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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第一,小微企业偷逃税款是普遍现象。小微企业主会想尽办法与税务人员搞关系,能少缴税就不会多缴税。而大型零售企业,税务人员明知其偷逃税款也无能为力。
第二,小微企业一般为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面临融资难困境。小微企业由于是自主创业,其资金来源大多都是自筹资金。由于小微企业信用度低,依靠商业贷款举步维艰。银行对于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要求严格,一般银行规定,企业必须要有3年以上的经营业绩或者资产抵押。小微企业成立3年以内、没有资产抵押的,银行都不能发放贷款。有些小微企业为了获得流动资金只能依靠民间借贷融资。由于经济形势的变化,民间借贷的年利率水涨船高,不少借贷年利率已经涨到了20%~30%,高额利息成为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沉重负担。
第三,小微企业获得项目时常常遭到不公正的待遇。许多大企业接项目都是靠关系。各种名目的项目招标活动往往邀请小微企业参加,充当围观者,其实中标结果早已内定。小微企业所做的每个项目,都是靠品质和低价格,没有讨价还价的话语权,勉强维持生存。
第四,企业的人工成本逐年增高。去年招一个本科生,起薪2500元,而今年则起码要3000元,另外企业要为员工交纳“三险一金”,企业要按照员工工资的45.6%缴纳,这样,一个人工成本每月要在4368元。小微企业虽然在各大招聘网站常年招聘,可高技能的人才都被大中型企业招聘走了。如果小微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工作能力要求高,所以很难有合适的人员长期留下来,小微企业的员工不得不身兼数职,既要懂技术,又要懂营销,工作压力非常很大。小微企业入门的门槛很低,但是要做大做强不容易,很多小微企业只能生存一两年。
三、国家相关政策及实施效果分析
东北地区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对增强东北区域的经济活力、调整经济结构、解决就业和再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融资难的问题仍然是当前制约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瓶颈。信用担保方面,由国家财政予以支持,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为东北区域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增信和分险功能服务的区域政策性再担保机构。这也是经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并由其监管的全国第一家区域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试点。
再担保机构通过与担保机构开展授信再担保、增信再担保、联保再担保和异地互保再担保等再担保业务,重点支持《东北振兴规划》相关产业及配套项目,支持装备制造业、新农村建设、农牧业产业化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对俄贸易与合作等领域的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与就业和再就业有关的小额融资,同时为外资和民间资本兴办中小企业或投资项目提供信用担保。在税收方面,小微企业办税成本居高不下。由于国税与地税分离,不同税种减免的认证事项、认证机构和手续各不相同,多数认证不能通用,有些税种前置认证条件由中介机构认证,小微企业办税成本较高,一些认证成本与税收减免金额相差无几。
国务院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以上海为试点,增加11%和6%两种增值税税率,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征收,在试行结束后逐步向全国推行。这次税制转型应有利于制度规范的大中型企业和微利企业降低税负,但对有些小微企业不一定取得预期的效果。增值税是价外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但是如果经营者无法取得可抵扣的进项发票,就会增加经营者的经营成本。目前有大部分服务型微小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在新规实行后可能会造成名义税负降低,但实际税负上升。
四、促进天津市小微企业发展之对策
第一,地方政府相关机构给小微企业提供宽松的创业环境。天津市有些区县为小微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将工商、税务、消防等办事窗口集中在一个大厅办公,方便创业者办理创建小微企业的相关手续,为创办小微企业提供了便利,值得提倡和全面推广。
第二,天津小微企业对于支付办公用房租逐年上涨也备感无奈,只有地方政府严格执行中央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才能平抑房地产市场价格。建议成立天津市房地产交易所,将本地区全部房地产集中在房地产交易所内进行交易,交易品种包括土地使用权、期房、新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公产房屋使用权和房屋租赁等等。房地产交易所统一房地产报价、竞价、成交等相关信息。房地产交易所采用会员制,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企业纳入会员。房产中介企业旗下的各个连锁店作为房产经纪营业部,直接为客户提供房屋买卖和租赁服务,收取佣金。集中在房地产交易所内进行交易就能够防止捂盘惜售、虚假买卖。二手房屋买卖和房屋租赁也必须在房地产交易所进行交易,这也能够防止房地产中介企业哄抬房价和房租、欺骗客户,同时也能防止偷逃税款。
第三,鼓励和引导创立网店。以社区为单位,组织有创业意向的人员进行创立网店培训,帮助创业者寻找创业切入点。
第四,政府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应该对网店进行有效管理,对假冒伪劣产品一查到底,防止偷税漏税,对网络诈骗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小微企业的规模小,经营领域高度专业化,因此,从投资到建设可以很快地在某一个经营领域中成长成熟起来。而且,正是因为小微企业规模小,经营领域单一才决定了他们可以随时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做出灵活的调整,正可谓“船小好调头”。
(二)企业数量多,行业分布较广
小微企业的经营范围也十分广泛,几乎涉猎所有的竞争行业和领域。除航天、保险、金融等技术和资金密集度极高以及国家严格控制的特殊行业外,广泛分布于一般加工制造业、农业、采掘业、建筑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和其他社会服务业等。从全球数据来看,世界上主要国家小微企业在企业中的数量都占据绝对大的比例,具体见表2。
二、小微企业的发展困境
(一)小微企业处于弱势地位
我国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宽泛,这种概念和标准上的不规范,使得国家原本主要针对经营困难小微小企业的优惠政策被大、中型企业“截流”,难以到达真正的惠及小微企业的目标,削弱了政策效果。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尚未达成社会共识,地方政府对发展小微企业重要性的认识存在偏差。小微企业自身发展缺陷使其在资本累积,员工素质,管理水平,科学技术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劣势,从而导致了其劳动生产率低,竞争能力较弱。
(二)小微企业承担的税费成本过高
在我国,能够享受到税收、土地优惠的多是能够给地方政府带来GDP和财政收入的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不仅难以享受类似的优惠,反而承担了繁重的各类费用。这些费用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小微企业的技术革新能力和规模扩张需求,不仅如此,这其中一部分费用还被转嫁到员工身上,使得他们的薪资水平受到遏制。
(三)小微企业服务体系不健全、融资难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都开设了专有的小微企业服务机构,但这类机构所能提供的支持比较有限,而且该服务体系所包含的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同时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机制也存在诸多问题。小微企业整体的资金需求大,但外界的资金供给极其有限,供不应求,而且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较高和融资渠道单一门槛较高。
(四)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高、招工难
能源及其原材料等生产要素越加紧缺,购买价格不断攀升,再加上劳动力成本、商铺租赁、土地征用价格上涨。对于小微企业来讲,本身其生产规模小,投资有限,因此,生产成本增加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盈利空间。加之小微企业发展不稳定,避免不了地会出现一线员工流动性大,从而更加剧企业发展的不确定性。
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小微企业的战略定位
(一)实行产品升级战略
小微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生命周期比较短,而且大部分产品易于被模仿,创新性不高,与大中型企业相比的竞争劣势逐渐明显,甚至威胁到某些小微企业的生存,需求变化和竞争压力迫使小微企业加快产品升级的步伐从而提升产品档次。因此,实现产品的升级对于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言显得尤为重要。对于那些不依附于大企业而独立发展的小微企业来说,它们可以自己独立开发新产品,拥有属于自己的市场,可以根据市场的新需求改造升级旧产品或是直接开发新产品。而对于那些依附于大企业的承包加工型小微企业来说,其产品主要是旨在为大企业服务,通常是根据大企业所提出的要求进行新产品开发和升级。由于这类小微企业的技术力量欠缺,可以借助大企业的技术力量进行新产品开发,从而维持和改善与其存在分工协作关系的大企业在生产方面的和谐关系。最后,对于那些生产地方传统产品的小微企业来说,可以利用新工艺升级传统产品,从而赋予传统产品新的内涵和内容。
(二)实行技术现代化战略
技术水平的提高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实现小微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加速企业走向现代化,不仅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实现整个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也关系密切。首先,社会居民的收入水平提高,进而引起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发生转变,由过去仅追求产品的普及性和消费数量的需求渐渐转变为追求多元化、多层次、高品质的需求。其次,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变化促使产业结构也发生着变化,生产由过去的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知识密集型转变,这些转变都从客观上要求小微企业要有较高的生产技术水平。再次,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的经济环境发生了质的改变,小微企业也由原先利用计划外的灵活性寻求商机转变为围绕市场,从价格、质量、品种等方面展开全方位的竞争,竞争内容变为能否开发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产品。这些变化都从客观上要求小微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实现技术的现代化。
浙江400多万的经济主体中99%以上为中小微企业,广东中小微企业占企业重量的98%以上,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成长的最主要瓶颈。
小微外贸企业发展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外贸出口的稳定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由于规模小、融资难,抗风险意识和能力薄弱,在当前外贸不景气的背景下,不少小微企业“有单无力接”、“有单不敢接”,错失机会,阻碍了发展。因此,要加强对小微外贸企业的多维支持。
一、小微外贸企业的崛起与发展 二、小微外贸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在国际市场需求萎缩和国际竞争加剧的双重压力下,小微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等原因,受影响更为严重,开拓国际市场面临较大压力,生存发展较为艰难。
(一)订单风险增大
由于欧美债务危机影响,现在国外客户常常延长赊账期,小微企业承担不起跑单风险,只能眼睁睁地错失订单。例如重庆劲森珀尔机电有限公司业务主要以出口通用发电机组为主,出口地区包括印度、柬埔寨、非洲等国家和地区,今年企业开工率仅为60%,较去年下降三至四成。公司曾因非洲买家在港口拒绝提货,也不配合退运或转卖,最后5万美金的货物被海关以17000美金的低价拍卖出去。十单生意只要跑单一次,利润就全没了。出于风险问题考虑,好多小微企业为了不承担跑单风险,宁愿选择不接外贸订单。
(二)融资困难
当前大型金融机构贷款融资门槛高、要求严,融资担保体系不够健全,加之小微企业存在规模不大、抗风险能力较弱、财务管理不规范、贷后管理难度大等先天不足,与金融机构放贷的审慎性原则冲突,致使很多发展前景良好的小微企业难以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常常面临资金链断裂的窘境,陷入严重的融资困境。
(三)用工成本增加
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员流动性增加,全国各地特别是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频频出现“用工荒”的现象,招工难、用工贵、留人难已成为影响和制约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关键因素。多数小微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工作环境差、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员工福利和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企业招工难、留人更难。企业万般无奈下,只能通过加薪招工、改善福利留人,使劳动力成本不断增加,几年前还让国外企业艳羡不已的人口红利荡然无存。
(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率极低
出口信用保险是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允许的促进外经贸发展的有效工具,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可以帮助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的过程中有效地规避收汇风险、增加贸易机会、扩充融资渠道、跟踪买方信息。投保后,一旦出现买方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拖欠、拒收货物等商业风险,买方所在国家发生战争、动乱、贸易管制、外汇管制等政治风险时,企业最高可获得赔偿金额为出口损失的90%。小微外贸企业多呈散兵游勇、单打独斗的状态,在外贸危机中最先受影响,出口信用保险能保障小微企业规避国外交易对手出现拖账欠账赖账等风险。但恰恰是最容易被危机冲击的小微企业投保率一向极低。以上海为例,目前上海约有1.5万家小微型出口企业,但主动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寥寥无几,承保覆盖率很低。投保比例低,一方面是企业意识还较薄弱,另一方面部分企业认为风险高的海外市场保费费率较高,低风险地区则没必要购买。 三、小微外贸企业发展的多维支持
(一)贯彻落实国家政策
(二)加强对小微外贸企业的金融支持
由于欧债危机持续发酵和全球经济增长乏力,我国外贸形势依然严峻,金融机构必须加强对小微外贸企业的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出台一些适合于小微外贸企业的低门槛、低费用投保和量身定制的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可以有助于提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信心和能力,培育新的外贸增长点。为促进外贸增长,金融机构也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例如中信保公司为上海市2011年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赠送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同时降低投保门槛、简化投保流程等。中信保公司和江苏银行将分别为符合条件的近400家小微企业提供10亿美元的出口承保,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三年100亿元的意向性融资支持。
(三)设置支持小微外贸企业的专项资金
一、山西省临汾市小微企业发展的现状
(一)临汾市小微企业的特点
1.行业分布广泛,传统产业为主
临汾市小微企业行业分布虽然广泛,但传统行业比重过大。从企业分布看,以传统优势行业、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主,主要集中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金属制品业、食品制造业、橡胶制品业、饮料制造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制品业和医药制造业等14个行业。
2.经济成份多元,非公有制为主体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完善,加上政府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扶持力度,小微企业初步形成了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元化所有制格局。2013年,临汾市小微企业11186个,其中,私营企业7952个,占到总数的71.09%;从业人员129734人,占到全部从业人员的62.43%:有限责任公司2018个,占到总数的18.04%;其他企业423个,占3.78%;国有企业、股份合作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分别为308个、31个、286个、27个、131个、17个,合计占总数的7.1%。
3.依托自然资源,抗风险能力差
临汾市小微企业既参与资源开发,又服务配套支柱企业发展,与大企业相互依存,又相互促进。一方面临汾市小微企业无一不是发挥比较优势、立足丰富的自然资源发展起来的,企业经济的发展主要还是依靠煤焦铁的支撑,主导产品产量的减少和价格的下降,直接导致企业效益下降,生产积极性不高,从而影响到小微企业经济增长乏力,后劲发展不足。
(二)临汾市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政府政策支持与服务体系不完善
临汾市小微企业发展目前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大。政府在财税等政策方面税收优惠力度不强;优惠内容范围局限;优惠政策不能落实,以及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同时优惠政策涉及领域相对来说还是较少,未形成一个完整的政策支持体系。这些都与小微企业生产成本高有或多或少的联系。
2.小微金融支持与服务体系缺乏
临汾市小微企业发展最大拦路虎莫过于是融资难。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目前我市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与服务体系缺乏是主要原因。缺乏相应的小微企业贷款金融机构与贷款工具,同时缺失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信用担保法律法规与再担保资金补偿机制,从而无法有效发挥担保机构的信用杠杆作用,这些都直接导致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3.小微企业具有先天缺陷
包括临汾市在内,我国很多小微企业较之于成熟的大中型企业来说,具有其先天缺陷,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小微企业规模小,存在先天资金不足;第二,小微企业“家文化”氛围浓厚;第三,企业主和员工素质普遍较低;第四,用人难,留人难;第五,缺乏持续的创新能力。
二、促进临汾市小微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
首先要加大对国家制定的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扶持政策,进一步创优非公企业发展环境。其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微企业,从土地、电力、环境容量等生产要素方面倾斜,帮助小微企业破解发展瓶颈。最后,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扶持力度。对资源节约型、现代农业、创意文化产业基地、旅游休闲等企业,通过减税、减费、减负等方式,消减收费项目,构建扶持民间投资的财税支持体系,以增加实体企业的利润空间,提升小微企业总体竞争力。
(二)强化社会服务,努力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
随着国家信贷紧缩政策的执行,大部分中小企业和生产企业的发展受制于资金瓶颈。为了解燃眉之急,企业主们开始把融资的目光投专业银行以外的其它融资渠道。典当这个金融的边缘行业也随之热闹起来。
说到“典当”,人们可能会联想起老电影《林家铺子》和鲁迅先生笔下的那种灰暗、阴森,以高利盘剥穷人的画面。其实不然,典当行业不但是金融业的鼻祖,而且还是中国国粹。在当今变革和发展的年代,更是赋予了它新的内涵。
1 典当行业的产生与发展
典当行业是人类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萌芽于两汉,肇于南朝寺庙,入俗于大唐五代,主行于南北两宋,兴盛于明清两朝,衰落于清末民初,停滞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复兴于当代改革。论其起源,可谓中国金融业之鼻祖。典当行业有如“四大发明”,起源于中国,效应于古今,发扬光大于欧美。当前,该行业就其数量而言,中国仍为世界之最。截至2011年末为止,大陆有3900多家,台湾有2000多家。就其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而言,比美、英两国相差甚远。如成立于1987年的美国国际典当有限公司在全国共有连锁典当行700多家,在英国、瑞典设有多家分支机构。每年的营业额达数百亿美元。并且在1990年成为纽约股市上非常活跃的上市公司。就其经营范围而言,比其过去,不论是其内涵还是外延都有了质的飞跃。以清乾隆年间为例,典当行业根据经营品种(不动产、动产).规模划分为典、当、质、按、押五个等级。其当品主要是古玩、字画、金银珠宝、裘皮衣物和房屋地契。而当前,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典当行业其辅融资渠道的作用日益显现。典当的品种已由改革初期的金银、手表、电视等旧“三大件”创新为汽车、房屋、有价证券等新“三大件”。质押和质押的经营范围开始涵盖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典当与银行、担保、民间借贷等一起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力量。就其盈利模式而言,比起传统的典当业更趋于理性。清代官方规定,典当利息每月不得超过三分,实际上大大超过。利息需按月计算,过月几天也加计一月利息。当铺在收付款项时,又以所谓“轻出重入”或“折扣出满钱入”的手法盘剥当户。贷出资金按九四、九五甚至九折付款。当户赎当时则按十足偿付。利息也按当本十足计算。此外,还有各项额外费用的征收。押借金额大多在押品价值的五成以下。到期无力取赎,就成“死当”,押品由当铺没收。因其盘剥厉害。当时民间流传“活不进当铺,死不下地狱”,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家恢复典当行业经营以来,其管辖权属虽然三易其首,由中国人民银行转由国家经贸委再转由商务部管辖。但在取费标准,“死当”处置等方面始终保护当户权益。因而才保证了典当行业健康发展空间。
2 典当行业与金融业的区别与联系
典当行业与银行金融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上世纪末,典当行仍然属于金融行业,在经营管理体系上与其它专业银行业同属中国人民银行管辖。到了2003年它才被划归商务部管辖。如何区分银行和典当行业,要从两者的市场定义来理解。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和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质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且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通常的说,典当就是以财物作质押,有偿有期借贷融资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以物换钱的融资方式,只要顾客在约定的时间内还本并支付一定的综合服务费(包括当物的保管费、保险费、利息等)就可以赎回当物。银行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从上述定义来看,两者有如下共同点:①两者都是以货币资金作为主要经营品种。②两者都是以发放贷款作为盈利手段。③两者都是属于国家政策,严格控管的对象。银行业属于被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严格约束的对象;典当行现由商务部约束。
两者的区别也非常明显:①资本金的来源不同。后者具有吸取储蓄功能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揽资金。这种区别使后者可以借助社会资金,放大经营争取更大的获利空间;而前者只能通过股本金运作获利,其运作空间和发展空间受制,其企业发展速度也不如前者。②借贷的风险防范方式不同。后者可以用动产、不动产、信用担保等方式作为借贷担保;而前者必须是以动产的质的质押为保证,才能实施借贷(有价证券除外)。③借贷时间不一样。后者可以分短、中、长三期借贷;而前者最长的借贷期间为三个月。即使是延期,最多也只能在六个月期限内。不然质押物将作为“死当”处置。④质押物的处置方式不同。后者借贷因为只是票据和证据质押而非物品的质的质押。如借贷对象逾期,只能催讨或者借助司法部们的审判,拍卖变现抵偿;前者对借贷逾期,规定的数额内不需要经过司法部门,可以按期直接委托拍卖处置。《典当管理办法规定》。⑤质押物的价值借贷比例不一样。按照规定:后者可以按质押物品的评估价值的75%借贷;前者在一般情况下只能按其50%借贷。
3 典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探讨
目前的典当市场发展空间令人看好,典当经营主体、典当市场和典当金额都在增加。有关统计资料表明:从2006年起,全国典当行开业家数在2494家的基础上每年以20%的发展速度递增;典当行资产总额在862亿的基础上以25%的速度递增;以上数据表明,典当这个古老而新兴的行业近年发展速度确实比较迅猛。但是也不难看出,其规模太小,其资金量太少。在融资市场上扮演的角色就微不足道了。笔者认为要提升其市场地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 与专业银行联手,构筑融资平台,解决资金不足的难题。《典当管理办法》规定:典当行业不能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上述限制致使典当行资金来源受限,制约了发展。但是作为企业,典当行可以向其它专业银行融资。成立于2002年5月上海市东方典当行与民生银行、华夏银行联手合作的经验就值得借鉴。上海市东方典当行当时的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其资金量难以满足典当借贷的需求。他们与上述两家银行确立了战略伙伴关系。东方典当行将收当当期较长的大件且高价值的物品(包括房产)作质押,转而与专业银行办理转贷手续。获取资金、弥补资金的不足。而专业银行也避免了与一般客户间的借贷风险,缩短了办理手续的周期,加速信贷资金的周转。采用这种银企合作模式,东方典当行成立的当年六个月时间内累计典当总额高达3.5亿元。
3.2 建立区域性连锁公司,组建大的企业集团,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文前面提到的美国国际典当公司的成功经验就是先例。2007年上海百联集团组建的现代典当连锁公司――华联典当连锁公司。该公司的模式至少在两个方面显现出优势。一是在降低成本、抵抗风险和提高竞争力方面;二是企业整体实力得到迅速提高。从政策层面来讲,也是支持典当行业实行连锁经营的。《典当行管理办法》第3、第12条规定:典当行是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其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典当行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笔者曾在2002年就提出《典当联行》操作模式。即四统一分,统一品牌(公司名称),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人力资源培训,统一资金调度,独立经营,单独核算。
参考文献:
小贷公司作为商业银行的有效补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为民间资本进入市场创造了机会。然而小贷公司受困于放款资金来源受限、税负过重、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严重制约其业务拓展和功能的发挥。
一、小贷公司面临的困境
1.法律地位不明阻碍其发展
目前的小贷公司是依据《公司法》成立的企业,央行对小贷公司只进行业务指导。根据《贷款通则》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人民银行批准,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营业许可证。但是根据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的《关于小贷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小贷公司的定性是普通公司而非金融机构,其实际上从事的却是金融类的业务,从中看出小贷公司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又不同于普通的金融机构。这种身份定位的模糊性限制了小贷公司的发展。
2.资金来源受限制约其发展
小贷公司因贷款门槛低,操作简便,比传统的商业银行更有市场,而其资金来源坚持“只贷不存”,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和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外部集资,使得小贷公司进一步发展的后续资金严重不足,资金来源问题成为束缚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而且小贷公司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0%。但在实践中,小贷公司常常难以达到这一借款上限,无法从大多数银行融入资金。
3.税负压力大限制其扩张规模
在国家政策层面,仍将小贷公司作为一般工商企业对待,其税负约占营业收入的30%左右,不能享受金融机构优惠税费政策,不得在税前扣除贷款损失准备金等,制约了股东扩大经营的动力。
二、对做强做实小贷公司的建议
1.建议明确小贷公司的法律地位,将经核准开业的小贷公司比作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使其获得在相关金融市场自行融资的机会。
小贷公司设立的初衷是参与金融服务竞争来缓解“三农”资金缺乏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高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效率,最终实现从民间金融向正规金融的过渡。因此,可以将其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并根据其特殊性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为小贷公司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法律环境。
2.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给小贷公司贷款。可考虑将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额度中预留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小贷公司的资金拆借,以缓解其资金紧缺问题。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也可以惠及小贷公司,使其成为人民银行再贷款支农新的承贷主体,既可以开辟和扩大支农渠道,又可以缓解小贷公司的后续资金紧缺压力。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1
小微企业的发展对于促进社会经济以及缓解当前社会的就业压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小微企业的发展中管理并不十分完善,导致企业的融资十分困难。财税对于小微企业的支持是十分重要的,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财税政策,以进一步促进引导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小微企业发展、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
小微企业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近年来我国的小微企业发展十分迅速,规模和数量都有所增加。但是由于小微企业的发展中缺少比较完善的管理措施,导致小微企业融资中存在众多的困难,这直接影响小微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的长远发展。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小微企业管理中存在问题。目前,我国的小微企业大多属于机会型企业,管理方式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尤其是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比较多,对于企业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企业的长远发展有着十分不利的影响。在社会整体经济转型期,小微企业由于缺乏信息和技术,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另外一些小型的企业仍然未能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影响企业结构的调整以及企业的科学发展。
(二)小微企业贷款比较困难。小微企业的融资主要是商业银行的贷款,随着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小微企业贷款面临的困难逐渐增加。小微企业的商业贷款需要一定的担保,但是,小微企业的特点是资产规模小,企业将有限的资金都投入到生产经营中,不可能再有资金去购置固定资产。而商业银行贷款看重的是不动产抵押物的担保值,这极大的限制了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另外,小微企业缺乏风险意识,财务管理不完善,没有完整的信用记录。再者,由于缺少完善、良好的信用体系,缺少良好的信用担保,企业难以获得银行的贷款,资金短缺导致小微企业难以长足发展。
二、财税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和融资支持
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是关乎小微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但是由于小微企业的规模比较小,企业的发展和管理并不十分完善,企业的融资十分困难,限制了企业的健康长足发展。加强财税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对于我们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财税对于小微企业发展和融资的支持,促进小微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政府应提供财政支持。由于小微企业规模小,资金短缺,没有能力去培养太多的技术人才和经济专家。需要政府出资组建一个经济技术咨询平台,建立人才库,为小微企业解读国内、外经济政策及发展形势,为他们提供技术支持和改良创新,这样可以引导小微企业立足长远,建立科学发展观,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形成规模型经济。
(二)对小微企业实行减税政策。目前,小微企业上缴了50%以上的企业税收,需要缴纳十多种税项,企业的平均税负在40%以上,税费负担沉重,利润空间被极大的挤压。国家应“放水养鱼”,进一步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加大所得税税收优惠,放宽费用扣除标准,切实减轻企业税负。另外。优化税收环境,降低纳税成本和“隐形负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小微企业的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信用担保工作不完善,导致企业难以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财税政策调整中需要注重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可以鼓励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进行贷款支持。小微企业难以在大型银行中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大量资金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困难的重要原因就是企业的信用担保存在问题,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的信用担保政策,尽量建立健全企业的信用机制,提高企业的信用度,为企业的贷款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影响企业的发展的重要原因,由于小微企业的发展中存在财务管理问题,财务管理中缺少监督工作导致企业的发展存在潜在的威胁,严重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加强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对于企业工作的开展以及发展规划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小微企业的财务监督工作,尽量减少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会计信息不真实现象。在企业中建立财务管理责任制度,将财务工作进行合理明确的分工,一旦出现财务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减少由于企业财务工作问题导致的企业发展问题和融资难问题。
(五)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的经济风险机制。国家财税政策对于小微企业的支持存在一定的风险,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重大的经济问题甚至倒闭现象逐渐增加,地方的财政部门将会面临重大的经济损失,担负着重大的风险。这种潜在的风险是企业发展中难以获得财税支持的重要原因之一,今后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机制,提高小微企业的风险意识,尽量充分利用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小微企业在管理中需要提高风险意识,由于小微企业的数量逐渐增加,企业的竞争也十分激烈,企业在管理中建立有效的风险预防机制,减少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隐患,及时发现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保障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策的支持,我国的小微企业数量和规模逐渐增加,但是由于小微企业的竞争十分激烈,企业融资困难逐渐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阻力。加强财税政策的支持对于小微企业的融资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小微企业自身发展存在众多的问题,财税政策对于小微企业的支持存在一定的风险。今后小微企业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的风险意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财务工作,促进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培育市场主体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就是私有经济。中小微企业自筹资金,自我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能够有效实现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功能。中小微企业发展,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结构,培植了各类市场主体,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以进一步完善。
(2)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营造了强大的动力机制,完善了社会资金的动员机制,提供了一种人才形成机制。大众创业,发展中小微企业,催生了人们的创业精神和致富欲望;自主创业,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把民间资本各种要素联合起来;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一种人才形成机制,为勤于奋斗,敢于冒险的人提供了实现理想的舞台。
(3)发展中小微企业,对扩大就业,和谐稳定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十报告指出“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随着工业文明的推进,民营中小企业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例如,瑞士、法国、荷兰、丹麦等国以家庭为单位的中小微企业工业产值占GDP的20%至30%,从业人员占社会总劳动力的40%以上。[1]由于大众创业,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形成了巨大劳动力需求,缓解了就业压力。据张家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系统统计,2011年全市小型和微型企业达到10621家,安置就业33.4万人。[2]
(4)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的创新主体。据测算,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约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2010年年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比例达到82.6%。[3]
二、张家口市发展中小微企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政策,投资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环境不仅是现实的生产力,也是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张家口市投资环境有了一定改善。但是目前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仍然是环境问题,所以国务院2010年5月《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精神需进一步落实,2013年3月,张家口市出台了《张家口市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还需尽快认真落实。2015年两会提出了简化审批、放宽准入更需进一步落实。
(2)张家口市中小微企业虽有一些发展,但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存在着总量偏少、单体规模偏小、贡献偏低、连续生产性差、管理水平低的问题。规模以上入统小微企业仍偏少,小微企业单体规模偏小问题非常突出,工业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支撑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十分脆弱;小微企业对全市经济拉动作用仍然偏小,占20%的大中企业实现了四分之三的生产总值,占80%的小微企业实现的产值仅占四分之一;小微企业连续生产性差,远高于大、中型企业停产比重;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缺乏现代管理机制、用人机制,小康既满的小农思想意识严重,难以做大做强。
(3)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民间资本并没有较好的激活,其中引领中小微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小微企业资金匮乏,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领了中小微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2014年张家口市中小微企业4家企业已成功上市,近50家企业成为上市后备企业。
(4)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影响着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三、政府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1)强力优化市场环境,政府要提供保姆式服务解难题,培育壮大中小微企业。要确保“新36条”得到落实;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各部在2012年7月份之前“新36条”实施细则;认真贯彻2015年两会决定,要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逐步实现“三证合一”;认真贯彻2013年张家口市政府出台的《方案》。一要放开市场准入政策。二要树立法治政府的观念,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三要在政策上对自主创业及中小微企业给以扶持。
(2)大力培植规模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中小微企业。一要鼓励中小微企业努力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在工业园区内选择一批产业技术质量高,运行质量好,达到一定规模的中小微企业加以重点培育。二要推进产业集群规模的发展,打造特色经济。一方面要通过振兴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靠内力壮大特色产业群;另一方面,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借助外力扩充产业总量。特别是要紧紧抓住国内外产业梯次转移的有利时机,围绕大企业、大项目嵌入产业链,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壮大特色产业规模。三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3)十报告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对此,政府要通过“放”“扶”“逼”的政策组合,营造中小微企业“实业能致富,创新做实业能大富”的环境。“放”,即放开市场准入。“扶”,就是政府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的投资力度,对民间资本投资成长性较好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大力实施“减、免、补”政策等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回流实体重振实业;“逼”,即要利用市场倒“逼”机制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政府每年要增加对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
1新常态下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与融资困境
1.1新常态下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
经济新常态下,小微企业具有较强活力,推动经济发展。具体而言,小微企业对经济发展的活力主要表现在:(1)小微企业能够通过灵活的组织形式推动科技进步、产业升级和管理变革。小微企业能够通过合伙、股份制、双层架构等多种方式进行组织生产和开展业务,也可以通过资金、技术等各类要素组织生产和开展业务。灵活的组织形式让不同的人员既能够创新创业,也能够扩大小微企业规模,实现增收。小微企业还能够通过优化组织机构提高管理效率,产生管理利润。(2)小微企业促进服务经济和新经济的发展。如小微企业开展记账等,新经济行业的石墨文档、麦田房产、宜生到家、小微518等。(3)小微企业通过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提高就业人员收入。小微企业涉及各行各业,通过灵活的组织形式,有效吸纳社会人员就业,解决就业难题,提高就业人员收入。如部分小微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招聘工作人员,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另外一些小微企业则通过O2O等形式进行经营,带动就业,促进各行各业发展。
1.2新常态下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
小微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融资,但是当前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不够乐观,融资渠道不够畅通。小微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缺乏雄厚的资金实力,也缺乏可以抵押的固定资产、大型机器设备以及股权等,很难从大型商业银行等机构获取贷款。尤其是在当前互联网金融乱象丛生、信用债风险叠加的大环境背景下,小微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的渠道日益受阻。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面临融资渠道窄、融资缺口大、融资成本高等特征[1]。缺乏可靠的融资,小微企业的扩大再经营不够顺畅,有些小微企业由于资金链断裂,导致停产停工和破产。虽然国家金融主管机构,以及中央到地方政府均筹措资金帮助中小企业融资和度过经营困难期,但相对广大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这些疏通措施资金规模有限,尚难以满足整体的融资需求。
2新常态下农商行应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经济新常态下,农商行应当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给有活力、经营条件好的小微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贷款,助推小微企业发展,同时借助小微企业发展优化农商行贷款结构,提高贷款收入,保证贷款的安全性。经济新常态下,农商行与小微企业应当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实现共赢。从农商行视角,给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能够优化农商行的贷款结构。农商行与国有大行以及股份制银行相比,具有一定的弱势,很难争取大客户。当前农商行的贷款主要流向“三农”领域,推动“三农”建设,部分流向房地产和消费等领域。但是贷款结构不够多元化,不够优化,尤其是违规走向房地产和不当消费的,增加了贷款风险,极易引发坏账风险。农商行在经济新常态下将部分资金投向有活力的小微企业,既能够解决小微企业融资的燃眉之急,又能够优化贷款结构,降低贷款风险。而且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后继续增加贷款,提高贷款收入,保证农商行盈利,有助于农商行形成贷款方向的良性循序。此外,农商行由于对本地经济形势和经济发展资源比较熟悉,对有活力、有潜力的小微企业做好排查和筛选工作,能选到优质的小微企业,减少贷款资金的风险。从小微企业的视角,农商行给自身提供融资,能够解决融资难题,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和推动扩大再经营,提高小微企业收入。而这容易增加小微企业的粘性,争取与本地农商行扩大合作,建立全生态网络合作。如小微企业将资金存管等都用本地农商行账号,亦可授权农商行开展社保等代缴代扣。小微企业还可以鼓励本企业人员使用本地农商行的银行卡和信用卡,增加农商行客户,进一步增加农商行客户存款,办理更多的业务,形成良性循环。
3新常态下农商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风险
农商行与小微企业虽说容易成为天然的合作伙伴,但农商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也存在较大的风险,容易引发坏账,增加贷款不良率。由于农商行一般以本地区为服务对象,在银行体系中资金不够雄厚,全面竞争能力相对综合性大银行,具有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的劣势。农商行需要深耕本地区贷款业务,发展特色服务内容,形成差异化竞争,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农商行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大银行较弱,因此在服务小微企业时,农商行要稳健经营,提高贷款的安全性,防止贷款坏账的产生。小微企业由于自身的各种原因,容易经营失败,也会影响农商行与之合作的积极性。首先,小微企业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农商行难以通过财务报表来判断小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部分小微企业缺乏财务报表,或者财务报表编制混乱,农商行贷款风控人员无法通过财务报表了解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更无法准确判断未来发展潜力。甚至有部分小微企业对财务报表造假,虚增利润,而且为获取贷款营造虚假的繁荣景象。贷款风控人员容易被表象迷惑,引发贷款风险。其次,小微企业经营人员的经营能力层次不齐,抵抗风险的能力素养存在较大差异,容易经营失败导致资不抵债,引发破产,影响农商行回笼资金。小微企业经营人员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也欠佳,在遇到经营困境时缺乏足够的能力带领团队攻坚克难,容易散伙,导致贷款不能及时回笼。第三,普惠性金融增加贷款风险。农商行为支持本地区经济发展,为小微企业设置些普惠性金融政策,如扶贫性小额贷款、农民创业贷款等。由于贷款具有普惠性,容易贷款给那些一时兴起的小微企业,或者产能过剩的小微企业,从而增加了贷款的风险。部分小微企业人员存在不当使用贷款的情况,这同样增加了贷款的风险。因此,对农商行而言,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时,要妥善控制风险,将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2]。
4新常态下农商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路径———以长乐农商行为例
4.1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合理定位农商行使命
经济新常态下,农商行要切实转变自身发展理念,合理定位农商行使命。农商行应当注重差异化的发展策略,不与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争锋,而是要踏踏实实地经营,优化资源,走差异化发展道路,服务本地企业和客户。新常态下,农商行应当在支持“三农”建设的同时,扩大服务对象,服务小微企业,服务新经济,构建特色服务对象、特色服务链。以长乐农商行为例,在经济新常态下,长乐农商行积极精准定位,在巩固传统的“三农”服务领域时,开展经营贷款和消费贷款。如抓住小微企业发展契机,发展异地创业贷款、“半边天”巾帼创业贷款和扶贫小额贴息贷款等。长乐农商行应充分研判福建依海傍山的地理环境,创新贷款形式,深入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等。由于对本地资源的掌握远远优于其他大行,农商行在经营上将更加灵活多样,在满足不同的小微企业资金需求时,能够吸收更多的存款,赚取更多的经营效益。
4.2开展金融创新,以多种形式支持小微企业
一、小微企业遭遇金融排斥的原因
(一)信息不对称
金融机构是资金和其他金融服务的供给方,小微企业是需求方。为了规避风险,供给方需要了解需求方较为真实、全面的信息,才能做出是否提供相应服务的判断。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完善,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在金融市场上普遍存在。相较于大型企业而言,小微企业财务欠规范,信息化水平有限,商业交易信息尚未被有效采集,获取小微企业信息难度很大,尤其是近年来不断出现的企业逃废债现象,严重破坏了小微企业的整体信用。信息不对称与信用缺失增加了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与变数,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意愿。
(二)金融体系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已经初步形成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交易制度逐步完善,产品品种不断丰富,但社会融资结构仍体现出以间接融资为主的特点,信贷在全部融资结构中的占比超过80%,资本市场准入门槛高、费用高、进度慢,小微企业融资依旧高度依赖商业银行。一方面,商业银行的信贷审批权大多集中于总行及分行,与小微企业联系最紧密的基层支行授信权限小,由此造成贷款审批环节多,耗时长,难以满足小微企业贷款个性化、非标化的需求,造成“融资难”。另一方面,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于大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由于资金补偿机制缺失,银行信贷资金面临的风险较大,加之小微企业贷款金额小、户数多,银行对单笔小微贷款的贷前审查成本不亚于大额贷款,相应成本就转嫁至小微企业,导致其贷款利率提高,造成“融资贵”。
(三)小微企业自身原因
1.公司治理不完善
小微企业大多数是家族式企业,缺乏现代化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甚至财务制度也不健全,企业运用资金的随意性大,不能清晰界定企业资产和股东个人财产,企业信息透明度差。金融机构仅仅使用财务信息评估风险,财务信息不足的特点将导致小微企业被直接从金融机构的客户范围中排除。
2.经营稳定性差
小微企业规模较小,产品市场占有率低,生产经营受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周期影响明显,经营状况波动大,抗风险能力差。据统计,我国小微企业平均寿命仅约3年,金融机构基于风险因素考虑,往往以更严苛条件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3.对金融服务存在自我排斥
由于金融机构往往要求小微企业提供较高的抵押担保,经济下行时,小微企业对市场信心不足,会主动将自己排斥在正规金融机构的服务之外。加之一些金融产品的复杂性超出了某些小微企业的认知范围,从而加剧了小微企业的自我排斥。
二、福建省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举措
(一)加强政策支持
福建省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落实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各项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普惠金融环境。2017年以来,先后出台《福建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关于加强实体经济金融服务进一步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就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做出了具体部署,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重视考核引导。福建省银保监局联合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福建省银行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激励评价暂行办法》,对辖区内主要银行开展评价,将结果与财政资金奖励等挂钩,引导银行业机构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考核指标与权重,激发内生动力。二是从轻问责追究。推动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努力形成“敢贷”氛围。如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对小微、民营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别化尽职免责要求和风险容忍度;海峡银行明确小微企业不良贷款责任人免予追究、暂缓追究或从轻处理的情形。
(三)加强机构建设
一是支持民营企业发起组建民营银行。2017年1月,首家省内民营银行福建华通银行开业。二是鼓励民间资本入股地方法人机构,福建海峡银行民间资本持股占比约53.51%,泉州银行民间资本持股占比约70.91%。三是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向下延伸服务,通过在小微企业聚集区设立小微支行、社区支行,重点发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为辐射范围内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四)加强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1.推进互联网金融服务
创新“金融+科技”服务模式,实现银企双方线上高效对接,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如建设银行推出全流程线上办理的“小微快贷”,通过系统分析企业主个人及企业金融资产、押品情况、信用状况等数据信息自动生成可贷款额度,实现线上批量营销,开办两年多累计为2万多户小微企业提供超过300亿元的贷款支持。
2.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企业在供应链交易环节的资金需求特性,针对性地设计融资解决方案,把核心企业的信用价值有效转接给上下游的众多小微企业,提高供应链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可得性,降低融资成本。如2018年上半年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以福建九牧厨卫公司为核心,成功上线数据网贷项目,截至2018年年末,累计为该公司上游数十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4158万元。
3.提高金融服务响应速度
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强化科技赋能等方式,多渠道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授信审批效率。如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引入大数据风控与风险量化模型应用,部分业务实现了线上60秒自动审批,并推出贷款预审批功能,1分钟内可出具客户预审批结果报告。
(五)加强各方协调联动
积极建立“银税互动”机制。省税务局建立了“银税互动平台”,借助平台可全面查阅授权企业的纳税信息等数据,促进资金需求方和金融机构实现精准对接,为授信审批提供有力支持。目前,已有13家机构接入该平台,并为小微企业发放银税合作贷款数百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推动构建银企保命运共同体。福建银保监局、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商联等五部门出台《推动构建福建银保企命运共同体行动纲要》,努力构建银保企三方理念、能力、信息、信任、责任、利益和成长等七大命运共同体,探索建立福建金融业服务民营企业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金融生态。
三、福建省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直接融资渠道作用发挥不足
目前,大部分小微企业依旧依赖银行信贷渠道获取金融服务。数据显示,福建省通过境内外上市、“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等实现直接融资的企业占全部工业企业的比重不足1%。截至2019年8月31日,马尾基金小镇虽已集聚10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和235只公司型、合伙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规模超千亿元,但投向福建省实体经济项目的资金却仅有200多亿元。
(二)公共信用服务体系尚不健全
尽管福建省政府部门、企业、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联动在不断增强,但公共信用体系尚不完善,各部门、各单位所掌握的信用信息尚未完全实现互联互通,如工商数据、进出口数据、专利数据、诉讼数据等信息并未整合,存在“数据孤岛”现象,金融部门与企业能够获取合作方的信用情况有限,影响了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效率。
(三)政策性金融服务发挥作用不够充分
近年来,福建省民营担保机构大量退出市场,已几乎没有担保能力,为弥补市场不足应运而生的数十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推进缓慢,一些担保公司甚至没有开展业务。各级各类政府引导基金存在沉淀现象,由于投资限制多、容错纠错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基金投资规模小、进度慢,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发挥的作用不显著。
四、进一步推动福建省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积极扩大直接融资比重
加强直接融资辅导培训,加大对接、补贴、增信等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定向增发、发债、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直接融资。整合现有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基金,大力推广马尾基金小镇、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等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模式,不断吸引一批规模大、实力强、运作规范的基金投资机构来闽落户。
(二)着力破解信息不对称
健全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价与应用机制。加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的收集和利用,整合现有各个分散的信用信息平台、金融服务平台,实现平台互联互通、信息交换共享,提供征信和“增信”的一站式服务,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配合“产融云”“金福云”平台建设。推动建立小微企业普惠金融产品的一站式查询和受理平台,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教育和普惠金融产品宣传,提高金融服务的知晓率和可获得性。
(三)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水平
推动银行业机构加快补齐信贷技术短板,推动金融机构加强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运用科技金融手段改进信贷审批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转变过度依赖抵押担保的贷款模式,强化第一还款来源审核,把主业突出、财务稳健、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作为授信主要依据,精简审批环节,提高贷款效率,合理提高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比重。细化中小微企业行业分类,促进中小微企业归类归业管理,降低贷款管理成本。推广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有效发挥小微企业贷款风险保障功能;鼓励支持保险公司发挥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便利功能,与银行业机构积极探索开展相关业务模式,进一步强化银保合作,提高出口企业承接国际订单能力。
(四)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根据民营、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行业特征,强化技术创新,丰富产品体系,加快推广无还本续贷、产业链融资等特色金融服务;深入融合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充分挖掘自身金融数据和外部征信信息资源,稳步推进线上贷款业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