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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区政府系统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在建议提案办理、市长直通电话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建议提案办理的见面率、落实率、反馈率、满意率均有较大提高,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市长直通电话被市政府评为一级网络先进单位;各项应急管理措施也得到较好地落实。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常委会的关心帮助,得益于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政府,向所有关心支持建议提案办理、市长直通电话及应急管理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感谢,向刚才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祝贺!
在看到成绩的一面,我们也要看到问题一面。认真总结这几年的办理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我想,至少还有三个方面的不到位:一是认识还不够到位。有的认为办理建议提案和市长直通电话只是一般性工作,办好办坏、早办晚办无所谓;有的把应急事件当作一般问题来处理,事急人不急。二是措施不够到位。有的只做表面文章,采取“你提我答”、“文来文往”的方式,敷衍了事;在处置应急事件时信息不畅通、缺乏经验。三是责任不够到位。办理工作责任不明确,单位“主官”不闻不问的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都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纠正和改进。为抓好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市长直通电话和应急管理工作,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
认识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做任何工作,都要认识到位才会引起足够的重视,认识到位工作才会有动力、有压力。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对政府各方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是对政府工作实施依法监督的重要形式和手段;政协委员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是政协委员向政府献计献策、推进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市长直通电话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畅通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应急事件都是关系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因此,我认为,做好这几方面的工作,不仅十分重要,而且十分必要,至少是以下三个方面的具体体现:
一是践行宗旨的体现。一方面,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了解群众意愿、掌握群众思想脉搏的重要途径,更是帮扶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过程;市长直通电话大多是一些群众关心的、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每一个电话都是百姓疾苦的诉求,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改革和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各级政府是不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不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办理建议提案和市长直通电话、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就是一把很好的检查尺子,是一个很好的衡量标准。
二是依法行政的体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大多是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过深思熟虑提出来的,比较符合客观实际,比较准确地反映了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市长直通电话也是从一个侧面反映普通百姓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因此,办理好建议提案和市长直通电话,是尊重人民当家做主,尊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使职权的重要体现,对于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依照法律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行使好自己的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办理建议提案和市长直通电话,作为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监督的一条重要途径,作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日程,认真办实办好。
三是转变作风的体现。一方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优秀精英,他们提出的建议和提案,不乏真知灼见。这就要求我们在办理过程中必须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的调查研究。通过解决和处理一个个具体问题,更好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使政府的工作更好地体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另一方面,我们的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和问题,往往我们没有发现的,建议提案发现了;我们已经发现的,建议提案中反映得更深刻;我们一时找不到解决的办法,建议提案给我们提供了具体的思路和措施。这些对于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密切联系群众,都是非常有益的。
二、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实效性
建议提案无小事,办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承办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办理效果。具体办理的要求,刚才几位领导都讲得很具体、很全面,我不再重复,在这里只强调“三个注重”:
一是要注重创新办理建议提案的方法。有不少建议提案都是在新形势下提出的一些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办理的过程中,既要严格按规范程序办理,又不能“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一方面,要坚持办理程序不简化、不变通,要求不降低,时间不拖延。另一方面,各承办单位不能停留在简单办理、书面答复上,搞“文来文往”,要不断拓宽同代表、委员联系和交流的渠道,不论建议提案所提的问题能否解决,都必须加强沟通,做到“人来人往”,有案必答。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要注意了解来龙去脉,掌握问题的症结,必要时实行“开门办案”、“现场办案”、“面商办案”等,努力取得与建议人、提案人的共识,增强办理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办理的满意率。
二是要注重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办理建议提案和市长直通电话,既是一个工作过程,更是一个学习过程,对于我们拓宽视野,提高工作能力有重要帮助。今年交办政府系统办理的建议提案共110件,另有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2件,与前两年相比略有下降,且绝大多数的建议提案都是新提出来的,这说明我们办理的质量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当前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来看,群众关注更多的是民生、治安、保障、突发事件应急等问题,尤其是今年初突如其来的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和3月份多起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对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些都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不管是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还是市长直通电话,或者是各种突发性应急事件,都是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甚至是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事关全区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因此,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不断与时俱进,不断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不断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切实提高应对和处理各种问题和复杂局面的能力。
三是要注重提高办理建议提案的效果。今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建议提案质量很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贴近区情,贴近民意。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些建议提案的价值,并综合运用好、发挥好,用以改进我们的工作,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一要实现从简单办理型向深入开发型转变。有些建议提案虽然在答复意见上代表和委员签署了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意见,但并不一定就说明代表和委员们已经真正满意了,可能还有很多需要完善和落实的工作,必须跟踪办理。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答复有止境,办理无止境”。同时,要善于换位思考,真正做到使代表满意、委员满意、人民满意。二要实现从任务型向动力型转变。办理建议提案,不能单纯的就事论事,要克服单纯的任务观点,做到由此及彼、举一反三,不断拓展办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把办理工作作为促进部门工作的动力,并以此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
三、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心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市长直通电话和应急管理工作是区政府及其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做到“三个强化”。
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建议提案和市长直通电话办理工作做得好不好,质量高不高,关键在领导。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职能科室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我本人是区政府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将坚持做到经常关注和参与办理的具体工作;每位副区长、区长助理每年也要带头主持办理1至2件建议提案,并亲自协调处理市长直通电话反映的重大问题。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为本部门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把一般建议提案办实、办妥,把重点建议提案办成“示范点”、“模范点”。
应急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全局的创新性工作,需要紧密结合基层人民银行的工作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处置预案。但是,由于基层人民银行对应急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深入,仅仅是依照上级行下发的应急预案为模式版本,被动制定本行的应急处置预案,联系基层行的实际情况比较少。
2.应急管理工作中只重视预案的制定,忽视应急预案的演练
应急预案的制定只是完成了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步,预案的指导作用和完善只有通过演练来检验和实现。但从基层人民银行的情况来看,却忽视了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其主要原因在于应急预案的出台时间不长,基层行普遍对货币押运、安全保卫、防火抢险等预案的演练较多,而对于金融风险、支付清算、外汇管理等预案因其涉及的跨行业、跨部门较多,且复杂性高,演练工作就显得相对滞后,应急处置演练亟待加强。
3.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了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处置效率,基层人民银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对应急预案中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分类不是很到位,应急预案中出现的风险等级标准也没有进行评估,只是凭经验划定应急响应类别;二是制定的预案,没有定期或实时进行风险评估,缺乏评估部门有力的风险评估报告,致使预案制度和实际情况、总预案和分预案之间存在脱节现象;三是应急管理工作是一项创新性工作,但在培训中没有一套针对性较强的大纲教材,也缺少通俗易懂的应急处置操作于册,对应急预案的内容、职责、操作程序和应急处置缺乏系统的了解,导致应急管理工作滞后。
4.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有待提高
做好人民银行应急管理工作对于加强金融调控、维护金融稳定、提供安全高效金融服务具有重大的意义,建立一支反应快速、指挥高效、处置妥当的应急管理队伍就显得尤为重要。按照总、分行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基层人民银行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处置指挥体系,充实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增设应急管理专岗,落实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但是受人力资源的制约,基层人民银行的应急管理工作很难做到专人专岗负责此项工作,兼职应急管理队伍的人员素质,难以适应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十部职工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在认真领会上级行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增强全行员工特别是领导十部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2.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建设 对制定的原有各类应急预案要进行全面的清理规范,从预案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人于,及时修订不规范、不完备的应急预案,并使预案的完善规范工作成为一种制度。同时,在制定预案中做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从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出发,积极推进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建设。
3.组织开展多层次的应急预案演练
预案是处置突发事件的预设方案,因此预案一经制定,就要根据不同情况适时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演练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注重实效。通过演练确保相关岗位特别是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处置程序和操作技巧,提高应急处置反应能力。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5(a)-0000-00
这些都影响到高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问题逐步凸显出来。因此,加强高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提高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水平,消除管理中存在的盲区,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是高校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对维护高校稳定,保障社会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高校突发事件及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界定
1.1 突发事件的含义
突发事件是从公共行政管理角度研究危机的专用术语,特指政府公共管理领域所遭遇的紧急情况,主要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是对公共应急、社会稳定、国家政权有较大影响,必须迅速作出决断,并需要付出沉重代价才能摆脱困境的突然发生的一系列公共事件或状态,按照国际上的一般看法,也可理解为在特定时间和地域内突然发生的并可能迅速演变或激化为较大规模和影响并威胁正常秩序、公共根本利益以及管理职能运行的事件,是危机的主要表现形式。
1.2 高校突发事件
高校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的、人为的或社会政治的(某种具体或者综合的)原因所致,在高校内部忽然发生的,大学生起主导作用的,并可能迅速演变或者激化为较大规模,不以高校管理者的意志为转移的,对学校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冲击或危害,进而危及社会安全和政治稳定的事件。
基于以上论述,高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就是在各种突发事件发生之前、之中和之后,高校管理者及其主管部门为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减轻或减缓特殊事件的影响,恢复自身正常的运行秩序,而依照某些原则、法规制度所采取的具体行动和措施,对高校突发事件进行组织和协助控制的活动。
2 高校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2.1 充分认识加强高校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做好高校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是认识到位,树立安全重于一切的理念,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在高校整体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高校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创造广大青年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环境和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各地教育工作部门和高校党委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工作。要从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高校稳定的高度出发,把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尽可能估计得充分一些,并且宁可估计得严重一些,切实将应急管理的常态和非常态工作相结合,把准备工作做得扎实、再扎实,确保一旦有事,能够快速应对、有效处置。
2.2 抓紧建立健全高校应急管理体制和责任机制。
要系统、全面地针对高校安全工作制定规章制度,使得安全工作有依据、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以此引导、约束人们的行为,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安全信息监控系统,及时收集高校安全信息,通过经常性的检查,及早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以此努力降低一些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把安全工作贯穿到高校工作的方方面面。
2.3 健全高校安全应急体系,科学安排,有序管理。
安全应急体系是针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建立的。所谓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在高校里,往往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房屋倒塌、拥挤踩踏、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这些情况一旦发生,必然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危机发生现场,如果不能及时、科学、有效地应对处理,必然会造成更大的伤亡。.有鉴于此,健全安全应急体系十分重要。
安全应急体系是一个包含几大分系统的总系统,其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其中,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用很重要。对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是编排合理、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要明确处置程序、工作机构、工作程序、物资准备等方面内容,确保从组织上和制度上保障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反应和处置能力。高校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分别制定详实的应急预案。
2.4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收集信息,迅速反馈。
高校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在报送上一定要快、一定要准。信息报送的快慢和质量高低,直接决定着突发事件的处置,也直接影响着领导决策。可以通过建立工作机制逐级报送信息,也可以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收集和分析安全信息,进行有力监控。各信息接报平台要保持通信畅通,确保信息及时传送。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学校方面就主动,处置就及时,就可以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问题、矛盾或隐患消除在基层或萌芽状态;若信息报告不及时,高校应对处置就可能滞后,就有可能造成事态扩大,或造成严重后果与影响,就有可能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事故变成大事件,小隐患变成大灾难,这样的例子和惨痛教训举不胜举。所以,抓应急信息一定要突出两个字:一个是“快”,一个是“准”。
2.5 加强矛盾纠纷和校园安全稳定隐患的排查处置工作,预防为主,及时防范。
要切实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监控工作,按照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严格依据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师生利益无小事,必须着力解决好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和校园安全稳定隐患的排查机制,采取有效的排查措施,对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提高预警能力,提前做好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安全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发挥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作用,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排查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确立整治重点,制订整治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或集中整治行动。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及时组织维修、维护,以确保校园内和周边环境无污染、无不健康、不安全因素,力争从源头上抑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尽量减少由此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于重点危险区域和危险时段,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分析和评估,以便及时治理。
2.6 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认识,全员参与。
安全事故非小事,一旦发生波及范围广,影响程度深。在高校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好应急教育和培训工作是其中重要的内容之一,它对于抢救、自救和疏散等应急处理工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学校应大力培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使学生掌握应急发法律法规如《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发挥高校各类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把公共安全知识普及到全体师生,把应急管理工作覆盖到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充分发挥高校人才资源和理论研究优势,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工作指导。以充分发挥学生群体参与应急处置的作用。要对高校教职员工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组织专业化演练,增强他们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救援处置能力。
2.7 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快速反应,全力施救。
在突发事件调查处理阶段,相关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传播或散步各种尚未形成定论的言论信息。第一时间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应急小组成员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做好其他学生的安抚工作,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请与学校宣传部联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事件平息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要汇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切实采取各项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高校公共卫生管理是高校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能是: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教学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及食品饮食卫生的监测与督促;加强对传染病(校园易发生传播或流行的呼吸道传染病)、季节性疾病、常见病的防治;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以及对师生的健康教育、疾病监测与防控等。
2 高校公共卫生管理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
2.1 缺乏长效的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只有针对学校卫生机构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等,没有比较完善的高校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管理工作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2008年江苏省教育厅出台了《江苏省高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考核标准(试行)》,对江苏高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2.2 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人员欠缺
大多数高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是由高校卫生机构人员兼任,或学校后勤管理处(公司)负责,具体工作仍是卫生机构人员承担。学校卫生机构人员普遍缺少,有些高校甚至只有1~2名医护人员应付简易门诊,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2.3 高校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以及高校的迅速扩展,高校服务行业日趋繁荣,公共场所的数量逐步增多,如宿舍、食堂、商店、洗浴中心、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房等,这些场所人群聚散频繁,若通风不良、环境不洁,极易造成呼吸道疾病的传播或传染病流行[1]。目前,大多数高校未能按照公共场所卫生要求进行严格管理,缺少严格卫生管理制度、无卫生责任人或制度落实不严格;有些学校学生住宿环境、卫生设施未能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而发展,明显不能适应高校公共卫生的需求,存在着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重大隐患。
2.4 职工预防保健、疾病控制工作相对薄弱
大部分高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只忙于应付日常门诊工作及学生的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等工作,对教职工的预防保健、疾病控制工作开展不够。教学科研的基础力量,如何做好其健康保健和疾病监控工作值得认真思考。
3 对高校公共卫生管理的几点个人建议
3.1 充分认识,高度重视
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应制定一套高校公共卫生管理条例或规范,严格检查各校落实情况,做到奖惩分明,鼓励先进,防患未然;学校要高度重视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加大公共卫生管理的投入,坚持“预防为主、管防结合”的工作原则,对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常抓不懈,并将其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重要环节。
3.2 健全机制,加强管理
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高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考核标准(试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条例》《食品卫生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学校内部的各项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做到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共卫生检查,及时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制订应对各种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以防遇事措手不及。
3.3 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应急演练
3.3.1 充分发挥学校各类宣传阵地的作用
通过校园网、学校广播、黑板报、讲座等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师生中普及开展个人卫生、疾病预防、应急自救与互救等有关教育,提高师生的卫生安全保健意识。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工作安排部署的会议,也是一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会议。刚才,树田同志代表区应急办汇报了前一阶段我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会议审议了《区总体应急预案》,各位委员对部分条款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区应急办要按照建议对《区总体应急预案》做进一步的完善,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上报市应急办备案;会议还讨论了《关于成立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有关工作的意见》、《关于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工作暂行办法》两个文件,并下发了《顺义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工作规则》。下面,就如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我谈几点意见:
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为人民群众谋取最大的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我们正处在发展黄金期和矛盾凸显期,面对形势越来越复杂,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不断提高我们应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公共危机的能力,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风险和困难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影响和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建设的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必须切实抓紧抓好的关键性基础工作。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树立“首都新城理念”,必须站在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和安全工作无小事的高度去看待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应急管理工作当作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版权所有
二是工作上要细致入微。从事应急管理工作要周到细致,注重做好基层和基础工作,只有将平时的工作做实、做细,遇突发事件才能沉着冷静,应对自如。各专项指挥部要按照总体预案的要求,抓紧编制和完善各专项预案,应急办要加强专项预案制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专项预案制订完毕后必须报区应急办审核。应急预案体系要考虑到方方面面,不但要考虑到区属各个部门,还要考虑到驻顺的中央、市直属单位,要将驻顺直属单位纳入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体系之中。要加强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队伍的实战能力。此外,应急工作的要害在基层,在第一现场,应努力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特别是第一线员工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专业化水平,提高他们的自救、互救能力,否则,小祸也能酿成大灾。
三是落实上要责任分明。在应急体系建设过程中,要牢牢抓住“责任清”这一关键环节,严格明确区政府各委办局、各镇、街道办事处和重点单位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的职责、权力和相互之间的关系,确定各级管理层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的职责和相互机制,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岗、到人,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一、检查目的
全面了解安全生产领域贯彻实施应对法的情况,总结全省各地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应对法的各项规定在安全生产领域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二、检查内容
(一)应对法的宣传培训情况
1.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利用各种形式对应对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重大意义和主要制度进行宣传的情况;
2.组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应对法的情况;
3.将应对法纳入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类培训的情况;
4.加大应急科普和宣教工作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的情况。
(二)应对法的执行情况
1.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情况;
2.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情况;在安全生产许可、审查、验收中执行应急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3.与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制以及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报、预警和预防机制的情况,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及应急管理信息的情况;
4.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宣传和培训、开展应急演练的情况;
5.储备应急物资,掌握应急资源,建立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的情况;
6.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地方政府和企业发展规划,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和应急救援队伍,改善救援装备的情况;
7.未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矿山、危化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与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的情况;
8.矿山、危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检查、参加隐患排查和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的情况。
(三)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的研究制订情况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配套规章、标准、制度和措施的制定情况;
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3.地方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投入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自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各中央企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于年月中旬开始组织自查,并于月10日之前将自查情况总结分析报告报送省安全监管总局。
(二)抽查。年11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检查组,分赴有关地方和中央企业,对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四、工作要求
全面了解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总结推广贯彻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工作和修改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应对法的各项规定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二、自查内容
(一)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培训情况。主要包括:利用各种形式对应对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重大意义和主要制度进行宣传的情况;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城乡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学习应对法的情况;各级行政机关在公务员培训中将应对法纳入学习内容的情况;普法主管部门将应对法纳入“五五”普法教育的实施情况。
(二)突发事件应对法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贯彻落实应对法要求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并落实相关责任情况;及时制定、修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情况;面向基层和群众,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情况;落实财政投入,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情况;有效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及通信、医疗等各项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统筹城乡规划、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避难场所情况;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情况;《“十一五”期间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贯彻实施情况。
(三)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的研究制定情况。主要包括:完善社会动员机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开展应急救援志愿服务情况;建立完善应急财产征用补偿制度情况;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情况;鼓励培养应急管理专门人才的具体措施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自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始自行组织实施。自查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自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形成本地、本部门贯彻实施应对法情况的书面自查报告,连同有关情况自查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演练、应急队伍、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应急管理培训和科普宣教情况自查表)(见表1—5)和修订完善的各种应急预案一并于10月20日之前报县政府办公室。
(二)抽查。年10月22日开始,县政府办公室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实地抽查有关单位应对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四、工作要求
从2003年开始,我国政府全面加强以“一案三制”为核心的应急体系建设,应急管理的相关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工作才陆续开展,应急管理作为一门专业在近几年得到较大的发展,尤其2008年汶川地震后,政府加大对应急的投入力度,逐步规范应急相关标识、地震信息共享等,了一些标准。但也应该看到,政府及企业当前应急工作的开展还处于摸索阶段:对应急管理的内涵缺乏统一的认识;缺乏应急相应的标准化组织以及对应急标准体系的完整规划;对应急技术的研究仅仅侧重于某些方面,缺少全面的规划和深入的研究;在应急产品方面,缺乏相关的标准,导致产品规格及功能五花八门,产品之间互操作或者联合使用困难等。近年来,电力行业的应急体系建设刚刚起步,国家电监会、发电企业以及电网企业在电力应急组织机构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并相继颁布了一些规范性文件。电力应急工作中还存在应急管理基础薄弱、突发事件监测手段缺乏、应急队伍救援水平不足、应急救援手段装备缺乏、应急技术及产品标准缺乏且不统一等问题,而且随着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电力应急管理及技术相关标准欠缺的问题更加凸显,将严重影响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
我国电力应急标准体系研究
2016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框架,印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文件提出坚持日常检查与行政执法相结合,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创新执法检查方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依法完善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应急制度机制、落实应急保障条件、优化应急资源配置,确保应急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落地生根。但是随着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在对大型化工企业检查过程中还是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本文主要针对大型化工企业应急管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
1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法律依据存在不足
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尚不完备。例如德国,作为欧盟重要国家,不仅国内建立起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体系,还受到欧盟应急管理标准体系的双重约束。我国虽然《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都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处罚有所涉及,但是缺少对具体检查内容的标准,即使明确了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配备、执行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置等七个方面检查内容,但是由于缺少法律依据,执法人员对检查尺度难于把握,企业难于整改落实。
1.2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力量严重不足
一是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不到位。由于体制问题,应急管理机构的建设存在困难,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所属性质大部分为公益类事业单位,甚至是部分市级应急管理机构存在合署办公现象,使得有些市只有1到2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且不具备执法检查权,只能将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委托给执法局,工作很难进一步开展。二是业务水平有限。由于对执法人员缺少统一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一致,造成执法水平有强有弱。特别是不具有执法权的机构,由执法局进行执法,缺少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了解,往往只能是走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真正检查的目的。
1.3存在应急管理执法检查不严
从目前情况看,企业因应急管理工作被立案查处的非常少,体现了监管不够严格。特别是在一些地区,由于人员结构较为简单,执法人员和企业存在着复杂的人际关系,因此即使发现问题也未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1.4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
1.4.1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不重视例如国家总局在对某大型化工企业进行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时,要求企业兼职救护队员现场进行呼吸器佩戴演示,出现无法按时完成佩戴的情况。说明企业负责人对应急管理工作不重视,企业员工对应急救援装备不熟悉,没有经过日常演练。在对大型化工企业应急管理执法检查中存在的普遍问题:(1)在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方面,未明确建立专(兼)职应急管理机构,或者日常应急管理机构和预案中的应急管理机构混淆。比如某大型化工企业,决定由安环部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但是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环部工作职责中未明确提出其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职能,另外也没有下发正式文件说明。(2)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面,大型化工企业专(兼)职救护队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随身装备,日常保养存在问题,部分装备不能正常使用。(3)在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配备方面,应急物资配备不全,或者由于日常管理问题,检查中发现台账和实物不符,日常维护管理存在严重问题。(4)在应急预案管理方面,部分大型化工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存在“糊弄”现象,危险源辨识不到位,内容与实际不符,应急预案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性。(5)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方面,未制定演练计划或者演练后没有总结评估,没有对应急预案的修改建议,致使演练失去其应有的作用。(6)在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方面,部分企业有培训,但是没有考核内容,不能全面体现此次培训的实效性。(7)在事故应急处置方面,通过现场随机询问简单事故应急处置程序,部分员工回答不上来,不知道如何处理,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1.4.2企业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企业未按照规定在本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所受罚款金额都在10万元以下,没有达到“伤筋动骨”的地步,这就使得企业负责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不重视,即使发现问题也不尽快整改。
2改进措施
2.1完善应急管理执法检查依据
一是尽快出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突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权威性,系统诠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的内容和处罚标准。二是尽快出台应急管理行业标准。例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风险评估与应急资源调查指南》、《企业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等,使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有据可依,减少检查的随意性,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2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
一是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应急管理机构的行政化步伐,增加人员编制,减少身兼数职的现象,切实解决应急管理执法检查人员不足问题。二是定期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对执法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讲解,同时统筹掌握执法中的尺寸把握问题,明确哪些内容该检查,哪些内容该整改,哪些内容该处罚,提高执法检查的权威性和严格性。
2.3增强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的随机性
一是加大上级监管部门对下级监管部门的抽查力度。建立随机抽查被检单位和随机选取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检查”方式。二是实行同级应急管理部门之间的互检互查。引入互检互查机制,现场提出整改建议,下达处罚通知单,规避企业与执法人员“作弊”的可能性,减少因主观因素影响检查的公正性。即企业必须增强守法自觉性,同时也意味着执法人员只能阳光行政,不能再“看谁不顺眼”就去检查,用制度限制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
2.4提高企业认识程度和整改落实力度
一是增加应急管理执法处罚力度。对于应急管理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执法人员要讲真话,要不讲情面、不留余地。对于检查出来的隐患不能一查了之,要积极督查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如不按照要求整改的,要从重处罚,甚至数罪并罚。二是大力推广专家检查法。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与到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中,提升检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三是现场实战演练检查法。深入到企业现场生产一线,提出简单的演练科目,要求企业员工立即进行演示。
3结束语
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的目的是提高企业的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对于执法检查中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归纳。从政府方面要规范细化检查标准,分类明确各项要求和标准,指导企业进行完善,督查企业认真做好整改落实。从大型化工企业方面要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对照国家、省应急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积极整改,把隐患遏制在萌芽之中,夯实应急管理基础,提高处置能力水平。
参考文献:
1电力企业应急物资管理系统的现状
1.1缺乏对应急管理的认识。由于电力应急管理体系的概念至今没有得到广泛地推广,人们缺乏对应急管理的认识。首先,电力企业的各级的工作人员缺乏对应急管理正确的认识,对应急管理的原则及内涵的认识存在较大的模糊,没有认识到电力应急管理体系的构建对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其次,广大人们群众没有意识到电网大面积停电所导致的严重后果,致使大多数的电力用户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应对出现的大面积的停电状况。1.2不完善的应急预案体制。为了恰当地处理突发的大面积的停电状况,各省市的政府部门都编制并颁布了相关的电力应急预案,但是,大多数的地市州县等地区,依然没有针对出现的大面积停电的状况采取相应的电力应急预案,而各个基层的电力企业的制定的应急预案并没有全面地覆盖所有地区,需要进一步地加强电力企业的电力预案的实战性、可操作性及针对性;其次,普通的电力用户一般不会针对电力状况而编制相关的电力应急预案,此外,大多数的电力应急预案并没有严格地按照相关的要求向有关的政府部门及时地备案,并且未对电力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动态修改。1.3管理工作重点不明。电力企业的工作人员缺乏对电力应急管理的工作的清晰认识,导致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业没有明确电力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往往重视电力事故发生之后的救援工作,应急预案只局限于对电力安全事故的救援,严重忽视对电力事故进行及时地预警,没有落实好对电力进行预防性的监察,忽视对电力进行适当地评估、改进等。1.4严重缺乏联合演练。虽然目前少量的电力企业对个别的预案进行演练,但是,其中仅仅局限于功能演练及桌面演练,无法实现对队伍的充分锻炼,没有对预案进行严格检验,没有达到能够教育公众、提升能力及完善预案的目标。电力企业的突发事件属于社会性的事件,在演练的过程之中,应加强相关的部门之间的相互的协调与配合,调动全员公众积极地参与其中。电力企业现阶段只在系统内部进行局部演练,演练的广度及深度有待提高,以实现较好的应急处理的效果。此外,大多数的省市并未针对出现的电力突发的事件进行联合性地演练,因此,应急机制的有效性、可操作性、实战性以及科学性有待提高。1.5缺乏应急救援体系。首先,电力应急救援的体系存在明显不足,电力安全涉及了较多的部门,例如:电监会、经信部门等,致使在指挥的过程中存在不通畅的状况;其次,没有建立一支专业的应急救援的队伍,现阶段电力企业中的救援队伍主要是由兼职人员构成,受到应急经费以及职工编制的影响,不能够实现专职的应急救援工作人员的配备,尤其是大多数的电力企业会采用“代维护”的模式,通常只有极少数的运行管理人员,严重缺乏应急力量;再次,由于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保障系统,无法实现专业技术支持与事故信息的传递,大大降低了应急工作的协调统一、运转效率及反映的灵敏度;最后,受到财税政策及电力体制的影响,相关的政府部门及电力企业未建立起完善的电力物资保障系统。
2加强电力企业应急物资管理体系建立的策略
2.1建设电力应急物资管理的支持平台。建立相关的应急的基础设施,例如:通讯保障,信息指挥等。构建一个结构完整、反映灵敏以及高效运转的应急信息指挥系统,在建立国家级的电力应急的指挥部门后,要加强对各个区域内的电力的应急指挥部门的监督,从而提高电力应急指挥的能力,并提升电力的安全管理的水准。2.2强化电力应急物资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首先,在日常管理的工作中应重点完善电力应急的预案体制,实现对电力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实现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完善的制度化,提高应对突发的电力安全事故的能力;其次,落实好对应急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最后,电力应急的程序应当更加的规范化,明确相关的各个部门的权责分工。2.3加大对电力应急物资管理体系的资金投入。首先,国家的财政部门应给予电力企业一定的应急物资的资金与税收政策的支持,建立完善的资金的使用与拨付的机制,落实好有关的应急经费的政策的制定工作,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政策下,实行有偿的应急救援服务,实现电力应急救援工作的市场化;其次,要落实好应急救灾的专项资金的工作,为对突发的电力安全事件进行及时地处理提供重要的保障。2.4建设专业化的应急管理物资体系队伍。开展电力应急工作需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应急队伍做保障,所以,应建立起专业人员与兼职人员相结合的应急专家队伍,完善应急工作所需要的各种装备,强化对应急事件的抢修工作。此外,要实现电力企业与各项政府,以及中央企业与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实现在危机关头能够四方支援,为应急工作的顺利地开展提供重要保障。2.5强化应急物资的调运工作。建立完善的应急物资管理机制需要电力企业、电力用户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所以,应对物资储备的布局进行优化处理,落实好应急物资的调配方面的工作,为各种突发的电力安全事故提供及时的应急需求,提高处理安全事故的应急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大面积地停电对社会经济发展及人们的日常生活所造成的损害。2.6应急物资管理预案体系的建立。电力企业制定应急预案是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路线图”,成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起点,所以以促进电网建设为目标,根据重要的气候的变化的节点,以及重大的输变电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重大的危险源,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的预案,全面地覆盖应急预案,其次,在应急预案的制定内容方面,应将突发事故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等各个环节作为工作的重点,提出相应的处置措施及程序,将各项工作落实到相关人员身上,明确各自的职责,调动全员参与到应急预案的实施中,促使预案能够有效地排除掉存在的安全隐患,此外,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每隔一年便要组织一次预案的演练,从而对预案进行总结与分析,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及科学性。2.7应急物资管理组织体系的建立。建立一个以领导为总指挥,在下设立应对安全事故的处置组,调动全员参与,加强对安全责任工作的落实,坚持一岗双责的理念,深入进行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开展反违章查隐患以及防事故等工作,并将安全管理工作始终放在工作中的首位,加快应急指挥中新的建设,建立应急快速响应的制度。
3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的安全意识逐渐提高,对电力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需不断地推进电力企业的应急管理体系的构建,形成高效的应急管理的体质,提升处理安全事故的水平,为人们的生活提供安全可靠平稳的电力,提升电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作者:杨硕 单位: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一、学习考察基本情况
我们学习考察小组主要对浙江省港航管理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港航管理局内河处危险品管理所、上海市航务管理处、上海市外高桥集装箱码头、上海市鑫联石油有限公司、**省港航管理局、安庆市港口管理局等单位的港口管理情况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监管情况进行了学习考察。
(一)、浙江省港航管理情况
1、港航管理体制情况
浙江省港航管理局为副厅级单位,管理体制为一门四牌: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船舶检验局、航道管理局。全省11个地级市设有相应的港航管理机构,其中**、**等4个设区市另设有港口(港务)管理局,县(市)设港航管理处,水网发达县的乡镇设有派出机构--港航管理所;省、市、县港口(航运、航道、海事)管理部门人员实行块块管理,财、物则是条条管理。
2、港航基本情况
3、港口管理工作情况
省港航管理局内设有港政管理处,负责全省港口行业管理、港口岸线审批管理和渡口管理工作,省内各级港航管理部门相应设有港政管理职能处、科室。各港口管理部门依据《港口法》、《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等港口管理法律法规开展港口管理工作。2006年,该局为解决港口经营许可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台了《港口经营行为许可指导意见》。今年,该局为规范老旧码头港口经营行为,下发了《内河码头清理整治工作指导意见》,对老旧码头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二)上海市内河港口管理情况
1、港口管理体制情况
上海市航务管理处直属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该处负责全市地方海事、水路运输和内河港口等行政执法和经营许可工作,港口管理实行市、区(县)两级管理。处内设有港口管理科,主要负责内河辖区水域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集装箱经营业务及市区内河港区港口经营行政许可管理工作。
2、内河港口基本情况
3、内河港口管理工作情况
(三)、**省港航管理情况
1、港航管理体制情况
**省港航管理体制为一门三牌:港航管理、地方海事、船舶检验,全省港航(海事、航道)管理部门除**、**、**三个设区市由地方管外,其余14个地级市实行省、市、县条条港航管理体制。但长江沿线的安庆、**、**、**四个港口另设立了港口管理局,人由当地政府管理,经费由**省港航管理局统收统支管理。
2、港航基本情况
3、港口管理工作情况
**省港航管理局内设有港口管理处,负责全省港口行业管理和港口岸线审批管理工作,2009年3月底前,该处还负责港口基本建设管理工作。2008年,该处工作重点除抓港口基本建设和港口安全管理外,另一任务是起草《**港口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港口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过省人大二读,今年内有望出台。据蔡处长介绍,**省港口管理工作做得较好的是安庆市港口管理局,为此,我们重点对安庆市港口管理局进行了学习考察。
二、值得借鉴的经验与做法
从我们此次学习考察的情况看,浙江、**、上海港航管理部门的港口管理思路新、措施多,港口管理部门敢于创新和打破常规管理方式,港口监管工作制度规范,监管工作力度大,有较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港口管理思路新、措施多、步子大。三省市港航管理部门在贯彻实施《港口法》、《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能以科学发展观的态度破解港口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新的理念和新的思路统一认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化港口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
2、浙江省和上海市均通过省人大颁布了港口管理条例,**省也有望在今年出台港口管理条例,港口条例为推进港口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条例》明确了港口临时岸线的审批权限、时效和期限,解决了港口经营临时许可合法性问题,对促进港口事业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3、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老旧码头港口经营行为整治工作。2008年以来,三省市港口管理部门均开展对老旧码头港口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上海市和浙江省港航管理部门分别出台了《关于实施规范内河码头经营许可工作的指导意见》、《港口经营行政许可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为市、县港口管理部门顺利解决老旧码头港口经营许可难点问题提供了破解方案,上海市航务管理处还通过加大对违反港口经营行为处罚力度的方式强化港口管理,促使老旧码头港口经营行为逐渐规范、有序。
4、强化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经营资质监管。浙江、**、上**航管理部门在加强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监管工作中均有独到之处。**市港航管理局为加强对危险品码头装卸监管,专门成立了内河处危险品管理所,该所利用水上行政执法三政一门(港政、运政、航政、海事)于一身的有利条件顺利开展危险货物港口装卸监管工作;安庆市港口管理局与长江海事部门协商后采取一式四联的危险品船舶装卸作业申报单方式较好地解决了港口危险品装卸监管脱节问题;上海市航务管理处建立《内河危险货物作业码头检查工作规范》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危险品港口作业监管制度强化港口安全管理。
5、制定港口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省和上海市港航管理部门均建立了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并建立了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一旦港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省市港口管理部门将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开展救援工作。
6、建立港口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系统在港政监管工作中的作用。上海市航务管理处近几年来大力加强内河港口监管的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内河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网上申报和审批信息系统,既节约了管理成本,又达到方便管理对象的目的,提高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监管工作效率。浙江省各港口管理部门基本建立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现场监控信息系统,各港口管理部门通过网络技术实现对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实施实时监管。
三、改进我省港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现结合我省港口管理工作实际,学习考察小组对改进我省港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为加快我省港口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步伐,各级港航(口)管理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求真务实,积极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港口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促进港航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切实加强港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建立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映灵敏、运转高效的港口安全管理应急机制,提高保障港口安全生产和处置港口突发事故的能力,保障全省港口安全生产。
3、加强港口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省港口管理规章制度有待于建立和不断完善,为此,各级港航(口)管理部门要抓紧时间尽快建立港口章程,建立健全《港口安全生产检查办法》、《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管理办法》等各项港口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港口行政行为。
4、加快港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建立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网上申报审批信息系统,督促港口危险品装卸企业建立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电子监控系统,通过应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港口危险品船舶装卸作业申报信息平台和港口危险品安全生产动态监管信息平台,达到优化港口管理模式、方便管理对象、节约管理成本,促进全省港口管理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5、加强港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我省港口行政执法队伍从人员素质教育情况和知识结构情况看均存在不足,尤其是港口危险品安全监管工作缺乏熟悉业务的专业人才,全省港航(口)管理部门没有一个危险品港口管理专业人员,希望各级港航(口)管理部门要积极引进各种专业的港口管理人员。
6、为促使港口行政管理工作更加系统性和规范化,建议省局将港口岸线管理工作纳入港口行政管理工作之中(目前浙江省和**省港口岸线管理工作均由其港口管理职能处室负责)。
7、港口安全监管工作是港航管理部门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我省港口管理工作现处于发展阶段,港口安全监管设施设备非常缺乏,有不少港口管理部门连基本的港政监管设施设备--港政检查船都没有,其它港口安全监管工具也几乎没有。为此,建议省局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要求各级政府和港口主管部门要加大港口监管工具方面的投资力度,增加必要的港口安全监督检查设施设备,确保港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