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08: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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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会计事前监督作用发挥的主要原因是会计人员缺乏有效的介入途径。受传统的单位组织结构和运转机制限制,会计人员往往没有在经济活动发生之前进行监督的权限。即使有,也仅限于财务负责人对单位重大经济业务的决策与参与,但这没有实现对所有经济业务的事前监督。而且在性质上,财务负责人只是进行决策参与,属于管理,而非监督;在内容上,由于这种监督处于决策阶段,宏观性较强,不够细致,不够深入,不能防微杜渐。严格说来,财务负责人对单位重大经济业务的决策参与一般侧重于宏观层面而非微观层面,这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经济活动的事前监督不相符。
二、合同管理之于经济业务的先导作用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业务大多以合同的方式进行约定。签约人通过签订合同,明确规定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以此保障经济业务的正常进行和签约各方的利益。即便有的经济业务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其经济行为在性质上也同样是合同行为,同样受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制约。从范围上讲,合同覆盖了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
经济业务进展情况的好坏,经济业务参与人的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与合同的约定有着直接关系。合同所具有的事前约定性使其在经济业务中具有先导性作用,至关重要。一个好的合同应同时具有保障和规避作用,即保障权益,规避风险。保障权益就是保障签约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规避风险指的是合同对于经济业务进程中所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了全面完整地预计,并在合同中就此进行了相应的约定,从而能够有效地避免不利情况的发生;即使这种不利情况实际发生了,合同也可以通过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保障守约一方的权益。从这个角度来说,合同所具有的规避作用也可以理解为“止讼”,即通过合同约定,使经济纠纷能够在合同自身的框架内得到解决,使合同纠纷和法律诉讼的发生率下降到最低限度。因此,合同的作用主要是防患于未然,是事前监督。
三、合同管理定位——经济管理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对于合同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合同所具有的对于经济业务的先导作用,使得合同管理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位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许多单位尤其是规模较大的单位都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或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也把合同管理作为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指法律顾问机构)履行管理、审核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
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是承担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的法律事务和管理职能。对于企业法律顾问的资质也兼具法律和管理的知识背景要求,属于复合型人才。合同管理作为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之一,虽然与法律密切相关,但是其根本目的则是为本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属于企业的管理活动。在实践中,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往往不负责具体的合同起草工作。合同一般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起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只是从法律角度对合同进行审查。从性质上讲,合同管理属经济管理。事实上,许多单位的合同管理机构或人员设置在业务部门或者财务部门,而不是法律事务部门,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员往往也并非法律专业人员,而是业务人员或财务人员。因为这种做法能够使合同的签订更加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更加有利于合同的事前监督。
四、合同管理——会计事前监督的途径
合同所具有的事前监督的性质与会计事前监督具有相通之处,为会计人员进行会计事前监督提供了一条新途径。这是合同管理应用于会计事前监督的理论前提。
从实务上说,合同条文是具体的,每份合同都对应于特定的经济业务。在实践中,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管理合同的弊端是不切合实际,合同条文空洞,容易遗漏问题;业务部门管理合同的弊端是在对外经济业务往来中,由于存在卖方市场等原因,业务部门往往容易受制于人,在签订合同时易被对方压制,不能保持平等的合同主体地位,被迫接受对方的霸王条款。
相比较而言,财务部门管理合同则能有效地克服二者的弊端。财务部门处于单位经济活动的枢纽,熟悉单位的经济活动,能够使合同签订不遗漏问题;财务部门不与合同方直接发生关系,能够保持相对的独立性,能够在合同签订中保持平等地位,保证合同签订的公平。因此,从合同管理机构设置来说,由财务部门行使合同管理职能较适宜。财务部门应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指定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单位合同进行管理。这样就能将会计事前监督和合同管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同时,会计人员还可以根据其专长,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并以合同为手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事前监督。这种监督是微观的、实时的、事前的从而也是有效的。会计人员通过对合同进行管理,找到了适当的进行会计事前监督的介入途径,使会计事前监督不再是会计监督的盲区。
五、合同管理——会计事前监督需解决的问题
影响会计事前监督作用发挥的主要原因是会计人员缺乏有效的介入途径。受传统的单位组织结构和运转机制限制,会计人员往往没有在经济活动发生之前进行监督的权限。即使有,也仅限于财务负责人对单位重大经济业务的决策与参与,但这没有实现对所有经济业务的事前监督。而且在性质上,财务负责人只是进行决策参与,属于管理,而非监督;在内容上,由于这种监督处于决策阶段,宏观性较强,不够细致,不够深入,不能防微杜渐。严格说来,财务负责人对单位重大经济业务的决策参与一般侧重于宏观层面而非微观层面,这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经济活动的事前监督不相符。
二、合同管理之于经济业务的先导作用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业务大多以合同的方式进行约定。签约人通过签订合同,明确规定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以此保障经济业务的正常进行和签约各方的利益。即便有的经济业务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其经济行为在性质上也同样是合同行为,同样受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制约。从范围上讲,合同覆盖了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
经济业务进展情况的好坏,经济业务参与人的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与合同的约定有着直接关系。合同所具有的事前约定性使其在经济业务中具有先导性作用,至关重要。一个好的合同应同时具有保障和规避作用,即保障权益,规避风险。保障权益就是保障签约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规避风险指的是合同对于经济业务进程中所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了全面完整地预计,并在合同中就此进行了相应的约定,从而能够有效地避免不利情况的发生;即使这种不利情况实际发生了,合同也可以通过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保障守约一方的权益。从这个角度来说,合同所具有的规避作用也可以理解为“止讼”,即通过合同约定,使经济纠纷能够在合同自身的框架内得到解决,使合同纠纷和法律诉讼的发生率下降到最低限度。因此,合同的作用主要是防患于未然,是事前监督。
三、合同管理定位——经济管理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对于合同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合同所具有的对于经济业务的先导作用,使得合同管理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位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许多单位尤其是规模较大的单位都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或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也把合同管理作为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指法律顾问机构)履行管理、审核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
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是承担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的法律事务和管理职能。对于企业法律顾问的资质也兼具法律和管理的知识背景要求,属于复合型人才。合同管理作为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之一,虽然与法律密切相关,但是其根本目的则是为本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属于企业的管理活动。在实践中,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往往不负责具体的合同起草工作。合同一般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起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只是从法律角度对合同进行审查。从性质上讲,合同管理属经济管理。事实上,许多单位的合同管理机构或人员设置在业务部门或者财务部门,而不是法律事务部门,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员往往也并非法律专业人员,而是业务人员或财务人员。因为这种做法能够使合同的签订更加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更加有利于合同的事前监督。
四、合同管理——会计事前监督的途径
合同所具有的事前监督的性质与会计事前监督具有相通之处,为会计人员进行会计事前监督提供了一条新途径。这是合同管理应用于会计事前监督的理论前提。
从实务上说,合同条文是具体的,每份合同都对应于特定的经济业务。在实践中,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管理合同的弊端是不切合实际,合同条文空洞,容易遗漏问题;业务部门管理合同的弊端是在对外经济业务往来中,由于存在卖方市场等原因,业务部门往往容易受制于人,在签订合同时易被对方压制,不能保持平等的合同主体地位,被迫接受对方的霸王条款。
相比较而言,财务部门管理合同则能有效地克服二者的弊端。财务部门处于单位经济活动的枢纽,熟悉单位的经济活动,能够使合同签订不遗漏问题;财务部门不与合同方直接发生关系,能够保持相对的独立性,能够在合同签订中保持平等地位,保证合同签订的公平。因此,从合同管理机构设置来说,由财务部门行使合同管理职能较适宜。财务部门应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指定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单位合同进行管理。这样就能将会计事前监督和合同管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同时,会计人员还可以根据其专长,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并以合同为手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事前监督。这种监督是微观的、实时的、事前的从而也是有效的。会计人员通过对合同进行管理,找到了适当的进行会计事前监督的介入途径,使会计事前监督不再是会计监督的盲区。
五、合同管理——会计事前监督需解决的问题
第一,处理好与单位法律事务机构的关系。财务部门是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核和评价,单位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从法律角度对合同进行审核,对合同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进行评估和评价,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这是财务部门与法律事务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能分工。
第二,合同管理人员全程参与与合同会审。进行合同管理的会计事前监督要建立合同管理运转机制,使合同管理人员不仅全程参与单位的经济活动而且还参与合同会审,以保证合同管理的质量。为了保证合同签订符合实际,财务部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参与到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中,从谈判开始就进行全程跟踪,将谈判成果完整地落实到合同中去。合同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高效的合同会审流程,集中业务、法律部门的智慧,做到合同签订万无一失,合同技术参数准确,语言文字规范,事前考虑周到。
第三,加强学习与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成为精通经济和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合同管理要求从业人员具有经济和法律甚至一定的技术知识背景,是复合型人才。从目前看,单位进行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由其他职务转职而来,普遍缺乏法律专业知识背景。对于会计人员来说也是如此。因此,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会计人员要加强学习与培训,尤其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并在干中学,学中干,成为精通财务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而适应合同管理工作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会计人员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分析
1.1 会计人员应重视销售动态管理
在企业销售的过程中,会计人员为了保证销售情况和产品信息能够相匹配就需要按照生产情况编制生产计划,不过企业生产、销售、运营等活动是由不同的部门管理的,但是当前这些部门之间的沟通并不紧密,这就可能造成企业发货不够及时,进而给企业的信誉产生不良影响,销售量也达不到企业的标准。如果部门和部门之间,员工和员工之间能够及时地沟通,那么遇到任何问题都能够及时地找到解决办法。企业也能够根据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情况及时地更改生产销售策略,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利润。所以在企业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实行动态管理,外部环境的变化,市场需求的增减都是企业决策的参考方面。
1.2 合同与应收款管理部门人员应重视参与全合同过程
企业应收账款和合同管理之间并不是孤立存在,而是相关联系的。作为参与应收账款管理中的人员也会参与到企业合同管理当中。由于企业合同的签订和生效是十分复杂的过程,我们应该对对方的财务情况基本掌握,这就要求企业的财务部门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沟通能力。会计部门相比其他部门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在合同谈话的过程中需要掌握一定的话语权,使得合同建立在公平、平等的基础上。财务管理风险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必须关注的方面,会计人员必须通过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提高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合同管理期间会计人员必须对每个流程加以了解,并参与到各个环节中,保证合同的有效运行。例如有些企业为了规避应收账款风险,就在企业销售管理的过程中使用合同管理制度,并授权一些人员和客户签订合同的权利,通过专业人员的审核,在签订后不得随意改变。这就体现了会计人员应该加强自身能力的提高,积极参与到企业活动中,不断地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1.3 会计监督合同管理工作纳入企业制度考核中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合同的管理,我们需要把合同管理工作直接纳入到企业制度考核中,为企业实现发展目标提供可靠依据。会计监督工作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构建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重视会计人员工作,将其纳入到构建企业制度的工作中,把管理制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保证各方面工作的有效进行。同时,企业也可以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并落实到每个部门,特别是财务部门。这样就你能够保证企业合同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企业有贡献的人加以奖励,损害企业利益的人加以惩罚,全面依照合同管理制度开展工作。
2 会计工作人员要加强对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
2.1 重视应收账款日常管理
作为会计人员应该做好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地记录企业和用户之间的应收账款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和总结,归纳出用户的信用情况以及信用关系发生的具体时间,拖欠款项的具体金额,及时地了解信用情况的变化,并对所有应收账款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在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我们特别需要注重对相关客户的信用等级的评价和核查,时刻观察其信用额度有没有超出规定限额,避免用户的款项拖欠数额超出规定的数目。针对那些拖欠账务已经超出信用期限的用户,我们必须要对他们进行及时地提醒,科学开展催款工作。同时,会计管理人员应该深入分析企业的应收帐款在周转周期及平均收账期是否合理,时刻关注企业资金的流动情况,对企业应收帐款的相关管理事项进行科学评价,对于那些信用条件不够合理的情况要及时给予调整和改正。
2.2 加强应收账款的事后管理
摘 要: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节能管理模式,伴随着我国节能减排的急切需求,这种模式会日益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推广,但是在这种新型的能源管理模式如何进行会计核算,至今尚无定论。本文旨在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概述和分类的基础上,总结了业内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处理的几种观点,希望能够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会计处理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概念及现状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签订合同的方式确定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了实现这个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服务,用能单位用节能所获得的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和其要求的利润的一种节能服务机制。其实质就是用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承担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允许客户利用节能带来的收益来升级工厂和设备,从而降低运行成本。
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由2000年的3家,发展到2013年通过国家发改委备案的有3210家,其中含第一批第二批取消的32家。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这一发展目标。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
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呈现以下五种不同的类型:
1.节能效益分享型
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分享节能项目带来的收益的合同能源管理类型。在这种类型中,节能项目所需的投入按照双方的约定,由节能服务公司单独承担,或者双方共同来承担。待节能项目完工后,进行节能监测,确认达到了节能的目标,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户分享节能带来的效益。当然,合同执行结束,设备无偿转让给用户,节能服务公司只负责分享以后的节能收益。在我国,政府大力扶持的合同能源管理类型就是这种节能效益分享型。
2.能源费用托管型
用户将前期节能设备和系统的改造和运营管理全权委托给节能服务公司,然后以节能获得的收益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等到合同期满,经过节能服务公司改造过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归用户所有,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也全部属于用户。对于那些缺乏资金,对于改造设备无能无力的小型公司来说,能源费用托管型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3.节能量保证型
有节能需要的用户进行初始投资,包括设备和节能系统的建设、改造支出,而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提供服务,并保证节能项目的目标达成。待项目实施以后,进行节能监测,确认达到了节能的目标,根据合同的约定,由用户一次或分期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费用,若达不到双方约定的目标,为完成的部分的差额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支付。合同完成后,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用户,从此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就全部归用户所有了。在这种类型中,有节能需求的用户需支付高额的节能项目的资金,所以需要用户资金足够,同时,改造完成后,达不到目标还可以获得节能服务公司的差额补偿,所以在我国目前开展的合同能源管理中,这种类型所占的比例最高。
4. 融资租赁型
融资租赁型与其他类型的不同点在于,节能设备既不是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建造或购买,也不是用户自己出资购买,而是由融资公司负责提供,融资公司以租赁的方式向用户提供所需的节能设备和服务,客户根据租赁协议,定期缴纳租赁费用。为了达到用户的节能要求,由节能服务公司对设备进行改造,并确保在合同期内对设备达到节能目标。合同期满,节能设备的所有权归用户所有,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5.混合型
混合型就是由以上4种类型组合而成的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组合方式因公司而异。
三、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的观点
目前国内对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各持己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观点一、按商品销售进行处理
这种观点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实质上是节能服务公司的一项混合销售,即销售节能设备和提供节能后续服务。根据这种观点,节能服务公司在发出商品时根据规定的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收入确认方法进行核算,按存货对提供能源管理所需的节能设备进行核算,而用能单位则视节能设备为自有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观点二、按照BOT合同进行处理
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对公用基础设施的一种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政府授权某家私营企业一定的特许经营权,允许其投资建设经营某种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允许其向用户收取费用或者以销售商品的方式来归还贷款,收回初试投资以及获取利润。政府赋予的权限期满后,私营企业需将此项公共设施的所有权转移给政府。某些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有着明显的建设—经营—转让的过程,因此,可参照其进行会计处理。
观点三、按照租赁业务进行处理
由于租赁又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应归类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也有不同观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为经营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按照前述分析,合同能源管理至少具备了融资租赁的第1、2、5项特点,应视为融资租赁的一种特殊形式。
四、总结
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行为,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通过完善和规范企业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方法,对促进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绩效考核为中心监督部门的一个功能模块,其主要为综合绩效考核表,在此表的基础上可以查看浏览具体的绩效情况。综合绩效考核表中主要包括办件情况统计、服务评议统计、出勤情况考核。办件信息考核情况。服务评议信息情况,支持手工录入。出勤情况信息。评议结果汇总信息。
一. 办件情况统计
1.办件情况数据汇总
中心监察人员可以对全市内的各部门的业务审批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可以查看各部门对受理事项的办理情况统计,通过对法定时间内的办结件及超期件的统计数字及时监控各部门的办事效率,为各部门的综合考核提供部分考核依据。具体统计信息参见图:综合绩效考核表
另:部门内的绩效考核也可以参照该中心绩效考核表进行设计。
2.在综合绩效考核表中的超期办结件中(图1),中心监督人员可以点击的办件数(红色部分做超链接)能够查看到具体的超期办结的事项,在另一个页面中显示超期办结的事项名称、办结时间、相关办理人员等信息。
超期办结件
许可
征收
强制
其它
2
2
图1
二. 服务评议统计
1.服务评议汇总中的数据包括计价器评议结果、手工录入评议结果、网上申报评议结果。
在这张综合绩效考核表中的评议结果主要分为满意、一般、不满意三种评议结果。其中的数据就是相关部门办件数的评议数据。见图2
2. 在综合绩效考核表中的服务评议汇总中(图2),中心监督人员可以点击的办件数(红色部分做超链接)能够查看到具体的评议的事项,在另一个页面中显示具体评议的事项名称、办结时间、相关办理人员、评议类型(网上、计价器、问卷调查评议即手工录入)等信息。
服务评议汇总
满意
一般
不满
2
1
1
无
无
无
7
1
图2
3.中心监督人员可以点击服务评议汇总进入服务评议模块,服务评议模块要显示那些的数据内容可以由客户提供表单文书。可以显示详细的评议内容,包括网上评议、计价器评议、手工录入评议。如图3(本表为初步设计,显示的内容还需客户确认商定)
部门
服务评议汇总
网上评议
计价器评议
人工录入评议
未做评议
办件满意率
满意
一般
不满
满意
一般
不满
满意
一般
不满
环保局
4
2
1
1
80%
财政局
无
安监局
8
7
1
100%
图3
三. 出勤情况考核
1. 出勤情况的显示的数据需根据考勤机的情况而顶。涉及到数据交换问题。在这里举例只显示出勤率和异常情况两部分。(异常情况包括迟到、早退、脱岗等)图4
考勤情况汇总
出勤率
异常情况
90%
3
100%
无
80%
6
图4
将以上三部分内容汇总到一个综合绩效考核表中:
部门
受理接件
法定时间办结
超期办结件
总办结件
办结率
服务评议汇总
考勤情况汇总
许可
征收
强制
其它
许可
征收
强制
其它
许可
征收
强制
其它
许可
征收
强制
其它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出勤率
异常情况
环保局
4
2
2
4
50%
2
1
1
90%
3
财政局
无
无
无
无
100%
无
安监局
8
2
6
2
2
8
2
80%
7
1
80%
6
图:综合绩效考核表
系统特殊说明:
1. 表中服务评议是否只显示满意一般不满意?可以显示综合满意度(星级评定)
2. 评议是否为强制性的?(系统可以设置为强制性的,但是由于用户可以选择不使用评议器,所以实际是无法进行控制的。)
3. 如果办事人员不想评议怎么办?(由于是在办事大厅,办事人员不进行评议,我们可以默认一个缺省值。)
4. 未评议的是否做统计呢?(如果设置了缺省值,我们可以设置是否将默认值也汇入统计中)
5. 手工录入评议数据是否做显示?(系统可以设置录入接口,将评议结果手动录入到系统中)
6. 考勤情况牵扯到一个时间问题,表中显示的数据为多长时间内的统计?(系统可以做时间查询。)
(一)财务管理理念的阐述
财务管理,如其名所示,指的是对企业开展的一切财务活动进行管理,而这种管理是在企业自身战略发展目标的前提下开展的,管理的方式主要有决定企业投资方向、成本管理、预算管理、收入管理等。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财务管理对企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规范化的财务管理能够帮助企业资金发挥其最大价值,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高的收益,而企业资金的合理规划也能够避免资金闲置、成本不足等现象,为企业降低财务风险。
(二)管理会计理念的阐述
管理会计指的是在企业开展一项财务活动或者投资一个项目之前对该活动或项目进行深入的财务分析,此财务分析包括了成本、预算、利润、风险等的分析,管理会计能够提供给企业的领导层和管理层更准确的信息,使得企业的资金在投入使用之前得到更好的规划,尽最大可能的避免活动过程中的财务风险,降低企业的财务损失率,不仅要使企业的每一笔资金用到实处,还要将利益最大化。总的来说,管理会计是企业更好的管理资金,获得更好的发展的不可或缺的成分。
二、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的基本假设和原则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假设和原则
1.财务管理的基本假设
(1)有效市场假设。根据专家提出的理论,有效市场指证券市场的情况只在证券的价格能充分体现投资人可以得到的信息数据才成立,而不管是那种类型的证券,投资风险所体现的就是投资人可能获得的利益,风险越大,投资人就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
(2)财务主体假设。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财务的划分是很重要的,如果将企业全部股东所拥有的财产与企业的财产和在一起进行财务管理会使得企业的财务管理更加的混乱,所以需要根据企业的组成成分设立不同的财务主体,要求不同的财务主体在其范围内开展财务活动,使企业的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
(3)持续理财、财务分期假设。企业的财务管理需要规划,而持续理财、财务分期假设不仅规定了财务主体开展财务活动的范围,还对财务活动进行了目标制定、信息处理等规划,因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所以理财是持续不断的,各财务主体的理财必须以实现目标为基础开展。
2.财务管理的原则
对于不同的财务管理假设,有不同的财务管理原则。对于有效市场假设来说,财务管理的原则是市场中心原则、双方交易原则、信号传递原则;对于财务主体假设来说,财务管理的原则是风险、收益、成本平衡原则、货币时间价值原则、资源配置原则;对于持续理财、财务分期假设来说,财务管理的原则是可持续原则和分期原则。
(二)管理会计的基本假设和原则
1.管理会计的基本假设
(1)会计实体、持续运作假设。该假设规定了企业开展财务活动的范围,企业各财务主体的财务活动也是一直进行,不间断的,这个假设能够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够平稳运行。
(2)目标利益最大化假设。该假设是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通过一系列的决策和活动实现,但是该假设的实现具备很多的不确定性,因为它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
2.管理会计的原则
对于不同的管理会计假设,有不同的管理会计原则。对于会计实体、持续运作假设来说,管理会计的原则是可操作性原则、可持续性原则;对于目标利益最大化假设来说,管理会计的原则是成本效益原则。
三、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
(一)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的相同之处
1.为企业带来更好的发展,获得更高的收益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都是在企业内部进行的管理,主要都是针对企业的财务,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率,将企业的利益最大化,以最少的资金获得最大的利益。有效的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都可以帮助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在市场上站稳脚跟。
2.通过对以前经验的总结和分析,制定出更加适合于企业的发展计划,将企业的价值发挥到最大。无论是财务管理,还是管理会计,它们主要的管理方法都是对以往的经验作出总结,并把以往的经验变成数据信息,给企业领导层和管理层提供足够丰富的资料,对企业现在和今后的发展作出更完美、更细致的规划,使得企业的价值也就是企业各股东的资产,即企业的股票价值发挥到极致,为企业带来最大化的利益。
3.通过严谨的核算体系,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
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都会对企业的资金进行严格的核算,这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部分,企业一般使用的核算方法是统计法。在进行企业资金核算是,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都要将企业资金的支出和收入进行详细的记载,再通过会计系统对资金的使用进行核算,而核算中所产生的一切数据都会作为企业今后财务活动的重要依据,为企业领导层和管理层提供数据依靠,不仅帮助企业领导层和管理层作出更加完美的决策,还能帮助企业更好的控制生产经营活动。
4.定量和定性结合的核算方法,使得企业更加灵活的开展财务核算工作
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都采用的是定量与定性综合的核算方法,这种方法解决了企业进行财务核算时的死板问题,使企业更加灵活的开展财务核算工作,因为这种核算方法不要求企业核算出精确值,而只需要核算出一个相近值,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减轻了工作负担。
(二)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的不同之处
1.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行为主体不同
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本质的区别是行为主体不同,财务管理的行为主体比较宽泛,主要有金融市场、企业、个人,财务管理针对金融市场的主要财务管理方式就是将金融市场由于经济发展多余的资金用来投资,充分利用每一笔资金;对于企业来说,财务管理主要的管理方式是管理企业的一切财务活动,企业一般的经营方式是通过金融市场得来融资用于投资其它产品或项目;对于个人来说,财务管理主要是个人想财务管理公司进行投资咨询的行为,或者是雇佣专属自己的理财顾问。与财务管理不同,管理会计的行为主体就只有一个,那就是企业,管理会计只能在企业范围内进行会计数据分析、财务规划等管理工作。
2.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理论依据和研究方向不同
财务管理的主要理论依据是风险理论和时间价值理论,主要的研究方向是怎样获得资金和资金怎样才能够发挥其最大价值,而管理会计的主要理论依据是经济模式、风险理论、数理分析、时间价值理论和成本-效益分析,主要的研究方向是企业财务的内部控制、企业财务的规划、预算、决策和评价等。
3.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管理出发点和核算主体不同
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管理出发点不同,财务管理是站在企业领导层和管理层的角度开展会计信息的处理工作的,而管理会计是站在企业会计人员的角度给企业领导层和管理层提供会计信息的。除此之外,财务管理是以企业的所有工作人员为核算主体,不断优化、整理企业各组成部分之间的财务关系,而财务管理的核算主体不仅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企业中的一个部门,或者是部门中的一个小组,还可以是小组中的一个人,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不断优化企业各组成部分之间的财务关系,所以财务管理不仅可以调整整个财务活动,也可以调整活动中的一个环节,最终实现其目标。
4.财务管理与财务管理的利润指标不同
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利润计算方法是相同的,利润计算方法都是用销售总收入减去固定成本所得值再减去变动成本,但是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利润理念是不同的,财务管理是息税前利润,而管理会计是税前利润,息税前利润与税前利润不仅定位不相同,它们的应用也是不同的,这也造成了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利润指标的不同。
四、结语
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作为企业管理的两个重点,它们有这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在于他们都是通过对以往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分析,为企业领导层和管理层提供充足的数据,帮助领导层作出更加正确决策,同时,它们都意识到了企业财务核算的重要性且有着相同的核算模式,都是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核算方法,通过财务核算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高数据依靠,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的行为主体、基本职能、理论依据、研究方向、管理出发点和核算主体的不同,这也使得它们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能够更加全面的管理企业财务。
参考文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提升,我国会计事业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也为会计管理工作的发展开创了新的研究方向,进而形成了两大分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从形成、对象、职能及方式等多个环节,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之间都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但又存有诸多区别。在宏观经济管理与微观经济管理中可以将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必须站在理论的基础上,对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财务会计是指利用企业的各项财务数据,进行汇总,形成相关报表,为国家宏观指导提供可靠依据。管理会计也被叫做微观会计,通过深加工与再利用企业财务信息,对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加以强化,最终达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本文主要对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之间的异同点进行了分析与探究。
一、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的概况
1.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是对企业资金运动及其所体现的财务关系所行使的直接管理。优化企业财务状况及对财务成果进行有效提升是企业实行财务管理的根本目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包含的内容为:核定、筹集、运用、收回及分配资金。
2.管理会计
“管理会计”一词自1952年世界会计师大会上产生,并标志着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管理会计正式形成。随着时代的变迁,在管理会计中不断引入新的名词与内容,如系统管理学派、权变管理学派、信息经济学、人理论、行为科学等,这些知识的引入不仅促使会计与管理之间产生了密切的联系,丰富了会计的内容,提高了技术水平,还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作为一项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最终目的的会计信息处理系统,管理会计主要通过多种方式的应用,如确认、计量、归集、分析、编制与解释、传递等,向企业管理层及重大决策进行真实信息的提供,并充分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中。现阶段,在管理会计中主要包括变动成本法、经营预测、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全面预算、标准成本法、责任会计、存货决策、作业成本计算法等内容。
二、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的区别
作为企业财会管理的主要内容,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发展具有关键性的作用。目前企业并不重视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的区别,对其也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并缺乏责任意识,在企业财务管理及管理会计重要性认识中,并没有对其内容、性质、范围进行有效区分。导致信息不真实、管理效率降低,功能无法充分发挥,甚至影响到管理工作的开展。为此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从多角度对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进行区分。
1.工作系统的性质区别
财务管理可以对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直接的系统化管理,主要管理内容为对资金运动自身进行系统性的预测、决策、计划、调度、指挥及控制等,是一种职能性的管理工作。企业实行财务管理的目的就是将资金的功能充分发挥,对其价值实现最大限度增值,进而对企业资金效益进行有效提升。作为一个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会计的工作性质不同于财务管理,其性质主要是对信息的利用、产生、传递与解释,并将经营管理所需信息向企业相关管理者进行提供。其是一种基础性的管理工作,直接管理着企业经济活动的各种信息,是企业管理中的信息支持系统,是企业实现经营管理有效控制的重要保障,并服务于财务管理系统。
2.活动领域的范围区别
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财务管理覆盖的活动领域范围并不是所有的主产经营活动,其专业性较强,是一种专业管理。管理会计活动领域涉及的范围与内容要多出许多,但管理会计却无法对资金运动进行直接系统管理。
3.基本要求区别
财务管理活动与管理会计相比,具有相对稳定性,要求其管理水平较高。有效组织、指挥及监督企业资金运动是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而资金运动在相应期间必须遵循相应规律进行不间断地循环周转。
4.对象区别
财务活动是财务管理的对象及管理客体,其主要内容就是筹集、使用、消耗、回收及分配企业资金。传统理念下,财务活动与筹集、使用及分配资金存在必然的联系,往往人们会认为资金运动也就是财务管理的对象。但这种说法又较为片面,也就是说资金运动属于财务活动的范围,但财务运动却不仅仅是资金运动。资金运动是一种价值运动,但财务活动是价值运动和人的组织活动的有机结合,由此可见,财务管理不仅要进行资金管理,还要进行组织管理。
5.进行信息服务的方式区别
为政府、股东、债权人、企业管理层和其它利益相关者进行信息提供是财务管理的主要服务对象,为企业管理层进行信息提供是管理会计的主要服务对象。进行企业经营活动状况数据信息的提供是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解除受托人责任是财务管理的目的。进行企业未来预测数据信息的提供是管理会计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管理层进行短期、长期决策、规则的制定并对生产经营活动服务进行控制是管理会计实行的主要目的。遵循相应报表格式进行有关信息的提供,非定期是管理会计的主要形式,其信息提供方式也较为随意。
现金流量是财务管理的主要研究对象,并加强资金运动组织协调能力。管理企业资金及运动价值是财务管理的意义,主要体现在筹集、应用、耗费、分配资金等方面,通过管理不同资产与对外投资、成本、收入等,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通过多种专门方式的应用,传统管理会计可以为实现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提供可靠地依据。在企业未来计划制定与协调及评价实际执行任务中,管理会计实行的意义就是为企业发展提供可靠地信息依据。现金流量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研究的对象,在财务管理中主要对现金流量自身较为重视,传统管理会计则对现金流量中包含的信息较为重视。
三、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的共同点
作为会计学专业两门并列的核心课程, 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存在着较深的历史渊源,都出现在上个世纪20年代,在内容上难免有好多交叉重复,二者有其各自的角度和侧重点,并且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和服务对象以及发展方向。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管理会计的产生主要是通过企业内部管理预测、决策、控制、考核的需要而出现,有效结合会计与管理,可以对企业管理水平进行有效提升,还可以对企业经济效益进行有效提高。 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管理通常是指企业管理的最终绩效,并在实际财务指标上进行有效落实和反映。
资金运动或价值运动是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的主要研究对象,主要包含的范围有六大要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及利润,两者的主要研究方式都是以定量进行分析。相同的内容与方式,致使存在大量交叉与重叠部分,从以下几点进行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相同点的分析。
从服务对象角度上看,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都着眼于企业内部管理的需求。从管理内容来看,都是对企业经济活动信息的控制与处理,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从核算方面看,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都是对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反映,不仅可以对整个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反映,还可以具体到某个部门。通常情况下选用统计方式作为两者的主要核算方式,在核算过程中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都应用了诸多现代信息知识与技术。都是科学分析财务会计资料,为企业管理层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依据。
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的管理属性相同,其本质都是服务于企业管理。从管理方面来看,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都是遵循一定顺序进行的,如计划、决策、执行及控制等;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的信息来源都是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并在此前提下进行计划、决策与控制;企业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报告文本、数据资料等文字载体都没有法律效力,通常情况下对外不用进行法律责任的承担;按照企业经营的实际状况,选用相应措施对企业未来发展进行积极规划,并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之间不仅存在必然的联系,还存在一定的区别。即使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在管理内容上存在大量交叉与重叠部分,但在企业经营管理运用中又发挥着不同的功效。为此,相关部门必须调整重叠内容,密切联系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为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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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2010]25号,下简称25号文),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和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完善会计制度。
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暂未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进行明确规范。近年来关于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的理论研究也有不少,而在实践中,不同的节能服务公司及用能单位、或合作方式不同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其会计处理也是方法各异。在此笔者想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及特点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就是由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培训、维护甚至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综合,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回收投资成本及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用能单位在零投资、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节能效益,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支付节能改造项目成本,合同期满后可免费获得该节能设备;
2.能源服务公司先垫付资金为用户进行节能改造,因此承担了资金使用成本和投资回收的风险,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投资的收益往往比节能设备即时卖断方式的利润空间要大。
3.节能设备由能源服务公司投资建设,在合同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能源服务公司,使用权属于用能单位。合同期满,节能设备一般无偿赠送给用能单位。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准则适用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依赖于特定的节能设备进行,因此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的关键是节能设备的核算,而会计核算的基础是会计准则的适用。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中,根据不同的合同条件,对节能设备的会计核算主要有以下观点或方法:
1.适用存货准则
节能设备生产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向用能单位提供自产的节能设备及节能服务,并分享节能效益,这种情况下,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其实质类似于分期收款的节能设备和节能服务的混合销售。
2.适用租赁准则
认为合同能源管理适用租赁准则的理由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解释:确定一项协议是否属于或包括租赁业务,应重点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履行该协议是否依赖某特定资产,二是协议是否转移了资产的使用权。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改造需依赖特定的节能设备进行,在合同期内节能设备由用能单位使用和管理。可见,合同能源管理符合会计准则关于租赁的规定。虽然。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条款表现为效益分成而不是租金的收付,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亦提到:某些情况下企业签署的协议所包含的交易虽然未采取租赁的法律形式,但该交易就经济实质而言属于租赁业务。因此,合同能源管理适用租赁会计准则。
由于租赁又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应归类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也有不同观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为经营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按照前述分析,合同能源管理至少具备了融资租赁的第1、2、5项特点,应视为融资租赁的一种特殊形式。
另有观点则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下未来的节能收益并不能确定,且在合同期内节能效益由双方共享,与节能设备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没有全部转移给用能单位,再者合同期通常远短于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因此,建议按经营租赁核算。
3.采用BOT处理
BOT(buiI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可采用BOT处理的理由是:该项业务有着明显的建造一经营一转移这一过程,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的BOT模式一致,因此,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进行处理。
4.作为长期摊销的费用处理
又有观点认为由于未来的节能收益不能准确确定,每期的节能收益都不相同,如果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则按合同期平均计提的折旧与每期的节能收益不配比,因此可考虑把节能设备投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同期限内按与确认收入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尤其是在25号文未前,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不明确,如果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考虑到加速折旧及合同期满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的涉税问题,在实务中不少能源服务公司采用此种处理方法。
三、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方法的应用
前述的几种会计准则适用,就形式特征而言。似乎适用租赁准则的理论依据比较充分,在理论研究领域倾向于适用租赁特别是融资租赁准则的观点也比较多。但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接触到的能源服务公司,特别是非上市的小型能源服务公司却绝大部分将节能设备投资作为待摊销的费用处理,在合同期内进行摊销;个别上市的、或纳入上市公司报表合并范围的、或规模较大的能源服务公司则把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按直线法以合同期为限计提折旧;销售自产节能产品同时提供节能改造服务的生产型能源服务公司则将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按融资租赁或BOT处理的极少,甚至可以说是零个案。
因此。笔者认为,在以会计准则为标准的前提下,结合我国能源服务公司的发展现状,本着简化核算和便于操作的原则,可根据不同情况对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进行以下会计核算处理:
1.节能设备作为特殊的固定资产核算
节能设备作为能源服务公司一类特殊的自有固定资产核算,既不作融资租赁处理,也不完全等同于经营租赁。因为,合同能源管理下未来的节能效益只是一个理论上的预期值,每期的实际收益一般不能在合同明确,也不会规定一个利率。但在融资租赁的会计
核算中。需要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和最低租赁收、付款额,从而计算资产及融资费用或融资收益的入账价值;再者,合同期内与节能设备所有权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并没有完全转给用能单位,所以从可操作性的角度看,不主张采用融资租赁的处理;而如果作为经营租赁的固定资产处理,按会计制度规定应合理确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并预计净残值,按税法规定生产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是+年,为了使会计与税法处理趋同。企业往往按税法的规定制定折旧年限,并预留残值。但合同能源管理下,合同期一般都远短于上述规定的折旧年限,目前实际工作中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期多为五年左右。因此,笔者认为节能设备可按合同期为折旧年限进行平均摊销。又因合同期满时节能设备一般会无偿赠送给用能单位,对于能源服务公司而言预计残值的意义不大,建议残值预计为零。相应地用能单位按合同约定比例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效益分成建议作为费用列支,不再区分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的支出。合同期满用能单位接受无偿移交的节能设备时,将其作为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入账。笔者认为这样处理与25号文的精神也是一致的,据25号文的意见: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会计上按捐赠处理,税务上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处理,并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三免三半”;对于用能单位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如果用能单位是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该支出作为能源费用或相关支出列支,如果是企业,其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分别核算,不能合理区分或单独计量的,作为费用列支。
至于现阶段实际工作中,很多能源服务公司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或直接在“在建工程”进行核算,一定程度上是考虑了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时计提折旧以及合同期满设备转交用能单位时的涉税问题,随着25号文的公布及具体实施办法的陆续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得以明确,节能设备如按前述作为特殊的自有固定资产核算,其实质与按“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并无太大差别。
2.采用BOT处理
对一些政府招标的公共基础设施节能改造项目,也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采用BOT处理,但这种情况下能源服务公司可能要确认一项金融资产一能源服务公司可以无条件地从合同授予方收取的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者确认一项无形资产一合同授予方授予能源服务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力,即用基础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服务并向其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力。如果由能源服务公司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则要由合同授予方确认固定资产。如前述在合同期内与节能设备所有权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并未完全转移给用能单位,因此笔者认为采用BOT的处理不如按能源服务公司自有固定资产核算恰当。
3.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
能源服务公司用自产节能产品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服务,属于正常的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设备部分按产品销售处理则可,在此不赘述。
4.后续服务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能源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为用能单位提供的设备维护、技术咨询等后续服务支出,直接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按照“十二五”规划,我国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任务是难巨的,但同时节能的潜力也是巨大的,节能产业将迎来历史性发展的机遇。在此背景下如何本着创新和扶持的原则完善、细化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制度以及财税优惠政策,切实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有着更大的现实意义。而对这些问题进行一点思考,亦是笔者拟写本文的初衷。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2006年2月15日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人民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
统计包括包括宏观国民经济的核算,也包括微观的企业经营过程的核算,微观核算是宏观核算的基础,但并非所有指标都存在自下而上层层汇总的关系。会计仅是从微观角度对企业的财务运行状况进行核算,两种核算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差异。
(一)核算的总体范围
统计核算是把国民经济当做一个总体的宏观核算,而会计核算是把企业当做一个总体的微观核算。它们之间的关系从范围上看是总体与个体的关系。
(二)核算的目的
国民经济核算以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为核算对象,通过制定一套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的指标体系、分类标准、科学的核算方法及相应的表现形式,为国家宏观经济分析、决策、调控提供资料。会计核算则以微观基层单位的资金运动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其目的在于为微观活动单位的经营管理、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社会公众了解微观单位的财务信息提供服务。从理论上讲,要求一个指标(或科目)既能满足企业的管理需要,也能满足国家宏观经济分析、调控的需要,这样的指标不存在。
(三)核算的内容
国民经济核算和会计核算既有一致的一面,也有互相区别的一面。就其两种核算中直接相互关联的部分而言,主要的区别表现在核算的概念与分类上。在概念方面,二者的区别表现为同一核算概念有时会有不同的含义,如企业会计报表之一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以整个国民经济为对象编制的国内生产总值表和产品核算表中的收入,在含义上就不一样。从国民核算的经济观点来看,企业收入中只有那些同企业本身的生产活动有关的收入才能作为国民收入的组成部分看待,国民收入不是国民经济范围内所有企业在内的一切经济单位实际收入的简单算术和。在分类方面,二者的区别表现为共同采用的分类所依据的原则和所划分的类别会不一致,例如,在企业会计中,成本项目的分类是按其经济职能或者按其性态等划分的,而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同这种分类相关联的投入分类,则是根据投入的经济内容划分的。从各自核算的目的看,这两种互相关联但又不同的分类都是适当的,无从分其优劣,也难以人为地加以统一。
(四)核算的方法
在国民经济核算的五大核算及循环矩阵中使用了会计的复式记账方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才较多地讨论统计核算与会计核算的协调统一问题。但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应用会计方法,主要表现为通过复式记账方法和账户形式在所有核算表和核算指标之间建立严格的核算关系,以便于从相互联系中研究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一切主要方面。因此,二者尽管都采用了复式记账法,并借助账户形式加以表现,但二者使用的账户有以下区别:(1)从登记立场看,国民经济核算账户以账户本身为主体,根据账户本身来确定收支,且包括了交易的双方,双方对同一项交易进行描述,在账户记录上体现为四式记账,即交易双方分别作复式记账;而会计账户以企业为主体;根据企业经济业务的发生所引起的各项会计要素的变动,分别反映其增加及减少。(2)从登记项目来看,国民经济核算中所有账户要登记的项目都是固定的,它不随业务的变化而变动;而会计账户要随经济业务变化,区分不同的账户登记实际发生额。(3)从账户类型来看,国民经济账户是根据国民经济循环过程来设立账户,包括生产账户、收入支出账户、投资账户、对外交易账户、资产负债账户;而会计账户则根据它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分为资产账户和权益账户两大类型,收入和支出要根据账户的不同类型进行登录。此外,国民经济核算除复式记账和四式记账外,也采用单式平衡表和矩阵表进行核算。
二、微观会计与统计的协调处理
一、引言:
纵观会计发展历史,会计已经从简单地记录事项并向所有者报告管理者经营业绩的阶段演变到向组织内部和外部的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会计的目标相应地也从报告解除受托责任拓展到优化配置资源。但是,从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现状来看,会计在很大程度上不仅没有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甚至有时还误导了资源的流向,使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与会计人员素质。会计法规和准则等方面均有关系,这方面的研究已有诸多成果。本文试图另辟蹊径,立足公司治理、企业管理、会计信息系统的共生关系,从理论层面揭示会计信息质量是怎样受制于环境并积极地影响这些环境。作者的观点是,会计作为企业管理系统的一部分,它同公司的管理结构和治理结构是密不可分的。在一个管理有序、治理完善的企业中,会计必然运作良好,它为企业内部、外部决策者提供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从经验来看,那些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企业一般都在企业管理上比较薄弱,缺乏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笔者进而认为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次原因是在于我国许多企业缺乏完善、健全的公司管理系统和有效的公司治理系统。会计职责的履行和作用的发挥离不开企业管理和治理结构,只有将会计置于公司管理和治理系统中加以考虑,才能理解会计在经济生活中的角色和地位,才能找出现实中所存在问题的症结,寻求对症之药。
二、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的整合分析摸型
目前,有关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的研究存在着两种倾向,即公司治理研究只考虑狭义的公司治理范围,其中主要研究内部监控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而公司管理研究中,又只注意企业外部环境、公司文化、管理风格的影响,而很少把公司管理系统与公司治理系统结合起来综合研究。
其实,公司治理与管理是存在紧密关系的两个方面,按柯克兰和瓦提克(CochranandWartick)的研究结论: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之间潜在冲突是构成公司治理问题的内容之一,因此公司治理的目标就包括协调公司的治理和公司的管理。[1]治理与管理的区别依赖于经济学上定义股东与管理者关系的企业理论模型:股东拥有企业仅不参与经营管理,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作为他们在公司决策中的人来监督经营者的行为。据此,公司治理被看成与公司的内在性质、目的和整体形象有关,与该实体的重要性、持久性和诚信责任等内容有关,而公司管理则更多地与具体经营活动有关。可以认为,治理与管理的差别在于:(1)治理的中心是外部的,而管理的中心是内部的;(2)治理是一个计放系统;管理是一个封闭系统;(3)治理是战略导向的,管理是任务导向的。简言之,公司治理关心的是“公司向何处去”的问题,而公司管理关心的是“怎样使公司达到上述目标”的问题。同时,企业治理和管理又是密不可分的。公司治理和管理都可能直接对公司管理运作过程产生影响,但在通常情况下,公司治理系统主要是通过影响公司管理系统来达到间接影响公司管理运作的目的和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与管理效益的。在实践中,通常认为专司公司治理的董事会在很大程度上参与了企业管理。特别是在英美等国家的治理结构中,董事长往往又是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许多高层经理又是董事会成员。鉴于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这种交叉关系,国外有学者指出应该将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综合起来加以研究,并提出了一个描述性模型。我国有学者借鉴其思路,构造了一个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整合分析模型[2]。
公司治理系统由内部监控机制和外部监控机制组成。我国公司法确定阶“三会四权”制衡机制就是典型的内部监督机制。外部监控机制是指一股股东、资本市场、经理市场、产品市场、社会舆论和国家法律法规等外部力量对企业管理行为的监督。版权所有
公司管理系统在这里被描述成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企业战略目标与决策系统;二是企业组织结构与组织管理系统;三是企业文化与价值系统。按照著名的麦肯齐企业管理系统的7—S框架(因素包括结构、战略、体制与程序、人员与班子、技能、作风。共同价值)来分析,上述第一和第二部分主要是硬件要素,第三部分主要是软件要素。从控制角度看,在公司管理系统中,决策体制、管理组织体制、管理规程与制度以及会计、审计系统等构成了公司管理的自我调控机制,对企业管理行为形成了内在的和制度化的约束。模型中还有两个相关的系统。一是企业外部环境系统,这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顾客、供应商。竞争对手、资本市场等因素,它们既影响公司治理系统,又影响公司管理系统,还构成公司治理系统的一部分。二是公司信息网络。它应是公司治理系统和管理系统的共同组成部分和赖以有效运作的基础。强调这一点,对于我国企业现阶段在企业建立有效的治理机制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我国很多股份企业治理结构发挥不了作用,除了制度上的缺陷,本身能力差之外,再就是缺少支持有效决策和有效行动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常常是企业管理的自我调控系统,特别是会计和审计系统提供的。
三.会计信息系统与公司治理和管理系统
当现代经济已客观地表现为实体经济、货币经济和数字经济的三重世界时,现代企业中的管理信息网络很大程度上就是以数字形式表现出来的会计信息系统[3]。会计是企业管理活动的一部分,它产生于企业管理系统中,以管理当局的名义向外披露会计信息,并对其可靠性、真实性负责。会计亦是公司治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公司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只有根据会计信息了解并监督企业管理活动,进而作出相关决策。会计信息系统和公司治理和管理系统的关系具体分析如下:
(一)会计信息系统与公司治理系统
公司治理系统由内部监控机制和外部监控机制组成。内部监控机制是主要股东①、董事会、监事会对企业经营者进行监控的机制。在一定情况下内部监控机制是公司治理的主体。它一方面利用企业管理当局披露的会计信息对企业管理者进行约束和激励。另一方面因为内部监控机制的特殊地位,它有义务保证企业的会计系统和审计系统向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外界披露提供系统、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美国公司董事协会在描述董事会职责范围时就认为董事会在检查和监督企业内部管理控制工作方面的作用包括:“辨别董事会对信息的需求,并安排这些信息的及时提供;每年对流向董事的信息进行评价,以确保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理性。”[4]
外部监控机制包括资本市场、产品市场和经理市场等外部力量对企业管理行为的监督。资本市场起着为通资金提供者和企业间的信息,在企业间配置资源的作用。资本市场上的决策者主要是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由于他们不直接监督经营者,因此要求公司向他们提供详细、可靠的财务数据,要求证券市场管理者制定公平交易规则,来规范会计信息的供给。而资本市场发挥作用的前提是企业积极地披露保留的信息,市场又能将企业披露的信息及时地反映出来实现对企业的正确评价。产品市场对企业的监控是通过企业与供应商和顾客之间的“纵向竞争”来实现的。现代企业间既存在竞争又有相互协调。竞争性是产品市场发挥作用的前提。而社会化大生产又要求企业间相互协调合作,保持一种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在交易过程中,合作双方提出的条件常常会直接影响另一方企业的经营方针和管理方式的具体内容,因此双方都需要全面收集对方的经营状况信息,以决定合作的内容和方式。而这种所需要的经营状况信息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企业向外披露的会计信息。在有效的经理市场上,企业经理是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本,其价值取决于市场评价,市场评价的标准除了知识、经验以及城信度之外,还有一个关键因素就是经理任期内的经营绩效。经营绩效又主要是通过企业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动状况的财务会计信息表现出来的。如果经营绩效良好,经理人员不仅可以获得优厚的回报,其在经理市场的价值也会大大上升,如果经理出现经营劣迹,其价值会一落千丈,最终会影响其职业生涯。综上所述,现代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完全可以看作是会计对现代企业冶钢结构的逐步健全完善而作出的一种积极响应。而有效的审计监督制度,又确保了这种相辅相成关系的正常秩序并发挥积极作用。
(二)会计信息系统与公司管理系统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公司治理系统中内外监控机制的有效运作和作用发挥,主要取决于公司的会计信息系统。如果没有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支撑,董事会、监事会及外部监控机制的任何决策都可能盲目无效。为此,有必要在企业管理层面上,将产生并保证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的系统称之为公司管理系统的自我调控机制。它从企业有效管理的角度在财务上对内部管理进行控制,主要强调管理行为与法规制度的一致性以及可靠财务信息的畅通。公司治理系统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确保公司内部存在一个有效运作的自我调控机制,这是达到公司目标的必要保障。
什么是公司管理的自我调控机制呢?美国管理会计协会(CIMA)的定义是:它是这样一个整体系统,由管理者建立的,旨在以一种有序的和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司的业务,确保其与管理政策和规章的一致,保护资产、尽量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正确性[5]。因此公司管理的自我调控机制主要是指企业的会计系统和内部审计系统。完全可以认为,现代管理会计内部审计制度的确立并发挥日益显著的作用,是现代会计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发展而作出的应对措施。实际上,公司管理系统中的一些硬件要素也构成了一定的约束控制作用。这些硬件包括(1)决策控制机制;(2)管理组织体制;(3)管理制度。它们与内部会计、审计系统一起构成了公司管理的自我调控机制。版权所有由上可见,以会计、审计系统为核心的公司管理系统的自我调控机制主要服务于企业进行有效管理,但它也是公司治理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控机制运作的信息基础。三者处于一种互动的状态。会计信息系统的作用就在于协调各方的利益,尤其是股东、债权人等组织外部相关者同组织内部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使得在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时,也实现了个人利益最大化。因此会计信息系统内最终是服务于两个目标:一是为企业内部管理者提供管理决策信息;二是帮助企业内外监控者对企业管理者进行的监督激励和评价[6]。
同时会计审计系统的有效运作亦离不开公司内部科学合理的决策体制和管理组织体制以及完善的规章制度的有力支持。公司治理的内部外部监控机制与公司管理系统的自我调控机制也处于相互作用的状态。董事、监事和社会公众要从企业管理系统中获得会计信息,而企业的会计、审计系统又直接或间接地接受董事会或监事会的领导。为此,我们可以构建一个以会计、审计系统为核心的管理系统的自我调控机制及其与公司治理系统整合的模型。
四、公司治理、公司管理与会计治理三者互动关系的历史考察在1925-1975年这段时间里,美国企业的会计系统则受到了税法和会计准则这些外部因素的极大影响。在20世纪最初的二、三十年中,由于工业革命的影响,会计领域变得相当复杂,早期单一的会计方法不再存在,有效的会计方法尚未建立起来。在会计艺术观的指导下,美国会计界呈现一片混乱景象。当时,对资产计价,流行多种方法,包括原始成本、重置成本、现行市价等,对收益的性质来源,都存在不同的理解,,由于19世纪后半期至大萧条时期,美国社会缺乏完整、严格的法律等外部约束公司的治理行为。这时会计便真正成为企业家们粉饰公司业绩,欺骗股东,追求个人利益的“艺术”了。由于当时会计实务如此混乱,1929-1937年的经济危机一开始,就有人猛烈批评会计界,甚至有人认为,松散的会计实务是导致美国资本市场崩溃的原因之一。在这一情形下如何从外部强化对企业的监督和治理日益受到重视。美国国会相继于1933年和1934年分别通过了《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规定所有证券上市公司都必须提供统一的会计信息,并于1934年成立了《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并要求该组织负责制定上市公司所必须遵守的统一会计规则,从而使财务会计进入了接受准则规范的时代。经过SEC、APB、FASB等准则制定机构及其相关利益团体的不懈努力,到50年代中期,美国已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会计准则体系。而会计准则制定过程是一个各利益相关者相互博奕的过程,希图通过制定具有强制性的“公认会计准则”来贯彻自己对企业进行治理和管理的思想,以最大程度实现自我利益。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会计准则就是现代企业强化公司治理与管理的产物。
1975年以后,现代工商企业所受到的最大冲击莫过于信息技术革命。技术创新必然导致组织创新,此时日本走在了企业革命的前列,创新一系列诸如适时制造系统(Just一in-time)、灵活生产体系(contingencyproductions
system)等新的生产管理制度。从8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工商业者开始产生危机感,并对传统的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了认真检查和深刻反思,许多公司决定学习日本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并推行新的“适时适量生产和存货控制制度”,全面改革了生产管理方式。但同时,现代管理会计的观念仍是老一套,没能与这些新的生产管理制度同步发展。因而本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美国会计界指出了管理会计已出现严重危机,1987年约翰逊和卡普兰两位教授出版了轰动西方会计界的专著“相关性消失了——管理会计的兴衰”,认为现行的管理会计体系应该有一个根本性的变革,才能符合当今科学技术和管理科学发展的现实情况。在其后十余年中西方会计界在对管理会计反思的同时亦进行了创新和变革。大力吸取企业理论、信息经济学、组织行为学等现代管理科学,不仅对原有的知识体系进行了改造,还产生了适应现代生产管理制度的新分支,如全面质量管理会计、适时制度系统会计、人力资源管理会计等。
通过以上历史考察可见,会计系统作为企业管理系统的一部分,它扮演着双刃剑的角色:一方面技术革命引起了企业组织的变革,管理的需要呼唤着会计的发展,创新的会计系统又成为了企业管理顺畅进行的重要保障;而另一方面,当企业组织还不够完善,企业缺乏外部约束时,会计系统又可能成为内部人所控制的,用来欺骗股东等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工具,而要纠正这一切,又必须依赖于企业内外部法律、规章制度,组织结构即治理和管理系统的健全和完善。
五、启示
当将会计信息系统置于公司治理系统和公司管理系统相整合的框架中加以研究时,可以发现:会计信息系统一方面是联系治理系统与管理系统的纽带,是治理系统和管理系统共同组成部分和得以正常运转的基础;另一方面会计信息系统作用的发挥亦离不开企业内部科学、严密的组织管理和公司治理结构对其的引导和控制。三者之间是一种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关系。联系我国现实,在会计信息失真时,人们往往对会计本身横加指责,认为缺乏真实、相关的决策信息是会计本身的失职。显然这种就会计论会计的观点是有失偏颇的。当企业内部监控机制中的董事会、监事会只是一种形式而产生不了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及监控动机时;当企业外部资本市场成为众多对企业经营状况并不关心的中小股东进行投机炒作的场所时;当企业管理者更多地是以行政方式委派到伦业而不是从经理市场中竞争产生,甚至还无所谓经理市场时;当企业还沿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制度惯性进行管理时;会计信息是否还能发挥其作用?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甚至可以说,没有健全规范的公司管理和治理系统就不会有对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的需求。
因此要解决我国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关键是要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可喜的是,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就如何形成合理的;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作了详细的说明。同时,“决定”也特别强调改革企业管理,“要加强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管理薄弱环节,广泛采用现代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这表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已得到高度的重视。
实践中,随着人们对会计信息失真这一现象认识的日益深化,亦开始从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管理的角度来解决这一问题。1993年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1998年的大型国有企业的稽察特派员制度以及近几年以来因成效卓著而日渐推广的财务总监制度和会计人员委派制度都是立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外部监控机制对会计工作进行引导和管理。新近修订颁布的《会计法》也着重强调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在保证会计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上的重要性。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会计信息质量必将得到改善和提高,会计系统必将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最终形成会计信息系统和公司治理系统、公司管理系统良性循环的局面。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
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呈现以下五种不同的类型:
1.节能效益分享型
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分享节能项目带来的收益的合同能源管理类型。在这种类型中,节能项目所需的投入按照双方的约定,由节能服务公司单独承担,或者双方共同来承担。待节能项目完工后,进行节能监测,确认达到了节能的目标,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户分享节能带来的效益。当然,合同执行结束,设备无偿转让给用户,节能服务公司只负责分享以后的节能收益。在我国,政府大力扶持的合同能源管理类型就是这种节能效益分享型。
2.能源费用托管型
用户将前期节能设备和系统的改造和运营管理全权委托给节能服务公司,然后以节能获得的收益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等到合同期满,经过节能服务公司改造过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归用户所有,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也全部属于用户。对于那些缺乏资金,对于改造设备无能无力的小型公司来说,能源费用托管型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3.节能量保证型
有节能需要的用户进行初始投资,包括设备和节能系统的建设、改造支出,而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提供服务,并保证节能项目的目标达成。待项目实施以后,进行节能监测,确认达到了节能的目标,根据合同的约定,由用户一次或分期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费用,若达不到双方约定的目标,为完成的部分的差额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支付。合同完成后,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用户,从此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就全部归用户所有了。在这种类型中,有节能需求的用户需支付高额的节能项目的资金,所以需要用户资金足够,同时,改造完成后,达不到目标还可以获得节能服务公司的差额补偿,所以在我国目前开展的合同能源管理中,这种类型所占的比例最高。
4.融资租赁型
融资租赁型与其他类型的不同点在于,节能设备既不是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建造或购买,也不是用户自己出资购买,而是由融资公司负责提供,融资公司以租赁的方式向用户提供所需的节能设备和服务,客户根据租赁协议,定期缴纳租赁费用。为了达到用户的节能要求,由节能服务公司对设备进行改造,并确保在合同期内对设备达到节能目标。合同期满,节能设备的所有权归用户所有,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5.混合型
混合型就是由以上4种类型组合而成的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组合方式因公司而异。
三、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的观点
目前国内对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各持己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观点一、按商品销售进行处理这种观点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实质上是节能服务公司的一项混合销售,即销售节能设备和提供节能后续服务。根据这种观点,节能服务公司在发出商品时根据规定的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收入确认方法进行核算,按存货对提供能源管理所需的节能设备进行核算,而用能单位则视节能设备为自有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观点二、按照BOT合同进行处理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对公用基础设施的一种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政府授权某家私营企业一定的特许经营权,允许其投资建设经营某种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允许其向用户收取费用或者以销售商品的方式来归还贷款,收回初试投资以及获取利润。政府赋予的权限期满后,私营企业需将此项公共设施的所有权转移给政府。某些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有着明显的建设—经营—转让的过程,因此,可参照其进行会计处理。观点三、按照租赁业务进行处理由于租赁又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应归类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也有不同观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为经营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按照前述分析,合同能源管理至少具备了融资租赁的第1、2、5项特点,应视为融资租赁的一种特殊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