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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委托合同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30 08:37:42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施工管理委托合同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施工管理委托合同

篇1

一、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性。《示范文本》是依据我国经济合同和城市房地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的,其内容反映了在物业管理委托活动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体现了物业管理委托管理的特点。推行和执行《示范文本》,有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避免因合同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的条款;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有利于减少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纠纷,促进合同纠纷的解决。各地应当积极推行《示范文本》,把它作为培育物业管理市场、规范市场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加强宣传,积极推行《示范文本》。要使当事人了解和掌握物业管理委托过程中的有关法律知识,了解和掌握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自觉使用《示范文本》。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示范文本》的印制、分发领取和管理工作,结合《示范文本》使用情况检查、规范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示范文本》既适用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也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两种情况。《示范文本》第十九条A(甲方权利义务)只适用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合同时使用,B(甲方权利义务)只适用于开发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合同时使用。当事人在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条款予以选择。

四、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__路(街道)___号

四至:东_____南_____

西_____北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 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时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

B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阅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_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向_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代表人:_____代表人:_____

篇2

1、管理机构及职责。成立由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等部门组成的省本级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代建工作,研究协调代建工作中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代建办)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工作,组织招标选用代建单位。

二、招标机构选定和招标文件审定

2、招标机构的确定。省代建办按照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机构比选有关规定,商项目主管部门对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机构进行比选,确定招标机构。招标机构确定后,由项目使用单位与其签订《招标委托合同》。

3、招标服务费的确定。结合代建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额度、功能标准、技术要求等情况,比照《招标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1980号)中“服务招标”规定的招标服务收费标准,在比选招标机构时确定,并在招标委托合同中具体明确。招标服务费纳入项目总投资中的“前期工作费用”。

4、招标文件的编制。项目使用单位配合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项目主管部门主要从投标资格要求、中标人确定方法、项目代建范围和规模与标准、代建质量和工期目标管理、代建单位招标内容和方式、项目其它管理内容、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省代建办审查。

5、招标文件的审查。省代建办审查的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是否遵循平等竞争的原则;代建范围、内容、规模、标准和功能;代建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控制;工程造价控制;投标报价具体要求;代建管理费计取和标准;履约担保;代建内容招标的评标规则、办法;对代建方的奖励与处罚;跟踪审计;特殊情况处理等。

6、代建单位的选择范围。招标文件经省代建办审查后,由招标机构招标公告,并在代建单位名录库内招标产生代建单位。《代建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如果代建单位名录库内的单位报名投标数少于法定最低数,可以列入代建单位名录库的条件为基础,向社会公开招标。

三、开标、评标和中标

7、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省代建办会同项目使用单位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为7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项目和施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8、代建单位的确定。招标机构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开标、评标,并将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送省代建办和项目使用单位,由项目使用单位向社会公布预中标人。公布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或异议不属实的,招标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即为该项目代建单位。

9、履约保函的提交。代建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使用单位提交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项目使用单位对履约保函的内容、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代建单位出具保函确认书,并报省代建办备案。

四、审核与签订代建合同

10、项目代建合同的起草。项目使用单位出具保函确认书后,商代建单位共同起草《项目代建委托合同》。《项目代建委托合同》起草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参照代建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内容、标准、要求以及从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进度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后,报省代建办审查。

11、项目代建合同的审查。省代建办主要从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以及项目投资、质量和进度的管理与要求等方面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

12、项目代建合同的签订。省代建办审查后,项目使用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项目代建委托合同》,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和省代建办备案。

篇3

一、认真学习、推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明确了物业管理委托活动中当事人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反映了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能够充分表达当事人双方的意愿,要积极推行,以利于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市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从而推动物业管理工作。

篇4

工程项目委托合同1甲方(项目承包、建设单位):

乙方(受委托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一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第二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合同金额:

第三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之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与甲方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施工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咨询服务。

第四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

第五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

1、工程前期。

2、项目施工策划。

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人员架构组织。

4、施工项目组织、协调管理。

5、合同管理、过程资料管理(协助甲方完成过程中的合同签订,

甲方具有合同签订的控制权)。

6、工程进度管理。

7、工程质量管理。

8、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如甲方要求自己后期自行负责,可将词条更换为:乙方为甲方培养自有团队)。

9、乙方按期向甲方递交财务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审查。

第六条 甲方职责

1.资金落实

负责本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要求,按期核定、确保工程款、材料设备采购款和市政配套费及本工程中发生的各类行政主管部门所收的各项费用等及时到位,并支付给本工程各施工、供货承包单位和其它合同单位。

2.

3.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七条 服务班子的组成 乙方人员由 詹 稳先生(简历附后)为带头管理人员,并配备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名单在项目组织架构中明确,进行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到位随时进行补充调整,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甲乙双方协商由于甲方原因或项目需求时对人员进行调整补充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服务期限

自项目立项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日。如未按时完工,服务时间时间自 至 。

第九条 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1、本工程项目管理暂按

元工程项目总金额为计费基数,项目管理费率为 ,项目管理酬金为 万元(大写: 万元)。

2、乙方暂履行本合同期间,凡属乙方管理团队内之内所产生的劳务费、工资、奖金由乙方自行负担。

非团队内成员产生费用与乙方无关。

4、支付给政府管理部门及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如设计、施工招标管理费,施工招标费、监理费、设计费、设计方案补偿费,设计、施工招标过程中的会务费,工程竣工资料编制费,增补晒图费,

5、乙方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在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范围之内不应获取超出本合同范围外的与本项目相关利益的收入。

尤其不得借项目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于甲方利益的收入。

6、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以人民币结算,按项目进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数额规定如下:

7、由于甲方原因增加乙方工作量。

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工程的重大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的调整而导致乙方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减,根据实际工作量的增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如项目管理组的业绩确实优秀,乙方自始至终全心全意遵守从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带来附加利益,甲乙双方应友好讨论给予乙方额外绩效奖励以激发乙方管理人员的能动性。

8.1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本公司的产品资源、技术资源或专利等对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提供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可行的,且不影响工程使用,不降低工程标准,经

8.2“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经实践证明达到了优化的目的,且经对原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与新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比较,而为甲方节省的费用,并经甲方审核认可。

8.3操作实施办法: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其中节省费用的15%以项目管理费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逾期未支付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项目项目管理费的万分之五违约金。

(上级拨款逾期日期不计在内,即:上级拨款应不影响甲方向乙方履行的义务)

2、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对本协议第二条条款,应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无偿延期项目服务日期。

3、除非甲乙双方协商将合同中止,或因甲乙方如出现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亦可终止。

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及时会同甲方和施工等单位研究抢险,修复方案,测算损失、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受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及施工方分别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

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完工或期满,且乙方已经完成项目管理内容,双方工程款项结清之日起终止。

3.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副本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项目委托合同2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管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地点:

签订日期:

委托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与项目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古北路620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总投资: 1,256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项目管理费用

1、计算依据

① 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_)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暂估)1256 万元,管理费费率 3%,管理费用为37.68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陆千捌佰元)。若建安工程造价出现调整(上下浮动超过20%的,则增减部分的项目管理费用及费率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项目管理费率最高不得超过3%)。

3、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200元/人日)。

七、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项目委托合同3委托方(甲方): 代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保证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方与代管方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20_年实施的具体项目:

二、项目管理节点目标

(1)委托方完成的主要节点

完成前期主要关键节点

1、20_年2月28日前完成项目产品定位决策,立项、土地、规划方案的报建报批等有关前期手续办理。

2、20_年月20日前完成工程施工招投标,合同签订并获

得项目施工许可证。

(2)代管方完成主要节点

20_年2月20日完成规划方案上报委托方认可确定

20_年3月28日完成施工图设计报委托方审图

20_年3月15日完成施工单位进场

20_年3月15日—5月15日演艺中心基础达到20_年5月16日—8月31日主体建设封顶

20_年9月1日—10月31日室内外土建装修达到竣工条件

20_年11月— 室内通暖进入室内精装

20_年2月28日— 精装完成

三、20_年投资计划

合计 6500万元

注明:

一、以上资金计划不含以下内容:

1、室内精装及设备

2、室外管网系统

3、室外项目

二、以上资金必须保障按月及时到位。

三、精装及设备资金由委托方自行计划安排。

第二章 委托管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项目的策划及论证

乙方配合甲方进行项目的功能策划与论证,在甲方进行的工作基础上,从项目整体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出发,并准备有关资料做好规划方案及申办项目的规划意见书。

二、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标

乙方配合完成以甲方批准的功能需求报告为依据,进行项目整体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标,协助甲方选定其中优秀的方案,并在深化与完善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方案的专家论证和政府审批,进而协助甲方与中标(中选)的设计方签订工程设计承包合同。

三、办理开发建设的政府手续

甲方委托乙方于该项目开发前期及工程建设期间,在各项工作现状的基础上,配合甲方继续进行政府规定的立项、规划、土地、建设、市政公用、街道和其它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手续,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四、工程协调及监理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监督、控制、协调、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解决和协调工作中的问题,确保进度、技术方案、质量、安全、成本等计划的全面实现。

五、进度计划管理

乙方负责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包括编拟调整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报业主核准后生效,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项目建设的各单位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并检查各项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六、工程质量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制订项目的质量目标和工作体系,在甲方已对项目的质量要求作出充分的定义,设计单位已作出设计后,编制质量实施计划,报甲方审批。并按照批准的质量控制计划对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监督、控制。

七、合同管理

乙方应在对工程内容和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业主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报送业主审批。合同的制定应保证: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进行协调。各类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存档。

八、组织招标工作

在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获得甲方批准的基础上,乙方负责配合

九、采购管理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该项目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选型及管理工作。乙方须根据项目功能的要求和工程建设进度情况,进行该项目所需材料及设备的市场调研、选型和厂商洽谈工作,并编写详细的采购计划和能价格比较报告,报经甲方核准后,起草供货合同报甲方审批后,负责监督并管理的供货合同的执行,负责按合同验收材料和设备,并代表甲方与厂商落实安装、调试、保修事宜。

十、工程造价管理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在工程实施中负责组织各类各项工程标底的编制,进行标底的审查,负责按时完成该项目各阶段、各分项工程施工的概算及其审查工作,包括办理各种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技术措施与经济洽商。该项目竣工后的一年内,应完成经各单位确认的该项目的竣工结算报告,并提交甲方,如项目分期竣工交付,则应分别按期完成并提报。

十一、工程验收

乙方配合甲方进行工程竣工、政府质检部门验收、各项市政工程与该项目的接口工作,配合甲方办理涉及验收的全部手续,并有责任维护甲方经济利益和法律权益。在该项目在质量监督部门正常备案,以及该项目全部市政工程完工接用后,乙方可以不再保留进驻现场的

十二、档案管理

乙方配合甲方主持该项目开发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及竣工资料的报备工作,乙方保证在该项目验收合格时,应有系统完善的、分类合理的全套开发及建设工程档案(原件),并移交甲方。

十三、财务管理

1、在该项目建设期间,乙方提供每月的资金使用计划报甲方审批,甲方及时筹备资金,按时支付。

2、该项目工程建设及开发所涉及的合同款项和其他款项,甲方委托乙方按时编制详尽的款项支付审核表,报经甲方批准,由甲方按相关合同规定或计划直接支付。

第三章 项目管理机构及基本运作方式

一、专职管理机构及组成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甲方应立即成立专职的管理机构“达坂城西部歌城小镇项目管理”部,甲方选派项目部经理一名及相关管理人员,甲方全权负责评价该机构以及全部组成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乙方选派项目部副经理一名及相关专业工程师。

二、会议制度和月报

该项目的委托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交流、信任”的原则。为保证该项目的有效落实,乙方应定期编制月/周工作计划,坚持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制度。有关专题的会议纪要及例会研究的月/周工

四、合同的签署

在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工作范围内,凡属该项目对外合同以及对内合同的修改、补充协议均由甲方审核签订,甲方委托乙方的只是合同的起草、合同的执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 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确定整个项目的产品定位及投资决策;

2、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并组建管理团队;

3、牵头组织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设计及审图等;

4、牵头办理项目所有前期手续(如:土地取得规划审批、开工许可审批、绿色通道等);

5、负责项目建设的资金管理并按照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

6、负责组织整个项目的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管理、招投标及合同签订;

7、牵头项目的工程验收手续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

8、牵头工程竣工决算的定案;

9、负责现场树木移植,施工用水、用电的协调;

10、对乙方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11、提供为进行本合同规定工作所需的各类资料和信息;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实施业主方委托的项目施工管理,交付完整合格产品

2、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

3、配合业主做好工程验收手续办理;

4、配合业主方财务提交工程款支付审核表;

5、工程预决算管理;

6、配合业主方对外合同的谈判、招投标、合同签订;

7、配合业主做好项目竣工资料的报备

第五章 管理费用

一、委托管理费

乙方受托进行该项目开发及工程管理的取费按照项目施工总造价的3% 计取(以下简称管理费总额),管理费总额暂定为 195万元整。甲、乙双方同意,在管理费结算时,管理费总额大于以上暂定价时,按时结算;管理费总额小于以上暂定价时,按以上管理费总额暂定价进行管理费的结算。该项目费用主要用于工程管理中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等费用及奖励基金。

二、管理费支付办法

双方同意,支付方式按照每月审核完成的施工产值3%支付。

第六章 合同生效、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由于委托方的原因致使项目管理工作发生延误、代管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方未采取相应措施,代管方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项目管理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未能按照双方达成主要关键节点完成前期手续,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按实际情况给予顺延;

四、甲方未能按照计划拨付项目建设资金,造成工期延误及停工,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费用;

五、乙方未能按计划配合甲方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造成主要关键节点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

六、乙方未能按计划工期完成工程进度,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代管方与委托方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 工程决算,代管方收到项目管理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七章 其他

一、不可抗力

由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由重大变化,或政府对该项目的专项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变故等)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或达不到预期目标,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动顺延;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管理期限的必然延长,在三个月以内乙方无权提出获得延期管理费用的要求;延长超过三个月(不含)以上,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延期管理费的数额。

二、保密

乙方承诺在合同期间内和合同期满三年内不将有关该项目的技术和商业秘密透漏给与本合同事宜无关的任何个人和机构。

三、争议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修改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书面补充协议规定。

五、法律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两份,甲乙双方执正本、副本各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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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从1988年开始实施的委托监理制度逐步完善,参加建设工程项目各方的责任逐步明晰,监理企业的质量安全行为也逐步规范。但作为建设单位一方,在委托监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亟需探讨解决的办法。

一、委托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认识监理工作的片面性。一是有的建设单位,委托监理是出于上级政策要求,并非完全自愿,认为委托了监理单位,会降低自己手中的权力,增加自己工作的难度。二是有的建设单位出于对工程业务的不熟悉,就把监理工程师当作承包商的质检员。三是误认为工程质量是监理负责的。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

(二)委托监理工作的滞后性。一是委托监理仅局限于施工阶段。大量的工程建设实践表明,作为确定工程实体和功能,进入施工阶段工作依据的设计阶段,还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二是就施工阶段的监理而言,多数建设单位在招标选定施工总包单位后,再选择监理单位。

(三)发挥监理权力的局限性。一是有的建设单位对工程业务不太熟悉,随意更改设计文件,违反强制性规范条文。在思想上认为监理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建设单位的指令。二是有的建设单位不按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项,承包商拿工程款不需经过监理批准,不管工程质量优劣都能拿到工程款,导致监理人员也不能有效地对质量进行监控。三是有的建设单位多头指令,过多地干预监理的工作。建设单位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临时改变正常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各种欠科学的随意安排,造成了施工管理上的混乱,造成监理对建设具标得不到良好控制。

二、充分发挥委托监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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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ian zhengx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 ltd., dalian 116000

摘要:多年来,由于客观和主观的原因,未能全面地实现这个目标,建设部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的上述《指导意见》,既为我国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指出了方向,也提供了机遇,让我们一起努力,让建设监理走向工程管理之路。

关键词:建设监理 工程管理

Abstract: for many years, the objective and subjective reason, failed to fully realize this goal, the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on the projects based on the research of the release of the above the guiding opinion on, both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ause of our country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ointed out the direction, and also provides the opportunity, let us work together, le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to engineering management way.

Keywords: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roje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误区

监理单位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络上了中国特色,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因而,发展至今仍存在着许多误区。

1、监理制度仅限于施工阶段

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水利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影响因素很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3、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二、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方向

1、明确监理的定位

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合同――《委托建设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理和管理。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委托为业主提供高水平的、专业化的智力服务。

《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我们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来统一认识,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监理实际上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延伸,也就是说,监理应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业主服务,帮助业主管理好工程项目。因此监理单位一定要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只有监理的服务水平提高了,才能受到业主的认可,监理的地位才能提高。但是,监理的独立性也不应忽视,监理企业是独立的法人,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时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责任必须履行,遵守公平、公正、客观的职业操守。

2、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工程监理企业必须进一步树立市场竞争观念、经营理念和服务意识,不断拓展经营范围、扩大经营规模,向纵深两个方面扩展,从单一的施工阶段监理向建设工程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延伸,从单一的质量控制项投资、进度控制发面发展,应用现代项目管理理论,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为业主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咨询服务。这种咨询服务可以是从建设工程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管理,到工程招标、施工管理、试运转的全过程服务,包括进度、造价、质量及安全等方面的全方位管理。为工程监理企业拓展其经营范围和规模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3、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提高监理队伍素质是一项长期任务,应当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当务之急是多渠道并举全面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素质,以缓解到彻底解决监理人才的年龄与知识老化的问题。其解决办法是:

①大力继续推行培训工作,开展不同层次的监理人员的培训和对国际工程监理等专题研讨,如监理公司总经理培训、总监培训、某工程项目培训等;

②开展国际同行间业务交流、互访活动、取长补短,知己知彼,搞清国际“轨道”,便于接“轨”。

③选择有关学校设立监理专业,实行工程监理专业本科教育。同时,可以在一些具备条件的大学设立工程监理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以少数具备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年轻人为主要培养对象,学习科目可按照项目管理内容设立,培养一批高层次监理人才。

4、管理和监理合一,并向项目管理公司过渡

国家建设部2003年3月10日出台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四、(五)中规定:“对于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可不再另行委托工程监理,该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依法行使监理权限,承担监理责任;没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应该另行委托监理”。工程监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和监理单位职能的合并,符合不断发展的建筑市场运作关系,也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同时,监理单位应逐步向项目管理公司过渡。

我国的建设监理公司本身的定位就应该是为业主方服务的项目管理公司。多年来,由于客观和主观的原因,未能全面地实现这个目标,建设部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的上述《指导意见》,既为我国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指出了方向,也提供了机遇。

篇7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施工承包方和业主两方在一定时间内为完成某项工程任务进行签订的契约。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则是指业主委托监理方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的管理,工程监理师利用施工承包方和业主二者之间依法签订的合同为准则,使得工程质量得以保证。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利用比较低的成本费用达到工程项目建设的目标,同时应用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处理双方权利和责任之间的关系,对施工项目进行有效管理。这也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的体现。

一、简述合同管理于工程监理的重要性

(一)合同具有较强的法力约束效力

工程监理是施工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建设单位的业主或者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的方式对施工单位进行择优录取,将项目管理工作交予其监管。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是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工作的依据。委托是一种契约关系,委托是以契约形式存在的一种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而工程监理的管理是以管理性的政府监理经济法律和委托过程中的社会监理经济法律的综合。工程承包合同以国家经济合同法作为法律依据。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委托双方签订的合同,合同一旦具有法力效力就可以说监理工作受到法律的保护。从以上论断可以看出,合同管理在监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二)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监理目标的实现

建立目标控制一方面在于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另一方面主要是取决于合同管理和控制的好坏与否。项目施工的行为和过程要满足合同的要求,一方面建设行为要合乎合同规范,施工建设过程要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肯定,另一方面工程建设效果也要让业主满意。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建立目标实现。

(三)加强费用控制是做好监理工作的有效手段

费用控制时间里工作中四大控制内容的核心,也是进行进度控制与质量控制的有效手段。费用、进度、质量控制目标的制定是经过合同形式确定的。因此,合同管理在整个监理工作中是最基本的工作也是重要的手段。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施工中进行的监理工作其实质上也就是合同管理工作。建立行业在建设市场中作为主体之间参与到建设工程的管理环节中,要想做好监理工作,除了要协调好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以及项目投资外,还要让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监理人员切实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这样才能让建设施工更好、更快的达到预期的建设目标。

二、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内容

合同履行管理和合同文档资料管理都属于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合同履行管理也叫做合同控制管理,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依据合同上所列出的条款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双方的建设行为及过程实行科学有效地控制监督,确保合同得以顺利执行。合同文档资料管理又称为合同档案管理,从属于建立档案管理的一环节。其中包括合同管理、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函件、电子信息资料、传真资料、电子邮件、电子数据、各种证明、影像资料、工程纪实和图纸的分析和使用的系统管理工作。

合同档案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证实合同是否的有效法律证据,这进一步说明合同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监理工程师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工程项目分开承包管理;(2)工程施工变更管理;(3)工程延期管理;(4)合同赔偿管理;(5)协调合同纠纷;(6)管理合同支付;(7)合同档案管理;(8)管理工程各项保险。

三、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管理好合同事件

基于施工合同的履行时根据所有合同事件的处理完结而完成的,因此,监理工程师可以对施工方在编制工程计划的时候提出要按照分项工程来进行合同事件表的制定,实行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安排恰当,以便更好的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同时监理工程师也必须按照合同事件表实施对合同事务的监督控制和处理。对于正常的一般的合同时间只要做好统计,而存在违约行为的合同事件或者是涉及到工程变更的事件就要严格按照合同条例进行处理。

(二)合同履行的信息管理

合同履行情况的好坏与否要由信息来证实,也就是说要靠客观数据来证明,而不是主观的判断或者概述。文档资料是否全面和可靠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管理工作的好坏。一个良好的工程监理系统首先都有一个良好的信息管理系统,而且进行信息化方式进行管理。在信息管理系统中要充分做好合同管理子系统与其他各项信息系统之间的相互沟通和联系工作,各子系统输入输出的信息构成合同管理系统的信息结构。比如各项工程的开工时间、工程完成日期、工程质量检测、费用结算、施工安全数据记录等按照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分别输入并与计划值进行比较,合同事件履行的情况便可一目了然。

(三)合同文件的管理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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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市政工程建设领域,除北京、上海及东南沿海的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式普遍还相对比较落后。笔者所处的滇西北藏区,经济发展上属于极度欠发达地区,在市政项目管理方面存在很多问题。通常,一项市政工程批准建设,政府会成立一个建设工程指挥部,来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管理。从笔者参加工作近二十年来,接触到的项目管理模式都是一个样,从来没有改变过。事实上,目前这种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管理工程建设的封闭式体制存在很多弊端,这种体制限制了一些先进的工程建设管理理论、技术、方法在项目管理中的应用,也很难对工程质量、投资、工期目标进行有效的控制,同时也经常引发合同纠纷。如何逐步改进目前的市政工程项目管理方式,由建设单位全面统管向建设单位委托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管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的开放式管理体制转变,是目前市政建设主管部门需要抓紧研究的一项工作。

一、调整转变项目管理模式

1、当前项目管理模式

当前,我国在市政工程管理方面主要采用的多为自建制,即指由使用单位自行筹建组织基建班子,实行工程建设“自建、自管、自用”的机制。在市政道路工程方面即指负责投资的政府部门自建、自管的机制,它的项目管理方(通常为项目建设指挥部)就是政府部门,对项目的管理是以行政的方式实现的。在“自建制”的项目管理机制下,由于项目管理方没有专业管理团队,缺乏足够的管理经验,项目管理水平十分有限;由于建管不分,容易造成效率底下、滋生腐败。随着建设市场的不断完善,自建制逐渐退出工程项目管理的舞台是大势所趋。

2、逐步推行项目代建制

项目代建制是政府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使用单位提出的使用、建筑功能要求,通过招投标的市场机制选定专业的工程建设单位(即代建人),并委托其进行全面工程建设,建成后经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给使用单位的项目管理方法。代建制的项目管理方为专业的工程建设单位,目前它有如下三种模式:

①“委托合同”模式。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下面,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或者指定一个部门作为“项目业主”,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工程咨询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再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作为委托方,与“代建单位”(受托方)签订“代建合同”。上海、广州等地多采用此模式。

②“指定合同”模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由作为“人”的该代建单位,与作为“被人”的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重庆、宁波、厦门等地多采用此模式。

③“三方代建合同”模式。政府投资管理部门与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代建合同”。北京、浙江等地多采用此模式。在市政工程方面,政府一般为项目建成后的使用或维护单位,故“三方代建合同”模式在市政方面与“委托合同”模式并无太大差别。

市政项目的建设工期、施工质量牵涉到市民的切身利益,建设过程常常暴露在老百姓的眼皮底下,工程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地方政府的形象。而在建设中不仅要求项目管理单位有强大的协调能力,同时要有专业的工程建设经验。以道路工程为例,道路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管线迁改的问题、新建管线的埋设问题,就需要对各个部门进行协调;而对各个分部工程的统筹安排,对工程的质量控制则需要深厚的专业知识。

因此,在代建制项目管理机制下,具有强大政府背景的工程管理公司是项目管理主体的最佳选择。它不参与具体的工程建设,不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作为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可以通过政府权威与涉及施工项目的各个责任主体进行工程协调;同时,它又拥有一支懂工程技术的专业队伍来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方位管理。

二、协调处理好外部环境关系

1、征地拆迁

市政工程特别是道路工程征地拆迁量大,拆迁涉及到的居民数量较多,而拆迁工作的顺利与否直接牵涉到工程能否按设计图纸开工建设及施工能否顺利按计划进行的问题,因此,征地拆迁工作是业主在市政道路施工管理中的首要任务。

2、外部环境关系协调

(1)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村民小组。这两者是社会基层组织,他们与居民直接进行接触,掌握当地居民的详细情况。作为业主要与道路沿线的当地居委会负责人甚至是村民小组负责人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当地居民涉及工程施工的思想和生活动态,以便妥善处理工程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同时也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工程施工对当地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与干扰。

(2)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是工程沿线治安管理单位,治安问题也是工程安全施工内容之一。业主要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将工程施工概况通报当地派出所,以便让派出所对将要面临的治安防范有所准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治安案件要在第一时间与当地派出所通报信息,为安全施工创造条件。

(3)市容管理单位。市政道路施工位于市区,而市区的环境卫生的主管部门是市容管理单位。鉴于道路施工的特点是灰尘大、线路长、影响面广,因此,在施工前与施工过程中,业主要牵头保持与市容管理单位的联系,及时传达并落实市容管理单位的具体要求,将文明施工落到实处。

(4)土地管理部门。道路工程施工必然牵涉到土地使用问题,土地审批及使用审批的主管单位是土地管理部门,道路工程施工所用土地要取得土地主管单位的许可,征地过程中遇到争议时还需要他们直接参与或者裁定。因此,与土管单位协调也是业主的工作协调内容之一。

(5)城市规划部门。城市规划部门是建没工程规划的行政许可单位,没有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在施工前业主与规划部门的协商,征求规划单位的意见将是工程能否实施的必要条件。

(6)交通警察。交警部门是城市交通的直接管理单位,市政道路施工的建筑材料需要通过场外道路运至施工现场,建筑垃圾需要运出场外,这些都需要交通运输,也就不可避免的要与交通管理部门打交道;市区大型车辆是限制通过的,进场材料的运输需要事前通报交警部门,取得他们的协助与许可,以免过大影响市内交通状况。

(7)相关管线单位。市政道路工程沿线埋设多种管线,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甚至是国防光缆。如果不能随工程进度适时安排相应管线单位进场施工,势必造成对路基多次开挖,延误工程进度,影响工程质量,因此,协调各种管线单位适时进场施工就成为业主协调工作内容之一。对此,要事前规划好各管线单位进场时机及其需要的施工工期,制定各自的质量保证措施,采用交叉施工的办法安排道路工程施工,确保不因管线施工降低道路工程质量,以及延误道路工程工期。

三、做好工程施工管理

1、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问题

(1)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问题

笔者从事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多年,发现很多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缺乏最基本的质量控制意识、质量控制程序以及质量控制手段。而且这种现象会随着监管机构的管理力度表现为时好时坏。比如施工机械设备不按施工组织、施工工艺和施工规范投入;施工设备、人员的投入在质量和数量不够;违法分包、转包;借资质投标情况;施工单位的现场技术及管理人员缺乏施工经验的问题……所有这些都直接导致了目前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混乱,即施工组织不合理、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差。

(2)业主单位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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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392.2 文献标识码:A

1、为什么要控制外加工钢筋?

控制钢筋外加工就是控制瘦身钢筋的出现。只有加强钢筋加工质量的管理,严把钢筋加工出现的二次加工瘦身现象,才能控制好钢筋的加工质量。在建筑领域,钢筋加工是必然的,有些工地因场地狭窄,盘圆钢筋无法在工地进行调直,只能在异地进行调直和加工。因此,瘦身钢筋的控制只能在钢筋加工的过程中进行。钢筋在加工过程中,一般要通过调直、断料、成型三个环节,但加工前后的钢筋不同的只是钢筋锈蚀掉了,盘圆成捆的变成了直的,并且钢筋的检验应在调直后进行抽样送检,这样的质量与用于工程实体的质量保持一致。对这类加工只是常规的控制,即仅控制调直的拉伸率和锈蚀。

但是,许多的专业的钢筋加工企业,采取拉拔方式对钢筋进行冷加工,而且有的要进行多次冷拔,使钢筋即受冷拔又受挤压,强制把钢筋拔小称之为瘦身钢筋,这样的加工方式,完全改变了钢筋原来的本性。因为每次强制冷拔,都施加了超过原来钢筋的屈服强度的力,使钢筋内部的结晶体系发生改变,塑性降低,硬度提高,脆性增大,直径变小,截面积减少,表面不圆度超标,且表面甚至有严重的拉伤等现象。往往进行瘦身的钢筋都是直径6—12的Ⅰ级钢,而箍筋要求的是塑性好的、有明显屈服点的Ⅰ级钢筋,所以,大多数是用来作箍筋的,而通过这样加工的钢筋难以满足设计要求,难以保证工程质量。因此,对钢筋加工质量的控制必须加大和扩宽监管的范围力度,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参建各方都应该投入到监管的行列里来,齐抓共管全过程跟踪监控,对加工的机具、设备、人员、制度、技术进行全方位、全系统的监控,发现违规操作,出现不合格产品时要立即制止,停止加工作业,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人员应及时更换,不得再使用。要采取各种方法和运用各种手段,严把钢筋加工质量关,彻底杜绝钢筋因二次加工导致原来合格的钢筋严重瘦身后,变成不合格的产品用于工程实体中,为建设工程质量把好钢筋加工关,是大家义不容辞的职责。

2、确定是否选择钢筋外加工:

本着质量至上的原则,凡是施工现场有可能供钢筋调直和加工的场地,应坚持在施工现场进行钢筋调直和加工制作,对加工制作全过程的质量才能得到有效控制,质量才能得到更可靠的保证。

若施工现场无钢筋调直和加工的场地,施工单位可就近租用其他的场地进行钢筋的调直和加工制作,以便现场的施工管理和监理的跟踪控制。

若施工现场既无场地,附近又租不到合适的场地,施工方可以在施工方的其他地点进行异地自行调直和加工制作,尽量不要委托专门的钢筋加工企业进行调直和加工制作,便于对加工过程的内部管理和控制,才有利于保证钢筋加工过程的质量。

为了保证钢筋加工的质量,一般不选择外加工单位进行加工。但上条件均不具备,可以考虑选择专门的钢筋外加工。

3如何选择专门的钢筋加工企业:

首先,应由施工企业预先选择几家专门的钢筋加工企业,进行初步的了解后,将几家加工企业有关的资质材料和能力、信誉等基本情况书面呈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接到相关书面材料后,对其进行初步的审查并汇报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分包委托后,组织有建设单位参加的施工单位、对拟选的几家钢筋加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的目的:就是对钢筋加工企业的比选。选出满意的、符合要求的钢筋加工企业。

考察的主要内容: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及企业的证照年检情况和企业的章程、各种管理制度及规章等。同时,还要了解加工企业的生产规模和能力、业绩、信誉、服务等相关方面情况。

考察的方法:

3.1、 组织施工单位到拟选的钢筋加工企业实地查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及年审情况,搞清楚是不是具备合法经营的加工企业。

3.2、 查看用户的订单情况,了解其信誉方面。

3.3、 看看办公环境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企业的章程,主要了解企业的管理是否规范。

3.4、 到生产现场进一步观察岗位职责、场地环境、机具设备、材料与加工件的堆码和分类及标记、工人生产加工过程等情况,主要是为了进一步了解钢筋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生产加工技术水平、规范化管理等情况。

3.5、 询问和听取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供货、配合、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最后,通过对几家专门的钢筋加工企业,进行集中分析和对比,从中筛选出诚信、规范、生产能力强、供货及时、服务好、配合协作满意的企业,再进行合同性谈判,在进行合同谈判的过程中,主要要围绕有关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质量措施、质量保证、质量检验、质量控制、质量管理,原材料的保管和使用,加工协调,供货、送货要求,加工过程委托方的巡查检验,交货的地点和验收规定,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因供货不及时影响施工进度的有关规定,违约规定,加工费的支付与结算等。在进行合同谈判时,可同时就同一标准与几个加工企业进行谈判,最终在其中选择一家最符合要求的企业签订钢筋加工合同。

4、钢筋加工委托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委托事项,加工的数量、规格,原材料的供应、保管、使用,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加工过程质量控制,供货、送货与交货,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处理办法,配合与服务,支付与结算,违约规定等。

5、原材料的管理和控制:

5.1、 为了能更好地确保原材料的质量,一般由甲方(委托方)采购供应,为了降低原材料运输和周转成本,提高供应原材料的及时性,委托方在订购原材料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原材料交货地点,一般在钢筋加工地。采购方要固定收货人,每次钢筋到货时,采购方的收货人都应到交货地点参与材料的检查和验收,然后再移交给钢筋加工单位。

5.2、 钢筋原材料运到加工场地时,加工单位应该派人参加验货,要检查钢筋的厂牌、炉号、规格、数量、吊牌、钢筋的外观的、产品合格证书等。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完毕后,形成记录并签字确认,必要时可以拍照或抽取样品封存,再办理入库。

5.3、为了防止加工单位原对材料的管理和使用不善,造成混堆、混用现象,双方在原材料到货验收后,应确定固定的地点存放,并加强经常性检查,委托方也要不定期地巡视检查,是谁的材料只能用于谁。

5.4、 在签订加工合同时,双方应约定对有关质量进行共同管理的规定。加工单位要加强自律、诚信管理和规范管理,规范生产过程的操作控制规程,建立生产约束机制,加强对职工的教育,提高全员质量意识。而委托方应该对原材料进行定期的和经常性的巡视,观察原材料堆放有无变动情况,消耗是否正常,加工时是否使用的是自己的原材料,在给他人加工时是否在使用自己的原材料,可以通过每批加工件的数量进行折算,看看原材料消耗是否合理,通过这样理论分析,可以了解加工企业的管理和诚信情况,也能够掌握加工件的质量状态情况。

6、钢筋外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6.1、 加工单位的控制:首先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规章和制度,对新工人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教育,提高质量意识,坚持加工作业前的技术、质量、操作、管理等的交底,制定质量控制与检验的标准和方法,设置专人进行质量管理和检验,实行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控制,即对原材料、存放和使用、生产加工过程、产出品的检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并对加工模具实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严重磨损就必须及时更换,确保加工的产品质量符合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6.2、 委托方的质量控制:定期定时进行加工过程质量的检验,即:原材料进场交货检验,每批次加工前有加工方通知委托方到场对原材料、机具等进行的检查,加工后送货到施工现场的交货检验,经常性巡查和抽检,无论检查时是否在为其进行加工与否,意义都非常重大,即:①在为自己加工时检查,可以了解是否在使用的是自己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的模具质量的好坏情况,加工人员的操作过程是否规范,加工好的产品分类和堆码是否有序,且标记是否清楚。②.在为多家进行加工时,对原材料的使用方面有无混用和错用的现象,加工好的产品在堆码方面有无混堆和错码现象,③.再没有为自己加工时可以了解上次加工完成到本次检查时原材料存放有无异常现象,在为其他单位加工时有没有使用自己的原材料等情况。

6.3、 在巡视和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指出和及时纠正,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和防范,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因此,只有经常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才能更好地控制对外加工过程的质量。

7、加工产品运往施工现场的交货检验:

7.1、 首先要在加工合同中明确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的条件、交货的方式、参加交接的人员、验货的依据和标准以及对不符合要求而拒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材料、工期等有关的损失)的责任归属和弥补的办法等。

7.2、 施工现场交货检查:加工方按约定的供货时间,提前通知委托方,并按约定将不同的种类、规格、数量分门别类地进行绑扎和标记,运送到施工现场,并派出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人员与委托方的质量人员、监理工程师等(甚至有业主参加)进行现场验货,主要检验加工后钢筋的直径、不圆度、拉伸率和强度损失值等。交货检验采用游标卡尺或千分卡等工具对加工后的钢筋的进行量测,钢筋表面光泽经冷弯180度无裂纹,经检验符合要求即办理货物交接。

若以上指标不满足规范规定,外表有明显拉伤痕迹或裂纹,则为不合格,应拒绝接受,作退货处理,重新加工。若形状、尺寸不符合要求,则应退货进行返工处理。若使用工具和外观检验,各种指标均能满足规定和要求,双方质量员在交货记录上签字确认,即办理交接手续,加工产品接收入库。但应特别要注意的是交货检验的抽检比例不得少于常规检验的抽检比例,即不得少于30%的比例。若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补偿给委托方。

7.3、 合同中若规定,加工成型前,进行有见证抽样送检的,待检验报告出来后,根据报告结论确定是否开始加工,结论为合格则才能开始加工成型,若报告结论为不合格,则要进行再次双倍抽样送检,若合格可继续加工成型,若仍然不合格,则杜绝使用,清退出场,重新调制和加工新的钢筋。要严格坚持抽检和控制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之中。

8、质量不合格后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8.1、 不合格的处理:拒绝收货、退货、返工、重做、赔偿损失(包括材料、待工、影响工程延期)等。

8.2、 发生争议:首先在合同中约定好解决的办法,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由第三方调解,当第三方调解不成,则按合同事先约定的解决办法解决,即:仲裁或诉讼解决,但一般不采取后者。

9、设计方的辅助监管:

9.1、 钢筋加工委托合同草稿,应送设计审查,设计主要协助审查加工后钢筋是否能够满足原设计要求。审查的手段主要采取必要的验算,复核外加工钢筋的物理、力学性能,提出明确的技术指标,确定合同有关质量标准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为施工方签订钢筋加工合同提供保证,为加工过程质量控制提供可操作的依据。

9.2、 在在施工过程中,设计要参与外加工钢筋的抽检,对不符合要求的加工产品,要提出处理意见,这样形成多方管理和控制,确保加工后钢筋的质量满足设计要求,保证用于工程的钢筋质量可靠工程安全。

10、加强政府和行业的监督管理:

10.1、 应把外加工钢筋提升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控制的平台上,有针对性的出台系列相关的管理、操作、检查、控制的规范和标准、规定、办法等,形成统一的、明确的约束机制,把钢筋外加工提高到一定的高度来进行规范性的管控,为自我约束和监督管理提供全面、规范、完整、系统、标准、统一、明确、清晰的依据,为保证外加工钢筋质量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10.2、 行业主管部门应把外加工企业纳入建筑市场管理的范围,列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的范围,作为检查的对象,进行必要的抽检,出台一些有关的处罚规定,对抽查不合格的,依据其严重程度,做出一定的、不同程度的处罚,并赋予监理、业主或委托方一定的监督权限,为他们做好后盾,迫使加工企业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约束,进行规范经营、规范管理,把问题消化在加工过程中,保证出场的产品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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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是指酒店的建设开发由酒店所有权人完成后,酒店所有权人委托酒店管理方植入其酒店品牌管理,包括酒店的装修、经营以及管理,一般涉及两大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酒店开业前的技术咨询,第二阶段则是酒店开业后的经营管理,酒店所有权人在第一阶段支付咨询费,第二阶段一般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一般包括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二)特点分析

1、酒店所有权人和酒店管理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委托关系;

2、酒店所有权人享有酒店的所有权、收益权和经营监督权,一般仅关注酒店的

经营业绩,不轻易干涉酒店管理方的管理经营,需要按阶段或者按年度支付酒店管理方费用;

3、酒店管理方按阶段或者年度收取费用,酒店管理方享有酒店的经营管理权,

财务上会受到酒店所有权人的一定监控;酒店管理方按照自身的品牌管理理念、酒店管理系统、品牌标准对酒店进行全权管理,对于酒店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服务人员有权进行

推荐、委派或者培训。酒店的无形资产包括酒店的商标、管理模式以及酒店系统的所有权均归酒店管理方所有。

(三)各阶段分析

1、第一阶段酒店开业前的技术咨询

酒店开业前的技术咨询,酒店所有权人与管理方一般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技术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酒店项目的市场、财务及设计的可行性报告、酒店的各设计阶段、建造施工阶段、精装修阶段的技术支持服务。

技术咨询的合同内容一般是按照不同的服务阶段的服务内容进行罗列式约定,条款方面重点关注的是各阶段服务的事项、收费的方式及进度、知识产权的

归属、责任的区分,由于本质上属于委托管理合同,因而有期限的约定,一般是以签订合同支付合同相应的价款,如第一笔进度款之后开始自酒店装修竣工验收为止。

2、第二阶段酒店开业后的经营管理

酒店开业后,管理方正式对酒店进行运营管理,酒店所有权人与管理方一般签订酒店经营的全权委托合同,全权委托合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于酒店所有权人和管理方的权利义务约定、酒店范围的确定、管理费收取的计算、劳动人事的管理、酒店资产的管理和更新改造、财务预算、服务商标的归属等。

(四)涉及可能签署的合同类型

该经营模式由于酒店的土建方面已由酒店所有权人完成,所以,签署的合同主要是涉及从管理方介入酒店的装修以及品牌的植入等方面的类型,主要有:

1、酒店技术咨询与顾问服务合同;

2、招标合同;

3、造价咨询合同;

4、监理合同;

5、装修总包合同;

6、装修分包合同;

7、样板房施工合同;

8、机电供货合同;

9、弱电供货合同;

10、弱电施工合同;

11、后勤区域装修合同;

12、灯光设计合同;

13、其他合同。

二、自我经营型

自我经营型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酒店管理方关联的企业包括同属一个集团的地产开发公司或者其下属的地产开发子公司投资开发完酒店项目后,由酒店管理

方进行前期的技术咨询以及后期的全权委托管理;这种实际上类似于受托管理型;另一种则是酒店管理方本身具有房

地产开发资质,由酒店管理方自行开发并自行管理。下面分析后一种情形的酒店经营模式。

(一)、涉及的各阶段分析

该模式可以分为几个阶段,即土地前期开发阶段、施工建设阶段(土建及装修阶段)以及酒店项目运营阶段,各阶段涉及的法律服务如下:

A.土地前期开发期间法律服务

在此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有:

1、就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实物抵押融资等的法律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2、协助办理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手续;

3、协助拟定建设工程项目开发方案;

4、参与起草和完善联建、参建或合资合作合同文件,选择合适的投资形式和保险方式,进行建设项目转让和产权交易,起草、审核建设工程项目转让、收购合同;

5、对投资方的企业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6、对融资过程所涉及的公司决议文件、会议记录文件等起草、修订、监督提供法律服务。

B.施工建设期间法律服务

在该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与编制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文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提供招标文件的法律咨询;

2、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及各种招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或审查建设工程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安装、设备、材料采购、代建项目管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合同等合同文本和相关补充文件,审查相关单位的专业资质,参与或合同谈判;

4、协助工程施工中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和议事规程;

5、为酒店管理方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实务培训,完善项目治理结构,帮助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统计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6、起草、审查工程造价合同,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调工程建设各方因工程结算而产生的争议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争议价款的工程造价审核、鉴定以及诉讼、仲裁工作;

7、围绕工程项目,协助酒店管理方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协调处理因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争议,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为事故处理提出法律意见。协助酒店管理方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立联系;开展工程质量的评定、鉴定及诉讼、仲裁工作;

8、参与文明与安全施工管理,协助建立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参与安全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9、协助酒店管理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10、参与、协助工程结算工作,协助委托人协调工程结算纠纷;

11、因项目缓建、停建,逾期交工,设计变更、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索赔等发生纠纷的协调处理;

12、协助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纠纷、招投标纠纷、工程款纠纷、工程质量纠纷、分包及转包纠纷、造价审计纠纷、相邻纠纷而引发的仲裁及各类诉讼法律服务;

13、参与建设工程中召开的各方的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效及时的提出解决方案;

14、其他。

C.酒店运营阶段

该阶段涉及的法律服务,主要是酒店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培训制度、涉诉风险防控制度、诉讼管理制度的建立以及完善等。

(二)、涉及合同类型

该模式下,酒店管理方的身份具有双重性,即酒店所有权人与酒店管理方,该模式下涉及的合同由于包括酒店的土建部

分,因此涉及的合同类型较受托管理型稍微多了一些,主要有:

1、工程招标合同;

2、工程施工总包合同;

3、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4、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5、工程施工造价咨询合同;

6、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7、装修工程招标合同;

8、装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9、装修工程总包合同;

10、装修工程分包合同;

11、样板房施工合同;

12、机电供货合同;

13、弱电供货合同;

14、弱电施工合同;

15、后勤区域装修合同;

16、灯光设计合同;

17、其他。

三、租赁经营型

(一)、定义

租赁经营型是指酒店已建成,酒店所有权人将该酒店租赁给管理方由管理方进行自我经营,管理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酒店所有权人租金的模式,其具体还可以细分为单纯的租赁经营模式、产权租赁经营模式以及合作租赁经营模式。

(二)、特点分析

1、酒店所有权人与管理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租赁法律关系,其约定主要适用法律、法规有关租赁的相关规定;

2、酒店所有权人获得的收益是租金,且租金有可能递增;而管理方拥有完全的自主权,财务上不受酒店所有权人的监控,但如果是合作租赁模式的,则有关酒店前期

财务投入方面尚会受到酒店所有权人的监控;

3、酒店有可能因为租赁后发生重新装修,这期间的成本投入可能要高于受托管理型以及自我经营性的模式;

(三)、涉及的合同类型

由于该模式下,通常是土建部分已经完成,涉及较多的是酒店的二次装修,因为合同类型基本跟受托经营性较为相似,大体如下:

1、租赁合同;

2、装修工程招标合同;

3、装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4、装修工程总包合同;

5、装修工程分包合同;

6、样板房施工合同;

7、机电供货合同;

8、弱电供货合同;

9、弱电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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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

“工程项目管理”,即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对象,系统的、规范的、全过程的管理。或者说是:具备相关资质的项目管理组织,接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在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范围内,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科学技术对工程项目进行计划、组织、监督、控制、协调等全过程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按服务阶段划分可分为:勘察阶段的项目管理、设计阶段的项目管理、发包阶段的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勘察阶段的项目管理主要是接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项目勘察全过程进行管理,主要是协助业主组织勘察招标、监督工程勘察、监督工程检测、协调勘察单位的关系、勘察要求及经济性分析等。设计阶段的项目管理在接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项目设计全过程进行管理的前提下,主要是协助业主组织设计招标、确立项目目标、表述设计意图、协调设计单位的关系、设计标准及经济性分析等。发包阶段的项目管理在接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项目发包全过程进行管理的前提下,主要是协助业主拟定招标文件、考察审核投标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指引投标人踏勘现场、书面解答投标人提问、选择最佳承发包模式和合同计价方式等。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在接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管理的前提下,主要是协助业主进行合同管理、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信息管理、对监理及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管理与协调等。

二、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发展趋势

1、项目管理国际化

我国从2001年11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于包括工程监理在内的工程咨询服务行业来说,既要面对外国企业涌入中国工程服务市场的压力,又必须敢于挑战,积极投身于国际竞争中去。所以,我国的项目管理必须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项目管理模式。我国的企业要更多地与国外公司合作,在合作中不仅要学习其先进的管理技术,也要在实践中锻炼出一批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人才,造就一批能够胜任大型项目管理业务的人才队伍。

2、工程项目管理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

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加剧,建筑技术得到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日趋完善,作为买方的业主对建筑业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希望建筑产品的成本逐步降低,建筑产品的质量逐步提高。业主方更多地希望设计和施工紧密结合,倾向设计加施工;希望建筑业提供形成建筑产品的

全过程的服务,包括项目前期的策划和开发以及设计、施工,以至物业管理。传统的对工程某个环节的单一承包方式被越来越多的综合承包所取代。

3、工程项目专业化管理的特征显著

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工程建设领域在技术方面向专业化发展,形成建筑设计专业化和结构设计专业化,以后又逐渐形成各种工程设备设计的专业化,施工专业化的发展形成了各种施工对象的专业化、施工阶段的专业化和施工工种的专业化。由于专业化分工,导致管理工作

的复杂性,增加了业主的管理难度和强度。工程项目管理由政府或业主自行管理逐步过渡到委托工程咨询机构管理,由施工阶段委托监理发展到全过程委托或“代建制”全过程管理。

4、项目管理内容的丰富化、扩大化和多样化

由于我国以前的项目管理内容是以工程监理为主,工程咨询服务的内容过于单一和单薄。为了适应项目管理国际化的潮流,我国的项目管理内容将不断丰富和扩大,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方式也会呈现多样化发展。现在处于工程项目管理前沿研究的全生命周期工程项目管理就是内容包括项目管理策划、项目前期准备、设计准备管理、设计管理、施工准备管理、施工管理、竣工运行阶段和运营维护阶段的咨询和管理。

5、项目管理人才的高素质化

我国目前在项目管理人才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项目管理公司应具备的资质、人才及相关条件尚未明确,开展项目管理所需人才在类别、数量及其质量方面缺口很大。所以,大专院校工程管理专业的招生数量应逐步扩大,课程设置应适应项目管理的市场情况。为国内项目管理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背景,能够胜任大型工程项目管理的高素质人才。

6、工程项目管理的集成化

所谓工程项目管理的集成化就是利用项目管理的系统方法、模型、工具对工程项目相关资源进行系统整合,并达到工程项目设定的具体目标和投资效益最大化的过程。

例如,“SIPOC”工程项目管理模型将工程项目的过程简单描述为:S- 供应商(Suppliers);I- 工程项目输入(lnput);P- 工程项目的系统处理过程(Process};O- 输出(Ouput);C-客户 (Customers)。它将工程项目的利害关系者集合(Stakehoklers) 和工程项目的过程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进行研究,揭示了工程项目的系统集成是工程项目内在本质的要求。

7、精益建设与廉洁管理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新内容

目前,发达国家的建设规范正在逐渐向性能化转变。质量管理也从确保可交付实体产品的质量范畴延伸到建设产品的全面性能、功能和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的质量保证,如可行性研究的质量、设计的质量以及通过资格预审等确保采购的质量、运营和维护管理的质量(如为产品增值),要求对工程管理目标的再认识、对整个建设过程的重组,各专业和各个阶段工作的协调等问题。2001年,国际咨询师联合会出版了工程咨询业的廉洁管理指南,提出了廉洁管理的原则和工程咨询公司的廉洁管理框架,包括道德规范、检查表格等可操作的管理工具。

我国近几年来工程项目管理蓬勃发展,在我国经济发展、知识创新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全球化这个宏观环境里,应了解和研究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群策群力,献言献策,使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更好地朝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