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30 08:37:16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税收征管风险防控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

篇1

建立税收风险控制系统是企业有效减少纳税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在现代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企业需要有极强的纳税风险控制意识和有效的纳税风险控制机制,才能真正将这种涉税活动中不确定性降至最低,从而不断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因此对企业纳税风险控制问题进行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性意义。

一、企业纳税风险的效应分析

所谓企业纳税风险是指企业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因素而未能严格按照税法进行纳税行为,最终表现为企业实际超额纳税或者纳税税款不足而给企业造成经济利益损失的结果。一般来说,企业纳税风险的存在不仅会对其自身产生不良影响,也会给企业外部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简单来看,企业纳税风险效应主要分为两个大的方面:

(一)纳税风险的内部效应

企业纳税风险的内部效应是指企业纳税风险给企业内部所带来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增加企业纳税成本

企业纳税成本是指企业缴纳的税款及与之相关的各种人力物力成本的总称,一般来说,由于企业纳税风险而致使企业纳税成本增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企业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而未能及时足额缴纳相应的税款而遭到税务征管机关的行政处罚,从而增加了企业纳税成本,例如我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另一方面,《税收征管法》还规定了纳税人可以依相关规定办理减税、免税,如果企业未能及时了解相关税法征管政策,对本可以减税、免税的项目仍缴纳税款,也在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纳税成本。

2、影响企业经营决策的选择

纳税风险也会对企业正常经营决策造成不利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环节都有可能涉及到纳税,而企业是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的,企业在进行经营决策时应综合考虑企业经营项目、资金、技术、人力资源以及税收等因素,在其他条件类似的情况下选择税收征收最低的投资方式,而纳税风险的存在则会极大地影响到企业经营决策的选择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企业在进行经营决策诸如选择合作伙伴、投资方式、数额等等之前,要综合考虑各种可能的税收风险,尽量避免过大的税收风险而给企业造成的经济亏损。

3、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在我国税收征管工作局面不断利好的当下,企业纳税信用已经成为了代表企业实力的新名片,良好的纳税信用有助于减小纳税纠纷,降低企业纳税成本,获得合作方的信任和认可,因而对现代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要,如果企业经常发生违法税收征管规定,就会降低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纳税形象和社会口碑,给企业的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纳税风险的外部效应

纳税风险的外部效应,顾名思义,就是指企业纳税风险对企业外部环境例如整个税收征管工作、企业合作方等其他各方造成的影响的总称。

1、企业纳税风险对税收征管工作的影响

企业纳税风险的存在造成的直接影响就是对现有的正常的纳税部门的税收征管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从而潜在地增加了税务部门尤其是稽查部门的税收征管工作成本,进而直接降低税收征管工作整体效率。

2、企业纳税风险对企业合作方的影响

企业纳税风险的存在不仅会给企业自身带来不利影响,而且会直接影响企业合作方的经济利益,例如针对善意取得增值税发票为例,即使企业合作方善意取得对方企业开具的已经作废的或者虚假的增值税发票,即会给发票取得一方造成潜在的纳税风险,直接损害合作方的经济利益。

二、企业纳税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分析企业纳税风险产生的原因是企业进行纳税风险控制的前提和基本条件之一,从企业纳税风险的效应分析来看,企业纳税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

(一)内部原因

1、企业依法纳税观念不强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不少企业存在纳税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依法纳税观念依然较为薄弱,尤其是依法履行企业纳税义务观念不足而最终导致了企业产生了纳税风险。现实生活中,不少企业主为了逃避纳税义务可谓“煞费苦心”,想方设法钻制度空子来逃避纳税义务,例如重庆市201年试点房地产税以来,当地房地产开发商为逃避纳税义务而想出了各种规避手段,例如政府明确规定别墅跃层高6米,开发商就主动降低跃高二建成5.5米;原来别墅花园是单卖的,房地产商就把花园当成赠送,并不纳入房产里等等,通过这种变相手段来逃避纳税责任,由此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纳税风险。

2、企业纳税风险控制意识不足

企业纳税风险的存在,随时有可能给企业带来现实的经济利益损失,因此现代企业需要不断强化其对纳税风险进行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对其进行及时的控制、化解。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往往对于经营业务和财务结果都非常重视,却对经营过程中的纳税风险缺乏评估和控制的意识,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在这方面表现得尤为严重。由于企业大都缺乏纳税风险控制意识和能力,造成思想认识上的“忽视”,行动上的“小视”,给企业造成了实际的涉税风险。

3、对企业纳税政策掌握不透

客观地说,我国的税收政策确实具有多层、多样的复杂特点,例如有的税收政策只面对特殊地区或者特殊行业;或者有的税收只在特定时间段内有效等等,一旦吃不准具体税收政策,就极有可能在纳税行为上出现偏差,违反税收征管政策,给企业造成现实的纳税风险。

4、缺乏科学完善的纳税风险控制机制

企业内部科学完善的纳税风险控制机制是企业有效避免和应对纳税风险的重要载体,在当前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少企业由于经营范围的扩大、经营项目的逐渐复杂等因素的影响而无暇顾及或忽视了对其内部纳税风险控制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工作,缺乏有效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纳税风险,因此一旦出现纳税风险往往束手无策,结果无形中增大了企业由于纳税风险而遭受的损失。

(二)外部原因

1、现行税法复杂、多变

现实条件下,我国企业所面临的纳税风险确实存在居高不下的现实情况,纳税风险防控难度大、可控性差确是我国企业纳税风险的基本特点,这不能不承认和我国当前复杂、多变的现行税法有着密切的联系。作为企业进行纳税活动的直接依据,税法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确实给我国企业的纳税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来看,共有多大19个税种,同时新法规出现的频率极高,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每年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性文件和征管规定往往多达100多个,这些都给企业的纳税活动带来了直接的难度,增大了企业的纳税风险。

2、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工作效率良莠不齐

税收机关税收征管工作效率的高低也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纳税风险。现实税收征管工作过程中,由于税收执法人员往往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如果控制不严极有可能使执法人员滥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给企业造成潜在的纳税风险;同时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监督意识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等,也会降低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加大企业纳税风险。

三、加强企业纳税风险控制的对策分析

企业纳税风险伴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境,一旦从潜在状态变为现实状态就会给企业经济利益造成直接损失,因此作为企业自身,应不断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加强纳税风险的评估和控制,,不断降低企业纳税风险。

(一)在企业内部强化纳税风险管理意识

企业加强纳税风险控制的前提是要切实在企业内部强化纳税风险管理意识,并且需要将这种纳税风险控制意识贯穿到企业专业化管理的全过程中去,不断提高企业进行纳税风险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在当前我国税收征管新一轮改革的大背景下,税务机关针对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流程和审批工作也在不断精简,这就更需要企业不断加强其风险控制的意识和能力,积极适应新的税收征管新常态,为企业纳税工作安全进行保驾护航。

(二)健全企业内部纳税风险控制机制

针对以往由于纳税风险控制机制缺失而给企业造成的纳税风险和经济利益损失的情况,企业应在新时期不断强化和健全企业内部纳税风险控制机制,例如出台新的企业内部纳税风险管理工作机制等,进一步理顺企业内部纳税风险控制工作机制,强化以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认定、风险应对处理、风险处理评定和总结以及反馈等为工作流程的管理流程,明确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工作基本流程,以此为契机不断根据企业经营发展健全内部纳税风险控制有效机制,有效降低企业内部纳税风险。

(三)建立企业内部税收风险管理专业团队

高素质的税收风险管理人才的匮乏是企业时常面临纳税风险的客观原因之一,因此企业应积极在企业内部选拔优秀的业务骨干,或者通过专门招聘,组建企业内部税收风险管理专业团队,通过阶段式的集中和网络在线、项目化管理等方式,认真做好企业内部纳税风险评估和分析工作,及时应对处理企业出现的各种纳税风险问题,保证企业纳税风险始终处于可控范围内,维护企业发展稳定。

(四)强化信息支撑,研发现代企业纳税信息管理模式

现代信息社会中,企业内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也应做到“专业化”和“信息化”,因此企业应积极响应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企业税收风险控制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不断提升企业纳税风险控制管理的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精准预测、及时处理企业纳税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有条件的大企业可以积极组织相关力量研发现代大企业纳税风险管理模块,从企业内部经营的税源分布、风险管理、综合管理等几个方面开展实时监控和分析,努力实现对企业内部纳税风险控制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和科学化,从而为企业经营管理全局提供科学的信息参考。

(五)税收部门应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

税收部门的执法水平和效率是影响企业纳税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税务部门也应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执法人员滥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完善执法责任过错追责机制,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明确追责形式,严格确保执法效率和质量,坚决杜绝因执法人员执法漏洞而导致企业纳税风险增加,给企业带来实际的经济利益损失的情况。

四、结束语

总之,加强企业内部纳税风险管理意识,提高纳税风险控制水平是企业纳税工作中面临的重要任务,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过错中,因为纳税风险而给企业造成重大直接及间接的经济利益损失的例子已经不胜枚举,因此企业应积极通过完善机制,抓重点、抓协调、抓统筹,从各个方面例如风险意识宣传、风险控制机制建立、专业团队建立、加强信息支持等多方入手,不断提高企业应对纳税风险的能力,为企业保持市场竞争力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王铎桦.企业纳税风险的控制与管理[D].西南财经大学,2012

[2]吴春璇.控制企业纳税风险要点分析[J].会计之友,2011,16:52-54

篇2

一、风险管理认识上存在的主要误区

从目前情况看,各地在风险管理的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有的认为风险管理削弱了一些部门的权利,触动了一些部门和个人的利益,存在抵触情绪;有的认为风险管理是故意找毛病、挑问题,对风险监控部门推送的风险任务不及时应对甚至置之不理或应付了事;有的认为风险管理是风险监控部门一个部门的事,在工作上不愿积极配合;有的认为在纳税人报送的涉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第三方涉税信息未能充分获取的情况下,还不适宜开展风险管理;有的认为营改增明年就要全部到位,现在推行风险管理为时过早。

二、如何正确认识税收风险管理

税收风险管理是对传统征管体制的一场“颠覆性的革命”,风险管理的推行,必然导致新理念和旧思维的碰撞,必然会存在理解上的不一致和认识上的不统一。如何走出误区,正确理解和认识税收风险管理,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浅见:

1.正确把握税收风险管理的定位。

第一,税收风险管理是现代税收管理的先进理念和国际通行做法,是完善我国税收管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有效举措,是构建科学严密税收征管体系的核心工作。第二,税收风险管理是税收征管改革的突破口,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就是要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配置到高风险领域和大企业税收领域,实现税源管理专业化,推动服务管理方式创新和税收管理体制变革。第三,税收风险管理是完成组织收入目标的重要抓手,开展税收风险管理,通过风险分析识别,有助于找准税收漏洞,有效实施风险应对,促进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在当前经济形式不容乐观、税收收入任务严峻的情况下,推行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提高税源管理水平,对促进地税收入任务的完成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今年8月,江西地税对全省国税部门的增值税、消费税入库数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入库数据开展了比对分析,将未缴或少缴城建税的风险纳税人推送各地进行风险核查,截止10月22日,全省通过风险管理入库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1.58亿元。

2.正确理解税收风险管理对提高征管能力的重要意义。

风险管理是理念,也是手段。税收风险管理是加强日管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在日管过程中,应用税收风险管理方法,按照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加强登记、发票、申报、征收等环节的管理,并结合精简审批、减少环节、下放权力等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要求,发挥税收风险管理的优势,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风险监控,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征管质效。税收风险管理还是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在大企业税收管理过程中,运用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提升复杂涉税事项的管理层级,发挥各级地税机关的系统优势,实现大企业由基层的分散管理转变为跨层级的统筹管理,促进税收征管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风险管理不是故意找毛病,挑问题,而是通过风险管理发现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最大程度地降低税收流失风险,提高纳税遵从度。同时,对风险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地税机关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办法,提高管理水平。

3.只有部门协同配合才能有效推进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一项全局性和系统性工程,风险管理必然打破以属地管理为主的传统征管体制,调整税收管理机构和职能,整合人力资源,这就必然涉及部门和个人利益的调整,必然面临矛盾和阻力,这就需要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风险管理是地税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需要内部和外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需要各职能部门的积极参与。风险管理贯穿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纳税服务、税政、征管、稽查、税源管理等职能部门都是风险管理的主体,按照各自职责,落实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具体业务的衔接;机构、人员和岗责应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整;征管业务流程应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进行设计和优化;征管基础和数据质量应适应风险管理的要求;第三方信息应按照风险管理的需求采集。这些都要求层级、各部门加强配合、协调,建立“统筹协调、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内外协作”的税收风险运行机制。

篇3

当前,我国税收管理体制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表现为: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纳税人户数急剧增长,基层税务机关“人少户多”的矛盾日益尖锐;税收管理体制机制不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税收信息化建设未能推动税收管理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落实责任与监督制约难以协调统一;有限的征管资源一方面短缺不足,一方面配置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等等。这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制约着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要求的真正落实,制约着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理论为有效解决上述矛盾和问题,提供了重要启示和有效路径。

一、风险管理理论与税收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概念及内涵。风险管理理论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学科。风险管理就是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处置风险,以求把风险导致的各种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程度,以最低成本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一方面,风险管理能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减少行为的风险性;另一方面,风险管理的实施,可以使工作中面临的风险损失降至最低。

目前,国际风险管理领域存在诸多的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标准,但都与美国COSC委员会(由反欺诈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发起的组织)正式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EnterpriseRiskManagement,简称ERM)紧密相关,ERM框架已成为当今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标准。由于风险管理本身具有的内在规律性,ERM框架及其方法理论也同样适用于企业以外的其他组织的风险管理。

2.风险管理要素及特点。综合ERM风险管理框架的主要内容,风险管理要素包括八个方面:(1)内外环境。环境分析是认识和应对风险的基础。同其他任何管理活动一样,风险管理也是在一定的环境下进行的,也要受到环境中各种因素的影响。(2)目标设定。即设定一个组织进行风险管理的目标,该目标可以分为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和合规目标。(3)事件识别。指识别可能对主体产生影响的潜在事项,包括区分代表风险的事项和代表机会的事项。这是进行风险评估和应对的基础。(4)评估风险。指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以便确定应该如何对它们进行管理的依据。(5)应对风险。即针对识别出的风险提出应对策略。风险的应对策略可分为规避风险、减少风险、接受风险和共担风险四类。(6)控制活动。是指设计的程序和政策,操作的目的是管理和控制风险以取得组织的目标。(7)信息与沟通。要求组织的信息和沟通体系支持其他组成成分以确保组织中的人理解、获取、交换和记录在组织中管理和控制风险所必需的信息。(8)监控。整个流程尤其是风险控制和程序必须被监控,以评估它们的有效性,确认哪些地方需要修改,要采取哪些补救行为。通过这样一个系统的风险管理框架,一个组织可以对自身面临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所以,ERM风险管理框架可以运用于管理税收风险。

3.税收风险管理。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先进的风险管理理论和技术手段,预测、识别和评估税收风险,根据不同的税收风险制定不同的管理战略,并通过合理的服务和管理措施规避或防范税收风险,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借鉴风险管理理论,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对当前和潜在的税收风险进行确认并实施有效的控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前、事中的预警控制,科学地监测和有效地防范、化解税收风险,可以实现税收管理效能的最大化,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是今后税收管理工作发展的主导方向,也是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实现“信息管税”的基本前提。

二、我国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内外环境方面。(1)系统上下对风险管理的认识还不到位,缺乏把风险管理贯穿税收工作的主动精神、整体观念和系统意识。(2)现行税制体系结构不完善、科学性不足,法律级次低、变动频,征管体系自身的风险防御能力不足。(3)内部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信息资源的共享度不高,税务部门同相关部门在信息共享、沟通反馈机制方面亟待进一步改善。

2.目标设定方面。(1)税务总局2002年5月在《2002~2006中国税收征管战略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税收风险,并对防范税收征管风险进行了专门阐述,但尚未作为税收改革和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全局性工作目标。(2)目前尚未对税收风险管理面临的形势、任务、战略规划、实施方案等进行系统地研究。

3.风险识别方面。(1)风险识别的方法有待改进,目前主要是以指标为主,风险模型的研究不够深入。(2)信息缺乏指导性或针对性不强,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散乱信息多,揭示问题信息少;提问题、给任务型信息多,指方向、给方法型信息少;单个信息分析多,信息综合分析少。

4.风险评估方面。(1)税收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对如何从制度上确定风险评估的主体、程序、标准和评估结果的应用缺乏系统的操作办法。(2)风险评估缺乏科学方法论指导,基本停留在经验判断和简单比对阶段,没有一整套科学的模型作为评估依据。

5.风险应对方面。(1)风险应对措施单一,未能根据风险等级的大小细分应对策略。(2)对税收管理风险防范和控制的成本和收益分析不够。

6.风险控制方面。(1)受人力资源相对不足和税收任务快速增长的影响,税收机关内部征、管、查、审等环节的职责分离存在设计的科学性不足和执行难以到位问题。(2)内部各环节之间的互动机制尚未建立或者不够顺畅,导致信息不对称和协调配合不够,降低了管理风险的防控能力。

7.信息与沟通方面。(1)税务机关掌握的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有限,应从立法上支持税务机关采集足够的信息以满足风险分析的需要。(2)税务机关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需要加强。

8.风险监控方面。(1)税务系统内部风险管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尚未建立。(2)社会监督的力度需要加大,方式方法需要继续完善。

三、借鉴风险管理理论创新税收管理体制机制

1.科学设计风险目标规划,健全风险识别分析运作机制。通过风险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对税收征管面临的风险领域和风险类别进行总体考量,对各类风险群体和风险程度进行集中分析,对跨部门和跨税种的风险管理进行统一安排;在科学设计风险目标规划的基础上,以风险识别排序和应对处理为重点,以减负增效为原则,创新税源税基管理方式方法,建立风险监控管理机制。发挥征管资源和数据信息集中优势,重点开展综合风险分析和分税种风险分析,组织分地区、分行业、分企业类型风险特征的筛选、分类、归纳和描述,健全税收风险特征库。通过对风险的识别分析、归集排序,将风险等级应对与税源监控管理职责相匹配,选择有效的方式实施应对处理,以较小的管理成本获得较大的管理效能。

篇4

今年上半年,我局继续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推行征管改革,实施风险管理,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工作,加大纳税评估力度,合理调配税收任务,全力以赴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了税收收入的平稳增长。截至2013年10月31日,我局共完成国内税收收入112,13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0,496万元,增长10.3%,完成年度收入任务的77.6%。

(二)深化改革,着力提升征管质效

1.积极转变职能,进一步推行税收征管改革。一是简政放权。将57项税收审批事项调整为办税服务厅即办事项,工作环节从309个压缩到57个,压缩了82%;简化了95项税收审批事项的业务流程,压缩工作环节33%。征管流程的紧凑高效,大大节约了办税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完善风险应对管理。建立起市局和区局两级税收风险应对管理运行机制,综合税收风险等级、类别、税源规模及征管力量等因素,分别按月、按季、按年,着重在事中、事后实施差异化的税收风险管理,并启动日常性税务核实和监督性税务核实,在核实的基础上,由各职能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比例等实施监督检查,将更多的征管资源投向更高税收风险的应对上,进一步实现了税务机关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管理”的职能转变。三是推行专业化团队管理。改人户对应的税收管理员模式为专业化团队管理模式。按照纳税人规模、行业、路段等指标对税源分布情况进行梳理和分类,并结合税源管理单位的征管力量配备情况,设置了47个专业化管理团队,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极大地提升了工作的针对性,税源管理更科学、更精细,纳税人也在专业化管理中得到了更专业的涉税辅导和纳税服务。同时,也将税务机关内部的廉政防线进一步靠前。

2.着力堵漏挖潜,继续做好基础征管工作。通过强化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和整改工作,找准抓手,及时发现并加强税收征管质量薄弱之处,提高征管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今年我局的申报率和和入库率等各项征管主要指标均保持在99%以上,全共清理欠税27882万元,其中清理新欠23137万元,陈欠4745万元;稽查案件查补入库税款(含罚款、滞纳金)4234万元。

3.注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强化税收分析预测工作。对分析预测的要求不断加以改进,细化内容、规范表格,强化效果,逐渐由对征管数据的简单罗列到开展深层次分析,并注意关注国际国内形势、国家相关政策、地区发展策略等对税收的影响,改变原先单纯对经济个体的分析模式,以重点企业、行业预测为基础,结合经济形势,逐步开展总收入预测,积极为政府决策提供各类参考依据。

(三)规范执法,依法治税不断深化

1.全力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制定“营改增”试点工作方案,集中调动全局力量,将“营改增”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成12类100项具体工作事项,分配到局内各单位,并将责任落实到各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同时,开展业务骨干“营改增”政策及窗口工作人员系统操作等系列培训,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对“营改增”工作了解深入,把握准确。安排专人负责“营改增”试点工作中的问题收集,设置问题提交与解答流程,解决试点工作中市局内部以及纳税人遇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信息畅通,反馈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今年8月1日和9月1日,随着首张营改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营改增纳税人首次成功申报缴税,我市的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启动,目前各项工作运行平稳。

2.加强税种管理。共完成各类退税71户次,退税金额合计2611万元;圆满完成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工作,共补缴税款650万元;组织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1.41亿元,同比增长318%,开具税务证明602份,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333笔,扣缴税额2775.32万元;组织开展个体税收调研,分别对家具、服装、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汽车修理修配、汽车配饰及配件、装修材料等经销行业进行了定额核定调整。3.规范发票管理。开展普通发票专项检查,查处非法发票175份,问题发票涉及金额828.45万元,查补企业所得税14.03万元,移送稽查案件14户。开展发票倒查工作,从用票信息入手,利用系统采集发票信息,对疑点发票进行取证、核实和处理,打击假发票买卖市场,对涉及发票流出流入的企业做到一查到底,打击大头小尾、虚开发票等不按规定使用发票的行为和偷税行为,截至11月15日,已完成发票倒查户数1219户,查验发票33664份,发现问题发票898份,问题发票涉税金额2,639万元。

(四)优化服务,纳税人满意度稳步提升

一是将2013年确定为“优化纳税服务年”,以迎接新一轮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为契机,以2012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为镜,逐项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建立完善优化纳税服务的体制机制,强化纳税服务联动机制,加强办税服务厅与区局和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全面系统彻底地解决办税服务厅在硬件建设、内部管理、人员素质、流程设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是认真做好各类基础办税服务。截至11月15日,共受理企业所得税申报总户次159,423户,录入增值税申报563,735户次,其中受理上门申报117,521户次,网上申报446,214户次;发售发票8,142,792本(份),代开专用发票4782份;办理开业税务登记15225户,变更税务登记13386户次,停复业登记996户次,注销税务登记3522户次。

三是丰富服务内容。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屏幕、互联网等科技手段搭建宣传平台,与纳税人进行沟通、交流,切实为纳税人解决问题。继续开展各类纳税服务品牌活动,共举办11期税务学堂,培训人员2750人,举办43期领导值班日。为161户大企业开通了“税企通”预约服务,大企业可预先通过“税企通”与办税服务厅进行预约,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到指定窗口办理,无需排队等候,随到随办,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省局门户网站、12366、12345服务热线的宣传,积极引导纳税人运用门户网站和12366服务热线解决、咨询问题,进行投诉举报。截至11月15日,共受理投诉举报432件,全部按时办结。督促各单位指定专人担任纳税服务岗,负责纳税服务相关事宜,并公布人员姓名、电话,确保咨询电话畅通、业务流转顺畅。

五是加强沟通协作。通过互联网与商务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工商局、统计局和外汇管理部门等六个部门协同完成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实现了审批方式的创新,纳税人只需通过网上申请即可办理,在极大方便了纳税人的同时,也密切了与其他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五)严管厚爱,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一是全面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制定《国家税务局<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抽考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的部署组织培训、模拟考试、答疑等工作。以提升干部整体综合素质为导向,组织、参加各类培训47期,培训约2175人次。

二是加强干部管理。大力推进干部选拔工作,重点解决工作时间较长,且一直默默用心工作的“老黄牛式”干部的晋升问题。全年共有3名干部晋升为副科长级领导干部、12名干部晋升主任科员、4名干部晋升副主任科员,调整了43名干部的岗位,重点充实了区局人员力量,对20名任职试用期满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转正。此外,我局认真落实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职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20人,诫勉谈话3人,述职述廉9人。

三是认真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按照市文明办相关要求,建设统一模式道德讲堂,并组织宣讲员通过参加培训、自我学习、广泛交流等方式,不断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宣讲水平。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及各项有益的社会活动,通过帮扶困难职工和残疾人、慰问老干部、参加春季义务植树活动、学雷锋志愿活动等,培养干部职工高尚道德情操。

四是注重青年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公益捐赠献爱心”系列活动,联合企业一同通过向贫困学生捐赠旧电脑、旧图书、联手开展联谊活动等多种形式献爱心、送温情,既丰富了青年干部的文化生活,为他们搭建了交流互动的平台又彰显了国税干部扶危助困、热心公益的朴素情怀。

(六)惩防并举,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一是层层落实廉政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分解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是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月活动,以“学习贯彻,严明党的纪律,转作风树新风”为主题,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更新廉政文化宣传栏,利用正反典型抓好示范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

三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针对局属各单位的具体情况,结合“三定”方案和征管流程的规定,全面梳理权力事项,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采取自已找、上级点、群众帮、互相查、组织审等方法,认真查摆分析在行政、业务运作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共梳理出权力事项16项,排查防控廉政风险点32个,全局干部职工419人均做出了廉政承诺。

四是强化作风和效能建设。及时传达、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一条规定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庸懒散奢贪”整治活动,树立良好机关形象,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局在职干部职工419人,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的419人,坚决做到“零持有,零报告”;着力精简文风会风,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时间、降低会议成本,严格按照简约、俭朴原则安排会务,不配发高档文件袋、文具,不颁发贵重奖品。

二、2014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科学化征管机制体制建设,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一是继续做好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通过开展税收重点检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狠抓我局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强税源的分析、监控,从中发现问题,及时堵塞征管漏洞,不断挖掘税收潜力,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

二是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配合。对内,构建衔接有力、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管理高效的工作链条,加强各环节及内部岗位之间的工作配合与衔接,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对外,不断加强与地税、财政、工商、海关、司法、银行、商务、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的配合和信息共享,建立稳定高效的协作机制,不断构建强大的社会协税护税网。

三是深入推进征管信息化建设。继续做好网上涉税审批系统、网上发票验旧缴销推行工作,完善以准确、方便、高效为目标的网络化税款征收体系。配合“国税网上办税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全力构建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网上税务局”,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划解、税务申请、发票销售和缴销、税务咨询等办税业务基本实现网上受理,以节省纳税人办税时间,降低办税成本。

(二)严格规范税收执法,努力提升依法治税工作水平

一是不断提高国税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多渠道、多手段提高广大国税干部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正确处理好规范执法与组织收入、规范执法与优化服务、规范执法与支持发展的关系。

二是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执法责任制管理的规范化和常态化;认真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

三是切实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抓住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四是继续加强税法宣传。加大日常税法宣传力度,将日常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保证宣传效力的延续性;规范税法公告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协作机制,不断拓展税法宣传的途径和手段,扩大税法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篇5

关键词:大数据 税收 风险管理

数据,已经渗透到当今每一个行业和业务职能领域,正在成为组织机构长远发展的重要资产。大数据时代下的税收领域,纳税人、税务机关、以及三方涉税部门和机构,每时每刻都在通过电子税务局、金税三期工程等信息化系统,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涉税事项、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行为等实体场景抽象化、数字化,形成大量的税收数据资产[1],并纳入税务机关管理。挖掘、分析这些数据资产,构建全方位、分层级的“大数据+”税收风险管理体系,有助于基层税务机关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税收管理问题,防范和化解纳税人税收遵从风险。

一、税务系统运用大数据赋能基层税收风险管理的实践

(一)持续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逐步构建起全天候、全覆盖的税收数据生产系统

自1994年实施“金税工程”以来,经过20多年税收信息化建设铺垫,全国统一的金税三期工程、自然人税收管理、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已经建成,各省级税务机关也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开发了各种应用系统。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各省级税务机关正按照最新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组织建设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有的还已经试点开展税收业务运化探索实践,积极推动税务工作从前台到后台的全面数字化。从XX情况看,省税务局集中的信息系统有XX个,通过这些信息系统,省局可以集中管理纳税人从登记到注销的整个纳税活动生命周期内的信息,为大数据赋能基层税收风险管理储备大量数据资产。

(二)持续推进税收征管方式转变,逐步构建起职能化、专业化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从2002年首次在税收征管中引入风险管理理念以来,征管方式已经从“34字”模式[2],逐步向以大数据云平台为支撑,以动态“信用+风险”管理为基础,从依靠事前审批、审核校验向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的全流程管理转变。“大数据+”税收风险管理已经成为税收征管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征管体制改革后,省级及以上税务机关成立了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部门,市县两级税务机关成立了风险管理部门,实现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机构法定化、人员专业化,并逐步建立起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数据风险部门归口管理、其他部门协同配合”的横向互动机制,“数据管理总局、省局两级集中,省市县局分级采集、全方位应用”和“风险分析总局、省局为主,市局为辅;风险应对省局、市局、县局为主,分局为辅”的纵向联动机制。

(三)持续优化数据分析应用工具,逐步构建起多维度、全流程的税收风险管理支撑体系

近年来,总局、省局积极建设大数据管理平台,强化风险识别和数据分析功能,积极推进数据分析的智能化和自动化,特别是金三系统和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上线以后,逐步构建起了集数据采集、数据处理、风险识别、任务、风险应对过程监控为一体的风险管理支撑体系。从XX情况看,先后使用了税收监控分析系统、风险评估及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作为不同时期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支撑平台。征管体制改革后,总局在金税三期征管系统中,建成了全国统一的风险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纳税人从登记到注销的全流程、多维度税收遵从风险筛选识别。当前,基层风险管理部门宏观上可以通过大数据归集和比对,分行业、分税种、分行为对纳税人申报数据进行风险分析识别和排序;微观上也可以通过纳税评估软件和总局大数据平台,勾勒出纳税人一系列具体的“风险画像”,如虚开发票风险分析、虚假申报风险分析、成本扣除异常等等。

二、大数据视域下基层税收风险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风险管理理念有些滞后

由于风险管理部门成立时间短,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对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理念和管理方法缺乏掌握和了解,工作中仍然采用基于传统治税理念的无差别统一管理方式管控税收风险,没有真正形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分类管理理念。加之税收征管系统更新升级加速,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部分基层税务人员知识储备不够,既不能熟练使用新的税收征管系统,也不能理解新的工作流程和风险分析指标模型。在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时两极分化现象突出,有的人员会对照风险疑点,调取纳税人账簿资料,全税种、全流程辅导纳税人消除涉税风险;有的人员不对风险分析指标进行验证,不对纳税人实际经营和核算情况进行核查,只是反馈已通知纳税人自行更正,简单应付了事。这既可能造成大量税收征管资源浪费,又可能使税收管理人员疲于应付,影响税收征管工作质效,降低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

(二)数据资产难以高效盘活

大数据“量大、种类多、时效性强”的特征,让盘活数据资产成为一项高难度的工作。《大数据时代》的著者说过,大数据中只有5%的数据是结构化且能适用于传统数据库的,并且这5%的数据的存储情况也是泥沙俱下,如果算上剩下95%的非结构化数据,数据本身所产生的噪声信息几乎无法估量[3]。从税收内部数据看,还存在数据分散、难以整合的问题,虽然电子税务实现了单点登录和前台界面整合,但后台仍然是几十个系统独立运行,业务壁垒和数据孤岛问题并未完全解决,关联分析困难;还存在数据标准不一,难以清洗的问题,受制于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数据格式与标准不统一等因素,各类系统后台数据无法直接汇聚使用,且存在业务相同但数据口径不一的现象,使得分析人员在使用时陷入判断相似数据准确性的困惑中,影响数据的深度分析使用质量。从外部涉税数据看,还存在顶层设计欠缺、前瞻性差的问题,不论是金三系统还是电子税务局,在顶层设计和开放性方面较为欠缺,未能统筹考虑各层级和各要素建立数据交互、外部系统关联的规则规范和机制保障。基层税务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数据和信息的互换共享缺乏征管保障,信息来源渠道多样、口径不一,税务人员对涉税数据的分析和处理能力也相对有限,难以充分挖掘和利用第三方信息防控税收风险,对涉税信息数据的挖掘和使用效率亟待提升。据统计,在总局推送的新办企业风险评价信息中,约3%的时效性差(纳税人已经注销或转非)、约80%的精准性差(基层难以理解指标含义及风险分值构成,且与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在推送的减税降费风险信息中,经核实有效的仅占4%。

(三)机制制度建设不够健全

当前,税务系统在大数据管理与税收管理在职能设置上呈现“倒置”状态,一定程度上存在衔接协调不畅的问题,容易造成工作“梗阻”,使得基层税收风险管理难以获得大数据技术支持。即:数据资产管理(好比“财权”)职能逐级向上收缩,总局、省局集中管理税收数据,建立分析指标模型、识别税收风险、推送风险信息;风险管理职能(好比“事权”)逐级向下扩展,市县两级税务机关分级承担税源管理职责,主要是风险指标分析验证、开展风险应对。在这种情况下,省局、市局作为承上启下的环节,应做到“财权”与“事权”相适应,发挥出支撑作用。但是,目前省局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部门没有取得税收数据管理权限,市州局也只获得部分后台分发数据资源,还不足以支撑起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收征管工作。基层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基本上是“人工+智能”,主要以人工为主,普遍存在观望情绪和“等靠要”思想。此外,虽然税务系统自上至下成立了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部门,但风险管理工作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更没有配套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工作流程、文书资料等内容,基层税收风险管理自身的执法风险还比较大。

三、发达国家“大数据”赋能税收风险管理的经验借鉴

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大数据”技术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并且积累了大量的管理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法律体系比较健全

美国政府部门是拥有“大数据”占用权的大主户,为了确保现代化信息技术在税收风险管理中应用的合法化,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法国《税收诉讼法典》详细规定了涉税信息报告的责任人、报送方式、报送条件以及未履行职责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德国政府在《联邦行政程序法》对行政协助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税收行政协助的高度法制化使得税务部门及相关的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得到了法律层次上的明确和规范,使得税源监控的多部门协作能够顺利启动,相关争议能够顺利解决,税源监控多部门协作极具效率。英国、瑞典等国相继将大数据技术投入土地财产登记、房产交易登记等领域,从而实现税收行政管理质量与纳税遵从度的双提升。从这些国家的举措来看,通过立法形式保障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数据合法、及时、全面地采集,是对税企双方涉税权益的法律保护。

(二)信息系统成熟稳定

在税收征管系统建设上,部分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大数据信息技术手段在税收征管领域的运用。如20世纪60年代,美国就建立了全国统一联网的计算机技术监管体系,并迅速应用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追缴、涉税监测、税务审计及稽查选案等方面,与税收征管体系有机地结合起来。意大利建立了欧盟成员国中最成功和最大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球化、实时化、专业化的税源监控,为地方提供信息存储和决策支持保障。在涉税情报系统建设上,多数发达国家的税收风险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由国家进行统一调配,税务机关与商务、外汇、海关、保险、银行等部门的各种涉税信息互为传输、共享数据、交叉比对,实现了跨州区、跨机构的系统联网,形成了完整发达的情报系统。如美国、澳大利亚税务部门都建立了专业化数据情报体系,同第三方主体(包括政府部门、银行、保险、企业)间都建设有畅通的信息共享通道,使得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自动化程度高。同时,税务机关可定期获得纳税人的资金流信息,并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挖掘”、“纳税评估模型分析”等手段,把纳税人内外部商业数据进行全方位交叉对比,精确定位、跟踪、筛选逾期纳税或未纳税的经营者,实现了税源的实时、全方位监管。

(三)组织机构与队伍完善

许多国家的税务机关都有专门应对风险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美国国内收入局(IRS)1998年制定的《联邦税务重构与改革法》中明确,组织机构要设置层级,以方便扁平化和专业化管理,分别下设办公室、规划评估和风险分析处、研究处、数据管理处、政策和电子研究处、所得统计处 6 个处室。而英国皇家税务与海关总署(HMRC)成立了数据分析部门,专职负责涉税数据的管理工作。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建立了情报信息采集机构,将税收、法律、财务、统计、计算机、经济等相关行业专家进行集中管理,并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专司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德国的税收信息处理高度统一,仅在一州内设置一个信息处理中心,州下属各级政府设置信息站,负责涉税信息传递,这一设置使得信息共享更具效率。应当讲,上述各国税务机关在强大的税收风险管理应用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税收风险分析与管理的数据库和专业的人才库,以保障在税收监管中能有效识别和筛选风险,确保及时处理税收风险,其作用是非常突出的。

四、“大数据”赋能基层税收风险管理的思考和建议

(一)促进数据与风险管理权责匹配

1.不断强化信息管税理念。基层税务机关要强化“以数治税”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将大数据时代的税收风险管理理念融入税收征管改革和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培养基层税务人员的大数据思维,帮助基层税务人员运用大数据技术查找涉税风险疑点、开展税收风险排查,营造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的税收风险管理氛围。

2.逐渐理顺数据管理职责。一是总局层面尽快出台立足当前、规划中期、着眼长远的税收数据管理运用制度办法,尽快解决系统壁垒、数据分散、标准不一等问题,尽快建立起用户体验度高的大数据平台,完善数据管理应用功能,为基层风险管理提供强大“动力”。二是要完善以服务为导向的省级数据集中管理。搭建以省级层面为标准的大数据仓库,完善省级大数据云平台,加强数据管税基础工作,加强省级层面数据管理人力资源配置,以数据服务和数据分析为导向,为基层税收风险管理提供精准“导航”。三是要适度扩展基层风险管理部门数据查询权限,总局省局要不断丰富数据供给手段,完善数据服务应用功能,逐步建立数据下载、数据分发、远程加载、应用开发等数据服务业务规范,让大数据在基层转化为“看得见、用得上”的具体工具,为基层税收风险管理储备更多“弹药”。

3.优化税收征管服务流程。以金三系统为支撑,以数据流为中心,按照基础数据管理、大数据分析、政策业务支撑和风险应对四大板块,全面梳理规范税收业务工作网络流程。着重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和办税流程,对税政业务和征管业务事项重新梳理和整合,建立职责明确、分工精细的工作流程。深度利用大数据技术的创新成果,以信息流程网络化为导向,通过流程挂接业务、合并同类项设计,解决过去按每一项业务设计流程带来的系统分离、环节重复、业务交叉问题,减少不必要的业务流转和审批环节,形成全局通畅的工作流程,解决税务人多头上系统、重复劳动等问题,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找、多次跑等问题。

(二)促进数据与风险管理深度融合

1.提升数据采集与应用能力。一是不断提高涉税数据的采集能力。以建设云化电子税务局为契机,不断拓宽采集渠道和信息采集范围,积极鼓励纳税人实现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的电子化和自动化,推动传统财务税收管理转向智能化处理,并努力促成实现纳税人财务核算、纳税申报与税务机关的税务管理电子化无缝衔接。二是加快推进跨区域、跨部门涉税信息实时共享。基层税务机关之间、基层税务机关与三方部门之间,应当尽快实现涉税信息实时共享,对多地经营的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实现交流互通,通过对涉税数据的采集和分析,提升税收管理工作质效。三是不断提高数据的处理和应用能力,在信息化支持手段高度统一,管理模块、网络主机等应用技术相互匹配的基础上,以“去技术化”维度规划设计数据资产管理,绘制涉税数据基因图谱和纳税人“用户画像”,让基层税收风险管理岗位干部能够直观的接触数据、了解数据、使用数据,实现系统、业务、个性化三个维度的数据资产全量、全景展示,便于各层级风险分析人员使用,为有效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提供精准方向和靶子。

2.健全税收风险管理支撑体系。一是强化数据平台建设。以总局金税三期决策二包风险管理系统为基础,打通其与核心征管、增值税发票管理、自然人税收管理等系统之间的物理壁垒,在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环节建立有机统一的应用系统生态集群,有效提升风险分析的针对性、指向性,全面推进大数据体系化应用,充分发挥大数据应用对基层税收风险管理的“乘数”效应。二是明确风险管理工作规则。横向上要厘清风险管理部门与基础税源管理、大企业管理、税务稽查、税政管理等部门职责边界,纵向上要理清“总省市县”四级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作运转”的良好局面。真正做到让基层税收风险管理就是进行任务扎口管理,根据风险任务等级高低,针对性采取提示提醒、风险核查、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等方式开展应对,不再承担具体的风险分析和指标重复建设工作。三是健全税收风险管理制度。从顶层设计上明确风险管理法律地位,从操作实践上规范风险管理文书使用、运转流程和质量管理等,在控制税收流失风险的同时,防范产生税收执法风险。同时,要优化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减少考核基层风险管理部门的数据管理、风险分析、跨区域协作、任务制发等工作。

(三)培养数据与风险管理人才队伍

1.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随着税收管理专业化程度的提高,税收风险管理逐步渗入税收征管、税政、分析、稽查等各个领域,对税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能力要求。一方面,基层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培养掌握大数据规律,同时精通税收业务、计算机技术、电子技术,能够熟练应用会计与数理统计等知识独立完成涉税数据分析的复合型人才,组成税收风险管理人才智库,为税收风险管理出谋划策。另一方面,基层税收风险管理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技能,牢固树立大数据的思维方式,养成持续学习、深入学习的好习惯,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练就扎实的基本功。遇到问题善于从大数据的角度解决实际问题,懂得大数据,用好大数据,增强利用数据推进税收工作的本领,提高对大数据解析、使用的能力,增强税收风险防控意识。

2.加强风险管理队伍建设。一方面,基层税务机关应当结合“数字人事”和个人绩效管理,将管、考、训、用有效统一 , 围绕打造风险管理专业团队的目标加强业务培训,面向风险管理人员定期开展税收法规、财务会计等专业能力和执法能力的培训和考核,打造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税收风险管理人才队伍,不断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基层税务机关要积极资源整合,的专业性、复合性,客观承认我们在人才保障方面的不足,要把现有的人才汇聚起来,把外部的人才吸引进来,把未来的人才培养出来。要制订税收信息化人才培养计划,完善税收信息化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重点培养具有税收和信息化双重专业背景的复合型、实用型专业人才,要在大数据人才上作好前瞻性布局。

篇6

2014年2月,国务院正式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创新公司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1]。简化住所(经营场所)_登记手续是改革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后续税收征管工作具有深远的影响。改革措施的有效推进需要多方面协调配合,税收工作需要从法律制度、管理理念、资源配置等多方面进行变革。现就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对北京市税收征管工作带来的影响进行研究。

二、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的影响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后,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措施大幅降低了企业设立的成本,简化了办理手续,有效激发了创业的热情。一方面工商部门放宽了企业经营场所的实质性审查,并突破了原有的“一址一照”规定,“一址多照”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很多中小企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等企业以及初次创业的企业,对经营场所的要求不高。

为满足市场上企业对于经营场所数量上的需求,部分企业开始专门向创业企业提供商业楼宇经营场所地址出租服务,创业企业可以获得一个地质编号用于注册办理营业执照。对于由独立机构经营并专业为入驻企业提供地址注册服务、办公服务的场所称为集中办公区。这对充分释放住所资源,解决经营场所对企业登记的限制具有积极作用。

三、对税收征管工作带来的问题

集中办公区的出现有其促进企业创业的有利方面,同时也给税收征管带来一系列问题。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后,集中办公区的出现突破了原有“一址一照”规定,以编号的方式在同一地址注册多个营业执照,为创业企业提供了便捷且价格低廉的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同时也给税务机关实施后续管理带来很多问题:

1.商事主体新登记户数大量快速增长,税收征管负担增大

根据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自2013年3月1日实施后数据显示,商事主体新登记户数增长迅猛,相对应的是税务登记户数也出现了井喷式增长,新办税务登记纳税户数增幅相比同期增加1.8倍,部分新增商事主体未按期办理税务登记率增长很快。“人少户多”、征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纳税人数量大幅增加导致税源管理的压力和风险增大。

2.税务登记信息、联系信息失真,管理难度增大

工商部门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仅对注册地址进行形式审查即颁发工商营业执照,不实地核查企业注册地址是否符合生产经营条件,“以审代管”的税收管理模式失去了前置保障,需要对征管模式做出进一步改革。

3.导致异地纳税,产生税收征管风险

容易导致税源形成地与税款入库地不一致,主管税务机关无法对税源企业实施属地监管,产生相应的税收征管风险。

4.新增纳税人税源质量不高,纳税遵从度较低

企业创业初期规模小,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核算不实、财务信息失真,给税务机关核实企业账目,依法征收管理增加了难度。同时,无税申报情况、未按期申报情况增加;纳税人申报的联系电话失真,征纳双方缺少有效沟通手段,导致征管后期被税务机关认定的非正常户及税务登记证件失效户所占比重较大,纳税人会通过中断联系的方式逃避管理,并通过不正常手段注销税务登记,产生管理风险。

5.发票违法行为有所增加

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后,企业可能通过不断注册新公司套取、虚开发票,逃避税务机关打击,牟取非法利益。

6.实施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的税收管理缺少法律支撑

此次改革确立了以信用约束为理念的管理机制,由原有的政府监管企业改为企业自我约束和社会共治。但在改革初期,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税法体系尚未形成,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中也缺少与之相对接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制度。

综上所述,在集中办公区内经营企业处于创业期,存在规模小、财务管理不规范、纳税遵从度较低的问题。同时,对于税务机关来说,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也带来了企业数量快速增加、获取信息的难度变大、管理资源投入不够有效、发票违法行为抬头等一些列问题,亟需税务机关未雨绸缪,针对改革带来的变化及时作出部署与应对。

四、关于后续税收征管措施的建议

对于改革带来的问题和影响,税务机关应如何应对这个挑战,经过深入思考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健全法律制度

修订税收法律法规,从登记制度、管理措施、纳税人权利与义务、企业信用体系及社会化监管、税收保障与协税护税体制等方面从法律层面予以衔接与完善。

2.加强税源专业化管理

在纳税主体迅速增加的大环境下,旧有管理员管户模式已不能适应现在的管理要求。税务机关需要对现有征管模式进行转变。推进以信息化为支撑,逐步建立风险管理应对体系,针对纳税人行业类型、征税方式、纳税情况等特点,找出规律并针对性地加强专业化管理,将税收征管的力量投入到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税收征管中,对于创业期、小规模企业,税务机关应重点通过信息系统数据分析防范应对税收风险。

3.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遵从

优化纳税服务,推行免填单服务和网上办税服务。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培训,在涵养税源的同时,减轻税收征管的压力,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

4.严格发票管控,防范“套购发票”

对于集中办公区注册企业,税务机关应加强发票供应的管控。一是对新办企业、长期无税企业应限制发票的供应。二是采取发票“验旧售新”方式审批发票。三是加强发票、纳税信息比对,防范发票违法风险。

5.完善发票管理模式

继续扩大“营改增”范围,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类目信息识别。推行网络发票和电子发票,及时采集和存储发票数据,减少发票流转、存储、查验、比对负担,防控发票类违法行为。

6.加强与工商部门的信息共享,共同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

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作,共同建立企业信用公示平台,将相关税收违法信息在企业信用公示平台中公示,加大企业税收违法社会成本。

建议工商部门加强源头管理,对提供注册地址的集中办公区经营单位进行资质认定,根据经营场所的实际条件,限制其提供注册地址的数量。对不符合经营场所规定,违规提供注册地址的中介机构,应加大打击力度,建立公平、良好地市场秩序。

7.加大稽查、检查力度,发挥税务稽查检查的震慑作用

8.建立集中办公区管理制度

规定集中办公区经营单位的协税义务,明确对集中办公区入驻企业的日常管理、监督、法律职责。

(1)实行税控机具及发票统一管理制度。由集中办公区经营方负责集中保存虚拟登记户的税控器具及发票,对开票情况进行备案登记,主管税务所对保管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巡查。

篇7

以风险识别为基础,搭建平台、建立机制、风险分级,实现风险应对的最优化

我国目前的税收风险防范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迅速。国家税务总局在“十二五”规划中已经明确把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作为税收管理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以科学的风险管理理论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持的税收风险管理,可以进一步落实税收征管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加强税源监控、防止税款流失”。

武汉市地税局敏锐地意识到税收风险管理是提升征管质量、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有效手段。因此,市局党组果断决策,于20__年元月组建了武汉市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市局局长任指挥长,市局副局长任副指挥长。

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新组建的武汉市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在税收风险防范实践中大胆尝试,勇于实践、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武汉市地税税收征管改革闯出了一条新路。武汉市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以风险规划—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监控评估为主要流程环节的税收遵从风险控管体系基本确立,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分级应对、绩效评价诸环节的逻辑关系得到进一步明确,并通过制定各类规章制度予以固化,为税收风险防范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成立机构,打牢风险防范的关键点。在税收风险防范过程中,武汉市地税局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设置了综合管理岗、风险信息管理岗、风险分析识别岗和风险应对实施岗,对各岗位的职责进行明确,确保了岗位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按照单项性税收风险的管理、系统性税收风险的管理、涉税情报信息类税收风险的管理、依申请或依职权办理涉税事项风险的管理进行分类,制定了启动、办理、处理、反馈的工作流程,为税收风险防范夯实了现实基础。

同时,打造“一个体系”,全面推进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行政执法岗责体系是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突出作用。今年,在新的岗责体系应用推广过程中,武汉市地税局将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岗责体系之中,修订了《风险管理办法》,按风险类别分级、分类、过滤、筛选、排序、推送和应对,出台了《武汉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征管与稽查协作工作规范的通知》文件,进一步理顺了与市局各处室、重点办、零散办、评估办和稽查局的关系。通过组织专班到各基层单位调研,认真听取基层一线的意见和建议,归类整理并认真回复,优化风险管理系统与行政执法岗责平台的数据共享和传递,推动了风险管理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融合。

(二)进行风险分级,打牢风险防范的参照点。武汉市地税局在按照规模、行业、事项对税源进行分类的同时,又引入税收风险的大小这个参照系,科学确定一级、二级、三级税源户,将有限的征管资源应用到税收风险最大的纳税人上。并根据税收征管程序和风险管理流程,将税源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之间进行合理分工,重构税源管理岗责体系,从而形成以规模管理、行业管理和风险管理为特点的税源分类模式。如2013年以行业管理为突破,以分级分类推送为重点,初步建立了房地产行业税收风险指标体系,探索性开展了行业性的风险防范工作。通过数据生成、风险等级排序,优选生成了81户房地产涉税风险企业,并推送至市局纳税评估办公室,建立了房地产行业的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分级应对的行业性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市局评估办的评估任务审核,共计查补81户房地产涉税风险企业地方税费1.3亿元。

(三)搭建平台,打牢风险防范的支撑点。紧紧依托湖北省地税局税费征管核心软件,搭建市局、区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三级应用平台,发挥信息技术在税源专业化管理过程中的支撑作用。他们自主研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子系统,其主要内容涵盖了涉税事项的前置办理、日常税源管理、涉税基础资料信息等方面,并与减免税、行政处罚等税收管理业务进行了有效对接,从而形成了以涉税事项管理为基础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信息流。行政岗责执法平台,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闭环管理为目标,全面梳理岗位职责和流程,建立起涵盖涉税事项前置办理、“先办后审”事项任务分级推送、日常税源管理、电子征管资料、行政执法文书的应用平台,并与风险管理平台对接,形成了以涉税事项管理为基础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信息流。挖掘梳理了税源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78个风险点指标,通过税收风

险特征库与原始基础数据库的标准化筛选,实现了税收风险数据的自动化、定时化生成,并将全市各级税收风险管理部门的日常风险应对,全部纳入到了管理系统中,实现了风险管理的全程信息化,完善了税收风险防范评价体系和应用体系。

(四)建立机制,打牢风险防范的着力点。武汉地税通过制定《税收风险防范管理实务手册》、《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工作方案》以及《税收风险管理实施办法》等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分级分类处理机制,对于税收风险大、对税源影响大的数据,在系统中直接推送至稽查部门进行应对;对于带有行业性、普遍性的税收风险数据,在系统中直接推送至纳税评估部门进行应对;对于风险较小,带有一般性或个体性的基础性风险数据,在系统中直接推送至基层税源管理岗位应对。系统在相应数据推送至对应部门应对后,实现对应对处理结果的自动统计汇总,为下一步的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形成了风险管理信息化的完整链条。比如,针对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管理,通过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风险识别和比对,共计核实应补税人数1706人,补缴个人所得税1309万元。针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通过对企业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及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的深入分析,预先设定报表间的逻辑公式条件,通过系统进行批量数据筛查,共计推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风险668户,共计880条数据,核实应补缴企业所得税户341户,共计补缴企业所得税1515万元。

同时,抓好市局、区局、税务所“三级联动”,严格把关风险防控的管理质效。在风险任务推送环节,紧密联合市局各业务处室,优选风险事项,严控风险总量,着力抓好市局、区局、税务所的“三级联动”机制。在市局层面,做好风险事项的分析、推送和考核工作,与各业务处室紧密合作,确保风险事项一个出口、绩效考核一个标准。一是在任务分析阶段,人工对风险数据进行关联性分析,尽可能将风险任务的误伤性降到最低程度,并明确税收风险防范中心与各业务处室的考核职责和范围,严格把控任务总量,实现风险任务过滤式推送。二是尝试在某一时期,将同一纳税人的不同风险在系统中进行汇总,实施风险任务的捆绑式推送,减轻基层和纳税人负担。三是严格把控风险推送的完成时间,实现风险任务的均衡式推送,避免基层在某一时期内超负荷运转。在区局层面,抓好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在风险任务推送时,各区局税收风险防范中心明确工作任务,明晰各部门职责,分工协调配合,严把质量关和考核标准。在税务所层面,抓好把关责任人。风险任务推送至税务所后,在风险管理系统中可按照各税务所责任人的分工,预先在系统内明确风险任务回复的审核人,由系统进行连带锁定,在回复事项时把好质量关,建立了风险任务在市局、区局、税务所的“三级联动”机制。

(五)实现“五大功能”,着力构建税收情报的聚集点。今年以来,为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税收征管的科学化水平,武汉市地税局党组高度重视,从战略高度出发,决定在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的基础上,筹建武汉市地税局税收情报中心,全面发挥“五大中心”功能(即文献中心、期刊中心、数据中心、情报分析中心、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于2013年10月21日召开了税收情报中心的模拟运行汇报会,相关的税收情报分析工作已按照预定计划开展。作为税收情报中心重要组成部分的湖北省数字图书馆武汉地税分馆已建立,通过汇集全国一流的税收专业数字图书资源,将实现图书期刊借阅、数字图书阅览等功能,并承担涉税数据管理、税收理论调研等多项工作。税收情报中心的建立,将实现从情报分析到风险应对的全面升级和创新,为风险管理迈向新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

以风险推送为纽带,分级管理、人机结合、信息管税,实现过程控制的最优化

武汉市地税局将风险管理的流程确定为税收风险特征库建设、数据审计、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推送、风险应对处理、风险决策分析和绩效考核八个环节,并以风险推送管理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纵向互动、横向联动、内外协动运行机制的纽带。

一是税收风险防范管理流程化。通过税收风险防范管理平台,对内部、外部涉税数据开展税收风险防范指标分析、数据挖掘和数据评估,生成税收风险纳税人信息,对相关信息进行分级分类处理,建立指定税收风险各指标专项管理流程。全市地税系统以风险任务工作流的形式,按照市局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市局相关处室区局(市直属局或市稽查局)区局各科、税务所(市直属局和市稽查局相关业务处室)相应管理岗位操作人员的推送流程,从上至下进行税收风险防范任务数据的分层解剖,通过风险防范管理平台与税费保障系统、税收清结评审系统和税收征稽协作系统的工作任务流转,系统开展纳税评估、涉税调查(检查)、催报催缴和税务稽查等税收管理工作。同时,市局各级风险管理部门对税收风险防范工作任务流转及其反馈信息进行跟踪,全程监控税收风险任务的处理流程和处理结果,及时统计和汇总税收风险防范任务的处理情况,从而形成风险防范、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整体联动,全程监控。

同时,在风险管理工作中,着力抓好内部、外部信息的比对分析。通过数据的挖掘比对,实现风险管理的全方位监控。一是做好内部现有的各子系统内部数据的关联性结合,通过深入挖掘内部数据之间的逻辑比对分析,查找风险事项,加强风险管理。二是做好外部信息数据与内部信息数据的对比性结合,加大对外部信息的监控力度,实现风险管理向外部延伸。一方面,加强对来自政府其他部门的第三方信息的筛查比对,强化对风险事项的监管。通过取得的土地登记主管部门的第三方信息,对全市共计356条新增土地登记信息,开展了土地登记基础信息的核实及补充录入工作,全市共计补录相关土地登记信息356条,补录土地面积825万平方米,补缴土地使用税5392万元;通过从省公安交管部门取得的车辆登记第三方信息,与全市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使用税信息进行比对,共计导入车辆信息近96万条,分析识别比对13.33万条,比对不一致12万条,核查补缴车船税1076万元。另一方面,加强对来自新闻、报刊、网络等媒体的新闻媒介类信息的信息监控,并以《风险信息专报》的形式,实现风险任务网上全电子化推送,及时进行跟踪监控,强化风险管理。截至2013年11月底,已编报了《风险信息专报》12期,共计推送风险任务602条,累计查补各类税款2.4亿元。

二是税收风险分类管理层级化。对全系统的税收风险识别在操作层面分为市、区两级进行。市局主要针对全局性的、方向性的风险进行操作,对全市风险数据的完整性、逻辑合理性进行审核,建立统一的后台技术支撑, 确定风险数据的等级、类别、规模、推送应对的部门以及处理方式,确定市级风险数据的推送方式、频率及各环节完成时限,并运用风险防范管理系统推送至相应部门进行处理。市局下属各区局建立区级风险管理模式,侧重对从市局流转的风险具体应对,结合区局自身管理需要设置的税收风险点,并进行风险处理。同时,按照市、区两级风险管理的界限,建立区级风险指标和任务数据的产生机制、处理机制,应用系统开展区级税收风险基础数据的分析,设计区局风险管理任务模板,将分析结果纳入风险管理平台,生成风险待办任务,并在网上流转,与纳税评审系统进行对接,通过具体应对处理形成上下联动,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风险推送预警信息化。每个风险管理任务流转环节,市局都确定了风险管理的采用系统自动预警提示和手机短信提醒两种方式,风险责任处理人只要登录系统,就可以及时查看到最新需要处理的风险信息,即使不在电脑旁,也能通过短信查看消息,以便及时处理。对于机考类税收风险指标,税收风险管理平台将直接对风险应对情况进行审核,自动计算工作进度,以此作为下一步考核依据;对于公示类税收风险,各应对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风险应对情况人工输入风险管理平台,平台将自动汇总人工反馈的处理情况,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审核完成情况,给予最终评定。

四是风险应对考核标准化。他们将风险防范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以税收风险管理平台为依托,市局税收风险防范中心按月依据风险指标的特性,将当月生成的风险数据分成机考类风险指标、人机结合类风险指标以及突发性风险指标三种。凡是能够通过系统生成的结果,一律以系统数据为准,不得采用人工数据代替,保证每一条风险应对记录都有迹可循、有案可查。在此基础上,系统对每条风险数据的应对完整性和及时性都做及时审核,确保税收风险得到及时有效化解,风险应对真正落到实处。今年,市局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共计推送各类风险任务23.10万条,通过风险事项的核查,累计查补各类税款已达4.65亿元,并已全部入库。

以风险管理为重点,分层响应、差别应对、考核评估,实现征管机制的最优化

对不同的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实施差别化管理,是风险管理的重点,也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核心。为此,武汉市地税局分级分类进行了税源的科学化管理。

第一,多层面监控重点税源。一级税源户由市局重点税源办公室和市局直属局直接管理,二级、三级税源户按照“规模+行业”模式,由区局重点税源办、重点税源税务所与行业管理所实施重点税源集约化管理。利用重点税源管理平台,实行按月跟踪调查、审核、分析,市局、区局、科所“三级联动”,作为重点税源管理的实体,实时全面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源税收状况,实现重点税源监控由管户为主向管事分岗管理为主转变。2013年,纳入市局三级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共有3898户,占全市企业登记户的2.17%,入库税款488亿元,占当年全市地税税收收入的68.40%。

第二,多方式监控一般税源。对重点税源、零散税源以外的一般税源,按照属地、分事项团队化、协作化管理的要求,从提高税源监控精准度入手,由一般税源所实行专业化分工、团队化管理、流程化控制、优质化服务,变单兵式为团队流程化。各区地税局除重点税源所外,其他税务所为一般税源税务所,将管户与管事相协同,按管理环节和事项,进行专业化岗位分工管理。构建以管事为主、管户为辅的分事项、分岗位专业化管理格局。在一般税源所内,按地段分类管理,实行属地与分类管理相结合,以管事为主,努力把税源监控管理做精、做细,促进管理水平和收入水平的提高。

篇8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2-065-02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建立现代财政体制是我国在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审计监督基于其独立性、全面性、专业性的监督特点。基于此,审计监督促进财政体制深化改革受到政府、学界等多方面的关注。在审计实践与实际研究中,审计监督促进财政体制深化改革主要是从预算执行审计、转移支付审计、存量资金审计、税收征管审计以及政府债务审计等五个重要的方面开展,本文也就从五个方面来对文献进行梳理。

一、预算执行审计研究

通过对国内学者关于预算执行审计研究梳理,发现主要针对三个方面开展研究:即预算执行审计的必要性、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和预算执行审计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有效完善部门预算审计的政策建议等这三个方面研究。一是重点分析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尤其是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必要性研究。钱啸森从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分析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有利于提高我国财政管理的效率。姜超(2008)认为预算执行审计与绩效审计结合开展有利于完善预算执行审计实践体系,能够有效促进我国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监督力度。张军等(2015)针对我国现行预算体制机制不完善、预算执行违规问题等问题应加快推动绩效预算审计,这样有利于我国现代财政体制构建。董玲、安艳芳(2009)认为现阶段在全力推进政府预算绩效评价的政策背景下,分析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政府预算管理改革。二是对预算执行与预算执行审计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陈澎(2009)认为我国预算执行存在三方面的问题,即财政部门编制的部门预算草案过粗,不利于管理;预算编制的标准与定额体系有待完善;财政集中核算的不完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是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相对滞后以及忽视财政预算执行效益的审计。宋达和郑石桥认为我国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政府审计制度本身存在制度局限;由于收到审计技术、方法以及审计资源的限制,我国在进行预算执行审计的过程中,伸进机关和审计人员很难发现所有的有关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同时,审计和其他经济监督形式一样存在威慑力度不够的缺陷,因为审计发现问题后很少开具处罚单,即便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其处罚的力度也很难以达到震慑违规者,违规行为在短时期内自然屡禁不止。三是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对策措施研究。陈斌认为在“大财政”的思想理念背景下,应结合“大财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构建适合“大财政”发展模式的预算执行体系,进一步优化审计技术,改进审计方法,加强审计监督方面法律法规建设健全等。薛芬认为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时期,应对预算执行审计进行重新定位,即对审计范围、审计层次、审计重点等重新进行认识和拓展,重点在于推进绩效审计为核心的审计模式,让公众参与机制建设的过程中,加快建立健全审计公开制度。

评述:上述学者们关于预算执行审计的大量研究,取得的成就比较大,尤其是在发现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存在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和根源,进而能够提出效果的政策建议。然而,审计监督预算体制合理性、财政政策审计评估以及对部门权力运行监督等还不够。本研究主要从现代财政体制构建的整体框架下,来分析我国预算改革的整体方向、预算改革面临的挑战,进而有针对性地探析A算执行审计发展趋势和方向,最后提出完善预算执行审计的路径――嵌入式审计。

二、转移支付审计研究

房桃峻和胡继荣在2012年通过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过程研究,发现主要存在预算安排不完整、滞留专项转移资金、挪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针对转移支付资金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健全完善我国转移支付资金审计制度及具体措施等,即主要是充分发挥我国审计监督职能和作用;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使转移支付制度更加健全,使审计结果的处理具有充分可靠的法律法规依据;开展转各个领域转移支付资金效益方面的审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效益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审计机构(国家审计机构和地方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审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财政转移支付(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审计结果质量,同时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进一步构建健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审计有效的可操作的评价框架及具体指标体系;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开展上下同时审、跨部门联合审、跨领域同时审等联动审计机制,确保审计质量可靠。审计署贸易审计局课题组于2013年对对商务部参与分配的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指的是2011年发展专项资金)进行探索性审计后,指出专项资金审计应进一步加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重点跟踪分配程序、注重延伸审计、上下贯通严肃取证,同时认为在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应积极践行科学审计理念,运用信贷审计工具,及时转变审计思维,运用现代审计方法,以资金分配为审计切入点,重点关注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效益,使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等环节公开透明、合规合理,检查和评估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有关的宏观政策执行情况;不仅促使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继续发挥积极作用,不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清除;更要不断在专项审计工作中总结和完善审计机制,审学研融合动态结合,促使审计方式方法进一步创新。杨春露等(2008)认为转移支付(主要指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审计应结合绩效审计,根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目标、范围、用途、额度等,建立一整套适合转移支付资金绩效审计的评价框架和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使转移支付资金审计更趋完善。

评述:上述学者对转移支付审计主要集中揭示转移支付资金在申请、拨付及使用环节存在问题,而较少关注转移支付制度本身设计是否合理、相关政策执行是否及时、转移支付制度环境审计等研究较少。本研究报告将从财政体制改革整体框架下来探索转移支付改革取得的成果、转移支付改革面临的挑战以及转移支付改革的方向,继而研究转移支付审计发展的方向,最后提出完善转移支付审计的实施路径――跟踪审计。

三、税收征管审计研究

税收征管作为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加强税收征管审计,促使税收征管以及税收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是我国审计机关一直在进行的审计实践。张小伟(2014)认为我国现阶段的财政税收征管审计是整个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财政税收征管审计工作,能够有效地促进我国税收制度改革和完善,是税收征管制度更加健全,使税收执法更加严肃,依法治税得到进一步强化,促进稳定的税收增长机制得以完善,对税收法定等方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宋建华(2014)认为地方税收征管审计问题是财政审计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税收征管存在地方税收征管审计的难度进一步增加,审计机构不能很好的落实审计客体的意见。曲妍蕙(2013)认为通过一系列的研究发现房屋出租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流转税、规费收入、营业税以及房产税等相关税(费)收是否流失,进一步整合审计资源,充分利用其他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税收方面的问题,进一步进行深入系统的调查,及时收缴税款,从而促进税收征管体制机制完善。

评述:上述学者主要研究了通过对税收征管审计发展税收征管环节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比如税收征管效率较低,这在一定的程度上有利于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机制的完善。但是,对于税收政策审计评估还存在不足,在“互联网+税收”领域如何运用大数据等还面临诸多挑战,这也是本研究报告填补的空白。

四、存量资金审计研究

安群文(2015)认为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审计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点审查预算单位的项目支出的结余资金;二是重点审查预算单位的账目支付的暂付款项;三是重点审查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结转资金。刘玉洁(2015)认为主要加强财政资金审计的重点包括以下四各方面,即加强对预算结转结余情况审计,对各类财政专户的资金结存情况审计,对国库资金存放管理审计以及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审计。刘生桥、郭秋园(2015)等在分析财政存量资金形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对财政存量资金审计的思路,即关注国库资金存放管理,关注预算结余结转情况,关注各类专户资金情况、关注财政资金制度管理等情况。黄龙翔(2015)认为财政存量资金审计应该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重点关注社保资金、代缴的非税收入;第二,重点关注未使用的财政专户资金;第三应重点关注用权责发生制虚列支出的预算资金;第四,重点关注停留在预算单位账户上的部门预算安排的未使用、无法使用的部门预算资金和项目资金。

评述:上述学者主要关注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结构和形成渠道等,而对于财政存量资金形成的原因分析较少,对如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以及相关的财政政策审计评估研究较少,本研究在梳理以前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现代财政体制框架下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制度面临的挑战和发展的方向,提出完善财政存量资金审计路径――专项审计。

五、政府债务审计研究

董大胜(2010)认为应该把债务列入预算管理中,同时分析了地方政府债务突出的问题是融资平台问题,财政审计要关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所形成的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隋玉明(2013)认为我国目前在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国家或地方对地方政府债务审计重视程度不够,应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跟踪审计,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平台审计等,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发出预警;加强债务资金绩效审计,有效提高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达到债务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目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研讨会(2011)得出结论,提出了一系列操作性强的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具体措施;第一,进一步拓展财政审计的范围,扩大财政资金规模审计,及时摸清政府性债务整体规模、Y构等相关情况;第二,利用跟踪审计,对政府投资项目坚强监管,提高经济性和社会效益;第三,深化金融审计,有效控制贷款风险;第四,把政府性债务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完善政府债务方面的举借、投资、管理等重要环节和关键部门责任人的问责追责制度和具体措施。王善平、蒲丹琳(2012)通过对地方政府债务形成的原因进行研究分析发现,我国地方政府主要通过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在筹资的过程中,运用政策制度方面滞后等缺陷来巧妙的规避制度风险而进行借贷,进而指出国家审计可以通过权利的监督和制约来约束地方政府过度融资的规模,以有效控制地方债务风险。李玲等于2013年认为地方政府债务在立项、筹集、投资、管理等各个环节和领域存在违规问题,为此提出各级政府部门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建议及措施:第一,坚持按照法定的程序发行债券,加快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机制;第二,对地方政府性债务举债渠道予以规范;第三,指定专门的政府债务管理部门或者机构,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统一归口管理,第四,对地方政府性债务主体分门类别进行区分,对其进行有效清理规范;第五,对举债部门或者单位的举债权力予以规范和约束,规范债务决策程序和机制;第六,强化预警指标体系和预警系统,完善债务全过程监控体制机制;第七,加强偿还机制建设,提高偿还能力;第八,构建考评机制,加大问责追责力度;第九,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加强监督力度。袁杰、夏飞(2012)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跟踪审计,促使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有效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杨娟认为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审计;第二,加强政府性债务举借各个环节审计;第三,加强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效益审计;第四,加强对举借债务投资方向审计。同时提出政府性债务审计方式包括:一是与政府投资项项目结合,加强对地方政府性重点投资项目审计;二是与金融审计相结合,维护地方政府性债务安全;三是与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评述:上述学者对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研究主要集中债务规模、融资平台以及债务结构等方面审计,而忽视地方政府债务制度合理性审计、地方政府债务预警体系构建审计以及地方政府债务制度环境审计等。本研究主要从现代财政体制改革的框架下来分析地方政府债务改革所面临的挑战、地方政府债务改革方向以及地方政府债务升级发展的方向,提出完善地方政府债务审计路径――统一组织。

参考文献:

[1] 钱萧森,吴星.深化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若干思考[J].审计与经济研究参考,2008(4)

[2] 宋达,郑石桥.政府审计对预算违规的作用:抑制还是诱导?――基于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数据的实证研究[J].2014

[3] 陈斌.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的基本思路[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5(3)

[4] 薛芬.政府预算变革与政府预算执行审计战略转型――基于国家治理的视角[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2(6)

[5] 安群文.把握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概念做好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审计[J].理论探讨,2015(1)

[6] 刘玉洁.财政存量资金审计初探[J].审计月刊,2015(2)

[7] 刘生桥,郭秋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审计分析[J].审计月刊,2015(3)

篇9

前,海关信息化建设产生了巨大的数据流,人们很难直观地对这些数据进行准确、高效的判断和利用。因此,在海关统计工作中,为了更好地做好统计监测预警,为决策者快速、准确做出决策提供支持,同时提高海关运作效率,降低廉政风险,就需要一种新的数据分析技术来处理数据。本文从相关分析和主成分分析的角度,对直属海关的总体评价得分与业务模块评价得分、评价指标得分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探索准确把握业务薄弱环节,有效提高综合评价得分,切实防控执法风险的途径。

一、综合评价得分与业务模块评价得分的相关分析与主成分分析

综合评价结果中,有35个海关的业务模块综合评价得分无缺失,本文选取这35个直属海关的评价得分结果进行相关分析与主成分分析。

(一)业务模块基本状况分析

1.各业务模块之间发展不平衡

从5个业务模块评价得分均值来看,加工贸易和价格管理评价得分均值明显高于其他模块,分别为95.33分、94.33分;通关布控和税收征管评价得分均值分别为90.7分、91.03分,尚有一定的提升空间;监管查验评价得分均值最低,为87.42分。各业务模块得分均值有较明显差异,反映出业务模块之间发展水平不平衡。

2.各业务模块下直属海关之间发展不平衡

从各直属海关之间得分差距来看,通关布控评价标准差系数最高,为10.42%,其次加工贸易评价标准差系数为8.39%,价格管理评价标准差系数最低,为3.68%。各业务模块下,直属海关发展水平差异程度不同,从大到小依次为:通关布控、加工贸易、监管查验、税收征管、价格管理。此外,从业务模块评价得分极差(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也可以看出,加工贸易和通关布控模块下,各关评价得分差异最大。

(二)相关分析

通过对样本评价得分的相关分析,可以发现,总体评价和通关布控、监管查验评价之间的皮尔逊相关系数(Pearson Correlation Coefficients)分别为0.822、0.8105,显著性水平均小于0.0001,表明通关布控、监管查验评价和总体评价相关程度较高,变动趋势关联性较明显;通关布控与监管查验评价之间相关系数为0.679,显著性水平小于0.0001,反映了通关布控与监管查验之间也有明显的相关关系,这一结果与海关的监管要求相吻合。实际工作中,布控是查验的前提,查验是对实货布控的落实,两者紧密相关。

(三)主成分分析

主成分分析常用指标有:相关矩阵的特征值(Eigenvalue)、贡献率(Proportion)和因子载荷量。相关矩阵的特征值用来反映主成分包含信息的多少;贡献率用来反映主成分包含信息的比例。特征值和贡献率越大,它所对应的主成分包含的信息量越多。主成分与原变量间的相关系数成为因子载荷量,其在主成分中的绝对值大小用来刻画该主成分的主要意义及其组成因素。

从特征值可以看出,第一主成分的贡献率为0.3671,第二主成分的累计贡献率(Cumulative)为0.5981,第三主成分的累计贡献率为0.7903,第四主成分的累计贡献率为0.9412,即上述4项分别包含了36.71%、59.81%、79.03%和94.12%的信息。

前4个主成分包含的信息量超过了94%,因此可以用前4个主成分来进行分析。

根据特征向量,第一主成分至第四主成分分别可以表示为:

Prin1=0.6404x1+0.2028x2+0.36x3-0.0514x4+0.6454x5

Prin2=0.1974x1+0.3946x2-0.4659x3+0.767x4+0.0011x5

Prin3=-0.1704x1+0.8534x2+0.3392x3-0.1888x4-0.3033x5

Prin4=-0.2128x1-0.2227x2+0.7259

x3+0.6103x4-0.0752x5

其中,Prin1至Prin4分别表示第一主成分至第四主成分,x1至x5分别表示监管查验评、加工贸易、价格管理、税收征管和通关布控评价。

因子载荷量的绝对值越大,说明该主成分受该指标的影响也就越大。因此,决定第一主成分大小的主要是通关布控和监管查验,其因子载荷量分别为0.8743、0.8676,显著性水平均小于0.0001;决定第二主成分大小的主要是税收征管,因子载荷量为0.8244,显著性水平小于0.0001;决定第三主成分的主要是加工贸易,因子载荷量为0.8365;决定第四主成分的主要是价格管理,因子载荷量为0.6305。

(四)小结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通关布控和监管查验评价得分偏低,各海关之间差距较大,两者与总体评价相关程度较高,是影响第一主成分最主要的因素,因此这两个模块是提高直属海关总体评价得分最有效的入手点;税收征管评价得分均值较低,是影响第二主成分最主要的因素,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对总体评价得分提高效果较大;加工贸易评价虽然得分均值最高,但极差也最大,是影响第三主成分最主要的因素,说明直属海关之间加工贸易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个别海关亟待改进;价格管理评价得分均值相对较高,且直属海关之间差距最小,是影响第四主成分最主要的因素,说明直属海关之间价格管理统一性较好,对总体评价的影响程度要弱于其他4个业务模块。

二、综合评价与评价指标得分之间的相关分析

(一)评价指标基本状况分析

从均值和标准差系数来看,18个评价指标可以分为3类:

第1类:整体水平高,各海关发展均衡

这类指标的数据特征是得分均值高,标准差系数小。主要有高价风险记录比重、加工贸易手册报核及时性、加工贸易手册结案及时性、一般贸易进口价格水平评价等4个指标,其评价得分均值均大于96分,标准差系数均小于6%。可以看出,此类执法环节整体水平较高,各海关间发展均衡。

第2类:整体水平较好,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这类指标的数据特征是得分均值较高,但与第1类有一定差距。主要有非海运当日放行率、应税商品价格水平、低价风险记录比重等3个指标,得分均值分别为94.75分、94.68分、94.3分,标准差系数分别为7.31%、8.55%、10.33%。可以看出,此类执法环节整体水平较好,但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各关发展均衡性不如第1类指标,个别海关应注意执法风险的控制。

第3类:整体水平偏低,各海关发展差异大

这类指标的数据特征是得分均值低,标准差系数大。主要有加工贸易单耗水平、重点查验企业查获水平、查验均匀性、查获率、风险布控有效性、海运当日放行率、加工贸易料件进口价格水平、加工贸易内销价格水平、加工贸易增值水平、加工贸易净重损失水平等10个指标。此类指标得分均值均小于91分,标准差系数均大于9.3%。其中,加工贸易净重损失水平得分均值为84.58,标准差系数高达17.93%。此类指标反映的执法环节整体水平较低,多数海关需加大风险防控力度。

第4类:各海关水平普遍偏低

这类指标的数据特征是得分均值低,标准差系数较小,主要有查验重点性。在各评价指标中,该指标得分均值最低,仅为77.66,标准差系数为7.88%,反映出执法风险较大,大部分海关都应重点关注。

(二)相关分析

通过相关分析发现,总体评价和风险布控有效性,以及和查获率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8111、0.8018,显著性水平均小于0.0001,相关程度显著。此外,一般贸易进口价格水平和总体评价之间的相关程度也较大。评价指标之间,查获率和风险布控有效性之间相关程度最显著,相关系数为0.9227,显著性水平小于0.0001。此外,应税商品价格水平和一般贸易价格水平、应税商品价格水平和料件进口价格水平、海运当日放行率和非海运当日放行率之间也有一定的相关性。

(三)小结

第3类和第4类指标应是大多数海关关注的重点,尤其应重视与第一主成分相关程度最显著的业务模块的指标,主要有:查验重点性、重点查验企业查获水平、查验均匀性、查获率、风险布控有效性、海运当日放行率。其中,风险布控有效性、查获率和总体评价的相关程度显著,应加强指标研究,重点查找问题,降低执法风险。

三、结论

虽然目前绝大多数海关的总体评价处于绿色区域,整体执法状况较好,但仍有个别业务存在较大风险,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各关应先从执法水平偏低,影响程度较大的业务入手,有重点、分步骤地改进薄弱环节,这将有助于整体执法水平的较快提高;其次,从全国看,应注意各关、各业务模块之间发展水平的均衡性,提高海关整体执法水平。

参考文献:

[1]张丽川.《海关统计》,中国海关出版社,2002

篇10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2)05-0078-04

一、客户关系管理理论分析

客户关系管理(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fnent,简写CRM)是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基于“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设计和重组业务流程,形成自动化的解决方案,提高客户的忠诚度,最终实现效益的提高和利润的增长。发达国家的税务部门对行政管理中不能实行市场竞争的领域进行“市场模拟”,把CRM应用到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中,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理念,从而提高纳税遵从度。将CRM引入纳税服务中,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细分纳税人。CRM的价值体现在对客户进行细分,税务机关也要对纳税人进行细分,分析不同类别纳税人的需求特征和行为偏好,以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二是对纳税人提供动态服务和管理。在CRM理论中,企业必须根据客户当前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制定不同的策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在开办前、运营初期、稳定成长期和破产阶段所需要的纳税服务是不同的。三是提供主动的个性化服务。针对多层次、个性化的纳税人需求,税务机关在细分客户的基础上,要把纳税服务也进行细分,要把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及时地、主动地提供给需要的纳税人。四是服务加管理。在将CRM引入纳税服务时,同时也要加强管理。对纳税人进行细分实施纳税服务,也可以分类采取管控措施实施监管。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纳税人数量的增加、跨国或跨区域交易的频繁,尤其是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大多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税务机关的组织结构有一个明显的变化趋势,即从税种管理演变为功能管理,并进一步向纳税人分类管理过渡。这些国家的税务机关基于客户关系管理理论,按照纳税人规模细分客户,有针对性地提供纳税服务,特别是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对大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和纳税服务。

随着中国大企业集团化、多元化、跨国(地域)经营发展以及企业内部管理决策集中、信息化程度提高、税收博弈能力增强的趋势,必然要求改革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实施集约化、个性化、专业化的纳税服务,是推进中国税收管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自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以来,国税、地税各级税务机关相继成立或明确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部门。随着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专门机构设置的到位,中国大企业纳税服务进入了实践探索的关键时期。

二、大企业纳税服务需求分析

只有准确了解大企业对纳税服务的需求及特点,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纳税服务方案,为大企业提供各种涉税服务,充分满足其合理的需求,从而降低遵从成本,减少税收损失。通过对部分大企业的问卷调查、举办高层论坛和座谈会,了解了大企业的基本需求,归纳分析,大企业的纳税需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性化需求

篇11

一、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的现状

各级税务机关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架构,初步构建以提高纳税遵从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平台为依托,征管资源优化配置,专业分工清晰明确,纵向互动、横向联动、衔接有序、运行顺畅的税收遵从风险管理一体化机制。在一体化工作规程框架内,税务机关围绕“明确部门责任,确保良性互动,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征管质量”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征、管、评、查”四个关键节点,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程序要求,统一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统一协调、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制约因素分析

综上所述,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进程已经开启,但仍处于探索阶段,由于受制工主观认识水平和客观条件制约,实践中还面临诸多制约因素,分析如下:

1.资源配置失衡

现阶段,税务机关资源整合不力,各职能部门未能统一步调,多个部门对同一风险点或相近风险点分别下发应对任务,多头部署、层层加码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基层部门疲工应付,也造成了基层一线征管力量的缺失,制约了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进程。

2.信息数据缺失

税务机关各部门间获取涉税信息渠道不同,基础数据不足、不实、不准、不及时的问题普遍存在,数据共享性差,政府部门第三方的信息获取难度大,直接影响了税收风险的分析识别,也影响着风险任务确定和实施的及时性。

3.团队效用薄弱

面对纷繁复杂的经济现象和零乱冗杂的涉税数据,凭借单个部门的风险分析识别是远远不够的,导致涉税数据的利用不够充分,风险点的识别不够精准,阻碍了税收风险管理职能的发挥。

三、深化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的途径

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及管理中的潜在风险,成为推动深化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进程中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核心在工强凋统筹,增强协调,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效能,要将统筹协凋的理念贯穿于税收风险管理全过程,重点通过抓“三个统筹”(统筹工作任务、统筹征管资源、统筹数据信息资源),实现最大程度的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为此,应从以下几个途径积极探索:

1.立足强化工作,推行以市局为平台的一体化任务管理

一是推行一体化管理切实转移市局工作重心,树立大基层的理念,市局作为征管主体,重点是淡化科(室)层级管理职能,强化其流程作业职能,使市局机关科(室)与县(区)局、税务所(分局)共同成为税收风险管理“流水线”上的不同节点,围绕风险管理在各自的工作环节履行职责。二是创新模式构建一体化管理新格局,着力创新税收风险管理于段,把项目管理的理念引入风险管理,各职能部门将风险任务进行有机整合,变模糊管理为项目管理,对项目的执行、监控、考核进行全程管理。三是落实税收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议事机制。市局和县(区)局每月通过税收风险管理委员会例会集中安排部署工作,实行任务统一下达,项目同步实施,绩效统一考核,成果共同分享。

2.着力加强过程监控,推行以市局为平台的一体化流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