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09: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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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协调发展和以人为本理念,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单位、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为切入点,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格局并形成长效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现代传媒,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地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普及面和影响力,促进全民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的提高。
二、工作措施
(一)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投入,制定交通安全宣传规划或方案,建立日常学习、考核制度,将交通安全纳入本单位安全评估考核内容,组织在本系统(单位)范围内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做到每季度一次学习、每年一次考核;除本系统的工作人员普遍受教育外,还要结合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教育到本系统、本行业的工作对象,教育到广大人民群众。
(二)交警部门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制作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利用和巩固现有的宣传载体和渠道,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交警大队、中队要定期派出专门警力深入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运输企业、学校、社区(村居),通过分发资料、上辅导课、巡回展览、定期举办咨询活动等形式,做到每周深入一个单位(含学校、社区),经常性地举办公开咨询,扩大交通安全宣传面。交警部门要加强与各单位、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会同、协助和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共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根据各单位工作性质、工作对象的实际情况,协助各单位制定交通安全宣传规划,拟定宣传内容、制作宣传资料,确保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三)宣传、文广新部门要组织、督促新闻媒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新闻媒体开办专栏等载体,建立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安监、交通、卫生等部门要加大供稿力度,通过播发各类交通安全新闻、信息、动态、访谈、直击、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急救、应急处置常识等内容,形成“电视天天有影像、广播天天有声音、网络天天有内容”的浓烈宣传氛围。
(四)交通、*、安监部门要组织、督促公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含出租车行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组织驾驶人、安全员、管理人员集中开展职业安全道德、交通法制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等的宣传教育,每个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每年签订一份安全责任状。
(五)交通、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学员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医疗急救技能的培训,组织、督促各驾校、教练员在学员培训中保证有足够的课时进行交通安全学习。
(六)教育、司法、*(交警)、团委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学校(幼儿园)校长、教师、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每学期组织一次讲座,签订一份交通安全责任状。教育部门要按教育部课程标准要求,组织、督促各学校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范畴,结合每周班会、社会实践、课外活动等工作,安排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做到学校、教师每周一次,学生学习一次。
(七)司法、人事、宣传、*、安监、普法办等部门要结合全民普法教育和各类专题教育、考核,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的范畴,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的范畴,每年至少一次,组织、督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和考核。
(八)宣传、卫生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急救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交通事故伤情的判断、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先期处置不当造成的继发损害,力求做到每月一次。
(九)各镇(街道)、社区(村居)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做到每个镇(街道)、社区(村居)至少有一个固定的宣传阵地,如宣传栏、标语、有线广播或电视、定期的安全学习、分发资料等,使每个家庭每半年至少接受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十)安监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区政府与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内容,把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一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制定考核奖惩办法,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各镇(街道)、各单位实施检查考核。
各单位、各部门任务分工和职责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功在当前、利在后代”的社会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建立常年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落实专人、专门经费,加强本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单位公用车辆驾驶人的宣传教育,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在此基础上,要把工作延伸到工作对象和广大市民,努力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普及面。
(二)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黄常新(副区长)任组长,陈竞钿(区府办)任副组长,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一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区*交警大队),由区*分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或落实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牵头负责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制定本单位、本部门以及本行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确保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扎扎实实、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扎实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特别是*交警部门要积极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主动配合,落实专人在业务方面有效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本单位、本行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并即成立以分管安全领导牵头、政工、工会、办公室、机材、安全等职能科室组成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切实按照《*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广泛做好宣传发动,采取分阶段组织开展好专项活动,确保“两个100%”落实到位。
二、车辆使用规定。
(一)机关行政用车主要保证局领导、局机关科室以上负责人、基层单位领导公务用车的需要,以及机关正常工作和生活应急用车。生产车辆是为公路养护生产服务的专用车辆,班站养护车严禁跨班站行驶或改变用途,所有生产车辆严禁非生产使用。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派车:
1、集体到某地开会、参观或听报告;2、因公务三人以上同行者;3、因工作需要,目的地远离城区,乘客车将误时误事者;4、提现金或携带机密文件途中影响安全者,提货重量在15公斤以上者;5、职工或直系亲属因急病、重病或夜间急诊需送医院治疗者;6、遇突发性事件需赶赴现场者;7、生产车辆的调派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基层单位需组织到外地进行工作或参观学习,必须先征得市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外出,阶段性学习原则上不准带车停放在异地。
(三)私事用车,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必须经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给予安排。并按每公里不低于1.0元收费(可根据不同车型酌情作价并按双向计费)。城区4公里范围内,按每趟10元收费,每趟超过两小时的,按半天计价,全天使用按180元收费。在编职工婚嫁用车可不收费,若职工直系亲属婚、丧等需用车,按城区内100元/天收费,郊外或乡下原则上不派车。
三、加强车辆管理。
(一)实行“派车申请单”制度,凡因公需要使用车辆,均需填写“派车申请单”。本县(市、区)内直接由办公室调派,凡跨县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跨市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调派。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用车,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可先用车后补办手续。
(二)驾驶员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遏制公车私用。不得擅自将车交给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更不得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凡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未经办公室调派,擅自动用车辆,以私事用车计费的130%收费,若发生事故,肇事者应负一切责任,赔偿费及维修费概由驾驶员和用车人员共同负担。
(三)驾驶员要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没有接到调派任务一律不准出车,因车辆维修或其它特殊情况需动用车辆,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未出车和外出返回时,车辆一律要求停放在本单位车库过夜,做到车入库、库上锁,并开启车辆防盗报警器,以防车辆被盗。
(四)加强车辆维修保养,坚持做好例保工作,做到勤洗车、勤保养。驾驶员每月必须对车辆进行清洁、调整、、紧固,随时保持车辆外观整洁和安全部件技术状况完好,确保行车安全。
(五)驾驶员应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离岗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或办理请假手续,并按派车单指定路线行驶和用车时限返回,改变线路或超时限必须事先征得办公室同意,若随意改变指定线路(特别是与工作无关的)发生事故,应由用车人或驾驶员承担一切损失。
(六)随车工具和附件由驾驶员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调动或更换车辆时,应办好移交手续,丢失须照价赔偿。
(七)车辆维修一律填报“维修申请单”,申报需维修项目,由办公室会同机材科(股)鉴定后,到指定修车场维修。报销时一律凭附“维修申请单”,凡超出“维修申请单”所列项目又未经办公室认定的维修费一概不予报销。维修费超百元无特殊情况应在维修好三天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认真贯彻“安全第
20多年来,我国的交通事业呈现出了日新月异的好局面,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安全问题日益极化。无牌车、假牌车、克隆车的出现,给交通行业的管理及交通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机,不法分子绞尽脑汁,纷纷使出各种办法、利用各种渠道,他们置国家法律而不顾,为了自己的私有利益唯利是图。使得一部分原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营运户和车主不得不效仿那些违法分子,造成了道路交通运输业市场的混乱局面,特别是西部地区的偏远山区和边缘县区,已经成了违法车辆和淘汰、克隆车辆的集散地,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重大威胁。去年,全国就有1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经济损失达19亿元,这中间有相当一部分损失是由上述因素造成的,我们不得不加以思考,必须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随着社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无论在其他国家,还是在中国,车辆数量年年增长,随之交通事故数量急剧上升,交通安全严重威胁着民众的生活、生产的正常运行。“据公安部门统计,我国交通死伤人数持续多年居世界第一。可见,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交通安全宣传中存在的几种问题
(一)单一部门管理的不足和问题突出。在人、车、路三要素中,人是能动主体,是车和道路的组织和建设者。交通事故引发于人,违章行路、违法行车、交通事故的出现,与人密切关联。作为交通管理的主要手段,交通安全宣传可言为重中之重。如今,在交通管理的整个运行范围内,交通管理部门是唯一的管理者和宣传者。每年国家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通过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监督、宣传和事故处理等许多工作,努力保持交通安全,将交通事故数量降到最低水平。但是国家投入的人力、财力毕竟有很大局限,面对复杂多变、数量众多的交通事故和案件,无法充分发挥和有效进行相关管理工作,工作中漏洞百出,得不到政府和民众的好评。如此交通管理和安全宣传基本上还是交管部门孤军作战的单一部门管理模式和由于这一模式所导致的负面效应,使得交通管理工作显得力不从心,难以形成齐抓共管、全社会参与的管理宣传氛围,社会效应大大下降。
(二)交通安全宣传的形式、内容和深度上存在问题。交通宣传工作,由于人力、财力,尤其人力资源的严重短缺和不足,出现交通安全宣传的针对性不强,空洞、抽象和宏观性宣传较多现象;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主要集中在城镇和特定群体;安全宣传的手段和渠道单一,设备老化,技术跟不上;由于安全宣传的暂时性特点,宣传深度不够,宣传的内容和理念没有渗透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头脑中。应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作为长期的社会教育,在不同人群和不同时间中,长期抓下去。
(三)交通管理和宣传教育质量上需要提升。当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考核指标是“出动了多少人次警力、多少辆次警车,散发了多少宣传资料,上了多少堂安全课”1 等,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实际社会效益被忽略,无法体会通过宣传,民众学到了多少交通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观念是否得到了加强?等问题。因此,交通管理中的这种考核指标需要改动和修订,应以更合理、科学、有效的指标来衡量交通管理工作的效益和成绩。这不仅涉及到交通管理与安全教育效益问题,也涉及到如何提高交通管理部门人员积极性的问题。
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大事,也是促进交通参与者内因改变,培养交通文明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大事。国家与政府的政策是社会制度和规则社会化的合法性背景和权力基础。笔者下面从全民教育、形式、内容的创新和民众评价等角度分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问题。
(一)安全宣传的全民教育
如上所述,交通管理和安全宣传是涉及到每一个市民,每一个公民和社会整体的一项重大社会工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应该是在整个社会中展开的全民教育。交通及其安全运行不仅关系到参与交通的当事人,还关系到参与人的家庭、亲属、工作单位以及围绕参与人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的所有人,这就是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化的依据和意义。
(二)安全宣传形式、内容的创新
众所周知,形式、内容是事务和事件的外延、内在成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的创新,关系到宣传工作的有效性问题。“在一定意义上讲,交通安全宣传效果的高低与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增强程度成正比,也是维护人民合法利用路权,满足人们对交通权益需求的大事”。首先,安全宣传人员在工作执行过程中,采取温和、礼貌的工作态度,以“人性化”的沟通为主要手段。其次,要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上进一步创新,设计出一套灵活多样、具有强烈视觉、听觉效果的宣传形式,通过媒体,长期地、耐心地向大众传达交通管理制度、规则和交通安全知识,改变过去多年来基本上囿于宣传车街头巡逻、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传统形式,借助现代最先进的媒体方式,有效利用社会大众最常用的传送信息渠道,如手机短信、网络,以及全方位、多层次建立宣传网络,要制作图文并茂的交通安全宣传牌等,努力达到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率,建设和谐、幸福的社会生活的目标。再次,以学校、家庭等社会“场域”作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有利场所,这样,宣传效果很可能大大提高,安全宣传得到进一步的社会化。
(三)安全宣传的民众评价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并即成立以分管安全领导牵头、政工、工会、办公室、机材、安全等职能科室组成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切实按照《龙岩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广泛做好宣传发动,采取分阶段组织开展好专项活动,确保“两个100%”落实到位。
二、车辆使用规定。
(一)机关行政用车主要保证局领导、局机关科室以上负责人、基层单位领导公务用车的需要,以及机关正常工作和生活应急用车。生产车辆是为公路养护生产服务的专用车辆,班站养护车严禁跨班站行驶或改变用途,所有生产车辆严禁非生产使用。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派车:
1、集体到某地开会、参观或听报告;2、因公务三人以上同行者;3、因工作需要,目的地远离城区,乘客车将误时误事者;4、提现金或携带机密文件途中影响安全者,提货重量在15公斤以上者;5、职工或直系亲属因急并重病或夜间急诊需送医院治疗者;6、遇突发性事件需赶赴现场者;7、生产车辆的调派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基层单位需组织到外地进行工作或参观学习,必须先征得市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外出,阶段性学习原则上不准带车停放在异地。
(三)私事用车,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必须经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给予安排。并按每公里不低于1.0元收费(可根据不同车型酌情作价并按双向计费)。城区4公里范围内,按每趟10元收费,每趟超过两小时的,按半天计价,全天使用按180元收费。在编职工婚嫁用车可不收费,若职工直系亲属婚、丧等需用车,按城区内100元/天收费,郊外或乡下原则上不派车。
三、加强车辆管理。
(一)实行“派车申请单”制度,凡因公需要使用车辆,均需填写“派车申请单”。本县(市、区)内直接由办公室调派,凡跨县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跨市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调派。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用车,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可先用车后补办手续。
(二)驾驶员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遏制公车私用。不得擅自将车交给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更不得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凡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未经办公室调派,擅自动用车辆,以私事用车计费的130%收费,若发生事故,肇事者应负一切责任,赔偿费及维修费概由驾驶员和用车人员共同负担。
(三)驾驶员要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没有接到调派任务一律不准出车,因车辆维修或其它特殊情况需动用车辆,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未出车和外出返回时,车辆一律要求停放在本单位车库过夜,做到车入库、库上锁,并开启车辆防盗报警器,以防车辆被盗。
(四)加强车辆维修保养,坚持做好例保工作,做到勤洗车、勤保养。驾驶员每月必须对车辆进行清洁、调整、、紧固,随时保持车辆外观整洁和安全部件技术状况完好,确保行车安全。
(五)驾驶员应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离岗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或办理请假手续,并按派车单指定路线行驶和用车时限返回,改变线路或超时限必须事先征得办公室同意,若随意改变指定线路(特别是与工作无关的)发生事故,应由用车人或驾驶员承担一切损失。
(六)随车工具和附件由驾驶员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调动或更换车辆时,应办好移交手续,丢失须照价赔偿。
(七)车辆维修一律填报“维修申请单”,申报需维修项目,由办公室会同机材科(股)鉴定后,到指定修车场维修。报销时一律凭附“维修申请单”,凡超出“维修申请单”所列项目又未经办公室认定的维修费一概不予报销。维修费超百元无特殊情况应在维修好三天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各单位在6月底应对本单位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调查、摸底、分类造册,并组织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含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学习教育面应达100%。同时各单位要组织与本单位所有机动车驾驶员签订好“驾驶员安全行车承诺书”,签订面要达到100%。
五、市政府将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如有发现宣传教育不到位和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承诺书”不到位的情况,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至次年签订之日止有效。
市公路局主管领导:
新罗公路分局:公路机械处:
永定公路分局:公路工程处:
上杭公路分局:公路储运处:
武平公路分局:王庄征管所:
长汀公路分局:坂寮征管所:
一、切实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各项工作,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以人为本的前提首先是保持每个人的生命存在和健康,缺失生命无从谈起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我们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市的学校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校园暴力等引起的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这说明我们的安全工作仍然存在漏洞,安全工作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员工,必须从良心、道义和责任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必须让安全的警钟在耳边长鸣,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二、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必须认真落实好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每一份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现在,每年下发到三区教体局和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文件很多,但一部分学校对此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甚至随意处置。有些文件领导干部不认真阅读,不周密布置,不进行检查落实,从而给学校安全工作造成了重大的隐患,这种现象必须在今后予以坚决消除,必须保证安全工作的政令畅通。二是要切实督促学校落实每位校领导、每个部门、每个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和工作要求,坚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融入学校常规管理中,落实到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中。三是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人员责任制、工作流程、考核机制、培训教育机制、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和投入机制等一整套安全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错必究。四是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师生非正常死亡、伤残为零的工作目标和防范校园拥挤踩踏事故、交通、溺水、消防和校园暴力与伤害事件等工作重点,加强教学楼、食堂、实验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地方和上学、放学两个重要时段的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五是三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主动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活动,营造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和氛围。
三、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要以这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好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司法局和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印发的《乌海市“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三年实施方案》。当前,由于车辆急剧增加、驾驶员违章行驶现象严重和部分驾驶员技术不高等原因,使道路交通事故成为了儿童、青少年安全的一个重大威胁。表面上看,这类事故一般发生在校园外,与学校没有直接的责任。但从根源上看,我们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是难逃其咎的。因为要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最主要的还是要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让学生懂得安全交通规则,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这次我市开展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对我们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都给予了明确的说明和提示。三区教体局和各学校、幼儿园在会后要抓紧时间按照“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行路”这条交通安全教育主线,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学校的相应工作方案。方案一经制定,要切切实实抓好落实工作,不走过场,不摆形式、不留空白。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交通事故,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创建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同时要充分利用学生这个庞大的辐射范围广的群体,向家人和周围的人群多宣传交通法规,为创造一个有序、安全的交通社会环境尽一份我们教育系统的力量。
二、通力合作,营造好宣传气氛
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各班利用校内、班内板报、广播等宣传工具,丰富了交通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增强宣传的针对性、知识性和趣味性。
在国旗下讲话中,集中进行“关注校车 关爱学生”主题宣传教育,并开展了“十个一”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各班都开展主题“交通安全进课堂”的主题班会以及利用班班多媒体让学生观看有关交通视频,进一步宣传到位。三年级书写交通“十不为”标语比赛;四年级有关消防剪贴报;五年级有关消防征文或心得体会;六年级做“关注校车 关爱学生”交通安全主题的手抄报。提高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交通安全行为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
三、组织排查,严格报告制度
开展了一次强化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活动。对我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进行摸底,在校内设立专门的停放区域,明确了专人(保安)管理,坚决杜绝校园内交通事故的发生。
1.1提高认识,明确目的性。当前,基层交警大队的宣传部门普遍存在着对宣传教育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地位认识不足、目的认识不清的问题,重点不突出,导向不明确,效果不明显等现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处于源头和主导的地位,根本目的是通过提高全民交通安全素质,促使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必须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1.2 拓宽渠道,提高普及性。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其遵守交通法律的自觉性,是各级交警部门一直常抓不懈的主要任务。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的宣传教育工作中仍存在着覆盖面不广,形式简单,渠道单一,不能深入人心等问题,特别是在偏远山区、农村、经济文化落后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形势依然薄弱,恶通事故时有发生。所以,拓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渠道,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势在必行。各级交警宣传部门,必须开阔思路,创新机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采用各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构架多层次、多渠道、多方面、多角度、多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达到教育群众,保障安全的目的。
2.立足实际,突出针对性。基层交警的宣传教育工作,往往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极易形成与辖区实际脱钩,宣传教育无重点,无特点,盲目宣传的局面。作为基层交通安全宣传民警,要经常地走出去,及时把握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形势,了解辖区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突出宣传教育重点,从而有的放矢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采用各种有地方特色、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交通安全宣传真正深入人心。
3.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点。
目前,宣传教育工作要围绕交通管理中心工作,服从并服务于现实。要找准宣传教育的主题,打破传统的常规模式,利用各种形式开辟一切渠道开展社会面的宣传、特殊群体的宣传和新闻媒体的宣传。同时在宣传的模式上要有所突破,要一改过去的生硬说教,大力倡导亲近群众、善待百姓的人性化做法。
3.1 社会面的宣传。一是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即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要实现交通安全形势的良性发展,根本的是要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这是一项治本工作。二是开发网络宣传阵地。通过社会网站,开辟“网上在线”,将交通安全宣传的内容,通过短信息、声讯台、咨询台等社会信息传输系统传递到社会各阶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将交通安全宣传的内容传送到千家万户。三是路面宣传。路上的各类广告内容繁多,我们的公益通安全宣传要占有一席之地,要发挥交巡警的优势,在主要路口、路段都能看得到交通安全宣传的标语、横幅、大型广告等。
3.2特殊群体和专业群体的宣传。对这些群体的宣传工作要动点脑筋、想点办法,充分把宣传活动搞得人性化一点,体现管理者亲近群众、善待百姓,这样做,警民关系会更融洽,执法环境会更宽松,宣传效果会更好。
一、加强客运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时刻紧绷安全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到辖区客运企业,与客运车辆驾驶人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通报近期全国特大交通事故,分析交通安全形势,深刻剖析事故发生原因,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吸取教训,增强责任意识,时刻绷紧安全弦。并通过采取上安全课、观看交通事故VCD光盘、事故图板等形式,加强客运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客运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主动做到不开超员车、超速车,病车不上路,疲劳不开车,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在前段时间的调查走访工作中,笔者发现当前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仍然比较薄弱,交通安全隐患一直在左右着农村生产经济的发展,一些村民在出行的时候,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超载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现象在农村司空见惯,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村民不但不引以为戒,反而把发生交通事故说成是天灾或者是天意,甚至说成是一个人的命中注定,闻言,笔者深感忧虑,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刻不容缓。
然而,就目前农村交通安全现在而言,指导农村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主要有以下方面的难题:一是农村地理环境的限制和影响。农村地区幅地辽阔,群众居住较为分散,有些村庄相隔几公里的路程,集中起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相当大的难度,与城区附近的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相比,一些边远山区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很难开展;二是农村交通安全教育基础设施差。据本人作为驻村指导员的调查了解,目前,许多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农村依然存在无交通安全宣传场所,无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无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无交通安全宣传员,村民受到交通安全教育的机会少之甚少,由于没有得到很好的宣传教育,造成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现象普遍增多;三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构不完善。目前,在一些边远山区的农村,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得不到重视,一些村委根本就不存在有交通安全领导机构,宣传教育的不到很好的开展,处于交通安全无任抓、无人管、无人学的“文盲”状态。
面对农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作为驻村指导员,该如何去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村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开垦交通安全的“荒山”呢?笔者认为,作为驻村指导员必须走好三步棋。
第一步棋:交通安全意识必须从娃娃抓起,减少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一是交警部门在开展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驻村指导员要担负起宣传教育的责任人,走进农村学校,以学校为阵地,为在校的中小学生讲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常识,让广大农村学生,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学生知道遵守交通安全的目的和意义,填补农村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空白,从小养成遵守交通安全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积极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教育活动,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到学校开设交通安全专题讲座和参与交通的实地演练活动,让广大农村学生从实践中体会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抓好学生上下学的安全管理工作,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学校指导学校建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学生上下学护路队,保护学生的上下学交通安全;四是抓好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驻村指导员,要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完善农村学校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确保学生的平安上下学。
第二步棋:建设一个交通安全村。在一些靠城区比较近的农村基本上都成为了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意识也普遍增强,但是对于一些边远山区的农村来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为此,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只有停滞在比较原始的状态,就像前面所说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在他们的地盘上根本就算不上什么违法,就算发生了交通事故,也只有是认为命中注定。为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是走好第二步棋的关键。然而,如何走好这(来源:文秘站 )一步棋呢?笔者作为驻村指导员,通过调查研究认为:一是作为驻村指导员,要为村委出谋献策,指导村委成立交通安全领导机构,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农村生产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解决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无人抓,无人管的难题;二是在村委的支持下,多方筹集资金创建交通安全村,开辟交通安全教育室和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为广大村民在茶余饭后,或者是冬闲季节有活动娱乐,学习活动的场所;三是向交警部门反馈有关信息,组织宣传民警深入到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活动,组织城区交通安全业余宣传队送文艺下乡,把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安全理念溶入他们喜闻乐见的地方文艺节目中,逐步渗透,让他们在娱乐中不知不觉地受到交通安全教育;四是献爱心、送温暖下乡。春节前,可给农村交通安全文明户、运输专业户、五保户送有交通安全宣传内容的对联、门画、这样既宣传了交通安全常识,又密切了警民关系;五是向广大农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让广大村民了解交通安全知识,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告别交通安全知识“文盲”现象,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要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我们不仅仅需要提升农村人民的经济生活水平,也还需要提高农村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够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对于人数比较多的农村或者县城来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教育工作就显得比较重要。随着我国的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中国国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进行和谐社会的建设的速度加快,相关的政府部门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都对农村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工作进行了更多的重视和关注,与此同时,相关的交通安全工作人员把全县城的道路交通安全所涉及的各种隐患以及各项政策的整顿,甚至是交通安全的相关知识的宣传以及教育的工作或者任务作为了这些工作人员在平时工作过程中工作的重点以及难点问题,但是经过我们相关的交通工作人员不懈努力,农村的交通安全的相关宣传教育有了非常大的改善。
1 新农村建设中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必要性
由于这些年在道路交通中出现的事故以及死亡的人数都在逐年增加,所以我国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并且也对执法人员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的执法过程中制定了非常严厉的规章制度。我国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隐患的整顿过程中投入了较多的资金以及人力物力等等很多相关的能源,将这些能源主要运用在对村民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交通安全的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中,只有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村民的交通安全的意识以及相关的知识水平,我们道路交通工作人员才能够尽可能比较顺利的进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从而改善农村的道路交通的公共秩序,与此同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村民的道路交通的法律知识,避免很多不必要的车祸、事故以及纠纷,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的社会稳定环境。从此可以得出,只有我们的道路交通工作人员以及村民能够很好的配合,争取尽可能的实现人民、车辆、道路以及周围的生活环境相互协调或者和谐的发展局面,这就能够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相关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工作环境以及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前提。
但是由于现在我国的经济以及社会各项指标的快速发展和改善使得我国的农村或者县城中的人均流量以及车辆流量都在不断的上升,这样就使得交通安全的工作实行起来越来越困难。根据相关的交通工作人员的实际调查可以发现,在很多县出现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车祸等等这些道路交通问题中,有超过九成的事故都涉及到的农村的人民群众,这样的不良现象可能会使得群众的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安全得到威胁或者受到比较严重的损失,从而导致在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过程中出现并不和谐的因素或者现象。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在农村的很多地区,道路交通工作人员不能够及时的普及道路交通安全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这样就直接影响农村的人民群众对于相关的交通法律知识以及教育水平下降,这加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种宣传条件比较差,使得农村的人民群众没有积极的接受交通法律知识以及交通安全的意识。在这些不良的条件和环境下,我们必须要利用更加科学合理的观点、更加长远的眼光以及更大的范围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这样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所有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知识水平以及相关的道路交通法律知识,最终实现道路交通的和谐发展以及协调发展。我们可以结合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或者漏洞,进行分析出现这种问题或者漏洞的原因,从而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或者方法来改善这种不良的现象。
2 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知识以及相关工作安排的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漏洞
2.1 在我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知识以及相关的工作安排的时候,主要是以公安交警为核心。公安交警的主要工作还有维持交通秩序以及各种交通案件的处理,这样就使得公安交警在农村进行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时间大大的减少了。
2.2 在宣传方式上主要采用传统的方法,不能够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方法创新。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知识的时候,主要采用的就是悬挂相关的宣传标语、在公布栏上粘贴相应的交通安全知识或者在流动的客运站或者火车站粘贴相关的宣传横幅。这样的宣传方式经过几十年的时间没有什么创新的地方。这样传统的方式有些只是形式主义,并不能够起到应有的作用和影响,同时也因为宣传的方式上具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限制,所以这样的宣传方式并不能够有效的进行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的知识宣传。
2.3 对于交通安全工作的宣传范围上来讲,相关的工作人员只能够在重点地区进行相关的宣传工作,而对于比较偏远或者经济条件不是特别好的地区没有进行充分的宣传活动。现在我县的交通安全宣传的范围主要集中在县城的地区,对于农村也只是集中在一些车站点或者客运站,其他地方几乎没有进行宣传。
3 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知识以及相关工作安排的宣传教育工作应该采取的对策
每个村子或者镇上组织一些道路交通安全普及知识进农村的活动,与相关的教育结构进行沟通和协商,将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学生平时学习和教育的一部分,也可以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传播的优势,将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在新闻媒体中进行播放,这样人们才能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以及工作中潜移默化的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知识。
对于农村民警的各种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加强,如果民警能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那么对于农村的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将会奠定一个非常深厚的基础,并且宣传范围将会大大增强。鉴于这一点,我们相关部门应该提升民警的综合素质教育,对他们进行相关知识以及工作的再教育工作。
参考文献:
一、柳城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1、宣传的主体上,公安交警为主,其他政府部门。在所有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播发的交通安全宣传有关的稿件,以公安交通民警为多数;进行交通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人员,全部是交通民警;进行交通安全法制咨询的,全都是交通民警。其他如安监、教育等宣传交通安全的时间少。
2、宣传的方式方法上,传统方法多,创新方式少。时下进行交通安全宣传的方式,不论是节假日,还是日常工作时间,静态上都是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橱窗居多数,动态的宣传,也仅仅是流动到客运车站,乡镇人员集中场所播放宣传光盘;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教育,也是针对学生、客运驾驶人。间或在旅游黄金周,春节等人员流动大的时间,辅助以散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或交通安全提示卡,宣传手段不新。
3、宣传的范围上,重点地域多,偏远地域少。目前的交通安全主要的都是放在县城所在地多,农村地方主要集中在集镇及公路主干线沿线多,社会宣传也仅局限在客运车站,覆盖面不广。
4、宣传的对象上,针对重点人群多,照顾全体的少。无论是重要的节假日,还是正常时间,宣传的对象总是围着中小学生、客运车辆驾驶人进行,对单位、社区、企业等人员宣传得少。造成了幼儿园的学习比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好,中小学生比成年人遵守交通法规好,形成了一种不遵守交通法规是成熟表现的现象。
5、宣传时间上,搞突击的多,日常工作的少。在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中,多数时间是进行业务工作的多,主要是进行路面执勤执法,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融合宣传教育的成份少。因为警力少,业务工作多,工作量大,民警们在工作过程中也就没有过多注意交通安全宣传。而主要的宣传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重要的交通安全宣传任务工作期间,都是就工作安排而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的意识不强。
6、宣传效果上,注重形式的多,追求实效的少。在宣传教育的过程中,由于手段比较陈旧,没有真正把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体现到工作中去,许多民警在进行宣传教育过程中,认为交通安全意识靠自身养成的,在工作的方法上想办法不够,甚至是走形式,而没有过多地去考虑,宣传的效果,是否使受教育人群真正入脑,入心,进而来规范自身的交通行为,使得简单的宣传形式,不能真正触动受教育群众的心,取不到宣传教育的最佳效果。象简单的宣传标语,许多人看过就忘,甚至看都不看,就丢到一边。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尽管在工作中尽可能地采取新的渠道,新的方法,反复地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不快,不遵守交通法规,不注意交通安全问题,使得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交通违法现象,甚至是交通事故,还有大量的存在这个问题。究其原因是:
1、教育缺机制。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公安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而在实践工作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基本上是公安交警部门唱“独角戏”,显得势单力簿。各部门职责没有考核、督促、检查、奖惩机制,只是流于形式,落不到实处,起不到效果,难以形成“政府主管,交警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共管,全民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2、宣传缺警力。柳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目前仅有在岗民警38人,平均年龄达41岁,且要管全县公路386公里,各类机动车38000余辆,机动车驾驶人59000余人,每年还要处理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大队的宣传人员仅1人,业务编在大队办公室,还要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警力严重不足。
3、投入缺渠道。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交通管理的基础,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需投入大量的设备费用,印刷资料费用,活动费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经费的投入,要同交通基础设施一同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而目前我县的状况是交通安全宣传只是交警部门的职责,没有一辆专门的宣传用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仅靠交警部门在罚没收入中挤出资金来维持,已无法满足现实需要。
4、工作缺素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需要较高的素质。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民警的个人素质还不是很高,许多新的宣传渠道有待开发,高科技的技术手段不会熟练使用,而且在文化水平上也受一定的局限,使得许多宣传工作的质量不高,手段不新,缺乏新颖性,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解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问题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