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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募股权投资企业财务风险分析
(一)私募股权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私募股权投资的重要前期准备工作就是要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但是部分国有企业资产流失严重,估值较低,导致投资收益较差,投资者难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目的;民营企业由于财务制度不透明,财务监督机制缺失,导致企业价值估值工作难以顺利开展,没有充分使用贴现现金流方法的优势,没有对财务指标估值方法和期权期货估值方法进行比较。部分企业没有认识到企业市场股票价值的重要性,没有根据公司股票的净现值或参考市场交易价格综合定价,导致企业的实际市场价值难以得到准确的计量,使得投资者难以辨别优秀企业,投资风险增大。
(二)来自投资者的风险
投资者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资法人内部的专业人员素质越高,资金网络越完善,投资者在使用私募股权投资方式进行投资时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就会越大。反之,就会给私募股权投资带来阻碍,降低投资收益,加大私募股权投资中的非系统性风险。投资者可能会给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的带来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部分企业内部缺乏完整合理的信息支持体系,没有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投资者的资信状况和财务实力进行记录和分析,没有对投资者的资金状况、专业能力、可靠性和诚信程度等进行调查,也没有及时建立投资者实名档案,对投资者的信用状况不了解,给私募股权投资活动带来风险,合约资金无法按时按量到账,呆账坏账问题时常出现。
(三)来自企业运营工作中的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复杂的投资方式,需要花费投资者巨大的精力和时间。投资者需要寻找融资企业,并和融资企业进行多方谈判,及时着手准备法律协议,再根据双方的协议来安排资金入账工作,这一过程通常会耗费投资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交易成本较高,需要支付大量的管理费用。同时,投资者还需要对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了解,并要及时跟进市场的发展情况,进而权衡项目融资的盈利性、经济性、灵活性和降低风险的好处。在投资项目运营过程中,企业要及时更新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降低由于技术故障引起的风险。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成熟技术还是创新技术,无论是那种技术都要注重风险防控,对项目技术、设备可靠性、生产效率和质量、产品设计和生产标准等因素进行风险评价,识别控制技术风险。
(四)外部环境中的风险
根据公司金融相关理论知识可知,企业开展投资活动会面临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对待不同的风险,企业要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外部环境对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带来系统性风险,企业内部风险即非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投资者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防控或者管理,如果是系统性风险,则只能依靠国家从宏观层面入手,完善金融市场制度,规范金融市场行为等措施来降低,企业投资者往往不能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消除系统性风险。外部风险通常有政治风险、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和环境保护风险等等,外汇风险又可以分为不可转移风险或者汇率/,!/波动风险。环境保护风险是企业在开展私募股权投资时,部分国家借口资源保护要求企业承担环保成本,进而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损失风险。
二、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开展财务风险管理的措施
(一)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私募股权投资企业要开展财务风险管理工作,首先就要对风险进行评估。风险评估是建立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根据项目风险的特点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预测风险的大小和破坏程度。企业要对风险进行评估,将风险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根据风险等级来制定风险防控的对策和方案。企业要了解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要明确风险事件发生涉及的范围和危害程度,可以采用敏感性分析和概率性分析方法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企业要做好风险评估工作,首先就要熟悉风险评估的内容,并要根据财务工作业务性质来选取风险评估指标。风险评估指标的选定直接影响到风险评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选取不同的评估指标将会得出不同的风险系数,因此企业要合理选取风险评估指标,可以运用财务信息建立计量回归模型,采用OLS分析方法来分析各项指标对风险的影响作用,以便的得出有效的规范性分析,为私募股权投资企业风险管控工作提供依据。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估时要重视风险评估方法的选取,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有主观评分法、决策树法、层次分析法等,企业要结合自身的风险管理情况来合理选择。
(二)明确财务风险管理原则和重点
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开展财务风险管控工作,就要明确财务风险管理原则。财务风险管理原则对企业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约束和导向作用,企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要符合企业总目标要求。企业战略目标是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风险管理活动也要符合企业战略目标的要求。企业要在不同的投资项目的
风险和收益进行权衡,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选取最佳的筹资方式,企业要注重优化自身的资本结构,慎重使用财务杠杆,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系数。其次,企业要明确财务风险管理控制的重点,要根据重点防控内容来选取金融工具,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企业的筹资成本。企业的财务风险往往取决于投资的期限、流动性、投资项目的收益、企业资金周转能力和偿债能力等因素,企业在开展风险防控工作时要对不同经营环节中工作重点进行分析,因为企业在不同的环节和阶段有着不同的工作重点。 (三)细分财务风险管理权责,重视合同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最大的玩具商之一――东莞合俊玩具厂于2008年10月倒闭,该厂主要是因股权投资失误引起的资金链断裂,造成6 500多名工人失业,欠款4亿多。但中央出台4万亿拉动经济增长的政策后,各地由于各种原因多年未批准的项目得到突击审批。据媒体报道,全国预计增加20多万亿的新增投资项目。新一轮盲目投资的上演,又会形成新的股权投资风险。所以,提前识别和防范股权投资风险是集团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
一、集团公司面临的主要股权投资风险
股权投资风险是指集团公司在股权投资活动中,由于受到各种难以预计或难以控制因素的影响给公司财务成果带来的不确定性,致使投资收益率达不到预期目标而产生的风险。
(一)识别股权投资风险的指标
利用指标识别法分析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等。
1.盈利能力。获利是公司经营最终目标,也是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前提,获利能力可由以下3个指标来衡量。
总资产报酬率=息税前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净资产总额×100%
2.公司发展潜力。衡量公司发展潜力的指标有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资本保值增值率。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额/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
资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年末所有者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100%
(二)面临的主要股权投资风险
1.重复投资,造成行业产能过剩。特别是随着人民币升值,出口萎缩,国内市场饱和,加上部分行业又重复建设,造成行业产能过剩,无法按期收回投资,导致无法回收股权投资成本。如:中国铝业在上市之后,曾通过大规模并购,成为国内氧化铝、电解铝市场上的绝对龙头。2007年中国铝业回归A股,又连续吸收S兰铝、S山东铝、包头铝业、连城铝业。而迅猛扩张的背后,也隐藏着管理、财务、成本等多重隐患,这些隐患在金融危机后的铝行业产能过剩中体现得更为明显。中铝集团2009年利润总额为-72.5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则为-42.5亿元。
2.投资、筹资在资金数量、期限、成本等方面与收益不匹配。如某集团公司投资总额为68亿元、筹资总额为65亿元,投资额大于筹资额,投资全部为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较低,整体净资产收益率只有2.77%,且筹资中的短期借款达到26亿元占40%,存在着短贷长投的现象,该公司的投资与筹资不匹配。
3.投资活动忽视资产结构和资产流动性。公司的投资活动会形成特定资产,并由此影响公司的资产结构和资产流动性,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发展潜力。
4.投资产业结构不科学。部分集团公司投资分散,有限资本投资多处,无法形成规模效应,管理幅度较长,集团公司的管理人员没有时间熟悉被投资公司的产品知识,从而无法运用已有的知识正确评价被投资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投资结构也不适应市场的需要,部分被投资公司的产品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
5.被投资公司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表现为被投资公司管理层的逆向选择和侥幸心理。被投资公司管理层所追求的是个人目标效益的最大化,集团公司的目标与被投资公司管理层的目标往往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导致财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产生偏差和延误,给集团公司带来股权投资风险。
二、产生投资风险的主要根源
集团公司股权投资风险的产生原因很多,既有公司外部原因,也有公司自身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外部投资环境复杂多变
社会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市场竞争环境等均对集团公司外部投资产生深远影响。
1.社会政治环境。社会政治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呈不规则的运动,也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因素。社会生产关系的调整、社会经济格局的调整、各种利益的重新分配,其结果可能引起股权投资风险。
2.经济环境。如受到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出口竞争力下降,许多出口企业转内销,增加了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企业利润普遍下降。国家紧缩财政、紧缩银根,控制拨贷款,限定某方面的投资,就会使某些方面的投资处于不利地位,股权投资风险相对加大。
3.市场竞争。行业进入门槛低,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的投资可能会受到严峻考验;而进入一个垄断性的行业,则需要考虑进入及退出成本;进入不熟悉的市场,更需要充分考虑市场环境的影响。
(二)集团公司集团管理控制能力差
部分集团公司与控股的子公司之间只存在形式上的简单资本关系,内部连接纽带脆弱,各单位各自为政,形成集而不团的现象,集团公司的管控能力较弱。集团公司没有对控股的子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考核、财务决算、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财务制度等财务管理手段。随着集团公司投资链条的延长,信息传递逐级弱化,集团公司对成员单位的控制越来越弱。有些集团公司对控股的成员单位资金管控能力不足,没有执行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着个别公司坐支坐收行为,无法控制这些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
(三)股权投资活动与公司战略不符
公司发展战略是公司投资活动、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南和方向。公司投资活动应该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正确选择股权投资项目,合理确定投资规模,恰当权衡收益与风险。要突出主业,准确选择股权投资目标,控制股权投资风险。但不少公司经过第一次创业成功后,变得盲目自信甚至自负,经不住眼前利益的诱惑,匆忙拍板、随意决策,扩张战略的制定缺乏长远性、科学性,没有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
三、集团公司防范和控制股权投资风险的建议
(一)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
1.分析投资环境,充分了解市场行情,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投资规模,集团公司应在可能的情况下改善投资结构,降低股权投资风险。
2.认真分析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及其变化,提高公司对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公司在面对不断变化的财务管理环境时,应认真地分析、研究,把握其变化趋势和规律,并制定多种应对措施,适时调整财务管理政策,改变管理办法,使公司财务管理系统有效运行,以此降低因环境变化给公司带来的财务风险。
(二)强化集团管控力度
理顺与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加强集团化管理。集团公司应重新梳理与控股的子公司之间内部连接纽带关系,加强对成员公司的内部经营管理,加强集团化管理,做强做大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应通过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考核、财务决算、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财务制度等方式强化集团财务管控力度。
成立专门的资金结算中心,强化财务管控力度,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资金的有偿使用,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率,监控各成员单位的资金状况,防止发生支付危机,确保资金周转顺畅,保持资金良好的流动性。通过结算平台,实现集团公司与控股的子公司内部资金调动,提高资金使用率,从而减少利息支出。通过成员公司之间资金的回笼和调度,提高资金配置能力,强化集团公司在资本运营中的协同效应。
(三)投资活动应紧紧围绕着企业发展战略进行
企业的发展战略应当随着市场环境和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与时俱进。发展战略一经确定,就应对企业业务范围和经营品种做出明确的规定,减少对不熟悉业务领域从事投资、经营或交易活动。加强企业全方位管理,努力降低各项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投资活动应该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要突出主业,控制投资风险;要避免盲目投资,或者贪大贪快,乱铺摊子,消除投资无所不及、无所不能的错误观念。
(四)投资与筹资应相匹配
投资与筹资在资金数量、期限、成本方面应与收益相匹配,投资应量力而行,不能超过公司资金实力和筹资能力进行投资;投资的现金流量在数量和时间上要与筹资现金流量保持一致,以避免财务危机发生;投资收益要与筹资成本相匹配,保证筹资成本的足额补偿和投资盈利性。集团公司在进行筹资与投资的过程中,应该注意投资与筹资合理的期限搭配,合理规划债务的期限,使其与投资期限相衔接,安排好公司的现金流量。
(五)对股权项目投资前应进行可行性研究
对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对投资时机、投资对象、投资合作伙伴、项目的产能、市场前景等情况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对其风险和收益进行合理的评价与预测,充分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可行性研究,避免重复投资、产能过剩的情况发生,也要关注发挥投资规模效应,应从被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分析项目的可行性,以保持集团公司的资产结构和资产流动性。
(六)强化对投资过程监控
选择好被投资公司的管理层,采取业绩考核、全面预算等方法正确引导他们,减少他们的机会主义,提高被投资公司的经营能力和人力资源状况。
集团公司相关人员应熟悉被投资公司的产品知识,对被投资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切实维护股东的权益。
总之,集团公司应正确认识股权投资财务风险的基础上,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以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主要参考文献:
[1]胡杰武,万里霜.企业风险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9-5,333.
[2]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值[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4-1,373.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征
1.非公开募集资金
私募股权基金简称PE基金,是与公募基金相对的基金,其主要是指面向个人投资者或少数投资机构提出要约,以非公开的形式募集的基金。在私募股权基金中,基金管理人地位至关重要,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与基金管理人紧密相关,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投资者进行私下协商,共同决定投资方式,几乎不会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交易细节一般也不会披露。
2.投资退出渠道多元化
随着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其投资形式以突破单纯股权投资的方式,出现许多其它投资方式投资推出渠道多元化是私募股权基金的显著特征,如上市、售出、兼收并购、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这些方式私募股权在投资方式上重大发展。
3.高风险、高收益
高收益是私募基金的重要特征,私募基金收益几乎都是翻番的,最低收益也能保证在50%左右。但是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属中长期投资,通常在3年以上,投资成本高,资金流动性差,这就导致想要通过私募股权获得利益,必须等待一个较长的投资周期,投资风险较大。
二、当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的风险
国民经济快速增长是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前提,私募基金发展反过来又促进国民经济增长。事物具有两面性,私募股权基金亦是如此,对于非金融企业来说,其面临的风险以经营风险为主,但是风险与收益是同时存在的,因此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对风险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并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控制。在当前金融市场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的风险主要有经济环境风险、政策风险、行业风险、运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市场经济具有自发性,经济环境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资本市场的动荡会导致出现金融风险,经济环境的变化这势必影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收益。政府为了调整市场主体的行为,通常会制定一些针对性的政策,这些政策可能会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从而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带来风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所处的行业不景气也会引发投资风险。企业运营是存在风险的,如经营不善等,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向企业投资之后就会面临运营风险。基金管理团队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占居重要地位,如果管理团队管理水平低下,势必会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这就导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管理风险。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途径
1.制定严密的财务预算
财务预算是一种管理控制手段,其不仅是开展管理控制活动的前提,亦是事后财务分析和预测的依据,严密的财务预算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具有重要作用。这就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必须重视财务预算工作,积极履行职责,对各项目公司制定严密的财务预算。首先,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财务预算应涵盖时间、金额、原因3个方面,企业确立经营目标提供依据。其次,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预算应符合企业发展的目标,为企业经营过程中对每个决策提供参考。另外,制定财务预算的过程应简捷,以提高企业管理效率。财务预算直接关乎企业经营成败,基金管理公司应切实做好这一点。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经营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的前提。这就要求基金公司与项目公司依照各自的职权范围而设计内部控制制度,真正实现各司其职。如建立票据管理制度、资金逐级付款审批制度等。另外,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加强对项目公司资金划拨的控制,统一管理与配置项目资金,如建立基金管理公司、项目公司、银行第三方资金托管账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3.定期进行财务分析
财务分析对企业发展而言至关重要,基金管理公司应定期对项目公司上报的财务信息进行分析,以充分了解财务公司的运作状态,揭示财务活动存在的问题,并提供合理的决策方案,财务分析应全面,如营运能力分析、发展能力分析和盈利能力分析等都要做好,以为项目公司作出正确的决策提供参考。
4.加强对项目公司的效益审计
审计工作是发现项目公司运营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应加强对项目公司的效益审计。基金管理公司应督促项目公司制定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如《会计核算方法》。另外,还要督促项目公司及时上报相关财务信息如公司财务报表、银行资金流水等,并进行审核,如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落实责任要求项目公司补充说明,进行整改。
四、结语
面对当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情况,我们应不断进行探索与发现,努力找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实事求是的科学客观的态度,来探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之路,不断制定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益的相关途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加强财务管理,做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管控工作,以真正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1-0136-02
一、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的概念
私募股权(Private Equity)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投资方在投资交易实施过程中通常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者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私募股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私募股权涵盖了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有时还会包括上市后私募投资、不动产投资和不良债权投资等。狭义的私募股权主要指对已产生稳定现金流并形成一定规模的成熟企业即创业投资后期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包含风险投资,两者都是对上市前企业的投资,但是两者在投资阶段、投资规模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别。一般来讲,风险投资青睐技术类项目,侧重于创业初期的投资,追求较高的风险和收益;私募股权投资投资于各种类型企业,侧重于企业成长后期的投资。从规模上看,风险投资投资额一般在500万美金以下,私募股权投资额一般在1000万美元以上。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竞争的加剧,两者之间出现不断渗透的趋势,其界限也越来越模糊,比如著名的私募股权机构凯雷也以风险投资的形式对携程网、聚众传媒进行投资。
2011年7月,清科研究中心首次推出《中国创业投资暨私募股权投资市场LP研究报告》。报告中指出,截止2011年6月,清科数据库中收录的LP共3947家,在所有收录的LP中,有可投资本量数据披露的机构共2434家,共计可投资金规模6,523.07亿美元。这些资金主要来源于机构投资者,包括养老基金、捐赠基金、保险公司、投资公司、商业银行控股公司等,也包括一些富有的家庭和个人,但是个人投资者所占比例相对较小,一般不超过10%。
二、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在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应用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资本市场逐步完善,中国企业的高成长性对股权投资者的吸引力不断增强。与此同时,中国创业投资市场和私募股权市场投资规模也持续增长。如下图所示,2006-2010年我国创业投资市场和私募股权市场募集完成资金规模逐年都在呈上升趋势,以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为背景的IPO数量和融资金额也在不断增长。
截至2010年8月底,全国工商登记的中小企业从数量已达到4153.1万户,站全国企业总户数的99.6%。中小企业创造了60%左右的GDP,50%的税收,80%以上的城镇就业机会。中国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的的组成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力量,对于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调整产业结构、促使经济增长从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科技型中小企业本身规模较小、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难以上市筹资,也很难从银行取得所需贷款,但是其所从事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等活动对资金的依赖程度极高,因此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都受到融资问题的困扰。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以创新为使命和生存手段的企业,而风险投资是自主创新的投资主体和助推器,双方的目标和任务是一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高成长和技术更新快、运营周期短等特点,一般都有着较高的成长性,私募股权投资非常关注企业的成长性,这点使得二者具有很好的契合性。私募股权投资弥补了银行信贷和证券市场之间的空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融资渠道。
国内成功实现上市的很多中小型科技企业,在上市前都进行过两至三轮的私募股权融资,如PE投资无锡尚德,软银、高盛投资阿里巴巴、凯雷投资携程网等。以携程网为例,该企业成立于1999年初,同年3月获得了IDG第一笔50万元的投资,2000年3月软银集团为代表的投资商对其进行了450多万美元的第二轮融资,同年11月,携程网收购现代运通的举动引起了凯雷投资集团的关注,后者看好其市场前景和管理团队,由此获得了第三轮800万美元的融资。凯雷公司注资之后,充分利用自身的行业优势和丰富经验迅速帮助携程网从一个小的创业公司成长为一个各方面都具有国际标准的公司。2003年12月,携程网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市场上市,之后,凯雷公司以出售股权的方式退出携程网,凯雷的持股比例从30%左右降至不足5%。凯雷公司投资回报率超过14倍,实现了投资商投资回报和中小企业上市发展的双赢。
2009年10月,国内创业板的上市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便利的渠道,清科研究中心研究显示,“截至2010年10月22日,共有130家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其中有73家在上市前获得97家风险投资机构或私募股权机构的资金支持。创业板的上市代表着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机制更加健全,解除了私募股权投资者的后顾之忧。
三、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在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是连接科技型企业与资本市场的桥梁,两者有很好的契合性,不仅可以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且还能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升企业的价值。在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过程中,企业可以与不同层次金融资本市场发生有机联系,这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可获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首先,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能够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充沛的资金。资金的短缺必然会导致人才匮乏、技术滞后,这是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瓶颈。所以充沛的启动资金和发展资金对于技术仍未完全成熟、前景尚未明朗的中小科技型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其次,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可以帮助改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多为技术性人才,经营管理能力往往有所欠缺,私募股权资本进入后形成了新的的股权结构,可以有效避免投资者个人决策上的风险。私募股权公司具有在众多领域的投资经验,可以利用其声誉为创业型中小企业吸引最好的管理人才及治理机制。在现实中,私募股权投资人也会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提供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专业支持,帮助企业设计一个能被市场看好的商业模式。总之,股权投资人的成熟的运作经验和丰富的战略资源,可以帮助企业迅速发展壮大。
最后,私募股权公司通常具有良好的品牌、经验和信誉,未来企业在寻求上市的时候更容易获得投资银行和市场上投资者的支持。
总而言之,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作为一种长期的稳定的资金来源,能够有效改善企业的资金状况、缓解企业危机,并且能够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从而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价值,帮助公司迅速实现上市。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要转变观念,积极学习私募股权投资相关知识,了解其运作方式,使企业具备获得投资的条件,努力寻求合作机会,从而发展壮大自己。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向群.私募股权投资对成长型公司的影响―基于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金融与经济,2010(1).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0-0117-02
1 私募股权在中国的发展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PE)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 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1-私募股权及其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应用,杨棉之、姬福松)
最早兴起于欧美等发达国家,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开放与发展,私募股权在国内市场也日渐兴盛。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投资于中国大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共有369支,共计募集253. 13亿美元。
图1 2006―2012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资总量的年度环比比较
来源:清科数据库2013. 01。
图1显示,随着私募股权投资概念在中国的不断深入,私募股权投资作为一种新型投资工具越来越被更多的投资者采纳,使得2012年全年新募基金总量再创新高,但从去年年底开始,外部投资环境不稳、IPO趋紧,账面回报走低,使私募投资者信心受到影响。总体而言,私募股权投资在中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
2 私募股权投资的结算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的结算风险是指私募股权注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后以IPO方式上市、股权转让、企业并购、管理层回购等方式退出时,因信息不对称、人为行为、技术错误、内部控制的崩溃、企业经营不当等原因导致企业上市被否或暂停上市,使得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渠道受阻的风险。
2. 1 结算风险
一是对被投资方项目进行的价值评估最终决定了投资方在投资后企业中的股权比重,由于未来市场、技术和管理等方面都可能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可能出现的过高的评估价值将导致投资方在后期退出结算时出现隐性损失。二是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企业往往因为经营不当和赢利能力有限,当融资方不足额交收时,投资方有可能收不到或不能全部收到应得证券或价款,导致到期双方不能足额结算,由此产生结算风险。同时,融资机构内部人员为获取非法利益,在结算过程中利用工作之便通过贪污、挪用、内外勾结等方式非法获取投资者资金,亦可造成结算风险。
2. 2 结算风险产生机理案例分析
结算是一项综合性的交易服务,因而其风险类型和来源也是多方面的。本文将结合私募股权投资亿唐公司的案例分析结算风险的产生机理。
2. 2. 1 案例简析
1999年,刚刚获得哈佛商学院MBA的唐海松创建了亿唐公司,其“梦幻团队”由5个哈佛MBA和2个芝加哥大学MBA组成。凭借诱人的创业方案,亿唐从两家著名美国投资机构DFJ、SevinRosen手中拿到两期共5000万美元左右的融资。亿唐宣称自己不仅仅是互联网公司,也是一个“生活时尚集团”,致力于通过网络、零售和无线服务创造和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生活时尚产品,全力服务所谓“明黄e代”的18~35岁之间、定义未来中国经济和文化的年轻人。在亿唐网发展最鼎盛的时期,由于有数千万美金做后盾,亿唐网一夜之间横空出世、迅速在各大高校攻城略地,在全国范围快速“烧钱”,在短短一年内,亿唐仅在宣传方面的投入就高达300万美元,约2000万元人民币。
2000年年底,互联网的寒冬突如其来,亿唐钱烧光了大半,仍然无法赢利,第三笔融资已不可能。从2001年到2003年,亿唐不断通过与专业公司合作,推出了手包、背包、内衣等生活用品,并在线上线下同时发售,同时还悄然尝试手机无线业务。此后两年,依靠SP业务苟延残喘的亿唐,唯一能给用户留下印象的就是成为CET(四级、六级)考试的官方消息网站。
2005年9月,亿唐决定全面以前的发展模式,而向当时风靡一时的Web2. 0看齐,推出一个名为hompy. cn的个人虚拟社区网站。随后,除了亿唐邮箱等少数页面保留以外,亿唐将其他全部页面和流量都转向了新网站hompy. cn,风光一时的亿唐网站就这样转型成为一家新的Web2. 0网站。2006年,亿唐将其最优质的SP资产(牌照资源)贱卖给奇虎公司换得100万美元,试图在hompy. cn上做最后一次的挣扎。不过,hompy. cn在2008年已经被关闭,亿唐公司也只剩下空壳,昔日的“梦幻团队”在公司烧光钱后也纷纷选择出走。
2009年5月,etang. com域名由于无续费被公开竞拍,最终的竞投人以3. 5万美元的价格投得。
2. 2. 2 结算风险产生机理
根据结算风险的产生机制,其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指交易一方在结算日或此后任何时间都不能进行足额结算的风险。
在私募股权投资中,接收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数是尚未完全发展成熟的未上市企业。尽管这些企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很大的增长潜力,但同时在技术、管理、市场等多方面具有不确定性、存在失败的风险。使得这些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不能成功在资本市场上市,投资者得不到预期的回报率,进而不能在预期的时间内与投资者进行结算。1999年正是互联网行业在我国迅猛发展的时期,亿唐公司的成立正是顺应了时展的大潮流,具有巨大的发展前景和增值空间,是被行业所一致看好的,但是随着互联网泡沫的破灭,加上亿唐公司自身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其无法赢利,不能按时与投资者进行结算。
(2)流动性风险。一般而言,并非所有的私募股权投资都能以上市套现退出作为良好的结局,更多的投资项目可能由于种种原因不能上市或只能在原有股东内部转让等,或者股权难以短时间套现或只能以较高的折让价才能转让,从而不利于资金的流动。一方面,私募股权融资企业通常和多个私募投资机构签订融资协议,并且资金是分阶段注入;如果其中一方的资金未能按时到位,融资企业难免会出现资金问题,陷入经营困境。另一方面融资开发新产品的企业通常所需资金规模较大,但自身经营现金流入较少,极易出现资金链的断裂。亿唐公司的失败则是由于在互联网行业发展萧条时期,公司不能顺利赢利的情况下,不断通过与专业公司合作,推出了手包、背包、内衣等生活用品,并在线上线下同时发售,同时还悄然尝试手机无线业务,大规模的进军其他陌生行业,需要的是大规模的资金投入,而此时的亿唐已无法获得第三笔投资,导致其不能顺利支付这笔资金,只能变卖公司资产,弥补资金链的断裂,缓解流动性风险,这一系列行为导致了私募投资者结算风险的增大。
(3)运作环境风险。由于私募股权投资者和企业的资金和证券由市场中介机构予以保管,因此结算双方必须承担因中介机构欺诈、失职、破产、倒闭而带来的现金保管风险。目前在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中,由于行业发展起步较晚,信息分布极不对称,投资方与项目之间缺乏有效连接。同时,由于我国中介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和法律的不健全,导致中介机构容易产生道德风险,使得交易双方不能顺利结算。
3 预防机制与转移策略
3. 1 加强私募股权基金对公司的监管力度
私募股权投资人在投资之前,应积极扩大对企业的参与度。绝大多数风险投资公司都不是被动投资,他们大都参与公司的管理。企业的董事会应由私募股权投资者选派的董事会成员所掌握,可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治理,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作为外部董事或非执行董事,私募股权投资者在企业有重大的经济利益,其可充分运用自己的权力了解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私募股权投资者需要掌握企业内部信息,要为保护自身利益而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干涉和监控,逐步消除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效防范结算风险。5000万美元绝不是一个小数目,所以按照常规,DFJ和SevinRosen至少应该参与公司的关键决策和财务月报,即亿唐的任何关键决策都应经过投资者和创业企业家投资决定,当创业者在重大决策方面出现失误时,风险投资应及时提出制止;亿唐应该向投资者提供财务月报和公司的报告,使投资者及时而准确地掌握亿唐的收支,避免亿唐出现资金链危机。但是,从亿唐的“烧钱”及战略选择上,DFJ和SevinRosen并没有为亿唐建立起有效的财务和战略防火墙,从而导致了结算风险的产生。
3. 2 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结算运作机制,加强经营管理
从亿唐案例中可以看出,这些具有海归背景的创业者,面临着管理理论、经验本土化的问题。一方面,他们学的是西方的理论,其分析的案例也多基于西方较为成熟的市场环境,在良莠不齐、竞争无序而激烈的中国初级互联网市场,其则眼高手低,对资金的运用不合时宜,使得结算风险日益扩大,最终引发连锁反应,使得公司破产。处于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创业者对商业化运作缺乏经验,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其破产率远远高于大型企业;另一方面,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制度不健全,没有完善的信用监督机制,导致私募投资者不能顺利得到应有的回报,结算风险陡增。一方面,要建立资金的预算管理体系,全面预算作为一种控制机制和制度化的程序,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收入纳入到严格的预算管理程序中,同时也要加强对企业结算的审计与监督,做到定期审计与不定期审计相结合;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加大对企业内外部结算的管理。
3. 3 促进私募股权投资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形成
(一)定量权重的计算证券投资风险根据其成因可以归纳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这两类风险是证券投资过程中内外生变量的共同作用。一般认为,证券投资风险具有一定的模糊性[3],因而证券投资组合定量分析结果的稳定性将受到显着影响。熵是数据无序程度的一种度量方式,熵越大则相应数据的无序程度越高。证券投资风险的评估数据本身由于其量纲等影响,可以看作一系列无序数据。熵权法在证券投资风险评价中的应用将有助于消除无序数据带来的噪声影响,得到一组基于定量方法的证券投资风险权重指标。1.评价指标标准化证券投资风险评价指标数值可以看作一个含有m个评价单位,n个评价指标的评价矩阵。其中,公式(1)适用于指标值越大越好的指标,即收益性指标;公式(2)适用于指标值越小越好的指标,即成本性指标。2.熵值的计算第j个评价指标的熵值是该指标重要程度的衡量,且是负相关关系。3.熵权的计算指标的熵权与其熵值呈反比关系,因而引入差异系数来表示该关系。定义第j个评价指标的熵权为:
(二)定性权重的计算根据风险的可预测性,证券投资风险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一般认为,系统风险可测,而非系统风险则依赖于先决经验判断,这个判断过程往往是一种定性分析过程。层次分析法(AHP)是一种基于定性评价分值的简易决策方法[6],该方法可以快速有效得出评价指标权重并对评价单位进行排序,设基于AHP法的证券投资评价指标权重为ωj2,该权重是证券投资风险的经验性主观判断的量化。
(三)集成熵权-AHP权重的计算证券投资是一种基于主观经验和客观事实的综合决策。主观判断体现了指标的价值量,而客观分析则包含了指标的信息量[3]。文献[1]从证券投资的主观赋权方法入手研究投资的定性风险,文献[2]则研究了证券投资的定量风险。而集成熵权-AHP方法则兼顾了主观和客观赋权,该方法在获取指标价值量的同时耦合了指标的信息量,对于证券投资风险量化更加接近事实。基于客观赋权法指标权重ωj1和基于主观赋权法的指标权重ωj2可以看作n维空间中的两个向量,这两个向量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也就是一定程度的信息重叠,但又有部分变异。因此同时与这两个向量拥有最小距离的新向量ω*j则可以最大限度地反映这两个向量的共同信息。基于这个分析,集成的熵权-AHP权重计算可以表示为如下的线性规划问题。
二、集成熵权—AHP法的实证研究
文献[1]和[2]用同一组数据分别研究了定性和定量证券投资风险,本文引用这组数据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结合的研究,并把研究结果与文献[1]和[2]作比较来说明本文方法的优越性。
(一)集成熵权-AHP权重计算把ωj1、ωj2和yij代入公式(5),通过MATLAB7编程计算可得基于集成的熵权-AHP权重算法的证券投资风险评价指标权重ω*j,表1是基于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和定量定性分析结合的证券投资风险评价指标权重比较表。从表1可以看出,ω*j的值介于ωj1和ωj2之间,缩小了ωj2因为来源于主观赋权而带来的较大标准差,也就是说弱化了评价指标之间的价值量变异影响;与此同时也扩大ωj1数值之间的差距,为评价指标信息量的度量提供区分度。为说明集成熵权-AHP权重算法的相对优越性,进行了SPEARMAN相关系数的计算,计算结果见表2。表2显示,ωj1和ωj2之间存在明显相关性,说明定量或者定性分析本身都在很大程度上表明证券投资的风险评价指标权重;但是ω*j与ωj1和ωj2的相关系数则大幅度提升,这个现象表明基于集成熵权-AHP权重算法所得的权重更好地解释了事实。
VaR模型建立在统计学方法基础之上,是在某个置信区间,衡量投资组合未来可能发生的最大损失的可能性。VaR方法是基于一些传统方法无法满足现资风险管理目标而产生的。传统计算方法例如ALM资产负债管理方法存在对报表过分依赖的问题,CAPM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又无法融合金融衍生品,由于这些方法的局限性,G30集团提出了VaR风险价值方法,随着该方法的应用推广和不断改进,已经逐渐发展成为控制市场风险的主要方法。VaR方法的特点在于用一个简单的市场风险来对投资风险进行评估,并且该方法直观明了,没有任何专业背景的投资者都可以通过对此值的观察做出判断;其次与传统风险测评方式的不同之处在于VaR风险指标可以衡量在事前对风险进行预测;再者该指标既可以对单一金融产品或工具进行风险评估,还能够对投资组合风险进行评估,而传统金融风险评估工具则无法对投资组合进行评估。VaR方法还有一个优点在于为监管机构提供监管依据,将多种风险因素包含到模型设计当中,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和商品价格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为金融监管机构提供了科学统一公平的标准,为各机构提供风险信息交流渠道,也有利于最高层管理机构随时掌握风险状况,制定可参考的风险资本充足率标准对证券机构进行统一管理。
(二)VaR的计算方法
VaR方法的通用公式为P(ΔPΔt≤VaR)=a,其中,P代表的是资产价值损失比可以承受的损失上限还低的概率,ΔP表示的是某种金融资产一定时期的价值损失,Δt表示的就是这个时间期限,VaR(Value at Risk)就是在某个置信水平下可能的损失上限。从这个定义出发,VaR模型的确定必须确定投资资产组合的时间期限、置信区间范围以及观察期。持有期的确定,需要参考投资资产的特点和状况作为计算依据,持有期确定之后能够帮助计算投资组合产生最大损失的时间段,对于流动性较大的交易头寸,需要以日为单位计算风险收益,对于流动性较弱,或者是风险暴露程度较低的资产则采用保守稳健的态度以两周或4个工作日为期限。置信水平的确定依据的是风险厌恶程度,如果是对风险比较厌恶,预测结果将会是较大的数值,从而将提高对突发时间的预测准确性。如果是风险厌恶程度低,那么置信区间范围可以放宽,但是预测准确性将降低。各个机构或者是不同的项目会依据其对风险的厌恶程度来确定置信度,巴塞尔委员会采用99%的置信区间,该参考值趋于稳健。观察期用于考察某个特定时间段,投资回报的波动性以及产生波动的关联因素。例如选择半年作为观察期,来考察风险回报波动性。观察期数值的确定应当依据历史数据的变化以及市场结构的变化来相互权衡,通常可参考的历史数据越多越有利于参考值的设定。
(三)VaR方法在金融体系中的应用
VaR在金融领域的应用范围广泛,可以用在信息披露、资源分配、金融监管、控制风险、评估业绩以及估算风险性价值等多个领域。具体而言,未上市企业可以采用VaR方法来控制和管理内部风险,使每个单位或员工能够明确其金融交易项目的风险性,并通过设置VaR上限来控制风险,防止交易员或机构出现过度投机行为,从而辅助金融机构避免重大损失。在业绩评估和资源分配中,对不同的投资领域应用VaR系统可以为公司提供竞争优势,例如通过该方法评估资源配置效率高的部门,并增加对该部门的收益值分配。金融监管中,通常采用资本充足性作为风险指标来建立基础监管框架,方便监管机构的管理。近年来VaR被广泛接受并用于监管,因为更加适应监管机构的要求,但是其缺点在于计算模型复杂且成本高,其中有很多自主设定的参考值,对于一些目的不在于控制风险的机构而言反而有可能增加其经营危机和管理难度。信息披露方面,VaR方法以盯时报告为基础为机构提供信息的充分披露,并且简单明了,增加了金融机构操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各方机构对金融机构加强纪律约束,促?M他们在交易管理中谨慎行事。除了金融机构外,非金融类企业也可以采用VaR方法来分散资产风险,例如对利率、汇率、石油天然气等因素价格变化的评估等。
二、证券投资组合风险评估及管理
(一)风险类别
通常情况下,证券投资组合风险按照风险分散标准划分为系统性风险(市场风险)以及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主要由市场相关因素引起,这部分风险对投资组合来说是外部风险,无法在投资组合中分散。系统性风险的来源包含了政策风险、自然灾害、经济运行周期、经济开放程度、利率波动等,政策性风险是由于政策变动而引发市场波动,对投资收益产生影响的风险,例如当央行采取紧缩货币政策或财政政策,市场资金流通少将影响到投资市场整体资金规模从而投资减值。经济周期波动是随市场或者行业周期性变动而产生的收益变动,经济周期由社会经济阶段性的循环和波动决定。还有购买力风险,包括由于通胀、货币贬值等问题带来的实际收益水平的下降。而非系统性风险则是风险的发生并不具有全局性,包括信用风险、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可以通过机构内部采取防范治理措施进行预防和化解。举例来说,证券公司所投资的基金受到上市公司股票价值的影响,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受到经营管理状况、行业发展状况以及经济发展周期等因素的影响,而其中经营管理是可以控制的。
(二)风险度量指标
证券投资组合风险度量的指标传统上采用的有标准差、夏普指数。标准差指实际报酬率和期望报酬率之间的差异,用来反映投资报酬率的波动水平,标准差越大意味着风险越大。夏普指数是风险报酬率与投资组合标准差之间的比值,夏普指数能够反映单位标准差变动情况下的风险回报,夏普指数越大,说明管理者的能力越强。还有用平均绝对差来度量,平均绝对差是随机变量和均值之差的绝对值的均值,由于方差在度量时的敏感度较高,因此采用平均绝对差能够有效避免这个问题。除了上述方法之外,VaR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VaR为现代企业提供了一种现代风险控制思考方式,正常情况下的市场波动以及一定的利率水平下某个金融资产或证券组合未来发生的风险用VaR来衡量和评估。VaR的计算方法依据模型设计因素的不同有多种,例如历史模拟法、Riskmetrics方法、完全参数法等。随着这种方法的应用和发展,逐渐衍生出APARCH以及RAROC等方法。
三、运用VaR方法对证券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的作用
(一)调整资产组合
VaR模型被广泛应用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以及金融监管中,尤其对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运用该方法有利于帮助调整资产组合。用于为交易者确定资金头寸的上限以及配置这些资源的时间和地点,在应用过程中VaR方法能够帮助机构在多样化市场中创立一个与各种风险相比较得到的公分母,从机构总风险中分解不同VaR增加值,使用资金头寸进行交易来分散交易风险。VaR在传统马克维兹资产配置模型基础上增加了约束条件,也就是置信水平为C的情况下能够承担的最大损失,在资产收益率服从正态分布的情况下,有大数定理可以将VaR值转化为以期望收益率表示的函数值。在VaR构建的资产模型结构中,可以画出一条基于VaR约束条件的投资组合有效边界,边界线截距为市场风险边界,在该直线上的投资组合都能够保证在C概率下满足风险约束条件,因此投资组合可性。VaR资产配置模型结合了VaR技术和投资组合思想,相比较传统方法更直观有效,具有较好的灵活度和敏感性。
(二)评估绩效
在绩效评估中,VaR能够辅助机构依据投资交易风险来调整绩效,其基础风险资本付出是交易者提供一种纠正后的激励。证券投资组合的预期收益率受到风险因素的影响,因此业绩测度含义除了计算平均值外,还需要依据风险状况进行调整。VaR依据客观概率,分析资产组合不考虑传统业绩评价方法,高层管理比较不同基金风险暴露,对投资操作人员的业绩进行科学评估,如果交易员从事高风险投资项目让VaR值增高,其业绩评价也不会高,这样有利于有效控制风险。运用VaR方法进行业绩评估为证券投资组合机构高层管理者提供基于业务部门资本状况和风险暴露是否超过其承受能力的预测指标。在这种情况下,基于VaR的证券组合风险评估方法Risk 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经过风险调整的业绩评价方法能够更全面准确地描述基础收益,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风险资本的效率。
(三)交易风险限额设置
运用VaR风阀能提高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除了准备重组资本金之外,适当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流动比率,其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在于量化可能发生的亏损,从而真正实现风险上限控制。利用VaR方法进行风险控制让每个交易参与者能明确其正在进行的交易风险,防止过度投机行为,在交易风险限额设置中,需要首先设定一个机构整体可以承担的总风险,然后将风险额度向下分配到不同部门,再由不同部分下分到不同的交易员,交易员进而分配给其手下正在进行操作的不同交易品种。这种分层方式能够让各部门负责人对其管理额度做到了然于心,有利于控制风险,在部分之间可以预估哪个部门的风险大,从而进行不同比例的配置。风险额度的设置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考虑过程中从一些应用问题,例如整个金融机构能够接受的VaR风险限额,可以超过限额的次数以及金额,还需要依据不同部门的不同情况和不容交易员的不同经验水平来确定其可承担的风险范围,在评估中交易员和各部门的历史业绩水平和盈利能力都成为评估的主要参考依据。
四、VaR在证券投资组合中的风险测算
(一)确定置信区间和时间距
本章节基于案例研究来说明VaR在证券投资组合中的风险测算,根据长城证券2015年年报给定置信区间值为95%,根据统计图的收益分布状况来看,该公司的日均收益为500万人民币,即E(ω)=500万人民币,如果给定α=95%,只需找一个ω*,使日收益率低于ω*的概率为5%,或者使日收益率低于ω*的ω出现的天数为254×5%=13天,ω*=-1000万美元。根据VAR=E(ω)-ω*=500-(-1000)=1500万美元。需要注意的是在过去历史数值中,依据过去来推算未来的准确性是建立在历史数据的准确性情?r下,还需要结合各种因素条件和形势,判断这些因素的相关性或者在未来同样情况下数据是否具有同质性,如果过去未来发生情况不同程度较高,就需要对历史数据修正。因此,在选择置信区间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历史情况的分析,相关金融机构在对证券资产组合进行评先评估需要加强这方面的意识,重视非完全市场作用下得到的数据变动情况。
(二)计算收益率
根据2015年10月4日至2015年12月2日期间共93个交易日每日的收益率分布情况来看,由于我国两个证券市场的相关性高,因此本文以上证综合指数来计算。通过收益分布情况来看,上证综合指数的日平均分布具有较强的正相关性。收益率在众数附近集中,尾部收窄,经过比对发现深圳指数有同样的特点。通过数理统计方法计算得到2015年10月~12月期间的三种指数收益率分布情况的正态性检验结果如下:
W(深证综指)=0.971562;W(深证成指)=0.977945;W(上证综指)=0.971983
W表示的是正态假设检验统计量,当样本容量为50及以上的情况下,取α=0.05,表示允许出现偏差的错误概率为0.05,此时W0.05 =0.94,只有当W 时我们拒绝原假设。由此观察上述指数的检验结果,可以得出结论以上指数的组合日收益率都符合正态分布的假设。
关于三个指数的描述性统计数值如下:
1. 日收益率均值
深圳综合:0.001202;深圳成分:0.001102;上证综合:0.001395
2. 均值标准差
深圳综合:0.013201;深圳成分:0.012618;上证综合:0.012492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判断三种指数的日均收益率总体上服从正态分布,且平均收益率接近等于0。
(三)计算VaR
基于日收益率正态分布的特点,众数集中在均值附近约1.53σ区间范围内的概率为90%,运用计算公式表示为:P(μ-1.53σ,再根据正态分布的对称性可知P(Xμ+1.53σ)=0.05;则有P(X>μ-1.53σ)=0.95。根据上面的计算结果可知在95%的置信度情况下
VaR值=T日的收盘价×1.53σ。
选择2015年10月4日至2015年12月2日期间共93个交易日的数据,然后根据上面的公式可以计算出深证综指、深证成指、上证综指3种指数在2015年10月4日的VaR值分别为
1. 深证综合指数VaR=602.34×1.53×0.013201=12.98
2. 深证成份指数VaR=4651.88×1.53×0.012618=97.16
3. 上证综合指数VaR=1873.25×1.53×0.012492=38.25
从现实意义上讲,根据该模型95%的置信区间,可以判断指数有95%的可能性在下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会比前一日的收盘价和当日VaR值的数值低。计算结果如下
1. 深证综合指数≥602.34-12.98=590.36
2. 深证成份指数≥4651.88-97.16=4554.72
3. 上证综合指数≥1873.25-38.25=1835.00。
(四)可靠性?z验
在确定模型之后需要检验该模型的可靠性,根据测算三种指数的VaR来预测下一个交易日的指数变动下限,并比较该下限和实际收盘价,看预测的结果与我们的期望值之间的差别。可以将该模型模拟的数值与实际数值进行趋势对比,并利用VaR进行预期下限来拟合图形,通过模拟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得到数据如表1所示。
对于次新股,长江证券表示,综合近期出现的利空因素,需注意次新板块的回调风险。与此同时,次新股行情是周期性的,风险释放之后,投资机会也将出现。
对于4月的A股市场及投资机会,多数机构表现乐观。
天风证券表示,近期银行间出现一定程度的“钱荒”,可能跟季末MPA考核有关,但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总体相对有限。随着时间进入4月份,MPA考核的影响阶段性结束,资金面在边际上应该会迎来正面反应。随着3月末资金面最困难时候的结束,以及对于A股加入MSCI的预期,4月份L险有望偏好从被压制转向修复,助推市场继续反弹一段。
西南证券表示,市场出现放量回调,指数继续分化,当前创业板有破位迹象,但上证依然站在20日均线上,预计这一格局有望延续。清明假期即将到来,市场暂时难有起色,在弱势调整之后,市场仍将选择继续向上态势。
对于投资机会,西南证券表示,关注那些业绩增速高于市盈率,即PEG小于1的行业及个股投资机会,关注电子、银行、保险等投资机会,主题上可继续关注“一带一路”。
方正证券也指出,当前无论是从国内环境还是从国际格局来看,“一带一路”都处在加速推进期,伴随着未来“一带一路”战略进一步走向纵深,将会有更多国家和地区加入到与中国的经贸合作中来,对于逐步走出国门的中国企业而言,也意味着未来存在更多机遇。5月即将在北京召开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无疑会进一步提升“一带一路”的市场关注度。对此,三条投资线索值得关注:首先,是PPP模式与“一带一路”相结合带来优势产能的输出,主要涉及建筑、建材、机械等行业。其次,是以高铁、通信、电力设备等高端制造业为代表的优势产业的对外推广。第三,是关注西部地区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走向新一轮前沿。
券商看盘
天风证券:“钱荒”对A股影响有限
天风证券徐彪表示,近期银行间出现一定程度的“钱荒”,可能跟季末MPA考核有关,但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总体相对有限。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这次“钱荒”的程度还不算严重,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A股市场资金来源与银行无直接关系,杠杆水平低且总体仓位中枢相比前两三年要低,导致股市在短期具有相对强的短期抗跌性。随着时间进入4月份,MPA考核的影响阶段性结束,资金面在边际上应该会迎来正面反应。
除此之外,之前MSCI官方了A股纳入MSCI的咨询报告,市场预期A股在2017年纳入MSCI的概率显著提升。总体来看,对于A股市场而言,回顾今年以来的行情,在需求层面始终无法证伪或证真的情况下,风险偏好(资金面、政策面)成为震荡市中影响A股的核心因素。1-2月公布的经济数据以及3月上旬的高频数据,都显示需求层面仍然纠结,大考延后(或要等到5月)。在此之前,风险偏好继续主导市场,随着3月末资金面最困难时候的结束,以及对于A股加入MSCI的预期,4月风险偏好从被压制转向修复,助推市场继续反弹一段。中期来看,经济基本面应当会起到关键性作用,这需要时间来揭晓,或许需要等到二季度的某个时候。
申万宏源证券:“一带一路”有运作的空间
申万宏源证券表示,上周大盘之所以没有延续原来的上涨态势,而是掉头向下,既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近来,周边市场走势疲弱,美股道指已连续下跌多日,市场开始讨论“特朗普行情是否结束”的问题了。海外市场持续走弱,对于一个正试图向上突破的市场而言,其影响显然是很消极的。从内部原因来说,由于行情运行中并未出现增量资金明显流入的局面,市场基本上还是存量博弈,这就决定了行情会呈现板块轮动的格局。这种热点的快速轮动,使得股市很难形成赚钱效应,而且指数也不太容易上台阶。事实上,当市场试图以高股息概念股为冲高的主要力量时,客观上就已进入操作误区了。
中图分类号:D912.28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2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1]2009年众筹在国外兴起,2011年众筹进入国内,2013年第一例股权众筹案例在国内诞生,由此国内股权众筹在与法律与政策的博弈中成长。同其他互联网金融一样,它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其法律风险也是隐患丛生,危机暗伏。对股权众筹的刑事法律风险,现有的研究成果多集中于股权众筹主体,尤其是股权众筹平台可能触犯的刑法罪名,从犯罪预防的角度出发来进行阐述,没有兼顾被害预防;且现有成果多从法律规范分析出发泛泛而谈刑事风险方法,未结合股权众筹中刑事风险的静态与动态构成要素来谈具体的风险防控方法。笔者认为,股权众筹参与主体应树立优先防控刑事法律风险的底线思维意识;应构建立体刑事风险管理体系,即围绕股权众筹平台、融资者、投资者三个主体,从股权众筹刑事法律风险的构成要素出发,从犯罪预防、被害预防两个维度双管齐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危机处置三个阶段相结合,有效地预防与控制股权众筹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一、股权众筹主体应树立优先防控刑事法律风险的底线思维意识
总体而言,股权众筹参与主体(股权众筹平台、融资者、投资者)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有民事、行政、刑事法律风险。刑事法律风险是指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或被犯罪所侵害成为刑事被害人的风险。股权众筹参与主体有如下刑事法律风险:股权众筹平台可能触犯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权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侵犯知识产权罪等,可能被诈骗、被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数据被黑客窃取)等;股权众筹融资者可能触犯洗钱罪、诈骗罪等,其可能被诈骗、被侵犯知识产权等;投资者可能触犯侵犯知识产权罪、诈骗罪、洗钱罪等,可能被诈骗。[2]为什么股权众筹参与主体应树立优先防控刑事法律风险的底线思维意识?
首先,刑事法律风险爆发后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若触犯刑法底线构成了犯罪,股权众筹平台可能被处以罚金,信用、商誉受损,乃至存续都成为问题,投资者与其他关联方的切身利益均受到影响,股权众筹平台企业的负责人可能失去的不仅是人身自由、财富、声誉,职业生涯还可能就此终结,还会伴随着家人的担忧和悲痛。成为了刑事被害人,如被合同诈骗,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极其困难。正因为刑事法律风险较民事、行政法律风险爆发带来的损失更为巨大,而且往往是灾难性的,所以要树立底线思维意识,对刑事法律风险优先进行防控。
其次,刑事法律风险无处不在。股权众筹刑事法律风险从动态上来看贯穿于股权众筹项目融、投、管、退的各个步骤,贯穿于股权众筹企业的全生命周期,覆盖了股权众筹项目覆盖的各个领域。所以,刑事风险距离股权众筹参与主体并不远。
再次,股权众筹领域的刑事政策并不明确。[3]有人认为股权众筹参与主体成为犯罪人和被害人的几率很小,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股权众筹参与主体刑事法律风险爆发造成损失的案例。这种认识是有问题的。目前股权众筹实践与立足于金融垄断主义的刑事立法中的非法集资类犯罪有天然的契合性。我国现行法律对互联网金融的合法性、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缺乏界定,这就可能导致刑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洗钱罪等被恣意适用。再者,该领域的罪与非罪之间没有泾渭分明的界限,存在着灰色地带。这个时候就为刑事干预民事提供了可乘之机。在目前关于股权众筹刑事政策并不明确,人们对于用刑事手段解决市场经济领域的问题依然过度迷恋的大背景下,股权众筹各参与主体必须学会保护自己,避免触碰刑法底线成为犯罪人和被犯罪所侵害成为被害人。
二、对于股权众筹刑事法律风险需要进行专门专业防控
所谓专门,是指将股权众筹中的刑事法律风险与一般法律风险相区别,针对性地优先进行防控;所谓专业,是由专业人士运用专业的工具和方法来对刑事法律风险进行防控。目前法律风险防控实务并不重视对刑事法律风险的专门专业防控,许多人认为刑事法律风险与之相距甚远,迷信在刑事法律风险爆发后用关系和钱来解决。有些人要么没有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意识,要么有意识没有专门人才、工具、方法。这种现象也存在于股权众筹领域。笔者认为,对于包括股权众筹在内的金融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尤其要进行专门、专业地防控。
首先犯罪有其独特的运动规律,这决定了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方法有区别于一般法律风险防控的地方。从知识维来说,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要以有关犯罪与刑罚的事实科学与规范科学为指导,如犯罪学、被害人学、刑法学、刑诉法学、刑事政策学、侦查学、证据学、犯罪心理学为指导,这些都是专业性极强的东西。
其次,犯罪风险与被害风险存在于股权众筹管理运行全程之中。在投、融、管、退的各个阶段,对刑事法律风险需要融合互联网金融管理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工具来推行。
再次,股权众筹刑事法律风险的事前预防、事后的控制、还是事后的危机处置,股权众筹的刑法法律风险也有不同于一般法律风险管理的地方。如对股权众筹平台来说,围绕股权众筹刑事法律风险的构成要素来对内部监察部门(部分企业称内部调查、内部纪检)职能进行优化,对整个股权众筹管理流程进行优化可能对防控内部与外部刑事法律风险特别重要。
三、应建立股权众筹立体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笔者认为应构建股权众筹立体刑事风险防控体系,即从股权众筹刑事法律风险的构成要素出发,围绕股权众筹平台、融资者、投资者三个主体,犯罪预防与被害预防两个维度双管齐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危机处置三个阶段相结合,有效地预防与控制股权众筹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首先,股权众筹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应立足于股权众筹刑事法律风险的构成要素。法律风险的构成要素决定防控方法是法律风险防控的一般规律。股权众筹刑事法律风险的构成要素决定了其风险防控的方法,这里的构成要素又可分为静态构成要素和动态构成要素。股权众筹的刑事法律风险的静态构成要素有主体(股权众筹平台、融资者、投资者)、行为、环境;股权众筹刑事法律风险的动态构成要素是风险因素风险事件风险载体风险影响。对股权众筹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应立足于此来进行。
其次,股权众筹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应围绕股权众筹平台、融资者、投资者三个主体,从犯罪与被害预防两个维度出发,用人际互动的视角来推进。
再次,股权众筹刑事法律控制应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危机处置三个阶段相结合,并应着眼于事前预防。
四、股权众筹平台如何防控刑事法律风险
就众筹平台犯罪预防而言,股权众筹平台有有如下四条红线不能触碰。
第一条红线:在公募版股权众筹管理办法尚未出台之前,应当避开公募形式的股权众筹,一是不向非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这是指不能公开以劝诱、广告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通俗地讲,就是漫无目标的不确定的对象)募集股份。若采取此方式招募股份,则与人数无关,即便有一位不特定的人通过此方式入股,也可能涉嫌擅自公开发行股份。二是不向超过200个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这是指即便采取一对一等私募方式向特定对象招募股份(通俗地讲,是采取点对点、一对一方式向熟悉的确定的对象招募股份),也不得超过200人,超过200人则涉嫌擅自公开发行股份。三是不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股份。该条限制的是私募的方式,若采用该模式即构成擅自公募行为,该方式所起到的效果与第一条红线相同。
第二条红线:严格审查融资方的融资信息真实性、合法性,既不与融资方串通,也不放任融资方虚假融资信息。
第三条法律红线:不得为平台本身公开募股,对股权众筹投资人的本金及收益不承诺、不担保。第四条法律红线:规范经营,不进行大额融资,不做资金池,不混业经营。一是对融资方身份及项目的真实性严格履行核查义务,不得风险较大的项目和虚假项目。二是对投资方资格进行审核,并告知投资风险。
第四条法律红线:规范经营,不进行大额融资,不做资金池,不混业经营。一是股权众筹平台融资端主要的项目应当是种子期或天使轮的项目,融资额度应当较小,不适合融资额较大的项目。如果进行B轮或后期融资,最好建议通过线下或者财务顾问进行融资,以避免平台可能产生的风险。二是股权众筹平台不应设立或变相设立股权投资资金池。设立资金池属于非法集资,该风险属于刑事法律风险。股权众筹平台不应设立资金池,成为事实上的GP。 三是不混业经营。根据证券业协会的私募版股权众筹管理办法,不允许股权众筹平台从事P2P网贷,因此,股权众筹平台应慎重进行混业经营。
在具体操作层面上,作为股权众筹平台,应做好需求两端的严格审查和限定,对投资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告知投资风险,只有经过注册且通过严格审核的投资人才具备资格,才可能看到投资方的项目。同样道理,平台需要对项目方的股东信息、产品信息、公司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要实地查看,做好法律、财务、商务三个方面的尽职调查。在需求对接上,每次只允许不超过200人的投资人看到推介的项目,具体的投资洽谈需要在线下以面对面的方式进行,为了避免人员过多和代持造成的问题,对选定的投资人采用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合投方式。通过严格的设定,避免触碰上述的四条法律红线。
参考文献:
[1]朱永超.股权众筹监管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5.
一、 引言
众筹指通过互联网平台筹款项目向群众募集资金。股权众筹,是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权作为回报的众筹方式。2011年,股权众筹进入中国,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的股权众筹行业初现雏形。目前,对于股权众筹的投资者,几家主流股权众筹平台都提出了一定的资产要求,而证监会于2014年末公布的《股权众筹管理办法》也有明确的投资者资产要求条款。众筹,是面向大众的筹资方式,设置股权众筹投资者准入门槛是否合理,值得思考。
二、 股权众筹及其投资者的特点
对投资者资产要求进行研究,首先应该考虑股权众筹的风险水平以及投资者结构。
1.风险水平
股权众筹投资的主要对象是处于种子期的科技创新型企业。这类企业架构尚未成型,前景很难预测。在传统融资过程中,种子期企业的资金通常来源于3F(family,friends,fools),即只能依靠社会关系自筹。即使是偏好初创企业的风险投资基金也更青睐成长期的企业,极少选择种子期的企业进行投资。能通过IPO或并购方式退出投资、实现盈利的项目,只占全部风险投资项目的百分之十,超过百分之九十的风险投资项目以破产清算甚至完全损失告终。与风险投资相比,股权众筹投资投入阶段更早,企业成熟度更低,投资失败的风险显然更高。
2. 主要投资者
目前,股权众筹平台上的投资者以公司高管、合伙人等高端商务人士为主体,通常有丰富的创业经历和较高的经济收入。一般而言,他们投资的项目与所在行业有一定重合或本身就专业从事投资。这类投资人群能够更为有效地评判目标企业的成长空间,对股权众筹的风险有清醒的认识并且能够承受相应的经济损失,而普通投资者基本被排除在主流股权众筹平台之外。
三、 实行投资者资产要求的利弊分析
与国内股权众筹平台运营现状相呼应,证监会起草的《股权众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对股权众筹投资者的资产要求为: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年收入连续三年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这一门槛,对于股权众筹的发展有利有弊。
1.有利影响
《管理办法》称,确立资产要求,有利于“避免大众投资者承担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投资风险”。与普通投资者相比,高收入人群和机构投资者进行股权众筹投资时承担的风险较低。一方面,资金雄厚的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分散投资来对冲股权投资的非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得益于专业的调查手段和丰富的投资经验,机构投资者识别优质项目的能力较强,能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现阶段,我国普通投资者风险意识不强、专业知识欠缺,高标准的资产要求,能有效防止这部分人群面临过高风险,有其合理性。除此之外,资产要求还有利于优化投资者结构,依靠优秀投资人的管理经验、社会资源帮助企业安全度过初创期。
2.不利影响
首先,实施投资者资产要求限制了股权众筹的融资能力。同为高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由专业人员操作,实际承担的风险更低,投资者投入资金后也无需消耗额外资源参与公司管理,对于高收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显然更强。2014年,中国VC/PE行业活跃机构超8,000家、管理资产超过4.00万亿人民币,如此巨额的融资量是股权众筹望尘莫及的,这反映了股权众筹与风险投资基金相比吸收机构资金的弱势地位。众筹,强调向大众筹资的概念,核心是依靠大量投资者的小额资金积累实现最终的融资目标。对投资者的资产要求削弱甚至消除了众筹的核心优势,进而严重制约了股权众筹的实际融资能力。在高准入门槛下,股权众筹只能在风投机构的夹缝中生存,无法充分利用小额社会闲散资金。
其次,严格的投资人资产要求,还降低了初创期企业获得投资的机会。有限的合格投资人,难以保持对全部众筹项目的有效关注。同时,即使是经验丰富的风险投资家,也难免误判某些初创企业的潜力。大量普通投资者的参与,可以弥补专业投资者的盲点和疏漏,给予创新企业更为全面、客观的评判,增加优质企业生存、发展的机会。
综上,尽管短期内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从长远看,过高的投资者资产要求,对股权众筹行业和初创期企业消极影响较大,降低或取消投资者资产要求,值得考虑和研究。
四、 关于取消投资者资产要求的思考
如何调整投资者准入门槛,如何设计配套的措施,笔者谈一些看法。
1.以投资额作为限制条件
提出投资者资产要求的重要动机是避免普通投资者承担过高的风险。投资者只会因为已投资的资金承担风险,投资者的风险暴露水平与总资产水平无关。控制普通投资者的投资风险,限制投资额比完全禁止进入更为科学有效。
在投资额限制方面,美国的JOBS法案可供借鉴。JOBS法案也是对股权众筹进行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其中规定,年收入10万美元以下的个人,在所有股权众筹平台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年收入的百分之五。这项规定既保证了普通人的投资权利,也避免了投资失败对一般收入人群造成过高损失的可能。
2.实行主投人制度
如果以投资额为限制标准,放宽投资者准入要求,还应该设计一些配套措施。限制投资数额只是控制最大损失可能,不能实际降低投资风险。同时,普通投资者无法对初创企业进行有效的指导和帮助,高收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为此,可以推行主投人制度。
主投人制度在天使汇等平台中已有应用,规定必须有占投资额多数的投资人担当主投人。主投人负有指导、帮助获投企业的责任,项目成功后也相应获取最多的收益。这一制度避免了投资人在投资额均等的情况下搭便车、不作为的情形。在普通投资者进入之后,这项制度可进一步发挥其作用。众筹项目必须有主投人领投,普通投资者才能参与投资。对普通投资者来说,主投人的丰富经验有助于项目辨识和评估,能降低投资风险。对主投人来说,普通投资者资金的进入减轻了单独投资项目的资金压力,在自有资金一定的情况下,能同时投资更多的项目,分散投资风险,增加获利可能。
3.严格实施风险提示
规定普通投资者的投资限额并不意味着投资者对投资风险的完全知悉。如果允许一般投资者进入股权众筹,他们有限的投资经验与知识将对有效认知众筹投资风险产生障碍。要避免盲目投资、确保众筹行业稳定性,风险提示、风险教育必不可少。(作者单位: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0-0-02
一、股权众筹的含义及特征
1.股权众筹的含义
股权众筹是一种基于互联网而进行融资模式,具体是指公司出让一定的股份面向中小投资者,投资者通过货币购买一定比例的股份,从而获得收益。同时有人称股权众筹为“互联网化的私募股权”。股权众筹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它不但有着传统众筹模式的特点,即投资者范围宽泛、投资机构扁平化、也有着其独特的结构改变。
2.股权众筹的特征
(1)股权众筹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投身于自主创业这一领域,因而更多的创业者更需要一种快速有效的融资机制。股权众筹平台通过互联网的便利性将融资项目与线下的投资者连接起来,从而促成双方的交易,为创业融资提供便捷的融资途径。
(2)大多数的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投资金融相对较小
根据Crowdcube所统计的数据来看平均每个有104投资者,投资者出资范围在10英镑到25万英镑不等,平均每人投资2,500英镑,只有6%的投资者愿意投资5万英镑。因此,从这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通过众筹平台的投资人数多,但投资金额较低,大额投资只是极少数。
(3)中小企业融资难已经成为普遍现象
筹资者大多数为中小企业,由于企业规模相对较小、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差以及企业发展缺乏稳定性,天使投资和风投机构所要求的准入门槛较高。因而,企业很难通过天使投资和风投机构筹集资金,而股权众筹融资方式的出现正好弥补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方面的空缺。
二、国内股权众筹的发展现状分析
在我国,股权众筹是从2011年引入的,同年国内第一家股权众筹平台天使汇正式上线,之后大家投、原始会等众筹平台相继成立。这些年以来股权众筹发展趋势愈加猛烈,2014年以来,相应的监管部门多次提及股权众筹,股权众筹随之也被广泛知晓,并逐渐得到政府的许可。2015年我国股权众筹平台已达到113家,截止2015年的7月31日,全国113家股权众筹平台交易总额达到54.76亿元,项目成交数量达1335个。股权众筹主要面对的是初创企业,通过股权众筹平台募资比重已经达到82.82%,由此可见,股权众筹融资已逐步被大众所认可。
公众的财富增长促使了公众对于财富管理的需求增强,因此股权众筹可能成为他们投资方式之一,预计18-40岁新兴崛起的高收入阶层将会是未来股权众筹的投资者。但是,随着企业在通过股权众筹进行股权融资时,也产生了一些风险问题。
三、股权众筹的风险
1.股权众筹自身所存在的风险隐患
首先,投资者是以币资金来购买股权的形式进行投资,而股权投资的本身就存在不确定的风险性,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是受项目整体的收益情况、分红规定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决定了股权众筹的不确定性较高。
其次,股权众筹一些环节的机制不够健全,尤其以投后管理和退出所导致的投资风险较高。健全成熟的VC/PE(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拥有完善的融资体系,且管理机制相对健全,从而有效的管控风险,保障了股东相应的合法权益。
同时,互联网所引发的风险也不容忽视,网络本身就存在着不安全的因素,黑客技术以及木马病毒都会使得投资者与筹资者相关信息丢失从而对投资者和筹资者造成财产危害。
2.股权众筹本身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1)股权众筹将面临非法吸纳公众存款的法律风险
股权众筹平台的设立不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因此会触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通过经营模式吸收资金这一红线。其次股权众筹是通过互联网平台所进行的融资,属于开放性的融资活动,因此融资者在具体实施期间可有有漏可钻。再次,股权众筹是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来购买相应的股权,投资者通过其所持有的股权变现或者收取企业分红的方式来获得相应的收益,因而可能触及在一定期限内以相应的货币、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给投资者这一红线。
(2)非法发行证券也是股权众筹所将面临的法律风险
因为股权众筹没有设定准入门槛,直接面向社会投资者进行融资,将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擅自发行股票、证券,其将面临严格的法律惩罚。根据规定股权众筹平台如果没有对大众投资者设定相应的准入门槛,或者面向超过200人进行融资,就极大可能被认定为擅自发行非法证券。
3.我国股权众筹融资所存在的风险分析
(1)股权众筹目前在我国还可能面临入资方式的风险
一些股权众筹平台为了规避《证券法》中相关规定“未经核准的企业或个人向特定对象发行有效证券不得超过200人”便会采取例如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进行融资。因为目前股权众筹进行融资大多是“领投+跟投”,因而一些股权众筹平台会设置相关规定,例如,领头人的投资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而跟投者的投资金额不得低于3万元。股权众筹平台通过这一限制可以确保投资人数在50人左右这一范围,因此,股权众筹平台不仅可以确保投资金额达到最大,而且不会突破相关的人数限制。但是这种模式下的决策过程中会在造成所谓的领投者与跟投者两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影响和损害跟投者的相关利益。
(2)股权众筹可能面临投后管理及股权投资退出的方式有限
因为在我国,未上市的公司不能公开进行股权交易,且流动性收到一定的限制。因而造成投资者有意通过股权出让的方式来获得收益的方式并不容易。投资者只能通过私下交易进行转让,因此退出渠道受到极大的限制
(3)股权众筹面临众多中小投资者所掌握的少数股权的控制风险以及相关的利益冲突
因为,在整个股权众筹融资的过程中,大多数投资者都是进行的小金额投资,因而投资者所获得的股权比例也是占全部股权比例的一小部分。由于众多投资者所占股权比例较少不及融资企业原始股东的股权比例,因而在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中小投资者对企业的控制力远不如大股东。因而可能会造成众多中小投资者与大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四、我国股权众筹筹资风险的监管对策
1.完善我国相应方面的法律法规是股权众筹平稳有效发展的前提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能有效规范股权众筹的合法性,同时也能为股权众筹提供强力有效的风险保障。目前中国在股权众筹领域的法律环境还不够成熟,因此政府有必要出台有效的法律法规管理股权众筹。首先,通过法律层面来定义股权众筹的范畴,从而有效的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其次,设立对投资者和股权众筹平台的准入门槛,同时加强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完善投后管理和退出机制等相关的制度。
2.加强网络交易的规范化和准确化,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
因为,股权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产物,通过利用互联网平台来进行融资,因而加强互联网交易的规范化是当务之急。相关部门应该制定详细准入标准、互联网融资细则、股权众筹平台的网络融资许可等相关措施。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来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和规范股权众筹平台的合法性以及维护互联网金融的稳定秩序。
3.平衡中小股东与大股东之间的相关利益以及监管是股权众筹需要权衡的重要因素
股权众筹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行业之间的规则等细节还在摸索之中。对于股权众筹相关的监管措施要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为基础同时兼顾企业的发展、防范风险。一方面,不仅加强股权众筹平台规范化经营,同时注重建立合理完善的投后管理以及退出机制的股权众筹管理方法。另一方面,强调股权众筹平台的自律作用。2014年4月“中国股权众筹联盟”这一民g组织在北京成立,同时了《中国股权众筹联盟自律公约》,成为自律行业的一个典型范本。
五、结语
股权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的新兴产物,它能够强力有效的推动传统金融行业的发展,同时也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有效的促进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任何事物在其初创阶段必然出现更种问题,各种风险,但这些问题、风险不足以掩盖股权众筹其独特的作用,也不足以成为我们阻碍股权众筹发展的借口。针对股权众筹所存在的风险问题我们应该通过不同的监管渠道来对股权众筹进行规范,同时我们应该积极地为股权众筹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监管部门的及时督查、行业群体的自律检查都是规范融资行为的很好开端。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借鉴海外其他国家已有的股权众筹成功的经验,并不断寻求一种符合我国国情,适应我国企业的股权众筹发展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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