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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古建筑建议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5-31 08: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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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古建筑建议

篇1

(一)我县境内建于民国以前,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建筑物、构筑物;

(二)我县境内建于解放以前,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优秀建筑和名人故居。

古建筑由县文广新局组织专家鉴定、确认,报县政府核定公布,并设立保护标志。

二、保护原则

(一)属地管理、产权有责原则。

古建筑为私有的,所有人为保护管理责任人,古建筑为非私有的,产权人或产权单位为第一保护管理责任人,使用人为第二保护管理责任人;没有管理单位的古建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为保护管理责任人。

(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原则。

要有计划地实施抢救性保护维修工作,防止古建筑失修而失灭。

(三)突出重点、分类保护原则。

将全县古建筑分为绝对保护、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三类。绝对保护古建筑为省级文保单位和县级文保单位所属的古建筑;重点保护古建筑为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及散落在全县各乡镇(街道)目前保存完好的具有代表意义、时代特征的古建筑;一般保护古建筑为分布在全县范围内,保存完好,具有不同的历史、文化和工艺价值的古建筑。古建筑的分类保护由县文广新局提出,报县政府批准、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原则。

古建筑的利用应根据古建筑所在地的自然地理环境、民风民俗和社区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加以科学和合理的利用,鼓励适度利用古建筑发展特色旅游,逐步形成以古建筑为依托的服务行业。

三、保护办法和措施

(一)落实“四个有”

1、保护范围。对需要保护的古建筑,按照有利于保护,有利于发展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

2、保护标志。要将保护范围、保护内容、保护要求等做成保护标志牌,向社会公示;

3、保护档案。要对古建筑的历史资料、保护价值等进行挖掘,建档立卷,以促进更好地保护利用;

4、保护组织。县政府成立由文广新局、建设局、公安局、国土局等部门组成的县古建筑保护领导小组,协调全县古建筑保护工作。各乡镇(街道)应当加强对古建筑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古建筑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建设规划,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负责辖区内的古建筑保护工作。要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要求,建立民间保护组织,鼓励全社会参与古建筑保护工作。

(二)落实分类保护资金

1、绝对保护古建筑:

绝对保护古建筑逐年开展有计划地维修,对纳入计划的古建筑,县财政按核实后维修资金的40%予以补助,乡镇(街道)、村及产权所有人负责落实维修资金的60%。

2、重点保护古建筑:

历史文化保护区古建筑经批准的维修项目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按核实后维修资金的30%予以补助,乡镇(街道)、村及产权所有人负责落实维修资金的70%。散落于各乡镇保存完好的具有代表意义、时代特征的古建筑,县财政予以10%的维修资金补助,其它维修资金由乡镇(街道)负责筹集解决。

3、一般保护古建筑:

对于县域范围内一般古建筑保护,采取以奖代补办法,鼓励民间住户自行出资维修,由县文广新局按制定的保护名录及产权所有者提出的维修申请,每年编制维修计划,县财政按审核后的实际维修额的10%予以奖励。

(三)设立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古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古建筑的保护。乡镇(街道)每年要落实相应的维修保护配套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来源:

1、财政预算安排,做到逐年增加;

2、社会各界捐赠;

3、公有古建筑转让、出租、举办展览获得的收益;

4、向上争取的古建筑保护资金;

5、其它依法筹集的资金。

(四)古建筑不得擅自迁移或者拆除。因社会发展需要,确需迁移或者拆除的,深澳、凤川翙冈两个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古建筑必须征得县建设局同意,县域内其它古建筑须征得县文广新局同意。经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的古建筑,实施单位应当制定迁移或者拆除方案,做好测绘、文字记录和摄影、摄像等资料工作,落实古建筑构件保管措施。拆除的古建筑构件不得擅自出售,应当报请县文广新局处理。

(五)对无法进行抢救性维修的古建筑,由县文广新局组织人员做好文字、影像档案资料,零星完好的木构件予以拆除集中保存。

(六)在房屋拆迁、开发建设过程中新发现古建筑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县文广新局报告,由县文广新局提出保护方案,具体实施所需经费由拆迁人或建设单位承担。

(七)古建筑管理责任人日常管理职责:

1、按照古建筑保护的要求进行日常养护、维修,及时翻漏,疏通水道,及时清除室内垃圾;

2、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接受县文广新局有关古建筑保护的业务指导和保护监督。

(八)适度利用古建筑的资源优势。旅游局应配合相关乡镇(街道),规划好旅游线路,先可以在深澳保护区试点,再全面推开。采取边利用边维修办法,使古建筑保护走上良性保护道路。

篇2

一、保护范围

(一)本县境内建成年代较为久远,具有一定历史、艺术价值的,但尚未确定为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民宅、祠堂、寺庙、牌坊、影壁、塔、亭、阁、桥梁等建筑物。

(二)县政府批准的历史文化街区、古村落、村庄示范整治、旅游特色村建设等各类规划中确定予以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保护主体和职责

(三)县文物管理委员会代表县政府负责协调本县古建筑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古建筑保护管理与文物保护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为古建筑保护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境内的古建筑的调查、登记、专业指导和工作监督。已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要及时设立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本意见保护范围内未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由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为古建筑保护对象,名录向社会公布。

(五)规划部门要把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的保护与利用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体系,并积极帮助和指导各镇乡人民政府搞好古建筑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制订。

(六)建设、交通、环保、国土、旅游、农办、农业、林业、宗教等与古建筑保护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相应承担保护古建筑的职责,负责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产业开发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古建筑保护措施的落实和监管。

(七)文化、教育、广播电视、新闻传媒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古建筑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保护古建筑的意识。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损坏、盗卖古建筑及其构件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古建筑保护管理的秩序。

(八)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古建筑保护工作,把古建筑的抢救、保护和历史文化街区、古村落的保护纳入本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保护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古建筑保护管理工作。配合县有关部门落实古建筑保护规划和措施,协调处理因古建筑保护引发的矛盾纠纷,制止和打击各类破坏古建筑的行为。

(九)古建筑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负责本地古建筑保护的日常巡查、管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各类异常情况,制止人为破坏活动。负责做好对古建筑产权所有人的宣传教育工作,订立保护古建筑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提高保护古建筑、合理安全使用古建筑的意识,指导古建筑所有人做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防盗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保护办法和措施

(十)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古建筑的义务。古建筑保护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走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路子。

(十一)建立和健全古建筑保护管理机构。各镇乡人民政府应建立专门的古建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古建筑集中村、重点村、特色村也应在镇乡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建立保护组织,切实加强对本地古建筑保护工作的领导。

(十二)加强业余文物保护员队伍建设。保护范围内的古建筑批准成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后应聘用1至2名业余文物保护员,人员由镇乡人民政府确定,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业务培训。尚未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的古建筑,提倡由村(居)委会或相关住户通过志愿者、轮流值守等方式加强看护。

(十三)提高古建筑保护工作的计划性。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古建筑的普查工作,在此基础上提出本县古建筑保护、管理、利用的指导性意见。各镇乡人民政府要制订和实施本区域内古建筑的抢救、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总体方案,经常性开展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十四)加强分类管理和保护。国有古建筑公房保护工作由产权登记单位负责保护,由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统一监管,不得用于对建筑有明显破坏的用途;若出租给团体或个人使用的、涉及产权转移的,须事先征求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村集体和私人所有的古建筑由产权所有人负责保护、管理和修缮,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当地乡镇政府和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集体所有的古建筑原则上不得转让给个人。

(十五)严格限制改变古建筑原貌的行为。本县范围内列入保护名录的古建筑,不论产权性质都不应随意改变其原始风貌,因古建筑抢救保护、资源利用、旅游开发等需要必须实施加固、改建、装修的,也要遵守不改变古建筑原状的原则,不随意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镇乡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应当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和劝阻各种随意改变、破坏古建筑原貌的行为,涉及规划、文化、施工等方面的技术性难题的有权要求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支持,有关部门不得推诿。

(十六)加强古建筑安全工作。各镇乡人民政府、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古建筑安全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古建筑安全管理制度,着重抓好防火、防洪、防雷、防盗、防地质灾害等工作。在古建筑周边实施各类工程时,要充分考虑古建筑保护的因素,无特殊原因不得采取影响古建筑安全的爆破、采掘、排放、堆积等行为。高度重视古建筑民房的消防安全,引导所有人做好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十七)加强古建筑原址保护。古建筑保护以原址保护为主,确实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或拆除的,应当事先进行专业评估,具备条件的采取集中保护或易地搬迁保护。涉及私房产权时,提倡通过自愿捐赠、作价收购等方式由县、镇乡人民政府妥善实施保护。镇乡人民政府、村(居)委会要重视化解古建筑原址保护和改善农民住房条件的矛盾,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故意不履行保护职责,任由古建筑损毁、倒塌的行为。全社会都要自觉抵制外地团体和个人来本县收购古建筑及其组件的行为,防止古建筑资源流失。

(十八)落实古建筑保护优惠政策。因保护需要应当对国有古建筑公房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的,由国资部门统一作出决定,有关部门单位应服从统一管理,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因古建筑保护需拆迁、移民、配套基础设施的工程,其计划项目、土地、规划等审批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有关政策处理。个人将古建筑房产捐赠、置换给村集体或政府统一保护管理的,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在宅基地安排、建房补助等方面享受优先优惠条件。

四、保障机制

(十九)古建筑保护管理经费列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县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安排一定数量的经费用于古建筑的保护与维修,并逐年有所增加。各镇乡人民政府应根据本级财力和古建筑资源情况,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古建筑保护与维修。

篇3

1 引言

历史建筑作为一座城市不同时期最可靠的见证,承载着它建造年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等诸多珍贵历史信息,记录着一座城市的沧桑岁月,具有重要的历史、人文和研究价值,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我们有责任将其完整真实地传给子孙后代,只有这样才能使一座城市的历史绵延不绝,一座城市的文化才会得以继承和发展.

世界范围历史建筑的保护是从19世纪后半叶由英、法、意等国开始的[1]。在我国,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需要进行持续性再建设和旧城改造,在此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城市发展与历史建筑保护的关系,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和谐统一,成为在城市大规模建设和旧城改造时期迫在眉睫的问题.

由于历史建筑年代久远,整体性差,抗震性差,因此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不仅仅局限于建筑学和城市规划等方面的研究,更需要结构工程师提出安全可靠、坚固耐久和抗震性能好的修复加固方案.

本文结合五个工程实践,从结构角度讨论了历史建筑保护与加固的技术措施.

2 工程实践

2.1 济南客站原候车室鉴定加固与增层改造

2.1.1 工程概况

济南客站原候车室建于1958年,1992对其进行鉴定加固和增层改造.

该建筑物为两层钢筋混凝土内框架结构,外纵墙承重,平面为L形,在平面转角处有一20mm宽的伸缩缝。伸缩缝处框架柱为六边形,其余框架柱均为矩形截面,外砌120mm厚粘土砖成八边形。外承重墙为带壁柱T形断面,主梁断面尺寸为300mm×600mm,跨度为7.8m,次梁断面尺寸为220mm×450mm,跨度为7.2m。楼、屋盖为钢筋混凝土单向板肋梁楼盖,楼面板厚80mm,屋面板厚70mm,板跨2.4m。柱下为素混凝土基础,砖墙下为毛石条形基础.

2.1.2 鉴定加固

对原结构构件的变形和裂缝、材料强度、抗震性能、场地地质等均进行了现场检测与勘探.

对各材料采用不同检测方法进行取样和试验.

检测结果为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15,受力钢筋为HPB235级,砖强度等级为MU10,砂浆强度等级为M0.4。屋面梁挠度满足规范要求,但大部分存在裂缝,最大裂缝宽度达0.6mm,楼面梁挠度最大为37mm,约为1200l,房屋倾斜满足规范要求.

该建筑物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经脉动试验法测定,伸缩缝以东部分横向基本周期为0.226s,以西部分为0.305s.

该场地地层自上而下依次为:杂填土、粉质粘土和闪长岩。既有建筑物地基持力层为粉质粘土,承载力标准值为170KPa.

加固改造时,将原内框架结构形式改为框架结构形式,即在柱列纵轴位置处纵墙内侧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且沿纵向设置钢筋混凝土联系梁。同时将原伸缩缝两侧的柱加固成一个整体柱,取消伸缩缝,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对改造后楼面活荷载增大的板,采用后浇钢筋混凝土面层加固法。原结构中的框架柱采用在四周植筋后外包混凝土的加大截面加固法。对于原结构中的梁依不同情况分别采用加大截面法、短筋焊接连纵筋加固法、外包角钢加固法。由于上部荷载增加较大,对原基础采用微型桩进行了托换.

2.1.3 增层改造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改建后需成为集售票、办公、会议、餐厅于一体的多功能建筑,建筑面积由原来的4501m2增加到6000m2左右,为节约资金及充分利用原候车室层高优势(原层高6.9m),决定通过室内增层达到新的使用要求,将原二层结构增到四层。改建前后剖面见图1.

2.2 济南“老洋行”平移与抗震加固工程

2.2.1 工程概况

位于济南市纬六路27号的“老洋行”建于1919年,是济南商埠区保存较完整具有南欧巴洛克建筑风格的早期代表性历史建筑,见图2.

图1 剖面图Fig.1 Crosssection 图2 老洋行平移现场Fig.2 Movingofthe“Lao-Yang-Hang”onsite 该建筑为二层带阁楼砖木结构,建筑面积约600m2。2005年将其向西平移15m.

2.2.2 平移设计及施工

该工程通过墙下双上轨道梁及钢滚轴将上部结构托换到下轨道梁上,平移后位置的新基础做好后,用多台同步液压千斤顶将历史建筑牵引平移到新的位置。上轨道梁之间有斜梁连接,共同形成一个平放的、水平刚度很大的桁架,可以保证平移过程中上部结构的安全。此工程的特别之处在于,平移到位后,滚轴保留在上、下轨道梁之间不再取出,与在纵横墙交接处后加的铅芯橡胶隔震支座共同形成隔震层.

此次平移工程在国内首次将隔震技术应用于历史建筑保护。通过现场动测,证明由滚轴与铅芯橡胶隔震支座共同组成的隔震层隔震效果明显.

2.3 济南宏济堂平移与抗震加固工程

2.3.1 工程概况

济南市宏济堂经二路药店建于1920年,为两层砖木结构,由南楼和北楼组成,见图3。南楼建筑面积约320m2,北楼建筑面积约160m2。该建筑向北平移约11.6m,向东平移约16m,旋转3.8度,建筑物平移到位后,再整体顶升0.4m.

图3 宏济堂平移现场Fig.3 Movingofthe“HongJi-tang”onsite 2.3.2 平移设计及施工

考虑到该建筑物整体性较差,决定采用对上部结构影响较小的双梁式托换,同时墙两侧的托换梁每隔1.5m左右就增加了一根连接短梁,并且在各轨道梁之间增加了水平斜撑.

综合对比该工程重量小、整体性差和抗震性差的特点,决定采用具有移动平稳、振动小、对轨道不平整度适应能力好等特点的滑动式整体平移技术.

使用聚四氟乙稀板作为行走机构,牵引系统采用PLC控制的同步液压千斤顶,确保平移过程中的平稳性和同步性。平移到位后,在上托换梁与地下室墙、柱之间安装铅芯橡胶隔震垫,与滑动橡胶支座共同组成隔震层.

2.4 济南邮政局北二楼鉴定加固工程

2.4.1 工程概况

济南市邮政局北二楼位于济南经二路162号,为两层砖混结构,建成于1919年.

2.4.2 鉴定结果及加固方案

按甲方要求,仅对结构的安全性及抗震性能进行复核,并对相关构件进行承载力复核和加固设计,属保护性修缮设计范围.

鉴定发现部分墙体外装饰层脱落,砖风化酥碎.

现场抽样检测了部分墙体的粘土砖和砌筑砂浆的抗压强度,结果表明,墙体所用青砖强度≥MU7.5,石灰砂浆强度可评定为M0.4。因此,采用两侧外挂钢筋网外抹水泥浆,其中墙长小于1m的窗间墙采用沿窗高范围四角包角钢的加固处理方法来解决墙体承载力不足的问题,并对墙体斜裂缝进行灌浆处理.

在原加层扩建时女儿墙压顶全部开裂,混凝土酥碎脱落,钢筋外露生锈,因此对于女儿墙决定拆除重建,重建时增设构造柱,构造柱纵筋采用化学植筋锚入楼板内.

部分混凝土柱曾经进行过扩大截面的加固,后加截面与原柱截面脱离,钢筋生锈外露,混凝土层脱落。处理方法为剔除露筋部位混凝土,钢筋除锈后,水泥砂浆抹平,然后外包角钢加固.

钢筋锈蚀引起混凝土梁底产生顺筋裂缝,剔除裂缝周围混凝土,钢筋除锈后,用灌浆料修补至原尺寸,待灌浆料强度>C20时,梁底粘贴300g碳纤维布二层.

2.5 济南经八纬一路老别墅整体迁移工程

2.5.1 工程概况

原位于济南市经八纬一路的一幢建于民国初期的老别墅是中国近代建筑晚期重要居住建筑之一,距今已有80余年历史.

该建筑为局部二层砖木结构,墙下灰土条基,东西长15m,南北宽9m,总高6.5m,占地面积约108m2,总重320t。2009年3月1日,山东建筑大学工程鉴定加固研究所在国内首次采用大距离原样整体迁移技术成功将其迁移25公里,见图4.

图4 “老别墅”迁移中Fig.4 Movingofthe“LaoBie-shu”ontheway 2.5.2 行走机构及牵引设备

此次迁移使用法国NICOLAS大型液压平板拖车,共使用2列20组车板,车轮共计128个。该大型液压平板拖车,由载重部分和牵引部分组成,自身具有动力装置.

2.5.3 迁移施工过程

在原建筑物室外地面以下施工钢筋混凝土墙体托梁用22个千斤顶将建筑物整体顶升约0.8m平板拖车移动到建筑物下部指定位置平板拖车底盘升起,建筑物全部荷载转移到平板拖车平板拖车启动,将建筑物迁移到新场地平板拖车底盘下降,建筑物全部荷载转移至支撑墙及新基础并与之连接按原样恢复建筑物.

篇4

中图分类号:J59 文献标识码:A

都市人在饱受了现代都市的刺耳喧嚣之后,开始向往乡村田园的宁静与清醇,品味传统文化的厚重与绵长。因此那些素有“诗意的栖居”的古镇,逐渐成为了人们旅游休闲的家园。作为“中国最值得外国人去的50个地方”[注:根据《环球游报》“中国最值得外国人去的50个地方”评选活动结果,2005年12月-2006年4月。]之一的黄姚古镇,同样吸引了众多的游客,所以如何保护古镇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古镇的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并使其得到赓延和阐扬,是古镇面临的严峻现实。

目前,在全球化、现代化大潮的冲击下,族群文化的生存空间日益被挤压。社会变迁中已很难保留原生态的族群文化。幸而黄姚古镇地处偏僻,比较完好地保留了小镇的聚落结构、民居建筑及人文景观等。

一、古镇建筑的保护现状

黄姚古镇地处桂东,建于宋开宝元年(公元968年), 形成于明隆庆年间(公元1567-1572年),兴于明末清初。因居民以黄、姚两姓为最早居民,故取名黄姚,至今已有900多年的历史。古镇存活下来了,给我们留下了厚重的历史与文化。

笔者既致力于学理的探究,同时也希望族群传统的审美文化能够在现代文明重组和充满审美氛围的美好境界的建构中得到赓延和阐扬。但目前只是一种理想,因为受族群文化认同、时尚思想等制约,族群内部“文化持有者”暂时无人领会其建筑艺术的文化底蕴与艺术价值,抑或因浸润其中,“不识庐山真面目”,抑或趋同心理作用,难免会出现价值判断的盲点,而去追随“拙劣幼稚的,所谓西式楼房”[注:梁思成《中国建筑史》,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2005年版,第1-3页,“代序”部分。]。所以,在族群内在传承动力未激活的情况下,古镇建筑艺术的保护令人忧虑,其中的原因固然错综复杂,但不外乎是:第一,许多居民搬出古镇,房子空闲,缺失了人气,也就没有了灵气,给人“此地空余老房子”的感慨。同时也加快了房子的霉变速度。第二,景区内添加附加设施,损害古镇自然环境的和谐。第三,周边修建风格不同建筑,破坏古镇“风水”。第四,租用为影视场景,布景时不免使用化学染料,加速建筑物的原色泽掉色变样。第五,民间建筑艺人稀少,很难手工修复。利用新工艺、新材料修缮,难以恢复原貌。第六,古镇留住居民为揽客,自行装修房子,与古镇风格极不协调。第七,古镇旅游由开发商运作,为获取高额利润,与镇内居民无法形成利益共生的合作伙伴关系,严重挫伤了居民保护旧建的积极性,甚至导致有的居民因贫困而无力检修危房。古镇内在的保护机制被破坏,自然会引发古镇生态环境的恶化。

上述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着古镇的建筑,如果长期保护、修缮不当,那么会使古镇的建筑面目全非――失去原有的“风貌与印痕”,自然它的艺术价值也就一文不值了。因此古镇建筑艺术的保护迫在眉睫,在现有的设备条件下,我们认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影视人类学保护,它可以提供一个“逼真的图像”留待日后研究、修复以及“我们要创造适合于自己的建筑”[注:梁思成《中国建筑史》,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2005年版,第1-3页,代序部分。]之用。如梁思成所言:“中国建筑既是延续了两千余年的一种工程技术,本身已造成一个艺术系统,许多建筑物便是我们文化的表现,艺术的大宗遗产”[注:同上。]。因此,保护和研究黄姚古镇建筑,其实是发掘、整理族群的部分文化,是一种“文化抢险”,使其庚延,以利于后人在建筑上的创造。

二、古镇建筑的影视人类学保护

(一)影视人类学及其特点

英文为 Visual Anthropology,在西方国家中通用。因为Visual有“可视的”、“视觉的”、“看得见的”、“形象化的”等义项。所以Visual Anthropology也可译成“可视的人类学”,在国内一般译作“影视人类学”。它所关注的只是影视手段如何应用于人类学研究。因此,通俗的说影视人类学就是用影视手段获得的“视听语言”来表达、解释人类的文化现象。它所关注的重点是如何使用影视手段对人类文化现象进行记录和研究,特别是要发挥影视手段记录和保存文化本来面貌的优势,担负起抢救保护即将消失的文化元素的使命,这也正是当今许多从事文化抢救和非物文化保护工作者关注的重点。

1973年在芝加哥召开的第九届国际人类学民族学大会通过的《关于影视人类学的决议》中提出:“电影、录音带、录像带在今天已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科学资料的源泉。它们提供有关人类行为的可靠资料,……它们能将我们正在变化着的生活方式的种种特征保存下来,流传给后世。我们所处的时代不止是一个变化的时代,而且是同一性增强而文化大量消失的时代。为了纠正这一过程可能导致的人类的短视行为,按照现存的多样性和丰富性记录人类遗产就非常必要”。人类学大师玛格丽特•密德也有过类似的论断:在这文化转型期和文明急剧变化的20世纪,文化人类学者应该积极采用一切手段来进行文化抢险,尽一切可能地多保护一些文化原始材料的记录,以留待自己和后人研究[注:王海龙《人类学电影》,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第33页。]。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出现这种对影视人类学和人类多样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度关注的情况决非偶然,它与影视人类学重要的表现手段是分不开的,即借助现代先进的影视设备与技术获得“视听语言”,并对人类文化现象作出表述和阐释。与传统的文字表述相比,更具场景的真实性、表现的全方位性、形象的直观性等特点,因此,引起欧美学界的极大关注。特别是近20年来,人类学电影以显赫的学术成就和艺术直观性轰动整个西方。而在我国也取得了瞩目的成就,拍摄了许多优秀的边缘纪录片,如《神鹿》、《最后的山神》等,这些片子对边缘性的、即将消失的文化和人群作了最真实的记录,价值是不言而寓的。这些影视人类学片给我们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成功的方法与经验。

因此,运用影视人类学方法对黄姚古镇建筑加以保护是最现实的。在文化交流与整合日益加快的全球化背景下,随着现代文明对传统文化方式的侵入,民族或族群的文化生存发展空间日益被压缩、被同化或被遗忘,很多族群文化的内涵在日渐消失。那些极富“地域性知识”和“族群标识”的文化,也被逐渐摧毁或遗忘,区域文化加速趋同化。与此同时,底层族群文化的深层内涵在文化变迁中所体现出来的认知方式的现代价值,在强势文化语境中一直被忽略。而致力于具体区域和族群文化的调查研究是文化人类学的一贯传统,立足于边缘古镇建筑艺术的保护与研究,有助于我们审视自身的文化价值,也有助于挖掘其建筑艺术的特质元素、审美文化的传承机制以及艺术元素的文化蕴涵,以利于重构和谐有序、文明共生的当代族群建筑群落。

(二)古镇建筑元素的影视人类学表述

1、黄姚古镇建筑的艺术分析

古镇真实的“生活场景”体现了移民群体具体的生态、艺术、人居等观念,从而为我们评价自己的生活提供多视角的、多层面的比较客观公正的参照,进而可以使我们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平心静气地去计量工业文明的进步所付出的沉重代价。比如说,它为我们庚延了曾经存在的、为人们所眷恋的、现在还在寻觅的精神家园,我们从它的边缘文化和边缘族群中却可以发现人与自然之间的某种和谐的关系。

黄姚古镇是“天人合一”的中国传统理念和传统文化的完美结合,它构建了中国人理想的、文明的、富足的、诗意的、和谐的人居环境,在中国古镇和建筑艺术史上具有一定的地位和价值。

古镇的建筑艺术,即民居选址、房屋结构、建筑风格、屋内装饰、街道走向、亭台楼阁以及环境的艺术布局等,无一不体现了“天人合一”的自然观与生态观。从古镇考察,古镇背靠真武山,山势相对高大形成北部的遮挡作用,村之左右均有山岭相护,南面视野开阔,远处又有酒壶山重叠。姚溪从北向南蜿蜒流过古镇,姚溪虽处于村之东侧而不在村之正中,但在喀什特地貌地区已经是很难得的了,因此古镇可算是中国风水式的典型的枕山、环水、面屏的“原生态”景观模式。

古镇的山水岩洞、亭台楼阁、寺观庙祠、楹联匾额和古树,构成了古镇独特的自然与人文景观。八条用黑色石板镶嵌的主街道和300多座古建筑呈九宫八卦阵式布局,为典型的岭南风格建筑。被收入中华名匾的“且唑瞬琛钡蓉叶罴靶矶嘞驼芰粝碌拈毫、碑刻、诗文等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交相辉映,构成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丽画卷,可以说是自然与人文和谐统一的民居建筑艺术的典范,被游人称之为“梦幻家园”。

古镇的建筑艺术,是黄姚居民先祖建筑艺术精华的物化体现,具有很高的艺术与学术价值。它是本族群建筑艺术的积累,并包容、吸纳他族群建筑艺术元素的结晶,深入研究其建筑艺术,可以解读其建筑艺术的渊源、变异、与周边族群的文化亲疏关系及自身建筑艺术元素的文化意蕴等诸多问题,更重要的是诠释其族群建筑艺术的审美的心路历程,激起其族群内在的传承原动力,使其族群将建筑艺术元素结合到现实生活中去,创造出具有显著“族群标识”的人居建筑群落,以期延续其族群建筑艺术的生命力――活态地保护其族群建筑艺术。

2、古镇建筑元素的影视人类学表述

运用影视人类学的“视听语言”表述黄姚古镇的建筑艺术,首先要分析其建筑艺术构成的元素。

我们要在古镇旧建筑中提炼出它所包含的族群特质,需增加对旧建筑结构系统及平面部署的认识。屋宇构架的纵横承托或联络,常是有机的组织,附带着才是轮廓的钝锐,雕饰彩画,及门窗细项的分配诸点,这些工程及美术的措施常表现着特定族群的智慧及美感。因此只有对古镇建筑的平面、梁架、屋顶等细部与“三雕”装饰艺术手法及装饰图案作深入的分析,才能真实地展示古镇建筑的形式美与丰富的文化内涵。为此,要把地域文化现象与建筑实体、建筑空间、生态环境及人文景观等要素紧密结合起来进行考察审视,才能勾勒出富有立体感的古镇建筑的美丽画卷。

在黄姚古镇如诗如画的自然环境中,多姿多彩的水空间造就了古镇的轻柔之美和亦俗亦雅的艺术创作灵感,使古镇成为人与自然完美结合的艺术殿堂,寓于黄姚古镇特有的建筑文化、诗联文化、牌匾文化及生态意识。因此,在摄制过程中要充分表达出黄姚古镇建筑的构成元素,利用影视技术特有的表现手段全方位的、真实的、细致的加以表现。由此我们认为,应侧重把握以下元素:

(1)全景。现在古镇完整保存着8条石板街,全长10多公里。明清古建筑保存有300多幢,面积达1.6万平方米。景观建筑有亭台楼阁10多处,寺观庙祠20多座,精致小桥11座,楹联匾额上百副。针对如此丰富的艺术内容,应运用影视摄影技术多视角、多层面加以反映。

(2)环境。枕山、环水、面屏是最理想的人居自然环境,黄姚古镇的居民主要来自中国东南地区,村镇的选址深受东南地区汉族风水文化的影响。黄姚被群山环抱,绿水绕行,具有东南风水理论所要求的全部要素。古镇的选址在布局上充分利用守卫山脉地势和自然环境,依山而建,周围有真秀峰、螺山、酒壶山等山峰环抱,北面的真秀山阻挡了北下的寒流,东南暖气流的润泽,使古镇四季气候宜人。姚江水在古镇盘旋而过,穿街走巷,古镇青一色的青砖灰瓦建筑,古榕、古桥、古巷的和谐映象,极具“小桥、流水、人家”的美学意境。

(3)建筑。古镇的房屋多为两层的砖瓦结构,建筑布局呈九宫八卦阵式,具有浓郁的岭南建筑风格,呈砖大、墙厚、房高、院深的特点,建筑精美,砖雕、石雕、木雕都有很高的工艺水平,古建筑的梁柱、斗拱、檩椽、墙面、天花都雕梁画栋,千姿百态,栩栩如生。在建筑布局上,虚实、含露、聚散、高低、曲直、节奏关系鲜明,达到移步换景之致。

(4)诗联。黄姚人世代重视教育,崇尚诗书礼乐,人才辈出。同时黄姚古镇优美的自然景色,浓郁的文化氛围曾吸引历代文人墨客、社会精英流寓、定居。一方面黄姚的秀丽的自然景观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予以他们创作灵感;另一方面,他们的作品又赋予古镇更深的文化积淀,形成人与自然间良性的互动。据不完全统计,历代文人以黄姚自然景色及文化背景创作的诗联达380多首。这些诗联寓意深刻,文化韵味浓厚,对仗工整,书法娴熟,起到陶冶人的情操、净化人的心灵、提高人的审美情趣的作用,形成了别具乡土特色和地域风格的诗联文化。

(5)牌匾。在黄姚古镇文化要素组成中,牌匾与古镇的山、水、桥、亭、诗共同构成古镇的文化整体,反映出黄姚人的审美取向。据统计,古镇现存牌匾共有50多块。其内容多为反映民风世俗、居民道德传承和文化教育等,牌匾书写或古朴苍劲、或飘逸清秀,与古镇的建筑、自然景观浑然一体,水融,成为古镇一道深厚的人文景观。

(6)“八景”。古镇八景远近闻名,它们是:珠江夜月、宝刹晚霞、天然风光、游岩仙迹、文明晴岚、螺蚰秋云、龙楼春潦、盘道石鱼。

事实上,在今天的文化背景下,影视和文字在人类文化的研究上已经难分伯仲。正如中国著名人类学家庄孔韶先生所言:“人类一直过分依赖文字而导致怀疑和低估自身对形象地传达抽象观念的能力;而实际上人类还有其他的转化方式来理解文化,这就是影视人类学通过镜头和显影来建构、展示与深化对文化的另一种理解。现代图像媒体的迅速发展已经使人们对文字和图像的两种表现的不可替代性留有深刻印象”[注:庄孔韶主编《人类学通论》,山西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导言部分。]。所以,在今天视觉文化已然成为我们文化主流这样的态势下,影视人类学在文化救护中始终要扮演重要的角色。

(三)古镇影视人类学表述的etic和emic

文化是一种意识形态――人类精神的产物,哪怕物质文化也是人们意识物化的结果,因此,文化具有一定的隐秘性。在这种与生具来的内隐性中,往往包涵着一种文化区别于它种文化的潜在意蕴,无疑它会给异己的文化研究者带来感悟、体味与解读的难度,建筑文化亦如此。一个族群的建筑艺术,是其民间的能工巧匠通过心手承传的,因此建筑元素所表达的文化涵义,是隐性的――蕴籍于建筑形象之中。作为文化异己者,很难阐释其文化涵义,深层的意蕴则更难。所以人类学家非常强调田野工作者要精通文化持有者的语言,但是文化是意识形态,即使精通其语言,亦难以保证知其文化的底蕴。因为每一个族群的文化文本,不仅仅是以语言、认知写成的,也是以建筑、宗教、神话、习俗等文化话语构成的。建筑作为族群文化的一部分,它不是单纯的建筑形象,而是族群文化符号的载体。在建筑形象之中,同样也存在着文化的潜在意蕴。

所以,为了更加真实、具体地展现文化和民族性格的特质,人类学家克利福德•吉尔兹富有开创意义地提出了“深度描写”和反对笼统、抽象、概括地描写,要求浸入所研究的文化之中,尊重“地方性知识”的主张。[注:王海龙《人类学电影》,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第79页。]同样,对黄姚古镇的族群建筑文化也应作“深度描写”,要达到真实地、深度地描写,我们有必要让emic也参与其中。

Emic approach(主位研究)。emic是文化持有者本身的认知,代表着族群的世界观乃至其超自然的感知方式。它是内部描写,也是内部知识体系的传承者,它应是一种文化持有者的文化认知,其思维和感受世界方式唯一有权利的谨慎的判断者与定名者。[注:同上书,第91-92页。]建筑作为族群文化的符号载体,传承着族群建筑的历史与文化,蕴含在族群建筑中的环境、审美、宗教等意识及聚落形式,本族人有着深切的体悟,我们应该尊重族群文化代表者的描写与解读。在摄制过程中,本族人对古镇的感知方式不同于异己者,他们捕捉的范围、对象、重点就会有所不同,同时也留下了其认识古镇建筑的思维方式。

Etic approach(客位研究)。etic表着一种用外来的、客观的、科学的观察,它代表着一种用外来的观念来认知、剖析异己的文化的认知论和世界观。[注:同上书,第92页。]因此,etic对异己建筑文化缺少感受和了解,一时半载很难浸润其中,因为我们很难超越自己的母文化衍生的审美、价值及思维定式模式的藩篱,所以我们可能会用自己的感知方式去描写古镇建筑的元素。不能深谙古镇族群的文化意蕴,当然就不可能真实的解读和阐释其建筑形象蕴涵的文化意义。在使用影像手段时,我们可能会忽视一些隐含着特质的细节或添加一些冗长的特写,从而影响了影视作品的学术价值。

因此,我们主张在古镇影视人类学保护中,emic和etic应同时参与,这样可以避免因etic原因导致的古镇建筑元素及其文化意蕴的流失或误读,尤其是隐涵着族群建筑文化特质的建筑。etic以自己的方式描写、解读古镇的建筑元素所蕴涵的文化,渗透了研究者的观念。这些观念在解读和阐释时,很可能会模糊族群建筑文化的差异性,它的潜在危险是显而易见的,使得族群建筑文化出现解读误差,从而模糊了族群建筑文化的边界记忆。 正是基于此种意义, 吉尔兹和以他为首的阐释人类学主张融会、内化,主张重视和重新发掘“地方性知识”。[注:王海龙《人类学电影》,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第93页。]地方性知识是与后现代意识共生的,随着后工业文明的迅速发展,西方强势语言文化传播正在摧毁着地球村多姿多彩的文明。现代意识的题旨在于统一,在于“全球化”。统一固然带来了文明的进步,但也毁灭了文明的多样性。意识形态的全球化更给世界文化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那些富于“地方性”的多样化的族群文化正在被挤压或消解,因此众多族群“流离失所”,其精神到处漂泊无家可依。要矫往现代化及全球化进程中的弊端,就是挖掘“地方性”,张扬族群建筑文化的特质,以期庚延和阐扬族群建筑文化。

三、古镇建筑艺术的保护策略

黄姚古镇的建筑是美的,但对其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抢救任重而道远。我们所作的影视人类学保护,只是使古镇现有建筑的艺术环境、屋宇结构及室内的木雕、砖雕、石雕等元素影视化,使古镇建筑及其蕴含的非物质文化得到真实的记录。要真正使其得到庚延和阐杨,这过程肯定是艰巨而漫长的。但我们不能就此而放弃,我们需要适合于自己区域与文化的建筑,不希望乡村古建筑毁于当今,也不希望看到建筑大师梁思成先生所说的“故一向的趋势是不顾历史及艺术的价值,舍去固有风格及固有建筑,成了不中不西乃至于滑稽的局面”的悲剧,因此目前应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策略。

第一,加强培养古镇居民的文化自觉意识。使居民明白其文化的来历,形成的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以便加强居民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适应新环境、新时代之文化选择的自主能力。强化文化主人观,并逐步将古镇景区交给居民管理,这样既有利于减轻政府部门的人力资源压力,又有利于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自豪感。他们作为文化的主体,对自己的文化有着外人所不可能拥有的理解和认同感。他们是真正懂得自己的文化内涵的群体,最终也只有通过他们自己才能够把其文化的精髓展示出来,并永久地保存下来。有了对自身文化的深刻认识,也会增强居民的族群文化传承的内动力,最终实现文化就地保护和传承的生态建设模式。

第二,加强古镇文化的研究与发掘。古镇由于独特的魅力,它成了炙手可热的影视剧拍摄基地。《茶是故乡浓》《酒是故乡醇》等一系列名剧让古镇声名鹊起。2007年10月份由美国著名导演约翰•卡兰执导、两次获奥斯卡奖提名的好莱坞明星爱德华•诺顿主演的大片《面纱》选择黄姚作为外景拍摄基地,更是把这座千年古镇推向了世界。古镇旅游也并入桂林大旅游网,加上地处泛珠江三角区域,可谓是天时、地利、人和,在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因此要加强整合研究团队,充分挖掘、整合古镇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化旅游业。要进一步深入古镇历史人文资源的研究、发掘与解读,充分利用影视媒体、文学作品等手段进行宣传,努力将隐形的资源物象化,凸显古镇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实现古镇旅游“外在景观”与“内隐文化”的双赢,以保证古镇旅游的永久魅力,真正使旅游成为古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第三,要保护依附于古建筑的木雕、砖雕、石雕和壁画。首先要合理保护古建筑本身,政府应该普查所有古民居并进行科学的鉴定,对民居实行保护的同时,对其中有价值的木雕、砖雕等构件也要提出明确的保护责任和要求,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对那些确实无法维修的允许拆除的古民居,管理部门可收购其中尚有利用价值的建材和构件,用于古建筑维修。

第四,进行建筑保护与维修应该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在进行古建筑维修时,首先要坚持“保持文物原状”,对于建筑的维修就是要保持它的原有工艺,因为只有保持了原有工艺才能为后人进一步研究和发展这一工艺提供有价值的实物资料。

第五,古镇建筑保护与居民利益结合,使他们成为保护的主体,没有居民的参与,各项保护措施不可能真正落到实处。目前旅游开发商承包古镇旅游,为了在短期内获取高额利润,开发商会过度挖掘旅游资源,导致部分不可再生资源的损耗。而在收益这块大蛋糕中古镇居民只能切得很小的一块,严重挫伤了居民保护的积极性,势必影响古镇建筑保护的长效性。因此,政府应当给予一定的调控,适当增加居民的利益分成,增加维护经费,弹劾开发商过度的开发行为,这样古镇保护才能真正见效。

第六,加强古镇建设规划。古镇建筑的保护不是包袱,而是古镇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与动力,应把古镇文化遗产保护要求融入到古镇建设规划之中,引领古镇理性发展。避免在建筑上完全失掉自己的艺术特性的悲剧的重演。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古镇文化遗产保护的全局,建立强硬的保护制度。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以开发促保护”的科学理念,努力实现古镇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工作的良性循环发展。

孙曾田曾从文化学角度解释了《神鹿》主人公柳芭和神鹿的命运悲剧时说“神鹿是一个文化符号,是一个象征,神鹿最后死了,象征文化的没落”。而我们似乎也可以说一个古镇建筑就是一个族群的文化符号,操守住古镇建筑,就是守住了人类的一方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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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古建筑群落;开发与保护;经济可持续发展

Key words: ancient architecture community;development and protection;economic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TV8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3-0048-03

1 项目背景

西递、宏村位于安徽省黄山市黟县,是世界文化遗产,也是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西递始建于北宋皇佑年间,发展于明朝景泰中叶,鼎盛于清朝初期,至今已近960余年历史。宏村始建于南宋绍熙年间,原为汪姓聚居之地,绵延至今已有800余年。作为安徽南部民居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两座古村落,西递宏村以世外桃源般的田园风光、保存完好的村落形态、工艺精湛的徽派民居和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内涵而闻名天下,被誉为“画中的村庄”。

2 文献综述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古建筑村落过度开发,环境容量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古建筑群落的保护问题日益受到专家学者的关注。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旅游管理系学者侯晓飞在《山西省古村落空间分布对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启示》一文中表示:在古村落旅游发展过程中,要因地制宜,根据其所在地经济社会背景及其原社区居民期望的不同,灵活处理旅游发展与社区居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旅游开发商、旅游者、社区居民三者的共赢;安徽建筑工业大学的韩松也曾在《徽州古村落旅游开发与保护平衡研究--以唐模村为例》中写到,保护古村落首先应让人们认识到平衡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必要性;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学者杨丽婷在期刊《地域研究与开发》2013年8月版中发表的《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综合价值评价研究―――以浙江省磐安县为例》一文中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判断古村落开发与否要视通过AHP求取指标权重,采用线性加权和函数法得出的古村落的综合价值大小而定。

总结以上查阅的文献,我们可知大多数学者对于我国古建筑群落的开发与保护进行了不同角度的阐述,从而得出了不同的结论。但是这些学者都得出了一个相同的观点,那便是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必须要平衡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开发与保护充分的结合起怼5是毕竟各地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在古村落的开发与保护中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本文以安徽省西递宏村为例来研究中国古建筑群落在开发与保护中的矛盾平衡关系,具有一定的研究空间和研究意义。

3 西递宏村发展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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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984.1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882(2015)09-048-01

墓地、城墙、庙宇甚至是百姓的住宅,同时构筑了一个城市的骨架,见证了几百上千年的历史,居民世世代代居住在那里,对当地文化上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城市文化给市民带来深深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这种情感的吸引和认同是整个城市凝聚力和生命力的重要来源和根基。

古建筑遗址是不可再生的珍贵的历史遗留下来的东西,一经破坏无法复原。因为人力和自然力的破坏,古建筑遗址正遭受着破坏甚至消失。虽然有关部门花大力气进行翻新工程,但留给我们的却是一片仿古建筑,难觅沧桑的痕迹。

一、古建筑遗址修缮保护的原则

(一)坚持原则

保护文物建筑所处环境,尽可能少干预文物建筑原貌,在对其进行必要修缮工程时,应严格遵守不改变原状原则,事先做好勘测调查,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方才进行设计施工。定期实施日常养护,保护其文物原状,保留历史信息,预防灾害发生。

(二)健全管理机制

国家应将古建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国策,制定相关法律规范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执行,制定安全规章条例,完善部门职责,加强政府与群众沟通,加大资金投入,培养具有专业素养的人才,尽一切努力保护遗产。规划管理工作提前做,不要等到建筑毁坏在去保护。

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保护策略

由于技术的制约,古建筑遗址的研究保护工作仍然处于原始滞后状态,现代科技的应用也使其从经验阶段迈入科技层面,新技术也开始广泛应用到保护阶段。

(一)测量认知记录原型

长期以来,古建筑图纸记录使用尺,绳,垂球等工具,虽然操作简单,但无法达到足够的精确度。如一些艺术构件,无法完整表达其色彩画法等原貌。三维激光扫描、高清摄影测量技术可以将建筑物完整的三维立体数据信息采集到计算机中,形成古建筑精准完善数据,可以使研究者方便的在电脑中观察该建筑物的三维立体影像,并随意测量。

(二)复原再现传统工艺

1.失传工艺实验

古建筑客观反映历史演变,简单用现代构筑技术进行修补加固和原貌相去甚远,“修旧如旧”,还原古建筑的旧貌。但传统工艺及工具很多已经失传,修缮过程中,配置与原材料成分配比一模一样的结构难度极大。现代科技的运用,使解决这些难题成为可能。通过提取古建原材料标本,对原材料标本成分分析,并根据文献记载和工匠经验进行科学配比实验与标本对照,经过小面积对比试验,“证明有效,对文物古迹无害才可以使用”。

2.传统工艺技术记录

传统工艺技术是门师承手艺,需要一定的要求和技巧,与现代生产方式脱轨,应用量小,许多工艺面临失传险境。在修复过程中,通过录像、照片、文字等详细记录修复过程,并对工匠的特殊手艺进行档案记录,作为非物质遗产保护下来。

3.制定保护程序

由于现代技术的优势,对保护对象精准认知,古建筑的保护措施更加具有针对性,更大限度保护其原貌。可对古建筑中石质建筑、木质构件、彩画等不同对象进行分类,将调查情况用文字图片详细的记录下来,谨慎小心的制定保护标准,制定最佳实施条件,工艺要求,工序顺序,确定保护效果。如使用化学试剂对文物的影响选择强度最低,认定为无害有效的才可以使用。

4.病害机理研究

对于木质建筑,古树木等,容易遭遇病虫害,如白蚁,应对各类病害肌理进行详细记录:几类病害,入侵文物程度、受灾面积等,根据调研结果严格制定保护方案,研究分析原材料成分,研究制定保护措施,完成保护方案。

5.风化破损修缮问题

由于年久失修,古建筑容易出现结构倾斜、腐坏现象,大木结构变形,部分艺术构件损坏,彩画风化严重。而完全恢复原貌还是仅保证外观,一直是古建筑修缮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我们试图采用这样的方式:对文化产生深远影响的尽可能恢复原貌,能够加以利用的改变内部需要,以满足当地经济发展的愿望也传播了文化。

6.安全防灾设施布置

古建筑遗址的不可再生性,安全防护主要以预防为主,对古建筑环境监测是保护的前提,安置防灾设施,避免安全隐患。2014年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失火,千年古城毁于一旦,遗憾的同时,地方经济也受到致命打击。因此,安全保护是前提,有序使用是后续。针对古建筑群布局散,管道大量铺设影响外观的特点,无线火灾报警系统是比较好预警举措。无须布置管线破坏建筑结构,安装方便,提早火灾发现。同时设立消防水源建设消防车道,将火灾损失降到最小。在防雷设施的设置上,可采用暗装笼式避雷网,既保持古建原艺术造型,又兼顾防雷。

7.数字化技术手段数据记录管理

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数据资料组织管理,将每次维修记录的文字图片资料等录入数据库,建立数据监测系统,为古建筑的监测保护和修缮提供详实记录资料。实现图文一体可视化管理模式,留存古建筑真实历史信息,对古建筑数据统计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三、合理利用是对古建筑遗址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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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古典园林艺术的成果结晶,江南园林本身拥有着极为悠久的历史,虽然这种历史大大提高了江南园林的历史底蕴,但园林建筑本身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也必须引起我们重视,为了能够较好的防止江南园林古建筑的老化与破损程度的加深,正是文章就江南园林古建筑鉴定与维修加固展开具体研究的原因所在。

1 江南园林古建筑损坏现象与原因

结合相关文献资料与实际走访调查,笔者发现木桩腐朽、局部地基下沉或开裂、整体地基变动、墙体出现裂缝与倾斜、檩拔榫、梁柱弯曲劈裂或底部折断、木构件倾斜变形等都属于较为常见的江南园林古建筑损坏现象。之所以会出现这类古建筑损坏现象,主要是受人为、自然、架构等三方面影响所致。具体来说,人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战争破坏、建设性破坏、旅游开发破坏等几个方面;而自然破坏则主要包括雨雪破坏、虫蚁破坏、地震水灾破坏;而结构破坏则主要受荷载等作用影响,这些都会对江南园林古建筑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坏,相关保护单位必须对这类问题予以高度重视。

2 江南园林古建筑鉴定方法

2.1 传统经验法

对于传统经验法这一古建筑鉴定方法来说,其主要通过目测调查、结构验算以及经验评价完成具体的古建筑鉴定,其本身在我国有着较为长远的应用历史。对于传统经验法来说,其本身具备着鉴定快捷、方便简单、较为经济等一系列优点,但其本身对于鉴定人员有着较高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传统经验法本身缺乏现代技术的支持,@就使得采用这一方法完成的古建筑鉴定很容易出现结论因人而异的问题。

2.2 实用鉴定法

有别于传统经验法,实用鉴定法这一古建筑鉴定方法本身需要得到现代化检测技术等手段的支持,一般来说实用鉴定法会通过对古建筑概况调查、古建筑地基情况调查、计算分析古建筑结构等三个部分完成对古建筑的鉴定。具体来说,在对古建筑概况调查这一部分的工作中,相关鉴定人员需要结合传统经验对相关古建筑的规模、所处环境、构造形式等产生较为直观的认识;而在古建筑地基情况调查这一部分的工作中,鉴定人员需要对古建筑的地基基础、地基变形、地下水等相关信息进行调查;而在计算分析古建筑结构这一部分的工作中,相关鉴定人员需要结合前两部分收集的资料,在实验室进行古建筑相关构建实验与模拟实验,以此完成对古建筑的鉴定。

在实用鉴定法的应用中,相关鉴定人员必须遵循我国1992年颁布的《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并结合这一规范将残损点作为分析与计算的依据,这样才能够较好的完成实用鉴定法中需要进行的相关计算。对于实用鉴定法这一江南园林古建筑鉴定方法来说,这一鉴定需要花费一定的金钱与时间,这就使得如果完全采用实用鉴定法完成江南园林古建筑鉴定,将耗费大量的时间与金钱,所以笔者建议相关鉴定人员采用实用鉴定法与传统经验法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具体的江南园林古建筑鉴定,这样在适当时候采用实用鉴定法弥补传统经验法在江南园林古建筑鉴定中存在的不足,就能够较好提高这一鉴定的可靠性,并大大提高江南园林古建筑鉴定效率。

3 江南园林古建筑维修加固具体措施

3.1 斗拱维修

当江南园林古建筑斗拱出现损坏问题但可以通过维修解决时,我们需要选择妥当的维修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对于江南园林古建筑斗拱来说,其本身具备着构件小巧、复杂性较高等特点,这些特点就使得江南园林古建筑斗拱很容易出现扭曲变形、斗耳脱落、糟朽等损坏问题。当面对斗拱的劈裂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选择粘结法对其进行维修加固;而当斗拱出现斗耳脱落问题时,笔者建议对斗耳进行补配,这一补配本身需要保证补配的斗耳木料、颜色与原斗耳相同;而对于劈裂但没有断开的斗拱来说,笔者建议采用管灌缝隙处理的方式。总之对于江南园林古建筑斗拱的维修来说,相关维修人员需要结合斗拱出现的具体问题选择恰当的维修方法,这样才能够保证这一维修的较好展开。

3.2 墙体维修加固

对于江南园林古建筑来说,墙体出现裂缝与倾斜问题极为常见,而对于墙体的维修加固来说,相关维修人员同样需要选择恰当的维修加固方法。具体来说,当面对出现轻微残损的江南园林古建筑墙体时,我们就可以通过勾抹、打点、漫干活与漫水活的方式完成对其的维修加固;而对于裂缝与倾斜较为严重的墙体,笔者建议相关维修人员对墙体进行拆砌,这一对墙体进行的拆砌可以通过增加内外拉结的方式对墙体进行改造,但要注意对墙体外形造成的影响。

4 结语

我国当下江南地区很多园林古建筑存在着严重损坏问题,而为了较好的解决这一问题,我国相关机构必须遵循古建筑“修旧如旧”的保护原则,这样才能够实现我国江南园林古建筑的长久保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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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秦芳.探索中国古典园林保护新思路――借鉴英国历史园林保护的实践与经验[J].四川建筑,2006(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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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就是国保的保存现状最好,省保次之,市保再次之,县保最差。就国保而言,全市现存40处国保级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中,依据其保存现状,有34处列入山西南部早期木构建筑保护工程,目前已经完成修缮的有泽州县的大阳汤帝庙、小南村二仙庙、冶底岱庙,高平市的河西游仙寺、陈区清梦观、王报二郎庙,阳城的下交汤帝庙、开福寺,陵川的北吉祥寺、龙岩寺,共计10处,其余的24处正在按既定程序抓紧修缮或编制修缮方案,修缮工程结束后,其保存状态将大为改观。就省保而言,全市现存27处省保级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中,除陈廷敬故居(皇城相府)由于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强,进行了全面修缮,其余的26处多没有进行过全面修缮,部分重要建筑进行过抢险维修,如泽州的河底成汤庙、高平的南庄玉皇庙、沁水的郭南崔府君庙。诸如景德桥、景忠桥、石塔之类的省保更难于保护。可以这样说,省保的保存现状并不乐观,除个别有旅游开发价值或村民集体出资修缮过的外,大部分保存现状不如国保。就市保而言,全市现存47处市保级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中,位于城区和近郊的保存较好,如城区的西街玉皇庙,泽州的高都城隍庙,高平的马村玄帝庙、康营成汤庙,沁水的宣化玉帝庙。保存在偏远乡村的较差,如泽州的下川汤帝庙、沁水的玉清宫。此外,邻近地区有旅游景区的保存状况也较好,如阳城的上庄古村落。其余的保存状况均较差,急需抢险维修或全面修缮。就县保而言,全市现存92处县保级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中,多年来由于在经济建设中未充分考虑文物对于地区社会发展、文化传承的重要意义,已经有6处消失,现存86处。县级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除了村民集资修缮或政府出资修缮及对外开放的一些保存状态较好,其他的均未得到良好保护,保存状况堪忧。

(二)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

1.资金保障因素:不同级别的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因其保护层级的不同,资金保障大为不同。省保(含省保)以上的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资金相对充裕,便于修缮和维护。市保以下由于财力欠缺,资金投入多为撒胡椒面式的补资金,难以起到实质的修缮保护作用。

2.日常管理因素:不同级别的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因其保护层级的不同,文保人员配置不同。市保(含市保)以上的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都聘用有专职文物保护员并有部分津贴。县级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多由当地居民代管,没有聘用专职的文物保护员。

3.惠及民生因素:大量的事实证明,不同级别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因其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不同,惠及当地居民的程度也不同。开发为风景名胜区的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因其为当地带来了相当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当地的保护意识和保护投入较高。仅具有研究价值的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多数保护程度不好,有的市级、县级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已经因为各种原因消失或者处于濒临消失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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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年代久远,人们对于古建筑也是越来越重视。因此很多相关人员开始对古木建筑进行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希望能够保护好人们的物质遗产。由于人们的积极保护,许多古木建筑的保护现状都逐步好转。但是因为古建筑的消防等级实在太低,因此我们的保护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1.1火灾隐患众多

由于木结构的古建筑本身的结构和材质导致了火灾隐患多。古建筑的安全问题迫在眉睫。又由于很多古建筑的建造地理十分独特,因此消防工作比较困难。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将会难以控制、难以扑救。古建筑的火灾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1.2古建筑的消防设施相对落后

我国由于存在着贫富悬殊的问题,各地的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因此,对于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所投入的资金也相对不平衡。一些比较发达的省市,对于古建筑的消防设施给予了很大的财政支持,而一些不甚发达的小城市,则没有能力进一步加强这些古建筑的消防设施。这样,由于财政补贴不足,很多古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十分滞后,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另外,城市的总体规划并不完善,再加上古建筑物的建造位置零散。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并没有妥善地规划好古建筑的消防问题。等发生了重大问题之后,才急急忙忙的拆东墙补西墙。

1.3缺少法规、规范,消防工作缺少制度,无据可依

除了世界文化遗产中纳入的一些古建筑如故宫、天坛等古建筑之外。大部分的古建筑物都没有按照国家消防法所规定的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这样一来,古建筑的消防设施、消防人员的组织以及预防火灾隐患等重要问题没有得到完善的解决。因此,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就显得十分落后,也存在着无法可依、无制度可依的现象。

2根据上述问题应采取的几点对策及措施

2.1使用消防安全评估的方法

关于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建议运用成熟的科技理论分析实际运用到消防安全评估身上,并且以此使古建筑的消防设施得到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古建筑的消防隐患。例如,各地区的相关部门对古建筑产生的火灾风险进行一系列的分析,并且将获得的数据进行电脑模拟,进而评估其安全等级。通过这样可以找出该古建筑存在着哪些问题,采取哪些必要的措施,提高古建筑的防火安全等级。

2.2古建筑应引用现代防火分区的划分概念

防火分区的划分时现代建筑防火体系的一个很重要的基础。防火分区对于控制火势蔓延和疏散人员有着最起码的安全保证。在预防古建筑火灾的时候,政府部门也可以采取现代化的防火划分概念对对古建筑进行空间单位的划分。这样可以有效的达到防火的目的。

2.3消防水源的建设非常重要

古建筑发生火灾之后难以救援的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水源不够。由于消防水源的不完善导致了古建筑单位一旦起火之后,不能及时地进行救援,导致损失惨重。那么,要对古建筑进行消防安全的提升,建立安全完善的室外消防水系统或者设置水池等等都有利于进行完善的消防配置。在发生火灾的时候也便于进行有效的救火。另外,在古建筑内可以配置相关的灭后设施,如灭火器。当发生火灾的时候,工作人员可以及时地运用灭火器来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有效的保护好古建筑。

2.4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应设立完整的体系

古建筑的消防管理规划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然而,在今天,我国仍然没有出台一条针对古建筑消防安全的规定。这严重影响着古建筑的消防设施,降低了古建筑物

的消防安全。因此,建议各部门在完善古建筑消防规划之后,也要对古建筑的消防技术制定相关的要求。

2.5设置消防通道要因地制宜

古建筑的消防通道不畅通也是其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关于这个问题,相关部门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如果因为建设消防通道而拆除相关的建筑,不仅破坏了该建筑的历史价值,也改变了建筑物本身的空间结构。对于古建筑的保护是没有好处的,因此这种方法不可行。那么,怎么才能够有效的建立消防通道呢?(1)设计人员应该要从建筑的外部四周进行考虑和利用,有些建筑物外部的空间非常空旷,这样就可以利用这些空间建造相关的消防通道。(2)工作人员应该对建筑内部进行仔细的观察。针对不同形状的建筑物设计不同回路形状的消防通道,以便不时之需。(3)要进行相关的演练,人员的疏散路线是非常重要的。古建筑的建造独特,消防通道如果堵塞的话就很容易造成伤亡事故。因此,人员熟悉疏散路线是非常重要的。此外,消防人员和疏散人员也要注意避免互相干扰。这样才能做到及时进行疏散和火灾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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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老祖宗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财富,其中的古建筑文物是我国历史文物中的历史瑰宝,这些价值连城的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非常严峻的课题。本文就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现状以及古建筑文物保护的对策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1.古建筑文物保护存在的问题

1.1 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

我国文物保护的相关法规虽然明确了文物保护的主体,但一些地方上的文物保护单位主体不够全面,机制不健全,致使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存在漏洞,修葺工作问题突出。也存在在修葺工作中大赚回扣,偷工减料,甚至出现“豆腐渣”工程的问题。

1.2 缺乏文物保护规划整体观念

长期以来,我国的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只注重个别建筑物的保护与规划工作,而缺少统筹兼顾的整体概念。有的部门在房地产开发利益的驱使下,只注重经济的发展,大兴土木,随意开发土地,随意拆迁重建。个别地区仅仅只注重古建筑物个体的保护与规划,忽视整个建筑群甚至整个建筑街区的保护与规划工作。

1.3 文物保护专门人员技术问题。虽然有很多地区和部门对古建筑文物的保护配备了专业人才,但有些地区并不重视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的培养,在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过程中也常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致使古建筑文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或是即使得到了保护,但保护的效果也不尽人意。

1.4 文物保护所需资金缺乏

由于对古建筑文物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同时也要通过这些资金来进行文物的修复和保护,所以需要各级政府部门要优先保障文物保护的所需资金,才会更好地做好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工作。而现实中由于资金有限,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工作比较薄弱,即使损坏了也不能得到及时的维修维护。

1.5 古建筑文物价值不能很好地发挥

由于受传统价值评判标准的影响,以及经济利益的驱动,往往对给我们带来经济效益的古建筑文物就加大保护的力度,而对于经济价值联系不大古建筑文物科学价值、文献价值、社会教育价值认识不清,导致保护工作薄弱,甚至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2.解决古建筑文物现存问题的对策

2.1 加强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立法工作。依法保护古建筑文物是依法治国背景下保护古建筑文物的最好的机制。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对古建筑文物的保护意识,增强全民保护古建筑文物的自觉性。二是要明确法律层面上对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细则,堵死各种死角和漏洞。三是严格执法,不断加大违法必究的力度,最大程度地运用法律做好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工作。四是各级政府要以国家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当地的古建筑文物特点,建立健全适合本地区的专门条例,在国家法律的基础上制定更有针对性的保护条例和法规,使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古建筑文物不受破坏。

2.2 在进行城市规划时优先制定古建筑文物保护的规划。在当前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和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许多本应得到挽救与保护的古建筑,却在城市现代化的建设浪潮中遭到破坏屡见不鲜。如何做好城市规划与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同时发展的格局,是做好古建筑文物保护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保护古建筑文物的历史文化,事关民族文化的传承,这需要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在城市规划和发展过程中,应把保护古建筑作为一种责任看待。既要做好城市规划,又要保护好古建筑文物;只有保护好古建筑文物,才能更好地促进城市的文化氛围,也才能有利于古建筑文物的利用和开发。其次要做好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工作,既要防止自然因素对古建筑文物的侵蚀,又要防止人为因素对古建筑文物的破坏。

2.3 注重古建筑文物保护人才的培养。进行古建筑文物的保护,离不开文物保护的专门人才。因此,要加强古建筑文物保护专门人才的培养。因为古建筑文物的保护既要有科学的保护方案,又需要有专业的技术来进行古建筑的文物保护。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门的人才才能更好地更科学地对古建筑文物进行专业保护。古建筑文物的修复需要对古建筑文物的结构、材质以及周围的环境进行科学地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修缮方案,才能使古建筑文物得到有效的保护。一是要成立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研究机构,加强古建筑文物保护人才的培养。二是定期开展专业专门的培训,为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人才保障,确保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后继有人。三是切实转变古建筑文物保护专业人员的保护理念,不断提高古建筑文物保护的技术和能力,保证古建筑文物得到科学、合理、专业的保护。

2.4 加大古建筑文物保护的资金投入。古建筑文物保护修复需要大量的资金,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也是古建筑文物保护的关键所在。因此,在进行古建筑文物保护方面,除了要有专业人员,还需要有一定的资金来支持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做。为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增强保护意识,并为古建筑文物保护筹措不要的资金,在经济上保证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这是古建筑文物保护的关键和中心工作。

2.5 合理使用新材料、新技术。在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的时候,首先要充分了解新材料的性能,同时也要对新材料和新技术使用是否会对古建筑文物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要提前预测和实验,确保无误后才能合理有效地使用。只有这样,才会更好地保持文物原有的结构和效果,更好地保护古建筑,发挥其文物的价值。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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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古建筑;修缮工程;管理系统;“4E”目标管理模式

Key words: architectural heritages;rehabilitation engineering;management system;the “4E” objective management model

中图分类号:TU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4-0050-03

0 引言

古建筑修缮工程是指以保护古建筑为目的,在保持古建筑现状的基础上,为恢复古建筑原状而进行的一系列修正和维护活动。古建筑保护与修复不仅关系到人类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而且与人类文化遗产的延续息息相关[1]。古建筑修缮是延续我国物质文化传承的有效手段之一,同时也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技术,目的是在保护古建筑的同时,再现其历史及美学价值。

1 古建筑修缮工程特点

1.1 严格遵守古建筑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以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2]。国际上通行的文物保护准则主要有“最小干预原则”和“尽可能多地保持历史文化信息”。也就是说,在进行古建筑修复时,除了保证修复构件合格之外,还应做到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构件最小的干预,不随意增加新材料或修缮范围。例如,进行砖墙面修缮工程时,在不影响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修缮复原时应尽可能采用原有砖构件,尤其是带有文字等历史较高的构件。而新材料的使用不是替换原材料,只是为了对原材料原结构进行补强或加固。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国际通行的“最小干预原则”与“尽可能多地保持历史文化信息”的具体理解上,我国古建筑保护传统方式与西方存在一定的差异,这就是我国文物保护准则中的“做旧如旧”原则。例如,在彩画修复工程中,为了讲究传统的协调统一,我们在修复时通常会装饰一新,尽量做到天衣无缝以假乱真的效果;西方则相反,他们会尽量让彩画新旧分明,让人能清晰的分辨出哪部分是原有的,哪部分是修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