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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12-0071-03
网络创业是以互联网及其他电子网络通信设备为基础,发现和捕捉新的市场机会,通过提供新的商品或服务以创造价值的过程,它具有虚拟性、创新性、网络企业的快速成长性以及其创业者的年轻化等特征。近些年来,电子商务的普及、创业型经济的发展、就业形势的严峻以及政府政策的鼓励,促使残疾人群体网络创业的观念日益增强,网络创业人数急剧增加,创业带动就业的效果日益明显,成为残疾人创业就业发展的新趋势。
1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的基本状况
2013年7月,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组织在全国残联系统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范围内,开展了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的问卷调查,共收到19个省市有效问卷335份,其中个人网店317份,企业网店18份,基本情况分析如下:
11残疾人网络创业的基本背景
被调查的残疾人店主中,男性175人,占578%,女性128人,占422%,平均年龄为34岁;从残疾类型看,肢体残疾有219人,占799%,听力言语残疾有31人,占104%(其中听力残疾有27人,占99%,言语残疾有4人,占15%),视力残疾有16人,占58%,智力残疾有3人,占14%,多重残疾有4人,占15%;从学历状况看,大专及以上学历有122人,占387%,高中学历有91人,占289%,初中学历有80人,占254%,小学及以下有22人,占70%,绝大多数店主学历层次偏低;从地域分布看,中东部发达地区所占比重较大,有301人,占952%,西部欠发达地区有16人,占48%。
12残疾人网络创业的运营状况
被调查的残疾人网店的营业额由于地理位置、经营范围、成本的不同体现了较大的差异。被调查者中,有242人,即763%的店主在家中开网店,有184人,即58%的店主有意扩大规模,有154人,即486%的店主用个人储蓄作为网店的启动资金,平均投入资金为12341元,中位数为4000元。网店的平均营业额为8877元,但是中位数为1500元。说明店主的营业收入差距很大,并且有15%的店主(46人)同时进行实体店的经营。有超过一半的店主(154人,519%)在开网店的同时有其他收入来源,平均收入为2109元(中位数为1300元)。
13残疾人网络创业的社会保障状况
被调查者中,有112名参加了各类社会保险,其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有102人,占322%,居民养老保险有29人,占91%,农村养老保险有38人,占120%,职工医疗保险有89人,占281%,居民医疗保险有41人,占129%,公费医疗有2人,占06%,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43人,占136%,失业保险有43人,占136%,工伤保险有41人,占129%,生育保险有36人,占114%(见图1)。
图1网络创业残疾人参保情况
被调查者中,有205人未参加社会保险,不参加社会保险的主要原因有:①不了解有51人,占161%;②嫌参保费用太高有56人,占177%;③店主不知道如何参加社会保险的有15人,占47%;④店主不想参加社会保险的有9人,占28%;⑤店主认为手续太复杂的有8人,占25%;⑥有9人,即28%的店主由于社保不能连续转移而不参加社保,此外有1人,即03%的店主由于其他原因不参加社保。此外,65%(206人)的店主不了解有关的残疾人创业政策,543%(172人)的店主没有享受任何优惠政策。
14企业网店的基本情况
企业网店相比个人网店具有更多的交易量(平均786笔)和更高的月营业额(平均55325元)以及更多地雇用员工(平均83人),其中737%的企业网店雇用了残疾人,说明残疾人企业网店对吸纳残疾人就业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参加社会保险,企业负责人主要认为费用过高(556%)(见图2)。
图2残疾人个人网店与企业网店对比情况
2残疾人网络就业创业面临的问题
21政府扶持不足,缺少残疾人网络创业的专项扶持政策目前,各地残联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如残疾人个体开业开办费补贴、残疾人个体业主及其帮工社会保险费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其扶持的主要对象是实体经济,网络创业基本上还未被纳入到创业扶持优惠政策体系中。
在所调查的网络创业人群中,只有112家网店享受到了“社会保险补贴”;有206名被访者表示“不知道”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因此难以得到相应的扶持帮助。此外,有些国家政策落实也不到位,比如中残联多次号召各地开展残疾人网络创业培训,但是培训效果不理想,能掌握网络创业技能的残疾人比例不高。
22残疾人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网络营销技能亟待加强
残疾人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对于互联网的认识、了解和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管理经营和市场营销能力差,开网店主要还是以个体零售为主,技术含量普遍较低,产品利润不高。调查结果显示,54家的网店月营业额不超过500元,105家(507%)的网店月营业额不超过1500元,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上的网店只有51家。此外,“网站推广难度大”是被访者反映最多的问题之一。
23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物流配送环节存在困难
物流是网站经营的一个重要环节,货物的提取、发送、拣货、验货等工作,对残疾人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调研中发现,网络创业的被调查者中,903%以上的是肢体和言语残疾,在接收订单后与物流公司沟通和协调方面存在不小的困难,从而导致发货延迟,甚至无法发货的情况,造成网上顾客给予差评的后果,最终无法正常经营下去。此外,调查结果也显示,60%的残疾人提到了货物运送的困难。
24由于资金不足,限制了残疾人网络创业的规模
网络创业的启动资金虽然较少,但进货款项、库存资金、消费者保证金、网店租金和推广保证金等后续资金投入逐步增多,网络创业项目的稳定发展需要足够的周转资金加以保障。残疾人由于收入水平偏低、医疗保健费用高、社会保障不足等多重原因导致家庭负担较重,主要通过向家人或朋友的借贷或投资来维持网店的正常运营,大部分残疾人开设的网店经营规模较小,能够周转的资金有限,不能大批量进货就难以拿到价格低廉的产品,商品没有价格优势,很多网店经营困难。此外,狭窄的融资渠道严重地制约了网络创业项目的持续健康发展。
25由于地区经济条件的差异,残疾人网络创业发展很不平衡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项目的发展程度与当地经济发达程度、政策执行力度、受重视程度和就业观念等因素密切相关,表现出明显的地区差异。比如广东、江苏、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由于当地经济发展的优势,也促进了残疾人网络创业的较好发展;而一些偏远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残疾人网络创业还存在一些困难。
3推动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3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残疾人网络创业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中国残联要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税务等部门,对现有就业政策进行充实完善,将现行残疾人实体经济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向网络创业就业领域延伸,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落实税费减免、项目补贴和信贷支持等优惠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政策的覆盖范围,为残疾人网络创业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同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残疾人就业政策和法规宣传力度。改善残疾人网络创业环境,建立统一、高效、有序的网络创业服务体系。各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会同当地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对残疾人自主网络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利用开办费补贴、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费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在资金、场地、技术等方面积极扶持残疾人网络创业。
32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网络创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创业素质,弥补残疾人网络创业的不足各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大残疾人网络创业教育培训,提高网络创业人员素质能力。加大对残疾人网络创业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充分利用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加强残疾人网络创业培训方面的课程开发,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采取残联和社会组织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举办各种类型的专业课程培训班,全面提升残疾人在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技术等方面的网络创业专业技能。
33创建残疾人网络创业孵化平台,展示残疾人优秀作品,拓展营销渠道,扩大残疾人网络创业规模由于残疾人身体条件的限制,物流配送环节存在着较大困难。各级政府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引导和监督的作用,建立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管理平台,为网络创业者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支持,在货物的提取、发送、拣货、验货等物流环节提供帮助服务,引导他们拓宽销售渠道,提高网店运营效益。同时,努力营造有利于残疾人网络创业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改变社会对残疾人的观念,充分利用现有电子商务平台孵化助推残疾人网络创业。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网络创业的意义和成果,树立典型,分享经验,加强残疾人网络创业的信心,拓展残疾人网络创业产品的销路。
总体来看,网络创业已经成为残疾人融入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残疾人网店的经营规模仍然较小,创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政策落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地域的不平衡也限制了残疾人的创业成功。因此,国家未来需要从政策、资金、培训等多方面入手,帮助残疾人顺利开展网络创业,以提升残疾人的生活品质和人生价值。
参考文献:
[1]潘洪刚,吴吉义我国网络创业的兴起及发展现状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11(11).
[2]潘洪刚,吴吉义中国网络创业的发展轨迹及趋势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3).
[3]龚志周网络创业特征实证研究[J].经济视角(下),2009(1).
[4]胡桂兰,梅强,刘建一网络创业团队的绩效研究——以淘宝网为例[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9(11).
二、目标任务
就业规模扩大,就业质量提升,扶贫措施有力,扶贫标准提高。
1、2016-2018年每年的目标任务:扶持残疾人个人创业就业50名;扶持“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5个;公益性岗位就业残疾人岗位补贴(包括残疾人专职委员)66人;培训有就业需求残疾人50名;奖励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10人;补贴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就业社会保险费50人。
2、2016-2018年三年的目标任务:力争建设阳光助残扶贫就业基地、残疾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各1个。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工作。根据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试点的通知》和残保金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工作,并逐步对全县残保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二)探索建立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促进全社会形成公平就业的机制和氛围。鼓励、引导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逐步建立岗位预留制度。2016年,积极开展岗位预留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范围。
(三)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县人社部门从每年的公益性岗位中按不低于10%比例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对安排残疾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用人单位,按其实际安排的残疾人人数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应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适当提高公益性岗位劳动报酬。
(四)加大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奖励力度。非福利性企业用人单位超过省政府第165号令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与残疾人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可根据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按该残疾职工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其中对安置重度残疾人或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的,按新增安置两名残疾人计算给予奖励。
(五)加大残疾人创业扶持力度。对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类行业和职业的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原则上只能领取一次残疾人创业扶持补助,确需重复领取的,由县残联会同同级财政等部门依据创业项目规模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统筹考虑。同一残疾人累计领取残疾人创业扶持补助次数不得超过2次。多名残疾人共同创业的,可依据有关协议或合同,按创业残疾人人数累计计算。
(六)加强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经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人社、财政等部门认定的具有残疾人就业培训资质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城乡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残疾人均可免费参加。残联、人社和财政部门应综合考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及培训后实现就业的人数,给予技能培训补贴。
(七)加大残疾人社保补贴力度。对申报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城乡家庭困难残疾人,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综合补贴。其中,对盲人按摩企业为从业残疾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对个人缴纳的部分给予50%的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
(八)搭建残疾人就业创业平台。扶持建设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为有创业意愿的残疾人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见习、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事务、法律援助等各项服务。县残联将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积极向市争取残疾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到2018年至少有1个基地落户。对符合条件的,依据基地内残疾人就业人数,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孵化基地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补贴不超过3年。
(九)深入开展以赛促就业活动。每年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市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并适时举办全县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依托全县竞赛活动,联合县直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优秀残疾人创业典型和自强模范表彰活动,树立典型,宣传自强、自立、拼搏、成长的模范事迹,激发残疾人积极干事创业的热情,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
(十)加强残疾人就业援助和就业服务。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管理,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援助联动机制。设立残疾人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就业困难对象认定范围。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及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平台建设,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整体水平。
(十一)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就业。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辅就业单位生产经营或专产专营。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辅就业单位产品或服务。广泛宣传辅就业的意义,促进辅就业健康发展。2016年,将适时启动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开展专产试点,逐步建立优先采购残疾人福利性产品或者服务目录。
(十二)健全残疾人扶贫基地长效运行机制。制定《残疾人扶贫基地管理办法》,规范扶贫基地准入门槛,定期评估扶贫基地运行情况,完善扶贫基地长效扶持政策,创建一批管理规范、辐射带动力强、培训效果好、能够稳定增加农村残疾人家庭收入的扶贫基地。县残联、财政部门将根据扶贫基地吸纳和带动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适当补贴。
(十三)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政策。继续实施对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发放康复扶贫贷款贴息政策。符合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条件的残疾人,可按照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适当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完善信贷服务政策。康复扶贫贴息贷款重点投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家庭手工艺制作、零售商业及各类服务业项目。加强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的信贷支持。通过小额到户贷款扶持残疾人开展就业创业项目。
(十四)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残疾人扶贫。动员领导干部、党员、团员与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结对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帮助贫困残疾人谋划扶贫增收项目,提供技术市场信息等服务,扶助贫困残疾人脱贫。鼓励引导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志愿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
四、有关要求
目前,阳岭村发展势头看好,有种植大户40多户,养殖打户30多户。其中,残疾人种养殖大户8户。该村的年人均收入从最初的几百元到现在年人均收入近5000元。刘多益也因此获得“首届四川消除贫困奋斗奖”,被评为四川省自强模范和四川达州市劳动模范,并当选达州市人大代表。
刘多益的例子告诉我们,残疾人创业,是可以取得成功的。
残疾人创业存在的问题
然而,当前残疾人在创业中却面临着诸多问题。
对残疾人自身来说,有创业勇气不足的问题。受文化素质、心理素质、家庭环境等因素影响,有些残疾人怨天尤人,感叹命运对他们的不公,或者在身体、经济和精神的多重压力下自暴自弃,一蹶不振。很多残疾人也想创业,但在创业时又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刘多益在人生的最低谷时也曾意志消沉,多次创业失败的打击让他心灰意冷,几近绝望,甚至多次萌生过自杀的念头,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创业的勇气。
残疾人创业政策有针对性不强的问题。目前,国家鼓励创业的政策较多,但针对残疾人创业的政策不多,针对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创业政策急需配套,特别。是残疾人迫切需要的创业资金扶助、税费减免、社会保障,行业准入等方面还缺少针对性。
残疾人非常需要普惠加特惠的政策。刘多益在为村集体创业过程中,曾在急需资金时借贷无门,甚至把自己的房子和宅基地低价变卖用作修路,把家具等变卖作为工人的生活费,更多的时候他以私人的名义向亲朋好友告贷。如今,他利用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和社员会费发展互助台作社,尽力支持村民创业,其中有6户残疾人得到了最高5000元的短期借款发展生猪养殖,获得成功。但是这种资金扶助支持面窄,效果有限,而且残疾人入社缴会费也比较困难。刘多益说,从他们村来看。打多数残疾人创业是从零起步,最缺乏的是起步资全和好的项目及技术指导。
社会扶残助残机制尚不十分健全。目前,公民的扶残助残美德、企业的社会责任发挥得还不够,不少人习惯于锦上添花,不愿意雪中送炭,慈善行为还没有从制度层面加以肯定和鼓励。刘多益在创业初期基本上得不到社会扶助。在他名气越来越大的时候,帮助的人也越来越多。
家庭作用也很重要。不少残疾人家庭相当贫困,经济支持基本没有,而且有些亲属在残疾人萌生创业念头时不但不积极鼓励,反而大泼冷水,这很容易浇灭残疾人创业的火焰。刘多益之所以在创业中能取得成就,离不开家人的理解。他的老母亲为了支持他,拖着老迈的身躯去捡废品。他妻子打工挣钱帮着还债,照顾刘多益的起居,家人为刘多益撑起了一把遮风挡雨的伞。
创业梦想的放大和现实化路径
很多残疾人有创业梦想。残疾人创业的火苗也许还在沉睡,也许正在艰难地燃烧。他们都需要社会和家庭去呵护、去激发、去壮大,需要家庭和社会给他们信心,给他们燃料,给他们动力。
创业意愿的引导与抉择。如何实施创业,如何转化危机一直困扰着想创业的残疾人。应及时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正确引导他们的创业意愿,选择适合残疾人的路子,提供创业孵化器,让他们能认识到创业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创业时可能遇到什么问题,科学选择创业项目。鼓励那些立志创业的残疾人勇敢地迈出第一步,激励那些在创业路上举棋不定或稍显迷茫的残疾1人坚持走下去。
创业动机的培育与激活。良好的创业动机能激发残疾人创业的能量。刘多益当村官是因为有的人讥笑他“衣裳裤儿都捞不稳,怎么当得下来村干部”。为了这句话,他立志要把这个村官当好。刘多益的信念是:“第一,我是残疾人,身残志不残;第二,健全人能做到的事我也能做到;第三,同健全人一样,我也有一个梦想,也想过上好日子。”为了信念,刘多益倾尽全力,改变了家乡的落后面貌。
创业热情的激发与壮大。创业时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当创业的挫折消磨残疾人的创业热情时,除了自身创业信念的坚定与执著外,配套的创业政策能帮助残疾人走出艰难的创业期。据调查,大多数残疾人创业者认为创业的阵痛期(最困难时期)为一年到一年半。如何趟过最困难的时期,是每一个残疾人创业者必须面对的问题。这个时候仅靠自身的坚韧和毅力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各种创业政策的扶持,以及成功经验的指引。
创业路径的选择。吉林省长春市成功创业的残疾人于树忠这样总结他的创业之路:首先,要选择自己喜爱和擅长的项目,并且最好是投入少、回报时间长的项目;其次,要做好相关技术和经验的积累,现在,各级残联都为残疾人提供了许多免费培训项目,残疾人应该运用好;此外,利用好国家出台的创业方面的优惠政策,让自己的创业更加顺利。
刘多益在承包荒山种植水果时就没有考虑到发展这些的基础条件,结果以失败告终。在后来的村里创业中,他就确立了“抓基础创条件、抓项目重实施、抓示范重引导、抓龙头重规模”的思路,突破了创业发展瓶颈。如今,阳岭村的村民除了搞好经营,农闲时还可以在种养殖大户打工。通过专业合作社,刘多益把生猪赊养,寄养给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村民,形成了全村入人创业的氛围。
残疾人创业的外部环境
残疾人创业外因涉及到宏观政策、家庭环境、政策环境、创业氛围等内容,激活残疾人创业外因能有效推动残疾人创业。
建立健全支持扶助残疾人创业机制。
肯定扶残助残行为。弘扬助残美德,对助残行为及时肯定和鼓励,激发和带动更多的人支持残疾人创业。对社会捐助。支助残疾人创业的资金、物资的使用应公开透明,给助残创业的人一个明白。允许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各界助残创业,特别是让真正助残创业的人有好报,扶残创业的企业有更优惠的政策支持。
提供更好的创业激励政策。
目前,全国不少城市都出台了一些支持残疾人创业的政策。如北京残疾人自主创业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照其企业投A资金,最高可给予2万元的资金扶持,如租赁场地,再给予最高2万元的场地租赁费扶持。上海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可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广州最高可减税50%;宁夏最高提供5万元担保贷款。这些政策,调动了广大残疾人的创业热情。
国家可在各地探索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残疾人创业优惠政策,以便各地执行。
营造好的创业环境。
各级党政部门要把残疾人创业提高到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的高度认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积极探索、增强实效,着力在国家政策的落实、扶残助残机制的建立,创业机制的研究与制定上下工夫,特别是要把单一的扶贫与残疾人创业有机结合起来,让残疾人敢创业、能创业、有创业前途。
助推残疾人实现创业梦想
残疾人创业涉及到方方面面。应充分调动残疾人创业的内在因素和外部力量,为残疾人自强不息、奋发创业提供基础,通过部分残疾人创业的实践,带动更多的残疾人投入创业,实现自身价值。
借鉴全国各地的残疾人创业经验,当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残疾人创业:
一是信念激励。通过多种形式如评选“自强创业模范”、“自强创业之星”,开展“自强创业事迹报告会”宣讲活动,激发残疾人的自强创业欲望。还要做好亲情温暖、精神感召、社会激励,让残疾人有尊严有信心地创业。
二是政策支持。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指引残疾人从事某些行业、某些产业,特别是在残疾人创业起步资金、社会保障等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还要对支持扶助残疾人创业的个人和单位给予激励。
三是机构帮扶。可建立残疾人创业服务基地,搭建残疾人创业平台,为残疾人提供创业孵化和实习的机会,提高残疾人自主创业的基本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提出的创业促就业方针,通过组建创业基地、培养创业带头人、强化创业培训、落实创业政策、征集创业项目、开展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和设立创业基金等措施,推进全民创业,促进社会实现充分就业。
二、工作目标
20**至2012年,每年举办各类创业培训活动,培训2000人,5年累计培训1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每年扶持创业带头人2000人、带动就业2万人,5年累计扶持1万人、带动就业10万人;5年累计征集创业项目500个,建设创业基地50个。
三、主要任务
(一)组建创业基地
1.充分发挥现有产业园区作用。利用辽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辽阳经济开发区设立3个市级创业基地,规模达到一次性接受创业户15户和从业人员300人以上。成立创业指导中心,对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回乡人员、复转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实行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创业、跟踪等“一条龙”服务。对创业基地内的企业,以减免费或低价租赁方式提供创业场地。
2.充分发挥现有厂房、场地、校舍作用。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闲置的厂房、场地、校舍等设施,至少组建1至2个创业基地,每个基地规模达到一次性接受创业户5户和从业人员100人,为缺乏经营和管理经验及经营场地的学员提供一段时间的创业实训,帮助其完成实习和经验积累,为稳步创业提供有利条件。
3.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要将创业培训作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重要内容一并规划和实施,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做好创业培训的宣传推介、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创业追踪服务等工作,鼓励创业者在社区创业,为社区服务。加快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要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学员申请小额贷款,并加强对创业者的诚信教育,建立创业者诚信档案。
(二)培养创业带头人
1.开展创业人员情况普查。建立创业人员信息库,掌握创业者动态情况,为培养和扶持创业带头人提供第一手资料。
2.积极推荐项目。通过社会招标、政府购买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征集项目,在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建立项目资源库,为创业带头人提供具有实用性、开发性和投资风险小、见效快的项目。
3.举办集成果展览、产品销售、信息、政策咨询为一体的创业成果展洽会。鼓励和支持创业带头人参加各种产品展洽活动,为创业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发展壮大企业提供服务。组织新闻单位对创业活动和创业展洽会开展适时报道,广泛宣传创业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更多下岗失业人员走创业之路,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帮助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4.加大对创业带头人的保护力度。对创业带头人创办的企业,由劳动保障部门发放“创业扶持单位”牌匾,实行挂牌保护。除国家和省政府有明确规定的外,各执法部门不得到创业带头人经营的场所进行检查、收费和摊派。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组成由监察、审计、公安、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参加的检查组,对扶持、培养创业带头人工作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扶持政策、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5.建立扶持培养创业带头人联动机制。劳动保障、建委、工商、国税、地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加强相互协作,共同扶持和培养创业带头人。各县(市)区和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完成年度扶持创业带头人任务。
(三)强化创业培训
1.扶持发展创业培训基地。本着“统筹规划、分类分级、规模适度”的培训基地建设原则,在论证审批的基础上对重点扶持的创业培训基地给予培训资质、培训项目、师资培训和实训设施费用补贴等扶持。进一步拓宽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扶持对象,将发放担保贷款与创业培训基地建设相结合,扶持创业培训基地发展壮大。
2.扩大培训对象。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工作的同时,结合就业工作新需要,将创业培训向大学生、农村劳动者、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各类城乡创业者延伸和拓展。要按照“SYB(创办你的企业)”统一技术标准组织教学,也可结合实际,自主开发和选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辅资料,探索适合不同对象需求的培训模式,采用案例剖析、企业家现身说法以及创业实训等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做好SYB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可根据已开业创业者的需求,提供改善和发展企业的培训服务。
3.大力推广“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按照SIYB国家项目办和国际劳工组织专家办编制的《SIYB中国项目管理操作指南》统一技术要求,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将SIYB国家项目办编印的“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培训教材发给每个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
4.建立培训质量监控体系和竞争机制,将培训后的创业成功率、稳定经营率和带动就业率作为考核培训机构绩效的主要指标,对培训质量不高的培训机构,要取消创业培训资格。
5.专业化、科学化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加强创业培训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其组织管理能力。
(四)落实创业政策
1.进入创业基地办公的创业企业,第一年可免交房租和物业费,第二年减半征收。
2.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在规定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3.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具体按《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运用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意见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34号)执行。对经过培训的创业者创办企业的,可申请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作为创业启动资金。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贷款贴息。
4.对创业带头人办理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项目贷款,到位自筹资金占项目投资总额50%以上后,在市级推荐单位提供相关培训证明、信用保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承诺与担保机构共同实施担保后管理的基础上,取消反担保,担保机构直接办理担保手续。
5.对创业带头人创办企业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企业承担部分,3年内由财政部门按实际缴纳数额给予全额补助。
6.对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科技开发企业的,研究开发的科技项目经申报、评估后,优先提供科技三项费用。
7.推荐项目被创业带头人采纳并付诸实施的,财政部门按每吸纳1名下岗失业人员200元的标准,对项目推荐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
8.对培训创业带头人的培训基地,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明,按培训专业高限标准计算培训补贴,并按计划的70%核拨资金,其余30%培训补贴待培训结束后,根据项目实施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情况,按规定据实结算。
(五)征集创业项目
1.开展“创业促就业成功项目”活动,对市场前景好、投资少、见效快的创业成功项目,实行有偿征集。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创业项目展示区”,展示推介项目。各新闻媒体要在开辟的专栏中定期刊播项目信息,为创业者提供服务。
2..组建专家组。根据企业培训特点和创业者创业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劳动部门聘请多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工商、税务部门及财会、法律、经营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每个企业项目的投资规模、成本核算、市场发展前景等指标进行评估和预测,并形成评估分析报告。
3.搞好项目对接。依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带动就业再就业活动,搞好开发创业项目和现有企业及招商引资项目的产需衔接。鼓励本地创业者积极参与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与企业联系,提供企业所需各类人员,实现用工的产需对接。
(六)开展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
1.开展“下岗失业党员带头创业促就业”活动。劳动保障系统每年组织100名党员与下岗失业党员进行“一对一”创业帮扶。扶持下岗失业党员创业典型,提高下岗失业党员的创业意识和技能,为其提供政策和资金帮助,5年内使500名党员创业成功。
2.开展民营企业“创业促就业”明星活动。每年在全市范围内选择200户民营企业,发挥其优势,挖掘其吸纳就业的潜能,开发新的就业岗位,新增就业人数1万人,达到服务企业、安置就业的目的。
3.开展巾帼创业“十百千”活动。每年在全市培养、树立、表彰10名巾帼创业带头人,培育100名女性创业者,培训1000名牵手家政服务员,开展“公益岗位惠妇女”活动,安置更多的妇女就业。
4.开展工会“5•1创业行动”。以小额信贷、创业培训、创业指导与服务、政策支持、就业服务与援助为主要内容,以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和倒闭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为重点扶持对象,开展“一个创业成功者,带动和吸纳一批下岗失业者就业”活动。
5.开展“创办企业,开发新岗位”活动。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培育创业活力;坚持广泛指导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创建一批小企业创业基地,扶持一批示范项目。以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为重点,开展创业培训、岗位技能等培训,培育示范项目,开发新岗位。
6.开展“青年创业”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作用,以扶持青年创业为主线,以开发就业岗位、促进青年就业为目标,从创业培训和有效扶持入手,扎实推进全市“青年创业”和“大学生青春创业”活动,努力建立较为完善的促进青年就业和创业工作体系,引导、帮助广大青年在创业中建功成才,为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活动深入开展、振兴辽阳做出新的贡献。
7.开展“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活动。以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教育,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活动,扩大活动范围,丰富活动内容,力争取得新突破。努力提高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比例,千万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为振兴辽阳经济、维护全市政治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8.开展“退役士兵多渠道就业创业”活动。在坚持国家现行安置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加强宣传,引导退役士兵转变就业观念,树立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新理念。加强培训,提高退役士兵科学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素质,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创业能力。采取多渠道、多形式,推动退役士兵进入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和社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通过“退役士兵多渠道就业创业活动”,培训退役士兵比例达70%以上,使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比例达95%以上。
9.开展“劳务输出创业带动就业”活动。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外埠创业带动就业。外埠创业并带动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享受劳务输出奖励政策。发挥劳务输出协会作用,与外埠创业成功者建立广泛的信息渠道,带动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外埠创业。加强服务,针对外埠创业者的生产、经营需要,组织技能培训机构与之建立广泛联系,有针对性地组织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为外埠创业者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10.开展“低保对象促就业”活动。以社区为依托,优先安置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就业。通过开发岗位,每年安置1000名以上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就业。
11.开展“自强就业助残”活动。通过再就业资金扶持、购买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全市每年新增残疾人就业200人,努力提高残疾人就业的稳定性,使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78%以上。
(七)建立创业基金
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多方筹措资金,设立“创业促就业”基金,根据“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开展情况,对组建创业基地、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征集等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更好地推动“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报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创业促就业”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发挥自身优势,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培养一批创业带头人、征集一批创业项目、建设一批创业基地、推广一批创业成果、宣传一批创业典型),广泛征集创业项目并及时上报。各县(市)区要将创业促就业任务指标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考核机制,定期督查考核,扎实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日前,在江南街道富宁新兴苑视障人士佟晓玲家里,笔者看到她正在高兴地使用语音带盲文电饭锅、电磁炉煮饭菜,这是江南区为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的其中一项措施,截至现在城区全面完成了60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任务,由于改造后的扶手、浴凳、语音电饭锅电磁炉等残疾人无障碍设施使用安全、舒适,深受残疾人家庭的欢迎,极大地改善了残疾人日常生活出行。据了解,该城区把服务残疾人列入今年重点民生工程来抓,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目前占地面积99.65平方米,建筑面积850平方米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中心)建设正稳步推进,该项目全部建成使用后将从根本上改善了办证、就业、康复服务等条件。
实施“三工程”服务全覆盖
一是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工程。积极构建社区残协、街道残联、城区残联、卫生托养机构四级服务网络,制定了托养服务发展规划,为全城区残疾人提供完整的寄宿托养、居家托养服务。在四个医疗机构设立了服务中心,目前13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已全部完成机构托养或居家托养工作。
二是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首先抓好普查和宣传发动工作,在各村(社区)张贴普查登记公告和印发宣传资料,确保普查登记工作家喻户晓;接受白内障患者及其家属咨询和登记。在此基础上,全力推进该项工作,经努力去年共完成了白内障复明手术100例,广大白内障患者得到了及时治疗和复明手术,达到“康复一人,解放一家,影响一片”的社会效果。
江西石城县多举措促进残疾人创业
湖南长沙市天心区奖励残疾人个体户
1月17日,天心区80名残疾人创业者个体户齐聚一堂,共享一年来创业的喜悦。80名创业者收到区残联发放的人均1000元的创业奖励资金。来自青园社区的创业者柳宏伟说,没想到我们残疾人创业干事,有党和政府的关心,我们残疾人没有理由不好好创业、干事。
近年来,在区残联的大力扶持和帮助下,天心区残疾人就业状况明显改善,涌现出了一批残疾人创业带头人,创业项目涉及多种行业:设计制作、农产品加工、保健按摩、保健食品、摩托车维修、服装零售,餐饮等。这些残疾人创业带头人不但自己实现了就业,也带动了更多的残疾人就业,不仅实现了他们自身的价值,也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唐伟璇)
新疆吉木乃县“五送活动”援助就业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吉木乃县劳动人事局与县残联举办了以“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
就业援助月活动由劳动人事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合县残联共同开展,重点帮助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历年积累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认定后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员解决就业困难问题。
活动分阶段推进“五送活动”,即送温暖、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各乡(镇)开展政策咨询、岗位推荐、见习培训报名、维权普法宣传、就业指导。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就业服务活动。(鲁俊英)
宁夏石嘴山市举办援助月活动助残就业
2011年12月底,石嘴山市劳动就业局和市残联联合举办“2012年就业援助月启动仪式暨就业洽谈会”。53家用人单位参加招聘洽谈会,提供了有针对性的就业岗位1524个。其中招收有就业能力、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的用工单位14家,就业岗位56个,近70名残疾人前来求职应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援助对象主要是包括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在内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等。
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石嘴山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扶持政策咨询等服务。
(张振林 吕君)
北京怀柔区为残疾人搭建求职平台
2011年12月底,北京怀柔区残联举办当年区第五次残疾人招聘洽谈会及政策咨询。招聘会在为残疾人提供岗位的同时,还设立了政策咨询服务台,为残疾人朋友解答就业服务、生活补助、自主创业、个体保险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此次招聘洽谈会上,北京中联祥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海湾智能仪表有限公司、北京兴德润发商贸中心等用人单位,提供了呼叫客服员、办公室文员、植物种植等就业岗位,100余名残疾人前来应聘,达成就业意向53人。(马富俐 崔亮)
山东平度市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
1月6日,平度市就业援助月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在市人力资源市场举行。这次由平度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举办的招聘会,吸引了32家用工企业和福利企业进行现场招聘,提供600多个就业岗位,60余名残疾人入场求职。据统计,当天共有23名残疾人与用工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招聘会上提供的岗位有文员、车间操作工、保洁、收银员等多个工种,对学历、技能等要求较低。今年45岁的杨庆敏,右腿残疾,行动不便,因为没有技术特长,一直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这次她一大清早就来到了招聘会现场,最终顺利地与一家公司签订了用工意向。
此次就业援助月援助对象,包括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平度市残联工作人员表示,招聘会效果不错,残联还会采取政策宣传咨询、个别推荐介绍、“订单式”岗前培训,完善与用工企业的对接机制等措施,切实帮助一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
(平度市残联)
江苏宿迁市宿城区发放创业扶持资金
近日,经过区残联推荐,省、市残联审批,宿城区王氏推拿、十指盲人按摩、府苑盲人按摩保健室、手源盲人按摩室等4家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获得2011年度的创业扶持资金,每家机构分别获得5000元的资金扶持。
近年来,为改善视力残疾人就业难的现状,宿城区残联不断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开辟就业渠道,先后出资组织安排30名盲人参加了按摩培训,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自食其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目前,全区共有各类注册盲人按摩机构12家,吸纳30余名视力残疾人就业。(李兆龙)
河北石家庄市桥西区自主创业残疾人捐资助残
1月17日,河北金博电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师旭朝为桥西区自主创业残疾人捐赠3000元助残创业资金,并慰问了辖区3户特困残疾人家庭,送去米、油等价值300多元的慰问品和500元慰问金。受助残疾人表示要以捐赠者为榜样,艰苦创业,自立自强。(桥西区残联)
《宝鸡市妇女创业小额担保存款施行方法》规则,凡具有宝鸡辖区户口,55岁以内,具有一定休息技艺和创业才能,老实守信,在宝鸡辖区从事自主运营的城镇下岗失业女职工、高校女毕业生、自谋职业的女复转军人、返乡创业女农夫工、乡村充裕女休息力、留学回国和残疾妇女以及其他城乡注销失业妇女等;各级妇联组织惩处的巾帼创业带头人、致富带头人、妇女经济协作组织领办人、“双学双比”女状元、女能手及经市巾帼创业导师团创业导师指点和认可的创业项目领办人等优先给予赞成.
手工艺品制造和效劳业是扶稳健点
《方法》规则,重点扶持以下合适妇女创业的项目:一是保守手工艺品制造业;二是以吸纳妇女失业为主的家政、养老、托幼等家庭效劳业;三是家庭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制造业、运输业、观光旅游农业、农家乐等效劳业.《方法》对运营国度束缚的建造业、文娱业以及贩卖不动产、转让土地运用权、广告业、房产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的除外.
存款要求要契合相干规则
据理解,五部门扶持的存款主体是持《再失业优惠证》、《陕西省城镇失业人员证》的下岗失业妇女;持《复员转业服役证》城镇女复转军人;在市、县区公共失业效劳机构操持了失业注销的女高校毕业生;持返乡创业证实的女农夫工;持《残疾物证》的女残疾人;持回国证实的回国女创业人员、乡村充裕女休息力等证件.《方法》请求存款主体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有创业项目及可行性剖析报告和项目施行打算;有固定的运营场所,运营证照完全,运营效益良好;参与过创业培训并有对应的运营才能;无不良信誉记载或其他守法行为.
小额存款最高为8万元
我市对契合现行小额担保存款请求人要求的城镇和乡村妇女,经办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本人小额担保存款最高额度为8万元、对女大先生请求小额担保存款最高额度为 15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越两年,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单方商定;自2010年1月1日起,经办金融机构对契合要求的城镇和乡村妇女新发放的微利项目小额担保存款,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逾期不贴息.
一、培育自主创业主体
1、在法律、法规许可行业内创办企业实体,或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从事初始型自主创业活动的本市户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复转军人、新生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及“零就业家庭”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均为鼓励初始型自主创业的扶持对象。
本通知所称初始型自主创业,是指扶持对象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宁创办企业实体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首次实现自主创业的实践活动。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自主创业的扶持对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资本可分期到位,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最低为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3、自主创业的扶持对象申办私营企业,股东为本市郊县自然人的,不再要求提交暂住证;申办个体工商户,不再因户籍原因核发临时营业执照,一律核发正式营业执照。对于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以及农民进城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流动商贩不再进行工商登记。
4、允许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作价出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出资额,经社会专门机构评估后,可由投资方协商约定,其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受限制,但是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知识产权经专门机构评估认定后,可以作为质押担保向银行、投融资等机构贷款,银行、投融资等机构应予以支持,促进专利技术、产品的转化实施。
二、实施税费减免
5、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按照《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8号、*价费〔20**〕46号)的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6、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日期是在其毕业后2年以内的,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按照《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8号、*价费〔20**〕46号)规定执行。
7、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创办个体工商户,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收费项目。
8、对20**年底前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9、对开展自主创业及家庭型创业的新生劳动力,凡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可享受再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在校大学生休学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或科技咨询类中介服务机构,可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其从事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在技术交易合同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后,报主管地方税务局备案,可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0、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11、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2、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13、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4、提高增值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个人、个体销售货物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提高营业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100元。
1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或生产,享有著作权且经认定的软件产品,享受超3%税负退还增值税政策。
16、单位、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产品指种植、养殖、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动植物的初级产品。
17、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劳务、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三、发挥财政引导效应
18、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19、本市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开展初始型自主创业,且经营一年以上的,可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按人员户籍,分别由市、县(区)承担。
20、本市“低保”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开展初始型自主创业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但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保留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个月不变,第7个月退出保障;创业后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上的,保留最低生活保障待遇3个月不变,第4个月退出保障。
21、本市农村“低保”户、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及农村单亲家庭等农村就业困难群体,依法自主开办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1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2、实施“千名初始创业者培训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委托职业培训机构对扶持鼓励初始型自主创业对象中具备一定职业技能和创业愿望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可根据培训合格率、成功创业率,由市、区县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3、对领取工商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经区县残联审核,由区县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拓展融资渠道
24、持《再就业优惠证》、《就业登记证》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城镇新生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经费或流动资金不足的,以及符合条件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现有政策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
25、在劳动保障基层所、站现有设立的小额担保贷款窗口基础上,在人事部门增设小额担保贷款窗口,对初始型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按照现有政策审核推荐贷款,方便大中专毕业生获得创业资金。
26、适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范围,在原有微利行业的基础上,选择工艺品零售、小五金和水暖器材销售、租赁服务、个体运输、园林绿化、服装鞋帽加工制造、种植、养殖等符合政府产业导向、适合被列为扶持初始型创业者创业的行业,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27、加大对初始创业者的融资扶持,在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中安排200万元,用于融资补贴。担保公司对初始创业者的担保费按1%收取,不足2%的部分由基金补助。
五、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28、吸纳本市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各类自主创业实体,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应期限内给予岗位补贴;符合社会保险补贴要求的,还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9、纳税人同时符合再就业政策和其他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一项所得税减免税政策执行。
30、就业困难人员被各类初始型自主创业实体和劳务派遣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招用,享受原3年期限的就业再就业政策期满后,与原企业续签劳动合同或被其他企业重新招用的,招用企业仍可按规定继续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收费减免等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31、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含6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含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
32、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随军家属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33、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4、对于新办的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凡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每吸纳1名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每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2000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至下一年继续扣减,但结转期不能超过2年。
35、对在**行政区划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或具有较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的前3年,通过对创业项目择优给予资金扶持的方式,促进创业企业快速成长。
36、对安置残疾人单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凡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9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37、区县政府应充分运用各类资源,引导、鼓励新办贸易市场将其经营摊位,按一定比例优先优惠安排给初始型自主创业人员。
38、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创业载体建设,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以免费或低价租赁方式提供创业场地的,政府给予适当扶持。新晨
39、加强公共、民办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的质量评估,将学员培训合格率、创业成功率和带动就业等情况纳入考核,给予相应的创业指导和培训经费补贴。
40、各级劳动保障、人事部门应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适合的创业小型项目,并优先、免费推荐给本市初始型自主创业人员,引导其开展自主创业和家庭型创业。对创业项目推荐方及创业中介服务机构,按《关于印发〈**市“1118”创业项目运作和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劳社职培〔20**〕4号)的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七、加强组织领导
41、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把鼓励和扶持自主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市发展改革、经济、建设、劳动保障、工商、国税、地税、财政、人事、科技、物价、市容、房管、民政、人行**营管部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要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各项鼓励和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优惠政策措施,为初始型自主创业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管理服务。
创业政策
1. 家庭住所可作为经营场所。
2. 创业者最高可贷5万元,期限最长2年,合伙经营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并享受全额贴息。
掘金领域
1. 服务外包产业。
2. 旅游及相关产业。可利用当地旅游资源发展餐饮、住宿、特产销售等项目。
适合人群
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海归、自主创业者等。
二、宜春市
创业政策
1.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允许公司不受行业限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至3万元。
2.投资人可用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掘金领域
1. 特色小吃。宜春皮蛋颇负盛名,畅销全国。创业者可以开发宜春的民间小吃。
2. 特色农业开发。宜春市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油茶、优质苎麻生产基地。
适合人群
务工返乡人员、自主创业者、应往届毕业生等。
三、萍乡市
创业政策
1.2009~2010年内,每年发放小额贷款1.2亿元,支持个人自主创业和中小企业创业。
2. 返乡农民工新创办企业,两年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按60%的比例奖励给企业补贴物流运输费用。
掘金领域
特色农业开发。
适合人群
海归、农民、下岗职工、退伍军人等。
【山东省】
一、 青岛市
创业政策
1.农民创业,采取联保方式从商业银行贷款,最高可贷千万元。
2.个人创业者最高可以贷20万元。企业创业者最高可贷2000万元。
适合人群
海归、农民、下岗职工等。
掘金领域
1.连锁加盟业。
2.会展业。青岛会展经济发达,餐饮、住宿、广告等行业商机大。
二、济宁市
创业政策
1.对农村流动商户、农民进入集市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记。
2. 下乡创办、申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从事特色养殖、种植业的,最高可贷100万元。
适合人群
自主创业者、返乡农民工。
三、泰安市
创业政策
1.对首次创业者提供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
2.个人选择国家规定的微利创业项目创业,可享受全额财政补贴。
适合人群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者、农民工、海归等。
掘金领域
休闲旅游。泰山风景区为创业者提供十足的创业领域。
四、威海市
创业政策
1.创业者进驻园区可免交租金、三年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
2.个体创业者最高可贷20万元。
适合人群
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下岗职工等。
掘金领域
1. 水产品加工。
2. 渔具制造业。威海市是国内渔具生产基地。投资门槛较低。
【湖北省】
一、 武汉市
创业政策
1. 凡是在武汉拥有公积金的个人均可申请公积金创业贷款。
2. 大学生创业开公司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财政创业补贴。
适合人群
农民、下岗职工、退伍军人等。
掘金领域:
1. 建材批发零售业。
2. 物流运输。武汉物流业较为发达,但仍然有市场空间。
二、荆州
创业政策:
1. 凡海外归来的博士到荆州开发区创业,政府先期给15万创业经费。
2.个体创业人员,一次性贷款5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可贷款200万元。
适合人群
海归、返乡农民工、残疾人、自主创业者等。
掘金领域:
1. 农副产品加工与销售。
2. 水产品养殖与加工。荆州相关水产品的加工需求量大,可以考虑投资。
三、荆门市
创业政策:
1.自主创业者贷款额度最高可贷5万元、合伙经营户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3年。
2.失业人员、低保人员等自主创业,可享受1000~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适合人群
失业人员、低保人员、退伍军人等。
掘金领域
水产养殖。荆门市近年来大力发展渔业,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安徽省】
一、合肥市
创业政策
1.企业可先试营业。
2.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50万元以下可“零首付”注册。
适合人群
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
二、芜湖市
创业政策:
1. 高校毕业生在创业中心内创业,供给100平方米创业用房,3年内免交房租。
2. 个人、合伙经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分别提高到5万、50万和400万元。
适合人群
海归、自由创业者、农民等。
三、马鞍山市
创业政策
1.民营企业中的科技人员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营业税。
2.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
适合人群
科技工作者、返乡民工等。
四、淮北市
创业政策
1. 凡城乡劳动者申请设立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不受注册资本金额限制。
2. 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月营业额5000元以下,免征营业税教育费附加税。
适合人群
农民、城乡劳动者、失业人员等。
【河南省】
一、许昌市
1. 市财政每年安排800万元,用于创业引导资金。
2. 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高校毕业生创业,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适合人群
失业人员、残疾人等。
二、鹤壁市
创业政策
1. 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
2.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实行试营业制度,试营业期内免收各种费用。
适合人群
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
三、新乡市
创业政策
1. 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最高可贷5万元。
2. 外出经商务工人员回乡投资加工业、农业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奖励5~10万元。
适合人群
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
【浙江省】
一、杭州市
创业政策
1.持“就业援助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3年内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
2. 海归带高新技术成果项目来杭创业,可获20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
适合人群
海归、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
二、湖州市
创业政策
1. 小额贷款额度由2万元增加到10万元。
2. 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费。
适合人群
失业人员、农民、高校毕业生等。
三、金华市
创业政策
1. 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从2万元调整为5万元。
2. 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经参加创业培训,给予1000元以内的培训补助。
适合人群
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者等。
【江苏省】
一、南京市
创业政策
1.进驻创业园区的初次创业者,补贴3000元,本市个体工商户1500元。
2. 吸纳我市户籍困难人员就业,同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的企业,按3000元/人给予补贴。
适合人群
海归、农民、下岗职工、退伍军人、应往届毕业生。
二、苏州市
1.2009年~2010年,市政府投入6~8亿支持创业。
2.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首期缴纳注册资本的20%,最低3万元人民币,其余部分可在2年内缴足。
适合人群
农民、下岗职工、退伍军人、应往届毕业生。
三、无锡市
1. 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员创办的科技创业型企业,给予50~200万元的专项贷款。
2. 本市户籍的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贷5万元。
适合人群
海归、退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农民等。
四、泰州市
1.市政府投入2000万元用于创业引导资金。
2.城乡各类自主创业人员,免交3年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适合人群
海归、农民、下岗职工、退伍军人、应往届毕业生。
【河北省】
一、石家庄市
创业政策
1. 市财政预算每年拿出6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2. 凡45周岁以下青年初次创业和二次创业的,可申请“河北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比银行同期利率下浮10%。
适合人群
应往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者、登记失业人员等。
二、唐山市
创业政策
1. 毕业生合伙经营的,可申请人均5~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最高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适合人群
转业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
三、承德市
创业政策
1.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初次自主创业的,可申请5万元贷款。
2. 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女性35岁以上、男性40岁以上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给予每人2000元的创业补助。
适合人群
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残疾人等。
【】
一、呼和浩特市
创业政策
1.正式办理营业执照并开业经营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创业补助。属低保对象的继续享受2年的低保待遇。
2.符合贷款条件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人均10万元。
适合人群
应往届毕业生、自主创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
二、包头市
创业政策
1. 本市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创业,贷款最高可贷8~10万元。
2.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以按照国家标准的50%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合适人群
农民、科技工作人员、海归、残疾人等。
三、通辽市
创业政策
1. “4050”人员、残疾人、享受低保人员等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属低保对象的,可继续享受2年的低保待遇。
2.初始创业者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不受出资额限制。
适合人群
科技工作人员、海归、残疾人、失地农牧民等。
四、乌海市
创业政策
1.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申请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公司,允许零出资进行工商登记。
2.初始创业者的营业税月营业额起征点调高至5000元。
适合人群
留学归国人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者等。
【辽宁省】
一、沈阳市
创业政策
1.将创业小额贷款从2万元提高到5万元。
2.市政府设立2亿元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项目推介、咨询、开发,创业培训、扶持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等。
适合人群
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农民等。
二、大连市
创业政策
1. 登记失业人员首次自主创业,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 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贷5万元;高校毕业生和科技人员创业的,每人最高额度为10万元。
适合人群
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等。
三、鞍山市
创业政策
1. 创业者进驻“鞍山市创业孵化园”可免费提供创业场地、免费参加创业培训,优先给予创业指导、优先办理开业手续、优先提供创业扶持。
2. 持“就业援助证”的下岗失业人员,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适合人群
失业人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
【吉林省】
一、长春市
创业政策
1. 长春市财政将每年安排1000万元的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对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项目提供人,给予10~20万元奖励。
2. 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登记失业大学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申请小额贷款最高可贷5万元。
适合人群
应往届毕业大学生、低保人员、科技工作人员、农民等。
二、吉林市
创业政策
1. 截至2009年6月末,共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7163万元。
2. 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上限由2万元提高到10万元。
适合人群
失业人员、复转军人、高校毕业生、境外就业人员、失地农民等。
三、辽源市
创业政策
1. 农民创办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土地、林地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允许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评估作价出资。
2. 新创办的年收入5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3年内免收或暂停各类收费,开办第一年给予2万元以内的创业补贴。
适合人群
失业人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科技工作人员等。
【黑龙江省】
一、哈尔滨市
创业政策
1.自主创业者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受出资数额限制,其中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
2. 创业者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期限最长2年,符合贴息政策的由财政予以贴息。
适合人群
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等。
二、佳木斯市
创业政策
1. 毕业生合伙经营,可申请人均5~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经营6个月后,给予每人不超过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适合人群
转业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
三、大庆市
创业政策
1. 建立2000万元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为创业者推荐500个创业项目。
本届博览会,将于11月2日至4日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以创博会为平台宣传创业政策。全面推进该省创业工作新局面。
建立创业载体和平台 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陕西省政府的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各设区市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开辟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回乡创业人员、复转军人和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初次创业基地或创业孵化基地,劳动保障、银行、财政、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应提供“一站式”服务,以免费或低价租赁方式提供创业场地;教育、科技、中介服务等部门和单位要对创业者提供技术、信息、市场分析、政策咨询等服务。对各类社区的创业项目,各设区市要统筹规划,在经营场地安排、落实优惠政策和创业资金等方面,为创业人员提供便捷的服务。
各设区市还要成立创业指导中心,将创业服务延伸到街道社区,免费为创业者收集项目信息,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税费减免、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建立创业项目的引进机制和创业项目库。加强对创业人员的开业指导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宣传和组织活动,集中展示创业项目、产品、服务组织和成果,建立政府扶持、企业与个人开发创业项目的市场评估和推介制度,吸纳各类社会评估机构参与论证评估,并定期向社会推介。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咨询委员会、创业协会等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法律援助、技术支持、市场开拓、管理咨询、财务评估、信贷服务等创业中介机构。成立创业指导志愿团,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咨询和指导。
一、培育自主创业主体
1、在法律、法规许可行业内创办企业实体,或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从事初始型自主创业活动的本市户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复转军人、新生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及“零就业家庭”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均为鼓励初始型自主创业的扶持对象。
本通知所称初始型自主创业,是指扶持对象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创办企业实体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首次实现自主创业的实践活动。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自主创业的扶持对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资本可分期到位,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最低为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3、自主创业的扶持对象申办私营企业,股东为本市郊县自然人的,不再要求提交暂住证;申办个体工商户,不再因户籍原因核发临时营业执照,一律核发正式营业执照。对于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以及农民进城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流动商贩不再进行工商登记。
4、允许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作价出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出资额,经社会专门机构评估后,可由投资方协商约定,其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受限制,但是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知识产权经专门机构评估认定后,可以作为质押担保向银行、投融资等机构贷款,银行、投融资等机构应予以支持,促进专利技术、产品的转化实施。
二、实施税费减免
5、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按照《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8号、**价费〔20**〕46号)的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6、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日期是在其毕业后2年以内的,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按照《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8号、**价费〔20**〕46号)规定执行。
7、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创办个体工商户,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收费项目。
8、对20**年底前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9、对开展自主创业及家庭型创业的新生劳动力,凡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可享受再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在校大学生休学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或科技咨询类中介服务机构,可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其从事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在技术交易合同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后,报主管地方税务局备案,可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0、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11、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2、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13、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4、提高增值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个人、个体销售货物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提高营业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100元。
1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或生产,享有著作权且经认定的软件产品,享受超3%税负退还增值税政策。
16、单位、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产品指种植、养殖、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动植物的初级产品。
17、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劳务、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三、发挥财政引导效应
18、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19、本市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开展初始型自主创业,且经营一年以上的,可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按人员户籍,分别由市、县(区)承担。
20、本市“低保”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开展初始型自主创业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但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保留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个月不变,第7个月退出保障;创业后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上的,保留最低生活保障待遇3个月不变,第4个月退出保障。
21、本市农村“低保”户、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及农村单亲家庭等农村就业困难群体,依法自主开办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1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2、实施“千名初始创业者培训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委托职业培训机构对扶持鼓励初始型自主创业对象中具备一定职业技能和创业愿望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可根据培训合格率、成功创业率,由市、区县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3、对领取工商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经区县残联审核,由区县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拓展融资渠道
24、持《再就业优惠证》、《就业登记证》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城镇新生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经费或流动资金不足的,以及符合条件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现有政策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
25、在劳动保障基层所、站现有设立的小额担保贷款窗口基础上,在人事部门增设小额担保贷款窗口,对初始型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按照现有政策审核推荐贷款,方便大中专毕业生获得创业资金。
26、适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范围,在原有微利行业的基础上,选择工艺品零售、小五金和水暖器材销售、租赁服务、个体运输、园林绿化、服装鞋帽加工制造、种植、养殖等符合政府产业导向、适合被列为扶持初始型创业者创业的行业,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27、加大对初始创业者的融资扶持,在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中安排200万元,用于融资补贴。担保公司对初始创业者的担保费按1%收取,不足2%的部分由基金补助。
五、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28、吸纳本市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各类自主创业实体,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应期限内给予岗位补贴;符合社会保险补贴要求的,还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9、纳税人同时符合再就业政策和其他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一项所得税减免税政策执行。
30、就业困难人员被各类初始型自主创业实体和劳务派遣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招用,享受原3年期限的就业再就业政策期满后,与原企业续签劳动合同或被其他企业重新招用的,招用企业仍可按规定继续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收费减免等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31、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含6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含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
32、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随军家属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33、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4、对于新办的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凡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每吸纳1名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每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2000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至下一年继续扣减,但结转期不能超过2年。
35、对在**行政区划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或具有较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的前3年,通过对创业项目择优给予资金扶持的方式,促进创业企业快速成长。
36、对安置残疾人单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凡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37、区县政府应充分运用各类资源,引导、鼓励新办贸易市场将其经营摊位,按一定比例优先优惠安排给初始型自主创业人员。
38、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创业载体建设,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以免费或低价租赁方式提供创业场地的,政府给予适当扶持。新晨
39、加强公共、民办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的质量评估,将学员培训合格率、创业成功率和带动就业等情况纳入考核,给予相应的创业指导和培训经费补贴。
40、各级劳动保障、人事部门应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适合的创业小型项目,并优先、免费推荐给本市初始型自主创业人员,引导其开展自主创业和家庭型创业。对创业项目推荐方及创业中介服务机构,按《关于印发〈**市“1118”创业项目运作和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劳社职培〔2004〕4号)的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七、加强组织领导
41、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把鼓励和扶持自主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市发展改革、经济、建设、劳动保障、工商、国税、地税、财政、人事、科技、物价、市容、房管、民政、人行**营管部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要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各项鼓励和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优惠政策措施,为初始型自主创业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