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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合同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30 08: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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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合同管理

篇1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电力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地要与外界进行大量的经济往来,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是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有力保障,如何加强供用电合同管理,避免经济纠纷或损失,杜绝经济违法违纪行为,是深化完善供用电合同管理的必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供用电合同管理。

1 供用电合同的法律地位及其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都对供用电合同做了明确和具体的阐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27条规定:“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制定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签订供用电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32条至35条对供用电合同签订的时间、应具备的条款、双方应履行的权利义务做了明确规定。《供电营业规则》第90条至94条对签订供用电合同做了明确规定。在《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中都明确指出了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在正式供电前根据用户需要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签订供用电合同。因此,供用电合同是以书面形式签订的供用电双方在电力供应和使用上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供用电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供电方式、供用电质量和供电时间;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结算方式;供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合同的有效期限;违约责任;双方共同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供电营业规则》第93条规定:“供用电合同书面形式可分为标准格式和非标准格式两类。标准格式合同适用于供电方式简单,一般用电需求的用户;非标准格式合同适用于供电方式特殊的用户。”“省电力经营企业可根据用电类别、用电容量、电压等级不同,分类制定出适应不同类型用户需要的标准格式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的实际需要,供电企业与各类电力用户签供用电合同文本最常见的有六种:高压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低压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10千伏以下的电力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趸购电合同(供电企业与农电系统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转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转供电和被转供电三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临时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基建工地等短期、临时用电用户签订的合同)。以上五种合同为标准格式文本。第六种是居民用电须知(供电企业告之居民用户有关供用电相互责任义务的背书式合同)。

此外,还有用户自备电厂并网电量购销合同、非供电企业所属电厂供用电合同(与电力系统外的地方小水电、小火电厂签订的合同)、《电费交纳协议》及《调度管理协议》等。

2 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是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前提

实行规范管理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制度人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制定的统一的供用电合同格式化文本进行规范管理,内容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供电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可控状态,对供用电合同实行微机化管理,从而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的签订率和使用率,以实现供用电关系法制化管理。

3 合同审核制度的制定执行是杜绝错漏保障

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经济活动日益活跃,各种扰乱经济活动的不利因素如商业信用缺失等也随之出现,同时,供电公司内部诸多不完善因素也同样困挠着企业。因此,完善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十分重要。要完善供用电合同的管理,审核制是一个重要环节,如何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填塞漏洞,审核就是重点。严把审核关,使签订中存在的问题被提前发现并化解,保证企业和用户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供用电合同履行审核制度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需要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4 完善合同履行监督体制,加强综合监督

借助监督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供电合同的履行情况,从而及时找出与合同履行有关的影响因素,以便于及时地反馈将障碍排除,杜绝违约现象的出现,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监督合同的执行力度呢?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这是由于规章制度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延展,也是约束企业员工规范自身行为的准则,通过不断的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能确保规章制度贯穿于整个合同履行之中,在预防出现死角的同时还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提供了强大的安全支持。尤其在建立监督体制时必须对监督的形式、程序以及手段等进行量化规定,确保操作性强,以更加具体形象的监督工作促进合同的履行。二是,必须确保维护制度具备严肃性,在监督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实际效果,还应强化监督职能,确保监督氛围的和谐性、监督网络的有效性。三是,对于监督主体不同这一情况,应加上它们的协调,确保监督协调一致才能形成监督的有效合理化的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率,并在此基础上着力改善因关系难以明确化而导致的监督主体的缺位,确保监督工作顺利有效的进行,但需要指出的是,这需要确保监督主体能自觉接受监督,而自觉监督离不开制度的约束,但是制度的晚上必须建立在人性化、合理化和科学化的基础之上,才能更好的加强监督,确保供电合同能够得以顺利的实施;四是监督网络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体员工广泛参与企业管理,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防止权力的滥用和权、利交易,引导全员监督工作步入良性轨道。

5 加强对责任人员的培训、教育

加强对合同管理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通过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是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一环。普及知识需要培训,更新知识更需要培训,持续不断的培训学习,是开发员工智能和技能的基本途径,能进一步加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正确认识,稳定其对自身工作的情感,从而能巩固原先良好的思维定式,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

篇2

1供用电合同管理领域的问题

1.1业务素质能力不足,导致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质效不高

(1)由于用人制度相对僵化,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不高、同时又没有认真对供用电合同管理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造成实际操作中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仅仅局限于文书管理性质,缺乏有效的管理行为,导致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质效不高。(2)法律意识淡薄,不签定或不能正确签定书面供用电合同,签约人员法律素质较差,不适应依法签定供用电合同的要求。(3)忽视居民供用电合同的签定,在诉讼阶段,由于没有完整的居民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居民客户权利义务不明确,大多规定企业只在用电申请书或在电费发票上加几条“用户须知”,供电方主张的合同权利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4)在与客户发生计量、电价、收费等纠纷时,不注重与客户积极磋商,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清责任,及时化解矛盾,导致矛盾激化,带来社会负面影响(5)在供电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忽视采用诉讼及其他法律手段,防范合同法律风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蔓延扩大。

1.2供用电合同的质量较差,内容与现实有出入

(1)一些供电系统是由用电客户出资建设的,在制定供电规划的时候,难以严格按照用电客户的投资情况,和供电机械的资产归属情况在合同上达成一致,导致供用电合同的质量很低。(2)在发生合同变更和合同转让的法定情形时,忽视对合同的书面变更及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合同有效期届满时却不续签,致使发生纠纷时捉襟见肘、无所适从。(3)由于电网改造、运行方式变更等原因,致供电线路名称变化太快,编号更新不及时,致使所签供用电合同产权分界点与现场不符,易发生纠纷,存在安全风险。

1.3供用电合同管理不健全

(1)供用电合同管理缺乏统一标准,造成供用电合同管理的不规范。目前公司供电营业所合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需进行统一规范。建议高压供用电合同在管理单位实行按供电线路一户一档,资料档案应包括供用电合同文本、报装资料、变更工单、客户申请等客户相关资料;低压供用电合同实行以台区为单位集中归档,客户变更申请和工单作为合同附件资料。(2)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与营销管理工作衔接不够,导致供用电合同信息“五统一”无法保障。如营销系统的业务变更子系统中缺乏供用电合同管理人员的审核环节,容易导致供用合同文本信息与营销系统内的数据不统一。

2供用电合同管理水平的措施

2.1加大供用电合同工作培训力度

供电企业要加强对供用电台同签订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其获得更高的专业技能,首先,要将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科学的划分成几个步骤,有计划的进行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要将原本应该签订却因为特殊原因尚未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进行补充签订,对于因超过签订期限而没有签订的合同,企业合同签订人员要将这些超越期限的合同进行分类,按照时间顺序对过期合同进行排序。要定期组织企业供用电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能力培训,切实增强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能力,确保供用电合同的质最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2.2健全供用电合同管理机制

(1)供用电合同修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的条款内容多,为了规范供用电合同流程,我们以强化责任为切入点,以细化环节为着力点,以打造供用电合同品牌为落脚点,对供用电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行“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2)人员体系的完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供用电合同修签工作,成立了由营销副总经理为组长,营销职能部门及相关供电营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实行包片挂点,各供电营业单位确定供用电合同专(兼)责人员,建立供用电合同管理的人员体系。(3)制度体系的完善,根据市公司修订《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供用电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完善合同分级管理模式,统一合同管理台账、报表、档案的管理标准,明确合同存放地点、档案盒外观、标签格式等要求,专变用户供用电合同与其原始档案一同存放,按线路一户一档,居民合同按台区集中存放,做到查阅便利、快速,实现供用电合同的规范化管理。2.3强化考核,彰显效益,是抓好合同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1)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供用电合同修签任务,营销职能单位对各供电营业单位的供用电合同修签工作实行月通报,季考核,网上排名次,营销例会上公布进度。同时通过召开供用电合同管理现场会,典型引路,倒排供用电合同修签时间表等措施,不断地传递压力、刺激活力、营造氛围,使大家始终处于竞争状态,形成了你追我赶、抢前争先的可喜局面。(2)落实责任,措施到位。分解供用电合同修签任务,落实签订责任,具体落实到各供电营业单位,责任到人,形成“人人重合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加强合同修签力度,要求各供电营业单位成立供用电合同修签小组,通过召开供用电合同现场会的方式,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加快供用电合同修签的进度,提高修签质量,并按月通报完成情况。

篇3

一、供用电合同的法律地位及其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都对供用电合同做了明确和具体的阐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制定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签订供用电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二条至三十五条对供用电合同签订的时间、应具备的条款、双方应履行的权利义务做了明确规定。《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条至九十四条对签订供用电合同做了明确规定。在《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中都明确指出了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在正式供电前根据用户需要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签订供用电合同。因此,供用电合同是以书面形式签订的供用电双方在电力供应和使用上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供用电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供电方式、供用电质量和供电时间;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结算方式;供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合同的有效期限;违约责任;双方共同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三条规定:“供用电合同书面形式可分为标准格式和非标准格式两类。标准格式合同适用于供电方式简单,一般用电需求的用户;非标准格式合同适用于供电方式特殊的用户。”“省电力经营企业可根据用电类别、用电容量、电压等级不同,分类制定出适应不同类型用户需要的标准格式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的实际需要,供电企业与各类电力用户签供用电合同文本最常见的有六种:高压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低压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10千伏以下的电力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趸购电合同(供电企业与农电系统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转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转供电和被转供电三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临时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基建工地等短期、临时用电用户签订的合同)。以上五种合同为标准格式文本。第六种是居民用电须知(供电企业告之居民用户有关供用电相互责任义务的背书式合同)。

此外,还有用户自备电厂并网电量购销合同、非供电企业所属电厂供用电合同(与电力系统外的地方小水电、小火电厂签订的合同)、《电费交纳协议》及《调度管理协议》等。

二、金州供电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

十几年前,即20世纪最后两年,金州供电分公司在营销科设立了专职供用电合同管理员,负责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分公司用电检查人员负责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这些年来,金州供电分公司供用电合同工作从小到大、从无到有、从难到易,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10千伏及以上用户的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 99.82%;380伏10千伏及以上低压用户的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90.6%。2005年以来新建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率100%,2006年以来临时用电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100%。这些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使分公司与占用电容量80%以上的大中用户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双方依法经营,用法律规范电力市场,为安全可靠供用电提供了法律保证。

三、重点保证重要用户安全供电

电力用户按照负荷性质可划分为三类,保证一、二类用户的供电安全是供电企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2009年对重要用户加强管理的基础上,2010年对重要用户的管理又有新的突破。首先从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就对重要用户的重要性加以约定,在双方谈合同条款时,对于用电方放弃重要用户条款的,我们在供用电合同中没有约定重要用户,但在管理上一样按照重要用户对待。除此之外,金州供电分公司建立了重要用户档案,实行跟踪管理,用电检查员在巡视过程中也能做到重点巡视,重点管理。在重要用户供用电合同中双方约定了保证安全供电的技术措施:双回路或多回路供电;专线供电;用电方自备发电机或自备发电机组;用电方自备非电措施。除此之外还约定:必须自备紧急保安电源。全面履行供用电合同给供用电双方在安全供用电上都提出了约束条款,分公司为更好地保证重要用户供电方式与供用电合同相符做出了很大努力,到目前为止可以保证所有重要用户的供电电源和供电回路。

通过几年来对供用电合同工作的宣传、培训及召开重要用户供用电合同会签会,使生产、计划、调度运行多个岗位的工作人员了解了分公司有多少个重要用户,对双方在安全供电上都有什么样的保证措施,供电企业如何履行供用电合同条款有明确规定,做好重要用户供电安全。

四、走访建材、冶金行业,对其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大连金州区有建材、冶金等生产企业110户,66千伏用户3户;另外还有其他行业的小企业107户。

3户66千伏建材、冶金生产企业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约定的是一类重要用户,107户小企业虽算不上重要用户,保证安全供电也是十分重要的,为此近年来分公司领导和有关人员每年都要对这3家66千伏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走访,另外安排有关部门对其他行业的107户小企业进行调查了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分别采取措施。

3户66千伏企业在受电电源上存在着没有保安电源,受电线路自维,并有一塔双回线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起草了一份文件,直接送达到3户企业。另外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发现分公司存在双回线同母线供电的情况,及时向分公司领导汇报,在分公司领导的安排下调度室和继电室采取技术措施,实现不同母线的双电源供电。

107户小企业中10千伏供电的88户,供电总容量6944千伏安。其中100千伏安及以上的21户;100千伏安以下的67户,380V供电的19户,设备总容量307千伏安。10千伏供电的88户小企业中有66户签订了供用电合同,2户未签订供用电合同是因长期停产无人。19户380伏供电的小企业全部签订了供用电合同。我们在供用电合同中都约定了由用户自备发电机,保证在系统突然停电时解决井下供电问题。同时对调查了解到的安全隐患向局领导汇报,分公司做出了对一些线路保证供电安全的措施。同时将88户小企业的用电情况报区政府有关部门。

五、针对不同行业提出特别约定,保证安全供电

金州区几家大的医院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提出医用CT在电网系统事故重合闸时,造成设备烧损,修复费用昂贵。而系统事故重合成功是电力系统的一项重要指标,不能因为几家医院就改变继电保护方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供用电合同特别约定中,要求用电方对医用CT加装失电压延时装置,如不采用失电压延时装置,造成的后果由用户方负责。这样在经济上维护了供电企业的利益,在安全上保证了对其他企业的连续供电。

高次谐波、冲击电流、非对称负荷对电力系统的危害十分严重,我们称之为谐波污染。近年来轧钢、铸钢企业用电猛增,这些企业向系统输送高次谐波的机率极大。针对这个问题及时与省、市公司主管部门沟通,在供用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条款中增加了“用电方的谐波电流、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对供电质量有影响或对安全运行构成干扰和妨碍时,用电方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如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达不到国家标准时,供电企业可中止对其供电”的内容。

六、把住新装签订关安全供电有保障

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除对原有用户的合同进行补签工作以外,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是做好供用电合同工作的关键。为了把住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关,我们制定了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通知单》。

对经过报装接电窗口办理用电手续的新装用户,在办理手续前签订供用电合同,否则不予办理用电手续,这样有90%的新装用户都在送电前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在送电前签订供用电合同后,使一些安全隐患在送电前得到有效的避免。

篇4

引言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供电企业电力营销要取得更大效益,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电力企业就必须一定的措施改进电力营销管理工作,要对所存在的现状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策略进行解决,使电力营销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适应客户的多方面需求,从而促进供电企业的向前发展。

1 电力营销管理的特殊性

电力商品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商品,它具有许多特征,这包括电力商品的公用性、无形性、非存储性以及电力商品的计量特殊性。其中计量特殊性是指电力商品只可以用特定的指标来表现(比如电压等),同时只可以通过相关输送网来进行电力商品的供销,只能用电表来进行计量。基于电力商品的特殊性,电力营销管理也具有其特殊性,它是指依据客观环境和用户的电力需要等基本情况,电力企业提供安全性高的电力商品以及高质量的电力服务。

2 当前供电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供电合同的出现,不但能够使一些供电企业的利益得到一定的保障,并且还能够使国家立法进程的滞后给电力供应企业带来的风险成功得到避免。但是, 与此同时,由于部分供电企业供电合同的管理不规范化,可能会导致部分供电企业合同管理不规范化,同时也可能给自身带来新的风险。对于电网的经营企业来说, 主要的运营内容就是电力营销,通过供电合同和电力客户之间建立相关的合法供电关系, 并且, 长期以来, 客户和企业按照合同所采用的公供、用电的意识比较薄弱, 使用电合同无论从订立到履行都出现了很大的困难。

2.1 合同条款不规范

合同的条款应该是全面并且具体的,条款之间应该相互有联系并且衔接恰当,每条法规都应该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系统来防范法律风险。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的最基本条款,如,标的数量和价款等等都要齐全, 不过, 对于其他的一些重要的条款,像是,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很多存在欠缺的现行,或是对其要求不完整不规范。甚至有的供电合同的用户的名称都不能明确表明,用电的地点处经常出现假报或是空白的现象; 有的用户对供电的可靠性有特殊的要求, 不过却在供电的条款中没有具体表明;甚至有的供用电合同之间简单的以“按照合同执行”的字样来敷衍了事,这样的做法是缺乏针对性的表现,并且失效性极低。

2.2 合同履行中存在风险

合同的履行往往会存在一个过程, 在这期间要让合同双方或是多方都能够相互配合, 在这个过程中, 合同中很多详细的规定都需要约定,并且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来对合同的约定和缺失的部分进行充分的补充或是修改。供电的关系一旦确定以后,通常都会延续连续的交易状态,用户自身的用电情况变化会对用电的主体和用电的性质等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通常会体现为供用电合同出现变更,不过长期的管理习惯使营销人员对电的业务的调整变化都特别的重视,却对合同条款的变更忽视不管。这就给企业的运营带来了很大的法律风险,电网经营的企业也不能够对供电合同的义务是否履行很好的掌握,也不能对用户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很好的了解。这其中最大的风险就是电力客户其实并不是实际的用电人,实际的用电人并没有和电力企业签订相关的用电合同,并且对电力企业所提供的电能在肆意的使用,这样就是不能够将供用电的关系处理好。本来需要实际用电人才能履行的义务却因为供用电出现的约束问题而难以落实,这就使电力企业的风险更加严重。

2.3 缺乏市场竞争意识

供电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一直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这种优越性就使得供电企业单位逐渐缺乏了竞争意识, 甚至有些供电单位还没有认识到供电营销电力营销的好核心理念, 他们在工作中只是简单的将其工作职能理解为, 收取电费, 这样错误的认识就使得供电企业不能实现经营效果。在新形势下, 供电企业电力营销一定要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要将工作重心进行有目的的转移, 将生产管理转变为营销管理, 要明确电力营销前进的方向,努力使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3 充分发挥供用电合同对于规避电力营销风险的重要作用

3.1 完善电力立法

面对如今立法的现状,相关机关部门不但要尽快使立法得到完善, 供电企业应该充分利用民商事法律法规来使自身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既要具有相关的法定条件, 并且还要按照客户的需求来给予电费担保或是合同的担保, 行使抗辩权, 并且要对供用电合同采取相关的保障措施, 行使撤销权利等, 知道将费用通过挽回并将供用电的合同取消。对《合同法》中的一些抵触部门规章制度的规定一定要杜绝使用, 并且要履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3.2 对《合同法》的相关要求进行修订

十年前, 供用电合同还还没有进行修订,《合同法》中的第35条和第42条中分别有相关方面的规定。首先,文本中要避免出现一些格式上的错误,或者产权也要进行明显地饿定义,备用电源和双电源的管理运行等等都要采取相应的广告拦截的__方式对用电注意的条款进行修订,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如果用电客户有不同一的见解,那么就要对用电客户的间接进行书面上或是其他反面的解决,并对这些条款进行记录说明,在合同的最后要加以用电方供电是否履行的记载和说明; 另外, 对于产权分界点的约定条款应该进行适当的调整,目的是为了让内容变得更加具体和完善。同时,也要对电气位置和具体的地理位置进行充分的表达,必要时还要用照片将其记载下来,并配合上相关的文字说明, 作为合同的附件, 再通过供用电的双方进行签字确认,避免出现格式条款存在异议。

3.3 加强合同阶段性管理

合同一定要经过签订、履行和文本归档几个必要的步骤,合同管理制度应该是覆盖整个过程的管理。合同管理中,签订是第一阶段,这个阶段十分重要,这是合同防范法律风险的关键阶段。要考虑到怎样通过规范的管理活动,来将有关的操作要求在企业中形成一种制度。第二阶段的履行阶段,一定要做好内部的交接工作, 合同中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使之解决,避免风险的产生。这个阶段中, 要建立起合同履行的相关监控机制,使企业内部的相关部门和双方都能够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履行,让合同在履行中得到各种信息的反馈。

3.4 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目前的新能源开发以及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电力企业应该保证自己能够在能源的市场中拥有一席之地,这是需要积极地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有效开拓市场,与客户建立保持新型的供电关系,努力做到真诚、优质、便捷的服务理念,要不断对电能质量进行提升,全面提升供电能力,我们现在是处于一个商品经济的时代,商品的质量不好,那么就无法树立电力企业自身的优质服务以及企业的良好形象,因此必须在电力营销的过程中全面提升供电的质量和能力。要不断引导我们的电力职工转变传统的观念,树立市场方面的竞争意识以及服务意识。同时对营销中的各个工作不断完善发展,以此来提升电力企业营销的服务形象。

4 结语

篇5

作者简介:王慧丽(1974-),女,蒙古族,辽宁锦州人,内蒙古包头达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助理工程师。(内蒙古 包头 014500)

中图分类号:F2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2)33-0116-02

现阶段,旗县地区供电企业与用电客户之间所签订的合同版本仍然是1997年制定的统一文本,那时在制定文本时所依照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经济合同法》、《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但是在1997年之后的两年内,新的《合同法》进一步得到了实施,当时在1997年所签订的合同文本就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加之,过去的供用电合同对当事人双方违反合同上的规定时的处罚涉及内容较少,并对合同的中止和解除时间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于当事人双方因为各种因素未能够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职责的没有规定其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完善的合同文本使得旗县地区供电企业面临着极大的风险。

一、当前供用电合同存在的问题

1.供电企业从事合同签订的人员素质较低

旗县地区供电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委托的人员素质不高。现阶段,供电企业普遍存在着市场观念、竞争意识淡薄等问题,很多供电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认为只要在我国《电力法》范围内从事一切活动就能够促进企业稳步发展,也能够促进自身价值的实现,所以,企业内部对供用电双方签订的合同重视程度不够,合同的签订也相当于废纸一张。

2.所签合同内容不完善,欠规范

合同在双方签订之后就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效力,且合同也具备着较强的法律效力。当合同生效之后只有按照合同的内容履行权利和义务,才能够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维护。不过,目前的供用电合同中却存在着很多产权不明、缴费时间不明确、用电详细地址不明确等一系列问题,使得供用电合同隐藏着较多矛盾纠纷事件。

3.供用电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

依照《合同法》相关条例显示,供用电合同所涉及到的内容很广泛,主要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以及供电企业在供电时所使用的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另外,也较少地涉及到了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出现违约事件所应该承担的各种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出现多项空缺,所涉及到的内容范围较狭隘,很多方面的内容都是点到即止,未能够进行深入的研究,很多条款内容不明确,很容易给当事人双方带来各种纠纷和风险。

4.较低的供用电合同签约率

目前很多用电客户与旗县地区供电企业之间的合同签约率偏低。很多用电客户对合同根本不重视,觉得签订合同就是多此一举,且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他们未能够按照合同上的相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部分客户因为自身在经营中或者内部管理上出现问题导致企业倒闭的,他们拿倒闭或者破产无法支付电费和各种理由作为不支付的借口进行推脱。

二、供用电合同纠纷类型

1.合同电费结算条例纠纷

电费缴纳和结算问题是当前供用电合同中最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因为很多用电户在用电之后往往会因为各种自身经营问题或者内部资金周转问题等而拒绝缴纳电费,部分企业受到行政干预而无法缴纳电费等,种种因素都使得电力企业在行使权力时显得无奈,也只好依靠政府的力量来解决。

2.电价条款的纠纷

当供用电双方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在按照合同来操作的过程中也会因为各种电价条款问题而引发的纠纷,部分是因为核算与政府部门加价等因素而出现纠纷等。

3.停限电条款纠纷

近年来,因为旗县地区供电企业的停电问题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供电企业因为紧急抢险、供电不足、电力事故等因素不得不进行停电处理。但是停电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或者损失,所以双方之间因为停电引发的纠纷也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旗县地区电力企业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合同条款,尽量让企业能够避免这些纠纷的存在。

4.未按合同办事,干扰供用电秩序的纠纷

秩序是国家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国家经济迈向正轨的指明灯,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提升很大程度上都依靠着有序的秩序。供用电双方要想减少纠纷、稳步发展,尚需要遵循合同的规定办事,但是现实中有很多损坏配电设备、偷电、窃电等一系列破坏用电秩序的事情。这些现象都应该依靠法律手段来解决。

三、供用电合同纠纷处理措施

1.有效解决合同电费结算条例纠纷

第一,制订担保合同。大型用电企业在用电之前应该实施抵押制度,如质押、留质和定金等,避免双方因为各种因素而造成各种电费结算纠纷。第二,行使不安抗辩权。这一特权能够对《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第39条的问题进行补充,让供电企业在停电之际向公众告示,避免损失的出现造成纠纷。第三,申请支付令。这里所说的支付令主要是指《民事诉讼法》中债权人收回自己资金的最有效手段和举措,这种方式被供电企业经常运用。虽然具有易操作性,但是在操作时还需要注意其操作方法和技巧。第四,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当用电客户将自己的财产通过较低价格进行变卖以此来躲避电费的缴纳时,供电企业能够通过行使代位权、撤销权保障自身权益。第五,。当用电客户在供电方再三催促下仍不缴纳电费的,旗县地区供电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用电客户缴纳电费。需要注意,诉讼时务必要注意诉前财产保全这一环节,避免法院的判决成为徒劳。

2.着重解决电价条款的纠纷

首先,应做好对现有的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让民众更加了解现阶段的供用电法律法规制度,并能够积极、自觉地在合同法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办事。其次,在供用电合同中,一定要将电价写清道明,不能够只写上各省市统一电价,这些会是纠纷产生的根源。当由于某些因素使得电力性质发生变化,务必要依照法律程序来依法变更,再发出变更通知。最后,注重用电管理,对于输配电设备质量审查要做到严谨、慎重,提升供电企业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大对供电企业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力度,完善供电企业内部的监督检查制度,并严厉打击电力企业工作人员对用电客户乱收费现象。

3.巧妙解决停限电条款纠纷

(1)完善停电管理制度。旗县地区供电企业应做好供电中的生产、技术、营销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并做好供用电企业的设备检查、维修工作,一切按照相关流程执行和操作。倘若由于某种因素不得不停电,则严格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在停电前的7~24小时内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时间为客户发送停电通知,让用电客户做好相关准备,避免给用电客户带来损失。

(2)停电通知要规范、正式。对于停电通知的书写一定要规范,格式统一。发送停电通知的形式较多,有电子邮件、文本、电话等,这些都需要有所记录和保留,以防纠纷发生时无证明可查。

4.依法解决未按合同办事、干扰供用电秩序的纠纷

一方面,不断完善供电企业内部制度,规范其管理行为。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工作服,在执行用电稽查任务时不能单独行动,需要2名工作人员随同前往,不为不法行为留作案空间和余地。另一方面,当民众发现部分人群在从事一些偷电、窃电、损毁设备等行为时,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人员应对此进行依法查处,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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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中提到的合同目前一般指的是供用电合同,是电力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电力能源,而消费者根据市场价格向电力企业支付使用费用的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供用电合同是以消费者的申请作为前提,而电力企业批准申请之后订立的承诺式文件。供电合同按照法律规定了电力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为消费者电力企业之间的用电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2电力营销以及管理的简单介绍

电力营销就会将消费者作为电力市场中的核心,为消费者提供称心如意的店里商品。并且在销售过程中让消费者得到优秀的服务体验,这就是所谓的电力营销管理。

3供用合同为电力营销提供法律保障

3.1帮助司法更好的进行实践

3.1.1电表数据的明确问题

窃电就是指的是使用电力资源却少交甚至不缴纳电费的现象,在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这种现象十分常见。而国家针对这一行为在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是在实在无法查明具体的窃电时间,就按照180d来计算。但在实际情况中,窃电时间是无法准确认定的,尤其是在电量不清楚的情况下。因此,这是供用电合同中相关条例及再清楚,就能够帮助工作人员更快速地实现窃电的认定。

3.1.2出现窃电现象的消费者供电问题

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法律法规在窃电者接受惩罚之后的后续规定还存在着空白,如何展开继续的工作,是完全没有规定的。因此,在这一问题上,供用电合同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可以通过合同来进行后续的工作开展。

3.2电力资源价格指定无法保持平衡

由于传统消费结构以及官商之间关系的影响,我国在电价的制定方面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这样就尤其容易出现一些电力价格与消费者的实际生活情况不相符的问题,从而无法使消费者感到满意。因此,这种问题消费者就可以利用合同与电力企业进行协商,从而使电力价格符合具体的实际情况。另外,由于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存在着变数,因此对电的消耗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既有可能在消费的中间时期出现极大的波动变化。然而在签订合同时,一般由消费者来确定电是家庭使用还是商业使用,或者相互之间占总体用电量的多少。如果在合同期间出现大规模某一部分电量用电超出规定,那就需要电力企业根据合同记载进行尽快的处罚。

3.3可以帮助电力企业收取电费

消费者和电力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商业化的关系,一般在电费的收取方面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许多地方开始采取预购电的方式,从而减少容易出现问题的后期电费收取的方式。因为在实际的用电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恶意拖欠电费的现象,并且是毫无理由的拖欠。这时尽管合同发挥法律效应,可以针对合同对消费者提出诉讼等,但由于恶意拖欠电费的消费者数量众多,并且诉讼时间长。所以,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预购电的方式将会进一步占据电力消费方式的主要地位。

3.4供用电合同与用电工作检查

在用电工作的检查中,供用电合同是重要的书面依据,供用电合同使得电力供用关系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迈进,用电检查也不仅仅是针对用户用电的单一方面,围绕供用电合同的相关事项都将成为用电检查工作中的内容。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不仅仅是为了帮助供电企业规避营销管理中的各种风险,也是为用户提高服务质量的保证。电力公用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了供电企业必须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能够有效的解决了双方之间的多发矛盾。

4结束语

电力营销管理是一门新的学问,电力营销进行有效和规范的管理是我国电力营销发展的重要任务,由于缺乏系统的知识理论和先进的管理方法,以往的电力营销总是受到诸多问题的困扰。在未来的电力营销管理中,供用电合同的使用必将更加广泛,其内容也会得到不断补充。

作者:陈靓 单位: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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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管理;订立;履行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formation; performance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4-0162-02

1 合同管理的分类

1.1 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

1.1.1 合同与招投标管理关系

合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在招标阶段已经确定了合同的形式与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①因榻ㄉ韫こ陶斜甑墓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

②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③从招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两者互为主要内容,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1.1.2 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控制要点及应用

结合电力工程实际情况,在编制和审核招标文件时合同条款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合理选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标准化管理。电力工程合同范本主要有建设部范本和国网公司范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②合理确定工程发包模式,明确参建各方的责任及配合内容。工程施工发包方式一般有总承包模式和平行发包模式。目前电力工程因专业性强的特点,通常采用土建和安装平行发包模式,即土建包括变电站、沟道土建主体及相应的配套电气、给排水、通风等。安装包括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等涉及特种变压设备、电缆等制作安装,同时存在消防、技防等要在公司平台招标项目。避免工程出现责任主体不清,无法交圈的现象。

③明确工程具体承包范围,以及对平行承包、专业承包、分包的工作界面、时间节点。电力工程后期往往存在各承包单位交叉作业的情况,各参建单位配合紧密性高,对于安装所需的大量预埋件及预留孔洞多,必须明确各专业的工作界面,对于工期较紧的情况应在合同中明确涉及重要界面、中间验收的节点时间。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调整工期计划及结算时的工期索赔问题。

④着重前期拆迁招标合同与施工合同的衔接。对于占地的方案进行重点论证。在城市建设电力工程,无论是电力沟道、变电站还是架空线前期拆迁问题往往成为工程建设的关键点,对于建设合同的策划要与工程实际的拆迁范围及难点相结合。明确交接时间和范围,避免在施工过程因前期原因导致方案的变化,从而产生相应的索赔费用。

⑤重视工程技术措施的论证,从源头上控制工程造价,在合同予以明确,控制合同履约风险,控制项目造价。对重大施工技术措施费,建设单位在控制价编制前,集设计、相关专业部门,进行多方论证,提出一个比较完善和成熟的施工措施方案,方案一经确立必须严格实施,不能随意更改。强化对施工单位的履约措施,发挥对工程投资的控制作用。

⑥在合同明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控制措施和程序,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和进度。目前根据国网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规定,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分为一般和重大两种情况,其审批手续不同,为了方便日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价款确定及结算的及时性,在合同中要明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批程序、时间节点、相应价款的确定方式,规范设计变更管理有利于控制变更、签证对工程造价和工期的不利影响。

⑦把好合同签订关,签订工程合同时,不能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内容要全面、职责要明确,避免造成执行中的不必要纠纷。最重要的是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格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1.2 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

1.2.1 合同履行管理的原则及风险管理

合同履行管理的原则是: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做到自己一方不违约;督促对方按合同履行,要密切关注合同履行的过程,及时收集资料,为以后处理合同纠纷做准备。对于合同可能产生的风险要进行预判,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预防和改正。

1.2.2 合同履行管理控制要点及应用

①重视引起合同价款变化的施工方案论证措施

电力工程中一般将深基坑支护、土方方案及隧道增加注浆等以工程量清单形式在土建合同报价中予以体现。而深基坑支护、土方方案等方案一般是土建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为了控制施工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论证,造成单纯考虑安全性,而忽略经济性的问题。建议对注浆、护坡、深基坑支护等方案论证由建设管理组织,论证时增加经济专家,由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共同进行评审。所有论证专家应采取回避制度。并最终由设计单位确认其技术经济合理性后方可实施。

②重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批及经济技术合理性分析

设计变更审程序遵照国网公司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管理规定。所有变更、签证必在监理会经过技术经济论证其合理性,最终确定方案。设计变更必须经过设计的同意后,完善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增加设计概算的控制线的管理力度,设计变更控制限额下实施。现场签证必须由监理、建设管理单位认可后,经过审批方可实施。

③加强合同外委托项目的审核控制

根据国网结算管理办法,对于涉及合同外委托项目,要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约定,其调整价款通常执行原合同的价格确定标准。合同外委托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超过限额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对于委托的非工程类项目,监理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资料审查。

④重视过程资料的整理搜集,为施工的索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⑤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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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源消费大国,能源利用效率低,是能源浪费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发展新能源、节能减排、提高能源效率已成为我国能源发展的关键。每一个高耗能用电企业,能源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相当大的比重,如何降低能耗、开源节流,已成为各企业积极探索的重要课题。而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的节能管理模式,正日渐成为供电企业、节能服务公司与用电企业进行节能合作与沟通的纽带。

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质是一种以节约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合同能源管理示意图见图1)。基于这种机制运作的专业化公司被称为“节能服务公司(简称ESCO)”。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包括能效审计、融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系列的综合,并通过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来收回投资和获取利润。在美国、加拿大和日本等国,节能服务公司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在国外,公用事业电力公司以开办能源服务公司、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等多种模式进行节电,不仅能够弥补因节电而引起的销售收入减少,还可以提高供电服务质量,改善在电力供应市场中的竞争地位。

1、供电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1 必要性分析

(1)从社会价值看,供电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加深入、专业的节能服务,从而提高终端电能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预计“十一五”期间,我国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将形成每年至少2500万tce的节能能力和1600万tCO2的减排能力。

(2)从企业价值看,供电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在目前供电企业缺乏需求侧管理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合同能源管理能够有效补偿供电企业节能服务的成本,降低售电量减少产生的经济损失,并创造一定的利润,甚至可能成为供电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1.2 可行性分析

相比一般的ESCo/EMCo,供电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具有自身独特的优势:

(1)营销网络优势。供电企业营销网络遍布各行政区域,拥有一大批营销网点和营销队伍,并且与客户关系紧密,有利于减少节能技术的推广成本。

(2)在能源供给中的地位优势。供电企业处于发、输、配、售的中间环节,在整个电力供应价值链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通过提供多种多样的节能服务,能够有效引导终端客户提高能效。

(3)技术人员优势。供电企业拥有与配、用电设备研究、制造、设计相关的一大批技术人员,特别是在变压器经济运行、无功自动补偿、电力系统经济运行、负荷管理等领域拥有扎实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

(4)资金优势。供电企业资金实力雄厚,融资能力强。此外,供电企业主要以电费方式获得现金流,也使得供电企业能够较好地了解客户的信用和经营状况,有助于规避节能推广中的效益回收风险。

2、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起步阶段):企业内部对利用合同能源管理进行节电服务达成共识,优化组织机构、建章立制,奠定基础,促成节能服务公司为用电客户进行节能改造。目前,已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工作流程示意图见图2),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节电宣传;

(2)市场分析,筛选技术可行、有经济效益的目标项目;

(3)选择有资质的独立节能服务公司,促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

(4)协调项目的运作过程;

(5)建立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

第二阶段(提升阶段):随着配套政策和节能服务市场进一步完善、江门局节能服务资金、人力、技术资源得到发展和积累到一定程度后,考虑采用总承包再分包的项目实施模式,或参股、并购节能公司开展节能服务工作。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各种相关配套政策趋于完善,江门局在经营能力、服务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全面提升的基础上,结合营销战略,逐步扩大供电企业能源服务的业务范围,成立涵盖能源销售中介业务、能源风险管理、能源信息管理、能源设备维修运行等业务的综合性能源服务公司。

3、合同能源管理案例分析

3.1 案例背景

恩平市新锦成陶瓷有限公司位于沙湖镇蒲桥工业园区内,主要是生产、销售陶瓷产品,该厂现由两条线专线供电,两个中心电房,两个窑炉电房、一个煤气炉电房,合计容量为17,245kVA(其中8,230kVA为八月份增容)。八月用电量达300多万度,预计九月起月用电量将达600多万度,是恩平目前用电量最大的企业,公司有意向厂区的厨房进行节能项目改造。

该公司目前使用2台柴油汤炉及2台柴油炒炉,建议投资20kW电磁大型汤炉2台及6kW电磁小型汤炉1台取代现有的汤炉;20kW单头电磁大炒炉2台及15kW单头电磁炒炉连后水1台取代现有的炒炉。

3.2 使用电磁炉具替换柴油炉具的节能经济分析

每个企业都希望使用安全、清洁的能源,更希望使用低成本的能源,愿意借助专业的能源审计改进方案,结合有效的能源管理手段节省、精简能源使用开支,提高企业效益。以下从经济成本的角度分析使用电磁汤炉及电磁炒炉带来的经济价值。

通过对电磁汤炉及柴油汤炉有效热量消耗的能源计算,全年柴油使用量和全年燃料费为:人民币96,000元左右;燃料每单位价:5,950元/吨。96,000/5,950*1,000=16,134kg;电磁汤炉全年所需要的能源费用为:59,295/0.85*0.72=50,226元

通过计算显示:电磁汤炉所需要的能源费用为50,226元。根据客户提供的数据,以现时汤炉每年使用350天;供应1,500人,全年柴油能源费用为96,000元左右。每年节省能源费用为96,000-50,226=45,774元。

通过对电磁炒炉及柴油炒炉有效热量消耗的能源计算,全年柴油使用量和全年燃料费为:人民币108,000元左右;燃料每单位价:5,950元/吨。108,000/5950*1000=18,151kg;电磁炒炉全年所需要的能源费用为:32,343/0.8*0.72=29,109元。

通过计算显示,电磁炒炉所需要的能源费用为29,109元。根据客户提供的数据,以现时炒炉每年使用350天;供应1,500人,全年柴油能源费用为108,000元左右。每年节省能源费用为108,000×29,109=78,891元。

3.3 使用电磁炉具替换柴油炉具投资回报周期分析

建议投资20kW电磁大型汤炉2台及6kW电磁小型汤炉1台取代现有的汤炉;20kW单头电磁大炒炉2台及15kW单头电磁炒炉连后水1台取代现有的炒炉,总数6台电磁炉具总价为人民币150,000元至200,000元。

综合投资费用和节省能源费用比较得出该项目投资回报周期为:

150,000元/(45,774+78,891)元=1.2年≈14个月;至200,000元/(45,774+78,891)元=1.6年≈19个月。

3.4 节能成效评估总结

根据新锦成陶瓷公司提供的資料,2台20kW电磁炒炉每天的使用时间为约为5个小时,2个20kW的汤炉每天约煲350升的汤,使用时间大约5小时,大部分时间使用1台。通过对现场仪表測量数据的计算,从而得岀更接近实际情况的能源节省量及投资回报周期。

根据对於节能成效的量测与验证计算,通过对节能措施实施前後的能耗比较,预计投资回报周期为1.9年,与当初能源审核节能建议书所计算的数据相当接近。预计每年可节省约10万元能源费用,节能效果显著,可见这是一个值得投资的工程项目。

4、供电企业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存在的问题

(1)一些用电企业对合同能源管理认知度低、推广积极性不高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

(2)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大多为中小企业,自身力量薄弱,难以发展壮大。

(3)很多地区目前还没有正规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较为麻烦。

(4)在合同能源管理的具体操作中,如节能量的核定、合同的履行、现行税收政策和金融制度的适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难题。

(5)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涉及客户自身利益,急需政府方面引导和宣传,政府主管部门和能源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地区节能减排要求,加紧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本地区合同能源管理系列配套政策,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快市场培育步伐。

5、结语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能源管理模式在我国已尝试10年,充分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对节能事业的巨大推动力,节能改造技术将有很大的市场推广空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正在研究制定《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程》,对规范节能服务市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将起到积极作用。随着国家节能政策的贯彻,新能源、低碳经济的蓬勃发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用电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对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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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前身,是90年代初,为了平衡电力供、需矛盾,对电力负荷实施控制而产生的电力负荷监控系统。该系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以其操作灵活、控制方便的特点,在实现快速限电降荷,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2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功能特点

(1)灵活的控制功能,既可通过计算机系统远程对客户的负荷开关进行操作,达到快速停(限)电的目的,也可设置当地闭环控制功能,实现终端对客户的负荷或用电量的实时监控,及时告警,自动切断超限负荷。

(2)遥测功能。利用负荷管理终端设备的数据采集接口。对电力客户的各种用电参数,如功率、电流、电压、开关位置等进行采集,发送至主站系统,供运行人员进行参考和数据分析,掌握客户用电情况。同时信息数据上传至主站服务器,形成历史数据,供随时调阅查询。

(3)远程抄表功能。通过负荷管理终端485接口与多功能电能表实现通讯,读取表码,进行上传。利用定时冻结抄表功能,对所有表计同时抄录,提高抄表工作的同期性,可对系统的线损计算和分析工作提供支持。

(4)在经过多年的运行实践中,负荷管理系统的基本功能已相当成熟和完备,在实际运行中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从目前负荷系统的推广和使用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弊端:

①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早先被称作“无线电负荷控制系统”。以230MHz无线电波为通信媒介进行数据传输。受通讯手段的约束,主站和终端都需配置天馈线系统,增加投资及安装、维护的工作量。

② 目前运行的大部分负荷管理系统,没有提供与电力营销、客户服务、集中抄表、调度自动化等系统的数据接口,无法实现资源共享。

3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发展现状

在计划经济的社会背景下,出于计划限电的目的,许多供电企业都投资建设了负荷管理系统,并予以高度重视。有些企业甚至只是把负荷管理系统作为企业“创一流”工作的一项指标。完成后就将其束之高阁。目前。很多供电企业负荷管理系统存在如下情况:

(1)系统建设得不到重视。资金投人不足,无法保证系统正常的安装、维修及设备更新升级,导致系统设备故障率高。

(2)由于系统闲置,造成人员流失,技术力量不足,无法保证正常的维护和运行要求。

(3)部分客户的恶意破坏。加速了系统的损坏程度。

总之,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导致了负荷管理系统功能不断缺失。目前,一些供电企业陆续着手对现有负荷管理系统进行恢复和升级改造,系统在很多方面尚存在缺陷,有待于继续改进。

4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功能扩展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是一套涉及供电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和众多电力客户的负荷控制与数据收集并藉此取得综合社会、经济效益的系统。对系统的改进应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改进数据通讯方式,采用目前成熟的GPRS或CDMA网络,实现数据的传输。一方面消除传输方式对系统造成的制约,扩大系统的覆盖面,提高数据传输的可靠性,另一方面节省天馈线系统资金投入,降低现场工作强度。

(2)由于负荷管理终端设备现场运行环境恶劣,元件易老化、损坏。所以应考虑选用耐热、耐腐蚀的材料,提高设备的抗干扰能力。

(3)实现负荷管理系统与电力营销等系统的网络连接和数据共享,提高各系统之间协同工作的能力,充分发挥系统功能。电力营销工作的内容的扩充和延伸,需要有能为之提供更加系统、全面、细化的辅助手段,而这正是负荷管理系统实现其功能扩展的前进方向:

① 远程自动抄表。充分利用全电子式多功能表的通信功能,结合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通讯网络资源和终端设备,可以完成全部终端客户的远程自动抄表。通过与集抄系统的连接,实现小区低压表计的远程集中抄表,扩充系统的功能与适用范围。

② 负荷电量分析、预测。电力负荷预测的准确性主要取决于基础资料、预测方法、预测手段等。而负荷管理系统所采集的是用户最原始、最基础的数据资料。有了丰富的数据源,无论是按地区、线路、行业进行分析预测,均可得出一个比较准确的结果。

③ 购电管理。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通过负荷管理终端的预付费购电功能实现客户“随时用电、随时付钱” 。对客户进行电费催缴或者有选择地进行负荷控制。

④ 计量技术监督。窃电的最终反映就是电量的丢失,利用这一特性结合负荷管理装置便可以及时发现窃电行为。另外,远程自动抄表功能可以实时或定时将用户电能表读数抄回,这样就可以连续获取实时客户用电量情况。

⑤ 电压合格率监测功能。通过采集终端电压,对客户端电压合格率进行监测。新技术的应用,使得终端数据采集精度有了大幅提高,其功能亦将日趋完善。

⑥ 信息服务。利用GPRS或CDMA网络的短信平台,以及负荷管理终端的语音报警和信息功能,向客户有关电量、电费、停(限)电等信息,同时还可进行关于电价政策方面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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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电力市场同样受到了成本和费用控制方面的严峻压力,在确保质量稳定的条件下,如何实现电力工程成本的节约,形成更加有效、科学的资源配置体系,成为电力工程发展的一项制约性因素。当前我国的电力工程建设,专业性较强,投资额度较大,如果能够适时的引入和运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就能够在工期限制、成本压力和工作成效方面进行适度优化,从而实现对电力工程的工作流程和总体的工作进度的有效控制。

1 当前我国电力工程信息系统的使用现状

从时间来看,我国的电力工程信息系统建设的萌芽是从上个世纪的90年代开始的,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各种电力工程信息产品的出现。这些产品大多是根据不同的业务内容和流程来开发和使用的,由于电力工程专业性较强,而且在不同环节的工作内容区分较大,因此这些产品只能够通过建立不同系统间的中介接口,来实现对全过程的信息管理。产品的信息实效性不足,缺乏对电力工程信息的有效整合。一项电力工程项目的成立,需要考虑包括技术能力、设备水准、配件设施、地理因素、成本支出等在内的多项因素,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是单纯依靠人力难以把握的,因此需要对这些因素的信息进行分析整合,按照工作流程的进展,将因素的影响与工程进度结合起来,来为电力工程的下一步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目前我国所采用的电力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包括Primavera Systems,Ins的P3、微软的Office Project以及国内的梦龙等,他们功能方面的共同性在于通过多工程项目流程之间的逻辑关系和限定要素,来进行成本方面的预计和进展速度方面的估算,从而提前做出应对措施。这些软件都具有较好的兼容性,对于实现电力工程信息系统的整合应用具有中介载体的作用。

2 电力工程信息系统实际运用的可能性预测

(1)安全管理的信息应用问题。对于类似电力工程这样投资巨大、流程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程项目而言,安全应当是第一需要考虑的问题。尤其是对于工程管理中的风险点的预测、风险值的衡量、针对不同风险的防范措施等,都是需要深入探讨的。通过对信息管理系统的掌控,能够实时掌握工程建设中的不稳定因素,对对其进行快速识别和准确计算,将风险控制在最初状态;通过设立不同的流程连接点,能够将工作进度中的各种信息进行系统登记,对需要注意的风险点进行重点排查,提示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加强对风险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工作一旦开始实际运行,还能够对风险点进行动态跟踪和全方位监控,强化先创管理的有效性,能够实现电力工程的有序运行。

(2)进度和质量管理的信息应用问题。除了安全问题之外,电力工程管理中的另一个要素就是质量问题。这里的质量问题,包括了电力工作的整个流程,从工程的设计研发、试用施工、后期调试和生产准备等各个方面,电力工程的质量与进度问题是合二为一的,绝不能因为对进度的过分追求而忽视了工程的质量实效,而应当在实现质量的前提下来提升工程的总体进度,要实现这一点,就需要将电力工程的流程进展信息与质量要素充分结合并准确规划。具体的说,就是要将工程进度中项目的进展计划、个体项目的完成期限和工作要求等,通过不同的信息平台来统一传递至信息管理系统中,对于产品质量的检验、监控,形成统一的工作计划,一旦项目开始实施,就能够快速、完整的将质量信息进行记录,等待项目完成后与工程进度的总体以比较,来实现对工程信息的动态查询。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对于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实现一定程度的全面掌控。

(3)投资管理的信息应用问题。电力工程的投资行为涉及到工程建设的计划、研发、投标、施工、投产等各个方面,因此对于项目的具体投资行为要求很多,必须使其能够切合工程的整体预算、实际成效、生产周期等各个方面,将工程的投资过程中的各种信息与工程的工程的踪迹进度信息进行联合,才能够实现共工程管理的全面掌控。要实现这一点的前提是要制定统一的行为控制对象,建立通用于系统各部分的数据平台,实现对信息的可预测分析,确保分析的数据既能够反应工程投资的实际情况,又能够贴合工程的实施进度。具体的说,可以以电力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作为基础数据,将投资信息进行适当的切入,并在系统的管理中采用横道图法、曲线测算法、表格法等对投资行为进行有效性分析,或是将不同环节的投资行为与企业的物资储备情况、财务经费情况进行比对,更直接的分析投资完成情况。

(4)资源和工程档案管理的信息应用问题。工程管理的核心目标是实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例如对工程设备、所需材料、人力耗费、机具需求等,这些资源的配置状况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完成效果,要实现对工程资源的有效管理,就必须根据工程的流程进展,制定相应的施工规划,按照科学的人力和机具的配置标准进行统一调配。在这一过程中,如果能够将资源的库存和使用情况与流程状况结合起来,进行信息整合与信息比对,就能够依据不同的工作进展对资源进行合理监控,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具体开展不同比例的配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的记录,对资源是否到位、是否符合需求、资源使用情况都全面掌握,专项任务专项纪录。

由于档案是整个电力工程的最可靠的真实资料,因此档案信息资源的管理对于提升后期的工程管理工作,进行技术分析具有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档案资源中的施工计划、工程指导、材料使用计划等,是对工程实施的动态记录,将施工过程中的信息传递到档案资源的运行系统中,就能够对相关的档案资源进行规范,实现工程进度的期限保证。

随着当前时代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工程的信息化已经成为电力行业的总体趋势,通过对电力工程建设中各种信息的合理使用,不仅能够实现对电力工程的有效控制,还能够实现电力企业的信息积累,最终达到电力企业的持续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郭建,顾志强.电力企业信息安全现状分析及管理对策[J].信息技术,2013(01).

[2]张洪涛,徐靖.电力企业信息集成接口技术研究[J].继电器,2007(22).

[3]李杰,邹海英,李泽宇.电力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标准化管理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21).

作者简介

篇11

【Abstract】the progres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e quantity of archival information chemical industry design institute greatly increased, which brings great challenges to the archives management work. How to effectively carry out the management of archives is a problem worthy of discussion. This paper mainly needs to solve the current archives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applications of CAD electronic document management has made the simple introduction.

【Key words】Design Institute of chemical industry;Electronic documents;Management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化工设计院作为企业产品设计与研发的重要平台,设计院每天都会生成许多的档案信息以及设计文本,面对每天庞大的档案信息,化工设计院传统的档案管理已经不能满足档案管理的需要。 CAD电子图档管理系统能够对自动的对每天的文件进行搜集并管理,实现电子图档的信息化管理。

1.档案管理面临的问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档案管理工作已经不能仅仅满足于安全方面的保护工作,档案需要能够被有效地利用。化工设计院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档案文件,这些文件会因为各种因素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档案管理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传统的电子图档管理系统在文件查找方面比较困难。化工设计院所设计的新产品是需要在老产品的基础上进行设计的,所以经常要查阅以前的档案[1],当时由于传统电子图档管理系统的一些缺陷,使得文件查找方面非常的困难;其次,在产品进行设计的时候经常需要对文件进行修改,但是文档版本的管理不善会给所修改内容与原来的内容不一致,所以档案版本的一直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第三,产品设计的数据放在计算机中这些数据的安全得不到保证,这些数据很容易被复制或者更改,安全问题是档案管理的重要问题。档案的安全管理上需要根据人员不同的职位给予不同的权力。第四,现在的数据几乎所有的交流过程全部都在网络上,信息的共享非常的重要,传统的档案管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在信息共享上面不能满足人们的要求。第五,电子图档设计好之后,往往还需要打印出底图,晒蓝图,所以保证电子图档、底图、蓝图的一致性非常的的关键。

2.CAD电子图档管理系统的功能实现

2.1图档建库

电子图档系统管理员可以根据化工设计院的具体情况来对库进行设置。图档管理员可以在基本字段的基础上对图库进行排序,设置图库的访问权限,根据化工设计人员的职位级别来设置他所能够访问的范围。对于设计院具体的人员访问权限可以进行如下设置:可访问图库、不可访问图库、可直接下载文档、需审批下载文档。

2.2文件管理

设计人员在设计新图的时候,只需要根据管理员已经设计好的模板来选择自己所需要的就可以了,系统可以自动进行图标文字的排版,非常的方便。另外,在设计人员出图时,系统可以自动收集DWG和它引用的文件,这种方法有效的保证了文件的完整性,而且系统可以将DWG文件转化成其他各种格式的文件,使用很方便。在出图的过程中[2],系统可以将包含图形较多的文档拆成多个文档,使每一个仅仅包含一幅图,同时也可以将引用文件拆分出来,方便文件的归档管理。

2.3文件的查询

由于传统的档案管理系统非常不方便工作人员进行资料的查询,所以新的CAD电子图档管理系统在资料的查询方面做了一些改进,非常方便设计人员DWG文件的搜索。设计人员可以根据所搜查内容的图号、名称、设计人员等一些信息进行文件的查询,快速的帮助设计人员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目标。

2.4日志生成

电子图档管理系统能够自动跟踪计算机的运行状态,详细的记录设计人员的操作情况,包括:人员名称、时间、事件、结果等一些非常关键的信息。方便了系统的维护,能够很好的保障系统的安全,确保系统的正常使用功能。

2.5版本控制

考虑到设计人员会需要不定时的对文档设计图进行修改、变更等一些情况,电子图档管理系统在每次设计人员对设计图进行修改之后[3],都会重新生成一个新的版本,并且快速的清理旧的版本,非常好的解决了版本控制的问题。 电子图档的功能图如下所示:

3.应用效果

新的电子图档管理系统的合理应用,成功地解决了设计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系统保证了文件的搜集归档工作的有序进行,有效地解决了资源流失的状况;设计人员也可以在网上很方便的查询所需要的文件,提高了文件共享率;系统在出土的过程中,系统可以自动的生成清单,不需要设计人员再手工进行填写,非常的方便。而且,电子图档管理系统还有非常开放的报表系统,可以自动进行各类项的总和计算,按照设计人员的意愿进行分类排序,快速将报表输出。总之,电子图档的合理应用,大大提高了设计人员的工作效率。

4.总结

CAD电子图档管理系统的合理应用,大大减轻了化工设计院的档案管理工作,满足了设计人员的需求。电子图档管理系统的应用,是化工设计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 [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