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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o introduce present supervision industry problems and problem analysis and solu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s an advanced mode of project management into our country, has been carried out for 20 years, it is in the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has played a huge role,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reduce construction cost, avoid the waste of social natural resources, reduce construction waste products have made enormous contribution.
Key words:Supervision industry;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它包括了建设前期的工程咨询,建设实施阶段的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直至建设后期的运转保修在内各个阶段的监督与管理,也包括了工程物资、设备的监督管理。
1 现阶段监理行业遇到的问题
1.1 监理责任逐渐加大
从当前建设市场形势看,监理人的责任有逐渐增大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行为不规范的业主推卸责任的倾向比较明显。二是施工企业进入改制转型期。三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加强监理责任的倾向。
1.2 监理地位尴尬
长期以来,建设单位作为投资主体,习惯于掌握工程建设的控制权。即使在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后,建设单位仍然留恋工程建设投资控制权,形成了监理单位对工程没有实际控制权。监理单位成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夹心”,监理单位有责无权,难以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控制管理,地位尴尬。
1.3 工程监理招标,引发恶性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监理必须实行招标。从行业发展的前景来看,引入竞争机制是对的,但是在工程监理招投标时,价格竞争似乎成了最重要的手段,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普遍低于收费标准。很多项目仍然采用92 收费标准,过低的费用只能造成到场的监理人员素质偏低,服务质量的下降,严重影响了工程监理效果,影响了整个监理行业的形象。
1.4 监理队伍素质有下滑趋势
监理取费偏低、监理地位的尴尬,使得监理行业成了“鸡肋”,高智能人才不愿进监理公司或者不愿从事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收入在注册工程师中处于垫底位置,几乎只有其他注册工程师的一半,这就决定了真正从事监理工作的只有两类人:老工程师、技师和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既有注册证书,又有工作能力的人往往选择挂靠证书,从事其他职业。
1.5 行业管理还有待改革
目前,监理行业管理者仍然是政府,实行行业准入制度、企业资质和个人资质捆绑制度,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监理制度。政府管理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如企业监管责任的承担者是谁、监理人才的流动性差、东西部地区监理人才数量的显著差异及西部地区工程监理的到位率不足等问题。
2 问题的分析与解决
2.1 不要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
充分利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关于监理在工程建设中承担的责任问题,法律明确规定监理对工程质量问题承担监理责任。监理企业在维护自身的权益时,应该充分利用法律、法规和合同条件保护自己,做到有理、有利、有节。适当运用签字权也是很好的方法。对于一些不可违抗的命令,应该做好证据保全工作,为今后争议的解决提供依据。
监理行业要破除监理是在建设全过程实行监理的观念。我国在引进监理这一制度时,参照了国外项目管理公司、咨询公司的制度,因此形成了监理是全过程服务行业的概念。由于我国国情不同,监理企业没有足够实力象国外公司一样为业主提供全过程服务。,所以,监理行业应该逐步树立一种观念,监理并非是提供全过程服务的行业,当然也只能承担相应阶段的工作责任,因此需将监理的责任在委托监理合同中明确约定。
2.2 提高监理地位要靠监理自身的努力
扎实做好业务,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赢得甲方的重视。打铁还靠自身硬。要改变监理在行业中的尴尬地位,根本方法还是要靠监理企业在工作中将业务做精做实。监理企业在工作中要认真做好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合同、信息的管理协调工作,为业主创造更大的价值,带来经济效益,才是改变企业及行业地位之本。
充分利用工作制度制约施工单位。监理在工作中应充分发挥指令、通知、备忘录的作用。采用正式的文件交涉,对绝大多数的施工企业都会有效。
2.3 要取消现行的监理强制性招投标规定,提高监理费用
要取消现行的监理强制性招投标规定。监理是工程服务行业,在国际上并没有强制性招投标的规定。而目前很多省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自己制定了有关招标投标方面的办法和文件,有些省市甚至公然通过招投标来压价,在监理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许多不规范的现象,严重违背了工程监理的原则。所以,要尽快取消监理招标的强制性规定或出台相应的指导文件,杜绝压价事件的进一步发生。
严格执行监理收费新标准。尽管2007年新标准出台了一年多,但据统计,仍有不少的监理企业只能按92 标准收取费用,相当一部分是因为监理企业不主动所造成的。监理企业要与建设单位据理力争,同时派出与此相应的监理人员到场工作。
一.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现状
(1)现行工程质量检测模式导致检测单位第三方公正性地位得不到保证。主要表现在工程检测费用由被检测单位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这将比较有效地改观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对检测机构形成较大的政策支撑。但目前这种局面还没有形成。
(2)部分检测机构基于部门利益形成保护。根据检测行业协会的了解,目前有相当数量的检测机构依附于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科研单位、高校、质监机构等,不同程度地形成了利益保护群,特别是依附于施工企业的检测机构,其检测结论公正性受到质疑。
(3)工程现场质量与检测责任行为无法直接联系,“仅对来样负责”, 但事实也无法把作为责任主体的检测机构和工程现场质量的责任进行有效的连接。有相当部分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者,仅把检测作为资料过关的阶段。
(4)检测试验行为规范得不到保证。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建设行业的管理者以及工程的其他相关责任主体。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特别是检测市场的全面放开, 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检测机构更看重的是企业的经济效益, 其行为未得到有效约束和监控。
(5)检测机构小规模现象造成市场恶性竞争。检测机构小规模,市场准入较低,势必产生一哄而上,追求短期效益行为,严重影响检测的规范和质量;同时,产生从业人员素质低、技术落后,不利于检测领域的检测技术创新和发展。
(6)管理部门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手段。目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由于人力条件有限,难以对检测机构进行“全天候”的监管,况且大部分的检测属试件破坏检测,很难做到“追本溯源”。
(7)检测机构的淘汰制度、吊销制度、公司信用制度不健全。
二.当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
在建设工程中,原材料的质量和工程质量很大程度上是用试验和检测结果来反映的。在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时,试验和检测报告是必不可少的质保资料。一旦报告失实,将无法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质量情况,给社会和公众安全带来隐患。但目前,试验和检测机构存在以下几个比较大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的质量。
(1)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质量管理、经营理念上存在不足
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管理缺少高素质的管理人员,真正一线检测人员经验不足,与检测机构申报资质要求相比差距较大。其原因:一是申报资质技术人员从外单位聘用的;二是作为检测一线的检测人员现场检测经验不足,对一些技术性问题缺乏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②质量管理、设备管理、环境管理、检测等制度流于形式,只是挂在墙上,应付各种形式的检查,与真正具体执行相差甚远。③缺少有关新规范、标准、图集、资料等,现场检测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不足,一些新标准已开展较长时间而没有严格执行。(2) 假报告现象,严重地影响了检测单位的社会形象,破坏了检测工作的准确、公正、科学性。虚假报告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①在检测记录上直接划改,将不合格报告更改为合格报告。②直接收取施工单位的检测费,施工单位不送样品,试验也不做,直接开具虚假的合格报告。③对于群体住宅、小区工程,送一份试样,出具多份合格试验报告,减轻试验负荷,赚取不正当利润。④对于一份有多组试件样品的报告,抽掉不合格的试验数据,只开合格样品的报告,替施工单位开脱责任。⑤为了施工单位的验收需要,在工程验收前补开虚假报告。这种行为,一部分是因为检测单位利益的需要,还有一部分是出于当地上级部门或其他利害关系的需要。⑥为满足检测单位的需要,降低试验标准,将不合格样品开具合格报告,或为检测客户隐瞒不合格情况,不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3)检测单位为了业务需要,向监理、施工、建设单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行贿,严重影响到检测工作的科学公正性。(4)部分检测员试验时不通过统一的原始记录本记录原始数据,在计算出试验结果后才填写原始记录数据。(5)部分检测项目检测人员不进行试验,而叫一些无试资格的临时工做试验,然后检测员对这些数据进行处理,不能真正地掌握原始数据,影响了检测数据的准确性。(6)检测市场收费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一个地区存在几家检测单位,互相竞争检测业务,检测价格竞争时互相压价。②具体某个单位工程时,进行包死价,例如,某一幢6层住宅楼,以4000元价格负责所有检测试验。③在具体某项检测项目时,没有按照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而是采取百分比,例如收到具体检测项目80%或更低。
三. 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的措施
(1)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①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从业人员的考核管理,特别是质量管理手册中管理人员和现场一线检测人员必须在位在岗,真正发挥其抓管理,管质量、效益的作用,对于长期外聘人员必须解聘。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年检有标准,一切按制度办事。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及时掌握新规范,新标准,提高其业务技能,保证检测工作科学性、合理性、公正性。③工程质量检测的行业管理部门,在把好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的同时,做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动态考核。因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在落实质量责任的同时,要加大省、市两级管理部门的巡查年检力度,通过巡查年检,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甚至停检整顿,直至吊销检测机构的资质,这样才能做到资质标准不降,监督管理到位,检测数据的质量得到保障。(2)对于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规范的行为,省、市主管部门也一直采取一些管理手段进行监管,此如三级密码管理制度、报告统一格试、报告统一印刷序列号等来监控虚假报告资料流入工程中,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为了规范检测工作,建议采取以下几个方面对策:①样品委托管理 接样室提供给检测客户样品委托单,由客户填写,委托单应标明检测项目的检测参数、标准、价格等详细信息,接样员把委托单内容输入微机并打印;任务单在空余时间集中统一打印,由微机自动生成按项目分类的任务单流水号,同时微机可打印样品标签,方便样品标识;按照三级密码制度,样品编号与委托单编号相互独立,这样检测人员就不能知道样品是哪个检测客户,也不会产生一份样品多个任务书,每个任务书上的检测项目不能随意减少,就不会产生随意抽掉不合格数据,减少了弄虚作假的可能性。②检测数据及原始记录的管理 检测人员领取任务书后,按任务书要求对样品进行检测,应保证两个人参与试验,一个试验,一个记录,互相监督,经两人签字后,交审核人审核签字后,检测数据不能够再修改,检测人员在输入每个任务的检测数据时,微机自动进行数据处理并编制检测报告。③检测报告编号在检测报告中唯一的,报告经签发后,不得进行更改。(3) 对于不合格检测报告统计,采用微机直接生成不合格统计报表并打印出不合格报告,上报当地质量监督站处理,减少隐瞒不合格报告可能性。(4)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收费的管理,在微机中直接统计各个检测项目,并根据检测价格指导价,管理部门可直接计算出收费具体情况,对不规范行为进行处罚,可直接规范行业价格竞争,减少不正当的竞争,规范检测市场。(5)对于一些检测单位乱收费,及个别检测人员不按规范进行检测的违法乱纪行为,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法》中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结 语
1.从生态主体角度分析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作为生态主体,对于保证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以及检测行业的长远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1.1检测人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通常根据单位的机构类别、技术能力、所开展的检测项目及检测工作量配备相应数量的检测人员。建设工程质量的检测结果是由检测人员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诚信度几方面所共同决定的。(1)现阶段,检测机构普遍存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从业门槛低,流动性大的现象。一些检测人员上岗培训时间较短,专业水平相对偏低,同时对评定标准和检测规范了解不深入,再加上平时对于检测培训不够重视或者培训工作不够系统化,这就容易提高漏检、误检等错误现象发生的概率,或者由于外界其它干扰因素的影响导致检测结果失真现象的发生。(2)工程质量检测的结果也受到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道德意识等重要因素的影响。在经济利益等外界因素的驱使下,会出现部分检测机构的个别检测人员背离检测的根本原则的现象,检测工作未能认真负责、严谨客观,或者在检测过程中选用错误的检测方法导致故意制造失真结果现象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检测过程的公平、公开和公正性以及检测结果的科学性。
1.2技术管理人员。(1)当前我国建设工程检测行业普遍缺少高素质技术管理人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于高素质技术管理人才缺口较为明显。与检测行业申报资质要求相比,当前部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技术人员普遍存在不满足专项检测要求的现象。(2)当前检测机构技术管理人员综合能力有待加强,在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中,遇突发性技术问题普遍缺乏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当前检测机构技术管理人员普遍存在着检测服务观念相对落后,跟不上检测行业快速发展的要求。
2.从行业生态环境角度分析
2.1检测标准和检测方式明显滞后于建筑行业的发展速度。(1)当前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依然不完善。例如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数量众多,可是由于国家层面没有统一质量检测标准作为依据,导致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普遍不一致,同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也缺乏国家层面的规范化管理,造成当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较为混乱的现状。(2)检测标准的缺失和执行的滞后性。在实际的检测过程中普遍缺少相应的检测标准作为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尤其是随着工程建设要求的逐渐提高,建筑行业逐渐采用一些新技术和新材料,但是这些新技术和新材料还缺乏相关的国际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可行的国际标准的缺失就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工程质量检测带来一定的难度,进而导致检测工作无法正常有效开展。(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式相对较为落后。我国当前工程质量领域大部分检测业务仍然位于传统阶段,检测方式或手段距离新型材料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建筑工程建设中使用到越来越多的建筑材料,这也对工程质量检测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2硬件环境。(1)建设质量检测结果的可靠性也会受到部分因素影响,比如部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在检测过程中使用过于老化、质量或精度不符合标准的设备等。对于属于强制检定范畴的一些计量器具,必须经过计量检定方可用于检测工作。(2)由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设备的价格普遍较为昂贵,因此,新购置的检测设备普遍存在较长时间的使用周期,但是伴随检测市场异常迅速的发展,因而检测市场和检测设备不同步的矛盾逐步凸显出来,导致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影响。
3.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3.1国家和行业管理层面依法加强行业管控能力。(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行业发展需要不断充实完善相关的行业管理法规、规定和办法,逐步规范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行为,进一步强化对于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管控能力。具体来讲,就是在工程质量检测实践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相关的法规制度逐步改进和完善,更好地促进检测机构的科学健康发展。此外,也应在充分考虑和结合我国检测行业实际情况基础上,进一步吸取国外检测行业先进实践经验,制定更为健全和完善的质量检测法规制度和管控机制。(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面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核,应严把关口,将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工作场所、仪器、设备以及具备开展各个检测业务的相应资质作为申请人所必备基础保证。(3)作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生态主体,检测机构及其检测人员在开展相关检测活动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一些不正当的干预,这些干预可能来自经济、行政等各个方面,建设主管部门对此不仅要开展相应警示和制约,并且应针对具体现象及时制定相应的行业处罚条例。
3.2不断完善充实检测技术标准文件并落实到位。(1)对现行有效标准规范加盖“受控”章,对作废标准规范加盖“作废”章,防止误用或者继续使用。加强标准文件内部控制,设专人负责,制定标准汇总清单,确保每个检测项目有对应的检测标准。检测机构采用新技术标准,汇总清单应及时作出相应修改。(2)使用新标准,新方法实施检测时,对所用的仪器设备、环境要求、人员技术等条件予以确认,及时更新作业指导书,做好宣传学习。(3)为了使工作人员在工作种对自己的工作职责更加明确,更加清楚的认识自己的工作任务模块划分,应该对其应该遵守的章程及其工作流程加以明确确定。检测室应该拥有专门的相关检测质量手册和检测活动所遵循的程序文件,努力解决目前存在的检测标准的缺失和执行的滞后性问题,成立专门技术小组,重点关注和解决标准执行的问题,务必促使检测标准选用及时和正确。
3.3确保检测设备的高性能。(1)在进行资质审核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好关,对申请人在开展检测工作所使用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及开展工作的场所进行严格把控,确保符合开展检测活动的要求;其次,为保证保证检测设备性能可靠,检测机构要加强对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对于经过检定被认定为合格的仪器,应根据检定报告,在检测数据中引入校正因子,进一步保障工程质量。(2)充分运用先进检测技术和检测设备,检测设备性能参数直接影响到检测的数据结果。加强对先进设备和先进技术的应用及推广普及,优化创新具体的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以及设备,不仅是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准确率。
3.4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意识。(1)在制定培训方案时应根据检测人员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对于新员工,要重点培训其操作技能,注重其对检测原理的掌握,加强其对基本知识的理解;对于老员工,则促使其深入了解检测工作的实质,提升他们在检测工作中快速准确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判断能力;针对新型建设施工材料的质量检测,由于其对检测设备和方法要求更高,为了避免检测人员出现偏差,更要对其加大培训和再教育的力度。(2)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协会或机构应创造条件或机会组织或委派质量检测人员去国外先进的检测机构交流沟通,学习先进的检测方法和检测理念,从而提高检测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3)为确保检测结果公平公正而又不失科学准确性,对质检人员的个人品质应把好关,对其职业道德素养进行评估,同时加强对质检人员的工作监督。实行责任制,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个人,增强责任意识,保证质检工作最终结果的规范性。
4.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技进步,要保证建设工程检测质量,通过健全和完善行业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提高检测人员综合素质、确保检测仪器和设备的高性能等途径来确保和增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此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开展实际检测工作过程中,也应充分考虑和分析其它具体影响因素并据此制定科学的改进策略,才能真正有效确保建设工程的检测质量,促进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作者:闵 燕 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参考文献
[1]朱小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重要性及控制要点,江西建材,2016(19):294-300.
[2]刘军虎,浅谈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建筑科学,2016(35):277-278.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近年来,随着建设工程逐渐增多,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增加了发展机遇与挑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模式适用新形势,是目前行业内的重要课题。
1、工程建设及质量监督现状分析
1. 1 工程建设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大量的商品房得到开发,城镇建设等大中型项目相继上马,工程项目数量日益增多。但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从技术管理水平、质量要求、安全措施等都未达到现代建设水平的要求,故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显得更加重要和突出。
1. 2 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现状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终身制,五方责任主体负责制。
国家对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除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质量管理外,政府部门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监督。
由于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建设责任主体受市场经济影响,都把追求利益最大化作为工程建设的一个主要目标,把工程质量放在被动地位。如果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和监督管理,那么,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就会不够。政府质量监督管理成为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随着工程建设投资规模的快速增长,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越来越大,监督的内容越来越多,监督的工程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监督人员工作任务也就日益繁重。另外,各种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监督力量更显薄弱。目前,政府实行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督人员工作压力更大。
2、影响工程质量监督成因分析
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不仅要重视某个“点”或“几个点”的管理,更要注意“面”的管理。下面对影响工程质量监督的原因进行分析。
2. 1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影响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投资的目的及管理直接影响建设工程质量。
商品房建设,建设单位是开发商。开发商之所以有投资行为是来自于他们对投资回报的期望。不是以工程质量为终极追求目标,而是关心投资回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相应的选择施工单位就会偏向报价低的施工单位,直接影响建设工程质量。从而加大了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难度。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是政府各级部门。代表了公众的利益,最关心的是结构安全问题,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不要出现房子倒塌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从整体上来看,对工程质量非常关注。但由于投资体制、部门利益、监督机制等的影响,在建设过程的各个阶段,各部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纠缠不清,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相互推诿,责任难以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作为政府的职能机构之一,不能很好行使其监督权力与义务。
2. 2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影响
施工单位作为建设工程的实施责任的主体之一,工程质量的高低与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密切相关。
目前我国招投标规范规定合理低价中标。但有些项目是低素质、低水平的施工队伍采取挂靠、违规分包、转包及恶意竞价等非法手段获得。获得工程后,施工队伍为获得利益最大化,必然通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完全按照设计或规范施工,势必埋下工程质量隐患。为消除这些隐患,大大增加了监督机构的工作量。
2. 3 地勘、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影响
由于工程数量及规模的剧增,地勘、设计单位工期紧,任务重,对所负责的部分工程项目勘察和设计深度不够,部份项目与实际不符,不能很好地指导施工,导致工程质量监督缺少依据。
2. 4 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影响
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工程建设的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全面监控。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权威性、责任心、专业技术水平方面不足的问题。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对社会负责。但部分工程监理是建设单位说什么,他干什么,权威性不够。
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管理当中,存在个人素质参差不齐,职业道德较差,责任心严重不足,甚至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掩盖质量问题等现象。监理单位在人才结构上不合理,设计知识、实践经验、土建、安装、装修及消防等专业的人才不足,不能很好地满足工程的需要。
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造成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缺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无形中转移给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2. 5 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影响
国家对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除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质量管理外,政府部门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各市县相继成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但也会出现自控能力差、素质不高、觉悟低的问题,管理制度不完善,约束机制不健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仅被委托行使质量监督的检查权,而不包括行政处罚权。造成发现问题只能采取停工整改等少数措施,执法效果不明显。
现有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人才结构存在缺陷。政府质量监督必须对设计文件进行监督,虽然现有的监督人员中大部分具有施工经验,但设计方面的知识欠缺,对设计文件监督存在漏洞。
质量监督经费紧张,现场测试设备没有及时跟上,停留在依靠其他专业检测机构的设备及其他资源。不能及时、准确、方便地获取工程质量信息。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要点
3. 1 建立长效机制,转变观念,促进建设单位重视工程质量
建立保证质量作为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的必要条件制度,促使开发商不以利益最大化为工程建设的根本目标,主动作为、主观愿望关心工程质量。
政府投资项目众多,建议成立专职的项目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工作,避免出现多头管理,责任无法及时落实的情况,从而保证工程质量与监督管理。
3. 2 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联动机制,社会参与监督
工程建设从地质勘察、设计到施工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及监理单位和有关机构的资质等级、人员资格、责任主体行为、建设程序及工程实体的监督,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良情况及时记录与公布,完善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立联动机制,提高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让全社会了解工程建设信息和各单位的信用状况,从而参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3. 3 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宣传新规范新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不断更新,参与工程建设的各类人员如不能及时学习和掌握,施工的工程就不符合新规范新标准的规定。为了提高与保证工程质量,必须认真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及时开发人力资源和创新技术,这离不开对施工管理人员的培训。此外,还要实施建设工程知识经济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以提高工程管理的质量。
3. 4 加强监理单位管理,提升质量管理能力
工程监理是整个工程质量管理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监理单位实行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双管双控,督促其在人才结构上、能力上尽快进行调整,适应各项监理工作的需要。
3. 5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调动各单位积极性和主动性
工程建设初期,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并发放适合本工程的《质量监督方案》。工程建设各方从建设工程活动一开始,就明确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从而调动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规范质量行为,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3. 6 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对责任主体的行为监督
在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监督方面,应重点加强对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尤其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四项程序的监督。加强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是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重点,是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基本保证。
在对地勘、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监督方面,应重点加强对是否越级承包、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工作是否到位、工序把关是否严格等方面的控制。
3. 7 监督工作要有预见性
工程建设周期较长,施工技术水平与管理方法常会发生波动。作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机构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事前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在做好过程监督、结果监督的同时,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当工程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或工程施工到难点部位、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时,监督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指导,以此扭转滞后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
3. 8 制定工程实施细则,减少工程质量通病
质量监督部门根据辖区的工程特点或实际情况,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尽量避免通病。同时加大对工程质量通病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将工程质量通病减少到最低程度。着力解决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空鼓、起砂、脱皮和室内标高、几何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等问题。
3. 9 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落实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国家的技术法规,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保等方面,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是从技术上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故必须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开展各项监督工作。
除监督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外,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验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控制的真实性。
3. 10 随机抽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真实
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实施随机抽查、集中检查形式,保证检查建设内容和工程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
3. 11 加强内部学习,努力提高监督队伍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
没有高素质、高水平的质量监督队伍,就很难建立与质量监督职能相适应的权威。因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控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并将理论知识与工程实践相结合,提高监督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
3. 12 加大查处力度,减少工程质量违规行为
建设工程涉及到公共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危。为确保其施工质量安全可靠,必须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工程建设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重处重罚,加大违规成本,促使各责任单位减少工程质量违规行为。
4、结束语
全面质量监督管理是以全员的管理创新,提高人的业务素质,使建设工程参与者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充分挖掘自身的潜力,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在长效机制下,共同监督建设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继续做好施工许可工作,严格审核建设各方主体及执业人员资格,把好市场准入关。
2、摸索建立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加快建筑业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登记、评价、制度,营造建筑市场诚实光荣、守信受益的良好环境。
3、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推行便民服务,树立窗口良好形象。
二、招投标管理:
1、规范招投标市场各方行为,继续做好建筑市场招投标监管工作,规范投标单位市场行为,对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加强对业主行为的监管,加强对评委的教育和管理,努力提高评委评标水平。在市场调研基础上,结合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修改出台《*县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实施细则》。
2、规范招标机构行为,重点是检查招标机构资质是否与所工程相符合,承接业务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提供服务是否履行合同约定,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等,进一步促进整个行业的有序发展。
三、资质管理:
以建筑业类企业资质管理办法重新调整为契机,积极引导企业资质升级,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县建筑业企业专业结构层次,尽可能地满足我县城市建设对各个专业的需求,指导好现有建筑业企业顺利完成企业资质重新就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指导好我县造价咨询、招标、工程监理等中介企业逐步按新标准就位,并加强对他们的监管和考核力度。
四、市场管理:
1、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业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针对施工企业管理体系薄弱、项目部管理混乱的现象,尽早出台我县《关于加强对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强化项目部在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彻底扭转今年我县施工安全的被动局面,实现行业管理从全面监管向重点环节监管过渡。
2、加大对违法违规项目和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项目要控制设计这一关。
3、在今年监理市场整顿的基础上,组织“回头看”,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4、加强对外地进盐施工、监理企业的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完善市场考核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坚决予以清退。
五、安全管理:
1、继续严格执行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备案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列出重点监控项目,布置重点防控内容,杜绝我县建筑业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2、加强巡查和处罚力度。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及建筑业企业联合工会的作用,大力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业主及一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如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4、规范施工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数量配备的管理,并逐步建立考核机制。
六、质量管理:
1、继续深入开展、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各项制度的同时,完善考核办法,督促和指导企业建立现场质量的保证体系,依法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建立保证工程质量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质量事故隐患的发生。
2、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建筑企业职工质量意识和责任心。在分批对施工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进行建筑质量行政法规和技术法规学习培训的同时做好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建筑工人的施工技术素质。
关键词:铁路工程 施工单位试验室 试验检测 管理
1、引言
随着铁路建设规模的加大和对试验检测工作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深入,试验检测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与铁路建设高速增长速度相比,和其他建设工程相比,铁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较慢,试验检测管理体系不尽完善,虽然《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Q/CR 9204-2015)对施工单位试验室提出了在检测的原则、技术的标准、试验检测的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准则,试验检测工作还存在很多突出问题,造成工程质量存在很多隐患。建立完善的铁路建设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体系刻不容缓。
2、铁路工程施工单位试验室要求
依据Q/CR 9204-2015的标准要求,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应根据项目规模、特点和工程内容设置,既要先进可靠又经济实用,资源配置合理,管理井然有序,满足工程质量控制要求,符合标准化、信息化管理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公正性。
施工单位试验室主要职责是根据工程需要及母体试验室授权检测能力,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执行《程序文件》及《质量手册》,完善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现行标准或设计规定的项目和频次进行试验检测,把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实体质量的试验检测关,接受母体试验室、监理、建设、质检单位的监督检查。
3、施工单位试验室存在问题及分析
3.1、技术力量薄弱,检测能力不足
有的检测单位为取得较好的经济收益,通过相应的人际关系、金钱购买等非合法的形式取得检测单位的资质,这些公司在检测技术力量,专业设备,人员配备等方面都达不到国家的相应资质要求。这样的检测单位作为母体试验室难以对授权的工地试验室进行有效监管及技术指导。
在铁路建设各项技术工作中,试验工作往往被当做技术含量极低的工作,试验人员工作经常成为施工单位职工子弟安置型工种,待遇偏低,且被认为没有发展前途,况且试验检测资格证很轻易的通过内部培训取得,门槛要求低。因此,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大量充斥着各类学历偏低甚至没有学历、能力不强的试验人员。
这种现象造成了基层试验工作技术力量薄弱,检测能力不足,检测报告的质量无法保证,很难起到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
3.2、试验设备陈旧,计量难保精确
部分母体试验室或项目领导为获取较大的收益,组建工地试验室时启用其他项目淘汰设备或者直接购买购买二手设备,设备进场前维修不彻底,设备的部分功能丧失,校准标定时不能覆盖设备的全部计量参数。日常使用中不能有效维修保养,自校用标准物质不全或计量员能力有限,设备的期间核查得不到有效验证。缺乏专业的设备管理,部分检测设备使用年限长久不进行更换,或为节约成本,不能对损坏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校准、更换。
3.3、检测指标冲突,要求难成规范
不同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不统一。如粉煤灰常规检测项目在《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与《铁路混凝土》(TB3275-2011)规定中出现安定性和游离氧化钙含量的区别;
不同规范中检测频率要求不统一。如《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要求同养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次数的10%进行平行试验,而《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30-2010)则要求监理单位进行10%见证。
对标准规范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标准查新、更新不及时,有效文件清单作废标准与有效标准同时存在,新标准GB/T228.1-2010、JGJ18-2012、TB/T3360.1-2014、Q/CR9205-2015等未能及时收集,缺少新标准培训、确认记录,难免在实际执行中出现差错。
3.4、材料过度检测,资源严重浪费
检测项目指标多余。混凝土抗渗标号比较适合于判定低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密实性,但却难以区分现代混凝土的密实性,因为强度等级超过C30的混凝土,抗渗等级几乎均能达到P20及以上的水平。而铁路工程中隧道衬砌、梁体等高标号混凝土对抗渗标号依旧作为重要检测指标。
材料重复检测过度。铁路工程试验检测目前基本形成了“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见证及平检,第三方检测平行,建设单位巡查,各级质监站督查抽查”的试验检测管理体系。举例水泥来说:水泥出厂必须要经过厂家质检部检验合格,出具合格证及质量证明文件;通过物流到达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试验室按每批次取样检测;监理试验室按批次数量进行频率抽检平行检测;建设单位及监督站不定期抽样送检到第三方检测机构;会导致同一批次水泥检测次数达五次之多,造成检测资源极大浪费。
3.5行业竞争激烈,监管难取成效
重视程度严重不够。一些工程单位对铁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不重视,对母体试验室资质及能力认识不足,或基于经济、感情方面造成托付的检测单位资质不够,工程质量存在极大隐患;
部分领导观念陈旧,认为试验检测工作仅仅是出具合格检测报告,试验室被边缘化、附属化,试验检测工作经常被行政命令干涉。施工单位试验室作为工程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对材料的质量分析,材料的用量方面能提供专业数据,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起到重要作用。
检测机构恶意竞争,母体试验室良莠不齐,低价中标转嫁成本;不按投标承诺配置人员、设备,临时人员为主力,二手设备主战场,资历待遇得不到认可,服务水平大打折扣。
目前工地试验室大部分是由母体检测单位通过资质授权模式成立,仅有少部分是由母体检测单位完全独立组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授权模式屡屡出现工地试验室脱离母体管理、违规借取资质等现象。
4、几点建议:
4.1、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保证铁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质量。建全铁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培训、考核体系。
4.2、亟待建立铁路工程试验检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全面掌握评价检测单位的实力,增强试验检测人员和机构诚信意识,促进铁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健康发展。加强对资质授权的准入,防止工地试验室检测能力与母体检测能力脱节。
4.3、培育核心竞争力,要从技术、人才、服务、文化四方面入手,脚踏实地的在技术保障、人才队伍、服务能力、文化品牌四个重点课题上干出业绩。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客户满意度;以获得良好的社会形象。
4.4、完善铁路工程试验检测监督体系,对铁路工程试验检测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充分体现了政府监督职能。
总之,铁路工程施工单位试验室存在若干突出问题,其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归根结底在于缺乏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研究建立和制定一套完善、规范、可行的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体系是当前亟需要做的事情,也是今后铁路行业更加规范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的必然所为。
相关文献
前 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趋成熟的今天,建筑业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工程质量稳中有升,施工安全得到有效控制。但建筑市场仍不规范,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少隐患和问题,值得我们工作人员注意和改进。
1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质量安全自我检查、自我监督、自我控制、自我验收、自我保证、自我管理出现大幅度滑坡。在政府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社会监理单位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队伍却在不断萎缩、大量流失,反差很大。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地位下降,原来独立的质量科、安全科现在都精简为工程管理部内的一个岗位。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下降。原来建筑企业质量安全科长都是质量安全方面的权威,而现在却将一些专业技术能力差、企业内部无法安排的人员安插到质量安全管理部门,他们大多不能胜任质量安全工作。
建筑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存在明显缺陷。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由项目经理发放,因此,他们不可能违背项目经理的意志,难以实现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
建筑企业过分依赖监督机构和监理单位,有时企业内部质量安全检查人员甚至站在监督、监理单位的对立面。
为阻止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的弱化,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规范性文件,或在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中明确各类资质等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的设置与人员要求。
要强调企业内部应单独设立质量安全检查管理机构;明确规定企业专职质量安全检查管理人员数量(按企业年产值、建筑面积或企业资质等级规定);对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质量安全部门负责人)提出具体要求(学历、技术职称、从事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年限等);建立企业质量安全自控有效运行机制,专职质量安全检查人员与项目经理无经济利益关系,工资、奖金由公司发放,保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独立性;调整机制,让企业质量安全检查管理人员成为监督机构、监理单位的最好助手,在施工项目现场组成三层“控制网”:第一层是企业,第二层是监理,第三层是监督。
2 施工现场一线劳务队伍存在的问题
建筑施工现场一线操作工人、劳务队伍严重缺乏培训,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技术能力、整体素质极其低下。
随着建筑企业改制和用工制度的改革,建筑工人队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管理层与劳务层两层分离,使建筑企业一线工人由原来的固定工转变为现在的临时工(农民工);建筑工人从原来具有1~8 级技术的工人,转变为现在未经任何培训的散兵游勇,民工成为建筑工人的主力;培养技术工人摇篮的建筑工程技工学校已销声匿迹,民工对建筑工程的高风险认识不足,发生死亡事故的绝大多数是刚进工地不久的年青劳力。
针对以上情况,建议有关部门深入研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满足世贸组织规则要求的新时期建筑工程劳务队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利用协会、学校资源,建立建筑劳务培训教育基地。培训教育应按两个层面进行,一是强制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基础知识、质量安全基本要求;二是自愿性培训,即技术工人等级培训(恢复建筑工人技术等级制)。培训工作应按照“分散进行、材、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
要建立劳务交易中心,责、权、利明确,实施有序管理。劳务队伍实施
优质优价、高级高价。对社会信誉好、质量业绩高的劳务队伍以及技术等级高的技术工人,要给予高价格、高工资;要规范劳务承发包行为,杜绝散兵游勇、闲散劳力上门推销,无合同上岗等现象。大力组建多工种、多专业劳务分包企业,使建筑企业结构分类更趋合理,真正形成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三级正三角形分布。
3 政府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政府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定位不准、性质不明,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过于超前,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长期以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习惯于现场检查、验收、评定,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做了大量本该是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员、安全员应做的工作。事实上,无论是人员数量,还是工作范围、工作深度,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绝对代替不了施工企业质量员、安全员的工作。
在工作方式上,往往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监督机构仅注重了一个工程形成过程中到位检查的那几天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而放弃了大量的不在现场检查时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近几年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性质一直不很明确,一种意见认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是代表政府的监督执法机构,应尽早纳入到公务员序列;另一种意见认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纳入到中介单位范围。性质不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的自身建设。
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的编制原则是强调结果,淡化过程,政府仅规定结果要求,而具体过程和工艺标准要求,则由建筑企业自行规定控制。问题是目前绝大多数施工企业还达不到这一层次,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自己的过程控制工艺标准和企业标准,新标准中又取消了这部分内容,因此,过程控制成为真空状态,没有了约束。“结果”是由“过程”来保证的,没有严格的过程控制,不可能有好的结果。质量规范对关键工序、重要节点施工过程应给予强制性要求。最适合于一线操作工人的“操作规程”已经成为被人遗忘的角落,无人问津。规范材料主要适用于管理人员,“操作规程”主要适用于操作工人。一线工人仅凭师傅口头传教,无“操作规程”作指南或约束。
现行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一是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做出的处罚规定(50万元~100 万元),额度过大,难以执行,有法不能依,影响执法权威性。二是现行工程质量法规体系仍有空白,如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目前很难找到依据,对监理单位处罚法规太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建设工程安全法规仍未出台。鉴于以上情况,特对政府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模式提出以下改革建议:
其一,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为重点,强化政府监督,严格执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从现场实体质量拓展到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应重点监督施工现场的两个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具备持续改进功能;应重点监督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责任是否落实;应重点监督施工企业各有关人员质量责任是否履行;发现违法违规,不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有关人员,要坚决予以处罚。
其二,以“诚信制度”为基础,运用市场信誉杠杆管理质量安全。要建立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安全行为诚信档案信息库,定期公布;对质量安全不良记录要通报批评,或由新闻媒体(电视、电台、报刊、杂志)曝光,或上网公示,或在交易中心屏幕上持续滚动;要将质量安全不良记录及时反馈到企业资质管理部门,作为企业资质升级、年检、招投标和承揽业务的重要依据,真正实现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
其三,要建立项目经理质量安全扣分制,超过分值,进行强制培训,降低项目经理资格等级,直至取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处罚企业时,同时处罚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个人罚款不得报销;通报批评企业的同时,也要通报批评项目经理。
其四,整合现有质量安全监督力量,监理单位要在目前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的基础上,接受业主委托,将工作拓展到施工安全的控制,监理单位也应监理安全,形成安全生产的“安全网”。
其五,巩固施工安全(意外伤害)保险,设立质量保险制度的研究试点。
其六,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管理水平,实施长效管理。
Abstract: China since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the government put a lot of money invested in the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in this economic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scale space. But in the current economic interests of that drive, in architecture, architecture, as a kind of high investment, long cycle, high return special commodity, as far as possible in a short time the economic benefits of the cage rapidly to pursue the economic benefit maximization become construction workers common goal.
Keywords: installa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improve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特别是现代城市规模和城市人口的膨胀,现代城市建筑的单体规模愈来愈大、高度愈来愈高、使用功能愈来愈多。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自然通风、采光已不能满足要求,电梯已成为竖向交通的主要手段,智能建筑工程也已在现代建筑中普遍应用。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将决定整个建筑的整体功能的最终实现,也就决定了工程的整体质量。所以,如何提高安装工程质量,加强监督力度,改善管理方法已是当务之急。
安装工程质量的现状
1、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和质量意识有所提高。工程各方参建责任主体越来越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基本上能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质量行为也日趋规范。
2、工程质量水平呈现明显的不平衡特点。资质较高的企业建造的工程质量明显优于资质较低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较规范的企业明显优于管理相对落后的企业。
3、监督执法的力度不够。目前的监督执法中确实存在着监督不力,执法软弱的现象。特别是安装专业,由于各方主体的重视程度不够,造成监督执法相对困难。事实上,法律法规能否有效地落实,能否对企业产生威慑力,执法是关键。我们的质量监督工作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4、开发区私营企业厂房建设较多,建设单位随意将安装工程直接发包给无资质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总包单位无法对工程安装人员进行统一管理,施工过程不能协调配合,施工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施工进度不能保证。安装专业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位率低。对工程的整体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
5、监理单位对安装专业不够重视,人员配备不齐,安装专监有的是同时兼几个工程,有的甚至随便由土建专业带带,到位率根本无法保证,造成监理工作与施工现场严重脱节,对进场建筑安装材料不能及时认真检查,质量把关不严;对有关见证取样及送检的项目监控不力;对隐蔽工程施工,未按规定实行旁站,或虽有旁站但记录不详,或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执行规范和标准不够严谨,发现安装质量问题未能及时签发书面整改通知实行整改。
6、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达不到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各专业之间沟通不够,遗漏错误,各工种之间的相互交叉打架,时有发生;为了满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合理要求,随意修改和变更安装设计文件,随意将安装项目甩项,违反有关技术规范和建设标准。
7、安装工程质量通病依然存在。
二、安装专业面临的新形势
1、建设工程的技术风险日益加大。新技术应用越来越多,越来越快,新材料更是层出不穷,由此技术风险带来的质量安全问题也日益加大。
2、质量监督人员思想老化与不断更新的新标准、新技术之间存在着矛盾。一方面,新的标准,新的技术不断推陈出新,另一方面,政府监督人员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知识更新慢,使得工程质量水平难以提高,难以达到新的高度。
3、智能建筑的质量监管工作面临新的挑战。随着建筑智能化程度的提高,智能分部作为单位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各方主体对这一新生事物了解不深,技术力量相对薄弱,我们的监督人员的技术水平也期待提高。
4、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维护住户合法权益,目前已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这与我们安装专业息息相关,对我们安装质监工作提出更细化的要求。
三、根据以上分析的安装工程质量现状和面临的新形势,牵涉到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政府监督部门,但就政府监督部门而言,必须正视现状,认清形势,对症下药。因此,加强政府监督力度,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日益重要。
1、质量监督人员必须加强自身素质培养,努力学习新技术、新标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需要不断的更新,才能紧跟时代的节拍,我们必须要有一种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树立自己的威望,充实自己,提高自己,从而使监督工作更有说服力,日臻完善。
2、质量监督部门必须加强宣传力度,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还应该推而广之,向有关单位进行宣传。这其中重要的环节就是监督交底工作,在监督交底时把我们安装工程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向各参建单位交代清楚,变事后管理为事前控制,我想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途径。
3、必须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切实落实总包管理责任,安装专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规范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安装质监人员应加强日常的巡查及专项检查,严格审阅安装工程施工资料及监理资料,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的监督,加强对质量通病的防治。
4、必须切实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力度,针对目前监理单位安装专业相对薄弱的普遍现象,要重点加以监管,并做好引导工作。要求监理单位的安装专业监理人员应配备齐全,安装专监必须到岗,对施工质量实行监控,不受外界因素干扰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监理质量负责。在监督过程中,凡是发现有影响安装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确保安装工程质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建设水平,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了《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其核心思想是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紧紧围绕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核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目标是简政放权,开放市场,坚持放管并重,消除市场壁垒,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全国建筑市场体系;创新和改进政府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意见总共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改革目标,其一是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其二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其三是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自从《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以后,住建部下发了一系列的文件,对长期影响建筑业发展的不合理制度逐一进行了清理,积极快速地推进改革意见的落实。下面我们分建筑市场、建筑企业和执业资格等几个方面,对这些改革政策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一、建筑市场
1.规范承发包市场
就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仅一个月后,住建部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管理办法中明确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作出了详细介定,并对以上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的主体、依据及具体行政处罚标准进行了规定。管理办法分别对企业和个人提出了要求:
企业: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依法限制其在3个月内不得参加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招标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并对其企业资质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核查,对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资质审批机关撤回其资质证书。对2年内发生3次以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资质审批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
个人: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个人,不得再担任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执业资格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
文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同时向社会公示,并逐级上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示。
一直以来,企业“挂靠”问题是行业的顽疾,挂靠现象使得资质证书失去了其原本应该发挥的作用,扰乱了建筑市场,在招标竞投中,无法展现企业本身的实力,更重要的是,一些资质不够的施工单位通过借用资质,承接了其无法完成的工程,其施工的工程可能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将对人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产生威胁。
据《山西日报》报道,职业证书“出借”背后有着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一级建造师的出借价格:建筑工程3万-3.5万元,市政公用4.0万-4.5万元,矿业工程5万-5.5万元,民航机场5万元……而按市场价格,一旦通过考试拿到资格证,通过出借到企业,一年就可收回成本。中介公司只要提供持证人电话就收费几千元,真正牵线出借成功还得另付一笔费用。有的企业是为提高自己的资质,有的是为申请资质时使用。虽然花费不少,但如果有了资质后拿到工程,可谓是一本万利。
自《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以来,住建部在全国范围内对于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据住建部透露,截止到2015年9月,全国各地共查处有转包行为的企业626家,有挂靠行为的企业807家,有出借资质行为的企业235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人员,主管部门分别采取了停业整顿、罚款、限制招投标资格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
2. 统一建筑市场
建筑业因为其行业的特殊性,其市场开放程度不及其它行业,打破市场壁垒是2015年建筑行业改革的重要一项。2015年9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这一举措对建筑市场来说,不啻是个惊人的地震。根据通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给予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
文件的主导思想是要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方面要解决人为分割市场、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外地企业等问题;另一方面要切实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证优秀企业自由流动,对建筑业发展起到带动作用。因此通知一经,在建筑行业内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但其实早在在2013年住建部就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市场壁垒问题,出台《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已经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严禁设置地方壁垒;不得对外地企业设立审批性备案和借用备案名义收取费用;不得强制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注册独立子公司、分公司;不得强行扣押外地备案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不得要求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等。
2015年的《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相较于2013年《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有了本质的改变,如果说前者是要求从思想上转变,那么后者则是实实在在的行为要求;而且《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相较之前文件,在具体操作层面提出了指导办法。《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不仅仅是要求各地方开放建筑市场,而且要建立起“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这意味着政府对建筑市场监管方式开始转变。《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明确要求:外地企业须向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基本信息,并纳入当地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由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告本地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示,而后,才可以在本地承揽业务。其核心要求是: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时弄虚作假的建筑企业,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黑名单,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同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信息平台将与各省级平台相对接,统一公开各地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行为信息,对违规违法的建筑企业进行曝光,政府对建筑市场的管理从暗箱操作变为信息公开,市场监督。
这项改革使得各地政府在建筑市场中的身份发生了变化,从主导者变成了监督者,主要体现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跨省企业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对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外地建筑企业承揽业务的,要及时纠正和通报批评;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及时组织核查群众和企业的举报投诉,并依法进行处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存在禁止行为以及企业反映强烈、举报投诉较多、拒不整改的地区要进行约谈、通报、曝光。
《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中第三条要求要“营造有利于实力强、信誉好的建筑企业开展跨省承揽业务的宽松环境。”可以看出,统一建筑市场的目标,不旦是要打破区域壁垒,还是对于优质企业的鼓励,希望优秀的企业可以自由流动,这将有助于整个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企业资质
资质是建筑企业的命根,无论是施工资质还是设计资质都和企业的生存密切相关,资质问题上的任何变动,都会牵动企业的神经。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2014年11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随后在2015年1月22日下发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于当月31日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并对于企业更换新的资质证书做出了详细说明。
有评论(政府采购信息报:《简政放权,激发活力促进竞争》)认为,此次建筑业企业资质新规反映了政府职能化的转变,无论是在资源配置方面,还是在监督管理层面,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经济法治体系,强调市场调节的基础性作用,实行简政放权。住建部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政府及其部门进行简政放权的实际作为,这都将有力推进我国政府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企业能否承担3000万元或6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不应由政府部门说了算,而是应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为自己把脉。
这些文件中对建筑企业资质调整影响最大、最深远的当属以下几项调整:《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第五条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取消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
对于参与建筑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企业来说,这些资质管理的调整对自身发展至少有三方面的影响。首先,企业自身发展将由企业自主负责,政府不再对企业的内在生产因素进行干预,给企业松绑,让企业根据自己的实力在市场竞争中找到位置配置适当的资源,参与竞争,这等于激活了企业自主发展的活力。其次,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技术的创新发展,政府原来制定的考核标准也许不能及时跟上时代的步伐,在考核过程中难免出现“走过场”的嫌疑。加之,一些建筑企业为了追求所谓的“达标”,不惜采取造假、挂靠、串通等极端手段,造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影响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甚至影响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同时还会使企业掉入“唯资质论”的怪圈,从而不能一心一意地将重点放在如何提高工程质量、科技水平上,导致了一些“豆腐渣”工程的出现。第三,考核因素取消后,还将给中小企业注入一定的正能量,使其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自由博弈,凭借自身的优势取得较好的发展。资质本身的作用是反映企业实力,而不是企业要去跨越的门槛,成为企业发展的枷锁,所以当前市场和行业发展也迫切需要企业资质进行改革。
三、执业资格
纵观近来建筑行业的改革,个人从集体中凸显了出来,其目标是要将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个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简报》2014年第3期特稿了文章《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探讨个人执业资格制度有待完善的几个方面。文章总结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资质管理的弊端逐渐显现,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资质的目的是保证工程质量,但企业资质是集体行为,工程质量发生问题时追责个人难,威慑力差,且问题企业可以改换牌子继续经营,造成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得不到落实;
二是由于招投标条件门槛设置越来越高,一般二级(乙级)资质企业无法进入,造成市场上存在高资质企业出借资质(挂靠)的现象,干扰了市场秩序;
三是企业资质标准把执业人员数量作为企业资质升级的重要条件之一,导致执业人员出借、挂靠证书现象十分普遍,加上企业资质评审的人为因素比较多,影响了企业资质管理的公正性;
四是现行的资质管理标准带有浓厚的部门管理色彩,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大序列,每个序列又划分为几十个资质类别,过细的划分,使得相近专业的企业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减少了竞争机会;
五是当企业施工业绩、人员数量、自由资金、工程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发生明显变化时,政府不能对企业资质进行有效的动态监管。
从以上五点不难看出,企业资质管理存在一定漏洞,工程质量发生问题时难以追责,无法形成严密的监督,而且也给企业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困扰,迫使企业去挂靠。
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加大了对人员的要求。新的质资标准除了对企业的资金和固定办公场所有要求外, 对企业人员要求的变化最大。新标准取消了对项目经理的要求,将旧资质中对项目经理的要求转变为了对建造师的要求;一级资质对建造师要求大部分专业保持不变,个别有所减少;二级资质对一级建造师的需求明显增加;同时建造师可以做公司的技术负责人。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还减少了对高级职称人员的要求,取消了对企业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的要求,仅强调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与工程类别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技术负责人要求明显提高,由旧标准中的“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变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强调了对中级职称人员的专业必须与资质专业相关,对中级职称人员数量要求明显减少。 提高了对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的要求。新标准规定“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建立个人执业资格制度,通过资格考试保证关键岗位的人员具备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诚信和执业监管,强化执业人员在工程建设中的权力、义务和法律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对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起到积极作用。
文章《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中认为个人执业资格制度集中体现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法治的原则,符合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建设行业的企业资质制度在工程质量的保障上主要是通过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实现,对人员的法律责任未加明确。工程出现问题是由企业作为责任主体进行赔偿,这也是企业资质保留的原因所在。而国际上通行的注册师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责任制实际上是在个人执业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并通过工程保险体系模式强化注册人员在工程责任体系中的作用。
文章《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还建议学习和借鉴国外已有经验,逐步建立以执业人员为主体的工程责任保险体系,与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相配套。
在建筑设计领域,建筑师负责制业也进入试水期。2015年10月28日上海浦东建筑业专项改革新闻会召开,会上相关负责人宣布将在保税区率先探索建筑师负责制。浦东将在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和监管中试点探索建筑师负责制,在工程建设上,以建筑师为建设单位委托的责任主体,在建筑设计到工程竣工全过程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最终将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建筑作品和工程完整地交付建设单位。
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多、时间长、效率低,一直是困扰企业投资发展的问题。通过建筑师负责制,一个项目可以节省3个月到6个月时间。据介绍,建筑业专项改革重点围绕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重点解决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理顺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试点“建筑师负责制”后,政府不再为建筑活动的全过程背书。浦东新区规土局建设和监督管理处处长赵j荧说:“现在政府对建筑活动的审批主要包括合法性审批和技术审查,今后将逐渐把技术审查交给专业人士。”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把具有独立从事工程咨询资格的专业工程师称为“专业人士”,政府往往选聘“专业人士”中专业水平较高、执业信誉较好的一部分人,授予其代表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权力,让专业人士能够参与到建设工程审批或监督的事务中,既能提高政府行业管理的科学性,又可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目标。
这项改革包括聚焦转变政府职能精简审批事项、实行开工前三个主要环节的“一口受理”机制、理清建筑业管理中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培育市场多元化服务体系、加强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事中事后监管等五个部分,推动浦东新区建筑业管理体制优化,从“政府-、市场+”两个维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争取将浦东新区建设成为国家级建筑业改革示范区。从以上改变不难得出判断,个人资格将在未来建筑行业将发挥主要性作用,在具体工程中,个人将起主导性作,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当然,相应个人也将承担更大的责任。
一、进一步加强了有形建设市场的管理
我们将建设有形市场管理作为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了有效措施,使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1、改进评标定标办法,简化工程交易程序。
在工程交易过程中,评标定标是一个十分关键的环节。我们认真总结了评标定标工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招投标的询标制度,建立了评标定标专家库。在询标过程中,对投标者的报价是否合理、低价投标是否有根据、工程质量是否有切实措施等进行当面质询,减少了过去在评标定标工作中的人为因素,使评标定标工作更趋合理。我们还建立了评标定标预结果公示制度,对所有招标项目,评标定标后,在信息网、中心公示栏等公示评标定标预结果,为交易各方提供了意见交流的渠道,提高了交易的透明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我们进一步简化了交易程序,对于公开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其标底不再要求审核;在招标项目登记时只作资料备案,不再进行资料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公告申请,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工作。通过简化工作程序后,缩短了招投标时间,提高了招投标的工作效率。
2、完善工程造价改革,做好各项配套管理。
为了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我们积极做好各项完善和配套工作:一是抓好工程合同备案和跟踪管理。为保护建设双方合法权益,我们与天津大学合作修订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实际制订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明格式)》,为工程管理和建设各方履约、竣工结算办理、施工阶段工程变更、索赔等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调整计价依据。在省建筑、市政、安装专业出台新的综合定额后,我们及时发出了《关于使用广东省综合定额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三个专业统一执行的工程量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并在市政、安装专业全面推行电子标书招投标,效果很好。三是规范行业管理。针对造价咨询单位自律意识薄弱,执业人员行为不规范,投标报价竞争不合理等情况,先后制定了《*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年度评审(试行)》办法》、《*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业准则》、《*市建设工程造价工程师、报价员、概算员违规扣分管理(试行)办法》、《*建设工程造价师职业道德准则》等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的颁布实施,有效地促进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
3、推进村镇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管理。
根据顺府发20*33号《关于加强镇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我们进一步加强村镇一级的招投标管理,出台了《*市镇村建设工程招投标操作程序工作指引》,并举办了镇村建设工程招投标操作指引培训班,具体指导各镇区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真正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合理、择优的原则,使村镇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4、做好工程交易的监督管理。
去年,我们对工程交易的管理机构进行了调整,撤销了市造价管理站与市招标投标办公室,重新组建了建设市场管理站,明确了市场站具有“监督管理、备案审查、调解鉴定”的工作职能,实施对建设项目从审查到发标、开标、询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监督,改变过去多头管理,漏洞较多的现象,使建设工程交易的监督管理更到位。一年来,对涉嫌违法违规的9个招标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作出了相应处理,维护了建筑市场秩序,保障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
二、加强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是建筑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在20*年我们主要抓了五个方面工作:
1、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管理。
勘察设计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首要环节,为了把好这个关,我们着重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召开*勘察设计工作会议,总结多年的工作成绩,分析存在问题,对今后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成立了审图中心,加强了工程设计图纸的质量管理。一年来,共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230多宗,审查工程面积约320万平方米,查出并纠正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重大结构安全隐患5宗;重大消防安全隐患7宗;纠正违反强制性条文1200多条次。三是出台了《*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市勘察设计违法违规处罚试行办法》等规范性管理文件,加大了施工现场使用的设计图纸抽查,查处了超资质设计10多宗,及时发现并制止了存在较严重设计问题的工程2项,违反技术标准的工程20多项,对3家违规勘察单位作出暂停承揽业务的处罚,维护了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促进了勘察设计水平提高。
2、推进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
随着政府质量监督职能的转变,工程质量具体实物监督的管理主要是靠建设监理来落实,因此要进一步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水平。去年,我们试行了监理项目的招投标,为创造公平竞争的监理市场环境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实施总监违章扣分和监理工作评价管理办法,通过对在监工地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使监理单位按质量管理的要求,做到管理程序化、报表制度化、人员职责明确,有效地控制了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同时,进一步发挥建筑业协会监理分会的作用,制定了《*市监理行为公约》,更好地约束不规范行为,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3、强化了现场监督管理。
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的重要环节,我们坚持以现场的监督管理为重点:一是开展了安全大检查。经常定期和不定期对工地现场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在5、6月份还开展了“安全生产月”系统活动,组织了施工安全达标检查,共检查在建工地157项,查出了违法违规工程36项,查处存在安全隐患工程143项,均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落实整改。二是开展以“讲诚信、保质量”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除了对在建工程进行质量抽查外,还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定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培训,增强了质量意识。三是淘汰落后施工工艺。从4月1日起,禁止在工地上使用落地式竹脚手架、使用变形较大的杂枝作支顶和使用镀锌铁皮做模板等,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四是在*职业技术学院的施工现场召开了安全和文明施工现场交流会,通过参观学习,推广经验,进一步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五是开展了施工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是系统性较强的安全管理模式,能针对工程在不同施工时期的特点,更好完成安全监督管理。去年共对66项单位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实施了安全评价,对消除事故隐患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4、做好了工程竣工备案验收。
竣工验收备案是把好质量关的重要手段。我们修订了《*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实施办法》,加强了对竣工工程质量的监控,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工程实体质量、工程使用安全和功能、工程执行强制性标准和验收标准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杜绝了不合格的工程流向社会。20*年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共有1339项,面积340万平方米。7月份省建设厅在*召开了全省备案工作会议,我局的备案工作受到上级的肯定和同行的好评。
5、实施了奖优罚劣。
继续贯彻落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试行办法》,积极支持和帮助企业开展创优工作。一年来,我们组织企业进行各项创优申报,中泓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装修的华桂园C座获得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新顺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一中附小教学楼C区和承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绅宝豪庭获省优良样板工程,有五项工程获省“双优”工程,54项工程获市优良工程。我们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去年共处罚企业18家,罚款11.8万元,有5家企业受到责令停业整顿3-6个月的处罚,2家企业被降低资质等级,3家企业被取消资质等级。
三、开展了建筑科技创新工作
建筑科技创新是促进建筑行业不断发展进步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组织了科技项目的申报。
我们组织了市场管理站的《建设工程综合价格计价及管理信息系统》等5个项目申报并获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了顺冠防水补强公司《SG型轻质防水隔热板》等3项应用技术列入了国家建设部科技成果推广项目。20*年这种推广项目全国有104项,广东省只有12项,而*占了3项,这充分说明了*建筑科技项目的推广应用有了新的发展。
2、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是提高科技专业人员专业水平的有效途径。一年来,我们组织业内技术骨干分别到中山、广州等地区开展学术交流活动5次;组织了12篇高质量的论文参加了第2届*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有7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加入中国建筑学会;邀请了建设领域的两位院士亲临*指导,并作了专题报告。通过组织一系列的学术活动,使广大科技人员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
3、推进建设信息化工作。
建筑行业要实现现代化的管理,必须创造条件推进信息化工作。去年我们在多项管理工作中实施了计算机辅助技术,成功地应用了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企业收发文电子邮箱系统、工程报建网络管理系统、工程质监电脑管理系统和工程交易信息服务系统,还正在筹建监理信息化管理和勘察信息管理系统,这些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立,有效地改变了我们以往的管理模式,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积极做好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资质管理是建筑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我们根据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资质重新就位和勘察设计企业进行换证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资质管理工作。
1、顺利推进施工企业资质就位。
按国家建设部要求,去年7月1日前,对全国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进行重新就位,由于*建筑企业94年已全部转制,多年来,按市场经济规律来经营,经营业绩相对较好,但对照国家资质就位新标准,它主要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机械设备配置等方面要求高,而*的施工企业普遍是根据业务量吸收人员和添置设备。因此,*施工企业要就高等级资质困难较大。为了帮助企业做好资质就位工作,使他们有较好的生存空间,我们一方面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主动帮助企业做好各方面人员的培训,加强对企业申报资料的指导。目前*建设施工企业资质就位工作已全部完成,通过资质就位审批的一级资质施工企业2家,特种专业2家;二级资质企业47家,三级(含暂定三级)资质企业218家,专业承包企业9家;共注销企业117家。通过资质重新就位,达到了调控行业规模,优化企业结构,增强企业实力的要求。
2、帮助勘察设计、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企业做好资质申报工作。
20*年上级管理部门对勘察设计企业进行换证,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企业也实行了资质管理方面的新措施,我们积极指导帮助这些企业做好资质申报工作,共完成了8家丙级建筑设计单位的转正,5家企业批准了装饰设计资质,4家勘察企业申报已获初审通过,有2家园林绿化企业晋升二级。4家物业管理企业晋升为三级。
五、认真抓了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管理
从业人员的素质高与低,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到建设管理的水平。因此,我们采取了有效措施,抓好了从业人员的管理。
1、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我们结合企业的实际,组织开展了大量的业务培训工作。一年来先后开展了项目经理、质安员、施工员、资料员、监理员、物业管理人员、绿化人员等培训班33个,共培训4300人次,通过培训核发各类上岗证3003个。同时,我们争取了上级的重视和支持,成立了建设技术培训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站,为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开展岗前培训打下了良好基础。
2、出台多项扣分办法,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为了加强对建筑行业关键岗位人员的行为规范管理,我们先后出台了《建筑行业项目经理、质安员及总监理工程师违章扣分管理办法》、《*市建设工程造价工程师、报价员、概算员违规扣分管理(试行)办法》等多项扣分管理办法,明确了对相关从业人员违反管理规定的实行扣分处理,扣分累积超过一定数量的,要停止上岗资格,必须重新经过培训考核方可再上岗。去年因违章被扣分的人员有264人次,其中项目经理87人次、质安员138人次、施工员33人次、总监理工程师6人次,被扣满分的有46人。违章扣分办法的实施,规范了岗位人员的行为,贯彻落实了各项建设管理法规。
六、加大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力度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是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我们围绕创造良好生产与生活环境的目标,加强了各项市政公用事业的管理。
1、全力推进了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
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全面修编了*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在原有排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专项规划进行了修编。修订的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的位置、数量、规模以及收集范围、主要输水管道等,并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已审批。二是顺利推进了大门污水处理厂建设。为实现*生活污水处理零的突破,我们采用BOT的办法确定投资经营单位后,积极协助投资单位办理建厂有关手续。4月1日大门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破土动工,现工程已完成。同时,还组织完成了外污水管网施工图的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三是开征了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的开征,涉及到国计民生。为了使开征工作顺利进行,我们除了加强有关政策宣传外,还会同物价部门召开了听证会,确定了污水排放收费的价格,使污水处理费开征工作进展顺利。20*年污水处理费共收到3000多万元。
2、进一步开展了燃气管理工作。
一年来,我们重点抓了三方面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市燃气管理规定》。20*年5月,市政府颁布了《*市燃气管理规定》。为了使这个规定更好地实施,我们以政府的名义召开了燃气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多年来的燃气管理工作成绩,分析了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工作任务。会后各镇(区)把这项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加大了人财物的投入,保证了燃气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切实抓了安全整治。一方面对设置在城区内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燃气销售点进行了整顿,限期重新选址迁出。另一个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自供单位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整治,凡有问题的责令整改,有效地防止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严肃查处了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了严肃的处理。全年共取缔无证销售点47个,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43个销售点进行了整改,罚款48万,没收超期气瓶400多个,依法立案88宗。通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维护了燃气市场的秩序。
3、物业管理工作有了新的发展。
主要抓了规范化管理,开展了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考评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成立了考评小组,对*部份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进行了考评,评出御景园等6个住宅小区和商业大厦为*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推动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同时注意处理好投诉,及时制止违规的物业管理行为。为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去年还成立了有47家企业参加的物业管理协会。
4、落实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我们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环境模范城市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了市容环境卫生各项工作:一是实施市容环境卫生市场化管理。在总结推广大良、容桂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各镇的具体指导。目前,除了个别镇外,绝大部分镇已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施市场化管理。二是完成了创省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使*顺利通过省、市各项检查,为今年创国家卫生城市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推动镇村环卫工作全面开展。据统计,去年*环卫管理经费投入6682万元,城镇环卫保洁人员达4000多人,城区保洁面积1228万平方米,各类大型环卫机械设备165台(套),每日收集垃圾1100多吨,使环卫清扫保洁能力得到较大提高。
此外,我们进一步规范了供水、园林绿化、市政道路等行业管理工作,取得比较大的成效。
七、提高了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1、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建立和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我们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通过上辅导课、观看录像、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六大召开后,认真组织学习了十六大精神,提高了思想觉悟。为了以实际行动落实“十六大”精神,努力建立公开透明的办事制度,我们不但健全了原有的各项工作制度,还重新建立了“局领导联系企业”、“问责制”“工作考评”等三项制度,设立投诉专用电话和投诉信箱,简化了审批手续,公开了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2、理顺管理架构,明确管理职责。
为适应管理需要,我们进一步理顺了管理的架构:一是实行了质监体制改革。按照“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的要求,重新明确了建工科、质监站、各建管站和分站的职责和层级关系,建立了职责清晰、层级负责、运转协调的质监管理体制,更好地推进了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地开展。二是调整了有形建设市场管理架构。撤销工程造价管理站、招标投标办公室,成立了建设市场管理站,保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调整后,交易中心主要是信息和服务职能,市场管理站行使监督管理职能,避免了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现象,使管理工作更加到位。
3、抓好人才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检测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重要性
(1)、对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的检测水平直接决定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对于检测水平落后、技术水平欠佳的工程项目极其容易在施工建设中产生问题,如果因为检测过程不到位给项目带来质量问题,这直接会影响项目的验收,质量问题严重时,开发单位很可能会让施工单位返工,这在人力、物力上都是一个再投入,给企业带来极大浪费,直接影响其经济效益。同时,建筑工程检测管理的落后,很容易造成施工中的各种不规范操作,这会给施工原材料及相应设备带来不必要的损毁,直接造成成本的浪费。此外,建筑工程检测中的疏忽可能会给产品带来质量问题,这些质量问题极有可能给今后的使用带来隐患,一旦造成伤害事故,企业的损失会很惨重。
(2)、对建筑工程质量保障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检测的水平直接决定项目的工程质量。陈旧的建筑工程检测标准首先对施工人员没有形成有效的制约,对于该有的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他们不了解,这不仅让他们的工作效率低下,工程质量不过关,不规范的操作行为对施工人员自身的安全也会构成威胁。建筑施工质量的保障是建立在良好的建筑工程检测技术上的,对于该有的施工流程、施工技术方案的选择,这些都有赖于良好的检测过程来落实,技术管理环节一旦松懈,对于连接其后的施工过程会直接构成影响。不合适的施工方案不仅会妨碍施工过程的顺利进展,对于工程质量也埋下隐患。此外,建筑工程检测部门还需要对施工过程实行有效的跟踪及监督,对于施工过程进行技术指导,有效的建筑工程检测才能真正实现指导意义。(旧的标准不能用的,所有的执行标准必须是现行有效的,要有出具的报告无效。只有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材料才能用于建筑施工才能保障工程质量)。
二、建筑工程检测管理中容易被忽略的问题
在现阶段的建筑检测及管理中,建筑管理当前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检测标准执行问题
检测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检测标准执行检测过程,检测时经常会碰上一些超出规范的新材料或者新技术,国际上还没有相关的国标或者行标作为依据,企业必须提供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有效标准作为参考依据,然而,在实际的检测过程中,经常出现无据可依的状况,这给检测工作的展开带来难度。尤其是当企业使用了国外进口的新型材料时,在工程检测时往往找不到检测标准,这是如果企业不能够及时提供国际或国外可行的标准,检测工作很可能会难以开展。另一方面是新旧标准更替期间的执行问题,如《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中3.3.4条注释中提到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应按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数量,对受检桩采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0%。《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若干规定》(2004年版)未提及声波透射法检测数量。假设某工程这个条件下有25根桩,抽检10%,3根即可。而《若干规定》(2004版)于2013年修订为《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DBJ51/T014-2013第5.4.4条为使用声波投射法或钻芯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时,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5根。该工程无法进行钻芯检测,标准更新前按照旧标准埋设了3根桩的声波管,检测时遇标准已经更新,使得达不到新标检测数量要求。再如2,3级钢筋原材的判定,新标准极限强度有所降低,伸长率提高,钢筋生产厂家按旧标生产,售出时标准变更,导致不合格。
(2)、检测人员专业水平的影响
由于检测培训不到位,或是相关的检测单位没有组织较为系统化的培训工作,致使检测人员难以深入理解检测规范及评定标准,在实际检测时,无法准确避开外界干扰因素,使得误检、漏检等现象普遍存在。此外,部分检测人员由于经验不足,一定程度上也使得检测结果缺乏真实性。
(3)、检测人员综合素质
导致质量检测结果失真,与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样具有重要关系。一般在进行建筑质量检测时,要求检测人员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但在经济利益或其他一些因素的驱动下,检测人员可能存在着检测不负责任、检测马虎、误用检测方法等问题,某些检测人员甚至故意制造失真的检测结果等,都会给检测结果带来严重影响。还有部分这样的情况,在检测工作中,检测人员感觉样品检测前的加工过程繁杂,粗糙的进行样品加工,导致检测数据错误。
(4)、检测设备不能满足检测要求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规定:检测机构必须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先进可靠的技术设备是展开质量检测的保证,设备的性能参数也会直接反应到检测数据上,但是由于行业特殊性,质量检测设备一次性投入较大,有的单台设备甚至数百万元,高昂的价格往往导致设备不能及时更新,设备的配备与检测市场往往达不到同步的要求。这就使得其难以保持较高的检测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是我们的仪器设备检定后,计量测试单位会为我们的仪器提供一个校准值。而很多检测单位并未将这个校准因子引入最后的计算中,导致数据偏差,作出错误的判定。
(5)、施工工艺的影响
工程检测管理中的施工工艺,也是影响检测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可是,在实际的检测工作中,存在着一些对施工方法过于陈旧,已不符合当下的要求;或者相关的工作人员,对工艺的把握不够,从而导致不良现象的产生,造成安全隐患,阻碍施工的顺利进行。
三、提高建设工程检测的具体措施
(1)、关于标准执行的解决办法
对于建筑工程检测过程而言,每个检测室都会有自己的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这是很有必要的,它对于整个过程的执行有明确划分,对于工作人员应该遵循的工作流程及章程也有明确界定,这是所有工作人员履行各自职责的最主要依据,这一套规章制度对于建筑工程检测及管理尤为重要。对标准执行问题在《程序文件》中专门建立一个程序,同时成立一个技术小组,一旦出现的关于标准问题就进行讨论和研究,使我们在检测前能够正确的选用标准和及时的更新标准。
(2)、提高检测人员专业技能
通过不同的培训考核方式加强检测人员专业技能。由于检测人员的知识层面不同,基础的知识培训对老员工意义不大,对刚进入的员工可能都有比较抽象的概念。因此,我们应该针对不同层次的员工每年制定出详细的培训计划。老员工的培训重在加深理解和判断检测工作的可靠性,对于以后检测工作中的问题处理得到提升。新员工的培训重点在于基本常识的理解和对检测原理的掌握,加强操作技能。
(3)、加强员工素质教育
建设部第141号令颁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及2007年四川省下发的《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明确了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进行了规范,以达到制约检测人员在工作中受不正当的行政、经济方面的干预,对违反规定的机构或人员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条例。因此,所有员工都要学习和了解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以保证检测机构按标准规范要求出具真实的检测报告。另外,检测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列出对违反的人员作出批评、处罚、辞退等相应条例,保障检测工作公平、公正、科学的开展。
(4)、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检测设备的性能
首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资助审核时要把好关,保证申请人要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把好设备入门关,并在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督,保证真实有效;其次,作为检测机构要力所能及的使用高新的设备和技术,并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保证设备性能可靠。对检定合格的仪器,按《程序文件》要求,根据检定报告将校正因子引入检测数据中,这样有效的为客户提供真实可靠的检测数据,尤其是处于临界值的样品合格性判定,这样更能有效的保障工程质量。
(5)、加强施工工艺的检测
加强施工工艺的检测,是建设工程检测质量的重要保障之一。建设工程检测机构一般是对工程使用的成品和半成品进行检测,对于原材料没有异议,主要是大部分工程送往检测机构的加工样品基本都是单独制作的,完全不符合抽样规定。简单的说就如钢筋焊接,检测机构收到的焊接样品是施工企业另行制作的,而不是按要求从构件上截取,完全失去了代表性,不能反映出用于现场的钢筋焊接是否真的合格。因此建议,建设单位或者督促监理单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见证送检。另一方面是,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积极采用一些新的施工工艺,也可总结过往的经验,对施工工艺不断进行创新,检测人员同时也要把握好工艺,并熟练地运用,以便在后期的检测中作出正确的判断,避免工程质量问题以及造成安全隐患。
四、结语
随着检测机构的改制及推向市场化,越来越多的检测公司成立,在这种市场竞争环境下导致出现一些技术水平低下,人员职业素质整体水平偏低的情况。因此,国务院办公厅今年年初转发了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就扎实推进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做出明确要求。意见提出,通过整合做强做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力争到2020年,建立起定位明晰、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实力雄厚、公正可信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因此检测公司
首先要树立人才观,规范从业人员,进行资质考证。目前,在工程检测中,从业人员很多,但具有高素质专业性的人才却很少。应对工程检测人员的考核制度进行严格把关,实行持证上岗原则。在加强理论知识的同时,更要注重实践经验,不能纸上谈兵。在提高检测行业从业资格的同时,还要建立相应的培训机构,对工程检测人员进行及时充电,保证人员的职业素养。为今后的激烈竞争,提前做好准备,为整个工程检测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其次对工程检测的程序进行严格控制,这离不开检测人员的知识技能。在工程检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有序地进行,这在人员引进方面需要严格管理。
总而言之,工程检测要严格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执行,才能及时指出项目在建设中遗留下来的问题,并且督促其尽快做出改善,建筑工程检测只有高效实施才能为工程项目真正做好监督,从而为我国的工程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