成改造建设的农家店,标准不到位的要照市商务部门提出的要求,全面整改达标。

(三)加强配送中心建设,提高货物配送率。

我县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来,农资店的货物配送由承包企业农资公司配送,配送率达到100%,这是可喜的一面。日用百货的配送,20xx年和20xx年由于改造和建设的店面较少,原有配送模式基本能满足。随着农家店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实施企业配送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这个问题也引起市商务部门的重视,要求我们选择一家企业加强配送中心建设,我们通过对全县商品流通企业的调查,在自愿的条件下,按照资格条件择优的原则上报茂利佳批发部为我县的百货配送中心。希望茂利佳批发部通过参加这次培训后尽快加紧建设,与各农家店加强联系,加快配送业务的开展。原有的配送企业(小喇叭批发部)及自愿加盟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之中来的流通企业,我们都表示热烈欢迎,但任何加盟到这项工程的企业,必须自愿,不讲任何条件。并服从商务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各成员单位的监管。

(四)加强工程的后续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农家店建设的成功率,今后要切实加强对农家店建设的规划引导和对承办企业、项目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政策性扶持资金真正用在农村流通网络的建设上,同时,要做好项目验收后的日常监管工作,要逐步探索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与工商、农业、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联系和合作,落实对农家店的监管责任。承办企业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确保“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合格率,使我县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享受到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带来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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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官营镇作为定西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较快的大镇,自1993年3月被国家建设部列为全国500家小城镇建设试点镇以来,在总体设计、资金筹措、规划管理、产业选择等方面已经取得了较为成功的经验,对类似地区小城镇建设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但亦不能否认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失误。

    1现状分析内官营镇位于定西县西南部,祖历河上游,暖泉河畔,距县城25km,定临公路穿境而过,北、西、南三面分别与榆中、临洮、渭源相邻。自古以来是四县八乡镇十万人口的商贸中心,素有“陇中旱码头”之称,也是甘肃十大集镇之一。内官营镇的小城镇建设自1995年3月正式实施以来,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分步实施,配套建设”的方针,以改善投资环境,建设现代化集镇为目标。小城镇建的设起步与发展带动了镇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繁荣,取得了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了区域优势,为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小康社会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开发区企业户数达到280家,从业人员3830人,年产值1.6亿元,销售收入1.43万元,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3800人,截止2001年底工农业总产值2.89亿元,人均纯收入1490元,财政收入300万元。

    2问题探讨在肯定经验与成绩的同时,不能否认由于经济基础薄弱,资源相对短缺,生态容量有限,加之小城镇建设在发展前期缺乏一定的经验和必要的理论及技术上的储备,还有居民意识的培育,管理者经营城镇理念的形成等一系列原因,使内官营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中暴露出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1)规划设计的前瞻性不足,增加了不必要的修编成本。由于资金有限,规划设计缺乏专家及有关部门综合论证,致使15年的规划期在实施了7年后,又不得不花费大量资金和人力重新修编。同时设计过程中过多地应用和模仿大中城市与发达地区小城镇的理论模式而使地方特色大打折扣,影响了设计的兼容性与生命力。(2)投、融资渠道的单一性,导致了建设资金的匮乏。一是小城镇建设中政府是唯一的投资主体,而贫困地区财政收入与地方税收的有限,承担不了从城镇基础设施到文化休闲场所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二是银行贷款不偏重服务于小城镇建设的中小施工企业。三是利益激励机制不配套,不能有效吸纳民间游资,当然也不能排除农民增收近年来的持续低迷。基于上述原因使小城镇建设因资金问题而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3)单纯强调建设进度而使生态与环境问题有所忽视。内官营镇的小城镇建设由于起步较早,就全国来讲还处于试验试点阶段,无先例可循,在建设中存在着重建设、轻环境;重经济、轻环保;重近期、轻远期的现象,既无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就连城镇必备的公共厕所建设亦不到位,再加上居民的环卫意识不高,环境问题已成为直接影响小城镇形象和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4)土地利用规划与小城镇总体规划缺少有机地衔接与协调。城镇总体规划与土地总体规划在编制体系、用地分类和审批权限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但两个规划之间关联度高,必须进行有效地衔接和协调。在内官营镇的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着城镇规划区范围界定与土地用途管理、村镇体系空间布局与土地资源配置、城镇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确定与土地利用规划、农村土地整理与城镇建设用地的置换等方面地协调与衔接问题。(5)管理的滞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小城镇整体功能的发挥。当一个城镇初具规模后,管理问题就会马上上升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就本镇的管理而言,一是一支懂管理又会管理的队伍有待尽快培养和建立;二是公安、工商、城建等职能部门与镇政府的执法权限划分与协调须进一步加强;三是管理者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居民的环卫意识、交通规则意识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都有待培育和提高。

    3对策研究基于上述现状与问题地分析与探讨,就内官营镇及其同内类地区的小城镇建设而言,要使小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使其在解决西部不发达地区的“三农”问题特别是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是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基本前提。推进小城镇建设,首先必须使农民特别是县、乡镇领导干部尽快转变就农业谈农业的传统观念,认识到小城镇建设有利于农村市场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农村富裕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民思想的转变;有利于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利于乡镇企业集中规模经营和二次创业;有利于农村人口的集中、耕地保护和生活生存环境的改善;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及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有利于启动农村市场、扩大农村内需,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增添新的动力,从而加快农村的产业化、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进程。只有从这中高度来认识,才能在小城镇建设中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农民的支持与拥护。

    (2)加强规划、修编中的地方特色性是加快小城镇建设的首要环节。小城镇规划的编制、修编要突出特色。按照城乡一体化、社会化、现代化的原则,树立大市场、大流通、大发展的思想,结合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的开发利用与城乡结构调整、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建设,编制具有人文内涵、能充分体现地方传统风格与时代特色相结合的注重传统文化和名胜古迹的小城镇规划。同时还应搞好道路、绿化、供排水、供电通讯、环保等市政公用设施的专业规划,按生态要求合理布局商贸服务区、乡镇工业区、居民住宅区、科教文化区。在做好规划科学、合理、配套的同时,实行没有规划不审批土地、项目的制度,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配套一条龙,从而树立规划应有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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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农村问题一直是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的难点问题。扶贫开发30年来,我国在扶贫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全国的农村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人减少了到2010年的2688万人,并且贫困发生率也由30.7%降低到了2.8%。

但是,随着我国农村扶贫成果的呈现,农村扶贫开发也出现了问题:赵曦等人(2009)认为我国现有的扶贫模式管理存在着诸多问题,包括剩余贫困人口减贫速度减缓、脱贫成本增加、扶贫成效降低。张新伟(1990)认为扶贫资金投入的增加,扶贫效率反而有所放缓,既有扶贫政策低效率制度原因,也有贫困地区环境恶劣、自然资源短缺、人口素质低等客观原因,同时也包括了交易效率低下,分工不足,资本短缺,市场化意识不健全等经济原因。真正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方法是市场化的反贫困道路。徐志明(2008)认为提高投资效率的关键是在反贫困中引入市场机制,包括在贫困地区培育贫困地区市场主体,培育市场经济发生与成长的条件,转变政府在反贫困过程中的职能,建立扶贫资金的多元投入机制,资源配置的市场竞争机制,多方参与扶贫开发和监督评价机制。上述研究的不足是仅仅从扶贫资金管理、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扶贫制度上来分析中国扶贫存在的问题,并从理论上提出相应建议,忽略了扶贫模式市场化运作机制和扶贫模式资金使用效率的关系。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扶贫的发展,本文从贵州扶贫实践出发,采用未确知-AHP综合评价方法和主成分分析方法,对贵州主要模式的参入主体、市场化机制以及扶贫模式资金投入的情况进行分析,以期探索出贵州扶贫模式市场化运作程度和扶贫模式资金使用之间的相关性,从而更好为贵州,甚至为我国的扶贫工作改革提供一定的对策建议。

扶贫模式市场化运行程度的测度

(一)扶贫模式市场化运行程度未确知-AHP综合评价方法

该方法的基本思想:根据张新伟(1990)提出的建立以农村市场化为重点的市场化机制是用市场化解决贫苦问题的关键,以及龚晓宽(2005)从扶贫主体、扶贫运作方式、以及扶贫对象来分析怎么运用市场化规律推进扶贫开发,借鉴了陈宗胜从农户投入产出角度,来分析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指标评价方法,和王凤彬等(2005)对企业内部市场化程度测度指标设计的基本思想,将体现扶贫模式市场化程度的影响因数按性质不同,划分为若干类,并按市场经济理论提取出相关的因素。

本文邀请了10位对扶贫工作有专业研究人员,其中包括4位专家学者、3位省级扶贫办人员、3位扶贫农户对指标进行评价,得到如表1所示的结果。

(二)指标权重的赋值方法

在多层次多指标的评价模型中,指标分类权重、指标重要性权重是模型的最关键性的一步。本文采用了专家赋值法,将指标的等分率作为指标的权重。笔者邀请了4位对贵州扶贫现实情况较为了解的学者、4位从事扶贫工作的政府人员以及2位扶贫农户,对表2中的二级指标进行评分,评分按百分比来记录。本文以产业化扶贫模式为例来说明多层次未确知综合评价的计算过程。

1.二级指标测度。根据分级标准2构造单指标测度函数如下:

根据单指标测度函数,对照表1各指标的评估值,则可以求出单指标测度:

计算各二级指标的分类权重:

计算各二级指标的测度向量:

2.一级指标的测度。

计算一级指标的分类权重:

ω1=(0.24 0.17 0.16 0.19 0.24)

计算一级指标的测度向量:

μ1=(0.14 0.74 0.12 0)

用同样的方法可以得到信贷扶贫的一级指标测度向量:

μ2=(0.1 0.69 0.21 0)

3.识别与排序。取置信度λ=0.7,由综合评价法得到评价等级:发展资金扶贫模式和信贷扶贫模式市场化运作程度都处于良。根据排序,发展资金扶贫模式市场化运作程度高于信贷扶贫模式。

4.用同样的方法,以工代赈的一级指标的测度向量为μ3=(0 0.32 0.66 0.02)。可以计算出以工代赈扶贫模式市场化作用程度位于中这个区域。

5.对这三个扶贫模式的市场化运作进行排序,得到的结果是:发展资金扶贫模式市场化运作程度最高,其次,是信贷扶贫模式,最后,是以工代赈扶贫模式。

扶贫模式资金运作效率定量分析—主成分分析

为了进一步定量分析扶贫模式资金的效率,本文选取贵州省历年的扶贫资金投入实际情况来进行实证分析,从扶贫资金对贵州农村人均收入为被解释变量,来分析扶贫模式资金的使用实际效率情况。

首先,本文从扶贫资金的投入主体的不同,将贵州扶贫资金主要分为财政扶贫、信贷扶贫、社会帮扶,以及利用外资四个方面。具体数据如表3所示。

为了方便接下来的分析,本文利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利用SPSS18.0,对该数据进行降维。

表4给出了各成分方差贡献率和累计贡献率,只有前2个的特征值根大于,且财政扶贫资金的方差占所有主成分方差的60.315%,信贷扶贫资金的方差占所有主成分方差的30.479%,这两个成分的方差的贡献率达到了90.25%,因此选择前2个变量,即财政扶贫资金、信贷扶贫资金已足以描述贵州省扶贫资金的使用水平。

结合上述分析方法,按扶贫方法和手段的不同,从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信贷扶贫资金中提出以下3个主要的资金投入扶贫模式:发展资金扶贫模式、以工代赈扶贫模式、信贷扶贫模式。具体数据如表5所示;贵州省历年农村居民历年人均纯收入如表6所示。

本文采用贵州省农民的人均收入为被解释变量,以发展资金对数、以工代赈资金对数、信贷资金对数为解释变量。

模型:Y 为贵州省农民的人均收入;Ser01为发展资金;Ser02为以工代赈资金;Ser03为信贷资金。

进行多元回归的结果如表7所示。

根据表7的结果可以写出回归方程:

Y=-222265+1586.169ln(SER01)+739.842ln(SER02)-80.2654ln(SER03)

R2=0.98,R2=0.97,F=120.845 D.W=1.37

由表7中数据可知,R2=0.97,说明模型对样本的拟合很好;对整个模型进行F检验,针对H0∶β1=β2=β3=0,给定显著水平α=0.05,查表的临界值Fa(k-1,n-k)=F0.05(3,7)=4.35,由于,F=120.845≥F0.05(3,7),则应拒绝原假设H0∶β1=β2=β3=0,说明整个回归方程显著。又由于ln(SER03)的T值的绝对值为1.39

结论与对策建议

从对贵州省扶贫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来看,发展资金扶贫模式、信贷扶贫模式、以工代赈扶贫模式这三种扶贫模式的市场化程度都相对较好,且对于贫困地区农户持续脱贫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然而,并不是市场化程度高的扶贫方式资金使用效率就是高的。如上分析,信贷扶贫模式的市场程度低于产业化扶贫模式,从资金投入使用效率效果来看,也比发展资金扶贫效果要差。但是,以工代赈扶贫模式市场化程度比信贷扶贫的市场化程度低,然而扶贫资金的实际效果却远远优于信贷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

因此,虽然扶贫模式的市场化程度对于扶贫资金的投入效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不能单从扶贫模式的市场化程度高低来作为衡量扶贫资金投入多少。随着贵州扶贫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不仅仅需要扶贫资金的大量投入,也需要从贫困地区的具体情况,扶贫资金的投入角度等多方面考虑。

(一)突出扶贫重点并因地制宜实施扶贫模式的资金投入

加大对贫困市县的实地研究,寻找出该地最真实的贫困需求,区别对待,强化扶贫瞄准机制,因为统一的扶贫模式的资金投入忽视了地区和地区的差异性。有研究表明,以贵州省关岭县为例,当地落后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制约当地扶贫工作的重要因素。加大以工代赈投入资金的力度和扩大以工代赈扶贫资金的范围,应该是现阶段扶贫资金投入的主要方向。并且,从贵州省的数据可以看出,以工代赈资金近几年没有多大的变动,且占所有扶贫资金的比例也比较低,但对于贵州省农民的收入提升作用却很明显。

(二)完善扶贫模式市场化构建并增强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

从扶贫模式市场化运行程度的测度定性分析来看,扶贫主体、扶贫资金的市场化以及扶贫模式的经济性都有待加强。贵州省扶贫主体参与多元化程度欠缺,政府资金提供力度占了全部扶贫资金的90%,忽视了中小企业和社会力量在扶贫中的作用。由于扶贫地区的基础设施落后等历史原因,扶贫模式的经济外溢性得不到体现,形成不了持续的扶贫效果。扶贫对象的意愿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在进一步推进扶贫方式市场化的建立,扶贫主体市场化竞争的培育,贫困地区市场化机制的扶持,是贵州省走出贫困大省的不二选择。

(三)扶贫资金的投入和当地的产业发展项目相联系

近年来,贵州省政府一直在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完善扶贫模式中的种种不足。强化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实行专项专款,加大市场化运作程度高的扶贫模式的扶持力度,使扶贫能够持续有效地进行下去,增强扶贫主体的盈利能力和扶贫对象自我造血能力。真正能提升扶贫地区造血能力的,就需要和具体的扶贫项目联系起来。从研究分析中可以发现,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具体当地产业经济发展关系很大,贵州省扶贫资金更多的是要加大对农村产业链的发展投入。综上可知,信贷扶贫资金占了贵州省扶贫资金的40%,但对贵州省农村脱贫的作用却不是很明显。从贵州省石阡县的信贷扶贫效果来看,只有把信贷扶贫和当地产业发展联系起来,才能更好地使得贫困地区走出贫困,因此,只有将扶贫资金和项目相结合,提高扶贫主客体的市场化意思,更好地提高信贷扶贫资金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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