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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意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30 08:37:28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合同管理意识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合同管理意识

篇1

在企业和项目经营管理管理活动中,合同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每一个项目的承接,都要经过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在履行过程中要进行合同管理,在项目完成后还要进行项目后评价。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它同时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项目的成败,也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未来。

1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1 投标人员片面追求承揽项目数量及项目大小

对投标人员现行的业绩考核制度中,单纯追求承揽项目数量及项目大小,没有考核承揽项目效益指标。 “挖到篮子里就是菜”,致使投标人员因利益驱动,只要能中标就行。而对预付款的拨付条件,是否需要垫资,现场对施工的影响,变更及索赔要件,工期松紧,竣工结算的时间等合同风险未能进行合理评估,造成亏损项目增多,使许多施工企业步入了经营承揽及完成产值不断攀升,但企业利润却没有同步增长的怪圈。

1.2 项目职能部门解读施工合同不透,变更信息沟通不畅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通常施工项目上由工程技术部门提供已完成工程量数据清单,再由计量部门套上单价对业主进行计量。而对合同中是否存在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力或是有多少潜力可挖、如有变更是否已经完善变更手续等方面,项目部部门之间做得还非常欠缺,许多信息未能及时沟通反馈。形成了工地上已经按照变更数据完成工程量,计量部门还不知情,事后再进行补签资料的“两层皮”状况,使成本增加,索赔难度加大。

1.3 签订合同条款不严谨,对合同双方没有形成有效约束

在合同签约过程中,许多企业没有能对合同签约单位的资质进行认真地审查,如签约资格、履行能力、履约信誉等,在合同条款中对合同履约及违约条款表述的过于粗略简单,不够具体充分,为合同的执行带来隐患。目前,施工合同在合同签订与管理中状况较好,物资采购与劳务合同没有严格进行招投标,有的没有按照招投标文件进行签订,合同履约程度较低。违约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竟出现材料供应商和劳务承包团队在履约中多次要求提价的状况,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和施工现场的管理秩序。

2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除一定的历史根源外,也有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管理方式及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

2.1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缺乏足够的认识是合同管理中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反映在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或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

2.2 合同法律环境不好

也是造成合同管理被动的主要原因之一。一是我国建筑业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漏洞可钻。二是有法不依的现象十分严重、执法不严的问题时有发生。三是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合同未依法订立,导致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2.3 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

合同订立缺乏预见性,缺少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双方对某些条款的理解有差异或对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2.4 合同管理人员对索赔工作不重视

缺乏自我保护、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意识。

2.5 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对合同管理缺乏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制订制度固然重要,执行制度更为重要。再完善的制度有章不循,也如同废纸一张。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2.6 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匮乏

合同管理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对具有上述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不断充实,以增强合同管理力量。

2.7 对合同归档管理重视不够,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机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

2.8 发包人(业主)行为不规范

发包人(业主)常常提出比较苛刻的合同条件或暗中指定与其有利益关联的施工企业做总承包人的分包人。有些承包人希望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发包人(业主)的不规范行为难以实施。

2.9 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主要表现在不习惯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找合同,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或者请客送礼。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10 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

分包合同中总承包人和各专业分包人之间,及各分包人之间的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确。

3 解决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主要对策

3.1 提高合同管理意识

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将企业的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合同管理范畴,切实按合同要求办事。企业领导对合同及合同管理工作要常抓不懈,通过经常举办学习班、讲座、办理各种宣传栏等方式,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建立合同管理机构。要从上到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使合同管理覆盖到企业的每个层次。设置专职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员,并具体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地位、职能,合同管理部门与其它执行部门的职责范围,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最终形成从合同谈判、审核、履行到监督检查,保证合同有效实施的组织保障体系。明确合同管理流程。对建立的组织机构,必须明确与之相应的工作流程。从合同签订前对招标文件分析、合同文本审查、工程合同策划,如分包合同策划,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到合同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比分析、诊断、合同变更、索赔和反索赔等过程,均要建立有效的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职责明确,奖惩分明,避免职权交叉,互相扯皮。

3.2 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后,首先,要由招投标中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的部门,与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其次,由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通过技术交底,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或分包商,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通过层层合同责任分解,层层合同责任落实到人,使各工程小组都能尽心尽职。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合同文本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法性分析。包括: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特别是具备各种批准文件;二是完备性分析。包括:构成合同文件的种种文件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对各种问题的规定有没有遗漏;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清楚: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建议应尽量采用或参考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3.3 重视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在工程实践中是非常频繁的,变更意味着索赔的机会,所以在工程实施中必须加强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再进行合同变更。很多承包人往往不重视变更管理,对业主要求的变更无条件服从,导致工作做了却无法获得赔偿;发生变更应及时找工程师或监理确认,如果它们拒绝确认应要求其说明原因,对于不确认工程变更又不说明原因的,应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免日后互相扯皮。

3.4 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胜任合同拟稿、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熟悉工程造价和会计账务;为与国际接轨,要能够阅读和翻译英文合同文本。企业不乏优秀的技术人员,但是合同管理人员匮乏。

4 结语

篇2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码]B [文章编号]1000-405X(2013)-6-221-1

1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现状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分包项目的成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对招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跟招投标管理密切相关,招投标的过程其实也是合同谈判的一个过程,一旦中标签订合同,它就有法律约束力,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严肃性,承发包双方都应该重视合同签订前后的管理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工程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管理两个内容基本是被人为的独立开来,两者严重脱节。使得工程合同和招投标文件、投标书内容不相符合,导致后期施工情况不符合合同要求。

(2)缺乏对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工作。工程合同签订之后还需要严格地执行,才能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建筑工程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利润,往往会把合同管理的事情放在一边,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因此,就会很容易出现施工不能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施工图纸交底、技术交底只有在施工现场才有,但是未在合同中交底,一旦出现事故或质量问题,则责任、义务难以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

(3)合同变更意识薄弱。建筑工程的周期比较长,施工复杂,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变更情况,合同的修改虽然不会免除供应商的责任,但是会对合同的实施产生影响。某些工程的合同根据设计方案设计,各个工程环节可以说是息息相关,而某个工序需要更改,则其他工序很有可能也要随着变更。也就是说,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内的工作计划,都需要进行重新制定,因此在更换工程内容之后,为了减少工作量,往往不青睐于合同变更,而仅仅在施工当中主观调整工程内容。

2 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的建议

鉴于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在选择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几方面的工作。具体建议措施如下:

2.1 合同的签订管理

在选定分包商之后,开始制定分包合同,其中总承包商、分包商的责任和权利必须明确,笔者建议参考借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的《土木工程分包合同》,其中分包合同必须服从于总包合同,包括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环境保护等,另外还要协调各个分包商之间的关系,避免分包商工作之间的冲突,同时在分包合同当中注明分包商出现矛盾时候的协调主体和协调要求。除此之外,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对外交往和协调工作,需要通过总承包商进行,譬如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协调。为了避免分包商的违约,分包合同的签订还需要列明分包商的惩罚措施,责令分包商服从工程的总体计划,以便更好地完成工程任务。

2.2 合同的履行管理

建筑工程的分包,涉及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具体的工程分包关系是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协商好工程分包的事宜,业主将工程分包的权力委托给总承包商,而总承包商通过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在这个过程中,业务管理主合同,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仅仅负责分包合同的批准。分包合同履行管理的责任,需由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承担,前者是对工程施工现场分包商使用材料、工艺、质量等的监督管理,但工程师发出的分包工程指示,需要得到总承包商的同意,分包商方可执行;后者履行分包合同,包括分包商选择、分包商合同履行监督,并负责将总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在审核之后列入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以合同的书面形式转发给分包商。

2.3 合同的变更管理

出于主客观因素的原因,建筑工程的合同需要进行变更,包括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标准等。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属于常见的现象,甚至可以说是合同管理的特点之一,如果合同变更管理工作不到位,可能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导致工程纠纷的出现。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变更作出的规定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工程合同变更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首先是业务具有发出签发合同变更令的权力,而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变更令,事后再与业主进行协商变更的费用和工期等问题。其次是合同变更的类型,常见的有费用变更、工期变更、合同条款变更三种,其中争议最大的变更是费用变更,在出现费用变更的时候,需要根据合同上协商的合同变更费用处理方式,具体的衡量标准是“公平合理”。再次是合同变更时候,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实施变更工作,但分包商产生的间接费用如何得到补偿,目前在合同法当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原则上应该予以补偿,但涉及到机会成本的部分,要倾向于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最后是总承包商以书面的形势通知分包商变更工程任务,在收到工程师的工程变更指令之后,要邀请承包商参与估算工程量和工程价格,以合理确定分包合同变更后对分包商的补偿款和工期。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分包项目的成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诸多的问题,包括合同签订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变更管理等,譬如有些建筑工程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利润,往往会把合同管理的事情放在一边,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为此,我们需要在选择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几方面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刘承栋.工程分包合同管理浅谈[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19):215.

篇3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2004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满3周年了,这意味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3年保护过渡期结束,2004年12月11日起建筑市场全面对外开放,中资、外资企业都将享受“国民待遇”。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逐步对我国国民经济主要支柱的建筑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给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另外,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它的法律强制性,因此在建筑领域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是联系各合同主体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法律的制裁,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2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我国加入WTO后,施工企业与国际交往逐渐频繁,到国外承包的工程及在国内承包的国际投资项目也越来越多。严格的合同管理是这些国际工程的惯例,一般都严格使用FIDIC合同条件。

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缺乏完全法制化的社会环境。建筑和合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空子可钻。另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

(2)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业主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施工单位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业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太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和惯例办事的现象。

(3)施工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水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4)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对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不够重视。我国的合同管理起步较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另外,由于外部环境不规范的因素太多,企业内部还没有形成重合同的意识和重视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环境。

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的一个合同就有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3.1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

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学习《建筑法》,更要学习《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使他们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对承包商来讲,可以说其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是否顺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3.2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责及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需进行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促进人,

3.3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3.4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4总结

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我国建筑领域市场化的推进以及我国建筑业国际化的趋势,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只有合同管理规范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金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策略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5.

篇4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企业在对外开展各类业务活动的基本载体就是合同,有位法学家曾经说过:“财富的一半是合同”,这形象地说明了合同在一个工程中的重要性。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建设工程行业市场竞争如此激烈,加强施工中的合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显得尤为重要。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尚不发达,施工企业普遍缺乏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正确认识。很多承包商签订了工程合同,片面强调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对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认识,往往因为合同意识淡薄、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不完备等问题引发纠纷,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处于被动的局面,甚至产生严重违约,同时索赔又无据可依,承受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1.1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1.2少数合同有失公正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

1.3“阴阳合同”引起的纠纷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业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工程招标前,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和不平等条约,要求投标单位私下进行承诺,签订与中标合同的工程价款等主要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承包方为了获得项目,只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但多数情况下,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造成合同纠纷,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

1.4合同价款引起的纠纷

合同签订过于简单,许多涉及补价的项目由于合同不明确,工程竣工结算时无法补价:一些合同虽然条款比较齐全,但内容只作原则性约定,不够具体和明确,特别是缺乏对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或对违约责任约定过于简单而产生合同纠纷,造成施工企业不能及时得到补偿。违约责任的约定直接反映出该合同的质量如何,也直接决定了该合同能否顺利执行。

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当前的建筑市场仍不够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市场交易中业主与施工企业的地位不平等,部分工程承包存在违法或违规的行为,另一方面是对合同签订的实际条件没有远瞻性,没有在合同中明确实际条件如果发生变化的解决方案。但更重要的是,施工企业的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基本上没有事前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范畴,没有对索赔管理工作给予应有的重视,等到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才临时研究合同有关条款,设计补救方案。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的必修课。

1.5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而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2.1健全管理机构体制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份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2.2提高管理人才的素质

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在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3注重合同细节管理

施工合同纠纷多数情况下源于价款结算方式的纠纷,如工程款如何拨付,设计变更单价如何审定,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材料价格异常变动的处理办法等。这就需要甲乙双方有一定的远瞻性,尽量在合同中把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案具体化,尽量避免给结算方式留下盲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或停工窝工,施工合同中又无明确表达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如笔者所在地的某道路工程,招标时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为赶工期,经施工企业与业主商量决定将商品混凝成现浇混凝土,但未办理任何相关的协议变更手续。因此,工程竣工结算时引起了价格纠纷。如果事前就此问题甲乙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就可避免后期的纠纷,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4健全法律体系

加强承发包双方对合同的法律认识。通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招标投标法》,通过不断的宣传、学习培训,使合同的承发包双方切实认识到法律是保障施工合同顺利实施,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必备工具,是走向市场经济中科学管理的坦途和桥梁。

2.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篇5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实现合同目标为目的,对资源投入进行高效率的计划、组织、指导、控制的系统管理方法。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全寿命周期中,按照建设程序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策划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其中工程施工阶段历时较长,工程参与方众多,不可控因素频发,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从我国建筑施工行业现状来看,从业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诚信意识不足,恶性竞争普遍存在,针对上述情况,结合工作实践,对施工阶段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以下分析梳理并进行探讨:

一、合同主体法律意识淡薄,要树立合同法律意识,依法经营管理

目前施工合同普遍存在履约程度低,违约严重的现象,业主经常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进行违法发包,随意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利用其它承包人名义即通常所说的挂靠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范围违法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在此情况下,又加上工程标的额较大,施工周期又长,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众多,极易产生矛盾和纠纷。再加上一些施工组织通常是临时机构,往往是工程一旦完工,项目临时结构即解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工程资料也随之消失。撇开这些重要的过程资料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算等都具有重要的利用价值不说,一旦发生纠纷,往往会因为资料缺失造成举证困难,白白错失胜诉机会。

施工企业想要避免纠纷或在发生纠纷后能够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加强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重视合同签订和谈判工作,发挥好企业法律部门在合同谈判、合同评审、合同规范、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审查和监管作用,对一些合同重大事项变更,特别是涉及工程成本、工期、质量等核心内容时,必须要征求企业法律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而不是纠纷发生后才将法律部门搬出来充当灭火队员。

2、建立一套合理、完善的施工资料管理机制,配备专职资料管理员,明确责任和分工,做好工程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结束后随时可查阅调取相关资料,避免因人员流动,工种调动等造成施工资料的混乱和遗失、在需要举证时出现无据可查的被动局面。

二、合同索赔意识不够强,要正确认识索赔,提升企业效益

从目前国内大部分建筑企业来看,大多对于工程索赔管理的水平与企业的发展和其在国内外所处的地位相比不匹配,索赔管理水平的落后,已经制约了我国建筑企业在国内外建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在国际工程中,工程索赔是有经验的承包商的一种重要的经营策略,“中标靠低价,利润靠索赔”,根据相关文献数据统计,在国外,很多承包商通过索赔获得的收入能够占到合同额的10%-20%,甚至有些工程索赔所得金额甚至能超过该工程本身的合同额;而在国内,承包商从工程索赔中获得的收入是少之又少。

建筑市场上对于合同索赔还有很多错误的意识及观念,特别是作为承包商,往往把合同管理的重心放在如何与业主搞好关系上,一旦提起索赔,则被认为是双方矛盾不可调和,最终导致撕破脸皮,因此大部分承包商轻易不愿提起索赔。同时由于在工程实践中索赔的事例少之又少,缺乏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真正到了索赔事件发生的时候,往往由于时限、程序等问题,或是证据不足,导致索赔不成功,这同样也是索赔意识不够强造成的。久而久之,索赔意识和机制的缺失,在重技术管理、轻商务管理的大环境下,没有形成专门的索赔人才培养制度和环境,导致索赔专门人才更加稀缺。

当务之急是企业要正确认识索赔,认识到索赔并非是工作进行不下去背水一战时的一种极端手段,工程管理各部门要转变观念,把索赔工作作为一种工作常态正确面对,提高索赔证据意识,认真研究并合理运用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同时在工作中逐步积累经验,培养专门人才,形成一套良性的索赔机制,逐步提高索赔收益在合同价款中份额,为企业创造更大效益。

三、合同风险防范意识较低,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规模大、标的额高,工程质量要求高,工期又长、材料设备消耗大、特别是在施工阶段,不可避免的要面对各种不可预知风险,如随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对工程计价文件进行的政策性调整,各种生产要素市场价格随市场正常、非正常波动,甚至工程量清单中的较大误差、漏项、错项没能及时发现导致的经济风险;由于工程地质、水文气象条件资料不准确,施工现场协调,劳动力调配等施工技术组织风险;盲目报价、随意承诺业主提出的各种合理不合理的要求,合同条款没有认真研究、存在先天缺陷显失公平等管理上的风险等等。

施工企业又属于劳动力密集、施工生产流动性强的企业,是否能够承揽到工程直接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因此为了能够拿下工程,企业往往风险防范意识较低,甚至对一些能预知到的风险抱有侥幸心理,先拿下工程再说,真的到了风险事件发生时再临时抱佛脚,合同管理工作陷入被动局面,致使企业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付出额外代价。

针对这种情况,企业要从长远出发,培养各类专门人才,在工作中关注、分析各种可能存在的上述风险因素,结合工程具体特点,做好合同交底工作,认真研究合同条款,严格履行现场各项管理程序,必要时通过专家评审的形式对工程水文地质气象条件、材料供应、设计变更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分析评审判断,采取积极措施,尽力规避能够规避的风险,化解无可规避的风险,转移能够转移的风险,降低风险损失。

四、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低,要大力推广信息技术在合同管理中的普及应用,提升项目管理工作效率

很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仍然采用手工作业的方式,实际工作中通常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并且很容易出现错误,效率低下。在施工过程中,合同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比较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应用相对滞后,不能实现内部信息资源及时传递,信息化程度偏低。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借助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可以确保信息各个环节的传递通畅,减少信息传递的工作量,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协调各单位之间的业务往来,为项目管理工作奠定基础;实现资源共享,提高项目管理工作效率。既克服了传统管理模式的缺点,又提升项目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五、结论

合同管理工作是整个项目管理工作的关键,施工阶段又是整个合同管理周期内最复杂、最难处理的一个环节,企业要高度重视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的法律意识,诚信经营,正确认识和面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索赔问题,要有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在施工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过程中,加强各种理论知识学习和信息技术的开发应用,为企业可持续经营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马兆霞,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研究[J],有色金属设计,2010年第37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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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对建筑工程有着非常重要的约束作用,而对建筑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才能更好地使得建筑双方履行合同义务,才能更好地确保双方利益,也确保工程建筑的进度和质量。

一、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定义

所谓合同,就是人们在从事交易活动或其他活动之前,为了更加明确地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而制定的一种协议,具有公平严肃的特点。合同的作用就在于有效地节约交易成本和使交易市场的秩序更加规范。施工建筑合同比其他合同更加复杂的地方在于在整个工程施工的过程当中,由于牵涉的单位和各人较多,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所以施工建筑合同的种类也就比较繁多,如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和材料设备的供应合同等。这些合同都是针对特定的环节和步骤签订的,也从各个方面明确和规定了各个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所以对这些合同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管理好工程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工程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

二、工程管理合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部分合同签订时没有做到公平的原则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特别是在施工建筑合同文本中,存在着大量的双方利益和权利不对等的不公平现象。这些合同很多都只是针对承包方,制定了许多承包方应尽的义务,制定了许多的条款,而对业主的约束性条款就明显欠缺。这样的合同签订之后,实际上就失去了对业责的约束,而对于业主单位违约等情况的惩罚办法,也往往没有成为合同拟定的重要部分。这样一个不公平的合同往往成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双方发生争执的焦点问题。而现在面对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的压力,许多建筑企业为了生存,也被迫接受着由业主占据主导地位的工程合同,业主为了降低自身的风险,而通过合同的形式转移给了承包商,对承包商提出各种苛刻的不公平的条件。承包商为了让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地获取,就会采用偷工减料等非法手段甚至转包工程项目,这样的恶性循环,势必会对工程建设带来极大的隐患。

2、合同的文本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

现在建筑市场上许多文本不规范的合同往往是因为想要回避业主义务,而采用了一些自制的文本进行签约。自制的文本由于不规范的原因,让业主可以对该担负的法律责任避而不谈,或者点到为止,文本内容往往避重就轻地将工程风险全部转移给承包商。有些工程甚至一开始只采用了口头委托或者政府命令等形式,等到工程完工以后,再补签工程合同,这样的做法是完全违法的,这样补签的合同根本就起不到约束作用。我国为了规范建筑市场合同管理,早就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合同文本不规范现象仍然非常严重,这样做不但不能为业主逃避工程风险提供便利,反而会在当工程出现问题时,加大双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3、扰乱建筑市场规范的两手合同

还是由于现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原因,业主占据主导地位的关系,业主在制定合同时以种种原因要求承包商签订两手合同。一份正式合同提供给建筑行政部门备案审查。另一份合同则采用了极不公平的条款约束着承包商的行为。这种两手合同的现象,非常普遍。不仅违反了国家规定,更是严重地损害了承包商的利益。这样的合同为工程质量频发提供了温床,最后导致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恶果,最终必将给业主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4、履行合同意识不强,违约行为频繁

有些工程合同,虽然签约,但是形同虚设,签约双方都没有履行合同的意识,在工程建设中经常随意修改合同条款,甚至从根本上违反合同规定进行施工。这种情况往往导致双方利益得不到保障,目前建筑市场上拖欠工程款的严重问题往往就是由于合同意识不强而造成的。业主无故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无故拖延施工或竣工等情况屡屡发生,都是由于在合同签订之初,签约双方就没有一个严肃的态度造成的。

5、违反合同索赔困难

规范的合同文本规定了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赋予了受损失方的索赔的权利。而目前建筑市场合同管理混乱,过度竞争造成的不平等的合同签订,在加上承包商的法律意识薄弱,往往造成合同损失方是承包商,而索赔权利的又不到保障的局面。

6、承包商资质审查不严,“借名承包”现象严重

由于很多工程项目在招标的时候对承包商的资质审查不够严格,造成一些非法承包商假借其他企业的名义或资质与招标方进行工程合同的签订。而市场上更有一些企业甚至明目张胆地从事资质证件的租赁活动,牟取非法利益,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稳定。

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1、建立合同会签制度

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包含了众多的相关部门,合同的履行也需要各部门的配合才能完成,所以现代企业在正式签订工程合同之前,需要建立会签制度。所谓会签制度就是由合同办理部门与涉及合同条款的其他相关部门对合同进行研究,发现问题的地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然后针对于本部门相关的那一部分内容,进行会签,会签完成以后,再进行合同的正式签订,这样就能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部门都明确自身的权利和责任,能够在工程实施工程中更加的协调,全包合同履行的准确性。

2、建立严格的合同审查和批准制度

工程合同是否具有切实的法律效应,是否真正合法,这都需要在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批准制度。审查要由企业法律事务部门进行。批准要由企业管理者或是法人来进行。当涉及到影响比较重大的合同要进行审查的时候,应该在企业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进行集体商议后决定是否批准。

3、建立严格的合同印章管理制度

合同最终生效要经过盖合同章认定的,一个企业拥有多种具有法律效应的印章,这些印章要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来对使用进行规范。在使用任何印章时都要做到严格的审查和批准程序,并且要对印章的用途和盖章次数做好登记工作。在印章管理方面,要设专人管理。切记不可在空白纸上随意印章,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特别是在工程合同签署的过程中,合同一定要经过会签、审查、批准之后才由总经理过目签字后盖上合同章。其他章也要由具有相应级别的人管理。公章由法人管理,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主管管理,在使用时也要注意每次盖章必须登记。

4、严格执行合同交底制度

在工程合同签订之后,企业的各部门负责人和项目建设的班子成员,都要认真地学习合同各个条款的内容,并进行分析和分解。公司管理合同事务的部门要向项目经理和主管经理进行合同的交底工作。在合同交底时,要特别对合同内容存在风险的部分进行特别的说明和解释。要让工程运作中各个环节的人员都了解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要了解作为承包商的责任以及权限范围等一系列重要内容。

5、建立严格的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在合同签订之后,就进入到了工程施工进行阶段,在这个阶段,要建立对相关合同信息的管理制度,要对相关信息的流通建立明确的流通制度和途径。要设专人管理相关的工程资料,并对工程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工作。要加强对工程监理、承包商等信息的管理,对的任何信息和内容问题等要有双方的签字,对新信息要进行及时地更新处理。

6、建立严格的合同检查和奖惩制度

合同检查是非常必要的,这有利于发现合同管理中所隐藏的问题,能够及时地提出和进行修改,能够促进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优劣行为进行奖罚。这样能增强对合同管理的意识,增强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7、建立严格的合同履行跟踪制度

工程合同是对施工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的依据。但是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也会遇到因为实际情况而导致合同实施过程中偏离合同预定的情况。这就需要我们建立一套完整的跟踪制度,来不断找出有偏差的部分进行调整,以利于合同的实施。这样做不但能让工程的实际情况与合同目标相一致,也能让管理人员更加清楚地了解合同的实施情况,对现状和未来发展有一个正确的预测。合同履行跟踪制度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对现场签证进行严格审查。对签证的审查关系到工程款项的发放工作是否准确有序进行,切记发放时间过早过量情况。特别是有补充协议签订的时候要格外注意。签证必须要和合同的相关条款相符合,这样才能起到真正的制约作用。设计签证变更只需要签变更或修正即可,不可重复发放签证。对已经购得的原材料,要详细登记品名、编号等信息。

第二,对各类记录和文件要进行及时的收集整理。对所有与工程相关的信息,如图样、计划、规范等,要进行及时的记录整理,特别是对合同的变更部分,要进行认真的审核分析。在施工过程中,对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要及时进行。而且业主和承包商要在公平合理的情况下搭乘变更合同的协议。

第三,对停工损失要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这种情况下要进行停工的及时处理工作,其中也包括了由于非承包商责任而造成的停工情况。出现停工以后,双方要按照合同规定,以书面的正式形式签订停工的各个相关内容。

第四,对合同规定的单价要严格执行。合同中对有关价格和单价都有明确规定。对未执行合同单价的情况,应根据实际的工程情况或者参考市场上同类材料的单价情况做出相应的补偿。

8、建立严格的合同目标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的目标,是指对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该达到的预期结果的合理预测。施工单位通过对合同目标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的计划性、组织性,对各部门起到指挥、协调的作用,让各部门相互配合,更好地完成合同管理目标。这样才能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的能力。

四、结束语

工程建筑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的各个其他环节都是围绕这个核心来展开的,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实现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也不能过于僵化,因为市场在变,合同管理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在管理中要注意方式方法的运用。施工企业要深刻了解对于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它的特殊地位。要在实践中寻求更加科学的管理方法,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程春梅:关于工程合同管理的探讨[J].广州科技,2010(6).

[2] 郝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浅谈[J].甘肃科技纵横,2010(1).

[3] 郝佳:浅析工程合同管理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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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汇率变动对进口设备采购合同的影响

高校的年度预算是对一年的采购计划的总体规划。其中进口仪器设备的采购计划是年度采购总预算中较为重要的部分,对年度整体采购预算计划有重要的影响。人民币汇率的变动不仅会影响采购预算的执行情况,而且对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的内容也会有一定的影响。我校目前采用的一般结算方式为人民币包死价,这样就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汇率变动风险。但也有少部分进口设备是采用外汇结算,采购合同条款一般会注明付款结算的方式、时间等,合同结算的时间段不同所对应的人民币汇率就不同,所支付的金额就会随着汇率的上升或者下降而变化。

三、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合同流程管理

目前进口仪器设备普遍金额较高,结合我校的实际工作,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采购项目需要进行论证、招标采购。大部分的进口仪器设备都需要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由于进口仪器设备合同签订后采购周期较长,流程中涉及单位较多,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更多的问题。合同管理体现了采购合同过程的闭环管理,包含合同的签署、办理免税、清关、商检、资料归档等环节。

四、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的风险防控

作为政府采购的其中一员,高校进口仪器设备采购活动,也具有商业性质,同样需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下开展。学校通过建立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用制度法规约束,施以监督,将合同管理工作推向规范化、法制化,使其更加完善。尤其对于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合同,通过规范合同的标的物产地、型号、价格、到货时间等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进口货物采购合同的准备、订立以及履行阶段进行合法、规范管理,我们能够做到保护学校资金、维护学校合法权益,进而有效提高进口仪器设备采购效率。

五、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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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Construction contract for building project of the employer and the contractor to complete the project targets or content and reached specify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legal nature of the document. Including the engineering exploration, design, construction contract etc.. Contract management is based on the legal, administrative means use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parties in building engineering. In this paper, first expounded the important meaning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then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difficulties, finally puts forward some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Key words: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Contract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Difficulty;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近几十年来,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建筑业突飞猛进,但是当前,国众多建筑企业的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工作很薄弱,合同管理很多是流于形式,制度约束不足。因此规范管理建筑工程市场是社会经济的迫切需要,加强建筑合同管理能够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通过法律、法规及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建筑经济市场。一是建筑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机制逐步趋于完善,政府管理部门职能也在发生重大变化,行政命令干预市场程度越来越低。在市场经济下,建筑施工合同必定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重要法律基础;二是建筑合同管理能够规范各方的自律行为。当前,部分工程建设单位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缺失,自律行为较差,导致另一方出现风险或者造成损失。因此,因此,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能够对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加以管理与规范,有利于建筑市场的稳定;三是加强建筑合同有利于建筑业参与国际性竞争。我国已在2011年加入了世贸组织,建筑市场已经对向国外,建筑市场的各种行为都要遵循国际市场规则,因此,加强建筑工程合管理,我国的建筑企业才能走向更广阔的市场,不断发展壮大。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难点

2.1 阴阳合同的签订导致工程合同法律效能缺失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对内合同内容表达的是签约双方的真实意图,目的规避政府管理或者逃避国家税收私下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此合同未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该合同未在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在建筑工程中这种阴阳合同严重违规行为。但是受一些“利益”的驱使,这种阴阳合同经常发生,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难点之一。

2.2招投标过程难以管理。

在建筑工程的合同全过程管理中,招投标管理和工程合同履行关系密切,建筑工程合同履行中,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的法律性文件等说控制的因素,通常在招投标时就已经明确制定。然而由于发包烦相关专业知识的缺乏,为得到利益最大化,常常将招投标当作一个形式,这样就会导致招投标管理与工程合同实施管理形成脱节现象,这种脱节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一大难点。

2.3 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管理差异

在某项建筑工程中,项目建设通常工期长,跨度大,各种发包方式也五花八,譬如ECP交钥匙工程、BOT垫资完成工程、PC:采购-施工总承包、EP+CM: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总承包等等,但是无论那一种承包方式,都会有总包与分包,这样就导致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都成为合同管理的内容,合同中条款中很容易出现遗漏、约定不明朗、交叉施工、内外架使用、垂直运输等管理难点。

2.4工程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

在当前建筑工程中,导致合同管理没有完全法制化和规范化的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工程现场管理缺失,工程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没有索赔与反索赔的意识,对建筑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性条文认识不足,同时对工程清单的某项项目的相关特征描述不具体,不能明确化。从而导致建筑工程合同难以管理。

3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注意事项

可以说建筑项目的灵魂就是建筑工程合同,合同承包人进行施工,发包人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基础,其签署的合理性或者成功与否,都会影响到工程本身的各个方面和环节,特别是工程质量与成本。因此,施工企业对施工项目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尤其是作为核心管理的合同管理。

3.1企业合同管理机构要高效

当前,我国很多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在审查和审批合同不严格,在履行合同时约束缺失,因此,建筑企业迫切需要建立合同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将合同管理工作划归企业法律顾问机构管理,进行专业化的管理。

3.2 制定严格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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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经济合同在施工企业对外经济交往中越来越重要,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也在施工企业管理中日益突出。因此,搞好经济合同管理,是维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的最基本的要求,能有效保障施工企业利益。经济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了施工企业经营过程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1.我国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上缺少足够的认识,其合同意识严重缺乏,造成了施工企业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与机构的不健全。使得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各项事宜不能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终导致企业的正当索赔工作不能很好的开展。这一现状导致了其的经营活动中缺乏相应人才与制度规范经营过程中的相关合同,造成合同中的条款没有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指定。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一旦工程出现问题,施工企业的索赔将非常困难,极大的影响了企业的经济利益。

2.合同法律意识缺乏。我国制定的 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理应成为建筑企业和招标企业双方签署合同时的规范,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订立的内容十分简单,缺乏具体细则,一旦出现责任后的承担问题,这就产生了合同风险。这一问题在过去中小型建筑施工企业经营中经常出现,其实质就是缺乏合同法律意识,企业经营欠规范。

3.招标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以至于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二、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

1.现代工程施工企业必须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以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及相关人才的培养,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为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奠定基础。

2.加强合同文件管理。在制定施工合同时,要尽量使用标准合同条款的合同文件,一方面能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能划分清楚有关各方之间的风险和责任。否则,这些风险一旦成为现实,势必带来损失,因此承包商必须要仔细研究合同文件,进行风险分析。这样就能最大程度的避免有关各方之间的风险纠纷,也能有效的降低因合同不明确带来的额外成本,同时也加强了各方之间的相互信任和融洽,不至于出现因权责不明产生的争端。

3.工程承包是一项充满风险的活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然、社会条件复杂多变,影响因素众多,承包商将面临很多投标时难以或不可能完全确定的风险。风险一旦发生,就会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因此承包商需要认真研究合同文件,进行有效的风险分析。除了要了解合同文件中已明确规定所应承担的风险外,还要了解那些隐含在合同文件之中的风险。分清有些风险是由于出现不可抗拒的社会困素或自然因素带来的;有些是由于条款有缺陷引起的;有些是编写合同者有意设置的。

4.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坚持持证上岗

(1)集团公司在经营管理处设置合同管理科,并配备具有一定经营管理经验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合同管理人员1-2名。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经营规模决定设置独立的合同管理科还是在综合办公事内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2)签订合同的经办人、合同管理人员在经过法律和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后,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3)明确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主要负责本单位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负责审查各部门提交的各种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负责合同管理专业人员的培训、资格审验工作。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负责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监督执行。

三、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将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这样才使合同管理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企业合同管理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能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总之

现代市场经济以合同作为基础对企业间的行为进行规范与约束,这是企业合法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在现代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否经过科学分析、是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以及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进行了论证是影响企业经济利益的关键。在施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企业必须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通过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及科学的实施有效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陈 晴 王伟强:《以合同管理的科学实施保障企业经济利益》[J].建筑科学技术资讯,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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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L372+.3 献标识码:文章编号:2095-2104(2013)1-0020-02

1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一般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企业与企业之间通常都订立一些经济合同,但多是根据不同情况,有选择地按照特定标准签订的一定范围内的产供销类合同。此类合同执行后的结果,虽然也会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经营影响,但毕竟只是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局部的、个别的经济关系,它不可能全面地反映整个企业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执行情况。

市政施工企业却大不相同,其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在市场竞争中,市政施工企业既要履行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还要履行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此外还要履行因项目施工需要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加工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没有这些建筑合同,就无法实施一系列的施工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会随之纳入合同的规范之中。因此,合同管理在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 从实际操作结果分析,有些施工企业正是缺乏对建筑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略了建筑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落实,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

2 我国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合同意识。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虽然制定了《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有些企业在签署合同时不依据此合同文本,合同内容不全,对权责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签署的合同流于形式,有些企业为了承揽市政工程,先行施工,后补签合同,造成合同逾期,出现经济纠纷。一旦这些市政工程发生纠纷,建筑企业必将承担许多隐形的风险和损失。

2.2承包、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市政工程的承包方有时为了业务需要,在自身不具备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达到承包市政工程的目的,非法向发包人行贿或挂靠其他有承包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

2.3合同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跟不上市场的发展、内容逐渐落后,满足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现有的合同文本涵盖不了管理环节和市政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而且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基本要约也未作出明确规定,这样就使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漏洞可钻。另外,在合同管理体系上,合同的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也不是很明确,存在着规定的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的情况,缺少必要的监督和控制机制。

3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历史根源

当今的市政施工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大多数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

3.2认识根源

主要是在市政工程建设中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可以说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

3.3法律根源

法律根源在于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人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由于合同法律滞后,再加上上述的历史根源和认识根源,建筑施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更为滞后,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

3.4制度根源

缺乏一整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由于存在以上三个根源,因而也导致了市政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滞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

4 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4.1强化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在签订市政工程合同时,承包方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企业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签订市政工程合同过程中,承包方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认真审查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同时,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企业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全面强化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能力,以更丰富的专业知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为了与国际接轨,还应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能够翻译、签订英文合同文本。

4.2加强市政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避免虚假招投标行为

在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由于地区或行业保护主义,存在着招标人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的情况。在资格预审阶段,一些人为因素使得招标机构对资质把关不严,中标后容易产生施工项目偷工减料、市政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因此,对于这样的问题,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和竞标,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严谨。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市政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市政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4.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使企业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在建设市政工程项目中,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尤为重要。根据德国国际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经验,通过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技术的优化,可使市政工程增加利润,但最多不超过3%~5%;而合同管理的好,却能使利润增加10%~20%。可见在国外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优化要比技术的优化更为重要。完善合同管理具体方法是:(1)完善合同范本。在市政工程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签署合同的双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操作,严禁自制不符合程序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和权责应该明确。

(2)不断扩大市政工程合同文本的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的承包方式。

(3)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应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状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分级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如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市政工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

4.4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市政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市政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在签署合同和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该始终以市政工程合同为依据,认真整理和分析合同内容,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

5 结语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合同条款,积极深入施工现场,收集索赔证据,掌握一手变更、签证等资料,依法索赔,从而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企业适应市政工程建设的规范要求,从而提升企业生存、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文罗义,张丹.浅谈业主方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J].建设监理.2010(04)

[2]王小华,侯拥军.公路市政工程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及对策研究[J].山东交通科技.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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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必要性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内容包括施工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要求建设项目各参与方在合同订立阶段,合同实施阶段就必须加强合同的研究,分析合同管理的相关要素,尽可能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与惯例接轨,使其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利工具。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深入贯彻执行,研究、分析论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适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建筑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强,建设市场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普遍开展和施工企业风险意识普遍增强,目前的建筑市场正在发生着质的转变。在这种情况下,强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对建设项目的各参与方来说,都变得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已不再仅仅只是一个签字画押问题,而正变成一个风险管理的问题。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行,选择相适应的合同类型、作好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正确处理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防范和控制合同的风险,对承发包双方来说都是需要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我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与以前相比已取得巨大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值得探讨并有待解决的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工程管理整体水平低,合同意识薄弱

目前在我国,合同意识薄弱、合同管理水平较低仍是建筑工程中的普遍现象:法律体系尚不够健全,合同的法律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合同签订和实施问题很多,合同管理的水平还不高;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经常发生。

鉴于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承包人由于在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在多数情况下,只得接受发包人在合同中提出的苛刻条件。加之承包人为迎合发包人而无法认真、严格地执行合同,难以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由此导致了合同约束力不强,合同管理效果不显著等现象的发生。

2、国内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理论尚有差距

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合同管理研究是针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进行的,对国内的合同研究较少。在研究过程中,过于注重合同法律和合同条款的介绍、解释与分析研究,而忽视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在操作层面的指导作用,尤其缺乏对项目现场所必需的合同管理程序和方法的研究。在合同条件的研究上主要集中于FIDIC合同条件,对国内合同管理操作的指导意义不大。

二、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1.研究和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和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是约束双方义务和权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合同内容从双方的一般责任、施工组织设计及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与结算,到争议与违约、索赔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合同管理应是项目参与各方合同的主要内容。

我国于2008年12月1日施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是符合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计价规范"总结了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及条文说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改革和完善工程价格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相对于传统的定额计价方法是一种新的计价模式,或者说是一种市场定价模式,是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根据建设市场供求情况进行的自由竞价,从而使双方最终能够签订工程合同价格的方法。对于这一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的研究和实施有利于计价模式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制定与之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体系,有利于提高我国建筑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意义

1)构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示范文本,以配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广和实施,使之满足新形势下建筑市场需要,能够更好地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目前,我国工程造价模式已由传统的"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转变,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由于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在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这种方法进行计价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进而更加不利于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因此,研究构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示范文本,能够促使合同双方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