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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30 08:37:19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财政科研经费管理

篇1

一、科研经费收入界定存在的问题及应对

《江苏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苏教规〔2013〕4号)(下文称《管理办法》)中提到,科研经费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纵向科研经费”指学校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级财政拨款;“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种非财政拨款经费。笔者尚未在更高级别的文件中发现纵向、横向科研经费的明确定义,但是就高校对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来说,《管理办法》中对科研经费分类的表述已是高校科研从业人员的共识,即纵向、横向科研经费的区分标准是资金来源是否为“财政拨款”。

《会计制度》明确指出,“科研事业收入”核算高等学校因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此处的“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在表述上有歧义,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是非“同级财政部门经费拨款”,即除同级财政部门拨款以外的所有经费,包括“同级财政部门”以外的财政部门拨款和非财政部门的经费;二是“非同级”财政部门的经费拨款,即该费用是财政部门的拨款,只是非同级财政部门的拨款。从两个角度出发,必然会导致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的不同。

《会计制度》提到,“财政补助收入”核算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从第一个角度出发,同级财政部门拨来的科研经费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反映,“非同级”财政部门拨来的科研经费在“科研事业收入”科目列示;从第二个角度出发的会计核算与第一个角度的结果并无不同。《会计制度》中同时还明确指出,涉及增值税业务科研事业收入的,相关账务处理参照“经营收入”科目。众所周知,纵向科研经费是不涉及增值税业务的,因此,此项规定应该是针对横向科研经费作出的。我们再结合上文中理解“科研事业收入”的两个角度,从第一个角度出发,涉及增值税业务的横向科研经费在“经营收入”科目反映,不涉及增值税业务的横向科研经费在“科研事业收入”科目列示。从第二个角度出发,横向科研经费不能在“科研事业收入”科目反映,而只能在“经营收入”反映,这就使“涉及增值税业务科研事业收入的,相关账务处理参照“经营收入”科目”这一规定失去意义。有些高校科研从业人员提出,对“科研事业收入”的理解只能从第二个角度出发,因为“拨款”的表述只适用于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但是笔者没有在权威、规范的法律、法规或文件中找到“拨款”的直接表述,这样的理解缺少依据。综上,因为《会计制度》中对“科研事业收入”界定的不严谨、不明确导致了收入界定和会计核算的混乱。

为保持《会计制度》全文的一致性、严谨性,笔者认为修改《会计制度》的相关表述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将“高等学校因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通过本科目(科研事业收入)核算”修改为“高等学校因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同级财政部门之外取得的经费,通过本科目(科研事业收入)核算”即可。

二、科研经费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辨析

篇2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外发达国家经过探索和实践并且行之有效的一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我国从2004开始在全国高校推广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高校的财务管理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随着我国科技强国战略的推进以及高校全面快速的发展,高校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均有了大幅度的增长,科研实力已成为高校除教学水平之外又一综合实力的表现,科研经费的管理已成为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已成为高校应该深切思考的一个问题。

一、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它的意义是一方面改变了预算资金的拨付程序和方式,从层层转拨、分散支付到国库直接支付,避免了在拨付过程中财政资金被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降低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转的透明度,上级主管部门对高校每笔资金的支付数量、支付对象、付款用途等信息都能进行实进监测和核查。财政监督发生了从事后审计到事前和事中监督的转变,有利于管理和监督,有效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客观上促使高校预算编制更加合理化、科学化。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其中主要是影响了纵向课题经费的管理办法。原来课题经费是直接下达到高校基本户,经费下达较及时;支付程序简单,财务人员对原始票据审核、记账,然后依据复核后的记账凭证支付;财务处理灵活,各账户间通过划拨资金解决垫付资金问题,上级财政部门难于监督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后,由财政部门为高校开设零余额账户,高校需要使用财政资金时,必须按照审核批准的用款计划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将科研经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科研经费下拨滞后,垫付资金不能及时转回。大多高校科研项目在预算下达、经费到位前已经实施,做了前期大量调研准备工作,发生了支出。过去传统的分散支付方式,可以通过从其他账户划拨资金解决垫付资金问题,但现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零余额账户不允许向本单位的其他任何账户划拨资金,造成高校已垫付资金累积在零余额账户中,而其他账户已垫付资金又不能归垫。如果不先从其他账户垫付,一些项目又因此要延期实施,影响了项目的正常开展。另外,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后,课题经费将按照预算进度下达,当年度未使用完时,财政将会把剩余额度全部收回,以保证对财政资金的有力监督,而下一年度返还额度一般5、6月份才到,致使科研课题上半年不能有序开展工作,严重影响了科研计划,制约了高校科研经费的有效使用。

2、会计核算环节增加,付款时间延迟,支付程序变得复杂。会计人员对原始票据审核、记账,然后银行出纳填制支付申请书,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申请支付。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依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对支付申请审核批准后,办理支付业务。支付时分两种方式,财政直接支付是直接向商品或劳务供应方付款,财政授权支付是将资金下拨给高校零余额账户,然后再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使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环节增加,付款时间延迟,支付程序较改革前变得复杂。

3、高校科研经费使用集中性与国库集中支付项目支出须按进度的矛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前,高校到账户的是实拨资金,项目负责人随时有钱花。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则要求高校必须编制分月用款计划,项目支出的用款计划按实施进度编制。但高校本身的一个特点是年度按学年来划分,科研经费用款高峰集中在各学期初和学期末,另外加上项目负责人喜欢累积报销费用,造成实际支出进度不同于用款计划进度。当大量科研项目经费集中使用或出现突发性的情况时,还可能造成用款额度不够的情况,虽然可以追加分月用款计划,但由于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审批程序繁琐,支付流程复杂,将会影响科研活动的开展。

4、认识跟不上。高校科研项目负责人一般都是教学科研双肩挑,平时工作繁忙,对财经等相关制度了解不多,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又是一项全新业务,项目负责人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认识仍然跟不上。传统的资金管理模式仍然左右着项目负责人的行为和思想,项目负责人对科研课题的前瞻性认识不够,甚至仍然认为科研课题是自己争取过来的,属于自己的经费,想怎么花什么时候花都可以,随意性大;对科研经费的预见性和计划性不够,造成预算编制、用款进度和资金结存都不太合理,加大了科研经费管理的难度。

5、配套管理制度、网络信息系统还不完善。高校原有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等财经法规制度显得相对滞后,网络信息系统也不够完善,难以满足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需要。首先,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科研经费管理对财务核算软件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财务软件功能设置上还不尽完善,如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各项具体费用指标的控制,预算编制科目与财务记账的会计科目的匹配关系等等。其次,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工作缺少有效协调,尚未建立科研项目管理与科研经费管理的信息平台。最后,有效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还需依赖较先进的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管理系统,使财政、国库、银行、高校之间横向联网,保证资金的有效运作。目前虽然高校实现了网上传输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各高校也有自己的一套财务核算处理软件,但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系统与财务核算软件还不能实现互相联通。

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建议及措施

1、加大宣传,建立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需要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需要制度先行。国库支付制度改革是 一项全新的工程,高校应做好各项宣传工作,转变项目负责人旧的观念,使其提高认识。高校应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和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定,充分考虑本校实际工作需要,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项目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的问题,制定一整套规范的适应国库集中支付需要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特别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科研经费使用透明度增加,应明确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使用标准以及使用审批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费用严格按预算执行,减少科研经费不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益。

高校应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财政应充分考虑高校学年的特点以及财务管理的特殊性,就年初预算下达前基本户垫付的资金,在得到批准后,允许高校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转账;就高校核算的特殊性,允许零余额账户向二级独立核算单位、二级学院等转账;就追加用款计划,在下达用款计划额度时,把时效性放第一位。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国库支付流程,充分保证财政资金及时到位。

2、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用款计划是以预算为依据的,没有预算就没有支出,因此新形势下科研经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显的非常重要。高校必须建立一套适应国库支付改革需要的预算管理制度,不断细化和强化预算编制,财务和科研管理部门应当配合项目负责人做好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的好坏将直接影响预算的执行。科研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就应按照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和项目进度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需要特别注意科研经费使用的前瞻性和计划性,避免发生“年初没有钱花,年末突击花钱”的局面,使支出进度与用款计划尽量相对应。

3、建立能够兼容国库支付信息系统的科研经费网络信息管理系统

国库集中支付下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除了具备一个高水平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外,还必须完善已有的财务软件,搭建科研经费管理网络信息平台,建立一个能够兼容财政支付信息系统的较先进的科研经费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以适应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一方面加强财务软件功能的开发,加强对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的开发设置,加强对各项具体费用指标的控制开发,能够实时统计各项指标当前已用多少金额,剩余多少金额,保证预算的严格执行;实现财务信息的动态查询、统计、分析,通过分析不但可以发现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还可以为将来类似的经费使用提供基础,编制科学的经费预算。另一方面,搭建科研经费管理网络信息平台。通过该平台能够连接国库支付系统、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等高校相关部门,能够快速获取各自需要的完整、准确的科研信息资料,使科研经费管理更加高效化、透明化。

4、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后,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务人员要切实做好业务培训工作,熟练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认真学习新形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并就国库支付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总结、探索,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总之,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必须与时俱进,充分利用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手段,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使其向着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科研经费管理[J].江苏科技信息,2009(5)

篇3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1

近年来,国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科学研究的投入不断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中据显示,2011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8610亿元,比上年增长21.9%,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83%。全年国家安排了952项科技支撑计划课题,524项“863”计划课题。在国家大力发展科研的大环境下,科研是医院提高竞争力,促进科技进步的保障,科研经费在医院资金总量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怎样管理好以及使用好科研经费,使其使用更加合理、更加有效率,逐渐成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原医院会计制度在科研经费核算上存在的不足

十多年前制定的医院会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与发展的需要,随着医院各方面情况和环境的变化,制度的滞后性和缺失使得当前医院科研经费会计核算产生了诸多问题。原制度中对科研经费的收支核算管理没有明确的规定,首先,科研资金未纳入医院的大收支管理,而是作为专用基金管理,或挂在往来款项中核算,使得医院整体收支数据不完整,无法真实反映医院的收支状况,不仅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还影响到了医院对于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给医院的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其次,因为缺乏对于科研经费的核算规定,使得实践中各医院核算口径不一致,成本信息缺乏可靠性、可比性和科学性;再次,原制度中没有将科研经费纳入到医院的全面预算管理。

二、新医院会计制度对科研经费核算的改革

为了改变这种科研经费管理混乱的局面,2012年1月1日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中开始实施的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对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对科研经费的会计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规范。这一改革,对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全面提升公立医院的成本、绩效和财会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医院间科研经费信息的纵向一致性和横向可比性得到增强,从而促进医院科研经费健康、科学的发展。

新制度对科研经费核算有如下几点突破性的变化:首先,将科教资金纳入到医院收支管理,体现医、教、研三位一体的医院管理,为适应科研经费需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要求,新制度增设了“科教项目收入——科研项目收入”、“科教项目支出——科研项目支出”和“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研项目结转(余)”这三个科目对科研经费进行核算。其次,引入“代冲基金——代冲科教项目基金”概念,以反映非财政部门或单位对医院科研的支出程度,有助于核算科研成本,更好的体现科研收入与成本费用的配比关系,满足了相关的科研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的需求。

(一)科研经费项目收入的核算

医院的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多,经费主要来源有国家财政拨款、国家各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拨款、国际组织和基金会拨款、其他单位委托研究拨款等,不同来源的经费要区别管理,必须由相关的会计科目跟踪核算,才能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医院科研经济事项的发生和发展情况。财政对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应该在“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科目中反映;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和医院自有研发资金以外的科研项目补助资金,包括科研、教育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科研项目资金,世界卫生组织、各基金会、各国资助的课题研究资金,新医疗技术和新药品临床观察费等,都在“科教项目收入——科研项目收入”中反映。

(二)科研经费项目支出的核算

医院财政补助收入科研经费发生的支出通过“财政项目补助支出”核算;除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科研项目开展的科研项目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在“科教项目支出——科研项目支出”科目中核算;医院开展科研、教学项目使用自筹配套资金发生的支出,以及医院开展的不与特定项目相关的医疗辅助科研活动发生的支出,由于主要由医疗收入补偿,直接与医疗收入相关联,故在“医疗业务成本”科目中核算。

(三)科研经费项目余额结转的核算

医院尚未结项的非财政科研项目累计所取得收入减去累计发生支出后的,留待下期继续使用的科研结转资金和已经结项但尚未解除限定的科研结余资金,通过“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研项目结转(余)”科目核算。也就是说,科研项目收入减去科研项目支出后的差额,在年终时有两种情况,一是科研项目未完成,余额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二是科研项目已完成,经批准后,可转化为非限定用途资金,转入事业基金。

(四)科研经费待冲基金的核算

新制度中对科研经费核算的改革一大创新就是设置了“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该科目核算使用科研项目收入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药品和卫生材料等库存物资时形成的,留待计提资产折旧、摊销或领用发出库存物资时予以冲减的基金。科教项目用于购买固定资产等库存物资时,是形成待冲基金的来源,故在增加科研项目支出的同时,增加待冲基金,分期结转。这个科目的设置适应了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和医院成本核算的需要,根据这个科目的跟踪核算,可以科学合理的控制科研经费的支出。

三、新会计制度科研经费核算尚存在的问题

新制度对科研经费的核算有了很大的革新,但是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没有解决,以下列举两个问题探讨一下。

(一)没有明确规范捐赠类科研项目经费的核算方法

针对捐赠类科研项目的核算,医院一般将此类项目在其他收入和其他支出中核算,但是有些项目持续时间长,项目可持续两三年甚至更长,对于这种情况的项目核算是否比照科研经费项目余额结转的核算设置项目结转(余)的科目进行核算,在新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此类项目的数量逐年呈上升趋势,如果不在核算中引入余额的核算管理,不利于项目经费的管理,不能直接在账表中体现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二)科目设置没有更加精细化的规范

新制度中对于科研经费的科目有了明确的规定,解决了各级医院的科研经费会计核算口径不一致的问题。但是医院的会计科目设置一般都止步于此,不会再根据课题的需要再下设明细科目,然而科研经费的开支涉及到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科研经费的来源多样、支出名目复杂,但在账务处理中却没有明细核算,导致课题决算时各项收入支出归口不明晰,无法通过账务对科研经费的收支结构的合理性做出评价,不易发现经费支出中存在的问题,更加谈不上对科研经费的细化管理。

总之,根据新制度的规定,对科研经费的核算进行了一整套的细化和改进,将科研经费按照资金来源分类,并在这个基础上,针对不同的科研经费项目设置相应的会计明细科目和辅助核算。在这样的资金管理模式下,可以将科研项目活动的各类收支情况全面、准确地反映给相关的财务数据使用者,从而构建一套科学、精细的科研经费财务核算体系。

除了在制度上对科研经费的管理进行规范外,要实现对科研经费的动态管理目标,就要对科研经费实施信息化的管理。可以建立一套连接财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和课题组的网络化管理系统,以替代手工登记科研经费收支册。财务部门摆脱了手工记账的繁琐和差错,使经费使用更加准确。科研管理部门可以随时浏览所有课题的情况,便于及时发现问题,统筹安排。课题组可以在该医院内部系统中随时查看经费使用情况,增强了核算意识。网络化的管理使工作流程更加科学、透明、高效,方便了科研经费信息的浏览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强了对科研经费的管理,简化了工作、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完善的制度与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相结合,科研经费的管理将会更加规范、合理、高效。

参考文献:

篇4

关键词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科研单位经费管理;影响

在我国现阶段的科研体系下,科研单位掌握了越来越多的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的管理已经成为了科研单位财务管理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最早开始于西方发达国家,在多年的实践中,该项制度的有效性得到了良好的体现。从2004 年开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我国开始推广,取得了初步的成功。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科研经费管理的积极影响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可以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大背景下,起初分散支付制度下的资金使用方式得到改变。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采用的资金拨付方式是直接拨付,并且给各预算单位下达的是经费使用额度,资金不流进预算单位账户,这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挪用资金、截留资金的情况出现。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分为两种情况:对于大额资金的支出必须经过同级财政部门的审批,由国库直接支付,对于小额资金支付须经过授权银行的审批,由银行授权支付,这些方式使各种不合理支出和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杜绝,增强了对科研项目经费执行过程的跟踪、监管力度,弥补了科研项目经费只有事前的预算监督、事后会计核算监督的缺陷,确保了科研资金在拨付、使用、清算的过程中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透明性。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科研经费管理产生的新问题

1.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手续繁杂

在国库集中支付大背景下,科研项目的仪器设备大宗物资采购都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需先走政府采购流程,鉴定合同,合同要到财政部门备案作为支付的依据。但政府采购流程复杂,从政府采购项目立项、招投标、签订合同、供货、验收等至少要3 个月才能完成;另一方面在支付国库项目资金时,按要求,先以一定的项目预算比例向国库支付局申请授权额度,经审批同意后,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或授权方式向商品和劳务供应方支付款项,这些管理方式都延迟了付款时间,使支付程序变得复杂。

2.使经费预算编制难度大,不规范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财政明确规定先有预算再有支出,向国库支付系统申请的每项科研经费的支出都必须细化到预算的“类、款、项”上,和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支出科目相对应,而项目申报书上没有统一的预算支出科目,再加上在我国的科研单位中,课题负责人负责课题的立项、预算的编制,但其掌握的财务管理知识不足,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预算支出科目不了解,专业性不强,因此也就导致了预算编制随意性大,在一开始的申报阶段中所确定的预算存在一定的错误,个人意愿所确定的预算较多,难以体现整个科研项目的成本,也就失去了一定的科学性。

3.科研项目经费下拨滞后,难以满足项目计划执行

科研人员对科研项目的研究是一个连续不间断过程,项目执行期是签订的项目合同书约定的。但往往批复的项目开始实施的时间在上年9、10 月份,国库项目经费下达的时间在当年10 到12 月,时间相差甚远;每年年终被注销的项目资金,到下年经过多环节批复,一般在下5、6 月份到账,在此期间如要开展项目的研究工作,则需要从基本账户垫付大量的资金,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不允许向单位基本账户划拨资金,影响了课题研究的开展,项目资金得不到高效使用。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科研经费管理思路创新

1.建立配套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对我国科研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科研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现状进行充分的调研,从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国库集中管理制度构建起操作性强、有效性高、体系完整的科研经费管理方案,确保科研经费高效使用,合理支出,保证科研工作健康开展。

2.宣传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现有的科研经费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科研单位应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项目负责人、科研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该制度的了解程度,使科研经费管理更具有科学性。

3.全体人员共同参与,提高科研项目预算准确度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科研项目资金只有在具有既定预算的情况下才能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经费的执行。项目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仅靠课题负责人是远远不够的,需财务部门、科研部门、项目组成员相互协调配合,形成良好的互动,共同提高项目预算的准确度。特别是财务人员应改变以往事后监管的方式,将工作向前延伸至预算编制阶段。

4.加强与财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针对国库科研项目资金拨付与项目执行进度不一致问题,建议按项目执行进度分年下达预算使用指标,减少资金被原渠道收回的可能性。科研项目经费下拨滞后,影响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相关部门可以改变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经费批复、下达的时间节点,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使科研项目经费及时到位,保证科研项目研究时间不缩水。如科研单位当年申报隶属于下年的项目预算指标,保证项目申报、立项批复有充足的时间,使项目经费批准实施的时间和项目经费下达的时间大致保持一致。对于按有关规定允许由自有资金垫支的科研经费,待项目经费使用额度下达后,财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提出归垫申请,争取尽早收回垫支资金,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能真实反映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情况。

5.加强对国库支付系统的应用开发,实现对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的动态管理

财政部门应投入资金开发国库支付系统平台功能,实现系统平台与预决算编制、财务核算等之间的横向联通,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使财务人员和科研人员能及动态的掌握科研经费预算的支出及结余情况。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背景下,我国的科研单位经过不断的探索,能够建立起符合自身特点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优势,促进科研单位相关人员之间的合作,从而提高科研单位的工作效率,更好的促进科技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汤贺凤.浅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创新.教育财会研究,2010(2).

篇5

1.1零余额账户的概念零余额账户是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以来,财政实行国库集中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制度下开设的一种账户,它包括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和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它与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设的国库单位账户相配合,构成财政资金支付过程的基本账户,财政资金的收入缴库和支出核拨均通过单一账户体系进行[1]。在这种单一账户支付体系下,财政对预算单位的预算拨款只是下达一个用款额度,并不是实拨资金,并且由银行监督管理。财政支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付,财政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对实行直接支付方式的预算单位的支出,财政将直接向商品和劳务供应方支付款项,对实行财政授权方式的预算单位,财政将用款额度下达到单位在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中,预算单位在额度中申请支用。

1.2财政实行零余额账户政策的用意对财政而言,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通过国库单一银行账户体系来完成,这种支付制度的意义在于改变了原来分散支付下的预算资金拨付方式和程序,采用一种直接形式的拨付,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财政资金在拨付过程中被“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提高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增强了单位预算执行的透明度,保证了从预算分配,资金使用,资金拨付,银行清算,直至资金到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的账户全过程都有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2.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剖析

2.1高校科研经费的来源及性质高校科研经费按来源渠道不同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纵向科研经费主要指财政性拨款,按来源不同分为中央科研经费拨款、地方科研经费拨款,具体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1)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及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省)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归国留学基金、省(市)科委、各部委、厅、局级科研经费等。(2)高校与企事业单位共同申报获批的科研项目经费,经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合同约定转拨到高校的项目经费。(3)高校自主预算安排的科研基金横向科研经费主要是指高校通过与企事业单位签订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协作等服务而获取的具有创收性质的资金收入等等。随着高校科技工作和社会各界科技合作的逐步增强,科研经费占学校总经费收入比重已越来越高,并且形成了纵向科研经费专项化,横向科研经费多元化的新格局。

2.2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缺失科研经费的取得往往要通过立项、申报、批准、项目下达、实施、结题等多个环节,时间跨度较长,一般都在一年或几年以上,伴随此过程的经费管理也要通过预算,批准预算,经费下达,支用,决算等多个步骤。就高校内部管理上来看涉及科研部门,财务部门,二级学院(系)部门及课题组成员。很多高校还将科研成果与履职考核、教学考评、职称评定、绩效奖等挂钩,涉及的管理部门更多,如人事部门、教务部门等,这些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没有统一的管理规定,相互之间很少沟通配合,比如,科研部门不向财务部门提供完成的项目资料与信息,不跟踪、评价经费的使用情况,把管理和责任全部推向财务部门,人事部门、教务部门也没有把考评情况及时反映给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也没有及时向科研部门反馈经费开支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导致科研经费的项目管理与会计核算各成一体,管理缺乏统一性,制度没有约束力。

2.3科研经费编制不科学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上重立项,轻预算,项目经费编制不科学。一方面,由于国家对科研计划实行课题制管理,即以课题组为基本活动单位进行课题组织、管理和研究活动的一种科研管理制度[2]。课题负责人负责课题的立项、组织、经费管理、结题、科研成果转化等全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带来的问题是课题负责人全权管理、指挥实施课题一切活动,包括项目经费的预算、支用等;由于高校科研人员对专业性较强的财务预算知识储备不足,对预算科目内容不清楚、不重视,因此,在项目立项申请时科研人员没有正确的经费预算,完全根据个人的意愿进行经费的预测划分,审批机构也没有进行严格的考察,造成课题经费的预算与实际存在偏差。另一方面,许多高校把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多少作为考核科研管理部门和教师的重要指标,与关键岗、重点岗、职称评定等紧密相连。受利益驱使,科研人员想方设法争取项目,他们注重立项、申报,并不注重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审批单位在审批时主要注重上报人的学历、职称研究方向、前期研究成果、学术积累及项目名称等,并不重视上报项目的预算编制。

2.4科研经费支出随意性大,支出结构不合理由于我国大多数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审批实行项目组负责制,即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由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自行计划开支。而有的项目负责人认为科研项目的资金是自己通过课题申请争取到的,只要能够按照立项单位的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按照规定缴交各种税费和学校管理费用后(有的高校根本没有上交这些费用),其余资金就可以完全由个人支配,至于是否按照项目预算要求的范围和内容使用,则不是什么问题。因此,科研经费在使用上存在随意性,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是支出存在不合理开支。由于科研经费支出的合理性标准很难界定,学校对于用在人员经费、差旅费、招待费、礼品费等相关费用上的支出比例没有具体明确,财务管理部门在具体审核时不好把握,只要票据合法均予以报销,使得这部分费用在科研经费中的开支比重日益增加,而真正用于科研研发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等所占用的比例较低,致使支出结构不合理。此外,部分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报销过程中,不自觉地去开具一些不是用在科研项目方面的发票报销,将科研经费用于个人和家庭消费。第二是项目结题不结账。高校科研经费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项目完工“结题不结账”,即科研项目完成后,已下达验收评估通知,但在项目支出中不作结账处理,对项目资金超支还是结余没有结论,更有些项目组对原先预支的项目经费长期不到财务部门作结算处理,使项目经费长期处于预付款科目之下,造成学校资金结余虚增。导致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的主要原因是现有预算管理模式存在缺陷,首先,课题预算不细化,管理不科学,造成课题预算不准确,支出的弹性太大。为科研课题结题不结账提供了可能。其次,项目组对财务预支的科研经费使用存在不规范、不合理现象,特别存在结余时更是长期拖着不来结账,形成结余资金长期挂账状态,增加了管理成本,影响了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第三是资产不共享,使用效益不高。科研经费在经费管理上一直是以项目为基本核算单位,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都归属于课题组成员或项目负责人。许多科研人员认为这些资产应该项目组独享或视为私有,项目结题后也不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固定资产仍然滞留在科研人员手中,甚至有些人员工作调动时,也不办理资产移交,物随人走。对这些资产学校难以做到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与资源共享,很多资产处于闲置状态,难以发挥其使用价值,效益不高。

3.零余额账户支付制度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问题

近年来,国家财政推行了五大改革:部门预算改革、收支两条线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政府采购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零余额账户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财政实行单一账户支付体系制度开设的一种账户,规定实行授权支付的单位全部财政性资金的拨付都必须通过该账户进行,这种单一拨付账户对资金来源逐步多元化的高校财务管理带来诸多问题,尤其是对项目科研经费更为突出。

3.1支付程序繁琐复杂,审批环节增多按照单一账户管理的要求,平时财政只对高校经费下达一个用款额度给银行,不是实拨资金,并由银行在下达额度范围内先行垫付,然后再与财政国库清理结算。如此规定,高校在使用国库资金时,必须按照用款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局申请用款额度,经审核同意后,再按两种不同管理方式进行支付,一种是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单位用款由财政直接替单位向商品和劳务供应方支付款项,另一种是实行财政授权方式的单位用款由财政将用款额度下达到银行开设的高校零余额账户中。这样的支付程序变得繁琐复杂,增加了审批环节,延迟了付款时间,增加了管理难度。

3.2与项目经费管理要求脱节,使高校财务管理走入自相矛盾的“怪圈”实施零余额账户支付后,无论是财政直接支付或是授权支付方式,所支付或下达银行的资金均只是一个用款额度,不是实拨资金,并且规定不允许从零余额账户里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划拨资金。按照国家财经相关规定,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3]。然而,科研项目实施计划是按年度进行,有的项目需一年,有的跨几个年度,并且按项目进度使用资金,其操作过程也很复杂,如金额较大的科研项目经费在使用时要通过项目认证、政府采购、招投标、审计、验收等多个环节,完成这些过程需要很长时间,通常超过一年或几年。同时项目经费申请批准实施时间与项目经费批复下达时间相隔较长,一般项目申请批准时间是在上年的9月至10月份,而下达经费批复文件在当年的10月至12月份,时间间隔长达一年多。在这一期间给高校财务管理带来的问题是:一方面高校要按项目批准实施时间进行项目实施而无项目经费无法进行,另一方面是到年终下达的项目经费来不及支用而被注销(年终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结余按规定要注销,待下年申请后才能使用)的现象。另外,在这个过程中按财务管理规定,在项目未完成之前,又不能把所有项目经费支付给对方,并且由于种种原因(项目组织者长期不来结算,课题结题不结账等),部分资金只能作为预付处理,挂在预付款科目上,年终高校账务上没有形成事业支出。基于上述原因,实行零余额账户支付制度后,高校科研经费的结余数额越来越大,年终财务报表反映的是:一方面是基本支出出现入不敷出,事业基金出现赤字;另一方面高校的专项经费存在大量的经费结余而被注销,使高校的财务管理走入自相矛盾的“怪圈”。

3.3项目经费下拨滞后,影响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经费下拨具有滞后性。首先,项目计划批准实施时间与项目经费批复下达时间相隔一年多,造成实施计划批准后开展的很多工作没有资金支付,项目实施组也没有更多资金垫付,很多按进度需要完成的工作难以完成;其次,年终被注销的金额,下年度还要通过申请、审批、文件下发、资金下拨等多个环节,一般在下年五、六月份才到账,科研课题上半年将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影响了课题研究的计划进度,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益。

3.4项目负责人对改革的不认识,产生对财务管理质疑科研项目负责人多数对账务管理知识不太了解,对财政实行的零余额账户支付制度改革认识不到位,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传统资金管理模式上。他们认为财务就是应该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认为科研项目实施计划一旦批准实施,财政就应尽快下拨项目资金到学校账户上,学校财务部门对项目实施支出费用应立即支付,这样才能保证科研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这种观点从协调的角度看是对的,比如一台大型机器运转时各个零部件应协调工作才能使整个机器进入很好的工作状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但是,财务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包括学校内部,学校外部,各种规章制度,作为学校财务部门不可能去决定学校外部的事,也不可能不按规章制度办理,然而,有的项目负责人根本不理解,认为财务部门工作没有做好,甚至认为是在刁难,对学校财务工作产生质疑。

4.创新适应零余额账户拨款制度下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4.1加大对财政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高校大部分人员对财务管理知识了解较少,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不熟,特别科研项目人员对科研经费需要按专项资金管理也是一知半解,甚至有些对经费具有审批权或被赋予了部分审批权的人员(包括学校领导,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对财务管理要求也了解不多。由于这一现实的存在,使高校财务管理难度加深,造成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相互不理解在所难免。因此,高校相关部门应对财务管理相关知识,财政体制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及零余额账户体系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及要求进行广泛的宣传,使相关人员对管理制度有一个比较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引导他们树立正确、合理的既要按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要求使用经费又要遵守财务相关制度的观念,减少不必要的质疑。

4.2建立适应财政改革的高校科研经费综合管理制度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高校经费来源从单一走向多元化,支出管理由粗放型到精细化,特别是科研经费来源的多渠道,情况复杂,支出和使用管理不规范,涉及的部门人员较多,时间跨度较长,以及财政拨款体制改革给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上带来了新的挑战等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高校要认真思考,制定适合高校多部门共同管理的、适应财政体制改革要求的,能推动高校科研持续发展的综合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应从以下方面考虑:

4.2.1明确管理职责职责分明是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设中必须明确高校内部各部门,各相关人员的职责,才能保证高校科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科研处作为科研管理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以及科研项目实施的管理过程,有责任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经费管理的相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包括做好科研经费收支的核算工作,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预算,宣传,解释相关财经法规,要求项目负责人按财经法规使用科研经费,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及时清理,反馈给科研处及项目负责人;纪检审计部门要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检查,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相关要求使用资金,特别对长期结题不结账,甚至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科研经费的行为要严肃处理;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上级和学校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相关责任。

4.2.2完善管理制度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要协同配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适应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财务制度,并不断完善。在项目立项阶段要充分论证,核实项目成本,认真编制预算;在项目实施阶段应根据项目预算,保证项目开支的计划性和合理性,监督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在项目结题阶段要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在科研项目的立项、实施、结题三个阶段中,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沟通,各负其责。立项阶段,相关部门(包括科研处、财务处、纪检审处、项目组)要对立项项目充分论证,既要重视项目立项,也要重视项目的预算,对立项项目的审核,不仅要强调项目申请人的学历、职称、研究方向、金额,更要注意审核项目的预算编制。项目实施阶段,科研部门、财务部门、纪检审计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项目预算为依据,共同监督经费支出情况,发现不合理的支出及时纠正,让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实施组要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并且接受相关监督检查。项目结题阶段,相关部门要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对科研经费使用实施有效监督,防止违规现象发生,要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的角度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特别对长期结题不结账的现象做出相应的惩处规定,保证项目经费结账工作的时效性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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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2

一、引言

近年来,国家对科研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我国科技经费节节攀升,科研院所科研项目立项数目不断增长,科研规模今非昔比,财政科研经费的等违规违纪问题也是时有发生,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转移挪用挤占科研经费、项目预决算不真实等问题时见报端。国家审计署公布的科技部2010年度审计为此写下注脚:审计2010年的99个支撑计划在研项目,普遍存在不符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财经制度规定,课题扩大开支范围、未经批准调整预算、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涉及资金数以亿计。本该专门用于科研项目研发的科研经费在现实中成了腐败的温床,科研经费的安全和效率问题,越来越受到舆论和社会的关注。使用与管理好科研项目经费是科研项目顺利完成的基本保证,关乎到科研事业单位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那么深入分析科研事业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探索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有效措施已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二、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方面的缺失

大量问题存在的背后是刚性制度的缺失。在科研领域里,我国目前缺少一部关于科研项目立项、审批、经费使用、监管责任的系统法律,致使科研项目缺乏刚性的法律约束和制裁。我国目前也还未出台有关科研经费使用及核算等方面统一的管理制度,我国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中有些法规过于模糊、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在执行过程中不易把握。加之,各类经费来源部门“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科研项目管理方式,这一管理的真空地带给科研经费管理带来了很大难题。一些科研事业单位认为财政部或上级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已经制定了很多办法,且在专项资金的立项或审批中也有相关的约束规定,财务人员与经办人员只需遵照执行即可,根本不需要另行制订本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即使有的科研单位制定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但制度管理办法失之粗糙,很多关键性环节只作原则性规定,使经费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二)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全成本核算难以全面实施

科研事业单位现行的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成本核算要素不完整,科研项目成本只局限于部分可凭发票核算的费用要素(如材料费、差旅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的简单归集,因为单位管理的粗放,单位的公用资源等间接费用(水电费、设备折旧费)并没有包括在内;可见,科研项目成本核算不是全成本口径核算,仅仅是部分直接费用的核算,造成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远远小于项目的全成本,还占用了单位的公用经费,造成项目支出执行缓慢,亦不利于真实反映项目的投入产出成本效益原则。

另外,科研经费预算使用的科目与科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使用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不一致,为随意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提供了空间和核算上的便利。自2007年起,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科学事业单位预算支出按经济分类,支出的经济分类科目主要反映科研单位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这些科目与财政部、科技部等科技项目预算科目没有完全对接,表现为,一套会计核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要对应多套专项项目预算科目。如科技部专项经费预算一般由“设备费”、“材料费”等11个科目构成,财政部修缮购置专项经费预算由8个科目构成,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经费预算由7个科目构成,且不同专项经费预算科目其核算内容也不相同。这就造成在会计核算中,难以用同一尺寸把握不同项目的支出,进而导致分析填制专项决算报表的口径不一致。

(三)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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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投入的科技经费总量不断增长,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从2008年的4 616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1年的8 610亿元人民币,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1.54%提高到1.83%,总量居世界第3位(孙自法,2012)。随着科研经费总量的不断增长,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逐渐凸显,已严重制约了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因此,建立适应科学研究发展规律、激发活力、相对灵活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及管理现状

(一)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及结构

高校科研经费按照来源渠道大体分为两类: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纵向科研经费指列入国家、地方政府科技发展计划,并由政府财政直接拨付资助的科研经费;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相关科技计划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等。横向科研经费指承接国外企业或国内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项目经费。以2009年为例,教育部直属高校科研经费收入为276亿元,其中纵向科研经费占62.83%(高杰等,2011),这说明高校目前科研经费收入是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

以某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十一五”期间国家拨款来源结构为例,其中科技部主管项目占纵向科研项目的19%,其他各部委项目占41%,基金类项目占23%,军工项目占3%,省级类科研项目占14%。各部委拨款占纵向科研项目的60%。可以看出,国家科研经费拨款管理体制是采用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重大科研经费拨款都是通过国家各部委立项、审批、下拨,经费管理实行财政部及主管各部委双重管理。

(二)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高校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多采取科研管理部门、学院、财务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管理科研经费的管理模式。科研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立项、合同、项目实施、验收的组织管理;学院负责对本单位科研经费的组织管理及监管;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核算的组织管理。

科研经费一般采用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实施“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单独记账、专款专用”管理体制。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核算基本实现了精细化管理,所有科研项目可按照不同的预算分类,分项控制,分项核算。科研经费核算既可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科目分类核算,也可按照不同主管部门项目预算支出分类的要求进行预算明细核算,实现了所有科研项目核算信息公开、透明,教师通过校园网可及时查询项目收支结余情况,实现了财务核算、查询信息最大化,满足了不同管理者的需要。

(三)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机制及控制机制

为保证科研项目经费安全合理使用,高等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经济责任机制及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如:项目负责人经费印鉴备案机制、经费支出报账审批机制、预算审核机制、固定资产验收审核机制、资产处置报废审核机制、科研经费外拨审核机制、银行卡支付劳务费的发放机制、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的运行机制等。完善的运行机制及控制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控制和防范了财务风险。

以某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的合同管理、招标采购管理为例,该校制定了《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对合同管理实行统一授权、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单位未经学校授权,不得对外签订各种合同协议。科研管理部门只负责学校组织科研收入的协作合同及预算中明确的外协经费合同的签订。科研经费支出所涉及合同全部由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签订。财务部门设立重大项目资金管理科室,负责对采购招标、合同签订等工作的财务监督,严格控制无合同、超范围、提前支付等现象的发生。合同签订、合同审核归口管理、分工负责,有效防范了由合同引发的各种经济纠纷,有效控制了商业贿赂,防范了资金支付的财务风险。

二、目前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经费管理办法过多,执行难度大

国家对纵向科研经费的管理,财政部、科技部等主管部门针对不同的科研项目出台了不同的管理办法,目前执行的管理办法有近20项,如:《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等。不同的科研项目经费,有不同的管理办法,执行较为混乱。以某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为例,2011年末有科研项目6 000多项,有的教师同时承担几个不同类型的科研项目,科研人员要投入很大的精力去了解不同的政策标准、不同的预算编制方法、不同的科研报表;财务审核报账人员也要区分不同的项目执行不同的政策标准、不同的预算分类等。这种制度体系,给项目承担单位及承担教师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政策规定多年不调整,严重脱离实际

高等学校目前执行的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大多是2002―2007年间出台的,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是2002年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是2006年的。近年来,科学研究飞速发展,经费总量大幅增加,市场经济的发展更是变幻莫测,但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费用开支标准多年不变,已严重脱离实际,很难适应快速发展的科研事业以及市场经济。如:2006年现仍在执行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专家咨询费开支标准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起咨询费标准300―400元/人・天、200―300元/人・天。在当时,这个标准可能很适合,但目前专家咨询费远远高于这个标准。为支付高额的专家咨询费,承担科研项目的教师只能虚报经济业务,造成科研经费列支不真实、虚构经济业务等现象的发生。再如:目前纵向科研项目编制预算都要求遵循《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313号)中规定的开支标准,这一标准是国家2006年出台的,其中伙食补助50元/天,公杂费补助30元/天。近年来,国内物价飞涨,这一标准远不能补偿教师出差的费用开支,特别是野外实习、野外考察,条件极其艰苦,偏低的补助标准甚至影响到教师出差野外搞科研的积极性,严重影响了科研水平的提升。

(三)政府管理权力过大,层次过多,限制过死

科研项目从立项到经费预算的审批、调整都需要政府管理部门的批准。政府对科研经费管理层次过多,限制过死,项目承担单位难以及时灵活应对。以国家地球探测计划项目为例,政府对项目经费管理的层级是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科学院(项目办)――学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预算的审核、调整需层层上报,项目大额招标采购,项目办需派人参加。这种层级管理的体制造成科研工作效率极低,经费执行速度慢,影响科研工作进程。有关管理办法规定,预算调整按照立项预算审批程序上报,但目前上报的纵向科研项目预算调整方案从未得到过批复,相关规定形同一纸空文,实际工作中根本无法执行。在现实工作中,重大项目从执行到结束需三年左右时间,因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三年前上报的预算与实际执行会有很大差别,但学校管理层基本没有决策权。由于调整预算批复难度大,所以教师只能自己想办法,以虚假经济业务处理。另外,项目结束后形成的资金结余要按原渠道返还的规定也严重影响了教师的积极性,很多教师申请纵向科研项目就是为了评定职称。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出台了《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政策有些调整,其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如需调整,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由课题承担单位审批,但设备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笔者认为此政策简政放权还不够,此办法也仅限于科技部管理的项目,其他纵向科研项目的预算调整审批权还是没有下放。科学研究是一个不断探索发现的过程,科研经费预算及预算执行也应随着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有所变化,另外市场经济物价水平、先进的技术装备等也是在不断发展、不断变化的,所以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程序应力求方便快捷。

(四)基本科研业务费比例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管理不科学

高校科研经费按性质可分为:机构投入即国家重点实验室经费投入、竞争性项目投入、稳定性基本科研经费投入。国家重点实验室每年可获得国家投入的基本运行费、开放运行费、设备费。竞争性项目经费靠教师申报争取,所以每年收入很不稳定。稳定性基本科研业务费是高校可自主安排的为数不多的科研经费,但其收入比例太少。以2011年教育部所属高校为例,基本科研经费仅占科研经费总额的4.9%。稳定性科研收入一方面是经费比例小;另一方面是资金支付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按照零余额支付,年末学校未支付的额度全部返回财政,年初返还。近年来,财政部等主管部门采取各种措施,狠抓预算执行工作,加大了对零余额专项经费拨款预算执行进度的监督检查,建立了预算执行与下年预算拨款挂钩的制度。财政部、教育部分别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央教科文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财教〔200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行部属高校预算与预算执行挂钩办法的通知》(教财厅〔2011〕1号),文件规定“年底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大于当年预算的,全额扣减已下达的第二年预算控制数;年底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小于当年预算但大于当年预算70%(含70%)的,扣减已下达的第二年预算控制数的70%”。教师争取科研经费很不容易,都担心经费被收缴上去,为实现预算执行进度,年末突击花钱现象极为普遍,这也是造成虚假经济业务的一个原因。科研经费有很多特性,将高校基本科研经费纳入零余额财政支付体系,不符合科学研究发展的规律性。

三、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建议

(一)减少政府管理层次,管理重心下移

在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层级中,高等学校处于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的第一线,他们对科研经费管理的自身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最了解,政府应扩大高等学校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权限,把政府部门过多的权力下放到一线的管理单位,充分发挥基层管理单位的作用,调动管理潜能,提高工作效率。政府应通过法律、责任、诚信、利益的管理理念引导科技管理,提高管理效益;通过统一的法规制度、预算管理控制、信用卡支付、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审计等手段,从对科研经费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如:预算审批后,在预算额度内支付劳务费、专家酬金等开支标准应由市场决定。科技创新需要充满活力的人才聘用机制、开放机制,这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应准许科研经费短期聘用高级人才,为科学研究建立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增加稳定性科研经费拨款,纳入单位基本账户管理

科学研究是探索未知,不断发现、不断探索的过程,需要有稳定的、连续的科研经费作支撑。稳定性科研经费为教师自由探索科学研究提供了保障,是教师的种子基金,是教师承接大项目的储备资金。大多数年轻教师对外很难争取到科研项目,要靠学校稳定的基本科研经费给予扶持,为争取大项目做前期准备。稳定性科研经费的拨款是科学研究的基础,在高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国家应加大稳定性科研经费的投入比例。另外,稳定性科研经费应纳入单位基本账户管理,允许有一定的沉淀资金,政策应体现稳定、宽松、灵活的特性。

(三)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政策,合理分摊成本

国家现行的科研管理办法,大多规定对课题组成员中有工资收入的人员不准许列支人员性费用。高校科研人员的业绩津贴多为高校自筹经费奖励科研人员,但无法列支在科研成本中,导致了科研经费挤占教育事业费的现象。为完成科研项目,科研人员牺牲个人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每一项科研成果都凝聚着科研人员的心血和智慧,科研成本中应体现其价值。科研人员是承担科研任务的主体责任人,国家在制定科研管理政策上,要充分认识到他们在科学研究以及成果转化中的核心作用,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将责任与利益有机结合,建立较为完善的人员激励机制。

(四)落实科研管理单位法人责任,构建多层次经济责任体系

全面落实科研管理单位法人及各岗位负责人经济责任是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在制定责任制时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责任制内容要全面,要涵盖单位经济活动的各环节、各层次的全部内容;二是岗位范围要全面,要建立各层次、各部门负责人以及科研项目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制,形成从上到下各层次、各岗位的经济责任体系。三是要建立经济管理的监督体系,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及科研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管理中的职责权限,使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监督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各负其责。

(五)建立科研经费管理的内部稽核和外部监督检查机制

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岗位对会计凭证进行事后稽核审查,及时提出财务风险预警。由于财务报账审核地点分散、岗位多,每个审核人员对财务政策的掌握有偏差,了解的报账信息也有其局限性,很难发现问题。同一报账内容就每个个体来说是合理的,但集中到一起就会发生质的变化。如某大学在外部财务审计检查中发现,某科研项目报销了大量的汽油费,多笔报销累计达几十万元,经审计核查为科研人员虚报科研经费套取现金。类似的现象,内部稽核人员如能及早发现并进行预警提示,就会防止科研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稽核人员可掌握财务核算全部信息,以其独特的视角,观察分析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财务风险,特别是对日常消耗品的报销,如超出一定量及时提出预警审查。在加强内部稽核审查的同时,政府参与引入第三方即中介机构监管机制,在项目执行中期或项目验收期,实施对项目审计检查,促进和规范科研单位的财务管理。

【参考文献】

[1] 孙自法.中国去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8 610亿 居世界第三[EB/OL].http:///gn/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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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杰,曲绍卫,杨绮雯.当前教育部直属高校投资来源结构及增长态势分析[J].江苏高教,2011(2):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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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6. 21. 004

[中图分类号] G4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6)21- 0009- 05

1 引 言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增长迅速,科研经费已成为学校重要的资金来源,在支持高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发展科技及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面对科研经费不断加大力度的投入,科研经费来源渠道的多元化、复杂化,个别高校也出现了一些科研经费使用不当的现象,如:管理制度不健全、预算不科学、经费支出随意性大等问题,甚至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上述问题的出现除表明学校内部科研经费管理存在问题外,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本身在某些方面也亟须完善。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了规范。在当下财政资金预算管理日趋严谨、预算执行进度要求愈加紧迫、绩效评价要求日益强化的形势下, 高校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建立符合高校科研活动规律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的经费管理政策制度,对保证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优化科研经费资源配置,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提高科研项目的绩效,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可操作性差

2011 年以来,教育部、财政部、科技部相继出台了多份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的重要的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然而,制度的修改进度始终赶不上科技发展的节奏,各主管部门的“通知”差异颇大,细节模糊笼统,在操作中容易混淆理解。《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分别2012年、2013 年出台并相继实施,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却没有随着高校财务制度的更新而做出与之相适应的新修订。

科研经费管理方法简单,按资金来源渠道的不同,高校科研经费大体可分为横向科研经费和纵向科研经费两大类。从国家层面来看,各大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始终没有得到统一,以纵向科研经费为例,只有项目主管部门或地方管理部门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在某些制度空缺的情况下亦是参照其他行政管理的一般措施执行,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带有明显的行政化特色。高校对于纵向科研经费的管理一般均采取按预算执行的管理方式,对于横向科研经费缺少灵活的操作机制,使科研经费管理缺少科学性。同时,由于对横向科研经费很少有审计的要求,高校的横向项目经费管理比较薄弱。

各个高校依据自己的情况制定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没有明确界定科研部门、财务部门、项目所在部门以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职责,在高校内部往往也是多头管理,导致管理效率低下。同时,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客观上造成了科研经费报销中某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良现象。另一方面,高校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奖惩机制也不够完善,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有关经费使用的奖励制度并未得到真正实施,或者激励作用不明显,也不能发挥激励作用,由此使得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与效率大打折扣。

2.2 科研经费预算管理不科学

(1)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意识不强。部分项目负责人对经费预算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充分,部分项目负责人认为,预算是为争取科研项目的需要而编制的,申报科研经费时预算随意编制,结果因预算的不合理导致科研经费在实际使用中实际开支与支出预算存在较大偏差。

(2)预算编制没有统一的规范,编制方法,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非财务专业的课题负责人及相关科研人员,预算编制常识匮乏,在编制预算时往往依据以往的经验和猜想,缺乏财务的专业性,对成本要素考虑不周,预算缺少科学性和准确性,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成本,很多预算未经过充分分析和考察,缺乏实际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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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高校属于非营利组织,西方认为,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是其业务活动的非营利性质。近年来,许多国家把高等教育列为发展和投资的重点。发达国家的教育投资水平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呈上升趋势,随之也带动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水平的提高。以美国为例,其作为世界上高等教育规模最大的国家,更是重视对高等教育科研的投入。美国等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从观念上注重效益,从方法上突出分析管理的功能,从手段上立足于现代化都是值得借鉴的。

在我国,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均呈现大幅增长趋势,科研经费已成为学校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在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绝大部分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的要求,加强管理,合理使用,保证了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但从近年来审计、检查的情况看,也有少数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视不够,或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或已有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致使学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出现一些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科研工作。

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已经开始注重科研经费的管理。校园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信息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科研经费管理在高校中的地位

科研经费是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的重要条件,是科研活动赖以进行的物质基础之一。因此,科研经费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高校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多、数量大,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管理体制不足、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脱节、科研经费使用范围不规范等问题,财务管理在高校科研活动中作用一直没有得到重视,主要表现为重核算,轻管理;重计算,轻规划;重数字,轻分析;重本职工作,轻参与过程;重事后反映,轻事前预测等。随着科研环境的不断变化,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对于会计工作在科研过程中的作用的认识不改变,将成为严重制约我国整个高校科研工作发展的瓶颈。提高财务工作在高校科研工作中的地位,加强财务工作在高校科研活动中的作用显得日益重要。

三、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义

(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学校事业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

高校要发展,管理是关键。而科研经费管理是高校管理体系中的重要基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整个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因为市场经济已经把高校经济活动与社会紧密连接在一起。面对市场竞争和挑战,高校要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要推进高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就要注重生财、用财、聚财之道,改变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方式。

(二)加快高等学校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提高管理效益所必须的举措

高校要加强人才培养质量,就应该着眼于改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并服务于高校的绩效评价。同时要注重高校经济决策的质量与效益,发挥科研经费管理的辅助决策功能,对决策者实行约束和监督,使决策者与风险收益、责任挂钩,防止决策上的急于求成和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目前有条件的高校安装了内部局域网账务查询系统,使科研人员能随时掌握经费使用情况,为合理安排经费起到很大的作用。因为财务技术决定财务服务,管理的创新就是基于技术创新而言的。通过改进科研经费管理方式,提高了科研经费使用效率,促进了科研经费信息化建设,改善了科研经费服务的质量。

四、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在发展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纵、横两种科研经费管理方式不明确

纵向经费是财政性拨款,是无偿使用国家资金;横向科研经费是高校科研人员争取的,需要科研人员用劳务或科研成果来偿付。两种经费性质不同,应该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但是,由于高校现行财务管理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着重点是预算的执行和监督,对资金运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成本、风险和使用效益的管理一般都不十分重视,所以,在财务操作中对纵、横两种科研经费管理的方式不明朗,在使用范围上没有细化,给财务人员的管理造成一定难度。

(二)横向科研分项目管理不严格

由于科研经费大多靠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科研人员去争取,特别是横向科研,有的科研人员为使用方便,在入账时把多个科研项目合成一个项目号,把所有项目经费在一个项目号中使用,这样造成财务和科研部门掌握信息不一致,部分项目结题无法查清其财务账面余额,有的科研项目已结题,但财务账面上却一直保留着余额没有结清;无论哪种情况都无法真实反映每个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

(三)科研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和核算缺乏统一科学的、规范的科研管理制度,由于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没有严格的规定,致使开支的内容五花八门,与科研活动无关的支出占有较大的比例,无法真实反映科研经费的使用状况。

(四)轻视资产管理

资产主要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对于固定资产科研人员能主动办理学校入库手续,由本人或相关学院进行管理,但是普遍存在科研资源共享难,设备利用率低。而无形资产的管理,一般是科研部门掌握相关资料,技术在科研人员手中,但实现成果转化的不多。

五、建立健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思路

(一)财务管理目标要明确

财务管理观念不能停留在原有的水平和管理模式上,只是简单的核算已不能满足现在的需要,财务管理要产生价值、要出效益就应在观念上创新,使有限的科研经费在教学和科研上发挥最大效益。

(二)财务人员要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在目前国家财力困难,对科研投资、特别是高校总体科研投资还很少的情况下,提高现有经费的使用效率是当务之急。针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应根据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财经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费管理办法。

最主要的是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这就需要财务人员参与到科研活动的全过程,对科研工作要有所了解,从开始制定经费管理办法、经费入账、分配、使用、结题等等,对不同渠道来源的经费按照不同的管理办法执行,自始自终的参与其中。这样做,可以加强监控,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有利于科研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沟通、交流,共同搞好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使财务管理人员增强主动为科研人员服务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

(三)要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高校应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将科研经费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加强项目经费的预算、计划、审批等管理环节。选择合适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减少科研人员报账的盲目性、随意性。

高校要进一步明确学校科研、财务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学校科研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规定使用经费。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四)加快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

现在各个高校校园信息化建设日趋完善,在此基础上可逐步提高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网络传输科研经费的各种信息,使科研人员及时掌握相关的政策、制度、资金到账、使用等情况;科研人员也可以通过此平台向科研和财务部门咨询相关问题,起到互动作用,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效率。

(五)加强资产管理

按照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文件规定: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各高校要加强对科研成果的管理和保护,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转化转让应由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成果转化法》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执行。科研人员应加强对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以防无形资产在不知不觉中流失,给学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财务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制定完善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也需要科研人员的支持和配合,这就要求财务部门和科研部门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让科研人员了解国家和本校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承担责任。

保障科研经费出效率、出成果是科研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财务部门同志在工作中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做好科研服务工作,不断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科研服务。

参考文献:

1、刘宁.论高校科研管理创新[J].南华大学学报,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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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育部,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Z].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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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立项阶段

加强经费预算管理方面:武迎春提出了基于绩效预算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方法构想,项目负责人明确课题完成时间节点和衡量项目质量的量化指标后,与科研管理人员签订绩效合同,课题经费直接拨付给项目负责人,由其自主支配使用,取消不必要的财务审批。张兆许提出应加强预算调整程序的控制和经费使用过程的监管,课题组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科研经费调整规定,请示科研管理部门和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反馈给财务以调整预算。蒋业香提出开发科研经费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对科研经费财务信息进行动态查询,实时反馈预算执行情况,将科研经费管理由结果控制转变为过程控制,实行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全过程控制。张岚构建一套面向预算全过程的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方法,强调通过持续、动态的预测,细化预算的编制,按项目进展分阶段编制预算的必要性。

(二)项目实施阶段

控制经费支出限额方面:吴国斌提出可在现行财务软件的辅助账中增设“项目预算管理”模块,用来对科研项目的重点明细科目进行限额控制。财务人员上账时,根据项目预算支出明细,在辅助账里对相应科目进行支出限额的设置。在实际支出时,项目负责人如果某个科目(如劳务费、招待费等)支出金额超过限额设置,账务系统就自动显示无法正常报销。黄华红提出为了解决项目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脱节的问题,应对科研经费拨款实行分段动态管理。针对周期长的科研项目,科技处应根据科研项目申报的预期进度,将项目进度分为几个阶段,财务部门根据项目进度对项目经费支出实行分段预算额度控制,每个阶段经费支出都必须严格控制在预算限额内,对于阶段性任务达到绩效考评标准,则及时下拨下阶段经费。否则,要求项目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整改达标后再下拨下阶段经费。

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结算方式方面:兰军瑞认为与传统报销方式相比,公务卡报销不仅需要出具正式发票和POS机小票,而且还需要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消费记录进行查询,确认消费明细、金额、时间与发票一致后才允许报销,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虚开发票报销的行为,能够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的透明度,避免一些非法套取科研资金的行为。梁丽香强调公务卡结算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延伸,既具备普通信用卡的授信消费功能,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属性。公务卡不仅可以提高财政财务透明度,而且还可以强化财政监督,有助于深化政府预算制度改革,推进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对于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严控科研预开票据方面:眭国英提出付款单位为了方便入账,会要求科研人员预先提供发票,因此财务部门开具的预开发票,可能会有部分科研收入不能及时回款,甚至是票据丢失等现象,长期积累就形成数额巨大的科研预开发票,加大票据管理难度,增加了高校资金风险。为严控预开发票,学校应制定严格的票据借用制度,由借票人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和科研管理部门共同监管。王平认为预开发票金额大且回款周期长,即使和工资挂钩也很难控制,为了防止学校垫税,项目负责人在财务处办理预开发票手续时,要把预开发票的税金同时交上。

(三)项目结题阶段

加强经费审计方面:孙天娇认为管理监督的机构应是相对独立的,因此可以积极引入第三方独立的科研经费监管机制,建议针对不同科研项目建立起类似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式的科研经费管理委员会,下设预算委员会、支出监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职能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的各个阶段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和检查。王秉祯提出科研项目绩效审计的审计方式要主辅结合:以财务审计为主,以绩效审计为辅;以持续审计为主,以中后期绩效审计为辅,开拓绩效审计新方法,完善绩效审计评价体系。

二、研究评述

加强经费预算管理方面:基于绩效预算的科研经费管理方法虽然较新颖,但由于该方法是结果导向,缺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控制,不利于控制经费支出中的风险,尤其是大额资金的支出控制。近年来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研究大多只是针对预算管理某个具体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对经费预算全过程动态监测管理措施方面的研究还涉及较少。

控制经费支出限额方面:为了解决科研预算和支出脱节问题,如科研经费支出比例远超出科研项目进度,通过账务系统设置明细科目的支出限额,实现科研经费的分段管理控制,财务人员由被动管理变为主动监控,进行科研经费管理手段创新。

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结算方式方面:《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强调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要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公务卡的推广提高了资金结算的透明度。但部分高校科研项目需要在偏远乡镇甚至是山区开展,如煤炭、石油、农业等行业,这些地区公务卡结算环境还不够成熟,POS机布点有限,所以公务卡如何在此类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广泛推广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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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4169.9亿元,比上年增加1154.3亿元,增长8.9%;其中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支出998.6亿元,增长11.2%。虽然科研经费持续增长,但是科研经费管理却是百病丛生,“报账难”、“无法集中精力搞科研”、“绞尽脑汁做预算”、“年底突击花钱”等问题始终存在,严重影响正常的科研工作,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比较低下。为此,2016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经费比重、开支范围、科目设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松绑+激励”的措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本文以A高校为例,进行研究分析。

一、A高校科研经费绩效管理的现状

(一) A高校科研经费的组成情况

A高校为中西部地区省属重点高校,A高校科研经费历年排名全省前五。如表1所示,从2009年到2015年,A高校的科研经费总量增长了将近3倍。其中,财政科研经费的增长比较明显,财政科研经费占总科研经费的比例也是逐年增加,随着国家近年来大力加强科研经费的投入,2014年和2015年的财政科研经费更是占到了总量的70%以上。

(二) A高校科研经费支出情况

科研经费包括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其中直接经费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材料费、设备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协作测试加工费)等十几类支出科目。表2列出的是A高校2014年和2015年两年,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各支出科目占比的平均数,上述5项科目的支出加总均超过总支出的70%。其中,财政科研经费支出,占比从大到小依次为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材料费、设备费;而横向科研经费支出,占比从大到小依次为劳务费、差旅费、接待费、委托业务费、材料费和设备费。其中材料费、设备费、委托业务费(协作测试加工费)最能体现科研活动的过程和研究成果。

二、A高校科研经费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根据以上数据分析,高校科研经费绩效管理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横向科研经费由于没有进行预算设置,支出较为随意,经费监管流于形式。比如横向科研经费大比例支出劳务费、差旅费,甚至出现7%的接待费,容易引起人们对横向科研的用途和科研成果产生质疑。

二是财政科研经费劳务费的支出比例很低,只有14.63%。长期以来,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文件都规定了财政科研经费中不得开支在职人员的劳务费,只能列支无收入人员的劳务费,而且还有比例的限制。这个规定的本身意图可能是为了限制无发票支出,但却是与科研活动本身的性质相违背的。科研活动主要是人的脑力活动,如何体现出科研人员的价值,应该增设人员绩效科目,这样科研人员不用再通过“凑发票”“虚开发票”“造假谖穹选崩词迪帧白陨淼募壑怠保而是名正言顺地获得科研劳动所应得的报酬。

三是设备费占比都相对较低,也反映出A高校科研设备的不足。科研设备是科研工作不可或缺一部分,先进的科研设备是高效科研工作的必备前提。

三、高校科研经费绩效管理的新思路

(一)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绩效管理的精髓,人是组织中有灵魂的参与者,如何提高组织的绩效不能忽略了人的本质。科研工作者是科研经费管理的核心,没有科研工作者的专心致志地辛勤付出,就免谈科研成果。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不应该成为科研人员科技创新途中的绊脚石,而应该顺应科研工作的规律;不能一味的强调预算的编制,而应该根据科研活动的发生允许适当合理的调整;不能让科研人员觉得财务报账的“门难进”“账难报”,而应该努力帮助科研人员解决报账难的问题,财务人员应该准确向科研人员传达科研规章制度的变化,特殊情况的解决办法,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给科研人员配备财务助理,争取让科研工作者把精力集中在科研工作中,而不是让科研工作者成为一名会计。以人为本的绩效管理制度除了对科研工作者有更多的关注以外,更多地在于能帮助高校管理者掌握管理技巧,养成科学的管理习惯,帮助科研工作者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开发内在潜能。

(二)加大激励

激励是管理者的主要领导功能,贯穿于管理活动的始终。如何激发科研工作者的事业热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需要我们在绩效激励中下功夫。科研经费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而间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本耗费和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意见》提高了间接费用比重,核定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为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有部门透露《意见》将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可以在核定的间接费用比例范围内统筹安排绩效支出,并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如此大尺度的放开绩效比例,等于是给科研人员“松绑”。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科研工作中,获得应得的成本补偿。

(三)注重考核

没有约束不等于没有监管,在放开科研经费限制的同时,我们更应该从绩效考核上想办法,出高招。首先,绩效考核应注意公正公平。绩效考核的过程和环节都应该对科研人员公开,包括绩效考核的内容、等级、考核方法、评价标准、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和职责等,只有这样,才能激发科研人员争上游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其次,绩效考核应践行差别化原则。不能笼统的把考核当成一个形式,而应该设定定量考核指标,比如论文的级别、数量、获奖数量、专利数量、实用程度等方面进行打分考核,严格区分科研成果等级,对于不达标的科研项目应该有一定的惩罚措施。最后,绩效考核应定期化、制度化。现阶段,我们比较重视科研项目的申请,而忽视科研项目的中途和后期的检查。绩效考核应贯穿于科研活动的全过程,不止对科研经费的监控,科研成果更应该成为监控的重点。绩效考核形成一种制度后,定期化的绩效考核才能及时发现科研活动中的问题,促进科研事业健康的发展。

四、结论

我国正处在科技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从大额的科研经费投入中获得相当的科研产出,加强科研经费的绩效管理或许是一个好措施。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引入绩效管理的理念,以人为本、加大激励、注重考核可以更好地管理科研经费,使得科研工作者有更多的时间踏踏实实的搞科研,更有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为高校“双一流”的目标而努力,为国家的科技振兴而奋斗。

参考文献:

[1]韩洁,等.让科研经费真正成为创新的“助推器”――详解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改革六大亮点[M].新华社,20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