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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6-05 08: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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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

篇1

科技金融是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的融合,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项制度安排。十二五规划提出: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培育和发展创业风险投资。这为我国科技金融的发展指出了明确的方向。近年来,以传感网、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为代表的一批科技新兴产业在无锡蓬勃发展,无锡已经集聚了近1000家“530”企业,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已初具规模。2010年8月,无锡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更大力度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科技与金融的有机融合,为实现无锡科技型产业持续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一、无锡发展科技金融的实践

近几年无锡强势推进“金融强市”战略,伴随着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微电子、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无锡的迅猛发展,无锡市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力度也不断加大。

(一)扶持政策有力推动

经过市金融办等多个职能部门半年左右的充分酝酿,2010年8月无锡市出台了《关于更大力度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这一《行动计划》是无锡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的纲领性文件,它明确提出未来三年,要在无锡“基本建成一个传统金融与科技金融互动支持、金融创新与服务规范全面加强、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同步放大,基础工作扎实、服务功能完善、风险分担可控,支持重点突出、政策扶持有力、工作流程规范,具有无锡特色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与此同时,无锡市在江苏省率先启动创建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短短几个月,无锡市就获批成为江苏省内首个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试验区,与省国信集团、江苏银行、华泰证券、紫金保险、省再担保公司等省属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借助其在金融工具和资金实力等方面的优势,支持无锡科技创新创业。在政策引导和扶持下,科技支行、科技小贷公司、再担保公司等接连诞生。无锡科技金融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为江苏乃至其他试点省市做出了前瞻性探索。

(二)创业投资发展迅猛

近年来无锡着力加大推动直接融资体系发展,对“530”A类项目提供100万元的创业资金,于2009年设立了分5年到位的10亿元规模的创业投资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当年即引进创投企业10家、资金规模18.6亿元,2009年末创业投资基金规模达到了72.8亿元,增长幅度523%,创投企业家数和投资项目居全省首位。截至2010年10月底,全市创业投资公司达到37家,创业投资基金规模超过100亿元。华软、德创、德同、昆吾九鼎、深圳力合等境内外知名创司均已落户无锡,正在加快成长壮大的创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将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越来越充足的股权投资资金来源。

以无锡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前身为无锡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于2000年8月,是无锡市委市政府构建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平台,也是无锡市最重要的以政府资金为主导、多个法人投资的高科技创业投资公司。主要从事对科技型企业初创期和成长期提供资金和相关配套的服务,以支持、孵化符合国家产业技术导向的高科技技术人才的创业,实现技术成果产业化。公司采取“投资+孵化”相结合的新模式,以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创业资本适时退出的机制实现创业资本保值增值,并优化了无锡市的创业投资环境。截至2010年10月,公司累计对外投资项目173家,其中投资“530”项目A类企业119家,投资金额1.51亿元;累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13家,基金规模36亿元。

(三)金融创新稳步推进

2010年9月,全国农行系统首家、无锡第一家科技支行揭牌。农行无锡科技支行立足于科技金融体制的创新,以专营机构、专业团队、专属产品、专门流程、专项补偿等“五专”运作模式区别于传统的营业机构,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围绕“政府推荐+担保+贷款”、“创投+担保+贷款”以及“统贷支持”三种信贷资金运作模式研发金融创新产品。并且联合创投机构、担保机构、基金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司等开展多方合作,支持科技企业开展资本运作。

为满足科技企业小额贷款的需要,按照《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意见》,无锡积极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以自有资金运作,不吸收公众存款,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经营小额贷款和创业投资业务。由无锡新区创投集团与中益集团等其他四家民营科技和投资公司共同组建的东南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江苏省首批两个经批准筹建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之一,成为无锡市第一家专营科技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

与此同时,针对科技企业发展需要的各类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日渐增多。知识产权融资、股权质押融资、“530”企业专项贷款等取得较好成效。2010年1至10月份,向“530”企业发放贷款就达到了8000多万元。据不完全统计,无锡市近年来已办理股权质押贷款60多亿元。宜兴农合行尝试发放了首笔商标使用权质押贷款1500万元。

(四)中介服务初步构建

2010年1月,无锡产权交易所正式成立并试营业,意味着无锡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搭建成功。无锡产权交易所按照“一所六中心”的模式,下设股权登记托管服务中心、知识产权登记评估服务中心、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及融资服务中心等。这一运作体系主要是为解决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难,发展信用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推进实现科技金融“一体化”服务而构建的。无锡产权交易所自试营业以来,已完成质押项目13个,质押股权12780万股,融资金额1.29亿元。

无锡市政府为逐步完善融资担保机制,出台了《关于为中小企业开展再担保业务的通知》等政策,并注资2400万元设立无锡市(科技)再担保公司,形成由各区政府确定1家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市再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的风险分担体系,增强“530”等高科技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目前,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已达89家,注册资本104亿元。

二、无锡科技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初创期企业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科技企业在成果转化初期和规模化初期普遍面临着资金的障碍,急需政府资金、银行信贷、民间资金的支持。但是就创业投资体系而言,对于本地初创期企业发展的财政支持不足,现有政策对创投企业的风险补偿力度不大,《无锡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创业投资企业根据自愿原则,每年按不高于其实收资本的3%提取并缴纳风险准备金”,其实际操作有一定难度。并且,无锡市为科技企业服务的创业投资机构大多向“530企业”倾斜,服务面和投资金额还有待扩大。另一方面,从信贷资金投入来看,由于初创期科技企业刚完成研发或初步实现技术成果转化,但产品、市场、前景尚不稳定,银行基于安全性原则更愿意将扶持对象限于有产品、有订单、有市场、有现金流入的科技企业,对于初创期科技企业难以大规模介入。初创期企业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科技对金融的需求与金融的供给之间还是存在落差。

(二)金融创新相对滞后于科技创新

虽然为了解决科技企业融资瓶颈问题,商业银行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但是一方面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够完善、分业经营政策限制等因素较大地限制了我国银行业的金融创新;另一方面由于目前针对科技企业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贷款手续繁琐,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不健全,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面缺乏权威、专业的评估机构,知识产权的认定、评估、侵权、变现等问题成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难点,使得银行面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非常谨慎,通过知识产权融资等无形资产质押获得贷款的企业还很少,金融创新手段明显滞后,也限制了更多金融衍生产品的出现。

(三)中介服务平台有待完善

中介服务机构是搭建各金融服务主体的桥梁。无锡产权交易所于2010年1月正式成立并投入试营业,在一定程度上为优化资源配置、有效缓解无锡地区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途径,为完善股权资本投资和退出机制、推动股权投资企业发展提供了平台,但是其综合服务平台和功能还有待继续建设,平台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此外,虽然近年来无锡市融资担保市场快速发展,但大多数担保机构由民营资本出资组建,出于风险控制和盈利回报考虑,对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条件较高。

三、推进无锡科技金融发展的思考

(一)创新科技金融的政策安排

政府是科技金融体系殊的参与主体,是科技金融市场的引导者和调控者。无锡市政府在推进科技金融发展中,应整体部署,创新科技金融的政策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是一个漫长而充满风险的过程,政府应在其成长路线图中的各个阶段,通过创投先行投入、银行信贷跟进、上市助推等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形成满足孵化期、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各阶段科技企业融资需求的“投、保、贷、中介服务”于一体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尤其在科技金融发展初期和科技金融高风险领域,政府应重点扶持,可以通过制定法律和优惠的政策引导科技金融资源的流向, 或者通过直接介入的方式发挥财政投入机制的激励杠杆作用,实现科技金融资源有效配置, 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

(二)不断推动科技金融工具创新

目前我国银行业经营的绝大部分是传统业务,缺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长效机制,金融工具的创新明显滞后于科技创新,这就需要金融机构不断创新,提供更多适宜可行的金融工具。例如中关村科技园区推出了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境内外上市、代办股份转让、担保融资、企业债券和信托计划、并购重组、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等创新产品,就很值得我们借鉴。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为典型,作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的有效途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高科技、高学历人才、高风险、高收益、高成长性,但缺乏有形资产抵押的特性。银行业需要加大对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的工作力度,扩大抵押物的范围,规范知识产权抵押融资程序,健全完善统一的申请标准和操作规章制度。同时,为规避风险,银行应建立完善内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系统,加强贷后管理,加强银保合作等多方合作,建立多层次、多方面的风险防范分担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体系

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一要打造专业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完善创业资本的退出机制。以无锡产权交易所建设发展为基础,促进各类产权有序流转。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科技企业到无锡产权交易所进行股权交易和知识产权交易,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非公开股权交易系统,探索科技成果退出渠道。加快建立无形资产交易市场,规范无形资产交易制度,健全各类科技成果定价、评估、转移的信息、财务、法律、咨询的中介机构,在资产评估、资产转让和交易等方面充分发挥功能,大力提高全市无形资产融资比例。二要大力发展融资担保中介服务体系,做大做强无锡现有的担保机构,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建立健全融资担保平台。积极创新担保方式,做大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等)质押担保方式。

(四)开拓民间互助融资渠道

在政府、银行对科技型企业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的同时,努力开拓民间互助融资渠道也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益的创新。可以借鉴上海浦东新区经验,在培育成熟的前几批科技型企业中开拓民间融资渠道,设立科技企业信用互助专项资金,引导科技企业认缴部分信用互助基金,共同设立科技企业信用互助担保基金。科技企业信用互助担保基金的设立可以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再加上政府提供一定的政策性资金,以较少的财政支出带动较多的社会资金运转,并按议定的比例放大担保额度,分散科技企业融资风险。这种政府、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多方合作的科技金融创新模式,可复制性强,适合推广,较好地缓解了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值得我们借鉴。

参考文献:

1.房汉廷,关于科技金融理论、实践与政策的思考[J] .中国科技论坛,2010(11)

篇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需要知识产权;政府项目、基金、资助等必须要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各种评比中、优惠政策中需要知识产权;公司融资中无形资产评估需要知识产权;重要知识产权可独立质押贷款,政府支持;公司上市等必须要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北京梦知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孟潭从知识产权对创业者及中小企业的作用讲起,详细解读了“权大师”如何帮助中小企业实现知识产权保护。

鲸力智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CEO李晓辰在讲解中提到,传统管理讲究业务简单、任务明确、强调执行,创新企业则强调自发主动、敢于试错、注重协作。新时代,就会产生新需求。基于人工智能技术手段的L力智享企业差旅管理信息系统,让员工以安排度假一样的心情来安排出差行程,真正实现“我的行程我做主”。

篇3

一、北京市银行业支持科技金融情况

目前,北京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16家银行在中关村示范区设立了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信贷专营机构或特色支行,截至2011年第四季度,信贷专营机构和特色支行共为5250家/次企业提供授信额度1033亿元,实际发放贷款722亿元,其中2011年新发放贷款313亿元,示范区企业信贷融资环境明显改善。

各银行还加大了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推出一系列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中国银行专门推出了“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为中关村园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覆盖初创期、成长期、发展期的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北京银行推出以“小巨人”为核心的科技金融品牌,包括“创融通”、“及时予”、“腾飞宝”三大核心产品包和“科技金融”、“文化金融”、“绿色金融”三大特色行业包,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了丰富的产品选择。华夏银行推出“龙舟计划闪耀科技金融”服务品牌,重点发展“信用贷”和“园区贷”等特色产品。杭州银行还推出专门针对中关村代办挂牌企业的股权质押贷款,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速成长。

二、主要创新产品

(一)节能贷

定位于节能企业特别是节能领域中提供改造服务的节能服务公司,该类企业凭借自身技术、资源整合及服务优势,为耗能企业提供耗能诊断、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节能运营等全方位节能改造,并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收益分享。银行结合行业特点创新担保模式,引入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模式,以企业现有改造项目项下已形成现金流的未来收益权或企业融资项目项下未来形成现金流的未来收益权为质押担保。

(二)信用贷

适用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注册,属于中关村信用促进会会员并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制定的申请信用贷款基本条件的中小企业。该产品突破中小企业信用融资障碍,提出针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真正意义的无抵押、无保证信用贷款模式。

(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该产品主要适用于能够以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作质押且已将该知识产权所形成的产品推向市场,所形成的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具有知识产权实施能力和获利能力的中小企业。

(四)软件贷

借款企业以合法有效的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作质押,用于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资金需求的贷款,主要适用于拥有合法有效软件著作权且取得软件产品登记证的软件类企业。软件贷锁定软件著作权,以软件产品登记证为质押,解决企业无抵押难题。它充分结合软件类企业运营特点及收入构成设定评估公式,进行软件著作权价值自我评估,省去评估公司评估费用成本。

三、科技金融业务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主要问题

1.信息不对称。银行对企业的了解不如企业高管的全面透彻,这就使得银行与企业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再加上缺少行业标准,缺少相关的行业评级标准,使得银行对相关科技企业的价值判断不尽准确。

2.退出渠道匮乏。科技型中小企业质押给银行的知识产权、股权等缺少必要的交易平台,一旦企业经营恶化,或现金流急剧减少,银行手中这类公司的知识产权、股权等不能找到有效的交易对手,使得风险加大。

3.科技企业自身的问题。北京的科技企业以中小型科技企业为主。以中关村为例,中关村示范区现有企业近两万家,其中十百千企业300多家,高成长企业3000多家,其余绝大多数为中小微企业,每年新增企业近3000家,破产企业也近3000家。多数企业具有规模小、无形资产比重高、财务管理能力弱、信用水平低等特点,而且很多企业家都出身于技术人员,在企业的管理上存在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等缺陷,这些都是造成其融资难的重要原因。

(二)相关对策

1.加强银行业与政府相关委办局的合作,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科技金融发展的生态环境。积极促进政金企进一步深化合作,了解科技企业融资面临的难题,各方协同努力完善科技创新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引入信用征信、评级、法律、财务、认证等中介机构构建信用体系。积极发展各种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平台,培育发展集成型科技金融服务商、科技金融中介服务联盟等市场化的平台型科技金融服务组织,利用平台型国有投融资服务企业促进资源整合。

篇4

天津市是我国北方地区的重要经济中心城市,具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及其必要的服务配套体系。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呈现出高速发展的势头,为天津市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据统计,2014年天津市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5 722.47亿元,增长率达到10%,全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48万家,累计达到6.1万家,推动5 841家企业完成6 902个转型升级项目,高新技术产业产值8 503.36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30.3%。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天津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天津市产业结构升级的基本途径,是京津冀地区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发展和完善相关的金融服务体系。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有什么样的作用,如何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都是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

一、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状况

2014年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可实现增加值5 147亿元,同比增长29%,占GDP比重达19%,其中总值较大的有电子信息产业,生物技术和医药,光机电一体化及新材料产业,同比增长最快的为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材料,环境保护次之。2014年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新材料两大领域的增加值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的50.6%,比2013年下降2.4个百分点。电子信息技术,高技术服务业,航空航天和新能源及节能结束四大高新领域实现增加值1 301.49亿元,比上年增长31.3%,增加值占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从天津市地区来看,2014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增速最快,同比增长55%,从各县区登记市场数量位居前三的分别是滨海新区、武清和宝坻区。

现在我们考察天津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国范围中的发展状况。分别把天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情况,与同在东部地区的江苏省,以及西部地区的甘肃省,中部地区的湖北省和东北地区的黑龙江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情况进行比较。

首先,天津和江苏的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分布比例大致相同,都是高端装备制造业所在比重最高,新能源产业最低。但是,从所占全国比例的数据来说,天津虽与江苏同处于东部地区,但与江苏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程度上相差甚远,目前处于东部地区的中等水平。其次,将东部地区的天津和中部地区的湖北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分布和比例进行比较。天津的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分布较为均匀,各行业之间的差距较小,比例最高的高端装备制造业(4.25%)与比例最低的新能源产业(0.22%)之间的差距为4.03%,而位于中部的湖北省,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分布不均匀,特别是其比例最高的新能源产业(16.53%),与其所占比重的最低的汽车行业(0.32%)相差16.21%,由此可以看出,天津市的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分布比例较为均匀,各行业之间的发展状况没有太大的差距。接下来,可将位于东部地区的天津市,位于西部的甘肃和位于东北地区的黑龙江的新兴产业相比较。天津在高端制造装备业这一方面远远高于西部地区的甘肃和东北地区的黑龙江,其他产业,例如节能环保工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与甘肃和黑龙江相比具有相对优势,其他产业与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行业相差不大。

由以上分析得出,就目前来说,天津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较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城市有一定的优势,且在自己所在的东部地区处于中等水平的各行业发展与分布较为均匀,以高端制造装备业为主力的新兴产业城市。

二、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服务体系问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天津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增加2 338.04亿元,同比少增89.23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298.81亿元,同比少增797.74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 221.28亿元,同比多增309.54亿元,票据融资增加225.41亿元,同比多增292.51亿元。天津目前已成为国内最大的融资租赁聚集区,2014年,天津金融服务业保持稳健发展,金融创新指数增速明显,金融人才和金融生态环境呈现平稳发展状态,特别是在产业金融发展,金融市场深化,金融国际化等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

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服务业,为新兴产业提供了资金支持,为其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服务的体系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注意。

第一,天津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存在着一哄而上的问题,金融服务体系中也存在着盲目性。根据上述分析,天津市的新兴产业和金融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潜力巨大,因此容易出现一哄而上的局面,并且造成盲目发展,产业同构,竞争无序和出现新的产能过剩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容易造成天津市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发展过程中资源浪费,盲目跟风等局面。

第二,天津市产业技术瓶颈有待突破。目前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一些领域的水平可以与国际水平接轨,但是在整体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创新能力较弱,核心技术掌握薄弱,因此,天津市亟待大力培养出一批优秀人才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研发的课程中。

第三,产业链的不完善。天津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天津市的GDP比重不大,产业的集群和产业链不完善,缺乏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集群效应并不明显,内部市场与外部市场的供求有些失衡,各个环节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力,各司其职,尚未形成连续运作的纽带。

第四,金融服务体系尚不健全。但是目前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规模较小,融资担保机构不发达,高端的人才欠缺,既懂新兴产业又懂金融服务业的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因此,完善天津市的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体系,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大环境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稳定、持续、良好地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三、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对策

针对服务于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体系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对关于天津市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的相应对策。

第一,制订“人才培育战略计划”。在如今的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人才成为了其中最关键的一部分,是天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金融服务业的人才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先决条件,要充分利用天津市高校的教育资源优势,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同时也要加强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现代金融人才,要健全和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发展规划,增强人才建设的计划性,前瞻性和主动性,为新兴产业的发展输送大量优秀人才。

第二,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是发展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支撑。要通过政府的直接作用,强化财政税收政策支持,来鼓励企业使用各种新型的金融创新工具进行融资,开展新兴的融资租赁、贷款抵押等金融业务,并且适当鼓励社会资本融资,搭建科技的金融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创业风险投资,加快发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以企业和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种类齐全,业务多远,严格自律的现代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篇5

近年来,我国在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科技金融工作取得了不小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本之间还未充分有效对接,大量科技成果未得到有效转化。二是创业风险投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力度不足。创业风险投资总体规模小,投资早期创新型项目少。三是受考评机制等因素制约,目前金融机构更倾向于向大项目、大企业提供贷款,对科技企业信贷规模较小,支持力度不够。四是科技金融服务支撑体系不健全。科技金融融合还处于探索试验阶段,没有统一协调机构,缺乏运行联动机制和综合服务平台。

二、科技金融的创新

(一)进一步厘清科技金融工作思路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仅体现在资金链不稳定上,还与其自身的运营水平、风险抵押能力密切相关,较低运营水平和风险抵抗能力会严重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意向,降低企业融资的可能性。所以说,我们应厘清科技金融的工作思路,跳出金融工作的低级、低效形式,除了要在资金上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必要的帮助外,还应坚持市场导向,鼓励企业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风险抵抗能力,从优化整体运营模式的方式来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对金融服务体系进行优化,确保其多样性、多层次,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要,注重金融目标的选定,加强对企业的引导,鼓励政府资金、民间资金参与到社会化融资中。要创新科技企业、信贷融资产品服务以及对接模式,努力打造优势互补、创新组合、善于突破、勇于实践的科技金融工作机制,助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

苏州高新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是苏州高新区首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是苏高新创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作为国有担保机构,2014年公司科技型企业在保余额达到7亿元,在保客户70家,科技担保业务占比接近总额的30%,涉及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医疗器械等多个新兴产业与行业,为促进区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进一步丰富了融资服务体系的层级。

(二)明确金融支持科技发展的主要方向

鉴于我国目前经济尚处转型发展时期,财力有限,金融市场不够发达,科技发展的发展要明确,要多支持国家或地方重点科技项目,多支持市场转化率高的科技项目,多支持关系国计民生的科技项目,重点支持合芜蚌改革试验区加快创新研发和产业化进程;积极支持海内外科技人才兴办企业创业,培育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高成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推动其不断发展壮大。比如,设立专项的科技银行,科技银行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业银行,服务对象是不能取得一般商业银行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类企业缺失有形资产抵押物,导致业务风险性相对较高。从国内外经验来看,要保证银行的可持续经营,还需要银行进一步探索。比如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特征创新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特别是针对初创型企业、小企业的资产结构特点,开展股权、知识产权、订单合同、库存等资产的银行信贷业务,充分整合多种金融实体优势资源,实现银行资金与保险、创业风险投资、信托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集成创新。像金华银行科技支行推出“存货质押”这类新产品就是一次有益的探索。

(三)构建多层次股权融资服务体系

以政府引导基金为重点,吸收民间资本,构建多层次股权融资服务体系,注重对科技新企业的金融服务,创造多样的金融与科技融合方式。整合省级科技创新财政性投资资金,组建省高新产业投资基金,并逐步扩大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形成以市或县为单位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发挥省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注入政府资本来提升投资者信息,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业风险投资领域。组建混合所有制专项基金,发挥引导基金的引导放大作用,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和风险补助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鼓励创业风险投资,必要的情况下可进行财政倾斜,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企业的投资力度,引导民间资金转化为产业资本。

比如,2015年3月辽宁(本溪)为做大做强本溪集群生物医药企业,辽宁省科技厅与本溪市政府联合设立本溪生物医药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本溪市政府成立的本溪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该基金重点用于参股以社会资金为主的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公司,同时积极引入域外资本参与设立创投基金,重点解决本溪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渠道少、融资额度低等相关问题,加快形成上下联动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体系。

(四)构建多层次债权融资服务体系

以政策性担保贷款为核心,扩展贷款的渠道,简化中间的审批流程,构建多层次债权融资服务体系,为科技型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开通绿色通道。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建立担保风险池资金,建立健全促进科技创新信用增进机制。探索财政贴息扶持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与国有商业银行开展“统借统还”的贷款业务,与普通的大型盛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小额的信用贷款,以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融资需要的科技型企业的需求[3]。出台符合企业科技创新发展需要的信贷管理制度,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简化信贷审批手续和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评分制度。

(五)构建多层次上市融资服务体系

篇6

一、解放思想,充分认识专利权质押贷款的重要意义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专利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其财富价值和融资功能日益凸显。而资金问题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推动拥有专利的企业运用专利质押贷款融资,有利于实现知识产权资源向生产要素的转化,加快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有利于吸引更多的资金支持自主创新,促进知识产权的运用,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和品牌;有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破解发展瓶颈,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相继实施,为专利权质押贷款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牢固树立“科技创新带动金融创新,金融创新促进科技创新”的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认识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对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动创业富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创新思路,加大力度,全力推进这项工作。

二、积极探索,创新专利权质押贷款金融业务TTp://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带来的业务发展机遇,及时跟踪*市科技型企业发展动态,广泛收集*市专利权质押融资需求情况,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对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政策支持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项目,掌握了产业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以及发展前景好、产业带动力大、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和项目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应给予重点支持。同时,要不断完善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机制,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结合本行(社)实际,制定相应的专利权贷款实施办法和细则,规范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根据专利权质押贷款的特点,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创新授信评级、信贷产品和服务手段,加强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创新担保抵押方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在专利权质押贷款发放过程中,应充分了解、掌握并密切关注该专利权的市场价值及其变化情况,组织开展对专利权的价值评估,合理确定贷款金额,明确风险防控措施;银行与借款企业签定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知识产权出质登记手续。

三、强化服务,构建专利权质押贷款服务体系

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支持,加快专利权出质登记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专利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明确相关经办部门、人员职责,积极配合金融机构、企业做好专利权质押查询、质押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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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丰台区是北京市六城区之一,作为北京市城市功能拓展区,是北京市国际国内知名企业代表处聚集地,北京南部物流基地和知名的重要旅游地区。伴随着市场的好转和国家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丰台区经济发展势头良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也开始进入快车道,但同时也面临着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本文从丰台区知识产权行业的环境、现状等方面入手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2北京市丰台区知识产权现状分析

本节试从知识产权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政策等几个方面对丰台区知识产权工作现状进行分析。

2.1知识产权创新

通过多方机构的共同努力,丰台区知识产权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建成,在促进创新、实现专利技术实施方面卓有成效。

鼓励创新方面,北京市和丰台区积极开展专利试点单位和示范单位的审定工作,专利优势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丰台2013年全年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为6373件和3275件,分别比上年增长31.5%和99%。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为2829件和755件,增长29.2%和0.5%,2009~2012年专利申请数量复合增占率约为232%,专利授权数量复合增长率为237%(表1)。

促进技术转化方面,丰台区科委下设生产力促进中心,以贷款担保、技术合同登记、科技培训等业务为重点、在区科委的直接指导下,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区内组建有丰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构建孵化器可持续发展机制,进而推动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2013年,丰台签订各类技术合同2479项,技术合同成交总额629.5亿元,增长28.4%,居北京各县市第2位。目前,丰台区知识产权保持着持续稳定增长,技术交易市场发展活跃,丰台区科委等有关部门的相关管理举措,有利地促进了丰台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与进步。

2.2知识产权保护

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得到重视,北京市及丰台区政府从多层面改善当地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为科技、文化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司法方面,北京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布局更加完善,各有关部门相继制定了《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等一系列知识产权法规条例,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更加系统。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庭2013年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2464件,共审结一审案件12238件,受理案件数量较之2012年上升10.2%。机构设置方面,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下属单位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及其工作站;丰台区人民法院设立基层知识产权庭,审理除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以外的各类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宣传方面,北京12330同丰台区知识产权局积极合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对于郊县地区和社区居民,加强宣传和教育力度,通过开展“知识产权进乡村”“身边的知识产权”等活动,增强居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3知识产权政策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国家战略。经过多年的发展,除《纲要》外,我国陆续出台多项知识产权政策,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的整体架构已经基本完善,框架涵盖了战略目标和近期目标、战略重点、战略专项任务及其战略措施多个方面。

北京市政府积极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政策,制定了《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为北京知识产权的发展确定了基本方向和重点任务;还制定了《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北京市专利商用化促进办法》等一系列具体行政法规,从鼓励发明创造、鼓励知识产权产业的发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体系及服务平台等多方面对北京市知识产权工作进行规范指导。

丰台区人民政府《北京市丰台区“十二五”时期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强调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加大中介服务组织培育、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创新服务体系。为此,丰台区科委制定《丰台区专利支持办法》,区政府每年设立专利支持资金1200万元,对专利奖励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用于支持专利授权、专利转化及专利服务。

总体来看,北京政府长期以来坚持鼓励并支持科技创新、文化创新,鼓励知识产权转换和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在“十一五”到“十二五”期间,各项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完善,为北京科技文化创新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

3北京市丰台区知识产权特点

综合丰台区知识产权现状和经济发展特点,分析得出丰台区知识产权特点,包括知识产权企业集群分布、军工科技资源密集、高技术产业格局初步形成、专利技术市场活跃、知识产权持续快速发展、区内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相对不足,具体分析如下。

3.1知识产权企业集群分布

丰台区的知识产权研发主体、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与中关村丰台科技园等地,集群现象明显。园区拥有企业共计约400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已达到2900余家,收入过亿元的企业150家,拥有上市公司24家。园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丰台区进行科技创新的主体,是研发投入的主要投资者。

3.2军工科技资源密集

丰台区军工科技资源密集,促进以军民融合为特征的产学研结合,是发挥资源禀赋,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点之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航天科工集团、兵器工业集团名下大约有近50家企业入驻丰台园区,在高端装备制造业、信息产业、卫星应用产业、集成电路产业、新材料产业等领域有着较大优势,是军民融合的重要领域。利用军工科技资源密集的特点,丰台区采用“军民融合”模式以促进本地技术创新和经济的发展,已经取得显著的成效。

3.3高技术产业格局初步形成

丰台区形成了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工程服务、轨道交通和航天军工为代表的特色产业,以文化创意产业和生产业为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型产业,已初步形成创新活跃、要素集中、经济发达、区域和谐的总部经济区。

3.4专利技术市场活跃

2012年丰台区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仍稳居全市区县第二位位,合同成交额为490.3亿元和382.2亿元,占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9.9%,输出现代交通技术合同成交额332.0亿元,比上年增长9.1%,占全市现代交通技术合同成交额的73.7%。

3.5知识产权持续快速发展

2013年,全年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为6373件和3275件,分别比上年增长31.5%和9.9%;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为2829件和755件,增长292%和05%;商标申请9893件,获得注册5439件,累计有效商标32080件,2010年至2013年,商标注册申请数量保持稳定增长,复合增长率为21%。

3.6区内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相对不足

截止2013年,丰台区拥有商标机构149家,占北京总量的9%左右;至2014年4月,北京市共有专利服务机构291家,其中海淀机构数量约占总数45%左右,朝阳约占20%,西城约占17%,丰台区只有数家专利机构。区内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相对不足,对知识产权的转化实施有一定的影响。

4北京市丰台区知识产权发展建议

结合丰台区知识产权发展现状与特点,本文试从工作重心、外部

4.1打造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

培育知识产权转化平台。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丰台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提高区内企业的知识产权转化与运用能力。探索设立多层次、多领域的知识产权投资基金,吸引产业资本、风险投资采取多种商业创新模式,共同参与知识产权的运营和管理。

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企业、行业组织、产业联盟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依托专业服务资源,积极建设知识产权诉前调解机制,为企业解决知识产权争端提供高效服务。

发展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立足科技园、服务北京的跨区域知识产权交易网络。以促进知识产权交易为目的的配套服务体系,以及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核心的集成式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以服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为特色的综合服务体系。

4.2优化知识产权环境,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改

对现有法规政策进行整理和修订完善,将工作重心转变到为国内科技文化创新服务、国民经济转型服务上来,制定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的鼓励性政策。

制定有利于专利转化运用的支持政策,对搭建专利技术交易平台、专利转化实施项目、专业服务支持、金融服务等予以支持。支持专利运营机构发展,鼓励民营资本进入知识产权运营领域。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规,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效率和处罚力度,减低专利企业和个人通过法律等手段维护自身权利的成本。

4.3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增强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多渠道、多方式共同作用,扩大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受众范围,利用知识产权人员培训、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展示、知识产权教育等形式,对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

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制度,通过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企业自身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开展各项宣传活动,面对社会居民进行知识产权教育活动,加强居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使居民能够,自觉自律地提升知识产权修养,不再使用盗版软件、不购买盗版书籍和音像资料,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4.4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专业化发展

拓展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积极拓展知识产权服务领域,鼓励丰台区现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更加丰富全面的服务活动。在知识产权战略咨询服务、知识产权评估服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等现有机构的薄弱环节,加强人才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

鼓励组建专业化、满足特定客户群体(如大学等)需求的专门化服务机构,丰富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积极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技术,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质量。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职业培训工作,组织好对专利人的继续教育工作;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多形式、多渠道引进人才,要着力引进服务丰台区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高级人才。

4.5以企业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

关注并重点鼓励以丰台科技园高新技术企业群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性活动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构建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服务支持。

充分利用丰台科技园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的有利优势,鼓励其创新能力的建设,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群。

4.6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通过搭建交流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取长补短,最终达到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积极开展国际多层次交流合作,包括如世界五大知识产权局间的国家机构层面的交流合作,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了解国际知识产权发展现状、促进国际知识产权实业发展。

鼓励国内外知识产权机构、企业双向发展。鼓励有实力的大型知识产权机构设立国外分支机构,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的竞争;鼓励国际知名的知识产权服务机企业到过国内开展业务。

2014年7月绿色科技第7期5结语

在新形势下,只有从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增强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化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不断深化改革,促进重点企业的科技创新与转化,才能使知识产权持续良性发展,最终实现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装变、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 董涛,中国知识产权政策十年反思[J].知识产权,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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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何耀琴.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分析[J].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8(3).

[5] 王勉青.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述评[J].探索与争鸣,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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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支持层面

湖南省政府出台系列有关政策,引导银行开发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优化贷款程序,扩大贷款领域,并鼓励银行建立文化产业贷款绿色通道,给予信贷支持。

(二)、银行支持层面

一方面,金融机构加大文化产业金融支持力度,针对文化产业特点开展金融服务创新。中国银行改变传统信贷模式,开发“经营权质押”、“存货质押”等产品为文化公司提供贷款,并借助“中银信贷工厂”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建设银行尝试数字电视收费权、企业法人股等质押贷款方式,丰富融资品种;探索电影制作权、著作权、版权等无形资产抵押贷款及设备抵押、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文化企业联保贷款模式。工行采取“固定资产支持融资+收入账户封闭管理”、综合运用集合放款、版权质押和实际控制人连带保证等模式为文化企业进行融资。各家银行拓宽服务内容,为文化企业提供结算、理财等一系列金融服务等。另一方面,文化产业信贷增长停滞不前。2007年到2011年,湖南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贷款余额由42.17亿元增加为42.20亿元,增长不多。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贷款余额占总体贷款余额比例看,一直呈下降的趋势;从信贷主体看,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为文化产业信贷投放的主力军;从信贷对象看,大中型文化企业占据着绝大部分的贷款量。

(三)、资本渠道支持层面

除了银行的金融支持,文化企业还借助资本市场,通过上市来获得企业发展的资金支持。目前湖南上市文化企业有4家,分别是电广传媒、中南传媒、天舟文化和拓维信息,同时有近10家文化产业基金,其中最大的一只是规模达30亿元的湖南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

(四)、配套金融服务层面

保险方面,文化企业目前投险品种主要以员工责任险及财产损失险为主;供给方面,目前湖南文化产业保险试点险种范围共3类,覆盖艺术品、文化活动、演艺活动等多个领域,在长沙及怀化地区进行试点。中介服务方面,已有部分中介担保公司、资产评估公司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相应的担保、无形资产评估服务。总体而言,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以银行贷款和财政拨款为主,而民营企业以自筹、民间借贷为主。大型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及私募基金;而中型企业则除了部分银行贷款和集团拨款外,职工自筹和委托贷款是另一主要融资方式。

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尽管湖南省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的力度在不断加强,但与当前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相比,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现状仍不乐观,支持力度依然较低,融资渠道不够宽广,主要表现为:

一是金融支持投入不足。企业作为经济实体,有其发展壮大的过程,在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企业的特征、发展状况、风险状况不同,其资金需求也就不同。据资料显示,湖南省文化企业中90%属于中小企业,基本上属于创业期、成长期。由于商业银行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利率定价尚不能覆盖中小文化企业成本,因此会控制信贷总量。从贷款占比看,2011年文化、体育和娱乐贷款余额仅占全省贷款余额由2007年的0.68%下降至0.31%,与文化产业在GDP中所占比重及其快速增长相比,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投放量明显偏少。

二是金融支持结构偏倚。在信贷主体结构上,在现有金融机构中,涉足文化产业贷款业务的主要是政策性银行及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相对较小;在信贷客体上,金融机构对大城市、大型企业集团、传统文化产业贷款意愿较为强烈,而对于支持中小城市、农村、中小企业及新兴文化产业普遍较为谨慎,份额偏低,中小型文化企业贷款难问题依然突出;在文化产品方面,支持文化产品生产领域较多,而文化产品消费领域支持不足;在审批流程上,贷款审批手续繁杂、审批周期较长、成本较高,也使得部分满足信贷条件的文化企业无法及时获得贷款。

三是融资渠道不够宽广。政府在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中主要采取项目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奖励等方法。项目补贴适用于国有成分较高的企业,后期奖励则一般是针对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企业的奖励,这些企业在资金运营方面的环境都比较宽松,贷款贴息则是针对已经取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而大多数的文化企业,规模比较小,从银行取得贷款的难度非常大。政府并没有针对中小文化企业的政策支持,使得政府资金对于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够。从银行取得贷款,是我国大多数企业的融资方式。

四是金融创新意识不强。文化产业的特征是无形资产的比重较大,而有形资产相对较少,许多中小型文化企业的经营场所是租赁的,因此无法提供房产、设备等传统意义上的有效抵押品。在现有的银行信贷体制下,这些企业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在国外,文化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一般是通过知识产权抵押贷款实现的。借款企业将其拥有的注册商标、专利或者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质押,银行在评估其价值后给予企业一定的贷款额度。目前,国内银行对于开展知识产权抵押贷款比较慎重,这一方面与国内知识产权市场建设、知识产权评估服务水平低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国内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不足有关。

中小型文化企业的资金需求也有其特点,体现为贷款金额小、笔数多、时效性强,且资金需求多为中长期。因此,银行在信用评级和贷款管理制度要区别于一般企业。但目前,国内银行在信用评级时,没有将文化企业和一般企业区分对待,没有将文化产业的高成长性考虑在内;在贷款审批环节也相对繁琐,不能满足文化企业的资金需求。

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

针对目前湖南省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所存在的总量不高、结构不优、渠道不广、创新不足的问题,应从创新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配套机制等方面研究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措施,加强和改进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

(一)创新金融产品,完善差别化信贷服务机制

一是创新信贷产品,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多样化文化信贷产品。开发专利权、版权、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制作权、收费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产品,推动多元化、多层次的信贷产品开发和创新。针对不同文化产业项目周期特点、风险特征,以及资金需求和现金流分布状况,建立符合监管要求的灵活的差别化定价机制,科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于具有稳定物流和现金流的企业,可发放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贷款。根据创意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处于不同时期的文化产业出台相应的组合产品。

二是创新综合性金融服务,针对目前文化体制改革步伐加快、部分文化企业正在进行市场化运作的现实,建立相应的一揽子金融服务措施,支持重点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加强与产权交易等相关机构合作,为文化企业提供资金结算、机构理财、供应链融资、并购贷款、国际业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为企业做大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是创新信用评级机制,建立文化企业内部信用评级体系。中小型文化企业创新性强、成长性好,大多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因而应建立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体系,将企业的成长性指标列入其中,以区别与一般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借鉴风险投资在考察企业成长性的经验,综合考虑企业项目的创新性和独占性、未来发展前景、在市场中的地位、企业未来现金流、管理层水平等,建立符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用评估模型。

(二)拓宽融资渠道,提高文化企业整体融资能力

一是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企业,应做好进入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的培训、辅导和推介工作,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债等方式融资和借助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迅速成长;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风险偏好型投资者积极进入处于初创阶段、市场前景广阔的文化企业;积极探索信托计划、融资租赁以及文化产业项目未来收益证券化等融资方式;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拓宽利用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的方式和空间,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多样化融资渠道。

二是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集聚国际知名和有潜力的文化企业,拓宽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范围,提供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公平机会,积极集聚民营文化企业和中小文化企业。

(三)完善配套机制,支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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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初,秦皇岛市召开了“建设创新型城市动员暨科技工作会议”,拉开了建设创新型城市序幕,力争到2015年初步建成创新型城市,而科技创新是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而发展科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要有资金作为保障。

一、现状分析

近年来,秦皇岛市科技企业表现活跃,中小企业已成为经济的主力军,科技创新的主动力。据统计,2009年全市共有科技企业309家,占比11.37%,共实现产值215.24亿元,占比22.72%,其产出效率是普通企业的两倍。

(一)政策引导,方式多样,促进科技与金融相结合

近年来,为了鼓励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秦皇岛市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为科技企业的自主创新保驾护航。在方式上,通过设立不同类型的财政专项资金,积极落实贷款政策,加大财政与信贷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为全市科技企业自主创新发展提供了金融支持。

(二)R&D的资金投入不断增加

R&D是科技活动的核心,也是科技活动中最富有创新性的部分。2009年,全市R&D科研经费总投入为7.12亿元,GDP877亿元,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为0.8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1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四位。

(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2010年全市银行对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的贷款总额为4055万元。各金融机构针对科技企业的产权性质和业务特点,采取灵活的抵押担保方式,大力推进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开办专利权质押贷款,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专项金融服务。努力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促进专利技术商用化和产业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信贷政策与科技企业特点不相适应

科技企业投入大,运行周期长,风险高,他们虽然拥有知识产权或非专利技术,但这些产权或技术评估难,流转难,而银行信贷运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等特点决定了企业贷款必须有抵押担保物,两者不相适应。

近年来,秦皇岛银行贷款在科技投入中的总额虽逐年增加,但所占比例却持续下降。2010年全市银行对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的贷款总额不到全部贷款的0.05%,只占企业贷款需求的5%,金融资金支持与企业实际需求差距甚远。

(二)缺乏多层次、多元化的科技自主创新融资渠道

秦皇岛市企业的融资渠道基本为政府拨款或投资、银行贷款、民间融资以及风险投资等。渠道单一,门槛和成本过高,手续过于繁琐,甚至超出企业承受能力。从近几年情况看,每年用于科技创新的经费大约在200~30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科技企业的资金需求,结果不仅仅是贷款难,而且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都比较难。

(三)缺乏健全配套的政策扶持机制

首先,是自主创新融资的制度保障还不到位。目前还比较缺乏鼓励创新行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及配套优惠政策,创新投资市场体系不健全,创新项目推广及中介服务少,创新项目评估水平不高等。

其次,是风险保障机制不完备。没有建立起科技企业创新投资的风险补偿机制,科技投资企业承担的风险较大,对于科技投资的保险还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第三,是现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不能发挥应有的支撑作用。目前,秦皇岛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总体状况是:数量少,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服务项目单一,服务水平不高,对诸如创业咨询、企业诊断、潜在市场发展等较深层次的服务,没有能力提供。

三、金融支持秦皇岛科技自主创新的思路

总体思路是:以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主线,强化市场化意识与多元化意识,逐步建立健全“以政府政策性资金为引导,创业投资为龙头,多层次资本市场为核心,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为两翼,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为支撑”的现代科技金融体系,形成秦皇岛市科技与金融两大要素的良性互动机制。

(一)建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与企业联动的投融资新格局

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本着自愿原则,组建由政府的科技部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组成的投贷联盟,形成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与企业联动的投融资新格局。

(二)完善并优化银行间接融资服务体系

一是中央银行要出台各项支持自主创新的金融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科技企业自主创新的信贷支持。二是商业银行要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明确信贷政策导向,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三是学习借鉴美国硅谷银行模式,探索成立科技银行,提高科技金融服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四是市区两级联动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共同支持中小科技企业。五是设立专门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性科技金融机构,发挥政策性金融在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中的引导作用。

(三)加快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自主创新直接融资服务体系

首先,是政府要加大对科技自主创新的资金投入力度,完善科技资金投入方式,真正发挥政府科技专项资金投入的杠杆作用。通过政府无偿资助、贴息贷款、资金补助、保险费用补贴等方式,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自主创新直接融资服务体系,为自主创新成果的转化,提高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提供金融支持。

其次,是培育并壮大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各类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开展创业投资业务试点,鼓励它们通过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方式,吸引新的中介服务机构。

第三,是加快发展科技创新保险市场,引进各类保险市场主体,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更多适合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险种,为科技创新活动化解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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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汉廷.关于科技金融理论、实践与政策的思考[J].中国科技论坛,2010(11)

作者简介

篇10

基金项目: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13BJY015);广西高校科研重点项目(ZD201407);柳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2013I020401)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3月20日

一、引言

专利保险是指投保人以授权专利为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在保险期间,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为专利维权而支出的费用进行赔偿。专利保险最早起源于美国的普通商业责任保险(简称CGL),经过发展演变成独立针对专利侵权的专利保险。2012年4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选取成都、北京、镇江、大连和广州作为首批专利保险试点城市,推行“专利执行保险”产品。同年12月份,选取无锡、合肥、佛山、福州等20个城市推行专利保险试点。2014年2月,确定河北邯郸、上海奉贤为第三批专利保险试点地区。近几年来,广西主要专利指标跃居全国前列,2014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率、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率等指标居全国首位,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率位居全国第二位。当前,广西能否利用专利保险等新途径,保持专利申请与授权的良好势头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

二、广西企业专利保险需求现状

为了解广西企业专利保险的需求现状及推广的可能性,2014年10月24日至26日,本课题组利用参加第四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之机,对参展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与访谈,调查内容包括专利执行保险的企业需求、保费额度、补贴投入和投保方式等方面。通过对问卷调查数据的统计和访谈内容的梳理,课题组深入分析了广西企业专利保险需求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如下:

(一)多数企业对于购买专利保险存在需求,但对制度的作用了解不够准确。对于专利保险,企业并不是没有意识到其作用,主要在于对专利保险制度在企业遭遇专利侵权时能够发挥的作用了解不深。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对于专利调查费用保险和专利诉讼费用保险,42.9%的企业无法选择到底购买哪种险种,仅有17.8%的企业清楚了解专利保险在于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的保障。调查数据显示,76.6%的企业认为有必要购买专利保险,其中有43.3%的企业希望政府能够补贴超过50%以上的保费。总体来看,大多数企业对专利保险感兴趣但不甚了解,认为专利保险是与人们熟悉的车险、意外险和财产险一样的保险险种,是保险公司为了自身盈利而向企业推销的产品,忽视从专利风险管控的视角来认识专利保险的价值。

(二)企业愿意承担的专利保险保费额度较低,希望有较高的保障金额。调查显示,大多数企业不想在专利保险做较大的投入,44.4%的企业愿意花费3,000元以内来购买专利保险,仅有3.7%的企业愿意投入5,000~10,000元的资金来购买专利保险。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对于专利价值的评估问题。企业对自身的专利价值信心不足或无法准确评价,认为没有必要投入过多的资金在专利保险上;二是对专利潜在风险发生概率的预测问题。企业认为自己专利发生专利侵权纠纷的风险较低,不愿意花费过多的资金购买保险。在专利执行保险的保障金额上,30.4%的企业选择5~10万元之间,17.4%的企业选择10~20万元之间。企业希望保险公司能够承担更多的保障金额也是情理之中,这恰恰说明企业对于专利纠纷产生的费用是心中有数的。因为时间、物力、人力、财力等诉讼成本在专利纠纷案件中的花费往往也是十分巨大。

(三)尽管保险公司有鼓励性政策,但企业专利投保的主动意识较为薄弱。根据保险公司规定,如果向保险公司首批投保专利保险的企业达到100家以上,保费将折扣7折以上,以此鼓励更多拥有专利权的企业投保专利执行保险。然而,调查显示,57.1%的企业选择先观察其他企业是否投保后再参加,32.1%的企业表示很愿意接受这种保费折扣的方式,愿意更多的企业能够一起参保。此外,40.7%的企业认为对于专利保险保费的补贴等业务最好让保险公司代为办理,14.8%的企业选择本公司自己办理。当前,专利保险仍难成为国内众多保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尽管政府给予一定补贴),完善的专利中介服务依然缺乏,企业主动给专利投保的积极性并不高,存在观望与等待心理。如何把政府的引导机制与市场的激励机制结合起来,激活投保企业和保险公司双方的热情,是促进专利保险业务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四)大多数企业更希望一次性缴纳专利保险的投保费用。目前,我国专利执行保险为每年缴费续保,也就是一年一缴。调查发现,50%的企业更愿意一次性缴费保障专利期的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损失。究其原因,企业考虑更多的是专利的使用期限。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企业更希望购买专利保险后能够在专利有效期内实现其可能损失的保障。同时,38.46%的企业认为每年缴费投保更适合,它们认为这样的做法对企业来说,在财务成本上更能灵活控制。

三、我国专利保险发展建议

通过以上调查分析可知,尽管专利保险有助于促进专利战略的发展,但是要在广西地区有效开展,需要从保险公司、投保企业和政府部门三方的良好合作,在保险成本、专利质量、风险管控形成完善的机制,把技术推动、市场拉动和政策引导三个方面的激励力量融合一体,形成适合广西实际情况和规范化的专利保险业务操作模式。

(一)企业应进一步提高专利维权意识,从构建知识产权资产自我保护体系的角度,认识和理解专利保险的作用与价值。2012年在我国刚刚推出专利保险及确定首批试点城市时,很多企业对专利保险这个全新险种的认识不深。随着第三批试点城市的确定和被侵权专利得到成功理赔的案例报道,企业的专利保险意识有了提高,不少企业注意到“购买专利保险等于降低风险损失,不购买专利保险等于冒风险节约成本”。随着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深入和企业专利数量的增加,专利侵权纠纷数量也会随之增长。这不仅反映了知识产权资产价值日益得到重视,也反映了企业通过专利维权来维护和增强竞争地位的趋势,在一定程度彰显了专利保险的作用与价值。我国不乏华为、中兴、腾讯等专利数量较多、专利战略运用出色的高科技企业,也有相当部分企业的专利拥有量并不多,但这些专利往往是企业赖以生产与发展的核心技术。因此,企业应进一步提高专利维权意识,善于运用专利保险等工具构建专利自我保护体系,以专利价值的挖掘、利用与保护来实现企业发展。

(二)保险公司应健全完善专利保险服务体系,帮助企业构建专利风险管理体系,拓展知识经济时代新的利润增长点。专利保险从本质上而言是一种服务(商品),企业是否愿意购买这种商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商品的质量。对保险公司来说,需要从市场需求出发,根据企业专利申请、管理、应用与保护过程的不同要求,开发专利保险的新险种,探索适合企业的保费方案和投保方式,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简化投保程序。为此,保险公司首先可以考虑建立专利保险的风险管理机制,对投保专利进行风险的识别、评估与控制。其次,建设基于B/S模式的专利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从技术层面规范强化专利保险的业务流程、信用管理、数据分析、风险预警管理等核心环节。2012年,我国有效专利数量达300万件,这是一个潜力巨大、尚未挖掘的新兴保险市场。对我国保险业来说,极有可能成为新的发展机会。如果借助专利保险业务的开拓,帮助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和外向型企业)构建起有效的专利风险管理体系,将实现两者的共赢发展,促使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三)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加快推出专利保险配套政策,形成促进专利保险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广泛的多主体合作机制。当前,我国专利保险主要采取的是政府提供保费补贴、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的运作模式,专利执行保险是主推险种。专利保险对于企业和专利权人来说还很陌生。对此,政府要积极发挥其引导作用,通过宣传等手段让专利保险等新兴事物有更高的社会认知度。同时,建设标准化的专利服务机构认证体系及相关评级机构,形成专利价值评估、专利风险评估等促进专利保险、质押融资等专业化的跨业态服务平台,降低专利保险的不确定性风险与服务成本。此外,政府专利保险补贴的使用,可以考虑从申请、授权等前端转移至专利转化应用等中后端,通过配套政策的组合调整来优化外部环境,以降低保险公司的收益风险,促进专利转化、专利创业等创新经济的发展。

(四)加快促进专利质押融资与专利保险等跨业态、跨平台的融合,形成规范的业务操作模式。传统专利质押融资难的原因在于没有从市场化运作的角度来化解风险。专利保险通过提供种类丰富的保险险种,不仅可降低专利诉讼费用,还可以有效化解过去由政府、银行或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促使整个知识产权金融融资市场的有效运转。理论研究与国内实践已经表明,将专利保险和专利质押结合起来,既是一种市场化的融资模式,也是一种可持续运作的模式。对广西等欠发达地区来说,目前主要处于工业化发展中期,产业化程度不高、资本供给和科技需求支撑不足,大多数高新科技企业规模较小、技术实力较弱、专利技术质量较低,与先进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相比差距较为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在成立省级专利运营中心的基础上,形成省级知识产权局、商业银行、投保企业、保险公司与风险评估机构的合作机制以及高效、便捷和规范的操作流程,促进专利保险业务的发展。

(五)专利保险的推行应以构建风险管控机制、促进专利商业化、实现专利价值为目的,形成市场化前提下专利价值高效实现与合理分享的多赢格局。专利商业化的目的在于挖掘与实现专利价值。在商业化过程中,专利保险可以起到风险分析与化解作用。专利价值评估――或者说专利质量的高低程度――与专利保险之间存在必然的关联,其基本逻辑应该是:专利价值评估较高者(即专利质量较高者),专利保险费用较高,当触发保险赔付条款时,投保者所获赔偿也较高。按照这种逻辑,以专利执行险为例,企业降低侵权风险的最佳策略就是为评估价值最高的专利支付最高的保险费用,以确保这项核心技术能够实现持续的商业化回报。这也意味着保险费用取决于专利价值,而不决定于专利数量,而这也许是当前一些省市试行的专利保险条款忽视的关键问题之一。

合理的专利保险制度不仅在于有效化解、降低专利侵权诉讼等风险,丰富创新资源的保护层面和体系,更在于引导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现代金融服务企业涉足创新经济以改变单一的生产制造型企业唱独角戏的市场格局,促进专利质量提升和专利转化应用新路径的开拓。对于广西地区而言,应该充分利用专利保险等现代金融服务业介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的机会,构建起合适的专利保险制度与运作机制,促进产业升级转型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毫无疑问的是,政府必须扮演好顶层设计者的角色。

主要参考文献:

篇11

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建立的时间并不长,研究也多集中在宏观层面,微观层面研究尚未深人。文章主要想从江西中小企业角度入手,通过文章研究成果,能够为江西省中小企业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保护、合理利用、抵御风险提供指导和帮助。

1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

①战略意识薄弱。许多企业的领导往往受到惯性思维的影响,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他们很少将知识产权作为财产权来对待,只重视有形财产的积累与保护,忽视了专利、商标、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②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力不强。技术创新能力对知识产权的影响最大,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事实也确实如此,北京、上海、广东等科技资源丰富、重视程度较高、科技投人较大的地区知识产权发展较快,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也最多。创新资金是企业自主知识创新的保证,投人不足将影响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创新战略。江西中小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费用(R&D)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只有0.36%左右,而国际先进企业,如日本企业则达到6%以上。造成大多数中小企业没有资金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同时缺乏创新型人才。尤其是既懂技术又懂知识产权的复合型人才。③融资难。江西省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自有资金不足的现象,融资瓶颈制约严重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江西中小企业没有有效的银行信贷支持,又被资本市场拒之门外,融资困难成为制约江西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障碍。这一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是金融体制落后于经济体制的改革,未能形成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

2实施的保障措施

2.1企业举措

①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加强自主研发队伍建设是根本。高素质人才是自主创新、科技开发的最重要资源。尊重研发人员的创造性和独立性,让他们在无政策压力的情况下确定发展方向。②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首要要求就是加速知识产权产业化。 加速知识产权的成果化,可以按照下列战略来实施:专利与产品相结合的战略,拥有专利所有权的企业,允许其他企业使用自己的专利,但作为交换的条件,把本企业的产品强加给对方以提高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专利与品牌相结合的战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许多企业的品牌无形资产价值已远远超过了企业的有形资产。③保护好企业知识产权。积极构建企业专利网,企业专利网是有效的知识产权信息交流平台,通过专利检索分析,可以把握某一领域的专利状况,决定本企业研发的突破口和关键点,以选择正确的研发方向促进知识产权信息交流,在确保国家安全和国防利益的基础上提高企业竞争力。通过专利检索分析,可以准确了解国内外同行技术发展态势,准确定位企业专利发展战略企业应当建立自己完善的专利保护维权体系。一方面,应当有专职的固定法律人员和部门;另一方面,要就我国现在的法律、法规研究适合企业自身的维权方式。总之,构建企业专利网,可以避免同类企业重复研发,增强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竞争水平。运用行政力量支持自主创新,推进知识产权保护。